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书如同一位吸引人的小精灵,全身上下,散发着亮丽的,闪闪烁烁的光芒!轻轻一眯眼,那书中的故事便争先恐后地钻入我的脑海里.在漫长的回忆中,我一会儿浅浅一笑,一会儿悄悄拭泪而心中,却早已载满感叹兴奋而归.
题记
一缕清风拂过脸颊,顺着风循去,一棵路边大树高大挺秀,可枝干却早已布满岁月那无情的的刻痕,虽然它身袭绿装,但也无法阻挡它衰老的足迹.一低头,手中那本鲜艳的《小学生时代》的封面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呵,我想起了一段难忘的时光.
在一次偶然,我看到了《小学生时代》.当时我被那充满色彩魔力与墨色芬芳的封面所吸引,于是不假思索地借走这本书.可谁知,这一翻开,却再也放不下了!
一天,灰蒙蒙的天空飘着破碎的云絮,如翡翠般碧绿的小草似乎在珍惜着这雨前的最后一抹平静.可我,却没有发现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依然平常的把刚刚阅读完的《小学生时代》放在书柜上,连窗户都未关,便出去玩了.当天,下了一场暴雨,雨滴一朵朵在在水泥地上绽开了水花,时间的流逝如同钟摆敲打着我的心.一想起放在书柜上的《小学生时代》,我就心神不定,于是立刻跑回家去.还好,我放的位置不是离窗户太近,它也只是书尖湿了点.还没来的及把窗户关好,我便细心的先用吹风机轻轻吹干书尖,再用手慢慢抚平,然后把它装进袋子套好,才放心地放在书柜上.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确实如此,书总是有一种令人不可抗拒的魅力.还记得有一次,已是三更半夜,我在一阵阵噼里啪啦的噪音中醒来,揉揉眼睛,两颗惺忪的眼珠在黑暗中熠熠发光.过了一会,不知怎的,我想读书的欲望越来越殷切.后来,我点起台灯,抽出《小学生时代》,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直到第二天破晓,第一缕阳光松松散散的透过窗帘,射入房间.我努力睁开睡眼朦胧的双眸,看了看那盏依然明亮的电灯,还有那被灯照得黄灿灿《小学生时代》,回想起昨日夜晚的一切,微微的笑了.
我贪婪地吸吮着《小学生时代》的精华与璀璨,享受着世界彼岸的大自然.因为有了它,我度过了一个快乐的童年.它,也是我知识的源泉.《小学生时代》让我的心情如雨一般长长绵绵;如风一般轰轰烈烈;像生活一样真真切切;像梦想一样永永远远.《小学生时代》,一个个扑朔迷离的场景,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情节,在我心中荡起一圈圈涟漪.是它,让我在学习的过程中,收获了坚强,让我想起了那一句若树不坚强,如何挺过大自然的考验;若柏不坚强,如何能度过千年的苍茫岁月;若梅不坚强,如何能有凌寒独自开放的暗香疏影!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沉浸在《小学生时代》的旋律中,无法自拔,做着自己的梦.
聆听一本好书,如品味一口茗茶,倾听一本好书,如一曲悠扬的钢琴曲.书,宛如一杯耐人寻味的绿茶,也如同一盏陈年佳酿.
后记
五年级:余沐蓓
看小说是最爽的,看完《大江大河》,我马上打开了余华的《兄弟》,昨天晚上大概十点钟的时候,我把《兄弟》看完了。
余华的文笔确实辛辣,男人写出来的那些有关生理方面的,很舍得下笔,余华写得酣畅淋漓,我读得也是畅快,然而,读过这类的文字之后,还是对这些文字会感到不快,也许,这就是男性和女性的区别吧。
李光头和宋钢这对难兄难弟,在童年时是玩伴,在父亲被迫害时是相依为命的亲兄弟,母亲回来后宋钢跟他爷爷一起生活时是互相思念的异性兄弟,在李光头母亲和宋钢爷爷离去后宋钢结婚前,两个人是真正能够相互取暖相互扶持的好兄弟
可是,为了爱情,两个比亲兄弟还亲的兄弟一朝成了情敌,宋钢结婚后因为林红的阻挠两个兄弟又成了不能来往的陌路
1、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也是愚蠢的年代狄更斯在《双城记》中的这句名言,也完全适用于李光头和宋钢成长的那个时代。
在他们成长的这个年代里,整个社会秩序被打乱,人们固有的道德观已经变得支离破碎。因此,在这个时代里,人们的一些本来正常的行为,会被这个社会乱象搞得不正常;而本来不正常的行为,却又被这个特殊时代赋予一种貌似道貌岸然的使命感。所以,李光头才会显得那么滑稽,会成为刘镇的红人。
因此,在这样特殊的年代,我们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样的行为会导致怎样的结果。
所以,那个母亲叹息的李光头,最后反而活得比从小就正人君子般的宋钢滋润。活得好其实就是有钱,虽然我们还不认同李光头的活法,但是我们无论如何还是认为有钱的好。所以,我们会同情宋钢,但不认为他活得好,而我们一边对李光头咬牙切齿,一边又不免会在心底感慨,他怎么就那么小人得志呢?
2、
李光头这个形象,让人恨,恨得牙痒痒,但是,他又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一边恨他是个王八蛋,是个流氓,一边又觉得他活得真实而勇敢,活得畅快。他想什么就说什么说宋凡平挂的牌子上地主宋凡平就是地上的mzx,因此害得宋凡平本来只是每天被批斗还能回去照顾孩子们变成了被关进仓库;他想什么就做什么偷看女人的pg、勇敢地追求林红、给自己做结扎术、在镇政府门口堆垃圾,正是因为这,他才一次次地成了刘镇的名人。
相对李光头,宋钢就是一个乖小子。也许他的父亲是中学教师,宋钢八岁前应该是接受过正常的家庭教育的,后来跟李光头在一起了,本来李光头可以跟他一起沐浴在幸福的父母双全而且还有好兄弟陪伴的幸福里,然而恰逢社会大动荡大变迁,两个人不得不进行自由生长,但他的骨子里是有一根正常人的道德线的,他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循规蹈矩,正经做人。童年时,他看着比他小一岁的李光头偷看父母做爱,看着李光头对着长凳搞男女关系,他是不屑的,但他对李光头的那份兄弟情比李光头于他的兄弟情来得真切而深厚。
宋钢是个有责任感的孩子,像他的父亲,爱得深沉。当他的父亲被关押起来,只比李光头大一岁的同样是小孩子的他,竟然无师自通学会了做饭,学会了把家里仅有的一点钱计算着慢慢花而且在对林红的爱情上,宋钢完全不算是抢兄弟的女人,因为他看得明白,林红也爱他。
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循规蹈矩的人的日子总是会过成死胡同,正经上班的累死也挣不到多少钱,最后如果不幸被下岗,家里的日子就会很难,所以,忠厚的宋钢斯文的宋钢帅气的宋钢人到中年的宋钢下岗后就不会生存了。他因为一段时间给李光头断食而没法去找李光头续日子,他有他父亲遗传给他的一点点属于文人的骄傲,还有对自己的承诺的不理性的坚持,以及他内心对林红的愧疚,致使他不得不在下岗后出去卖花,打零工、不得不染上了肺病,不得不接受李光头的钱(虽然他并不知情)去治病,最后又不得不跟着骗子周游出去做不光彩的生意,最终导致自己最亲的兄弟跟最爱的女人一起背叛了他,他只能孤独地抑郁而终。
3、
李光头是个喜剧,宋钢是个悲剧。李光头其实也很可悲,他出生时就没有父亲,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可以引以为傲的父亲却成分不好,如此相依为命的异性好兄弟不仅抢了他的女人,最后还没能知道他的好就悲壮地赴死了,李光头挣了那么多花不完的钱,那个小时候给他做饭的好兄弟没有享受到他怎么也用不完的钱财就离他而去,而兄弟俩都爱的女人最后却拿了宋钢葬礼时李光头生意上的朋友的份子钱做了老鸨
或许,无论生活如何蹂躏我们,我们都还要笑对生活,就像宋凡平一样,在家里被洗劫一空时,没有筷子便说可以用古人的筷子吃饭;就像李光头一样,看起来不正经,做福利厂厂长就能盈利,捡破烂就能捡到GDp,爱女人一辈子就爱一个林红虽然林红并不值得他爱,或许初恋都是男人一辈子躲不过的劫,即便这个女人是他最好的兄弟的女人,即便这个男人如此玩世不恭如李光头。
4、
《兄弟》这本书的文字夸张得近乎荒诞,但人物特征也就跃然纸上,塑造的人物性格分外鲜明。作者想借这样的两个人物讲述从文革以来中国四十多年的发展,讲在时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奇的、怪诞的、跃进的、对比鲜明的各种现象,讲真正的兄弟间那种浓得怎么也化不开的亲情,讲人类的劣根性
好兄弟,一辈子,宋钢要是不自杀,他是有活路的,可他是个真正的男人,他心理上是活不下去的;就好比当初宋凡平要不是坚持去接妻子完全有理由不去接,宋凡平也不会死,可是他太注重他对妻子的承诺了,所以他也只能死。也许,性格注定命运,在那种特殊的年代,性格太能注定命运了。
我觉得最近几年,这个社会又发展了许多,我所看到的老老实实在单位好好工作的人,已经不可能再会遭遇到宋凡平和宋钢这样的苦难遭遇了。而那些当初在经济大潮中的弄潮儿,也很难再像李光头那样有当初的气魄豪情万里了。只有真正有智慧的人,才能享受到真正的富贵。我喜欢这样的相对公平的世界。
不过比较而言我不太喜欢《兄弟》这本书,我更喜欢《大江大河》。
一件很偶然的事情,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只蟋蟀来说也是这样。
这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偶然间从康州乡下来到了大都市纽约,最终落脚在了时代广场地铁站的一个报摊旁。报摊的小主人叫玛利欧,他循着蟋蟀的叫声从一大堆垃圾中成功发现了柴斯特,他非常喜欢这只蟋蟀,并且在白利尼爸爸的帮助下成功说服了妈妈将它留下作为自己的宠物。在这里柴斯特还结识了另外两个新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三个好朋友常常聚在一起,分享美食、聊天、出去探索世界,非常快活。当它们闯了祸时,惊慌失措之后也会勇敢面对,柴斯特也因为意外而被发现惊人的音乐才能,成为闪闪的明星,可是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并没有感到真正的快乐,反而思念起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乡下生活,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除了精彩纷呈的故事情节与栩栩如生的人物构造,最让我感动的是文中处处流露出的宝贵友谊。书中有一段感人至深的话:有好一会儿,这两个朋友就这样待在那里,依稀还看得见那只蟋蟀在和它们挥着手。但是随着火车渐行渐远,钻进黑暗的隧道里,一切也就都消失不见了。但它们还是努力往那一片漆黑里凝望着。读着读着,我不禁想起了本书的作者乔治˙塞尔登,他从耶鲁大学毕业后,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于是,在朋友的鼓励下和帮助下走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才有了手上这本风行全球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乔治˙塞尔登与朋友们的友情,就像一盏明灯,给他指明了方向。
这也是一个温暖的童话故事,每个小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而高贵的品格。
柴斯特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音乐,坦诚勇敢,当它梦中误将钱箱边的两块钱纸币吃掉了一半,这可是玛利欧一家的血汗钱,怎么办?是逃之夭夭,是把剩余部分全吃了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还是到午餐台摸两块钱来归还?柴斯特坚决拒绝了好朋友塔克的种种建议,勇敢地选择了面对问题,选择了诚实和担当。
塔克
聪明、仗义,有攒钱的癖好,为了解救被监禁的柴斯特,帮助玛利欧,勤俭节约而又爱财如命的塔克老鼠拿出了冒着失去生命才积攒的钱币,而且为了搬运硬币在排水管和报摊间来来回回跑,一直到天亮
亨利
文中对亨利猫的描述并不多,它少言寡语,踏实沉稳,我在再次回顾的时候才发觉这只话不多的猫咪,其实是多么的有智慧啊!和人类的组合一样,三人之间的友谊,必定是会有一个人平时不怎么言语,但是在关键时刻会最有主意,成为主心骨。在三只小动物刚刚认识的时候,柴斯特和塔克在为前途担忧的时候,亨利说道:可惜你没能结交到更有势力的朋友,这个书报摊的前途恐怕挺危险的!一针见血;在第七章蟋蟀笼子中,塔克非常喜欢柴斯特的新房子,正在得意的时候,亨利说:你看起来像只掉进了陷阱里的老鼠。也为后边柴斯特睡梦中吃掉钱币,引起矛盾做了铺垫。而且作为好朋友,亨利一眼就看穿了塔克的小心思,它说:说啊,塔克,你心里早就盘算好了吧。就说出来让我们听听吧!让我不禁笑出了声,仿佛看到塔克尴尬的表情。
当柴斯特因为犯了错被监禁之后,玛利欧忙着赚钱将它救出来,是亨利找到了根本原因:我得把这件事情弄清楚,玛利欧是一定要去工作赚这笔钱,用这个来代替对他的惩罚呢?还是说,只要他能弄来这些钱就行了?一语道破只要将损失的钱拿回来,事情就好解决了,同时亨利也是胸有成竹的,找到原因,就注视着塔克,好像在等待这只老鼠说点什么。所以我们才会知道,原来这只老鼠,竟然是个小财主!而老鼠塔克,并不是舍不得将千辛万苦积攒的养老钱拿出来,只是缺少有人推他一把,给他一点勇气,这个时候,亨利站出来了,而且在塔克心疼的时候,轻声哭泣的时候,担心自己的生活被毁掉,会破产,等老了以后没有人来照顾的时候承诺:我会,别再装出一副守财奴的德行了,快去把钱拿来吧!这就是最好的情谊了吧,虽然嘴上不饶人,但却是你坚强的后盾,任何时候都让你不会有后顾之忧。当然了,这只聪明猫咪的过人之处也表现在数学方面,迅速就数清楚了这零零碎碎一大堆硬币的总数,顺便也帮塔克把每一个面值的硬币都保留了一个留作纪念。
在故事结尾,当柴斯特因为思念家乡而不快乐时,亨利也给出他的意见:既然柴斯特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他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多么睿智的一只猫咪,当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迷失方向的时候,是非常需要有这样一位思想、三观都正确、超前的朋友随时提醒啊!真的是非常羡慕柴斯特有这样两位朋友,一个会闹、会笑、会倾其所有的帮助你,一个沉着、冷静,在你迷茫时为你点亮一盏明灯,人生足矣!
当然了,最后柴斯特能够顺利回到家乡,亨利依旧功不可没,因为是它找到的列车时刻表。
目光再次回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是一个充满爱与温情的美好童话,正如李白的诗句所写:相见情已深,未语可知心。虽然在故事的结尾它们分开了,但我相信这朵友谊之花一定会天长地久地盛开着,绽放出美丽而不朽的光芒。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新买的书,书名是《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主要内容讲得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闻到了食物的香味进入了一个篮子,突然被一个袋子把他压住了,鬼使神差被从康涅狄格州的小乡村带到了车水马龙、游人如织的大城市纽约。
它被看报摊的孩子玛利欧发现,还结识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虽然它无意中给小报摊惹了两次不小的麻烦,犯了错误,他没听转身逃走的建议,勇于承认取得了玛利欧一家人的原谅。碰巧被音乐老师史麦德利先生发现它听过一遍音乐后就终生不忘,马上能演奏出来的天赋,由此四天的时间在纽约一举成名。有一次开演唱会的时候居然有783个人因为听得陶醉而上班迟到。
但是不久后它感觉自己并不快乐,它想回家了。于是它在和塔克、亨利吃完最后一次饭,给玛利欧开了一场属于他的专场演唱会后,亨利把柴斯特送上开往家乡康涅狄格州的火车。
为什么柴斯特在成为了纽约市的大明星后还要回家呢?因为厌倦了每天两场演唱会的明星日子,向往家乡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些诗句代表着古人的思乡之情。这份乡愁对柴斯特一样。
三年级:狄天佑
五年于你,一抹伏笔。
五年于我,一个时代。
回想折纸时代,竟然已经要追溯到08年。
五年光阴就这么在折纸、虚铜和刺金中匆匆晃过。
小小一个时代,长长一段时光。我们这群庞大的围观者,仿佛经历了游乐场中那部最惊险的过山车,未知到震撼,刺激到麻木。
书中那些真实又虚无的主角们的悲喜早就和我们牵连起来,他们稍稍一扯动,我们就会跟着排山倒海似的酸涩起来。
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间溪。宫洺。顾源。崇光。席城。Neil。顾准。卫海。
这些名字,存活在书中,却印刻出了这个时代。
我亲爱的林萧。
你没有顾里的霸气,没有南湘的动人,也没有如如的疯狂,你有的,只是平凡外表下一颗在正常不过的心。
会尽情流泪,会放声大笑,会情绪失控,会记恨报复。
但从头至尾,你始终是最幸福的一个。因为你的身边,一直有爱你的人。
我亲爱的顾里。
你是穿着铠甲的战斗女神,你是众人的焦点,你有着最刚毅的外表,最激烈刻薄的言辞。
但在这样冰冷的时代,你确是最后一个让我感觉温暖的人。
你的刻薄,你的挑剔,你所有的武器只是你那柔软内心最有效的防备。
强悍如你,却终究敌不过一个人的落寞孤单,也终究掩饰不了你那颗火热的内心。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爱你,我最亲爱的顾里。
我亲爱的南湘。
优雅如青花瓷,却又神秘的像潘多拉魔盒。
直到最后,我们都看不透你。甚至大部分时间,我都非常的不待见你。
太过美艳的女人总会让人产生反感,而你,骄傲、沉着,和顾里完全相反,你柔弱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怎样强悍的心。
故事的最后,尽管太多的人和事都变了,但幸好你始终是原来的你,我们都还是原来的我们。
我亲爱的如如。
曾经一度以为在小时代中最有血有肉的人物,却仍然被现实锋利的刀锋重重割破伤害,我是多么害怕你回不去,多么害怕再也看不到穿梭在那些妖蛾子中间最敢爱敢恨的如如。
庆幸的是,嘴边的伤疤没有夺去你乐观单纯的本性,疯狂如你,真实如你。
简溪、崇光、顾里
这样的你却恰恰让那些生在复杂光环下的人们最为羡慕。
我亲爱的宫洺。
双脚不染尘世的优雅独角兽,难以接近的冰山。
还记得刚翻看折纸时代没多久,就被那位有着数不清的怪癖和永远如假人一般气质的人吸引。
多想靠近你的世界,近一些,再近一些。越靠近,越觉得你才是那个最孤单的人。
但在最后还是看到了温暖的光线投射到你身上的那一幕,你被照亮了,仿佛整个世界也透亮了。
我亲爱的顾源。
或许这世上也只有像你这样身上闪耀着刺眼光芒但内心却柔软踏实的人才配得上顾里,你爱她,甚至胜过她爱你。
始终记得你在吃着顾里送到你寝室的那碗馄饨后流泪的样子,这一刻,你被融化,我们也为之动容。
亦或许,这世上,也只有你有足够宽阔的胸怀去包容顾里女王。
我亲爱的崇光。
不喜欢叫你陆烧,无论容貌怎样改变,你始终是那个喜欢坐在地上打游戏,会抱着林萧躺在一张大床上,那个眼神纯净的少年。
每次读到你的桥段,那种堵塞胸口的难过和不舍就会漫开。
你应该始终处于那个复杂世界之外,只是被强迫地融进了那些纷繁的纠葛中。
你是最单纯的孩子。用最单纯的方式诠释你对林萧的爱。
我亲爱的简溪。
从折纸到虚铜再到最后的刺金,我只哭过一次,是毫无预兆地崩溃大哭。
那仅有的一次,竟然是因为你。从你的那句亲爱的老婆。眼泪就止不住地往外喷涌。
直到第二部结尾,我都还认定你是一个负心的男人,你不如顾源那样专一,没有宫洺的高贵,也没有崇光的干净无害。你只是任何一所大学校园中都可能擦肩的阳光校草,但或许就因为不是那么特别的你,用最平常的爱,却触到了我们内心的最深处。
五年.
可以改变太多。
可以忘记多少人,可以偶遇多少人,或者可以相逢多少人。
顾里、林萧、南湘、如如、宫洺、简溪、顾源、崇光
当我合上刺金时代,甚至有些恍惚他们好像真实存在过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爱恨那样的惨烈,他们的生命那样的波澜。
当失去了学校和父母的庇护,我们踏上社会。我们磕磕碰碰地成长,虽然在多年后那会成为我们一笔可贵的财富,但在当时,谁也不会感到痛苦和迷茫?甚至只能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哭泣,一觉醒来后又得进入高强度的工作,竖起全身的刺。
甚至可以想象,林萧刚刚疲惫地又给了宫洺一杯咖啡,此时站在办公大楼里,巨大的落地窗前,孤单地望着窗外的夜景。一辆辆的汽车飞速划过,将上海切割得棱角分明。东方明珠作为上海标志性的建筑,在黑夜里光芒万丈。整座城市是个不夜城,霓虹璀璨,星光熠熠。但它却彷佛可以随时张开血盆大口,将无数人吞进去。
人为什么非要长大呢?成长,一点也不好玩。当曾经要好的姐妹互相伤害,当曾经的情侣一个个渐行渐远,当Neil说出一句I am not happy anymore.后离开上海这个故事疼痛无比。
也许对大多数读者来说,小说里最讨人喜欢的并不是女一号林萧,而是顾里。用郭敬明原话来说:她是顾里,她冷漠,理智,有自己明确的准则,嫉恶如仇也尖酸刻薄,但是她视友谊为珍宝。她一张开嘴,便露出凶狠的獠牙,上面还滴着毒液。但是所有的人都爱着顾里。也许是因为她每次毒舌时带来的笑点,也许是羡慕她的坚强和强大的气场,也许是因为她每年都可以过一个血肉横飞的生日。
但是在小说最后,我认为顾里是受伤最多的一个。
姐妹们几乎远离了她,她的房子渐渐人去楼空,唯独只剩下最后一个林萧。她发短信邀请大家来聚餐,还得小心翼翼,等到最后一刻只有林萧出现,顾里才微微释然。她一直都披着一张坚强的皮,但那张皮下她比谁都软弱,她比谁都怕孤独,怕被背叛。上帝却一件又一件剥夺着她的一切,抽空她的灵魂,撕裂她的身体,却残热地递给她一颗炸弹癌症。在手术室前,她坐在凳上恐惧地发抖,也未等到正在生病的林萧。术后出来,她死死扣住姐妹们的手,模模糊糊地说你们不要走。其实她外表强硬,内里脆弱。
她就是顾里,即使她再毒舌,喷出再多的毒液,也可以赚来所有人的爱、心疼与追捧。她永远是独一无二的顾里,她是永远的女王。
小说直到最后一章,仍将虐点推到最高,在尾声里,一切欣欣向荣地发展。但不到最后一页,永远也猜不透命运带来的那可笑的结局。命运是不可抗力。
这是残忍的时代,这是荒凉的时代。这是发展的时代,这是落后的时代。这是他们的时代,也是我们的时代。
五年于你,给了我们一个最难忘的时代。
五年与我,会用下一个五年,再下一个五年,乃至于无数个五年,来诠释我们每一个人的小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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