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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贞观长歌》读后感1000字。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贞观长歌》读后感1000字,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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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域长歌读后感


雪域长歌读后感(一)

张斌 吐哈环境监测之窗

"珠穆朗玛"、"世界屋脊"、"布达拉宫"、"活佛"、"西藏"……看到这些名词,有几个人不神往,有几个人不热血澎湃。可是有多少人知道西藏解放的史实和在那个过程中发生的故事呢?

最近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拜读了张小康女士撰写的纪实文学,他生动再现60多年前,人民解放军坚决贯彻党中央的伟大决定,广大官兵克服无数艰难险阻,进军西藏,和平解放西藏的时代故事。本书以近200名亲历者的口述史,全景式展现解放西藏,修筑康藏、青藏公路,建立民主政权,平息叛乱到民主改革的历史画卷。作者从基层指战员和随军知识分子的角度,有血有肉地再现一生情系西藏的"老西藏"们为了祖国和人民,为了解放和建设好我们的神圣领土西藏,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决策,奉献热血、奉献青春、奉献生命的英雄们的形象。为藏族人民谋求幸福,进藏大军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以不畏牺牲、前赴后继、一往无前的感人行动得到了西藏民众的真心拥护的史实。 "老西藏"们在进军西藏,和平解放西藏至民主改革时期,为西藏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为藏族人民翻身解放和幸福安康所做出的无私奉献。

翻开历史的篇章,在西藏农奴制度改革之前,还是一个经济落后、交通闭塞、生产力低下、广大农奴耕作依然使用木犁的旧西藏。经过60多年的沧桑巨变,现如今,展示在世人面前的是一个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新西藏。这正是得益于藏汉群众对"老西藏精神"的认同、传承和发扬。一生情系西藏的"老西藏"们,为了解放和建设好祖国的神圣领土西藏,为了藏族农奴的翻身解放和幸福安康,承受了巨大牺牲,作出了无私奉献,留下了不朽的"老西藏精神".

再看看现在的我们,应该把"老西藏精神"作为一面镜子,对照自己,看看差距在哪里;要把"老西藏精神"作为一把尺子,度量自己,看看差距有多大;以"老西藏精神",反省自己,是否坚韧不拔、是否信念坚定、是否作风正派、是否问心无愧。

的"老西藏"们,为了解放和建设好祖国的神圣领土西藏,为了藏族农奴的翻身解放和幸福安康,承受了巨大牺牲,作出了无私奉献,留下了不朽的"老西藏精神".

再看看现在的我们,应该把"老西藏精神"作为一面镜子,对照自己,看看差距在哪里;要把"老西藏精神"作为一把尺子,度量自己,看看差距有多大;以"老西藏精神",反省自己,是否坚韧不拔、是否信念坚定、是否作风正派、是否问心无愧。

雪域长歌读后感(二)

唱不完的雪域长歌

——读张小康《雪域长歌—西藏1949-1960》

刘 冰

这是一本描写西藏和平解放及民主改革的书,但它又不是一本着力于政治和军事层面谈这段历史的书。书中的主人公,不是伟大领袖,也不是军方高层,而是千千万万义无反顾,奉献终身乃至牺牲生命的普通进藏工作者,还有那些饱受欺凌压迫,真心拥护共产党的翻身农奴。

在两天时间内读完张小康的《雪域长歌——西藏1949-1960》,不禁抚卷浩叹。西藏和平解放,百万农奴翻身做主,是人类历史上一次史无前例的社会变革。如今这段历史渐行渐远,曾经参与这场社会变革的经历者也逐渐老去,但这场社会变革所带来的深远影响仍将继续回荡下去,在世界文明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作者张小康是西藏军区第一任司令员张国华将军的女儿,独特的身份可以让她从私人的角度来叙述这段历史,但在本书中,她没有在父亲的身上过多着墨,而是历时八年,辗转全国,采访了数百位当年赴藏奉献的基层指战员及其亲属,从多个角度还原了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我想这也许是,不管是身为司令员的张国华,还是普通的进藏官兵,他们都只是数十万进藏建设者中的一员。他们每个人都是这段历史的见证者,每个人都是一段鲜活的历史,每个细节都闪现出信念的光芒。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那种舍身忘死,捍卫祖国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团结的精神已经化作另外一座珠穆朗玛峰,耸立在青藏高原上,镌刻在共和国的史册上。

回顾西藏和平解放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进军甘孜、都昌战役、拉萨解放、民主改革四个阶段。早在1950年初,中央就对进藏问题作了深入准确的研判。"对宗教问题的处理得当与否,是一个决定的关键,因而要十分慎重。一般的见解是前方派赴易,后方勤务难;军事收拾易,政治收拾难。"因为有了正确的判断,解放西藏已不是单一的军事行动,而是一场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科教文卫在内的"大进军",组织起来的进藏队伍中,不仅有军人,有学者,有医护人员,科考人员,还有文化工作者。他们努力扎根高原,奉献青春和热血,在解放西藏、建设西藏的过程中展现出来的勇气、智慧、爱心、信仰融汇在一起,形成了独特又光辉的"老西藏精神".

在这批"老西藏"身上,始终高昂着不怕牺牲的革命豪情。进藏,首先面临的是行军的不易。在青藏高原修建公路,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勘测队员和筑路工人时常要冒着落石、泥石流、冰川、巨流等危险开展建设,受伤、牺牲常常伴随左右。仅1953年,整个筑路部队就牺牲了八十一人,战士们披荆斩棘,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有的战士累得吐血,有的落下终身残疾,还有的牺牲了生命。修建怒江桥的时候,有个战士掉进十多米高的,正在灌注水泥的桥墩里,但谁也没办法把他救出来,他就这样永远留在了桥墩里;康藏公路通车前,山洪突然暴发,泥石流冲毁路段三十多公里,造成人员牺牲五十四人,物资损毁无数,但筑路部队坚决不后退,提出了"让高山低头,让河水让路"的口号,确保了工期不拖后。在建设甘孜机场的时候,十八军开展万人大会战,没有住地,自己动手挖窑洞,没有机械,大家争先恐后跳进拌浆池,用双腿当"搅拌翅".苦战七个多月,终于建成高原上第一个机场。

除了道路艰险、空气稀薄以外,部队的后勤补给成为最大的威胁。十八军进藏过程中,曾发生三波最大的"断粮危机".但进藏官兵牢记"进军西藏,不吃地方"的教育,肚子再饿,也没有动老百姓的一粒粮食。相反,解放军买卖公平待人和气,一下子就在藏区百姓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粮食不够,战士们开垦荒滩,向土地要粮,向沙滩要菜,第一年就种出了大萝卜、大白菜和大土豆,成为轰动拉萨的大事。

在这批"老西藏"身上,始终洋溢着汉藏一家的兄弟情谊。为了做好建设西藏的本职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首批进藏官兵几万人,每个人都投身到学习藏语文的热潮中,每天学习藏语文一至一个半小时成为部队雷打不动的制度。十八军的官兵从一句藏语都听不懂到"藏话、汉话加比划"能跟藏族百姓交流,再到个别精通者可以用地地道道的拉萨话宣讲政策,交藏族朋友。许多藏族同胞由此认识了解放军,认识了共产党,许多人纷纷要求加入解放军的队伍。21岁的益西拉姆参军后,受到家人的阻拦,益西拉姆对阿妈说:"阿妈啦,你得好好想一想喽!天下哪有这样好的军队,不抢我们的青稞,不让我们支乌拉,不杀我们的牛羊,他们全是金刚身子菩萨心喽。对豺狼,他们是雄狮猛虎,对百姓却比绵羊还温顺。他们远从几千里外赶来,还不是为了把我们这些苦娃子,苦差巴,从火坑里从地狱里搭救出来,让我们过上好日子,让我们门前有酥油茶桶,屋后有鸡鸭牛羊,天天有糌粑吃,顿顿有奶茶喝吗?"在1959年的拉萨平叛战斗中,解放军始终和广大藏族群众在一起,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藏族人民也纷纷站在解放军一边,传递信息,救护伤员,汉藏兄弟在严酷的斗争中结成永不磨灭的情谊。

在这批"老西藏"身上,始终体现着维护领 土完整的坚定决心。1950年8月,爱国民主人士格达活佛在去拉萨劝说噶厦政府和平解决西藏问题的时候,被反动势力毒死,和平谈判的大门关闭。昌都一战,藏军溃逃,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得以顺利签订。1959年3月,西藏上层反动势力发动叛乱。驻藏部队在平叛过程中,始终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只要达赖喇嘛不公开叛乱,就当成局部乱子解决,绝不先打第一枪。但在战斗过程中,解放军官兵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有的在翻越雪山时被冻死,有的在渡河时溺水,更多的是战士涉过冰冷的河水时冻伤。粮食不够,战士们只能吃皮带,还有的战士饿得甚至把棉衣里的棉花扯出来吃,肚子胀得像鼓一样,疼得在地上打滚。有的战士捡牦牛骨和牛角,用火烧,再用石头砸成粉末吃下去,吃得上吐下泻。

不仅仅是军事斗争要流血,在建设西藏的过程中,牺牲无处不在,常常为了一匹马,一袋银元,一担物资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更多的人因为疾病、残疾、流产……导致终身不愈。据报告记载,进军西藏两年,在高原执行任务,由于工作紧张,过度疲劳,加上长期营养不良,部队中患心脏病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五十三师1951年患病率占1%-2%,到了1952年,有的部队竟然达到15%.然而,进藏队伍中没有人抱怨,更没有人申请调离,他们默默地担负起了守卫祖国领土的神圣职责。

在这批"老西藏"身上,始终激荡着舍小家为大家的牺牲精神。进藏人员除了要忍受恶劣的高原环境,还要忍受亲人的生离死别。许多刚出生的婴儿因为高原缺氧,刚出生没多久就离开人世了,夫妻俩常常忍着悲痛投入工作。有的把孩子扔在后方的保育院,几年不能相见,等到见面时,孩子却不认识父母了。他们错过了孩子许许多多的第一次,这种永远的遗憾,成为许多"老西藏"心中最沉重的痛。

这种痛也深深烙在了张小康的身上,在本书的前言里,张小康唯一一次谈到自己的父母和家庭。她三岁的姐姐小难曾是进藏大军中的一员,进藏动员大会上,张国华军长"背女出征"的行为深深感动了全军将士。但就在大军将行的时候,小难病了,高烧不退。张国华军长正在主持会议脱不开身,等到会议结束赶到医院的时候,小难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多少年后,张小康的母亲临终前,口中断断续续喊的是"小难,小难,我的孩子……"那一刻,守在病床周围的人失声痛哭。无论是辛酸还是苦涩,在每一个"老西藏"心里,都有一个无法言说的"爱",但他们始终把个人的"小爱"埋在心灵深处,对国家、对西藏、对事业的"大爱",则永远驻守在高原上。

合上书卷,我想,这种坚持信仰、舍生忘死的"老西藏精神",不正是可以充塞沧溟的大爱吗?这种为了民族解放无私奉献、各民族亲如一家的自由、平等、团结、友爱精神不正是需要大力弘扬的普世价值吗?林肯解放黑奴,被称为人权革命的先驱,美国精神和普世价值的典范,为世人所了解和敬仰。那西藏和平解放,百万农奴翻身何尝不是人类文明史上一大跨越性进步呢。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百万农奴翻身与解放黑奴相较,前者对世界历史的贡献,丝毫不逊色于后者。但与西方相比,我们对这段历史还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和宣传,许多人不了解这片高原上发生的故事。对这段历史的话语权不够重视乃至有所削弱,导致西方一些不当言论甚嚣尘上。

今年9月1日是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阅读这本书,有助于大家重新认识那段历史,回味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而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在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凝结成的"老西藏精神",正是治疗当下历史虚无主义泛滥的一帖良药,是"西方中心论"者的一帖清醒剂,更是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取之不尽的动力和源泉。

愿这首用生命和信仰书写的长歌永远回荡在雪域高原。

(刘 冰:目耕缘读书会资讯部副部长)

《贞观之治》读后感1200字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作为一代文人,白居易可谓是一个成功者。他的现实主义的笔,写出了多少个凄冷的场面,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他的《长恨歌》,可谓是他一生的代表作。

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悲剧,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爱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爱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

《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诗歌的主题,故事的焦点,也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通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让人们自己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长恨歌》首先给我们艺术美的享受的是诗中那个宛转动人的故事,是诗歌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全篇中心是歌长恨,但诗人却从重色说起,并且予以极力铺写和渲染。日高起、不早朝、夜专夜、看不足等等,看来是乐到了极点,象是一幕喜剧,然而,极度的乐,正反衬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恨。唐玄宗的荒淫误国,引出了政治上的悲剧,反过来又导致了他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为悲剧的主人公,这是故事的特殊、曲折处,也是诗中男女主人公之所以要长恨的原因。许多人说《长恨歌》有讽喻意味,我想,这首诗的讽喻意味就在这里。那么,诗人又是如何表现长恨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之死一场,诗人刻画极其细腻,把唐玄宗那种不忍割爱但又欲救不得的内心矛盾和痛苦感情,都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由于这血泪相和流的死别,才会有那没完没了的恨。随后,诗人用许多笔墨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但诗歌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停止在一个感情点上,而是随着人物内心世界的层层展示,感应他的景物的不断变化,把时间和故事向前推移,用人物的思想感情来开拓和推动情节的发展。唐玄宗奔蜀,是在死别之后,内心十分酸楚愁惨;还都路上,旧地重经,又勾起了伤心的回忆;回宫后,白天睹物伤情,夜晚辗转难眠。日思夜想而不得,所以寄希望于梦境,却又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诗至此,已经把长恨之恨写得十分动人心魄,故事到此结束似乎也可以。然而诗人笔锋一折,别开境界,借助想象的彩翼,构思了一个妩媚动人的仙境,把悲剧故事的情节推向高潮,使故事更加回环曲折,有起伏,有波澜。这一转折,既出人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由于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不断发生矛盾、碰撞,诗歌把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也因此而显得更为宛转动人。

《长恨歌》是一首抒情成份很浓的叙事诗,诗人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塑造上,采用了我国传统诗歌擅长的抒写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达到了高潮。诗人正是通过这样的层层渲染,反复抒情,回环往复,让人物的思想感情蕴蓄得更深邃丰富,使诗歌肌理细腻,更富有艺术的感染力.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长恨歌》在艺术上以什么感染和诱惑着读者呢?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读后感_1000字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陈思和教授说:“上海是张爱玲的,王安忆是上海的。”这句话初次看见以为是对上海书写的一种对比。在一次报告上,有幸向主讲人黄发有教授提问“张爱玲和王安忆两位作家的同与不同”。他笑了笑说“他不研究比较型的文学”。在他接下来的几句话里,我明白在他看来,这两位女作家虽然都会书写上海都市,但是把她们两位一个是作为一个开沪港市民传奇之人,一个是继张爱玲之后将上海摩登城市写活写透的一位新海派作家来进行“牵强附会”的对比显然是不合理的,实质性的内容就在于她们的文风内涵是有根本性区别的。或许都有一种苍凉感和无常感,但是毕竟时代不同、个人经历与心境不同,所以她们在作品中影影绰绰的形似实则是神不似罢了。王安忆是新时期一位重量级的作家,我敬佩她在每写作期间都始终保持着活力与创新,这才是真正的作家。从早期的“雯雯”系列,到转入更宽广的视野,写在知青、文工团的生活经历(《流逝》、《尾声》、《归去来兮》等),再到寻根文学热潮中的《小鲍庄》,再到描写关于“性”题材的“三恋”,再转向关于命运、历史、时代大的维度里去书写现实与未来、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等(《纪实与虚构》《叔叔的故事》等),转向都市文化为背景的《长恨歌》与《富萍》,王安忆是充满无限地激情去创作的。似乎每位作家都不愿意把自己去与另一位作家做“无逻辑、无理由”的观照,偶像严歌苓这段话正好说出了一段真理,“张爱玲只会有一个,她的上海也不是我的上海。我的上海比较脏、臭,比较像地狱,特别是在我写的那个时期。以后我还会写上海,那也还是我的上海,而不是张爱玲的。张爱玲之所以独一无二,就是因为她把上海写成她的了,如同福克纳把他的小镇写成了福克纳的,马尔克斯把他的小城写成了马尔克斯的。我怎么可能和张爱玲像呢?我的经历是前半生戎马,后半生寄居海外各国,大家所形成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都是截然不同的”。正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特而不同的,所以写出来的文字也就有了阐释的可能性。我想,王安忆在塑造“王琦瑶”时也是融入了自己独一无二的情愫的,不是谁造就了什么,而是一个时代一个城市造就了王琦瑶。她固然是上海历史的象征符号,可是从宏观落到微观来看,王琦瑶只是王琦瑶的历史,她的一生绝美而又凄凉,风华而又沉寂,热情而又空泛,她,只是自己。我们随心阅读,就够了。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随着社会的进步,读书已经成为我们很常见的一种文艺活动了,读了《长恨歌》后,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与想法,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后写下来的感想。那么如何用文字的方式记录读《长恨歌》时的感悟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篇1

每次读完一本书,总有很多话想说,或者是,想和书中的人物见上一面。

起初,只是略看了书中的前几节,差点中途放弃,只因作者的旁白描写让人觉得琐碎而又理不清思绪,会不知道作者想要告诉我什么。后来,看完了整本,才明白作者的用心良苦。作者在小说前面花了很大的笔墨写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和许许多多的王琦瑶。倘若较真,这几个词不得不说是这本书的关键词。“上海弄堂的感动来自于最为日常的情景,这感动不是云水激荡的,而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这是有烟火人气的感动。”很喜欢王先生对上海弄堂的描写,令人神往,以前看过其他作者对上海生活的描写,但只有先生笔下的上海让人感到真实,仿佛展现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个无声的黑白字体,而是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生活场景,笔下的每一件物品,都赋予了生命的力量。细致入微的描写,总会让人不自觉地浮出那一个个具体的画面。作者在书中有多次隐晦的伏笔,如果不看到最后,难以想象在小说前头作者早已安排好主人公王琦瑶的命运。书中的很多话简简单单,其深意耐人寻味。“因此,做什么都需留三分余地,供自己回转身心。而那要做的七分,且是悉心悉意,毫不马虎的”尤其喜欢小说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先生在故事的发展中穿插着历史事件的发生,大场景与小故事结合,水到渠成的舒服。

王琦瑶的一生真是“长恨”的。她是一个美人,而她的错,也恰恰在于她知道自己的美,从此一步错,步步错。因为她的美,她成了家喻户晓的“沪上名媛”,她被朋友推选参加上海小姐比赛,成了小家碧玉的“三小姐”,也因此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被他包养着,成为爱丽丝公寓里的一个等待的情妇,只是恩爱,并无情义。后来李主任飞机失事,她还是在等待,等到自己失望。回到邬桥,遇上了隔壁家的男孩阿二,王琦瑶所承载的上海气息,打动了这个年轻人对上海的幻想。也让王琦瑶重归上海,她也像普通人一样,人间烟火,平平常常。这段平静且休闲的日子,她遇见了毛毛娘舅,也就是康明逊,王琦瑶明明知道这样的爱情永远不可能,而她选择了当下,就好好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甚至期望着发生奇迹,然而为他生了孩子,康明逊却跑了,成为现代人所说的渣男。王琦瑶放不下的孩子薇薇,也在长大后离开了她,王琦瑶还是一个人,纵使岁月不饶人,王琦瑶还是沉淀着岁月的美丽,依然迷人,她又遇见了与女儿年龄相仿的老克拉,结果也是悲剧的。王琦瑶一生的爱情都是短暂的,她的恨却是长久的,她爱过了三个男人,三个男人却没有给她长久的爱情。王琦瑶又是幸福的,程先生从遇见她,便一直爱着王琦瑶,他们却从未在一起。

王琦瑶的死是悲惨的,死在自己信任的朋友手里,“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止的电灯,长脚的长胳膊挥动了它,它就摇曳起来。这情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对了,就是片厂,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顶上也是一盏电灯,摇曳不停,在三面墙壁上投下水波般的光影。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然后灭了,堕入黑暗。再有两三个钟点,鸽群就要起飞了。鸽子从它们的巢里弹射上天空时,在她的窗帘上掠过矫健的身影。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只有鸽子看见了。这里四十年前的鸽群的子息,它们一代一代地永不中断,繁衍至今,什么都尽收眼底。你听它们咕咕哝哝叫着,人类的夜晚是它们的梦魇。这城市有多少无头案啊,嵌在两点钟和三点钟之间,嵌在这些裂缝般的深长里弄之间,永无出头之日。等到天亮,鸽群高飞,你看那腾起的一刹那,其实是含有惊乍的表情。这些哑证人都血红了双眼,多少沉底的冤情包含在它们心中。那鸽哨分明是哀号,只是因为天宇辽阔,听起来才不那么刺耳,还有一些悠扬。它们盘旋空中,从不远去,是在向这老城市志哀。在新楼林立之间,这些老弄堂真好像一艘沉船,海水退去,露出残骸。”

平安里,流言蜚语,王琦瑶死了,闺阁中,只有鸽群看见。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篇2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养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可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我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我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可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我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此刻应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应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可是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感情应当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感情为何物的年龄,理解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之后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我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一样寻常的关系。

最终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必须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感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我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篇3

记得大学的时候,我们翻译老师老师给我们放了一部电影《成长教育》,讲述的是一个在人生十字路口的女生,面对一个四十多岁成功男士的爱情和灯红酒绿的诱惑,最终意识到放弃读大学是愚蠢的,最终走上自我觉醒的道路,重新回到正轨的故事。她那个年纪,觉得成功男士的成功,她可以拿来为自己所有,为此她甘愿抛弃她曾经珍爱的理想,只是那个男人让她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受尽金钱和前途的诱惑,她变了。后来她觉醒了,重拾梦想,她最终靠自己的努力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后来我一直记着那句话:the life I want there is no shortcut.这句话我一直用来警告自己:不要总想走捷径,哪里有真正的捷径可走呢?

类似的.故事发生在中国女孩王琦瑶身上,她是上海小姐,她心性极高,欲望也高,她把自己支配给有权力的李主任,她迷失在捷径里,最终换来了无尽的寂寞,错失了程先生对她的真爱,背负着无限的委屈个不甘,过完了下半辈子。

在生活这趟浑水中,她趟的好心酸,只是她的心甘情愿带着忍气吞声的悲凉。选上上海小姐后,李主任给了她一个繁华的上海梦,最后李主任逃难,留给她的只有金条,她的梦破碎了。只是她不明白,她不该去走捷径。

面对稍显逊色的程先生,她是把他当成她的备胎,可是就是这个备胎却在她成为单亲母亲后倾囊相助,积尽心思和善良去对待王琦瑶,就像亲人一样,那一段看的我很感动。

抗战之后,王琦瑶那个纸醉金迷的旧时代终究还是一去不复返,留下的仅有她屋子里那些旧式的木质箱子,带琉金丝边的茶具,考究的旗袍,她却只能是一个身份不明的女人,一辈子没有结婚,最后和康沙明生下一个女儿。

曾经的她多么美啊,获得过选美第三,可是她却为得到一个男人的宽厚的肩膀,没有获得属于她的婚姻。她的命运从她甘愿做李主任的情人开始就走错了,一招不慎,满盘皆输,这就是命运。

王安忆的文笔非常细腻,而且最大的优点就是写尽了中国女人的心思,丝丝入扣,那种口是心非,还有王琦瑶的圆滑,克制,典型中国女子的心理活动。真的非常懂女人心,才可能写出那么准确的心理。

王琦瑶年轻的时候对爱情动机不单纯,她把爱情当做改变命运的机会,抓住李主任这棵稻草,一股脑把自己付出,她把决定命运的权力交给了别人。我想起《喜宝》中的一句话: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不能给我爱,我要很多很多的钱。王琦瑶就是要很多很多的荣华富贵,所以她才会失去程先生。她太势利,迷失自己。

小说中的蒋丽莉爱程先生,却始终得不到他的心,到死她都介意程先生不爱自己。这个女人真的太拧巴和叛逆,一辈子也没有让自己为自己活过,她只为跟作对的人作对。想来多么莽撞啊!但是她多爱程先生也没能夺来多一分的爱情。

这就是爱情,不爱就是不爱,纠缠也没用。

王安忆的文字真的写出了上海的味道,上海的夜生活,上海的时髦,烫发,还有上海女人对时尚灵敏的嗅觉,都通过王琦瑶的生活展示出来,句子很有古典美,读起来虽然很繁琐,但是上海的先锋味道和趾高气扬的小资气质却特别典型。那些他们四人打牌的日子,吃的甜点,瓜子,酒酿,宵夜,琳琅满目,这就是会享受生活的上海人。

作者传递的一个道理:人生之路并没有捷径可走,依靠自己总比依赖他人要可靠。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篇4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

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

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篇5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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