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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沈石溪我的小时候有感

读《沈石溪:我的小时候》有感1000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读《沈石溪:我的小时候》有感1000字”,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出自沈石溪之手的《我的小时候》,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

出生于上海的沈石溪自幼家境贫寒,体弱多病。因此,常遭到同龄孩子的欺负。所以,他打小就胆小、懦弱、很爱哭。因为他爱哭,母亲埋怨他,父亲也责怪他。小囡的眼泪,线穿的铜钿,是吉利的。奶奶据理力争。在奶奶的观念里,哭是生命的一种进化现象,一片忏悔的泪,一片温馨的泪能够让心更加清明。因此,哭比笑好。在奶奶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他不再软弱。

读小学四年级时,社会上掀起了学雷锋运动,如火如荼。老师要求每个同学每天做一件好事,并且一周评比一次,看哪个班好事做的最多、最有质量,将给一边学雷锋流动小红旗。为了让自己所在的班级能够得到流动红旗,沈石溪决定做一件有创意的好事扶盲人宋伯伯过马路。但出人意料的是宋伯伯不但不领情,还蛮不讲理的破口大骂。最后,宋伯伯拗不过他,还是让他搀扶自己过了一条马路。但是,在他离开后,宋伯伯又独自回到马路对面去了,然后重新穿过马路来宋伯伯是要走完自己该走的路。

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人在生活中难免有处于逆境的时候,当我们感到前途渺茫,孤立无援时,可以想想宋伯伯的故事和他奇怪的处世哲学。真的,当你遭遇到了不幸,旁人出于道德,出于同情,出于怜悯,出于种种高尚的或不怎么高尚的原因,会伸手来搀扶你一把,如果你把这种搀扶当作一种依赖,当作一种习惯,当作一种必然,当作一种不会改变的规律,那么,总有一天你会发现,搀扶你的人会不翼而飞,消失的无影无踪。人最终还是要凭借自己的力量,走完漫长的人生之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确确实实,路要靠自己走,别让别人搀扶。

读初中一年级时,沈石溪成绩平平,是个引不起老师兴趣,得不到男生尊重,也享受不到女同学青睐的小不点。有一次,班上组织诗歌朗诵会,那时他已悄悄爱上文学,读了不少诗歌,想在老师和同学面前有所表现,就壮着胆子报名了。他每天把自己关在家里反复吟诵,反复演习。很快就到了关键的一天,很快就到了关键的时刻。当老师点到自己的名字时,他惶惑惊恐,自信心在极端的瞬间萎缩得比芝麻还小。他退缩了,失去了这次上台表演的机会。班主任用含有怜悯和同情的目光看着他,同学不在理睬他。他再次尝到了被遗忘的孤独的滋味。如今沈石溪已经过了花甲之年,在人多的场合仍然说话结巴,手脚无处安放。

人们常把青少年比作祖国的花朵,我想,这应该是一种特殊品种的花,无论风吹雨打,都应该尽情开放,开得娇艳,开得自信,开得理直气壮,开得无所顾忌,永不衰败,永不凋零。这样,我们的未来才有希望。

我们也有像沈石溪一样在那些鲜活的童年记忆中回味着童年给予自己的珍贵馈赠,体味和感恩那些成就了自己童年的欢欣和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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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的小时候》有感800字


篇一:读《我的小时候》有感800字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的自传体小说《我的小时候》,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这本书写的是他小的时候在上海发生的一些感人的事情,比如说:《哭比笑好》、《路要靠自己走,别让人搀扶》、《一觉醒来是早晨》、《远方有洁白的海鸥》等等。

在我看来最欣赏的是《自由的风筝》,假如人生真的是一只风筝,那么这根拉住你的线,不是束缚你的线,而是飞你的线。因为有了这根线,你才能够飞得起来;因为有了这根线,你才能飞得高、飞得远、飞的稳妥、飞得踏实。

作者在十四岁时开始了叛逆,整个人进入了青春期,心里也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他开始不听家长的话了,也不听老师的话了,连被邻居成为菩萨的奶奶也不听了。开始不理头发,又和同学玩弹珠,更令我吃惊的是还在厕所里吸烟

后来又和两个铁杆朋友准备离家出走,一天下午作者和他们到长风公园帮明德叔叔去放风筝。后来风筝在天空中遨游,这使许多游客都驻足痴望,明德叔叔告诉沈石溪说:你们想,风筝飞得再高,飞得再远,总有一根线紧紧拉着他。他无法自由飞翔,当然也就谈不上潇洒。作者听了明德叔叔说的话后有点焦急,他在想到底要不要和朋友离家出走呢。第二天放学沈石溪有不知不觉来到长风公园陪明德叔叔放风筝,突然风筝卡在树梢上,沈石溪爬上树梢,他没有马上拿下来,他在想风筝也许想得到自由,一股莫名的冲动沈石溪用小刀把风筝剪断了。当他回过神来时,巨大的风筝已经飞走了。明德叔叔知道真相后并没有让他赔偿,他们顺着风的方向追了过去,找到风筝后风筝已经破碎,他语重心长的对沈石溪说:我小的时候也像你一样讨厌这个家,后来离家出走沈石溪听了后暗暗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不能离家出走。两年后他的朋友因离家出走,一个不幸死了,另外一个虽然回来了但读书也不上进,工作也不认真,后来变成了毒贩,进了监狱。

假如人生真的是一只风筝,那么请不要轻易断线,断了线的风筝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被无情的风从高空刮落下来,摔得头破血流。

沈石溪把他写的这部自传体小说写的方式用了各种修辞手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从中我感悟到这些故事真诚而质朴地讲述着作者的童年,让我们真切地体味着个人成长的真实轨迹。没有掩饰,没有浮夸,有的只是一个看似弱小的生命蓬勃、坚韧生长的勃勃生机。

篇二:读《99颗鹅卵石》有感1000字

一颗鹅卵石,一颗心,留下一个谜。这是写在书扉页上的话。平凡的鹅卵石中蕴藏着怎样一个故事?一股淡淡的忧伤,一份浓浓的爱意

小胖子陈大同因酷爱玩电脑被父母强制送到忘忧农场度假一周。小胖子想弄清品学兼优的少年朱树凯的死因,开始偷偷在农场里展开调查。其中有三个人可能和朱树凯的死有关系,一个是朱树凯在农场的朋友诗诗,她说是她拒绝了朱树凯的爱,他才自杀的;一个是朱树凯在学校的好朋友鑫磊,他说是他拒绝了朱树凯的爱,他才自杀的;还有一个是朱树凯的妹妹素雯,她说是为了让她快乐,他才出意外的。

到底是因为什么?朱树凯的死是自杀,他杀还是意外?带着爱死去的他是为了爱情,友情还是亲情?一个个谜团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我情不自禁的读了下去。

为了爱情

诗诗说,那天她看见朱树凯拿着一个鹅卵石正在画画,他在鹅卵石上画了一个红色的心,然后他把鹅卵石捧到诗诗面前。这好像是一个很明显的暗示:他把一颗心交给诗诗,他把爱放进诗诗的手里。诗诗把鹅卵石还给了他,并说自己不喜欢他,叫他不要自作多情。朱树凯当天晚上就跳河死了。

诗诗以为一定是自己伤害了他,如果自己对他友善一点,也许他就不会去跳河了。

鑫磊说,那段时间朱树凯向他表白,他们是很好很好的朋友,超乎一般好朋友的好朋友,但鑫磊并不爱他,鑫磊严厉的责备了他。那之后朱树凯就来到农场说要静心。

鑫磊认为自己的名字何鑫磊象征着河心的石头,树凯到死都紧握住他的爱,他宁愿死,也不愿意放弃他的爱。

为了亲情

素雯说,那天朱树凯在竹棚画鹅卵石画到天黑,一定是想把鹅卵石留在竹棚里让风吹干。她猜测哥哥是不放心那些鹅卵石,才冒雨跑到河边,当时洪水爆发,小河涨水,他被冲走了。

我相信了素雯。因为我还看到了朱树凯生前留给素雯的最后一条短信:今天下午,我在河边的竹棚里,给你画了一百个鹅卵石,每个都画了红心,画到天黑才画完放满100个鹅卵石,你就快乐100分,不再是忧郁的小女孩。朴素的文字,却饱含了一个哥哥对妹妹真切的情谊,不为别的,只为你快乐每一天。

爱,如此简单

鹅卵石背后的故事,不是爱情,不是友情,是亲情。是对妹妹的关爱,希望妹妹快乐。

朱树凯为了妹妹快乐,愿意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的代价。我对朱树凯感到不解,鹅卵石没了可以再画,但生命可没有重来的机会。可是后来我想明白了,鹅卵石代表的就是朱树凯,代表的就是他对妹妹的爱,这样一份纯洁质朴的爱如何再来?朱树凯想拼死保护的不是鹅卵石,是爱。

一个鹅卵石,一颗心,一份爱,这才是鹅卵石的意义

我终于找到了鹅卵石真正的意义,不是爱情,友情而是亲情

愿爱永驻

读《列宁小时候的故事》有感


《列宁小时侯的故事》是讲:列宁八岁时,在姑妈家不小心撞碎了一只漂亮的花瓶,当时只有妈妈知道是他干的.事后,妈妈跟他说,做错事情,主动承认过错,那才是个好孩子,于是,列宁写了一封信给姑妈承认了过错,姑妈看后,赞扬他是个好孩子.

从这则列宁打碎花瓶的故事里,我明白了,做人要诚实,诚信,做错事情要主动承认错误.

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我们经常在一块玩,她是一个活泼,好动,爱搞恶作剧的同学,很多同学喜欢跟她在一块玩.

有一天,她们中午去小天鹅托管班的同学突然想起去托管班的顶楼(29层)看看风景,我的这个好朋友胆子最大,就吩咐一个同学去报告托管班的老师说她们几个同学中午给学校留堂了,晚些再去小天鹅吃饭.然后,她就带领几个同学从另一个电梯上了顶层看风景,玩耍……

下午上学的时候,在路上我们相遇在一起,她对我说:"今天中午好好玩,老师带我们上天台玩,一个中午没睡觉."

我当时纳闷了,说:"怎么,老师带你们去玩,还不用睡觉,有这么好的事"

她很肯定地说;"嗯!真开心!"

放学后,家长围成一堆,我问:"怎么回事",只听家长们议论纷纷地说,我那个好朋友,下午带一帮女同学上天台玩,一个中午都没去小天鹅,老师急得不得了,到处打电话寻找她们……

我说:"她说是老师带她们上去玩的."家长们说:"那是骗你的."

我这才恍然大悟,觉得这种行为很不诚实.骗老师,骗家长,骗同学,不是一个好孩子的行为.

事后,我的好朋友也知道了自己犯了很严重的事,向老师和同学主动承认错误,道了歉.

从这件事,知道了我们从小要做到不说谎话,做个讲诚实,诚信的小学生.

读《让我回到小时候》有感600字


我的寒假是从一本好书开始的,捧起《让我回到小时候》这本书,我的寒假变得丰富起来,它让我那小小的内心世界变得多姿多彩了,也让我重新看到了我的童年是过得那么美好、快乐。相信你读了它,也一定会被书中有趣的情节深深地吸引。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生列吻贝,她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家庭,弟弟小列车自出生以后,就像一个小王子,全家人都围着他团团转。为了他,爸爸干脆辞去了工作,做起了全职奶爸。小列车的到来,让吻贝感觉很不安,让她感觉自己在这个大家庭里没有了存在感。有一天,列爸爸乘坐13路辫子电车,居然和自己童年时的自己——胖小列不期而遇,列吻贝和她的同学们知道后,也跟着列爸爸进入明豆先生的照相馆,和童年时的自己不可思议地相遇了。然而,结果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吻贝和她的同学们接受了一场成长的灵魂洗礼……

读完这本书,感觉它跟讲述自己的童年似的。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亲情的伟大,看到了主人公童年的生活,也看到了小列车的可爱之处。我禁不住想:我的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我在小时候都干了什么令人发笑的事情?爸爸妈妈是怎样关爱我的等等。

还有不足半年的时光,我们就要告别童年,拥抱少年了。在这段美好的日子里,我想告诉亲爱的小伙伴们:“童年既是快乐的,也是短暂的。童年即将逝去,我们也在努力地成长,大家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段美好的快乐时光, 好好利用它做些有意义的事。”

读后感大全:读《我的小时候》有感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的自传体小说《我的小时候》,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这本书写的是他小的时候在上海发生的一些感人的事情,比如说:《哭比笑好》、《路要靠自己走,别让人搀扶》、《一觉醒来是早晨》、《远方有洁白的海鸥》等等。

在我看来最欣赏的是《自由的风筝》,假如人生真的是一只风筝,那么这根拉住你的线,不是束缚你的线,而是飞你的线。因为有了这根线,你才能够飞得起来;因为有了这根线,你才能飞得高、飞得远、飞的稳妥、飞得踏实。

作者在十四岁时开始了叛逆,整个人进入了青春期,心里也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他开始不听家长的话了,也不听老师的话了,连被邻居成为菩萨的奶奶也不听了。开始不理头发,又和同学玩弹珠,更令我吃惊的是还在厕所里吸烟

后来又和两个铁杆朋友准备离家出走,一天下午作者和他们到长风公园帮明德叔叔

去放风筝。后来风筝在天空中遨游,这使许多游客都驻足痴望,明德叔叔告诉沈石溪说:你们想,风筝飞得再高,飞得再远,总有一根线紧紧拉着他。他无法自由飞翔,当然也就谈不上潇洒。作者听了明德叔叔说的话后有点焦急,他在想到底要不要和朋友离家出走呢。第二天放学沈石溪有不知不觉来到长风公园陪明德叔叔放风筝,突然风筝卡在树梢上,沈石溪爬上树梢,他没有马上拿下来,他在想风筝也许想得到自由,一股莫名的冲动沈石溪用小刀把风筝剪断了。当他回过神来时,巨大的风筝已经飞走了。明德叔叔知道真相后并没有让他赔偿,他们顺着风的方向追了过去,找到风筝后风筝已经破碎,他语重心长的对沈石溪说:我小的时候也像你一样讨厌这个家,后来离家出走沈石溪听了后暗暗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不能离家出走。两年后他的朋友因离家出走,一个不幸死了,另外一个虽然回来了但读书也不上进,工作也不认真,后来变成了毒贩,进了监狱。

假如人生真的是一只风筝,那么请不要轻易断线,断了线的风筝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被无情的风从高空刮落下来,摔得头破血流。

沈石溪把他写的这部自传体小说写的方式用了各种修辞手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从中我感悟到这些故事真诚而质朴地讲述着作者的童年,让我们真切地体味着个人成长的真实轨迹。没有掩饰,没有浮夸,有的只是一个看似弱小的生命蓬勃、坚韧生长的勃勃生机。

读《雷锋小时候的故事》有感 (400字)


我今天读了《雷锋小时候的故事》,主要讲了雷锋不到七岁,就成了孤儿,他只能去奶奶家生活,村里的人都很穷,可是他们都很照顾小雷锋,雷锋小的时候也很懂事,他想自己砍柴,挖野菜等,来养活自己。他去东山上砍柴,可是这座山被地主霸占了,他不知道,在他砍柴的时候,被地主婆看到了,他往小雷锋的左手的手背上砍了一刀。流了好多血,他跑回了家,等伤好了以后,他又出去,一家一家讨饭,不想让穷苦的村里人照顾他。有一天,他被地主家的恶狗咬伤了,他被好心的村里人,带了回去。

随着小雷锋的一天一天长大,他渐渐明白了,穷人之所以会被地主欺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有是不认识字。当他每次看到有钱人家的孩子背着书包去上学,他在放牛,砍柴时听到他们读书的声音,是多么羡慕。但是,他在那么困难的时候还在想到要读书。

他只是一个孤儿,根本不可能有这个机会。读了《小雷锋的故事》后,看到他在那么困难的时候想要读书,再看看我们,在妈妈爸爸的关心和关爱下生活,成长。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的读书学习。

辽宁辽阳辽阳县腰结子小学五年级:劳资不淑女

读沈石溪作品有感


沈石溪在写动物小说的时候经常深入到动物的领地,动物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特别是雄性动物,他们在自己的领地用小便画出地盘,其他的动物就会很自觉的不侵入它的领地,以下是读沈石溪作品有感范文,请继续往下阅读:

读沈石溪作品有感【1】

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能做好一两件事情就算不错了。沈石溪

上面这段是摘自沈石溪《闯入动物世界》中的一句话,读完之后。

陷入小小的沉思之中。

的确,人的一生很短暂,区区几十年而已,可以一直坚持做下来的事情屈指可数,十五而立志的我们,可能不知天高地厚,可能一积累无数雄心壮志,但我想,拥有好所好所梦想的我们,应该择出一两件值得我们为之一生奋斗的梦想。

在这条路上,沈石溪做到了。

他曾说过,写好他所钟爱的动物小说,能再写出几部让读者认可的作品来,就是他一生最大的快慰了。

沈石溪,这个名字会给人一朴实的感觉,林间石子,山间小溪,潺潺流水,拂过石块,拍击着偶然之间,看到了作者本人的照片,着身休闲装,显得很和蔼可亲,说实话,与未曾见到的想象有着极大的反差。

也许正是这样一个人,才可与动物如此亲密,将动物写的如此真实。

非常佩服与羡慕作者的经历,可以与大自然有着如此亲密接触,与动物做朋友。

闲暇时,与动物们玩耍,感受着风拂过面庞的感觉,听着鸟儿生动的鸣叫,与大地融为一体,当然了这是我想象的,也是我所羡慕的。

有两篇小短文,给我很深的印象。

《训化诱雉》是其中之一,这篇短文是作者当年在西双版纳插队第二年所经历的。

因为当时诱雉受欢迎,所指的欢迎,是因为它可以为村民们带来不少利润,所以也是村民们一项很走红的副业。

作者在当地的捕猎能手的帮助下,悉心驯化了一直诱雉,倘若好好利用,定可带来不少利润。

但当我读到末时,与想象的结果却截然不同。

诱雉在一次捕猎中吸引了一只雌松雉,从做出求爱动作,到交尾,到雌松雉呼唤诱雉到丛林里去,作者一直没有开枪,可此时,诱雉又对作者啼叫起来,催促开枪,结果,诱雉倒在了血泊之中。

不断揣摩诱雉的心理,用种种的方法将它驯化为一只合格的地道的诱雉,使它完全丧失了自由的意识,成为人们最忠心的仆人,成为没有灵性的木偶,成为人类的傀儡,成为一只用所有的人类讨厌的品质构成的怪物,成为一只生命的毒瘤,最后死于自己主人的枪下。

不管是动物也好,人类也罢,都不应成为魔鬼,成为一只没有感情的魔鬼。

没有什么比失去自由,失去感情,并与同类自相残杀更令人悲伤的事情了。

第二篇小短文便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了。

经常会听到母亲抱怨,把自己含辛茹苦的养这么大,却不听话,常常给她找烦恼。

所有人都知道,这抱怨中包含了无私的母亲的爱。

因为爱常常和烦恼、痛苦、眼泪交织在一起的,即便是最无私的母爱,亦是如是。

母亲的十月怀胎着实不容易,小心翼翼,生怕磕着碰着,是不对便吐,有事也会彻夜难眠;分娩的阵痛,标志着无涯的苦旅正是开始;消耗生命的哺乳;烦人的欢喜尿布;孩子生病时的担惊受怕等等琐碎的日常事务,雨爱紧密联系着,奠定了爱的基础,若抽掉了这些,爱,就成了空洞的代名词了。

没有血的浇灌,哪有爱的喷溅?

北极熊因为第一个出生的孩子收了不少的苦,付出甚多,连眼神都是那样的深沉而富有爱意。

饲养员在他生下第二个孩子是,为了不让母熊过度疲劳,包揽了一切琐事,也因此母熊逐渐圆润起来。

当母熊要插手干时琐事时,饲养员总是和蔼的将她推开。

那情景,极像一位尽心尽职的保姆,在无微不至的照顾少奶奶和小公主。

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便成了好心办会按时,扼杀了伟大的母爱。

结果是这只熊宝宝死了,他掉进水池里,母熊可以很容易的救他上来,正当母熊要下水时,却因眼前的食物放弃了。

当把熊宝宝的尸体放在母熊身边时,母熊却用一种不屑的神情将尸体推开,埋头啃刚刚到手的食物。

爱,不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也不是什么的自然属性。

没有错,生命中孕育着爱的种子,但没有适宜的温度、水分、充足的空气,它又怎可以萌发,发芽,开花结果就更是异想天开了,因为一切人们为爱所做的事情,都要有与其相否的条件,换种说法说。

就是爱的基础。

其实,作者的很多作品令人印象深刻,感动我的不只只是一本书、一篇文章或一个段落,也可能会是一句话,一个词。

沈石溪带我们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动物世界,没有世故,没有虚假,真是而又迷幻。

只要用心观察,不难发现,在情感实际,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所表现出来的坚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弗如。

这就是动物小说的灵魂,这就是动物小说能超越时间和空间,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2】

暑假里我看完了沈石溪的动物系列小说,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叫《第七条猎狗》。

沈石溪把这本书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写狼;第二个部分写狗;第三个部分写豺。

沈石溪在写动物小说的时候经常深入到动物的领地,动物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特别是雄性动物,他们在自己的领地用小便画出地盘,其他的动物就会很自觉的不侵入它的领地。

但是一旦有人侵入,就会被动物攻击。

有一次,他进入了一种别名叫红狼的豺狗的动物的领地,被围困在一棵孤零零的大树上,整整两天滴水未进、粒米未沾,饿的都快虚脱了。

他养的一只猎鹰从寨子里飞到森林里找到了他,又飞回寨子里向村长报警,领着猎人救出了他。

虽然和动物接触很危险,但是沈石溪为了写好动物小说还是经常和动物打交道。

他的这种精神很让我佩服,他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不怕困难,坚持到底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沈石溪小说集读后感【3】

花鹰对主人的忠诚令我十分感动,而作者我对花鹰的态度及行为让我气愤。

花鹰本是一条好狗,却被一个巫师的胡言乱语给毁了。

我为花鹰感到忿忿不平,巫师的胡言乱语让我感到不公平,更让我感到不公平的是居然有那么多人信巫师。

而最令我感到气愤的是作者我的行为。

我一开始不信神,不信鬼,并且出低价买了花鹰,我买下了花鹰,就意味着我决定要对它负责,要爱他,要成为它的主人。

但是后来,我却又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又想把花鹰扔掉。

说是花鹰流黑泪不吉利,于是我就把花鹰脸上的黑毛剪得一干二净,可是黑毛倒是没有了,露出了红红的肉,黑泪变成了红泪,我觉得红泪就是血泪。

狗流泪是非常正常的,不过是因为花鹰脸上有两撮黑毛,泪就变成了黑类。

花鹰流血泪也不能怪花鹰,要怪,只能怪我剪它的黑毛。

作者我的一句心理活动让我觉得非常气愤,真是个十足无赖,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我有权要你还是不要你!没错,花鹰确实是你花钱买来的,你确实有权决定要不要它,但是,你既然把它买来,就必须对它负责。

如果要它,就得把它好好养着,如果不要它,就要给它找个好的归宿。

你可以信鬼信神,但最起码的责任心要有吧?作者我想方设法要赶走花鹰,有一次还使诡计要让花鹰死去,也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爱犬吧!

而花鹰,尽管我这样虐待它,在我遇险时仍然飞快地跑来救我,在我这般粗暴地待它之后,仍把我当主人,奋不顾身地将我从鳄鱼嘴里救了出来。

它就像主人依旧深爱着它一样深爱着主人,还安慰主人,这是一种忠诚,是一种爱。

也许花鹰小时候并没有人教过它以德报怨,但是它做的远比任何一个人还要好。

读沈石溪《斑羚飞渡》有感1000字


前方,是几十丈深的绝壁;后面,是咆哮的猎狗和喷火的枪。被逼上如此绝路上的羚羊会做出怎样的抉择呢?坐以待毙?惊慌失措?不,这一群羚羊在慌乱过后冷静的做出了令所有人震惊的举动。

这是《斑羚飞渡》中的一群羚羊,它们的决定令我震惊,它们的行动令我感动,普普通通的动物竟有这样深厚的感情。 如果坐以待毙,定成为瓮中之鳖,于是,面对着六米多宽的距离,他们毫不惧怕,立刻排成了两队,一队是年老的,一队是年轻,幼小的。一只老羚羊先跳,仅差2 秒,一只半大的羚羊随后跳,半大的羚羊跳得高,老羚羊跳的低,在快要跌落山崖之时,小羚羊踩在老羚羊的背上,再跳一次,小羚羊跳到了对面的山崖上,老羚羊则跌落山崖…… 为了子孙后代,老羚羊们不惜用自己的生命作代价,面对死亡,它们是那样坦然,那样从容,为了不让猎人得逞,它们宁死不屈,用一半来挽救另一半,父母甘愿为自己的孩子牺牲,甘愿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孩子的生命。动物们竟能想出这样的办法,虽然它们都不想死,都体会过活着的快乐,但是,没有一只老羚羊不愿意跳,没有一只老羚羊说“不”,为了子孙后代,它们毅然走向死亡,从容不迫! 动物爱自己的孩子,人类更爱自己的孩子。父母们为了孩子,什么都愿意付出,甚至生命,现实生活中就有许多鲜活的例子。在5。12大地震过后,抢救人员发现了一位母亲,她已经死了。

是被垮塌下来的房子压死的,透过那一堆废墟的的间隙可以看到她死亡的姿势,双膝跪着,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着地支撑着身体 , 经过一番努力,人们小心的把挡着她的废墟清理开,在她的身体下面躺着她的孩子,包在一个红色带黄花的小被子里,大概有3、4个月大,因为母亲身体庇护着,他毫发未伤,抱出来的时候,他还安静的睡着,他熟睡的脸让所有在场的人感到很温暖。人们发现有一部手机塞在被子里,大家下意识的看了下手机,发现屏幕上是一条已经写好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看惯了生离死别的医生却在这一刻落泪了,手机传递着,每个看到短信的人都落泪了。 父爱无声,母爱无言。父母总是默默的照顾着我们,为了我们整天忙碌在外,不求回报,在关键时刻总是挺身而出。

虽然我的父母没有为我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但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父母对我那份深厚的爱。 有一天晚上,我兴高采烈地和朋友们出去玩。雨后的道路有着许多雨水留下的脚步——大大小小的水洼,但这并没有影响到我们的心情,我们仍热火朝天的做起了游戏。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很快就已经九点多了,可开心的我,早就把妈妈定的时间抛到了九霄云外。过了好长时间,我猛然想起该回家了,再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上面沾满了泥垢,回家后妈妈会不会批评我呢?我心事重重地回到了家。妈妈一看见我便唠叨起来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看看你,把衣服弄得这么脏!” 我惭愧的低下了头。过了一会儿,妈妈温柔的说:“算了,快换一件衣服,让我把这件衣服洗一洗。”

我连忙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妈妈拿起脏衣服,低头洗起来。望着妈妈那忙碌的身影,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读了这本书,我掩卷沉思:当我们一天天长大,父母们也在一天天老去。“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为我们呕心沥血,历尽艰辛,总是不求回报的付出,从将我们带到这个大千世界,到将我们抚养成人,他们给予了我们太多太多。

父母对我们真是无条件不图回报的付出压!让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回报我们的父母吧!

读《周恩来小时候的故事》有感300字


我读过许多名人故事,有爱因斯坦的故事、爱迪生的故事、牛顿的故事、毛泽东的故事、周恩来的故事……这些名人故事都让我感慨万分!但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周恩来小时候的故事。周恩来小时候在沈阳东关模范学校读书,有一天校长问同学们为什么来学校读书,同学们的回答五花八门,只有周恩来回答:“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得到了校长的赞许和同学们的钦佩。

他的这句话很感人,每当我读到这儿的时候,就在想:我们应该向周恩来学习,长大以后要报效祖国,但我们现在是学生,首先要在学校读好书,长大以后才有可能成为国家栋梁。我在读这个故事以前,也跟周恩来的其他同学一样,一直认为我读书是在为我的爸爸妈妈读书,因为他们天天叫我好好学习,我学习好了,他们就有面子了。读了周恩来的故事以后,我知道了读书不是为爸爸妈妈,更不是为面子,而是为了自己更好地报效社会。我们在学校里认真读书,老师教了我们很多知识,我们在老师的教导下积累知识、培养学习习惯,成为有理想、有作为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为祖国的发展添砖加瓦。我恍然大悟:我的名字为什么叫“明志”?现在我知道了,爸爸妈妈让我从小就要明确志向,要有远大、崇高的理想!我要向周恩来学习,也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读完了这个故事之后,我的收获很大,因为我不仅知道了为什么要读书,还深深领悟出了一个道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亲爱的伙伴们,让我们一起刻苦学习,为真正实现“中华之崛起”而奋斗吧!

读《沈石溪小说》有感


那天清晨,我无意间看到书柜里有一本小书,看似没人注意,也没有人翻。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从庞大的书柜中,把这一本弱不禁风的小书拿了出来,一看,这些的是沈石溪动物传奇故事,哇,是写动物的,Good,太棒了!要知道我就爱看动物类的书,班里所有写动物的书我都看了百变。没想到......没想到还有这本书的存在,刚翻开,就看见目录上,有许多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如虎女蒲公瑛......说真的,特好看,一点也不假,信不信由你,如果你实在不信,你可以去翻一下相关类似的作品,我也不多讲,免得人家说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看来看去,我发现沈石溪跟我一样,喜欢小动物,总喜欢探索,发现。对于我和他的共同点,我很骄傲,所以我最近一直在看这一类的书!

从这一句我来不及细想,立即拔出随身佩戴的长刀,朝黑尾蟒掷去。从这一句我发现了许多关键词,如来不及,细想,立刻。当时他想也没想,马上掷出了长刀,他当时肯定在想,我不能见死不救,一定要把他救出来,不能让这弱小的生命死在我的眼前,我猜想,若是别人,肯定是先想一下,到底救不救,或是直接逃命,而他是马上拔刀相助,蒲公瑛在他的关照下,越变越大,到现在已经有一头小水牛那么大了,真希望蒲公瑛快快乐乐的成长。蒲公瑛,我看好你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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