《雷雨》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1000字
年仅23岁,清华大学的学生曹禺挥笔写下惊世之作——《雷雨》,同时造就了中国话剧史上的一个辉煌的里程碑。我重读《雷雨》,依旧对他二人颇有感触。他二人便是曹禺最先构思出的角色,周蘩漪和周冲。
周蘩漪。她疯了,不断地有人说她疯了,周朴园,周萍,读者,最后她真的疯了。作为妻子,她背着丈夫偷人;作为继母,她与儿子通奸。她辛辣,她尖锐,她魅惑,她也勇敢。她无视那些所谓的“金科玉律”,冲破道德的枷锁,违背人伦。是谁迫她如此这般?是那死气沉沉的周家老宅?是那蛮横专制的周朴园?是年轻男人的气息与诱人的爱情?或许,她只不过是生错了年代。
曹禺与那位写下“红楼巨作”的曹老先生有些许相似,有一个无望的家。终日弥散着鸦片的烟雾的家;有一个废人般的哥哥的家。史太公不受宫刑之辱,或许就没有那“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想或许也就是这样一个家造就了一个五四青年,一个戏剧大师,一个叫蘩漪的女人,一部《雷雨》。
社会对女性的性爱压抑,专制男人对女人的统制,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这个年代造成了一个雷雨式的人物的爆发,其中就有一个女人叫周蘩漪,其中就有一个男人叫曹禺。蘩漪的儿子周冲不知为何没有她那动人心神的魔性,他或许是剧中最脱离“雷雨式”的人物。他不像蘩漪,他只是个孩子,有点傻气的孩子。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唯一的解脱。
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三体》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1000字:
汪涵在主持一期《我是歌手》的时候有一句台词“仰望星空,那里还有音乐”,看完《三体》我觉得应该是“仰望星空,那里还有外星人”。
星空从来都是人类的终极幻想,无论是控制之欲可以到达的边界,亦或是死亡肉体回归尘土后留下的灵魂。嫦娥奔月,得到升天,火箭,登月,我们一步步走进宇宙,一小步的代价是几百年,而想象的代价不过秒秒间。我来,我见,我征服,是我们探索宇宙的一贯思维模式,事实上虽有波折与危难,我们仍一次次将这六字战报发往地球。脚印踏上月球,火星旅游开始预约,冷冻人体提上日程,欢欣鼓舞中人类恨不得在无限宇宙中大唱征服,歌声嘹亮。还好有《三体》,让我们在自负的畅想中得以谦卑的踹息。我们只是文明的一种,我们引以为傲的辉煌在高阶文明看来可能犹如农耕时代的挣扎,毁灭可能也就几分钟,虽然只是小说,但谁知道呢?
《三体》三部曲中个人觉得第一部故事性最好,多人穿插叙述,连环谜团让人饶有兴趣,那段尘封历史也让人读的莫名亲近。毕竟第一部还只是发生在地球上,并且还在中国,他只是抛出了外星文明的影子。但是总感觉叶文洁作为联络人、外星文明作为幕后boss向联络人伊文斯发送信息、联络人伊文斯被腰斩的情节让我有些出戏,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第二部个人觉得作者的面壁人创意令人叹为观止,黑暗森林法则也让我这个科学盲耳目一新,无论是故事情节还是天文宇宙物理知识的普及而言我觉得都是最棒的,特别是对主角罗辑的描写刚开始的时候也是很人性化的,但就是挑选配偶那一部分太言情剧了太梦幻了,我有时候再想那会不会是作者自己对于梦中情人的投射?哈哈哈。
第三部简而言之是宇宙文明之间大撕逼和人类的生死逃亡,虽然这一步场面最为宏大,但感觉仿佛因为到达想象极限所致,作者一直是在往空间的大这个维度推进故事发展,宇宙非常大,而且我们认识的宇宙之外可能还有宇宙,但这样一味扩大反而让故事少了些许耐人寻味。读后感
有人说刘慈欣以一己之力填补了中国科幻小说的空白,我觉得说的真好。作者:Alicia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1000字
关于中国的社会结构,我们从何而来?又将归往何处?
“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吾乡”乃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似乎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所谓的“熟悉”社会中:生活在为土地所囿,在一个先我而在的生活环境。正如“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所描述的就是这样因熟悉而得到的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而这种因熟悉而得到的信任,并非是契约精神的重视,而是对行为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样的礼俗社会,是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因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称之为“有机的团结”。与之相对应的是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常说乡下人愚,究其原委,并非是智力不如城里人,而是缺少适应城里社会需要的知识。为什么会这样呢?在乡土社会,空间阻隔小,面对面的群组并不必要求助于文字。
那么除了空间阻隔,还有就是时间阻隔了,比如个人的今昔之隔,社会的世代之隔。
在一个依本能而活动的动物不会发生时间上的阻隔问题。它的寿命是一连串的“当前”。谁也不能剪断时间,像是一条水,没有刀割得断。但是在人却不然,人的当前时整个靠记忆所保留下来的“过去”的累积。
差序格局:
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多动用的圈子也不一定是相同的。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死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我们的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范围能收能放,比如,我们如何来定义“家”的大小?与之相对应的团体格局,所谓“西洋社会像捆柴”,团体之间是有界限的。
在差序格局下,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中,每个人都“克己复礼”。而在团体格局下,尤其是宗教观念,每个人在神前平等,神对每个人都公道。
家时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而不是横的。
关于礼治与法治:礼治是”教化“,修身克己,其维持力量不在外部权利而是身内良心。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的改革以适应法治的推行,防止法治的好处未得而又破坏了礼治。
权利的分类。横暴权利和同意权利。横暴权利时指社会冲突,上下之别。而同意权利是源于社会分工和社会合作。
教化性权利乃是以稳定的文化传统作为前提。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的嫁衣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来说又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的过程。
长幼之序时教化权利所发生的效力。当文化不稳定时,传统办法不足以应付当前的问题时,教化权利必然跟着缩小。
“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社会里相互对待的态度是长幼之序。”
《鲸鱼归来》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1000字:
曾有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可以滋润我们的心田,净化我们的心灵。利用这个假期我读了几本书,我的心灵被深深地震撼着,今天我就把英国的迈克尔.莫尔普戈的《鲸鱼归来》推荐给同学们,相信你和我一样,有更深地体会。
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我”,即格雷茜和好朋友丹尼尔生活在英国的博利厄岛上发生的神奇故事。小说一开头,就提到了大人们警告孩子要远离会给人岛上的人们带来灾难的老“疯子”。一次偶然的机会,格雷西他们接触了他,并在与他的一次次秘密交往中,渐渐地了解了“疯子”。当格雷茜的父亲去当兵期间,“疯子”每天早上给格雷茜一家送去食物;当得知格雷茜父亲的“死讯”时深深地感到了自责,还亲自去拜访了格雷茜一家,并赢得了格雷茜妈妈的好感。我深深地感受到这个“疯子”是一个人善良的人。
小说接近结尾时,一条鲸鱼又搁浅在岸边。它们是来自投罗网,还是来考验人们的心灵?丹尔尔和格雷茜发现“疯子”正在忙着将第一头搁浅的鲸鱼推回海里。就在三人奋力拯救鲸鱼时,它痛苦的叫声引来了一群鲸鱼和丹尼尔的哥哥——大梯姆。
大梯姆一看见有这么多独角鲸搁浅在岸边,赶紧叫来岛上的所有人。刹那间,海岸上人山人海。几乎所有人都劝说他们说这群鲸鱼能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好处。但三个人都拒绝了。“疯子”曾几度想给他们讲述桑姆森的诅咒,但人们不相信一个疯子所说的话。这时格雷茜的母亲出面了,一番具有震撼力的话语后,令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他们知道诅咒的真相是人类对动物的杀戮,会给人们带来灾祸。岛上的所有人立刻开始拯救鲸鱼。在小说的结尾“疯子”的预言成真了∶桑姆森干枯的树木活过来了、干涸的水井又开始流淌着清澈的水,连格雷茜‘失去’的父亲也回来了。
在这本书里,我们似乎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被人们视为疯子的“伍得库克”,坚持的是善良。他拒绝杀戮,不管是对人还是对动物。而岛上的大部分居民,在这准备杀戮独角鲸时,却是恶的。你也不妨将桑姆森的诅咒读一读,这诅咒的来由不就是人类大开杀戮吗?这个所谓的诅咒是带有一些传奇色彩,但现在你可以理解为人类破坏了大自然的规律才会出现所谓的“诅咒”。格雷茜和丹尼尔向我们诠释了友谊,格雷茜一家,则向我们诠释了一种深情厚爱。“伍德库克”则是一位富有牺牲精神的老人。他不顾自己的房子正在遭人破坏,执意要救鲸鱼,不让悲剧再次重演。桑姆森的诅咒和最后的结局,让整部故事蒙上了一层传奇色彩。
如果你要读传奇故事,你不妨读读这本书。或许,你还会有更多、更深的感受。作者:杨芮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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