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自中世纪以来,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还是社会生活,其发展都体现了欧洲逐步摆脱教会全面控制、解放人性的趋势。本文将以欧洲中世纪以来的婚姻发展为切入点,着重欧洲中世纪时期的婚姻状况,探讨欧洲从神性到人性的回归的发展趋势。
一、婚姻的结合
受基督教教义中原罪观念的影响,教会对婚姻是持否定态度的。基督教的早期传统认为,贞操优于婚姻,守身如玉是一种被推崇的价值取向,只有绝对贞洁的处子才能得救。而婚姻是罪恶的行为,婚姻的结合是由于人类卑劣的交配本能和欲念而带来的无奈之举。结婚总比受欲火煎熬好。(圣保罗)这句名言表明了基督教对婚姻的有所保留婚姻的结合仅仅有两个作用,一是繁衍后代,二是避免通奸。
这种传统观念与当时教会对社会生活的控制相结合,就相应导致了各种婚姻结合条件、形式、礼仪等方面的繁杂苛刻。起初由于早期的基督教理想为保持纯洁和贞操,教会是自身置身于婚姻仪式之外的,尤其在西方。然而,随着教士的精神权威和控制影响到社会生活,人们邀请教士参加婚礼作为证人,起一定的指导作用,并到后来演变为教士祝婚。但这种祝婚也仅仅存在于男女双方都保有贞操的婚姻中,对于其它被认为不纯洁的婚姻的结合教士往往拒绝祝婚。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欧洲中世纪婚姻的结合一直在神性的影响乃至主导之下。而我们现代观念中的婚姻自由结合、爱情等因素则不能得到当时教会乃至整个社会舆论的认可。
中世纪后期及文艺复兴时期则为欧洲婚姻从神性到人性的回归作了关键性的过渡。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被广泛宣扬,随着人性的解放和自我意识的觉醒,婚姻的结合原因逐渐倾向于自由爱情,且需要男女双方都自愿结合才能实现。原有的婚姻制度逐步瓦解。到了现代,婚姻结合的自由度、自主性、直接性等已经大大提高,公证结婚、恋爱结婚等成为欧洲婚姻结合的主流,神性对婚姻的主导逐渐让位于人性。
二、婚姻生活及同居行为
这里主要探讨的是欧洲的婚姻及性生活自中世纪以来在社会习俗与观念中的发展。中世纪早期教会对婚姻有所保留,很大程度是由于对婚姻性关系心存疑虑,哪怕这种性关系已经通过婚姻得到认可。最经典也是最激进的是中世纪时期婚姻对多比雅三夜这一传统习俗的延续。多比雅三夜是指在祝福以后的三夜,绝对禁止任何性行为。这种传统习俗明显是把神性凌驾于人性之上,是对人的本能的一种压制。于是从十二、十三世纪开始,种种豁免出现,先是封建领主赎买新娘的初夜权,然后是新郎向主教赎买。最终迫于世俗的压力,到中世纪末期新婚禁欲由强制遵守的规定变为一种建议。人的本性逐步被得到尊重。
从中世纪早期开始形成了传统的分类等级:通奸、婚姻、戒欲和保持贞操。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早期整个欧洲的社会舆论及观念对性行为的排斥和抗拒。首先受到强烈批判的是没有结婚的同居生活在当时也被理解为通奸行为的一种。因为没有受到婚姻规范的性关系体现出人类欲念的卑劣和邪恶,是阻止一个人灵魂得救、灵魂飞升的行为。而婚姻尽管以正式的方式规范了性行为,避免通奸,但婚姻双方仍然要受到严格的指导和监督。在婚姻传宗接代的功能的指导下,性关系只在为生儿育女时才是情有可原的。因此除传宗接代以外的性行为目的都是人类淫欲的体现,都会遭到教士的强烈批判。然而,由于同居是自欧洲古代以来就存在的另一种特殊的婚姻模式,尽管基督教教义认为婚姻是对失乐园中原始婚姻的继承,但随着教会势力的逐渐衰弱,更多人认为先有同居后有婚姻,这样婚姻以外的性关系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了。没有婚姻这道法定或习俗的仪式或手续,并不会限制同居男女之间情感和性的交流和获得。因此同居这一体现人的本性与自由的行为在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之后逐步被社会大众接受。
三、婚姻的结束
奥古斯丁在《论婚姻的好处》一文中谈到了婚姻的三个好处:繁衍、忠诚和神圣。这里神圣一词的含义为男人和女人要通过夫妻之爱去体会将基督和教众结合到一起的爱⑤,充分体现了在中世纪早期教会极力将婚姻归结为神性和神意,因此教会一直以来坚定地反对离婚婚姻一经祝婚结合,就体现了基督和教众的紧密相连,离婚不仅仅是婚姻双方关系的破裂,更是一种背弃教会、背弃上帝的象征。
在后来教会势力与世俗政权的对抗中,民事当局对离婚和再婚的宽容让教会一直强调的婚姻的不可分离性只能成为一种没有强制力的建议。尽管后来教会提出废除婚姻来掩盖婚姻破裂的事实,但不可否认,婚姻自由即婚姻开始与结束的自由,随着人性和思想的解放,已经被绝大多数的人们接受。既然婚姻的结合已经更多地倾向于情感的证明,那么当婚姻双方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时,当然应该顺从本人的意愿离婚。这是近现代欧洲婚姻由神性神圣到人性自由的逐步转化。
四、结语
欧洲中世纪以来,教会势力与世俗政权相互斗争,基督教教义与人的本性相互冲击,从婚姻这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出欧洲社会整体的发展趋势为教会控制逐步衰弱,世俗政权逐步强化;神性对人性的约束乃至压制也逐渐被人性的解放而解除。从神性到人性的回归,不仅仅是欧洲婚姻生活的发展历程,更是整个欧洲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发展趋势。
欧洲自中世纪以来,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还是社会生活,其发展都体现了欧洲逐步摆脱教会全面控制、解放人性的趋势。本文将以欧洲中世纪以来的婚姻发展为切入点,着重欧洲中世纪时期的婚姻状况,探讨欧洲从神性到人性的回归的发展趋势。
一、婚姻的结合
受基督教教义中原罪观念的影响,教会对婚姻是持否定态度的。基督教的早期传统认为,贞操优于婚姻,守身如玉是一种被推崇的价值取向,只有绝对贞洁的处子才能得救。而婚姻是罪恶的行为,婚姻的结合是由于人类卑劣的交配本能和欲念而带来的无奈之举。结婚总比受欲火煎熬好。(圣保罗)这句名言表明了基督教对婚姻的有所保留婚姻的结合仅仅有两个作用,一是繁衍后代,二是避免通奸。
这种传统观念与当时教会对社会生活的控制相结合,就相应导致了各种婚姻结合条件、形式、礼仪等方面的繁杂苛刻。起初由于早期的基督教理想为保持纯洁和贞操,教会是自身置身于婚姻仪式之外的,尤其在西方。然而,随着教士的精神权威和控制影响到社会生活,人们邀请教士参加婚礼作为证人,起一定的指导作用,并到后来演变为教士祝婚。但这种祝婚也仅仅存在于男女双方都保有贞操的婚姻中,对于其它被认为不纯洁的婚姻的结合教士往往拒绝祝婚。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欧洲中世纪婚姻的结合一直在神性的影响乃至主导之下。而我们现代观念中的婚姻自由结合、爱情等因素则不能得到当时教会乃至整个社会舆论的认可。
中世纪后期及文艺复兴时期则为欧洲婚姻从神性到人性的回归作了关键性的过渡。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被广泛宣扬,随着人性的解放和自我意识的觉醒,婚姻的结合原因逐渐倾向于自由爱情,且需要男女双方都自愿结合才能实现。原有的婚姻制度逐步瓦解。到了现代,婚姻结合的自由度、自主性、直接性等已经大大提高,公证结婚、恋爱结婚等成为欧洲婚姻结合的主流,神性对婚姻的主导逐渐让位于人性。
二、婚姻生活及同居行为
这里主要探讨的是欧洲的婚姻及性生活自中世纪以来在社会习俗与观念中的发展。中世纪早期教会对婚姻有所保留,很大程度是由于对婚姻性关系心存疑虑,哪怕这种性关系已经通过婚姻得到认可。最经典也是最激进的是中世纪时期婚姻对多比雅三夜这一传统习俗的延续。多比雅三夜是指在祝福以后的三夜,绝对禁止任何性行为。这种传统习俗明显是把神性凌驾于人性之上,是对人的本能的一种压制。于是从十二、十三世纪开始,种种豁免出现,先是封建领主赎买新娘的初夜权,然后是新郎向主教赎买。最终迫于世俗的压力,到中世纪末期新婚禁欲由强制遵守的规定变为一种建议。人的本性逐步被得到尊重。
从中世纪早期开始形成了传统的分类等级:通奸、婚姻、戒欲和保持贞操。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早期整个欧洲的社会舆论及观念对性行为的排斥和抗拒。首先受到强烈批判的是没有结婚的同居生活在当时也被理解为通奸行为的一种。因为没有受到婚姻规范的性关系体现出人类欲念的卑劣和邪恶,是阻止一个人灵魂得救、灵魂飞升的行为。而婚姻尽管以正式的方式规范了性行为,避免通奸,但婚姻双方仍然要受到严格的指导和监督。在婚姻传宗接代的功能的指导下,性关系只在为生儿育女时才是情有可原的。因此除传宗接代以外的性行为目的都是人类淫欲的体现,都会遭到教士的强烈批判。然而,由于同居是自欧洲古代以来就存在的另一种特殊的婚姻模式,尽管基督教教义认为婚姻是对失乐园中原始婚姻的继承,但随着教会势力的逐渐衰弱,更多人认为先有同居后有婚姻,这样婚姻以外的性关系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了。没有婚姻这道法定或习俗的仪式或手续,并不会限制同居男女之间情感和性的交流和获得。因此同居这一体现人的本性与自由的行为在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之后逐步被社会大众接受。
三、婚姻的结束
奥古斯丁在《论婚姻的好处》一文中谈到了婚姻的三个好处:繁衍、忠诚和神圣。这里神圣一词的含义为男人和女人要通过夫妻之爱去体会将基督和教众结合到一起的爱⑤,充分体现了在中世纪早期教会极力将婚姻归结为神性和神意,因此教会一直以来坚定地反对离婚婚姻一经祝婚结合,就体现了基督和教众的紧密相连,离婚不仅仅是婚姻双方关系的破裂,更是一种背弃教会、背弃上帝的象征。
在后来教会势力与世俗政权的对抗中,民事当局对离婚和再婚的宽容让教会一直强调的婚姻的不可分离性只能成为一种没有强制力的建议。尽管后来教会提出废除婚姻来掩盖婚姻破裂的事实,但不可否认,婚姻自由即婚姻开始与结束的自由,随着人性和思想的解放,已经被绝大多数的人们接受。既然婚姻的结合已经更多地倾向于情感的证明,那么当婚姻双方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时,当然应该顺从本人的意愿离婚。这是近现代欧洲婚姻由神性神圣到人性自由的逐步转化。
四、结语
欧洲中世纪以来,教会势力与世俗政权相互斗争,基督教教义与人的本性相互冲击,从婚姻这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出欧洲社会整体的发展趋势为教会控制逐步衰弱,世俗政权逐步强化;神性对人性的约束乃至压制也逐渐被人性的解放而解除。从神性到人性的回归,不仅仅是欧洲婚姻生活的发展历程,更是整个欧洲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发展趋势。
欧洲自中世纪以来,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还是社会生活,其发展都体现了欧洲逐步摆脱教会全面控制、解放人性的趋势。本文将以欧洲中世纪以来的婚姻发展为切入点,着重欧洲中世纪时期的婚姻状况,探讨欧洲从神性到人性的回归的发展趋势。
一、婚姻的结合
受基督教教义中原罪观念的影响,教会对婚姻是持否定态度的。基督教的早期传统认为,贞操优于婚姻,守身如玉是一种被推崇的价值取向,只有绝对贞洁的处子才能得救。而婚姻是罪恶的行为,婚姻的结合是由于人类卑劣的交配本能和欲念而带来的无奈之举。结婚总比受欲火煎熬好。(圣保罗)这句名言表明了基督教对婚姻的有所保留婚姻的结合仅仅有两个作用,一是繁衍后代,二是避免通奸。
这种传统观念与当时教会对社会生活的控制相结合,就相应导致了各种婚姻结合条件、形式、礼仪等方面的繁杂苛刻。起初由于早期的基督教理想为保持纯洁和贞操,教会是自身置身于婚姻仪式之外的,尤其在西方。然而,随着教士的精神权威和控制影响到社会生活,人们邀请教士参加婚礼作为证人,起一定的指导作用,并到后来演变为教士祝婚。但这种祝婚也仅仅存在于男女双方都保有贞操的婚姻中,对于其它被认为不纯洁的婚姻的结合教士往往拒绝祝婚。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欧洲中世纪婚姻的结合一直在神性的影响乃至主导之下。而我们现代观念中的婚姻自由结合、爱情等因素则不能得到当时教会乃至整个社会舆论的认可。
中世纪后期及文艺复兴时期则为欧洲婚姻从神性到人性的回归作了关键性的过渡。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被广泛宣扬,随着人性的解放和自我意识的觉醒,婚姻的结合原因逐渐倾向于自由爱情,且需要男女双方都自愿结合才能实现。原有的婚姻制度逐步瓦解。到了现代,婚姻结合的自由度、自主性、直接性等已经大大提高,公证结婚、恋爱结婚等成为欧洲婚姻结合的主流,神性对婚姻的主导逐渐让位于人性。
二、婚姻生活及同居行为
这里主要探讨的是欧洲的婚姻及性生活自中世纪以来在社会习俗与观念中的发展。中世纪早期教会对婚姻有所保留,很大程度是由于对婚姻性关系心存疑虑,哪怕这种性关系已经通过婚姻得到认可。最经典也是最激进的是中世纪时期婚姻对多比雅三夜这一传统习俗的延续。多比雅三夜是指在祝福以后的三夜,绝对禁止任何性行为。这种传统习俗明显是把神性凌驾于人性之上,是对人的本能的一种压制。于是从十二、十三世纪开始,种种豁免出现,先是封建领主赎买新娘的初夜权,然后是新郎向主教赎买。最终迫于世俗的压力,到中世纪末期新婚禁欲由强制遵守的规定变为一种建议。人的本性逐步被得到尊重。
从中世纪早期开始形成了传统的分类等级:通奸、婚姻、戒欲和保持贞操。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早期整个欧洲的社会舆论及观念对性行为的排斥和抗拒。首先受到强烈批判的是没有结婚的同居生活在当时也被理解为通奸行为的一种。因为没有受到婚姻规范的性关系体现出人类欲念的卑劣和邪恶,是阻止一个人灵魂得救、灵魂飞升的行为。而婚姻尽管以正式的方式规范了性行为,避免通奸,但婚姻双方仍然要受到严格的指导和监督。在婚姻传宗接代的功能的指导下,性关系只在为生儿育女时才是情有可原的。因此除传宗接代以外的性行为目的都是人类淫欲的体现,都会遭到教士的强烈批判。然而,由于同居是自欧洲古代以来就存在的另一种特殊的婚姻模式,尽管基督教教义认为婚姻是对失乐园中原始婚姻的继承,但随着教会势力的逐渐衰弱,更多人认为先有同居后有婚姻,这样婚姻以外的性关系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了。没有婚姻这道法定或习俗的仪式或手续,并不会限制同居男女之间情感和性的交流和获得。因此同居这一体现人的本性与自由的行为在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之后逐步被社会大众接受。
三、婚姻的结束
奥古斯丁在《论婚姻的好处》一文中谈到了婚姻的三个好处:繁衍、忠诚和神圣。这里神圣一词的含义为男人和女人要通过夫妻之爱去体会将基督和教众结合到一起的爱⑤,充分体现了在中世纪早期教会极力将婚姻归结为神性和神意,因此教会一直以来坚定地反对离婚婚姻一经祝婚结合,就体现了基督和教众的紧密相连,离婚不仅仅是婚姻双方关系的破裂,更是一种背弃教会、背弃上帝的象征。
在后来教会势力与世俗政权的对抗中,民事当局对离婚和再婚的宽容让教会一直强调的婚姻的不可分离性只能成为一种没有强制力的建议。尽管后来教会提出废除婚姻来掩盖婚姻破裂的事实,但不可否认,婚姻自由即婚姻开始与结束的自由,随着人性和思想的解放,已经被绝大多数的人们接受。既然婚姻的结合已经更多地倾向于情感的证明,那么当婚姻双方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时,当然应该顺从本人的意愿离婚。这是近现代欧洲婚姻由神性神圣到人性自由的逐步转化。
四、结语
欧洲中世纪以来,教会势力与世俗政权相互斗争,基督教教义与人的本性相互冲击,从婚姻这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出欧洲社会整体的发展趋势为教会控制逐步衰弱,世俗政权逐步强化;神性对人性的约束乃至压制也逐渐被人性的解放而解除。从神性到人性的回归,不仅仅是欧洲婚姻生活的发展历程,更是整个欧洲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发展趋势。
看完西方的哲学史,你有什么感触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西方哲学史》读后感2000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最近我在求职,觉得这个世界好忙,好紧张。知道自己有很多的陋习,比如最后期限是第一生产力。每次填写网申的时候,内心无比的烦躁,但是还是逼迫自己以做好的姿态去完成。看到公务员讲座人山人海的时候,一边吐槽政治的黑暗,时代的虚荣,一边击破脑袋去一探究竟,终究随了大流。一个成熟的个体,应该是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在法律上亦是如此。但是对于择业来说,这紧张喧闹的环境,会不会让我们丧失对自我的追求。关于成熟与不成熟,是我一直困顿和迷惑的问题。什么叫做成熟,什么是不成熟,或许无法用个人的感觉去衡量和评判,这有随意性。这也是我为什么不愿意去评判一个人成熟与不成熟的原因。当事物背后的根本性原因无法确定的时候,任何判断都是无力而虚妄的。而当下,成熟与世俗往往划上等号,并成为一个广为接受的标准,这其实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而当一个错误的东西被广为接受,那么他就趋近真理了,并有着极大的强权迫使你去卑躬屈膝地遵循。关于这个问题,从康德开始,一代思想巨匠将启蒙与成熟挂钩起来,其本质是用知性驱散迷信,建构科学。但这样的启蒙在后人看来也是不完备的,这意味着人类再一次被一个更为高端的迷信重新洗脑,从一个更为高端的角度来看待这种成熟,无疑也是不成熟的,故而后来的思想家提出要在启蒙的过程中同时加上反启蒙,促使人类向更高一个层次的成熟迈进。可见,成熟是人类永恒的追求,永无止境。用一个根基不稳的成熟标准去评判,只会遭到后人的耻笑。
威尔金里卡说:我从来不想我的生活被效用计算所窒息,因为这样的异化强迫我们疏远着赋予我们生命以意义的义务与事业。这句话我觉得很能解释我们这一代,我们做的很多事情都是一场浮夸的舞台剧,满堂喝彩后留不下半点回响。我想梵高、亚瑟皮那让、李安这样的艺术家,都是在忍受住孤芳自赏的寂寥后才喷薄出巨大的潜能的。生前现代人都渴望着却几乎不懂得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因为纯粹利益的考量几乎不能容纳与生活理念相关的事物,只考虑哪一种效用的因果杠杆更有效率,从而使自己的生活被这样的问题所窒息。
可是,正如威尔所说的那样,如果我们想拥有自己的生活,就必须自由地建立和忠实于自己设定的义务,包括那些先验的契约与神圣的承诺,。如果不允许人们通过承诺自由地建立他与生活之间特殊的义务关系,而将效用最大化无限扩大为生命的不二法则,对于人性来说将是多么灾难性的后果。
或许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自己缺乏与世界隔离的勇气,不敢一走了之,快意潇洒地按照自己的预设去生活,还是因为人根本就不可能逃脱一些自我设定的圈套,今日的困境无非是昨日种下的苦果。这个过程是矛盾的,一方面本能地或是半推半就地向那个其实并不向往的世界走,另一方面却又在这个过程中矛盾纠结,时刻承担着失去自我的风险。
自我困境
几百年前的马克思已经深刻地解释了人之所以痛苦的根源,在于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他认为人的类生活就是人的精神的生命创造活动,而类本质的异化却使个人的活动不再具有精神创造活动的性质,而降低为维持肉体生存的活动了。这样一来,本来是作为实现生命创造基础、作为生命创造活动手段的那种维持肉体生存的活动,被当做劳动目的,而创造精神、创造价值生命的活动却变成了满足肉体生存需要的手段。马克思太深刻,一阵见血地指出了当前我们自我困境的根源。
所谓意义,落实到日用之际,大抵不过如此。 其实所有的价值取向,都存在一个为谁而活的问题,在通常的认知中,大概不过两种,为自己或是为他人。这种争论好像永远得不到一个终极答案,每一派都能通过严密的论证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和高明之处,以至于这个问题可以被各种心灵鸡汤文利用,再次沦为一种工具理性,在遭到现实不满时就告诫自己为自己而活,而当现实满足了自己,则高尚地为他人而活。这样一来,问题将永远得不到解决。然而历史好像就是这样有趣,当年康德批判传统的形而上学问题的时候,遇到过近乎一样性质的问题。他把这样的现象称为二律背反。当然,康德最终指出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没有借鉴的,但是思维却很有启发。
其实,为谁而活这个问题的两个答案,是两个层次上的答案,任何把个体的小原则上升为普遍适用的人生准则的时候,都是危险的。康德当年运用理性去批判理性,肃清了一个时代的思维弊病,为新的科学的形而上学寻找到了可能,关键的一步就是重新审视了理性的适用范围,这种思维方式对我们或许有启发意义。
为自己而活,应当是将自己打造为一个自由思想,独立人格的个体,勇敢走出他人社会施以我们的各种成见,追求经过自我审慎后的目标,尊重自我价值,把自我看成一个目的,拒绝将自己变成一个手段。而为他人而活,应当是对这个社会永远存在一种温情和关爱,尊重他人的价值和诉求,将他人也当成目的,不当手段。
总之,为自己而活不能无视他人的存在和诉求,为他人而活不能忽略自我人格独立和价值提升。任意夸大其中一种原则都是危险的。
但是,对世界多元性的包容和坚定自我的道路从来都应当是同时存在且并行不悖的。对世界多元性的包容体现你对世界的关怀和理解,而自我的坚定来源于自我反观后得来的勇气,多元性从来都无法去否定优劣之分,尊重多元代表一种气度和修养,而批判多元代表一种追求和信仰。
西方哲学史读后感。世界总是多元共生,却又存在一种归于一的内在动力和冲动。或许永远无法归一,却不能停止这个理想追求。例如,但凡专制主义者或许往往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只是他们过多抬高了自我认定的道路、制度和理想,而缺乏对于其他道路、制度和理想的尊重,进而固步自封,反而延缓了自我理想的实现。而有时候,面对繁华世界,平凡大众似乎对于任何生存方式和价值理想都报以极大的宽容,用盲目的尊重完全替代了应有的批判,这也使自我在红尘中混沌庸俗下去了。
对于普通人,我们似乎要在这两者间去寻找一个平衡点,成为安身立命的根据。所以,最终好像又回到了一个平凡的真理:对世界既要有所尊重,也要有所坚持!
西方的哲学有很多耐人寻味的东西,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西方哲学史读后感范文2000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可以说,在苏格拉底之前,人类的意识是由酒神的迷狂主导的,可以看到赫拉克利特在虔诚之中呐喊世界是一团不灭的火焰,可以听到荷马在疯狂之中演唱神与英雄们强大的力量;而到了苏格拉底,人类就开始冷静思考了,思考着人类自身的秩序,而把那种酒神迷狂的火焰被冷静的理智浇灭了,这就是为什么苏格拉底的弟子柏拉图要把荷马这样的诗人驱逐出他的理想国了。诗人的力量可以触及宇宙的每一个角落,而柏拉图的已经观察到宇宙的每一角落了,他却不愿承认自己是诗人:他用冷静的理智来反对酒神的迷狂,却不知自己已陷入迷狂之中。与其说他的理念是一种单纯的哲学,不如说他创造了一种关于美的意境,天地万物都可以归服于理念的名义下,这何尝不是人类意识中那种最纯粹的、统一的关于宇宙初生之美的体验呢!美在第一双眼睛看来是不可言说的,而柏拉图却说了出来!在无意之中,柏拉图的理念接近了上帝,可他终究只是接近。在苏格拉底之前的思想家则是和上帝融为一体的,他们就是神。可以说,柏拉图是最后一个体验到古希腊那种酒神的迷狂的人,而柏拉图之后的人更多的是看到他那种冷静的理智,仿佛再也听不到诗人那疯狂的呐喊了,仿佛再也没有和宇宙万物融为一体的体验了。
与其说亚里士多德是一个哲学家,不如说他是一个科学家,因为他力求哲学像科学研究那样明晰。关于哲学和美,到底是偏向于纯粹的形上的思辨,还是偏向于严谨的富有逻辑的对自然万物的精确的观察和把握,亚里士多德选择了后者。自然万物那种朦胧之美变得清晰了,人与自然万物的距离拉近了。以上所说的人类意识中哲学的、宗教的、科学的三种认识方式中,科学的认识方式的力量在逐渐强大,开始被确立了起来,这也表明人类自身的分界变得明显了。亚里士多德继承了他的老师柏拉图那种冷静的理智,但他比柏拉图更彻底的抛弃了激情和诗人。他在观察宇宙万物时,更像是带着一架显微镜。他把整个宇宙看成是物理的或者生物学意义上的宇宙,富有秩序而有那么机械。他在寻找宇宙万物的原因时,他发现了不动的推动者或者第一推动力。可以说,柏拉图是完全沉浸在一种关于美的幻想中发现了理念,而亚里士多德则基于对现实的冷静观察而推出了宇宙万物的原因,这种差别何其之大啊!从此以后,一种机械的思维方式开始统治人类的意识,诗人的激情在机械的碾压下变得微弱,最终也熄灭了。那第一双眼睛看到的纯粹的美似乎消失了。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西方哲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哲学家。他们开创了所有的哲学命题,可他们之间又有如此巨大的分界:柏拉图是一个诗人,他用激情体验着宇宙的美的统一;而亚里士多德是一位科学家,他用冷静的理智规范着宇宙机械的秩序。在他们以后的时代里,在基督教的世界里,人类的意识中几乎始终贯穿着他们两人的思维方式。
人类的文明的历史到底是向前推进的还是后退的?这其中蕴含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认识方式,一种是科学的,一种是哲学的或宗教的。我想,之所以会请出那位全能的上帝来统治一切,是因为人类已经陷入了混乱之中。这种混乱从哪里来?从可见的方面来说,是维持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伦理道德衰落了;从根本上来说,是人类的自身出现了分界,即那三种认识方式的正式确立。人类的意识不再是和自然万物浑然一体的了,但是人类的却在不自觉的做着种种努力。上帝是什么?或者说神是什么?他不再是人类的童年时期那种与自然万物融为一体的神秘存在,上帝不是水,上帝不是一团火,上帝也不是数,而是上帝与自然万物分离,已经超越于自然万物之上了是上帝创造了一切,甚至,柏拉图的理念也是上帝创造的,上帝就是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动力。这可以说明人类与外部世界已经确立了明确的分界,因为上帝是人创造的,上帝并非是在自然万物的宁静中向人显现的。上帝只是人类企图回归自然万物的努力的假设。此外,上帝也变成了一个人,他具备了人类的一切善良美好的情感和美德,以及自身中具备的产生恶的因素。让我们再回想一下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动力的科学假说,当人类科学的和哲学的认识方式不能推出那可以无限回溯的宇宙万物的成因时,人类便假定了一个静止的第一原因,这表明了科学和哲学已经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了。于是人类便假设有一位超出了人类的经验和理性的上帝,这便是宗教信仰。可以说,人彻底的从自然万物的奴役下解放出来,但是又落入了这位创造自然万物并又具有人的品质的上帝的奴役。
西方美学史是201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朱光潜。属于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该作品代表了中国研究西方美学思想的水平。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西方美学史读后感,一起来看一下吧。
西方美学史读后感篇一
朱光潜先生的《西方美学史》是我国学者撰写的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的一部美学史教材。自从它在1963年初次问世以来,不仅受到我国学术界的普遍重视,也获得了海外读书界的好评。朱先生在本书最后一章谈到他编写时的立意说:“我们只就每个时代中挑选几个重要的代表人物,对每个代表人物也只约略介绍他的主要论点,挂一漏万是势所难免的。挑选的标准是他们要确实能代表当代的主要思潮而且可以说明历史发展线索。”全书按历史发展的顺序,次第概述了古希腊罗马以来欧洲一些重要美学家的论著。它以哲学史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条路线的发展、演变和斗争为纲,对美学史上的几个基本问题:美的本质、形象思维、典型人物和作为创作方法的浪漫主义及现实主义,作了相当细致的分析介绍,并对不同时代的美学家对这几个或其中某一个问题所持的基本主张,以及他们在美学史上的建树与得失都给予了相应的评价。
就以“美的本质”来说,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美学家对于美学中的这个基本问题的看法,是各各不同的,甚至是千差万别的。朱先生将他们的看法大致归结为这样两个方面,即: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理性与感性的关系。有的强调形式,忽视内容;有的只重内容,轻视形式;也有的企图使形式和内容、理性和感性按照他们的需要而相互结合。在具体论述时,又根据不同时代、不同派别的美学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有所侧重地分别介绍了古典主义美学(古希腊时代)的“美在物体的形式”说;新柏拉图主义(古罗马)和法国理性主义的美学思想,则又提出“美在于完善”(即“天意安排”的合理性)。英国十八世纪的经验主义美学把“美的本质”这个问题的重点,从对审美对象的形式分析转到对美感活动的生理学和心理学的分析。所以他们强调:美在于愉快。而法国启蒙时代的美学,以狄德罗为代表,主张真善美相结合。在具体说明什么是美时,狄德罗提出了一个新的论点:美在于关系。德国古典主义美学,从康德到黑格尔,看到了他们以前的美学史上内容与形式、理性与感性相互割裂的局面,于是从唯心主义出发,提出了美在理性内容表现于感性形式的论点。诚然,他们两个也各说各是。康德用主观唯心主义来调和形式与内容、感性与理性的矛盾;黑格尔则站在客观唯心主义立场来阐释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前者的内容是超验的理念,而后者的内蕴则是绝对精神。十九世纪中叶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和车尔尼雪夫斯基在美学史上最大的,也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贡献是,竖起了美是生活的大纛。
作者在介绍不同时代及不同学派的美学思想时,做到了“史”与“论”的结合,因而相当清晰地给读者勾勒出了西方美学思想发展的一个基本轮廓。他不是把美学史上各种流派当作是孤立于社会之外的纯思想材料来加以介绍,而是把它们放在特定时代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尤其是阶级根源上来进行分析,同时还扼要地说明了它们在历史上的承续关系。例如,朱先生在介绍文艺复兴时期达·芬
奇等艺术大师对于最美的形式所持的论点时,不仅将其同古希腊罗马时代毕达哥拉斯、亚里斯多德、圣奥古斯丁及圣托马斯关于形式美的看法相比较,相鉴别,并且还指出它对后来德国启蒙运动时代文克尔曼、莱辛以迄于康德等人的形式美的影响。这样,就便于读者把了解到的有关形式美的知识串连起来,既见出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美学家在形式美这个问题上的不同论点及其不同的侧重面,同时又能见出形式美的思想在美学史上的一个衍化的过程。这种“史”与“论”的结合,应该说是《西方美学史》的显著特色之一。
《西方美学史》是一部从古希腊罗马、中世纪、文艺复兴,到现代欧美的美学思想发展史。西方美学史源远流长,著名的美学家、著作和流派极多,影响遍及世界,这是一部影响深远的著作,对于后人深入探究美的含义具有重要意义。
西方美学史读后感篇二
很早就想读一读关于美学的理论,半辈子过来了,对于“美”的实践可谓不少,也追求美,虽然自己并不美,但对于美总是在向往,也常常在想,“美”究竟是什么?一天,逛书店的时候,买了本《西方美学史》,化了一定的时间,总算囫囵吞枣地把它给读完了。
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我常常被书中精彩的论述而击节赞叹,正如作者所说的,一部美学史并不单一的只是纯粹美学理论的历史,而且还是人类心灵自我展现的历史,犹如我们对于“美”的认识,相当程度上体现了我们的思想境界和追求、品格。在这本书中,我所感受到的是各个时代人类精神脉搏的跳动,是谢林所说的精神还乡的历程,从这里,我看到了东西方文明的相似与不同。早期的西方人精神发展历程与我们东方人有其相似之处,其最早的艺术活动都是与神有关,虽然其表现形式不同,古希腊的神话、史诗、悲剧和喜剧,在我们中国则是对神的膜拜和占卜,西方有浪漫主义和古典主义,中国也有,只不过过去我们的教科书上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少得可怜,其实这是人类成长的历史,现在想起来,我们欠缺的知识真是太多了。
如果没有美,这个世界就没有意义,人生也没有希望,这里,美的概念非常宏大,它包罗万象,所以又可把它称之为人的心灵,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常常会被这样或那样的事件、环境所左右,会困惑,读一读美学吧,知道一些人类童年的历史,了解人类是怎样从远古走过来的,你会更清楚地认识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中的人,包括你自己。
苏格拉底如是说:认识你自己,认识自己的灵魂。
迈开这一步,请从认识“美”开始。
《幸福的婚姻》读后感2000字
如此且行
《幸福的婚姻》这一本书,是西雅图爱情实验室心理学报告,是美国心理学家约翰·弋特曼的经典作品。
这一本书和其它类的婚姻情感书籍最大的不同是,它基于大规模的家庭关系研究,并有着长达40年的跟踪报告,它基于真实的实验数据而得出的结论,这是一本用数据来作婚姻导向的书。
弋特曼被称为“婚姻教皇”,他预测离婚的准确率高达91% ,有一半的离婚发生在结婚后的头七年,这也是我们常说的七年之痒。
问题婚姻在日常交流中就能显现出来。
交流过程中,批评、鄙视、辩护、冷战,只要有一方或者多方出现,那么沟通必然不会顺畅。
谈话以苛刻的开始,谈论的中心在于指责对方,尤其是攻击对方的人格时,这会引起人的自我保护机制,隔绝对方传送过来的信息。
当人受到批判时,习惯性地自我辩护,在交流中为自己辩护,实际上是反过来责备伴侣,而辩护的潜意识是我是对的,是你导致问题出现的,这也会导致冲突升级。
鄙视一旦存在,说明这个婚姻正走向毁灭或者名存实亡的结局。这是让对方知道你讨厌他,这会让冲突到最大化直至不可逆转。与一个讨厌自己的人相处是一件非常不愉快的事,一想到两人还生活在一起,甚至还呆在同一个房间,也会让人感觉压抑和愤怒。
当一方出现情绪淹没感时,就容易陷入冷战,拒绝与对方进行交流沟通,即使心里有万种想法,但在对方看来是无视对方的存在。交流断掉,彼此心存爱意也无法发现。
还有些婚姻破裂的迹象,对彼此生活糟糕的回忆,对婚姻无处不在的消极看法,以及夫妻间感情修复尝试的失败。
一是完善你的爱情地图。
了解对方的喜爱,知道对方的信念,明白对方的节奏。彼此了解,更能产生共情能力。了解对方,会知道对方在遇到大冲突时会有怎么样的反应,越能与对方保持情感上的联系。
夫妻之间可以适当地留些空间,给予彼此人格、经济、精神、人际独立发展的空间,但同时尽可能地理解对方。了解对方并不代表是控制对方,你越清楚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你对他的各个细节都了如指掌,在平时细微处越能知道对方的情感变化。
二是喜爱和赞美对方
喜爱和赞美对方是幸福婚姻的基础,即使是那些不善于语言的人,在日常行为,在一举一动中,对伴侣的喜欢都能让对方察觉到。
会步入婚姻,对方有你欣赏的优点,有你喜爱的性格。对欣赏和喜爱消失时,婚姻也渐渐步入到平淡无激情的地步。
中国人含蓄,不善于表达。靠用猜的方式,往往有误差,大胆直白的语言能让双方语言一目了然。
出自内心的喜爱,那是陷入甜蜜恋爱的首要条件,婚姻繁琐忙碌也要不忘初心。
三、彼此靠近而非远离
每一天有意识地向对方靠近。你想要感情亲密些,那么就应该有人往前迈,你们两个才能意识到对方是自己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伴侣。
情感好坏真的不是一件顺其自然的事,更需要的是经营。相爱相守,白头偕老。
四、让配偶尔影响你
两个人在一起难免磕磕碰碰,若是遇到可以解决的,冷静下来总归能解决得了。若不能,那么,不管你喜不喜欢,那么妥协则是你惟一的方式。
你对配偶表达妥协,并不是说明你的观点是错误的,只要不是涉及到你不可动摇的原则,那么让配偶影响你,你愿意为他改变。
五、解决可以解决的问题
问题存在,彼此想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式。以温和的方式开始,以妥协收场。
在争论的时候,记得目地是要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于解决问题不利的因素少提出,如对于对方的批评,消极对待问题。
两个人合理解决问题,围绕这个中心点,那么问题就不再成为问题。
六、学会化解僵局
有些问题是根本性的问题,那是无法得到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性格上的某些不同。毕竟是两个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童年经历、成长方式,那些种种的不同导致一些根深蒂固的想法存在个人的性格中。
如宗教信仰不同的两个人可能会为了简单的一顿饭而争吵,性格相反的两个人会为同一事情反复争论。这些问题最终是无法化解,能化解的是个人情绪和看法。
当你把对方以与你不同的地方,甚至是特立独行的怪点,看成是一种幽默的个性,不必为对方的马大哈而郁闷,也不必因此对方心直口快而烦恼。
学会与问题相处则是最佳的方式。
七、创造共同意义
梦想是指希望、志向和愿望,它们都是你身份的一部分,给你树立目标,让你的生活充满意义。
梦想可能是一件小事,如每周末看一场电影浪漫,也可能是一件大事,如想买一套心仪的房子。也可以是业余爱好,平时生活习惯等等。
尊重彼此的梦想,是幸福婚姻的秘诀。即使你不赞同对方的梦想,那么也要理解对方的梦想。这会让你们拥有共情的能力,想知道对方想做什么是高情商夫妻的表现。
你可以为对方的梦想提供财力的支持,在生活上给予帮助。
最高级的梦想是把对方的梦想纳入自己的梦想中。
夫妻之间可以创造属于自己家庭的仪式,为每一个过生日的家人一起制作蛋糕,每年固定时间拍个全家福。
爱情不是婚姻的全部内部,矛盾不是婚姻的惟一主题,有着共同意义是婚姻的追求。
《西方哲学史》是每个读书人都应看的一本书,尤其是搞文史哲研究的人。但是版本也很重要。较好的有两个,一个是罗素写的,另一个就是梯利写的。他的特点不是像以前的版本,罗列各种思想、各个哲学家,而是按照思潮的渊源,逐渐地演化,读者看了以后,有一个对西方哲学清晰的系统的了解,同时增加东方人欠缺的理性和逻辑性。作者在本书的序论里说,哲学史必须力求把每一种宇宙观放在它适当的背景中,把它看成是有机整体的一部分,把它同它过去、现在和将来文化的、政治的、道德的、社会的和宗教的因素联系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弗兰克?梯利(1865~1934),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在州立大学毕业后,曾去柏林和海德堡留学,在德国,他受到了严格的哲学思考方法的训练。回国后先后在密苏里州立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教授哲学与心理学,并曾任美国哲学协会主席。这本书就是他在康奈尔大学教书时编写的教材;出版于1914年,书一出版,立即被哲学界奉为名著。
本书原名:A HISTORY OF pHILOSOpHY, 虽然叫哲学史但是仅仅写了古希腊、德国、法国、英国等西方国家的作家和作品,东方仅提到犹太希腊哲学和阿拉伯哲学,所以,仅算是西方哲学。书的风格客观冷静,书的内容翔实,附有通常的脚注和参考书目,供读者核实和进一步研究之用。是一部学者写的经典之作。
【篇一:《西方哲学史》读后感】
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一直是一本经典的世界名著,我读后也深深地感受到了它的经典之处。哲学,可能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十分枯燥的,读罗素的书我感觉是相对浅显易懂了,虽然许多地方我还是需要逐字逐句慢慢理解。罗素对于哲学是理性的,他对哲学的论述总是力求清晰,他试图将原本深奥难缠的东西讲的更明白一点,在这样的意图下,难免会有一些对精华的学问的偏颇或是遗漏,但是这对于我们这种处于哲学的人来说却是最好不过的了,它不会将我引入一个庞大难懂的圈子中去,或使我进入无止境的思考,或使我就此对哲学失去兴趣。罗素的哲学无意识很能帮助人的,若是能用心体会其中,相信一定能使自身的境界提高。
罗素的哲学史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的,这与许多哲学史是有所不同的,他不是完全以哲学方面的成就作文选择标准,而是更看重哲学家的学说对时代社会生活影响的大小。他不是单纯的将西方哲学自身的发展,不是讲纯哲学概念或是哲学问题的发展。罗素说:哲学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哲学家的学说不是个人孤独思考的结果。社会环境和以往各种哲学学说对一种哲学学说的产生都有很大的影响。因而罗素在这本书中,总是把每一个哲学家看做时代的产物,又考察他们对时代的影响。
【篇二:西方哲学史读后感】
我读完这本书得感觉,正如培根所说的那句话,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看不同的书能给人带来不同的东西,多方涉猎,才能让人博学多闻。
从很多哲人深刻的思想以及每个人的自身看,哲学是世界上最深奥的东西,他与生活中的所有方面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又自成一派,深邃而令人思考,回味却无法触及真谛。哲学真的是世界最美妙的东西,但是但凡有所诚者,必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人物了,他们真的是人类思想的指引者。
作者波特兰罗素,真的是如在195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给他的颁奖词所说的那样,他是能够把一般性的哲学思想成功的介绍给人们,他这样做,是对哲学家始终保持兴趣的最成功的范例。
这本书所散发出的美感,超出了我看其他任何书给我的感觉,虽然有的东西晦涩难懂,却也让我爱不释手。
希望大家也能涉猎广泛,多多读书。
【篇三:西方哲学史读后感作文】
《西方哲学史》是英国哲学家罗素享誉世界的一部学术巨著。它以其精湛的思想,深邃、广博的学识在全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
罗素有一句名言:一种哲学要有价值,应该建立在一个宽大坚实的知识基础上,这个知识基础不单是关乎哲学的。罗素本人就是这句名言的实践者。他的哲学著作涉及学科之多,令人叹为观止。评论家认为:罗素的学识比他同时代的任何人都渊博怀特海形容罗素是柏拉图的一个对话的化身。我想,学识渊博,视野开阔是大师之所以成为大师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在《西方哲学史》中,作者从人类的第一个哲学学派-米利都学派着笔,向读者描述了自公元前6世纪以来,直到近代哲学的发展轮廓;在长达数千年的历史中,几乎任何一个重要的哲学观点我们都可以在这部著作中找到清晰的评述。在书中,作者对这些哲学观点的评述清晰而明智,表现了一个学术大家深邃,精湛的思想,令人深深叹服。如评述柏拉图关于闲暇产生智慧的表示质疑,对此,作者作了详细而深刻的分析。首先拿柏拉图的这种思想与近代思想作比较,推出柏拉图该种思想存在的明显问题;然后作了一系列的假设,假设柏拉图的思想或者说假想成立,经分析和推理,作者最后顺理成章地得出结论:找出一群有智慧的人来,把政府交托给他们,这仍然是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拥护民主制度的根本原因。认真阅读此书,我发现我收获的不仅是对西方哲学史的了解,还有对罗素慎密的逻辑和极强的推理能力的学习。我觉得读一本好书,我们的目的不要只局限于了解书中所介绍的内容和情节,而是要吸收作者所表达出来的积极向上的思想、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以及要学习作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要懂得学习,精于学习,在阅读中至少能在思想上提高自己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它教人理性,激励人们无所无忌的去学习哲学,研究哲学。
【篇四:西方哲学史读后感】
哲学的理解,我就只停留在平时教科书里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中所介绍的哲学,看了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之后,我对哲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很风趣,简直可以当一本稍微深奥一点的笑话书来看。这是促使像我这样没有耐心的人看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平时学习马克思所说的哲学,或许是因为是编制成教科书供我们学习的原因,那里面所说的内容总是特别深奥而又枯燥无味,致使我看到甚至听到哲学这两个字我就觉得没意思,但是罗素笔下的哲学,让我忘却了这种恐惧,他论述清晰,把其他哲学家原本很深奥难缠的东西讲得更明白、更加深入浅出。
这本书从希腊文明开始,一直到19世纪的西方哲学家都有描述,书中每一个章节都有所阐述的哲学家的基本观点、主要著作以及主要成就和失败的地方,因此读来让人对浩如烟海的西方哲学史能够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不得不承认作者对于西方哲学、西方哲学史的深刻的了解和把握。
正如在绪论中作者说的:从历史的角度而言,社会环境塑造着哲学,而哲学又反过来影响环境。因而要理解一个时代或民族,就有必要先理解它的哲学。非常深刻的话。我们现在很多人对于现在中国的种种现象不理解,或者愤世嫉俗,或者崇洋媚外,其实对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对于中国的哲学思想有所了解后对于我们现实生活中所经历的种种情形、怪状都会有所了解和欣然接纳,这就是哲学受到环境的影响,反过来又影响环境的一个最切合实际的例子。
罗素的《西方哲学史》是在哲学与社会生活的相互作用和密切联系中讲述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它不是单纯地讲西方哲学自身的发展,也不是讲纯哲学概念或哲学问题的发展。罗素说过,哲学是社会政治生活的一部分,哲学家的学说不是个人孤立思考的结果。社会环境和已往各种哲学学说对一种哲学学说的产生都有很大的影响。因而,罗素在本书中,总是把每一个哲学家看作是时代的产物,又考察他们对时代的影响。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的《西方哲学史》让我明白了,哲学可以是一门浅显易懂、实在的学问,而不是只是学者口中的遥不可及的知识。这本书让我对哲学懂得了很多。
【篇五:《西方哲学史》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篇六:《西方哲学史》读后感】
罗素这本书很久以前就有老师推荐过,由于听到很多评论说他对其他哲学家的解释并不很忠实于原意,而且我记得还有人说过罗素根本就不懂形而上学,所以一直没敢看,怕被他的先入为主影响太深。后来由于专业课要讲这本书,老师做了要求,我就看了这本被称为经典的著作。
看完之后,我觉得我的这个选择是对的,这本书比我事先想象的更令我满意。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很风趣,很幽默,说的夸张点,简直可以当一本稍微深奥一点的笑话书来看。这也是促使像我这样没有耐心的人看这本书的主要原因了。
首先,论述清晰,这一点可能和罗素搞逻辑的事实有关。这也许是很多人认为罗素不懂形而上学的原因,因为他总是力图把其他哲学家(尤其是欧陆哲学家)的原本很深奥难缠的东西讲的更明白一点,在这个过程中,毫无疑问会丢掉很多细腻精微的意思。但是如果这是一种错误,我喜欢这种错误。这一点也保证了这本哲学史是一本很安全健康的书,也许我浅薄了一点,但是它不会把我引向对我来说很危险的冥想之中:一切是那么的清晰明了,即使不清晰明了的东西也会清晰明了的承认这一点。
论题的广博,崇尚理性,具有常识感,在政治上和伦理上的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这些都是令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毫无疑问,这本书让我接受罗素自己而不是他所论述的哲学家的哲学,但我认为,这也是任何一本由个人撰写的哲学史不可避免的问题。而罗素的哲学是很能帮助人的,并能使之成为一个有着正常智慧的现代人。
另外,罗素从时代生活与哲学的关系出发,对论述的哲学家的选择也与一般的哲学史有所区别。他不是完全以哲学方面的成就作为选择标准,而是更看重哲学家的学说对时代社会生活影响的大小。有些政治家和诗人,由于对哲学发展有比较大的影响,在本书中也都占有一席地位。
论述西方哲学史的名著有许多,各有其优点。相比之下,我认为罗素的《西方哲学史》的优势在于,它是在哲学与社会生活的相互作用和密切联系中讲述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而不是单纯地讲西方哲学自身的发展,不是讲纯哲学概念或哲学问题的发展。罗素说过,哲学是社会政治生活的一部分,哲学家的学说不是个人孤立思考的结果。社会环境和已往各种哲学学说对一种哲学学说的产生都有很大的影响。因而,罗素在本书中,总是把每一个哲学家看作是时代的产物,又考察他们对时代的影响。
当然了这本书应该说还是有偏颇的,比如,尼采这一章(尼采是我唯一看过原著的人),他没有提到《悲剧的诞生》中的酒神精神之类美学见解。而这一点是尼采的思想中也很有影响的部分。最明显的是,由于哲学立场不同,罗素对思辨哲学抱有偏见和轻视态度,他也就不可能比较客观地理解和评价德国的思辨哲学,尤其在对黑格尔的哲学上更是如此。我推想他对其他哲学家的论述也是可能有偏颇的。
但是罗素毕竟是人,所以也不用苛求他写出一本绝对完美绝对忠实的书。就我而言,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感觉就像来到了一个新大陆:原来话可以说的这么清楚!很幸运在启蒙时能看到这本书。
总体说来,罗素的这本书使得我相信哲学是很实在的一门学问,而不是我以前出于无知所认为的纯粹是书呆子的梦呓。也许这是我最大的收获吧。
【篇七:西方哲学史读后感】
可以说,在苏格拉底之前,人类的意识是由酒神的迷狂主导的,可以看到赫拉克利特在虔诚之中呐喊世界是一团不灭的火焰,可以听到荷马在疯狂之中演唱神与英雄们强大的力量;而到了苏格拉底,人类就开始冷静思考了,思考着人类自身的秩序,而把那种酒神迷狂的火焰被冷静的理智浇灭了,这就是为什么苏格拉底的弟子柏拉图要把荷马这样的诗人驱逐出他的理想国了。诗人的力量可以触及宇宙的每一个角落,而柏拉图的已经观察到宇宙的每一角落了,他却不愿承认自己是诗人:他用冷静的理智来反对酒神的迷狂,却不知自己已陷入迷狂之中。与其说他的理念是一种单纯的哲学,不如说他创造了一种关于美的意境,天地万物都可以归服于理念的名义下,这何尝不是人类意识中那种最纯粹的、统一的关于宇宙初生之美的体验呢!美在第一双眼睛看来是不可言说的,而柏拉图却说了出来!在无意之中,柏拉图的理念接近了上帝,可他终究只是接近。在苏格拉底之前的思想家则是和上帝融为一体的,他们就是神。可以说,柏拉图是最后一个体验到古希腊那种酒神的迷狂的人,而柏拉图之后的人更多的是看到他那种冷静的理智,仿佛再也听不到诗人那疯狂的呐喊了,仿佛再也没有和宇宙万物融为一体的体验了。
与其说亚里士多德是一个哲学家,不如说他是一个科学家,因为他力求哲学像科学研究那样明晰。关于哲学和美,到底是偏向于纯粹的形上的思辨,还是偏向于严谨的富有逻辑的对自然万物的精确的观察和把握,亚里士多德选择了后者。自然万物那种朦胧之美变得清晰了,人与自然万物的距离拉近了。以上所说的人类意识中哲学的、宗教的、科学的三种认识方式中,科学的认识方式的力量在逐渐强大,开始被确立了起来,这也表明人类自身的分界变得明显了。亚里士多德继承了他的老师柏拉图那种冷静的理智,但他比柏拉图更彻底的抛弃了激情和诗人。他在观察宇宙万物时,更像是带着一架显微镜。他把整个宇宙看成是物理的或者生物学意义上的宇宙,富有秩序而有那么机械。他在寻找宇宙万物的原因时,他发现了不动的推动者或者第一推动力。可以说,柏拉图是完全沉浸在一种关于美的幻想中发现了理念,而亚里士多德则基于对现实的冷静观察而推出了宇宙万物的原因,这种差别何其之大啊!从此以后,一种机械的思维方式开始统治人类的意识,诗人的激情在机械的碾压下变得微弱,最终也熄灭了。那第一双眼睛看到的纯粹的美似乎消失了。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西方哲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哲学家。他们开创了所有的哲学命题,可他们之间又有如此巨大的分界:柏拉图是一个诗人,他用激情体验着宇宙的美的统一;而亚里士多德是一位科学家,他用冷静的理智规范着宇宙机械的秩序。在他们以后的时代里,在基督教的世界里,人类的意识中几乎始终贯穿着他们两人的思维方式。
人类的文明的历史到底是向前推进的还是后退的?这其中蕴含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认识方式,一种是科学的,一种是哲学的或宗教的。我想,之所以会请出那位全能的上帝来统治一切,是因为人类已经陷入了混乱之中。这种混乱从哪里来?从可见的方面来说,是维持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伦理道德衰落了;从根本上来说,是人类的自身出现了分界,即那三种认识方式的正式确立。人类的意识不再是和自然万物浑然一体的了,但是人类的却在不自觉的做着种种努力。上帝是什么?或者说神是什么?他不再是人类的童年时期那种与自然万物融为一体的神秘存在,上帝不是水,上帝不是一团火,上帝也不是数,而是上帝与自然万物分离,已经超越于自然万物之上了是上帝创造了一切,甚至,柏拉图的理念也是上帝创造的,上帝就是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动力。这可以说明人类与外部世界已经确立了明确的分界,因为上帝是人创造的,上帝并非是在自然万物的宁静中向人显现的。上帝只是人类企图回归自然万物的努力的假设。此外,上帝也变成了一个人,他具备了人类的一切善良美好的情感和美德,以及自身中具备的产生恶的因素。让我们再回想一下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动力的科学假说,当人类科学的和哲学的认识方式不能推出那可以无限回溯的宇宙万物的成因时,人类便假定了一个静止的第一原因,这表明了科学和哲学已经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了。于是人类便假设有一位超出了人类的经验和理性的上帝,这便是宗教信仰。可以说,人彻底的从自然万物的奴役下解放出来,但是又落入了这位创造自然万物并又具有人的品质的上帝的奴役。
【篇八:《西方哲学史》读后感】
大凡看到哲学这个词,脑子中第一个反应,便是枯燥,这和我们所受的应试教育有关,记不住的概念,选不全的多重选择题,再是用什么什么原理去解释什么什么的正确性。事实上,这个学习的结果,只是让我们记住几个概念、条条纲纲的八股特点区别,实在无助于我们哲学气质的培养,哲学思维的形成,我所理解的哲学气质和思维是指理性,理性是什么,追求公义,也就是正义,一家之言。
要了解哲学,首先要了解哲学这个词的含义,哲学是什么?罗素给了一个既模糊又明晰的定义。哲学是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罗素接着给出了科学的概念,科学是指一切确切的知识(我们知道科学的一个特点是可重复性),而神学则是超乎确切知识外的教条。罗素在确切的、教条这几个字下面都打了着重号。而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块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这块无人之域就是哲学。个人认为:罗素这个分法和中国象棋盘很象,科学是汉界,神学是楚河,而哲学则是中间的鸿沟。当然如果你的思维是动态的,你应该已经想到了,中国的阴阳太极图才是罗素分法的最形象表述,白鱼是科学,黑鱼是神学,而白鱼和黑鱼似连非连的那部分挤撞区就是哲学。白鱼的眼睛是黑的,表示科学中有一定成分的神学,黑鱼的眼睛是白的,则表示神学也许有一定成分的科学,这个比喻解释罗素的分法可能不是很恰当,但个人认为,这有助于摒弃非此即彼的中国式思维。
罗素接着说,哲学象科学一样诉诸于理性而不是诉诸于权威,不管是传统的权威还启示的权威。这里传统的权威是指国家机器的强力,启示的权威则是指神学中的教条,上帝旨意之类。既然哲学和科学一样理性,那哲学存在的必要在哪里呢?罗素认为,科学回答不了思辨的心灵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而神学家信心百倍的答案已经不象过去几个世纪那样令人信服。罗素举了好多思辨的心灵所感兴趣的问题,个人认为远不如这三个直观: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当然罗素的问题层次较高。象这三个问题在实验室里是找不到答案的,而如同上面所说,神学家的答案已经失去光辉。而哲学恰好来钻研这类业务。可能有人要问,那进化论又是什么?个人认为进化是白鱼黑眼上的一点,我在上面提到,科学的一个特点是重复性,到目前为止,碳水化合物还不能合成出灵性,简单地说是细胞,也就是说进化的源头还没找到。
我们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这么无聊的问题上,罗素认为一是历史责任,二是面临的宇宙孤寂的恐怖感。宇宙中有几亿个恒星,而我们人类只是一颗不起眼行星上小小的爬行物,我们是无助的,还是宿命的?面对浩瀚的星空,孤寂啊。罗素说:在显明的希望与恐惧之前而不能确定,是会使人痛苦的;可是如果在没有令人慰藉的神话故事的陪伴下,我们仍然希望活下去的话,我们必须忍受这种不确定性。罗素认为忘却问题以及声称已经找到了确凿答案都是无益的,如果我们忘记了我们不能知道的是何等之多,那我们会对许多重要的东西麻木不仁;而神学的武断,说我们对无知而具有知识,则会产生对宇宙的狂傲感。个人觉得无神论的狂傲是无知,神学家的狂傲则是误知。
我们再回到罗素这篇绪论的开头,来谈谈哲学的特征。罗素说,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与伦理,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就科学这个词最广泛的意义而言。至于这两种因素在哲学家的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如何,则各个哲学家大不相同;但是,唯有这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同时存在,这是一个问题,但也确实如此。心灵往哪里走,不是你的嘴巴能指挥,只有你的心灵才真切地知道,烙印,烙印,还是一个回避不了的烙印问题。
【篇九:西方哲学史读后感】
《西方哲学史》这本书的前部分我有认真的阅读,确实不错!买了本盗版的书籍,影响了阅读的心情,后期的阅读是通过天涯读书完成的。作者见解独到而深刻,同时不可避免的烙上了罗素的烙印。就结构而言,主要以那一时期的重要人物为线索,脉络不是很清晰,阅读的过程需要极强的注意力才能够很好的吸收。通过这本书,我了解到批判性思维的重要性,也明白了没有真正的真理,真理是相对于当时的社会大环境而言的。读完之后对战争也有了全新的看法大乱方可大治。对于五千年文化史的中国,在古代未曾经历真正的外邦的征战是幸也是不幸。下面给大家摘录几段我认为精彩的地方:
1、当我们问到一件事为什么的时候,我们指的可以是下列两种事情中的一种,我们可以指:这一事件是为着什么目的而服务的?或者我们也可以指:是怎样的事前情况造成了这一事件的?对前一个问题的答案就是目的论的解释,或者说是用最终因来解释的;对于后一问题的答案就是一种机械论的解释。
2、有两件事必须牢记:即,一个人的见解与理论只要是值得研究的,那末就可以假定这个人具有某些智慧;但是同时,大概也并没有人在任何一个题目上达到过完全的最后的真理。当一个有智慧的人表现出来一种在我们看来显然是荒谬的观点的时候,我们不应该努力去证明这种观点多少总是真的,而是应该努力去理解它何以竟会看起来似乎是真的。这种运用历史的与心理的想象力的方法,可以立刻开扩我们的思想领域;而同时又能帮助我们认识到,我们自己所为之而欢欣鼓舞的许多偏见,对于心灵品质不同的另一个时代,将会显得是何等之愚蠢。
3、浪漫主义观点所以打动人心的理由,隐伏在人性和人类环境的极深处。出于自利,人类变成了群居性的,但是在本能上一直依然非常孤独;因此,需要有宗教和道德来补充自利的力量。但是为将来的利益而割弃现在的满足,这个习惯让人烦腻,所以炽情一激发起来,社会行为上的种种谨慎约束便难于忍受了。在这种时刻,推开那些约束的人由于内心的冲突息止而获得新的元气和权能感;虽然他们到末了也许会遭遇大不幸,当时却享受到一种登仙般的飞扬感,这种感受伟大的神秘主义者是知道的,然而仅仅有平凡德性的人却永远不能体验。于是他们天性中的孤独部分再度自现,但是如果理智尚存在,这自现必定披上神话外衣。神秘主义者与神合为一体,在冥想造物主时感觉自己免除了对同俦的义务。罗素的哲学史更像是写给自己的读后感。观点十分可观,同时并不掩饰自己的喜好厌恶,例如对斯宾诺莎的推崇和对尼采(尼采的章节十分精彩诙谐,强力推荐)的蔑视。阅读本书最大的收获在于接受了对他人思想观点的一种客观评判的阅读方法。
我不敢自诩为知识丰富的人,但是我自己近些年来也深深地为这种矛盾所痛苦。知识和理性告诉我上帝不会存在,这个世界是物质的、客观的,这也就是所谓的知识之树。而作为一个人,一种有内心丰富生活的感性动物,我却真正需要上帝的存在来慰藉心灵,而这正是我们的生命之树。怎么办?也许哲学家们能告诉我答案,最近看这本商务印书馆出的哲学科普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心情也豁然开朗了很多,此后我会慢慢把这些认识与大家共享。总之,看这本书,让我明白,一个人,哪怕是很普通的人,也需要先哲们的知识和教诲,去指引我们心灵前进的方向,尤其是在当前中国这个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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