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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著读后感

学生读名著读后感六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你也许需要"学生读名著读后感六篇"这样的内容,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学生读名著读后感六篇

(篇一)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理想,是一个人一生的向往和追求。 一个没有理想的人,就像大海中一条无驮的小船,随波逐流;一个人有理想,然而目标不明确,就会导致失败,甚至祸国殃民;一个人有理想,然而目标明确,就会对国家,民族,人类作出很大的贡献。 这些道理我是通过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后,才有了一些理解和认识的。 这个寒假,我用了十几天的时间把这本书读了一遍。书中主人翁保尔柯查金那高尚的品德,钢铁般的意志深深的感动了我,特别是他有一个伟大的理想,这使他由一个贫穷的孩子成为一个共产主义战士,这使我深深受益。 保尔的理想是什么呢?那就是:“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光阴而悔恨,也不会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 在这种理想的支配下,保尔拼命的战斗,忘我的工作,坚强的一直比钢铁还坚硬。在白色的恐怖下,他给地下工作者打探消息,送情报,在虎口下拯救革命者。为此,他受过刑,作过牢。在革命战争年代,他跨战马,挥战刀,同白匪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在艰苦的环境里,他斗严寒,战冰雪,忍饥挨饿,奋力抢修铁路。在和平建设时期,他在工厂里忘我的工作。特别感人的是他双目失明后还坚持写作,终于完成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伟大的著作。 这不著作曾经用30多种不同的文字,再版50多次,在全世界发行3000万多册,影响几代人。至今还深深刻在人们心中。 我们学生也有理想,有的想当科学家,教师,画家,医生。我认为这是一种职业的选择。 要问我的理想是什么,像保尔学习,扬起理想的风帆,努力学习,练好本领,为人民造福!

(篇二)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小学生必读的好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幼年有着航海周游世界的理想,而父母极力反对。他很固执,就在1651年,鲁滨逊19岁的时候,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在海上,暴风把船给吹翻了,鲁滨逊很幸运,没被淹死,独自漂流在一个荒岛上,接着自己探查了这个岛,开垦了一片土地,还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食物。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一群野人在吃人肉,鲁滨逊决定要救出受害者,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鲁滨逊成功救出了一个人,并为他取名为星期五。后来,他终于离开了陪伴他27年又75天的这个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主人公鲁滨逊正是凭着顽强的毅力,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如果鲁宾逊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扞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吃掉的时候,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新中国的小学生也应该向主人公学习,要勇于向困难挑战,打不垮,压不弯,压力越大越要坚强,这样才能塑造出一个崭新的自我。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勇于探索……我们一定要学习鲁滨逊的创新精神。

(篇三)西游记读后感400字

暑假,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路上,经历99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就不要怕辛苦,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他个子不高,是只从怪石中蹦出的神猴,他住在花果山,与那里的猴子们成了亲人。后来因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5XX年之后,被唐僧救出,并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悟空降妖除魔,立下了大功劳。所以,我很喜欢他。

在我的同学中,又像猪八戒一样的葛玮。他每天吃得特别多,别人吃一碗饭,它就能吃四碗饭!别人喝一口水,他就能喝三杯因此他长得很胖,啤酒肚子、水桶腰。一次体育课,跑步比赛,全班都得参加。到葛伟跑了,只听一声枪响,葛伟跑了出去,可他太胖了,根本跑不动,还差点么摔倒。唉,葛伟该减肥了,我想:猪八戒也应该减肥了。

读完《西游记》,我终身受益。长大后,我要像唐僧一样善良。看到大街上有要钱的可怜的人们,我总会施舍他们一些钱;看到有希望工程活动,我会第一个捐文具、书和钱;有些有意义的献血,我也会参加。

我想整个世界上的人可能都看过《西游记》这本书吧!首先我先介绍一下这个故事里的主要人物。有猪八戒,为什么他叫猪八戒呢?因为他本来就是一头猪。自从师父领他之后就让他戒掉八条不良的习惯。所以他叫猪八戒。猪八戒好吃懒睡不干活,肥肥大大的。还有沙僧,他本是天上的一名大将,犯了错误被打入流沙河成了妖精。自从师父带他去西天取经后,他才变成了好人。他勤劳,老实,憨厚,听师父的话。再说孙悟空,孙悟空原本是从石头里碰出来的,所以是只石猴。为了学本领,他不怕艰苦,到处拜师学艺。他忠于师父,降妖除魔,他还很勇敢。最后说唐僧,就是我所说的他们三个的师父。唐僧一心想到西天去取到真经,但是他经不住妖魔鬼怪的诱惑,经常被妖精逮住,有时候还差点被蒸了,亏了他的徒弟来救他,才得了一条性命。

他们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做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太鲁莽。还有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能做到一半,就不做了,就象小婴儿学走路,即使摔倒了也不要害怕,爬起来继续向前走,最终才能达到目的。

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咒,从此孙悟空再也不敢不听唐僧的话了。孙悟空虽然有降龙伏虎的本领,但是它还是有它害怕的东西,做人也应该有紧箍咒制约,这样我们才能慢慢成长起来的。

(篇四)

——《狼王梦》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被权势欲望所吸引,时时幻映着自己的狼儿成为最高统治者的故事。

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有人说狼妈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狼妈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啊!

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母爱。母亲望子成龙负出了多少代价。母亲总是为着儿女不断操劳,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儿女们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有多少母亲不是也象狼妈紫岚一样处处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图回报的吗!狼子们没有这个智商来品味和珍惜母爱,可作为我们人类子女,我们是不是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父母分忧呢?你为辛苦一天回家的父母倒茶了吗?主动分担一些家务了吗?母亲节对母亲说声祝福了吗?让我们快快拿出我们的爱的表现吧!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篇五)《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讲刘备为了保护汉帝,服饰汉帝。

第一篇讲的是《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刘备看见地方官招兵买马,遇见张飞两人准备一起去招募乡兵去投军。两人去酒店喝酒又遇见关羽,三人意气相合在张飞庄后结义,第二天刘备打制了一对双股宝剑,关羽打制了一杆一丈八尺的点钢矛去投军。曹操献刀刺董卓时被发现弄巧成拙慌忙而逃。

董卓死后原先组织杀董卓的组织开使争斗。在一次战争刘备、关羽、张飞三人被冲散了关羽暂时投奔了曹操,在这其间诛颜良、斩文丑、过五关斩六将,来找刘备,在路上又遇见张飞,三人终于又见面了。

三国中我最喜欢的是常山赵子龙赵云,因为在一次曹操攻打刘备时,兵力不够的刘备带着百姓逃难。刘备的夫人、阿斗都和刘备冲散了。常山赵子龙赵云知道后冲进战场七进七出,终于找到阿斗和夫人夫人投井自尽赵云推倒墙壁掩埋尸体。然后将阿斗放入护心镜杀出一条血路,赵云面对三个大将毫无惧色,曹操在山上看见后问此人是谁,曹洪大叫:“军中战将可留下姓名吗?”赵云应声道:“常山赵子龙”曹操知道后叫部队不得伤他要活禽他。赵云见此情形无心恋战杀出敌人的部队了,共杀死十几名大将,已经没有力气了幸好有张飞接应。

我又学到不少知识。

(篇六)

在国庆里,我读完了著名的大文豪“维克多·雨果”的代表作《悲惨世界》,书中描绘了一个个饱受着他人的歧视和冷傲,渐渐失去了自身的信心与活下去的希望。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冉阿让这个人物,小说讲述了他悲惨的一生,其中,我仍然记忆犹新的是:善良的主教收留了冉阿让,并一再教导他做人的道理,帮助他重新捡回希望。

“您来得正好!我真高兴再看见您。您为什么没有把我送给您的那对烛台和餐具一起带走呢?冉阿让睁圆了眼睛,瞧着那位年高可敬的主教。冉阿让的表情绝非任何语言可以形容。”

这一段,我看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他懂得冉阿让的心情,同时,我也看出了贫穷可怜的冉阿让是多么的悲惨,反映了当时冉阿让的灰色的心理。而后来,冉阿让在主教的熏陶下,变得越来越有自信,越来越善良,越来越诚实,越来越和蔼可亲······从此,他的身影在法国革命战场上、教堂里······处处可见,他用他弱小的肩膀、粗糙的双手,抚摸街边受伤的小马、解救嗷嗷待哺的孩子珂赛特,他渐渐懂得了许多美好的品质。

我沉默了,我很气愤、也很伤心,气愤当时的人们,当时的环境那么的不公平,人们那么的势利,伤心那么多可怜的人们是多么悲惨,他们丝毫不懂得爱心、善良的意思,命运的不一样使他们活得下贱,气愤当时世界的不公。比如:芳汀、冉阿让、珂赛特······同时我也体会了人心毒恶,比如:德纳第夫妇等,在他们的外表下,藏着毒恶的心,伤心当时的世界没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得贫穷的人一直活在世界的最底层。我也更加深深体会了什么是“悲惨的世界”。

如果我们人人都怀有一颗善良、充满爱的心,去关心身边的每个人,不管是谁,他们都是人,没有贵贱之分,我们不应该歧视他们,只是物质上的不同使他们在人们眼里有了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们始终要明白,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比有钱、有权利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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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阅读名著伤逝的高分读后感通用六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伤逝》后,我对鲁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一篇优秀的《伤逝》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地编辑了“学生阅读名著伤逝的高分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学生阅读名著伤逝的高分读后感(篇1)

黯淡的房屋里,再没有了她的身影。她躲起来了吗?几间破旧的家具背后毫无藏匿一人的能力。涓生站在屋里,寻着子君可能留下的字条,但没有,只有盐、干辣椒、面粉、半株白菜和几枚铜元,这是他与子君两人生活的全副。

鲁迅用他那极平静的笔调绘出了这灰色的画面,却使我的思绪久久无法平息。这场不辞而别写得很动人。好似往昔的时光都成了黑白的梦,醒来时,便觉空虚一场。这段梦中,子君踏着悦耳的皮鞋声来到涓生身边,放弃了一切退路,陪涓生追求所谓的理想。又在涓生不再需要她的时候,无声离去。依旧是把一切退路都留给涓生。

她是无私的,无谓的,为了涓生的“理想”而牺牲自己。而涓生,这个读书人,这个曾被子君崇拜的偶像,却不知承担,不懂责任,不懂珍惜,不懂真正的追求理想的过程。人物对比中,我不禁对读书与生活的关系产生了疑惑。也许并不是书读得越多,活的境界越高。

爸爸曾说:“生活是最好的课堂。”想来并非没有道理,一切的书文都是从“生活”这棵大树上摘取的果实。书文也折射出生活的光泽。所以我们实在应该把书本道理与生活实际结合,实在应在平时多洗碗、到扫卫生、自理生活之类。这样才不至于产生大学生在生活方面啃老的悲哀。这是我们作为一个注重应试的国家的学生所应加强的方面。

还有一点感想,据说最近有一部影视叫《我的前半生》与《伤逝》有些相似,但结局却比《伤逝》有进展,女主角振作起来,自力更生,用自己的打拼去追求理想的生活。同一题材不同结局,原因为何?我认为是时代背景的不同所造就的。鲁迅所在时代是个思想斗争、新旧更替的动荡时期,作者所写悲剧代表着那一时代的悲剧。但如今,我们生活在和平发展年代,影视作品之中所反映的自然应该是当代的特点——自强不息等。从中我发现时代与故事的对应关系。正因如此,故事才会有它那一时期的独特价值。《我的前半生》的创新是我们应该借鉴的,不人云亦云,有自我观点,才能用同一题材讲出不同道理。

学生阅读名著伤逝的高分读后感(篇2)

《伤逝》很深刻的体现了一个人的矛盾与复杂之处,涓生与子君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变成了半旧半新(旧在此处不是贬义词)的不完全纯一文化人。因此很多时候的矛盾体现在中西文化思想的博弈、交融。新涓生讨厌旧子君,而涓生自己也没跳出旧文化影星,新子君又对旧涓生失望。这不仅仅是个人的错,而是人无法抵抗的不可抗因素。

普通个体在巨大的时代中多么的力不从心,被时代裹挟,苦苦挣扎,很多时候谁不在伤逝呢,为自己,也为自己爱的人。

学生阅读名著伤逝的高分读后感(篇3)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虽然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他们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解放的过程。那么现在呢?21世纪的爱情,创造在一个更进步更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会再经历涓生的社会迫害,不必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的苦恼,也无需为求生而象涓生那样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注的决择。但是,我们今天的爱情,却因更加自由,一任的梦想还是重复着涓生的故事,一样的爱了,逃了,最后抛弃他们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任她们自生自灭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涓生因为尚未忘却的翅子的扇动,这在文中多处提到,而他又以为他的翅子又因子君只知捶着一个人的衣角而比先前颓唐得多于是决定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在决定着他们只有分离才能开辟新的道路时,他又意识到----我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这个时候他有一丝不舍,其实,他早预到子君没有了他,只有死。因为子君她自始自终,还希望我维持较久的生活就算这样,涓生还是因为早晨的时间多,而计划在闲谈中,故意提起往事,似一个隐形的坏孩子,把那翻在心里折腾过的所谓不虚伪的真话对子君说了出来,而子君听后她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直到子君却不再来了,而且永远,永远地!,涓生這才意识到当初以为将真实说给子君,她便可以毫无顾虑,坚决地毅然前行,一如我们将要同居时那样。恐怕是错误了,因为子君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涓生最后虽然也悔恨和悲哀了,但却只能换来子君永远的空虚,欢欣、爱、生活已经全都逝去了。这个时候,我想人只有在失去时才感到存在的可贵,这句话便是真理了。

再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如此经典的场面在21世纪已经视为珍宝,更何况在那个世俗的年代。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的一般,能够滔滔诵。。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其实我也不怀疑那个场面的真实,只是很明显,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可恨的是,这个时候涓生并没有显示出在分手时所谓真话的勇气,我想倘若涓生真是那种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那么他当时更应该对子君讲出他的心态,似乎在后来的描述中,他的各种对子君不满情绪他都有所隐瞒,当然除了分手那一次来了个真实的。如果在当时寻住所的路上,他也来个真实的表白,或许会让子君明悟一些,或许将不会有后面的草率同居,更不会淹没子君死的悲剧。因为当时境态的子君却是大无畏的坦然如入无人之境,子君的爱是那样的纯真,那样的执着,她的眼里只有他,她的世界唯有爱情。

于是,他们的爱情走向在开始就已经有了明显的差别。子君是義無反顾的,从他们最初交际半年时的对话,她分明地坚决地沉静地说我是我自已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直到面对涓生热烈地追求,她果断地舍弃家人,将整个社会抛在身后,毅然地跟着涓生。这是一种对社会的背叛,是不符合大众化的,是当时那个时代不相容的,但子君却坚强地选择了那样没有退路的爱,其中的勇改和无谓又岂是你我能体会的?但涓生最后却用所谓的真话把她推向地狱,虽然文中没有交待子君的死因,但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当初他们同居时,她的叔子已经不认她做侄女,可见家庭反对之强烈。那么子君被涓生逼回到足以被唾沫淹死的家族中,私订终身、未婚同居,这诸多罪状,还不够她死一百回吗?这便是涓生悔悟时说的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这重担也便真的压死了子君,毁灭了涓生赎罪的机会,完全破灭了他们的爱情。从而更加突出了涓生的不负责任,自私阴暗,这也正是鲁迅先生的一惯写法,不同的是,这次揭示的是人性弱点的阴暗面。

继续进入他们的同居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涓生渐渐清醒地读遍了她的身体,她的灵魂,不过三星期揭去许多先前以为了解而现在看来却是隔膜的心理描写中,文中用了一个情态副词渐渐,写出了时间的流动性,这里似乎也暗喻着涓生的爱情观随着时间而变化着,也意味着激情过后浪漫不再的趋向必然。于是,在锅碗瓢盆的真实生活中,涓生不满子君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工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这样的生活似乎与涓生想象的全然不同,其实就現實来说,这只是婚姻的必然,是家庭生活的前提,可见涓生同居之前并没有细想过,只是更加突出他的草率和冲动以及不负责任。而子君本身也甚至为着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而不乐。环境總是會改变著一个人,在那个时代的妇女终是不能完全独立出来,之所以在今天的社会中,也依然適合那些不满全职太太,認為老婆被家居生活熏得庸俗不堪的男人们的真实写照。为什么现代女性总是要走出家庭,要走入社会,是否她们都曾猜透过子君的悲剧起源呢?人原本是一个个体,即使你是多么地爱对方,你也不能将自身溶纳入爱人的骨髓,只有爱的不失去自我,你才能应付不变中的万变,才不会走入象子君一樣,一旦失去爱情就失去自已的可怜境地。

在涓生失业的心态變化里,他因为子君频频催他吃饭,而在坐中给她一点怒色,而委婉地經過說教讓她明白之后,却又因不定时吃饭,菜冷而苦恼,甚至想着自觉我在这里的位置,不过是叭儿狗和油鸡之间。读到这里,我有些为涓生悲哀,情由心生,我以为人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已。在我看来,子君爱他的心以及家居的烦碎依然是那么可爱,即使他微有怒色,她也溫婉地表現出可是没有说。反倒是涓生自已以为子君大约很不高兴吧,涓生因为失业环境的改变,因为生活的节拮据,而自以为是地猜想着子君的变化,这在后面的日子突出地更为明显。我终于从她言动上看出,她大概已经认定我是一个忍心的人。但子君的认识似乎只是浅薄了起来。这里面的大概、似乎都是涓生的澺想,所以,这也便是他亲手毁灭的过程,因为他没有战胜他自已。

以至于后来,只有逃出家门,终于在通俗图书馆里觅得了我的天堂,而这天堂原来也只是为着装着两个铁火炉,并非为了看书的高尚。更说他出走的心态,逼迫我不能在家庭中安身,但是往哪里去呢?这又一次体现了他的自私,他在回到家中领略冰冷的颜色,在意识到子君很带些恐怖的神色时。难道他没有想过,他的出走只会让子君更为痛苦,而他尚且可以去找天堂,那麼他的子君呢,那个抛弃一切跟他走的女人呢?她又往哪里去呢?深爱着涓生的子君面对男人的变化,依然温顺地守着那个家,近来也间或遇到温暖的神情,但这却反而增加我的苦痛,凭着子君对涓生的爱,这小小苦痛变化又怎能逃过她的眼睛,于是已经引起她的忧疑来。

这一长段有许多涓生的心理描写,雙方一直按照心里的猜测来对待对方,看似温情,你为我想着,我为你想着。其实他们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无论涓生心理活动是多么矛盾、挣扎、无奈,但他却一直未向子君交流过,他们已经缺乏了最重要的关系──勾通。以至于后来涓生考慮著我觉得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而且认为子君她应该决然舍去。在这里他又是用了认为二字,他一向只是单方面地考虑了他的立场,仍是自以为是地代着子君去安排与她分手后的生活。况且你已经可以无须顾虑,勇往直前了但这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而結果的事實卻是子君只是勇往直前地奔向死亡。

可怜的子君面对这变故的到来,也只有沉默,我想在这個時候,以子君的聪明,她已经看出了分手是涓生希望的,要她勇往直前地离开他,也是涓生希望的,所以她选择了沉默,以惯有的温顺成全了涓生的伟大,尽管她瞬间便又苏生在饥渴中寻找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她寻求着却不敢看涓生的眼睛,因为她一方面想着曾經与涓生的恩爱,似乎还幻想着会有转变的奇迹;另一方面却对涓生的绝情失望,恐怖地不敢相信,不敢直视这残酷的真实。令到涓生在最后时刻也再次逃避我不能再看下去了,也只有在这里,涓生似乎还存着一些良知,最后卻也被小品文的登出给挤兑了。

而子君在默然中成全了涓生翅子的扇动,离开了。涓生却只沉浸在我预感到这新生面便要来到了,這是多麼鮮明的對比和諷刺啊,一個是死,另一個卻是新生。涓生这种近乎轻松的心态,令到我认为他后来对子君死的忏悔都含着虚伪的成份。再则,在子君活着的时候,他已经看到了子君的死。而当有人告诉他子君确实死了时,他却惊得没有话,还不自觉地问是否是真的?可见子君离开他后,他并没有真正为她的处境为她对他的全部的爱分析过。

文中描述子君的心理活动很少,我们只能从涓生的想象中来寻找她的影子,但她的形象却是鲜明无比的。尤其是于她的死对涓生全部的爱更是做了一个永恒,子君总不会再来的了她的命运已经决定她在我所给与的真实的---无爱的人间死灭了!而这种美好东西的毁灭,才更激起读者随之而来的悲情意识,也许这正是揭示出悲剧人物形象的实质吧,令到我不免再次为之嘘唏心痛了。

这篇读后感写得特别慢,写着写着总是会停下来出神地体会一下他们的意境。我在个人感情里似乎偏向着子君,更多的是在遣责着涓生,我脑子里一直闪现著最近一部电视剧的题目《与爱同生》。而子君在她离开人世的那一瞬间,是否也念过这个词呢?与爱同生!多么富有震憾力的坚强。

而涓生的爱情用现代化简单的词来概括,那就是,由冲动的爱开始再由理智的现实来结束,如此看来,在今天这个社会似乎也无可厚非呢?

但我们应该值得借鉴的是,既不能象子君那样爱得失去了自我个性,也不能象涓生那样轻率地开始。还是那句老话:没有足够的水,就不要走进罗布泊。既然两人决定了相爱,就应该相互扶持,共同进步,哪怕结局是一同灭亡,也要与爱同生。

学生阅读名著伤逝的高分读后感(篇4)

《伤逝》以涓生的忏悔开始的,一开始就知道故事是一个悲剧,至少对于主人公来说一个悲剧。我觉得两人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们的结合是当时人们所不能接受的,他们是逆于世俗的,这就为后来的结局埋下了伏笔。他们积极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值得好的,可是他们生活的背景不允许他们的大胆开放。在开始的时候他们是幸福的,对于涓生来说子君是一个类似知己的存在。在当时,涓生是思想开始觉醒的青年代表,他认为子君是可以理解他的,在那个时候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女子是很难的,而子君也认为涓生是不同于当时那些青年的。但是,两人之前的生活经历对两人之后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面临生活中的琐事时,子君发生了变化,涓生认为她再不能像以前一样理解他了,甚至他工作时都不能体谅他。

就算没有那些生活背景,他们的性格弱点也注定了他们最终的分离,涓生的自私懦弱,选择放弃子君来成全自己,对于子君的付出视而不见;而子君则没有足够的意志拒绝来自物资的诱惑,不体谅涓生,整天与房东太太攀比,没有了最初的灵气。他们的悲剧也许是当时很多爱情故事的代表,觉得那时候能够坚持到最后的,真的很不容易。能坚持的除了对抗世俗之外,更多的对人性,彼此间的磨合习惯,性格的突破,需要一个强大的内心直到最后的胜利。他们的故事让人觉得,爱情对抗的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只有最强大的爱才能面对生活中的琐事而依然不变。

学生阅读名著伤逝的高分读后感(篇5)

写到这儿,我不禁为子君感到悲哀。她是一个在封闭黑暗的笼子里被叫醒了并与人约好一起出逃却最终清醒着死去的人。她满怀着期望,希望能够逃脱,却如无头苍蝇一般,失了方向再失了目标。毕竟,笼子里不曾开灯,更未曾打开,何况有众多麻木地沉睡在前进道路上的挡路人,怎么可能出得去?可是子君,不知道;她,最终清醒地死去。是否她也会像阮美人一样,在诀别人世前,留下一句:……可畏,来拷问世人?

虽然在《伤逝》一文中,子君几乎从未正面出现过,一切都只是涓生的所看所感,只有一句话,“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是出自她之口。仅这一句,我就看到一个鲜活勇敢的子君站在我面前,再联想到红颜薄命的阮玲玉,于是便有了此篇《可畏》。

学生阅读名著伤逝的高分读后感(篇6)

谈起《伤逝》,有些人认为涓生可恶的,他放弃了子君,他让他爱的人死在无爱的世界里,涓生之后的忏悔都是无用的,虚假的。而有的人则认为,涓生是能够理解的,他是值得同情的。那么,我们应当用怎样的态度看这个问题呢?理解涓生的行为吗?还是?如丁绪荣教授所说:“假若我对文中涓生的悔恨和悲哀给予肯定,是否肯定作品中‘我’的认识,和那些为自我厌弃子君作为辩护的理由呢?”

我认为,涓生是应当得到理解的,无论在什么时候,甚至在他想与子君各谋生路时,他内最深处都是始终爱着子君的。

从在会馆时,子君不在,看书“已经翻了十多页了,可是毫不记得书上说的事,”子君来了,涓生的心便“宁贴了”,到“很仔细地研究过表示的态度,排列过措辞的先后,以及倘或遭了拒绝以后的情形”,然后同居,就算发现子君变得越来越俗,想放弃她时,心里还是牵念着的。不然,在摊牌前,为什么涓生还要故意和子君闲谈,称扬诺拉的果决?不就是怕突然说出分开会刺到子君,想借诺拉的果决给子君一点鼓励么?到了最终还细心翼翼地说,生怕伤到子君的心,这不算是涓生对子君最终的爱护么?明白子君死后涓生如泣如诉的悔恨,不能够证明涓生的爱么?“我为什么偏不忍耐几天,要这样急急的告诉她真话的呢?”“我不应当将真实说给子君,我们相爱过,我应当永久奉献她我的说谎。”“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子君的死唤起涓生无限的伤痛与自责,他自残般地“一任这死的寂静侵蚀着我的灵魂”,期望有鬼魂,期望有地狱,是期望有再次与子君相逢的机会,有让他赎罪的机会……这一切,不都能够说明子君在涓生心里一向一向都占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么?

同时,当然地,子君也是一向深深爱着涓生的,涓生当时的言辞,子君“至于读熟了一般,能滔滔背诵,”还时不时拿出来温习,同居后怕影响涓生,隐藏自我的不快活而“强作勉强的笑容,”“逼”涓生做出许多虚伪的温存的答案,这些都说明子君在意他,爱他。

所以能够看出,两人是相爱的,一向都是。他们在一齐是因为有共同的认识、共同的看法,他们想彼此互相扶持走下去,在他们的精神家园相互偎依、相互指引。他们想努力创造越来越完美的生活,好好过日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概就是他们温暖的梦吧?

既然爱,为何要分开?涓生说:“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看起来,分开是因为不再爱。现大部分学者认为,涓生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子君不是他想的那样的,不是大无畏的勇士,而是“怯弱”与“颓唐”,他发现他不爱子君了,再加上生存的窘迫,那仅有分开了——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是这样吗?

我很赞同颜阿龙先生的说法:“他们在反抗中坚强地走到一齐,却又成为反抗下的感情和自身软弱的牺牲品,这种盲目的感情就生存在死亡的边缘。”大家公认为,这是个感情杯具。而这感情杯具的产生,我认为并不来源他们自身,而来源外部的环境。

那么,涓生的杯具是否能够避免呢?如果能够,又应如何避免?这也是一个引起热列讨论的问题。

丁绪荣教授说:“涓生和子君热烈而真诚地相爱,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憧憬、梦想和追求。”这点我认为很有道理,没有共同的梦想与信仰,怎样会相爱呢?但丁教授又说:“同居后喻示着两人感情杯具的来临。”这点我并不赞同。

我认为,涓生的杯具是能够避免的,他惟一须做的,就是牢记最初的梦想,时时惦念,用它来做生活的前导。

子君对涓生的爱已成为本能,已成为如吃饭一样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是生存的条件与前提。所以,成为了本能的爱化为思想上的潜意识,而不再像初恋时那样用某些行为或语言特意表达出来。于是,在涓生看来,子君的感情似乎淡了,“见识似乎只是浅薄起来”子君的功业就建立在吃饭上,子君俗了。

当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怎会有精力像在会馆里般谈论伊孛生,谈雪莱,谈男女平等等思想?民以食为天,所以,子君终日忙碌养狗饲鸡烧饭为家里所做的一切,是应当得到涓生的理解的,而涓生却认为是庸俗,认为她让他空虚了。在社会压力下,在夹缝中求生存的艰难下,怎会有时间与精力重习温馨?于是,两人便将那一点一滴最真最深的爱沉淀在心里最底层,不再如以前任意表达,而空出很多空间留给如何谋生计,这样,脑袋里的思想与行为便都是为了活下去,渐渐的,涓生忘了自我内心灵魂深处正一点一点沉淀的炽热的爱。

既然忘了爱,既然以为自我已经不再爱,那何必再在一齐?于是,分开。

爱真的不存在了么?子君走后,剩一个空房子,涓生回来“便如脑后受了一击,无言地站着,”“遍看各处,寻觅子君,”“转念寻信或她留下来的字迹,”以及子君死后涓生的悔恨,不都能够证明涓生对子君的爱是存在的么?

如果涓生没有忘记心中对子君的爱,没有忘记最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梦想,或许他们会互相体贴,彼此温暖,一同走艰难,向着梦前进,永不言弃,因为心中的信念。

所以我认为,他们分开是因为涓生忘了爱,忘了爱的存在。

既然忘了爱,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此时的涓生是不清醒的。他没有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才是他最想要的,他应当为了他想要的而去做什么。也就是说,分开这个决定,不是涓生头脑清醒时做的,而是在涓生已被生计问题浸泡得迷糊时想的决定,并不能代表涓生内心真实的想法。

可是人不可能总坚持清醒,免不了有被其它问题困扰的时候,免不了有忘了最初梦想的时候,难道就意味着免不了做下让自我后悔的事么?如果忘了心中最初信念或感到迷惘无助了怎样办?

刚才我们说了,涓生是因为不清醒才做出了让他后悔的决定。那如果涓生不清醒时不做决定呢?如果顺着原先的生活轨迹走下去呢?

如果涓生不轻易做出决定,而是按原先的生活继续下去,继续努力,虽然心中会有迷惑,但我认为,迷惑总有解开的一天,就如不可能一年四季雨水不断一般。到了时候自然会明白开朗,重新振作。

所以我认为,当我们迷失方向不知所措孤单无助难过时,是否能够试着不想太多,想也未必想得明白想得正确,毕竟当局者迷,不宜轻易做出决定。幸而脚下的路是自我清醒时选的,是为了最初的梦想而选的,顺着脚下的路坚持走下去是否会有好的结果如最初所想呢?我认为会的,只要熬过了那一段不知方向不知目的只知向前走的忐忑。

一段长长的路,蓝天,白云,两边都是鲜花绿草,顺着这条路走,一切都是那完美。可是,在通往终点的路上,是否经得住路边的美丽景色?是否会一向记得终点的方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想买某件东西而去商场,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心中狂喜,回到家了才发现原先不需要的买了一大堆回来,而最初要买的却被遗忘在其它缤繁商品间。人走在路上,肯定会有各式的想法不断冒出来的,这未必是坏事。但真的要因为新的想法而改变脚下的方向么?所以,要心记远方的目标;不忘脚下的脚步,用清醒的脑袋,去欣赏路边的美丽。

可是,若走到半路天突然黑了,灰色的云大团大团压下来,雷声从耳边滚过,已看不清脚下的路了,如何是好?惊恐是肯定的,但做出的反应却因人而异。在慌乱中另选其道么?另选其道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只是在不知所措间失去了理智盲目作出的选择,最终又得到了什么?忘了晴朗时脚下这条清晰的大道么?所以,如果在黑暗中沉着冷静,沿着脚下的路细心翼翼避开风雨走下去,或实在捺不住心中的恐惧就原地站稳不动待到风雨过后光明重新洒下照亮眼前所有再启程,会不会比另选方向好呢?我认为是的。

牢记心中最初的梦,迷惘无助时,请坚持脚下的路。

如果坚持,如果不忘记,风雨过后,谁又能否定面前不是一片光明?

2019年小学生暑假读世界经典名著的读后感想优质范文六篇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是关于小学生暑假读世界经典名著的读后感想优质范文六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草房子》读后感

油麻地是曹文轩小说里常常出现的一个地方,可爱的叮叮当当,可怜的杜元潮,作者都是从这个地方写起。这次作者要写的是那金黄的草房子。

草房子描写了主人公桑桑,六年纯真又刻骨铭心的小学生活。他尝到了人性的丑陋,也尝到了临近死亡的对生命的反思,更尝到了生命的尊严。

最值得一提的是主人公男孩桑桑,油麻地小学校长之子桑桑。他是一个拥有丰富创造力的男孩,他在夏日时拿蚊帐剪成了渔网。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孩,他想要被别人所关注。他也经历过死亡与病痛,在他得了鼠疫后,奄奄一息,快要到阎王殿时。温幼菊的鼓励,奶奶为他做出的帮助以及他自己的坚强使他慢慢康复。虽然他在得病时要与他的小伙伴们越来越远,但是他仍然做出十分开心的样子,想让别人放心。其实桑桑就是作者本人的化身吧。虽然当时十分穷苦,但是桑桑也十分开心,因为他有人关心。他觉得这就足够了。知足是福,贪婪是祸.最近,某报社对中国每个知识阶层进行了幸福度测评,发现小学学历的国人是最幸福的。最不幸福的就是博士后的国人。因为最幸福的人是知足的,他们每获得一点便会铭记在心,他们不会记仇。而博士学历的国人就不一样,他们学历高,他们觉得他们理所应当拿到生活中的所有事物。桑桑的知足使他快乐。

他也十分善良,小时候的质朴、纯真在他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当他的同学纸月,被学校的男同学欺负时,他,只有他,挺身而出。三字经上说过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人的本性善良在他的身上灿灿发光。

杜子康也是令我佩服的人物之一,他本是村里的富二代,但是由于一次翻船,把他爸爸的货物翻到了水里。这一翻,翻出一个凄凉的家庭。但是杜子康没有自卑,虽然被迫退学,还是用自己独特的风度,继续生活下去。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后才有可能是一个强者。这是作者在《青铜葵花》中的一句话。在绝望中寻找希望,我们才能脱离绝望。

黄金似得草房子,映照他们纯真无暇的童心。也许草房子就是作者心中童真的象征吧。

学会爱,学会回报《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

乌丢丢是一只小脚丫,他是一只有生命的小脚丫。他原来是布袋爷爷的木偶的一只脚,是布袋爷爷给了他生命,珍儿给了他血肉,吟痴老先生给了他智慧。有一天,乌丢丢让老先生带他去看望布袋爷爷和珍儿,就开始了一路的奇遇。当乌丢丢终于找到珍儿,为了使珍儿拥有一双健康的脚,毫不犹豫地在睡梦中把自己的生命一点一点地融入珍儿跛脚之中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我觉得乌丢丢是一个用爱去回报别人的人,他珍惜生命的可贵,并懂得用爱滋养生命,用爱回报生命。

《乌丢丢的奇遇》这是一个优美而忧伤,又充满童话色彩的故事。里面的词句写的真美,瞧!我去月亮那里开采银色宝石,我去太阳那里采集金色花朵;在宝石上以花朵镶嵌我的诗,让微风传送去我献给你的歌真是写的太好了,要是我也能写出这么美的文章、这么富有诗意的句子,该多好呀!

当然,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人生哲理,如:我们接受着别人的爱,更不该忘记用爱来回报,想走上人生之路,你必须迈开左右脚。这句话,让我深有体会。是啊,在人生道路上,如果只知道接受别人的爱,而不知道回报爱,就等于只迈开了左脚,那样是没法走路的;相反,如果只知道付出爱,而不知道接受爱,只等于迈开了右脚,当然也没法走路;但如果我们既接受别人的爱,也付出自己的爱,就是诗中的迈开左右脚,那样人生才会丰富多彩,才会一路走好。

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像乌丢丢一样有爱心的人。比如我的父母,他们每天都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倾注了全部的爱;比如老师们,他们认真备课,传授给我们知识,再比如同学们,在我有困难的时候帮助我,在我忧伤的时候安慰我。

我一定也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学会爱,学会用爱回报曾给我了帮助和需要我给予帮助的人们。

读《稻草人》有感

只要是读过叶圣陶童话的人,我相信一定会深有感触。就正如鲁迅所说:叶绍钧先生的《稻草人》是给中国的童话开了一条自己创作的道路。的确,圣陶爷爷的童话总是给予人无限感慨,更可以说是惊喜,直接说就是一种心灵的震憾。全书23篇短片篇童话,每一篇都引人深思,更给人一种美的享受

每一篇我都会细细品味。圣陶爷爷的童话就像是一张色彩滨纷的梦网,将我陶醉其中。我为童话中的主人时悲时乐,有时会为了一个完美的结局而高兴的手舞足蹈,同时也为了一个无言的结局而掉眼泪。由此可见叶圣陶的童话达到了何等的境界呀!

我是很欣赏叶圣陶的写作手法的,他能灵巧的运用身边的一切事物,从而妙笔生花。譬如《小白船》:一条小溪是各种可爱东西的家。小红花站在那儿,只顾微笑,有时还跳起好看的舞来。绿色的草上缀着露珠,好象仙人的衣服,耀得人眼花,水面上铺着青色的萍叶,矗起一朵朵黄色的萍花

这是何等怡人的美妙叙述呀!当我们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们的心不知不觉的被带进了这梦幻其中,成了这其中一员,和那红花﹑绿草﹑一起尽情舞动

当然精彩的还不只这些。再如《梧桐子》中对梧桐子的描写,多么逼真,他们的一颦一笑,一招一式都刻画的栩栩如生,仿佛那就是一群活泼蹦乱跳的小生物。绿色的帷幕。深蓝的天空。幽静的庭院,衬托出自由活泼的梧桐子。显的一切是那么的顺其自然,我不禁要赞叹起圣陶爷爷的返童之笔,他能将自己完全沉浸在孩提的梦境里,然后又把这种美丽的梦境跃然纸上,这是多么美丽的叙述呀!

但是美好的东西是不会永久的,叶圣陶也不自禁地融入了许多成人的悲哀在里面。《傻子》就是最好的例子。当然,在我们看来,好人会一生平安,坏人就会得到应有的惩戒。在叶圣陶的童话中,他不仅有力的证实了我们刚才说的一点,并且更深入一步的想到原来的那个黑暗的社会并转存到我们现在的生活,让我们好好学习,珍惜眼前的一切。正如童话中的傻子,虽然在别人眼里他就是傻。笨,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他代表的就是善良的那一类人们,他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真诚。勇敢他身上闪耀着那种炽热无比的光芒是每个人都无法承任的!故事结尾,相信每个人都会知道:善良的人总会得到应有的尊敬!

虽然《傻子》是一篇童话,但这里面的每一字一词都揪住了每一位读者的心。可是在另一方面,我很好奇。在我们这个繁荣昌盛的社会中,我们最尊敬的傻子哪去了呢?

感想就谈到这里为止,虽然我还是有许多话是要说的,只是用书面表达是无法传递罢了。所以最后,我还是要感谢叶圣陶先生,是他才让无数人看到了中国童话在源源不断地前进,更让我们看到了童话的另一面一个全新的世界。

《小王子》读后感

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题记

我处于在花年夏季,对于像我这么大的女孩来说,喜爱读的肯定是此刻很流行的《意林》。我是一个文静的宅女,喜爱宅在家里,手捧一本书,在阳光下,静静欣赏。

《小王子》是我在前几天读的,对于这种梦幻的名字,我认为是一部童话,因此我是打心底不愿意去看得。母亲说:这书又不是童话,别瞧不起人家,每一部书都是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听了,懵懵懂懂。《小王子》这部书的作者是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他是法国文学史上最神秘的飞行员作家,毕生崇尚自由,致力于从航空探索人生与礼貌,他在1943年写下这部书,而在1944年一次航拍侦察任务中失踪,他的传奇生涯,伴随着小王子的脚步共同消失天际。

有人说,它是一部童话,却不知它是一部杯具。对于书中小王子来说,他的爱是忧伤的,沉重的。每一部童话的结局都是灰姑娘与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齐,而小王子却在刚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了沙漠中。

故事的情节十分简单,主要讲了小王子正因他爱的玫瑰,离开了属于自己的星球,先后游览了五个星球,作者让小王子以小孩的眼光,说明了大人们的空虚,愚蠢以及狂妄,也说明了大人的孤独与寂寞。当应对地球上万千朵玫瑰时,小王子发现自己的玫瑰不是独一无二的,而在狐狸告诉他:对你驯养过的东西,你永远负有职责时,他选取回他的星球,找他心爱的玫瑰。小王子驯服了狐狸,而玫瑰驯服了小王子。小王子是脆弱的,他无法忍受思念的苦楚,他选取用毒液抛开那份笨重的身体,但是,小王子的灵魂得到自由,而他却再也不能回到他的星球,看他心爱的玫瑰。

我们终究做不了小王子,正因我们并不了解他,但是我们有这和他一样的纯洁的心,带着他,在繁华的世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彼岸。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想去拾回,如同书中所描述的,童年是完美的,我们不能祈求上帝让时刻停止,让此刻成为不朽,但是我们能够珍惜此刻的每一分每一秒,让自己的人生充满着阳光。

三国演义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又读了几遍《三国演义》,对其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曹操、孙权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刘备是一个稳重的人,很有爱心,关爱百姓。刘备为人以大局为重,就像三顾茅庐,为了统一乱世,牺牲了很多时间,三次才请到诸葛亮。他还十分重视兄弟之情,对关羽、张飞关爱有加,虽然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可却走到了一起,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共同为天下百姓做事,一生无怨无悔。虽然刘备优点很多,但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受到巨大打击就不能维持平时的情绪,就像关羽张飞被杀害后,刘备就变的性情急躁,也不听诸葛亮的话,执意伐吴,导致陆逊火烧连营,死在白帝城。如果那时他能以平时对待事情的情绪来对待,那么他肯定能完成建立蜀国的大业。

接着是曹操,曹操是一个有名的政治家、哲学家,他统治魏国时,可以说是百战百胜,强大的兵力,厉害的大将,还有他的军略,如果他能够更加的合理运用,绝对能让魏国称霸天下。虽然曹操有着这么多的好处,可是一点对它们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那就是多疑。在赤壁大战,因为周瑜的一点小计策,就让他杀掉了能为自己立大功的忠臣蔡瑁、张允,导致魏军没有好的水军将领,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舟战术,结果被孙刘联盟打败,几乎是全军覆没。

最后是孙权,孙权有十分厉害的大将,吕蒙、鲁肃、陆逊、周泰、凌统......将士可是数不胜数,还可以合理运用将士的才能、敌人的弱点来赢得战争,可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君主,把吴国治理的很好。虽然看起来是三国演义里的配角,可他也为政治作出了贡献,曾经派鲁肃去海上巡游,找寻新大陆。他也是以大局为重,与蜀国绝交后,还可以很快的和好,同意共同抗击魏国,从这位君王的身上,实在找不出什么缺点,可说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君主了。

在三国里的三位君王身上,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比如刘备教育我们的:急躁必定坏事,冷静对待才可以成功。曹操教育我们的:不要多疑,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才可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孙权教育我们的:只有合理运用条件,才可以做到上下连心,互相帮助,取得胜利。在这些事情里,告诉了我们很多,同时我也知道,只有注意了细节,全面看问题,才能做出正确的推断。我们只要做到这些,就可以战胜一切,一起努力吧!

《青铜葵花》读后感

以前,我曾看过《感动》这本书,上面介绍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所有的书,上面说,曹文轩本人最满意的作品就是《青铜葵花》,而最受读者喜爱的也是这本书,当我满怀好奇心看过一遍以后,我不得不承认这真的是一本好书

这是一个乡村男孩与一个城市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同样沉默寡言而且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但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费尽了心思,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寒冷的冬天把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卖了;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时不去别人家借灯光,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心灵手巧的青铜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为了让葵花看马戏是有个好位置,青铜一声不响地顶着葵花站了一个晚上

不仅是青铜,葵花也为这个家、为青铜付出了许多许多: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她没参加,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庭省钱;每天放学和哥哥一起去采芦苇,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去卖;自己一个人偷偷的跑到江南捡银杏、考试故意考差,为了赚钱、省钱给奶奶看病;用各种办法教她的哑巴哥哥写字,为了让哥哥在别人面前自信起来、抬起头来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齐心协力,艰难、困苦而又快乐地生活着。

葵花12岁那年,命运将她召回了原先居住的城市,这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了。然而,在葵花走后的那一天,青铜望着那片它和葵花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遇见的河流,用生平最大的力气,从心底高声喊出了一个名字葵花!!着强而有力的喊声震撼了每一个读者的灵魂

这本书表现了孩子、朋友之间的友谊,家人之间的亲情和人与人之间的爱,还反映了乡村孩子童年的苦难生活,字里行间无不充盈着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人间真情,这种真情无不湿润着每一位读者的眼睛、震撼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

名著读后感:读《当代小学生》有感


在我的课外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当代小学生》,每当听到新的一期《当代小学生》来到,我的心里都是美滋滋的,拿到手后恨不得一口气读完。我最喜欢《当代小学生》中的语文大观园这个栏目,每一期《当代小学生》我首先要看这个栏目,把每一篇文章中的好词好句,都一一记在笔记本上。

一年来,我从《当代小学生》中学到了很多知识。2013年《当代小学生》第5期,书中《三个孩子》这篇童话写得非常有意义。故事讲了芦芦、金金和闹闹三个孩子,他们都不爱听妈妈的唠叨,讨厌有个妈妈。三个妈妈知道后非常伤心,就搬到很远的地方住了。妈妈走后,三个孩子因得不到妈妈的照顾都生病了,都想要妈妈。小鸟把三个孩子情况告诉了三位妈妈,妈妈们着急回到家,三个孩子看到妈妈回来了,就悄悄趴到妈妈耳朵上说,再也不嫌妈妈唠叨,再也不要妈妈离开了。

世界上的妈妈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唠叨。这个故事使我懂得妈妈的唠叨是对我的关爱,是最饱含深情的絮语,没有妈妈唠叨我们又怎能成才长大。

《当代小学生》很多栏目都是我喜欢的。我最敬佩的人让我学会了坚毅,知道了自强,明确了目标,更能脚踏实地做好每一件事;快乐数学城让我锻炼了思维,开拓了视野;生活小百科让我了解了生活,亲近了自然;我们的小园地让我欣赏到了其他同学的美文,我也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作文水平

中外名著的读后感范文集锦六篇


孟子曾说过:“饱食、暖衣而无书教,则近于禽兽。”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中外经典名著,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在中外经典名著中你最喜欢看哪一本书籍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外名著的读后感范文集锦六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中外名著的读后感(篇一)

袭人转过了头,对着宝玉微微一笑,黛玉瞅了宝玉一眼,宝玉也只一笑,那边的宝钗一句话没说,只有些深意的看着,贾母笑的却合不上嘴了。

林妹妹是娇弱的,温和一笑,便足以让宝玉充当护花使者,她多愁善感的轻撇秀眉,含着眼泪将逝去的桃花埋葬。而她从小与女子厮混在一起的宝哥哥,亦是陪着她一起看孤落飘零。

《红楼梦》有两大阵营,一是宝钗,二是黛玉。

应该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禁锢的女孩,文中也没有提及她究竟是不是喜欢宝玉,只是明示了贾府元春站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意宝钗的意见,她和宝玉一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牺牲品。

宝玉犯错挨了打,宝钗义正言辞,劝道“你是要改过了罢。”于是她被学者定位封建统治的卫道士。

林妹妹哭哭啼啼的红肿了眼,哭道“你是要改了么?”她被定为贾宝玉的红颜知己。

贾宝玉最后怎么说?他说:不改!打死也不改!

我们对《红楼梦》进行细读品味,就会发现“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只是一个空泛而美好的愿望。

说到底,惟其艰难,主人公的受难,更能凸显宝黛二人爱情的价值感。我们并不能偏激的说谁对谁错。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比名利,比金钱,比青春都要重要一点点,不多,就一点点。

袭人可以说是里面最可怜的一个角色,袭人是宝玉的通房丫头,日后宝玉成婚了,她也是有一席之地的。林黛玉有时还会笑称袭人是嫂子,可见黛玉对这事也是有看法的。

当我看到袭人开始在人前搬弄是非,想让黛玉搬出去的时候,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凡人容易犯的毛病,自私,软弱,首鼠两端。可她应该得到谅解,因为不是不同情他人,就是不怜悯自己。

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悲剧,宝钗的闹剧。

故事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己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可以选择,那么,死于伤心,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中外名著的读后感(篇二)

《巴黎圣母院》艺术地再现了四百多年前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真实,宫廷与教会如何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怎样同两股势力英勇斗争。 整部作品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小说中的反叛者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和面容丑陋的残疾人伽西莫多是作为真正的美的化身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而人们在副主教弗罗洛和贵族军人弗比斯身上看到的则是残酷、空虚的心灵和罪恶的情欲。作者将可歌可泣的故事和生动丰富的戏剧性场面有机地连缀起来,使这部小说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小说浪漫主义色彩浓烈,且运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它是运用浪漫主义对照原则的艺术范本。 书中描写了一个残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弗比斯,最底层的老鼠洞里的几个隐修女,至于副主教弗罗洛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弗罗洛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性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副主教和伽西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悲剧永远是悲剧,在悲剧中却给我们这些读者许多想象,卡西莫多抽泣着从心底发出一声呼号:“啊!我所爱过的一切!”时心里的那种矛盾、悔恨、自责都一统表现出来。我猜:他的矛盾因为他轻松地把养父给“杀死了”,毕竟这是养父——恩父,但是为了他所爱的爱斯梅拉达,他只能情不自禁的做了这一切;他的悔恨因为他认识并爱上了爱斯美拉达,至使他杀了救命之恩的养父;他的自责

中外名著的读后感(篇三)

《格列佛游记》讲述的是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海难等原因流落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马国等地的经历。在小人国,万物的长、宽、高仅有正常尺度的十二分之一。人的身高只有15厘米。格列佛在那里有如一座大山,一顿饭要吃好几车食物,这就像童话中的人物一样,我们在那里就像大孩子大人,有种成熟的感觉。

而在大人国,一切恰好相反,居民身高18米,麦子也有十多米高,格列佛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宠物。格列佛随心所欲的搬弄小人国里的人和物,像是搬弄玩具,置身于大人国,却如幼儿一样,提心吊胆,无能为力。具有天壤之别,而大孩子般的我们在那里就会很小,像童话中的七个小矮人那样的感觉。而格列佛到了飞岛国和马国以后,更是一种怪诞景象。格列佛和马国之间的对话成了对人类社会的无情鞭挞。你给他给他多少钱他就给你出多少力,显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格列佛对英国士兵的解释是:一个受人雇佣,杀人不眨眼的人,他杀自己的同类越多越好,这些人是多么的残忍,让我们觉得他们真是可恨。由以上看来,童话色彩只是这部小说的表面特征,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真正用意是对那些手段残忍思想败坏的人尖锐的讽刺。那些可恶的人认为,不管是用还是攒,钱都是越多越好,没有满足的时候……因此我们大多被迫过着悲惨的生活,为了拿到少许工资每天不得不劳动,让少数人过阔绰的生活。

在我们的现实生存中也有这样的事;有的人因官位高而贪得无厌自己过着神仙般的生存让老百姓遭受痛苦,用权力来威迫另外的人。我想人要有人格,不可以贪得无厌,心要透明,甘美纯甘心情愿的为别人呈献。

中外名著的读后感(篇四)

我非常喜欢看动物小说,从小就买了很多本动物小说,其中最让我念念不忘的便是沈石溪写的《残狼灰满》。

书中的主人公叫灰满,是一头狼,他非常不幸成了一头残狼,更不幸的是,还是一头断了两条右腿的狼。众所周知,四条腿的动物以一旦断了两条右腿是无法保持平衡的,就像我们断了一条腿是很难站稳的一样。而狼这个动物,断了两条右腿是无法生活的,更不会有什么疗养院或残疾狼协会,只能是被生活无情的淘汰掉。

而灰满不仅没有被生活淘汰,还一跃成为的狼王,最终在所有同伴的心中永远的印下了英勇的形象。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是狼群中没有比灰满还健康,比灰满还勇敢的狼吗?还是所有的狼都瞎了眼?都不是的。

灰满残疾后,连他最喜爱的母狼——黑珍珠也对她不管不顾。在灰满心灰意冷,放弃生活时,有一头名叫黄鼬的母狼来救了灰满。一听她的名字就知道她非常难看,灰满自是瞧不上她的。黄鼬却非常喜欢灰满,他尝试让灰满骑到她身上,两只狼一起练习用六只脚来走路。渐渐地狼群中有了一个新物种——双头六脚狼,灰满也重拾信心,回到狼群,并且很快成为了新狼王,还有了一个很霸气的名字——双体狼酋。

但是灰满只是把黄鼬看成一个走路的机器,在狼群中,又重新爱上了黑珍珠,但也因此遭到了黄鼬的背叛。当灰满咬了黑珍珠一口后才,重新挽回黄鼬的心。但,黄鼬是个母狼,也想生儿育女,不得已灰满只好忍着对他的恶心,和他结合,才留住她。黄鼬当了母亲,不可能每天载着灰满东奔西跑了。灰满也想开了,早死晚死都得死,与其到时候成为残疾狼耻辱的死去,还不如在死之前在其他狼的心中留个英勇悲壮的形象。于是,在狼群将一只公原羚逼到悬崖上时,毫不犹豫的冲向公原羚,抱住公原羚和公原羚同归于尽。灰满成功了,他把自己双体狼酋的尊严,威风和熠熠闪光的形象永远定格并镌刻在每一头狼的记忆深处。

灰满是多么英勇啊,看完这本书,我坐在这里深深的思考,灰满断了两条腿,依然成功的登上了成功的宝座。虽然有人会说:要不是因为黄鼬,灰满再坚强也不可能成功。是,话是这么说,但是要不是因为灰满有毅力,有生的渴望,就算再有十头黄鼬都是没用的。因为他早就想死了,多活一秒反而是一种煎熬。

这给了我一个启示:人生中难免有磕磕碰碰,不论处在什么环境下,我们都不应该放弃,应该有信心,有毅力,去抓住生活中每一个细小的希望,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希望让你拥有一个成功的机会。并且我们要让一生过得有价值,有意义,不虚度光阴,为人们留下宝贵的财富。

中外名著的读后感(篇五)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他经过三年的努力,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公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行尸走肉。

这是一个悲剧。

在手中那微黄的书页中,我仿佛看到了天桥、牌楼、街道、小巷,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仿佛戴上了发黄的滤镜,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虎妞的惨死,小福子上吊,老马头的倒毙街头,直到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好像回马灯一般,这一切,在老舍无奈而又愤慨的话语中,划上了一个句号。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许许多多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的样子”。

这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

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的精神。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理想的境界。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他再怎么努力,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结局——一个曾经勤劳朴实,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穷苦百姓,就是社会中一群白白被剥削的奴隶,他们也试着攀登过、努力过,但不幸的命运和腐朽的制度,让他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白费了,没有办法,没有希望,他们的心慢慢地死了,而他们的肉体也腐烂在沦丧的道德之中。祥子,正是这芸芸劳苦大众里的典型例子,祥子的悲剧,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也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这到底是造化弄人,还是命运的注定?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我一次次的思考了他的结局:为什么是这样?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情愁——虽然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许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

我并不是在嘲笑祥子,这是社会的必然。整本书,都承担了老舍所理解的任务和意义,多多少少也有虚构的存在——老舍只不过是通过一个悲剧的故事,反应了以旧北京下层平民生活为背景的故事——他把这个悲剧感、民族激愤感、社会责任感,都扩大化了。为什么我要一直强调这一点?因为故事终究是故事,我们不能认为成功是没有结果的。这是万万不可产生的想法。

因此,我们不必过于悲观,乘着如今新中国的大好前景,社会稳定,经济稳定较快发展,我们作为青少年,有书读,应该对生活拥有像骆驼一般的精神,善良淳朴,正直坦诚,奋发向上,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我相信,只要奋斗,必定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中外名著的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阅读了老舍的《骆驼祥子》,将思绪瞬移进了北平抗争年代。

主人公祥子是一个拉车夫,他的梦想是拉车,它的目标是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几经波折,他终于有了一辆自己的车,却又因为年久失修,坏了。于是他只有去一个车厂替人拉车打工,但他从未放弃买车这个念头。一个硬币,两个硬币在存钱的过程中,他认识了虎妞。虎妞性格豪爽、彪悍,被人称为母夜叉。但她喜欢上了祥子,在他的威逼利诱下,她和祥子结婚了,却因为这个,使她与父亲车厂长断绝了父女关系。虎妞也从富家小姐过上了穷苦人家的生活。虎妞难产时,急需一大笔钱,但即使祥子将所有的钱都凑上,还是不够。看着虎妞在床上呻吟;看着她的手越来越冰;看着她的汗水一滴一滴往下落,祥子无奈的低下了头。之后,祥子认识了青楼姑娘小福子,他俩一见倾心。可当箱子凑够钱为她赎身时,小福子却上吊自杀了。

经历了自己的两位爱人银钱而离开自己的祥子再也振作不起来了。他开始堕落,开始憎恨这个黑暗的世界,他越来越落魄,最终走向了不归路。

在生活中,也有很多像祥子一样的人。少年青年时,怀着一颗炽热的梦想心。但这坚定地信念和梦想却被残酷的生活和黑暗社会磨灭得只剩下星星点点。但依然有少数人,尽管生活再苦,再艰难,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自己的信念,哪怕还有一口气,仍在朝着它努力奋斗。我们要做就要做后者,无论生活多么残酷,只要心中有梦想就一定会有梦想就一定会成功。祥子的悲剧折射出生活的残酷,同样也告诉我们:如果自暴自弃,我们就会越来越落魄,走向成功的反方向。

老舍的《骆驼祥子》折射出生活的残酷,也让我明白:只有坚持才有胜利。

学生读《百万英镑》心得体会六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百万英镑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百万英镑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学生读《百万英镑》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生读《百万英镑》心得体会 篇1

最近受疫情影响,我们都只能宅在家里,宅在家里能做啥呢?首先想到的就是看书了,我最近在看的书就是《百万英镑》。虽然说我小学的时候就看过了,但毕竟“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百万英镑》出自幽默大师马克·吐温之手,他用幽默风趣又略带夸张的手法,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穷困潦倒的办事员——亨利·亚当斯,在一次冒险中流落在伦敦街头,这时两位富翁打赌,给了他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大钞,看他一个月里如何收场,亨利拿到的第一反应不是拿着逃跑,而是来到富翁家里想还回去,在仆人的解释下才回去了。一个月后,亨利不仅没饿死或被捕,反而成为了一名百万富翁。

马克用略带夸张的手法,幽默地抨击了当时“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另外还收录了多篇小说,剖析了人性的欲望、虚假、贪婪等,使我们在嬉笑中愤怒,引人深思。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同样存在这这样的现象,一些人为了金钱,不惜牺牲亲情、友情和爱情,为了罪恶的金钱,不折手段,用卑劣的手段豪取抢夺,让我感叹。金钱本是用来维持生活的工具,它买不了亲情、友情和爱情。我为马克吐温的对于金钱的深刻看法所折服。

如果你没看过,我推荐你去看一下,如果你看过了,那你可以再看一遍,说不定就有新收获。

学生读《百万英镑》心得体会 篇2

我读完了《百万英镑》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亨利。亚当。本书基本都是围绕钱来写的。

钱这个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描述了亨利。亚当遇到了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到了这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其他人也觉得他没付钱,当他结帐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前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百万英镑》读后感由于衣服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个另一个,最后被推到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力——,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她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费量身定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的衣服!

钱!成了当时社会上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上帝保佑您!”衣服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比如有些医生为了钱,可以给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

这就是人们心灵的丑恶!我们不能以金钱数量来对待一个人,而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对待。

学生读《百万英镑》心得体会 篇3

最近,我学了一篇课文——《金钱的魔力》。文中的托德和老板在“百万英镑”面前显露出种种丑态,让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便找来原著,看了这本书。这一看,可真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一对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100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30天内能否凭这张钞票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去,还发了一笔财,也成立了家庭。

看完之后,我很羡慕这位“幸运”的主人公,但我同时又在想:人们原本如此地冷落、嘲讽亨利,但后来又频频向他献媚,是为什么?为了钱。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些人就是这样被钱的魔力牢牢套住,致使自己成为一个让人耻笑的守财奴。金钱,对于社会上一些拜金主义者,是万能的。但我认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在这世间,比金钱可贵的东西有很多,例如财富,买不到深厚的友谊,买不到易逝的时间,买不到无私的亲情。

学生读《百万英镑》心得体会 篇4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能够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的《百万英镑》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一篇有名的小说,描绘了美国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遇救,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小说经过小办事员的种种“历险”嘲弄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作用。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哈哈大笑。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一样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其实生活中这种事也有发生,或许没那么严重,但总有一些征兆。例如对大老板的前呼后拥、巴结奉承;对一些乞丐、衣着不太亮丽的人的看不起,在我们身边的社会中也有发生。这是《百万英镑》这篇文章的另一种折射,也许有一些夸大,但足够证实其内涵。

《百万英镑》只是一片短小精悍的短篇小说,在与其同名的书中,也有不少诸如此类的小说,让人赞叹。

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当!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我们不要想里面的人那样做一个让人耻笑的守财奴,做金钱的奴才。不要做一个拜金主义者,那样会让别人瞧不起。

学生读《百万英镑》心得体会 篇5

I knew Mark Twain when i was a middle school student. In my memory, there is an article in my English textbook that written by him. At that time, I pay no attention to Mark Twain. However, i knew more about him after I learned the History and Anthology of American Literature, he appeals to me dearly and deeply. As a result, I read a part of his novels in part time. Here I will introduce Million Pounds to you. Before that, I will give some information about Mark Twain to you. And last, it comes my though.

Samuel Langhorne Clemens (November 30, 1835 April 21, 1910) was an American humorist, satirist, lecturer and writer, better known by the pen name Mark Twain. He was born in Florida, Missouri and brought up in Hannibal, Missouri. After his father's death in 1847, he was apprenticed to a printer and wrote for his brother's newspaper. He later worked as a licensed Mississippi river-boat pilot. The Civil War put an end to the steamboat traffic and Clemens moved to Virginia City, where he edited the Territorial Enterprise. On February 3, 1863, 'Mark Twain' was born when Clemens signed a humorous travel account with that pseudonym. He often uses exaggerated ways to show his irony.

Mark Twain is most noted for his novels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and 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He is also known for his quotations. During his life, Clemens became a friend to presidents, artists, leading industrialists and European royalty. For I love the One Million Pounds Note best, I would introduce it to you.

Is there real free-lunch in the world? Maybe there is! And such kind of free lunch strikes the poor and honest young man Henry Adams who has surprisingly got a one-million bank note from the brothers (Roderick Oliver)。 As a matter of fact, the brothers had made a bet, if a poor, honest and clever people who come knocking on the door received the one million pounds, what will be happening to his life? The elder brother think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at the money belongs to him, will be arousing others suspicion, and even the banks do not let him deposit the money. On the contrary, the younger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ould live in a very good life. So the brothers lend the one million pounds to Henry Adams, and spent 30 days abroad. From then on, Henry Adams becomes a bright focus of the money-priority society. Later, the lucky young man experiences two sharply different treatments in the tailor shop. In the ball, people from every social class try every chance to show their friendship and flattery to the new millionaire. Adams never has the chance to spend a penny because no one can change the million and he is soon living in a luxurious hotel suite, wearing expensive suits. No one asks him to pay bill, these are forwarded for later payment. He even gets the chance to go to the Party that held by Duke. Fortunately, Henry meets Jane Griffiths and fall in love with this beautiful woman. He also comes across his good friend. The man gives him some advice to earn money. 30 days has passed, Henry Adams asks his girlfriend company him to meet the brothers. Out of his expectation, his girlfriend is the daughter of one of the brothers. And finally he got a very good job from the brother. And he lived a very happy life.

Mark Twain's short story of one million pounds note is a very good work. The article satires the thoughts of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s we all know, the root of the story was the bet of the brothers. What is the bet actually? Where does the attraction of the bank note lie in?

As far as i am concerned, the One Million Pounds Note takes an interesting, satirical look at the hypocrisy stemming from class distinction in England. England is a country where class and wealth are given extreme significance, especially among the rich. The novel shows the hypocrisy that existed among these people, how the rich are quick to change face when they find out that you're a man of wealth and how within the next moment they revert back to their condescending selves when all wealth is lost. The story was based on the main theme by emphasizing on the hypocrisy of the upper class society but at the same time it also creates a balance that prevents the novel from being a mockery of the British society. The love story appears at the right time and there is plenty of comedy to keep one entertained. The ending is a little predictable but the director does an overall good job by rounding it up and presenting his points.

In my heart, Herry was so luckily, not everyone can get the chance to use the million.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of the heroine, but at the same time I would like to think that the reason why people carry favor with him is just that they attract too much important to money, isnt it? Money worship is shameful and should not be reaping more! Money is not omnipotent, and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things that more important than money

学生读《百万英镑》心得体会 篇6

饱读诗书,方能气自华。这个学期,我不仅阅读了许多中国文人墨客的诗作著作,更阅读了许多外国著名作家的许多辉煌巨著,就如同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

这篇小说,通过一条主线索将一系列的人事物联系在一起。一张薄薄的百万英镑钞票,将许多的事情穿插,“一线串珠”式的故事浑然天成,读来生动有趣。

一个穷人,意外的捡到了一张百万英镑。两个神仙打赌:“他肯定花不出去,如果三日内花出去,这百万英镑便是他的了!”果最后出乎人的意料,三次的失去,三次的获得,三次的偶遇,三次的让人啼笑皆非,这便是马克吐温幽默小说的真正魅力吧!最终钞票,悠悠的落在了酒店的红地毯上。小说把读者的胃口吊的足够的足,故事的发展波澜起伏,仿佛大海的波涛一般,一层未平一波又兴,这才是马克吐温真正的写作技巧吧。

当我读到那个商店的商人,看到这个穷人身上带着一张百万英镑时那贪婪的眼神,人性的贪婪展现了出来!金钱不是万恶之源,但是它却足以唤起人们心中贪念的种子。那段描写可谓是文中的精彩绝伦之笔。“他那眼睛直勾勾得盯着他身上的那张百万英镑,嘴里却阿谀奉承:“您想要点什么?哦对对,不应该叫你客官,应该叫您富贾才对啊!你想要什么,我们都不敢怠慢,你想要什么就直说吧,有什么就给你,绝不要你一分钱的”其实这段描写这是透露了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对于金钱至上的观念,而不是真正的提供服务。

最后收尾的时候,马克吐温却又在一句话中点明了这篇故事的真正意义,“虽然富人他身对纯真生活的美好的感觉。”这便是这篇故事的真谛吧,通过一个简简单单的故事,一线串珠,向我们展示了对于马克吐温人生人性的解读,以及对于社会风情的真正描写。

小学生读名著西游记读后感汇总五篇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生读名著西游记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生读名著西游记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做完作业在看一部电视剧,叫作《西游记》,这是由明代吴承恩写的一部神魔小说。

它讲述了大唐贞观年间和尚陈玄奘远出西域取大乘真经的帮事。主要描写了陈玄奘也叫唐僧,唐三藏,他在途中收了三个徒弟,大徒弟孙悟空又叫孙行者,号称“齐天大圣”,二徒弟猪悟能双叫“猪八戒”原为管理天河水兵的天蓬元帅,三徒弟沙悟净,也叫“少和尚”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都是被观音菩萨点化,跟随唐僧去西天取经的。一路上,四人经历了千辛万苦,九九八十一难才走到了灵山。路上到过许多国商如宝象国,乌鸡国,车迟国等好多个国家,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孙悟空大闹五庄观,观音甘泉活仙村。

最后,我在佩服唐僧的意志力,孙悟空的机灵,灵活,一人做事一人当,猪八戒憨态可掬,爱耍小聪明,沙悟性净忠诚老实,勤勤恳恳,善良。唐僧师徒四人各用各的本领,互相帮助,才走到了灵山取得了真经。

 

小学生读名著西游记读后感(篇二)

这么多年来,我从未完整地看过一遍电视剧《西游记》,有时调台看到了,也并不太认真,只是觉得好玩才看看。不过自从上次无意中看到了电视上关于《西游记》的精彩宣传后,我突然决定,要从头到尾的看它一遍,将它真正的存在心里。

有些事情确实要眼见为实,只有看了,我才能真正体会到为什么都四十一二岁的爸爸,还会津津有味地坐在电视机旁看《西游记》,而演了二十多年的,都那么老那么老的老影片还会一次又一次的在多个台被当作影片中的精英来一遍又一遍的放,又有那么多不同工作的人,被这奇妙的电视剧把心集中在了一起,不管是工作繁忙的白领,还是应酬多多的总经理,都会一回家就坐在电视机旁,看着这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我真的被它折服了!

那威风凛凛的孙悟空,贪吃偷懒的猪八戒,正直勇敢的沙僧,善良不屈的唐僧,一起演义了一出坚持不懈、勇敢坚强的神话故事,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的师徒四人,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精彩的结尾固然重要,但我却觉得人们更享受的是那战胜妖魔鬼怪的过程,比如说在《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剧中,孙悟空一心保护师父,用他的火眼金睛,用他的那根金箍棒将想吃他师父的白骨精连续三次认出并且打跑了,但狡猾的白骨精在这三次中却分别变成了一位姑娘,以及那姑娘年迈的双亲。第一次变化中,那姑娘长的十分美丽,骗过了贪色的猪八戒,骗过老实的沙和尚,也骗过了善良的唐僧,然而却被机灵的孙悟空给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化成一缕黑烟,仓皇而逃。待白骨精大惊失色地回到洞中,狡猾的她又想了一个计策——变成姑娘的老妈妈,但没曾想到,在骗得了大家的同情之后,孙悟空的金箍棒也再一次毫不留情地打了下来,白骨精又一次落荒而逃了,最后,不堪服输的白骨精再次变成了那姑娘的年迈的老父亲,但还是没有逃过孙悟空的火眼,白骨精又被迫逃回了山洞。然而,慈悲的唐僧对此却十分生气,他责怪孙悟空无缘无故地毁坏了一个幸福的人家,这样地滥打滥杀的徒弟,他坚决不收,(因为佛教是讲究慈悲为怀,坚决不能杀生的)。于是,他不顾路上将要遇到的危险,决然把孙悟空赶下了山。但令我十分感动的是,最后,孙悟空并没有因为师父冤枉了他而记恨在心,反而暗中牵挂着师父,并且在猪八戒的劝说之下又回到了师父的身边,一举帮助唐僧消灭了妖精。我想,象孙悟空这样“不计较个人得失,以大局为重”的人,现今世上也寥寥无几了吧。最后的那场师徒和好的一幕,让我充分地感到了他们师徒间那种亲切融洽的感觉,也真正明白了“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真正含义。细细感受,唐僧的确就象悟空的父亲一样关怀着他,体贴着他,教导着他做人的道理。而悟空也象一个大男孩,即使再调皮,也一心想着师父,帮他降妖除魔,甚至宁可为了师父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感人的精神呀!

 

小学生读名著西游记读后感(篇三)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离奇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以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僧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从一些实际的例子可以看出,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各的特点:唐僧——诚心向佛、品格端正;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降妖除魔,保护唐僧,立下了大功;猪八戒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有时还吵着嚷着要分行李,但他性情憨直;沙僧忠厚诚恳,任劳任怨,正直无私,一心一意保护唐僧西行,谨守佛门戒律;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本事,但甘心当好后勤;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事、猪八戒的活泼、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格端正,不怕任何困难,有坚定的信念以及意志,慈悲善良。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的精神。这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总之,读了这部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有坚定的毅力,不畏艰险,才能取得成功。

小学生读名著西游记读后感(篇四)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他们四个人各有各有优点,也各有各的缺点。

唐僧的优点是取经的意志很坚定,不管路上遇到多少困难,他都勇往直前,从不退缩。他靠这种精神影响着他的徒弟们,一起帮助他取得真经。但唐僧也有缺点,他不辨真假,容易轻信别人的话,结果总是上当受骗,如果没有孙悟空,他可能早被白骨精吃了。

孙悟空的特点是本事大,一路降妖全靠他,他很忠诚,又嫉恶如仇。但是他性子气,不服管教,经常闯祸,比如推倒人参果树,所以师傅给了戴了个紧箍咒。

猪八戒是个懒虫,又贪吃又贪睡,一遇到困难就想散伙,回高老庄娶媳妇。但猪八戒在取经的路上也少不了,唐僧和孙悟空闹矛盾,总是他把猴哥请回来。

沙和尚好像没什么本领,一路上就看他挑个担子,打仗时也只能打几个小妖。但沙和尚做事最认真,如果没有他,有谁能安全地把担子挑到西天呢?

正因为有了唐僧的坚定意志,孙悟空的本领高强,猪八戒的八面玲珑,沙和尚的认真负责,师徒们共同努力,才终于取得了真经。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

小学生读名著西游记读后感(篇五)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美国大百科全书》认为它是“一部具有丰富内容和光辉思想的神话小说”。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尤其是曲折离奇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稀奇古怪的经历让我印象深刻。

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主要讲述唐僧和三个徒弟千辛万苦地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这本书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师徒四人在茫茫的西行取经路上所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千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各种灾难,一场场与妖魔鬼怪之间斗智斗勇的较量,令人大开眼界、叹为观止。书中的人物形象个性鲜明,各具特色,有诚实善良、一心向佛的唐僧,聪明机警、善恶分明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爱耍小聪明的猪八戒,踏实可靠、寡言少语的沙僧。小说情节精彩纷呈,高潮迭起。特别是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三借芭蕉扇等,既是家喻户晓的经典,也是我爱不释手的故事。

唐僧师徒虽然经历了种种磨难,但是他们凭借集体的力量和智慧,坚持不懈、同心协力、不畏艰难险阻最后取得真金的故事对我触很大。我不由想起我们三(2)班这个大集体,如果我们大家能像《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一样,心中有信念,团结一致,坚持不懈,群策群力,相信我们不仅学习会有很大的进步而且班级各项考核都会稳居学校之首。

学生必读名著优秀读后感分享(5篇)


悠闲读书,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一种涵养。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那么,你肯定是在找一些好看的推荐书籍吧?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为您整理的“学生必读名著优秀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学生必读名著优秀读后感 篇1

“一棵小白杨,长在哨所旁,根儿深,杆儿壮,守望着北疆……”读着《白杨》这篇课文,使我不禁想起这首悦耳的歌曲。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在开往新疆的列车上,爸爸和孩子们看见了白杨树,孩子们争论那是树还是伞,爸爸给孩子们介绍白杨树,表白着自己的心。

新疆是个遥远、荒凉的地方。读了这篇课文,我真敬佩文中的父亲,敬佩所有的建设者。他们是那么的无私,那么的坚强不屈。倘若我是文中的父亲,无论如何我也不愿去新疆,更别说要带上自己的孩子去受苦了。“不管遇到风沙还是雨雪,不管遇到干旱还是洪水,它总是那么直,那么坚强,不软弱,也不动摇。”不错,他们就像一棵棵高大挺秀的白杨树,在默默地无私奉献,他们带走了荒凉,留下了繁华。新疆有了这些吃苦耐劳的建设者,将变得越来越富饶了。

其实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默默奉献的人。今年我国遇上了几十年难得一见的雪灾,处处冰天雪地,阻挡了我们回家的去路。交通瘫痪了,多少人在冰冷的车站渡过一夜又一夜;多少人因冰雪而堵塞在路上……一群群的救助队不分昼夜抢修电塔,拉好电线,他们的衣服变得湿淋淋的。漫山遍野白雪皑皑,可冰雪无法抵挡他们的热情,只为了万家灯火,甚至不顾自己的生命,有的电业工人还千里迢迢从唐山赶到重灾区进行抢修工作。

让我们一起弘扬建设者的那种精神,学会奉献吧!

学生必读名著优秀读后感 篇2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这段激动人心、被千千万万青年人引以为座右铭的文字,就是出自原苏联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理想主义的旗帜与人生的教科书的作者是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吉,他在读书时已经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仍强忍病疼,历时三年写出了此书。

故事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工人子弟锻炼成长为无产阶级战士,经历了无数的波折。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有工地上的磨炼,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使他更加坚强。即使在伤病无情地夺走他的健康,使他不得不卧在病榻上时,仍然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种种困难,拿起笔,以顽强的毅力进行写作,以另一种方式实践着他生命的誓言。可以说,在他的身上凝聚着那个时代最美好的精神品质——为理想而献身的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

人的一生应该不能没有理想,更不能有理想而不去奋斗。而是应该有一个坚定的理想,并且为了理想而为之不懈奋斗。

人生应该有一个坚定的理想,并且要为了理解不懈奋斗,当你不懈奋斗时,就会跨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就会克服种种困难,理想就会实现。

人生应该有一个远大的理想,因为有了一理想,陈胜发出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感叹;因为有了理想,岳飞在身上刻下了“精忠报国”的字样;因为有了理想,我们将创造另一个奇迹,诉说另一个英雄史迹。

我们应该有一个坚定的远大理想,没有目标的生活如同没有罗盘的航行,远大的希望造就伟大的人物,世人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只要我们不懈奋斗,就会创造奇迹。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身体健壮就有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一切。希望的源泉是身体健壮,所以我们要积极锻炼身体,拥有一个健康、壮实的身体,才有希望实现理想。不健康的身体当然也有可能实现理想,但必定会付出比常人多的精力,比常人更努力才有可能实现理想。

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只要我们为了理想而坚持不懈的斗争终有一天,我们就会实现我们的梦想,到那时,我们就会欣慰。

学生必读名著优秀读后感 篇3

自从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我学会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写的,他讲述了一个小男孩鲁滨逊在海上漂流的故事,在航海的路上,他遇上了许多艰难坎坷,最后他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鲁滨逊在这个荒岛上,凭着自己活了下来。

我读着读着就入了迷,我继续往下读,鲁滨逊顽强的精神在荒岛上活了二十多年才回到家乡。

我最喜欢的内容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历险,鲁滨逊漂到了荒岛上之后没有气馁,先用自己的粮食顶一会时间,把自己的粮食吃完以后,到荒岛上找东西吃。有一次,他在抖落的袋子里发现了稻谷的种子,便种了下去。过了几年之后,他有了很多粮食。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逊这些种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学生必读名著优秀读后感 篇4

“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古诗中的青鸟是传递平安讯息的信使,那么在《青鸟》这本书中它又有什么寓意呢?我怀着无比强烈的好奇心读完了这本书。

《青鸟》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主人公蒂蒂尔和妹妹米蒂尔为了帮助贝丽伦仙女的女儿治病儿而走上了寻找青鸟的路程,在追寻青鸟的过程中,他们慢慢成长,变得大方慷慨,把快乐带给了别人。到最后才发现,原来青鸟就在身边。青鸟,它可以为邻居的小女孩儿带去快乐,但蒂蒂尔他们觉得这只鸟还不够青,也没有尝试去问小女孩儿最需要的是什么。所以幸福往往就在自己身边,只是我们一直都忽略了它的存在,甚至是看到了都还嫌弃、不当回事。

《青鸟》中写到:幸福其实并不难找,它就在我们的身旁。然而,大多数人从生到死,却始终没有享受过幸福。”许多人苦苦追求着幸福,这没有错。但幸福究竟是什么?你有认真思考过吗?我想,在日常生活中,拥有波澜壮阔人生的人,只有少数。大多数人,只是平凡的度过生命中的时光。幸福是什么?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家里人身体健康,朋友陪你走过成长历程——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我想,幸福是实在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它离我们很近,并不虚幻。可是,大部分时间,平日里的习以为常,淡化了我们对于幸福的感受。父母的呵护,老师关切的话语,朋友温暖的笑脸,在我们看来是多么的平淡无常。可这些,也就是幸福的源泉。它们,在我们的心底缓缓地流淌,清澈见底。在一个平凡的场景中,一个平凡的人,却能够给予你幸福的感受。

用心来体会幸福,容纳幸福,享受幸福吧。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幸福幸福离我们是那么近,那么近。捡拾你身边的幸福吧!将幸福牢牢地握在手中,从此,幸福就不会到处流浪。

学生必读名著优秀读后感 篇5

前天我们学习了《灯光》这一篇课文。主要讲述了郝副营长为了部队的胜利,为了能让孩子们早日用上电灯,点燃了他心爱的那本书,可火光暴露了他自己,他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死在了战场上。这位伟大的英雄,用自己的生命,换取部队的胜利,这种舍生取义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虽然现在是和平年代,但我们也要把这种精神传承下去。这位郝副营长有着让孩子们早日在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习的理想。所以才在千钧一发的时刻,点燃了那本他心爱的书,为后续部队照亮前进的路。

我觉得好副营长这种举动,是伟大的,别说现在,就是当时的战争时期,也没有几个人能像他这样,为胜利捐献自己年轻的生命。所以,他点燃的这一星火光,不仅仅是希望的灯光,也意味着他生命的结束,一朵刚刚绽放的花朵,就要凋零,怎能不令人伤心呢?怎么不想着为他报仇呢?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这么多人,为什么就偏偏他这么做了呢?因为其他人都没有勇气,而他是真真正正的舍生取义,为了将来他憧憬的生活,把自己二十二岁,年轻的生命交到了敌人的手中。他明知道火光会暴露他自己,可还是这么做。说明他心里装着向往的未来,装着对孩子们的爱。这就叫英雄。

我们每天都在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习,过着这样的生活,不要忘了,是先辈们用生命换来的。是他们为了现在的生活,而把自己年轻的生命交给了敌人。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好好学习,长大为国效力,在先辈们拼死的保护著的疆土上报答他们。如果不好好学习,就对不起国家,对不起那些为了国家而战死的将士们,更对不起他们的在天之灵。

我们现在过着富足的生活,不愁吃,不愁穿,可是不能忘了先辈们对我们未来的憧憬和希望,我们要更加努力,让别的国家不敢侵犯我们,保护住他们拼死守护住的疆土。

适合中学生读的散文读后感汪曾祺收藏六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阅读汪曾祺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适合中学生读的散文读后感汪曾祺”,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适合中学生读的散文读后感汪曾祺(篇一)

汪曾祺先生是我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汪曾祺先生的作品半白话、半古文,风趣而幽默;他才华横溢,曾是沈从文等知名作家的学生;他的文字朴实而无华,组合在一起却使人回味无穷。在他的笔下,生活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在他的散文中,有关于吃的不在少数,而几乎每一篇都会引起人的食欲,恨不得做起来吃一吃。今天我就要谈一谈汪曾祺在吃上的造诣。

要说关于吃的文章,这本散文集中的《宋朝人的吃喝》这一篇,我印象最深。在这篇文章中,汪曾祺分析得可谓有理有据。他先从发明了东坡肉的苏轼开始,分析了东坡肉的特点,而又从《韩熙载夜宴图》中寻找线索,甚至运用放大镜来观察食物。他更是从《东京梦华录》、《会仙楼》、《水浒传》……等前人的作品中总结。在不同的书籍中对比之后,他得出了结论:宋朝人的吃喝较为清淡,种类也不多,大多是分开各自吃,而基本不吃海味。

当我在看完这些文字后,我颇为感触。以前我偶而会想到一些好奇的事情,却没有去查证。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能学习汪曾祺先生,应该会有不小的收获。汪曾祺先生在他感兴趣的事情上,总会花大功夫去研究、去了解。在他的文字中总会让人感觉到生活的悠闲,给人们带来轻松。他的文字总有一种无形的魅力,或许这也就是“纯粹的文人”的原因吧。我们也更应该学习汪曾祺先生跳脱的人生态度,在遇到困难时也要跳脱出来,自己去寻找问题的答案。

适合中学生读的散文读后感汪曾祺(篇二)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平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适合中学生读的散文读后感汪曾祺(篇三)

生活而能成家,可见此人的生活定是多姿多彩,情趣盎然,要比一般人更会打理生活,有着各种生活所需的妙招专长,能人所不能。

首先看了序言,知道主要选了游记和谈吃食两类文章,不免有些遗憾。虽说有个词语叫管中窥豹,可那窥到的毕竟只是管中的一小点,整个豹子是啥样谁知道呢。何况一向对游记类的文章不太感冒。游游逛逛,走走看看,写下的文字多是浮于表面的描摹眼前所见,这类描摹大多是模模糊糊似是而非。虽然作者在那津津有味很努力地想把眼前景物完美呈现出来,试图让读者产生共鸣,但很多时候都是让人雾里看花甚至莫名其妙。如果没有更多人文或其他东西掺入,很难动人,远不如看看实物实景的图画和照片直接而过瘾。

整本书看完后,感觉很好。作者语言描绘的功夫很厉害,对景物的描写很能传神,很多地方的白描都不错,在我看过的游记里算得上是比较好的。整个节奏是淡淡的平缓的,娓娓道来,不急不躁,不激不厉,悠悠然,很舒服。读丰子恺的文章也有这种感觉,那份从容的风采很感人。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或许就是君子之文吧,读之可以静心。

对于吃食,作者是极其用心的,不论何时何地都对之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而且不避大小贵贱,南北西东,好与不好,一律有滋有味乐此不疲。读毕令人顿觉眼界一开,尤其是作者讲得野菜的内容让我心动,立即查找有关资料,狠狠补了下有关野菜的课。好多菜就是身边眼前的东西,都没怎么关注过。即使是每年都会吃的一些也仅仅是吃过了而已。看着那熟悉的叶片植株感到好亲切呀。世事洞明皆学问,不作有心人,怎成生活家。汪曾祺生活家之称诚不我欺。

这本书还有一部分内容也很重要,那就是汪曾祺的画。选了有二十幅画,基本都是菜蔬,花卉,充满了生活气息和文人情趣。画的优劣不予评论,图片印刷的也不太好,但基本路数反映了出来,与他的文字风格很搭。

这本书名为“生活家”,编选的文章内容主要是游记和吃食。然而读毕发现其实主体就是“吃”。因为,除了单说吃的文章,即使是游记,其中但凡能说到吃能拐到吃能和吃勾上联系的地方,作者都会毫不犹豫,兴致勃勃,大讲特讲,那怕一件事一段话重复出现也无怨无悔不厌其烦,必尽兴而后快。因此很怀疑“生活家”这三个字是否妥当,起码这本集子里生活的其他方面没有太多显现。没有读过他的其他文章,不知其他文章中是否能够补足这一遗憾呢?而且据序言里讲,这些文章还不能算汪曾祺散文的精品,很期待有机会能读一读他的精品文章,相信不会让人失望的。

适合中学生读的散文读后感汪曾祺(篇四)

在汪曾祺的这几篇文中从字里行间都透出了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和喜爱。在我的生活里,好像并没有这么多的习俗。童年生活也是在家人打造好的规规格格中长大的,在一个混合多民族的城市里长大的。

真羡慕一大群孩子在一起玩,羡慕他们即使在离家很远的地方,也有值得自己怀念和细心品味回味的东西。

汪曾祺的'文中总给别人舒适、亲切、淳朴、自然的感觉,不仅使经历过这些事的人深受同感,还是没经历过如此多习俗的我有有一种亲近的感觉,她的语言非常自然,就如大人轻轻的给小孩讲着睡前故事。有一点好奇,有一点兴奋,有一点轻松。

回想着读过的每一句话,虽不是最华丽的语言,不是字字推敲写出来的语言,但这种猫不可言的东西却让我乐在其中。

总值汪曾祺的文章然我读来非常喜欢。

适合中学生读的散文读后感汪曾祺(篇五)

一间古朴的屋舍中,一张桌,一把藤椅,一位老人坐于藤椅之上,微仰着头,意态悠远。

他在回忆往事,那些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有对家乡美食美景的无限眷恋,有对母校西南联大的光辉追忆,更有对风俗文化的悉心寻探……这,都是纯粹的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我最喜欢《我的家乡》这篇文章,汪曾祺的家乡是水乡,碧波荡漾的水上,偶尔有一只,两只打鱼的小船划过,只需两点竹篙,便可到达。汪老那时看打鱼、看船、看西堤美景,不亦乐乎。黄昏时,最打动人的是天空上的紫。傍晚时分,江边一带的船,都点起橘红色的灯,星星点点地分布着……正如沈从文说的那样,这里真是一个圣地!好山好水好风光!

汪曾祺的散文中总有水,那水是平静而雅致,欢快并无拘束的,平平淡淡却又令人回味无穷,正如他家乡之水。他的文章就如清澈之泉,饱含了那些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令人读起来舒雅闲适……

或许我们都是匆匆生命中的过客,在办公室中两眼紧盯着电脑,接打着无休止的电话,开着无穷尽的会议……这些,竟将人与自然隔离,无法留心那些纯粹的美。但无论怎样,请保持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一颗纯粹自然的心!

不觉间,耳边传来了慈祥的声音:看,孩子!那吸附在青草上的露珠,多美啊!摸摸它,像不像天上撒下来的甘露?好美,好美……。

适合中学生读的散文读后感汪曾祺(篇六)

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 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 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 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 ——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 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 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 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

所以说 做人一门学问, 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 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学生读浮生六记的经典读后感合集(5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那么这个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学生读浮生六记的经典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读浮生六记的经典读后感【篇1】

这是一个凄婉动人又十分励志的故事,篇幅不大却道尽人生的沧桑与无奈。沈复就像曹雪芹一样,在人生的过程中沉浮。所谓“浮生”也是源于此意吧,不受控制则为“浮”。

现在的我们,对那个年代的人生观、价值观包括爱情观当然都有各种不理解和不明白;但我还是感受到了一件不受时空限制的事儿,那就是——变故。变故这个话题也是怎么说都不为过,因为它基本上是脱离了所有控制,成为了一个永恒的存在。

失去爱人是变故,家道中落是变故,纳妾不成是变故,颠沛流离更是变故……几乎走遍了全中国、阅尽了人生辛酸的沈复,行文间却没有什么大喜大悲,只是从容的道来这一生之事。是真的看破,还是无奈到了尽头?是想明白了人生,还是出离了命运?我很难揣测,唯有感其心、劳其形,算是一种状态的释放。

话说回来,无论幅度大小,我们的人生也都是沉浮不定的。就跟心电图一样,只有起伏高低的不同,但都在起伏,没几个人希望变成一条线的样子吧?所以我们能不能安心的面对沉浮,真是直接决定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状态。

按照目前的科技进步,我们对自己命运的控制力会越来越强,直到最后会有一批长生不死(不老难度太大)的人。这种人你说到了最后是不是也没什么好追求的了,也不能有什么变化了?但是仔细想想他们会成为一批有史以来最害怕变化的人,因为死不了了,所以只要有一点儿生命危险的事儿都是巨大的风险,他们的余生都将在与这种风险的对抗中度过。

这样看来,咱们现在这个活法儿还不错,起码想开了的可以不畏生死,没想开的也顶多想多活几年。总比扛着巨大的压力强,不敢坐车坐船坐飞机,也不敢散步游泳玩儿攀岩,生命变成了漫长的平淡折磨,也算是被拉平了一条线,生命的存在也失去了意义。

所以我就可以说结论了,虽然起起伏伏跌跌宕宕的人生看上去很辛苦,但,这恰恰是生命的本质。无论遭遇多大的变故,前面都有可能峰回路转,即便生活真的局限于平庸,你还可以有一个强大的精神世界,在这里还会有栖息之所,也还有逆转的空间和余地。

越写越像鸡汤了,看上去有点儿像——只要努力了就一定有回报——这样的忽悠。但这不是我的本意,因为我觉得失去了就悲伤,得到了就欢喜,失败了就认怂,成功了就叫嚣。这些都是顺理成章的,天经地义的。但无论你走上的是哪条沉浮之路,成也好,败也罢,你的内心都要清醒自知——成败得失都是过眼云烟,接下来的变故,又会带你到不同境地。

所以沈复的《浮生六记》在我看来就是起于波澜,止于不惊。看的时候——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想的时候——却是从容与安宁。

学生读浮生六记的经典读后感【篇2】

读完全本之后,我个人认为,要把《浮生六记》当作功利的书籍来读的`话,可能就会失望了。因为沈复本人就是清代士大夫家族的平庸子弟。

他贤德兼备、乐善好施,当然这些优点很好,但是他同时也不思进取,贪图玩乐,要不然最后也不会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了。同时他学问也并不太精,要不然书的开头也不会说自己有语法错误希望大家原谅。

而这本《浮生六记》便是集毕生玩乐经验所集齐,好在什么地方呢,好在懂生活,有态度。

这本书由狗粮开始,就是讲述与芸娘的爱情故事,芸娘死后还魂那篇简直读的我泪流满面。后来便是许多山水园林之所闻所感。

还有一点非常好,在于沈复尽管后半生遭受苦难,但是却没有半点怨怼之情,可以说是非常豁达乐观的人了。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全书读起来养眼养心,没有说教解惑,没有仕途功利,没有政治豪情,只有情真意切的诗意生活。

七夕节拜天孙赠"生生世世为夫妇"图章,吃梅花盒,饮荷花茶,住活花屏,生活闲淡雅致,真可让当代人顶礼膜拜。

前两卷恩爱美好,转笔到卷三,坎坷记愁,恩爱夫妻不到头,不禁让人潸然。也许这就是生活,有点不如意,也许才是最美好。

学生读浮生六记的经典读后感【篇3】

有幸在朋友的介绍下,近期看完沈复的《浮生六记》,所记述的内容虽稍显日常繁杂,平淡无奇,却情真意切,清新自然。读来如清风拂面,意气盎然。

书中记录着沈复一生经历的跌宕起伏,悲欢离合。书中散发着感性色彩的文字,使人仿佛置身于旧世其间,体味着人生百态。沈复的心里始终怀念着自己的妻子,人虽已逝,她的聪慧、襟怀、气概和痴情却长久世间。生活在今天,我不会经历战乱、饥饿、孤苦,但没有人能保证,我不会遇到其他的不幸,无论是疾病,还是失去亲人,这些并不是不可能,沈复在经历了妻死子散后竟然依然能有一份品味生活中精细微妙之美的心,实在令我感慨,快乐何如是,痛苦何如是,我想也许就是以一份宽容恬淡而又有意趣的心,去接爱生活中将要到来的一切。

我想我已经明白了我以前对于生活过于浅薄的理解,我应该改变我的人生态度,在做事前要三思而后行,无论是好的情况还是最坏的处境都应思虑再三。困难和挫折破坏了生活的乐趣,但我们可以将它转化成另一种快乐,我们不仅要自己克服困难,也要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人,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有多少赤子之心,便能赋多少闲情。有多少繁花似锦,便要有多少承担满眼凋零的勇气。

学生读浮生六记的经典读后感【篇4】

《浮生六记》的作者是沈复,他生平简单通俗,没享受过荣华富贵,也没有风云大事,出生在幕僚家庭,会画画,能以此餬口。他周边是简简单单几个家人,为着柴米油盐而奔波。具有文艺情怀的他,也会泛舟烟湖,吟诗作画,并且好在娇妻芸也是个文艺女青年,能懂良人的情怀,也能唱和,虽然糊口在贫困傍边,却也沉醉在夸姣的激情和艺术世界里。

“事如春梦了无痕”,沈复说逝去的年光,若不以笔墨记实下来,便了无踪迹,不免不免孤负彼苍的厚爱。于是他用密意的笔调写下这通俗糊口中的点点滴滴。与其说《浮生六记》是自传散文,不如说是沈复写给妻子芸娘的一封绝美情书。与其说它是一封绝美情书,不如说是一部凄美的爱情小说。

沈复弃世后半个世纪,有个叫杨引传的文人,在姑苏的一个书摊上,随手翻阅了一本破破烂烂的书,不看不晓得,一看吓一跳:天呐!这书太雅不雅观不雅观啦,几乎不能自休。作者是谁?沈三白?此人是何方神圣?杨引传在姑苏城里四处探询,成效就像在探询一个火星人似的,没人晓得他,没人注意他。独一能确定的信息是:作者已经弃世半个世纪!

不能让这么雅不雅观不雅观的文字永久藏匿下去,杨引传决然抉择出书此书,光绪三年,也就是1877年,他把这部《浮生六记》刊布出来了。现实证明杨引传的目光没有错,书一出现,立马引来粉丝无数,一时辰市道上脱销,洛阳纸贵。

学生读浮生六记的经典读后感【篇5】

书中还有三处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

一是卷二《闲情记趣》中描写的很多花鸟鱼虫小技巧,都很实用,可惜目前真没这种闲情逸致去效仿,也许以后有机会的话会去试试吧。

二是卷四中写“秀峰今翠明红,俗谓之跳槽。”读到这里我才得知,原来跳槽最早指的竟然是逛青楼时客人“今天召小翠,明天幸小红”的这种朝三暮四行为。再想想跳槽的今义,不仅让人觉得这是个冷笑话。

三是卷六中提到的三处养生之道,第一句是“读《养生主》而悟达观之士,无时而不安,无顺而不处,冥然与造化为一。”第二句是“《秋声赋》云:奈何思其力之所不及,忧其智之所不能。宜其渥然丹者为槁木,黟然黑者为星星。”第三句是“不知甘脆肥腊,乃腐肠之药也。大概受病之始,必由饮食不节。”在此也不用翻译为白话文了,综合归纳一下,这三句关于养生的精髓就是“时常做到心平气和,遇事不要劳心费神,饮食不可没有节律”,在此与诸位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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