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读书笔记:“他刚抽了两口烟,就听见前面的高粱地传来一片沙沙的声音,接着,一个黑乎乎的人影向他走过来。少安仔细一瞧:竟然是父亲!他父亲走过来,在他面前怔了一下,也没言传,就在他身边坐下来,掏出自己的旱烟锅,在烟布袋里挖来挖去。‘你怎到这儿来了?你怎知道我在这里呢?’少安迷惑地望着父亲。孙玉厚半天才咄讷地说:‘我就在你后头走着……我让兰香先回去了。我怕你万一想不开……’少安鼻子一酸,竟冲动地趴在高粱地上出声地哭了。在这一刻里,在父亲的面前,他才又一次感到自己是个孩子!他需要大人的保护和温情,他也得到了这一切——唉!让他哭一阵吧,痛痛快快地哭一阵!这样,也许他心里会好受一些的……”——《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第二十三章
表哥贤说,他曾经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就能阅读完一部《平凡的世界》,我说,哥真厉害,我不行。我爱阅读,但阅读速度从来没有以惊人为准称,这可能跟习惯有关,从前不快,如今更是不会快,因为,我喜欢这样慢慢地与书中人物书中文字,交融着灵魂的心领神会,何况是当下如此浮躁不安的大环境。安心慢慢看书,已经是个奢侈!
就是在这种看似极为“奢侈”的状态下,我,站在孙少安的身边,看着他于怎样一种矛盾心理当中,在现实与心理同样避开着他那亲爱的润叶。他深知即使他与润叶有着多契合的两小无猜的感情,也是不得完愿,不得完成润叶想与他结为夫妇的心愿!孙少安他退避了,孙少安他痛苦地刻意退避了,却还是促就了田福堂的心理,他,孙少安,一个泥腿把子,骚情了自己吃公家饭的女娃田润叶。
于是乎,孙少安就被有着顽固门第之见的田福堂,“推”到石圪节公社的批判台上。孙少安想了很多,他想的不仅仅是自己,他想到田福堂如果不这样做就不是田福堂,他想到自己名誉的受损会给少平和兰香的以后,带去很严重的政治影响,他想到他前头那样理智避开润叶是极为正确的选择。
少安啊!你何曾想过你自己!你从十三岁辍学离开你那亲爱的学校,回到你那亲爱的双水村,与你那亲爱的父亲一起务农,努力撑起那个风雨飘摇烂包的家开始,你也就没再怎么想过你自己!
你在批判台上,昏昏然地走下,你走在石圪节的集市上,你看到了你的父亲和你的妹妹兰香,你不愿就在那样一种精神状态中,与他们一同回村,你不想他们为你担心,你想自己一个人安静呆一会。你不知道这样安静呆一会,能有什么结果,但你在那个时候,已经脆弱到连个熟人的脸孔,都不愿意见到。
“一种委屈的情绪使他忍不住泪水盈眶。他停在路边的一棵白杨树下,把烫热的脸颊贴在冰凉的树干上,两只粗糙的手抚摸着光滑的杨树皮,透过朦胧的泪眼惆怅地望着黑乎乎的远山。”
你是怎样一路消化着自己的痛苦呢,你在回到村前还刻意躲进一片高粱地中,你还想独自舔着自己受伤的伤口,你在等着它复原。你的父亲突然出现了,原来他一直跟在后面呢,他一直淌着流着泪流着血的心,在你的后头一路相跟着。我多么深爱你的父亲啊!他敦厚,他朴实,他良善,他在为自己的无能而心痛万分,他多么害怕与担心你是否会想不开。
这个时候,我想流泪了,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转,我看着你褪回孩童本色在那伤心地嚎啕大哭,我看着你的父亲在为他的无能与无助哭泣。这个时候,我动容了。我想到了我的父亲,想到那个几乎未曾在我文字中,出现过的父亲!
于你而言,于我而言,父亲像山,父亲像海,父亲像天空,父亲像大地,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岁数,在父亲面前,也都是个让他牵肠挂肚的孩子!他几乎不表达对我们的感情,但即使鲜少表达,但你和我总能在这样的生活片段中,去体会,属于父亲的那一份,含蓄而热切和真挚的爱!作者:水心
《活着》读书笔记及读后感范文:
当你觉得生活不易,处在人生低谷,那就去读《活着》,它让你明白生命可以坚韧不拔;当你春风得意,站在人生之巅,也要去读《活着》,它让你对生命心生敬畏。
今天分享余华写的《活着》,对‘活着’的印象应该是来源于电影吧,张艺谋把书拍成电影以后,《活着》这本书才名声大噪。但对于阅读量不高的我来说,对此书的内容确实完全不了解,连它大概讲了什么故事也不清楚,《活着》这本书一直躺在家里的书橱里,躺了那么久,我也没翻动过它。直到一个偶然的机会,打算翻开它看两眼,但是一打开就合不上了,直到熬夜把它看完,看书的过程中一度抑制不住,哭了很久,大半夜还怕影响到邻居。哭,不是因为书中主人公遭受的苦难而是因为感动。
下边来聊聊读书的感受,整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他的人生只有两个字“苦难”。作者余华在序言中说,福贵和他苦难的一生成了朋友,他们互相摆脱不开,和平共处,也不互相怨恨。他对人生中的苦难没有怨愤与抗争,只有平静接受,这点从福贵讲述自己故事的语气中可以体会到。在读序言的时候,我无法理解作者这段话的意思,看完此书的时候我依然没有理解,我认为没有人能和苦难成为朋友,我对福贵苦难的一生,只觉得不公平,像他和他家人这样的好人,不应该是那样的结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相信我会慢慢理解,因为在写这篇读后感的过程中,我好像有点理解了。
是福贵所处的时代造成了他的苦难,他的一生经历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三年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对于生在新中国,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我们来说,无法想象当时的人经历的是怎样的命运,甚至可以说我们连苦难二字都不能深刻理解,我对于那些年代的认知全部来自于祖辈和父辈断断续续的讲述,但他们的讲述有时候只是只言片语,对于我们来说形不成画面感。在此书中,作者很形象地还原了那个年代,余华将他的幽默感成功地代入到了对故事的讲述中,明知道那是苦难的年代、苦难的故事,但是仍然让人哭笑不得。《活着》这本书不只是在国内享有盛誉,在国际上也得到高度认可,获得很多奖项,我想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写不出此书的文学价值,我只能写一些心得体会,而且想从书中的每个人写起。
(此处有剧透,介意者慎入)
福贵,本书主人公,他是地主家的阔少爷,而且有一身阔少爷的臭毛病,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他在媳妇怀孕好几个月的时候,出去城里赌和嫖,一出去就是十天半个月,只有钱输光了才会回家,对于怀着孕还出去找他、劝他回家的媳妇,他更是拳打脚踢,就像着了魔一样,直到把家里的一百多亩地全部输光,成了穷人。但是把家产输光以后,他就立马变成了踏实人,低声下气从债主那里租了几亩地,开始面朝黄土背朝天地没日没夜干活,只为养活一家老小,再也没有了阔少爷的臭毛病和臭脾气,尽管一生经历了数不清的磨难,但直到临近人生终点,他都一直是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
福贵父亲,他的上一辈也是有钱的地主,家里有两百多亩地,到他这辈,给败去了一半,剩了一百亩,年轻时候的事儿就不提了,都有荒唐事,但对于他的败家儿子福贵,他是一个尽责的好父亲。在福贵吃喝嫖赌的时候,他要么骂要么打,但福贵给他的只有嘲讽和挖苦,因为他年轻的时候也一样,福贵对他父亲还以的同样是骂和打。但当得知福贵把家产败光的那一刻,他没有哭喊和埋怨,平静地把家从大院里搬到了茅草房,而且把儿子叫到跟前,再没有打和骂,只是劝他今后要好好干。但心里有不甘和对父辈的愧疚,很快就去世了。
福贵母亲,是典型的没有什么文化的大户人家的夫人。福贵在外边瞎混的时候,她担心的是福贵在外边吃苦,福贵把家产败光的时候,她只说了一句上梁不正下梁歪,也平静地接受了现实。从没干过任何粗活,到辞去所有佣人,开始自己操持所有家务,学着干农活,只有默默付出,直到得了病,也不想让家徒四壁的儿子为难去花钱找大夫,只想忍着受着,最后病死了。
家珍,福贵的媳妇,她是城里大户人家的小姐,三从四德,知书达礼,被年轻时候家里有钱长相还不错的福贵娶回了家。她先是给福贵生了一个女儿,后来怀了儿子的时候,福贵开始嫖赌,但家珍从来没有因此对福贵打骂和争吵,而是在福贵输了钱回家的时候给他做饭,做不一样的炒青菜但青菜下边都放了肉,用这样的方式告诉福贵,外边的女人看着不一样,但其实都一样,是一个有智慧的女人。在福贵输光家产前夕,家珍挺着大肚去赌场找他,跪着劝他回家,福贵对她又踢又打,她只能自己瘸着拐着自己走回了家,也没敢去找城里的父亲帮忙,对此,家珍日后没表现出任何怨恨。福贵输光家产后,家珍的父亲抬着花轿要把家珍接回去,家珍流着泪跟父亲走了。她不想走,并没有因为福贵变成了穷人就嫌弃他,只是她是懂礼的人,父亲的话她不能不听,在跟父亲走后在城里生下了儿子,然后就抱着孩子悄悄回到了福贵的茅草屋,从此也开始了苦难的一生。家珍同样从大户人家的小姐、少奶奶,变成了什么脏活累活都得干的农民,但她觉得日子是甜的,对于苦日子她没有怨言只有付出。到后来累得得了软骨病,还一直怕拖累丈夫和孩子,带着病下地干活,直到病重的一点也动不了才肯躺到床上歇着。后来他们的儿子和女儿都相继死了,家珍撑过了病痛和磨难,但撑不过儿女都离世的打击,临死前,家珍对福贵说,她这一生给福贵生了一双儿女,福贵还对她这么好,她很知足,下辈子她还要和福贵再做夫妻,此处引爆了我的泪点。对于一生承受的苦难,家珍只字不提,她只有满足和感恩,而我读到的只有感动和唏嘘。想想在当今的时代,很难找出像家珍一样好的女人。
凤霞,是福贵的女儿,本来聪明活泼,长得也和她母亲一样标致。有一年十几岁的时候(家里没落后),她奶奶得病,福贵去城里拿药但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去和共产党打仗,从此好几年音讯全无。这期间,家里没钱看不起病,凤霞奶奶去世了,凤霞生病发高烧,烧成了聋哑人,后来福贵九死一生回到家的时候,再也听不到凤霞叫他爹。但凤霞聪明懂事,在母亲得病,父亲渐渐年迈,弟弟还小的时候,承担起了家里的重担。后来到弟弟该上学的年纪,她父母觉得耽搁了一个孩子不能耽搁两个,要送弟弟上学,但家里没钱,要把她送人换了钱给弟弟上学,还不很懂事而且聋哑的凤霞,直到被送走当天还什么都不知道,早上起来拿着锄头要下地干活的时候,福贵一直往回赶她,铁青着脸不让她跟着去,凤霞就大概明白了些事。被送走后,弟弟上了学,但凤霞老偷偷往家跑。后来,福贵不忍心再把凤霞送走了,凤霞才在家里踏实地待了下来。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凤霞很羡慕那些能做新娘的人,可在那个年代,家里又穷,凤霞又聋又哑,没有人愿意娶她。福贵和家珍就想办法托人找身体有残疾的人家,看愿不愿意娶凤霞,这里我也很佩服福贵和家珍,因为即使是有缺陷但毕竟是自己的闺女,而且模样也好,怎么也不忍心让她嫁给残疾人,但福贵和家珍就比较理智,主动找残疾人来娶家珍,村干部真给凤霞找来个人,是个歪脖子的男人,但很能干,挣了些钱,男方是实诚人,也是正直的人,跟凤霞都互相看上了,两人结了婚,后来凤霞因难产死了。
二喜,凤霞的丈夫,是个歪脖子,当初福贵村干部找来他的时候,他在凤霞家到处转了一圈,什么也没说就走了,福贵还以为自己家太穷了,二喜没看上他们,结果过了两天,二喜带了几个能干活的来给凤霞家修补房子,原来二喜到处转悠是在看房子哪里需要修,后来二喜凤霞结婚了,两个人非常恩爱,虽然结婚的时候,二喜按福贵的要求给凤霞把婚礼办得很风光,因此借了很多钱,但两个人都很能干,小日子过得很好,感觉福贵是苦尽甘来了,但生孩子的时候凤霞因为难产死了,二喜从此就丢了魂,没了精神。家珍给凤霞的孩子取名叫‘苦根’,二喜就背着苦根干活,从小带着孩子一把屎一把尿,从不舍得把孩子撇在家里。即使是福贵心疼二喜,要帮他带孩子,那不管下班多晚,二喜当天也要去到村里看孩子一眼,在二喜眼里,苦根就是剩下的他和凤霞之间唯一的牵绊。后来,因为事故,二喜被干活时候的水泥板把头夹扁,砸死了,死的时候二喜口里用尽浑身力气最后喊了一声“苦根”,当时苦根正在附近玩,听到有人喊,还大声“哎”了一声以示回应,他还不知道他爹死了,当时才四岁。
有庆,是福贵的儿子,也是苦命的孩子,从小没过一天好日子,别的活帮不上忙,就帮着喂家里养的羊,后来上学去了,因为家里都忙,没人能抽出空来帮他喂羊,他便中午放学跑十几里路回来喂羊,路跑的一多,鞋就坏得快,基本上几天一双的节奏。家珍就经常熬夜给有庆做鞋,福贵心疼家珍就骂有庆,说他废鞋,从那儿以后有庆就光着脚来回跑,冬天下着雪也光着脚跑,福贵看着心疼让他穿上鞋,他偏不穿,就这么来回跑,跑成了学校里的长跑冠军。凤霞被送给别人家那一阵,有庆知道凤霞是因为他要上学才被送走的,就天天说不上学,让姐姐回家,福贵就揍他,把他揍到了学校里。后来,凤霞偷偷往家跑的时候,有庆每次都抱着姐姐,不让她走,福贵因此才动了心,没再送走凤霞。再后来,县长夫人生孩子难产,急需输血,就让有庆学校里的学生们去献血,有庆很高兴,他觉得终于有做贡献的时候了。一开始他排队排在后边还很着急,怕自己没机会献血,直到别的人血型都不符,就他的血型相符,他才放心。那是个蛮荒的年代,普通百姓的人命不值钱,县长夫人需要的血量很大,医院的大夫就抽有庆的血,一直抽一直抽,直到有庆脸发青,发乌,他们才肯停下,但为时已晚,有庆没被救回来,丢了性命。
苦根,这个孩子从小很机灵,很会说话,福贵说他是替凤霞把不能说的话说了。二喜死的时候,福贵告诉他你爹死了,他说“哦”,然后时间一长又问福贵,二喜为什么还不来看他,他还根本不知道死是什么意思。时间一长,他就想二喜,然后哭闹,再哭闹,他爹也不会来看他了。家人都去了,只剩了福贵和苦根相依为命,福贵已经老得干不动活了,但还要养活苦根,拼命撑着,但出门干活也得带上苦根,要不然没人给看着。天还黑的时候,福贵就要起来干活,因为老了走得慢,干得慢,去集市上卖菜,早上摘菜走到市场上都半晌午了,所以要早起,苦根也只能跟着早起,这么点一个人,还要困得合着眼,跟在后边帮忙抬着菜筐。就是这样,两人也才能勉强维持生计,苦根没吃上过一顿好饭。后来,苦根眼发晕,晕倒在干活的地里,福贵就让苦根躺在家里的床上休息,然后割了一把毛豆煮熟了放在床旁边,好让生病的苦根有吃的,即便是家常见的毛豆,苦根也没落着好好吃一顿过,这回有了吃的,就一直吃一直吃,把自己撑死了。干完活回家的福贵一看,苦根断了气,嘴里还含着毛豆,他只说自己是又老又蠢,害死了苦根。
故事最后,福贵花光所有积蓄买了一头老牛。因为他干不动活了,但还要养活自己,所以他买了一头牛来替自己干活。本来他的钱可以买一头身强力壮的牛,但当他经过宰牛场时,听到待宰老牛的凄惨叫声,就动了怜悯之心,把钱花光买了头老牛回去,村里的人都笑话他傻,被人骗了,买了头干不动活的老牛回来。本来那头牛看着也就活不过两年左右,但好几年过去了,他和福贵依然活的好好的,那头牛的名字也叫福贵。福贵经常对着老牛喊,你看家珍、凤霞、二喜都耕了好几亩了,有庆、苦根也干了很多了,以此来激励老牛快点干活,日子就这么漫长地过了下去。
以上,内容比较啰嗦,但还有很多没有讲到的内容,比如解放战争,比如三年自然灾害,比如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这期间主人公们都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难以想象的苦难。看完此书我最大的触动是,书中每个人都无时无刻不在为别人着想,都在主动去付出,去承担,都为了让家人少承受一点,因此我感触良多。
我们要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每时每刻,因为能在一起是那么难能可贵,书里的人都拼命的想和家人长久地生活下去,但都被命运剥夺了机会;我们要更多地去为家人着想,主动去承担更多的东西,少一些埋怨、抱怨,多一些理解、包容,因为自己承担的多了,家人承担的自然就少,能为家人分担一些,是很幸福的事。
书里的人们一生都在做一件事,那就是自己多干点再多干点,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生活中的困难,显得没那么难了,相对于《活着》里主人公经历的来说,我们目前面临大部分困难的根本称不上是苦难,是我们的畏难情绪将它扩大化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很幸运的时代,没有了那些苦难和动荡,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正视物质欲望,多一些满足,其实我们已经很幸福。作者:阳光依然
《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1500字:
这本书是写给15岁的孩子们看的。我今年才看到,嗯,所以我今年15岁。
这本书有两条线,一条线介绍了从古希腊自然派哲学到战后存在主义哲学的漫长的西方哲学史历史进程,一条线讲述了少校为了给女儿过生日,通过写作创造出苏菲这个人物以及她的故事后,将苏菲的故事装订成册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女儿,但他笔下的苏菲却产生了自我意识,从书中逃离的奇妙故事。
这两条线的交织和互相推进,使得这漫长的哲学课也变得生动有趣。对于孩子们来讲,在窥探苏菲的秘密的过程中,顺便了解了整个西方哲学史,是一举两得的阅读体验,获取知识的过程轻松愉快。所以这本书的科普价值很受世界各国推崇,比如德国这个哲学家的国度,就毫不吝啬的给了这本书很多高级别的文学奖。
像我这种非哲学专业的门外汉,虽然二十年后才读这本书,读完也收获很多,一点儿也不觉得此书幼稚—而且我读了好久呢,因为信息量太大,没办法一目十行。
回想我学生时代,那时候我就很喜欢哲学,初中和高中的暑假我都会买一堆哲学书自发性的学习,但缺人指点,因此学的也很不成体系。不过我通过这本《苏菲的世界》捋了一遍西方哲学史后,发现自己除了英国经验主义哲学没深入接触过以外,其他学派从冷门到热门都自学过了,给自己鼓个掌。
然而哲学和我研究生读的文学一样,都是在这个功利社会中受人冷落的学问。文学的地位甚至比哲学还高一些。哲学已经很过时了,就像拉丁语一样,早在一百多年前,哲学的时代就已过去,现在的哲学只剩落日余晖,靠反射往日的辉煌苟延残喘。
借用熊逸老师在“得到”《哲学的尴尬与〈时髦的废话〉序言》的所说的:
原本属于哲学范畴的研究被细分到其他各学科里。比如,以前哲学研究的“我们从哪里来”的问题,现在在遗传学家手里,以前哲学研究的“宇宙的本源是什么”的问题,现在在物理学家手里,即便是那些偏于文科的哲学内容,也被语言学、逻辑学、政治学、心理学瓜分掉了。
但在功利的社会里,研读哲学对个人来讲也还是有些用处的。它可以让你在各种生活境遇中保持一种“抽离感”,有助于在遇到各种不顺的时候能保持较为良好的心态(毕竟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对吧?),这点儿其实很重要。有些人碰到有些坎儿,翻不过去,气出毛病,花钱治病,全家受累。读点儿哲学,想想我们都是宇宙大爆炸后飘落的一些些星尘,想想庄周梦蝶,焉知谁在梦中,想想哲学世界之高远与人生之渺小,再回头看很多生活中让人心浮气躁的小事情,就会超脱许多。不过都是星尘而已。所以哲学家们普遍长寿,比如康德,那个年代活到了75岁,堪比当今时代活到150岁。
这本书书里金句太多了,不可能一一摘抄到这篇文章里,但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其实也处在做人生一个重要决定的阶段,所以书里有句正好给我勇气的话,值得我单独挑出来:“我们可能会成为各种事物的奴隶,我们甚至可能成为我们的自我中心思想的奴隶。独立与自由正是我们超脱自我的欲望与恶念的方法。”
哲学促人思考。我边读边思考人生,越来越坚定不能被自己桎梏、不能因为害怕未知而去忍受未来几十年无聊生活的想法,毕竟一个人只有一辈子,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做好了开心,做不好也没什么。一切都是星尘而已。
写这篇读书笔记,其实是一个告别,也是一个开始。
开始的意思,就是开始准备一门考试,希望明年年底能考过,然后换个状态生活。如果考不过,那就多来几次—当然还是希望一次成功吧。
告别的意思,是说我暂时可能不会再频繁写读书笔记了(乐观情况下大概有一年半时间),因为要准备的这门考试挺难的,挺要求花时间准备的。我人笨,家务也多,还要辅导刚刚入学一年级的孩子的功课(前几年要帮他建立良好的学习习惯),还要连载小说,平时工作也是忙到飞起……所以实在是时间不够用。所以先把写读书笔记时间砍了--不是不读书,只是少写些笔记而已。我知道读书有助于思考,也深刻体会到“一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的说法很有道理,不读书就是放弃进步,这个是不可以的。
总之,正巧在思考并筹划人生变化的时候读到这本哲学书,是奇妙的缘分。作者:江边桃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1500字:
平凡人做平凡梦,平凡人看“平凡”书。我不喜欢读那种云山雾罩的武侠,也不愿意看那种换取小资眼泪的言情。
读路遥是在读一种沉重、一种沉甸、一种沉实。《平凡的世界》这次应该是重读了——初中时在课余、在自习课、在数理化课上课桌的抽屉里、在被窝里手电筒微弱的灯光下,或光明正大、或遮遮掩掩、或偷偷摸摸,用了整整一个学期才“啃”完了这部“大块头”。那是伴着我数理化成绩一落千丈、史地生水平直线下降,任课老师呵斥、班主任训教、同学们的白眼读完的。那种状态下,只能是粗读。沉不下心来的阅读,其实是一种痛苦,也是一种缺憾。尽管如此,我还是被孙少平的坎坷、执着、坚毅、包容、正气所感动;被孙少安勤劳里的世故、拙朴里的睿智、固守里的思变、挫折里的奋起所吸引;我为田润叶的婚姻痛惜,为郝红梅的遭遇痛心,为田晓霞的殉职痛哭。很长时间,我没走出《平凡的世界》,没走出路遥。
我曾读过路遥的《人生》,抚摸过刘巧珍的善良、痴情和伤口,也诅咒过高加林的寡义、薄情和背叛。应该说孙少平的人物形象是高加林的叠加、提炼和升华,他走出了高加林的人生轨迹,却始终没跳出高加林们的人生圆圈。这个圆圈不是某只手划定的,也不是某支棒划定的,它是时代的轨迹,历史的年轮,人生的策划。
重新捧起《平凡的世界》,捧起已经作古的路遥,不是重温学生时代的旧梦,也不是重读已经破碎了的残梦。身处喧嚣的俗世,身边皆是往来的凡人,我的交际圈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事、平凡的人、平凡的空间、平凡的空气、平凡的接触、平凡的交往、平凡的聚、平凡的散,构筑了我平凡人生的平凡履历。这次重读,是一次精读,洋洋洒洒120余万字,我不放过一个章节,一个段落,甚至一个句子——这是对文学的负责,对路遥的负责,同时也是对芸芸平凡人的负责。路遥构筑的平凡世界,将我融入了一个时代的一群人。我参与了他们的困苦、抗争、拼搏、奋起。我同孙少平一起进入“八百米深处”黑黢黢的巷道;我同孙少安一同挥汗浸泡制砖的黄土;我同田晓霞一并跑进风雨如注的救灾现场。我设身分担了田润叶的痛苦,我处地分享了郝红梅的苦难。我从书外走进书里,从幕后走进前台,我从艺术走进现实,我从虚构走进真实。这些艺术世界里真实的平凡人,成就了一个真正作家的艺术人生,也造就了我们生存的平凡世界。
其实人生就是孙悟空的金箍棒划定的那道圆圈,别人闯不进去,自己也轻易走不出来——这就是佛家所说的“一树一菩提,一人一世界”。只有模仿的人生,没有复制的世界。戏里戏外,书里书外,凡是让人刻骨铭心的形象、终生难忘的人物,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人生,都有他固有的世界。虽然艺术形象是典型个体,不是泛泛之众,但世界就这么大,属于一个人的世界就这么有限,谁也不可能一个跟头从花果山翻到南天门。
帝王将相屈指可数,英雄人物凤毛麟角,平凡人布满了地球的角角落落。就像辽阔无际的草原,一些挑起的花朵炫炫耀耀,企图霸占春光,但能遮住匍匐在地的小草吗?“不是春光胜似春光”,每一个平凡人都是一棵不抢春光的小草,遍地连天的小草却占尽了春光,你能不感慨平凡的抢眼吗?你能怀疑无数平凡人创造了这个世界吗?
我们都是平凡世界里的平凡个体,我们的平凡来自我们的平静、平实。这个世界本来够浮躁的了,再也容不下过多“虚”的东西。做好一个平凡人,做好一件平凡事,踏踏实实为世界创造实用的财富。在我们的平凡人生里,没有比做好一件实事更快乐的事情,也没有比做成一件实事更有意义的事情。
我们是一群来自“平凡的世界”里的平凡人,我们的命运平凡,我们的境遇平凡,但我们的人生不能平凡。追求不平凡,不是虚荣,也不是好高骛远,是一种人生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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