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短篇小说《猫》读后感800字
王小波短篇小说《猫》读后感:主人公最后也会选择“害猫”?
(1)说实话,读王小波的文字,吃力。
或许是自己的理解能力不够,也或许是其他原因。暂时不做计较。
王小波的这篇《猫》,是他的早期作品。一气呵成的读完,感觉没有懂。只是有一个疑问一直在脑海里徘徊。主人公最后也会选择“同流合污”去虐杀猫吗?
这个问题让我彻夜未眠,我一直在想着主人公接下来的举动。一直在为那些即将要被干掉的猫儿担忧。
或许,我是“入文”太深了吧。
小说的故事情节很简单:主人公发现了一只被虐的猫——然后猫死了——接着又发现了一只被虐的猫——猫又死了——主人公习惯了这种节奏——主人公心里犹豫该不该加入虐猫大军。
整个故事给人很压抑的感觉。若结合故事发生的那个特殊年代(文革时期)。或许,我们能理解一二。
当然,若硬生生的套上时代的背景,难免会变得狭隘。或许,王小波本来就没有哪个意思。
或许,每个人看完之后都有不同的理解。
(2)不记得在哪里看过这样一个观点。说是看王小波的作品,不要刻意去深究。王小波是自由主义的斗士,他追求个性。故而,他的小说也没有特定的道德评价。按照他的话来讲,写小说就是为了写得好看。可以权当是一个荒诞的故事。
当然故事里透出的人性、道德、社会规则等等。这些东西,虽然没有刻意去指明,但也会有所表现。主要看你如何去理解了。
不去谈论作品想要表达的东西,也可以试着去分析它的写作手法。或许这个角度,也能获得不少收获。
扯远了,回到话题。
主人公最后不会去虐猫。
这是我的理解。为什么这样说呢?在文中,主人公对于猫儿的遭遇虽然看似不关心。但他其实是很关心的。奈何那个大环境中,人们都觉得这是平常的事。所以主人公不能把自己的关心表现得太招摇。要知道,在那样一个大环境下。你若流露出对猫儿的同情。你就是另类,你或许就成了“猫儿”。这是一种危险,出于人性的本能,他只能收敛自己。
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我们要做到“有的放失”。
故而,综合起来联想。主人公是一个善良的人,他不会加入虐猫大军。
作者:独孤云枫
我第一次读毛姆的作品,是他的短篇小说《雨》。当读到妓女汤普森小姐出场时我就预料到定有事情发生,猜想的结局应该是毛姆通篇讽刺的传教士在逼死了妓女后悔悟「从良」。
没想到剧情反转,出现了「狗咬狗」的场面,传教士最后死于自杀,而妓女在与传教士纠缠不清后带着胜利者的姿态离开,又回到她以前放荡、粗俗、毫无顾忌的生活方式。
「放荡、粗俗和毫无顾忌」,这些字眼是我们这些所谓的「好人」为这个妓女定了刑,却忽略了一个妓女也有自己的生活信仰好好生存下去。而活着本身不应该带有任何感情色彩。
不管是出场时的放荡,毫无顾虑还是与传教士的斗争中败下阵时委曲求全,汤普森小姐都是为了好好活着。谁说不是呢?在登陆小岛后她就开始到处拉「业务」,原以为可风平浪静地潇洒快活一阵子,不料打扰到了住在楼上的传教士夫妇俩,由此摊上这个顽固的传教士。
后来传教士试图以各种方式来改变、救赎眼前这个妓女,在屡教未果后,他开始动用教会的「强制」力量,迫使她提早离开小岛。
当面对强大的教会力量时,妓女汤普森小姐是渺小的,她挣扎过也乞求过传教士和总督改变让她提前离开小岛的决定,并不惜借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包括求助于麦克菲尔医生)来帮助自己,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在这里我无意去猜测传教士之死的多种可能,只想弄明白传教士最后丢掉了性命,仍然无法改变、救赎一个妓女,那么他到底想改变、救赎妓女什么呢?
他是想让妓女悔过从良不再操旧业?还是替主收纳了这个「肮脏的灵魂」?
不管传教士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可能轻易去改变一个活生生的妓女,也不管这个妓女是打算真心改过还是暂时屈服,我揣测不出她下一步如何去改变,因为除了继续出卖肉体之外,她别无选择。
可是汤普森小姐只能做一个妓女,只想好好活下去,就那么招人恨?为什么非要让她一会改变这个,一会赎罪那个?再看小说的结局,让她回到最初的快乐状态,多好。
当读完这篇短篇小说时,我曾想跟所谓的正义人士一样站出来数落汤普森小姐一番,或者像传教士一样道貌岸然地鄙视她,指责说什么工作不能做,非得做这等出卖肉体败坏道德的行当。
可我突然犹豫了起来,这样做除了表明某个立场之外,依然不能回答根本的问题,即妓女真是坏人吗?在我们的社会伦理中她应该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
这让我想起了刘小枫在其《沉重的肉身》一书中提到关于妓女卖淫正当性的论辩时,人们都认为妓女卖淫当然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行为,但妓女之母西蒙老婆却不这么认为。她说,卖淫纯粹是一种生理性行为,一种自然性的生存方式。她还为干妓女行业的女儿辩护说:
要是她这个小泉源不流水,渴也把你渴死了!我们干活的时候身体四肢什么不得用,为什么就不许用那个?她老娘就是从那里把她养下来的,还很痛过一阵呢?难道她就不许用那个养活她老娘了,啊?再说,这又痛到她哪里去了,啊?
妓女玛丽昂倒比她的老娘文雅得多,她的理由不再局限于肉体之见,而是上升到了伦理的高度,她在乎的是自己的感觉偏好引发的道德诉求是正当的,这是一个人基本的自然权利。
她说:「人们爱从哪寻求快乐就从哪寻找,这又有什么高低雅俗的分别呢?肉体也好,圣像也好,玩具也好,感觉都是一样的」。
当然妓女玛丽昂的这种诉求直接顶撞了社会伦理道德,她无疑将遭受到人们更多的谴责和鄙夷。
尽管这些人干的勾当比她卖淫更龌龊,但并不影响他们一面西装革履、油头粉面地站出来慷慨激昂地指责妓女,一面脱下那身西装后做一名嫖客,更有甚者利用手中权力操控这个行业,中饱私囊,其行径恶劣程度之高远非妓女单纯的卖淫行为所能企及的。
而其他旁观者同样对妓女抱有歧视,可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歧视,歧视什么,或许源自某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而已,就像他们飞黄腾达之后会看不起自己的兄弟姐妹,歧视曾和自己并肩作战至今仍处于底层的战友们一样。
不管怎样,一个人包括妓女不会因为遭受他人无处不在的鄙夷和歧视就停止追求生存的权力,哪怕只为了卑微地活着,也会全力去争取。
记得有一次傍晚时分我走过深圳罗湖的一条小巷口,迎面走来的是一位打扮妖娆的女子,即将擦肩而过时她竟转过身来用手挽着我的胳膊,轻声地问一句:「帅哥,要打洞吗」?
待我反应过来后用力挣脱了她,匆忙跑开了。我暂且把这个女子归为和汤普森小姐一样的妓女吧。她这一句动机再赤裸不过的话听了不会让人觉得恶心或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而是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心酸和很多人一样,她另一个身份也是一个女儿、姐姐或者妹妹。
相比于小贩沿街叫卖的吆喝,她这句话显得无比低俗,但和那些同样见不得光的贩毒、贪污的勾当,她的动机要纯粹得多。在她沦落风尘,穿梭于烟花柳巷时一定清楚自己的身份意味着什么,但还是勇敢地走出去了,可能真的只是为了活下去,因为我不相信有人一生下来就立志做妓女,或者把卖淫当理想。
这只是一个生命个体对生存的渴求,不管她是伟人还是卑微的妓女,也不管她明智或愚痴,善或恶,有无教养,这些都不干他人的事。
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力所能及的方式享受生活,不损害别人以求得自己的享受,也不许别人妨碍自己的享受,尽管这种生活方式会遭到道义的谴责。
写到这里,我试图以类似例子作为表象,深入了解人们对待妓女态度的异同及尝试去批判的可能性,但看完了毛姆的短篇小说《雨》,当我再一次琢磨小说出人意料的结尾时,忽然想为妓女汤普森小姐的胜利离开而欢呼。
王小波短篇小说这辈子读后感:小人物逃不开时代的烙印
一辈人有一辈人的时代烙印。任凭你再怎么努力,在大环境之下,也会扼杀好多的机遇。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好时代,只要努力就可以改变贫穷,就能活得有滋有味。但,这个时代不属于懒人。
王小波的《这辈子》篇幅不长,写了一个30岁左右农民的日常。那时候的大环境应该是闹饥荒的那几年。那时候人们的生活,的确是困难。经历过的人应该明白。
造成他们生活困难的不是因为他们不努力,而是有很多外在的因素。对于那些大的环境因素,他们毫无能力去改变。很多时候,或许只能听之任之。
小说最后主人公对于“活着”的思考,让我也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小说最后说道:“老陈推着小车站在东山上,心里想着:我们活着是为了谁?为了儿孙吗?要是过得和我一样,要他干什么?为了自己吗,是为了吃还是为了穿?只是为了将来还有希望。可是希望在哪儿呢?都把我们忘了。从农村出去的人也把我们忘了。我们要吃饱,我们想不要干这么使人的活。我们希望我们的老婆不要弄得像鬼一样。我们也要住在有卫生间的房子里头,我们也要一天有几个小时能听听音乐,看看小说。这就是老陈,一个上辈子不是农民的农民的希望。”
或许,小人物永远也逃不开时代的烙印。
这篇小说虽然篇幅很短,但通过对主人公老陈生活日常的描述。给我们还原了那个时代人们的生活。然后引发我们对“活着”的思考。
其实,对于我们为什么要活着这个话题。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曾经去思考过。
这种生存的焦虑,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有。特别是在每个时代的小人物身上。他们思考良久之后,还是没有找到答案。最终也只能按部就班的继续活着。这让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富贵用一生的时间来诠释什么是活着。或许,活着就是“活着”的意义吧。不可否认,当今社会是一个美好的时代。而底层的人们也会有关于生存的焦虑。这是人类社会的共性。无法改变。其实,也没有必要去想太多。对于我们而言,唯有踏踏实实的做力所能及的事,或许才不至于浪费时间。
懂得太多的道理是没有用的,关键是要去执行。
小人物逆袭的故事,每个时代都有。只是,注定只有少数人会逆袭成功。而大多数人只能平庸致死。
这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当你想明白了,大多数都和你差不多。那么你或许会自信一些。
是啊,不要自命不凡。那会害了你,让你迷失方向。人,贵在认清自己。作者:独孤云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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