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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凹平小巷读后感

《贾平凹文集》的读后感2000字。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贾平凹文集》的读后感2000字,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上周末,难得有次清闲,随手捧起《贾平凹文集》读起来,对中篇小说《腊月正月》体会颇深。

《腊月正月》是一部描写农村改革,极富生活实感的现实主义作品,小说主要围绕退休教师韩玄子与农民专业户王才的冲突展开描写的。韩玄子有学问、有名望,桃李满天下,退休后又被委任为镇文化站的站长。家里有四个人是国家户口,拿固定工资,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本村的统治权。而他曾经的学生,出身贫寒、地位卑微的普通村民王才,是个上学的时候还尿炕的穷小子,本来是镇上的下层社会,但随着生产形式由集体化改为个体责任承包,全社会的改革开放,王才靠开办个体食品厂逐步成了镇上的首富,于是一切都颠倒过来:人们的尊敬与羡慕从韩玄子身上转移到了王才身上。县委马书记去王才家拜年,甚至韩玄子的儿媳妇也偷偷地去王才的厂里做工了。而韩玄子,最后只有孤独地到四皓墓地里去哀叹:他娘,我不服啊,我到死不服啊!等着瞧吧,他王才不会有好落脚的!

小说深刻、生动地揭示了农村改革过程中人物复杂、敏感的心理状态。王才精明能干,踏踏实实干事,本本分分做人,在改变自身命运的道路上步履维艰却不乏进取精神。新的时代、新的形势正在造就他成为农村新人。但王才虽然有了钱,由于对改革不确定性的忧虑,思想上总背着一个包袱,行动上总也不敢放开手脚。尽管他知道韩玄子在背后与他为难,但还是卑卑缩缩地去巴结韩玄子,小心规避,一再退让。因为,在王才眼里,韩玄子代表传统,代表权威,掌握着他的前途和命运。韩玄子在意识到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的时候,变得那样可怜、卑鄙。一方面对王才进行恐吓,在背后拆台,一方面硬充好汉借了钱摆阔,用别人的尊敬和笑脸来安慰自己,获得心理平衡。但当县委马书记登门给王才拜年而置他于不顾的时候,这个精神贵族的自尊心与虚荣心受到了致命的一击。他知道自己的时代确实过去了,于是突然间衰老。作为一种社会势力的象征,他的走向没落是历史的必然。在韩玄子和王才两个主人公之外,作者还着重刻画了二贝夫妇来衬托他们两个人。二贝是接爹的班,做了个乡村教师,由于能及时学习党的新政策、了解改革新精神,所以,他赞同改革,积极推动改革。他给王才出点子卖商芝,在被韩玄子臭骂一顿后,后又偷偷背着韩玄子指点王才食品加工,帮着王才修改申请面粉、油、糖供应指标的报告。白银是农村改革的第一批践行者,她穿拖鞋、套西装、烫头发。二贝夫妇是农村年轻人的代表,是推动农村改革的主体力量,作者其实把更大的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同时,作者也点缀了像光头狗剩、秃子、气管炎等一类小人物,他们是农村改革的投机者,那里有利那里钻。一会巴结韩玄子,一会又向王才靠近,结果两边都不把他们当人看,更加地衬托出作者这样一个结论:谁坚定地支持改革谁就是更大的受益者!小说对韩玄子在竞争中迅速败北的结局安排,充分显示出经济变革对农村社会的人际关系,对农民观念意识、习惯带来的重大变动和令人惊叹的变化。这种种变化的本质,是传统价值观念的解体和新的价值观念的重建,它更直接地从正面否定了传统观念、传统道德中落后、消极的成分,更有力地否定了时代的落伍者。

面对种种变化,作家的倾向性是鲜明的。腊月正月既是故事发生的时间,也象征着不可逆转的时光流逝(腊月过去就是正月)和新旧交替的时代(腊月是一年的最后一个月,正月是一年的第一个月)。小说把韩玄子称作商山第五皓,与秦时四皓并列,实际是暗示韩玄子的落伍和被时代抛弃的必然性。作者坚定地站在新的社会力量一边,热烈称颂当今生活中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新的观念和新的人物,表现了作者要从更高的立足点上反映社会变革和臧否人物的倾向。小说通过现实主义的描写提供了一种真实、丰富的生活形态,因而其意蕴也必然是丰富的。

贾平凹,这个陕南秦巴山地的汉子,用他那清新隽永,明丽自然的笔调,给我们描绘了一副清新的改革开放新时期西北农村的变革画卷,他成功塑造了韩玄子这个时代的落伍者和王才这样一个崭新的农民形象,生动地告诉我们:历史,总是不断进步的。始于30年前的这场大变革,犹如二月春风拂面,让人禁不住长舒一口气:春天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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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散文集读后感


贾平凹散文集读后感(一)

这几天,我读了《贾平凹散文精选》这些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读了《落叶》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欢乐到来,欢乐又归去,正是天地间欢乐的内容,也是一个不可泯灭过程。世间万物,正是寻求着这个不可捉摸的内容,而各自完成着它们各自的存在。

《看人》让我从此看问题,办事情,心胸就不会那么狭窄了,目光就不那么短浅了。也不会为了蝇头小利去勾心斗角,还不会因为一时荣辱而狂妄火消沉了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丑石》。作者家门前有一块大石头,这石头很丑,一点用都没有,有时还会让人绊倒,所以人人都讨厌它,希望把这不吉利的东西搬走。有一天,一位天文学家被丑石吸引了。经鉴定,这是陨石,已经落下两三百年了。作者感到了自己的可耻和丑石的伟大,感受到了丑石那种不屈于误解、寂寞的伟大。这篇佳作,被作为身处人海之中,心想山林之美的佳作。这篇文章说明了一个道理:认事物不能只看外表,要看一看他的本质。我也知道了丑石的确很丑,但它是以丑为美,而我觉得它的美更是价值之美,内在之美。丑石不屈于误解和寂寞是因为它有真理,它知道自己不一般,而我们只要心存真理,哪怕受到误解、诬陷,甚至受到所有人的鄙视。但我们同样有自尊。

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有许多的丑石。表面上一无是处地,可要是真正把自己表现出来,却是很优秀的。我们村里就有这样的一块丑石,他是位个子高高的男生,没什么方出类拔萃。可再一次校艺术节闭幕式上,他居然表演了拉丁舞,跳得还不错。他那潇洒的动作,使我们对他刮目相看。这正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

再让我们把目光转向马路清洁工。在炎热的夏天,许多人拿着棒冰待在凉爽的空调室里,清洁工却拿着扫把在大街上忙忙碌碌,为的是让我们城市干干净净。清洁工和丑石,一样是默默的承受,认真做好自己。

表面上平淡无奇,不代表自身没有价值。


贾平凹散文集读后感(二)

贾平凹的文字2020,一遍遍地看,一遍遍觉得好。看着不事雕琢,家常话一般,但是意味深厚又情趣盎然。我编着,常会停下一会儿,体会或者回味一下看过的文字2020。贾平凹到底是个有大情怀的作家,即使在散文中也处处可见,可感。比如《从棣花到西安》《六棵树》《一块土地》《定西笔记》《说棣花》等文,都体现着他对家乡、对中国西北的那块厚土、对土地和农民的切身入骨的爱。爱之深痛之切,为土地被糟践、农民被剥夺,他沉痛而又无奈,于是笔下每每苍凉。贾平凹又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作家,他的《写给母亲》一文,我读一遍感动一回,再读还是感动落泪。

在每一部长篇完稿之后,贾平凹便出行,到处走走看看。是写长篇劳作后的休息,又是为下一部新作品在作准备。他要看到真实的民间、真实的底层生活,一路行走,一路思索,落纸成文,成为《天气》中最重要的部分。还有一些日常不经意中写就的短文,体现着贾平凹的生活状态和情趣,那是平实又亲切、古朴又充满灵性的。

关于这部散文集,贾平凹在序中说:小说可能藏拙,散文却会暴露一切,包括作者的世界观、文学观、思维定式和文字2020的综合修养。我以前研读别人的小说,总要读他小说之外的文章,希望从中寻到一些关于他的规律性东西,我现在编《天气》,又这么说,我把我的衣服就撕了。又说,以现在的年龄,如果让我评估我的散文,虽不悔其少作,但我满意我中年以后的作品。年轻时好冲动,又唯美,见什么都想写,又讲究技法,而年龄大了,阅历多了,激情是少了,但所写的都是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真正体悟的东西,它没有了那么多的抒情和优美,它拉拉杂杂,混混沌沌,有话则长,无话则止,看似全没技法,而骨子里还是蛮有尽数的。

没有技法的散文,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了。

《天气》出版后,反响甚好,《人民日报》登载过胡竹峰的一篇评论,题为《铜绿斑斑,大象缓步》。文章写道:《天气》所录者,叙事写情谈理,没有花架子,点到为止,如镜照人,其形态自现,又如古琴之音,缓缓而发贾平凹下笔成文,长短自有定数,不求奇巧精工,但奇巧精工自来。所论甚当。

最后还是借用贾平凹的话:读散文最重要的是读情怀和智慧,而大情怀是朴素的,大智慧是日常的。


贾平凹散文集读后感(三)

用了近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贾平凹的这本作品集,当时选择买他的这本作品集大半的原因是因为他和我同是陕西人。读书时就听过他的大名,知道他在西安搞了几次签名售书的活动,对他的印象也仅此而已,现在身在异地他乡,当他和别人的书放在一起时,就对他多了一份偏爱。

看着书中的言语,使我有了一种回家的感觉,他的文章基本上都是用方言完成的,有时看着看着就不自觉得笑了,好久没有听到那种地道的陕西话,书中有些情节的描述,不用陕西话来读还真的有些看不懂,偶尔我也会用陕西话来读一读,读完后就想起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人朋友来。我常说好友支丹,过了这么多年说起陕西话来还是那么的地道,受家里人的影响,我从小说陕西话都不是很地道,所以听着他们说话还真的是一种享受!

贾平凹的这本作品集共收录了他的五部作品,离我们的生活年代比较近的就是这篇《白夜》了,故事很简单,讲述的就是一个没什么本事,但交际能力却很强的男人夜朗,同时爱上了两个女人,一个到城市打工,美貌如花的农家女颜铭;一个是有着艺术细胞的城里人虞白。两个女人都爱他,可故事到最后哪个女人都未和他一起共度一生。在这个故事中,我喜欢颜铭的大胆,前卫,独立。一个长相奇丑态的农家女并没有按常理接受现实,而是选择了自己改造,大胆的做了一个在那个年代很多人都不敢去想的事:整容。正是因为她的大胆,后来才有那么多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在所有的男人中,她放弃了大款,选择了一个还需要她来养活的离婚男人夜朗,在当时的环境中不能不说是一种前卫。说她独立,是因为从她下定决心离家的时候,她就选择了自己一个人走,没有依靠,没有地位和金钱,只能靠自己唯一的资本来生活。我更欣赏她勇气,当她发现自己的男人对自己没有信任感的时候,她选择了离开,不是一个人,而是带着一个和自己当年一样奇丑无比的女儿走向了一个自己也不知道的地方去生活,去拼搏。

作品集后面的几篇各有各的特色,但都是我们生活中的点滴,看着看着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觉得自己曾经就经历过一样,只有最后的散文集中才感受到他的文雅,不再是粗俗。

他还有很多的文章,有时间一定再读。

贾平凹读后感


贾平凹读后感(一)

这是贾平凹的一部充满都市生活色彩的小说,学术界对它的争议不一。我读后也有一点点感想,故执笔写下自己的内心感受。

小说的主人公庄之蝶式西京的一大名作家,在西京这一个大城市中名声与雷灌耳,可谓要钱有钱,要名誉有名誉,要地位有地位,城中的大小官员以及平民百姓没有一个不认识他,就连市长也会敬重他三分。这样的一个文化届大人物无论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无比优越,他理应活得自在,活得如鱼得水一样才是,但他最后却落得声名狼藉,不得不力开熟悉的城市,到别处谋生了。

是否大部分文人作家的私生活都是极其混乱的呢?婚外恋、乱搞女人、收养情妇等等,在我们的观念中于论理道德方面所不容的事都会做呢?外国名作家是这样,外面的情妇多的是,虽然他们创作出伟大的作品,流芳百世,但对于他们个人的私生活来说却不敢恭维了。抛妻弃子,受人唾骂!庄之蝶原本也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作家,应酬时少不了的事,但从没有乱搞女人。他的妻子牛月清,他的朋友孟云房等等,都十分相信他。但自从唐宛儿出现之后,庄之蝶就整个人都改变了,一步一步走向堕落,沉迷于两者的性爱愉悦之中,而久久不能自拔。我们不可以否认唐宛儿是美丽的,就连夏捷、柳月、江希眠的老婆在见到唐宛儿之后也不禁觉得自卑一些了。庄之蝶与唐宛儿两人都认为他们的爱是彼此之间的爱慕之情,是真正的爱情,因两情相悦而走在一起的。但是实质上,他们的爱只不过是建立在赤裸裸的肉体相爱基础上,假若他们两人之间没有了性爱的欲望,那么,他们还会走到一起码?我想,他们还是以礼相待,以烟来初初认识时候那种师生关系相称罢了。与庄之蝶有性爱关系的另外一些女人还有做小保姆的柳月、已经结婚了的阿灿等等,她们都是有着几分姿色和身段的漂亮女人,她们对庄之蝶实行诱惑政策。而庄之蝶对她们的政策也是来者不拒,见一个爱一个,见一个投怀送抱就与她发生性爱关系,他可真的有艳福!文人的私生活,真的不敢恭维了!

小说要批判的另一个社会不良现象是:政府部门上上下下找关系、送礼物的不良风气泛滥猖獗。俗语说有钱使得鬼推磨。这句话很好地在这本小说中体现出来!哪怕你犯下田大错事,铸成诺大的错误,但只要认识了一些有头有面的人(名人、政府官员等等),通过私下的关系,送个红包,送些礼物等等,很多时候都可以把这些烦恼的问题一一解决掉。小说以打官司为主线来贯穿全文,其中穿插了很多大大小小的找关系现象,描写出社会上不同阶层人物的丑恶嘴脸。假若一直助长这样不良的社会风气,则平民百姓还有立足之地马?世上还存在真理吗?这些问题不地不令人深思,不得不令人担忧。国家各行政部门是不适应该自上而下地进行反省、批评、自我批评、检讨等等,让一切都从正而办,做人民的好公仆。

看完《废都》之后,总觉得心里缺点什么,一个人由号变成坏比较容易,但是由坏变成好却非常困难!懂得尊重别人尊重自己之外,还要认识到人的丑恶一面啊!


贾平凹读后感(二)

读完贾平凹先生的《高兴》之后,我在现如今这样浮躁的社会里发现了另一个不为我们所知晓的世界:那就是社会最底层人的生活。 我们的城市是为成功者而设置,是城市人的生活空间。然而,离开了那些最底层人的努力,我们的生活应该是另外一番模样了。你说:要是没有农民工的进城,我们的城市该怎么运转起来呢,我们的高楼大厦该怎么建起来呢,我们的道路该怎么宽敞起来呢,我们的垃圾该谁去处理呢,我们的货物该谁去搬运呢?

贾平凹先生在《高兴》里为我们刻画了有个活生生的在城市拾破烂的农民刘高兴的形象。

不管是刘高兴的进城找工做,到以拾破烂为生;不管是在五富面前的文化人形象,还是在黄八面前的聪明人形象;不管是刘哈娃的本名,还是改成了刘高兴的名字2020;不管是卖掉一个肾去娶老婆的失败,还是爱上了妓女孟夷纯的真情;不管是受骗去挖地沟,还是以城市人身份为农民兄弟出头??无不表现了刘高兴的淳朴、善良、可爱、狡黠、无奈、真情、实在的可贵品质。


贾平凹读后感(三)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爱好者,在高中的时候,每当有空余时间的时候,手里都是会抱着书或是手机,这样会方便我时时刻刻都可以看书,散文、诗集、小说等等我都有看。而贾平凹作品是我第一次看,以前是从来都没有接触到他的,看他的作品也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

以前看文章都是为了看个红火热闹也就马马乎乎,一目十行的看,囫囵吞枣的,就好象猪八戒吃人生果。看后没有任何的感想,也没有任何的感觉,充其量也就是喜欢,再就是娱乐,但静下心看文章,象是在品尝一道美味,品一杯茶,品一杯酒,细细的嚼,慢慢的咽,那种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乐在其中,此时此刻和作品融为一体,一会哑然失笑,一会凄凄然落泪,随着情节的跌宕起伏,人物的喜怒哀乐,同喜同悲可以说是最贴切不过了,我看贾平凹作品集就是这种体会。

贾平凹的文章内容浩瀚,五彩缤纷,个人内心的情绪变化,偶然感悟的哲理都会让我赞叹,文章中即没有玄奥的言词,也没有空洞的说教,只是以一个经历者的身份讲述一个个富有哲理的故事。不炫耀,不张扬,贴近生活,既幽默又平实,最让我深刻记忆的是他写给他妹妹生日的一篇散文,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既有条件,读书万万不可狭窄,文学书要读,政治书要读,哲学,历史,美学,天文,地理,医药,建筑,美术,乐理凡能找到的书都要读读,真正的本事掌握,全在与精读。世上好书,浩如烟海,这么多年,兄并不敢奢侈,只是简朴,惟恐忘了往昔的困顿,也是不忘了往昔,方将所得数钱尽买了书籍,所以,小妹生日什么也不送,仅买一套名着十册给你寄来,乞妹快活。文章中表达了父母之爱,兄妹之情。让人为有同感的同时产生敬佩之情。

贾平凹《废都》读后感2000字


《贾平凹手头自选集》是之前不宽裕,从闲鱼上10元钱一本淘来的。是本纸质微黄的二手书,我喜欢书,并不会因为纸质不好而嫌弃一本书或者特别钟爱一本书,大多时候是由书中的内容来评判这本书在我书架上的位置。

很早就喜欢翻阅文学类的书,尤其是在心情浮躁之时。这么多年断断续续翻阅了挺多书,但由于自己只是阅读,并未用心去记录什么,总觉得一本书读过了就读过了,像雁过不留痕似的,什么都没有在脑海中停留,连手指头都没有记忆那些翻阅他的痕迹。真的是一边读一边忘记。有时候觉得自己喜欢阅读,想要转为写作,总觉得那是简单的没有烦恼的生活方式。一直以来都没有多少成绩,究其原因还是自己付出太少,自己好像并没有真正用心做过什么。每次对什么感兴趣总是三分钟热度,过了这个热度就将之置之一旁,等待下一次心境不佳时拿出来消遣一番。

想想其实自己真的喜欢写作吗?自己更喜欢的是那种无压的状态吧,由于工作陷入一种粘胶的状态,总是没有进展,对于急性子的你来说,这是不可忍受的,但是自己又没有任何办法来改变这种状态,所以总喜欢寄情于写作,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那种读读书,写写字,不用考虑用户,不用考虑领导的生活。

其实想要在某一行业做出一点成绩,或者说在这烦躁的世界有片刻立足之地,不努力付出怎么可能得到呢。想起沉香红老师说,写作从来都不是一件赚钱的事,它只是体验不同的生活状态,不同的生活方式。

回到书中来,贾平凹是我在很早就知道的一位作家,当前在中国文坛的地位举足轻重,可能最早认识他应该是在语文课本上吧,记不得哪里相识,但是记得他文应该很好。对于现在来说,记忆比较深刻的是去年读他的《废都》,也是一本发黄的二手书,当时买时还弄了一个乌龙,你直接把买书的钱转给了卖书的,人家开玩笑说,如果我不给你寄书怎么办,你当时愣了下,然后觉得卖书的应该都是有格调的人,不会是这种贪小便宜的人。果然,很快书就寄过来了,虽然纸质有些老旧,但是并不妨碍你认真将它从头读到尾。

读完之后心中不知道什么感觉,只觉得书中记录了一个所谓的知识分子,为了自己,将自己相好的丫鬟柳月送于了一个身体不健全但是又很多钱和权势的人,对于那个让他充满欲望的唐婉儿,在她被自己老公抓回家之后,没有任何动作。还在自己作画的好友去世之后,低价将其书画从其后代手中收集来,这些种种都在表面看来这个人很伟大,在帮助其他人,其实实际来说,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小人。

作为情人,他只是享受唐婉儿和柳月身体给他带来的快感,在感受到她们可能对自己的地位有所影响时毫不犹豫的将她们抛弃,哪怕她们身处水深火热之中,他也没有任何想要帮助的意思。对于朋友来说,朋友在书画界的地位有目共睹,在朋友去世之后,他不但没有任何帮助朋友后代的意思,还趁火打劫,将朋友留世的遗作低价收购。

多么自私的一个人啊,一个在当时小地方文坛已经算是一个德高望重的有知识的人,竟然是这么的自私,这么的永远只为自己着想。

虽然不清楚《废都》到底揭露了什么,是当时的社会背景,还是当时这个背景下的人们的思想。那时读完整本自己最大的感受是气愤,对一个知识分子的气愤。心目中知识分子可以学识并没有那么深厚,但是一定得是一个品德过硬的人才对。但是书中的描述与自己的想象相差甚远。远的自己不愿去相信,相信人性真的可以这样自私,不论他读了多少书,有多大的成绩,在遇到自己的事情时只会从自己的角度去考虑。

可能还是自己功力太浅,或者说作者功力太高,小说一般都是来源于现实,却总是高于现实的。自己那么的气愤说明作者将事情描绘的像是发生在我的眼前似的,我总觉得那是真事,而并不是作者自己杜撰的,这应该就是作者的伟大之处吧。

读完那本《废都》,意识在其中停留了挺久不能出来,那种愤怒的情绪一直不能够发泄。对庄之蝶的不满,对唐婉儿和柳月的同情。

或许这种情绪是不对的,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在唐婉儿选择跟着小三落跑,离开自己的老公时,在那个时代,她的结局或许已经注定,庄之蝶只是她人生中的过客,不可能为之停留。

而柳月,作为最开始仰慕庄之蝶的一个丫鬟,总觉得在知识分子家中做下人自己总会有机会成为一个高人一等的知识分子的,但最终或许她也懂得了些什么,懂得了什么才是生活,她的人生或是如何。

其实这世界没有无辜者,没有人必须得到他人的同情,因为自己的人生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每一次选择都需要为之负责。世间哪有什么好走的路呢,人来这世间走一遭,无非需要将酸甜苦辣咸尝够一个遍,然后才算完整。

细细体味自己的人生,选择好自己想要走的路,然后,或酸,或甜,或苦,或难,都咬着牙走过,因为你的人生你没有任何退路,没有人能帮你走,唯有自己抬头挺胸,昂首阔步走过。

风雨贾平凹读后感


风雨贾平凹读后感

贾平凹《风雨》是一幅写景的叙述散文。作者借助于描写西北小村落里那些易见的景物在一场风雨中的千姿百态而表达了对社会不正之风的深恶痛绝。

风雨,从来都是一个极其平常的自然现象,但在中国文学里,风雨则一直隐喻着一些国家的变故,政治风暴,或是政策运动等,像什么有名的整风运动啊,金融风暴啊,风头,风声什么的。中国古诗里有一句山雨欲来风满楼想必大家对这个诗句是在熟不过了吧。如果从这层意义上来讲,那么再看这篇散文的意思则全出来了。

《风雨》一文开头是风来了,大片的树林感觉到了,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于是作者宏观上看到了风吹的树林鼓了再陷,陷了再鼓。

接着作者把视角切到了细小的物体身上,垂柳条风在风中无助地乱舞着;杨叶也展示着它的两面性;墙头草一样的芦苇也会倒伏下来了,在尖锐地高叫着,那叫声必定特别刺耳吧;农家的白羊被风雨声惊吓的挣断了牵线乱跑起来。出门找羊的小女孩的尖声哭泣也无法阻止风雨的呼啸。

做为攀附性极强的葡萄蔓也无法逃脱过这风雨的袭击。写到那些讨厌的苍蝇则更加诙谐了,这风雨一过,那些苍蝇则还会继续飞出去为非做歹吗?

作者写到被风雨吹落的鸟窝时,我眼角湿湿的。看到过城市的拆迁所谓的钉子户时的情景,那些巨大的挖掘机将巨手伸向那些房屋时老人孩子哭天喊地的哭叫声,到最后竟然晕了过去,但房子最终还是被强拆掉了。

因风而贴在墙上的那些废纸。东墙上贴,西墙上贴。这样的杰作在中国的大小城市的街头巷尾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那些涂在墙上百无一用的废话往往是因为风声而撤了贴,贴了撤。

作者最后写到了人,活生生的老人。这场风雨的来临对于那些不懂世事的孩子来说则完全给了他们一场嬉戏的机会。而操劳大半辈子的老人家腿上的风湿,那痛,因为这场风雨的来临显得更加尖锐,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立意吧。

贾平凹落叶读后感


贾平凹落叶读后感(一)

粗读贾平凹的《落叶》时,并不觉得它有特别之处,但细细品读后,才明白作者揭示了一个有关生命的哲理和规律:欢乐到来,欢乐又归去,这正是天地间欢乐的内容;世间万物,正是寻求着这个内容,而各自完成它的存在。

这篇文章共分为七个自然段,而每个自然段有中心意思和关键词,如:第一自然段的中心意思是描写我家窗前一棵法桐叶子的颜色、姿态、形状,关键词是丰满、娇嫩而端庄。文章开头详细介绍了法桐的模样和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从春天到夏天再到秋天、冬天,就像人生四季春天是法桐的青年时期,夏天是法桐的中年时期,而秋天和冬天则是法桐的老年时期。生命就在这样循环往返中运动、成长、衰落。在文章的中间部分,作者用富有感情的笔调抒发了对秋天落叶的惆怅、伤感和怜爱之情,同时对春天充满生机的绿叶寄予了无限的希望和关爱文章的结尾作者顺理成章地点题:我敬仰法桐、祝福法桐,法桐年年落叶,年年新生,永不停滞。而目标在天地空间里长大成才了。干净利落,寓意深长。

《落叶》的语言朴实、优美、婉转。文中运用了大量的比喻、拟人和排比等修辞手法,并采用递进式结构,层层深入,最后悟出了落叶的内在含义,它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如树木,生命的目标在不断地推陈出新、去旧迎新,不要哀叹衰老,那是世间万物的规律,无人能违背。

这个看似简理平凡的道理却让人回味无穷!


贾平凹落叶读后感(二)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落叶是秋的象征。自古关于落叶的文章也不可胜数。而贾平凹的《落叶》,不仅为寂寂凋落的落叶发出了叹息,更是诠释了生命的真谛。

虽说落叶,但文章却大多把文笔用在了法桐的绿上。它绿着来到世上,在风的吹拂下,鸟的陪伴中,尽显生命的活力。然而,这样充满生机的法桐,终究也是逃不过自然的规律,叶落归根。作者也免不了一声叹息,叹息生命的残酷。但是来春,风吹叶起。在春风的沐浴中,法桐得到了新生!它依旧是绿着来到了这个世界,这就是生命!欢乐时须尽欢乐,想必这就是贾平凹此时最大的感触吧。

是的,生命正如这法桐,精神抖擞的来,在自然的规律中消逝。无论是人,还是叶,都无法避免这种规律。既然如此,何不欢乐而来,欢乐而去呢?

读贾平凹《极花》有感2000字


读贾平凹《极花》有感2000字:

《极花》是贾平凹的2016年发表的长篇小说,写了一个从乡村到城市的女孩胡蝶,从被拐卖到出逃,最终又回到被拐卖乡村的故事。故事以被拐卖妇女胡蝶的全息体验方式表现一个贫困农村地区的怪异:媳妇都是买来的,人贩子在村里成了座上宾,石女在村子里随处可见,一群愚昧的人之中居然有一个老去的智者,极花及其罕见而珍贵,血葱优良却因盛产而滞销。作品从拐卖事件入手,最终指向是当下中国最为现实的贫困农村男性的婚姻问题,具有震撼人心的现实冲击力。

《极花》作为小说的题目,寓意深远,神秘气息浓郁的极花是小说村子里的一种植物,跟冬虫夏草有点像,但又不是,极花是这个贫穷的村子稀少而珍贵的存在,就像这个村子里的女人,村里的人拿着卖极花的钱去买媳妇,卖了极花买极花,当极花越来越少他们越来越穷的时候,他们该如何生存?继续种地,花更多的钱继续买女人,这听起来像是罪恶的循环,但是,他们还能怎么办?血葱就象征村里那些大龄男光棍,靠一抔黄土就能生长,强壮健康却没有出路。贾先生在后记中说道:“我关注的是城市怎么样地肥大了而农村在怎么样地凋敝着……那里坍塌了什么,流失了什么,还活着的人是懦弱还是强狠,是可怜还是可恨,是如富士山一样常年驻雪的冰冷,还是它仍是一座活的火山。”

首先说的是小说的女主人公胡蝶,胡蝶从农村出来,梦想着变成城里人,哪怕是栖身在收破烂的贫民窟里,她也希望按照城市人的审美标准来要求自己,她喜欢高跟鞋,喜欢小西服,喜欢房东的儿子,她向往的未来的生活。可是这个美好的梦想在胡蝶第一次出去找工作的时候就破灭了,她稀里糊涂地被人贩子卖到了中国西北一个叫不上名字地村子里,偏僻,贫穷,无望。可能有的人会认为,如果一开始胡蝶但凡有一点分辨能力,就不会上了人贩子的当,就不会发生这些悲惨的事,但是不去的话,弟弟的学费怎么办,母亲还在收破烂,而她自己想要像城市人一样生活,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的权利,这有错吗?或许在十年前出版的《秦腔》里就借村子夏君亭之口道出了原因:“农民为什么外出,他们背井离乡,在外看人脸,替人干人家不干的活,常常又讨不来工钱,工伤事故还那么多,我听说有的出去还在乞讨,还在卖淫,低声下气地乞讨,谁爱自己的老婆孩子卖淫?他们缺钱啊!”管仲在《管子?牧民》里说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一个人连生存都无法保障的时候,你是无法想象他会做出什么选择来。

然后是智者老老爷,老老爷的是代表儒家的文化系统,他会给村里面所以的人起名字,会给他们编五彩绳,会给他们送代表一切生活愿景的字,胡蝶说:“这么个偏远龌蹉的村子里,有这么奇怪的人,我觉得他是那么深拙又精神,普通又神秘,而我在他面前都成了个玻璃人。”初知胡蝶的名字,他说了一句胡蝶是前世的花变的,这与极花不谋而合。他教胡蝶看星星,不知道是安抚还是希望,等到她终于看到了星星,她也就完全接受了她属于这个村子的人的事实,胡蝶看到的两颗,代表她和她的孩子,这里就预示小说的结局。

我认为老老爷是整个故事的一个隐形悲剧。他所代表的儒家文化在村子里无处不在,村民表面上是感激的,但实际做法确是南辕北辙,在他们看来,媳妇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而是用钱买来的,像牛马一样是一种生产和劳动工具,生产孩子和粮食。老老爷在村子里生活了一辈子,到老了都没有一个继承者,他的死去,也许仅仅只是儒家文化在这个村子的消亡,而是就算无能为力,也再无一人有思想切愿意去改变他们,这比极花的消亡更让人觉得悲哀!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胡蝶说:“这不是我待的地方!”而她所谓的丈夫黑亮说:“待在哪儿还不都是中国。”是啊,这就是中国,我们以为社会一直在进步,但很多人可能都意识不到,城市文明的发展是以侵略农村为基础的,它掠走了老人的子女,孩子的父母,读书笔记最可悲的是,那些拼命出去了的女孩子已经不会再回来了,因为是就女孩被人瞧不起,甚至不能接受教育,她们忍受够了,没有希望的地方还有待下去的必要吗?如果一辈子都留在那里,那么她们的孩子也将重复着她们的悲剧,最重要的是,她们不必担负厚重的家族观念,不必到老了还是要回到那个出生的地方死去。《极花》展现的就是这个非人的农村世界讲不出口的话,为什么女人出去了就不再回来,这不该是所谓的女权主义为资本主义的辩护。为什么城市里多少多少的性都成了艺术,农村的男人却只是光棍,只能对石女又摸又亲,农村出去的男人没有资本也没有能力,现代资本主义也救不了他们,他们还是得像蝼蚁一样活在社会的最底层。

悲剧就是把美毁灭给人看。胡蝶终于还是被解救了,但是当那些城里人在孜孜不倦地歌颂着解救她的英雄时,胡蝶在一遍一遍地给他们讲述她的遭遇,在他们用笔去重重地谴责那些罪恶的人贩之后,这件事就算结束了,没有人说一句,别怕。胡蝶的心理压力无人可说也无处可说。胡蝶哑着嗓子说:“我有娘了,可是兔子却没了娘。你有孩子了,我的孩子却没了!”胡蝶恍惚又坚定地回到了那个村子,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小说这种亦真亦假的写法,实际上是胡蝶的心理映射:那就当没有人来过吧,那样不会多一层痛苦。我看到的,不是胡蝶深沉的母爱,而是,屈服,屈服现实,她改变不了被拐卖的事实,她永远不可能做回当城市人的梦,而这,更加深了小说的悲剧性,被拐卖的妇女最终选择在被拐卖的地方生活!这使拐卖有了一丝合理性,就像訾米说:“我只是个人样子。”就像麻子婶说的:“在夜里我哪瞌睡就睡在哪儿。”当一个人产生心理认同时,她是不会想着去改变什么,她会理所当然地接受着,并乐此不彼地重复着这样的悲剧。

人走了,他说,又回,回到那里去了。我试着把一切都掩去。作者:17汉语国际教育陈佩君

贾平凹朋友读后感


贾平凹朋友读后感

最近在看贾平凹的杂文《朋友》开篇第一篇朋友讲到作者这几十年所处过的些朋友,他给朋友做个比喻朋友是磁石吸来的铁片儿,钉子,螺丝帽和小别针,只要愿意,从俗世上的任何尘土里都能吸来。当然现在街上的小青年有江湖气,也是把朋友的关系叫铁哥们,这个铁似乎无坚不摧,因为铁焊的东西都很牢固。这个铁又和磁石有关联。磁石吸铁啊。这些所吸的鉄有时用力甩甩就掉了,有的就怎么也不会甩掉。

朋友大概可以分为生活照顾型和精神交流型:这些生活照顾型总是不离不弃的守在身边帮忙嘘寒问暖,了解我身上的每一颗痣,但却走入不了我们的心,无法了解我们的真实想法。

精神交流的朋友就能了解我的心却又常常拂我的意。快乐来了,最快乐的是自己;苦难来了,最苦难的也是自己。

谁轻谁重?

但人生中还是要不断的交朋友,出门在外靠朋友,一出门,外面的路就泥泞,树丛和墙根还有犬吠呢。

突然记忆起高中的一帮朋友了 我们是四人帮 是友情的联谊体 是纯真的过客也学学可乐同学来叙述高中值得追忆的一些事情和人物!!!人物之所以为人物因为他们优秀,也缘因善良,是诚恳的心走到了一起:

大概可乐是我一进高一就认定可以值得一交的兄弟,刚开始也不了解,懵懂的跟随附和,其实后来才发现跟一个人久了,更能见得他的好,因为散发出来的一些优秀的点滴品质才吸引了我!

最怀念的是四个人一起去长江边,听着涛声,远处若是来了大客轮,能淹没彼此的谈话,抑或是到了那个时候就专心去倾听 客轮的 呼呼 缓缓 东移到 另外一方,是上海的方向,是很多向往的大都市的方向!客轮过后,浪花回更大更猛烈一些,一次不小心离水近了点,那浪花水全钻近了我的鞋弯里;哪是夜晚很浮躁,就像孩子的哭声嚷嚷着,却都不敢轻易表露。那时候,竟然没有醉酒的豪爽,或是胆怯或是理性,然而那傍堤的音响却总招摇的播放流行歌曲,那是似乎是花好月圆夜这个歌曲!对,因为当时月亮确实似乎又意识的圆的遗忘任何时候都大,于是记住了月亮也了解了曲子的人月团圆。可乐是里面我最放心的人了,反而另外两个是木讷内敛的人,但他们也真诚,害得你不敢不对他们好,这是一种纯真的情感,遥隔天一方,很少才能听得见他们的声音,甚至只言片语。人儿总是忆起一点一滴的好,记得最深的是 每次过年就回期待他们的电话祝福,那时候总会猜到他们回电话往家里头似的,心有灵犀。分隔了,心还是在一起的,更加潇洒啊!!!真的怀念你们,怀念这个词不恰当的话,那便是思念了!

我手头竟然没有4人在一起的合影,着实遗憾。

贾平凹风雨的读后感


贾平凹风雨的读后感(一)

读一篇文章,感觉像是跟作者的一次约会,所以每次我总会怀着一份虔诚的心去细读文中的一字2020一句,生怕有有误作者的本意。

贾平凹《风雨》是一幅写景的叙述散文。作者借助于描写西北小村落里那些易见的景物在一场风雨中的千姿百态而表达了对社会不正之风的深恶痛绝。

风雨,从来都是一个极其平常的自然现象,但在中国文学里,风雨则一直隐喻着一些国家的变故,政治风暴,或是政策运动等,像什么有名的整风运动啊,金融风暴啊,风头,风声什么的。中国古诗里有一句山雨欲来风满楼想必大家对这个诗句是在熟不过了吧。如果从这层意义上来讲,那么再看这篇散文的意思则全出来了。

《风雨》一文开头是风来了,大片的树林感觉到了,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于是作者宏观上看到了风吹的树林鼓了再陷,陷了再鼓。

接着作者把视角切到了细小的物体身上,垂柳条风在风中无助地乱舞着;杨叶也展示着它的两面性;墙头草一样的芦苇也会倒伏下来了,在尖锐地高叫着,那叫声必定特别刺耳吧;农家的白羊被风雨声惊吓的挣断了牵线乱跑起来。出门找羊的小女孩的尖声哭泣也无法阻止风雨的呼啸。

做为攀附性极强的葡萄蔓也无法逃脱过这风雨的袭击。写到那些讨厌的苍蝇则更加诙谐了,这风雨一过,那些苍蝇则还会继续飞出去为非做歹吗?

作者写到被风雨吹落的鸟窝时,我眼角湿湿的。看到过城市的拆迁所谓的钉子户时的情景,那些巨大的挖掘机将巨手伸向那些房屋时老人孩子哭天喊地的哭叫声,到最后竟然晕了过去,但房子最终还是被强拆掉了。

因风而贴在墙上的那些废纸。东墙上贴,西墙上贴。这样的杰作在中国的大小城市的街头巷尾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那些涂在墙上百无一用的废话往往是因为风声而撤了贴,贴了撤。

作者最后写到了人,活生生的老人。这场风雨的来临对于那些不懂世事的孩子来说则完全给了他们一场嬉戏的机会。而操劳大半辈子的老人家腿上的风湿,那痛,因为这场风雨的来临显得更加尖锐,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立意吧。

其实作者是什么样的立意做为受体的我们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而重要的是我们从作者优美的文字2020后面看到了什么。也许你读完这篇散文会有另外的理解,这也并非不可能,因不同的人对于一篇相同的文章则会有不同的理解。完了附上作者的原稿,敬请大虾们指正。


贾平凹风雨的读后感(二)

《风雨》是贾平凹初期的作品,却显示了作家敏锐,精细入微,且充满想象的艺术感受能力和丰富、独到的艺术表现能力。《风雨》在描摹意象上运用了丰富的想象和贴切的比喻。写树林子像一块发面团, 鼓了陷,陷了鼓,实写风的时强时弱;而这样写,风又给了读者想象的游刃有余,即风与树林嬉戏的情趣与美感。

汉乐府《古歌》云:秋风萧萧愁杀人。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何人,谁不怀忧?贾平凹先生于1982年秋写于宝鸡的这篇《风雨》,正是秋风秋雨瑟瑟而来的精彩写照。

全文,从树林子起笔,以一个简短的比喻开头,把冷风骤雨中的树林子比作一块面团。北方入秋时节的树林子满目黄绿,浓郁劲美,与和好了的面团哪有一点可比?但是,在贾先生笔下,在特定的环境下,它们竟然那么贴切的融合在一起,四面都在鼓,鼓了就陷,陷了再鼓;接着就向一边倒,漫地而行的;呼地又腾上来了,飘忽不能固定;猛地又扑向另一边去,再也扯不断,忽大忽小,忽聚忽散;已经完全没有方向了。文中这一块面团,仿佛就是陕西厨师手中的面团,有劲道,有身骨,能屈能伸,能扁能方,跃上落下,随力而形变,随变而越有生命,就像这秋风中的树林子,自然的风力摇役着它,令其左拉右扯,狂乱而不自持,但是没有了方向的树林子就此拔去了根基,失去了生命吗?没有,自然的威力下再渺小的生命也要奋力一搏,风到我倒,风止我直,顺应,适应,以柔制刚,生生不息。文中,这一开头大段的细致描写,用了一长串的动词,可以说写的惊心动魄,直奔主题,仿佛直接把我们送到了一场疾风面前,一起天旋地转。很有力,很有视觉感,冲击感。

第二段,化整为零,从描写树林全貌,落笔到具体的垂柳、杨叶、芦苇,垂柳表形,杨叶着色,芦苇摹声,充分调动读者的感觉去细细的体会风雨来袭的场面。然后,笔锋一转,写到断了牵绳的羊,这只受到惊吓的可怜生物,先是跑,接着撑,撞,跌,直至失去了颜色。此时冲出门寻羊的红杉女孩,像是一个鲜活的惊叹号突的冲到了读者面前,比之前句白的颜色,冲击力甚强,看来有失也有得啊,该段后半句两步远与长时间两组词汇的对比,也令人寻味,让人如同身临其境,浮想翩翩。

之后的几个段落,又分别描写了葡萄蔓、苍蝇、鸟、废纸、猫、瓦片、浮萍、鱼儿,最后一段视线由室外回到家庭,写到了老头和孩子们,与风雨中无法自主的植物,惊恐万状的鸟畜不同,孩子们天性活泼,看一切都是有趣,即便是暴风骤雨也阻挡不了快乐的游戏,他们全都趴着门缝,惊喜的放出一只只纸船。至此,揪着读者心的这场风雨总算有了温暖的画面,可以松口气,合上书闭目回味了。这是笔者的高明之处,文章写实,但不会写得沉郁,文字2020刚劲,却不失细腻,比喻新颖,又充满生活的味道,让每个读者都能领略文章的精妙与传神。

更精彩的是,作者主要运用侧面衬托的手法来表现风雨。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从不同的方面、不同的角度来展现风狂雨猛,形成了整体上和谐的艺术画面。所以,文章描写风雨,尽管文中无风雨二字2020,但作者无处不在描写着风雨,风雨的形、声、神、韵,无不惟妙惟肖。品味此文,仿佛令读者置身于狂风暴雨的环境中。高明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令人拍案叫绝,给人以淋漓的美感享受。

贾平凹散文读后感


贾平凹散文读后感(一)

《朋友》读后感

时隔近二十年,又一次读先生的散文,还是如多年前一样喜欢他的文章,忍不住想言传言传。

先生大我六岁,当是同时代人,他初发作品时,我是文学爱好者,很是读了些他的文章。后来发现有卖《贾平凹散文自选集》时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果然没令我失望,不仅我爱读,就连上小学的炜儿听了他的文章也是喜欢得不行,总学说:我要撞棉花包撞死,吃白糖吃死。于是去日本时就把此书也一并带去,供炜儿闲时阅读。回国时,扔了很多衣物、日用品,可这本缺了封底的书却又被带回。

这次读《朋友》才知道,那本自选集是他的第一本散文集,看来还真是与他有些缘的。二十年来作者与读者都在成长,他的文章越来越朴实无华,却在不经意处会令你发现一些深刻,一些禅意,一些古风,如以下几段:

一个人活着其实仅仅是一个人的事,生活关照形的朋友可能了解我身上的每一个痣,不一定了解我的心,精神交流形的朋友可能了解我的心,却又常常拂我的意。快乐来了,最快乐的是自己。苦难来了,最苦难的也是自己。

这个世界已混沌不清,抨击丑恶发泄怨愤是一种战斗,而宣扬纯净也是战斗。人生的残缺使我们悲痛和激愤,而在残缺人生中享受纯真美好,更是我们的一种生活的艺术和人生的艺术。

人活着最大的目的是为了死,而最大的人生意义却在生到死的过程。朋友被朋友们骂着又爱着,是因了这个朋友的真诚和有趣。

他形容一个朋友的长相:满脸都是头,满头都是脸。(一秃顶朋友)看到此不禁莞尔,想到圈内程主任的那张如弥勒般的佛脸。

这本散文集多为朋友作序,也有写一些有趣朋友之间的交往,被写人物大多为陕西文人、书人、画人,也有一些喜收藏石头之人,还有朋友的小儿,竟被他称为先生,皆因小儿怀有纯净无染的心也。其为友人作文,却不胡乱吹捧,有一说一,无二是不言双的。

读先生的文,发现了许多与先生相同之处,不由窃喜。先生喜饮茶,我亦喜饮茶,先生喜藏石,我亦喜藏石,不过我的俗了些,是玉石,先生喜的是天然大气之石。先生喜藏陶罐,我亦喜欢陶、瓷之器,不过先生喜的是高古之陶,而我喜的是家用的大俗之器。先生不爱钱、权,我亦鄙薄这两样。先生善书、画,我却喜赏书画,先生写一些微言大义的小文,我却爱这些文章甚于爱先生的小说。还有一点很重要,先生是文坛着名的病人,而我亦是文坛之外一个无名的老病号,且得的是同一种病,不是我硬要牵强附会的找与名人的相同之处,而是爱先生的文在先,对先生好奇在后,才发现了这些缘,不由拿来显摆。

在此以一读者身份遥祝先生身体安康,多为我辈写出一些美文来,才不枉了我们来世一遭。

贾平凹散文读后感(二)

我小时候没离开过家的时候,从书上读到的都是外地的名胜和故事,当时就觉得家乡没有名气,到处都是山,向往山外面的世界,羡慕有名气,有名胜的地方,直到上大学我才第一次走出山阳,走出商洛。大学期间,游玩了很多北京的名胜古迹,上班后又去过其他一些地方,但现在还是经常会想起在家时,穿着拖鞋沿河趟水的那种惬意。后来无意中读到贾平凹的《商州三录》,由多篇中短篇散文组成,描写了商洛的好多风土人情和故事,描写手法和用词很平淡,我却看得很入味儿。

他在《商州初录》的《序》里面这样说,这本小书是写商州的。为商州写书,我一直处在慌恐之中,早在七八年前构思它的时候,就有过这样那样的担心。因为大凡天下流传的地理之书,多记载的是出名人的名地,人以地传,地以人传。而商州从未出现过一个武官骁将,比如霸王,一经《史记》写出,楚地便谁个不晓?但乌骓马出自商州黑龙潭里,虽能追风逐日,毕竟是胯下之物、喑哑牲口,便无人知道了。姚雪垠先生着的《李自成》风靡于世,那就写的是闯王在商州的活动,但着墨商州地方的极少。

他写得也是我的家乡的山和水,人和事,其中还写我们山阳县的一些文章,所以就觉得离我很近。有些感觉是曾在我心头经朦胧地出现过,但我却从来没有整理过这种思绪,他在《序》里所提到的担心,正是我以前对家乡的看法,啥有名的东西都没有,只想着长大了要去看外面的世界。看到他这么一说,我一下找到了共鸣,觉得他把我想说又说不出的话给说出来了,的确以前大家描述商洛都是用穷山恶水来形容,(.org)物产贫乏,交通不便,不能赐予那里的人民财富,所以包括我在内很多人都想离开这个贫瘠的地方。而现在在城市污染、拥堵的对比下,原来的穷山恶水变成了人们眼中山清水秀的地方。

读他的文章,一些熟悉的地名不由得勾起我的回忆,也让我重新开始认识自己的家乡,原来商洛的名字2020来源于商山洛水,而山阳则是因为地处商山之南。商洛是秦朝卫鞅的封地,故卫鞅又被称为商鞅、商君。汉有商山四皓出山助吕后扶太子,居功不受隐居而商山,明末李自成兵败进商洛养精蓄锐,而后驰骋中原;近代五支红军进商洛,播撒了革命种子;李先念率师突围,建立了陕南革命根据地。而山阳县,则有徐向前、李先念、徐海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战斗过,创建了革命根据地和边区苏维埃政府。

而他文章里面的很多地方,我都去过或者听说过,比如他的《黑龙口》一文,就写的是商州的一个小镇,文中写到:黑龙口的人不多,几乎家家都有做生意的。这生意极有规律,九点前,荒旷无人,九点一到,生意摊骤然摆齐。因为从西安到商州来的车,都是九点到这里歇息,从商州各县到西安,也是十点到这里停车。于是乎,旅人饥者,有吃,渴者,有茶,想买东西者,小么零甚山货俱全。集市热闹两个小时,过往车一走,就又荡然无存,只有几只狗在那里抢骨头了。

我是从小就听说了这个地名,并且听这个地名的频率绝不低于听见商洛市的频率。因为黑龙口过去是商洛五个县通往西安的必经之地,我小时候家乡只要出过西安的人,当时都会提到黑龙口这个地方,加上这个名字2020听着有些煞气,小时候总觉得这个地方挺神秘。结果在我95年第一次走出家乡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很期盼要看看这到底是个啥样的地方。回想起我第一次看见的黑龙口是两排平顶楼房,已经和他83年笔下的截然不同了,他笔下所写的是河对岸的旧址,都是土木结构的瓦房,像我们县城老街的房子,适合以前的人们做生意,尽管已经没有客人往来,宽大的门面,墙上和房子的屋檐手工制作的精美又复杂的装饰,让我依稀感觉到往日的繁华。没多久,通往商洛的312国道修通了,来回虽然还经过黑龙口,但车已经不用停了。而现在高速通了,我也就再没经过那个地方。读着这篇文章,又把我再次把我的记忆翻了出来,那破旧却依然精美的墙上装饰,高挑的屋檐,从二楼直通河床的木楼梯,瞬时又浮现在我眼前。

他的短片散文《松云寺》也是我路过那个地方之后才读的,是第一次走通往商洛的高速时,路过一个地方时我哥告诉我,那个就是贾平凹写过的《松云寺》,只见路旁有个挺小的院落,三面已经被一所小学所包围,中间的确有棵挺大的松树,树冠像一把大伞罩着院子。回来就读了他的《松云寺》那篇短文,文中写到:松树真的像条龙。应该起名松龙寺吧,却叫松云寺。叫松云寺正好,因为松已是龙,则需云从,云起龙升,取的是腾达之意哈。后来我自己也去近距离看过松云寺,院子很小,松树很特别,树干很粗,树皮像龙鳞,树冠几乎将整个小院罩住,看过之后的感觉就是松即是寺,寺即是松。院中石碑上说,当年王莽追杀皇族刘秀,刘逃进商洛山,躲在这棵松树下化险为夷。

他的另一篇文章《莽岭一条沟》,说在莽岭山脉,有条沟没有路牌,也从无有人丈量,里数由人嘴说,有说六十里的,有说八十里的,但人口是十分地准确:十六家。这十六户人家,一家离一家一二十里,但算起来,拐弯抹角都是些亲戚,谁也知道谁的爷的小名,谁也知道谁的媳妇是哪里的女儿。读着这么几句,我忽然想起我一个亲戚说过的,正是这种情形,他家就在我们那儿的大山沟里面,他们那几条沟相距十几里,人家不多很稀少,谁都知道谁家的底细,有几口人啦,谁和谁家是什么亲戚关系啦,随便在哪儿碰见都像见了亲人一样,都要聊上半天,谁家有事大家知道了都会前来帮忙,比如房子这种困扰在座每一个人的大事,在他们那儿你给我帮忙我给你帮忙,房子就盖起来了,不用付工钱。在他们眼中很平常的事,在我们居住在城市里面的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我们住的近在咫尺,却经常不认识隔壁的邻居;偶尔用一下自行车铺的打气筒而人家没要钱,我们也会觉得诧异或难能可贵。

这么多年在西安的生活,越发的觉得了家乡的美丽与可爱,每次回家觉得身心能够得到彻底的放松,也发现和认识了原来家乡的历史人文环境也是绚烂多姿的,而每次读他的散文,都会把我带回祥和、安静的家乡,也随着他的笔端一起回忆和见证家乡的巨变,也想借此机会希望大家在快节奏的工作和生活之余,也能静下心来发现自己身边的美丽。

贾平凹散文读后感(三)

《一只贝》读后感

在生活中,那些光彩耀人的事物总会吸引许多人的目光和许多人的赞叹。人们总是会忽视那些平凡的,甚至连平凡也算不上的极丑陋的东西,因为没有任何理由去赞叹他,但是这篇文章就告诉了读者要赞美那些丑陋的事物。

文章将使得是一个丑陋的贝。因为一颗石子进入了它的壳里,使它受着内在的折磨,它的壳上没有颜色,没有图案,它失去了做贝的荣誉,他在沙滩上,渐渐变得破烂,连拾贝壳的孩子也不看它一眼。我不知道那颗贝承受着多少痛苦。不但要包容那颗带着棱角的硬石头,还有面对人们冷漠的眼光和其他贝壳的鄙视和无情海水一次次落潮时的抛弃和我实在不忍想它该多么悲伤,但我却实在佩服它依旧坚强的活在沙滩上的勇气。

任何平凡的人生都会出现闪光点,即使是最丑陋的贝也在它即将结束的时候,闪耀着它的光芒。偶然的一次,一群拣贝壳的小孩字2020不经意间用脚踢了这两片破旧的贝壳。但是在踢开的地方发现了一颗闪光的东西,这便是珍珠。这事是石子钻入贝壳里,贝用血和肉磨制而成的。这是一只可怜的贝,也是一只可敬的贝。可怜是因为它的一生都在痛苦中度过。可敬的却是他虽变的丑陋,但是却默默的铸造了一颗美丽的珍珠,使珍珠充满光彩,而它却走向了生命的尽头。

此时此刻,我想起了许多比喻,人们常用蜡烛、粉笔来比喻那些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得人。而这只贝甚至丑陋的不被人们所认识,但是它却磨练出了令所有人称赞的珍珠。它的精神又将是多么高尚?

读完此文,我久久不能平息。我回忽视了太多丑陋的、平凡的事物,更让那些高尚的、无私奉献的精神从身旁飞逝。我也去过海边和其他人一样拾过贝壳,每次都是挑选最色彩斑斓的贝壳,稍有一点磨损就立刻抛弃,却从来没有想过那些破旧的丑贝。它们的心中是怎样的。决不能认为它们只是贝,他们充满了思想,比起那些漂亮的贝,它们经历的风雨、挫折更多。它们的生命更辉煌,更充满意义。

如果下次再去海边,我一定要捡那些奇丑无比的贝壳,漂亮的贝壳捡的人多了,也就不存在漂亮不漂亮了。但最丑的贝壳却是很少见的、很珍贵的。我想贾平凹写此文的目的也在于此吧!

秦腔贾平凹读后感


秦腔贾平凹读后感(一)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

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

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

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

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好久都没有认真的读完一本文学作品,这次终于通过每天晚上坚持读一点点,把上次从图书馆借的一本小说《秦腔》读完了。上次在图书馆借书的时候,就一直惦记着要借一本有深度的小说回去研究,结果在二楼发现一本获得矛盾文学奖的小说,也就是这本《秦腔》,再一看是贾平凹写的,所以就借回来作为睡前读物。其实,原来就一直对矛盾文学奖的小说颇有好感,从《尘埃落定》,《白鹿原》一路读下来感觉是一本比一本写的精彩,觉得这类书比当前某些书还是要有深度些。贾先生的书以前没有多读,只读过一本叫《天狗》,感觉文字2020写得朴实,注重描述细节来衬托环境,对人物心理也描述得非常到位,关键是能够站在一个比较客观的角度来反应每个人的行为,不是刻意的描述出每个人的好与坏。所以不同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可以得出不同结论,这也是他小说高明所在。

花了几个星期把《秦腔》读完,感觉收获很多,但具体指哪方面,又说不上来。小说像是讲故事一样叙述性的描述了一条街道(又叫村)在改革这二十多年的过程中的兴衰。以夏天义和君恒为代表的村干部如何在农村社会形式剧变的大环境下,转化自身思想,做官为人的蜕变过程。夏天义作为老派干部的代表与生长在新环境下的农村干部均恒在治村决策上面的种种摩擦,同时夹杂着两人是叔侄的亲戚关系,使得小村的发展在改革的浪潮中一波三折,同时也折射出农村经济发展过后传统价值观丧失的种种无赖,在此过程中,农民对财富的追求也描述得淋漓尽致。作者我在文中是以一个身份低下,整天游手好闲的形象出现的。我有一定的自我思考,对白雪的爱情也是真真切切,只是比较安于生活,所以生活一直都没有什么起色。其实,到现在我还一直有点不明白,我曾经知道白雪嫁给夏家,是因为夏家经济殷实,为什么我没有想过办法去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呢,只是苦等老爸的抚恤金和单相思白雪。白雪是谁,当然是村里面最漂亮姑娘,还唱得一口好秦腔,不过嫁给夏风后,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这主要是两人文化差异太大所决定的。夏风是省城公务员,思想水平和眼界自然跟农村里的想法不太一样,在秦腔日益衰败的环境下,视秦腔如生命的白雪当然深受挫折,在失去工作过后尤为表现的强烈。对新生事物不能立即适应的白雪,终于在生出一个畸形胎儿后与夏风决裂,最终也导致了婚姻的破裂。

作者以秦腔作为农村传统观念的代表,表露出了在农村社会体制和观念剧变下,面对传统遗失的无能为力和对新生事物无法判断的彷徨!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一)

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贾平凹对于《秦腔》曾写道:我的故乡是棣花街,我的故事是清风街,棣花街是月,清风街是水中月,棣花街是花,清风街是镜里花。但水中的月镜里的花依然是那些生老病离死,吃喝拉撒睡,这种密实的流年式的叙写,农村人或在农村生活过的人能进入,城里人能进入吗?我在读《秦腔》的过程中却又找到了在读《平凡的世界》时那种感动和震撼,被作者所描绘的淋漓尽致的农村生活所感动,为农民生活的艰辛,为他们自强不息的拼劲,我看到了在时代潮流面前不断拼搏抑或挣扎着改变自己现状的广大农民,让我这个来自农村的孩子仿佛在听祖辈讲述他们的历史。

《秦腔》并非写戏台上唱的秦腔,而是以凝重的笔触,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了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秦腔》是以第一人称我疯子引生的口吻写的,写了自己目睹的发生在清风街的诸多变化,及农民间(村干与群众,父母与子女,村民之间)的关系,当地的习俗等等。这部小说主要通过清风街两代领导集体:以夏天义为首的上一届领导和以夏君亭为首的在任班子的矛盾,冲突,鲜明的表现了农村在近一二十年间的政策,变化,农民的转变及固有的一些农民意识。夏天义在清风街是一个人物,正如文章所说:夏天义一辈子都是共产党的一杆枪,指到哪儿就打到哪儿。土改时他拿着丈尺分地,公社化他又砸着界石收地,四清中他没有倒,文革里眼看着不行了不行了却到底他又没了事。国家一改革,还是他再给村民分地,办砖瓦窑,示范种苹果。夏天义简直成了清风街的毛泽东了,他想干啥就要干啥,他干了啥也就成啥然而就是他太有能耐了,太自信了,竟然组织村民去挡修国道,还与县长发生顶撞,结果被处分,自己心里不服,所以就从此下马。他不顾一切去挡修国道却正是因为修国道就毁了四十亩耕地和十多亩苹果林,他心疼啊,对农民来说,土地就命根子。他卸任了,但不论他到哪,所有的人都一个一个的老主任叫着,都对他无不恭敬,可以看出他在任的这些年仍是非常有威信的。夏天义就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农民形象。视地如命,认为农民就该以种地为生,享受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对那些任田地荒芜而外出打工的人非常不理解,所以有了他的执意要种打工在外荒芜了土地令他心疼的俊德家的地之事,哪怕要帮人家缴纳土地税,要供给他粮食,所有的人都不理解,但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不想看到良田荒芜,他心疼地;所以有了他的死活不同意君亭建农贸市场的提议,即使他已不在任上,即使君亭是他亲侄子,他也要出面告他,他也要想方设法阻止此事,就因为建农贸市场又要毁掉好多果林,田地,这不是动他的命根子吗;所以有了他的持之以恒,排除一切艰难险阻的淤地之事,为的是能给耕地不断减少的清风街多淤出几亩良田,七里沟成了他的梦,成了他的一切。

君亭作为新一届的决策者,可以说他也是一个很有魄力的人,但他是不同于夏天义的新农民,有着相对开放思想的新领导。所以有了叔侄俩的诸多冲突,矛盾。他力排众议要建农贸市场,想依靠312国道的优势来卖当地的土特产,增加农民的收入;而夏天义坚决反对占用土地的这种行为。君亭想用七里沟换鱼塘,因为鱼塘可能带来更大的收益,但动地就是动了夏天义的命根子。所以叔侄俩冲突不断,以至于互相避开。君亭体现了改革中的农民领导者形象:有抱负,有目标,想带领农民通过土地外的其他手段积极致富,所以他积极倡导建市场,支持建酒楼;有魄力,有头脑,敢想敢做,比如建市场,换鱼塘,自己认定的事就会积极去做,善于拉拢利用为自己所需之人;有股狠劲,为了自己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可正是这样才镇住好多人,让他的工作可以进行的下去,所以他们清风街在天旱的时候从水库借来了水,所以与他不同心的秦安被整了下去,所以出了名的恶棍三踅可以为他所用,上善和金莲才和他同心他是农民,可作为农民,他认为,依靠土地,农民几时才能摆脱贫困,所以他积极寻求土地外的致富方法,想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进步。

农民善良和勤劳。但是,长期以来,农村却是最落后的地方,农民是最贫困的人群。所以在文章里出现了:因为穷,喝农药的狗剩的悲剧;生病没钱住院,只能贴膏药贴成傻子的秦安的悲剧;因穷抢劫偷盗而惹出人命的;外出打工,意外丧生,被人草草了事的诸多人的悲剧为改变现状,所以才有了大批的人到城里务工,城里的生活为人们所羡慕,走出农村的夏风类人被人所仰视从小在农村长大,目睹和经历了了诸多诸多,所以看《秦腔》觉得是那么的熟悉,仿佛又回到了自己所在的那个乡村:多年前,收获后,用平板车拉着粮食去交提留,还有诸多农业税让农民苦不堪言;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了土地,出外打工去了,土地有的荒了,有的被征用了,良田越来越少;在家务农的,继续过着为柴米油盐烦恼的日子,书里所说的婆媳纠纷更是屡见不鲜,养儿多的,儿媳们为谁养父母而吵,养儿少的,父母把孩子培养成城里人的,父母到死可能连孩子面都见不到。这都是有一定的原因的。而这些让人心寒,让人难过。

所以读完此书,心情并不是很好。我们从夏风身上看到了作者的影子。作为从农村走出来的城里人,他细致入微,淋漓尽致的反映了农村的一切。正像作品里的一些描写,我们觉得描写的太没美感了,太直白了,语言有点露骨,有点粗俗。

偶尔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读了贾平凹的《废都》,竟然喜欢上了他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得知他的《秦腔》获得矛盾文学奖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又去买了本回来,因为矛盾文学奖毕竟是中国文学奖的最高奖项。用了二十余天时间,断断续续的,终于在今天下午把贾平凹的《秦腔》看完了。

贾平凹是平民作家,出身农村,他这部作品并非讲述的是戏台上的《秦腔》,而是以农村清风街为题材,以凝重的笔触,讲述的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了中国农村二十年的历史。刻划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村的变迁,通过新老支书,夏家家族,秦腔曲艺团以及其它村中人物,形象生动的展示了农村的巨大改变。老支书为农村无私奉献了一辈子,他深刻的爱着脚下的土地,认为农是根本,天道酬勤,但新支书与他观念不同,领导方法也不同,在对待土地问题上,对待发展商品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最终老支书看着人们越来越不重视土地,安心务农的越来越少,劳动力越来越流失而形成了很大的心里落差,刻划了时代发展带来的必然,是农村生活变化的一个缩影。小说中还有一个主要的情节,就是夏风和引生对待白雪的态度上,也反映了不同生活环境带给人们观念的极大不同,夏风是从农村走出去的才子,在省城是个很知名的耍笔杆子的,而引生是家里极为贫穷又没有什么文化只知出蛮力耍蛮横的一个地道的农村人,在对待长的漂亮而且又有才艺会唱秦腔无异于在农村是金凤凰的白雪的态度上,夏风是拿的起放的下,即使和白雪结了婚最终觉得感情不和,用夏风的话来说没有共同语言而主动提出了离婚,但在引生眼里,白雪就是他的天使,他的爱神,深爱着白雪但却得不到白雪,反而因为爱白雪却作出一些低俗的事情来。环境带给人的思想是如此不同,影响是如此之大,而这在现实中是真实的。农村的变迁是一种必然,不会以某个人的态度而停滞不前的。在这部小说中,作者有较强的农村生活体验,所有人物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不仅各不相同,诩诩如生,而且极符合农村的实际,读了如同走进了真实的农村,就如生活在他们之中,这要靠作者长期的生活积累及很强的文字2020表达能力。一部优秀的作品绝不是仅用花丽的词藻和惊险的情节就能达到的,相反,如果在读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这些外在的形式而能够使人深入的读下去并最后给人以启迪,反过来还愿意细细的品味这些外在的形式,这样的作品才应该是优秀的作品,具有很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

另外,我始终要对贾先生的语言功力大加赞赏,正是这种充满魅力性的独创语言吸引了我,这对他写农村题材无关,而与他多年的创作实践及母语感悟有关。有些人写了一辈子文章,还是那不咸不咸淡不淡的通行语言,形不成自有的风格。贾先生则不然,他的语言是中国式的、土的、然而鲜活。其好处真是难以说的清楚,只可意绘,不可言传。

贾平凹浮躁读后感


贾平凹浮躁读后感(一)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2020。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2020号,便从此叫了金狗。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浮躁在字2020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2020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真的很复杂,各种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嗤之以鼻,为了生存又不得不融入其中。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多少创伤眼泪,是我们作为读者的所不能忍心看下去的。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读者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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