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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复活有感1000字

读《西尚的阿公》有感1000字。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读《西尚的阿公》有感1000字,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像某个人,但这本书中的西西简直和我像透了。

西西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公在村外捡的一个被遗弃的婴儿。没有爸爸妈妈,但西西一点儿也不伤心,反而非常活泼,是个率真的女孩。此书讲述了西西与阿公在一起生活的美好故事。

西西在学自行车时是阿公教她的,而我是外公教的。

外公就在身后扶着车子,大胆骑。于是我就听了外公的话,加快了速度,等我转身看外公是否还在时,外公已在10米开外看着我。我一紧张,手脚就不听使唤地慌乱起来,摔倒了。我和西西一样都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那样做。

西西是个非常聪明机灵的家伙,只要是她想要做的事就没有她办不到的。而在每次闯祸后,阿公从来没有指责她,而是让她自己去慢慢领悟,去认识自己犯了什么错。这一幕幕无一不使我想起我的外公。在我眼里,外公是位和蔼可亲的外公。在我的记忆中,外公是完美的,是天衣无缝的。

记得那一回,外公和外婆都下地忙农了,我自己独自一人在楼下东瞅瞅西望望,看看有什么可玩的。当眼睛扫过楼梯时我停住了,认为从楼梯上向下蹦阶梯是件非常有趣的事。于是我顺从了自己的心意,从最高的往下跳。到最后三个阶梯本想一下子跳下去,谁料,腿太短,一下子就摔倒在地。当时我吓得已经哭不出来了,感觉自己已经摔蒙了,满脑子都在想外公外婆回来看见我这狼狈的模样一定会寻问缘由。如果他们得知我做了什么之后一定会吓坏的。我什么也不顾了,跑到屋里一头扎进被窝里。过了些时间,身上都已捂出了汗,汗流到伤口处,犹如撒上了盐般的刺痛。这时我才开始哽咽但不敢太大声。外公外婆终究还是发现了我。我一直在抽噎,而且更厉害了,所以我讲的话外公外婆也没听清。他们没有责备我,我不知是庆幸还是伤心了。

其实我和西西一样,在七岁以前都是与外公外婆在一起度过的,很自由也很自在。干什么外公外婆都会随着我的性格来,所以我很好动、顽强,但再怎么顽强也有脆弱的时候。

在西西将要离开阿公去姑姑家的前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因为同样的事在我身上也发生过。西西不想离开阿公,正如当初我不愿离开外公的心情是一样的。但阿公总是对西西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任何人都不可能永远在一起,就算一直住在同一个屋子里,人有生老病死,这是自然规律。我们不要担心分开,即使分开了,彼此的心在一起,就和每天见面一样,而且还会增加彼此的思念。思念是一种很难得、很幸福的经历我想这就是外公外婆在当时想要跟我说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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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任尚和班超》有感300字


我很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励志的书,这次我又看了一本叫《任尚和班超》的书,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句俗语,使我感受很深。

西汉初年,班超为了西域护都。他在西域任职30多年,在他任职期间,西域各族不敢轻举妄动。

当班超老的时候,皇帝让任尚去管理西域。

为了办理交接手术,任尚就去拜访班超,问他:“请您教我一些统治西域的方法。”班超答道:“当水太清时,大鱼就没有地方躲避,谅他们也不敢坐下;同样,你也不能太严厉,否则,也不容易成功。”

任尚听了,不大以为然,结果没过多久,西域边起兵闹事,该地失去了和平,又陷入刀战之中。

俗话说:“听君一席话,胜过十年书。”年轻人要多多参考长辈的建议,这样就可以少走许多弯路,避免许多过失和过错。

读《杰西的困惑》有感 (1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做《杰西的困惑》,读完后,感触很深。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杰西一直拿不准自己的决定,到底是听爸爸的话当医生,还是随自己的意愿当一名歌手,最后,他选择了歌手。读到这里,我明白了:我们是为自己而活,不用去听从别人的意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五年级:记忆的苦涩

读《杰西的战争》有感600字


杰西的父亲是路易斯安那州的黑奴,杰西有个弟弟叫威利,杰西被卖给了一个残暴的约克老爷,他也不知道弟弟被卖到了何处。杰西知道作为一个奴隶,除了呼吸,他没有任何自由。

后来他费了很大劲从约克那逃了出来,一次杰西在疲倦中醒来发现自己眼前出现了许多穿着灰制服的白人,在白人的威胁下,杰西说出了自己是从约克逃出来的奴隶,要去投奔北方军队,杰西并在这群灰制服的军人前展示了自己惊人的枪法。灰制服中的一个中尉声称自己就是北方军队,并让杰西成为一名灰制服军队的狙击手,杰西身边还跟随着一名独眼下士,杰西觉得这个人老阴着脸非常的讨厌,杰西得知对方军队也派来了一名狙击手,枪法也很超强,使灰制服军队中也死掉很多军人。一次杰西在瞄准的镜头中发现了那个狙击手,那张脸竟然是自己弟弟威利的,他认为弟弟是迫于南方军队的威胁才会帮他们一起来对付北方军队的。接着灰制服军队中的中尉也死在了对方狙击手的枪下,独眼下士告诉杰西,如果明天不能干掉对方的狙击手的话,就要将他军法处置了,杰西在迫于拯救黑人的责任下决定杀掉弟弟。他把枪标准威利,还没等他开枪威利突然转过身来,没有犹豫的“砰”的一声开了枪,而杰西也本能的开了一枪。杰西击中了威利的脖子,而威利的子弹却击中了身后的独眼下士,杰西看到独眼下士额头中弹倒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出鞘的匕首,杰西明白了,这个独眼下士是要杀他。

杰西喊着弟弟的名字,奔到了对方的军营中。威利的伤口很深,上半身全是血,杰西抱紧弟弟,一遍一遍地喊弟弟的名字,威利终于醒过来,但只说了一句话:“哥哥,我们不做奴隶!”威利就这样走了。

后来杰西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都是在为南方军队做事,而自己杀死的所谓的“敌人”都是北方军人。弟弟也是认为杰西是被南方军队威胁着办事,所以才做狙击手来拯救杰西,然而杰西对于这一切全然不知。

杰西被关押了半年多后,申请回到战场后参加了许多较大的战役,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杰西已是上尉,他把弟弟的骨灰葬到了父母的坟旁,他费了很大劲打听到那32名死在他枪下的北方军人的名字,把他们刻在墓碑上,并在墓碑前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的战争也终于结束了。

这个故事让我很感动,对杰西和威利的同情以及对南方军队卑鄙手段的痛恨,对杰西同情之余,觉得杰西似乎有些愚蠢,虽然他有着很好的枪法,也有保卫黑奴尊严的勇气和胆量。但他却没有弄清到底谁才是敌人,谁才是战友。当穿着灰制服的南方军队声称自己是北方军队时,杰西没有丝毫的怀疑;当他发现弟弟穿着蓝制服在北方军队里时,他没有做出任何与弟弟联系的行为。不知道他是没有判断敌人与队友的能力?还是他只会服从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影响了他的思维?

这似乎也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当你拥有才能的时候,一定要用智慧去善用它,用双眼去观察它,去发现这世间美与丑的区别。

读《东逛西逛》有感 (400字)


暑假到了,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书,叫《东逛西逛》。我央求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不怎么喜欢,感觉有点怪怪的。可是读两遍之后,我有点喜欢这本书了。

书中通过几个小故事,描述了一个天真可爱、调皮机灵的小男孩。他封自己为排长,在部队大院里东逛逛,西逛逛,南逛逛,北逛逛。好玩、有趣的童年故事就开始了

有时候他很可爱,他会向炊事员要萝卜和馒头吃,还会在马厩里睡觉,像小马儿一样吃豆饼。他有时候还会调皮捣蛋,趁大人不注意的时候,爬上吉普车,结果车子撞到墙上,车灯碎的稀里哗啦。事情发生后,他又逃到家里,从窗前偷偷的侦查,看看有没有人来抓他,真是个小机灵鬼。有时候,他还会做一点坏事,用竹竿去抽人家的鹅,被人家追到大院门口,躲进大院不敢出来。他也会捡起干的马粪扔到窗外的河里,把河里的鱼儿吓一大跳。

小时后的他,不喜欢和小马姑娘玩,长大了的他,又喜欢和小马姑娘玩了,但是不好意思说。童年是美好的、浪漫的,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又是这样结束的。

四年级:魔笛笛

读《级长代洛西》有感300字


今天,我读了《爱的教育》中的一篇文章—《级长代洛西》。

《级长代洛西》中说:“没有一个人可以敌得过代洛西”。看到这句话,我的心里不禁打出个问号:“难道这个代洛西这么厉害吗?”再往后看看,竟然没有找到一个今我满意的答案。

我苦苦的想着那个问题的答案,就连吃饭、睡觉也在思索,终于,我想到了。是坚持、刻苦、谦虚使他“无可匹敌”。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觉得自己和代洛西比起来还有很大的距离,相对于代洛西,我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一颗坚持的心,我曾经多次考了班级或是年组的第一,但在之后的考试中,成绩总会不理想。但代洛西呢?差不多每次考试都拿第一,却从不骄傲,这正不是令人佩服的吗?

代洛西你就像个巨人,令我望而生畏;代洛西你就像一座山峰,让我不断向上;代洛西你就像一个指针,为我指引方向;代洛西,你就是我前进的动力!

读《波西·杰克逊》有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波西·杰克逊》系列的第一本〈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十二岁,有阅读障碍症和注意力缺陷多动症的小孩叫波西·杰克逊,他的身边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数学老师长出了蝙蝠的翅膀,为什么牛头人身的怪物会向他咆哮、发起进攻?闪电与风雨交加而来,逆转的命运将波西推入半神居信的神奇营地。在那里,波西第一次听说自己是海神的儿子,自己将关乎众神之战。

闪电权杖的丢失,让众神之王宙斯将怀疑的目光投向波西;阴晴不定的冥王威胁波西要将死人倾倒回活人的世界里,诸神之战一触即发,背负窃贼之名的波西能否承担预言的使命?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还有一些评论,我也是这样想的:其中魔戒三部曲的译者朱学恒评论道:作者将古希腊神话的纠葛和布局全部都搬到现实世界神人混血的青少年身上,让读者仿佛看到当代新英雄海格力斯的故事,透过作者之笔谱成新世代的史诗,读来畅快淋漓。

而我喜欢波西杰克逊的原因是因为他并不完美,因为他有这样的小缺点,并不是天生的大英雄。我从中学到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坚韧不拨的精神,我应该学习他的重情义,关心朋友,认识自己的短处,虚心的改正。

读《杰西的战争》有感(优质读后感)


杰西的父亲是路易斯安那州的黑奴,杰西有个弟弟叫威利,杰西被卖给了一个残暴的约克老爷,他也不知道弟弟被卖到了何处。杰西知道作为一个奴隶,除了呼吸,他没有任何自由。

后来他费了很大劲从约克那逃了出来,一次杰西在疲倦中醒来发现自己眼前出现了许多穿着灰制服的白人,在白人的威胁下,杰西说出了自己是从约克逃出来的奴隶,要去投奔北方军队,杰西并在这群灰制服的军人前展示了自己惊人的枪法。灰制服中的一个中尉声称自己就是北方军队,并让杰西成为一名灰制服军队的狙击手,杰西身边还跟随着一名独眼下士,杰西觉得这个人老阴着脸非常的讨厌,杰西得知对方军队也派来了一名狙击手,枪法也很超强,使灰制服军队中也死掉很多军人。一次杰西在瞄准的镜头中发现了那个狙击手,那张脸竟然是自己弟弟威利的,他认为弟弟是迫于南方军队的威胁才会帮他们一起来对付北方军队的。接着灰制服军队中的中尉也死在了对方狙击手的枪下,独眼下士告诉杰西,如果明天不能干掉对方的狙击手的话,就要将他军法处置了,杰西在迫于拯救黑人的责任下决定杀掉弟弟。他把枪标准威利,还没等他开枪威利突然转过身来,没有犹豫的“砰”的一声开了枪,而杰西也本能的开了一枪。杰西击中了威利的脖子,而威利的子弹却击中了身后的独眼下士,杰西看到独眼下士额头中弹倒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出鞘的匕首,杰西明白了,这个独眼下士是要杀他。

杰西喊着弟弟的名字,奔到了对方的军营中。威利的伤口很深,上半身全是血,杰西抱紧弟弟,一遍一遍地喊弟弟的名字,威利终于醒过来,但只说了一句话:“哥哥,我们不做奴隶!”威利就这样走了。

后来杰西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都是在为南方军队做事,而自己杀死的所谓的“敌人”都是北方军人。弟弟也是认为杰西是被南方军队威胁着办事,所以才做狙击手来拯救杰西,然而杰西对于这一切全然不知。

杰西被关押了半年多后,申请回到战场后参加了许多较大的战役,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杰西已是上尉,他把弟弟的骨灰葬到了父母的坟旁,他费了很大劲打听到那32名死在他枪下的北方军人的名字,把他们刻在墓碑上,并在墓碑前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的战争也终于结束了。

这个故事让我很感动,对杰西和威利的同情以及对南方军队卑鄙手段的痛恨,对杰西同情之余,觉得杰西似乎有些愚蠢,虽然他有着很好的枪法,也有保卫黑奴尊严的勇气和胆量。但他却没有弄清到底谁才是敌人,谁才是战友。当穿着灰制服的南方军队声称自己是北方军队时,杰西没有丝毫的怀疑;当他发现弟弟穿着蓝制服在北方军队里时,他没有做出任何与弟弟联系的行为。不知道他是没有判断敌人与队友的能力?还是他只会服从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影响了他的思维?

这似乎也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当你拥有才能的时候,一定要用智慧去善用它,用双眼去观察它,去发现这世间美与丑的区别。

《英子》读后感1000字-莫道桑榆晚 微霞尚满天


这本书很重。一是因为这本书的作者已是一位耄耋之年的老者,第一次写小说就这么精彩,显示出一种对人生、对人性的娴熟、通达、敏锐的洞察力;二是小说里英子这位不向命运低头,有胆有识的女子在读者心里的形象。

这部小说给我三方面的印象非常深。

一是故事讲得好,讲得深。一部好的小说考验的是作者讲故事的能力,怎样讲故事?故事是否得心应手,明眼读者一看便知。作为写作者,很多时候对别人讲故事很感兴趣,总是打开你的听觉听。我们生活当中每个人都会闲聊,会聊一件有趣的事或者聊天的人认为有趣的事,有的人会把一件事情讲得绘声绘色,而有的人就比较乏味,究其原因是缺少细节的描绘,细节是最难创造出来的,细节必须真实。而秋枫老师对故事的把控力非常强大,她始终用细腻的笔触,柔和平缓的语调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晋西北山里的故事。主角英子身边的一连串故事,就像一个连环套,大环套小环,环环相扣。尤其有一些场景、语言的铺陈地域特色浓厚,其历史意义超过了文学范畴。

秋枫老师借英子的故事说着小人物的人生,探索着人性的美丑。人物形象生动得体,具有鲜活的生活气息。比如小说中巧巧两口子的丑陋之态和英子两口子忠厚深明大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眼就看出了人性深处的优劣。

《英子》的故事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故事没有拘泥于历史的记录,而是用白描的手法,为读者画出了人性深处的真善美,画出了生存当中的假丑恶。大到土改场景,小到妯娌矛盾,作者都独具匠心,铺陈得力。其人物生命个性展开的过程也是剖析人性美丑的过程,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和心理。

二是在人物的塑造上、语言的运用上很有特点。尤其是语言非常接地气,方言的运用让本土作者读起来更具韵味儿,那种原汁原味的地域性语言更感亲切。

三是女性精神的传递。整部小说不管从年代的跨越,还是具体到心理活动、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情景的推演、悬念的设置,无不传递出一个山村女人内心的强大,无不在赞扬这位女性精神深处的不屈不惧,宽厚、善良、坚韧。无言胜有言,无声胜有声。

《英子》这部小说,对于人世的沧桑变化寄予了深切的感喟和自省。秋枫老师全身心地融入,全过程地参与,这种感觉可以理解对人性的揭示,对生命的敞开,对苦难的呈现,对地域文化符号的强化。她借过去的历史事件,从不同的角度、维度和视角来解决我们生活中、生存中、生命中的一些困惑。

虽然小说里有的人物形象看起来有点概念化,不够丰满,不够清晰,太顺应读者的主观意向,但是却代表了作者的一个美好愿望的塑造,那就是让心里期盼的美好变得真实而富有美感。也许,这也是每一个人最好的生活状态:有所为,有所爱,有自己的节奏,对未来永远有个美好的期待。也许只是我一厢情愿地这样认为,但是丝毫不影响小说的深度和厚度,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真正的爱自己,不是牺牲掉所有的时间和精力去打拼,而是在当下努力去做自己喜欢做的和有趣的事情,让自己的内心充盈着喜悦,让现在的每一天都以自己喜爱的方式度过。当我读完秋枫姥姥的《英子》时,我想到了曾经读过的这段话。

秋枫姥姥就是这样一位真正爱自己的人,在耄耋之年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祝福老人家身体安康,期待秋枫老师创作出更多脍炙人口的作品。

《尤利西斯》读书心得1000字


《尤利西斯》读书心得1000字
读文洁若和萧乾翻译的版本的尤利西斯已经几个月了,东奔西走忙忙碌碌心中无闲,这么久以来还只完成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仍然在慢慢消磨中,惭愧。乔伊斯笔下的18个小时远远胜过了文萧的四年苦译,还有我将花去一年时间的阅读与永久的思索,甚至,胜过了奥德赛的十年流浪。
道德,情感,爱,恨,欺骗,迷惑,死亡。不论哪一种人的生活,都要包含这些是是非非无法摆脱。正因为从古到今几乎全部的人都是一样的凡夫俗子,无法脱离世俗的这些磨难,才有了奥德赛与布卢姆的共同之处,历史才拥有了连贯性。乔伊斯无法改变爱尔兰堕落的现实,于是逃离祖国,三十年流浪在世界各地,直到疾苦而死。他书写的是自己的历史,是爱尔兰的历史,也是人类的历史。
国家亡了,百业堕落,青年没有奋斗的方向;就像奥德赛的流浪旅程,没有谁还能在心灵上给你支持,你看到黑暗可悲的现实,却也没有能力挽救它;只能迷茫的前行,走一步算一步,直至有一天,看到自己真正的位置,回到自己失落已久的家园,才发现,时光早已背叛了离开太久的你。
你梦见毒蛇在身边纠纠缠缠,却无法自卫,这种无助而又可怖的梦境,属于怀有理想却不知道怎样实现,在泥潭一般的现状里挣扎的人们。他们恐惧光阴的逝去,却无从知道该如何把握,如何让自己逃脱危险的噩梦。
尤利西斯里那位暗指奥德赛的犹太人布卢姆,就是如此。
他并不麻木,但是为了最最庸俗的基本生活保障,他必须装出平静的样子来,对妻子婚外的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朋友的葬礼上,他看见形形色色的人,也看见自己真实的内心。死亡,是迷茫的人生最好的终点,许多东西明朗起来,但是已经不再需要死去的人操心了。一切光荣也好耻辱也罢,真也好假也罢,(读后感)都留给了后人去评说和判断。
乔伊斯过人的高明之处在于他笔下宏大的历史被他一支生花的妙笔变成了火柴盒里的西洋景。我们隔着火柴盒大的孔看西洋景,拉大片盒子里的小人物忙忙碌碌嬉笑怒骂平凡琐碎,他让我们一边看热闹,一边看历史;然而他又没有把历史完全变成庸人的流水账他的《尤利西斯》包含了三十多种语言和无数密密麻麻的文学、宗教、政治、历史的意象。若没有文萧费尽心血的注释,我是无论如何看不明白那些突然冒出来的看似毫不相干的短句或字眼儿的。
平庸里暗藏深邃的光芒,愚人看看稀里糊涂笑笑就过了,甚至不耐烦的扔到角落从此不再翻开它;智者则不得不感叹乔氏的深沉与博学。我不是智者,但是有幸站在了文洁若和萧乾这样的智者的肩膀上,借着他们的光,没有一下子堕落成看笑话的傻子。越读越爱,越读越感动

看《了不起的菲丽西》有感


趁着五一小长假,我观看了一部电影,片名是《了不起的菲丽西》,看完后很受启发。

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自小就生活在孤儿院的菲丽西,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成为正真的芭蕾舞蹈家。她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三番五次想从孤儿院逃出去。费尽周折之后,她终于和发明家小伙伴维克托一起,来到了浪漫之都巴黎。

刚开始她的学舞之路很坎坷,但是,她终于凭着自己的努力,成功地成为了舞蹈演员。在观看电影的过程中,我留意到菲丽西的噩梦反复出现,但是最后一次竟然变成了菲丽西知道自己儿时经历的美梦。那美梦也一度使身处绝望边缘的菲丽西重新鼓起勇气,去巴黎歌剧院见了奥黛特(她的老师),并跟卡米耶斗舞,并最终以终极大跳,赢得了《胡桃夹子》中克拉拉的角色。

看完电影之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如果你有梦想,就一定要坚持走下去。只要你努力过,最后结果是什么都不重要。菲丽西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当我看到菲丽西被卡米拉和其他人冷嘲热讽的时候,我就联想到我今天的幸福生活。在家中,我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所有人都围着我转,但我还时时抱怨生活不公。像菲丽西这样的孤儿,还乐观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对比我是觉得自己有些惭愧了!但是我又为菲丽西的不幸生活感到悲哀,要是有人能赞助她一下该多好啊!她一个瘦小的孩子又怎么能担负起生活的重担呢?

在电影的最后,菲丽西终于和著名芭蕾舞明星一起同台演出的时候,我也发自心底为她高兴。这时候,我真想说一句:“了不起的菲丽西!”

当平淡化为震撼——读《西决》有感


当平淡化为震撼——读《西决》有感

这次我不想再用什么浮夸的辞藻来写读后感了,这样太累,也不真实。所以我先简单的插一句嘴:“老师,推荐你去读一读这部小说。”

笛安用这个华丽的名字叙述了一个平淡的家庭,似流水帐一般叙述了他们从2005年夏到冬的故事,西决、东霓、南音,这三个苦命姐弟生活在这个早已疲倦的世界上,命运总是不经意的眷顾着他们,当然,厄运占了绝对的优势。于是,他们仨就在厄运如洪水猛兽般的侵袭下,一次次颓废,又一次次假装坚强,他们辛苦的活着,奋力攀着长满荆棘的陡崖,登顶时,却发现悬崖的另一头,依然是一面陡崖,邪恶狰狞的笑着。

她的文字过于真实,真实的连我也分不清楚,哪里才是我的那个平淡无奇的生活。然而,她的真实中,有一度夹杂着那种不知名的悲怆,一次又一次让我对着一面文字发呆上几十分钟。

2005年过去了,2006年过去了,2007年过去了…… 她总是固执的描述着,让时间在自己的笔下行云流水。某一个人物随意的出现,又让一个悲剧悄无声息的发生,她总是迫不及待的,让情节不可遏止的发展下去,哪怕我看的再纠结,她还是执意要把庞大的复式结构进行到底。两个人物碰撞在一起,又匆匆离去,然而他们之间留下的一段似有若无的回忆,却融入了字里行间。是的,哪怕这棵繁密的家族树已纵横交错,她却依然得心应手,或许,这就是她文字的魔力所在。

之后,我不得不提及一个话题,这部小说里反复出现的话题——亲情。这个热情似火的话题在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就已经缓缓步入冷门行列,很少再有这样一整部小说都在讲述自己亲人的了。而笛安做到了,在她的笔下,亲情可以是温馨的,可以是痛苦的,也可以是漠然的,当然,也可以是集上述几点于一身的。她讲爱恨情仇,悲欢离合,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把亲情描写的如此淋漓尽致,温暖的家,破碎的家,不堪入目的家,都是一样的。在她白描般的文字中,却是一种震慑人心的力量。

当平淡化为震撼,你眼中的世界,会不会很脆弱,很尖锐?当平淡化为震撼,他们的恩恩怨怨,会像爆炸般硝烟四起,还是终究擦肩而过。


当平淡化为震撼——读《西决》有感800字


这次我不想再用什么浮夸的辞藻来写读后感了,这样太累,也不真实。所以我先简单的插一句嘴:“老师,推荐你去读一读这部小说。”

笛安用这个华丽的名字叙述了一个平淡的家庭,似流水帐一般叙述了他们从2005年夏到冬的故事,西决、东霓、南音,这三个苦命姐弟生活在这个早已疲倦的世界上,命运总是不经意的眷顾着他们,当然,厄运占了绝对的优势。于是,他们仨就在厄运如洪水猛兽般的侵袭下,一次次颓废,又一次次假装坚强,他们辛苦的活着,奋力攀着长满荆棘的陡崖,登顶时,却发现悬崖的另一头,依然是一面陡崖,邪恶狰狞的笑着。

她的文字过于真实,真实的连我也分不清楚,哪里才是我的那个平淡无奇的生活。然而,她的真实中,有一度夹杂着那种不知名的悲怆,一次又一次让我对着一面文字发呆上几十分钟。

2005年过去了,2006年过去了,2007年过去了…… 她总是固执的描述着,让时间在自己的笔下行云流水。某一个人物随意的出现,又让一个悲剧悄无声息的发生,她总是迫不及待的,让情节不可遏止的发展下去,哪怕我看的再纠结,她还是执意要把庞大的复式结构进行到底。两个人物碰撞在一起,又匆匆离去,然而他们之间留下的一段似有若无的回忆,却融入了字里行间。是的,哪怕这棵繁密的家族树已纵横交错,她却依然得心应手,或许,这就是她文字的魔力所在。

之后,我不得不提及一个话题,这部小说里反复出现的话题——亲情。这个热情似火的话题在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就已经缓缓步入冷门行列,很少再有这样一整部小说都在讲述自己亲人的了。而笛安做到了,在她的笔下,亲情可以是温馨的,可以是痛苦的,也可以是漠然的,当然,也可以是集上述几点于一身的。她讲爱恨情仇,悲欢离合,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把亲情描写的如此淋漓尽致,温暖的家,破碎的家,不堪入目的家,都是一样的。在她白描般的文字中,却是一种震慑人心的力量。

当平淡化为震撼,你眼中的世界,会不会很脆弱,很尖锐?当平淡化为震撼,他们的恩恩怨怨,会像爆炸般硝烟四起,还是终究擦肩而过。

杜尚访谈录读后感


导读:率性的杜尚,不羁的杜尚,伟大的杜尚,爱玩恶作剧的杜尚,没错,他们都是马塞尔杜尚。

这本由法国卡巴内著、王瑞芸翻译的《杜尚访谈录》,我也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看到的。我记得当时自己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全书的,随后似乎还不过瘾,马上又重头看了一遍。我在读《杜尚访谈录》时感慨良多。我发现书中所说正是我心底所思。很多人为灵魂虚假的安妥,总是伪善地自欺,其实正如杜尚说的那样,我最好的作品是我的生活,活着、呼吸、存在远大于艺术。

人们都说杜尚的出现,改变了西方现代艺术的进程。甚至说,了解杜尚就是了解西方现代艺术的关键。但我从《杜尚访谈录》中看到的并不是这些,我看到的是一种生活、一种哲学,一种纯粹的生活的哲学。之所以说它是一种纯粹的生活的哲学,那是因为我看到了一个明心见性、超然物外、无滞无碍、敏锐的思想,看到了一种潇洒、不苟从、自得其乐、充满创意、行云流水般自如舒展的生活,看到了一种愉悦、坦诚、冷静超然的人生。我不知道实际中的杜尚是否真如是,但这确令我心向往之,于是就有了我的云淡风清和《云淡风清》一文。

杜尚在访谈录的开首就说:一个人的生活不必负担太重,做太多的事,要有妻子,孩子,房子,车子。幸运的是我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相当早,这使我得以很长时间地过着单身生活。这样,我的生活比之于娶妻生子的通常人的生活轻松多了。从根本上说,这是我生活的主要原则。所以我可以说我过得很幸福,我没生过什么大病,没有忧郁症,没有神经衰弱。还有,我没有感到非要做出点什么来不可的压力。我从来都没有感到过类似要求:早上画素描,中午或晚上画草图等等我是生而无憾的。他看书不多,爱好下棋,对某些事情也有所了解,但仅此而已。因为他知道如何与世界发生联系:那种深刻的,同时又含有一丝讥讽的观察角度。

其实我对杜尚并没有更多的了解,但从书中我分明看到了他的人生、他的思想、他的情怀、他的风度。那是一种透着犀利的机智,那是一种带着幽默的快乐,那是一种掺着超然的冷静,那是一种夹着距离的和气。

附:《杜尚访谈录》精彩摘录

做一个艺术家必须是非常智慧的,因为他要能同时抓住同时并存的许多关系。

智慧就是抓住复杂关系的能力。

什么是艺术?毕加索问:什么不是艺术?

年轻时的想法正在风中渐渐地融化。

我希望我们有一天可以不必为口而生。杜尚

词汇具有远较字典上给出的更丰富的意义。

这个闹哄哄的世界在堂皇而正经的表皮下具有荒谬可笑之处,以及人类对自己郑重其事所带来的可怜和虚弱之处。

把美揭示在最平常、最微妙的地方。

把艺术放大为做人、放大为人生。

人生在世,没有一件事情是重要的,这种想法在低层次的思想水平上可以体现为胡闹放纵,在高层次的思想水平上可以体现为一种(洒脱和)幽默。

就我们的生存的经验来说,建立规矩和守规矩还不算难,难的是超越规矩,不让规矩来限制我们生动活泼的生命,这一点杜尚做到了。

纯粹艺术中思想的成分越来越少,人生的自由度也越来越窄,美的范围也越来越小。

行所当行,止所当止,恬然自适。

艺术只不过是人类生存中的无数活动之一。

一个美丽的思想,一个高超的境界,自有一种挡不住的魅力。

科学也是人设置的标准,并不意味着终极真理,我们看看杜尚是怎么说的:我总觉得,如果把这类尺度稍微抻长一点,生活会变得更加有趣当然,我们毕竟要接受所谓科学的法则,因为这给生活带来许多便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是事物的真相,也许它们只是幻想。

人们正在学习他,同时也在歪曲他,甚至失去他。

精神是无形的,拥有它,融化在生活里才是最重要的。

他们信不过寂寞,渴望着辉煌。

绘画就是平面上色与形的安排,雕塑则是体积在空间中的展开和结构。

东方民族的直观、合一、整体的人生态度,正可以补偏于西方民族智化的、分析的、客观的人生态度。

游目驰怀,杂学旁搜。

当我们在笑,已经不只是在笑,另有某些东西加了上去。

音乐的功能一向是表达情绪、传达观念的,它把生活组织进一种有意味的形式中去,表达人所认为的生活之真理。

艺术是生活中的一种行为。

艺术从梵文做而来。

我的思想走在我的自我前面,那个自我远不如思想活泼矫健,清新可喜,甚至还有几分迟钝笨重、阴郁愚鲁。

《尚马秋案件》读后感


《尚马秋案件》读后感

短暂寒假的到来,终于让我有了充裕的时间再次细细品读《悲惨世界(上)》。细读雨果的作品,才会发现,他的每字每句都是那么朴实真诚,塑造的人物都是那么令人印象深刻,故事的情节都是那么出人意料。

《尚马秋案件》是悲惨世界(上)第一部第七卷的总标题。全卷讲述了一位贫苦的母亲芳汀把女儿珂赛特寄养在蒙佛梅的一家酒馆中,孤身到冉阿让的工厂里打工,但由于她有私生女的事被同事揭发,被赶出工厂,只好变卖首饰、长发,甚至肉体,最后沦为一名妓女。此时冉阿让已成为了海滨蒙特伊市长,当他看见芳汀如此凄凉无助,冉阿让毫不犹豫地向芳汀伸出了援手。冉阿让把她安置在医务所里交给两位嬷嬷照顾并答应把她的女儿接过来。

雨果先生总是不然事情发展得那么顺利。就在冉阿让出发去兑现诺言前,沙威探警告诉冉阿让,冉阿让已经抓拿归案了。这让早已洗心革面的冉阿让内心备感内疚与纠结,其一是因为真正的冉阿让就是他自己,他不可以让别人替他承受罪行,其二是因为只要他承认了自己才是冉阿让,现在拥有的一切将会化为灰烬,他之前所施的善也会被人嫌弃,他自己也会再次成为苦役犯。

前面已提及冉阿让早已成为海滨蒙特伊的首善,所以他没有让虚假成为事实。在经过无数次激烈的内心斗争后,他决定去自首!去法庭旁听,并当庭告诉旁听者,他才是真正的冉阿让。起初人们都不相信,纷纷劝冉阿让不必为了一个终身苦役犯耗费自己的精力。最后在冉阿让极力说服之下,众人才相信这是事实。

这时最开心就是沙威,他就是一直认为市长先生才是真正的冉阿让,现在终于可以有正当的理由、充足的证据逮捕冉阿让。受捕前,冉阿让恳求给他三天时间,把芳汀的女儿接回来,沙威决绝了。芳汀也因自己的女儿并没有像两位嬷嬷说的那样已安睡在自己身旁的小床上而伤心撞墙死去。

《尚马秋案件》,我认为是第一部中最精彩的一张,首先不仅表现了沙威是一位愚忠于法律的好人,而且还塑造了冉阿让的正义形象。其次在于,第七卷的情节环环相扣,让人欲罢不能。而当读者普遍认为芳汀可以过上安稳的生活时,雨果先生来了一个大转折芳汀撞墙死了。

尽管本卷、本部、本书的主人公是冉阿让,但我想把我对本卷的注意力留在芳汀的身上。

在这一部中,作者所展现芳汀的形象是一位为了让孩子幸福快乐地生活,自己付出多少都在所不惜,甚至卖身沦为妓女的伟大母亲。在这一卷中,作者把芳汀非常焦急等待女儿来到身边的动作神情表现得淋漓尽致,毫不刻意地在读者脑海中构造一种母亲的本能。她会因女儿为何还没到来而隔三差五地询问嬷嬷,她会因嬷嬷说女儿正在赶来的路而乖乖睡觉,她更会在梦里大喊女儿的名字,珂赛特,我的女儿,女儿。。。。。。

她的付出让我想到了千千万万和她一样的广大母亲们,敢问有哪位母亲不曾像这样为儿女奔波操劳,有哪位母亲不是这样因儿女的点点疼痛而揪心紧张,更有哪位母亲不愿意为儿女放弃、牺牲自己的某些利益?

我想我的母亲同样是伟大的,虽然她每天的工作都特别累特别忙,但她在我面前总不会提起工作时的不愉快,她在家总是非常有活力,即使她真的很累。我知道这一切,母亲都是想告诉我,努力读书,妈妈过得不差,不用担心她。只是我没有勇气亲口对她说一声妈妈,我爱你!,也没有很落落大方地递上一杯热茶,更没有很关切地问候母亲一声。我想我要改正了。

芳汀的死出人意料,她一生的坎坷令人感到痛心,年幼母亲的无知与天真让人为之同情怜惜。或许,读者对自己母亲有新的想法,也是雨果先生想要读者读懂的学懂的一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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