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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饮酒读后感1000字

陶渊明--之读后感1500字。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陶渊明--之读后感15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是谁,戴月荷锄夕露沾衣?是谁,采菊东篱悠见南山?是谁,闲看风云欲辩忘言?又是谁,抚琴自娱斟酒自欢?噢,是你吗,渊明?舟遥遥以轻扬,风飘飘而吹衣。透过浩瀚的历史,我看到了你眄庭柯的怡颜,嗅到了你掬一束野菊的芳香,感受到了你那愈久愈烈的伟大人格!

历史无法倒退,却可以定格。定格你的潇洒,定格你的情怀,定格你的雅致。

(一)冲远高洁的文人

自古文人逃脱不了出世与入世的困顿,既想兼济天下一展拳脚,又忍受不了官场的黑暗与统治的腐朽,于是几人归隐几人求生。陶源明,你在被迫几次出仕以后,便坚决地辞官归隐,用心灵来选择你的人生。你日去掷人去,有志不获聘。念此怀悲凄,终晓不能静。(《杂诗》其二);你且共欢此饮,吾驾不可回(《饮酒》其九);托身已得所,千载不相违(《饮酒》其四),你闲静少言不慕荣利(《五柳先生传》)。你远离官场,远离政治斗争,活在自己的陶园居里;你忘却生活的贫困,整日与山川虫鱼鸡鸣狗吠为伴,怡然自得;你胸怀天下寄情自然。你就像那江上的一轮明月,冷冷地照着岸边徘徊的人们,心如紫藤。

(二)浪漫多情的诗人

萧统在《陶渊明集序》中这样称赞:其文章不群,词采精拔;跌荡昭章,独起众类;抑扬爽朗,莫之与京。陶渊明你用那诗人特有的多情的心,关注自然关注人生。或春游,或登高,或酌酒,或读书,或与朋友谈心,或与家人团聚,或洗濯于檐下,或采菊于东篱,以及在南风下张开翅膀的新苗,日见茁壮的桑麻,无不化为美妙的诗章。

在你的心中,自然景物同自己一样都是有生命的。你在观赏和叙写山水自然时,如法国著名诗人保尔、瓦雷里所说,能把自己混同于自然,变为其中的一部分。

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遐观。

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归去来兮辞〉)

诗人拄着手杖流连休憩,不时抬头远望。悠闲的白云从山中飘出,飞累的鸟成群地归来。这里,毫不在意的云和倦飞知还的鸟,已不再是外在于诗人的景物了,而是同诗人当时闲静自由的心境完全同化了。

见树木交荫,时鸟变声,亦复欢然有喜。(〈与子俨等疏〉)

树木茂密,枝叶成荫,时节不同,鸟鸣酣畅,所见所闻,令我十分欣喜。

在这里,自然山水和人的思想感情是互动的。由物及心,我化于物;由心及物,物化于我。景趣两忘,归于本真。

你不光是多情的,更是浪漫的。你用手中的笔勾勒了桃花源这个不可抵达的世界。那里有肥沃的土地,美好的池塘,繁茂的桑竹,交错纵横的阡陌,怡然自得的人群。那里的景是质朴的,那里的人是淳真的,交相辉映和谐共生。

(三)超然脱俗的哲人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面对自己的不得志,面对生活条件的简朴,面对必须躬耕垄亩的现实,你没有气馁,更没有放弃,而是用一颗平静的心超然地接受了。

开荒南野际,手拙归园田。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嗳嗳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归园田居〉其一)

这么和谐惬意的农家乐场景,怎不撩人心弦?恐怕只有渊明你,才写得出来吧?

当然你也不全是快乐的,你的内心常常纠缠于现实与理想,出于处,生于死之中,为了缓解你的痛苦,你学会了运用自然之理,哲学地看待问题。在你的作品中,我们常常能够看到你同生死问题的对话:

天地长不没,山川无改时。草木得常理,霜露荣悴之。谓人最灵智,独复不如兹。适见在世中,奄去无归期。老少同一死,贤愚无复数。(〈形影神、形憎影〉)

你不相信神仙不死的说法:

运生会归尽,终古谓之然。世间有松乔,于今定何间?

你也怀疑善恶有报的观点。

积善云有报,夷叔在西山。善恶苟不定,何事空立言!(〈饮酒〉二十首其二)

就这样,你把自己交给自然,看透生死,把自己同自然融为一体。也正是这种意识,涵养着你的精神,使你能够亲手打开死亡的大门,安然地走进去。以此来摆脱死亡带来的恐惧和烦恼,使你不为生死而求仙,而佞佛,能抓住人生有限的时间,过一种比较自然的生活。使你于死生福祸之际,平日看得雪亮,临时方能处之泰然,与强自排解,貌为旷达者,不啻有霄壤之隔。

故人已去,然而余音袅袅,你那冲远高洁的人品,浪漫多情的诗性,超然忘我的精神,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迁客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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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陶渊明有感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读陶渊明有感

齐小鹿

其实相比与"陶渊明"这个正气凛然的名字,他的另一个名字——陶潜,简直就是他这一生最真实的写照。虽然为了家族为了妻儿,他也不得己几次步入仕途,但是他在历史上的留名,还是个伟大的田园派诗人。

来,先简单介绍一下陶渊明的生平。

陶渊明生于东晋哀帝兴宁三年(365年),五十多年后东晋亡,立了南朝。陶渊明一生处于战乱时期,因此对军阀豪族这类避之惟恐不及。可能这就是他日后"性本爱丘山"的起源吧。

陶渊明的家族当时都是当官的。从曾祖父到祖父,族里人都是各种武将太守。在家族门第观念深入血液的魏晋,即使陶渊明想逃避,迫于家族迫于生活也得妥协。

其实陶渊明日常生活随意的很,看不惯官场污浊干脆就拍屁股走人,这也是苏东坡最钦佩陶渊明的地方,因为苏东坡做不到啊!别说苏东坡了,中国文学历史名人这么多,即便是李白杜甫,写了那么多名山大川,却也只是接近陶诗的境界而已。王国维不是说了嘛,诗歌的最高境界就是物我两忘,诗人与自然浑然一体。而陶渊明,堪称"无我境界"第一人。

陶渊明的名作《归去来兮辞》就是他拍屁股走人后留下的。当时上级领导来视察,吃吃喝喝不说,还摆谱。一个小官竟要求陶渊明用非常正式高级的礼节去迎接他。刚好前段时间跟陶渊明感情深厚的妹妹去世了,本来陶渊明心情就不好,领导这么一刺激,陶渊明干脆回老家了。

《归去来兮辞》还是很长的,这里就不贴了。单单贴一句"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大家感悟吧!

陶渊明再一篇名作,就是《桃花源记》了。当时五十八岁的陶渊明,正处于水深火热的社会之中,政治黑暗百姓遭难。陶渊明无力改变,只能在文章中寻找精神寄托。

可惜的是,陶渊明给了大家一个"桃花源",可自己却被现实折磨的一年不如一年。穷到别人请他喝酒,他光着脚包着头巾就去了,因此同一张桌子上那些当官的都看不起他。

陶渊明晚年时又有人别有用心地请他出山做官,即使五个孩子眼巴巴地瞅着那人送来的米和肉,陶渊明还是拒绝了。他说:我还不够贤士的资格呢,我不去。你把东西拿走吧,我还饿不死。

次年十一月,寒冷的冬天,陶渊明死于贫病交困。

一代田园诗人就这样走了。他的躯体托付给永远沉默的山丘,只要山丘在,陶渊明就还是那个"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陶渊明。

最后贴一句陶渊明生前写给自己的挽诗做结束吧!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陶渊明诗集》读后感800字


“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亲旧知其知此,或置酒而招之。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陶潜《五柳先生传》


晋代,无论是司马炎的西晋,还是司马睿的东晋,都可以说是不适合人奋发的:昏乱的西晋看到制造出的“八三之乱”,颓展的东晋容不下“闻鸡起舞”。于是乎,才子们为了避免无尽的迫害,为了逃出黑暗的现实。抑制内心的进取心和胸中的才华智慧,选择了“清淡”或“玄学”,而企图改变的努力者,或郁郁而终,或自陷泥潭。


相性之下,陶渊明似乎是既“渊”且“明”。他“渊”,所以他不将毕生才情用在一个昏暗的世道中,而是选择了诗词歌赋作为他挥洒才情的工具,他“明”,所以他不愿将自然心境投在一片锦衣华服的污泥中,而是选择了世外桃源作为他度过余生的净土,后人赞他的才情无人匹敌,是田园诗派的一代宗师。可是,真正的他喝酒,疯狂的喝酒,喝到每饮 必醉,醉了又醒,醒了又喝,喝了又醉。


喝醉过的人都知道,酒中乐,在于醉,酒中苦,在于醉。苦不是要麻痹自己的心灵,又怎么愿意承受大醉初醒的痛苦?李白喝酒,是因为不遇明主;杜甫喝酒是因为,心系苍生;李贺喝酒,是因为才无人知。他呢?苦 他当真已绝生俗,他怎么会醉?只有一种可能,他也曾有“诗仙”之愿,“诗圣”之悲,“诗鬼”之憾!


他醉,其实是因为割不断对君王的期待,对世道的希望,因为他不愿,世人皆醉他独醒,于是他也寻醉,诗之子陶渊明,不过是工具而已,他若是愿意,他笔下的淑女一样可以窈窕,君子一样可以翩翩。可是,他宁可离开污浊的人世,寄倚余山水之间,他可以不做,却不能不想,想到现实。想到污浊的人世,他醒,他醉

终于,在那一天,他永远醉了,再也不醒。他已然不愿意重复那醉后复醒的痛苦,很快,使他醉去一切也都一醉不醒——


二年夏六月壬戌,刘裕至于京师。傅亮承裕密旨,讽帝禅位,草诏,请帝书之。帝欣然谓左右曰:“晋氏久已失之,今复何恨。”乃书赤纸为诏。甲子,遂逊于琅邪第”。

《玛雅文明之祭》之读后感1500字


当我第一眼看到《玛雅文明之祭》这个书名时,它就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让我忍不住去翻开它的扉页,去阅读它,去感触它,去领略玛雅文明的神奇古老的魅力。

在这个地球上,演绎着许许多多的文明,例如华夏文明,埃及文明,希腊文明有的文明,经过历史长河的洗刷,犹如明珠一般始终保持着耀眼的光芒,得以被人们保存,继承,或发展。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文明都是如此的幸运。有的文明,随着时间齿轮的不断翻转,逐渐被尘烟所覆盖,消失在人们面前,淡化为曾经。

挥飞的尘烟却并不能将灿烂的文明掩盖。璀璨的文明如同神秘的宝藏,等待着人们拂去它的灰尘,它依旧能带给人们无限的惊喜。神秘的玛雅就是一则丛林中的巨大谜语,等待着人们的探索与发现。

古老的玛雅文明,起始于西元前1500年,并延续了三千多年。就是在那个久远的时代,玛雅人凭借他们的聪明智慧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有些奇迹甚至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都无法作出解答。

玛雅辉煌与神秘的文明能让你惊讶的合不拢嘴。相信你曾听说过玛雅的太阳金字塔热带雨林世界中最大的超文明金字塔,但你能想象:玛雅人在既没有金属工具,又没有运输工具的情况下,仅仅凭借新石器时代的原始生产工具,建造出如此精准的金字塔吗?相信你也曾听说过,由现代天文仪器测出的一年是365。2422天,但你能想象:玛雅人仅凭他们奇特的历法,测算地球年是365。2420天。一年的误差不过0。0002天,也就是说,5000年的误差也不过一天。玛雅人的数学采用二十进制,他们使用零的概念,并用到了亿,他们掌握高度的数学和天文历法知识。

假如玛雅人的智慧保存到如今,我们的世界一定会是另一番模样。但假设毕竟是假设,玛雅文明,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诞生于热带丛林而不是大河流域的古代文明,它的衰亡和消失与它奇迹般地崛起和发展一样,充满了神秘色彩。现如今,只有热带丛林里的野藤和苔藓,悄悄掩盖起玛雅人的足迹,只有那残塌的废墟向游人眨着考问般的眼睛。究竟是什么让这个曾经那么灿烂的文化最终湮没在美洲的热带丛林中,繁华的大城市只剩下荒芜?

答案无人知晓,这个秘密的解开,有如拼图游戏一般,将一点点的展现在人们面前。

现在的研究表明,玛雅没落的原因可能有三:干旱,战争以及生态危机。

干旱:西元810到910年,曾经降雨量减少长达一个世纪之久,使得玛雅地区的资源供应紧绷,而旱灾让情况更为严重,造成社会局势紧张,导致玛雅文明的灭亡。

战争:在7世纪和8世纪,当地曾发生过许多战事。现在看来,这竟然是玛雅的世界大战,牵涉到两大主要城邦控制下的所有城市。长年鏖战导致了玛雅文明的毁灭。

生态危机:玛雅文明在人口大发展之后,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生活资源枯竭的严重问题,作为人口主体的农民食不果腹,社会状况一落千丈。在神权政治的体制下,玛雅王族和祭司将这种种衰败之象都归结为神的不满。他们更多地建神庙,更频繁、更隆重地祈祷,期盼能借神力扭转乾坤。当然,这样做的结果是浪费了更多的人力和已十分贫乏的资源,直至陷入不可救药的恶性循环。

经过百年衰败动荡之后,中央低地各城邦都湮没在热带丛莽之中,绿色植物悄悄覆盖起一切,像掩藏起一个久远的秘密。

德国的西拉姆说过:人类假如想要看到自己的渺小,无需仰望繁星闪烁的苍穹,只要看一看在我们之前就存在过、繁荣过,而且已经灭亡了的古代文化就足够了。回顾玛雅文化,我们为它的成就而惊叹,更为它的衰亡而惋惜。但是,我们研究玛雅文明不仅是为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不仅是为了填补文化的空白,更重要的是,我们得从玛雅悲惨的结局中吸取教训。玛雅文明消失在丛林中俨然已成为历史,只有在历史中不断回顾,了解历史,接受历史,把他转变为改造世界的现实力量,人类社会才会不断进步。

现如今,我们对于玛雅虽然不再陌生,但笼罩在它身上的雾霭却并未消散。对玛雅文明的研究,一切不过刚刚开始。

《商州》之读后感1500字


再读《商州》,已不是当初的感觉了。

高一的语文老师说过,中国的作家中,顶不喜欢的就是贾平凹,他的《商州》分明就是败坏我们商州人的形象的,所以我不喜欢看。当时的我是极其崇拜老师的,为她渊博的知识,超然的气质,当然对她的话也深信不疑。所以一直对《商州》,望而却步,最多只是浏览了一下,并没有去仔细看,认真去想。几天前,在图书馆大堆的书里看到《商州》,拿起来被它的封面吸引:似是天地未开混沌,一片迷茫;又像是一片苍茫的土地,广阔无边;又像一个巨大的黑洞,吸引着我的目光。最终,再次拿起这本据说是承载了贾平凹太多情感的书。

书中没有金庸式的爱恨情仇,也没有沧月式的扑朔迷离,只是很简单的线索。两个很相爱的年轻人因为世俗、生活、家庭等各方面的原因为爱而亡的爱情悲剧,没有悬念故事。但是感动刘成、珍子对爱情的执著追求,为爱奋不顾身的勇气。商州城里的刘成因为打断欺负他们家的日呢的腿,跑到山阳小镇漫川的外祖父董三海家躲避追捕。在这里他认识了在镇里皮影剧团的演员珍子。在相互的交往中,他们相爱了,但是由于珍子的母亲赌博,贩毒,名声不好,又有很多人垂涎珍子的美貌,企图霸占她,董三海坚决反对,认为珍子是狐媚子,不是正经人,只是想骗刘成的钱。由于公安局里人的追捕,刘成不辞而别,回到商州,最终被劳教三个月。而珍子跟回商州寻找刘成,直到确定刘成的去向。监狱出来的刘成因为自卑,特地到华山捞尸,被剧团开除的珍子则到龟子班为人家的红白喜事唱些孝歌、花鼓词,跟着班子一块流浪。终于,在华山脚下他们再次相遇,刘成带着珍子走了,他们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过自己的生活。而一直喜欢珍子的秃子却带着公安局以拐卖妇女的名义来抓捕刘成。在肆虐的洪水中,刘成为了救公安人员顺子被水冲走。而珍子也随之跳水,即使被救,她也再次殉情,心灰意冷的她宁愿选择在另一个世界与刘成厮守,也不愿意独活,也以次来证明他与刘成是珍心相爱的。

通往爱情的路上,他们走得如此的艰辛,甚至要靠牺牲性命来获取他们的追求的幸福。细想,究竟是什么让让他们的爱情路如此坎坷呢?有人会说是世俗的压力,是那个时代的变态,是董三海的阻挠,是秃子一直以来对刘成的偏见,其实在我看来,跟他们自己有莫大的关系。因为太爱了,他们宁愿选择放手,以为除了自己还会有人带给他幸福,所以出狱后的刘成不认为自己家里穷,坐过牢,配不上珍子,而珍子觉得刘成是城里人,好赖将来有工作,自己又被开除没脸再去影响刘成,所以他们在面对彼此时,他们退缩了,逃避了。如果当初不是选择逃避对方,那么不会有华山相遇的私奔,不会有秃子假告刘成拐卖妇女,不会有警察的追捕,更不会有悲惨的结局。他们一定会是天下最幸福的一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所有普通人能过的幸福日子,一起守着温暖的家园,一起看着儿女成群,一起随着岁月慢慢老去,而不是做一对苦命的鸳鸯,用生命的消逝来见证爱情。

有一篇文章叫《最爱的人最先放手》,说的是两个生重病的病人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不想让爱人继续支付高昂的住院费,不想看着自己一的爱人为钱而奔波,想让自己的爱人在失去自己后可以安心的追寻自己的幸福,他们假装相爱,并分别与自己的另一半离婚。故事的结尾是两个人死后,他们中一个的爱人说了一句话,因为太爱他,所以才忍心放手,原谅他的背叛,让他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尽管自己依然很爱他。很多人看了之后非常的感动,也很震惊。我也一样,他们怎么可以这么残忍?可以说这些重病的人不仅抹杀了自己的幸福,还让他们的爱人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李寻欢把林诗茵让给自己的拜把兄弟,结果让三个人痛苦一辈子。

其实,爱情是不能让度的,不像一块钱,一件衣服,送给你,就成了你的了,你可以任意消费。相爱的两个人就像是一根树枝和一片树叶,紧紧相连才会有生命,任意的把树枝和树叶相连带来的只能是死亡。相爱的两个人是茫茫人世里的彼此寻找, 于千万个人中寻找到一个自己一喜欢的人是多么的幸运,所以不要因为自己的多虑而轻易放手。如果你们相爱,而你的爱情不能带给他幸福,那么谁会给他(她)想要的天空。

刘成和珍子的爱是不计名利,不计金钱的。不禁为现代人建立在物质利益上的爱情悲哀。前不久,某校女高才生为婚姻的定价是1000万,我不知道她嫁的是1000万还是一个老公。当越来越多的人因为金钱和利益而选择爱情,那么折中爱情爱情还有什么意义,有一天当你发现睡在你身边的人不是你所爱的,你们同床异梦,那么你失去的青春年华将怎样来计算?

在为刘成和珍子的爱情悲剧感到悲哀的时候,想想我们自己,我们是否也在演绎另一种形式的悲哀?

《家》之读后感1500字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我在初中的时候就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依旧久久不能平静。我的心在激荡,我的思潮在涌动,我是在悲愤与惋惜中纠结和叹息,实在是在难过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我生活在如此美好的时代,相对于那些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的人们,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那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打破了旧社会的桎梏,一个崭新的时代随之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有人认为,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而我觉得觉新这样的人懦弱,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可是,我也理解他,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下,他的思想,他的行为,都已失去太多太多。活着,只是机械的活着,看不到光明了。

有人认为,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 而我看来,他的幸运还是源于他自己的争取,一个人,只有自己不放弃,才能有信心去克服各种困难,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也才能最终收获幸福。

有人认为,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觉慧,因我个人觉得,他还是思想不成熟,他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在这件事上,我是相当的气愤,相当的难过,相当的痛心。但令我感到欣慰的是觉慧后来反抗了,为他自己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的爱情还会有最初的美好吗?他的人生是否有遗憾呢?我想,在他心里,会一直有个阴影吧。那个黑暗的年代,留在岁月的遗迹里,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力量,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对未来,对生活都充满了向往和憧憬。

只要心中还有梦,,未来并不遥远。

珍惜现在的生活,为美好的明天不断努力和奋斗!

朋友们,一起加油!

《雷雨》之读后感1500字


淅淅沥沥的雨水浇不了我们心中盘旋的思念,我的思想牢牢地驻立在那场雷雨中,雷雨中的他们给了我深刻的印象,无限的遐想,我仿佛置身于那场轰动世界的雷雨之中,窥视着这世界和这世界的人们。

在一场似乎自然却又有意的雷雨中,暴露了一个大家庭的内幕,也彻底的把一个封建时代最高统治者的虚伪和善变洗涤地清清楚楚,让他们完全呈现在世人的眼前,更因有那场雷雨,把人们心中的反抗,不满也都渐渐地揭露出来,让世人了解一个新势力必将诞生,一个旧的封建势力的灭亡即将发生,雷雨中,这世界好像变得越发清晰,更加透明,藏不住丝毫的虚伪,也容不下一丝的善变,把世界指向了光明。

雷雨式的气候也体现了雷雨式的性格,敢于反抗,不满封建等级伦理是剧中女主人公繁渏的性格,她有着新时代女性的个性,她敢爱敢恨,敢于爱上自己的儿子,她身为周老爷的二房,却与其大房的儿子相恋,她不在乎伦理的束缚,但是特定的时刻使她不得不向封建秩序低头。残忍的周老爷让她唯一的一点希望也燃尽了。封建伦理压抑了她的个性,她不得不在周老爷的控制下而顺服,这是那个时代的她必然的选择,最终她的悲剧结果是她必然的选择,也是新势力推翻旧势力必经的过程。

不管是大家还是小家,总要有人来掌管。周公馆这个显赫的家族中,这个角色很显然由周朴园担任。本来他的智慧,能力足够把这个家族掌管的欣欣向荣,只是因为他的蛮横,冷酷。无情。虚伪把这个家中的信任都给毁了。没有温暖的家谁都不愿意呆。他的残忍只会逼着他的妻儿离他更远,他抛弃前妻,又逼着后妻喝药,不但不尽丈夫的责任,还完全控制她的自由,让她只能呆在房间里。他的个性俨然成了那时社会的象征,也揭露了社会的肮脏,人与人之间的争夺利益。他见到鲁侍萍时,善变的表情,给他穿上了艺人的面纱,虚伪的语言。恶心地忏悔更加只会揭露自己毫无感情的内心,也显示了他残酷的心态,在他心中,利永远大于情感,他忍心打自己的儿子,更加暴露了资本家的虚伪以及血淋淋的发家史。

戏中人演绎世间事,真情流淌遍地。戏中最悲惨的女人要数鲁侍萍了,她是三个孩子的亲生母亲。被自己的丈夫抛弃后,怀着孩子离开了周公馆,他的无奈使她无法忘怀,她见儿却不能相认。她的心痛,无奈是没人理解的。周朴园对她恋情依旧,但是周朴园的反应却和她截然不同。她是社会劳动力最低层的妇女,也是那个年代和社会的缩影,更是社会的悲剧,更是人们愚昧的原因吧!

戏中一对情人,周萍和四凤是一对相爱的情人,可是兄妹关系却给他们套上了牢固的枷锁。周萍和繁漪的乱伦,周萍和四凤的兄妹关系,决定了他们谁都不会幸福。结果必然会使是那样。缠绵的语言撩拨着这对情人的心灵,让彼此更加相爱。但是无奈的雷雨却使这对情人离开了世间,同时也带走了这个戏中无辜的人--周冲。它是一个老实,善良的孩子。他对四凤的爱是纯洁的,但最终还是为了爱情放弃了自己生命。这是封建社会人吃人必然的结果!

周老爷的另一个儿子--鲁大海,他是新生活的代表阶级,它反对旧的封建阶级,他敢于反抗周朴园,具有反抗精神,他是积极的,戏中最终的胜利者。他的前途是光明的,到道路却是曲折的,相信他会坚持地走下去!

戏剧在雷雨中展开,在雷雨中结束,娓娓动人,彻底说出了那时人们的心情,以及社会的心态。雷雨既是自然环境又是社会环境,更说明这个社会即将发生一场雷雨来洗涤这个残酷无情的社会。戏终,我好想呼唤,让雷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宇宙》之读后感1500字


爱默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有人感到孤独寂寞,就让他看看天上的星星吧。这些从天国传来的光芒会将他与他所触摸到的世界分离开来。

我是一个喜欢看星星的人。在夜晚,仰望星空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夜幕上星辰闪烁,璀璨而华丽,有着绚烂而迷幻人心的美。伸出手才发现,它们是那样的遥不可及,星辰是近乎永恒的存在,它们将亿亿万万年地存在于浩瀚的宇宙中。而我们,与这宽阔无际的穹宇相比,只是那样微渺的一点。很好奇星辰所存在的神秘空间,那个我们不可捉摸的宇宙世界。

我常常去书店,想阅读那些有关科学的著作,可每次翻阅便被上面晦涩的专业术语,难以理解的化学物理概念所困惑。一次偶然,在一大堆书中看到了一本封面黯淡的,上面只有两个简洁之字的《宇宙》。我好奇地翻看了起来,草草阅读之下,并没有看那些纯学术的作品而感受到的生涩难懂,反而走进了卡尔萨根所深爱的那个奇幻的宇宙世界。将书买回家,我沉静地阅读了起来。小时候有梦想成为科学家,儿时的认知中,科学是一个奇妙的词,可以创造发明出无数新奇的东西,同样那些遥远星辰上的画面和故事也让我格外向往。而长大以后才发现,科学是那样的深奥玄妙,梦想也早已不知所踪。卡尔萨根的《宇宙》却让我重新陷入了那个梦境般奇幻的世界,也燃起了我对科学的热情。书中并没有其新的理论与知识的发现,但吸引我的是萨根那形象生动的描绘和天马行空的丰富想象。萨根笔下的宇宙是动态的,不是那些深奥的天文学宇宙学概念,不是只有天文科学家们才能看懂读懂的独享事物。微观粒子的奇妙和宏观宇宙的壮美,属于宇宙的秘密,那样清晰而生动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萨根的独特讲述,使我深深沉醉其中,那些我所渴望知道的奥秘,从宇宙洪荒到如今科技时代,从西方的文明到东方的历史,都一一得到了解答。在萨根的《宇宙》中,我不再恍若一个旁观者,只能仰望着那一门高高在上得学科,欣赏着别人津津乐道的天文事件;我感到我成为了这茫茫穹宇中的一员,身处其中,探索着它那惊心动魄的奥秘。紧紧缠绕主题的,不仅只有广阔宇宙之间的奥秘,更有对人类的历史与未来,政治与宗教,命运与梦想的探求与思考。其中萨根这样写道:宇宙中可能存在许许多多有高级生命的世界。但是根据达尔文主义的理论,除地球以外,其他地方不存在人类。只有在这里,只有在地球这颗小小的行星上才存在人。我们是珍稀濒危的物种。从宇宙的角度来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极其珍贵的。如果有人与你有隙,让他活下去吧!因为在1000亿个星系中,你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人。人类的历史是缓慢地认识这样一个真理的过程:我们都是一个更大家族的成员。 这是萨根和平的博大之爱,是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与关怀。他不仅是科学知识的普及者,更是科学精神的传播者。即使在病重之时,他仍然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倾其心血编著讲述着《魔鬼出没的世界》中科学的蜡烛怎样照亮黑暗。。。。。。

在全书的结尾萨根更表现了其对人类前途的深深担忧,并为地球而呼吁着我们应该忠诚于全人类,忠诚于整个地球。必须由我们来为地球大声疾呼。维持人类的生存不仅是对我们自己负责,也是对宇宙负责,对这个古老的、浩瀚的、孕育了我们的宇宙负责。伟大的萨根编写了一首真正的宇宙史诗,深爱着宇宙星辰的他,追寻着自己的梦想而去。像萨根一样酷爱星辰,岂惧夜幕,努力寻找生命中最璀璨的亮点吧!

因为星并不远梦并不远,只要你踮起脚尖 。

《白夜》之读后感1500字


说来惭愧,一直听说过贾平凹先生是一位很有风骨很有个性的中国文学巨匠,但一直不曾拜读过他的作品,放假前在图书管闲逛,想搜罗几本感兴趣的书看看,无意间却瞥见贾平凹三个字,还不曾看见书名我便从书架中抽出书来,生怕被别人拿走了,这才看见了书名叫做《白夜》,翻到里面贾老师的作品介绍,有这么一句话《白夜》是我自认为最成功的一部作品,却被后来的《废墟》掩盖了它的光芒。这评价够高了,坚定了我拜读它的决心。

主人公名叫夜郎,长着一张马脸,人有点痞里痞气,但不知怎地总有几个人愿意帮助他,也许就是因为他那还未泯灭的良心吧。他在鬼戏班子里讨生活,班主、个别师兄倒对他还不错,他自己也机灵,各路神仙都认识几个,对他这种身份的人来说还真是有些本事,什么警察局的宽哥、文艺界的书画泰斗钱老、市里的市秘书长、图书馆的馆长都熟悉。不仅江湖朋友多,还有一位红颜知己,名叫颜铭,颜铭长得好身材更好,后来做了模特,有许多大款指明了给颜铭捧场送花,但颜铭一直与这些保持适当的距离,既不得罪也不讨好,一心一意和夜郎交往。

故事情节颇为玄妙的是借着鬼戏班子出现了很多阴阳模糊的人和事。最为玄妙的是再生人的一把钥匙,传说一个老汉死而复生寻见自己的老伴儿,老伴儿万分惊喜叫来自己的孩子认爹,儿女却见着这个比自己还年轻的爹说什么也不相信这是自己的亲爹,还把老汉赶出家门。当娘的心痛,夜里没人时自己了断了。第二天再生人得知老伴儿不在了也随着去了,只留下一把当时开家门的钥匙,这钥匙被当时执勤的宽哥寻着,便留了下来,晚上与夜郎说起,掏出钥匙时夜郎看着喜欢便从宽哥要了来。此后的一系列故事便好似都与这钥匙有脱不开的关系。

偶然的机会夜郎遇见了虞白,虞白是个地道的文化人,气质好、修养也好,两人之间有一种说不出的好感,但虞白总认为自己比夜郎年纪大,这种一时的好感留不住人的心,夜郎也因为早有颜铭的存在而感觉愧疚,但二人对彼此的思念却又剪不断理还乱。直到颜铭怀孕这段情缘才不得不结束。可怜的虞白!

却又说宽哥一个小小的警察,却十分认死理不论什么人遇见困难,他总会拿出自己是人民警察这个看似不堪的理由义无反顾地帮人家,不管对方是真困难还是设的骗局诈钱,最终自己的老婆实在不能忍受这种入不敷出的日子,回了娘家。

颜铭也是一个看似风光却苦命的人,一心一意对待的夜郎对自己却总是若即若离,当告诉他自己怀孕时他甚至怀疑孩子是不是他的。孩子出生了,但出乎大家的意料,孩子长得奇丑无比,这与颜铭姣好的面容格格不入。夜郎坚持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要与颜铭离婚。在最后签署离婚协议书时颜铭在办理离婚证件的工作人员的询问下说出了事实。原来颜铭出生时是一个丑女,连家里人都嫌弃她,颜铭受尽了屈辱后,从家里拿了钱跑到上海做了整容手术,孩子的相貌与小时候的自己无二,最后的颜铭也走上了不归路,她要傍大款给孩子整容。

这几人中不管是谁都是好人却都遭遇了不堪的命运。不知是那把钥匙在作祟,还是人心缺乏信任,如果夜郎相信颜铭,这段婚姻就不会终结;如果虞白与夜郎够坦诚,彼此说出自己的想法就不会无果而终。如果社会上的人能急人所急,彼此互助,宽哥就不会因为好心帮别人落得自己无家可归。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如果。。。。。。

《国家》之读后感1500字


我们天天在说国家,首先,我们应该弄清楚国家的具体含义。如何给国下定义,社会科学家们大致是一致的,主要包括三个因素:首先,国家是一套机构,这些机构是有国家相关人员操作的,最主要的作为就是暴力与强制手段;其次,这些机构在通常被称为社会的那个以一定的地理界限划分的领土中心,以我的理解就是国家机制的运行需要依附与领土这种实物。它的主要职能关键是对内要关注它的国内社会,对外需留意他在其他活动的更大范围的各种社会;他在某个领域中的行为常常只能用它在另一个领域中的活动来加以解释;最后,国家垄断着其领土内的规则制定。这种情况要求创建一中被所有公民分享的共同政治文化。

但是不存在完美无缺的定义,国家的这个定义同样也是具有制度性和功能性。中华文明通常是被一个单一国家所控制,历史上,并非所有的社会都是由国家控制。拉丁基督教是巨额就从来都不这样,比如在中世纪欧洲的一些国家,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秩序维持,战争规则和司法规则的制定。当今大部分国家生存与其中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明显具有其自己的发展规律,正如封建统治者清楚的知道,国家并不总是对暴力工具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得出一个结论非常简单:意义上的国家特性对每一个历史上的国家而言只是一种愿望。当别的权力资源特别是意识形态权利和军事权力扩展到全国范围时,国家权利的形成出现。

对国家的研究,自然离不开三种古典的理论: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和现实主义,他们分别为历届国家做出了最重要的贡献。兹有主义是一种变化着的信条,但是她的核心理念非常简单:个体被认为是道德价值的中心。社会内部的国家活动被自由主义者一多少有些复杂的方式来看待。这种突出的复杂性观点来源于 亚当斯密。他在《国富论》第三卷中描述了一种商业扩张的方式,商业扩张导致法治的出现。这种自由主义理论完全意识到,全力自身具有诱惑力,可能被滥用,并且需要永远被控制。换句话说酒啊hi商业社会在工具北京上受人称道,因为这种工具背景以温和的商业取代赤裸的权利而认同了一个题米娜的政治体系的出现。但是,这种观点在19世纪被人们尤其是赫伯特斯宾塞加以具体化,他将资本主义等同于自由主义,斯宾塞主打的愿望就是国家将不复存在:充分发展的个人将一起结成伙伴,而不受任何约束的影响,这既有利于市场原则,也对他们的道德素质也有所裨益。斯宾塞的观点某种程度上远离了反政治的观点,他对于控制权力的需求具有更现实的理解。他并没有寻求废除国家,因为秩序与公正的行政管理把一个比经常所想象的国家更为实在的国家考虑了进去。此外,由于大资本家通过甚至以破坏良好的、有力的市场运作而作为代价进行垄断而自肥,一个明智的政治精英集团是必须的,以便是大资本家们的要求受到抵制。

马克思主义同自由主义思想直接按的根本区别同阶级有关。他对国家的基本概念就就是无论何时国家都不是中立力量,代表普遍利益,相反国家体现了统治阶级的礼仪,与之相应,他指定的规则服务于一些人也不是全体人民的利益。

对国家的分析同样也离不开现实主义。在国内事务中的作用,现实主义坚持认为,是提供秩序,国家已经变成保证安定生活的主要工具,甚至更重要的,参与国际市场的机会是完全值得称赞的。在对外领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个国家必须做出努力,盘算其他国家的意图。国家的安全追求意味着在一个国家间体系中,他要投身于均是整治。在当代的环境之下,这一项原则与第三世界国家有特别相关性。在过去,现实主义时了解国家作用何为我们更清楚的考虑未来做准备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但是这是有一定困难的,现实主义有时候可能会倾向于幼稚的简单化。

国家有别,体制有别,国家栖息与一个什么样的体系,自身都会有沉浮。无论如何,国家精英阶层无法用足够的避免巨大战争的技巧安排国家的事情以适应环境的变化,当今世界各个国家是否能改进,谜底也只能是拭目以待!

《罪与罚》之读后感1500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习惯于妥思妥耶夫式的的漫长叙事,也许最真实的叙事注定无法不漫长。执着是个可怕的东西,执着于生活的人可以像蚂蚁一样埋头长征,也可以恶魔一样揣起屠刀。可人从来不是只生存于两段的砝码,最真实的人生是游离在平衡与偏执两端的维系。跨过天平的横梁走到极端的过程,是屠戮自己的过程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是交给恶魔。

生活擅长制作常谈常新的谜团,不管是天才还是傻瓜都能有所解悟,但现实永无正解。窘迫的现实与对理想主义的推崇让一个年轻人陷入疯狂,他躺在棺材一样阴暗低矮的出租房里思索,以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在偏执狂的思维里,不平凡的人可以疾驰的象群般践踏着脚下的生命踏上光明,平凡的人注定庸庸碌碌供人踩踏。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的时候,生灵涂炭的战场成了皇位后最闪亮的注脚。拿破仑乘着历史的东风成就王座,他说: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让后人去评判吧。可惜那个躺在棺材里的大学辍学生做了最偏执的评判。社会的畸态让他只看到践踏与辉煌,并且将前者视作后者的必要基础。

对自我哪怕还有一丝坚持的人,都是不适合拿起屠刀的,更何况是饥寒交迫中靠消化自我维系生命的拉斯科利尼科夫。当他在病态的执念中将劈柴的斧头变成杀人的利器,其实他不差毫厘地杀死了自己。他近乎推脱的言辞并没有错,不是他杀死了寄生虫一样的老太婆,更不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天真无邪的妹妹,他事先早就将斧头砍进自己的脉搏,犯罪现场只生产恶魔而不适合活人。我之死成就我之恶,这个命题也许在唯物论者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自欺之辞,可惜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唯心的解读往往给生活以解脱。

执着于错误的后果是可怕的,这偏执表现在生活里尤其令人难以逃离。用最世俗的眼光审视小说主人公,或许会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将自己的教义坚持到底,他没能彻底将良心的自我毁灭于黑暗中,杀人后他成功地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再脱离不了自我的谴责。无耻者的最无耻之处便在于他总能绕过人性的约束而将失败归之于手法上的失误。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所说: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若人可以用畜道生存,那么生活就没什么不可以。所以罪的罚对于无耻者是无效的,对于高尚者却是难以逃离的。也因此,生理上的惩罚其实对于罪犯而言是最低级的,因为这能够以儆效尤,却不能让他学会高尚。只要邪念未死,一点点侥幸心理的作祟便足以令其重返罪途。

关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救赎,陀思妥耶夫斯基直到文末也是语焉不详,或许正如批判者所言,这曝露了无法剥离的时代烙印。但当索尼娅将自己的柏木十字架戴上拉斯科利尼科夫的脖颈,而自己戴上属于被男人杀死的莉扎薇塔的铜十字,当她选择罪之罚的重者与男人共涉西伯利亚,当爱情的唯美洗濯时代的污浊,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同是时代的弃婴,却以爱为结获得了新生,这到底是出于文学家的浪漫,还是源自历史的归宿?真情难求,难在少有共同承受,爱情的本义可能便是于共同承受中获取共同的救赎。可惜,小说诞生之日起,作者便已经死亡,何况如今其人尸骨早已化为春泥,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然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文学大师恐怕也不会为小说辩驳,但若是那份共享十字架的伟大爱情尚不能让人救赎,我亦无言。

时代的焦灼塑造时代的弃婴或是宠儿,生存在历史之痛中的人们,自须领受生活的正解。在此意义上,罪与罚毋宁说是罪与救,救赎之道与沦落之道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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