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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雄的读后感和观后感

《戒烟的男人》读后感:和《无法突围的时尚》的观后感。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或许"《戒烟的男人》读后感:和《无法突围的时尚》的观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记得初中时候就开始抽烟了。怎么开始的?好象别人抽了,我就跟着抽了。这么也应该算是时尚了吧。  当时人都比较呆呆的。人家这样,自己也就这样(也算从小就是时尚一族了!)。后来,大家(同学)整天打牌,赌博的那种;以至再到后来什么都可以去赌。现在赌徒的性格应该是哪个时候养成的吧! 有了赌,就没有抽烟了,算是戒了。其实那个年代,就那么几个零用钱,能省吃减用剩下几个发展一下兴趣就不错了,当然不会是那么全面的,来个五毒具全!“找个pLMM捶捶背、叼着带过滤嘴的香烟、打着麻将”。这种生活在那时是不可想象。另外,当时还小,还不知道“ 女人真是个好东西!”。不过,对于一个初中生,当时也没有这种时尚。 等到上了大学。乖乖珑缔东!还是真是一个多资多彩的世界啊!那压抑的多年的,终于可以释放了,我是成年人了吗!玩个痛快!吃个痛快!赌个痛快!最大的发现莫过于知道“ 女人真是个好东西!”,就从我第一眼见到她开始。天空在旋转,空气在凝结,没有声音。寂静!只听见心跳的寂静!一段恋情——我生命中第一段恋情;一段我最重要的恋情;一段维持了4年的恋情,开始了。大学生谈恋爱在当时还是时尚的。 该散的还是会散的。在最后一次努力(很形而上学的那种)后,我被好友拖走,搞酒;其实不如说灌自己来得更恰当。在大量的酒精作用下,晕乎晕乎的,一切都不想,大脑象是个空白:“天空也在旋转,空气也在凝结,没有声音。寂静!是只听见心跳的寂静!”。朋友递上一只烟,我接过来,烧了起来。大放厥词:“酒是个好东西啊!”“烟也是个好东西啊!”。 那一年,许多朋友都分手了,大多数是在大学谈的。我们潇洒的围坐在茶馆与酒吧,“茶我要糯米茶;酒我要82年的波耳多,不加冰;拿包五彩缤纷;没有?就555吧、扁特醇的!”其实,(我们)能懂什么?玩的就是味!“pLMM你不要看我哦!我是狼,夜晚吃人的狼!”。在放纵与失恋的主旋律下,未尝不能掀起一场时尚了? 大起后大落,痛苦后的平静。那些沉淀下的是真理,还是本身的别无选择:“男人以事业为重!”。多年了,“做个事业有成的男人”我一直以此为任。 当我们追求什么的时候,会学习到很多(其实无非就是懂得理智的思考而已)。 可是时尚能够让我们理智的思考?那一瞬的悸动和那一刻的寂静,可以吗? 现在我不抽烟了,不过不是绝对的;就是那种不带烟、不带火的那种人。在晚上9点半以后,在氛围比较好的酒吧里,耳中听着那些我喜欢的歌曲,我会点上一根,狠狠的吸上一口,“让天空去旋转;让空气去凝结;没有声音。寂静!寂静!那是只听见心跳的寂静!”。或许,这在不久也会成为一种时尚!

注:“ 女人真是个好东西” 引自4月30日麦香红茶的《在抑郁的天空下纵情》,版权所有哦。

另外,夏侯雨琴的文章不错,大家可以去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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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戒烟的男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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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烟的男人》读后感 和《无法突围的时尚》的观后感记得初中时候就开始抽烟了。怎么开始的?好象别人抽了,我就跟着抽了。这么也应该算是时尚了吧。 当时人都比较呆呆的。人家这样,自己也就这样(也算从小就是时尚一族了!)。后来,大家(同学)整天打牌,的那种;以至再到后来什么都可以去赌。现在赌徒的性格应该是哪个时候养成的吧! 有了赌,就没有抽烟了,算是戒了。其实那个年代,就那么几个零用钱,能省吃减用剩下几个发展一下兴趣就不错了,当然不会是那么全面的,来个五毒具全!“找个pLMM捶捶背、叼着带过滤嘴的香烟、打着麻将”。这种生活在那时是不可想象。另外,当时还小,还不知道“ 女人真是个好东西!”。不过,对于一个初中生,当时也没有这种时尚。 等到上了大学。乖乖珑缔东!还是真是一个多资多彩的世界啊!那压抑的多年的,终于可以释放了,我是成年人了吗!玩个痛快!吃个痛快!赌个痛快!最大的发现莫过于知道“ 女人真是个好东西!”,就从我第一眼见到她开始。天空在旋转,空气在凝结,没有声音。寂静!只听见心跳的寂静!一段恋情——我生命中第一段恋情;一段我最重要的恋情;一段维持了4年的恋情,开始了。

大学生谈恋爱在当时还是时尚的。 该散的还是会散的。在最后一次努力(很形而上学的那种)后,我被好友拖走,搞酒;其实不如说灌自己来得更恰当。在大量的酒精作用下,晕乎晕乎的,一切都不想,大脑象是个空白:“天空也在旋转,空气也在凝结,没有声音。寂静!是只听见心跳的寂静!”。朋友递上一只烟,我接过来,烧了起来。大放厥词:“酒是个好东西啊!”“烟也是个好东西啊!”。 那一年,许多朋友都分手了,大多数是在大学谈的。我们潇洒的围坐在茶馆与酒吧,“茶我要糯米茶;酒我要82年的波耳多,不加冰;拿包五彩缤纷;没有?就555吧、扁特醇的!”其实,(我们)能懂什么?玩的就是味!“pLMM你不要看我哦!我是狼,夜晚吃人的狼!”。在放纵与失恋的主旋律下,未尝不能掀起一场时尚了? 大起后大落,痛苦后的平静。那些沉淀下的是真理,还是本身的别无选择:“男人以事业为重!”。多年了,“做个事业有成的男人”我一直以此为任。 当我们追求什么的时候,会学习到很多(其实无非就是懂得理智的思考而已)。 可是时尚能够让我们理智的思考?那一瞬的悸动和那一刻的寂静,可以吗? 现在我不抽烟了,不过不是绝对的;就是那种不带烟、不带火的那种人。在晚上9点半以后,在氛围比较好的酒吧里,耳中听着那些我喜欢的歌曲,我会点上一根,狠狠的吸上一口,“让天空去旋转;让空气去凝结;没有声音。寂静!寂静!那是只听见心跳的寂静!”。或许,这在不久也会成为一种时尚!

注:“ 女人真是个好东西” 引自4月30日麦香红茶的《在抑郁的天空下纵情》,版权所有哦。 另外,夏侯雨琴的文章不错,大家可以去读读。

《男人的责任》读后感


今天看到朋友的日记这样写到(什么是男人的责任啊?就是当一个女人死心塌地跟你的时候,你要想到你要照顾她一辈子,不论以后将要发生什么,你都要好好保护她。给她幸福。当她把自己交给你的时候,你要想明白,你接受了就是一辈子的约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就请你拒绝。不要炫耀你曾经和多少个女生上过床,只能表明你和禽兽没什么两样,只有性。有时候,你真的是毁了一个女人的一生。

当你们牵手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你们就是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不久的将来你们会有爱的结晶。因为你是一个男人,你就这个家里的顶梁柱,就是天塌下来你要顶上去。是她的坚强的后盾,当她累了或是受到委屈,你的肩膀就是给她依靠的。也许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的琐碎,岁月的沧桑,已经没有了浓情蜜意,也许她也已经没有当初的花容月貌,但是你要明白,就是现在这个黄脸婆曾经陪你走过风风雨雨,也是陪你走完余生的人,所以你没有任何理由去辜负她,哪怕n年以后她已经是白发苍苍,步履蹒跚,你也要牵着她的手一起去看夕阳,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旅程。)当看完我已经控制不住我的眼泪,只觉得心好难受,想起很多很多,我要学会自己去面对了尽力努力了我不后悔真的爱过了也伤过了没有任何的抱怨因为我爱过每天都期盼的等待现在不用了因为他saygoodbye了我不想在去争取了不是我不爱了而是爱的太深伤的太重我不想向以前一样的争取是因为我觉得他真的不再爱我了我累了没什么埋怨没什么后悔只有感激感激他至少还爱过我我要努力的自己生活现在心里很难过每天都睡不着只有眼泪的陪伴但是我还是满足至少有段没好的回忆让我去想让我哭着慢慢入睡哭的时候也是幸福的因为回忆是美好的

我也不在懒床了因为我要习惯没人打电话叫我起床更要习惯自己一个人的孤单害怕习惯眼泪的陪伴我相信随着时间一切会好的虽然我好想好想对他说真的很爱你很想你但是一切都过去了希望他以后将抗快乐耳朵能好点我会每天祈祷我的爱将永远沉默埋藏再见了我的爱。

无法结局的结局


习惯了他华美的文字与凌乱的结构,发现她分明是厅前的装饰品,在华美的外表也无法掩盖内心的空虚。也许华美是苍穹,那么朴实便是大地,至少不那么空虚。

《镜》是一个家族,仰或是一个单体,依旧是华丽的词藻,在其中遨游,飞翔。不同的是几尽清晰的脉络,原来,华美不是外衣,至少不会永远包裹空洞,因为再无尽的空虚也会被充实,这是时间的问题,尽管它不曾回答。

天,地,海,各有各的儿女,一场无意义的战争,让他们相互托起,他是几世轮回的天人,他是魔性初现的将军,他们是一群为权利而迷茫的世人。我们不是圣贤,于是,便用虚华的外表来掩盖早已消失的空虚的内心。

一切在继续,战争还未开始,她说,这就是结局。

思想无法上升,因为九天之上你是天,心灵无法坠落,因为三界之下仍是界。他们在浮华中空虚,在权力中争逐,无法改变的不是宿命,更不是记忆。而是心!心存一丝热,总会温暖人间。

于是,无法结局。也许一切正在上演,也许一切早已泯灭,结局不属于谁,因为时间不会允许,命运之轮在转动,无法停止。因此必须前进。结局无法谱写,结束又在眼前,封笔,思绪却在喷涌。

这是无法结局的结局!

无法抵御的那些伤


人间是一艘浮在欲望之河上的船河流因为混杂过多新旧杂陈,良莠不齐的人性欲念而散发着微微腐臭但即便如此,也不得不承认是人的全部欲望承载了整个人间。从善的欲望。作恶的欲望。生的欲望。死的欲望混合并汇成一股黏稠而沉缓的当下发生,最终化为历史,静静流向虚无之境。这是七堇年在《澜本嫁衣》自序中的一段话。看完整本书,我由衷地觉得这本书写得太辛辣。或许可以用还没有来得及悲伤就已经哭出声音这样的句子来形容这本书。

《澜本嫁衣》这本书带给我的是一个远在天边而却又近在眼前的世界,现在的我们在这样一个肮脏至极的世界里苟延残喘。为了我们的欲望,所有沉重的、黏稠的、繁杂的以及冗长肮脏的欲望混合在一起而散发出腐肉一样的恶心味道,像是黑色的潮汐湮没身体上的每一个角落以及每一个毛孔,而后是窒息一般的长声叹气,仿佛被隔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

知秋,知秋。看完书后,我反复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呼唤着她的名字,不知道她是否真的存在呢?我们曾经深深地记住那么多的人,记住那么多的事情,记住那么多美好的景象,但我们所忽略的永远都是那些不想在将来记起来的许多事情。正如知秋,多少人在合上书的时候想要忘记这个叶知秋,他们都认为知秋的一生龌龊极致,但是他们又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其实那一刻,他们是可怜的。

不只是知秋,还有一生、一生的母亲、以明,还有好多人

我觉得知秋她一点也不脏,她经历了那么多,可是她的心却一直没有放弃过追求最平凡的生活,依旧一直心存希望。她虽然没有好的品德,没有正确的思维方式,也没有值得赞扬的青春热血.但我还是挺喜欢与钦佩她的。如果一切在她还未定型的时候就已走上正轨,所有的事情就不会像登天那般艰难.她是沦陷在了社会的旋涡里,堕落在了尘世的嘈杂喧嚣中,然后亲手埋葬了自己.

生命依旧是晦涩的。叶一生说她是苏打水。本来是无色无味,单独出现,的确看不出有什么特点,甚至会让人觉得单薄无聊,令人兴趣索然,却可以搭配各种饮料,吸取它们的气味与颜色,从而斑斓。叶一生是,她的一生都是,生命本身更是这样的。

在我们极力的想要忘记一件事情之前,我们不得不去想起它。对于这个龌龊至极的世界,它并不是永远都不存在,我们也不是离它很远,只是我们根本没有去认清它,或者说根本没有打算想要去认清它。

七堇年的《澜本嫁衣》中真正揭开这个世界巨大的面罩是我们看到的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你或许会失望,你或许会憎恶,你或许也会选择逃避,但是你却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真的存在着那些情况。它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光明世界的背后,也让我们看到了这般浩瀚后的阴影。

一叶一生。一叶知秋。既然我们无法改变这般苍白的一生,既然我们无法抵御这些莫名的伤痛,那么就请爱吧!坚持去爱这个世界,用力地爱这个世界。即使未来有一天它那庞大的身躯会在我们面前轰然倒塌。

《芳华》读后感:无法触摸的青春祭


无法触摸的青春祭

——《芳华》读后感

魏家骈

有人说,一切小说都是作家本人的自传,他们只是以各种形态活在自己的作品中,体验着他们各自时代的明媚和阴暗、善良和丑陋、高尚和卑鄙,然后用文字向这个世界去倾诉、去抗争、去和解、去相爱。严歌苓更是用一部《芳华》直接为她经历过的那个令人激情燃烧又爱恨交织的芬芳年华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挽歌。

小说一定是有性别的。男性小说家惯于搭建起恢宏的结构框架,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从幕布被拉开那一刻起,所有的人物就被情节或推动或牵引,沿着图纸线条般的轨迹闪转腾挪,奔流而下。而女性小说家特有的细腻敏感,以及对对人性与生俱来的洞察力,却让文字在她们手下跳跃铺陈,跃然纸上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在故事里碰撞纠缠,让你的情绪和他们的情绪相互交织纠缠,直至包裹浸润,感喟不已。

《芳华》的故事从1973年成都郊区的一幢老旧的红楼讲起,一帮青春懵懂的文工团演员们在这幢红楼里用他们的热血激昂和恣意任性上演着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且又残酷无奈的青春故事。这段故事蔓蔓枝枝兜兜转转,生发出令人唏嘘扼腕的人生悲喜剧。

男主角:刘锋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 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 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 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批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 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体会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 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女主角:何小曼

何小曼一直在抗争,和改嫁的母亲抗争,和促狭的弟弟妹妹抗争,和歧视她的战友抗争,和不公的命运抗争。这是因为她父亲的政治身份和自绝于世为她的基因烙上了低贱的符号,注定要让她一直背负着不公的十字架在冷酷的世界上踽踽独行。

高尚往往和善良并肩而行,而卑鄙和总是和残忍形影相吊。被招录入文工团的何小曼本以为脱离了苦海,然而在这个看上去光鲜亮丽的新集体中,她没有能够得到丝毫慰藉。一个人的欺辱或许可以直面;一群的人歧视使你无法逃离,四面楚歌;而一个时代的不义更意味着处处掣肘,无论你如何抗争,依然只得陷入看不见的泥沼中无法自拔,直至动弹不得。从一开始"作弊"的乳罩,到被嫌弃身上有"馊臭",何小曼面对的是一种约定俗成般的孤立和敌视。面对无休止的羞辱,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无谓的挣扎,只能用倔强,和不公的命运做沉默的对抗。

风刀霜剑严相逼,红消香断有谁怜?卑微到尘埃里的花朵永远开不出那份鲜艳,除非生命中出现一个英雄,一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善良的带着光环的英雄,因为哪怕他的一丝善意也是温暖。如果是满腔真情,那完全就是生命的救赎。这个英雄就是刘锋。从刘锋用他的坚实手掌托起她的身体开始,她的灵魂也被彻底拯救了。"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有的人依然不断展现他们的恶劣,何小曼也依旧用隐忍对抗冷漠,然而她心里的坚冰却在逐渐消融。那份热量来自于刘锋,他用一次次托举,举起了何小曼被厌恶的身体,也举起了她对命运、对未来、对爱的希望。

早已习惯在命运的悬崖边, 用最后的倔强搓一根细细的绳索将自己悬在空中,随风飘荡。即便如此,面对命运暖流的急剧升腾,同样会变得无所适从。面对神坛的轰然溃散是一种彻骨的伤痛,神坛的突兀耸立何尝不是一种无情的炙烤? 曾经见证了"英雄"在刘锋身上表演的吊诡故事,谁还承担得起那份耀眼光环的沉重?命运的翻云覆雨完全摧毁了早已固化的思考和行为模式,在理智和情感重新排列组合前,不妨把何小曼的发疯,看成是她精神世界主动的自我放逐。

小说在刘峰的葬礼中,徐徐落下了沉重的大幕,一起沉重的,还有所有故事的亲历者、旁观者和读者的心。当年的红楼早已被造化糟蹋得灰飞烟灭,何小曼"用几十年明白了一桩事,他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在何小曼眼中,这回忆如梦如幻,很不真实。其实悲欢离合毋须等到追忆才有意义,一走过的日子见证着他们的爱情。只是他们面对过往已然怅然若失,两个人颠沛流离,相互依偎,却又注定无法走到一起。那首经由多年的情感酿成的爱情之诗也无需念出。此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或许无言才是最好的诉说。

作者:严歌苓

严歌苓是用真情在写作,你能看出她持续不断地对心灵的检索,对人性的透视。面对故去的战友,消逝的芳华,她在小说中跳进跳出辗转反侧。小说里的萧穗子和小说外的严歌苓面面相觑,互相解剖,诚意劝诫,真心忏悔。

在这部《芳华》的小说群像中,读者真切地见证着严歌苓笔下的众多曾经青春饱满的面目逐渐地被岁月打磨得模糊难辨,面目全非。而刘锋和何小萍这两个主人翁如同两个弃儿,被家国命运,也被纠葛人性的洪流抛起、砸下,在几十年中蹉跎岁月中随波逐流,让你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聚光灯下被撕扯、被抛弃,最终只能用他们身体上残缺和心灵的伤痕来祭奠那美好灿烂、青涩蒙昧、而又无奈远去的芳华。到最后,只有那绿叶婆娑挺拔伫立的冬青经年不变,似在用它的苍翠嗟叹着曾经的悲欢离合和逝去的爱恨情仇。

时尚女魔头观后感800字


【第1篇】

该片讲述一个刚从学校毕业想当记者的女孩Andy(安妮·海瑟薇饰演)在寻找工作无果的情况下进了一家顶级时装杂志《天桥》(Runway)给总编当助手。然而好景不长,很快她发现,工作简直是噩梦,因为这个女总编Miranda priestly(梅丽尔·斯特里普饰演)对待所有的人都是那么尖酸刻薄,紧张的气氛蔓延在整个杂志社。

影片中,这个时尚的女魔头无论公事私事都一交一给助手打理,把这个可怜的女孩折腾得苦不堪言。Andy的态度从一开始的得过且过,不为工作而改变自己,到后来主动换上了在圈子里的时尚衣服,完美地完成着她的工作。但最后通过与女魔头的一交一谈,发现自己得到了工作,却放弃了家人和朋友,并且为了工作上的进步要将别人狠狠打压下去之后,毅然离开了杂志社,并寻回了自己失落的幸福。

这个电一影我一共看了三遍,每一次看都感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激励着我,尤其是第一次看时,感觉相见恨晚,后悔怎么没有提前几年看到,至少在入职的时候先看这个电一影,对于自己适应职场生活会有很大帮助。再一次看完这部影片,我有以下感受:

第一,对于一个刚入职场还 怀有梦想的人来说,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得从头开始,想做好不容易,如果再遇见一个苛刻的老板则更是如此。遇见像影片中Maranda这样的老板,工作对于老员工尚不轻松,对于新人无疑是一种煎熬,随时都会有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感觉。但是遇见一个苛刻老板,对于一个有梦的职场新人来说也是件好事:他能使你在最短的时间内转变角色,在同样的时间内这份工作会将你打造的更加优秀,你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接受挑战的能力等会变得更强。无论你将来继续在这个领域里发展,还 是另谋出路,这份工作带给你的都将是最大的收益。当然,一般情况下,我们的领导采对我们的要求远没有这么严格,我们的压力跟Andy相比,小了很多。相比之下,我们是幸运的。

第二,思想决定行动。影片中介绍了Andy的蜕变过程,她从一个普通女孩便身职场丽人。以她第一去老板Maranda家送材料为限,分前后两部分。前期的主导思想是,我做好工作就行了,其他的无所谓,可以保持自我。这让她在公司中很另类,是被人嘲笑的对象,她自己也不能融入集体,对职场生活有很多的不理解和抱怨。经职场前辈Nigel的指点,她开始转变,而且转变得很彻底,不仅是外在的形象,还 是工作作风,都与公司文化保持高度的一致,不仅符合老板的要求,还 超出了老板的预料,表现得异常出色。以至于老板Maranda最后说“我从你身上能看出很多我的影子”。这一切的变化只因一点:思想的转变。主动想做好某事和被动做好某事效果是完全不同的。

第三,如何让自己变得出色。影片中有一处让我颇有感触的地方就是Maranda让Andy给双胞胎找尚未出版的《哈利波特》手稿,四个小时的时限。Andy一边认为自己完不成这个任务,一边开始想办法。老天眷顾她,她找到了,在Maranda限制的最后时间之前上一交一任务。当Maranda以刁难的口吻问“一本书,两个孩子怎么办”的时候,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心想完了,工作都白做了。没想到,Andy印了三份,还 装裱了封面,看上去像书而不是手稿,并且已经事先一交一到双胞胎的手中,她跟老板谈话这会儿,双胞胎已经在看了。这令Maranda对她刮目相看。我想,如果我们做工作,无论是什么样的工作,如果时时处处都能想得这样周全,怕是想不出色都难吧。

第四,有人群的地方就有竞争。Emily处处排挤Andy,显示自己的优越一性一,作为观众,除了对Andy表示同情之外,就是觉得Emily很可恶,为什么不能对新人好一些呢?不过,反过来看,也有值得庆贺的地方。工作中,如果有Emily那样的人排挤我们,说明我们还 是有能力,能对她造成威胁,或者是潜在的威胁。职场中,和这样的人一交一往是不可避免的事,但是怎样相处,却考验我们的社一交一能力。

第五,睁大慧眼,发现自己的贵人。Andy的成功跟个人的努力分不开,但是也应该感谢Nigel,没有Nigel的那次谈话,她的思想不会转变得那么快;没有Nigel的帮助,她的形象不会转变那么快,同样没有Nigel的理解,她糟糕的个人生活会更影响她的心情、甚至工作。工作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一习一的前辈,他们愿意也乐于帮助我们,关键的时候给我们指点迷津。有他们的帮助,就等于给自己的工作添了对翅膀。能不能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支持,取决于我们的品质和态度,也取决于我们的智慧。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追随自己的内心感觉。大一团一圆式的结局:与现实生活不符,是电一影为广大观众诟病的地方;也是最能触一动人心的地方,毕竟对于绝大多数人,活着的终极意义就是追求快乐幸福。老板Maranda,职场生活光鲜靓丽,但家庭生活却一一团一糟,绯闻不断。如果能做选择的话,相信人们都会选择过简单却幸福的小人物生活。可惜的是,人们在追求幸福的时候,常常迷失了自我,结果本末倒置,因此真正追求到幸福的人只是少数。

【第2篇】

《时尚女魔头》(《The devil wears in prada》)告诉我做一个恶魔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聪明,勤奋,肯吃苦,还 要狠心,对于绊脚石一律踢开,管他有辜无辜,来不得半点慈悲。但是,最重要的还 是要有实力,毕竟这年头干什么都要讲本钱。

片中的女魔头米兰达是全美最昂贵的时尚杂志《runway》的女主编。她时髦、耀眼、有品味,一把年纪了还 美丽非凡、与众不同,在整个时尚界呼风唤雨,无数的设计师、摄影师、模特、销售商唯她的马首是瞻。同时她却冷漠、傲慢、坚一硬和没有丝毫同情心。这个女人以一种理所当然的态度,用轻视挖苦和各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折磨她的助理,一个土气但是同样聪明坚韧的姑一娘一安迪。要她立刻在飓风之夜为她订当晚的机票。要她搞来未出版的《哈利·波特》给她的一对顽劣到可怕的双胞胎……但是出人意料的事总是发生,各种不可能被安迪一一拆解。安迪还 在最短的时间里变得和她一样时髦和耀眼,受到时尚男人、帅哥作家不懈追求。米兰达立刻另眼相待。但是成功需要代价,要继续向前,过上人人羡慕的生活,安迪也必须像米兰达那样坚一硬和寡情。米兰达要安迪代替同事艾米丽去巴黎,而且必须亲口告诉艾米丽,否则就将在整个出版界混不下去。然而去巴黎却是倒霉的艾米丽最美好的梦想。这大概就是坏人腐化一个好人的时候常用的最后一招,对垂死的人补上最后一槍,让你的手也沾了血,回不了头。作为一个来纽约寻梦的女文青,安迪觉得没有选择,尽管难过,她还 是开了这一槍。

在巴黎,安迪意外的看到了眼睛红肿、卸装之后的米兰达。此刻刚刚得知丈夫决定离婚的她,苍白、伤痛,眼中充满泪水与对孩子的愧疚。安迪的眼里渐渐浮出了女人之间理解体恤的点点一温一情,真诚的问:有什么是我能为你做的呢?米兰达瞬间恢复镇静,平静的答:你的工作。

第二天早上,当安迪得知米兰达即将被解雇,立刻甩开身边的帅哥作家,玩了命的去通知这个对她并不厚道的上司。这已经绝不仅仅是善良那么简单,这是只有女人才能明白的贴心理解和肝胆相照,这是对努力的认可和对实力与职业生命的尊重。

就在这时候,女魔头却再次向安迪展现了她的冷酷和强悍。她为了保住自己,在关键时刻牺牲掉了一直忠心耿耿的纳秋的毕生梦想。安迪开始抵触和反省,可米兰达却说她们是如此的相像,因为对艾米丽的事件里,安迪做了与米兰达相同的选择,那就是:不断向前走。这个华丽的世界就是这样的强食弱肉,你死我活。生活的真相血淋淋的展现在安迪和我们眼前。震撼之后,安迪选择了回归平静朴素、追求理想的生活,并且得到了大家的接纳和原谅。

人一辈子,总会有一些人和事,让我们沉迷其中,找不到出来的路。有时候是物质,有时候是一精一神。

如果一直都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那么,就算会偏离,还 是会在某一刻,回到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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