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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

《几度夕阳红》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几度夕阳红》读后感1000字,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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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几度花,读后感


篇一:丁丽梅《蔷薇几度花》读后感:蔷薇·老人

丁丽梅《蔷薇几度花》读后感:蔷薇·老人

丁丽梅《蔷薇几度花》读后感:蔷薇·老人

一丛茂密的蔷薇,一个朴实的老人,随性,自然,平平淡淡地,开又落,来又去。从人们心中走过,划落了一波心灵的涟漪,圈圈荡开,久久未平。

一篇极美的文。蔷薇,在她的笔下,自然,轻盈,似一位曼妙的女子,一袭素裙,翩然如蝶。在湖心的亭里,兀自地,拂琴,吟舞,遥望。如此宁静,自然。

“ 趴着”的蔷薇,慵懒,随性,却依然美。“分不清你我地亲密”,它缠缠绕绕,那么生机,那么活力,不是莲的一枝独秀,亦不是梅的傲然挺立,蔷薇的枝枝紧密,如人与人的两颗心,依得那样紧,暖暖的,淌过,是爱。

蔷薇,“躲在绿叶间,素素妆,淡淡笑”,从不张扬。玫瑰娇艳,牡丹华贵,却都比不上它素素妆,淡淡笑的清雅,随意之美。淡白的瓣,薄如蝉翼,频频令路人回首轻叹。

话题里,“蔷薇冒芽了”“蔷薇的叶,铺了一墙了”,明明才冒芽,转瞬间,叶竟铺了一墙,如此繁茂,拥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独是蔷薇吧。“一墙头”的蔷薇,多,艳,它的“我自轻盈我自香”,随性,自然,又芬芳。

文中的老人,“靛蓝的衣,瘦小,皮肤黑”,朴实,勤劳,也历经沧桑。文中多次提到老人的锣声:“当当,当当当”,缓慢地,敲出人的欣喜,也敲出老人的随和,淡然。

老人的灶糖,总令人感到甜蜜,快乐,也源于他的豁达,乐观。他“天生的残疾,断指。两只手加起来,只有四根半手指头。”不由得看出,灶糖是手工制作的,而他却只用四根半手指头,做出了如此美味的灶糖,他的身残志坚,心灵手巧,乐观积极,足以令品了他的糖的人尊敬,感动。

“蔷薇花朵般地,开了”,老人的锣,令人期盼,就像蔷薇的花,看着淡雅的花,听着缓慢的锣,品着甜蜜的糖,不由得,令人暖了心。

老人除了身份照,从来没拍过照片,却对于作者的这样一个要求,没有放下担子,没有整理衣冠,依然以他最平常的样子拍下照,那样心境淡然,随性悠闲。

作者运用“以物喻人”的手法,以一丛清雅芬芳的蔷薇,喻一位随性朴实的老人,抒发了作者对老人的敬佩与对蔷薇的喜爱赞美之情,表达了她期盼成为一个随性自然,

典雅宁静的人。

蔷薇,如老人般随性,老人,如蔷薇般自然,二者交融,萦于我心。

篇二:蔷薇几度花批注

(眉批【批注一】:喜欢穿旗袍的女人,有着骨子里透出的高贵,文中的女人就是如此,她如一只美丽的花,从容优雅,什么困难都掩盖不住她绽放的光芒,在岩石边开放出她自己的绚烂。)

穿旗袍的女人

六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住,小镇上有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无职业,平时就在街头摆个摊,卖卖小杂物,如塑料篮子瓷钵子什么的。女人的家境不是很好,住两间平房,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还要侍奉一瘫痪的婆婆。家里的男人也不是很能干,忠厚木讷,在一工地上做杂工。(【批注二】;突出了女人的家境,她的家境并不好,为后文女人摆摊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埋下了伏笔。)这样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很落魄的,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每日里在街头见到她,都会让人眼前一亮。女人有如瀑的长发,她喜欢梳理得纹丝不乱,用发夹盘在头顶上。女人有颀长的身材,她喜欢穿旗袍,虽然只是廉价的衣料,却显得款款有致。她哪里像是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批注三】:外貌描写,通过描写女人的外貌突出女人乐观的精神,不紧不慢,从从容容的活下去。)

一段时期,小街人茶余饭后,谈论的最多的就是这个女人。男人们的话语里带着欣赏,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不简单。女人们的言语里却带了怨怼,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隔天,却一个一个跑到裁缝店里去,做一身旗袍来穿。(【批注四】:男人们都喜欢这样从容优雅的女人,其他的女人虽然嘴上透着不屑,但其实也想打扮得

像女人那样美丽,女人的乐观影响了小镇人。)

女人不介意人们的评论,照旧盘发,穿旗袍,优雅地守着她的地摊,笑意姗姗,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这样的明亮,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到她的摊子转转。(【批注五】:女人不会在乎别人的议论,因为女人在这样的环境下保持乐观,她的一身优雅映出她的自信,所以让小镇人对她产生敬佩,经常光顾她的摊子)男人们爱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她的发型。临了,都会买一两件小商品带走,心满意足地。

几年后,女人赞足了钱,再贷了一部分款,居然就买了一辆中巴车跑短途。她把男人送去考了驾照,做了自家中巴车的司机。她则随了车子来回跑,热情的招徕顾客。在来来去去的风尘之中,她照例是盘了发,穿着旗袍,清清丽丽的一个人。她的车也跟别家的不同。车里被她收拾得异常整洁,湖蓝色的坐垫,淡紫色的窗帘,给人的感觉就是雅。所以小镇人外出,都喜欢乘她的车。(【批注六】:通过车内的环境描写,说明了车如女人一样干净明亮,突出了女人对生活有一个乐观、自信的心。)

她的日子渐渐红火起来,却不料,很意外地出了一起车祸。所赚的钱全部赔进去了,还搭上一辆车和几十万的债务。她的腿部也受了很重的伤,躺在医院里,几个月下不了床。小镇人都说:“这个穿旗袍的女人,这下子倒下去是爬不起来的了。”(【批注七】女人的一身充满了坎坷,通过小镇人的言语为下文女人重新站起来做了铺垫,也透出女人伤得很重。)

可是半年后,她却在街头出现了,还干着从前的老本行——摆地摊儿,卖些杂七杂八的日常生活用品。她照例盘发,穿旗袍。腿部虽落下小残疾,但却不妨碍她把脊背挺得笔直,也不妨碍她脸上挂着明亮的笑容。(【批注八】:她的容颜不会因为困难而改变,这一点小小的挫折打不倒女人,女人没有如小镇人说的那么脆弱,而是重新站起来,继续摆摊攒钱。)

我离开小镇那年,女人已不再摆地摊了,而是买了一辆出租车在开。过两年,小镇有人来,问及那个女人。小镇人说:“她现在发达了,家里有两辆车子,一辆跑出租,一辆跑长途。”最近又听说小镇人说,女人新盖了三层楼房。我问:“她还盘发吗?还穿旗袍吗?”小镇人笑了,说:“如果不盘发,不穿旗袍,她就不是她了。真的呢,她还跟从前一样漂亮,一点没见老。”(【批注九】女人一如既往,做着以前的事,现在获得成功,真是好人有好报的,其中也少不了她对生活的乐观和坚强。)

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活得如此高贵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高贵,什么样的艰难苦难都湮没不了她。(尾批【批注十】:故事中的女人是不平凡的,她一直兢兢业业地摆摊,在她车祸后依然能站起来,继续以鲜亮的面容面对大家,她乐观、坚持、自信和对生活充满着希望,这样的优雅,是天生的。在她小小的生活舞台中,绽放出属于她自己的绚烂。无论什么挫折都不能让她倒下,她自始至终,都闪着耀眼的光。)

篇三:《蔷薇几度花》阅读理解及答案(2013年四川省雅安市中考语文试题)

(一)阅读下面文段,完成11—16题。(13分)

蔷薇几度花

①喜欢那丛蔷薇。

②与我的住处隔了三四十米远,在人家的院墙上,爬着。我把它当做大自然赠予我们的花,每每在阳台上站定,目光稍一落下,便可以饱览它了。这个时节,花开了。起先只是不眼的一两朵,躲在绿叶间,素素妆,淡淡笑。眼尖的我发现了,欢喜地叫起来,呀!蔷薇开花了。我欣赏着它的点点滴滴,日子便成了蔷薇的日子,很有希望很有盼头地朝前过着。

③也顺带着打量从蔷薇花旁走过的人。有些人走得匆忙,有些人走得从容,有些人只是路过,有些人却是天天来去。

④看久了,有一些人,便成了老相识。譬如那个挑糖担的老人。老人着靛青的衣,瘦小,皮肤黑,像从旧画里走出来的人。他的糖担子,也绝对像幅旧画:担子两头各置一匾子,担头上挂副旧铜锣。老人手持一棒槌,边走边敲,当当,当当当。惹得不少路人循了声音去寻,寻见了,脸上立即浮上笑容来。呀!一声惊呼,原来是卖灶糖的啊。

⑤可不是么!匾子里躺着的,正是灶糖。奶黄的,像一个大大的月亮。久远了啊,它是贫穷年代的甜。那时候,挑糖担的货郎,走村串户,诱惑着孩子们,给他们带来幸福和快乐。只要一听到铜锣响,孩子们立即飞奔进家门,拿了早早备下的破烂儿出来,是些破铜烂铁、废纸旧鞋的,换得掌心一小块的灶糖。伸出舌头,小心舔,那掌上的甜,是一丝一缕把心填满的。

⑥现在,每日午后,老人的糖担儿,都会准时从那丛蔷薇花旁经过。不少人围过去买,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有的人买的是记忆,有的人买的是稀奇———这正宗的手工灶糖,少见了。

⑦便养成了习惯,午饭后,我必跑到阳台上去站着,一半为的是看蔷薇,一半为的是等待老人的铜锣敲响。当当,当当当———好,来了!等待终于落了地。有时,我也会飞奔下楼,循着他的铜锣声追去,买上五块钱的灶糖,回来慢慢吃。

⑧跟他聊天。“老头!”我这样叫他,他不生气,呵呵笑。“你不要跑那么快,我追都追不上了。”我跑过那丛蔷薇花,立定在他的糖担前,有些气喘吁吁地说。老人不紧不慢地回我:“别处,也有人在等着买呢。”

⑨祖上就是做灶糖的。这样的营生,他从十四岁做起,一做就是五十多年。他是天生的残疾———断指,两只手加起来,只有四根半手指头。却因灶糖成了亲,他的女人因喜欢吃他做的灶糖嫁给他的。他们有个女儿,女儿不做灶糖,女儿做裁缝,女儿出嫁了。

⑩“这灶糖啊,就快没了。”老人说,语气里倒不见得有多愁苦。

“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呢?”

“以前我在别处卖的。”

“哦,那是甜了别处的人了。”我这样一说,老人呵呵笑起来,他敲下两块灶糖给我。奶黄的月亮,缺了口。他又敲着铜锣往前去,当当,当当当。敲得人的心,蔷薇花朵般地,开了。

一日,我带了相机去拍蔷薇花。老人的糖担儿,刚好晃晃悠悠地过来了,我要求道:“和这些花儿合个影吧。”老人一愣,笑看我,说:“长这么大,除了拍身份证,还真没拍过照片呢。”他就那么挑着糖担子,站着,他的身后,满墙的花骨朵儿在欢笑。我拍好照,给他看相机屏幕上的他和蔷薇花。他看一眼,笑了。又举起手上的棒槌,当当,当当当,这样敲着,慢慢走远了。我和一墙头的蔷薇花,目送着他。我想起南朝柳恽的《咏蔷薇》来:“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诗里的蔷薇花,我自轻盈我自香,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人生最好的状态,也当如此吧。

11、第⑨段的记叙顺序是_________。(1分)

12、第⑥段中“记忆”和“稀奇”分别指什么?(2分)

“记忆”指_________。“稀奇”指____________。

13、结合上下文,理解划线句子的含义。(2分)

①起先只是不起眼的一两朵,躲在绿叶间,素素妆,淡淡笑。

②哦,那是甜了别处的人了。

14、文中的“我”对挑糖担老人是怎样评价的?(2分)

15、“蔷薇”在文中的作用有哪些?(3分)

16、作者认为,人生最好的状态是“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而有人认为“努力,拼搏,追求”才是人生的最好状态,请谈谈你的看法。(3分)

---------------------------------------------------答案----------------------------------------------------------

答案

(一)(13分)

11、(1分)插叙

12、(2分)

记忆:①当年孩子们用破烂换灶糖的情景。(0、5分)②贫穷年代的幸福和快乐。(0、5分)

稀奇:①少见的正宗的手工灶糖。(0、5分)②逐渐消失的传统的美好东西。(0、5分)

13、(2分)

①运用拟人手法,(0、5分)生动形象地表现了蔷薇花的不张扬、素雅。(0、5分)

②赞美老人的手工灶糖给很多人带来了甜蜜和快乐。(1分)

14、(2分)

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此为唯一答案,若学生将“我自轻盈我自香”也答出,该题不得分)

15、(3分)

①贯穿全文的线索;②引出挑糖担的老人;③象征老人的品格;④比喻人生的最好状态;⑤烘托老人的形象。

评分标准:答对1点给1分,最多给3分。

16、(3分)

学生所答可能有三种情况:①赞成第一种看法;②赞成第二种看法;③认为两种看法都有道理。

可按以下标准来评分:①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给1分;②结合所选观点谈自己的理解,给1分;③表述准确,语言流畅,给1分。

蔷薇几度花读后感


蔷薇几度花读后感

这是一篇丁立梅的文章,这篇文章总能让人读到心里。文章中的那个老人总是担着月白色的灶糖,敲着铜锣,隐隐地仿佛永远都在那几株蔷薇旁,卖他用仅有的四根半手指做的手工灶糖。

老人很黑,青布褂子,鲜活的形象立即映入我的脑海,仿佛能嗅到丝丝缕缕灶糖的甜香。老人是残疾人,但他却用仅有的四根手指做出美味的灶糖,娶上善良的妻子,养活美丽健康的女儿,他的生活安定且祥和。他将女儿培养成裁缝,再也不用像他一样靠卖灶糖维持生计。为了女儿,为了妻子,为了这个家,他尽心竭力,不曾喊过一声苦,脸上总挂着一丝笑容。

老人不吆喝,敲着铜锣进出巷子,像蔷薇一样,活得淡定而从容,不争不抢,默默吐露自己的芬香。文中作者的一句话,至今不能忘怀:当作者知道卖糖老人以前在其他地方卖灶糖时,心里默念道:噢,那是先甜了那一方人了。其实不仅使那一方人尝到了甜甜的灶糖,也让他们的灵魂和心灵体验到了甜蜜。

这个世界,到处都有繁华的事物黑洞一样吸引着人的心灵。无数人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直到繁华消失殆尽,才能从云雾般的生活中醍醐灌顶般苏醒。在迷失了自我以后才能发现,原来自己内心真正追求的是朴实无华的生活,城市再热闹,我们还是照样过着我们的烟火人生,这是梦幻般的城市,但不是我的城市!老人那人性最为本色的一举一动,无不触动着我们的心。

最后一次,作者为老人拍照,他一愣,同意了,看到照片,他只是淡淡一笑,复举起棒槌,当当敲着走远。正如作者所说: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诗里的蔷薇,我自轻盈我自香,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人生最好的状态,也当如此。

几米也说过:向日葵告诉我,只要面对阳光努力向上,日子就会变得单纯而美好。其实,这种明媚的生活不正是我们所求的吗?

远远的又像听到了老人的铜锣在响,当当,当当当。敲得人的心,蔷薇花朵般的,开了。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红高粱读后感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手指读后感1000字


“这个家里有隐瞒的真相,必须在家里,让他们自己说出来。“这是加贺恭一郎对松宫脩平说的话,然而隐瞒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这是朋友力荐的一本书,之所以迟迟没有读,只是觉得关于东野圭吾加贺系列的书,最终的结局总归让人感到很沉重,就像加贺自己说的,断案的目的不仅仅是破案而已,而是要揭开案情隐藏的真相。然而真相触及的就是心灵深处最柔软的那块,敏感又易碎。就如读完这本红手指,我感觉玻璃心又碎了一地。

其实这本书就推理小说来说,并不是很成功,案情简单,几乎开场就交代了杀害小女孩的凶手,然而之所以他依旧畅销,依旧口碑不错,就是整个故事若隐若现向观众透漏的真相,之所以说它若隐若现,是因为真相在每个读者心里,大家期待揭开的那一刻,却抑制不住心里对真相的真相的探索,凡是读过东野圭吾小说的人都会明白,容易探知的真相或许只是表象而已。

这是一个平凡而又典型的日本家庭,四口之家,三代同堂,人到中年的前原昭夫和妻子,上有痴呆的老母亲,下有未成年的儿子。虽然生活沉重烦闷却也无风无浪。

然而平静在一个下午被彻底打破,儿子直巳在家中杀了一个小女孩。前原夫妇决心移走尸体,掩盖罪行。当罪行无法再隐瞒的时候,前原昭夫向警察道出了案件的真相。

前原的供述合情合理,无懈可击,警方完全可以结案了,但刑警加贺看到前原母亲涂红的手指时,明白了他们真正想隐瞒的真相。

然而当大家以为紧跟加贺的步伐,所有的真相就在眼前的时候,故事的结局却给观众无数震惊的点:原来事情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

我们知道杀害女孩的凶手是前原的儿子直巳,我们也知道加贺想要揭开的真相就是要告诉大家谁才是真正的凶手,而他用的方式并非是直接粗暴的去揭穿,却是用一种很人性的方式去引导,就在这个家里,给企图隐瞒的人,也给受冤枉的人一个机会。

当良心还未完全泯灭的时候,你紧逼一步,已经到悬崖边的人可能就会毫不犹豫的吹灭最后一点良知,然而如果你退让一步,给他一个可以往回走的空间,那么一切就还来得及,这是刑警加贺用行动带给大家的人生真谛。

另外,这本书除了案件本身,还有很多地方是值得大家好好思考的:

为什么前原的母亲郑惠女士要装老年痴呆呢?老年人的孤独,无奈,做子女的我们,又有多少人能体会呢?做不到理解,起码的尊重是不是也无暇顾及?

为什么这么人性的刑警加贺却对自己的父亲如此冷淡呢?就算面对即将离世的垂暮老人,加贺最终也没有去见父亲最后一面,当真相被道破的时候,我始终无法理解即使做到了尊重,无法陪伴的遗憾,加贺真得就能如此释怀吗?

与其说这是一部推理小说,还不如说这是一部有关人性的情感书,虽然没有悬疑小说带来的那种精神刺激,然而能够给与心灵涤荡的书也是一部好书。

如果你也处在少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建议读一读东野圭吾的这部《红手指》,或许带给你的不仅仅是心灵上的抚慰,也许你能打开另外一扇窗。

《红手指》读后感1000字


这本书是东野先生的上乘作品了

,他穿插在故事节中对亲情的反思让我深受触动。即使我觉得情节上还是有某些漏洞,但是漏洞不敌感动,这还在是一本好书。

前原昭夫这个家庭,表面看上去很普通,但是里面布满了矛盾、自私和冷漠,是1个让人心里感受压抑的家。丈夫昭夫是1个普通上班族,他缺乏一家之主应有的魄力和责任感,碰到异常没有想到圆滑而又让各方好过的解决方法,在婆媳关系呈现矛盾的时间,他没有运用的调停,在妻子的任性和蛮横中,任由妈妈七年看不到孙子一眼;在父亲患老年痴呆的时间,他没有拿出1个男人应有的担当,屈于妻子的淫威底下,把照料的责任推给妈妈,自我撒手不管,即使是妹妹春美也比他付出更多的关心,是1个失职的丈夫和儿子。当父亲过世之后,他不情不愿地搬去和妈妈同住,但是囿于婆媳关系的僵硬居然提示和妈妈分开吃饭,我真的无法想象1个年轻时尽心尽力照看儿女的老人在暮年被冷落和孤立的情景!这是何等凄凉,简直让人脊背发寒!养儿子的事他也不曾管过,儿子直巳在学校被欺负孤立,在家被妈妈溺爱成性,沉迷玩撒尤甚萌生幼女癖,他都并了解,是1个失职的父亲。家务从来没碰过,尤甚连一条黑色领带都找不到。昭夫逃避长子的责任,逃避良心的谴责,慢慢的对家里的事不闻不问,让家庭四分五裂,温情不存。

妻子八重子性格刚硬,自私自利,眼界狭隘,对公婆冷漠无情,对丈夫抱怨不停,把家庭气氛搞得乌烟瘴气。对儿子千依百顺,包庇溺爱,当丈夫题出报警、和儿子谈话的时间,她总是一味偏袒儿子,凡事以儿子为中心,说什么就算他是杀人犯,我也要爱护他到底他已经在反思,他也受了打击,也是因为有那样的妈妈才呈现娇纵出那样的儿子!

儿子直巳是1个处于青春期的堕落少年,他的幼稚、偏激、自私、冷酷、变态已经到了1个令人发指的地步。假如说在小学时代被欺负孤立是可怜的,没有得到父亲的关心是家长的错,但是单凭这些绝对不能构成他沉迷虚拟玩撒世界、冷漠自私、残杀幼女的缘故。那样的人我只能说:人渣、恶心、死小孩。他是1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就算错在自我,也会把责任千方百计地推诿到他人身上,然后暴跳如雷。在杀人之后,他只管把尸体放在院子里,上楼逃到玩撒的世界中,把剩下的一切交给妈妈善后,尤甚没有表现出半点愧疚,耍脾气,砸东西,破口大骂,当妈妈为了处置尸体食欲全无的时间,他居然能够事不关己吃完整部晚餐,由始至终躲在房间里让妈妈帮自我搞定一切,我有缘故怀疑这个少年的精神已经呈现了重大异常。他在妈妈面前装大王,实际上是1个胆小鬼,面对警察的盘问哭哭啼啼地交代事实,当被问及杀人原因的时间却只说都怪我妈妈,不知责任为何物。假如摊上那样的小孩,做妈妈的非常为难,非常痛楚,让他自生自灭也不是,帮他担起一切到最后还可能得到奚落和冷眼。那样的人渣固然让人咬牙切齿,但是他会变成那样的人,妈妈难辞其咎。直巳本人也一味把错误推给妈妈,但是未成年三个字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他犯罪的挡箭牌,他个人甘于堕落,对生命不尊重,逃避现实,逃避责任也是不争的事实,本人也应该负上好大的责任。我完整想不到面对那样1个小孩,要怎么教育和引导才能让他融入到正常的社会当中。

妹妹春美我只能说她很辛劳,明明已经家里有哥哥,但是还在要为娘家奔波操劳成这个样子,她对妈妈的爱和照看突出在昭夫之上。假如事产生在现实日常中,我想她的夫家对此会颇有微词,但是因为故事的主角不是她,因此东野先生没有展开来写。

其它人我不细谈,就情节而言,这是1个没有悬念的故事,但是它展现出来的家庭带给我的思考是深远的。1个不和睦的家庭并不是一两个人的异常,而是每一个人的自私、冷漠、无所谓累加在一起的效果。我最讨厌的八重子和直巳,他们的性格即使不好,但是假如昭夫能承担一家之主应该做的事,绝对不会任由事态产生到这个地步。男人是1个家庭的老师,他的温柔与宽容,坚强与意志都会传染其它的家庭成员,就算妻子和儿子本身的性格再不好,在1个好的氛围下也不会产生那么的大的异常。这个家庭,假如经济宽裕,社会地位较高的话,面对的异常就会少好多,丈夫不会因为没钱而不能请人帮忙看护老人,妻子不会因为住房异常跟婆婆勉强度日,小孩不会那么轻易受人欺负,因此说男人要做好实际不轻易啊...

这本书的要点是:我们把妈妈都当成什么了,我们是如何对待生养自我的妈妈,有没有试着去了解他们的辛酸?有没有想要分担他们痛楚?有没有尽到做儿女的责任?这些异常看起来很轻,但是假如做不到就有可能产生前原家那样的惨剧。

政惠奶奶兜了1个圈子向警察说明了真相,让儿子悬崖勒马,可令理解,但是这本书唯一让我觉得有异常的地方是,政惠奶奶既然没有痴呆,又一直在家,那么为什么在孙子杀人的时间她没有阻止呢?作者缺乏必要的交代。另外1个没说了解的地方是直巳,在审问的时间他最后说都怪我妈妈,其中是否有什么玄机?又是什么置成他那样扭曲的性格?只能有读者自行想象。直巳的作案动机一直都停留在昭夫和八重子的猜测下,他本人并没有真正承认过,整个查案的过程中直巳都被藏了起来,很少写到,我本来认为这里有什么出人意料的诡计,论断东野什么都没说。实际假如把这两点交代了解会更出色的,但是瑕不掩瑜,《红手指》仍不失为一本好书。

《红奶羊》读后感1000字


前言:今天的交流还是读后感,而且又是沈石溪的一大作品,我想很多同学都有些厌烦沈石溪了,但我依然要交流他的作品,因为他的作品,才能唤起我心中那些感动。

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可是《红奶羊》这一本书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了我们一个关于羊狼之间发生的温情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

故事以悲剧开头: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出世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抓一只奶羊,他选中了一只沉浸在痛失孩子的悲伤中的岩羊王后茜露儿。茜露儿从开始的想逃走,渐渐地与狼崽黑球有了感情。

而这段感情刺激到了黑宝,在黑宝将要咬死她的一刹那,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洞,黑宝的鼻子对火药的气味非常敏感,但为了孩子,他奋不顾身的冲了出去,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茜露儿终于可以回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让他决定等小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最后,茜露儿还是走了。回到了羊群的茜露儿回复了王后身份,而且还生育了两个孩子。

在一个闷热的下午,她的丈夫在猞猁的进攻下,抛弃了年幼的女儿,自顾自逃命去了,使小羊丧生猞猁之口,当茜露儿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时,两只狼对她和她的孩子进行了围攻。这时,孩子无情的撞倒了她,头也不回的跑向了安全地带,茜露儿的心都碎了。她清醒过来时发现,有只狼是黑球,黑球保护了茜露儿,最后两只狼离去了。而茜露儿也似乎明白了什么

读完这部小说,我很受感动,原来狼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他们遇到危险就不顾一切的保护家人,故事中的黑宝与黑球的表现为我们诠释了狼英勇的一面;而茜露儿的丈夫与孩子都在生死关头下撇下亲人不管,让她心碎,在黑宝身上我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他们为了孩子不顾一切,多么伟大啊!而从茜露儿的丈夫和孩子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他们的自私与不负责的表现。

《红奶羊》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小狼还是成狼,都让我看到了英勇以及一份强烈的责任感。正是因为对母亲的爱和感恩,才是的小小的狼崽在面对强大的敌人的时候奋不顾身,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和敌人以及自己心中的欲望作斗争。

从红奶羊的身上,我看见了:母爱是无私的,母亲是伟大的,这种爱可以超越一切,使之不顾一切,即便生活在天敌的身边,也可以用爱来化解一切,变得无畏不惧。

让我们看看自己,当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吸收着父母的爱时,又何曾想过如何回报呢?作为一位被爱者,无时无刻的享受着来自各地的爱的同时,更应该尊重、回报给予我们爱的人,学会珍惜每一份爱,因为在这世界上,唯有爱,是最强大的,只有拥有爱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同样的,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共同的责任,那就是传递幸福。

这段狼与羊之间不平凡的温情故事在无时无刻的告诉人们爱是相生的。,做人,要有知恩图报的情感、临危不惧的勇气,以及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

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夕阳下的温暖读后感


夕阳下的温暖读后感

那群女孩,是五个活力四射的少女,是五朵含苞待放的鲜花,是五颗光彩夺目的明珠。她们用青春的歌谱演奏悦耳的旋律,用快乐的古诗吟诵华美的章句,在友谊的天空中描出一道道五色彩虹,比夕阳还要漂亮。

也许我是被谭娟萍的文笔所震惊,也许我是被晓、薇、雨、怡、婷的靓丽所迷倒,也许我是被孩子们天真纯洁的精神所打动我便不欣赏那些优美的词语和盛赞的句子,想歌颂世界上真正的美丽。

真正的美丽,不是芬芳的花朵和碧绿的叶子,不是璀璨的夜景和灿烂的阳光,不是画布上均匀涂抹的色彩和细细勾勒的线条,不是台阶旁碎碎洒落的缤纷和慢慢铺开的绿意。

有人说,真正的美丽是人,是女孩,是天真无邪的少女。她们是活动的,是思考的,是生长的,是充满希望的。我说,男孩也很美丽埃他们的美丽也许不在外表,而在军脸红的羞怯里,在亮扶着婷的背影里,在杰背着晓的汗水里,在那份水一样的透明、火一样的热情和山一样的责任里。

有人说,真正的美丽是友情、亲情和爱情;是人与人之间无条件、出于本心的关爱;是肩并肩走过的路,是手拉手跨过的河,是在一起赏过的景;是两首歌的共鸣,是两行诗的应和,是两颗心的碰撞,是两条线的相交。我说,有时候,一句问候、一声感激、一个眼神甚至一次生气、一顿毒打,事后想想,也会很美丽。就像那五个和好的女孩子,拥有了更加深刻的友谊。

先说网络。网友见面,我想都没想过,周围有活生生的例子,结果都不太好。我也相信网络是见光死的东西。就像是在空空的山谷里用力的喊一声,也许能听见回音,而网络也一样,说不定就能遇见好心人听见他们的回音。还有网络聊天的技巧,我也没多想,我在生活中就是那种想到什么说什么的人,常常是说完之后才知道说错话的人。我就觉得,跟不认识的人都不能拿下面具好好的讲话,那再也找不到可以轻轻松松讲话的人咯。因为大家里彼此的生活圈都比较的远,这样也就不用那么的麻烦。其实,就觉得,如果男女主角不见面的话,伤痛会更少一点。就像我们一样。我们聊天的时候,你从来都没有什么无理要求,这让我觉得很舒服,我就很反感那一上来就开语音看视屏的人,觉得意义不大。一张脸和一个声音只是一个代号,我就是这么觉得的,巫婆不也从美人鱼那里得到了好听的声音嘛。

男女主角没有认识之前,就是很认真的人,起码是对感情很认真的人。一直相信,如果自己是很认真的人,以后一定会遇见认真的知己,一定会的。就像是玩世不恭的阿泰,我想终究会遇见会让他改变的人。

再说那个喷香水的场景,真的很浪漫。迪奥的香水贵的怕人,我想,小说里都会用一种非常高贵的很多人都会知道的名牌商品来渲染气氛。不过,真的好浪漫哦,觉得这是美好的回忆,即使是在失去女孩后的美好回忆,这也许会成为男孩心中的遗失的美好。有人说回忆不具有任何的力量,之所以叫做回忆,是因为那都过去了,是再也找不回来的过去。有人说,回忆有无穷大的力量,可以支撑一个人过很长的时间,有回忆就不会辛苦,有回忆就不会孤单。这两种说法都是人们说的,我自己也在挣扎,我也不知道我最终会相信哪种说法。

再说,那个自行车和破机车,虽然开机车是有一点污染环境,但想想都会觉得好好哦,真的蛮好的。一直都觉得可以骑自行车到处走的人真好。跟喜欢的人一起,不需要多么高档的东西,吃路边摊也会很信服的。不需要什么高档的轿车之类的。刻意的东西会让人觉得紧张,刻意的东西会让人觉得有压力,刻意的东西会让人觉得格格不入,刻意的东西会让人觉得虚伪。需要的就是那种怡然自得,需要的就是那种舒舒服服,需要的就是那种没有束缚的感觉。别的都不需要,有了好的心情,就什么都好了。就像是一个广告词,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用太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还有看风景的心情,我觉得应该还加一样,就是什么人陪你一起看风景。

最后说那个结尾,为什么是悲剧呀。我喜欢的是喜剧,没关系,得不到的就更加爱,人啊,矛盾埃不过,我的消化能力超强的,我会很快忘记的。拿到这女孩的信。我觉的死去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意志消散了,就不用想了,而活着的人,说不定会想一辈子哦。但是,我想,天堂的轻舞飞扬一定希望痞子蔡可以幸福,可以很快的找到喜欢的人。可以很快的变,由恋变成变,只是拿走了一颗心,遇见了喜欢的人,再一次的付出真心,但是两颗心的意义不一样,一点也不一样。但是轻舞飞扬不希望痞子蔡会忘记她,人都是有占有欲的。人住在哪里最幸福,我觉得住在一个人的心里最幸福。喜欢的东西不用一定要拿到手,喜欢的人的幸福不用亲自给予,看着他得到幸福就很不错。世界上有太多的事与愿违,留有想象的空间就好。

我就先讲这么多。有时间,我会回头看细节的,会再写读后感的。也许会很无厘头,你也许会觉得看不懂,没关系,我就是这样无厘头的人,也许我就是小学生的水准。好了,写完了,无限轻松,我饿了,去吃饭了。

《红孩子》读后感1000字


《红书》读后感1000字精选


读后感是感性的,没有固定的格式和技巧,也许大家都读过作品这本好书。在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我有很多感想和收获,读后感能让自己多回忆书中的内容。经过收集并整理,栏目小编为你呈上《红书》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红书》读后感 篇1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1

《闪闪的红星》的作者是著名儿童文学家李心田。小说写了主人公潘冬子成长和参加革命的故事。1934年红军长征北上抗日,离开柳溪去了延安。潘震山(小名冬子)的父亲潘行义参加红军去了延安。父亲临走时送给冬子一颗用红布包好的红五星,后来这颗红五星就成了冬子思念亲人的信物,以及不怕牺牲参加革命的精神支柱,闪闪的`红星照耀着他去战斗。潘震山是个苦大仇深的孩子,在冬子7岁时,他爸爸的腿被白狗子的枪击中;9岁时,他爸爸去了延安,他的妈妈当了新四军,为了保护同志,不幸被柳溪的大恶霸胡汉三抓住,被火活活地烧死了。这样的现实在潘冬子的心里留下了深仇大恨。尽管冬子还年幼,可是爸爸、妈妈的血在他身上奔流着,他立志要做爸爸、妈妈那样勇敢,不怕牺牲的人。每当他想念爸爸妈妈的时候,他就拿出红五星来看看,就好像看到了爸爸妈妈。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延安地。潘冬子决定去找他的父亲,在寻找过程中,他多次被坏人抓住,又逃出来。他又游过了长江,在筋疲力尽的时候,是红五星给了他力量,他想到了一定要找到解放军,找到爸爸,终于坚持了下来。为了给妈妈报仇,他参加了游击队,他也曾用大火烧过胡汉三,但没烧死。敌人三番五次的攻击冬子,都被好心人救了过来。在红五星的伴随下,经过15年的努力,潘冬子协助游击队攻下了柳溪,他也亲手把大恶霸胡汉三杀了,为妈妈报了仇。柳溪太平了,潘冬子成了解放军,虽然他没有找到父亲,但红五星就好像父亲一样时时在他身旁。闪闪的红星照耀着他继续去战斗。

潘冬子一家都是伟大的、勇敢的,他们不畏艰辛,不怕牺牲打日本侵略者,打恶霸地主。尤其是潘冬子,他小小年纪就经历了那么多的艰辛。他特别勇敢,他敢用自己手无寸铁的身躯去阻止那些有刀有枪凶恶的敌人的人。这个暑假,我还看了《小英雄雨来》和《神笔马良》。潘冬子和雨来还有马良都是好样的,他们都是像我这样的年纪,但他们都能不顾一切地去保护他人,保卫家乡。我敬佩他们,决心要向他们学习,等我长大了,一旦有人来侵略中国,我就要把愤怒的子弹装进抢膛,让枪喷射着愤怒的火焰向敌人射去;我还要把仇恨装在刺刀上,让刺刀闪着复仇的寒光刺进敌人的胸膛。不过,我现在最要紧的是就是多读书,读好书。还有就是要锻炼好身体,这样才能够一旦国家需要我的时候,我就能为国家出力,就能红星照我去战斗。

这就是我读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的感受。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2

读罢《红岩》,我心情跌宕、义愤填膺。共产党员,许云峰,一心为了建立新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信念,使得他在通红的烙铁和惨绝人寰的刑具前毫不畏惧。这是何等的伟大!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走向生命的终点……”

新中国的成立,共产党的胜利,正是这一个个党员的不屈与执著!只为心中的一个信念,只为革命的光明前途,一位位流星般的党员,用身体化作天边绚烂的银河!在那毛骨悚然的人间地狱里,他们拿起笔做刀枪,刺向黑暗的社会和凶残的敌人。“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我愿把牢底坐穿!”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是革命先烈用不屈换来了革命的`胜利;是革命先烈用执著换来了革命的最终成功;是革命的先烈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平幸福他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惊人意志默默地坚守党的秘密,为革命做出贡献!我们一定要铭记这些顽强不屈的英雄,更要秉承他们的遗志,为我们亲爱的祖国好好学习。一定要百倍珍惜这美好时光,不虚度光阴,革命者用鲜血谱写了一首首悲歌,我将会用青春书写一段段篇章。因为我们同是炎黄子孙,我们同是华夏儿女,为信念而战,为梦想而拼!创造无悔青春!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3

重温红色记忆传承长征精神

看里约奥运会,最让我们敬佩的是什么,是女排精神,但与女排精神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当然是长征精神了。前几天,我在书店中无意翻到了《长征》这本书,便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在我的心中红军是一个被称为天下无敌的队伍,是一个能克服一切困难的队伍,是一个不怕牺牲的队伍,是一个创造举世无双的壮举: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队伍。在长征途中,还有一些可歌可泣的故事:草地上,小红军不骑将军的马,不吃将军的粮,最后英勇牺牲了;雪山上,军部长为了把棉衣发给每一位士兵,自己却冻僵了;沼泽地上,一个士兵快被沼泽吞没了,旁边的士兵为了救他自己却永远的埋在了沼泽地里……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才知道生命的宝贵。爬雪山、过草地、上刀山、下火海,他们都完成了,只为什么,为了新中国,为了人民,为了我们现在和家欢乐的幸福。

我知道了这么多长征的事迹后,想到了我们学的一首古诗:七律长征: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想到了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却没有尽自己应尽的天职——学习,当遇上数学,特别难的题就不做了,想到了操场跑圈的时候,心里老想着偷懒,没有红军顽强的毅力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我感到非常惭愧,自责。

长征,谱写了一首中国革命的交响曲,描绘了一幅悲壮的画,叙述了红军的大无畏,我们要把长征铭记在心,把长征精神发扬光大。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4

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民族精神代代传》这本书就是一本这样的好书。他让我知道了许多中华民族的良好精神,如:勤劳勇敢,刻苦耐劳,勤俭朴素,勇敢顽强,不屈不挠等。其中“郑和七下西洋”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

1405年7月郑和率领着庞大的船队,由江苏省太仓市浏家港出发,展开了中国封建社会对外交流的历史,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郑和又于1407年、1419年、1413年、1417年、1421年、1431年出使西洋,经过占城,、真腊、满刺加、彭亨、苏门答腊、旧港、爪哇、阿鲁、锡兰山等30多个国家。在当时,这是不容易办到的。但是我们中国办到了,那是因为我们中国有着不畏艰险的精神。虽然现在我们用不着像郑和这样,但是我们仍然要学习这种精神,不要遇到困难就放弃。郑和每到一个地方,即拜见国王或酋长,宣读明帝诏书,赠送礼品,建立友好之邦。郑和的船队成了友好的使者和经济交流的桥梁,加强了各国之间的交往,在各国播撒友谊的种子,也留下了美好的记忆。这也就是我要学习的,与世界每个人都友好相处,建立友谊。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保留着以郑和名字命名的城市、港口、庙宇、宝塔和水井。如泰国的三宝港三宝庙、三宝塔;马来西亚的三宝城、三宝井;印度尼西亚的三宝垅、三宝公庙、三保墩、三宝井,还有郑和锡兰碑等。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比哥伦布首航美国大陆早87年;比达伽马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早93年;比麦哲伦到达菲律宾早116年。

《民族精神代代传》这本书还有许多的故事,告诉我们许多中华民族精神,我们以它为荣,并要让这种精神延续下去,做好21世纪的新主人。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5

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的故事。它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妞妞的小女孩和一个叫湾的小男孩他俩隔河而居。因为湾的父亲是个骗子,所以妞妞每天见到湾不理不睬,可湾还是常常游到妞妞家附近的河滩上表演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当地一种类似游泳圈的东西)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直到有一天,湾带着妞妞去河的中心玩,突然,湾把红葫芦从妞妞身上拽掉,妞妞惊慌失措,大声呼救,而湾却不管。妞妞开始下沉,在水中拼命挣扎,最终还是靠自己浮出了水面。妞妞十分气愤,发誓不再与湾来往。之后,在爷爷的教导下,妞妞终于明白了湾的苦心:原来湾的“无情”正是为了自己的成长。她想向湾道歉,而湾却已离开。

此时,我突然想起爸爸教我学骑自行车。由于胆小害怕摔跤,我就让爸爸在我身后一直扶着车座不许放手。一次,我特意扭过头去说:“爸爸,千万别放手啊!”爸爸不耐烦地回答;“放心啦,不放!”骑着骑着,趁我不注意爸爸悄悄放开了手,我却丝毫没察觉。骑出了几十米,我回头一看,爸爸并没有扶着后座,而却在几米后慢悠悠地走着,我马上停车,向爸爸喊:“爸爸,你骗我!我再也不理你了!”爸爸一听,虎着脸说:“你自己会骑了,还用我保护?!”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往家走。我一时气不过,自己骑着车去追爸爸,这时,我才意识到,原来不用爸爸扶我竟然也会骑了!

有时爸爸妈妈对我们的放手就是在帮助我们成长,而我们却将他们的良苦用心误会成了残忍,现在想想,原来那“无情”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

《红书》读后感 篇2

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抬笔摘下如此诗句,内心激荡不已。在历史的长廊中穿梭回荡,动荡年代,慷慨的英雄是时代最耀眼的光辉。

不由得又想起不久之前看过的小说《红岩》。在黎明前的黑暗之际,仁人志士们仍在牢狱中,以行为引导中国人民,谱写壮丽之歌。

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激烈斗争。代表人物许云峰、江姐、成岗在经历生不如死的折磨时,仍坚定着崇高信念,在光辉到来之际,不畏反动派的无情迫害,英勇就义。

狱内狱外种种复杂残酷的斗争与作者笔下的众多英雄人物都带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坚强如许云峰,无论敌人如何严刑拷打,始终不屈不挠,让敌人束手无策;充满传奇色彩的疯老头华子良、天真可爱的小萝卜头乃至阴险狡猾的特务头子徐鹏飞等人物形象,都通过激荡人心的文字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站着,是冲锋的战士;倒下,依旧是革命的先导。书中的江姐正是最佳范例。丈夫惨死时,她不曾软弱,带着丧夫的悲痛,毅然投身革命事业;被上酷刑时,她不曾软弱,以钢铁意志,抵御竹签带来的肉体疼痛;被秘密杀害时,她不曾软弱,以个人的牺牲,为革命带来光辉的明天。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无论何时,她都是被人民所铭记的烈士;而我,则将江姐作为学习的对象,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要像江姐一样拥有坚强的意志,挺直脊梁,做一个正直的人。

闭上双眼,书中故事主人公的悲痛与慷慨依旧激荡心中。望如今,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处处充满和平安定。忆当年,衰草连天,金戈铁马,英雄以鲜血铸就光明。如今的我们,须追忆:追忆那光明到来前的黑暗,追忆那抛头颅、洒热血的先辈,追忆那坚韧不拔的英雄;如今的我们,更须传承,我们要传承先烈的那份英勇无畏,我们要传承革命的精神,我们要传承红色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山野披上了红色的风衣,大地穿上了红色的嫁裳,江河舞动着红色的缎带,鸽子沐浴着红色的霞光。屈辱已为历史,号角早已吹响。胜利铺满中国大地,春暖花开。我们将永远铭记,那些为了中国的太平盛世,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们,那一段屈辱的历史中,舍小家为大家的仁人志士们。

身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传承红色文化,弘扬先烈精神,用行动维护盛世,用梦想铸就强国。

有碑未可明处立,同埋地下听大潮。英雄,总会被人们铭记;盛世,总会被我们开创!

《红书》读后感 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回望硝烟》。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书,是纪念建党90周年许多革命前辈回忆长征时代到中国革命的一首首悲壮的诗篇。长征中,在红军战士的热血奋战下,占领了枪林弹雨中的泸定桥;艰难的爬过了鸟儿飞不过的大雪山;又走过了寒冷饥饿缺氧的大草原。经过红军战士的英勇战斗,终于走完了二万五千里的革命征途。八路军、新四军浴血奋战。忘我的革命精神与日本侵略者作战,有许多战士壮烈牺牲,用他们的鲜血谱写了壮丽的诗篇。八路军战士英勇顽强不怕牺牲。使用了厉害的对战方式,让日本侵略者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海洋中。赶走了日本人,国民党撕毁了停战协议,展开了大规模的内战。人民解放军又投入了新的战争中,他们依靠人民的力量和铁的纪律,奋不顾身、英勇杀敌,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五星红旗插遍了祖国大地,解放了全中国。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警醒后人。《回望硝烟》不仅是一部描绘民族解放历程的煌煌精品,是一部反映中国共产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鸿篇巨制,更是一部刻画国民党从执政到下台、从辉煌到失败全程的史诗大作。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正处于命运的危难时刻:帝国主义列强虎视眈眈,妄图灭我中华,瓜分我领土。一些有识之士纷纷行动,寻求救国之路。其中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领导了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然而这一革命的果实却又被袁世凯窃取。紧接而来的军阀混战,更进一步的加剧了人民的苦难。

更让人不能忍受的是,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胜国的中国,却不能堂而皇之的拿回自己的领土,那些强权国家,根本不顾中国人民的强烈要求,硬是将德国在中国的权利转让给日本。“弱国无外交”,

《回望硝烟》书中的一句话,告诉了人民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想自救就必须自强。

中国共产党就是在这个时候诞生的。它应允了历史的要求,应允了民族的要求。它的诞生,给中国带来了希望,给人民带来了光明,为中国革命开辟了一条前所未有的道路。从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开始了艰苦的斗争,最终终于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劳动人民翻身做了主人。

光阴似箭,现在党已经90岁了,从当年的“风腥血雨”到现在雨过天晴,又有谁能体会当时的艰辛历程呢,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才是甜。当共产党诞生的时候,就仿佛注定它以后的成功,看完《回望硝烟》才明白,当初党的诞生,就是为现在的和平而建立,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战争,但我们依然不能忘记共产党对我们的“恩赐”。毛主席说:“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所以,我们要在这幸福安定的环境下学习生活,要加倍得珍惜,为祖国繁荣昌盛而努力。

《红书》读后感 篇4

今天上午,老师教了我们一篇十分有趣的课文:《窃读记》。

本文作者林海音,她可是我最敬佩的作家之一,她写的《城南旧事》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

品读课文,本文讲的是小时候的林海音,因家中贫困,没钱买书,便一放学从学校赶到书店去偷偷看书。林海音小时候读书要边看书,边观察周边环境,所以林海音也很快乐,也很惧怕窃读的滋味。

想想林海音以前对读书的热爱,对读书的渴望,对读书强烈的求知欲啊!再想想我自己,整天只爱看一些《斗罗大陆》、《偷星九月天》、《龙族》之类的漫画书!现在的环境也比林海音小时候好,有图书馆,里面的书不计其数,看都看不完。

林海音读书的滋味也十分丰富,有忧、有急、有难、有贪、有苦、当然也有甜。我的读书方式却十分简单,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真应该好好向林海音学习!

所谓书是心灵的成长、精神的成长。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一个健康成长起来的人。

如果每一个人都能热爱读书,那么,世界上的每一处角落都会充满书香。

《红书》读后感 篇5

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我们的老师;书,是我们人生的导航员;书,是我们的亲人多读书,对我们的身心有益,大家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喜爱的甚至看上十几遍也看不腻。我也有一本这么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就叫《红豺》。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它让我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火烧云的母豺,它的三只宝贝幼豺惨遭大花母狼的咬杀。后来,大花母狼被捕兽夹夹住,奄奄一息,火烧云成功杀死了大花母狼的一只幼狼,由于没有了捕猎冲动,它便放过了另一只幼豺,取名为甜点心,到肚子饿时再吃掉它。可小狼崽憨态可掬的模样,让火烧云心软了,不舍得伤害它,火烧云甚至为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痛失自己的前腿,最后,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与猎狗殊死搏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我,这跨越种族的母爱之歌,是多么伟大!我对它的写法也很赞赏,它生动的描写了动物的形象,神态、语言、动作、心理,写得有声有色,对我的作文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看了这本书后,越来越喜欢看书,童话、古典、传奇等等,我都照收不误。因为我觉得,读着书,就像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就像置身与一种奇妙的境界,就像在观赏着美丽的风景。

喜欢一本书,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红豺》。那么,你们的呢?

《红书》读后感 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回望硝烟》。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书,是纪念建党90周年许多革命前辈回忆长征时代到中国革命的一首首悲壮的诗篇。长征中,在红军战士的热血奋战下,占领了枪林弹雨中的泸定桥;艰难的爬过了鸟儿飞不过的大雪山;又走过了寒冷饥饿缺氧的大草原。经过红军战士的英勇战斗,终于走完了二万五千里的革命征途。八路军、新四军浴血奋战。忘我的革命精神与日本侵略者作战,有许多战士壮烈牺牲,用他们的鲜血谱写了壮丽的诗篇。八路军战士英勇顽强不怕牺牲。使用了厉害的对战方式,让日本侵略者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海洋中。赶走了日本人,国民党撕毁了停战协议,展开了大规模的内战。人民解放军又投入了新的战争中,他们依靠人民的力量和铁的纪律,奋不顾身、英勇杀敌,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五星红旗插遍了祖国大地,解放了全中国。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警醒后人。《回望硝烟》不仅是一部描绘民族解放历程的煌煌精品,是一部反映中国共产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鸿篇巨制,更是一部刻画国民党从执政到下台、从辉煌到失败全程的史诗大作。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正处于命运的危难时刻:帝国主义列强虎视眈眈,妄图灭我中华,瓜分我领土。一些有识之士纷纷行动,寻求救国之路。其中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领导了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然而这一革命的果实却又被袁世凯窃取。紧接而来的军阀混战,更进一步的加剧了人民的苦难。

更让人不能忍受的是,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胜国的中国,却不能堂而皇之的拿回自己的领土,那些强权国家,根本不顾中国人民的强烈要求,硬是将德国在中国的权利转让给日本。“弱国无外交”,

《红书》读后感 篇7

“生命与榜样相悖。如果你根据一个榜样去生活,那么你活出的就是榜样的生命,但是如果你不活出自己的生命,那么应该由谁活出你的生命?所以,活出自己吧。”荣格

荣格在《红书》中序言里的这句话,让我激动的开启了这本书的旅程。

很多人知道这本书,说看不懂,看着太高深。

有些人则认为荣格是疯子,疯子的书没有价值去看。

有些人觉得这是精神分析流派的书,不走这个流派没有必要看。

我也是一直不知道这本书,对荣格本人也没兴趣。偶然在书店中看到,很好奇却也因价格而放弃。

缘分让我通过一个课程大概了解了荣格的理念,很感兴趣,友人便赠予此书。面对又厚又大的它,我感到压力,同时看了目录却又控制不住的想要翻阅。书中很多对话,很多意象,有趣中引人思考和联想。

最开始的这句话,是书中重点之一,在后文中多次加以解释。

我们从小被太多榜样教育,像学霸哥哥姐姐一样,像谁谁谁画画好,像谁谁谁唱歌好。尤其当爸妈夸赞别人长得真秀气,长得真高,真乖之类的,作为孩子一下子就认为那样是爸妈喜欢的,之后便以此为目标,变成那样或完全不要变成那样。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想要被看到。

我们的独特没有办法被看到,我们便会将其隐藏,生出多种面具也好,防御也好,按照这里的就是榜样。

当孩子有孩子的榜样,当学生有学生的榜样,然后职员的榜样,父母的榜样,等等等等。社会制度和奖罚体制也会添油加醋。

榜样的生命被大家活出,那么团体就只有一个榜样了,很可能几千人只是一个人。当大家的自我生命活不出来,它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因为它的任务就是要活出自己,这样便可能会产生矛盾,引起疾病,不论心理还是身体。

榜样在大脑中,尤其在左脑,这要感谢我们的大脑发育。左脑晚发育,却被如此看重;好似我们如此在意未来,而非当下,也忽略过去历史。

同时,生命在心中,在身体,它完完整整的,只是被包裹,被压制,被忽略。就像我们小时候被对待的样子,我们也这样对待我们自己。我们以为榜样就是我们一生的目标,为此付出一生在所不辞,流芳百世,可能成了别人的榜样也不一定呢。而我们的灵魂和神性被包装的厚厚的,它不会被流传,因为它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它只有被发现被展示,同时它也一直在想要突破。

很多人说心中有股冲动,可是不知道怎么释放。也许那反而是真正的自己。

如果你不活出自己,那么谁来活你?

如果你要活出自己,就要找到真正的自己。

它就在你身上,不在宗教,不在道德,不在法律,就在你身上。

《红书》读后感 篇8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红星是咱工农的心,党的光辉照万代每当这支歌响起,我便想起了我曾经读过的一本书《闪闪红星》。

这本书催人泪下,感人肺腑。通过优美流畅的语言,曲折惊险的情节,给我们讲述了:在江西一个叫柳溪的村子,居住着几十户贫苦人家,他们受尽了恶霸胡汉三的剥削和欺压,饥寒交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有一个叫潘冬子的小男孩,他机智勇敢,顽强不屈。在一次红军与敌人的作战中,他把敌人唯一逃跑的桥给炸了,使得红军把敌人全部歼灭。潘冬子的爸爸是一名红军战士,在他要与红军队伍转移到井冈山的前一天,他送给潘冬子一颗闪闪的红星。就是在大家的帮助下以及闪闪红星的照耀下,潘冬子终于杀死了胡汉三,替乡亲们除了害。

读完这本书,我时而看到了潘冬子在qiang林弹雨中来回穿梭;时而看到了潘冬子顽强的与敌人抗争;时而看到了潘冬子冒着生命危险给红军送敌人的情报我们沐浴在党的阳光下,是祖国的花朵,我们的幸福是红军战士们用鲜血染成的,用生命换来的。革命战士们,大智大勇,无谓艰辛,勇于奋斗的精神,是他们为我们开辟出了新的未来,是他们为我们打出了如今的美好生活。是啊,正如歌中所唱跟着毛主席,跟着党,闪闪的红星传万代。我们要好好学习,报答祖国。《毛泽东的故事》读后感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唱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但我只是从电视上认识了他。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红书》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完红色之旅这本书后深有感触!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爱国主义教育书籍。它让我重温了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可歌可泣的英雄史。

《红色之旅》通过小英、龙娃和兔博士经历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给我们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英勇奋斗的艰苦历程。

这次的红色之旅,使我真切地感受到共和国江山来之不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来之不易!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中国革命事业的巨大贡献,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革命胜利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倍加珍惜,珍惜老一代革命家所留下的宝贵财富!

我出生在幸福、和平的年代里,是多么的荣幸,可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强,我要像周恩来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将把这次红色之旅所吸取到的精神运用到今后的学习当中,以实际行动,继承先烈遗志,学好本领,报效祖国,用自己的双手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1000字


胜利属于最坚忍的人 

――读《红高粱家族》有感 

暑假,舅公向我推荐了这本《红高粱家族》,我一拿到手就有目不转睛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马上就入迷了,这就像看电视剧似的,有的时候让人大笑,有的时候催人泪下。 

《红高粱家族》是著名作家莫言的长篇作品,小说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 

“我”奶奶戴凤莲,别看她是个柔弱的女子,当初倔强又有主见的她为了婚姻和爹断绝关系;她还是抗日英雄,不仅仅要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奔赴抗战前线,而且最终献身于抗日战争中。当奶奶为潜伏在河堤坝的游击队员们送大饼时,不幸遭遇敌人的袭击,光荣牺牲在高梁地里。 

我爷爷余占鳌是一个非常爷们又非常粗旷的男子汉,他在开篇一出场就表现出了土匪头子兼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余占鳌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一方势力,对于各种政治势力及地方势力的拉拢,他一概拒绝,独立人格非常强。在国共纷争的大背景下,看到日本人疯狂屠杀百姓,余占鳌奋起反抗。他自发地组建了一支抗日队伍并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的汽车队。他带领着一支七零八落的小队伍,却实实在在地伏击了日本。余占鳌从一个地道的土匪成为抗日英雄。余占鳌领导的农民队伍,没有经过先进革命思想的洗礼,也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抗日,是因为看到了日军对中国人民的疯狂屠杀,看到了罗汉大爷的惨死等生发出一种复仇心理,也是为了生存自由的一种强烈的生命意识。 

我发现书中的每个英雄人物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坚持不懈,屡败屡战。这可不是英雄特有的品质,战争才需的精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 

就说我学轮滑吧,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轮滑班,我拥有了一双轮滑鞋,迫不及待地就把它穿上了,教练又给我“全副武装”:戴上护肘、护手、护膝和头盔。我扶着栏杆“一瘸一拐”地走到空阔的大广场。刚抬起左脚,没想到,身子一晃,摔倒在用水磨石铺成的地上,只听见“砰”的一声——我摔个“狗啃泥”,“好疼呀!”我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轻轻地揉着疼痛的地方。当时,我真像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孩,坐在地上等人搀扶。这时,教练走过来对我说:“没关系,慢慢练。”他先教我“站”,我两脚成“八”字形,两腿稍稍蹲下,两手前伸,保持平衡。他看我能站稳了,就教我“走”。教练说:“走的时候,保持站的姿势不变,然后,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再把另一只脚放到这只脚前面……”顺带给我示范了一遍。听了教练的话,我更加努力地练了起来。 

没走几步“哎哟!”我又摔了一跤。这次,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就不起来了,妈妈来拉我,我懊恼地说:“学轮滑总摔,反正学不会,还不如不学呢!”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万事开头难,人家不是滑地好好的吗?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那会怎么样呢?不要灰心啊!”我在练习的过程中,也不知摔了多少回,但我并不灰心,渐渐地我滑得越来越好,连教练都夸我了。我心里美滋滋的,一不小心,我又险些摔倒。我站稳后笑了起来,妈妈也在欣慰地笑了。 

现在我已经学会了。一回想起第一次摔倒的情景,就忍不住暗暗笑出声来,我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啊!胜利果然属于最坚忍的人。” 

是啊,如果大家不知道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那么便会一事无成,无法生存下去。难道吃饭噎着了,就再也不吃了吗?我要向抗战英雄们学习,胜利永远属于最坚忍的人!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1000字


在书桌上的一本书让我默默的留下了眼泪,心中无不为故事中的雌狮而打抱不平,并为森林强食弱肉的森林生存法则的残忍而愤怒。

故事中的雌狮生下了一对小雄狮,活泼可爱,天真淘气,这是雌狮的第一胎,雌狮格外的宠溺他们,对他们百般呵护。但是这正好赶上了一场改朝换代的战争,雄狮都是自私的,为了更快地让雌狮进入发情期,让自己真正拥有这个狮群,使狮群的小狮子都是自己的血脉,刚登上王位的雄狮残忍的杀害了所有的小狮子。雌狮的两只小雄狮倒在了血泊之中,雌狮爱子如命,便与两头大雄狮展开了殊死拼搏,但雌狮始终打不过两头大雄狮,两头雄狮手下留情的放过了雌狮。

看到这里,我的心被感动了。是啊,我们是在妈妈伟大的母爱下快乐成长,我们的身上哪怕擦掉一点小小的皮,都会牵扯到妈妈的爱子的心中,我们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亲骨肉,就如同是妈妈的第二次生命,那么宝贵,我们都是妈妈唯一的独一无二的宝贝,是妈妈看得比自己还重的宝贝,是任何金银珠宝都比不了的宝贝,我们每一次的受伤就犹如一根根尖利的针一般扎进母亲的心里,我们受伤了哪一位伟大的母亲不是心如刀割呢!

雌狮决定离开狮群独自流浪,途中遇到了一个雄狮,于是雌狮决定要把这只雄狮变成一只不贪婪,不狂妄自大,不自私,善良,有爱心,谦虚,互助的大雄狮。在雌狮的努力下这只大雄狮成功的变成了一只改掉坏习惯的大雄狮。他们生下了三只一雌二雄的小狮子,生活过得很美满。但有两只大雄狮闯入了他们的领地,那就是以前杀害雌狮两个宝贝的雄狮,雌狮力单势薄,最终,雌狮的三只小狮子也被杀害了。雌狮怒火中烧,下定决心复仇,于是雌狮找来了一只流浪雄狮那只善良雄狮的帮手,雌狮发现那只善良雄狮的美好品质不见了,必须在复仇和品质之中做选择,雌狮最终选择了复仇。两只残忍的大雄狮被打败了,那只变得不再善良的大雄狮也杀害了所有的小狮子,雌狮震惊了这一切,她决定再去寻找不贪婪,不自私,不狂妄自大,对待小狮子友善的雄狮。

雌狮原本善良可爱,但却被雄狮的自私而杀害了自己五只亲生骨肉,那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是自己的一切,是自己生存的意义,但在雄狮的自私看来,那些小狮子只不过如同一根根细小的小草一般不值,但在雌狮看来那是金山银山都不能比的。我们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时刻牵挂着母亲们的心,生命只有一次它不能重生,我们只有让自己活得有意义,让自己活得光彩有力,让自己活得有价值,这才能弥补母亲们对我们的照顾,母亲们对我们的关爱,母亲们对我们的陪伴!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2020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2020(一)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他的写作手法零里巴碎,为了避免流水账,豆腐白菜猪肉这里放一块,那里放一块,不从头到尾看完,别想知道一个人的完整故事,把人读得辛苦而恼火。小说看完了,这锅杂烩菜也就香气诱人了。

小说中的主人公们是一个家庭里的成员,但都有着惊人的智慧的故事。

我奶奶做大姑娘时,貌美如花,冰雪聪明,却被视财如命的外曾祖父许配给拥有酒作坊的大财主单家有麻风病的儿子。作为我奶奶抬花轿的土匪种徐占魁在我奶奶婚后第三天回门的路上,把她拦路抢劫到高粱地为所欲为后放行。3天后,我奶奶回到了夫家,却遇到民国县长赵梦九带领一班人马在审案,问是否是她勾结匪类杀死了公公和丈夫,把她惊得花容消散,红颜顿失,悲从中来,心里暗暗叫苦,急火攻心,一口鲜血从下嘴唇中部溢出。赵梦九英明判断,立即当场宣布她无罪开释,夫家一应财产今后归她主持。我奶奶高呼青天大老爷,并当场认赵梦九为亲爹。她回府后第一件事就是授命原酒作坊掌作罗汉大爷,全权掌管单府财务和酒作坊,单府内外全面大清理大消毒,刷洗布排一新。

徐占魁以打工为名混进酒作坊,整天喝酒昏睡或满嘴胡言,竟然在酒篓中撒尿,并当着我奶奶的面干得一手能出力的好活。后来,罗汉大爷惊奇地发现,那篓被尿的酒,竟然醇香无比。原来是误打误撞,符合了使用尿碱处理的原理,做了个独家科学发现。

我奶奶的肚子大了起来,并同徐占魁姘居在一起。老财迷外曾祖父每次上门索要亲家公曾口许的一头黑骡子时都被轰走,恼怒之下,将我奶奶告到县衙大堂之上,说她勾结匪类,谋杀公公和亲夫,谋夺单家财产。狡诈的赵梦九,当面打了外曾祖父一顿鞋底子,说他财迷成性,竟然污蔑亲生女儿。背后却塞给他10两银子,并派捕快在我奶奶的炕上抓走我的干爹徐占魁,实际上徐占魁就是我的生身父亲。我的父亲被赵梦九打了300鞋底子,怀恨在心,购买了枪支,绑了赵梦九的幼子。那捕快头子又率领马队绑了我奶奶和我父亲,无奈之下两相换回,互不相欠。土匪绑了我奶奶,他的枪法奇准奇快,号称三点梅花枪。我爷爷为了报仇,购买5000发子弹,天天在河湾打鱼,终于练就了七点梅花枪,于是独闯匪窝,智毙匪首和匪类,从此威震江湖。赵梦九谎称我父亲有功,奖给我父亲一辆高级轿车,父亲聚集800土匪相庆,被一举剿灭,我父亲逃脱。赵梦九由此升为省警察厅厅长。我父亲与我奶奶的丫鬟偷情,被我奶奶甩了几耳光,一气之下搬到咸水口子村居住,这就是二奶奶,并生了小姑姑。后来我父亲与我奶奶讲和,在每边各住10天。

抗战爆发了,日本鬼子占据了县城和周边村子并修炮楼,罗汉大爷被抓做苦役,为了偷回我奶奶家的两头大骡子被日本鬼子活剥了皮。日本鬼子屠杀了咸水口子的几百村民。二奶奶被奸致死,5岁的小姑姑被刺刀挑死。我爷爷与我父亲潜入县城买了500发子弹,并成立数十人的游击队,与冷支队相约在大石桥打了日本人的伏击,烧毁汽车两辆,击毙鬼子十多人,狐狸一样的冷支队最后时刻才出现,打死17个鬼子,抢走了战利品,只给我爷爷留了一挺机枪和一辆汽车带大米。我爷爷的游击队全军覆没,奶奶为了给大家送饭也被打死了,游击队只剩下我爷爷和14岁的我父亲。3天后,日本人又屠了村子。共产党江小脚游击队来村里要枪枝,掩埋数百具各种人尸体。我爷爷我父亲与以我家的3条狗为首的数百条吃尸野狗展开激战。在那个难熬的冬天,江小脚游击队偷走了我爷爷他们藏在井底的15条三八大盖和贴在墙上的狗皮,并披着狗皮打了胜仗,战利品却被正规团调走了。我爷爷参加了铁板会并成为实际的头领,胸怀打天下做皇帝的雄心壮志,不和有些奸猾的国民党和有点刁的共产党合作,用假投靠的手段绑架了江小脚和冷支队长,索要了大量枪支和马队,四处树敌,铁板会一时发展壮大起来,有了自己的地盘和纸钞。我爷爷决定给当年抗日死去的我奶奶出大殡,抢夺了老翰林的寿棺。出大殡那天,骑瘦骡怪侠上演了荆轲刺秦王的一幕,江小脚游击队袭击了耀武扬威毫无防备的铁板会,冷支队又袭击了江小脚和铁板会,俘虏了他们,缴了他们的械。冷支队正在得意洋洋,日本鬼子的大部队又打来了,危急时刻,俘虏们也参加了战斗。这一切,如同前面描述过的饿狗间的火并,结果被他人得了好处。我爷爷从此一蹶不振,后被日军抓了劳工去了日本的北海道,逃出后在山洞里当野人十几年,上世纪五十年代回国后受到县长英雄般的迎接。后来为了逃避共产党的镇压,钻进地道藏了十几年。

淮海战役时,我父亲是山东支前民工先进营的推车民夫。由于连长、指导员的无能,每天只能前行三四十里,还把我父亲绑起来准备枪毙,让我父亲轻轻松松缴了他们的械,自任连长,自创鼓动方式,唱着流氓号子,每天前进七八十里。躺在独轮车上病病怏怏咯血的指导员,认可了我父亲的代连长地位,我父亲把手枪发还给他,连长偷去了手枪,又被持枪骨干缴了械,只能去做推着指导员的独轮车夫。民工连在我父亲的带领下,生龙活虎,我父亲与指导员并肩作战,克服种种困难,6万斤高粱米一口未吃,送到指定集结地贾家庄,胜利完成任务。驻地首长找我父亲谈话,从此,我父亲参加了解放战争和开国大典阅兵,参加了抗美援朝,荣立战功,被誉为天生的战士。

这就是此小说的故事梗概。

读着这部小说,我会吭吭地发笑,会紧张,不由得抽搐一下,但不会哭出眼泪。

这个家族,拦路强奸,谋财害命,偷养汉子,对抗官府,谁惹了他他就和谁干,什么土匪、皇军、国游、共游、帮会、黑道烂玩意,统统不放在眼里。但最后还是上了共军大部队的正道。

但返回来说,这也是一部为旧时代反抗者唱赞歌的小说。你看,单家一个干瘦的老头,有着一个麻风病的儿子,就凭着自己有酒作坊,有钱,就可以娶到一个美丽的儿媳。这社会多么不公平,不公平的社会就会引来有着土匪种的人的觊觎。你看单家,腐朽的腐烂的父子被定点清除了,留下了很有经济效益的酒作坊,漂亮聪明的儿媳成了别人的了,单家来了个最优化的组合,于是成了朝气蓬勃蒸蒸日上的新家庭。那个徐占魁,你放着好好的轿夫工作不做,拦路强奸新媳妇,得了天大的便宜也就算了,还杀了人家的公公丈夫,还霸占妇女和家产,这在任何制度下都是犯罪,都是暴徒,不是土匪又是什么。那个被侵犯的女人,那个嫁给麻风病人的女子,躺在高粱地里,心里是那么感激,是谁救她出了苦海,(.org)下来呢?下来呢?下来是美梦成真,什么都是逃脱法律追究后的生活方式,这不是犯罪又是什么?下来是与歹徒男人洗黑钱,做生意人。下来是土匪男人谁侵犯我,我就报复谁、杀掉谁,就和谁拼到底。什么民国政府的县衙,什么老牌土匪,什么威势赫赫的皇军,什么铁板会、什么冷支队、江小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上演了一出出惊心动魄的大戏。我们本国的土匪种,杀来打去还抢不公,你说你个日本皇军,小伙子长那么漂亮,穿得那么高级,拿着那么好的洋枪洋炮,不乖乖的呆在东洋本国,大老远的漂洋过海,招摇过市,杀人放火,糟蹋女人,除了你这个人是个祸害不能要,你所带的都是宝贝,能不被抢吗!发展到后来,小土匪甚至狗胆包天,在共产党的支前队里玩开了里格朗,篡党夺权,自认头目。但你别说,臭小子不愧是土匪种,干事情有模有样,有效率有质量,很有办事原则,很讲江湖道义,很符合自然发展规律,优胜劣汰嘛!

土匪们干的事情,让正规的世界级的跨国部队不可理解,让旧政权新政权都不可理解,世界还没有超前到这个地步,你怎么想,就能怎么敢,于是书中出些土匪的逻辑,让人看了,忍俊不止,大喊痛快。这也是书作者人性的呼唤吧。这即是此书的可读此处。由于看的仓促写的紧,受莫言影响,肯定牛头不对马嘴,但读了一遍就能把故事捋成这样,也非泛泛之辈,大家凑和着看吧。嘿嘿!

红高粱读后感1000字2020(二)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2020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2020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2020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阳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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