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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1200字

牛虻读后感1200字 活着读后感1200字 2019-09-25

《当时只道是寻常》读后感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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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当时只道是寻常》有感


当时只道是寻常

——读《当时只道是寻常》有感

"这是一句非常明白易懂的话,却道出了几乎人人都有的感觉。"

当时只道是寻常,这是一句怎么样的话,能牵出生命回望中的一花一树,一颦一笑,一期一遇。那些被笼罩在岁月迷雾中的琐碎记忆,开怀的大笑,难忘的痛哭,夕阳的奔跑,午夜的长谈……终究在滴答中渐渐于背后凝固了,然后,风轻云淡的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

看着季老先生写的。回头那片灰蒙蒙中的一条清晰的路,这条路的顶端是在清平县的官庄。他看到了一片灰黄的土房,中间闪着苇塘里的水光,还有他大奶奶和母亲的面影。这条路延伸出去,他看到了泉城的大明湖。这条路又延伸出去,他看到了水木清华,接着又看到德国小城哥廷根斑斓的秋色,上面飘动着他母亲似的女房东和祖父似的老教授的面影。路陡然又从万里之外折回到神州大地,他看到了红楼,看到了燕园的湖光塔影。令人泄气的是,他竟然又看到了牛棚的牢头禁子那一副牛头马面似的狞恶的面孔。再也看不下去了,路就缩住了,一直缩到他的脚下。

而我的路呢。我走过的路还太短,未来的路太长。那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说者是何滋味,我不能很好地了解。但是看了这些文字,也算是跟着季老一同体味了一次百味人生。

岁月其实真的挺奇妙的,过的时候很漫长,回过头来看确实"如箭""如梭".但是你又能奈何。就如,最近是高考月,想想自己竟已经离开高中有一年了,然而高考期间的一景一情却恍如昨日。

那些永不会忘记的日子。冬天的清晨,天空还是漆黑一片,路边昏黄的路灯还孤独地守候在寂静的路边。寒冷的空气把鼻子冻得冰凉通红,但我喜欢这种感觉。当我走到教学楼四楼的走廊时,迎接我的是太阳升起,东边灰暗山峦轮廓线上一抹朝霞,渐变的粉色,让我不禁怦然心动。有时候,月亮还没落下,悬在天边淡淡的一片,就像婴儿用沾着面霜的手指,轻轻地在天边点了一点。那时的夕阳也同样醉人,让我不禁想起了《怦然心动》里面的台词:"Somedays the sunsets would be purple and pinkAnd some days they were a blazingorange setting fire to clouds on the horizon."

这些离我而去的,到现在都成为了最可爱的回忆。讨厌或喜欢的人也好,事也好,终究会让我们说声再见。这本书中追忆文,老舍先生、梁实秋先生、沈从文先生、胡适之先生……在这里,我都看到了不一样他们,往事种种,数之不尽。虽是琐碎小事,却颇有一种《项脊轩志》的感觉,正是这些小事,细微的感情,让人感动不已。就如胡适之先生,北平学生示威游行,被抓进监狱,胡适之先生奔走于各大衙门之间逼迫国民党当局非释放学生不可,还亲自给南京驻北平的要人写信。要知道那些示威活动大多是共产党地下党指挥发动的,而胡适之先生是不赞成共产主义的,这件事怎么不能叫人感动呢。只是现在的人往往不了解实情就批判一个人,虽然胡适之先生不赞成共产主义,但是他同共产党没有任何深仇大恨,他自己说,他一辈子没有写过批判共产主义的文章,而反对国民党的文章则是写过的。里面还有一件小事,是关于陈寅恪先生的,1952年,季羡林先生到他家拜谒,那时候看到陈寅恪先生门前有一条白色的路,路旁全是绿草。原来那时陈寅恪先生眼疾日益严重,但仍然可以看到眼前白色的东西,当时中央领导陈毅和陶铸便命人铺就了这一条路,碧绿与雪白相映,供先生散步之用。

昨天终于看完了全本,最后一篇尤叫人感动。题名为《回家》,写于2002年,那时的季老已经九十一岁高龄了。那时候他患了一场大病,终于治愈出院回家。文字间溢满了感激喜悦之情。回家,他的"家"又是什么呢,老祖、老伴早已现于他而去了,只有他一人。但是,这里还有一大片盈塘的季荷,还有一只小波斯猫。他一走进自己的院子,他的那只小波斯猫不知从哪里蹿出来,在他两腿间蹭来蹭去,没完没了,书里写到"它好像是要说:‘老伙计呀!你可是到哪里去了?叫我好想呀!’我一进屋,它立即跳到我的怀里,无论无何,也不离开。"一位多么可爱的老人啊,不知道为什么又被感动到了。这时的他像是得到了一次新的生命,对周围的一草一木充满了好奇,不管什么,在眼里都是可爱的。"我真觉得,大自然特别可爱,生命特别可爱,人类特别可爱,一切有生无生之物特别可爱,祖国特别可爱,宇宙万物无有不可爱者。欢喜充满了大千世间。"读到这里也被感动到了。多么可爱率真的老人。

最后,借这个题,附一段很喜欢的歌词。

Goodmorning yesterday

You wake up and time has slipped away

And sudden lyit’s hard to find

The memories you left behind

Remember do you remember

The laughter and the tears

The shadows of misty yester years

All the others in between

Remember do youremember

The times ofyour life

Reach out forthe joy and the sorrow

put them away inyour mind

The memories are time that you borrow

To spend when you get to tomorrow

Here es the saddestpart

The seasons are passing one by one

So gather moments while you dream today

Remember willyou remember

The times of your life

作者:宣香颖

班级:嘉兴学院外国语学院日语152班

优秀读后感:当时只道是寻常


当时只道是寻常

读《我的高密》有感

莫言说:时光实在是令人感到恐慌,日子像流水一样一天天滑了过去。浮生只如白驹过隙,转瞬间欢笑已然湮灭成尘。这跌宕逼仄的人生路啊,总是不遂人愿。你看,天边的流云缓缓而逝。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是啊,仓促,我还没来得及构思好如何书写,可它已经草草收尾。时光是掌间的沙,你越是想握得越紧,它就流的越快,你只能看着它逝去,却无能为力。这世间最压抑的词便是无奈。当我们垂垂老去的时候,我们也去才知道有些东西,失去了,再也不会回来。

都说红颜弹指老,可是弹指老的岂止是红颜呢?就算是同一个人,在同样的地点,在不同的时间里,心境也是不一样的吧。就像李易安也曾写下风住尘香花已尽,那些馥郁纷繁的花,那些微暖和煦的风,那些迤逦缱绻的景致,那些氤氲往事都如那一缕花香,掠过鼻尖,悄然逝去,湮灭在这九万丈的红尘紫陌里。如今这双溪载不动许多愁的小舟,也不似当年那西亭日暮时穿梭在藕花深处的小船了。这时的李易安已韶华已逝,孑然一身。

苏轼在被贬去岭南时,写下了千古名句此心安处是吾乡。莫言说,他与故乡的关系是鱼与水的关系,是土地与禾苗的关系。那么我呢?那个曾经被舅舅们哄着,晚上一定要听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的女孩;那个拿着爷爷写的疏影斜横水清浅,念得磕磕绊绊的女孩;那个喜欢在阡陌纵横的田间,玩得一身泥回来的女孩。现在,只停留在了烟波浩渺的记忆里了,被时光打磨的像是隔了层毛玻璃,看不太真切。现在的这个女孩变得开始越来越沉默,不习惯与人打交道,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才感到自由,有时读读几行字,写写几个字,便消磨了一个下午,或是一天。生活对我来说就像一汪古井里的水,乏善可陈,只有偶尔奋力扔下几块石子,才悄悄然的荡开几丝涟漪。平淡的生活,只有经历过大起大落,被命运世俗绊了脚的人才期待。可我想要的并不是这些。

毕夏普说,掌握失去这门艺术并不难;很多东西似乎本来就是会失去的,失去了便不是灾难。可是我只不过是想找回当初的那份让我甘之如饴的回忆。

我喜欢在所有我喜欢的东西前加上一个前缀我的,仿佛是对全世界的人宣告这个东西的所有权是我的。我的故乡,那个普普通通的江南小村,青瓦红砖,屋檐高高翘起,如一只只青色的鸾凤,。只是几年未见,却早已物是人非。各家门口的红色对联在风雨里呆久了,便都染上了岁月厚重的斑驳,渐渐褪了颜色;那几个儿时的玩伴,见了面也不再多话,只是浅浅的打个招呼便形如陌路一般绕开了。回想以前,最爱的便是在天气渐冷的时候,和他们一起,偷偷从别人家的地里挖出番薯,埋在火堆里,烤熟了吃。那种软糯泛甜的味道,不是任何山珍海味可以比拟的;或是在春夏的时候,吃着从山边拔来的野菜,吃的满嘴都是绿色的汁液;又或是惬意得躺在河边,让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罅隙,暖暖地扑在眼皮上,嘴里嚼着茅草白而微甜的根。就像莫言在书中说的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几乎尝遍了田野里的百草百虫。现在,那份回忆和味道只限于记忆中了。曾经跟我玩的最合得来的小七,如今已经到了那个永远有八个时差的城市。想来,我们相隔的不只是距离,还有我们之间无法跨越的空间和时间,永远错开。

莫言说:每年麦收的季节,是我记忆中十分愉快的季节。多年以前的,也是那个秋天,大人们忙着收割最后的稻子,我们便在金黄的麦垛边玩起捉迷藏,日薄西山,尽量把自己的身体缩得更小一些,似是要把自己融进这墙影尘土里,成为大地的一部分。

有几个孩童在身边打闹,似是在玩捉迷藏,玩久了,又提议去干些别的什么事,便欢笑着跑开了。炊烟袅袅升起,被风吹破了,淡淡的吹至我眼前,迷了眼,似是看到了当年的自己。纳兰容若说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我没有浅淡书墨被泼香茗,但是我也会感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走在时光的路上,每个人都是彼此的过客,当岁月的涌流冲乱了记忆,未来催促我们告别,但身上的每个线索都与故乡割舍不断。每晚的午夜梦回,孤独的天秤总是偏向故乡的那一端,任何一个躲雨的屋檐都不会像故乡那般温暖。故乡像是一座围城,只有当踏上去往他乡的路途时,才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回去。回去那个拥有无数美好记忆的故乡。

我来到县城上了中学,抛下了以往的回忆;他们守在故乡,守着儿时的记忆。

当下课时,走廊外常常只有我一人,我望着那无尽的碧落,看着天上云卷云舒,略略一瞥,发现教学楼前的那棵白玉兰树结出了梅红的小果子,想找人分享,蓦然发现,身边空无一人,所有人都在教室里为自己的前程奋笔疾书。噢,我们已是初三了。终究是我不够敏感,未曾发觉周围的人开始远离,她们的背影终有一天,只能幻化成印象中的一片虚无的色彩。只有我一人站在原地,伤春悲秋。命运总是压得人妥协,可以预见,那个教室里唯一空着的位置上,就要坐着它的主人。风穿堂而过,那棵玉兰枝上的叶子从枝头落下,在空中小小地挣扎了一下,便遁入静默。有谁可知它的不舍?从初一到初三,看着教学楼前的白玉兰花开到荼蘼,又看着它们纷扬落下。何其有幸,我经历了一棵花树的花事。到了如今的初三,有时候做完噩梦被惊醒,醒来眼前是浓的化不开的黑暗,目所能及的是无尽的荒凉与孤寂,我看着无边的黑夜压着我一个人,我睁着眼,看看眼前的黑暗将我窒息。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什么是愁?就是即将分离的人们,心上的秋天。这样的滋味,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就算我们曾如船只停靠在回忆的海岸边,停在风景里,任时光消磨,任岁月远歌,可是时间如浪潮翻涌而来,人生如茫茫汪洋,我们只能做短暂停歇。路,我们还是要走下去的,无论如何。时光总会穿越一切的怀恋与想念。

你好,旧时光。

再见,旧时光。

《当时只道是寻常》读后感1000字


当时只道寻常读后感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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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只道寻常读后感(篇1)

《当时只道是寻常》是安意如的一本古典诗词鉴赏集。她不做学究式的考据,而是联系当下实际,联系如今男女的爱恨情仇,以今注古,发掘今古相同的凄艳情感。如此,她的鉴赏美文受到了很大一批读者的喜爱,人们从她的作品中读到了欲说还休的话,找到了感同身受的情。

尽管他的词作数量不多,因他的身份经历所限,眼界也不算开阔,但这并不妨碍纳兰词独具真情锐感,直指本心。其中尤以爱情(悼亡)词最哀感横艳,引人共鸣。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一词《浣溪沙》,是纳兰的经典作品之一,为悼念妻子卢氏而作。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中蛰伏着多少甜蜜得刻骨铭心的记忆和哀伤。

问世人,谁能够主宰自己的出身。纳兰容若生在权贵之家,却不能选择自己的心仪对象。尽管妻子温柔娴淑,但也是与自己心仪的女子有所差距。对于妻子的感情,最多是怜悯。忽然觉得古代权贵之人很可怜,自己所能拥有却不是自己想要拥有的,面对的不仅仅是父母的媒妁之言,更为重要的是那恐怖的三从四德。可是现代人又有多少人希望入主权贵之家,享受日荣华富贵,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单车上面欢笑。可悲的不是时代,可悲的永远都是凡人。

前不久,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梦到自己的另外一半。或许有些可笑,但是其实也反映了自己渴望一份真挚的爱情。但是,现实中并不是那么的随心所欲就可以碰到自己心仪的。碰到了,人家会为你驻足吗?经常听人家说,怎么也先表白了,即使后悔,也是自己起码曾经努力过。但是,表白是你的权利,不要忘了你的表白会给别人带来怎样的烦恼。幸运的话,两者甜蜜的走到一起,不幸运的话,以后见面会是多么的尴尬。还不如小心的把这份心意埋在心底!

初三的时候曾经喜欢过一个男生,现在还是保持着这种感觉。自从高一之后就很少来往了,连网聊也几乎没有了。但是,我一直在默默的关注着他。年少的感情很单纯,单纯到可以心里埋着一份情感变可以应对所有的困难,当然,条件是这种感觉一直保持着。

沉思往事立残阳,当时只道是寻常。对啊,世事何时是你想怎样就怎样,在无能为力时,接受就行了。不接受又怎样?没有怎样,你自己一个闷着而已。退一步,前面还是会看到康庄大道的。

当时只道寻常读后感(篇2)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这是出自纳兰容若的一首《浣溪沙》精品小词,而我本人对纳兰容若的个性知之甚少,尤其是对他的诗词更是了解的不多,对他真正深入的认识,去走进这位清朝初期年间的一代多情才子诗人,是从一个那赋于晶莹剔透般的女孩,通过她的笔下流淌一股涓涓的溪流,激荡着一滴水珠去穿越四百年多前的时空,回落到诗人的心湖上,荡漾美丽的涟漪,而这个女孩就是安意如。我无法想象,一个现代女孩是怎样去认知、去感知四百年多前纳兰容若的内心世界的感动,也许这也算是一个时空上相遇的知己知音吧。

曾几何时,我们都曾有过不经意之间的错过,有太多的东西,在寻常中往往却被忽略掉,如错过的花期,错过韶光的季节,错过给予生命中最为宝贵的一滴露珠,而容若的一生,情坠红尘,在他曾经失去的时候,忘记拥有;当他醒悟得到的时候,却又一次真实的痛失掉,容若的一生为两个女人而活着,年少时的青梅竹马表妹纳兰雪梅,也就是在他的词中多次所提到的恋人谢娘,只因被选进宫,从此,却错失木石良缘,还有与卢氏共度三载,却又早早的撒手人寰。据说野史上还有另一个传说,就是红颜知己的江南才女沈宛。在容若的众多诗词作品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在写给他的亡妻卢氏,是悔恨在他不经意间对卢氏的忽略,与其说过去是对恋人的留恋,那么在他以后的几年里,是对卢氏痛切骨髓般的追悔莫及的一声长叹,如在他几十年后的小字辈曹雪芹写下《红楼梦》一书,书中的贾宝玉在林黛玉死后始终都是沉浸在挥之不去的旧梦中,那么试问一下,对待薛宝钗是否是合情合理的呢?人往往是当时只道是寻常,失去才知道珍惜。在剖析他的诗词方面,可见安意如用她的超然灵慧般的独到见解,为我们一页页掀开《饮水词》,引领读者去剖析容若的点点滴滴真实情感,再现他的所感、所伤、所思、所痛,一生都是在追忆和悲苦中徘徊,在无奈与叹息之间逝去,如斯,如人

安意如,一个出生在80后的安徽宣城女孩,或许是因为她生于江南的原故,为读者展开的是一幅细腻,婉约,灵气淡雅江南才女所特有的秀美气质,她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广识渊博的女孩呢?而她的二十一万多字的一部古典诗词鉴赏集《当时只道是寻常》,给读者是以全新的方式去诠释,去认识容若的文学上价值,精辟,到位,是这本书的最大亮点,从中我们在精神层面上看到了一个更为真实的容若,一个多情善感的才情诗人,他的爱,他的思,他的悠怨情怀,与他的锥心刺骨般离别愁绪里,都在时空下的同一位江南女子笔下相遇,也源源不断的向读者娓娓道来。我很喜欢她的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当时只道是寻常一句清空如话,知己两两对座闲聊,淡而深长。人会老,心会荒,这已不是最初天真到可耻的誓约,而是爱情在情爱中翻转轮回多次后,看到,会让人沉着寂静。

当然,我对容若的诗词认识是很晚的,也很肤浅的,过去也曾有几个朋友向我推荐过他的诗词,只因为本人对中国古典诗词认识上持有严重偏见的原故,今后我会在这方面真的要好好恶补一下了,呵呵。真的很感谢能遇到这样的一本好书,带给我们的是别一番人生感悟,只因寻世难相遇,知音却在文字中。

当时只道寻常读后感(篇3)

第一次接触纳兰词,是苏缨。在苏州小红楼写出《纳兰词典评》的女子。她说过,人是一种自恋的动物,总在其他人身上寻找着合适自己的镜子。容若就是这样一面镜子,一面适合许多人的镜子。

安意如写过一本名叫《当时只道是寻常》的书,古典漫漫情,写的也是纳兰容若。所谓真正透彻的看清,便是在读过之后。抄袭之事甚煞风景,但是我爱她书里纳兰的精魂。

小心翼翼地捧起过往,凝视中的对方,泪光成皱,记忆绵长,无处尽头。用一支饱蘸笔墨的笔,写下惊人眼目的句子,成为后世美谈,家家争唱,这是文人的极致。

富贵逼人的家世,权臣之子,娇妻美妾,如花眷属。凡是想要的,几乎都会得到满足。不同纨绔子弟的声色犬马,有着博大远长的理想与智慧,这是权贵子弟的极致。

纳兰的一生总在追忆,他似乎不知道思君令人老的真切含义,也不明白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的古往训诲。沉静在一个人的忧伤与回忆里。娇妻美妾,他在思念红墙内初恋的青涩恋人,即使当初的那个她,早已破茧成蝶成为宫心计里那般善玩心术的女子;直到卢氏逝去,他才明白所谓失去之后的珍惜,续前世悼亡词的遗风,成一家绝唱。人们在说,人生总在错过中成长,我回眸,觉得这句话实在切合他不过。在逝去之前,总凝视过往;在逝去之后,总留心拥有时。可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纳兰容若说,人生若只如初见。我的理解并不局限于人生与千古绝爱。就如同看词,不用去理解意思,单看词的表面,又不局限于对辞藻的堆砌,就觉得那是美丽的事物。往往在深读一首词的前夕,被它吸引的,是词的第一个亮相,而不是所含深切的寓意。纳兰词就是容易被在入目一瞬间就记忆恒久的句子。纳兰容若为清人所推崇,王国维赞之:此初入中原未染汉人习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纳兰词不同于别的委婉凄绝的词句,从深处透露出小家子气的凄婉。他所说的爱,所说的情,自然而不扭捏,深切而不做作。词的历史上,甚至有文人故意模仿小女儿情窦初开的语气去写如花间集,还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微妙心理如辛弃疾。而纳兰词屏却了这一切,独留一心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

《道是塔》读书心得


我们这的小组通过很久的讨论,从众多的散文家中选了一名散文家。他就是闻名中外的,妇孺皆知的余秋雨先生。在此之前,我们就听老师给我们讲,余秋雨先生的散文是多么的美,多么的好。在世界上的影响力是非同一般的。现在,我终于可以如愿以偿了。

由于时间的原因,我并没有读很多关于他的散文,只是选取了他散文集中的某一篇读的。虽然读的有点少,但是他给我的启示还是挺多的。我读的是他的散文集《文化苦旅》中的一篇叫“道士塔”的文章。下面就让我来谈谈我的心得体会吧!

在谈论我的心得体会之前,我来介绍一下他老人家吧!余秋雨先生是浙江余姚人,上海戏剧学院教授,艺术理论家,散文家,他以文学理论家,文化史学家,作家的渊博功底,怀着敏锐的思辨力和丰富的艺术书表现力,实现了文坛呼唤已久的“大散文”(大智慧,大思索,大气魄,大境界)的崛起。在我国散文渐趁怯懦时再创雄风。论著有《戏剧理论史稿》,《戏剧审美心理学》,《中国戏剧文化史述》等。散文集有《文化苦旅》,《山居笔记》,《掩卷沉思》,《行者无疆》等。

余秋雨先生作为学者余作家,兼及学术与创作两个领域,他以学者深厚的文化意识和感悟,加以作家丰富的内心情感与思维,以自己独特的人文情怀,睿智优美的文字,对中华民族的历史负荷进行理性思考,对一个个文化现象淋漓尽致的剖析,创造出别具一格的历史文化散文。在海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道士塔》是一篇随笔式的散文,主要写的是在莫高窟大门外河边的以一个空地里,高高低低地建着几座僧人的圆寂塔,就在这些塔中,由于种种的原因,很多的都显得有些破落,悲凉。但是有一座塔,由于修建的年代较近,保存得较为完整,塔身有碑文,移步读去,猛然一惊,它的主人是王圆箓,历史有记载,他是敦煌石窟的罪人。

王圆箓本身是湖北的一个平民,由于逃荒到了甘肃,做了道士,几经转折,不行由他当了莫高窟的家,把持着中国古代最灿烂的文化,他从外国探险家的手里接过极少的钱财,让他们吧难以计数的敦煌文物一箱箱的运走,致使今天的敦煌研究院的专家们只得一次次屈辱地从外国博物馆买取敦煌文献的微缩胶卷,叹息一声,走到放大机前。王圆箓就这样地毫不吝啬的把中国的宝藏不停地送给外国人。当我在读这些时,我的心里也是波澜起伏,恨当时的中国为什么要让这样的一个人来看管敦煌莫高窟,难道当时就没有文化人了吗?中国在近代受到了不少西方列强的侵略和骚扰,破坏了好多好多中国的优秀文化遗产,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如果当初没有那么的落后的话,我想我们的祖国将比今天更加的繁荣,强大。

《道士塔》全篇流露出的是一个关注自己国家文化命运的文人,在祖国文化在遭受糟践的情形下的一种悲剧,无助的情绪。渗透出一股极具亲和力的文化情结,对灿烂而瑰丽的古代文化,被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民道士掌管着的民族悲剧表现出沉重思考。我们看到敦煌的罪人王圆箓毁掉壁画,砸烂雕塑,发现洞穴宝藏和出卖宝物的三幕剧,看到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惨遭劫难。作者在文中对历史,对文化深刻的反思和感慨,发人深省,给人震撼。

《道是塔》这篇散文引用了详实的史例,把本该用于议论的材料揉进了看似闲淡的随笔中,是轻柔的散文也变得有了厚重得力度,作者在轻松和平缓中渗透飞蛾愤怒和讽刺,把强烈的沉重感融灌在看是闲适的笔触中。带给人的思考远远超出文章所叙述的内容,文章在充满激情的叙事中蕴含着深奥的哲理,成功地运用了反讽的手法。最重要的是使我们读者在愤怒中有平和,在沉重中有凄美,感受到了来自轻松中的重负和闲笔后的沉思。

我觉得这是不错的一篇散文,我建议同学们如果有时间的话,尽可能的读以读吧!他会让你对中国的思考会更深一步的。

《青山一道同风雨》读后感12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_12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200字

“每个成年人都曾是孩子,只是,只有少数人记得”当我阅读这本书时,圣埃克苏佩里在《小王子》序言中写的这句话,不断在脑海盘旋。幸好,阿迪克斯没有忘记这个;幸好,他在耄老之年还有着孩子的善良与热血,才能教出斯库特和杰姆这么好的孩子,才能让我们看到这么精彩的一本书。

看题目和封面,都知道这是一本小说题材的著作。但从头到尾,没有很多一般小说的情节制造、跌宕起伏,作者细腻的描写、生动的记录、第一人称的口吻,完全像一本自传,把我们带入那个时代的生活。

尽管还是在二战之前的事情,但这本描述主人公儿童生活所见所闻的书,像极了我们的童年。不管你是70后、80后还是90后,都能从中感受到共鸣。那和哥哥的嬉闹,争吵过后又不记仇的兄妹情,小学时做的一些游戏,和小朋友的小冒险,以及小镇生活的琐事……当然,还有小孩子的旦旦誓言,从情节到情绪,都能让你觉得这就是对身边琐事的描写,亲切、生动、回忆杀。琐碎细微,但一点不觉腻歪。

不过,这绝对不只是一本带给你回忆情绪的作品,它还有更深层次的探讨。关于儿童教育,关于偏见,关于肤色和性别歧视,还有对个人的尊重,都进行深入的描述。作者没有评说,但却在字里行间传达了珍贵的价值观。而阅读的时候,看到大家评论和感叹最多的,就是阿迪克斯作为爸爸,对两个孩子教育的成功,字里行间,都是每一个为人父为人母的楷模。

真的。

每一位爸爸都应该阅读此书,感受如何做一位好父亲;

每一位妈妈都想要读读此书,学习如何更好教育孩子;

每一位对教育感兴趣的人,都会来读读此书,知道何谓真正成功的教育。

懂事、善良、绅士、淑女、换位思考、勇敢正直、勤奋好学、保持好奇……原来只要我们做对了,这些好品质真可以集中在同一个孩子身上。

当然,不只是主人公,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大部分角色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就像我们身边的大部分人,没有绝对的善恶,不是非黑即白,却总有动人瞬间。

没有跌宕起伏的剧情,却能在很多个细节打动人;没有明显的故事线,却能在怪人拉德利的牵引下让内容引人入胜;没有长篇大论的说教,读完却能给人很多波澜、激荡和思考。

我想,经典,之所以能成为经典,这些就是理由吧。与细无声中,给了人滋养。喜欢阿迪克斯,喜欢莫迪小姐,喜欢斯库特、杰姆和迪尔,喜欢卡波尼,感动那些黑人的淳朴,也理解拉德利姑姑的言行,还有泰特警察、泰勒法官,他们都有自己的性格和偏见,也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出自己善良的抉择 。

很感人的一本书。我想等我以后有了孩子,我要会在TA七八岁的时候,带TA一起读这本书,体会正直善良、看到人与人的温暖和理解、学会对于“少数人”的包容和同理。等到长大,像阿迪克斯一样,“知世故而不世故”,这就是最好的成长了。

当然,在我有孩子之前,我肯定先让自己和家人都看看这本书。毕竟,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温情与感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

《人生若只如初见》读后感1200字


道可道非常道_读书之《道德经》读后感2000字


道可道非常道_读书之《道德经》读后感2000字:

平日里,常常有人称那些通明世事、达悟人生的人为“得道者”。何为“道”?道是万物的起始,道是宇宙的本源,道是变化的法则,这种种说法似乎正确,又似乎不完全正确。读完老子《道德经》后,你可能知道了“道”,但是仍然无法给出“道”的正确定义。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应该恭喜你,你在“得道”的路上迈开了一大步。老子在《道德经》开篇就如是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意思是说,道如果可以言说,那就不是真正永恒的道了;能够给一个东西予一个名称的,这名称与实际已经不相符。老子还说:“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可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知道而不可说,便是与自然的大道合而为一,大道不能用言语来表达。对事物的认知,一旦说出口就变味,因为语言描述与实际情形总是有差距的。我以为老子的意思不是宣扬一种绝对的虚无主义,他是发现了一个具有普世价值的道理:真理无关乎语言文字。

儒家孔子有言:“诗不尽言,言不尽意。”诗书的本意用言语是表达不尽的,即使再充分的表达也难说尽真实的意义。所以孟子也告诫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佛家更有“不可说”之说,“说是一物即不中”,诸法妙理,非关文字。灵山会上佛祖拈花示众,参悟禅机者也只是微笑不语;禅宗六祖惠能不识文字却能顿悟佛理,不立文字,直指人心,明心见性,见性成佛。

苏东坡“日喻”文说,为一个不曾见过太阳的盲人说太阳是怎么样的,盲人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太阳的真相。诸如此类无不在说明“真理无关乎文字”的道理,充分印证老子“道可道非常道”的真理性。形诸文字反而破坏真相,横生枝节。庄子文中说到一个名叫轮扁的木匠,有人问他年纪大了为何不把手艺传给儿子,他说传给人的只能是规矩方圆的方法,而真正的手艺是传不给他人的。老子认为,孔子推崇的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只不过是先王的陈迹而已,不是先王的精神。《庄子》中有不少孔子受辱挨批的故事耐人寻味,对于自己的人道说教孔子总是有所感悟的样子。其中《天运》篇写道:有一次孔子拜见老子后回到住所,三天不说一句话,弟子不解,问先生何故?孔子说,面对一个得道的人,任何话语都是多余的。读书人常常以为书本上的文字很宝贵,殊不知言外之意才最为珍贵。

“道可道非常道”给人一个深刻的启示是,理解真义贵在体悟。世间繁复纷扰,在其间感悟真谛、体悟真义,实在是自在人生所必须。既然真义与文字无关,那么是否就不需要文字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思考持续进行无疑需要依赖于语言文字,因此,体悟真义不是遗弃文字,而是要求不拘泥于语言文字,超越语言文字甚至超越具体的事物。因为真理超越时空而存在,当然要超越文字才能把握真理的要义。

悟道自然需要一个过程,渐悟与顿悟其实是一表述的不同,大凡觉悟的那一刻都是瞬间的,只是觉悟之前的那段路途往往是漫长的。《道德经》本身也有教导人感悟和体悟真理的基本路径:一是用熟知的事物来作类比;二是效法自然。老子善用类比方法说明道理,

我们常说的“此时无声胜有声”,其原因也可归结为“道可道非常道”。真义在无声之中,一出声就离真义远了,所以“无声”胜过“有声”。庄子有“得鱼而忘荃,得意而忘言”之说,用荃是为了得到鱼,现在已经得到了鱼,荃就不再重要;用语言是为了表达意思,现在已经懂意思了,还在乎语言干什么?如果真理是明月花鸟,那么文字犹如手指,手可指点明月花鸟在哪里,但不是明月花鸟本身。如果自己能够看到明月花鸟,就无需别人的手来指点了。好了,在下自然不必多说,因为一说多,就又离道远了。作者:陈中华

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


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任何事情都会被遗忘,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欢迎阅读!

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1】

埃莉,任何事物都不会被遗忘太久。

有时候,我们只需要提醒这个世界,我们与众不同,我们依然在这儿

这句话是埃莉的小姑南希在海边告诉她的,那个时候埃莉正沉浸在与童年玩伴分离的悲伤中。

买书之前,我是完全被书名吸引过来的,因为比较萌兔子,所以当看到封面的时候,还在想,也许是个童话般温暖的故事吧。

我是看过简介的,所以不会单纯的以为它真是童话故事。

当读完前几节的时候,我就隐约知道,这将不是一则轻松的故事,它带着一件特殊的不能用几个形容词表达出来的外衣生活。

当我读到100页左右时,我才彻底体会到简介里曾经用一个词来形容作者的文风阴郁。

撇开另外两个词细腻幽默来说,这本书确实在看似孩童视角的范围内温和的讲诉一个孩子的成长,但它无时无刻不在压抑着你的心情通过未说完的话,通过一些暗示与隐喻。

我很难说自己喜爱这本书,从一开始作者就用章节名的方式提醒着所有人,这个主人公缺乏爱,希望被爱。

这一条,是所有人类的通病,也是这本书几个重要人物都渴望的事情。

而另一条,也是之前引用的原文里的话不停的提醒我们与众不同。

南希小姑安慰埃莉的时候,埃莉仅仅十岁左右,这样的孩子,还单纯的认为离开童年玩伴就已经世界末日的想法,根本无法完全理解南希的话。

很显然,南希给埃莉说,也是在给自己说。

而这句话,我想南希更应该给埃莉的哥哥说。

一个人渴望被爱,被家人、朋友呵护,而同时的,又觉得自己与众不同有些特殊有些格格不入,认为这样的性格是无法获得爱。

这种矛盾本身充满了悲情与迷茫。

但还好此时此刻,小主人公还未长大,所以我还是在忍耐她的悲伤。

一个孤单的童年本就已不幸。

但我忍不住还是要说,埃莉啊埃莉,你没有发现么,其实,你一直生活在被爱的环境中。

在你伤心时,南希小姑会来安慰你;而你的哥哥,也与你相互陪伴。

就连似乎并不理解你的父母,也有着对待孩子温和的心。

比起孤儿,你是多么幸福。

所以当我每次读到主人公有些伤感的感慨时,总会觉得如此多余,因为,上帝,已在你身边守护即便生活中,已出现了很多黑暗的一面。

(说起来,这本书对宗教的描述也是充满了同样矛盾的心理)

书才读了三分之一,还不能说好不好,也不知后面会不会涵盖更多内容,也许之后会推翻我现在的想法吧。

午安。

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2】

似乎我对英国甚至欧洲的小说比较感兴趣,如刚读完的《一天》,这次我在网上搜索英国畅销书,然后这本书就蹦出来了,像一只兔子,据说这本书是20XX年英国的最畅销书,连英国的卫报,泰晤士报都纷纷推荐,于是我看是一种莫名的好奇看了这本书。

一口气读完了,我想如果有什么事情让我不能一下子看完的话,我一定会很遗憾的,因为作者莎拉韦曼讲的故事会一直萦绕着你,从主人公艾莉的童年到成长,平静的生活下潜伏着死亡,秘密,谋杀,灾难,性,误解以及悲情。

艾莉最好的玩伴随着艾莉的搬家消失无踪,一个电话,一封监狱来信,她儿时的玩伴消失二十年后终于重现,然而她应该怎样去对待和弥补呢?;艾莉的哥哥因为同性爱人的狠心离去,多年后重新再回到他的身边时他是否接纳了怨恨多年的同性爱人呢?。

从童年到成长,从埃塞克斯到康沃尔再到纽约的街道,主人公埃莉和哥哥乔一起并肩走过四十年,儿时玩伴詹妮和乔的同性爱人查理在命运的罗盘打转,经历不同的捉弄,然而那只叫上帝的兔子时隐时现在主人公的眼前,似乎它成为了主人公心中唯一的精神依靠,爱伤无论经历多大的困境,总有一只上帝在爱你。

小说的作者莎拉纬曼笔触非常的细腻和幽默,似乎在告诉我们:什么是生活?

首先我想谈谈我看完整本书的第一感受,那就是有种释怀的感觉。

作者为了最后的结局让我们感觉到很完美,刻意在前面埋伏了很多很多的地雷,仿佛每一个都有可能会被作者引爆,一引爆就会让人悲伤地无可复加,仿佛我们的思维,我们的心情都被无形的牵引着,在作者创造的残缺不全的世界里,你会有时候为他们的语言,丰富的心里活动而发笑,有时候会被突如其来的灾难感到无所适从甚至深深为里面的人物担忧,一直牵着你继续读下去,直到晴朗。

其次我觉得书中的故事所涵盖的主题非常的多,如家庭暴力,同性恋,恐怖袭击以及人人之间的相处等问题,向我们解释生活的含义,就像把很多只的兔子放在一个独特的故事当中,从不同的视角在不经意间触碰到我们敏感的内心。

后来感动过后,我开始思考到底我们的生活本质是怎样子的,我们到底要的是那种生活,我们可以选择吗?相不相信上帝?我的上帝爱不爱我?我带着这些问题再去回想这本小说的故事时,答案其实很简单:如果你认为,上帝就是那个住在云端,用一到十的道德准则约束我们的白胡子老头,那么你就错了。

如果你同时也没有证据去说明上帝不可以是只兔子的话,那就请接受一只兔子给你带来的温暖与慰藉。

故事从童年的树林,大海到美国的SOHO,布鲁克林大桥再到911,这些离奇的经历磨平了他们的棱角,也抹去了往日的伤口,他们无法再置身事外,单单看着别人怎么生活,他们开始渐渐融入到了那些属于与被属于的生活里,曾经的约定,曾经的计较得失,曾经的爱恨瓜葛,但结果我们丢失的却是我们自己最初的纯真与美好,我们现在只剩下等待了,等待詹妮出狱,等待乔恢复记忆,只为等待守候化石般永恒的至亲挚友。

有些书迷说的很有道理其实很简单,无论你经历过什么,它,他,她,谁都未曾离开,只是他们找着了属于自己的位置,而你要做的就是尊重他们的选择。

希望你也和我一样相信,总有一个上帝在爱你,永远不要放弃希望。

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3】

不知怎么了,今天一起床就头昏,只好乖乖在床上躺着。

但没什么比在头昏脑胀的时候,读一本思路跳跃天马行空的书更合适的事了。

光听书名就知道了,当上帝是只兔子,听上去比爱丽丝梦游仙境还迷幻。当时买这本书是因为几句。

当今全世界最大的时装杂志ELLE如此评价:这是2011年全民必看的20本书之一。

广告上介绍说,这是感动了整个欧洲,2011年英国最温暖的疗伤小说。

还有其它类似英国泰晤士报和卫报的点评,除了暗示这是本能把人感动得眼泪鼻涕齐下的书之外,对故事情节的猜测几乎毫无帮助。

而当我把书读完之后发现,别人的点评里,没有提到情节完全不是欲擒故纵的卖弄,这是本几乎没法被人完整概括出情节来的一本书。

如果非要把这本书简化成一句话,我只能把它概括为一个从女孩到女人的几十年里节选出来的一本心灵日记。

前一篇和后一篇之间可能距离两天,也可能隔了十五年。中间完全没有转承。除了按着时间的顺序,每篇故事之间几乎没什么关联。

事实上,真实的生活就是那样。

无论是厄运还是转折降临在你头上之前,永远不会有任何预兆或过渡。

人走了来,来了走,有的你以为会同行一辈子的人,突然消失了。有的消失很久的人,走到下个街角又不小心撞上了。

书中写了太多的人,太多的事。和善解人的房客,分享童年的玩伴,了解自己的灵魂伴侣,灌木里的熊,峭壁上的鹿,布鲁克林下的长椅,英国乡下临海的大屋,这些零星而琐碎的记忆,在心里沉淀多年之后,随着作者坦诚而准确的描述,真实的生活,真实的情感,和其中真实的思考,开始一点点向读者呈现。

对我而言,能让我哭又让我笑的,就是一本好书。而让我又哭又笑之余,还能让大脑运动几下的,那就是不可多得的好书。

先说笑的部分。当书中的主角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参加了社区里圣诞节的演出,圣诞夜的话剧当然是耶稣的诞生,演到玛利和约瑟夫流落到异乡,因为无人接应,而把耶稣降生在马槽之前,剧中多加一点现代化的因素,我演的是一个小客栈的老板,本来在两个异乡人来问有没有空余的房间时,原本我只要说没房就完事了。

但我偏偏在台上突发奇想,自改台词。

在我想了一想之后,我领着玛利和约瑟夫来到了一间带电视和迷你吧台的双人套房。

扮演小耶稣的演员当时正躺在马槽里,因为听见玛利扮演者的哭泣和台下观众的惊呼,开始努力从马槽里起身往外爬,却忘了身上被襁褓似地裹了里三层外三层,头先着地,撞在马厩边的大石块上,而一命呜呼了。于是圣诞节当地报纸的标题成了婴儿耶稣死了。

如果你因为我引用的这个例子,以为作者是个想亵渎上帝的人,那就被误导了。

因为从作者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开始寻找一个上帝来爱她。

而因为自身经历,当我以为这个大家口中的上帝并不爱自己的时候,她决定找一个爱自己的上帝,于是她替自己心爱的小兔子取名上帝。

其实整本书记录的就是作者几十年来艰辛的寻找。

怀着对爱,对上帝难以割舍的渴望,即使为什么他不爱我?这样的问题在城市上空堆满了几百万个,即使面对残酷的生活,谁也没有最后的答案的时候,作者还在继续着她的寻找。

再说书中的悲和它所带来的思考。

我牢中的的女友给我写了这样一封信:今天我随机为自己抽了一张塔罗牌。我也为你抽了一张。两张都是塔。塔是一张最具毁灭性的牌。塔倒了,所有的事物都不会保持原样。旧的事物被毁灭,新的事物在出现。

我们绝不能再死守任何东西了,因为一切都将被这一转变的力量摧毁。

如果我们能够接受宇宙法则,接受悲欢交替,那么我们就拥有了一切,拥有了真正的自由。

友人的离世,玩伴的入狱,亲人的失踪,我生活中曾经最为美好的事物开始不停地消逝。

而当我以为幸福的门已经完全关上的时候,生活又以其神秘的方式为我开了一扇窗。

所以人在怀疑上帝存在的同时,年年欢度着圣诞。

虽然清楚明年和今年不会有任何不同,但却真心实意地祝福彼此新年快乐。

人人都有自己的疑问和困惑,人人都有颗破碎后无法愈合的心。

问题是,漫长岁月中,我们还能不能坚守着自己的信念 对生活,也对生活背后的造物者。

《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


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

没有什么会被遗忘太久,它仍在这儿,但并不属于你......当悲伤澎湃于胸间之际,温暖会适时到来,抚平你内心的伤痛。这,就是生活。这句话出自我前不久看的一本小说的简介里。小说的作者是英国作家莎拉韦曼,《当上帝是只兔子》是她的第一部小说。

小说的书名非常有意思,还记得当初最爱的一首英文歌叫做《当上帝是个女孩》,不得不说,我是被书名所吸引的。但是从翻开书的第一页起,我就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并不是童话故事但却有着让人会心一笑的温暖的故事。

小说是围绕着主人公埃莉进行的,描写了埃莉身边所有的一切。她的父母、她的哥哥乔和哥哥的同性恋人查理、她的好朋友詹妮、她的同性恋姑姑南希以及的中心的象征物:一只名叫上帝的兔子。当然作者也给主人公的每一个不同的阶段安排了一些不一样的人。比如说,在埃莉四岁的时候,她和八十岁的邻居戈兰先生成为了忘年之交,她聆听着这个犹太老人跟她说的一切,这些东西都使她的思想变得比同龄人更成熟。我们何尝不是这样,小时候结交的朋友其实在无形当中会改变你成长的轨迹。

在书中,主人公埃莉是个感觉自己缺少爱的女孩,她渴望被爱,她觉得上帝爱所有的人,但并不爱她,后来她拥有了一只兔子,起名叫做上帝,在她看来,只有这个上帝是爱她的。但是实际上,她的身边充满了爱,她的父母爱她,她的哥哥爱她,她的好朋友爱她...每一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表现爱。现在的独生子女不也是这样的吗,他们不知道身边的人对自己的爱,将自己与周围的事物分隔开来,肆意的挥霍与放纵,最后伤害到的往往不仅仅是自己,还有身边的人。

就在那时,我的哥哥拉住了我的手,将我带进了他的世界。这是小说中第一个章节的一句话。埃莉和她的哥哥乔之间的感情是整本小说中最浓郁的情感,这是一份任何人都不能参与以及了解的亲情。在小说进行到最后时,乔失踪了,后来回来的他却失去了记忆。埃莉感到痛苦,她看着既熟悉又陌生的哥哥,那个比任何人都了解她的哥哥不见了。她保持冷静,却最终还是放弃了伪装,她一句句说出心中的哥哥,每一样喜欢的,不喜欢的,看着陷入痛苦的哥哥,埃莉反而感到了轻松。这是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也是最让我感动的部分。在生活中,有这样一个人,他了解你的一切,你了解他的一切,你们互相是彼此的依靠,这种感觉我想应该是每个人都很渴望的吧。

每一本小说都离不开生活,在这本小说里,作者用她细腻、阴郁而又幽默的笔触,在书中倾注了许多的情感,巧妙的捕捉到生活中的点滴小细节,描绘出主人公的童年到成长,塑造了一个个形象生动的人物。书中的情节并不是特殊的或者说是扣人心弦的,但是就是在这种最平凡最简单的情节当中孕育出来的令人能感受到的独特,每个人都能从中体会到不同的东西,我觉得这就是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

看完小说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平静,嘴角也保持着淡淡的微笑。下面是书中的一段话,我想这段话也是作者最终想要表达的主旨。

你相信上帝吗,阿瑟?我吃下了最后一块蛋糕。

你是问我相不相信云层深处住着一个白胡子老头,他能用一至十的道德准则来评判我们这些凡人吗?天哪,不,亲爱的埃莉,我不相信!不然,就我那些不洁的历史,很多年前就该被驱逐出这个世界了。但是,如果你问我相不相信神秘的事物,相不相信无法解释的生命现象,相不相信有某种更为强大的事物可以解释所有的不合理,给予我们某种为之奋斗的目标,给予我们谦逊的信念让我们清洁自身重新开始,那么我会回答:是的,我相信。它是艺术、美和爱的源泉,对人类施以最大的仁慈。对我而言,它就是上帝,就是生命,就是我所信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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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1500字


上帝是只兔子不是童话故事但却有着让人会心一笑的温暖的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1500字范文两篇,欢迎阅读参考!

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1500字一

埃莉,任何事物都不会被遗忘太久。有时候,我们只需要提醒这个世界,我们与众不同,我们依然在这儿

这句话是埃莉的小姑南希在海边告诉她的,那个时候埃莉正沉浸在与童年玩伴分离的悲伤中。

买书之前,我是完全被书名吸引过来的,因为比较萌兔子,所以当看到封面的时候,还在想,也许是个童话般温暖的故事吧。

我是看过简介的,所以不会单纯的以为它真是童话故事。当读完前几节的时候,我就隐约知道,这将不是一则轻松的故事,它带着一件特殊的不能用几个形容词表达出来的外衣生活。当我读到100页左右时,我才彻底体会到简介里曾经用一个词来形容作者的文风阴郁。撇开另外两个词细腻幽默来说,这本书确实在看似孩童视角的范围内温和的讲诉一个孩子的成长,但它无时无刻不在压抑着你的心情通过未说完的话,通过一些暗示与隐喻。

我很难说自己喜爱这本书,从一开始作者就用章节名的方式提醒着所有人,这个主人公缺乏爱,希望被爱。这一条,是所有人类的通病,也是这本书几个重要人物都渴望的事情。而另一条,也是之前引用的原文里的话不停的提醒我们与众不同。

南希小姑安慰埃莉的时候,埃莉仅仅十岁左右,这样的孩子,还单纯的认为离开童年玩伴就已经世界末日的想法,根本无法完全理解南希的话。很显然,南希给埃莉说,也是在给自己说。而这句话,我想南希更应该给埃莉的哥哥说。

一个人渴望被爱,被家人、朋友呵护,而同时的,又觉得自己与众不同有些特殊有些格格不入,认为这样的性格是无法获得爱。这种矛盾本身充满了悲情与迷茫。但还好此时此刻,小主人公还未长大,所以我还是在忍耐她的悲伤。一个孤单的童年本就已不幸。

但我忍不住还是要说,埃莉啊埃莉,你没有发现么,其实,你一直生活在被爱的环境中。在你伤心时,南希小姑会来安慰你;而你的哥哥,也与你相互陪伴。就连似乎并不理解你的父母,也有着对待孩子温和的心。比起孤儿,你是多么幸福。所以当我每次读到主人公有些伤感的感慨时,总会觉得如此多余,因为,上帝,已在你身边守护即便生活中,已出现了很多黑暗的一面。(说起来,这本书对宗教的描述也是充满了同样矛盾的心理)

书才读了三分之一,还不能说好不好,也不知后面会不会涵盖更多内容,也许之后会推翻我现在的想法吧。午安。

当上帝是只兔子读后感1500字二

没有什么会被遗忘太久,它仍在这儿,但并不属于你......当悲伤澎湃于胸间之际,温暖会适时到来,抚平你内心的伤痛。这,就是生活。这句话出自我前不久看的一本小说的简介里。小说的作者是英国作家莎拉韦曼,《当上帝是只兔子》是她的第一部小说。

小说的书名非常有意思,还记得当初最爱的一首英文歌叫做《当上帝是个女孩》,不得不说,我是被书名所吸引的。但是从翻开书的第一页起,我就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并不是童话故事但却有着让人会心一笑的温暖的故事。

小说是围绕着主人公埃莉进行的,描写了埃莉身边所有的一切。她的父母、她的哥哥乔和哥哥的同性恋人查理、她的好朋友詹妮、她的同性恋姑姑南希以及本文的中心的象征物:一只名叫上帝的兔子。当然作者也给主人公的每一个不同的阶段安排了一些不一样的人。比如说,在埃莉四岁的时候,她和八十岁的邻居戈兰先生成为了忘年之交,她聆听着这个犹太老人跟她说的一切,这些东西都使她的思想变得比同龄人更成熟。我们何尝不是这样,小时候结交的朋友其实在无形当中会改变你成长的轨迹。

在书中,主人公埃莉是个感觉自己缺少爱的女孩,她渴望被爱,她觉得上帝爱所有的人,但并不爱她,后来她拥有了一只兔子,起名叫做上帝,在她看来,只有这个上帝是爱她的。但是实际上,她的身边充满了爱,她的父母爱她,她的哥哥爱她,她的好朋友爱她...每一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表现爱。现在的独生子女不也是这样的吗,他们不知道身边的人对自己的爱,将自己与周围的事物分隔开来,肆意的挥霍与放纵,最后伤害到的往往不仅仅是自己,还有身边的人。

就在那时,我的哥哥拉住了我的手,将我带进了他的世界。这是小说中第一个章节的一句话。埃莉和她的哥哥乔之间的感情是整本小说中最浓郁的情感,这是一份任何人都不能参与以及了解的亲情。在小说进行到最后时,乔失踪了,后来回来的他却失去了记忆。埃莉感到痛苦,她看着既熟悉又陌生的哥哥,那个比任何人都了解她的哥哥不见了。她保持冷静,却最终还是放弃了伪装,她一句句说出心中的哥哥,每一样喜欢的,不喜欢的,看着陷入痛苦的哥哥,埃莉反而感到了轻松。这是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也是最让我感动的部分。在生活中,有这样一个人,他了解你的一切,你了解他的一切,你们互相是彼此的依靠,这种感觉我想应该是每个人都很渴望的吧。

每一本小说都离不开生活,在这本小说里,作者用她细腻、阴郁而又幽默的笔触,在书中倾注了许多的情感,巧妙的捕捉到生活中的点滴小细节,描绘出主人公的童年到成长,塑造了一个个形象生动的人物。书中的情节并不是特殊的或者说是扣人心弦的,但是就是在这种最平凡最简单的情节当中孕育出来的令人能感受到的独特,每个人都能从中体会到不同的东西,我觉得这就是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

看完小说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平静,嘴角也保持着淡淡的微笑。下面是书中的一段话,我想这段话也是作者最终想要表达的主旨。

你相信上帝吗,阿瑟?我吃下了最后一块蛋糕。

你是问我相不相信云层深处住着一个白胡子老头,他能用一至十的道德准则来评判我们这些凡人吗?天哪,不,亲爱的埃莉,我不相信!不然,就我那些不洁的历史,很多年前就该被驱逐出这个世界了。但是,如果你问我相不相信神秘的事物,相不相信无法解释的生命现象,相不相信有某种更为强大的事物可以解释所有的不合理,给予我们某种为之奋斗的目标,给予我们谦逊的信念让我们清洁自身重新开始,那么我会回答:是的,我相信。它是艺术、美和爱的源泉,对人类施以最大的仁慈。对我而言,它就是上帝,就是生命,就是我所信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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