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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笼》吴伯箫读后感

《吴鞠通医案》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吴鞠通医案》读后感,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前言:想要更好地学习清代临床大家叶天士的学术思想及临床,其中一个著名医家不得不学,那就是温病大家吴鞠通。

吴氏非常善学,如众所周知的是他所著作的《温病条辨》就是仿照《伤寒论》的模式所写,且里面多数内容均可以在叶氏医案中能找到依据。放到现代,他有侵犯叶氏的著作权的嫌疑,但是在那个年代,于他而言,还要他自己出资印刷,为的是能够将圣贤之学传承下去。然而,要想更好的学习吴氏学术,他晚年的一本医案,不得不学。我读此书,收获颇多。以下我浅谈自己的一些收获。

吴氏学术特点如下:

1宗仲景,继叶氏,学百家,是其整个脉络。其医案中,仲景心法比比皆是,如小建中治虚劳咳嗽,旋覆花汤肝胁痰饮,木防己汤化裁治热痹,桂枝汤表虚证,柴胡桂枝汤治疗太少外感,白虎汤治疗消渴,大承气治阳明腑实证,半夏瓜蒌薤白汤胸痹,麻杏石甘汤治喑哑,乌梅丸法治肝胃不和,黄土汤治便后血,大黄黄连泻心汤治吐血,白头翁治疗热毒痢,五苓散治水饮病······同时又继承叶氏了三仁汤法、甘露消毒丹法、络病法、通补法、甘寒养阴法、苦寒养阴法。其犹善用玉女煎、天台乌药散、芍药汤、芦荟丸、普济消毒饮、千金韦茎汤治疗咳嗽、金沸草汤治咳嗽等百家诸法。

2寒温统一的思想,吴氏不仅善用寒凉药,而且善用辛热药。这点他与叶氏一样绝对善学仲景心法,且在用辛热药上,似乎比叶氏更有胆量(当然我不是贬低叶氏的意思。相反在我心中,叶氏的博学真的是历代医家中没有几个能够比拟的)。其医案中大小青龙比比皆是,附子、巴豆、干姜亦为常用药。在他另一本医著《医医病书》中提出阴常有余,阳常不足,可见他十分重视人体阳气。

关于疾病新旧用药原则提出:新病宜用急,旧病则用缓。如他言昔李东垣有方用药至三十余味者,张仲圣鳖甲煎丸,亦有三十几味,后人学问不到,妄生议论。不知治以急,急则用少而分量多。治络治以缓,缓则用多分量少。治新则用急,治旧则用缓。治急可用独,治旧必用众。独则无推诿而一力成功,众则分功而互相调剂,此又用药多寡之权冲也。这一点能够很好地告诫我们判断一个医生的医术不是通过其所开药方的药味多少而定的,并不总是药味少才是好医师。有时,一个慢性疑难病真的需要众多药方可力敌。一张好的大处方更需要深厚的功力才能开的出(这里需要与那些为了买药而开大处方相区别)。

4治大病投重剂是其一大特点,如痰饮桂枝一两,痘症用大黄四两、犀角一两,痹证用生石膏一斤(大家只知道张锡纯先生善用石膏,而吴氏也善用),(fsir)肺痈用桔梗三两、甘草一两等。可见其胆识非常人所有!

重视《黄帝内经》中五运六气思想,其案中多处提到五运六气方面的术语,这点继承了历代大家重视五运六气的学术思想。还有非常善用内经言胃不和,则卧不安的思想,尤其善用内经中半夏秫米汤治疗失眠,当然后世之黄连温胆汤效果亦非常不错。

6其断证之准确,用药之魄力,犹如鬼神也!如其用大承气汤治疗一孕妇重疾。如其用天台乌药散治疗脐周隐痛,患者不大便已四十九日,服用天台乌药散数次后,竟下黑亮球四十九枚,且此球坚莫能破;再服数次,亦下十五枚黑亮球,然破之能碎,后用香油熬川椒敷于坚处,内服芳香透络,月余化净。此案真乃神仙手笔,绝妙无比!

7治呕血之人,其有良法,如其提出右脉坚搏,治在上焦气分;左脉坚搏,治在下焦血分。虽然温病学家非常重视舌苔,但从此中亦能看出吴氏尤其重视脉诊,这一点无疑是继承了张仲圣平脉辨证的思想。

8善医心病,其言无情之木难疗有情之病如一妇人,其夫逝后患重疾,留下一幼儿,吴氏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其妇人,后渐愈。这个仿佛让我看到了韩剧《医道》中的大医许浚。

9善于针药并用,如其中风先期,先用针刺开窍醒神,后用针药并用调治,疗效甚佳。

妙哉,妙哉!吴氏不愧为一代大家,可谓上知天,中知人事,下知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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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读后感5000通用


阅读完作品后,我们会对自己是否喜欢这部作品产生决断,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写好作品读后感都有哪些细节呢?也许以下内容“读后感5000”合你胃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5000 篇1

麦琪,是圣子耶酥诞生时前来送礼的三位智慧的贤人,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在西方人看来,圣诞礼物是最可珍贵的,因而也希望自己获得的礼物是最有价值的。

这篇小说叙述了一对穷困的年轻的夫妻互相赠送礼物的故事。这对年轻的夫妻是互敬互爱的,尽管生活贫困,他们之间却存在着纯洁、忠贞的爱情。为了对方的快乐,他们全都乐意作出重大的牺牲。

小说一开始,就着力渲染了女主人公德拉在圣诞节前夕产生的烦恼,从而突出了构成全篇情节基础的矛盾:想买礼物而生活拮据。作者在前文有意蓄势,反复强调了一块八角七分钱的钱数之少和来之不易,这使德拉购买圣诞礼物的希望很难实现。

为了解答读者的疑问,作品接下去介绍了德拉作为主妇的这个家庭的窘境,这对年轻的夫妇,住的是与贫民窟相差无几的公寓,亲戚朋友很少来往,信箱里根本就没有投信进去,我认为作者这样做都是在蓄势,为后文表现德拉与杰姆的真挚的爱情打下坚实的基础。

金表和美发,对这个每星期只有20块钱的家庭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作者处心积虑表现金表和美发的重要,用了非常形象的比喻及夸张手法来表现,更加衬托出它们对主人公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金表和美发是他们生命得一部分,双方都是因为欣赏而艰难幸福的生活。但是到最后,真挚、纯洁的爱情还是让双方都舍弃了自己的最爱,心甘情愿的献出。这是何等的爱情,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无法用言语形容。

另外,小说揭示社会现实不靠说教,而是用人物感情的起伏的发展变化作为脉络,启发读者去触摸,感受人物带有悲剧性的思想性格,在那个金钱可以买卖爱情,心理和感情出现畸变的社会中。德拉夫妇的真挚深厚的爱充满了作家的理想主义色彩。作者欧。亨利不屑这个金钱作贱爱情的罪恶,偏去写这个晦暗镜头中的诗情画意,去赞扬德拉夫妇的聪慧,这绝非常人手笔。所以,作品给人的不是消沉和晦暗,而是对美的追求和眷恋,从而把读者引向高尚的境界。

从文章的写作特色来看,也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像。

第一、构思巧妙,是本文的一个显着的特色。作者采用了我国古典小说中类似留扣子的手法,有意把一些重要的事实按下去、伏一笔,先不向读者表明作交代,到了适当的时候,一下子量到底,使读者恍然大悟、凝神细思。特别是结局:有了表链,但没有了金表;有了发梳,但没有了美发。这似乎啼笑皆非的结局,包含了令人心酸的悲剧,正是这种巧合,那种至高无上的爱情,才更见真挚、纯洁。难怪西方人有一句诗这样写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也许是笔者对此文的最好诠释吧。

第二、插叙和议论少而精当,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欧。亨利的小说是以情节取胜的,他非常注意形象感染的力量。但是,作者也没有忽视恰到好处的少而精当的插叙、议论的重要作用,如德纳夫妇的两样东西-金表和美发,那令人引以自豪的插叙,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三、人物的心理和神情,描写的细腻、逼真。如:德拉把钱数了三遍;德拉向窗外望去时,院子里灰蒙蒙的,猫和篱笆也是灰蒙蒙的。当她卖头发时,眼睛明亮起来等等这些细节的描写,表现男女主人公的复杂心情,文中无一情字,却处处都有情思涌动--纯洁、真诚跃然纸上。

总之,《麦琪的礼物》这篇小说以裁减精当的构思、对话般亲切的语言、微带忧郁的情调,使这篇小说如缕缕炊烟般的情光束中显露出丰富的内涵,激发读者对金钱、爱情的价值的思考。作者时而细致入微、时而惜墨如金、时而汹涌澎湃,显示了作者对艺术的执着追求。

读后感5000 篇2

《红楼梦》这部巨着,曹雪芹用细腻的笔调刻画出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等人物,无不跃然纸上,个个栩栩如生。它以宝黛爱情为线索,以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它是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大观园是这个封闭王国的缩影。 />

书中的林黛玉给人的感觉是爱妒和娇痴的;而贾宝玉却是近傻与真诚,特别是对人性的尊重,他和丫头们之间并不全是主仆关系,而是大家可以作朋友,有什么好东西可以一起分享,他曾特意为爱喝酸奶的袭人留着酸奶。还有王熙凤的机灵和奸狠,薛宝钗的沉着冷静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人生,这段人生中有酸甜苦辣,有许多事都是无法预料,然而,面对不同的遭遇,不同人有着不同的态度。譬如说,林黛玉的人生观应该是比较灰暗的,因为她寄宿外婆家,本来是一位千金小姐,可她总喜欢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看低自己,猜疑别人,她那爱妒的性格常常对别人说话不留余地。黛玉遇到伤心事,也总喜欢用眼泪去麻醉自己,用多疑的心眼去猜疑别人,喜欢盯着自己的"伤口",而不是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有一次,她去找宝玉,因为丫头正在吵架而没有给她开门而猜疑宝玉是否不把她放在眼里,自此常常独自落泪,悲叹自己。

我觉得黛玉这种性格不是很好,面对不愉快的事情应该先了解清楚,再下结论,而不是凭自己的单面猜想而过分地苛求别人,我想只有这样,不愉快才会消失。

人生短暂,人生旅途中难免会有许许多多的意外出现,譬如:四大家族从兴盛到衰败,黛玉的死,宝玉的出家当和尚等等,都是我们所料想不到的,对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我们是持逆来顺受呢,还是乐观,积极的态度呢 林黛玉就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抱怨自己,多愁善感,可她的命运终结又是如何 而宝玉为了黛玉的死而四大皆空,对人生悲观失望,采取出家当和尚的解决方法。也许,在当时,这是唯一乐观地解决办法吧,我们无从考证,但从某一角度上说,宝玉是反对当时封建婚姻的。

人生就像一扁小舟,而茫茫的大海就像世界一样宽大,不着边际。在这大海上,自己驾驶的小舟应该怎样度过大海上的一风一浪,我想只有积极地迎接风浪的冲刷,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才能使自己的小舟变成大船,经得起更大的风浪。

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心情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这就是《红楼梦》向我娓娓讲述的人生哲理。

刚开始时,对林妹妹的哭哭啼啼和抽咽感到不可理喻,多少也算个大家闺秀,何必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伤心流泪呢 真是太小家子气了,与宝钗相比更是没了大家闺秀应有的风度和气质。见到她,总让人觉得压抑和沉闷。难道这就是她所谓的"抑郁美"吗

慢慢的,我被她出色的才华而吃惊。她满腹的才华,吟诗作对无人能及;她的身世和她顽强的性子,更有她的天真,纯洁……

她的身世也令人同情,虽说也出生在官府之家,但自幼体弱多病,出不了门,小小的年纪竟在药中泡大,本来就虚弱多病的身子更加虚弱,也许是"独生女",父母对这个"掌上明珠"爱之又爱。家庭的规矩,礼仪比那些大家闺秀们差了些,但这更显示出她与众不同的性格,显示出她的无所顾忌和她的处处谨慎。

黛玉的文学,吟诗作文和聪慧是无人能及的,但是面对宝玉的玩世不恭,不知上进,她非但没有责怪的意思,反而大加袒护。其实,她是不喜欢礼教束缚的家庭,对宝玉的玩世不恭大加赞赏,这应该是宝玉和黛玉爱情的进一步发展,宝玉他们彼此终于觅的一知音。在所有人都劝宝玉努力学习,考取功名时,黛玉却显示出对功名的唾弃。在她柔弱的外表里面,却带着对旧封建的科举功名的鄙视和唾弃。我最佩服她这一点!

虽然黛玉对宝玉的不考功名欣赏,可她却耐心的教香菱吟诗,教给香菱知识。她并不反对知识和文学,只是厌恶功名罢了。她细心,耐心,全心地教香菱吟诗,为的是让姐妹们摆脱命运,谁能够和她相比呢 没有认的!

再说说她的纯洁和不着一丝心机。林妹妹读《西厢记》,这在当时酸的上是一本禁-书,特别是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更是不能读。林妹妹根本没想这么多,她读《西厢记》是带着对张生和崔莺莺执着爱情的崇拜来读的,是欣赏其间的美。宝姐姐批评"林妹妹怎么读这样的书呢 我告诉老太太去。"宝钗在黛玉心中落下了好姐姐的形象。可宝姐姐呢 真的好吗 她处处留下端庄贤惠的美名,可是在偷听别人说话被别人发现时却说"林妹妹刚走过来。"以此来诬陷林妹妹。这到可怜了林妹妹,找不到知己,没人能倾听她的话,也只有和宝玉能谈得来,便经常在他面前耍小性子。

林妹妹好值的同情,只身来到贾府,在这里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什么事都要处处小心,处处观察别人,恐怕别人笑话她,说她不懂规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敏感,弱小的神经时刻在扞卫自己,这源于她自身的好强,反抗的性格,她的嘴巴说出来的话像刀子一样,别人说她"好一张厉害的嘴。"她也只好如此做了。她是无足轻重的,既不掌握贾府的财政大权,又不管日常琐事,因此,丫鬟和仆人们都不怎么看重她,又没有人庇护她,面对落花又怎么不处境伤情;思念母亲又怎不落泪葬花呢 别人没有这种感受,根本不能理解她,只说她哭哭啼啼,说她病恹恹的身子,说她小家子气……

读后感5000 篇3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题记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童年》这本书中的阿廖沙用苦难的一生和用于拼搏的精神诠释了这个道理。

阿廖沙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感叹,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阿廖沙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

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可以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它向我们展示了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追求自己所希望的生活苦难历程。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是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高尔基用真实优美的文笔描述了自已苦难而令人难以置信童年。

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我曾经想过,如果我当时是一个工人,我一定会像高尔基那样,用我这支锋利的笔给沙皇政府当头一棒。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和珍惜时间是我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美好的环境,是非常难得的。这幸福生活都是老一辈革命家的鲜血换来的。我看了《童年》这本书后,我开始爱惜时间,我认识到了时间的重要性。所以,我开始认认真真地学好每一门课。俗话说的好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滴水穿石也是一天一天慢慢积累而来的。都是要一点一点地克服困难,才能看到黎明的曙光和人生的灿烂。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并要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

我想,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是: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的生活!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高尔基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他的童年生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黑暗中的光明。

高尔基用他充满苦难的童年向我们诠释着一个真理:只要不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光明总会来临。在人生中总会有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眼前的黑暗总会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光明必会到来。

读后感5000 篇4

此次通读《红楼》,共经一十三天,耗时四十而有余。然撰此文者,非为一"感"字,仅略表鄙人陋见是也。

可以说,《红楼》一书实际上是将笔墨集中在一代家族的兴衰,进而表现了整个清王朝的大体的兴衰史。纵观全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就在于它的《金陵十二钗》,以及它的副册,又副册。这里面包含了几十位性情各异的女子,可以说,实际上整部书的构架,就是围绕着这些人物而设计的。

可以说,曹雪芹先生在人物塑造上是相当成功的——我之所以不提高先生,是由于整部书的人设几乎由曹雪芹先生一人完成。纵观全书,人物间性格或有相似之处,但绝无重复。拿两个性格同样泼辣的人物,王熙凤和探春来说,王熙凤在性格上更重视钱财,并时常有炫耀自己的心理,而探春则自有一番孤高的性格,与王熙凤相差甚远。文中其他的人物也是一样的道理,可以说,在一个活动背景如此狭窄(容,宁二府,大观园)的地方,要集中如此之多的人物,又要突出各自的性格特点,本身就是一件奇事。《红楼》一书的可读性,在很大程度上与它优秀的人设有不可隔绝的联系。

《红楼》一书,在对待人物的处事上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情痴情种类:代表人物贾宝玉,秦钟。

勤恳理家类:代表人物袭人,薛宝钗。

倚强好胜类:代表人物王熙凤。

下作无耻类:代表人物赵姨娘,王善保家的。

心小计大类:代表人物林黛玉,秦可卿。

麻木不仁类:代表人物香菱。

游手好闲类:代表人物贾芸,贾瑞。

软耳无能类:代表人物王夫人。

以下还有若干,皆因人数过少而不便提及。

从《红楼》一书的总线来看,故事是围绕着"宝,黛,钗"三人的悲情恋爱展开的。在这场横贯全书大约八十回的悲剧中,没有一个人是胜利者,他们都失去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自然,损失最惨重的是黛玉,她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全书的男主人公贾宝玉,由于他是在曹雪芹的反对封建思想的笔下成长起来的一个人物,因此,他的行为举止,不免与别人有很大不同。他性格乖张,敢冒当时"大逆不道"的事情,又是个典型的情痴,而且非得在女人堆里才能表现出自己"绅士"的一面。为此,无数评论家们曾说他是个"天生的败家子","好色之徒"等等。但我们不应该否定了宝玉所带来的反封建的积极意义。例如,封建礼教讲究婚姻是"父母之约,媒灼之言",而在他所属的大观园中,偏偏的有个薛宝钗,又偏有一块金锁,讲究个"金玉良缘".但宝玉偏不信这一套,以至于在睡梦中都会喊出"什么是金玉良缘,我偏说他是木石姻缘"这样的话来。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尽管用在这里稍嫌牵强,但宝玉反感于功名利禄的一系列做法都反映了他与封建社会的对立,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

对于书中的女主人公之一林黛玉来说,——为什么要用"之一",是由于在《金陵十二钗》中把他们两个人的事单合为一首诗,列所有诗词之首,她的命运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凄惨的了:幼年父母双亡(另一人是史湘云),体弱多病,期望中的爱情不能得到(这其中的典范是迎春),最终死在了封建礼仪制锆下(香菱也可以算一个,只不过她是精神的死亡),也算得上是一生命运坎坷不断了。除了心胸不够开阔和体弱多病以外,她的其他能力都可以在大观园中的所有女性中算得上是佼佼者了。事实上,黛玉的性格之表现,就是受到了宝玉的进步主义思想的熏陶。和宝玉青梅竹马的她,本希望能有一段圆满的爱情,但最终就是死在了这段爱情手里。同时,她的才气,她的灵性以及她未加掩饰的性格,也因此被一并埋葬了。

至于书中的另一位女主人公薛宝钗,她历来是人们争议的焦点所在。有人说,她从一开始所表现的那种端庄识大体,沉稳,宽容以及能取悦于长辈的能力等等,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那张写着"宝二奶奶"的宝座,而在此过程中,她还用了无数的阴谋。实际上,说出这种话来,真的是冤枉死薛宝钗了。她确实端庄,沉稳,但并不显得做作。她和黛玉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里。本来,她也有活泼的性格,这一点从她听见黛玉无意间提起《西厢记》中的文字后,笑道"你跪下,我要审你",而后又悄悄揭露自己实际也看过类似的书籍,以及她在螃蟹宴后与黛玉嬉闹的情景都可见一斑。事实上,宝钗是在封建势力的魔爪下一步一步走向现在这个样子的。至于说她"工于心计",这话用在王熙凤身上还可以,但宝钗本是为选秀女而上京,又在荣府中同众姐妹一并长大,哪里来的什么"心计"可言 难道说,这"心计"也是像贾宝玉的某事一样,是"密授"给她的不成 可以说,宝钗实际上背负了太多世人以不公正的眼光给她的压力。她有的是能够做事的头脑,而不是能害人的险恶用心。

说完了三位正牌主角,就不能再提一下有关的副主角。无论是从出场时间还是所起到的作用来看,袭人无疑都是首选。(其实可用的还有王熙凤等人,这是另说)作为此前贾母屋内的大丫鬟,袭人在书中具有很高的地位(贾府规矩,服侍过旧主子的奴才,比少爷小姐的地位更高;后文中林之孝家的也提醒宝玉"不可坏了规矩"),可以说,袭人是全书中出场时间最长的人物,有一百一十回以上。而她在贾府中所起到的作用,对上则是协调好宝玉和长辈之间的关系,对下则要统领宝玉全屋的丫环,在日常生活中又时常扮演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袭人和宝玉之间的关系,在第六回和第一百二十回中皆有提及)。因此,这也就注定了袭人一生的命运。总体说来,袭人是一位称职的管家,她有效的协调了宝玉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麝月似乎也可以,但那只限于内政而不是外交)。如果没有袭人,我想整部书一定会逊色不少。

除了袭人以外,另一位影响较大的人物就是王熙凤。在协领宁国府,筹办贾母寿宴以及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独立支撑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无一例外地反映出了她卓越的居家理财才能(要是仅仅论此,恐怕只有秦可卿可以和她相提并论)。可是,无论再怎样褒扬她的功绩,都无法掩盖她身上劣性的一面:贪财,爱使小伎俩,心眼太重。至于无视国家法度,那是当时再平常不过的事,谁权大谁有法,暂且按下不提。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王熙凤曾经和贾琏商量,"此时再发个二三百万的财才好",可见她之前就在贾府内作过了一笔数目较大的假账,而且自己从中也是获利不少。至于设计把尤二姐活活整死,那更是不在她的话下。谁叫她非得有这样的性格 最终是连气带急,吐血亡故。

说完了主要人物,再来对整部书进行一下感悟。总体来说,这部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之间的风格,细看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差异的。曹先生在这部书中所设下的一个个伏笔,简直令人拍案叫绝。比如,贾政不走行不行 答案是肯定的:不行。从前文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贾政本身是一个教子严厉,不容出轨的人。如果贾政不走的话,那么,从此以后大观园内的故事情节就可以不再继续了,我们也大抵不难想象,如果贾政不走,那么故事发展应该是宝玉不爱学习,仗着贾母溺爱不服管教,最后成为一个真正的"闲人"什么的,也是说不定的事。因此,他必须要走,而且走的时间越长越好,这就是为什么当贾政冬季即将归来的时候,曹先生又给他摊派了一个"视察灾情"的任务,生生地又让他在外面足足多呆了近半年的时间。至于修建大观园,若是按照文中所说,这园子足有"三里多长短",再加上文中对各个庭院的描写以及一般富贵人家修建屋舍的大小来看,粗略一算的话,这园子至少也有个两三平方公里大小,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也不会修这么大的园子,否则,就是"违制",可是要杀头的死罪。因此,曹先生特地为此借了一块敲门砖——元妃的回家省亲。有了这样的保障,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违制——这是为贵妃准备的园子,大一点也未尝不可;铺张——这本来就是通病,难道还想让人看到自家丢脸不成 真是绝妙至极!而且,大观园的修建,使得全书的活动核心由荣宁二府转变到了这里,也为文章提供了一个更大的背景舞台,彻底解决了文章初期出现的活动空间有限的问题。

我想,所有人应该都对全书中的第九十七和九十八回的"黛死钗嫁"的情节记忆犹新吧 从全书来看,它是第八十回以后的最高潮事件。可以说,从艺术效果上来说,它达到了一个绝妙的境界,应该是高先生对曹先生的反封建意识的最好诠释。它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整部书以后的走向,甚至比"失宝玉通灵遇奇祸"一节更为高潮迭起。为此,薛宝钗也成为了世人所唾骂的对象,因为就是她间接地逼死了黛玉。但这对于宝钗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作为一个从小就接受封建礼仪教化的女人来说,她所能做的只有接受父母的安排。况且,在当时的情况之下,那可能是能减轻宝玉病症的唯一方法,她又怎好驳回已经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的贾母和王夫人呢 况且这个主义的提出者是王熙凤,并非宝钗自身。在整个事件中,宝钗只是一颗被利用的棋子而已。但遗憾的是,我们常常注意的是那颗棋子,而非操纵棋子移动的手。

尽管《红楼》一书是一部不朽的历史名着,但是我还是要说,它也有它自己的局限性。作为一部反对封建教化的书籍来说,它其中依然掺杂了太多的鬼神因素在里面。但是,我们也决不能因此来责备作者。毕竟,这是在十八世纪,是封建主义依然在中国盛行的时代。但是,这部书依然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就是犯了中国人民"大团圆"的思想,在文章的末尾有增加了坏人或悔过或被诛,好人则终有好报,还增加了"家道复兴"之类的吉祥如意好话。我想,这应该是已经超出了曹先生所设想的范畴的了。

其实,对于"黛死钗嫁"的情节,我至此都没有说,是因为我有自己的另外看法。纵观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但凡一个王朝从极盛开始走向衰败,至少都需要一百五十年的时间,甚至更长。而《红楼梦》的写作背景,刚好是在"康乾盛世"中期之后,清朝开始走向衰退的时候,也就是说,它应该还有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好走(实际好像也差不多)。而在此时表现出进步思想的宝玉和黛玉,我们不能否定的是他们新生的思想和为之大胆的行动,但我们仍要看到,他们面对的是一个时代,一个统治了中国至少两千年的时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的失败成为了一种必然,因为仅仅靠几个人的力量是绝不足以动摇一个还没有出现明显破败的时代的。只有一个时代将灭而另一个时代即将新生时,那些超前的思想才能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至于之前,运气好的是为他人提供了指路石,其他的,可能甚至是警示。

毕竟,这是一个时代。但旧时代总会过去,就像现在一样。

读后感5000 篇5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任太史令,写古今通史的愿望没有实现,临终要司马迁完成其夙愿。后来,司马迁继任父亲太史令之职,开始写《史记》,十多年后,终于完成。

司马迁着《史记》,其史学观念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探求的天人之际,并非承认天的神秘力量反而重视天人之间关系的演变,从而了解“古今之变”的关键,探求出历史动态发展变化的层面,最终完成“一家之言”。而他的撰述动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司马迁为了继承其父司马谈编订史书的遗志,完成撰述《史记》的宏愿。司马氏世代为史官,司马谈一心继承先人久绝的世业—太史令,重现孔子撰述《春秋》的精神,整理和论述上代历史。《隋书?经籍志》说:“谈乃据《左氏春秋》、《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接其后事,成一家之言。”可见司马谈有意继续编订《春秋》以后的史事。汉武帝元封元年,武帝进行封禅大典,司马谈身为太史令,却无缘参与当世盛事,引为终生之憾,忧愤而死。他死前将遗志嘱咐儿子司马迁说:“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余死,汝必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着矣……”司马迁则回答道:“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可知司马迁乃秉承父亲的遗志完成史着。而《史记》以《封禅书》为其八书之一,即见其秉先父之意。

二、司马迁想继承《春秋》精神。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说:“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此正暗示其有明道义,显扬志业人物的使命。《春秋》的下限,到鲁哀公获麟之年,此后的史事就没有完整的史籍记载。司马迁是绍继《春秋》,并以汉武帝元狩元年“获麟”及太初元年改历下限,撰写史记。然而,司马迁继承《春秋》,不仅是要形式上承继周公以来的道统,而且是重视《春秋》的性质,他在《太史公自序》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可见司马迁对“春秋之义”和“春秋笔法”心仪已久,这是他要承孔子的真意、秉承《春秋》褒贬精神,撰述《史记》。

三、司马迁要肩负史家职责。据《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只是俸禄六百石的小官,职责仅在于管理图籍,掌管星象天文,最多也只是记录上代及当代事情,并无着述的责任。然而,司马谈和司马迁明显不满足于“拾遗补蓺”。司马谈早有整理上代历史的计划,可惜却“发愤而卒”,临终前叮嘱司马迁,认为“自获麟以来,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甚多,身为太史令,有完成论载上代历史的任务。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也指出身为太史的职责说:“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不述,隳先人之言,罪莫大焉。”因此,司马迁一心秉承先人世传及“述往事以思来者”的责任感,决意撰述《史记》。在《报任安书》中亦透露着述《史记》的目的,他说“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可见他不但要完成太史令的责任,更要尽史学家的职责。

读后感5000 篇6

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了一遍,真是震撼人心的作品啊,读后,让人觉得这不是一部虚拟的文学作品,倒像是一个真真切切发生过的故事。“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我的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很朴实,很符合当时的环境,但依然可以将那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十分真实、透彻。

本书中主人公许三观父母早亡,幸亏他的四叔和爷爷才得以长大成人。许三观作为一个大男子汉拥有着强健的体魄,为何不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干一些体力活之类的工作而是靠着卖血来赚钱,娶妻子。那些村里人的思想总有一些古怪之处,认为只有卖血的男人身子骨才强,那些女人大都嫁一些经常卖血的男人。就这样,许三观出卖了自己的力气用这种村里人觉得光荣的方式娶了妻子。可是,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男子汉的耻辱,难道不应该凭借自己的胆识、勇气,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呢?为什么不能凭借自己的双手开拓属于自己的蓝天?为什么必须得靠卖血养活家?我对许三观总有一种看不起的想法,认为他无能而且懦弱。

可是 ,当我再一次翻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对许三观这个主人公的想法又改变了。

许三观,作为一个极其普通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动荡的岁月里,为了能使家人过得平安、幸福,一次又一次地靠着卖血来养活生计。许三观卖血的次数,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第二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一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要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也就意味着,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在卖血中,他看到了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

当你看见林浦的居民都在吃午饭的时候,蒸腾的热气使窗户上的玻璃白茫茫的一片,一个50岁的老头用碗舀起河里冰冷的河水,仰起脖子一口将碗里的水全部喝下去,然后他双手抱住自己猛烈地抖动了几下。过了一会,觉得胃里的温暖逐渐回来了,他再舀起一碗湖水,再次一口气喝下去,这样的情景实在是令人感动的,一个50岁的老头照理来说应该在家中悠闲、快活的过日子,为了儿子再大的牺牲也愿意。隐隐已经感觉得到最后的结局了。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的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无法表达出来。说真的,我无法想象一个多次卖血的50岁的老头,为了非亲生儿子可以连续卖血6次,可以在冰冷的冬天喝湖中的凉水……

“坐了一会,他从胸口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他数了数,只有三十七元四角,他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然后他将钱叠好了,放回到胸前的口袋里。这时,他觉得委屈了。泪水流出了眼眶,寒风吹过来,把他的眼泪吹落在地,所以当他伸手去擦眼睛时,没有擦到泪水。他坐了一会以后,站起来继续往前走。他想到去上海还有很多路,还要经过大桥、安昌门、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和新镇。”俗话说得好“男儿有泪不轻弹”,也许许三观是因为买三次血的钱还没一次的多觉得很委屈,就哭了。我想这也是理由之一,更多的是爸爸对儿子独一无二的爱。在当时,很少人会为了自己非亲生的儿子生病,拼了这条老命也要救自己的儿子,这种爱是非常伟大的,是很令人钦佩的。

年轻的血头说:“你快点走吧,我不会让你卖血的,你都老成这样了,你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 一乐说:“爹,你别在这里哭了,你想吃炒猪肝,你想喝黄酒,我给你钱,你就是别在这里哭了,你在这里哭,别人还以为我们欺负你了……”二乐说:“爹,你闹了半天,就是为了吃什么炒猪肝,你把我们的脸都丢尽了……”三乐说:“爹,你别哭了,你要哭,就到家里去哭,你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但是,许三观没有想到,自己一卖,就卖了几十年!到了他六十岁的时候,血,卖不出去了,这无疑是一种多大的讽刺啊。他的生活没有保障了,有突发事故,也没有处理方法了。许三观老泪纵横了,最后一次卖血,虽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为了再去胜利饭店,为了再去品尝炒猪肝,黄酒。但当他得知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会要,才会当作猪血用……他沮丧了,魂不守舍。但是,他的三个孩子,却一点也不理解,是父亲的血养活了他们,是父亲的血让他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许三观一共卖过的血数不清,只记得,在结婚的时候第一次卖血,之后接连也卖了很多次。特别是为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一乐卖得最多,生病、打架。但是,到了最后,他的儿子都没能感受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卖血人最大的奢侈,我想故事结尾的“三盘炒猪肝和一瓶黄酒”也成为了主人公“一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

许三观的人物性格是丰满的,鲜活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发现,为了生存不得不出卖自己身上宝贵的骨血,这不是个人行为而是整个社会与时代大背景所造成的。他没有因卖血而死或是身体败掉,这较根龙与阿方强许多,他享受卖血所带来的好处,不去思考为何会去卖血,而是对卖血往事念念不忘:“以前家里每次有大灾大难都是靠我卖血渡过的,以后我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什么事可怎么办……”

我还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着强烈追求的底层社会工人。在进入生活最艰难的时候他依然是可以想到去卖血这样一个求生的途径。正是有了与根龙、阿方他们的第一次卖血的经历,才奠定了以后的卖血历程。虽然有点可悲还带些凄凉,但这并不是他的所愿。谁会在自己生活过得去的时候去卖血呢?没有谁,真的没有谁会。就是走到生活无法过活的地步,才会选择这样一条不归路。明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可他依然去卖血。当他为了自己的妻儿,为了他们的幸福生活而去卖血时,我觉得,现在的卖血是一种崇高的赚钱方法。许三观是一个值得敬重的人,因为在生活最艰难的时候呀没有出卖自己的人格,去做些伤天害理的事。却是宁愿的伤害自己来换得家人的幸福。说实话,他的确是值得敬重的一个人。“所以,在我看来,他的价值取向大概就是:只要我活得好好的,我就不能让我的家人受苦受累。我也不会因为生活而去做些有损自身颜面的事情,我就老老实实的做好我自己的本分工作。底层就底层吗,有什么好抱怨的。”想想现在的社会,人们总是把面子看得很重,不愿去做那些底层的工作。当获得了一份理想的工作,人们就会想不断往上爬,但许三观却不是这样的,他不会对底层工作而感到羞耻,也不会埋怨,老老实实地做好自己本分之内的事就好了。

是的,可以说许三观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他有着比别人不同的卖血经历。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实在是令人震惊。当今社会不是有很多因卖血而得爱滋病的案例吗?他没有什么意外也就算是对他最好的回报了。

勾践灭吴读后感


篇一:《勾践灭吴》读后感

勾践灭吴讲述了越国国危时,计谋与吴国讲和,达成协议以后,委身于吴国,用了十年的时间招集人口,扩大势力,赢得人心,十年之后,与吴国拼战,报了越十年之辱的一个故 。

人深省,确实达到了“骤读之而心惊,潜玩之而味永”的境界。

“越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就是言出于此。“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越王勾践就忍辱“偷”生地用了十年的时间来报旧之仇。可见,勾践是一个十分沉得住气,也极稳重的一个国君。“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勾践深明这个道理。用奖赏分明的方法激励每个老百姓,自己也下田耕地,“栽稻与脂于舟以行”更为亲近老百姓。使君赢得了民心,老百姓们愿全心全意为越王孝力。

“大丈夫能屈能伸”,勾践“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其身亲为夫差前马”这正体现出勾践“不俱小节,以大局为重”的难得精神。

篇二:勾践灭吴材料

勾践灭吴》读后感

勾践灭吴讲述了越国国危时,计谋与吴国讲和,达成协议以后,委身于吴国,用了十年的时间招集人口,扩大势力,赢得人心,十年之后,与吴国拼战,报了越十年之辱的一个故事。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是春秋末叶的著名史实,不但史书上有记载,而且有关它的民间传闻更为丰富。记载这一史实的古代历史典籍很多,而以《国语》中的《勾践灭吴》写得最为简练、精彩、富于文学意味。统观全篇,故事情节之曲折委婉,人物形象之鲜明生动,外交辞令之巧妙传神,经验教训之发人深省,确实达到了“骤读之而心惊,潜玩之而味永”的境界。 “越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就是言出于此。“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越王勾践就忍辱“偷”生地用了十年的时间来报旧之仇。可见,勾践是一个十分沉得住气,也极稳重的一个国君。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勾践深明这个道理。用奖赏分明的方法激励每个老百姓,自己也下田耕地,“栽稻与脂于舟以行”更为亲近老百姓。使君赢得了民心,老百姓们愿全心全意为越王孝力。

“大丈夫能屈能伸”,勾践“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其身亲为夫差前马”这正体现出勾践“不俱小节,以大局为重”的难得精神。“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勾践若不是对吴国的国情了如直掌,又如何能如此顺利地打胜那一战呢?

《勾践灭吴》的故事是对学生进行意志教育的绝好范本。可以催生出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的生命意志。

《勾践灭吴》这篇文言文学完了,但留给我们的启示却有很多。

课文生动形象地展示了在春秋时期吴越两国之间尖锐而又曲折的斗争。越王勾践在战败后处心积虑。重整旗鼓,最终打败吴国,报了仇,雪了耻,从失败走向了胜利。

看了这片文言文,有的人得出了“得民心者得天下“的结论。有的人看出了“国有佞臣,国之祸也”的道理。同一事物,观察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会有所不同。然而对于这些说法,我认为都有道理。所不同的是,我想告诉大家一副对联。上联为: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下联为: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横批:有志者事竟成。

是啊!有志者事竟成!我在不同的老师那里听了不下三次,或许,有的人听了“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觉得过于老套。但是,倘若没有了卧薪尝胆的意志,没有实现理想的愿望,我想,他是不会卷土重来,反败为胜的。

以前,我们也读过孟子的名言:“天降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古今中外,有所作为的人,都经历过失败与挫折的痛苦,但他们总是从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总结经验教训,最后才通向成功的彼岸。

在此,请那些在失败中垂头丧气的人记住:“有志者事竟成”。

勾践灭吴讲述了越国国危时,计谋与吴国讲和,达成协议以后,委身于吴国,用了十年的时间招集人口,扩大势力,赢得人心,十年之后,与吴国拼战,报了越十年之辱的一个故事。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是春秋末叶的著名史实,不但史书上有记载,而且有关它的民间传闻更为丰富。记载这一史实的古代历史典籍很多,而以《国语》中的《勾践灭吴》写得最为简练、精彩、富于文学意味。统观全篇,故事情节之曲折委婉,人物形象之鲜明生动,外交辞令之巧妙传神,经验教训之发人深省,确实达到了“骤读之而心惊,潜玩之而味永”的境界。 “越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就是言出于此。“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越王勾践就忍辱“偷”生地用了十年的时间来报旧之仇。可见,勾践是一个十分沉得住气,也极稳重的一个国君。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勾践深明这个道理。用奖赏分明的方法激励每个老百姓,自己也下田耕地,“栽稻与脂于舟以行”更为亲近老百姓。使君赢得了民心,老百姓们愿全心全意为越王孝力。

“大丈夫能屈能伸”,勾践“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其身亲为夫差前马”这正体现出勾践“不俱小节,以大局为重”的难得精神。“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勾践若不是对吴国的国情了如直掌,又如何能如此顺利地打胜那一战呢?

《勾践灭吴》的故事是对学生进行意志教育的绝好范本。可以催生出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的生命意志。

春秋末期,吴、越两国之间发生了一场战争,越国战败了,越王勾践为了保全国家,委屈自己当了吴王夫差的马前卒。他卧薪尝胆,历尽磨难。而夫差则花天酒地,导致了勾践的反败为胜。

《勾践灭吴》这个故事使我想到:安于现状,整天沉于过去的胜利之中,不思忧患,则往往会坠入失败的墓场。吴王就如同一个骑马者,因沉迷于自然美景之中而忘却自己正在骑马,最终落个坠马的下场--四脚朝天。

由此我们可以想到: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的失败不是很好的映衬吗? 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加速了清王朝的封建制度的衰败。在1885年,太平军与湘军交战中差一点就使湘军将领曾国藩投落自尽,然而,太平军这个令清王朝和外国侵略者闻风丧胆的英勇之师,在取得一系列大捷后,定都天[津](京),安于享乐并日渐腐败成风,最后导致了个失败的下场。这次太平天国运动的失败原因有很多,但最重要的是没有忧患意识。

由太平天国运动可知:沉迷于胜利后的享乐,就会有“坠马”的发生。那么,我们怎样才能不致于“坠马”呢?

当我们在“骑马”时,应随时提高警惕勒紧马绳,不要被外物的美景而打动,不要沉迷于美景之中,时刻想到会发生的危险并及时预防,这样才会一路通畅,不致于发生“坠马”事件。

驰于哥德巴赫峰巅上的猛士,无不时刻“思坠”,那闪光的战果怎样获取?驰于乒乓的巾帼健儿无不时刻“思坠”,其辉煌战绩,怎样连续取得?但是,“思坠”并非“怕坠”,如果因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那是“怕坠”的表现,而“思坠”的人将记住这次被蛇咬并奋然前行!

古人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句话直到现在还有现实意义:苦难可以磨

练人的意志,而平稳的生活使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所以,同学们,努力吧!奋斗吧!要知道前面还有一座高山,只要有肯登攀的人,没有比人更高的山,。

篇三:《苏秦佩六国相印记》读后感

放寒假前,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读《漫画史记》,因为家里有一本《史记故事精华》,所以妈妈找出来,让我好好读读它。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这本书中记载了许多历史故事,像大家都很熟悉的《鸿门宴》,《背水一战》,《勾践灭吴》等等。但我最爱读的还是《苏秦佩六国相印记》。 在战国的时期,各国互相争斗,苏秦就去游说各国,让各国联合抗秦。 苏秦是东周洛阳人,曾到齐国求学,是当时著名纵横家鬼谷先生的学生,他学成以后就去各国进行游说,但是都没有得到国君的赏识。几年后,盘缠用完,潦倒而归。家里兄弟嫂妹妻妾看到他回来拿狼狈的样子,都暗中笑话他,说:我们周地人的习俗都是经营家产你想 凭一张嘴去猎取高官厚禄,最后这样的下场不也活该吗?苏秦听了,觉得自己太没用了,太不争气了,于是他把书都拿出来仔细读,读完一遍后,颇有感慨的说:我已经拜师而接受了老师所传授的知识,但是,不能以此得到名誉地位,读再多又有什么用呢?他改变了学习方法,只把《阴符》这部书仔细钻研,他有时眼睛睁不开 了,就用锥子刺大腿,有时候血都流到了脚后跟还不知觉。他学成之后,就到各国去游说,最后终于佩戴六国的相印,好不威风。因而后人用苏秦刺股这个成语来说那些学习刻苦的人。 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人只要努力,不怕吃苦,做事情要有恒心和头脑,一定会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

吴鸿阳读后感


吴鸿阳读后感

这篇文章记述了一个既让人心酸又让人心动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文中的小男孩华利。让人心酸的是“他学习很吃力,他长得又高又笨,无论是动作还是思维都很迟缓”,“班上的孩子们嬉闹时,常设法把他排斥在外”,他不能演想要演的角色;让人心动的是“但华利总是在一旁等着,找机会帮个忙。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整天笑嘻嘻的,有着保护弱者的天性”,并且改变了剧本悲伤的结局。对他的刻画主要采用了语言、动作及神态描写,突出他的善良和助人为乐的精神。

文章在结构上也很有特色,采用草蛇灰线、前伏后应的手法,使情节前后勾连,浑然一体。开头写华利“无论是动作还是思维都很迟缓”,为下文他只能演“倒没有多少事情好做”的“客店老板”作伏笔,写他“有着保护弱者的天性”。为下文他没有按剧情要求去演作伏笔。并且在中间部分描写他“出神地望着什么”“看起来很严厉”的情节,这些都为结尾的出人意料作了铺垫。

结尾用对比的手法直接写出了两种看戏的感受,“绝大多数人认为这是他们看到的最好的演出”,他们“看到”的“好”是什么?让人在思考之余,深深地感动于人性的美好与善良!

《经济学通识》读后感


《经济学通识》读后感

作者/彭婷苑

这几天,终于把《经济学通识》啃完了,作者是北大的经济学教授——薛兆丰。一般来说,作者都希望通过文字与读者产生共鸣,然而薛兆丰在这本书的开篇,就撂下了一句狠话——“给不同意我的朋友”。这句话貌似在推开读者,实际上却激起了读者更强烈的好奇心。在接下来的篇章,作者从日常生活到国家政策,从事物表象到世界本质,从理论阐述到事实依据,站在经济学的角度,把世界,人性,赤裸裸的剖析在我们面前,对于没有接触过经济学的人来说,可能会有点颠覆三观,正确与否,不予置评,但能多一个角度,看到更加立体的世界,还是非常有趣的。

看完整本书,给我最大感触有两点,一个是经济学对人性洞察之透彻;第二个是经济学对金钱理解之深刻。

经济学,是一门看透人性,理智到近乎冷血看待问题的学科。

所谓经济,就是权衡利弊,计算效益,任何披着道德外套的利他行为,在经济学的放大镜下,都变成了赤裸裸的利己交易,而人类正是因为“自私自利”的本性,才构建了今天和平稳定向上的社会。

听起来有点毁三观是吧?

不难设想,人如果都不自私,那么社会就无法存活。从纯逻辑的角度看,人可能是极端利己的,却不可能是极端利他的。人人都极端利己的社会,仍然是可以想象的社会。虽然彻底弱肉强食,与动物世界无异,但动物世界也仍是可能的世界。然而,人人都极端利他的社会,确实不可想象的:如果谁都不肯吃饭,非要让别人吃;别人都吃饱了,也还是不肯吃,非要把剩下的粮食拿去酿酒或养猪.....这样的社会不可想象,也不可能存活。

——薛兆丰《经济学通识》

作者从两个极端出发,首先推翻了“人人利他”的可能性。

接着,作者又提到:

事实上,人并不处于这两个极端,而是在自私的同时,也还懂得同情。然而,同情心的强弱是随着人际关系的亲疏远近而显著变化的。

——薛兆丰《经济学通识》

作者引用了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举的例子作为辅证:假如中国毁于一场地震,那么一个和中国没有任何关系的欧洲人会有什么反应呢?他首先会对这些不幸的遇难者感到深切的哀悼,会忧心忡忡想到人世无常,几千年的文明在顷刻间灰飞烟灭。可是当悲天悯人、深谋远虑都过去以后,他就会像平常一样悠哉悠哉的做生意,寻开心,好像这种不幸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亚当斯密的例子说明什么问题呢?

说明满足自己的同情心,也是自私的一种表现,为了追求这种满足,每个人都不会做的太过,以致让自己付出太高代价,否则就超过了“利己”的范畴,因此,一个始终自私自利的人,会在两个不同领域内,采取不同的策略,以谋求个人幸福的最大化。

在私人领域,人们乐意为亲情和友谊作投资,因为这更有利于满足其同情心;而在公共领域,由于人人距离增大,要付出的代价增大,因此同情心会相对被削弱。就好比,亲人经济上有困难,大多数人都会用真金白银去帮助,以满足同情心,但是,如果在地球另一端的难民,遭受天灾人祸,估计大部分人都是,转发两条带“痛心”字眼的微博,发两条带“祷告”表情的朋友圈,之后就继续忙自己的事了。

经济学,也是一门认钱不认人,价高者得的学科。

“春运一票难求问题”,“北京交通拥堵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人为的“压价”导致商品的供需水平出现失衡,实际的价格被压抑,市场就会通过“黄牛票”,“拥堵”的方式,去补偿那些被迫隐形的价格。而解决这些问题,最经济高效的方法就是,(于范-文-先-生-网)认钱不认人,价高者得。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所以世界上的经济商品永远都是稀缺的,这是世界的基本现实。火车票是如此,畅通的交通也是如此。有稀缺,就会有竞争,而竞争标准一旦确定,就会有一部分人胜出,一部分人落败,如果以“先到先得”为竞争标准,就需要排队,若要排队,就会浪费时间;如果以“年龄、职务、学历”为竞争标准,就需要甄别,若要甄别,就会浪费稽查核实的成本。而在众多的竞争标准中,只有一种方法是最有效,最经济实惠的,那就是“认钱不认人”,“价高者得”,谁愿意出高价买火车票,他所挣得的钞票,就是他在别的场合向社会其他人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和商品换来的,只有认钱,才能减少浪费和刺激生产,而“排队”,“写证明”之类的甄别方式,无法产生任何价值,只会浪费资源和徒增交易成本。

人们常说“金钱是万恶之源”,确实,金钱在某种程度上,会让人类过分追求效率而忽略质量,但如果说有金钱的世界是邪恶的,那没有金钱的世界一定是野蛮的,混乱的。我们不以金钱为标准,难道要以“力气”为标准?以“身高”为标准?以“性别”为标准?这样的世界,是无法想像的。我们不能一边享受着金钱带给我们的便利,一边又鄙夷金钱是万恶之源,因为金钱只是衡量价值的工具,没有对错,是非之分。万恶的源头,从来就不是金钱,而是人类本身。

警世通言读后感800字


警世通言读后感800字【1】

春节前的时间里,看了一本书,是冯梦龙的警世通言,是三言两拍中三言中的一个,另两个是喻世明言和醒世恒言,以前在学习的时候,

就听说过这些,不过,一直都没有机会读,在中国文学史上还算是比较有名的,是明代小说的代表,所以,在买书的时候,看见了,就把这本书拿回去看看。

初看时,觉得挺有意思的,看了几个往后,越来越让人不可思议,呵呵,都是一些因果报应的翻版,

文中所提倡的一些所谓的道德准则,有些看起来非常得熟悉,有些觉得有些面熟,当然更有些觉得荒诞不堪。

文学家在评论小说的时候,说它揭露了明代时期一些黑暗的一面,我觉得这些黑暗面和现在的黑暗面比较起来,可真是小巫见大巫,

而且那些做错事情的人,在阳间得不到惩罚的话,到了阴间,也逃不了,所以我想这些小说,对于那时的人可以还真是有点警示的作用,不过,对于今天的人来说,肯定不会因此而被吓掉,现在很多人都是唯物论者,不信这一套的。

古代的人由于认识上的局限,他们往往以为,在自己之外,还有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东西盯着自己看,所以他们信很多东西,对于很多东西都是惧怕的,

但现在的人认识了一些东西,好像是什么不怕,而正是这种不怕,现在的人做的很多事情,在古代人看来,肯定都是瞠目结舌。

警世通言读后感800字【2】

《警世通言》卷廿二宋小官团 圆破毡笠:〖钱员外(宋金郎)起身,梳洗已毕,手持破毡笠于船头上翻复把玩。

刘翁启口而问道:员外,看这破毡笠则甚?员外道:我爱那缝补处,这行针线,必出自妙手。

当年,小金郎落难钱塘,为船家搭救,船女宜春为其热茶温 饭,缝补破毡,引出一段姻缘。

后来,金郎见弃于翁妪,宜春戴孝守志,誓死不渝。

睹物思人,金郎怎不动情?言爱妙手,更爱仁心。

不觉想起《倚天屠龙记》里,汉水之湄那个温 婉善良的女孩,周芷若。

〖周芷若从张三丰手中接过碗筷,道:道长,你先吃饭罢,我来喂这位小相公。张无忌道:我饱啦,不要吃了。周芷若道:小相公,你若不吃,老道长心里不快,他也吃不下饭,岂不是害得他肚饿了?

张无忌心想不错,当周芷若将饭送到嘴边时,张口便吃了。

周芷若将鱼骨鸡骨细心剔除干净,每口饭中再加上肉汁,张无忌吃得十分香甜,将一大碗饭都吃光了。

周芷若回上船去,从怀中取出一块小手帕,替他抹去了眼泪,对他微微一笑,将手帕塞在他衣襟之中,这才回到岸上。

张无忌目送太师父带同周芷若西去,只见周芷若不断回头扬手,直走到一排杨柳背后,这才不见。

喂饭之情,赠帕之宜,直到多少年后,无忌还记得那句你要天天吃饱饭,还珍藏着那方小手绢。

与其说心里惦着那个人,不如说是那份情。

可惜,汀芷幽兰,错种于峨嵋派泥淖之土。

昔情虽在,人心已变,本是神仙美眷,终叹似水流年。

世上最易变的是人心,最可贵的亦是人心。

周芷若固是可叹,刘宜春却是可欣。

可羡那宋金郎,一册《金刚经》,夫妻同诵,到老不衰。

《少年全球通》(精选优质读后感)


一直以为对天文还有一些了解的我,从看了《少年全球通》后,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那么微乎其微。从书的目录中就可以发现,许多问题我都是一问三不知,甚至平时根本都不会思考到。如《太阳会不会熄灭》、《你知道太阳的接班人吗》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让我摸不着头脑。

今天,我看了一篇名叫《你知道“白洞”吗》文章,这是我最感兴趣的问题,于是我就马上找到了页码,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原来,科学证明,宇宙中的确不止有黑洞,还有白洞。所谓白洞,就是一个和黑洞相反的,只喷射物质而不吸收物质的天体。因此,白洞就像一个巨型的喷泉,不断向外发射能量,吐出物质。但这也只是理论上的一种推测。因为宇宙中已经有一个让人们不足为奇的天体----黑洞。它是可以不断吸收物质。而白洞却反而跟它恰恰相反。曾有一位天文学家认为:“一旦黑洞吸收的物质到达了某种程度,会瞬间爆发变为白洞。“但是,这些都不是特别准确,如果想要验证这条理论正确与否,还是要靠我们将来的不断探索和研究,才能得到结论。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白洞和黑洞就是理论上两个运行都相反的”星“,是一个未解之谜。只要有”迷",就应该有”解“。我们要用学习的知识,将来解决白洞等其他的种种“谜团”。我们现在就已经可以试着尝试来学习思考一下这些问题的解法和根源。不断地拓展我们的思考空间和范围,让宇宙的未解谜团逐一解决,避免不可预料的种种意外发生。

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不光要学好课堂上的知识,也要了解掌握其他课外知识。将来,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努力争取破解谜团。为祖国天文学发展做出自己微小贡献,使祖国天文学更加发达。

《少年全球通》读后感600字


一直以为对天文还有一些了解的我,从看了《少年全球通》后,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那么微乎其微。从书的目录中就可以发现,许多问题我都是一问三不知,甚至平时根本都不会思考到。如《太阳会不会熄灭》、《你知道太阳的接班人吗》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让我摸不着头脑。

今天,我看了一篇名叫《你知道“白洞”吗》文章,这是我最感兴趣的问题,于是我就马上找到了页码,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原来,科学证明,宇宙中的确不止有黑洞,还有白洞。所谓白洞,就是一个和黑洞相反的,只喷射物质而不吸收物质的天体。因此,白洞就像一个巨型的喷泉,不断向外发射能量,吐出物质。但这也只是理论上的一种推测。因为宇宙中已经有一个让人们不足为奇的天体----黑洞。它是可以不断吸收物质。而白洞却反而跟它恰恰相反。曾有一位天文学家认为:“一旦黑洞吸收的物质到达了某种程度,会瞬间爆发变为白洞。“但是,这些都不是特别准确,如果想要验证这条理论正确与否,还是要靠我们将来的不断探索和研究,才能得到结论。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白洞和黑洞就是理论上两个运行都相反的”星“,是一个未解之谜。只要有”迷,就应该有”解“。我们要用学习的知识,将来解决白洞等其他的种种“谜团”。我们现在就已经可以试着尝试来学习思考一下这些问题的解法和根源。不断地拓展我们的思考空间和范围,让宇宙的未解谜团逐一解决,避免不可预料的种种意外发生。

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不光要学好课堂上的知识,也要了解掌握其他课外知识。将来,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努力争取破解谜团。为祖国天文学发展做出自己微小贡献,使祖国天文学更加发达。

《吴双艺自说自话》读后感


双艺好学。在戏曲界我熟识的朋友中好学的不少,而双艺的好学,给我的印象特深。他为提高自己的表演水平,探求滑稽戏的革新道路,数十年如一日,勤奋学习,孜孜不倦,从多方面吸取营养。他除了读书,每读到报刊上有关喜剧的文章,必抄录、剪贴,保存起来,可见他钻研业务的刻苦认真。我读了他的这本书,知道他从小就酷爱戏曲曲艺,更热爱京戏,尤其是周信芳的麒派,不但看,而且学,许多麒派名剧的唱段他都会演唱,而且被公认为颇有麒味的。

双艺是建国后成长起来的有理想、有文化、有修养的滑稽演员。他不仅能演,而且还能编、导,是滑稽界集编、导、演于一身的不可多得的全才。他曾编写了许多独脚戏和滑稽戏,他用业余时间在这方面的劳作,可说不逊于专业编剧。他也是一位艺术青春常驻的演员,虽已过古稀之年,但仍然活跃在舞台上、屏幕上,光彩不减当年,我为他高兴。

《吴双艺自说自话》既记述了作者自己的艺术人生,又几乎写到了整个滑稽界老、中、青三代人,因此,我觉得它不单是双艺个人的艺术档案,也是滑稽界一份难得的资料。双艺在舞台上、屏幕上拥有广大观众,我相信,这本书也将会赢得众多读者的喜爱。

吴思《潜规则》读后感


吴思《潜规则》读后感

吴思的《潜规则》讲述了明清时期的各种社会弊端现象,这些社会的潜规则直至今天也部分存在着。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一颗心总是紧紧的绷着,想着这些人怎么就能够这么任由上层欺辱呢!迫不及待的看完了书,从中受到一些启发。

这些悲剧性的故事现在想来也是社会的必然性。为什么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封建王朝制度一直停滞不前?虽说这种封建主义制度在十五世纪前是世界上最为先进的社会制度,但是经过了几千年,还是没有向着更好的制度上发展。历朝历代,只是在循环着这种统治制度,最终都逃不了灭亡的命运。十五世纪后,欧洲的新制度已经慢慢成形,而明清王朝还禁锢在旧制度的循环之中,以至于最后被人用武力打开国门,中华人民经历了百年屈辱才痛定思变,想着用新制度来救国救民。

我们来看看这种循环是怎么形成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都习惯了老一套的制度,每朝每代在崛起的时候,都是在被压迫得无以覆加的时候,它们想着给人们带来较为“公平”的社会关系。但是每次的改朝换代都只是换了一拨统治和被统治的人,根本没有从根本上想到如何走出这种循环。可以说,每个朝代开始的时候,统治者的确是想治理好国家的,他们想治理好国家只是想要永远掌控着这片土地,没有想着把权利还给人民。这也是这种循环的根本原因所在。但只有你最高的统治者想着如何将国家治理好是没用的,关键是如何平定好各阶级的利益关系。那时候山高皇帝远,交通、通讯也没有现在这么方便,皇帝是很好糊弄的。即使是现在,国家领导人不也被最底层村官糊弄吗?要想糊弄皇帝,相对于现在来说,那太容易不过了,只要打理好了关系,无论你老百姓怎么闹也是闹不起什么劲的,只能被地方官任意欺榨、碾压。况且当时政府官员的工资是万万不够花销的,这种制度上的缺陷,无论如何也控制不了这样的官场弊病,皇帝看了也是无可奈何,有心无力,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别把老百姓逼反了就行。

老百姓是不会轻易就反的。人有一种思想限制,不想尝试新鲜事物。新的东西接受起来太过于麻烦,而且不一定比现有的东西好。现有的东西拿来也方便,也不用废着劲儿去想一些说不定摸不着的东西。这种思想限制在我们现在看来也是普遍存在的,这是人的本性,想要超越这人的本性实在是有些困难。想要尝试新鲜东西也会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一种新的理论的提出以至践行,往往是需要用生命作为代价的。中国人民都喜欢算一笔利益得失账,与其付出生命来谋求福利,这种福利也不是我一个人的,是为大家谋求福利,别人可以什么都不做,静观其变,我为什么要付出这种昂贵的代价去为别人争取利益呢,不如自己也跟着静观其变。人们这时候算的不是自己的得失,算的是自己多付出了什么,还有别人占了自己多大的便宜。要是别人什么都不用做,最后与我所得没有两样,当然不会有人奋发向前,冲在死亡的最前线。就像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曾经出现两千多人只由五个日本人押送往屠杀场的惨状。可以说这个时候的国民是这种思想的极致体现者。我们可以想象,两千多的活生生的人呀!就说是没有多少智力的动物在被人这么残忍地屠杀时也会反抗。就算是两千多头牛或者是羊,你五个人是万万不能这样轻易地杀完它们的。在被屠杀时,人们就在想,如果我第一个冲出去,绝对是死路一条,但如果我等等,看有没有人先冲出去,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但是,那里站着被屠杀的人都是聪明人,没有人去冒这种险,结果被日本人毫不费力地屠杀完。所以,老百姓不容易反,地方官就是土皇帝,说什么是什么,百姓是有口莫辩,有苦难说。

这种“不作出头鸟”的心理是在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要是细火慢熬,在你不知不觉中干掉你,以至于你自己都不知道,比起以严厉的打击,效果好像更好。封建王朝时期,统治者只是想着如何不至于将老百姓惹怒,而老百姓是知道自己受压迫、受剥削的,但是与他们的利益账比起来,这种受压迫、受剥削还是能够容忍的,只要老百姓能够生活下去,他们就不会作乱。但一旦超过他们能够容忍的限度,谁能保证这样的“出头鸟”一个没有呢。只要有了这样的“出头鸟”,其他人也会奋不顾身的站起来,与你厮杀到底。

说起来还是制度不合理,要是制度合理了,还会出现这样的是吗?就比如说买东西,以前经济相对落后的时候,买东西要看卖家脸色,花了钱还要受冤枉气。现在呢,你不卖我还不买呢!制度好了什么都变的可行了。

虽说现在社会上还有吴思说的那些潜规则,但是我们也能看见这些社会弊病在慢慢地消失。有改变就是进步!

《朱永通:教育的细节》读后感


暑假里拜读朱永通先生新作《教育的细节》,感触尤深。它是深入教育现场多年观察和思考的结集,“散发着亲切的泥土气息”。这部作品是一个独立教育研究者在常识的框架内的平实述说,说出了教育的本质,是以敏锐的眼光,透视了教育行为中的真善美和虚假丑。读完之后能明晰什么是好的教育,什么是好的学校,什么是好的教师,感受一种“梦在远方,路在脚下”的平静和力量。整本书没有高深的理论,抛却新潮的术语,瞩目于教育的小事、细节,带你抵达教育现场,为教育做最真实、深刻的“侧写”。

感触最深的是书中“教育中的习以为常”这个章节。第120页,朱先生借引意大利人洛利斯马拉古齐(Loris Malaguzzi)的名诗《其实有一百》,质问孩子的九十九种语言哪里去了?

孩子是有一百组成的。

孩子有一百种语言, 一百只手,一百个念头,一百种思考问题的方式,还有一百种聆听问题的方式,惊讶和爱慕的方式。

一百种欢乐,去探索,去发现;一百个世界,去发明;一百个世界,去梦想。

孩子有一百种语言,一百、一百、再一百,但被偷走了九十九。

学校和文明,将孩子和身心分离。

他们告诉孩子,不需用手操作,无须用脑行事,只要听,不必说,理想世界不必伴随快乐……

他们要求孩子,去发现只存在的世界,在孩子一百个世界中,他们偷去了九十九。

朱永通先生指出:“我们习以为常的教育行为,也极有可能存在诸多可怕的盲区,比如,无视过程,无视原理,无视他人的情感和感受,遇事不及思索,甚至随心所欲”。于一些随意的教育细节中灭失了学生的天知,我与此有着很深的共鸣。在2013年第8期《教育新理念》我曾经撰有《语文课堂:教师引导拒绝先入为主》一文,剖析教师本位先入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是如何形成的,指出首要原因是缘于对儿童的误读——儿童是什么?“语文界先入为主派的教师用他们的教学行动确认儿童就是一张白纸。儿童天生应该什么都不知道,一切问题理应由老师先来发问。那么,儿童真的是一张白纸么?”

其实,儿童天生会学习,儿童的学习力几乎与生俱来。可是,对儿童的误读使得教育者对此视而不见。面对这样的窘态,《小学语文教学》会刊主编李红云曾撰文呼喊:“哪一个孩子生下来,对世界不是睁着一双好奇的大眼睛呢?哪一个孩子不是急切地想探索未知的世界呢?是谁把孩子的求知欲望销减了?是谁把孩子的求知火苗扑灭了?”

回想起传统的语文课堂:使用精美的语言导入新课,解读文本由教师率先发问,迫使学生跟进。教师上课讲究起势、勾连、承转、收合,教学预设程式化,追求教师表演严丝合缝、至臻至美,“三维目标”精准达成,师生课堂表现常常“精彩纷呈”。这类课堂,教师课前对教学设计往往苦心孤诣,对文章内容、特色已然凝练概括,对作者生平、写作动机更是反复推敲,课堂上只几下“蜻蜓点水”,便极为轻巧地“帮助”学生清除了阅读障碍,省时、高效、创境、激趣,一举数得,教师显得游刃有余,学生的学习也似乎顺顺利利。但这样的课堂真的可取吗?2011新版《语文课程标准》(部颁)明确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鼓励自主阅读、自由表达,充分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和进取精神”,“语文课程要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语文教学中,内容的确定、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新型学习方式的形成”。显然,新的语文教育思想并不支持这种课堂上以教师为本位,强调教师引导先入为主的做法。但是,现实中我们发现,以教师引导先入为主为范式的教师本位课堂在当今小语界的教学中仍比比皆是,是主流的教学样式。为何迟迟不见变革?教师本位课堂,以及教师在小语课堂上先入为主的引导底气从何而来?

现在读读朱先生的作品,我发现,这个问题其实也体现了很多老师,平时对一些教育细节的忽视,其中包括对儿童的仔细观察,渐渐的导致自己累积了一些教育的“恶习”,生出许多“反教育”的行为,灭失学生的天性,这其实是极为可怕的,教育方式方法的选择很多时候取决于对细节的观察与领悟!

朱永通《教育的细节》一书共五辑——“活在观念里”“守住教育的重心”“一厘米之变”“教育中的习以为常”“过有思考的较教书生活”,文字虽很朴实,却正如网络评论的那样“能穿透灵魂、体现育人智慧”,确实是一本教育界的好书。

最美司机吴斌读后感


最美司机吴斌读后感范文一

今天我读《杭州最美司机吴斌》一文,文中的吴斌深深地感动了我。

2012年5月29日11时40分左右,司机吴斌正驾驶大巴在公路上行驶,突然有一铁块从空中飞落,击碎车前挡风玻璃,重重的砸在吴斌的腹部。当时正在高速路上车来车往,如果车辆失控,车上24名乘客就危险了,在这紧急关头吴斌强忍疼痛,将车停在路边,完成一系列完整的安全停车动作,这一分钟他花了一分十六秒。之后,他将乘客安全疏散。乘客下车了,而他自己却摊倒在座椅上,再也没能站起来。

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分十六秒,但吴斌却承受着达到生理极限的剧痛。可以说,当时吴斌做的每一个动作,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奇迹。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他当时所承受的痛苦。如果是我,能做到在生死关头仍心系乘客吗?我不行,但吴斌做到了!我不知道他当时在想什么,但可以肯定,他的心中一定有一个信念在支持着他,支持着他度过那艰难地一分十六秒,那就是:我是司机,我的责任是保护乘客,让他们不受伤害!吴斌是一个平凡的司机,但当他心中有这个信念时,他就是那24个乘客的守护神!

吴斌走了,但他给我们留下了很多。吴斌只是一个平凡的司机,但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不忘自己的责任,如果我们都能像吴斌一样,尽到一个公民的责任,也许这世界就会和谐、美好很多。我们现在还是小学生,学习就是我们的责任,但有些人不认真学习,对老师父母的忠告置之不理,作业胡乱做,上课不认真听,这就是对自己的学习不负责任。我们要向吴斌学习,好好学习,对学习负起责任!

让我们从管好自己的学习开始,尽力向最美司机吴斌学习吧!

最美司机吴斌读后感范文二

不要乱,一个一个下,站在路边。这是吴斌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因为他用尽气力说完这句话后,于2012年6月1日凌晨3点45分去世,享年48岁。

他去世时正当壮年,在杭州长运客运二公司已经工作了整整10年,在这10年里,他把旅客的安危放在第一位!从没有发生过一次交通事故!旅客投诉率为零!这一切的一切无不来源于他强烈的责任心!

这样的吴斌可能是当今社会上少有的有人性的人了!少女毁容!儿童被虐待!小悦悦事件,十八位路人袖手旁观!这一切的一切无不显现出人们人性的缺失!少女在哭泣!儿童在哭泣!小悦悦在哭泣!我在哭泣!你呢?当我们面对种种麻木不仁时,是否应为吴斌喝彩!生死一分钟,他承受着超越人类生理极限的剧痛,那一刻,他成为了车上24位乘客的守护神!

人们常常感叹道德的缺失,人情的冷漠!那为什么不从自身找找原因?当我们在斥责别人的道德缺失,为什么不想想我们自己?将心比心,如果你是正在驾驶车辆的吴斌,你会怎样做?是置车中24名乘客的安危于不顾?还是放弃自己的生命,承受生理极限,保证24名乘客的安全?吴斌选择了后者!他选择的不仅仅是承受生理极限,保证24名乘客的安危,同样选择了用生命诠释人性的真谛!如果人人都像吴斌那样奋不顾身,想他人所想,谴责声恐怕早已被阵阵喝彩声所代替!

吴斌去世那天是儿童节,当我们在欢度属于我们自己的节日时,吴斌叔叔却再也看不见自己孩子的笑脸!请记住这个特殊的儿童节,请记住这个平凡而又伟大的名字吴斌!

读后感寓言故事300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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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寓言故事300【篇1】

爸爸给我买了三本必读书目。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中国古代寓言故事》这本书。这本书中有许多富有教训意义或深刻道理的短小故事。比如:《邻人献玉》是告诉我们不能坐享别人的劳动成果;《遗铃盗斧》告诉我们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离不开信任。但我最喜欢的故事确是《塞翁失马》。

《塞翁失马》主要讲的是:一个老人,住在和胡人相近的边塞那边。一次他的马不知道跑哪去了,大家都来安慰他,他却觉得这是好事。果然,过了不久,塞翁的那匹马带着胡人驯成的马一起回来了。大家都来恭喜塞翁,他却觉得这是一件坏事。当然,这次又被塞翁猜中了。他的儿子很喜欢这匹马,经常骑马出去。有一次,因为马受了惊吓,塞翁的儿子从马上跌落下来,摔断了一条腿。塞翁却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果然,那年发生了打仗,十有八九的青年都在战场上送了命。塞翁的儿子因为摔断了腿,可以不用去参加战斗而得以幸存。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生活中我们一时受到损失,也许反而因此能得到好处,反之亦然。

读后感寓言故事300【篇2】

《好心帮倒忙的笨熊》这个故事说明了有时候,傻瓜的帮助,会比敌人的袭击更要可怕。

《狐狸和乌鸦》这个故事说明了善于阿谀奉承的人,往往是别有用心的。切莫上当受骗。

《狐狸和葡萄》这个故事说明了能力小,做不成事,就找借口辩解。

《狐狸和老狼》这个故事说明了说别人坏话的人不会有好下场。

《狐狸分肉》这个故事说明了对于狡猾、虚伪的人,要看清他们的真面目,才不至于上当受骗。

《落井的狐狸和公山羊》这个故事说明了聪明的人应当是先考虑清楚事情的结果,再去做。

《吹牛的运动员》这个故事说明了不要吹牛,吹牛会被别人嘲笑。

《蝉和狐狸》这个故事说明了聪明的人,懂得从别人的不幸中吸取教训。

《狼和小羊》这个故事说明了干坏事总是要找借口的。

《断了尾巴的狐狸》这个故事说明了有一种人,他们劝别人做某件事,不是出于好心,而是为了自己。对这种人,要提防。

读后感寓言故事300【篇3】

暑假里,我读了三本书,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叫《克雷洛夫寓言》,该书由俄罗斯作家克雷洛夫编写,收集了国内外203篇寓言,它通过一则则浅显易懂的小故事,通过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例,告诉我们生活的哲理和为人处事的道理,颇令人启发。

寓言中的几则故事,虽然字数很少,只有一页多的字,但我觉得写得挺好,比如“大富翁和鞋匠”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富有并不一定快乐,贫穷也并一定不快乐,关键看你是否知足长乐;还有“挑剔的待嫁姑娘”使我们明白:机会并不总会有的,当机会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一定要抓住,如果不及时抓住,机会很可能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正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说谎的人》这则故事则让我们知道:撒谎不上一种好习惯。一旦谎言被识破,尴尬的只能是自己,俗话说:纸包不住火,任何谎言都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所以千万不要撒谎。,

《克雷洛夫寓言》这本书收集了克雷洛夫的所见所闻,使我们增加了许多知识,让我们明白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是本好书,我建议大家都去看一看,读一读。

读后感寓言故事300【篇4】

读了《克雷洛夫寓言》后,从这本书中我学会了许多道理。它让我掌握了许多知识。这本书共有183个小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

其中令我难忘的《樵夫与女神》它告诉我们,诚实的人会受益无穷,而不诚实的人一定没有好下场;

《隐士和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紧急的时候得到帮助是宝贵的,然而并不是人人都会给予适当的帮助。但愿我们别交上愚蠢的朋友,因为殷勤过分的蠢才,比任何敌人还要危险。

从《狗的友谊》中让我明白了:人世间充满了这样的友谊——听他们的话,你以为他们是同心同德,丢给他们一根骨头就成了狗。

《鲜花与纸花》又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能经受坎坷的人,只知道在困难面前喊口号、临阵退缩。而那些迎接困难,挑战困难的人才是真正经受得了风雨的人。

《梭鱼与猫》它告诉我们,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多管闲事的人,一定要吃亏的。

《狗·人·猫和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寓言中的友谊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很多人在危难时朋友对他伸出援手,然而当朋友有难之际,他却弃之不顾,这种友谊还是不要的好……

通过这本书让我感悟到了世界,对“真、善、美、假、丑、恶”的认识和理解,让我树立了一种正确的为人处世观,开阔了我的视野。这些寓言有着极强的人民性和现实性,蕴含着劳动人民的生活经验和智慧。

读后感寓言故事300【篇5】

今天,我们学了《亡羊补牢》和《南辕北辙》这两个寓言故事。

《亡羊补牢》主要讲的是一个人在犯了错误时,能听从别人的劝告,及时改正,就为时不晚。《南辕北辙》讲一个人走错了方向,在朋友的再三劝说下,仍然固执己见不思悔改。

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也常常会犯一些错误。比如在去年的考词时,我把等待的“待”写成“侍”,但是,我只看了一眼,没把它从大脑的记忆中彻底纠正,结果在期末中吃了亏,被扣了分。从此,我认真对待每一个错字,让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起到了亡羊补牢的效果。南辕北辙的事情也数不胜数。呼吁保护环境的人无数,可是人们往往充耳不闻,毫不在意。看,满街飘舞的塑料袋和随处可见的一次性瓶瓶罐罐,污染了我们的环境,这就是我们的行动和想法背道而驰了。在生活中我们要言行一致,从我做起。我相信美好的环境一定会成为现实。

我们要学习亡羊补牢的那个人,知错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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