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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800字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200字。

读书,是民族团结、人民进步的重要途径,书籍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可以促进人的思维进步。高中,对某些人来说,是整个学习生涯中最苦最累的一个阶段,所以有时候劳逸结合很有必要,比如阅读。人,只有多读书、读好书,才有不同的读书感悟。那么,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200字,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暑假里,因为《我飞了》,我认识了单明明。现在因为《我要做好孩子》,认识了金玲。《我要做好孩子》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黄蓓佳的一部著作,我读到这本书,简直是如获至宝。书中主人公金铃是个胖乎乎的小姑娘,虽然只有1。55米高,但体重达到50公斤了。她的最大特点是自来熟,她的成绩一般般,却是个好孩子。为了做让家长、老师看以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书中说: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它不全是100分组成的。我很喜欢这句话,你看,小小年纪的她曾经给父母离婚,把无人照顾的小女孩幸幸带回家,和父母一起精心照顾,并自己当家一个月,还用省下的200元给幸幸买了一个在商场幸幸盯得目不转睛的芭比娃娃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强化班那个故事。金玲因为不小心说漏嘴,使得强化班的孩子越来越多,最后转移到张灵灵家学习。进而引起了扔垫子事件,开始老师冤枉了金玲和尚海,而最后金玲却能不凭借父母的力量自己解决这件事,使得老师向他们道歉。从此,金玲决定要做好孩子,一个学习好的好孩子。

金铃,一个活泼、善良、天真的小女孩。成绩虽不是名列前茅,却依然十分自信,我欣赏她;虽屡战屡败,但却毫不气馁,我欣赏她;面对老师,大胆抗争,毫不畏惧,我欣赏她。她同我们一样,被父母呵护,大多时候需要父母的意见;她同我们一样,经历着这个年龄似乎不能承受的故事却又不知该如何倾诉;她同我们一样,正面临着一次严峻的考验,是所有人的重视给了我们压力。但她同我们不一样的是,后来,她懂得了,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取得成功。她可以从每一件看似普通却有着非凡意义的事情中领悟到,我要做好孩子了。

当我读这本书时,心中总有一股兴奋开心涌上心头,所以这本书都快被我翻烂了,读了起码十几遍,并且是从头到尾,也许不止,好像这本书中金铃生活就是我的生活,后来我又从书的后记中知道,其实有许多孩子惊叹和我一句同样的话金铃跟我真像啊!想想也是,读完《我要做好孩子》后,仿佛身临其境,似乎自己也经历过如此之多的故事一般。我们一定有过冤屈,有过依依不舍,有过愤怒,有过在书山题海中受过的一天,有过心灵的受伤,也肯定拥有开心、快乐这本书像是给我们难过时,心灵受伤时,医好心灵难过的创口贴、良药,因为这本书给了我们这样一个理由:金铃和我们一样,也有过这段经历。才使我们有了继续向前的勇气、帮助。金铃和我们一样,这本书的内容和我们一样,我们不是最悲伤的,有人比我还难过。那就是金铃。我们只要加油就行,不怕老师责怪,不怕父母责骂,因为我已经做到了最多,动了许多脑筋。

跑吧,孩子,冲刺吧!最后如此简单的一句话语,却深深的感动了我。金铃的妈妈从内心里真正相信了金铃,她认为金铃一定能考出好成绩。足以证明,金铃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此,我要向金铃学习,学习她,努力、认真、执着;学习她,胜不骄,败不馁。现在我下定决心,我要做好孩子,一个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孩子。以后,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所听到的每一句话,我都会细细去体味,因为我想做好孩子,我要做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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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300字以上范文10篇


《我要做好孩子》让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必须努力,只要努力和认真了,成功离我们就不会太远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300字以上范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范文一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金铃的小学生和她妈妈的生活。

金铃是个很聪明的孩子,虽然成绩不太好,也十分调皮,但是她下定决心把考试考好,做一个好孩子,让妈妈放心。

金铃为了考出好成绩,在家中认真复习,在学校专心听老师讲课。她为了补上落下的课程,还请一位老奶奶帮她复习功课。

通往成功的路是十分艰苦的。但是,皇天不负有心人,金铃在通过不断的努力后,终于在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

我们也一样,为取得成功也要不断地付出努力。在学习的过程中,或许会有考得不理想的时候,但是,只要有决心,然后再加上你的努力学习,最后一定会取得成功。

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只有抱有决心,才可能成功。如果你退却了,你就永远克服不了困难。

让我们都来做好孩子,有目标、有决心、不怕苦,让我们走向成功!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范文二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我要做好孩子》的书,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上小学六年级的小学生金铃,一个聪明可爱的小女孩,虽然她在班级的成绩不是名列前茅,但她机敏、正直、善良,十分自信,我很欣赏她,虽然她每次屡战屡败,但没有气馁。为了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出了各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金铃和我一样,也是数学成绩不是很好,看到数学题就会头昏脑涨,看到算术题就更会头晕,老师妈妈都给我布置了很多作业,每次考试我都如临大敌,考失败了很担心,生怕妈妈骂,考成功了,我就会手舞足蹈,蹦蹦跳跳地跑回家,迫不及待地告诉妈妈。

粗心方面,我也和金铃很相似,我经常把数字看错。我和金铃一样,不是橡皮丢了,就是钢笔不翼而飞,妈妈可火了,不过妈妈对我也无可奈何,唉声叹气。

跑啊!孩子,加油吧!我会像金铃一样做一个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yes,I can是的,我能!我们必须这样过关斩将,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才能从这个社会赢得一张许可证。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范文三

今天,我看了黄蓓佳写的《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了金铃的故事,因为胖,脸、鼻子都圆嘟嘟的,所以她的脸蛋被人揪过很多次,让我们从金铃的感人事迹说起吧。

从金铃养蚕、金陵体育课考核不小心摔倒李玲、邢老师病了、孙奶奶给金铃补课、帮助小辛辛,表现出金铃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好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

因为张林把蚕吃了,张玲就把蚕丢了,金铃就把蚕捡回来了,可是桑叶没了,最后金铃不顾一切找桑叶,来到孙奶奶家,发现桑树可是被孙奶奶发现了,于是孙奶奶跟金铃补课,让金铃好好学习。自行车摊的老爷爷死了,只剩小辛辛,金陵很关照辛辛,可是辛辛最后接回外婆家了。

从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好孩子不是用分数衡量的,我们要学习他能和别人打成一片,学习他的聪明才智,大度,这些道理会让我终生受益。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范文四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我深受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金铃的女孩子从普通学生变成好孩子,这之间金铃一直努力。金铃是一个活泼,胖嘟嘟的女孩儿,她最大的特点就是跟谁都能自来熟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得上共同话题。金铃也很有爱心,有一次她还把领居家的小女孩幸幸带回了家,害的那家人还以为幸幸丢了呢。金铃作文写得非常好,每次老师都把她的作文当作范文在班上朗读。但他数学学得很马虎,所以他、她一直很努力学好数学,变成好孩子。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学校要模拟毕业考试,考试进行时,教师的窗子是开着的,金铃一不留神,卷子突然飞了起来飞出了窗外,教室里一片混乱,另一个教室窗子也开着,搞得俩个班都混乱了。看!金铃多有意思啊!

我觉得我们也要像金铃一样,努力做个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范文五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金铃,她跟我是一摸一样的人,简直就是我的复制人。

她长得很胖,在班上是个重量级选手,经常大吃大喝的,父母帮她减肥没把我减瘦,倒是先把他们给减瘦了。我们家也是,爸爸妈妈想给我减肥,结果我一点没少,妈妈却瘦了。

她考试经常粗心,老是错误出在计算题上,而且是平时不错,一到考试就错,我老是犯同样的毛病。经常不是把0看成6,就是+看成。有一次我在草稿上计算一道数学题,答案是21,算的是对的,可写到考卷上,却变成了27。

她跟我一样讨厌弹钢琴,一开始弹钢琴只是为了学着玩玩,结果我妈却把它当回事,天天逼着要弹钢琴,我都快崩溃了,每天都要休息,可妈妈每天都不准,想出去找同学玩也被妈妈拦住了,说不练完钢琴就别想干其他事,我至今难忘。

我很喜欢这本书里的情节和人物,为此我发誓,我也要做一个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范文六

让我和同学们一起来读读黄蓓佳写的《我要做一个好孩子》这本书。

故事讲得是发生在学校、教师和家长之间的事情。小主人公金铃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她每天面对做不完的作业,没完没了的考试,看重分数的老师和家长。还有强化班、学钢琴、减肥等等。让人感觉到除了学习还是学习,一点快乐和自由都没有。她觉得还不如做一条蚕宝宝。

金铃其实是一个善良、正直、机灵有头脑的孩子。比如:为挨饿的蚕宝宝找桑叶而东奔西跑;自作主张地把一个没家的小女孩领回家在扔垫子事件上受了冤枉,为自己讨回了公道。这件事激发了她争取做一个好孩子的上进心。不把分数、成绩看做衡量一个好孩子的标准。诚实、不自私怯懦,品学兼优才是最重要的。后来在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下金铃成了一个老师家长都满意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怎样成为一个像金铃那样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范文七

在我的书架上有这么一本书 《我要做好孩子》,这个暑假妈妈让我带着它到奶奶家。

这本书中介绍了一个叫金铃的小女孩,她上小学六年级了,为了迎接毕业,老师、父母都要求她在童年最后一刻好好学习,可是她的成绩一直不是很理想,但是在最后,她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了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金铃的妈妈总想:女儿的成绩为什么总是原地不动呢?她问了班主任邢老师,才知道女儿上课走神,注意力根本不在课堂上。这点跟我有点像,我也有这样的经历,每次数学考试要是考差了我就有努力学习的动力,因为上课走神就会学的不好,就会考的不好。

我想:做个好孩子并不难,难在你有没有信心去做,正如他们班邢老师所说:好孩子的太丰富了,他所有的光环不全是由一百分组成的,即使你无法得到一百分,但是只要你有信心就能成为一个好孩子。

邢老师这句话对我触动很大,我一定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努力成为一个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范文八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相信同学们一定很爱读书吧。今天,我来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名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的推荐理由是:《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这本书很适合我们看,里面的故事很贴近我们的生活。非常真实地讲述了一个六年级女生要做好孩子的故事。在这本书里,你也许会找到你自己或是一个好朋友的影子。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许多。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主人公金铃,还有尚海、杨小丽、于胖儿等小学生。在书中,金铃想争做一个好孩子。但我认为,金铃已经是好孩子了。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认知了好孩子这个名号的定义。也许,不让爸爸妈妈担心是好孩子;也许成绩优异,对老师有礼貌是好孩子;但像金铃这样的,也许,也是好孩子。为什么呢?因为金铃有一颗善良、悲天怜悯和乐于助人的心。当她看到路边有小猫小狗受伤,她会收养它们;看见有老人过马路,她会去扶;看见小朋友有东西拿不动时,她会去帮忙。这,应该也是好孩子的一种吧。

听完了我的介绍,你们对这本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快去看一看这本好书吧!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范文九

暑假里,我找到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名叫《我要做好孩子》。

这是 黄蓓佳 的一部小说, 书中的主人公 金玲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可爱小女孩,胖嘟嘟的小脸蛋儿更是讨人喜爱,同时 金铃还是一个勇敢而且善良的好孩子。有一次,金玲在放学的路上看见了正在哭的辛辛,原来辛辛的爷爷得脑中风去世了,她爸爸妈妈离婚了,谁也不肯收养辛辛,还是金玲收养了她,后来辛辛被送到了姥姥家,金玲还是常常去看她。还有一次,金玲不小心在跑步的时候绊了李林一下,结果李林的腿骨折了,为了交出李林生病的3000元,把自己心爱的小手表20元卖了!

书中还有一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机灵的尚海、霸道的倪志伟、活泼善良的杨小丽、和蔼的邢老师、干事情认真又有些傻气的爸爸金亦鸣、时刻惦记着女儿成绩的妈妈赵卉紫

金玲的生活是美好的,金玲的家庭式幸福的,金玲的童年时快乐的,金玲的学习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 要做一个好孩子,不但要学习好,还要做一个勇敢、善良、孝顺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范文十

好孩子,也许不那么困难,只要你肯坚持,肯努力,就一定能成功;而好孩子,也许也不那么简单,如果你贪玩,你气馁,也许好孩子这个称号就要随你远去。

但文中的金铃,虽然成绩中等,但她善良、勇敢,不会因为 老师的一句批评而垂头丧气,也不会因为自己的缺点而放弃。而她为了做一个好孩子,她做了许多斗争,放弃了自己的玩耍的时间,又到老师那里补课,又做了妈妈买来的一大堆试卷。慢慢的日积月累,最终做了一个不让父母、老师担心的好孩子,又充满信心的走上了考场这也让我们知道,只要肯努力,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孩子。

但是,现在像金铃那样努力奋斗的人应该很少了,而从来不让父母担心的人也很少了。也有人被老师的批评而气馁,也有人一次失败而放弃。可金铃不是这样的人。她善良,看见小鸟要死亡而哭泣;她坚强,从不被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而倒下;她努力,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越面临失败就越努力。这才是金铃的特点,这才是让大家值得学习的地方。

只要大家努力,一定会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好孩子。

祝福读后感1200字


每次读鲁迅的文章,我总会对旧中国加深理解,感受到那时这个民族所经受的巨大痛苦。这次读完祝福,心中同样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它叙述的是上个世纪中国最黑暗的时代,鲁迅家乡的一位雇工祥林嫂坎坷的一生。一个年轻勤快的壮劳力经过时代的洗礼,沦为疯疯癫癫的老女人。鲁迅高超的描写生动地展示出那个年代表现出的这个民族文化的糟粕,人性的扭曲。

这篇文章从祥林嫂这件事反应出当时社会的总体面貌。这里体现得很明显的就是祥林嫂两次来四叔家做女工,家里人和鲁镇人的反应。第一次出场的祥林嫂,年纪大约二十六七,脸色青黄,但两颊还是红的。她整天的做,似乎闲着就无聊,又有力,简直抵得过一个男子那时周围人对祥林嫂的态度是怎么看这么顺眼,以致于祥林嫂出嫁后四婶老惦记着她。到了她第二次再来做工时,丈夫又死了,孩子被狼吃了,人也傻了,两颊上已经消失了血色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一开始人们还同情她,后来就真是厌恶她了。看到这,我们明白了,其实人们根本就没把祥林嫂当乡里人看,活干得好就像夸畜牲一样夸两句,疯了后,大家对她的厌恶程度胜过干不动活的牲畜。没有一个人真心跟她分担那种痛苦,一开始的怜悯不过是凑凑热闹罢了。在当时的社会,人们的生活一天不如一天,人性就变的越来越本质,就是为自己和家人谋生。怜悯这东西是吃饱了撑出来的,别人的事,再悲惨也就是拿来当故事听,听完后说一句唉,惨呀。就接着想尽办法谋生去了。

倘若这些事是人之常情,那我们的大文豪也不会费那么多笔墨去写这件事,所以这里面其实是有些事要说的。其一就是它表现出的这个民族文化的一些糟粕。最明显的就是封建礼教,祥林嫂之所以变疯,根本还是因为被迫被她婆婆嫁到山里去的原因。在封建礼教下,人们没有自由,而对于贫穷黑暗的时代,它竟成为赚钱的工具,女儿就是买卖的牲畜,那管幸不幸福。我想真是这种如此低俗的行为触怒了鲁迅,让他深感封建礼教的弊病,而可悲的是众人却认为理所当然,更让鲁迅觉得有必要让人们意识到旧传统的糟粕。而由此带来的人性的冷漠,扭曲更凸现出当时整个中华民族的颓废与可悲,这就是鲁迅写这文章的原由。他在让人们苏醒,让人们不要彷徨,让人们去改变旧的传统,这也是他一贯的风格。

最后我想说说鲁迅这个人。在中国最黑暗的时代,他用批判的思想改变中华民族,将人们从彷徨中骂醒,使民族重新拾回人格的尊严,所以他是伟大的。而在现在的和平年代,我们同样需要一批像鲁迅一样的作家,来批判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阴暗。美国作为世界第一的超级大国,她的人民的忧患意识也是世界第一的,甚至胜过日本。在美国的很多地方,新闻报道最多的是各种犯罪,黑暗的事;军演完总是说损失有多大。我认为这才是美国作了半世纪超级大国的根本,即她的确是个优秀进取的民族。所以中国想成为真正的强国,只有树立起强烈民族忧患意识,有自我批评反省的能力,才真正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和一个强大的民族。

这应该是鲁迅留给我们这些现代人最重要的启示。

红色之旅读后感1200字


踏着一路荆棘,伴着一路春风,带着满腔热血,中国正一步步地走向21 世纪,走向未来,走向辉煌。 我们也正走过红色之旅的历程,走向新的旅程,走向新的光辉,走向新的明天!

当我的手指轻轻地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时,我长长吁了一口气,心似乎还沉浸在这散发着耀眼光芒的 《红色之旅》读物上,书中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在脑海里像放电影般一幕幕浮现

这本书以一个导游的身份,向我们介绍一个个革命遗址以及相对应的人物。按革命发展的历程,设计一个又一个小标题,环环相扣。从开天辟地,党的创立,介绍了共产党的成立以及二十四位烈士在监狱中如何与敌人斗争,最后英勇就义;到人民胜利,国旗飘扬中毛主席向全世界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使得全国人民欢呼雀跃,激动万分这里的每一个画面都包含着一颗颗赤子之心。在革命遗址的每一寸土地上都洒下过革命先辈的鲜血,一个个英雄,一场场战争,时时刻刻都牵动着读者的心。在革命光芒的照射下,黑暗的势力像乌云被革命之风越吹越薄,最终消逝在黎明前的曙光之中,而这冉冉升起的红日正是无数革命者为之奋斗的结晶,它包含着无数革命先烈的青春与生命,这红日把光芒洒向祖国大地。

看完这本书后,我好象真的进行了一次有意义的革命之旅。在字里行间中,演奏着一支跌荡起伏的革命进行曲,这首激昂的乐曲,一点点地滑进我的心田,一个个音符敲打着我那幼小的心灵,带来一次又一次的震撼。像一场春雨,唤醒了我那沉睡已久的我是中国人,我热爱自己的祖国的崇高爱国之心。当我为一个个革命烈士的英雄气概所喝彩的同时,我又不由自主的拿我与这些不朽的名字做比较,在这些光辉的名字前,我显得那么渺小。

记忆的小舟带着我划回了上幼儿园的时候。那天,阳光暖暖地照射着周围,一切都显得那么惬意,可当老师把为希望工程捐款的消息带到班上时,就象在油锅里滴了几滴水,同学们劈里啪啦地各抒己见。老师并不想多说什么,只是安排我负责收款。顿时,我的心里布满了阴云,生气地想:为什么是我负责收款?真讨厌,又要起什么带头作用,说白了就是让我多捐款嘛,学校为什么隔三差五地搞这些没意思的活动?无聊!我心里的感觉与窗外的景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机械地收款、登记。点名册中,我交的那不算多的5毛钱,象一道强光,刺激着我的眼睛,令我的不满在心底里一点点地扩大、散开

我的思绪越来越模糊,掉在地上的笔彻彻底底将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我摸了摸自己微微发热的脸颊。

是啊,为希望工程捐款实际上是给灾区小朋友的一份温暖、一线希望,而我却把这看作是没有意义,这是一个小孩子应有的品质吗?一个在温室里长大的孩子,是不会明白灾区小朋友接到捐款的心情

《红色之旅》所带给我们的知识,就象一盏明亮的指路灯,为我照亮了前方的道路,让我分清善恶,它使我胸前的红领巾更加鲜艳!

同学们,历史的红色之旅结束了,未来的红色之旅却刚刚开始!未来的红色旅程是要靠我们新一代来开创的。怎样才能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呢?那就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希望去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好了,让我们马上整好行装,开始未来的红色之旅吧!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1200字


默默地合上书本,闭着眼深呼吸,这本叫做《童年》的书,是在某个很平凡的下午翻开它的第一页。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不过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 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知道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知道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情应该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该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讨厌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能力。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不过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知道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这里可以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不过应该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直抱怨着什么,不过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莎士比亚戏剧》读后感1200字


《莎士比亚戏剧》读后感1200字

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

(生存还是毁灭,那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这句至理名言,已经伴随着不知多少代人走过了他们如歌、如烟的岁月。

题记

马克思曾赞赏英国戏剧之父莎士比亚说: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我也不得不为莎士比亚的戏剧所感敬佩,婉转的对话,曲折的情节,都把我深深的吸引了进去。对于《莎士比亚戏剧》这本书,我已沉入其中。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原先的理想被破灭。处于年轻时代的哈姆雷特并没有经历过什么大的挫折和阻碍,思想十分单纯。好景不长,哈姆雷特的父亲去世了,在德国接受教育的他回国,得知自己的母亲在父亲死了一个月后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在哈姆雷特的心中开始渐渐的对这个世界的事进行了怀疑,他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有很多人可能会讲他母亲的不好,可她母亲本是个善良的人,在嫁与不嫁之间,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哈姆雷特一心想复仇,但他要杀的是他的母亲和叔父,就算杀了他们他又能怎么样?所以流传至今的名言:生存还是毁灭,那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由此诞生了。而后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后,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只能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

故事的结尾,塑造了一个十分悲剧的收场,几乎所有的人都死了,而这正是现实所在,他们试图去改变现实,最终什么也没有改变。这种无奈,在每个人身上都有体现,也许这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而《威尼斯商人》在我们初中的时候就已经有所接触了,在《威尼斯商人》中,有一个叫鲍西亚的富人女孩,按照她父亲的遗嘱,她得到了三个盒子:一个金盒子,一个银盒子,还有一个铅盒子。其中一个盒子里面装着她的画像,如果哪个男人选择了正确的盒子,那么她将嫁给那个男人。于是,求婚者从世界的四面八方云集到这儿,都希望能得到她 威尼斯:镇上有一个年轻人名叫巴萨尼奥,他下定决心要赢得鲍西亚。但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愿望,他需要三千达克特,这可是一大笔钱。而后他向好友,富商安东尼奥求助,而安东尼奥手头上暂时也无法拿出这么多钱,他只能向一个富有的犹太人夏洛克借钱,而夏洛克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如果安东尼奥拖欠还款的话,他将会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巴萨尼奥去了贝尔蒙特,他选择了正确的盒子,铅匣,也就是装有伊人肖像的匣子,也赢得了鲍西亚。安东尼奥在海上的投资全部丧失的消息之后,他决定向安东尼奥讨回借款。在法庭上,夏洛克要求他和安东尼奥的合同能够履行。鲍西亚和娜瑞萨假扮律师,为安东尼奥辩论,使得夏洛克的计划没有达成。鲍西亚同意夏洛克按照契约规定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但是割这一磅肉必须严格按照契约执行,就是不能多割也不能少割,不能流一滴血,也不能因此伤害安东尼奥的性命。夏洛克无法做到,只好认输。这戏剧告诉了我,何事无需太计较,或许太计较也不是什么好事。

莎士比亚的作品中诸如此类的成功戏剧还有很多,对于评价《莎士比亚戏剧》,我们应该这样考虑,如果没有莎士比亚本人,根本就不会有他这部无与伦比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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