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中外名著读后感 · 局外人读后感300字

局外人读后感300字

读《局外人》有感3000字。

俗话说:“良书即益友,今明永如斯。”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中外经典名著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只要我们认真的看过一本书并投入进去,就一定会在书中感悟到不一样的人生道理。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会不会在看完一本书籍后写一份读后感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读《局外人》有感30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读《局外人》有感3000字:

我终于适应大学生活的标志,就是我终于习惯每周五晚上乘地铁回家,尽管这听起来很荒谬,但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22站的路程漫长而又无聊,地铁停站时,我会从手机里拔出眼睛,盯着进进出出的乘客仔细地瞧,每站如此,每次也是如此。我向来不愿意在不感兴趣的事情上多花时间,我会这样做完全是因为,观察这实在太有意思了。

当里外两扇门伴随着警示灯响起缓缓打开,最先迫不及待动作起来的往往是地铁外的人,他们一脚踏进车厢,视线立刻像探测仪一样开始搜索,目光所及处一发现有空闲的座位,便快步冲上前去,目标精准,下手狠辣,坐下之后长舒一口气,仿佛一场战役告终——这是“保守派”。而我定义的所谓“激进派”的那一帮人,他们的行为更具有攻击性和突破性,不仅率先行动,还会本能地拨开所有挡住自己路和挤着自己的人——管他往哪个方向拨,只要不碍事了爱去哪里去哪里。他们发现目标后的反应极其敏捷,几乎是小跑着地冲向座位,一点也不在意冲过来的一路上踢翻了多少行李袋,踩到了多少脚尖脚后跟,撞倒了多少没站稳的人。他们安稳就坐后,把不在意毫不掩饰地表现在脸上,我喜欢把那种表情叫做:“胜利者式骄傲”。而最有意思的事情莫过于当“保守派”遇见“激进派”,这样的景象时常出现在客流量颇大的站点。他们竟然出乎意料的首先统一了战线,一致怼回下车的人,然后才开始分两派站队。根据我的观察,每一个“保守派”都是成为“激进派”的潜力股,只可怜那些不争不抢跟在队伍末的人了,要么被急切的上车人插队,要么被愤怒的下车人推搡得更远。等再有机会靠近地铁门时,警示灯响起,门在眼前缓缓关闭。

我看加缪的《局外人》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个时候还没有上大学,没有接触社会,只坐在家里的小汽车里,从家到学校,从学校回家如此两点一线地跑着。再次拿起《局外人》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句话:“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记得这句话呢,因为它荒谬得让我不敢置信,违背常理,违背我从小被灌输理解的道德观。顺着开篇的这句话接着往下读,我愈发觉得字里行间甚至书缝里都透着荒谬,主人公默尔索的形象冷漠进了骨子里,罔顾道德和情感要求,罔顾社会的眼光,罔顾宗教规则。他之所以会被当作一个怪人对待,就是由他完完全全自我的、封闭的、脱离社会的局外人性格导致,这是这本书显而易见表现出来的信息,所以最后默尔索被众人言语讨伐直至判处死罪的结局,也可以理解为是他咎由自取。但如果仅仅只是这样,我就不会从这本书里读到悲哀。

在母亲的葬礼上不掉一滴眼泪,冷眼旁观前来为母亲吊丧人的悲伤,葬礼第二天就与女人欢愉……这样的默尔索形象理应是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的,事实上,让我对表象塑造的默尔索形象发生改观的是一段话:“很久以来,我第一次想起了妈妈。我似乎理解了她为什么要在晚年找一个未婚夫?为什么又玩起了重新开始的游戏。那边,那边也一样,在一个生命凄然去世的养老院的周围,读书笔记夜晚就像一个令人感伤的间隙。如此接近死亡,妈妈一定感受到了解脱,因而准备再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再哭她。”这似乎是一种平静面对死亡的态度,没有很多悲伤,反而充满了思考和理智。我们今天社会中常常会用“理科男”“理科女”来形容某些理性思维大过感性思维的人,说的时候总包含些对这类人缺乏情感的鄙夷和不认同。我们都说人是有情感的高级动物,而谈及悲伤、痛苦这类情绪时,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靠眼泪来表达,这也是为什么默尔索在葬礼上不哭的这一行为日后会受到那么多人诟病的原因。但我们难道要因为哭是大多数人在葬礼上的反应,就要把哭定为评价一个人是否真爱逝去的人、是否真正悲伤的唯一标准吗?在中国汉族、土家族、藏族、彝族、壮族、撒拉族等民族,有些一直保留着哭嫁的传统婚姻习俗,从新娘出嫁的前半个月,甚至前三个月哭嫁就已经展开了,这一民俗颇有历史渊源,出嫁时姑娘不哭不仅会被认为不吉利,还会受到舆论的谴责。但放在今天改革开放40年的中国,中国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废除了这一封建习俗,只在少数边远地区依旧存在。在我们一向倡导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和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面对传统文化这一背景下,哭嫁的习俗的消逝是不是可以向我们证明些什么。

换个角度试想一下:

假如默尔索真的逼着自己在葬礼上哭出来了,最后死罪的结局就可以被避免了吗?在我看来并不是这样。默尔索生活的社会是一座被既定道德约束、被宗教思想缠绕的城市,他周围的人们都不假思索地顺从着陈规,用尽各种“社会人”的手段让自己更好地生活在这里,但默尔索的格格不入不仅体现在了他对感情的冷漠和对规则的漠视,还表现在了他对待某些问题时坚持本我的态度上。当他女朋友问他是否爱她,他的回答是:“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我大概是不爱”,当被问及愿不愿意结婚,他回答:“怎么样都行”,“如果她想,我们可以结婚”。当他的律师问他是否可以回答说他那天控制住了感情所以没有哭,他回答说不能,“因为这是假话。”这种态度,往好了说叫做耿直真诚,不用谎言当做遮掩本心的工具,但是这就好像是iphone的前置自拍摄像头,一直以高清、高还原度标榜自己,问题是自拍的时候谁想要还原真我了呢?谁不希望一打开自拍摄像头,屏幕里出现的是一个白皙美丽的自己?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尽管我们对某些谎言心知肚明,但总是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这就是真的。换个角度说,这个社会需要奉承和谎言,但默尔索显然不谙此道。他最后的悲剧是他的性格与社会强烈冲撞后的必然结果,加缪用最荒诞的表达方式向我们放大了这一悲剧,向我们展现了一个被世俗和伪道德绑架的社会有多么的荒谬可怕。

而对待社会规则的正确态度是什么?

在我看来,就是从心出发,用正确的三观进行自我的判断。前几年“中国式过马路”盛行,事实上不是说大多数人走的路就一定是正确的光明大道,也不是大多数人恪守不变的规则就一定是真理。康德在文艺复兴时期提出“理性至上,独立思考”的主张,而始终保持一颗善于独立思考心在当今这个纷乱的社会却是一件非常珍贵的事情。回到文章最开始的地铁观察,无论是“保守派”还是“激进派”,难道最荒谬的不是我们地铁“先下后上”的规则吗?因为第一个人开始埋头挤进地铁,于是后面的人也开始不管不顾地向车厢内钻,那么想要下车的人怎么办呢?双方在地铁门口僵持不下,结局只能是两败俱伤,既费时又劳神劳力。那些“保守派”和“激进派”大概是没有仔细思考过他们的行为不会给任何一方带来好处,只是盲目跟随着第一个人的脚步;抑或是被空座位诱惑得理智全无,丧失了独立判断的能力,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不是正确对待规则的态度。

人们对于善恶总是有一套程式化的设定。还是说我最熟悉的地铁车厢,一位上了年纪的长者走进车厢,因四下无座所以选择了扶着一根栏杆站立,这个时候车厢内绝大多数人都在埋头玩手机,只有一位年轻的小伙子站起来给这位长者让了座——这是地铁车厢内很常见的事情。而之前网络上吵的沸沸扬扬地到底该不该给老年人让座似乎并没有在实际生活中有多么明显的体现——大部分年轻人在看到年老的长者站着的时候依旧会选择让座。关键问题在于,让与不让的答案在人心。我们不能说起身让座的人一定是善良的,不让座的人一定是邪恶的,所谓公道自在人心,那就是要求我们自己用价值观衡量自己的行为,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而不是去要求别人和自己一样,更不是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塞给别人去执行。

默尔索是加缪笔下反宗教,反道德绑架最极端的典型,我们无法也不必像他那样得置身事外。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参与到社会事务中来,会是我们最明智的选择。文|翟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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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读后感400字


《局外人》读后感400字:

书的最后一章描绘默尔索在死亡面临前默尔索坚持自己的主见,拒绝忏悔,拒绝皈依上帝而与神父对抗与辩论,他的求生的愿望、刑前的绝望、对司法不公的愤愤不平、对死亡的达观与无奈,对宗教谎言的轻蔑,他对眼前的神父的厌烦以及长久的监禁生活所郁积起来的焦躁都混合在一起,像火山一样爆发。作者喷射出像熔岩一样的灼热的语言描写默尔索这一状态,我亦被默尔索平时冷漠的地壳下地核状态所震撼,那些熔岩一直被郁结在那里该是多么的压抑?

我想他应该是没有找到自己存在人世的正确的状态,但这也是我最为担心的,我自己找到自己的存在状态是什么了吗?小时候总觉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胫骨,故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我都毫无理由地接受,岩浆便慢慢地累积,后面我又感觉自己生活得太幸福,先前的那些岩浆不是岩浆,只是生活中的沙石泥浆,而苦我心智的东西会不会一下子喷涌而来压垮我?它又在什么时间出现在我的生活当中?我会是羔羊还是会像默尔索那样能够真正地爆发一次,真正地嘶吼与喷涌出地壳的岩浆?这在我的当下没有发生过,在余生会不会发生?这是一个问题。

《局外人》读后感400字:

司法机构究竟该如何正确地存在以产生其真正的价值?如何让被告和原告都能接受审判结果,司法的光芒可以普救万生?若有一点儿不公正和疑惑,如何把事情捉摸透顶,绝不能让任何一方含冤。

默尔索的案子已经涉及到刑事诉讼,而刑事诉讼将涉及到个人的人身自由,但保障人权是国家的责任,因此在定罪之前,每个嫌疑人都有权获得法律的帮助,即在第二章的开始,法院为默尔索配给了一位代替他发言的律师,可是律师做的是无中生有,他所关注的点对案子的审理没有益处,最关键的是原告人的那位律师所阐述的想法更让我惊恐。

案子本身应该听从原告和被告人的真实想法,不可以打断任何一方的证人,在被告人也就是默尔索的证人提出自己的观点的时候,审判长明显地偏袒和维护被告人,这是法庭不应该存在的现象,在默尔索最后的陈述的时候,他们打断,停歇一会儿,而这段时间,他们又会做些什么呢?

读《生死无尽》有感3000字


读《生死无尽》有感3000字:

每一个人类都会经历这样的事情,一步一步地踏在岁月的长河上,一点一点地成长,不仅是身体的发育,更是灵魂的不断升华,直至死亡。没错,我们人类的终点站就是死亡。很多时候,我们常常逃避这个问题,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论未来,谈论国家美好的发展,但是,我们始终会忽略,从某种意义上讲,根本没有所谓的“未来”,我们迈向的,一直是死亡。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我们受挫的时候,在我们心灵平静下来的时候,在我们仰望浩瀚的星空的时候,我们都深思过:活着是为了什么?死亡之后是什么?有人说,活着是为了梦想,梦想是为了什么?梦想是一种渴望。而渴望是人的一种欲望,是一种灵魂需求。那么再进一步,灵魂为什么要有需求?我想,是为了填补寻求为什么活着而不得的空虚吧!人,总是得要有一种信仰,支撑着他过活。因此,有人说活着为了家人、责任、奉献……

《生死无尽》中讲述的就是余德慧教授对生与死的理解,是他迈入中年心境的散文集。他说,年轻时迷信【科学】,对看不见的【精神】置若寡闻,当时研究的是“没有心的心理学”,那是一种没有血肉的知识游戏,拯救不了生命的烦忧。后来他慢慢转向,开始安静地看人,而这几年他更走近安宁病房去,看尽生死之间的各种故事,对生命、对死亡、对人的心灵状态,有了更深刻的体悟。在书中,他探寻活着的滋味,也思索善终的真意。他谈童年记忆中的雨声、谈安宁病房中的原住民老人家、谈虚无洪流中的心灵之光、谈潜意识和梦境,他引用卡缪的小说、惠特曼的诗歌、托尔斯泰的散文、印第安人的神话传说、佛学及禅学经典……借此告诉我们:生死之间没有边界,过去和未来也在此刻的瞬间。生命是以“我们”作为起点,而不是“我”。人活着是跟其他人紧紧相依,人的死去,也是朝向更广阔世界的一种皈依与返回。生命宛若似水年华:所有的快乐、悲伤、圆满、缺憾,以及瞬间与永恒。不需要可以拥有什么,重要的是去品尝一切。

读《生死无尽》,与其说像是在与智者说话,不如说是思想汇入了奇妙的海洋,深有感触。就像书中谈及活着的问题:我们不愿意对生命说谎,所以我们必须用一种本真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活着。最本真的态度是把“活着”当做问题,而不是理所当然。我们常常认为自己的后半生还很长,不用着急,每天都虚度着岁月,消磨着时光,似乎对于我们来说,这一辈子依旧是缓慢的时序。这是因为,我们从来不把死亡当做生命的一部分,我们仅仅是知道活着。我认为,我们偶尔也需要像书中所说的那样,对活着提出“濒临”的对策,也就是将生死的界限抹掉,在任何时候的瞬间都能够准确的捕捉到死亡和存活的同时存在。若喜,则生死同喜;若悲,则生死同悲。活着,意味着瞬间生命出现与死亡。此生,真的也许就是一瞬间的事情,这一秒我们还存活在所谓的世界上,可能下一秒,我们就是面临死亡,死亡和存活是并存于我们身边的。因此,我们必须懂得在活着里的死亡,太过热切于活着,最后总会被证明是一件蠢事。就像是古代帝王总想寻求永生,千秋万代,最后不过是从云端摔落,跌得遍体鳞伤,虚梦一场,化作一抔黄土罢了。

我们一生中会面临很多次死亡。就如书中讲到,现世的活着,是基因不断组合中,一刹那之间形成的一个暂时现身的东西。我们刚好存在同一个时代,不过是意味着我们彼此曾在此世的相同时间共处,我们有了同一时间的游戏。我们彼此因为机缘而联系在一起,我们恰好在同一时间而存活,因为血缘,即基因的亲近,我们依赖着父母和亲人,因为某种情感的共鸣,我们和其他人有了解不开的丝丝缕缕,因为灵魂的触动,我们会爱上一个人。似乎,我们接受了这个世界规则,不知道是谁灌输进来的,是谁规定了法则,我们得不到答案。我们只是一昧地接受,我们的一生:诞生在世界上,学语言,学走路,学会自理生活,上学,恋爱,工作,结婚,等待死亡。我们似乎绕进了一个怪圈,以至于我们走走停停,看不清终点,看不清世界的本质,把生命锁在自己的世界里自我沉溺或哀怨,等待一个神明的救赎。

细思,我们的生活里有多少看了一半的书,有多少买了又不穿的衣服,有多少丢弃在回忆里的悔恨,又多少次曾在寂寥的夜晚忍不住埋进自己的臂弯,止不住心疼地抱住自己……心中仿佛追求着什么,却又空荡荡的;想抓住什么,滑过指缝的却是挽留不住的似流水的无奈。于是,尽管我们常常被一堆物质包围和亲朋好友关心,但依旧感受到了灵魂深处的孤寂。读书笔记每每到这,我们总会分外想珍惜大雨中为我们撑伞的人,帮我们挡住外来物的人,在黑暗中默默抱住自己的人,都自己笑的人,陪自己彻夜聊天的人,坐车来看望自己的人,陪自己哭过的人,在医院陪自己的人,总是以自己为重的人,带自己四处游荡的人,说想念自己的人。我们像是渴望触碰太阳的人,想紧紧地拽住最后一根稻草,企盼着如冬阳般的温暖可以救赎自己整个灵魂的寂寥。不至于彷徨,不至于无措,不至于迷失在人流中。

当某天,我们第一次遇见死亡,真真切切地发生在我们身边时,不再是影片中寥寥几个片段时,那会是我们第一次看见揭开死亡的面纱。如若,死去的是与我们有着深刻共鸣的亲友,我们会被悲伤和无助淹没,会第一次意识到,死亡,是隔绝灵魂的墙,是如斯可怕的事情,让人可恨又无可奈何。如若,死去的是与我们交际不多的人物,我们会对死亡视而不见,认为不过是世界又减轻了一个人口压力罢了,在葬礼上,我们依旧笑看岁月,谈论下次放假去哪里玩,晚饭吃什么。两种情况相同的是,逝去的人,终将会被我们遗忘。是否真是忘川河的神秘威力,抑或是孟婆的巧思造就?于是给予了我们一个可笑的理由——我们要看向未来,不能停留在过去的悲伤里。什么是未来?我们从未拥有过未来,我们拥有的一直只有现在!

人性,或许,本来就是冷漠的代名词。只有在面临自身危险的那一刻,才会真正去碰触,人,不得不死亡的事实吧!我们总是兴味地注视着某些事物:子女、事情、工作或者休闲。每个人总是在某些频道里生活着,一个他愿意驻留的地方,一件他心甘情愿做的事,以及他愿意与之相与的人群。

但是,我们逃避不了自己与自己独处的时间,在某年某天某刻,也许是嗅到一种熟悉的气味,也许是听见同样的台词,也许是经过某个地方,我们仿若脱离了世界的喧嚣,似曾相识的感觉从脚尖延伸至心脏,充斥着自己的感官,唤醒了自己沉寂许久的灵魂,回顾自己走过的时光,恍然如梦。有人曾经比喻过,人生不过是梦一场,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恍恍惚惚间,有时我们会分不清梦境和现实。

在书中有这样一段描写:“在夜梦里,我们发现每个人都是堂吉诃德。剥掉堂吉诃德,我们什么都不是。昨晚夜里,梦见我听人们说话。有人说很悲愤,有人说很诚挚。我问,为什么这样说、那样说?人们回答我,如果我不这样说,我就没有我‘这边’的感觉,我‘这边’的世界;如果你不那样说,我就没有‘那边’的感觉、‘那边’的世界。我说话是我的世界。你可以赞美我的话、我的世界;你可以诋毁我的话、我的世界;如果你连诋毁都不愿意,你根本连我存在的世界都不肯承认。你完全没有资格这么做,做人就是活在世界,就是说话”,也就是说,余德慧教授认为,人所生存的文化层正是人作为“堂吉诃德”的所在之处。梦境是粗糙、原初的心,只有从梦境这里,我们才脱离文化层的制约,反身看到文化层在我们的存在之中。

时间就是活着。我们在时间里头,而不是在时间之外。作者:庄镇凤

读张爱玲的《小团圆》有感3000字


读张爱玲的《小团圆》有感3000字:

有人称“这是张爱玲最为深知的人生素材,是其浓缩毕生心血的巅峰杰作”。曾看到过《小团圆》的只言片语介绍,最近买了套张爱玲的文集,其中有这本,才打开看,想了解她生平的更多故事。

张爱玲本人说:这是一个热情的故事,而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当我看这本书的时候,看得是云里雾里,几次是看不下去,想要放弃它。但想着曾对外说要写下读后感,再说这可是一代才女的传奇一生啊!书中的女主角九莉就是张爱玲的原型,邵之雍是胡兰成,比比是张爱玲好友焱樱,九莉从小过继给大爷家,因此喊自己父母为二叔、二婶。

《小团圆》书里的前两章都是作者对他们家族的描写,人物名字繁多,辈分错杂,让人怀疑张爱玲怎么会写出如此杂乱无章的小说,同她其他作品有很大不同。

大量倒叙、插叙,意识流的写法。书的一半内容都是写她自己的成长环境,她的家人和亲戚间的锁事,后面才写到九莉和邵之雍的恋情,他们第一次相见就聊了5个小时。

那时的九莉正值最好的年华22岁,而邵之雍是37岁的情场老手,他非常欣赏九莉的文学才华,可谓一见倾心。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一个出生于贵族家庭的内敛女孩,曾亲眼目睹父亲追着姨太太打吗咖,看他们一起抽大烟……造成了她的心理阴影,从小缺乏父母关爱,安全感严重缺失。

因而当九莉遇见欣赏她,懂她的男性时,毫无保留地付出了全部的热情。书中的九莉是个非传统,大胆的女孩儿,很快和邵之雍乳胶似漆,拥抱接吻发生关系。有段情节,邵之雍问九莉,你怎么像很有经验?

九莉回答,都是跟电影上学的。她母亲和姑姑都是新时代女性思想,爱自由独立,姑嫂曾一起去西方留学。九莉母亲是位大美女,有无数的情人,堕胎多次,在那个年代这是有多前卫。

九莉说自己22岁了,写过无数爱情故事,还没有谈过恋爱,叫人知道了不好。就在这样的状态下,邵之雍(胡兰成)闯入了她的生活,九莉性格内向,爱离群索居,不轻易见人。

邵之雍无意中在杂志上看到九莉(张爱玲)的文字,大为惊叹。随即找主编打听张的住址。尤其是在下一期杂志上又看到张的照片,更坚定非见不可的信念。

一场倾世之恋就这样拉开序幕,只是好景不长,胡兰城又开始花心。一年里和两个不同的人发生感情和肉体关系,并毫不掩饰地在张的面前夸赞,显示自己的魅力。

胡兰成不会放过生命中任何出现和可以靠近的女性,一生风流无数。他爱时也是真的爱了,但不会长情于一个人。总是以多情开始,薄情结束。记得曾有文章写道,胡兰成生命中的每个女人最后因他都没有好下场。他为了与九莉在一起,登报与两任妻子离婚。

九莉当时的心情是狂喜的,有爱、有承诺、有行动,最主要还有懂得。她开心地向姑姑说起,姑姑说,只怕他将来也会这样对你的。第一次恋爱,遇见的是情场高手,同是作家,九莉崇拜他的才情与博学。从小缺爱的人会容易喜欢年长的,九莉就这样掉入了邵之雍的温柔陷阱。

这场爱情于她是情劫,是灾难,是罂粟花。九莉是拿整个生命去爱,而邵之雍只是随意拿点。我在想,张爱玲一个名门之后的妙龄女子,名震文坛,当她和一个人品不好,有家室且情史丰富,帮汪卫政府做事的汉奸恋爱时,为何刚开始就没有人反对,她的母亲,她的姑姑,她的父亲都没有人阻挡吗?

还是因为她的家庭特殊,她母亲和姑姑都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女性,热爱民主自由,或是没有人能管得住她?换成别人家,压根不会靠近胡兰成,比如林徽因这类女子。

九莉在快30岁时在笔记本上写道:“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看到最后,愈加为九莉(张爱玲)心痛,她从小早熟早慧。同时,她是一个典型的悲剧性格,甚至有病态的感觉。少时,九莉(张爱玲)的父母离婚,她写自己的心情是高兴的,好像家里出了个科学家般光荣。那个年代离婚是个大新闻,肯定备受舆论指责,而张爱玲那么小却就是有和常人不一样的观点。令人心惊。

18岁,张爱玲在《我的天才梦》末尾写到,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衣袍,上面爬满了虱子。真是语不惊人誓不休。

23岁,在和邵之雍恋爱时,她说,我希望战争永远打下去,不要停。战争让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你还要不停。九莉说,我只是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每天死去成千上万的人于她又算得了什么,她更看重的是自我。张爱玲对从小照顾她长大的佣人韩妈评价是,我只是她的事业而已。有天晚上,九莉在写作业,韩妈曾说:今天我在外看到有个叫花子好可怜,给了他两毛钱,韩妈以后也要做叫花子了,说着就哭了起来……

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每天要洗床单被子,伺候他人,但比做叫花子还是好很多。九莉说,韩妈怎么会做叫花子呢,怎么会……

当七八十岁的韩妈辞工回家乡时,九莉写道,两人知道这是永别了,却一滴泪也没有。她也知道,她骗了韩妈,曾说,我长大给你买什么,什么……到最后,她什么也不能给,韩妈临别自己开口问她要了个小箱子。

不过那时的九莉才十几岁,还不能自力更生,也只能这样。

但以张爱玲的薄凉性格。几年后她成名了,也不会去看望在她家做了一辈子佣人的韩妈。书中也没再提,很可能真是做了叫花子,那是个每天都挨饿死人的年代。九莉(张爱玲)对生她供她读书的二婶,也就是母亲。只是这样说,我是她的感情投资,她只不过是老了想有个依靠。

当她出书赚钱后,还她母亲二两黄金,从此不相欠,她母亲伤心得直抹泪,九莉却很坦然。她母亲晚年在欧洲临终前,去信表示很想见张爱玲最后一面,张却都不让她如愿。

在《小团圆》里张爱玲还写到,我是不会要孩子的,哪怕是有钱,有人照料,我怕我会报复孩子。

看到这句,真是让人毛骨悚然。是的,她母亲曾自己和姑姑出国,把她丢在家里,但到底是生她了,是亲生母亲啊!也不断寄钱写信她,鼓励她读书,一心栽培她,张爱玲享受了最好的教育,学习钢琴,绘画,她的成就也离不开她母亲。

为什么张爱玲总用自己的心意把别人揣渡得那么坏。不去体谅别人。总是淡忘了别人的好,牢记住别人的不足之处。

虽然她不肯见她母亲临死最后一面,但她母亲把古董家产变卖后的遗产,托人全寄给张爱玲。在《小团圆》这部小说里,张大量地写了他们大家庭的各种锁事,甚至还有不伦之恋,如果当初没有好友宋淇夫妇的劝说。

这本书早在1976年就已出版,而她书中很多亲人隐私就这样公布于世,那时他们都还活着,张爱玲真的是个心狠的人啊!

也可以说,张爱玲的名门之后出身,她的悲剧性格,她和汉奸那场轰轰烈烈的恋情,成就了她的作品,她的传奇人生,她的文学才华,让她留名于世。

但是她完全可以对人,对自己都宽容点,不用让自己终生陷入痛苦的境地。坚决要还她母亲钱时,她似乎诅咒般地说,反正自己将来也是没好下场的。是的,她的确是孤苦终老,甚至死后好多天才被人发现,悲催。

张爱玲如她所愿,早早成名了,但结果却并不那么痛快。若不是那么早出名,他可能过得幸福一些,也许遇不见胡兰成。

《小团圆》里的九莉打胎了一个四个多月的男婴。假如,她最先遇上的恋人是导演燕山,一个是导演,一个是小说编剧,多好。燕山比九莉只大几岁,看起来甚至更年轻。

那么九莉的情感路要顺利得多,至少不会造成那么大的伤害。燕山曾对九莉说,邵之雍有支配你的能力,你好像喜欢年老的。但他有时听不懂九莉说的话,觉得高深莫测。九莉更无法像爱邵之雍那样爱他。

他知道九莉子宫受损,还有来自家庭的压力,最终和另一个女孩结婚。《小团圆》里的结局写到,她并不后悔与燕山那短暂的恋情,如果不是燕山,她不知道自己怎么渡过那段时间。

张爱玲所说过的很多话最后都是一语成谶了,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她晚年,每天怀疑房间里有虱子,似乎是有幻想症,到处搬家,一年要搬上百次家,也不希望有人找见她。

小说的最后一段。九莉做了个梦,梦见她和邵之雍在一起,还有好几个孩子。那可能是张爱玲内心的渴望,是她不死的梦。

一场恋爱影响了她大半生,一起萎谢的还有她那惊世骇俗的才华。性格决定命运,执念太深、放不下、自我、凉薄,落得一生清冷。或许天才总是有他的怪癖,一切都是命!作者:齐帆齐

读王安忆《长恨歌》有感3000字


读王安忆《长恨歌》有感3000字:

开始读王安忆的《长恨歌》时,我暗暗地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沉下心去读,切不可心浮气躁。这次沉下心,慢慢读,细细品,总算得到了字里行间那一抹淡淡的上海风情。结束阅读,脑海中就像拉洋片一样,一帧帧的画面,鲜活跳动,蒙着一层西洋油画那淡淡的复古浅黄色,欲说还休中,千言万语,很是一番滋味。

我尤其喜爱王安忆给王琦瑶安排的出场和结局。王琦瑶颇具传奇性的人生,在四十年代的片场拉开了帷幕。她和自己的发小一起去片场看拍戏,那场戏是关于一个被谋杀的女人的。那女人穿着睡袍,半个身子躺在床上,半个身子垂到地上,女人不动弹,千年万载不醒的样子。四十年后,王琦瑶垂死的那一刻,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场。三面墙的房间里,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上的电灯摇曳不停。她恍然明白,命运在四十年前就微妙委婉地安排好了自己的结局,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

这实在是个精妙的结局,不动声色中展出了作者的良苦用心。这让我想起了英美文学中经常探讨的圆形叙事,还让我想起了希区柯克的电影,于无声中见惊鸿,才是惊艳。

除却这个结局,我同时想了很多,关于王琦瑶的一生。不可否认,阅读前禁不住好奇翻至书的扉页,赫然看到这个女人的结局,“死于他杀”,心中涌起了一种同情与怜悯。我天性中一向同情弱者,热爱皆大欢喜,伤感七零八落,当时真真想放弃。后来勉强继续,心中不免在阅读中将情感天平中的同情给了王琦瑶,惟愿她在人生途中不要太过艰难,毕竟结局已经注定,既然无法“现世安稳”,那么拥有一段“岁月静好”也是补偿了。

这何尝不是痴心妄想。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四十年的岁月,中国,抵得上欧洲一些小国两三百年见证的潮起潮落了。一个弱女子,一个历史有那么些不清楚的女人,如何能够“岁月静好”呢?

我时常在想,李主任、程先生、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拉,王琦瑶真心实意的爱过谁呢?很难说。这几个男人,李主任让她从一个少女成长为一个女人,体验到一个男人所能提供到的庇护和安全感,那一抹任凭岁月如何变迁却掩不住的旧上海风情,就是因为和这个男人的瓜葛,才能让王琦瑶妩媚了一辈子。她的确是李主任圈养的“金丝雀”,但不可否认的是,两人是投入了真感情的,王琦瑶是怀着崇拜的心去爱这个人的,而李主任,在风口浪尖上呆过的男人,见到这样眉眼低垂的温柔人儿,心中那一抹温情,情欲也好怜惜也罢,还是给了她的。他的遇难,并不曾夸大这个男人在王琦瑶生命中的位置。只不过,每每回首,王琦瑶仿佛在隔了十万八千年的岁月,看待自己的前世,亦真亦幻。可以说,这个男人给了她传奇。

而说到程先生,真是令人叹气。他真是最爱王琦瑶的人。她成为上海小姐,她成为政府大员的外室,她未婚先孕被人抛弃,她生下来历不明的孩子被人指指点点,他待她始终如一,记得的永远都是那个在自己镜头下风情万种的王琦瑶。就差那么一丁点,他就娶了生了孩子的王琦瑶,最后放弃的时候,他近四十岁的人,像个孩子一样地痛哭。他放弃,不是因为俗世的眼光和指点,而是,他花了二十年的时间,终于明白,自己永远都走不进王琦瑶的心里。这个王琦瑶,动摇了他的平静生活,牵绊了他本应风平浪静的半生,可最后的最后,对着这样一个被踩到社会底层的王琦瑶,他甚至无法幸灾乐祸,他依然怜惜着她爱护着她。她是懂进退的上海女人,温柔地对待着他的爱情,同时却于无声中明白地回绝着他。这真是世上最温柔的残忍,本应撒向她的仇恨和诅咒,生生反攻倒算般涌向了自己。

而康明逊,能用来形容他的只有两个字,那就是“懦弱”。对,就是懦弱。的确,他有着说不出的苦衷,数不清的委屈。他是小妾的儿子,尽管是家里的独子,却要刻意疏远自己的生身母亲,巧妙讨好着大妈。但是!那个时代,谁没有一把辛酸泪,谁不曾深夜痛哭过?说到底,还是懦弱。懦弱着,却又贪心着,踟蹰着,向往着王琦瑶身上那一抹掩不去的老上海风情。她的眉眼,她莞尔的一笑,无不向他耳语着,旧日上海曾经如何地妩媚着,而如今这妩媚只能屈伸平安里这样的小胡同,听时光不动声色地在指缝中一滴一滴地漏下去,残忍哀怨。他思来想去,对着王琦瑶,喃喃说,你知道的,我没办法。他没办法管住自己的心,同时他也含蓄地告诉着王琦瑶,我没办法为你负责,你不要指望我们会开花结果。这,就是上海男人的私心、痴心、贪心搅拌在一起浓缩成的可怜巴巴的一句话——你知道的,我没办法。虚伪至极。

王琦瑶怀孕了。康明逊果然没办法。他甚至没有勇气带着王琦瑶去小医院堕胎,他明里暗里避嫌。王琦瑶赌气说自己想办法,办法就是萨沙。萨沙是中俄混血的孩子,双亲是烈士,在上海这座海上孤岛上像浮萍一样飘来荡去。他看王琦瑶,没看到旧日上海的风情,那风情滥觞的时代离他太远,他只是个孩子,未曾赶上好时光。他看王琦瑶,看到了年纪稍长风情犹存的少妇身上,那股浓浓的母性。他像孩子一样依恋着王琦瑶,最终让王琦瑶在愧疚中放弃了对他的利用。萨沙投奔了远在俄国的姨妈,从王琦瑶的生命中退场。

王琦瑶最终留下了这个叫薇薇的女孩。在平安里任凭外面天翻地覆都不改和煦明媚小家子气的阳光中,她们孤儿寡母地走过了二十年。外面的世界荒诞着,喧哗着,动乱着,改变不了平安里上空那一小块蓝色的天空,改变不了岁岁年年在城市上空去往有声的鸽群。她和薇薇的母女情谊,说不上是舐犊情深,反而有些像姐妹之间的情谊,斗气、算计、攀比、关怀、疼爱、体贴,好的坏的天性中的,夹杂着上海女人骨子里的精明,全在这二十年里了。临了,薇薇结婚要去美国了,王琦瑶想着要从李主任留给她的那几根金条中抽出来给女儿,可转念一想,她有丈夫可以依靠,自己呢?罢了。

读到这里,不禁心酸地莞尔。上海女人的精明啊,在人类天生的母性中,都不甘示弱地打下了自己的烙印。

而老克拉,不得不说,真是王琦瑶风情一生中的败笔。两人遇见时,王琦瑶已经五十多岁了,过了知天命的年龄。风情和优雅未曾抛弃过她,年龄却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用一句话概括,王琦瑶在“优雅地老去”。而老克拉,他生错了时代。家境殷实,他向往的是三四十年代的旧上海,他唏嘘着,自己错过了这座城市风情万种的时代。而王琦瑶给了他一种错觉,觉得在这个女人身上他可以找到一丝旧日上海的风情。他在躁动难安的年纪,误以为这就是爱情了,他是真以为这可以让他上天入地大胆爱的。这座城市有那么多精致的女子,这些女子身上有着那么多的风情,可这些风情全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旧日上海的风情,他生错了时代,他与这座城市的相逢,晚了整整四十年。王琦瑶的眉眼,她的举止,甚至她的皱纹,都在惋惜地提醒着他她那个时代的风情无限,尽管风情已经在四十年的沉浮中隐匿,但仍有尾声。他拥着王琦瑶,像拥着一场已经不可得的旧梦。

而王琦瑶,居然向这种以爱为名的温情投诚了。那么艰难和孤独的一生,她都隐忍着心酸着走过来了,背影优雅,风情无限,纵然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依然无损她的传奇和委婉的优越感。她身上是有传奇性的,撑着度过这一生,她就是一个别人口中活生生的传奇模子。没想到,临了临了,她竟然败在了老克拉这样一个与自己女儿一般大的男子手下。跌倒的姿势如此狼狈,她甚至如乞丐般晃动着装有金条的匣子,可怜地祈求着老克拉,都是你的,我没有几年了,只要你能陪我度过这几年。

谁能想象这就是一辈子都那么风情万种的王琦瑶?她并非一直风光着,她是精明着本分着经营人生的。高处,她不曾张扬;低谷,她不曾破罐破摔。她连跌倒的姿势都是端着的,举手投足不经意间风情流露,以柔克刚地和这个时而癫狂时而安静的世界井水不犯河水地相敬如宾。谁能想象她能为了这样一段荒谬的忘年恋赌上自己的退路、骄傲、风情和优雅?她真是低到了尘埃里,明知这不是爱情,却像绝境中的人一样,死抱着那漂浮在河流中央的一截月光不肯放手,顾不得旁人在嗤笑着她水中捞月一场空。

退无可退的人生,生无所求的人生,死亡是唯一的解脱。借着别人的手,王琦瑶冥冥之中分毫不差地行走在命运仔细铺下的荆棘路上。最后的一刻里,她终于明白,故事的结局,在四十年前的片场中就已经注定了。可是只有自己冷暖自这人世间走过,九曲十八弯,痛过哭过欢喜过惆怅过,才能咂巴出这生命的滋味,而到这个时候,是苦是甜,倒没有那么重要了。

人生长恨水长东。人生很长,就此告别吧,王琦瑶,趁着风情仍眷恋你渐次苍老的容颜。文/丸子爱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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