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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男孩读后感2000字

《奇记,奇迹》读后感2000字。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奇记,奇迹》读后感2000字,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这是一本写给户外人的书,一本用热血和生命铸就的书!

扉页上的这些名字的主人,或在或不在,他们,都注定成为了传奇!

如同亨利戴维梭罗的这首诗,打开这一个个别人用生命换来的故事,让许久没有在别人的故事里感动过的我一次一次热泪盈眶!故事主人翁走过的路,是万千大众想走而跨不出第一步的路,是一条充满无限诱惑与憧憬的路,同时,也是一条充满荆棘、寂寞、崎岖的路!同样的人生,不一样的人生抉择,只有少部分人能终其一生追求内心挚爱的信仰,最终成就了生命的奇迹,也让自己成为了江湖的传奇!

孤独行者刘雨田,中国第一位职业探险家,在落后的80年代,怀抱爱国热情,在还不知道徒步为何物的时候开启了他走向万里长城的第一步!30多年间上百次深入荒野,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罗布泊等危险之地,从青丝到白发,从壮年到暮年,一生只做一件事,那就是探险,哪怕一个人面对一个世界,仍然初心不改,祝您在前行的路上越走越远,一路走好!

黄河漂流,血性1987!让我记住了两个年轻人的名字:雷建生、郎保洛。这两位20世纪80年代大红大紫的长漂王子于1987年6月一起殒命黄河拉加峡!30年前,为了不让美国人首漂黄河,以这两位长漂王子为代表的一群人开启了他们征战黄河的征程,并最终完成了5464公里,4800米落差的黄河首漂。热血的青春,7人遇难的代价,为了理想奋不顾身,气吞山河的血性与胆气让人佩服!致敬,大河上的首漂!

闪米特,这是个特别的名字!一人一舟,划过黄河,漂流于环中国海,从最初的实现个人目标到致力于中国环保!以梦为桨,逆水行舟,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罗静的故事,这是看第二遍了!2018年9月29日,这位单亲妈妈完攀14座8000米级雪山,整个户外圈都沸腾了!当时认认真真看完她的专访,感叹这个女人的了不起!5天后,当她一则《希峰,还没有结束》宣告止步于8008米的中央峰,并未登顶8027米的主峰时,我更是惊异于这个女子的果敢!祝福罗静,在人生的道路上,期待你也能早日实现作为一个女人的圆满!

含泪看完,这是一个不服输的故事!从26岁在珠峰失去双腿,43年来,一天不曾停止铁人般的训练,只为有朝一日能够重返珠峰!历经万难,终于,69岁的他,在2018年5月14日8:31站上了8848米的珠峰之巅!无腿登珠峰,一生一座山,这位可敬老人的名叫夏伯渝!致敬夏老!

我看不见世界,就努力让世界看见我吧!这是曹晟康最常挂在嘴边的话语!这个从淮北农村一步一步走来的盲人,10年间,足迹遍布全中国及六大洲近40个国家!走在没有光的世界,黑暗中摸爬滚打,感受人情冷暖,活生生把自己活成了一道光!加油!

这个咧嘴大笑的女孩,笑得傻傻的,看着挺让人心疼!还好傻人有傻福,碰上了丁一舟这个笨蛋,上天没有厚爱你,但给你派来了一个骑士!姑娘,请继续傻笑下去吧!祝福你!如果有机会,我会到理塘来看你!

这是一个有爱的故事,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的成长日记!761个日夜,4万多公里的路程,一辆自行车,一辆小挂车,这对父女,翻过高山,跨过河流,走过了整个中国!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又有多少父亲能够做到这样长情的陪伴呢?爱她就给她最好的,如何是好,值得我们深思!

遵从自己内心的声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天之骄子严冬冬短暂的一生完美诠释了这句话!理科状元、奥运火炬手、第一个登顶珠峰的清华学生追求自由之魂,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却深陷现实的泥沼!2012年7月9日18:15,28岁的他与周鹏、李爽一起攀登西天山的一座未名峰时被冰裂缝吞食!

有些人活着,却已经死了;有些人死了,却依然活着!这是一位最让我心疼的登山者!7年过去了,如果有来生,不知你是否还执着于对自由的追求?愿你,在另一个世界里不为现实所累,仍能自由地攀登!

杨春风,一位弃医从山的草根登山者,穿过贫穷,完成11座8000米级雪山的攀登历程,却止步于2013年6月23日0:30南迦帕尔巴特峰的一声枪响!从30岁被王铁南吸引至天山派,这个渴望登山而登不起山的年轻人从协作做起,一步一步做到带领中国民间登山队走向境外!这么一个爱山如命的人,没有留在最爱的雪山上,却以一种这样的方式告别,让人唏嘘!

1991年1月3日,梅里山难,17人的登山队一夜消失!卡瓦格博峰让世人见识了神山的魅力!登山者可以没有藏民的信仰,却不能没有对自然的敬畏。17条人命的代价,换来德钦旅游业的发展,也带来了对自然与文化的冲击,值得吗?

2015年4月25日14:11,尼泊尔8.1级地震引发珠峰雪崩,一场大地震,震碎5个女人的珠峰梦!时隔3年,收拾行囊卷土重来,不屈不挠的中国女人书写着山的传奇!山就在那里,这个勇敢者的乐园,在本年度登山季,几百人拥堵于希拉里台阶。珠峰,成了赶集的市场,名利与生命,孰轻孰重?值得深思!

合上这本书,内心是沉重的!一个个热辣的生命,或长或短,都尽情地绽放着,如同作者湘君的签名:爱有奇迹!这个爱,是对生活之爱,是对理想之爱,是对信仰之爱,有爱就会有奇迹!

愿你我在人生的道路上都能披荆斩棘,不畏风雨!我们,都是攀登者!我们,都是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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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漫游奇记读后感3篇


以下是我们花时间整理的《爱丽丝漫游奇记读后感》,作者写的作品的一些情节往往让人忍不住一再回味。 读后感是对自己一种回馈和交流,重温阅读时的感想。,关于写作品读后感您了解哪些方面?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爱丽丝漫游奇记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感想很多。

爱丽丝非常大胆,她不顾父母担心不担心、她也没征求过家长的同意,自己跑进一个深不见底的大洞,她到了下面还不回来、还在玩,这一点我觉得很不好。

她在地底非常警惕,一看见自己在变小是这把扇子搞的鬼,就马上扔了扇子,我要学习她这一点。

她的交流能力也很强,在地底世界她看到大鸟在苦恼,就走了过去,她问大鸟们你们在干什么,不一会他们就亲密无间的谈话了。

她也很聪明,一想就想到了解决的办法,她去找老师,她的点子最多,一会她们身上就干了。

她还非常谦虚,大鸟们感谢她,她说不要,说这是大家的功劳。

她还善于发现,发现有了四个门她能立即找到一条钥匙。她吃蘑菇的时候是一点一点的吃,因为她没忘记了看高低蘑菇的说明书。

爱丽丝有优点,也有缺点,大家一定要学习她的优点啊。

爱丽丝漫游奇记读后感【篇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书中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踪一只兔子掉进了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各种奇异的动物,爱丽丝和它们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书中最有趣的是,每个故事非常奇幻,书中有可以让爱丽丝变大、变小的蛋糕或饮料,还有没有规则的缒球游戏,奇妙而有趣的审判。

书的主人公爱丽丝的很多想法和行为让故事更加有乐趣,例如她本来想和一只老鼠交朋友,主动和它说话,讲自己认为有趣的事,却以三种不同的方式说到了老鼠最害怕的动物——猫;她很幽默,有时会自己假扮成两个人,一个自己给另一个自己下命令;她很聪明和诚实,是一个好孩子!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面的故事太有趣了,我非常喜欢,读了好几遍,还听妈妈讲了几段英文的故事内容呢。

爱丽丝漫游奇记读后感【篇3】

上个星期我一次又一次的阅读这一本书。这本书不是《时间简历》一样缜密,不是《史记》一样伟大的史学巨著,也不是《巴黎圣母院》一样经典的文学瑰宝。但是,他教会了我很多很多……

英国作家卡罗尔的《爱丽丝漫游镜记》是一则简单的童话故事,但却蕴藏了极为丰富的内涵和意义。

《爱丽丝漫游镜记》讲述的是一个好奇的小姑娘爱丽丝做了一个古怪荒诞的梦,在梦里他随着长着粉红色眼睛的兔子掉进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在这里,他一会儿小得和毛毛虫一样,一会儿大的连房子也装不下;去何永远喝不完的下午茶,与动不动就砍人脑袋的扑克王后打槌球,听假海龟讲海底学校的奇怪课程;和素假鱼、鹰头师看龙虾翩翩起舞,一起和素假龟他们说着长诗唱着那首优美的老歌;又到了红心国有被别人说成小偷,后来又换回来了自己的清白,最后又从梦中醒了过来并把自己的梦跟孩子说了一遍。

如果让我用一些词语来形容《爱丽丝漫游镜记》,我想应该就是单纯,开心和明朗了吧。这本书,足以唤起人们内心深处最开心的往事,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可以在这个故事以一种轻松明快的心情,感悟童年趣事。

是不是只有到老的时候才懂得小时候的趣事,在我们心中的宝贵呢?或者说我们从来就没有把童年放在心中,也从来没有把自己珍惜的东西保护起来呢?

所以,请好好珍惜你的童年,因为童年是一块质朴无暇的美玉,是一首快乐甜蜜的乐曲,是一个温馨宝贵的童话。

读《爱丽丝漫游奇镜记》有感500字


【第1篇】

上个星期我一次又一次的阅读这一本书。这本书不是《时间简历》一样缜密,不是《史记》一样伟大的史学巨著,也不是《巴黎圣母院》一样经典的文学瑰宝。但是,他教会了我很多很多……

英国作家卡罗尔的《爱丽丝漫游镜记》是一则简单的童话故事,但却蕴藏了极为丰富的内涵和意义。

《爱丽丝漫游镜记》讲述的是一个好奇的小姑娘爱丽丝做了一个古怪荒诞的梦,在梦里他随着长着粉红色眼睛的兔子掉进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在这里,他一会儿小得和毛毛虫一样,一会儿大的连房子也装不下;去何永远喝不完的下午茶,与动不动就砍人脑袋的扑克王后打槌球,听假海龟讲海底学校的奇怪课程;和素假鱼、鹰头师看龙虾翩翩起舞,一起和素假龟他们说着长诗唱着那首优美的老歌;又到了红心国有被别人说成小偷,后来又换回来了自己的清白,最后又从梦中醒了过来并把自己的梦跟孩子说了一遍。

如果让我用一些词语来形容《爱丽丝漫游镜记》,我想应该就是单纯,开心和明朗了吧。这本书,足以唤起人们内心深处最开心的往事,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可以在这个故事以一种轻松明快的心情,感悟童年趣事。

是不是只有到老的时候才懂得小时候的趣事,在我们心中的宝贵呢?或者说我们从来就没有把童年放在心中,也从来没有把自己珍惜的东西保护起来呢?

所以,请好好珍惜你的童年,因为童年是一块质朴无暇的美玉,是一首快乐甜蜜的乐曲,是一个温馨宝贵的童话。

【第2篇】

上个星期我一次又一次的阅读这一本书。这本书不是《时间简历》一样缜密,不是《史记》一样伟大的史学巨著,也不是《巴黎圣母院》一样经典的文学瑰宝。但是,他教会了我很多很多……

英国作家卡罗尔的《爱丽丝漫游镜记》是一则简单的童话故事,但却蕴藏了极为丰富的内涵和意义。

《爱丽丝漫游镜记》讲述的是一个好奇的小姑娘爱丽丝做了一个古怪荒诞的梦,在梦里他随着长着粉红色眼睛的兔子掉进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在这里,他一会儿小得和毛毛虫一样,一会儿大的连房子也装不下;去何永远喝不完的下午茶,与动不动就砍人脑袋的扑克王后打槌球,听假海龟讲海底学校的奇怪课程;和素假鱼、鹰头师看龙虾翩翩起舞,一起和素假龟他们说着长诗唱着那首优美的老歌;又到了红心国有被别人说成小偷,后来又换回来了自己的清白,最后又从梦中醒了过来并把自己的梦跟孩子说了一遍。

如果让我用一些词语来形容《爱丽丝漫游镜记》,我想应该就是单纯,开心和明朗了吧。这本书,足以唤起人们内心深处最开心的往事,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可以在这个故事以一种轻松明快的心情,感悟童年趣事。

是不是只有到老的时候才懂得小时候的趣事,在我们心中的宝贵呢?或者说我们从来就没有把童年放在心中,也从来没有把自己珍惜的东西保护起来呢?

所以,请好好珍惜你的童年,因为童年是一块质朴无暇的美玉,是一首快乐甜蜜的乐曲,是一个温馨宝贵的童话。

《第56号教室的奇迹》之读后感2000字


读《第56号教室的奇迹》让我认识到了一位拥有着无比热情和无限智慧的美国教师雷夫。在这本书里能发现我在日常教学中的不足及他在同样的情境中看事情的透彻与处理手法的大气。每每看到都不禁让我由衷的佩服,不得不说这本书确实是一本好书。

最让我深受启发的是书上的一句话:第56号教室之所以特别,不是因为它拥有了什么,反而是因为它缺乏了某样东西这里没有害怕。反思现在的教育现状,为了课堂纪律,为了考试成绩,不仅学生怕连老师都在害怕,大多数课堂都染上了恐惧的气氛。学生守纪是因为害怕受惩罚,考不好是怕老师批评、家长责骂、同学嘲笑。在家里也是如此,家长们挖空心思,对孩子又打又骂,逼迫孩子学习,完全不顾孩子的感受。学生长期以来处于一种战战兢兢生活的情况,这严重阻碍了学生的发展。然而老师又怎么样呢,老师也在害怕害怕自己不被学生喜欢,害怕上课没人听讲,害怕自己管不住学生,害怕被同行嘲笑。在雷夫老师的教室里,没有害怕这两个字,他用信任取代恐惧,用信任建立起一座坚固的桥梁,使教室的一切变得不一样,使学生热爱学习,为他人着想,最终形成自己的行为准则。而其中重中之重就是师生之间的信任。那么如何能做到呢?

第一点 言必信,行必果

雷夫老师在开学的第一天就让学生玩信任游戏(一个学生往后仰,其他的学生在后面接着),浅显易懂的游戏对我就有很大的促动,只要有一次放手,别人就不会信任你。在班级管理中,我本来比较健忘又被那样或这样的事烦着,往往早上对学生说口头承诺忘得一干二净,等到了学生跟我说时才记起来。现在想想就有点后怕,确实连老师都承诺了不做到,何况是要求学生答应了的事就要做到。建立信任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在与学生的交往中不断感受的。就像雷夫老师所说的:我们不需要对孩子长篇大论地谈我们多么负责任,而是要他们把信任放在我们肩上。 孩子们以你为榜样。你要他们做到的事情,自己要先做到。我要我的学生和气待人、认真勤勉,那么我最好就是他们所认识的人之中最和气待人、最认真勤勉的一个。这提醒我们身教重于言教,这些道理我们都懂,关键是没有真正的做到。父母和老师要勇于负责,不要老是开一些口头支票去愚弄孩子,他们很聪明,一定会识破。

第二点 平等对待

书中有这么一个例子:因为某个孩子在教室里捣蛋,所以老师就决定下午全班都不准打棒球。孩子们默默接受了处罚,但私底下却恨死了。大家心想:肯尼抢了银行,为什么蹲监狱的是我?看到这个例子我很感触,这样的事情我就曾经做过。那是我在上体育课前先把早上的数学作业收上来。看到有个别学生作业没有交,就跟他们说如果中午作业没交齐,这节体育课就不上了,最后还是因为有一个学生没有交而取消了整个班的体育课。当时是很火,根本没有想太多。现在反过来想想,当时这么做确实不应该,体育课是学生最喜欢的课之一,就因为一个孩子而剥夺了所有孩子的权利,学生失望而且很委屈。学生一节课都在抱怨那个没交作业的孩子,我想学生不仅在抱怨她还在抱怨我夺走了他们的体育课。虽然用铁腕赢得了表面的胜利,其实我却失去了人心。学生并不怕教师对他的处罚,只是不喜欢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第三点 设身处地

雷夫老师曾对孩子们忠告说 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能从对方的角度来看待事物除非你能进入他的身体,用他的身体行走。这何尝不是对我们的忠告呢?当我们理直气壮地批评学生,数落他们的不是时,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过吗?当我们碰到学生对哪些讲了再讲的题目还不会做时,脱口而出的那句:这道题目我讲了多少遍了,你还不会,上课有没有在听啊。我们有没有想过以他的水平是不是没有听懂。当我们在为后进生的成绩给自己班拖后腿而哀叹时,又没有想过他跟他自己比是否有进步。毕竟只要尽力,考试不是那么重要,就算考坏,明天的太阳还是照样升起。考不好只代表一件事:你还没有弄懂题目,老师只有再为他讲解一次。多站在学生的角度想想,会更理解孩子,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会做出更适合他们的决策。

第四点 把握机会

一天中,教师可能有很多个建立信任的机会,比如当学生忘了带作业时,你是选择信任还是惩罚。就在几分钟的时间里,教师从可能依规定惩罚的恶人,变成受他信赖的师长和朋友。这就是一个建立信任的大好时机。而班上的学生在观察教师的每个举动之后,也会把老师当作一个讲道理的人看待。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其实奇迹是可以发生的,只要建立起彼此的信任,做孩子可以信赖的依靠,讲求纪律、公平并且成为孩子的榜样。所以当读过这本书后,我想让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教学方式,成为一个让学生信任的老师,尽量为孩子们打造一个坚固而友善的避风港,让他们成为充满自信又快乐的人。

《第56号教室的奇迹2》读后感2000字


《黄雀记》读后感2000字


《黄雀记》是苏童先生最新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书名起先是《小拉》,后来苏童斟酌再三改成了《黄雀记》,我觉得改后更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把保润、柳生、仙女这些小人物纠缠的冲突和命运,表现的更有冲击力。

从87年开始写《桑园留念》时,苏童就建好了香椿树街,这条窄窄的、老旧的、潮湿阴暗的八十年代街区,承载了那么多的故事,我们不断看到有不同的少年,在此间肆意生长、在这里闯祸、在这里失踪、在这里悲伤、在这里死去。

小说篇幅说长不长,一共三章,分别是保润的春天、白小姐的夏天、柳生的秋天,依旧是熟悉的市井街区小背景、小人物、短镜头,但苏童的笔力极好,人物棱角分明,庸俗、卑劣或者憨厚,情感透亮直白,剖析和叩问灵魂,让读者随着他的笔触,感受共鸣到保润仙女柳生甚至祖父的情感。

翻开《黄雀记》,我们又被久违的带回了熟悉的香椿树街,苏童用自己记忆里那条苏北老街打底,构筑了一个架空但极其吸引人的空间意象,不变的市井老街区街坊邻居家长里短,不变的童年视角起篇,不变的灰暗色调,却又依旧散发着诡异气息:保润家老房子里的奇怪声音、直达幽冥的孔洞、房子里的大蟒蛇、腐臭味道的河流、结尾的红脸怒婴。

文中的冲突和转折很多,结局很让人心口发堵。夜里一个人读完《黄雀记》,又随手翻了翻苏童其他几部关于少年成长的小说,忽然觉得香椿树街有种吊诡的感觉,像盗梦空间一样,在一个个诡谲的梦境中切换。

祖父,是香椿树里具有喜感色彩的一个人物,在黄雀记具有诡异的气息的画布上,是偏亮色调的存在。看到很多情节时会觉得祖父可爱,但祖父身上发生的事情,却又能让我们对生老病死有一些共鸣。丢了魂的祖父,是老年人轮回宿命心理的夸张描写。祖父感觉寿命将至,不停的拍遗照,做好离开人世的万全准备,同时却又惧怕死亡、逃避死亡。这样矛盾的情感,必然有一个崩塌的临界点,一次照相机的快门闪动,足以将老人的魂灵吓飞。

掉了魂的祖父,放大了自己的恐怖情绪,尤其惧怕死后遇到祖宗的谴责,所以寻到祖宗的骨头,就成了祖父生活里的唯一要务,仿佛只有寻到被丢弃埋葬的祖宗骨头,自己的魂灵才能完整,自己才能硬气的、不带遗憾的离开。

绳结,也在小说中地位也很重要,《黄雀记》里让保润和丢了魂的祖父,给我们表演了丰富的束缚技艺,有文明结、民主结、法制结等几十种样式,随着祖父的表现、心情而变化,故事的转折,也是因为保润在夜晚用绳子绑了仙女。绳结,是一种病态的束缚,人不听话或病了以后,才需要绳结来捆扎制服。绳结是个隐喻,细细想想,我们身上不是也有很多绳结吗?只是你我平时看不到而已,夜深人静思度时,每个人都会发现,自己也如同黄雀记里五花大绑的祖父,被工作、生活中一根根看不见的绳索捆绑、牵引向一眼能望到的尽头。

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修正的,意外从照片开始,结局或混沌不明。保润把少女的照片撕碎扔进祖父卧室的洞孔,交给陌生的祖先,少女在黑暗中坠落、恸哭,祖先们密集的苍老的幽灵们叹息。祖父诡谲的病情,让保润在荷尔蒙激增的少年期就不得不去井亭医院照顾祖父,在这里,他遇到了改写自己命运的柳生和仙女。

春天是险象环生的季节,祖父是危险的,擅长穿越时空与祖宗秘密的会面,他被严禁挖掘、他被捆绑,用各种花式的绳结捆扎成井亭医院的模范病人。愤怒的保润,把仙女捆绑留在井亭医院水塔的顶层,仙女遇到了居心不良的柳生。水塔是仙女失贞事故发生的地方,是土豪祭拜观音的地方,是保润试图重圆自己和仙女跳小拉旧梦的地方。

或许,多年前那晚的水塔之上的天窗,有黄雀的冷眼窥探,水塔之下的地底,有祖宗的幽暗叹息。三人的命运,在那一夜风云突变,保润锒铛入狱,柳生荡尽家财,白小姐沦落风尘。命运的列车路过了保润的春天,白小姐的夏天,柳生的秋天,飞驰的终点,是三人的冬天,结局令人悲伤。

命运在很多时候,无疑是恶毒的、睚眦必报的,柳生照顾祖父、白小姐远走他乡,却还是被命运无形的绳索套住拖回香椿树街,和保润牢牢的捆扎在一起,或许是命运应许保润的诅咒而扔出的绳套,而保润的无法消解的怨恨,把自己也捆扎进去,愈挣愈紧。绳结打开之时,三个魂灵都已如同那撕碎的照片,破碎、坠落在在那幽暗的孔洞之中。

这命运的绳结,我觉得应叫审判结,也可以叫黄雀结,被绳结套住的小人物,悲剧的命运是无从逃离的、是业障之果,这里难免又有些宿命论的意味在里面。

小说结尾非常仓促,像是一曲小拉还没放完,舞步却戛然而止,感觉没有尽兴,应当还能宣泄更多情绪,还能展开更多剧情,可能是篇幅控制,可能是刻意为之,我相信后者。

毕竟,美好的事物总是容易消逝的,苏童在大家情绪到九分时关了火,小说以仙女失踪、祖父抱着怒婴结尾,留下了疑团、遗憾、还有期待,交由读者自己去体会。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条香椿树街,品读苏童,思绪也飘荡在那条乌有之街里,自己的童年记忆和那些少年的青春混杂在一起,奔跑、挥洒、冒险,直到消散在晴空里。

奇小子怪老头读后感400字:奇小子怪老头读后感


在快乐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做《奇小子怪老头儿》的书。它是由著名童话作家孙幼军创作的。这本书主要讲了奇小子赵新新因为帮忙了怪老头儿,二人相识并成了朋友。怪老头儿是一位拥有各种奇奇怪怪本领的神奇老头儿,他用这些本领帮忙赵新新,并发生了很多搞笑的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一个故事是,怪老头儿把自己和赵新新同时变成了耗子,他们由于被怪老头儿养的黑猫追杀竟阴阳差错地进了耗子城。到了正午,他们俩的肚子都咕咕作响了,但是怪老头儿的身上并没有带钱。于是怪老头儿找了个门儿,想要骗过掌柜,但秘密又被赵新新说出,但是掌柜原谅了他们。出了餐厅他们又进了大商场,在商场里又碰到了陈小铁。陈小铁告诉他们在耗子城里小孩子有很多特权,比如:免除一切罚款、随便出入警察局、随便吃雪糕之后,赵新新、怪老头儿与陈小铁在人群中走散了,怪老头儿又被警察发现是人被抓走。一连串搞笑的事频频发生。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个怪老头真的是太奇怪了,我也真想和怪老头交个朋友。你们想不想呢?

《第56号教室的奇迹2》之读后感2000字


最近读雷夫老师的《第56号教室的奇迹2》,以一个周五晚上带孩子去观看一场棒球赛做为线索,通过在一局局球赛中同学们各有不同的表现,隐寓了他们在学习上、生活中需要注意和改正的问题。描述种种细节,旁征博引,深刻完美地阐述了自己的教学观念,并总结出尊重时间、练习专注、避开电视、做出决定、肯定自我、不要自私、懂得谦逊、选择学校、坚持到底各种要点。令我深深佩服和感叹。这本15万字的书,我边看书边做笔记,学到了很多很多方法。

这本书,不仅谈到了诸如准备、专注、选择、态度、谦虚等一系列教育的核心问题,而且还用丰富的事例及影片、书籍等资料,为读者提供了可行的解决之道。为什么要用观看一场棒球赛来引导出一系列的教育话题呢?这个问题耐人寻味:也许是雷夫一时的灵感闪现,也许事实就是这样,雷夫在带着孩子看棒球赛的整个过程中就一直在思考以上有关教育的问题而我,更愿意将这理解为是雷夫一个精心而巧妙的安排,在这背后,是一个有关教育的寓言或隐喻。

1、教育是基于时间的。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并没有一个界限;而教育的实质,则在于对时间一分一秒的专注。但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并不这么认为。在绝大多人在潜意识里,教育和观看棒球比赛一样,要的只是一个结果。所以,在观看棒球赛的时间里,有太多的人迟到,有太多的人提前离场,还有更多的人在观看比赛的过程中并不能专注,他们分心于聊天,玩游戏、打闹,干什么的都有

我想,如果用这场棒球比赛中的迟到、提前离场、分心打闹等现象来定义我们现行教育的问题所在,那无疑是十分贴切的:有多少家长,等发现孩子出了问题才开始教育(迟到)?有多少家长,在一番努力之后便给孩子贴上就这样了,没救了等标签(提前离场)?还有多少家长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参加孩子的家长会(分心)?教育是基于时间的。所以雷夫会在书本中强调:看球赛,不是为了看一个结果,而是要专注地体验这一场从开始到结束的精彩和快乐。所以他们提前准备,提前到场,比赛中认真观看并记录,坚持到比赛结束才离场。雷夫说:生活又何尝不是这样?教育呢?

再比如说:准时。准时也意味着时间被有效地管理。雷夫也谈到了这个问题,并指出,迟到是对别人的不尊重、同样也不尊重自己。

2、在好习惯这个问题上,雷夫还谈到了专注。他认为三心二意会让孩子离目标越来越远。是的,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我发现,现在的父母都非常注重对孩子兴趣的培养,但是在培养孩子的毅力方面,似乎就有点欠缺了。哪怕是扫街,也要像莎士比亚写诗那样,专注和热情并发出无比的魔力。一个人战胜自我,接受挑战,就成战胜平庸。

3、书中还涉及许多共同的教育难题,比如孩子都爱玩爱看电视爱玩游戏,家长老师都为培养优秀孩子头疼等等,追根溯源,作者们无疑例外都是在为家长和老师支招选择一条让孩子通往成功的捷径,来帮助孩子摆脱牵绊,去除不良的嗜好而培养学习的热情,其中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方法,不是单纯的言传,而是严格的身教,其实每一个孩子在小的时候无论行为方式还是思考价值观等都是大人的缩小翻版,你是孩子的一个模子,孩子是你的一面镜子,书中告诉你的不是教孩子什么不能做,而是通过玩乐的方式让孩子意识到自己应该做什么,这种主观能动性无形中就激发了孩子的热情,最后产生的不同效果自然也可想而知。雷夫的一些教育观点让人惊喜,比如,对孩子最好的奖赏是知识的学习,而不是物质奖品。

《浪食记》读后感2000字


关于美食的文章总是最能吸引我的注意力,汪曾祺、蔡澜都是极会写美食的作家,图书馆偶遇王恺的《浪食记》封皮正面有梅菜扣肉的图片,以葱花点缀,封皮背面王恺云:我明白我在老饕的道路上狂奔着,但又不甘于此,我还想做一个无目的的漫游者,在吃的王国里,看到食物的新鲜之外,还能看到食客的众生相,以及餐馆外的天边那一朵云。取之,32开本,手感极好。翻阅之,插图精美,目录分四回,按照情景划分。题目也很能引起我的好奇心,故借之,读之,分享之。

目前最喜欢的美食,是云贵川的菜。而本书的第一回开篇两篇文章第一篇为《四川乡村菜里的温柔》第二篇为《贵阳饮食札记》而第三回的《顺路找些蘑菇吃》一看即可知道肯定与云南有关。私以为,四川和贵州是最会用辣的省份,四川的辣味道丰富,有的麻辣,有的甜中带辣。麻辣我印象最深的是冷锅串串,带着藤椒的新鲜气,而2018年元旦左右那个下雪的早晨在谭豆花吃的冷面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甜中带辣。贵阳的辣椒种类超级多,比如做鱼或者炒菜用的糟辣椒,或者配着羊肉粉的细丝条脆脆的应该是炸过的辣椒,亦或是贵阳本地人爱吃的糊辣椒或者是烧烤辣椒等等。在贵阳工作时,离开贵阳一段时间落地后竟然最想吃的是家门口那一家羊肉粉,其实是太想念他家的切丝的小节脆辣椒。而云南的美食也因为曾经一周左右的云南游初步领略。最念念不忘的要数到了西双版纳后导游和他的傣族女朋友带着去吃的当地傣族风味烧烤摊。有一个牛肉的凉拌菜,调料极其鲜美,可能配料有柠檬汁和当地的调味植物,与平常外面吃的味精调出来的鲜味道迥异。

说了这么多我印象中的云贵川美食,看看王恺笔下的云贵川美食吧!王恺笔下的四川的灯影牛肉、红油抄手、蒜泥白肉结合着当地的人、文化、风景融合一起写,甚至他还写道一位穿着自己的寿衣来吃红油抄手的老爷爷,不过一切很是协调。那才是一整个四川呀。因为在黔工作过两年,看到王恺关于贵州的描述引发了很多思念,有对贵阳美食的,更有对在贵阳遇到的朋友及同事的。酸汤鱼、木姜子油、丝娃娃、街边的大方小豆腐、肠旺面、宫保鸡丁、(这个我真没吃过,路过都是加速走开)无一不熟悉。如果让我补充的话,我还想把豆花面加进去,豆花面以汤面做底,上盖豆花,汤应该是啊豆花的豆浆吧(不过也可能是煮面的面汤,分不清楚,欢迎熟悉的小伙伴补充)。重点是蘸碟,除了鸡丁,葱花外,我觉得鱼香菜(很像薄荷的一种植物)是点睛之笔。将热腾腾的面,挑进蘸碟里,面条的热激发除了新鲜的鱼香菜的香味又沾染了鸡丁的丰腴,入口,美味极了。而说到云南的美食,菌类绝对是跳不过去的,王恺写的就是其在瑞丽与蘑菇的邂逅。

《浪食记》之所以为浪食记肯定和浪的地方有很大关系。本书记录了王恺浪过的台湾、韩国、日本、巴黎,上海、景德镇、北京、兰州当然结合了不同的情景,比如与香港有关的《一个人食》与北京有关的《北京温暖了流浪异乡人的胃》和上海有关的《红灯区附近的饮食》。食物放到特定的情境里才有温度,就像每个人最想念的菜,一定是妈妈的拿手菜。那就以上三篇看看王恺怎么写的吧。

关于香港的《一个人食》,都说香港是国际化的都市,和国际化相关联的总是孤独。而谈起香港不免想到香港狭窄的街道,拥挤的楼,促狭的房间。其开篇写道:越是大城市越能接受一个人孤独吃饭香港大概是最明显的例证:窄小的空间,即使是正规的餐馆,稍转眼睛,也可以见周围人的低腰裤里露出的内衣边穿着崭新的女办事员因为没成女结婚员,也就不吝啬在这里大卖送,可是神态间总是有点沧桑。大家都是寂寞的,也就不怕寂寞以色相展露。

与之对比的北方,王恺写道:越是北方,越少一个人吃饭的地方,尤其是小城。一个人吃饭,唯一的选择就是在宾馆餐厅里打发,难吃而昂贵;要不就是在街上吃完面条。不能更真实。与北京有关的《北京温暖了流浪异乡人的胃》开篇即写:从前北京广泛分布有城中村,刘震云的小说中最擅长写这些角落。城中村里的人在各个不同聚居地穿梭,演绎灰扑扑的人生,躲藏在这个巨大城市的阴影里,简直是卡拉瓦乔寥寥数笔勾出的躲在画面最暗沉处的卑微生存。也说不上好坏,开个小餐馆就是生计,有河南人做烩面的,有新疆人做拉条子拌面的,也有山西人辛勤地每日刀削那是还没有流行丑陋的到小机器人的年代。

也许好的作家就是这样,总能写出常人能感受到但是写不出来的东西。各大城市城中村越来越少了,连首都都开始嫌弃低端renkou但是,总得生存呀,不管城中村的沙县小吃是否干净或美味,只要能填饱肚子就很好,能加个鸭腿的话就算享受了。而与上海有关的《红灯区附近的饮食》忍不住我又想摘抄开篇:上海从没有那么日新月异过,可从来也是那么顽固的保留着某些固定之物。文中走上街头,初冬的冷风一吹,微涩的,让人瞬间清醒了。街道两旁哪些浓红惨绿的灯光里,全是三五成群的短裙女孩,染着发缩着脖子,在找吃的。除了上面的这一小段我不是很了解,其他都算是感受过(不过私以为浓红惨绿用的不要太好呀,有不同意见的读者欢迎反驳)。红灯区附近也许就是这么矛盾的存在吧,深夜美丽年轻的女子在寒风中缩着脖子,穿着短裙来寻热乎的食物。

总体来说《浪食记》是一本读起来很让人放松愉悦的书(深夜饿了读例外,那可能是找虐),如果你也觉得不错的话,可以找来读。先分享到这里啦,愿您吃好喝好胃口好、吃嘛嘛香。

《路得记》读后感2000字


路得是以色列史上或者在圣经当中一个很平凡的代表,却又是救恩史中浓重的一笔,路得记是第一卷以女子名字命名的书卷,而且还是一个外邦女子,能被特别纳入正典当中,想象应该是一卷写作非常了不起的书卷,可是这是一卷读起来,找不到华丽的词藻,尽显的是朴实无华,犹如百花丛中一朵喇叭花,没有牡丹的雍容华贵,没有玫瑰的妖艳浪漫,可她却有着内心的质朴无华,默然的做着神美好的见证。

它也不是一卷波澜壮阔列王争霸的史诗级巨作,短短的四章篇幅,而就算是四章篇幅,却也只有一些再普通不过的一些家庭琐事,吃喝,工作与婚姻,可也就是这样一副再普通不过的琐事,每一笔中却又无法掩盖上帝对世人那种无微不至的关怀。

在这里他是一位奇妙的引路人,将行在黑暗与咒诅,痛苦与绝望的家庭,一步一步的引入丰富的伯利恒。

他又是一位化腐朽为神奇的大工匠,把一位极其卑微,甚至被以色列人看为不起的外邦女子,打造成一个辉煌以色列君主大卫的祖母,更是被列入耶稣基督肉身的家谱中,可谓流芳百世,让无数的以色列人敬仰。

书中描绘了路得的跟随,孝敬婆婆,勤劳朴实,以及苦尽甘来的美满婚姻。她原本是和以色列人无有交集的摩押女子,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的将来会是那么荣耀,在她原来的思想中不过是找一个男人嫁了,过一个平淡的生活,相夫教子,孝敬公婆,亲爱邻里,却没想到嫁给了一个以色列人,而那个人却意外的早死,使自己和婆婆一样成为一个无依无靠的寡妇。

也许从此就这样了,再也没有什么起伏了,但冥冥之中或者我们更坚定的说,那在人心中做良善之美工的圣灵引导她在艰难之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这个决定也真是改变了一个普通女子不普通的人生。这个决定也使一个柔弱女子一生都活在感恩和喜乐之中,她做出了什么伟大的工作?不过是做了一个对神应有的顺服。

她在家庭中是一个满有才智和能力的女子吗?经文并没有给我们说她有多少的才华,却只显出她谦卑善良的品格,以及殷勤做工的态度。

也许用一个贤良的家庭主妇来形容她更合适不过了,在最卑微的事上体贴神的心意,结出最美善的果子,这不正是在暗中察验人心的上帝所喜悦的吗?

没有深思这卷书的时候,从来没有把路得的生平事迹与自己的信仰生活相结合在一起,在预备的过程里越来越觉得这卷书所隐含的魅力,虽篇幅简短,但处处都有神留心的呵护和奇妙的引导。

在思想她们孤苦无依,带着绝望的心回到伯利恒时,感概我们的一生的道路又何尝不是如此孤苦无依,历尽人间沧桑,犹如一叶扁舟,随风摇拽,几近崩溃沉没之际,幸得神的怜悯,给予我们一处温柔港湾。

她和婆婆回乡了,离开故土走向陌生,柔弱的女子内心要承受怎样的决绝?纵使风雨多磨难,泪洒无言默跟随。

她的决绝让我们动容,没有高言大志,没有激情轩昂的情绪表达,只是一步一步的相扶着走下去,然而每走一步就是在向世界死,向上帝活;是在向旧人的习俗说再见,向新人的生活说你好;什么是伟大?是把生活中的每一步走好。

回到伯利恒,要面对的依然是愁苦,她的心里没有抱怨,没有自怜自爱,哀叹这世间的不公,选择用自己这双柔弱的肩膀扛起变卖了产业的空乏之家,都说女人是软弱的,可在路得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坚韧,她的坚韧不是中国传说中的巾帼英雄花木兰,也不是法国大革命中为自由而战的女神,只为为人妻、为人媳该尽的本分。人都在问我该怎样服侍上帝?路得岂不是服侍的榜样吗?尽了她该尽的一切本分,在凡事上都使神和人得益处。

文峰回转,再艰难的路都有穷尽,上帝似乎遗忘了这个家,但峰回路转,让我们看到原来历尽的千辛和万苦,不过是神为我们预备了一个更美的家,更美的归宿,原来如此贤良淑德的女子是玛伦不配有的,神早已预备了一个更美的新郎在等待着她的到来。

思及于此,我何尝有过路得的称赞,又何尝有路得之千辛万苦,但我却享路得所享之恩,原本是这世界的渣滓,世界也要丢弃和厌恶的,如今却成了这世界不配有的,成了何等的人,真是神恩无限,祂从不向我们解释为什么,只向我们要一个继续相信的信心,可哪怕只是这一个小小的要求,我们也无法时刻呈现,我们只要神恩,不要神,我们只要祝福,不要疾苦,我们只愿坦然接受,不愿负重前行。

一位朋友写到任何一个文字工作者如果所写的文章不针对自己,只是一个文化流氓罢了,文对自己,才有鲜血般的深刻。(有幸征得作者的同意使用这一句话)今天我们已经很少有过被刺痛的属灵经历,这疼痛也许还是在蒙召的那一刻,此后再也没有那般疼痛的敏感,渐渐麻痹,以至彻底失去了那根神经线,文不对己,就没有鲜血般的深刻,同理读经不为自己,也就失去了扎心的果效了。

慢慢的合上这卷书,默默的心间问自己

《双城记》读后感2000字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重要代表作之一,是表现法国大革命一部大时代长篇历史小说。《双城记》以法国医生梅尼特的故事为主要线索,穿插了贵族青年查理斯和城市贫民革命者得发日太太的故事,以巴黎和伦敦两个城市为活动舞台,展示了18世纪末法英两国的广阔现实,尤其对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作了形象的描述,勾画了一幅完整的历史图画。

篇一

今年暑假我买了狄更斯的《双城记》这本经典著作来看,看完这本书使我有不少感悟, 让我对爱有了一种新的诠释,在本中主要讲的是法国大革命是下的爱情与仇恨。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完全赞同

篇二

生命有两座城,一个住着死亡,一个住着永生。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不一定知道《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

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警示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书中对革命的展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上学记》的读后感2000字


一直认为自己是个不称职的学生,是个不合格的读书人。

也曾通过各种途径兴致勃勃的参考各所名校名师名人所开出的书单,分门别类的整理出来,去学校的图书馆网址上搜出索取号然后一本本的细细品读。或是某段时间里突然对某一个领域产生了强烈的兴趣,便会搜罗一整套有关的书籍囫囵吞枣地似乎恨不得马上成为大师、专家。如今回首过去,大学两年有余,在图书馆耗去的时间也不算少,但数来数去,给我带来关于读书、关于求学的最大触动的便是这本由何兆武先生口述,文靖撰写的《上学记》。

书中故事的背景是北洋政府、民国政府,经历的重要的历史事件有五四、民国的统一、抗战和内战。还记得那个时候,我先是忍不住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一口气看完了整本书,随即又深感后悔与不安,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月甚至是现在,我都经常会随手翻阅其中的几篇章节,细细品味。总的来说对其中两点深有感悟。一是何先生对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之间差异的观点,颇有发前人所未发之新颖。二是对当年西南联大读书生活的回忆,读来让人心驰神往。

我们以前所学的历史,提到北洋政府,恐怕很多人心中都会想起军阀混战,民不聊生这样的词儿。混战自然是常态,但也正因为是军阀统治,是混战,所以,他们没有,也拿不出任何意识形态的东西。何先生提到有两件事,读来特别好玩儿。一是北洋军队的军歌,是三国战将勇,首推赵子龙,长坂坡前逞英雄,滑稽可笑。二是北洋政府的国歌,竟然是先秦无名氏的《卿云歌》:卿云烂兮,纠缦缦兮。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和这些中国传统的东西相反的,国家的体制采取的则是完全的西方议会制。政治上的无意识形态带来的,是非常自由的思想和文化环境。所以,才会有类似五四运动的思想启蒙,才会有蔡元培在北大完全的自由开放,才会有他们那一代人无故乱翻书的轻松而随意的读书生活。

西南联大的七年读书生活是书中重点。何先生说,那七年是他一生中最惬意、最值得怀念的好时光。我们没福气,不能恭逢其盛,但看看何先生的回忆,亦足够幸福。

我们是不是也向往过这样幸福的学习生活:没有任何组织纪律,没有点名,早起晚睡没人管,不上课没有管,完全自由的转系,自由的讨论,喜欢听的课就听,不喜欢的就不听,当面提出质疑无所谓,甚至骂骂不喜欢的老师也无所谓。

我们是不是也向往过拥有这样一些能指点江山、意气风发的同学:杨振宁,殷海光,汪曾祺,黄昆,王浩,张守廉什么性格,什么观点,什么倾向都有,可以毫无顾虑地激烈辩论,也可以骂骂不喜欢的领导人,比如蒋介石,比如校长

我们是不是也希望过自己的老师是那些如雷贯耳的大师:华罗庚,冯友兰,胡适,钱钟书,陈寅恪,朱自清,闻一多,沈从文,吴宓,梅贻琦,金岳霖,叶企孙,陈省身,吴晗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观点自由地讲课,可以一堂课几千年,也可以一年讲不完一个时代,一个话题。沈从文先生没有任何学历,照样被聘为教授。钱钟书、刘文典这些有名士派头的先生就有些看不起沈先生。刘文典在课堂上公开说,沈从文居然也评教授了要讲教授,陈寅恪可以一块钱,我刘文典一毛钱,沈从文那教授只能值一分钱 刘文典和孙中山一起搞过革命,资格老,又有些旧文人放浪形骸的习气,一身破长衫上油迹斑斑,扣子有的扣,有的不扣一副邋遢的样子。蒋介石请他见面,看他不象个样子,问,你就是刘文典?他回道:你就是蒋介石?

看到这些听起来在如今的大学,甚至可以说古往今来可能都难以发生在学校里的事情,还有何先生谈到的那些如雷贯耳的大师和同学的一些琐事,让我们看到了大师真实的另一面,有的让人忍俊不禁,也有的让人从心底发出感叹。但更多的则是思考,我思考着在现在象自动化养鸡场一样的学校长大学习的我们,除了羡慕,除了恨自己晚生了几十年,还能说什么?

在那个时候确是真真实实的存在过的自由,在西南联大里培养出那么多大师的那种风骨到底去哪里了?在这里,我并不是要提倡完全的自由主义,我也明白无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只是我认为,大学不是九年制义务教育,更不该还像高中一样有那么多条条框框,我们有权利要求应有的自由。我们应该站起来看看这个世界,我们应该能自由的在书海中徜徉,找到自己的心之所向,而不是日复一日的学着一模一样的知识,成为学校工厂流水线培养出来的学习机器。我们应该能够大声的讲出自己的所闻所想,能够跟全世界的青年人甚至忘年之交们自由的交流思想,而不是被困在小小的局域网里,在随时会被和谐的百度贴吧里小心翼翼的发出自己的声音,甚至在暑假和寒假,很多学校的贴吧还会被封掉!要知道自由是学术的灵魂!试看如今学生的自由何在?学术的灵魂何在?就像何先生自述的,那是一个艰难的时代,但大家都怀揣着希望。在这艰难的时代的背景中,名家大师却灿若星辰,为什么?我想何先生就是在思考其中的缘由吧。何先生可能进一步在思索何谓好时代。何先生说,每个人对所处时代都有不满,都怀揣希望,我也真实的希望以后,时代会更好。

只是那已经是一段逝去的岁月,同时远去的,还有那个时代的精神和理想。

而今天的我们,需要重拾先辈的信仰。

变形记读后感2000字


《变形记》是由主人公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变成了一只大甲壳虫为开始的。这个故事的开头真是有够荒诞的,一个好端端的人怎么可能睡一觉醒来就变成虫子了呢,但是又不得不说也正是这个荒诞的开始才将那个社会的矛盾给凸显了出来,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表现出了十九世纪西方现代文明掩盖的种种弊端给人们带来的种种心灵创痛。

故事的开头给我们描写了主人公格里高尔醒来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壳虫,从主人公发现自己变成虫子后的反应,我想主人公是很单纯的,格里高尔在变成虫子后还想着要赶快起床要赶到公司工作,他怎么没有想想当别人知道他变成了虫子,大家会接受他吗?从对格里高尔的心理描写可以看出格里高尔心里也是很矛盾的,对这份工作他后悔没有辞掉它,他想,我选择的是多么辛苦的职业啊,我日复一日地处于旅途之中。在外面,业务上的刺激,比起在家、在公司要大得多。此外,还要承受旅途的劳累,要考虑火车的联运,吃饭没有规律性,伙食又差,频繁更迭的车马交通,一点也没有人情味,没有温馨之感,让这种旅差劳务见鬼去吧!在枯燥、无聊、劳累又没有人情味的工作上格里高利想辞职,但是一想到要替父母还债格里高尔又觉得自己应该坚持,应该起来去工作。也正是从他的这种矛盾的心里可以看出主人公善良的性格特征,其实从很多格里高利的心理描写中都可以看到主人公善良的一面,但是从后面的他的亲人对他的态度上也更衬托出主人公悲惨的人物命运。

1、表现了人与社会的矛盾。

西方工业革命的到来,大大的提高了生产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改变了人的生存环境,社会竞争激烈,外界带来的压力,导致人生存环境的恶化,生存状态的恶化,那些小人物为了生存只能更拼命的工作,否则社会是不会允许那些最底层的人们生活下去的,人蜕化为没有感情的社会工具。《变形记》中格里高尔所不能迈出的卧室,同样也是人类异化的生存环境,变成甲壳虫的格里高尔面对着自己向四面八方挥动的小腿,他自己都完全无法控制。人不能成为自己的主宰,这也正是显示出这个物化的世社会人们的限制。所以,当大家相信他有什么地方不太妙准备弄开门时,他觉得自己又重新进入人类的圈子。但是他真的可能重新回到人类的圈子里吗,从下文看到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不仅仅因为他已变成甲壳虫,更因为残酷的现实使他越来越远离了社会的中心。其实现实就是那些在格里高尔变成甲壳虫后无法实现的事情,比如说他艰难的想从床上起来却不能,他艰难的走到门口,想开们却不能。现实对人的束缚太深,压抑太重,在社会中人永远都被社会所控制,这就使得人与神会的矛盾更加的深化。

2、表现人际关系的无情与冷漠。

人们的关系在金钱面前变了味道,也就是说人际关系在那个社会被异化了,失去了那种单纯真挚的情感。被异化了的社会关系也加深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从《变形记》中我们就看到了人与人关系的异化,特别在格里高尔家人对待格里高尔态度的转变上。在格里高尔刚变成甲壳虫后,母亲看到他是都吓的大叫起来,下意识的往后退步,扑到父亲的怀里,父亲更是拿着手杖将格里高尔往屋里赶。

《变形记》中,人际关系的异化在家人对待主人公的态度的巨变上表现得尤其明显与突出。格里高尔变成甲壳虫后,听到妹妹请求开门时,格里高尔竟然暗示庆幸自己由于时常旅行,养成了晚上锁住所有门的习惯,即使回到家里也是这样,这反映了格里高尔与妹妹关系的疏离。社会给人的巨大压力,而人又表现出了社会的不信任,这正反映了人际关系的异化。当格里高尔变成甲壳虫后,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父亲妹妹都不得不出去找工作,不得不租房出去。于是由于工作劳累,妹妹不再像以前那样经常给格里高尔送饭打扫屋子了,甚至不关心格里高尔是不是吃了饭。当推销员格里高尔凭自己的诚实劳动养活全家时,家人表现出感激热情。而当他丧失这一作用时,家人唯恐避之不及,母亲见到儿子,霍地跳了起来,伸开两臂,身不由已地一直往后退;妹妹大吃一惊,不由自主就把门砰地重新关上,再也不考虑拿什么他可能最爱吃的东西来喂他了,只是在早晨和中午上班以前匆匆忙忙地用脚把食物推进来,手头有什么就给他吃什么,到了晚上只是用扫帚再把东西扫除去。父亲在不得不结束养尊处优生活,当了银行杂役后,渐渐厌恶儿子,以至有一天决心要轰炸他了。他把碗橱上盘子里的水果装满了衣袋,也没有好好地瞄准,只是把苹果一只接一只地扔出来。其中一只正好打中了儿子的背并且陷了进去。这致命的一击最终结束了儿子的生命。依然怀着温柔的和爱意想着自己的一家人的格里高尔?萨姆沙的死去,给家人带来轻松的心情,让我们感谢上帝吧;家人如释重负,因而到郊外去的旅途中感受到了充满温暖的阳光。亲情本应是世界上最纯洁最无杂质的情感,但是在金钱和无情社会的面前依然变得冷漠与自私。

3、表现人的软弱和不可摆脱的悲剧命运

面对家人对自己的无情与冷漠,格里高尔始终都抱着善良的对待,他甚至责怪自己现在不能工作,无法养活家人,不能让妹妹上音乐学院,在看到全家人为了生活而忙碌时,他难过,他甚至还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还能变回到原来的样子,过着正常的生活,他处处为家人着想,怕母亲看到自己而躲到床底下,用帘子将自己盖住,但是母亲看到他出来的时候吓的昏了过去,父亲回来后将过错全都赖在格里高尔的身上,以至于父亲拿着苹果向格里高尔砸来,有一个苹果将格里高尔的背部咋的凹了进去并从此留在那里。格里高利非常渴望亲情,但是亲情给予他的确实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和伤害,这也正反应出了主人公不光善良而且有着软弱的一面,也在暗示着人物命运的悲剧结局。

社会现实将人们束缚、限制住,人在社会面前无能为力,是那么的渺小,人们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这是最可悲的。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是当时人们生存状态的一个真是映照,也体现了作者对下层人们生活的同情与深思。

从《变形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卡夫卡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的作家,面对人们生活的疾苦,卡夫卡人认真的思考,在作品中卡夫卡对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描写深刻的反映出了社会现实的残忍和悲哀。《变形记》正是作家受社会使命感的驱使,冷漠而悲哀地审视现实,抓住人的异化丑恶现象,以表现社会对人的敌视、主宰等具有广泛性命题的表现主义杰作。

《昆虫记》读后感2000字


假期里,大队部布置了品味书香,诵读经典读书征文活动。一放假,爸爸就从网上购买了一大堆书,都是学校推荐的书目中挑选出来的,这一大堆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昆虫记》了。

翻开《昆虫记》这本生动而有趣的科普书,我仿佛走进一个广阔的昆虫王国。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它们和人类一样,有生、死、别、离、喜、怒、哀、乐。《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他非常喜欢观察植物和昆虫,他从小就立志要成为一名了不起的昆虫学家。他通过长期仔细地观察,发现了许多昆虫的生活习性,在《昆虫记》这本书里作者给我们详细描写了三十多种昆虫,对这些昆虫我是又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书中主要描写的是蜂、蜘蛛、萤火虫、蝉等以前我听到过的昆虫,说陌生是因为作者描写的蜂、蜘蛛的种类有很多种,他们的生长、生活都各具特色。

就说蜂吧,以前我熟悉的是一天到晚在花丛中默默地埋头苦干的蜜蜂,知道它们的生长和生活,而书中描写了舍腰蜂、矿蜂、樵叶蜂、采棉蜂、采脂蜂、黄蜂、赤条蜂、捕蝇蜂等种类,它们和以前我熟悉的蜜蜂可是大不 相同了。它们的家有的建在蚯蚓的地道里、有的建在芦枝上、有的建在屋檐下,最有趣的就是采脂蜂,它们居然把自己的巢建在蜗牛废弃的空壳里,但是不管它们把巢建在哪里,它们都会精心装修自己的家,这样做的主要目 的是为了防止敌人的入侵和受到自然灾害,我想另一方面也像我们人类一样是为了自己生活更舒服些吧。 我很喜欢书中写的赤条蜂,它们身体虽小,却有一身过硬的本领,能把身体比它们大好多倍的毛毛虫制于死地,成为它 们的美食,还为辛苦劳作的农民伯伯除掉了害虫。我还希望有更多的捕蝇蜂,那样的话我们生活的环境就会更加干净,也就会少一些疾病传播。但是我也憎恨无翅黄蜂和金蜂,它们自己不辛勤劳动,专门霸占别人的房子和食 物,是不折不扣的强盗。

读了蟋蟀的优点,书里说:有的蟋蟀会爱家。大家肯定觉得蟋蟀怎么会爱家呢?让我来给大家解释吧!

其实蟋蟀的安得非常牢固,不论是寒风刺骨、漫天飘雪,都可以抵抗的住,其中蟋蟀的家还安在太阳照射的地方,所以蟋蟀才会爱家,另外蟋蟀还喜欢拉提琴,一开始非常不好听,最后它的音乐非常动人,非常有节奏,好听极了,这些都是蟋蟀的优点,所以我们一定要像蟋蟀学习。

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小蚂蚁的魔爪下;圣甲虫为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蝉是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人们带来了高亢的歌声,可人们并不 是很喜欢它。法布尔开始对蝉的研究,很快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反之,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

听,枝头的蝉儿在欢快地歌唱;草丛里的蟋蟀幽幽地啁啾;螳螂沙沙地抖动轻薄如纱的双翅

看,灌木丛中的蜘蛛悠闲地在织网;圣甲虫在沙地上奋力地滚动粪球;天牛却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

啊,多么令人心醉神迷的虫间乐土啊!

读完《昆虫记》,使我懂得了许多科普知识,知道松毛虫会预测天气、蝉是怎样脱壳、红蚂蚁的执著以及金步甲那个狂热喜好打斗的家伙昆虫世界真奇妙!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力以及细微的观察。而我也学会了在生活中仔细观察,只要对周围的事物留心观察,你会发现,在那争奇斗艳的鲜花丛中、在潺潺流水的小溪中、在宽阔的草地上、在小鸟的歌声里或 者每天经过的小路上,有着许多有价值的东西。

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昆虫。有一次,放学回家,在路边看到了一队蚂蚁在搬东西。于是,我蹲下来仔细观察,发现它们从花坛的一条裂缝里爬出来,顺着路边的花基一路爬到荔枝树下,然后再到大石头的另一端,钻进石 头下面的一个洞里。它们都搬着东西,有的背着食物、有的背着蚂蚁卵、有的背着刚出生的小蚂蚁,我不经意地用小树枝轻轻地拨动一下它们经过的路线,顿时,它们便吓得四处乱闯,但很快,它们又回归到队伍中去,继续 前进。妈妈常说,蚂蚁搬家,说明要下大雨了,原来蚂蚁会预测天气啊,它害怕大雨冲毁自己的家,所以才搬家的。

作者对昆虫的描写引人入胜,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真是差不多一口气就读完了它。啊,大自然是那么的神秘莫测,昆虫世界真是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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