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我喜欢出发读后感100字

我喜欢出发读后感100字

《我喜欢辽阔的地方》读后感1500字。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我喜欢辽阔的地方》读后感15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阅读是一种精神的按摩,在书页中你嗅得见悲剧的泪痕,摸得着喜剧的笑靥,可以看清智者额头的皱纹,不敢碰撞勇士鲜血淋淋的创口当合上书的时候,你一下子苍老又顿时年轻。

毕淑敏

喜欢毕淑敏的文章,她的文字极具有感染力和穿透力,文字轻松、随意、温煦却直抵人心。

《我喜欢辽阔的地方》这本书节选的内容出自毕淑敏笔下的生命日记,前半部分是作者十一年的阿里戌边经历,后半部分是作者复员以后边工作边写作的日常生活。这是一本充满温度和生命感悟,又兼具生活琐碎的好书。

我们常说:一位作家的成长、阅读和创作史,就是她的生命史。一个人的成长经历,是一生中不可磨灭的印迹,但留给毕淑敏的是刻痕。

阿里11年支边经历,无论是烧不开的水,暖不热的被窝,常年吃不到的青菜,咆哮的狮泉河瞬间凝固的浪花,还是艰苦的工作环境,令人生畏的高原反应,倾注于作者笔间全无畏惧和抱怨,而是一种来之安之的随性。她们用西凤酒换男兵们的香蕉罐头,吃得不亦乐乎;她们误打误撞去找拍X光片的胡技师拍照片,傻得不亦乐乎;她们饥饿时就精神会餐,偷炊事班长的羊腿做孜然羊肉串;她们为了买条漂亮的藏族花围裙,费尽心思;她们为了偷懒到狮泉河洗被罩,险些被汹涌的河水卷走

为什么毕淑敏如此年轻,便有了平静之态?

大概正是源于她在花季的年龄开始严峻郑重的思考死亡。

正如她说的:不是因为好奇,而是死亡与我摩肩接踵,举案齐眉。在《眼睛是一座彩虹桥》中她亲历天葬,在《昆仑之眠》中她感受可怕的高原反应,她看到过太多的死亡,在书中写到:在那里,死亡是一种必然,活着倒是幸运的机遇。所以,在君临一切的生死忧虑面前,我已经悟出死亡的真谛,与它无所不在的黑翘相比,个人所有的遭遇都可淡然。

正是年少西藏从军的经历造就了毕淑敏辽阔的眼界和胸怀。

在辽阔的地方,毕淑敏安放自己的青春。她把最美的青春献给了西藏高原阿里,十一年,见证了死亡,经历了天寒地冻,成了她生命里的珍珠。

人到中年,35岁的毕淑敏放弃安稳的一成不变的生活,开始写作。她认为写作是别人爱莫能助的事情,写作的过程是孤独而艰苦的,或许这一篇写得很好,下一篇却可能写得相当糟糕。她将这种自制力,延伸到了生活的各个方面。她说:在我的有生之年,凡是我自己能做到的事情,都不会假以他人,不但是一种自律,而且是对别人的尊重。如果凭自己的努力,已无法完成这一工作,我就会放弃。我并不认为不达目的的决不罢休是一种非常良好的生活状态,它过于夸大人的主观作用,太注重最后的结局了。在一切时候,我们只能顺从规律,顺从自然。

这么多年,毕淑敏真正实践了鲁迅先生传授的写作技巧之一:一直写下去,不要回头。在这条路上,她越走越远,带给越来越多的人力量。面向前方,她坚定地走下去,不再计较成功或是失败,只是一味的挺进。毕淑敏对生活点滴的感触,对衰老死亡的体悟,必然源自于她有一颗阔大的心。

没有辽阔的心胸、思绪、视野,难以有平和、温婉的心境,难以有平和、淡然的文字。

如果有人问:世界很辽阔,你会怎样抉择?

我的回答是:依照自己的梦想,活出自己的样子,便是最好。

毕淑敏告诉我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如果你没有一项足以让你生命得到滋润的业余爱好,那么,在长期枯燥的工作中,你的精神就会被磨损以致枯竭。

读书,做自己喜欢的事。辽阔的世界终将让我们释然一切的不快,不怨毒,不攀比,快乐生活。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我在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教书》读后感1500字


我在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教书读后感1500字

说来惭愧,由于行政事务的繁忙,读完戎敏老师的《我在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教书》居然用了两个月。记得学校下发这本书时,还是穿着夏装的时候,正逢夏末秋初,而读完此书,身上已裹上厚厚的冬装,已是寒冷的冬季了。读完此书,让我看到了一位平凡却又不凡的戎敏老师,感受颇深,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我们常说:父母是什么样的,孩子就是什么样的。前阶段著名特级教师于永正去世了,教育人都在怀念这位老人,偶然读到他的一篇文章《我的小学老师》,他写道:什么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就是教师素质的教育,即教师有什么样的素质,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戎敏老师的《我在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教书》一文中也写道:身教重于言传。谨言慎行,这是老师的操守。因为我们的一言一行时时刻刻被几十个尚在懵懂的孩子关注着,模仿着。有些老师教育孩子在家完成回家作业后要养成每天整理书包、作业的好习惯,自己在讲堂上放置的东西却是乱七八糟,下课后从不收拾。作业本在前面的桌子上堆得横七竖八,放学了也不知道要整理。如果你每次下课都有意识的整理干净讲台,每次批好作业都把作业本叠得整整齐齐放置在柜子上,这样的身教肯定比言传效果要好。“最好的教育莫过于感染,最好的管理莫过于示范。”身教永远比言传更重要。你的人生,才是学生最好的榜样。

戎敏老师在书中多次写道“教育”的内涵,教育是什么?下面这几段话非常精彩,给我的感受尤其深刻。

王晓春教授的教育格言:教育,主要不是靠嘴,是靠情境,靠行动。我们有些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对学生的教育只是一味的空洞说教,不善于创造情境,借助行动,没有触及学生的内心,没有直达学生的心灵深处,教育就是无效的。

教育是反复的艺术。对待孩子,尤其是那些成长环境特殊、令老师头疼不已的孩子,我们尤其需要耐心,以及比耐心再耐心一些。

教育是一首歌,成长是主题,真诚是词,信赖是曲,尊重与呵护就是主旋律。我们要给予孩子更多的尊重、信赖与呵护。

教育,是一种陪伴。任何人都不该奢望自己可以改变他人,因为改变是发自内心的,只能由他自己触发。教育同样如此,我们不是要去改变孩子的人生,而是要陪伴着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教育是什么?学生,在学习中成长,在成长中收获;老师,在育人中生慧,聆听花开的声音。

教育原就是一种慢的艺术,需要拥有水滴石穿的耐性,需要留足等待的空间,需要具有舒缓的节奏。教育,是生命潜移默化的过程。

戎敏老师说,她在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教书,我想说,我在美丽的莲花学校教书。莲花学校自2003年9月成立之时,我就来到了这里,所以对我而言有着特殊的感情,我在这里成长、成熟,在这里挥洒汗水,为事业奋斗。建校初,只有北面一幢教学楼投入使用,每天上班都要钻过脚手架进入教学区域,那时的家长和学生都甚是淳朴,换做今日,微信朋友圈、寒山闻钟曝光一番,势必引起轩然大波。在教学方面,我基本上都在中高年级任教,教完六年级,总是下来接一个最差的班级,从头带起,看到班级的数学成绩慢慢提高,成就感也会滋生蔓延。教学质量的提升给我增添了自信,虽然课堂展示一向不是我的强项,但是由于教科研方面自己也下了一番功夫,也有一定的积累,所以从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再到学科带头人的评选,也是颇为顺畅。行政工作方面,从教导处副主任、教导主任,再到校办主任,这一路都在历练,我相信厚积薄发,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我每天早上7:00到校,晚上7:00回到家,始终保持这样的工作节奏,无怨无悔。在2017年的9月,经过园区教育党委的任命,我提拔为小学部副校长,对我来说,能留在莲花学校,真的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每次巡视校园,对莲花学校每一个角落都有着深深的感情,对每一个莲花人都有着浓浓的亲切感。接下来,我还要在这里和同事们一起奋斗多年,为了学校的发展努力努力再努力。我最美的二十多岁、三十多岁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莲花学校,我愿把四十多岁、五十多岁最成熟的光阴也奉献在美丽的莲花校园!

作者:苏州工业园区莲花学校吴月芳

我喜欢你作文1500字_初三小说


就算我忘了我喜欢你,可我知道,你一定会出现在我面前笑着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我总觉得我的生活少了些什么东西,可又不知道到底少了什么,只能一天天那么过着,但心底的疑惑从未消退过。

这天我下班回家,刚到小区门口就看到一个好看的年轻男人靠在门那里。他长得真好看,我觉得他很眼熟,似乎在哪儿加过,就出神的盯了他好久。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突然回了头,我连忙转头,匆匆走进去。

路过他身边的时候我轻轻对他说了句对不起,然后马上跑回了家。

就在我快要忘记那个人的时候他又出现在了小区门口。难不成,他想讹我?就因为我看了他几眼?不对不对,也许,人家有事呢。我故作镇定的走过去,还冲他“友好”扭曲的笑了一下,然后匆匆回家。后来每一天,每当我下班回家时他都会出现在那个地方。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快速朝他走过去质问道“你为什么老截在这儿?”他笑着看着我,缓缓说“我只是,来这儿靠一下。”“那你,那你为什么每天都来这儿,额,靠着。”“风景不错。”我看了看这座破败的小区。好吧,这是个神经病。我善良的踮起脚拍了拍他的肩膀“大兄弟,有病得治,不能拖着。”他又笑了,不同于往日温和的微笑,这回他笑出了声,还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这个人,怪好看的。我定了定神,赶紧往回跑,跑到一半回头大声对那个人说“喂!你早点回去吧,今天会下雨的。”我好像看到他眼睛闪了闪,有什么晶莹的东西掉在了地上,他对我挥了挥手,我就又转身回家了。

后来几天他都没有来过。突然出现,突然消失,奇奇怪怪的漂亮男人。

他有一个月没出现了。当我发现我竟然在计算他消失的时间时我有些惊讶,我为什么这么关心他,只是个陌生人而已。可我越努力想忘掉他他的笑容就越发放肆的出现在我生活里,开始只是在梦里,回来就算清醒着也好像能看见他。难道,我被神经病传染了?

就在我觉得应该去挂个神经科看看时他又出现了,还是在哪个地方,只不过这次他手里多了件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像是一本书。我看着他,恍如隔世,竟然傻傻的问他“你是天使吗,或者是什么妖精,为什么你离开了,我这么想你,我明明都不认识你。”他又笑了,和阳光融在了一起,温暖又明亮。“我不是天使,也不是妖精,我是来找你的人。”他顿了顿,把手轻轻放在我的肩膀,低头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我啊。”我,我喜欢他?我看着他,悄悄的说“好像,好像是有一点。”他把手里拿的东西给我,示意我翻开,那是一本相册,里面只有两个人,他和,我?我诧异的看着他,我并不记得我认识他,还和他拍了这么多照片。他轻轻抱住我,温柔的说“没事,就算你又忘了,我也可以让你重新记起你喜欢我。”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翻到相册最后一页时我的手有些颤抖,那是一张结婚照。

她天生患有一种疾病,每隔三年就会失去全部记忆,开始一种自己想象中的真实生活,没办法根治,也不能阻止。他们刚刚结婚,开始她很担忧,每天都会和他说“你要多和我说我们的事情,我怕忘记你。”他总是轻轻抱住她说“没关系,你怎么忘都行,我一定会让你重新想起喜欢我。”“好,那就那我们的初见当密语吧。”“嗯。”他们的初见和初次确定关系,那次她偷偷看他时被他发现了,他笑着看着眼前这个红了脸的小姑娘,声音清凉的说“每次我都一回头就能看到你,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他说,不管你怎么忘记我,怎么忘记过去,我也会用尽所有办法来到你身边,一直陪着你。

岁月,疾病,现实,不管是什么可怕的东西都不要害怕,你要相信,有一天你喜欢的人会笑着出现在你眼前,轻轻的问你“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是的,我很喜欢你”生活还是很美好的,不是吗 (^_^)

《我喜欢》读后感


《我喜欢》读后感

你注意过吗?普普通通的生活中,原来还静静地展开着这么多美妙的事物!

读着张晓风的《我喜欢》,我能感受到她所喜欢的事物,这些美好的事物经她之笔,让我也喜欢上了它们。

冬天的阳光,温暖却带着一丝凉意。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读着这些文字,即使不在冬天,我们也能感受到冬日的宁静淡远,令人心旷神怡,心驰神往!

春风拂过,所到之处皆为绿。万物复苏,树儿长出芽,绿油油一片,露水落下,芽儿青翠欲流;草莓如红宝石,如此粉嫩,竟令人不忍摘下。

秋风掠过,田间卷起朵朵金色浪花。秋匆匆走过,带来农家的欢乐。

梦在不经意间来到,在你入眠之时,它带来几多欢喜几多愁。它带来早已逝去的尊长,让他朝你微笑;它带来难忘的往事,让你在梦中过着童年;它带来长辈的淳淳教诲,让你在社会中得到经验,明白为人处世的道理。梦也在不经意间溜走,想抓也抓不到。

花在风中生长,也在风中凋零。菊有坚韧不拔的个性,在风中越开越鲜艳。风儿吹打着花儿,看着它弯曲的枝干,别为它担心,它们在风雨中受苦,是为了更好地生长;折断的花儿,也别为它太动情,就是这么残酷,只有坚韧才能生存,软弱的生命,只能在风中转瞬即逝。

在夜晚看书,风儿吹拂着脸颊,看着一本优美、恬静的书,更能感受到美而凄凉的意境。在书中,历史兴亡浮现眼前,对过去的唐宋元明清,兴亡衰败,仿佛近在咫尺,又好似遥不可及,宫廷纷争,其实历经数百年,又好似只在一瞬间。

在张晓风的笔下,有这么多可爱美妙的事物,值得她去喜欢。在这气象万千的世界上,我也在寻觅更多我的喜欢。

我喜欢


王梓琪

我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歌声,那柔和的晚风和知了打出一声声夏天的节拍,我喜欢宁静的夏,我喜欢那声声歌唱。
我喜欢春天,喜欢春天淡淡的香味,那百花争艳斗出的清甜,我喜欢那春天的弦,弹起一声声季节的色彩。
我喜欢秋风,那一阵阵风带动着丰硕的果实,生出嫩芽,探望新世界;我喜欢秋天的夜,和着那漫天星星,让月亮不在孤独;我喜欢秋天的雨,一点一滴,都带动着秋天的气息,跳着秋天最绚丽的舞步。
我喜欢冬天,喜欢冬天那柔和的光,那一缕缕光带着冬天的清风,在风中漫步;我喜欢冬天的梅花,那有着无比奇特,无比动人的孤独,在冬天展现了唯有的风采,有句话说得好,“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我喜欢梅花绽放出出冬天的独有的傲骨和姿态。
我喜欢梦,喜欢梦中起伏的钢琴曲,那一个个个音符带动梦走向辽阔的世界。我梦见我在花丛中展开翅膀,飞向蓝天,我喜欢梦中的自己,让另一个自己说说心声,传播远扬,我还喜欢梦中的世界,在梦中,我用双手拥抱大地。
我喜欢解放军,在那个革命抗战时期,他们用自己的身躯换来和平,他们用热血,染红了国旗,可以说,这是无比高贵的,无比崇高的,我还喜欢他们的精神,那团结有爱,勇往直前的精神揪动着心,那一串英烈的名字我将铭记于心:毛泽东、刘胡兰、雷锋…这些抗战英雄时刻警惕着我们,我也喜欢他们誓死为国的精神,他们付出的心血数不胜数,他们的脚步踏着祖国无比光荣的胜利,他们爱国,我将追随着他们的脚步一路前行。
我喜欢世界,我喜欢每个角落,每个民族都有不一样的风采,“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只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我喜欢......
老师点评
叙述娓娓道来,有详有略,文章很精彩!如果再有深度一些,引用一些历史人物的典故,引用一两句名言或诗句,会更上一个层次!——庄老师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13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300字

很早以前就把这本书买了放在书架,一直没去看,听朋友说是太甜的狗粮,容易毒死单身狗,所以一直没有去看,心心念着等着有了女朋友,可以跟女朋友一起看……
像之前看的《满满都是我对你的爱》这本,我就不喜欢,说不上为什么,看着蛮尴尬。这本《我不喜欢我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虽然类似,但是不知为何,我确是很喜欢,除了很甜之外,还会让我回忆起很多的事情,并且对乔一说的关于爱情友情生活上的话有一些共鸣。我会有想赶快读完又不舍的不忍心读完的感觉。
关于回忆
乔一说了一些关于青春校园的事情,我相信很多人看了总会想起自己的校园青春,想起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当年上学班里有喜欢的人的时候,心总是细的,总想着能有什么机会可以跟喜欢的人去接触,每当排座位的时候和喜欢的人离得近了会开心的觉得整个世界都是亮的,有什么活动可以跟喜欢的人一组那心里感觉干什么都愿意,偶尔跟喜欢的人传纸条说说话可以开心好几天。那些年是那么单纯,那么简单而又美好,觉得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有了全世界。读这本书想起了曾经喜欢过的人,还有和喜欢过的人发生过的这样那样的故事,乔一说成长遗憾的部分在于,我们总在无知的年华遇到最好的人,却不自知。是的,我丝毫不怀疑在我无知的年纪遇到过最好的人,毫无疑问,我也在不自知的年纪错过了最好的人。既然是成长难以避免的遗憾,那就祝福曾经遇到过的最好的人能遇到她们生命中最好的人并幸福的生活下去吧。
关于爱情
乔一和F君的爱情我想看过这书的都会羡慕,虽然说现实生活远没有这么简单,好男人好女人也不是到处都有,能凑到一起那更是难上加难。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从他们的爱情中学到一些东西。第一点,她说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两人能相处的好,少摩擦,少废话,相处省事首先要充分了解对方,有一个人能理解你做过的别人不理解的事,那么这个人就懂你,就值得去珍惜,爱情需要懂你的人去给你。第二点是林夕说的一个观点是说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不能搬走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走过去,去争取自己的爱人。这是书里说的喜欢一个人要自己去争取,其实关于富士山这个观点我倒是想到是别的。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是因为富士山的美而喜欢,你不能妄想改变它,你不能妄想搬走独占它,也就是说喜欢一个人要给对方一定的空间,要让对方做自己,虽然有点扯偏,但是我还是觉得两个人相处做自己非常重要。最后一个是这么一句话,如果喜欢是渴望将好的一起分享,那么爱就是愿意把坏的一同承担。当然了,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就是共同面对困难,共同享受快乐,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了。以上,是读这本书关于爱情的三点感想。
总在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容易发一些骚,总是想当年如果怎样该多好,还是林夕说得好,可惜没如果,只剩下结果。罢了,还是多读书,多学习,珍惜现在,不问过往。
最后,祝福所有人。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14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400字

很久很久没有开启这样的读本了,年少时疯狂迷恋过言情小说,后来每每回想总会觉得肠子好像又青了真的浪费太多好年华,悔不当初。所以现在恨极了那类书,只要相关一概不读,心灵鸡汤也概不翻阅。这本书是个意外,某人好像很喜欢,就买来送他,后来他又要我看,好吧好吧,满足他的愿望,毕竟书名我是喜欢的,抱着试试的心态,却打开了新天地

虽然吃了大把狗粮,不过觉得味道不错,也真心祝福乔一以及像乔一一般的人儿。除了爱情,我也许还闻到了些其他的味道。

◆ 第1章 null

16岁时我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我的余光里全是他。      26岁时我从清晨醒来,侧头看到阳光落在他脸上,想与他就这样慢慢变老。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曾经行走在小说里的场景突然浮现在眼前,16岁桌旁眼角余光中的他,26岁枕边侧目晨光中的他,还是那个他,这是万千少男少女都有过的梦境吧。你的那个他或她还在吗?好难对吧,我也觉得

◆ 第4章 眼前人是心上人

很多人都说成长残酷,恰恰相反,我觉得成长是这世界上最最美妙的一件事——永远有希望,永远不怕输,那么多的绚烂风景,只有长大才能摸得到。

小时候特别盼望长大,总觉得大人的世界满是新奇,于我皆是诱惑,那时天真烂漫,一切都是纯粹的,洁白的。渐渐长大,青春期明白了长大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会面对承担责任、艰难抉择、生离死别,每一件都异常辛苦,变得不想长大。而现在我会觉得成长既残酷又温柔,在梦幻世界里亲手戳破一个个彩色泡泡,经历天真的一次次破灭,在残酷中飞速成长;在鲜血淋漓的现实中用无邪之心筑起爱的城堡,在温柔中缓缓蜕变。目前的我,爱极了这般成长的自己,却也怕时光荏苒,父母的衰老也在加速,恨不得快一点再快一点。

我很赞同林夕的观点,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走过去,去争取自己的爱人。

也许我们会感慨,怎么别人就那么多人追,而我竟无人问津,其实不然,无论颜值高低性格好坏优秀与否,面对爱情其实我们都一样拥有同样的机会,只是有的人先天或后天存着些许优势,但这也并不影响结果,只要你愿意也许就会不一样,连此生挚爱都没勇气迈出一步,今后的路该怎么挥洒勇气。爱情从来都不是一个人一味付出,另一个人一直索求享受,这样畸形的关系是不能持久的,再勇敢一点,也许他就是Mr. Right 你的枕边人

我从来不想要什么更好的人,我只想要眼前的人,你究竟什么时候才会懂?

说到心坎里,你懂的多好的情话

◆ 第7章 三件小事

最后一抹余辉留在地面,梧桐树在两侧被风吹得沙沙响,一切都平常,一切都很好,可是那个瞬间,我突然体会到了什么叫“能与人说的都不算孤独。”

能与人说的都不算孤独。就如同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一般。有些感受只能自己默默治疗,什么也解不了那毒

◆ 第11章 盔甲与软肋

爱让人突然有了盔甲,也突然有了软肋。

因为爱变得异常坚强,强大到陌生,自己都不认识自己,突然学会许多以前从来都不会的技能;也因为爱,一个字一句话就脆弱不堪,那个最爱的人成了致命伤。

◆ 第18章 在这什么都善变的人世间,我想看一下永远

爱让我们褪去身上的青涩的棱角,穿越汹涌的人潮,用最温柔最炙热的爱拥抱彼此,我知道这个世界什么都善变,可是说真的,眼前这个人,他让我相信永远。

的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世间不常有,海枯石烂,天长地久誓言不长存,但我们总该相信自己是值得被爱的,我们总会遇到那个值得我们守护一生的人

祝愿每一个相信爱情之人,找到枕边人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一)

温暖而又美好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是乔一写的,乔一是很多女生所羡慕的,她说她不是作家,只是平淡生活的记录者。她有一个叫观潮的哥哥,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郝五一的闺蜜,还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乔一的生活很美好,在她笔下更显温暖和感动,但如果要经历乔一经历的那些苦难才能拥有这些,那我宁愿放弃,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如她一般坚强,身处困境依然善良。乔一是做到了最好的自己,才能遇到最好的F君,然后遇到了最美好的爱情。

当初由于朋友推荐看了这本书,看着看着就一发不可收拾。这是一本充满正能量,让你心里暖暖的的书,这是一个让你情不自禁傻笑的故事。书里面有友情有亲情有爱情,每一项都让他人羡慕不已,一个个平凡的小故事,甜而不腻,让人回味无穷。

妹妹太坚强,哥哥什么都帮不了,只能帮她哭。看到这句话我笑着笑着就泪流满面,大概每个独生的女孩都幻想过有一个哥哥吧,他长的帅帅的,成绩超级棒,他有时毒舌有时温暖,只允许他欺负你不允许别人多说你一句。这就是乔一的,聪明,最贱,很爱妹妹的哥哥观潮。乔一笑说他们是奇葩兄妹,哥哥爱欺负妹妹,妹妹只能急的跳脚却无力反抗,短短的几篇文字2020,写的不仅是兄妹俩的斗嘴,更是他们之间深深的羁绊和爱。

你的身边一定有一个这样女孩,她外表大大咧咧,内心温暖又敏感,她像男孩义气让人舒服,又在你伤心难过时给你拥抱给你温暖。郝五一就是这样的女孩,她是乔一最好的朋友,是在乔一逃婚时给她跑鞋的人。郝五一是她的同学、闺蜜、伴娘、孩子的干妈,她们一起互黑,调侃,看帅哥,再长的距离,再长的时间也击不垮她们之间的友情。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傲娇又腹黑的F君说句情话太难太难,在乔一的书中也就出现了五次,每次都让人怦然心动,让人瞬间沦陷。F君在乔一的笔下就像小说中的男主一般,完美帅气又把万千宠爱只给了乔一一个人,但在他的采访中他说道,他不完美,他有很多缺点,只有乔一能包容他,换了别人就会受不了。好多人都说乔一拯救了银河系才遇上他,但他觉得是他拯救了银河系才遇上她。乔一遇见他,走出迷茫,走出自卑;他遇见乔一,学会爱,学会等待,他们为爱成长成更好的自己。16岁时他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她的余光里全是他。26岁时她从清晨中醒来,侧头看见他,想与他慢慢变老。这就是她的爱情。从校服到婚纱,说起来太容易,坚持下来太难,在这个善变的世界,她只想和他看看永远。

这本书有哭有笑,温暖感动,乔一用她温暖的笔触描绘了她的生活,给那些像她一样处于迷茫和孤独的女孩送去温暖和鼓励,告诉她们世界很美好,爱情也值得期待。谨以此话送给所有看这本书和这篇文字2020的人,希望能有那么一个人,陪你慢慢走,慢慢学,慢慢爱,喜欢这个世界,喜欢身边的每一个人。

看完了乔一写的书,心里真的有很多感触。

我从未碰到过像F君这样的人,遥远却又不敢贪恋。仿佛生在云端一般,他的见识,眼界都不同于常人。这本书记录了乔一和他的日常生活。我以前想都不敢想,这样的人竟然活在现实中,而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如小说般的甜蜜而美好。不禁让我想起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原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真的存于世界。

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也赞同,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而爱情则是两个人的事,除了爱情我们还可以自己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除了爱人,我们还有许多值得依赖的人。可现实中总有许多人为爱不顾死活,他们爱对方爱到失去了自尊,连爱都是谦卑的。都说在爱情里,谁先爱上,谁就输了。其实你动了情,没输;要是你爱的死去活来,你才真的输了。

而乔一则是我见过最懂爱的人,她很爱F君,爱到可以为了他放弃安稳的前程,追随他到北京,但她没有他,同样可以自己度过四年时光,可以发烧到41度自己出门打车去医院。她没有他,一样可以过得下去。一位网友说她是有如埃菲尔铁塔般坚韧的女子,的确没错。

所以就算F君再完美,喜欢上她,也是情理之中。最后万言不过一句,希望F君和乔一可以一直爱下去。

我们常说好的爱情需要经营,但是那也要对方愿意和你经营这份感情才行,在我看来,遇到对的那个人和投胎一样,都是一个技术活儿。

书中的F君是个高冷的学霸,乔一是个没心没肺却善良的小妞儿,不怎么学霸的一个小姑娘,两个人从高中开始互生情愫,最终终成眷属,虽然也有一些小坎坷,但在一起这件事在他们这里并没有那么难。

没有一份爱情是简单的,但是他们的爱情好像没有那么难。F君,一个学霸出国四年却依旧爱着一个人,也没有为了排解孤独而找个人玩儿玩儿;乔一呢,大大咧咧的在大学除了一个只有一月,据说对她没有欲望的男友。而这一个月也使F君很吃醋,他俩的爱情真心应了网上那句话两个人即便长的和 猪一样,也怕对方被别人抢走,真心爱一个人,占有欲真的会变的非常强,优秀如F君,也怕乔一被抢走,而对乔一那个一个月的男友有所芥蒂。

乔一生活在单亲家庭,有一个嘴贱毒舌却和F君一样优秀的哥哥,乔一的哥哥叫观潮,为毛不是看海呢?平时的插科打诨乔一总是败下阵来,而生活中有重大的事情发生时,观潮是那个心疼妹妹、很有担当的好哥哥。虽然这个哥哥大部分给他的是压力还有无尽的补刀,但是有个哥哥是无尽幸福的事儿,生命中有一个和你改变不了关系的人也是一个非常幸福的事儿。

乔一有一个好闺蜜,叫郝五一,是个编辑,是个富有且善良的人,在高中时期和乔一经历了各种事情之后奠定了绝世好闺蜜的关系,这让我相到了我的闺蜜,一点也不抠的小金牛,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遇见一些真心对你好的人,这些人或许能一直陪着你,或许在你生命中转了一圈就走了,友情和爱情一样都是缘分,珍惜你读书时期的好朋友,那时的朋友最有可能陪伴你终身,且对你不离不弃,人生并不是只有好的爱情就可以了,也要有好的友情才能让你幸福一生。

实话实说,这本书只要花半天的时间就能看完,但是并不影响这本书是一本好书,一个让人很温暖的书,我之前不知道乔一,但感谢她通过这本书给了我正能量,爱情很美好,美好的爱情要趁早。所以,亲爱的,趁年轻,赶紧谈一场恋爱吧!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7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700字

乔一在书中一直用林夕的“富士山爱情论”。
“爱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办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呢,回答是,你自己走过去。爱情也是如此,逛过就已足够。”
很喜欢这本书中他们的学生时代 ,单纯而美好。庆幸的是在他们在学生时代撒下的种子 ,成年之后开出了一支美丽烂漫的花。
现实中的我们可能没那么幸运,但学生时代的情窦初开,总会为你的青春添姿加彩。
学生时代
有过课堂纸条满天飞,没话找话说的絮叨;
有过即使没有偶遇还要自制好巧的尴尬;
有过明明知道每一步详细步骤可还想让Ta为你讲解习题的经历;
有过当发现Ta不在教室就如坐针毡的心情;
有过你故意捉弄Ta ,只是为了刷存在感的囧样;
也许多年以后,当年的那个Ta,你已经释然,你又重新遇到了爱情,决定牵手不回头。也许多年以后,当年的那个Ta还是你心中解不开的疙瘩。也许多年以后,当年的那个Ta就是你旁边的这个Ta。
这些结果不重要,爱情来过就已经很美好。就像富士山逛过就已足够。
乔一说“有些人充满戾气,是因为他们从未被人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始终温柔,是因为在年少时遇到了善良的人”。 我觉得因为乔一善待了生活,岁月才给了她不一样的温柔。喜欢这种正能量的人,更喜欢这种正能量的生活方式。而乔一的这本书无疑就是我在爱情路上的指路人。
“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情深共白头”这句话用在乔一和F君身上再贴切不过。
很是喜欢乔一和F君的相处模式,爱情简单纯粹,生活有趣且有共鸣。他们的爱情能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没有磨灭,反而得到了升华,这离不开乔一生活中搞笑有趣,更离不开F君高冷装酷,这样的夫妻怎能不把日子过得潇洒惬意。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这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件事。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11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100字

只想说狗粮吃的心甘情愿。

看完这本书,勾起了很多过往的记忆,想起了很多碎片化的情节和未完无续的故事……

她的郝五一就像我亲爱的的周聪,始终记得高一军训动员大会上第一次见到她,她秀气文静却很淘气,不安份坐在后排踢凳子踢到了我,我回头看时她绯红的脸颊露出了浅浅的梨涡。后来十几年的交情,很多事记忆并不特别清晰了,但让我刻骨铭心的是我失恋时打电话给她,她听完后哇哇大哭,边哭边吼……也是那一刻让我相信没有爱情死不了人的,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与你毫无血缘关系的人义无反顾的爱着你,却与爱情无关。

一生一代一双人,多少人的渴望和梦想。想起初恋时,除他之外的男人都被自动归类为白菜,见到他总是一脸迷妹花痴状,那时候的青春,无知又狂妄。那时候的爱情,纯粹又羞涩。我相信很多后来分开的人是真的爱过,只是不够爱。很多人出于保护自己的本能,最后选择用伤害的方式从一个人的生命里中途退场,这似乎本无可厚非,但只要别在今后把无情的帽子扣给现实和岁月就好。

看完这本书,我并没有觉得F君多么完美,无可挑剔。相反,乔一的包容和接纳更让我欣赏。当然,F君有太多让人赏心悦目的优良品质,可我觉得他只有和乔一这样的“墨”才能深度交融,完美契合。

我并不怀念初恋,虽然他曾是我的梦想。我始终相信的是错过的并不值得遗憾,因为真的足够爱就不会遗憾的错过。也许在无知的青春里,我们都做过自以为是却很SB的事,懊悔过,惋惜过,悲伤过,痛哭过,可大部分的故事的结局都是让你成长的那个人,最后不在你身边了。他欠的未来总有人来偿还,她承诺的幸福,也总有人来追讨。

那些年,总是保持着女孩子的矜持,但一双眼睛一颗心却毫无防备的溢出爱来。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只是在课间操时听着广播做着动作却目光飘忽远远的寻觅着;只是在他体育课时躲在卫生间的窗台边偷窥他打篮球的样子,还要时刻警惕以免逃课被老师逮住。那些年,总是伪装着男孩子的耍酷,但腿脚却不听使唤的跟随她亦步亦趋。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只是想着她课间会不会出现在楼梯口,要不要假装好巧的偶遇;只是默默计算着三楼到五楼的距离,周一到周六的时间。那些年的心心念念,仍然美好,只是已随着逝去的时光永久埋葬。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里藏着一个你,虽然我的青春,你没参与。你的未来,与我无关。但我知道你心里的我从来都任性的像个孩子。我只是明白在你的眼里,我没有长大,而这与年龄无关,与经历亦无关。深夜,写着这些,想起这些年来的故事,谢谢你,祝福你也祝福所有相信爱情的人。

我喜欢的书 (900字)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不仅有着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着名作家,是日本的着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平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记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习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朋友们,跟我一样,拿起手中的一本书,尽情的享受,尽情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相信不用多久大家一定会懂得更多的知识。记住书籍是人类思想的宝库、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籍就是这个时代的生命!谁说二十一世纪缺人才,我们个个都是人才!

河南焦作焦作市实验小学四年级:赵娅江

我喜欢的书 (500字)


书,人人都喜欢,我们小学生最爱书,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本书,有一本是我得最爱。

在一间破旧的教室里,我和几个小伙伴走了进去,里面破旧不堪,桌子上是厚厚的灰尘,还有一些蜘蛛网,我身旁的伙伴因为怕黑,就自己跑了,我在里面转来转去,想找点好玩的,就在这是我眼前一亮,咦,那不是书吗?我加快速度,飞快跑上前去,我左翻翻右找找,没什么好看的,就失望的走向屋门,我的脚边走边踢,这是什么?我顺手拿了起来书,书名叫《有一种幸福,叫守候》我捡了起来,认真的看了起来,看到这本书第一眼我就深深的被这本书所迷惑,书的内容深深的打动了我,只有在困难中,帮他人一下你会感到无比的幸福,如果你有一元钱,你会干什么,你会说;一元钱不值钱。你错了,如过在公交车上,一个小男孩没那钱,而你却刚好有一元钱,你是否会为他买票。如果你不会,但我会,以为这样他就可一回家,妈妈不会担心他。上学也不会迟到,不被老师吵了。如过是一场最中要的比赛,你帮助了他,你就是最幸福的人了。再困难中帮助他人,那就是帮助自己,一次无意的帮助,可能你就幸福一生,就是这一点,我深深的爱上这本书,因为它就是我人生中的一位老师,我永远记住这本书,因为它可一让人变得无私变得幸福。

这就是一本书,我的一位老师。

五年级:胡蓉蓉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17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7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情书:第一封 外面风大 跟我回家第二封 留在我身边 远近我都接受第三封 我没说过永远 只希望每个明天你都在第四封 南风过境十里春风不如你第五封 可能时间刚好 你眼角带笑第六封 我不喜欢醋这种东西 但我现在天天为你吃第七封 向来没耐心的我 在你身边徘徊了这么久第八封 任凭风吹也无法忘记你的名字第九封 你说以后是我和你喝交杯酒还是我去喝你们的喜酒第十封 我期待我能在有一天背着背包出现在你的城市第十一封 你站的方向风吹过来都是暖的第十二封 手不要给别人牵 怀抱也要留给我第十三封 你陪着我的时候 我从来没羡慕过任何人第十四封 想你的时候风忽然停了第十五封 因为有你我才能笑着摇头拒绝所有诱惑和暧昧第十六封 No one and you.第十七封 我喜欢你只有一个理由 你就是理由第十八封 你就像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 别人碰一下我都觉得那是在抢第十九封 The first glance Heartbeat.第二十封 遇见你花光了我所有的运气第二十一封 想去的地方有你才最美丽第二十二封 喜欢你是我做过最美丽的事第二十三封 还在我身边就是我的第二十四封 微风轻轻起 我好喜欢你第二十五封 你总是能让我带着每天的晚安把梦做到最感动第二十六封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我快乐都是你给的第二十七封 趁你还在第二十八封 对谁都三分钟热度 唯独你第二十九封 喜你为疾 药石无医第三十封 如果你最后一贫如洗 我将是你最后的行李第三十一封 就好像太阳不会放弃天空第三十二封 遇见你是所有故事的开始第三十三封 我想顺着你的脚步 走向未来第三十四封 以后去哪都把我给带上 我会很乖不给你添麻烦第三十五封 天和地和你一个都不能少第三十六封 见到你我占有欲就超标林第三十七封 我想每天都能见到你 毕竟我真的很粘人第三十八封 酸涩皱眉与你共苦不算太差第三十九封 眼睛好疼第四十封 你是雾是风我喜你依旧浓第四十一封 陪我走走吧 趁天还没亮浓雾里还透着光第四十二封 别在我离不开你的时候离开我第四十三封 你是我口中最为骄傲的语气第四十四封 街边的每个身影都像你第四十五封 我也憧憬过也怕后来没结果第四十六封 抓紧你的手走过我的朝朝暮暮第四十七封 陪在身边才算拥有第四十八封 你别皱眉你最珍贵第四十九封 尽我所能第五十封 你是前提你是例外第五十一封 我有我自己你跟不跟我走第五十二封 好好的待在你身边是我唯一的心愿第五十三封 我希望每次伸手你都在第五十四封 我任性也不是对所有人第五十五封 如除我一人在你心 还多出一个人 瞒住我第五十六封 念你名字一百遍就出现在我眼前好不好第五十七封 你的怀抱是我的避风港第五十八封 喜欢你这些日子就像一本病历第五十九封 You are the one第六十封 喜欢你的故事更喜欢故事里的你第六十一封 你的一言一行都牵扯着我的情绪第六十二封 你有多重要我也害怕让你知道第六十三封 夜空霓虹都是我不要的繁荣第六十四封 我喜欢你 只是喜欢你哪有什么目的第六十五封 你不在的时候我在忙着长大第六十六封 所有的不愉快都改变不了我对你的坚持第六十七封 原谅我有时候注意不了你在意的细节第六十八封 爱过了你就没办法像爱你一样去爱别人第六十九封 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不会迷路第七十封 遇见你真幸运第七十一封 等我长大第七十二封 我没有固执只是不想再过不安定的生活第七十三封 你在 走到哪里都是童话第七十四封 最暖不过在你身边第七十五封 还好我身边的是你第七十六封 时间挺住 你就永远是我的第七十七封 初识你名第七十八封 每天早上醒来 阳光和你都在第七十九封 我只是一个说谎者 所以我从来都不喜欢你第八十封 在我心里第八十一封 你的名字第八十二封 是我见过第八十三封 最美的情诗第八十四封 变成一条鱼 一生都不闭眼睛 一直看着你第八十五封 你留下 或者我跟你走第八十六封 她们都是提到你 眼睛都在发亮第八十七封 遇见你是我最美的意外第八十八封 你在身边世界只剩一个焦点第八十九封 我把前半生写在纸上第九十封 后半生写在你的生命里第九十一封 我的你第九十二封 从此你在我心里最温暖的地方第九十三封 我会改掉不好的毛病第九十四封 喜欢就像一阵风第九十五封 因为在乎第九十六封 喜欢你应该是我干过最棒的事第九十七封 陪你走到底只要你愿意第九十八封 情书是我抄的第九十九封 但我喜欢你是真的第一百封 别再到处流浪 别在深夜买醉 别喝陌生人给的酒 也别牵别人的手。

《我喜欢》读后感400字


《我喜欢》是张晓风哲思卷里的一篇优美的散文。不光语言有韵味、典雅,委婉,还有作者丰富的想象。可以看出张晓风十分热爱生活而且仔细观察生活。比如说:夏日的永昼、不知名的小野花、在挂满雨珠的窗前说话、叩湿湿的大门……这些都是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事情,很少有人留意,但是张晓风却喜欢留意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嗅一嗅、摸一摸。


在张晓峰的笔下,冬日的阳光、油亮的秧田、满山的芦苇、旧照片……,我也仿佛身临其境,和小伙伴在冬日的暖阳下,在绿油油的麦田里嬉戏奔跑。他是这样的热爱大自然。甚至他把死亡看做是去参加天国的宴会,一种永恒。他又是多么的乐观向上呀!所以,我觉得如果你热爱生活,生活就会用快乐和幸运来回报你。


小时候,奶奶告诉我,如果你整天不开心,身边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大家都不愿意和一个不开心的人在一起。是啊!如果你心中满怀怨恨,所有的事物都会像你的心情一样,寡淡而无趣,快乐就会离你而去。让我们做快乐的人!让我们和张晓风一起快乐吧!

我喜欢的书 (300字)


E nbsp;

我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其中《昆虫世界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它比我喜欢看的动画片《奥林匹斯星传》还要有意思。

这本书所讲的内容是有三位小朋友他们一不小心吃了变小药,结果变的比昆虫还小。他们为了想让自己变大就去爷爷家找变大药。

在去爷爷家的路上他们经历了很多有趣又惊险的事情,他们还认识了很多昆虫以及它们各自的生活习性。

读了这本书我也学到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比如说:大黄蜂和胡蜂它们都是蜜蜂,但大黄蜂是一种比较残暴的昆虫,在它的身体末端有一个毒针,这是它的天然武器,凡是被它刺中的昆虫都会立刻死亡,但胡蜂就没有毒针,相比较来说胡蜂还是比较温顺的昆虫。

还有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希望小朋友们也爱看这本书。

三门峡市第一小学二一班:贾锦玮

我最喜欢的词


我最喜欢的词

七一华源二(12)班 田唯熙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来往?缥缈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捡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州冷。”这是苏东坡在黄州时所写的《卜算子》。

当时苏轼刚刚从监牢出来,他是作为一个流放犯来到黄州的。他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一个寺庙住下,抹了一把汗,喘了口气,四周很是寂静,一个朋友也没有,他摇了摇头。

据史料记载,苏轼在黄州的这段时间,没有一个朋友给他来信,他寄给他们的信也从未回过。人们都知道苏轼朋友极多,可以说苏轼有一半是为了他们而活。这样的情形,实在叫人寒心。

在这“人初静”、“ 孤鸿影”中,苏轼笔直地站在那里,站在那浩瀚宇宙中,拖着一丝模糊的影子,他在干什么?望月、流泪,痛饮还是弹琴?他在反思:树木靠瘿瘤取悦于人,石头靠晕纹取悦于人,实际上,它们都是靠自己的弱点取悦他人,我不也一样?我身居高官就以为自己对政治的熟悉,向他人炫耀,如今我才知道,我在炫耀自己的无知。苏东坡在《致李端叔书》中如此写道。

很多人认为这首《卜算子》只是单纯地想要表达诗人心中的愤慨,可《致李端叔书》的诚恳而冷静的自我剖析,才是苏轼在这沉静的内心世界中得到的真谛。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话说得真好。东坡何罪?独名太高。亲人的痛苦,朋友的拒绝让苏轼猛然一惊,他带着“有恨无人省”的苦闷,带着“寂寞沙州冷”的伤痛爆发了。他的爆发不是诉苦,不是反抗,而是成熟。

《卜算子》里的伤痛与寒冷孕育了他的成熟。《卜算子》里的愁苦与寂灭给了他一个不被打扰的思考平台,赋予了他冷静的头脑与犀利的双眸,让天真了半个世纪的苏东坡逐渐走向成熟——千古杰作的前奏已经奏响,《赤壁赋》将要诞生。

若问我为何爱《卜算子》,我会这样回答:“悲伤只是表面,人往往只有在寂静与逆境中,才能发现自己的不足,走向成熟,走向成功。”


读后感《《我喜欢辽阔的地方》读后感1500字》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后感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我喜欢出发读后感1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