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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的由来读后感50字

《玫瑰的名字》的读后感1500字。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玫瑰的名字》的读后感1500字,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意大利当代著名作家翁贝托埃科的成名作《玫瑰的名字》的中译本终于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了。我接到样书后,拿出三十年前(1980年)出版的、纸张业已发黄的原著感慨万千。全书共36万字,字字句句都令我回想起翻译此书所走过的历程

当初我是勉强承担下《玫瑰的名字》的翻译的。一来我深知作者是一位知识渊博之人,此书涵盖的内容丰富,没有哲学、神学、史学、美学,甚至建筑学方面的涵养,是万万翻译不好此书的,二来,此前已有过台湾的译本,我从来都不愿意翻译有过其他译本的著作。但错过这样的著作,我自己也会感到遗憾。后来,在上海译文出版社的再三约请下,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接受下来了。

一开始就把我难住的是小说开篇对修道院建筑结构的那番描述。为了找到确切的词语,我约请了与我一起晨练的一位从事土木工程设计的女工程师,给她看了原书的图样,经过几番斟酌,确定把原文表示庞大的建筑物的那个词翻译成楼堡,排除了别的译本似是而非的译法(大教堂、主楼等);还有,在对迷宫的描述中,也根据她的建议,把原文用房间一词表示的那几个通往四处的空间翻译成过厅。小说里还有一章谈及药草的性能,为了不至于惹出笑话,我还去咨询中医大夫,问她洋葱是否能增进性功能。又为体验人身处迷宫所产生的那种惶恐不安的情绪,我还特意去北京圆明园据说是意大利建筑师郎世宁设计的迷宫里走了一趟(可惜不能也不敢夜里去)。我心里一直暗暗自嘲,翻译《玫瑰的名字》不就是在一座语言和知识的迷宫里摸索吗?

做什么事情的过程都是美好的,收获时的心情也是美好的。《玫瑰的名字》是一部有多重意义和解释的小说,也是一本充满哲理和辩证学的作品。通过此书的翻译,我领悟到许多过去被视作禁区的神学的深邃文化含义,领悟到数字各有其神秘的含义,宝石也有它们各自的语言:红宝石代表耶稣的鲜血,是权威的象征,蓝宝石象征希望和纯洁,碧玉蕴含着信仰,紫晶象征谦逊,绿玛瑙象征仁慈原来历来人喜欢佩戴珠宝不仅是为了外表的美,而且还因为宝石有其文化渊源,也是一种身份和品格的象征。

《玫瑰的名字》的情节是虚构的,但书中许多人物和故事的时代背景却是真实的,所以在译文中不容许出差错。正在我为原著中的许多地名、人名或事件查不到出处,为书中的许多拉丁语无法读懂而感到走投无路的时候,2007年初,在埃科前来北京参加一个国际文化论坛之际,我和《昨日之岛》以及《傅科摆》的译者有幸在法国文化中心举办的酒会上见到了作者本人及其夫人。我诉说了翻译此书的苦衷,埃科同情地说:我书中的拉丁语还是中世纪的古拉丁语呢!怪不得好多词语我从拉丁语字典里都找不到。没想到,事过不到半个月,埃科竟然通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一位意大利专家,给我寄来一份附有详尽注解的《玫瑰的名字》的复印件,沉甸甸的,足有2公斤重。原来,那是供意大利高中生当课外阅读的版本。那真是救了我的命了!我取回家后,连夜把已经译好的章节重新整理,加上了有关的注解。

说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意大利专家加布里埃拉女士,她已成了埃科三本小说译者的挚友。在长达几年的翻译时间里,她一直是我家的常客,因为工作日她没时间,每到周末,我们就把翻译中的疑难问题集中起来向她请教,而我也经常给他们做工作午餐。他们都很喜欢我的上海菜,特别是我烧的酱牛肉和啤酒蹄膀,他们总是念念不忘。我曾跟加布里埃拉女士打趣说:可能还比不上《玫瑰的名字》中的猪血腊肠吧!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这个小小的文学沙龙,称得上是大千世界里的一小片温馨的芳草地吧!

也许是我对这本书的翻译过分投入,当我后来编写《意大利语应用语法》时,在有关的语法重点中,都不由自主地引用了这本书的片断和译文。学生反映说我把语法编活了。此书还得到了北外科研处的成果奖,尽管我已是退休多年的七旬老人了。

近日,从编辑那里得知,读者对译本还比较认可,我那颗忐忑不安的心终于落下来了。我从事了20多年的文学翻译,这是我翻译过的唯一一部关于书籍的小说。通过翻译这本书,我真切地体会到对知识的渴望源自信仰的丧失。作为译者,我也真诚希望读者通过阅读这部小说,能在书海的一角找到一席宁静之地,以新的目光去观察你所熟悉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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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名字的故事》读后感_1500字


《新名字的故事》读后感1500字

莉娜,埃莱娜,谁是真正的天才,谁是真正的赢家?

第一人称的叙述,往往很容易把人带入故事情节中。两个女人的友谊,从6岁的交换娃娃开始,到最后,60岁的莉娜的消失, 那个时候,还没有结束。

从最开始的互不了解,到认识,相知,妒忌,迷失到最后的消失。很难说,是莉娜活在埃莱娜的幻想下,还是埃莱娜活在莉娜的阴影下。

莉娜的勇敢,果断,天分,一直是埃莱娜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她希望,自己能像莉娜那样,轻轻松松的就获得老师的认可,男人的青睐。但是,莉娜所遭受的一切呢?埃莱娜又有多少,是能够切身体会到的? 莉娜她渴望把一切都掌握在自己建立的围墙,可控的范围内。成为鞋匠,帮助哥哥里诺成为有钱人,摆脱索拉拉家族,选择了一个暴力侵袭的斯特凡诺,有了一段悲惨的婚姻生活。而后又遇人不淑,出轨了尼诺,抛弃了富太太的生活,独自一人带着孩子,到了肉食产工作。很幸运的是,她身边有恩佐的陪伴,帮助她度过了最难熬的那段时间,学习了计算机。同时,也是埃莱娜,在她即将倒下的最后一刻,成为了她最后的一棵稻草,让她走出了肉食产,回到了城区,开始了正常的生活。最后迫于无奈或者是自愿?她还是选择跟仇人合作,有了一份高薪工作,摆脱了贫民生活。莉娜一直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很明确的做了,不择手段,并且不后悔的人。这种人,可怕又可敬。她的性格,她的冷暴力,她的目光清晰,这都是埃莱娜所没有的,我很喜欢她对埃莱娜说的2句话。

1-月亮是一块大石头,是几十亿石头中的一块,石头就是石头,你最好脚踏实地,面对地球上的这些麻烦。

2-我们每个人都按自己想要的样子叙述自己的生活

这两句话,可以说是嫉妒说的话,也可以说,是一种点醒。有时候我在想,她对莱农的冷暴力,是因为出于对她的重视,对她们友谊的认可,她希望莱农,可以做自己不能做的事情,让她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她帮主莱农学习拉丁语,学习希腊语,甚至是在莱农迷失的时候,给她冷嘲热讽式的提醒。她在莱农面前,是自卑的,所以选择了用语言伤害来掩饰自己的无助,自卑跟迷茫。同时,她又希望,莱农过得不要比自己好太多,幸福太多。

而埃莱娜呢? 从小到大,她一直想要摆脱的就是莉娜,想要比她更出色,更幸福,更有钱。她选择了一条非常稳妥的道路。努力的读书,出版了一本小说,让自己迅速的成名,选择了一位家庭背景非常不错的老公,生了两个孩子。一路看起来真的是顺风顺水。但是,内心深处的埃莱娜,她的那些灰暗的小九九,却一直让她开心不起来。从读书的时候就开始迷茫的她,一直很勇敢的想要冲破一切禁锢,努力的走出属于自己的全新的道路,没有莉娜,没有那不勒斯。她渴望摆脱旧生活,却又无法走出旧生活。最后,愚蠢的她,跟莉娜一样,栽在同一个男人身上。尼诺。为了尼诺。她抛弃了自己的贵妇生活,孩子,丈夫。我不认为尼诺有多爱埃莱娜,埃莱娜有多爱尼诺。对于埃莱娜来说,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从小到大,她就一直喜欢着尼诺,看着好朋友莉娜,把尼诺给抢走了。她心里更加是想要尼诺。而尼诺呢?这个男性荷尔蒙爆棚,只想要女人肉体的男人,处处留情。真的会爱埃莱娜吗? 不! 他讨厌自己的父亲,是怕自己成为他父亲那样的肮脏男人,可是,自己比他父亲,有过之而无不及。离开的,留下的,最后一句是-我唯一可以踩到的地板-在颤抖。不单单是地板在颤抖,埃莱娜,你整个人生,都在颤抖,你即将丢失的,你即将得到的东西,都在颤抖,一切都是未知。

小说中,赤裸裸的挖掘了女性心理的灰暗一面。放下手机,沉思了很久,最近状态不行,看什么都不顺眼。具体内心戏如何,就不说了。 每个事情,都不是突然发生的,都是有因果关系的。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像莉娜那样勇敢,麻利的活着,最后却发现自己像埃莱娜那样,内心戏十足的活着。

《新名字的故事》读后感1500字


《新名字的故事》读后感1500字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作者和她的朋友莉娜,发生在青春期的友谊与互相较劲的事。莉娜跟作者从小起就是好朋友,但作者认为莉娜一直都比自己聪明,在小学的时候莉娜成绩排名第一,她一直就是第二。

而且莉娜在学习看书的时候,很快就学会了并了解了本质,而作者需要花很长的一段时间。但莉娜由于家庭原因小学毕业后就没读书了,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嫁给了一位有钱人。

而作者一直从小学读到大学。作者真名叫埃莱娜,她一共写了四本相关的小说,简称那不勒斯四部曲,四部曲分别是讲两个女生从童年到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的故事。

《新名字的故事》是那不勒斯第二部,其他三部我都还没看过,整本书作者都是通过回忆自述的方式来写。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觉得她把情节写的非常细腻,这本书我花了一个多星期才看完。

有一次我在看的时候,突然有种感觉,我好像已经被作者牵引着,被她代入到故事中去,就好像自己也生活在那个世界,感受着里面每一个人物关系,跟着她们一起嬉笑怒骂。

对于没怎么看过文学小说的我,第一次有种有内而发的感慨:看小说也挺有有意思的啊。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生活的真实,人的欲望,女性的心理,社会的阶级等很多很多。最让我深刻的是,作者在写欲望的那一段,就是作者自己被一个她同学的父亲给强暴了。而她当时觉得好像不是很在乎。

她同学叫尼诺,是作者一直暗恋的对象,莉娜也知道作者喜欢尼诺,然而尼诺却喜欢上了莉娜,但莉娜那时候已经结婚了。莉娜刚开始也不知道,有一段时间作者陪莉娜一起在海边度假,尼诺在大海里吻了莉娜,然后把他的想法一股脑告诉了莉娜,说从小时候就开始喜欢上了莉娜,他其实比莉娜的老公更爱莉娜。一开始莉娜是拒绝的,毕竟她是已婚之妇,但她的夫妻生活不是很好,她老公虽然很喜欢莉娜,但莉娜自从结婚后就对她老公没有一点点的感觉。

晚上躺在床上XX时,也只是应付式的完成作为妻子的义务。尼诺的表白,慢慢的让她找到了自我,让她找到了肉体与灵魂互相碰撞的感觉,后面莉娜他们经常当着作者的面在白天偷偷幽会。

有一晚,莉娜决定得跟尼诺好好的放纵一晚上,叫作者帮忙找了一个借口一起去尼诺家住。那晚,作者想着自己喜欢的人跟最好的朋友在床上睡觉的情景时,心情很不好,于是一个人去海边坐着发呆。

尼诺的父亲看出她心情不好,于是过去安慰她,靠着她身边,说一些小女生喜欢听的话,她当时感觉心情好了一些。其实作者之前就去过尼诺家住过,有一晚,尼诺的父亲偷偷的把作者的被子掀开,摸了她一把,当时作者自己也知道。

尼诺的父亲跟作者说为那次的事件感动抱歉,都是因为她太漂亮之类的云云。我也不懂女生想法是什么样的,可能那晚心情的原因,她想着尼诺和莉娜的事,再经过各种安慰和挑拨下。尼诺的父亲趁机吻了她,但她竟然没有拒绝,而是慢慢顺从着。

作者自己作了这样一段描述:

我明白了,我有一个隐藏的自己,她的手指、嘴唇、牙齿、舌头能把她发掘出来。一层又一层,那个隐藏的自我失去了藏身之所,恬不知耻地显露出来,萨拉托雷知道怎么能防止那个自我害羞地逃开,他知道如何让她留下来,就好像那是他那些深情的动作、那些时缓时急的荣捏的最终目的。

当时作者并没有为这件事而感到一些羞耻,不过她后面也没有继续跟尼诺的父亲做一些傻事。只是慢慢的,等到她读大学后,等她交了男朋友后,回想起那晚的事情,羞耻与痛苦慢慢显露出来。

作者自己同样作了这样一段描述:

这使我觉得那个夜晚是愉悦的,但经过很长时间之后,我意识到,在黑暗中,在冰冷的沙子上,我和我所爱的那个男孩父亲_一个庸俗的男人发生关系,第一次被插入,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我为此感到耻辱,这种羞耻感和那段时间我感受到其他羞耻感混合在一起,让我很崩溃。

当然,这只是全书的一小个片段,里面还有很多其他精彩有意义的情节,写的非常细腻、非常真实、非常贴合实际。

我觉得这本书适合青春期的女生看,毕竟这一本书主要讲女生友谊的事情。

作者:欲望的

《时间的玫瑰》读后感1500字


本月金瑞书友会的必读书《时间的玫瑰》,趁着周末给读完了,抽时间闲聊一下对这本书的理解。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来概括本书的核心内容,这句话便是:热爱你生活的这片土地,找到最好的企业,做时间的玫瑰。

1、找到最好的企业。

从但斌的视角来看,好企业有几个标准:长期稳定的经营历史;高度的竞争壁垒,甚至是垄断型企业,最好是非政府管制型企业;管理者理性诚信,以股东利益为重;财务稳健现金流充足。

选对行业。所选择的的行业一定要能长期生存下去,弱周期性,比如说白酒行业,只要中国的酒文化存在,行业就会延续下去,又是弱周期性行业。再比如说医药行业,只要有人类生存,医药行业就会存在。

选对企业。(1)所选择的企业一定要有广阔的市场,有足够的广度和宽度。比如消费品行业中的奢侈品,随着经济的发展,增长会越来越快。(2)能够抵御通货膨胀。企业的产品一定要能够提价,很多世界级老品牌都会定期提价,如果没法提价,就会有很大的通货膨胀风险。

(3)某种意义上不死的企业。A股三千多家企业摆在你面前,哪些是能够长存的或者说存在的周期尽可能长的。比如说煤炭行业便不是能够长存的企业。(4)企业要有足够的利润最好是轻资产型的。比如说茅台,原料是当地的高粱和赤水河水。(5)行业中的龙头,很高的行业壁垒。企业的护城河足够的宽,不是想进来就进来的。拥有别人无法复制和替代的独特技术和核心竞争力。(6)企业有很好的ROE(净资产回报率)和ROE的上升能力。ROE是衡量一个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比如说贵州茅台这种的公司,账户都是预付款,现金流超级好。

选对团队。一个好的企业必须有一个好的管理团队和文化,能够让企业不断地传承下去。不过多的依赖团队创始人。企业如人,好的企业必须拥有一些质朴的东西,一些理想的东西。关于选对团队,普通的投资者可能是无法做到的,此项个人觉得可以忽略,一个企业能做这么大,一定是有一个优秀的团队和管理层。这个企业生存的法则。

选对价格。选对价格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如果一个企业足够好,在什么时间买入都是正确的。按照这种选股思路,当下在这些行业里选择一些企业,未来估计会有一个很不错的收益。或者组建一个组合:白酒、保险、证券、消费等等。买入这些行业的龙头,你就相当于买入了中国最好的企业组合。

2、做时间的玫瑰。

长期投资的难点在于对未来久远岁月不确定事件的判断上。现实生活中,哪个企业哪个国家都有弱点,哪怕是全世界最伟大的企业也会有弱点,哪怕我们生活在太平盛世中,每年也会有很多突发事件让我们去卖出后来被证明伟大的企业。

我们可能会遇到中美贸易战、我们可能会遇到金融危机、我么可能会遇到大地震,我们可能会遇到恐怖袭击等等,如果这些事件对你投资的企业本身没有大的影响时,你能否坚守自己的投资?

3、热爱你自己生活的这片土地,相信中国!

其实从价值投资的鼻祖格雷厄姆到价值投资的执行者巴菲特,再到本书的作者巴菲特的信徒但斌,都一直在讲常识。什么是常识?举个例子:日常高抛低吸能赚钱么?赚不到钱,即使赚到了钱如果不退出市场也会亏回去。你的这个操作方法很多人都在用,所以赚不到钱,这就是常识。

依据但斌的价值投资的选股方法,我们不妨来期待一下未来十年,二十年后贵州茅台的股价。目前是906元每股,十年之后会不会是5000元每股,10000元每股?我相信是大概率会的。

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话:巴菲特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他在75岁的时候拥有了450亿元的财富,而在于他年轻的时候想明白了很多事情,然后用一生的岁月来坚守。

热爱你生活的这片土地,找到最好的企业,做时间的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_1500字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500字

1.初恋、情人、妻子,这三个人对振保的影响是深远的,通过细腻、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心理描写,张爱玲反映的是小资阶层的生活缩影和人类对情感的需求。小说并没有对“红玫瑰”和“白玫瑰”两种类型的女人做出严格意义上的价值判断,而只是在很稀松平常的故事发展中揭示出她们自身的生存状态,叙写她们自身的情感体验,并在这些生存状态和情感体验中显现出她们在男权社会中所面临的生存困境。造成这种生存困境的根源,除了两位女主人公自身的原因,与当时的社会背景,以及男主人公心中根深蒂固的男权意识是分不开的。在当时的中国,仍然是封建文化传统根深蒂固的时代,男权意识仍然是社会的主导意识。在这种意识主导之下,女人一旦威胁到男人的权威,必定会受到惩罚,王娇蕊和孟烟鹂就是这种不公平待遇的受害者。虽然在当时,也有一部分女性也曾试图冲破传统的束缚,她们上新式洋学堂,穿新式洋装,出入各大交际场所,努力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但性别仍然束缚着她们真正意义上的进步,就像作品中的娇蕊,勇敢追求自己的真爱,但是却也最终无法真正冲破传统的束缚,依然为传统所不容,男人们永远将他们的道德限制和人格限制强加于女人,这就使得她们总是处在生存的困境中,无论如何努力,也是徒劳。
2.小说中运用了现实层面对经验层面的偏离。经验层面的振保曾经有两段经历: 第一个是巴黎的一个妓女,振保在她身上花了钱但还做不了她的主人使他有了最羞耻的经验; 一个是初恋的女友,一名叫玫瑰的姑娘使他赢得了坐怀不乱的柳下惠的盛名。生活层面的振保经受不住红玫瑰的诱惑但却为了自己的名声放弃了这段感情。他无法忍受烟鹂毫无生气的肉体带给他的缺失,转而寻找其他的诱惑。这是生活层面对经验层面的偏离,从而产生了陌生化。二是理想层面和现实层面的偏离。小说中运用了现实层面对理想层面的偏离。理想层面是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与追求。理想层面的振保的理想几乎体现了所有男人的梦想,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希望两者同时兼有。而现实版振保的状况是,曾经被抛弃的火热的情妇却变成了贤妻良母过着幸福的生活,娶回家的纯洁的妻却与别人偷情,生活对理想的彻底颠覆让振保惊叹不已,也对男性的刻板的理想社会进行了颠覆。这是现实层面对理想层面的偏离,从而产生了陌生化。三是感觉层面与心理层面的偏离。小说用红玫瑰花和白玫瑰花与现实中的人物娇蕊和烟鹂做类比,植物“红玫瑰”花的艳丽、鲜红以及浪漫的气息和娇蕊的惊艳、吸引人以及现代的气质形成鲜明的映衬; 植物“白玫瑰”花的单调、惨白以及没有生命力的气息和烟鹂的冰冷、古板以及毫无生机的气质形成了鲜明的映衬。这是两个不同领域的融合,婚姻爱情生活是属于人的生存层面的,是属于情感体验的,而“红玫瑰花”和“白玫瑰花”属于植物系列的,是属于视觉关注的层面的。这里将情感的层面的意象图式变异成感官层面用视觉来欣赏和感受,导致了“看”关涉到“感觉”层面的偏离,产生很强的陌生化,并打通了人的各种感官心智,完成了不同感觉的沟通,从而形成了两个空间的跨空间映射。
3.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 用别有深意的服饰描写颠覆了其中男主人公对女性类型的陈见, 并填补了新鲜的意义。两位女主分别用不同的服饰风格表明了她们在自主性、生命力等方面的差异, 以及她们在面对父权制规则时的不同态度和命运。
《红玫瑰与白玫瑰》体现了张爱玲的女性主义立场和批判精神, 表达了对父权制下女性生存困境的审视与关注, 以及对女性社会性别角色的质疑和反叛。

读后感1500字《红玫瑰与白玫瑰》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直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颠覆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己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己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 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责任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不过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伤心和痛苦都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己。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爱情的游戏里,女人一直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角色。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直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爱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特别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己,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面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不过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是对爱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起,他说他有太多的责任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最好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责任是最好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可以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时间玫瑰》读后感1500字


最近两周花了不少时间把但斌的时间玫瑰认认真真读了两遍,一遍通读+一遍做笔记,写了51篇读书笔记。

在平安证券也听过作者的讲课,身边的人大多数对私募不了解,对作者有推崇的,但也听到朋友说他是个骗子和水货,只会营销,从头到尾除了个茅台也没推荐什么好股票,也没见到为他的粉丝带来什么收益,且言行不一等等。

不过说说我自己的感受吧,以前对作者完全陌生,看他微博知道他喜欢在深圳湾跑步,看完书之后就觉得很真实了,因为书上告诉了你他的很多细节,这正如平时认识一个人是一样的过程。

时间的玫瑰一书十多年前就出版了,相当于经过了十年的打磨,我感觉作者是一个很实在真诚的人吧,当然这是出书,很多东西作者未必方面或由于保密肯定不会全部写出来的,毕竟面向公众的东西有些话不好讲,不确定不成熟的东西也不能随便分享。

作者的东方港湾做的是财富的传承,讲的是把财富传给下一代甚至下几代,所以时间跨度非常大,可能都是十年起到几百年后,所以有些动作或理念不要轻易模仿,因为你跟作者看问题的时间维度就不站在一起,如从二十年,三十年后的时间来看,可以与伟大企业共同成长,但你只是做个中短线,或者还融资了,一个下跌可能就破产了,所以你就不要轻易去学习了,要学习也得知道这个大前提,即作者是搞财富传承的,不是搞什么一年或两三年的甚至五六年的短线,如果你也准备长期持有一个企业至下一代或下二代甚至一百年后,那作者的方法你就可以学习一下,即找到最伟大的能够存在上百年的企业持有不动,穿越牛熊,与伟大企业共同成长。

一些细节:作者是92年从业前期十年差不多都是搞技术分析,非常热衷和沉迷,也成了技术高手还去外面讲课并获奖,最后发现技术分析赚不到钱,于是转而搞基本面分析,在07年牛市顶部的时候又走了价值投资的另一个极端,在市场很热的时候看好茅台和招行,觉得还不贵,那时招行市值四千多亿,茅台pE101倍,事后来看,茅台中间又经历了12-14年的塑化剂和反腐,07年顶部区域买的茅台,9年才解套。而招行由于银行是杠杆企业,在金融危机时下跌了87%,也是9年后才解套。也就是说作者前者信仰技术分析,最后发现此路不通,然后两千年后慢慢转到价值投资,与伟大企业共同成长,并成功发现了茅台是一家伟大的企业,但可惜的是当时作者可能也是三十出头,年轻气盛,价值投资又走向了另一极端,即只看公司好坏,而没有在意pE高低,觉得好企业能够穿越牛熊,而且在牛市热浪潮天时并没有做到逆向思维或逆向操作,而是随波逐流,结果由于买的价格太贵,加上中间的波折,以至于九年后才解套,人生有多少个九年?

07年把好企业买贵了,花了九年时间解套,于是在2015年大/牛市时,这一把作者有了进步,不像07年的8月份还觉得招行便宜了,作者在五千点的时候成功预测股/灾可能要来临,汲取了之前的教训,这一把把平安和茅台基本全部清仓了,但这一回茅台又卖亏了,在这轮股灾中似乎没跌太多,作者以230元的价格卖出去回避风险,结果后来以更贵的260元接回来,相当于之前07年,13~14年该卖的时候没有卖,15年其实不卖也没什么影响的情况下却卖亏了,变成了低卖高买,当然作者的解释是基金有清盘线。

然后作者分享了一些企业的分析,主要是茅台最多,然后去了美国面见股神巴菲特,也投资了港股和美股,以全球的视角找那些最顶尖的企业进行投资,做财富传承。

一些收获:

1、更了解了茅台,招行等多家企业,特别是书中对茅台的反复介绍分析加深了认识。

2、知道关系投资其实更害人。

3、详细介绍了几次股东大会如临现场

4、作者的七次惨痛教训,说明尤其对我们小散买的便宜也是非常之重要。

5、股市中一些有趣的事情,如灯下黑,错过牛股等。

6、加深了股价=pE*每股收益的理解,更能理解与伟大企业共同成长的内在逻辑。

7、对中国经济有了更清楚更长远的看法,通过对比对上证50又有了新的认识。

8、知道了美国近百年的投资历史,也知道了巴菲特的不易,也知道中国处于比巴菲特更好的一个时代。

总的通过几天阅读这本书,收获满满,感觉作者分享了的几十年的投资经历和宝贵经验教训等,确实通过作者近500页的文字,让我对价值投资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奇迹的名字》读后感600字


今天,我读了《奇迹的名字》这篇故事,内心真真切切被它感动了。


《奇迹的名字》这个故事讲的是在很久以前,有一户农家有个顽劣的儿子,不好好读书,还常常打架惹事。有一天,父亲终于忍不住呵斥了儿子几句,儿子竟破口大骂,还拿起菜刀,将父亲的右手砍断了。父亲倒在血泊中,儿子看也不看一眼,扬长而去……


儿子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将军了。虽然儿子十分有钱,却一直让父亲住在后院的小屋里,冷漠以对。一天夜里,将军的仇家寻仇来了,直杀大宅。眼看将军就要死在仇人的刀下。突然,一个老人从后院冲了进来,唯一的一只手死死握住刀刃,用苍老的声音大喊:“儿啊,快跑,快跑……”


自此,老人的双手俱废。父爱无疆。这位父亲失去一只手是因为儿子,失去另一只手也是为了儿子,虽然失去了双手,可他永远不后悔,只因对方是自己永远的儿子。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用朴素的语言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母爱,还有另外一种更为深沉的爱——父爱。当你需要它时,它就会出现。当你不需要时,它会默默退守到某个角落,但永远不会远离。可文中的儿子不懂得珍惜,对父亲那么冷淡。但我相信,这位父亲用爱的行动,终究会让儿子明白事理,懂得悔悟。


其实生命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去珍惜,但少不更事的我们却往往不懂自己究竟应该去珍惜什么。我想,有时候,我们确实应该回头看看。或许只有这样,才能明白是谁在我们背后无怨无悔支持,我们又该努力善待谁。


爱如水,有了水,这个世界才不会干涸! 学会爱,学会感恩,正是我们这一代孩子所要学习的“技能”。这是《奇迹的名字》一书给予我的最大启示。

《红玫瑰与白玫瑰》400字的读后感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400字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新名字的故事》读后感


《新名字的故事》读后感

我刚看到《新名字的故事》这个书名的时候,想到的是《安尼尔的鬼魂》里女主角费尽周折从她的哥哥那里买来“安尼尔”这个原本专属于男性的名字,这本书的译者陶立夏在她的随笔集《把你交给时间》里写“在女主角看来它带着男性的潇洒,读音和形状都有简洁流畅的魅力,是她挣脱女性桎梏的出口,她的第一场反抗,也是她漫长而艰难的觉醒的开端。后来她将离开故土,经历痛苦的婚姻、没有希望的爱情、受疾病摧残的友谊,并积累起足够的阅历、学识和勇气来解答最开始的问题:你是谁,来自哪里。”而在书里,新名字的获得是因为莉拉结了婚,冠了夫姓,从莉娜?赛鲁罗变成了卡拉奇太太。

作家荞麦在看完了书以后说“作者用极其扎实的故事告诉了女人们,为什么不能太早结婚以及为什么要坚持上学读书……一本真正的女性主义小说”。我想,嗯,女性主义小说,可能是讲女性友谊和命运。李静睿的小说《微小的命运》讲,命运既屈从于外力,也屈从于内心。以前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作为个人你只能去追求更多的智慧更多的清醒,除此之外毫无他法。” 我想,可能这本书会写这些。

以上是我在看书之前的联想。

昨天看了《新名字的故事》。然后,我发现这是一本青!春!疼!痛!文!学!

我妈喊我吃饭的时候我刚看了一半,看到莉拉向埃莱娜讲述尼诺吻了她并向她表白从数学竞赛开始就爱她,“已婚的闺蜜和我喜欢的男生在一起了”这个最狗血的情节终于开始了。吃饭的时候,我妹妹讲她的女同学有一回碰见初中同学邀请她去看电影,看电影的中途转过头来亲了她,女同学感到错愕因为那个男孩子有女友并且和她是同班同学。我感到好笑,尼诺和老师的女儿交往,吻过埃莱娜,然后又向莉拉表了白,青春期的故事总是这样相似。埃莱娜伤心估计也不只是因为发现喜欢的男孩子是个轻浮的人,更是因为这个轻浮的男孩子的表白对象不是自己而是自己聪明又敏锐的好朋友。

莉拉在婚姻不顺的情况下怀孕,又流了产,出轨了尼诺,埃莱娜伤心之下失身给了多纳托(尼诺的父亲,一个虚伪的油嘴滑舌的中年男人),埃莱娜决定远离莉拉和尼诺的生活好好读书,这些情节全都在作者写出来之前就猜到了,埃莱娜失身给多纳托这个情节我在看“那不勒斯四部曲”第一部《我的天才女友》的时候就猜到了,这个我全书最讨厌的人物最终一定会得手的。为什么会都能猜到,因为太套路了……

莉拉的人设就是不折不扣的玛丽苏啊,即使没在读书也能在这方面轻易秒杀坚持读书并且成绩好的埃莱娜,干了一辈子鞋匠的父亲和哥哥设计鞋子都没她厉害,她一出手肉食店的生意噌噌地往上涨,所有客人都在和她谈话后如沐春风,她随便搞一搞就把她挂在店里的婚纱照变成了一件艺术品,所有同龄女性都嫉妒她,几乎所有同龄男性都爱她(莉拉曾经离开斯特凡诺去和尼诺住在一起,后来恩佐去把她劝回来的时候向她表了白,又是“从……开始我就爱你”……),这样的设定真的不是玛丽苏光芒照大地么……

书里的情感关系都复杂成蜘蛛网了,比《小时代》还要乱两三倍吧,谈恋爱简直是排列组合式的,随便怎么连连看都对。

看到昨天晚上十点,还剩七十页(总共480页左右),等下一本出了再看了。

作者是写得很好啦,可是情节感觉就是初高中听的八卦的集合体啊,早就听过了,真的没兴趣了……

感觉女性友谊那种相互汲取力量和嫉妒并存的情感很能理解,类似的故事也曾经在身边的同学朋友身上发生过,但是对我个人而言,总觉得这样的成长小说还是和自己的成长故事有距离,即使埃莱娜那样力图通过读书来走的更远摆脱家庭的影响试图不再重复母亲的生活几乎是我们这一代人生活的缩影。

至今为止觉得真的在写我们这种没有什么故事的女同学的生活的只有曾良君……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通用


"考尔德说过“仅次于选择益友,就是选择好书。”,作品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东西。我们要做的是认真读好原作的前提下,将自身的见解一起写进读后感里,有关作品的优秀读后感都有哪些特点呢?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的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1】

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

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

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

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

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

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

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

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

尘埃落定,木已成舟

无论你是否接受

随风而去,随风而去

不管怎么说

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2】

记得每次从书架上抽出张爱玲的书,首先并不急于去欣赏她的佳作,而是总会盯着书的封面看上半天。喜欢看她的独标孤傲,喜欢去感受她的辛酸悲苦。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她,文采飞扬,妙语连珠,让人叹为观止。只是这么细腻的笔调,让我怎么相信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个?

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

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妓女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

写到玫瑰的时候,只通过一句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没有遮拦的人。如此的生动细腻,如此的相得益彰,怎么不让人为之倾服呢?

而且爱玲用词严谨且特别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淫而不荡,赋予人无限遐想,又岂能用平常之言语与其媲美?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圣洁的,他确实做了属于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通过振保与娇蕊的对话,可以充分生动的体现出语言的幽默风趣。当娇蕊问及振保说喝什么时,振保说随便,结果娇蕊却记得振保喜欢吃清茶,振保在称赞她记性好时,娇蕊接下来说了一句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可见只有有心才会记得下来。我是个粗人,喜欢吃粗东西,足见她稚气的娇媚。

见过艾许太太之后,由于娇蕊不经意间的一瞟和那轻轻的一句话,触动了那原本善良、纯洁的心灵,她的话使他泪下,虽然也只是身外物。有句话写的还是非常耐心寻味的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

在振保得知娇蕊写航空信告诉士洪要离婚时,振保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娇蕊。在母亲的催促下,娶了一名大学生烟鹂。遗憾的是振保对他的身体并不感兴趣,因而渐渐的疏远开了。他开始宿娼,在心中留下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两个爱人玫瑰和娇蕊。

烟鹂在备受冷落的情况下,和一名裁缝有染,振保知道以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去折磨烟鹂。

结尾说,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他是好人,可是却不会去干好事。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3】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还清楚的记得,从前不知道张爱玲,不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只单单这句话就一发不可收拾的想要了解这个特立独行的女人,想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女子能这么一针见血,辛辣又让人怜惜。

渐渐地看过三毛,看过萧红,也读过林徽因,可就是好喜欢好喜欢这个不强求别人喜欢的女人,张爱玲。不记得是不是初中最开始接触她,总之就是毫无缘由的爱了这么久。于我看过的篇目而言,三毛太过洒脱恣意,似乎所有的生活所有的文字里装满的都是她自己,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经历,自己倔强不一样的生命。萧红尝过太多凄苦,苦到最后似乎忘了最初的骄傲。林徽因太过完满,完满的隔着一层圆滑的纱总觉得太不真切。唯有她,那张睥睨一切的照片我竟然觉得有点小姑娘的倔强,爱即是爱了,伤也被伤了,可我还是我自己,为一个人低到尘埃里也是我愿意,但倘若不是那个人,也许清冷的笔尖倒真如玫瑰的刺。一直觉得张爱玲是看得透的,所以才觉得她生命里的每一次选择都那么那么不一样。

回到文章里,除了最著名的信条红玫瑰与白玫瑰,她的很多文字都太过精辟。殷宝滟送花楼会里张爱玲讲到的男孩子没有的妇科病症简直不能再赞同,所以世上有这么多阴差阳错,这么多相互折磨,这么多错过。那句话真好,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没有勇气到头来碰到的所有人都变成了不如意。

一向不喜欢在书上涂涂画画的我也忍不住划了两条线,怕忘了最初的惊艳。总之,你的一生过的并不好,可,你很好。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4】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800字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8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最经典的一段话,写出了中国众多男性的心声。而我谈的就是这段爱情背后的艰辛与无奈。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得不到的自然才是最好的,但是得到了的东西未必就不会失去。大多数人这样,振保也亦然。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可以认真对待每一段感情并无悔于最后的结果,不只要美好的过程更要完美的结果;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能在有了红玫瑰以后安然的过好日子不去惦记着那个床前明月光;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那该是多好。

令我感触深刻的并不是娇蕊怎样的'艳丽与媚态,而是在她与振保离别多年后再次重逢时的身体发胖。多年以后,振保困于生活的压力,娇蕊也不再同往日那般活的精彩,这让我深深读出了岁月的无奈和世事的无常。娇蕊是一朵凋谢枯萎的玫瑰,久而久之也便成了一抹蚊子血极其普通了。而烟郦,她输在了自己的懵懂与无知上面,输在了自己的固有化模式上面。她爱振保,但也不只是要振保,她若是嫁给另一个男人也仍然会去爱另一个男人。但换个想法,烟郦最后与别人有染,也是振保自己一手促成的。可以说,振保和烟郦都不快乐,这段婚姻也从未幸福。

书中三个人物都是悲情的,我们并不能在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也不能在得到的时候太去贪心。我们只有懂得如何爱自己,才能有资格去说怎样爱别人。爱从来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振保娇蕊烟郦爱了一生,也败了一生,而我们的一生还太长了。多亏的是,娇蕊在离开振保以后终于遇到了那个对的人,尽管她已然成为一个落败的红玫瑰。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悲壮和美丽并存的本体。情至深处,知悔不愿悔。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5】

张爱玲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改编为了电影版,整体的效果挺不错的。使之很真实的表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更加真实形象,演员的表演也更是到位,一举一动都是有意味的。画面的色调和切入都有着不同的含义,为整个故事奠定了基础的基调。

看了这部电影,我没有对佟振保这类人有什么偏见,因为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戴着一张面具,只不过面具的大小罢了。要怪也只能怪这个人类的社会,只能怪人类的欲望。人类总是不断的谋求所谓的幸福,但幸福背后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情呢。总之,这对于人类来讲,太平常了。人类的生活,穿的是动物的皮,吃的是动物的肉。人类确实温暖了,也吃饱了,但付出的却是动物的一切。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说一套、做一套,这都太正常不过了。我觉得这部电影,不是在批斗一个人,而是对人类自私、欺骗的一种批判。为了自己所谓的幸福,不择手段。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什么是幸福,没有一个标准,大于5是幸福吗?大于10是幸福吗?还是大于100是幸福啊?幸福永远都没有一个标准,唯一的标准就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但,人却是一个欲望的动物,永远都不会满足,没饭吃,就想吃饱;有饭吃,想吃好;吃好了,又想吃没吃过的。总是这样无限的放大,电影里的佟振保,最后以他不幸福结局。但在我看他完全可以幸福,只是他自己的原因罢了,自己的欲望罢了。他有漂亮的老婆,有漂亮的女儿,有钱、有地位、有尊严,他还要什么???对于我来讲这已经够幸福了。清心寡欲!最好的解决办法。只有不断的克服自己的欲望才能真正的感受的生活的幸福和乐趣。为了欲望而活,只会让自己疲惫不堪。就像在电影的最后一样,佟振保和老情人见面了,佟振保一个大男人却哭了,而面对的老情人却很淡定,因为她懂得了珍惜,懂得了克服自己的欲望,而佟振保却截然的不同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必须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人是不能完全自由的生活在社会里的,如果人是完全自由的,没有任何控制的,人类会灭亡,世界也会灭亡。追寻规律办事,这是万事万物的要求。

总之,看完这个电影,就一句话:清心寡欲,珍惜生活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6】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里面共有12个故事,在读了一些故事后,我不得不对张爱玲感叹,她对人物的刻画只能用四个字形容:抽丝剥茧。而其中也有一些使我印象深刻。

第一篇故事《年轻的故事》中的男主人公潘汝良,他爱国,却对中国人没多少好感,并且讨厌他的家庭。他们家中母亲是典型的被封建旧礼教压迫下的可怜人,父亲在外做生意且经常喝酒。家中的兄弟姐妹多。在旧社会中,妇女都是牺牲品,这又不禁让我想起张爱玲的身世背景,没落的贵族,吸烟片的父亲,不管事但漂亮的后妈,这些好像都是她这本书后面的强大的背景。我一直认为,没有故事的人是写不出好文章的,可我最近又体会到,有故事的人也不一定能写出好文章。

话说潘汝良某天遇到了自己一直画的侧影的真人版——外国姑娘沁西亚。沁西亚是俄国人,就在他两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沁西亚突然告诉潘汝良她要结婚了。我一直认为一个女孩子的婚礼应当是特别美好的,可看了张爱玲笔下沁西亚的婚礼,完全被颠覆。“俄国礼拜堂的尖头圆顶,在似雾非雾的毛毛雨中,像玻璃缸里醋浸着的淡青的蒜头。礼拜堂里人不多,可是充满了雨天的皮鞋臭。神甫身上披着平金缎子台毯一样的氅衣,长发齐肩,飘飘然和金黄的胡须连在一起,汗不停地淌,须发兜底一层层湿出来。他是个高大俊美的俄国人,但是因为贪杯的缘故,脸上发红而消肿。是个酒徒,而且是被女人宠坏了的。他瞌睡的睁不开眼来。”

尤其我最喜欢的一段“圣坛后面悄悄走出一个香伙来,手持托盘,是麻而黑的中国人,僧侣的黑夜下露出白竹布袍子,赤脚吸着鞋。也留着一头乌油油的头发,人字式披在两颊上,像个鬼,不是《聊斋》上的鬼,是义家里的,白蚂蚁钻出钻进的鬼。”与这些恰恰相反的是新娘子自己对这场婚礼的重视,好像这不像一场婚礼而是一场葬礼。

在张爱玲笔下,旧社会的妇女都是悲哀的,她们结了婚,成为丈夫的附庸,她们显得粗俗,没有文化。她们只适合在家里带孩子,负责伺候好她们的丈夫。最让我感到残酷的是在《花凋》这篇故事中,川嫦得了肺病,当郑夫人要去给川嫦买西药治病,郑先生强烈反对,说:“这孩子一病两年,不但你,百家笔记网()你是爱牺牲,找着牺牲的,就连我也连带着牺牲了不少。不算对不起她了,肥鸡大鸭子吃腻了,一天两只苹果——现在是什么时世,做老子的一个姨太太都养活不起她吃苹果!我看我们也就只能这样了,你有钱你给她买去。”我不敢相信这是她的父亲,眼睁睁看着女儿去死,这是张爱玲笔下的人性,在那么一个社会,亲生女儿又算得了什么。

而当我不断地阅读这本书,它越来越给我一个感觉:现实太残酷!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7】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张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这句话诠释出一个距离产生美的普适道理,谁不是这样呢,看到一个令人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能让人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点你也常常能见到了,那么相处还能有什么火花呢。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8】

振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他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情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心,口问口,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佟振保是中国男性(书生气较重的男性)的典型代表,家境不是特别的好,是靠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因此对他现有的财富、地位等,他异常的珍惜,遇到任何有损他名誉的事情他会本能地想到保护自己。甚至可以说是“理智”的分析利弊,在面对红玫瑰王娇蕊时,他明知朋友妻不可欺,却还是明知故犯,当王娇蕊向丈夫摊排时,他却不敢接受王娇蕊的爱,他自私、虚荣、懦弱,面对这种男人,女人得到的下场只有如王娇蕊那样的痛苦和饱经伤害。对于他的妻---夏烟鹂,他有的只是责任而没有爱,他早已厌倦了她,他不过是他拿以躲避王娇蕊的挡箭牌,烟鹏的婚姻生活是可悲的,与她交流的只有收音机,无线广播,她没有经济来源,她也爱着振保,因此她虽饱受冷落,但还是不停地为振保说好话,在她看来,振保还是个负责的,善良的丈夫,她不会与人交往,一直活得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当然,她也同样作过出格的事情,振保可以允许自己去宿娼,却不愿意自己的妻子与人通*,这种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和观念,在现在的男人身上也依然存在着,振保由此变得暴躁易怒,但他却是一个有学识,有文化,在理智和情感上懂得拿捏,始终是以理智占上风的人,他又重新做人,对家庭、妻儿负起了责任。

这部小说以极其细腻的手法,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不同人的内心世界,其主旨与表现的思想,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新名字的故事》读后感_1000字


《新名字的故事》读后感1000字

看完了那不勒斯四部曲的第二部。在看书评之前,我的层次就只是抵达于两个女孩之间人生的纠葛,她们的情爱、人生的选择、对生存世界的看法,在不同时点都惊人地重叠在了一起。在看的过程中我很难过,因为我看到了很多残忍的事情,莱农一直在不遗余力地从莉拉身上吸取能量,模仿莉拉说话、写字、为人处世,因而学业有成,并一步步地改变了自己的生存环境,而莉拉对于莱农所做出的令自己所引以为傲的成就,就像对待别人拥有的一个美丽的玻璃球,无情地打破它,然后用自己所拥有的控制莱农的力量,指示莱农又重塑下一个。但我难过不仅是因为看到了这些,反倒是因为两个女孩都极富魅力。莉拉总是打破陈规,她拥有一股汩汩流淌在她身上的力量,仿佛永远都无法被消磨殆尽,我非常渴望了解,她那股丰沛的力量是来自于什么地方?而莱农总是敏锐地感受着涌动在身边人言行举止下的暗流,或是情感的,或是精神的,或是不可言说。
我一直在想她们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呢?是我们所体验过的友情的样子吗?我不确定,因为我感觉既是陌生的,又仿佛是我所经历过的。像莱农一样吸取对方的力量,像莉拉一样掌控对方,她们同时爱着彼此,同时又嫉妒彼此。究竟是嫉妒伪装成为爱,还是爱点燃了嫉妒?或者还有别的什么更为微妙的东西,是我所无法觉察到的。
纽约时报书评启发我的一点是对暴力的理解,里面写到“莉拉为了捍卫遭受街区的男孩子们嘲弄的埃莱娜,用一把裁皮刀顶住马尔切洛·索拉拉的喉咙——后者是当地一个克莫拉黑帮成员的儿子,并且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她随时准备好动刀。这吓坏了马尔切洛,却也激起了他终生对她的爱。这,同样也是费兰特的风格——去追溯暴力和爱之间那几乎无法察觉的界限。”我们通常憎恨、避免暴力,即使常常说爱到深处会恨、会产生暴力,但我从来未曾想过,暴力,能够引起爱!或者是,暴力与爱的界限模糊不清。这促使我反思,我对爱和暴力的理解都太过局限了,生活从来不是简单的定义,不是观念描述着生活,而是生活掌控着观念,你想,哪有一种情感,哪有一种可能带有情感的行为是纯粹的呢?
我已经彻彻底底被整个故事所抓住,我仿佛正在那个世界里和那两个女孩一起生活。所以不怪乎书评所提到的更宏大的概念,像女性主义,是我现阶段所无法体味的,期待日后能有所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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