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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社戏有感600字

读《祝你天天都长高》有感600字。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祝你天天都长高》有感600字”,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朋友这两个字对我来说是迷茫的,我的身边虽然有许多朋友,但我并不知道“朋友”的真正含义。

朋友是宽容体谅

那一次,我和我的好朋友吵架了。我向我的朋友借橡皮,可她的橡皮像是自己长脚跑了似的,怎么找都找不到。于是,我决定帮她一起找,可一向健忘的我怎会记得她有洁癖呢?在我的手碰到她笔盒的那一刻,她下意识一把推开我,并发出了“河东狮吼”:“你要干什么?”我十分委屈,大声吼道:“我帮你找橡皮。”之后我们“据理力争”,谁也不让谁,谁也不理谁。最后我一摔椅子走了,就这样我们决裂了。

第二天,在我的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一打开信,上面写着大大的“I’m sorry!”我内心一怔,跑上前去拉住她的手,难为情地说:“其实昨天我也有错。”就这样我们又和好了。

朋友是彼此间的宽容,化干戈为玉帛。

朋友是真情援助

在我无助的时候,朋友总会向伸出援助之手。有一次,我突然在学校里发起了高烧,十分严重。我的头非常沉重,晕乎乎的,走起路来也头重脚轻的。可眼看就要上体育课了,我是如此的虚弱,怎么可能走向“千里之地”的操场去和体育老师请假呢?我正想着该怎么办时,突然上课铃响了,唉!认命吧,我还是自己去请假吧!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去帮你请假吧,你在教室里好好休息。”我听到这句话眼眶刹那间眼睛湿润了,泪水直打转,哽咽地说:“谢谢!”

朋友是冬日里的暖阳,彼此温暖。

朋友是相知相伴

就在今年举办的校运动会上我有幸成为了一名运动员。正因为这个难得的机会,我的心情异常激动。随着一声枪响,我参加的项目进入到了白热化,非常激烈。虽然我拼尽全力,却连一个奖也没有拿到。我辜负了大家对我的信任,看着队友们闪闪发亮的奖状。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我的脸颊流了下来。好朋友见状,坐在我的身边,替我擦眼泪,扮鬼脸,逗我开心。放学了,她依然陪着我,开导我,告诉我:重在参与,努力就行。

朋友是相知相伴,不离不弃。

一对真正的朋友,在争吵时会互相宽容,在困难时提供援助,在悲伤时悉心陪伴。《祝你天天都长高》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朋友的重要性,也懂得了“朋友”这两个字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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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祝你天天长高》后感800字


【抱歉,我不是完美小孩 ——读《祝你天天长高》后感】

“即使是不可能完成的也没关系,即使是有点无厘头的愿望也不要紧,只要有勇气,什么天马行空的想法都可以成立,就像据说抬头都看不到篮框的小矮人们,也能创造三分球投篮的奇迹!”每当我看见史蒂雯说的这段沉稳有力的话语,我内心的阴影便得到了一丝安慰。

足球=(脚气+手气)×被踢的命运

一提这事我心里就苦,不管是篮球还是足球,我都被砸过脸。因此,我和球结下了血海深仇,和他们之间保持着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难道是手气不好?或是脚气不够?都难逃被踢的命运。但自从我看看了《祝你天天都长高》这本书后,我也试着去触摸足球。主人公138厘米高的史蒂雯博览群书,同时也是年级个子最矮的女生,班级里的“三大高峰时常欺负她,史蒂雯决定把自己的“姆咪团队”正式改为140厘米小矮人加一个羞怯的“小巨人”的特殊混合篮球队,挑战小坏蛋巨人。等看完书的最后一页,我顿然醒悟:传说中抬头都见不到篮框的“姆咪一家人”都能坚持创造三分球的奇迹,那身材足够高大的我又害怕什么呢?

真实的自己=缺点+优点

大文豪莎士比亚说过:为了追求更好的,我们损毁了原已够好的。我猜想,启示每个第一都是那个“原够好的”吧!就像用奶瓶喝奶的连凯旋,内心里住着一个小矮人的连凯旋,所有缺点和不完美组合成的连凯旋,才是真正的他。难道不是吗?如果没有了这些,连凯旋这个人就不复存在了。当你了解这一点时,你会慢慢的发现,不完美让你变得如此与众不同,自己就是一个小世界。或许这就是成长吧。就像连凯旋重新认识自己并大声告诉妈妈:很抱歉,我做不了你所期望的样子,我不是完美小孩,我就是我自己而已。

如果无法成为别人期望的样子,那就做自己吧。

我的自画像

我说不上内向,也算不上阳光。我扎着一只小辫子,喜欢穿运动装。课外,我总喜欢坐在位子上看课外书。我不太喜欢笑,时常会有人说我摆一副臭脸给谁看啊。其实我没有摆臭脸,我只是嘴角没有往上扬。

虽然我偏科,但在体育这个“老本行”上我却干得很卖力,我也展示出自己的“辉煌战绩”:校运会上,400米和800米的最有实力拿冠军的就是我;在体质测试运动会上我是年级唯一一个获得总分120分的人;我还破格参加了今年的萧山区田径运动会。虽然每天把汗水洒在跑道上,可是到真正的赛场时,我还是有些紧张。我才知道跑道有多长,周围的人显得多么高大。他们从我身边走过都让我有穿过丛林的感觉。一切准备就绪后,我像装在弹弓上的愤怒的小鸟一样“飞”了出去。通常最后一段是越跑越慢的,但是对手却丝毫没有减速,反而像吃了火药似的奔向终点。我虽然竭尽全力甩掉了几个对手,最终获得了第六名。当我脱下钉鞋的那一瞬间泪水悄悄滚落在那赤红色的跑道上,其中夹杂着悔恨(如果再努力,也许会得到第五,为学校出更大的力),但更多的还是喜悦。我把这一滴珍贵的眼泪留在了区运动会上,留在了跑道上,这将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回忆。

这就是我,纯真的我,100%鲜活的我,绝不含防腐剂的我!虽然我不完美,但我在尽力!

读会长高的房子有感


读会长高的房子有感

昨天从图书馆拿到了这本新书,书是大开本的,不太厚。乖乖自己一连翻阅了两遍,妈妈放好东西坐下来问:乖乖,你喜不喜欢这本《会长高的房子》啊?乖乖回答:喜欢。

封面上左边是砖块一样的高高的墙,右边是彩色的枝条从下到上也望不到顶,中间上面是六个文字,而且是按照123从上到下叠起来的,有点不平衡的感觉,下面是一只兔子和一只猫头鹰,兔子的表情有点你能拿我怎么样的满不在乎,猫头鹰则是目不斜视的我就是我的感觉。

在没有拿到书之前,我还猜测是关于环保的书,其实是关于友情的故事。打开书首先是一整面的日出时的黄红色,在山顶上兔子和猫头鹰的背影淆可见。他们两个在欣赏美丽的景色。

我们要能有这么好的地方闲的坐在那里看风景该是多么的好啊。这本书是暖色系的,通篇以黄色、红色为主,房子、南瓜、西红柿、土豆、玉米、黄土、黄树枝,连天空和森林都是黄色和红色的

在大山里的一个山头上住着兔子和猫头鹰,他们开始是好朋友,后来为了一点事情搞反了,于是就使劲加高自己的房子, 这本书孩子一连看了几天,当看到兔子和猫头鹰他们的房子越加越高,而且猫头鹰被兔子浇菜时淋得一身水,又被兔子掉下来的西红柿砸到时,儿子哈哈大笑!

看到他们各自把房子都盖得高高的,儿子说:“妈妈,你看,他们的房子像龙卷风都要穿过地球啦!”而兔子要上到屋子里,还需要一个长长的梯子才能上去。忽然,一阵大风把他们的房子都吹散了,儿子观察到:兔子并没有摔下来,而是猫头鹰让兔子抓住梯子,猫头鹰抓住梯子,他们一块安全落地!不然的话兔子一定会受伤的。故事的最后他们两个共同建了一个房子!住在一起了!

这本绘本,我们是在愉悦中看完的,在前面兔子与猫头鹰闹矛盾时,孩子也没有表现出低落的情绪!也许他觉得挺好玩的!这本书的色彩很靓丽,图画中有许多孩子可以发现的东西。

因为兔子和猫头鹰是好朋友,为了得到阳光,他们发生了矛盾和冲突,在互相攀比和恶意竞争下,他们都有了反抗动力,都不服输,都要为自己挣得面子或者利益。结果矛盾越来越大,后果越来越严重。以至于房子都高出了地球那么多,房子建在了天空中,成为了空中楼阁。一场大风的到来化解了前嫌。危难时刻,猫头鹰让兔子抓住了绳索,救了兔子的命,不然兔子就摔死了。朋友间的小矛盾是可以化解的,因为他们没有根本利益冲突,只是在处理问题时单单想到了自己,并没有考虑到其他人的感受,缺乏沟通。最后,他们为了重建家园重归于好。回到了快乐的朋友时光。我想兔子再种菜,距离会离房子远远的,这样就不会遮挡阳光了。有时我们都想着自己的利益 没有替对方考虑过

最后的一页面上成了一个房子,他们两个好朋友又在欣赏美景了。 这次的色彩换成了平和的淡绿黄色。开始的红色是否有火药的味道。

读《女孩天天向上》有感 (800字)


一个从小到大在游乐场中无忧无虑,爱上件东西就疯狂的喜欢,但那一定有期限的爱任性,勇敢,执着的女孩边边;一个一心一意为着攀登,而从不关注别人感受的攀登男孩春奇

本来生活不可能有交际的两人,本应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两列永不在同一轨道的火车。可是,生活总是出乎意料的。从此,她爱上了攀登,与其说,她爱上了他的传奇,还不如说,她爱上了他。她一步步靠近他,一点点在他不知晓的情况下融进他的心房。这个十几岁的爱情,使她愈发懂得勇敢与执着,懂得喜欢就要紧紧抓住,而他也变了,变得懂得关心别人,在乎别人的感受

十几岁的感情,就是没理由的喜欢,没有理由的开心,没有理由的哭泣。它很浅,一眼能见底。它很深,深到你想象不到,只有扎进去了才知道。

是啊,它很浅,清澈见底,干净,单纯;它很深,深到你无法测量,因为它已经深到心底,深到第一次心跳,深到每次每次的记忆,每次每次的哭泣,每次每次的脸红,深到你无法想象。

这虽然表面是一段凄美的初恋悲剧,但是边边如愿了,她可以永远陪着春奇DayDayUp了!不会再受上天安排的捉弄,再与春奇分岔了。虽然,虽然他们天各一方,但它们心中依然有着对方,牵挂着对方,一起天天向上,一起去攀登

尽管最后是那么的不尽如意,可是,我们伤心之余,不应更为边边的勇气与执着而叹服吗???

以前理解DayDayUp是指天天向上。可是,当时只是太过于肤浅的翻译为天天向上,并不理解它真正的意义,才明白DayDayUp对于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含义:

对于春奇,是无休止的攀登;

对于边边,则是时刻跟着春奇的步伐,从此为爱天天向上!

对于我们而言呢???

生活中,我们总是为一些困难所困扰,我们不应拿出和边边一样的勇气,自信和那种百折不挠的执着来面对吗?

即使结局已注定好,是伤心的,是悲伤的,但我们至少努力过,我们至少为自己心中的那份希望,那份心跳而努力过呀!

即使结局如此,我们更应去欣赏那个珍贵的过程!

山东淄博沂源县新城路小学五年级:宋燕妮

读《雾都孤儿》有感600字


最近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颇有感触。文中的主人公叫奥立弗。退斯特,出生在一个贫穷而黑暗的社会,受尽折磨和非人的屈辱,暴打、冤枉、逼迫并没有使他心生怨忿,他的善良最终为他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奥立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立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雾都孤儿》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产生于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是英国历史上最光辉灿烂的时段。初期,英国面临着飞速的经济发展及严重的社会问题。大工业革命高潮迭起,各种科技发明与技术创新为国家经济带来新生力量。但在这繁荣与财富下掩盖的是工人阶级的贫困与不幸,为了谋生连妇女和儿童都要受雇到艰险肮脏的工厂矿山去卖苦力。狄更斯广泛描写了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生活,揭露了资产阶级金钱世界的种种罪恶。

这本书让我明白到无论现实有多么令人失望、痛苦、悲伤,我们仍要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去面对社会,只要我们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任何磨难都不能将我们打败,任何挫折都会过去,美好的日子即将到来!

读《雾都孤儿》有感_600字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离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经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泯灭。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纯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

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和他作对?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恰利、贝坎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人惊奇不已。可亲的布朗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或应有的欢乐。

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是英国的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时期。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英国的每一个角落,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

这篇小说在抗议英国的法律置贫困潦倒的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英国ZF正指望穷人千方百计逃避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的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它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里。

读《雾都孤儿》有感范文600字


【第1篇】

小说《雾都孤儿》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家狄更斯的主要代表作。小说描述的是当时英国最底层的人们的生活。整部作品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形象生动鲜明,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小说讲述的是主人公奥利弗· 特威斯特的一段生活经历。奥利弗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他忍饥挨饿,备受欺凌,于是逃到了伦敦。但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他曾被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但又被盗贼绑回贼窝。最后,盗贼团伙中的南希挺身而出,救了奥利弗。故事的结尾是警察抓捕了窃贼,奥利弗得到了父亲的遗产,并被布朗洛先生收为养子,结束了他苦难的童年。

这部书的一开头,展现在我面前的就是一群面色苍白,骨瘦如柴的济贫院的孩子。在济贫院,为了请求多添一点粥,奥利弗被主管班布儿先生毒打,并关进了黑屋。在棺材店老板家里当学徒工的时候,他只能吃狗食。我不禁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唏嘘。当我正为他能逃脱班布儿先生和棺材店老板娘的虐待而松口气的时候,却不想他被带入了费金的贼窟,真是命运多舛。我在为奥利弗担忧、母亲伤心的同时,也为他善良、勇敢的本性感动。当别人羞辱他母亲的时候,他奋起反抗,虽然他那么弱小,随时有被痛打的危险。当他拿着布朗洛先生的书和钱去书摊的路上又一次被盗贼团伙抓住的时候,他恳求他们把书和钱还给布朗洛先生。

从头至尾,我一直被奥利弗的命运牵挂着。既为他的遭遇而揪心,也为他遇到好心人而欣慰。无论是布朗洛先生,梅莱夫人,还是盗贼团伙中的南希,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向我们证明了这世界上还有爱,还有善良。正是有了他们的帮助,奥利弗才摆脱了厄运,获得了幸福的生活。

【第2篇】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第3篇】

初次接触到《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书中主人公多舛的命运及那些居心叵测的人、那个丑恶的社会,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他一出生,母亲就撒手人寰,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历尽无数辛酸,不向恶势力低头,最后在善良的绅士布朗洛先生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主人公奥利弗的精神所感动、所钦佩。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在贼窟的那段经历。可怜的奥利弗本来就已经承受着没有亲人的痛苦,瘦小的他却有着一颗坚强的心。他被迫被训练偷窃,却坚持不偷窃他人的财物。他不肯向恶势力低头,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一个仅10岁的孩童,拥有正义、勇敢、坚毅!他宁愿在街头流落,受尽旁人的冷眼去乞讨,也不愿去失窃他人的劳动果实。虽然生活在困苦的环境中,但内心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不得不为奥利弗坚强不屈的精神肃然起敬。

与奥利弗那时的生活的困苦相比,现在的我过的是丰衣足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没有理由不珍惜所拥有的一切。我们更应该从小树立远大的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第4篇】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孤儿的曲折故事:奥立弗他刚出生,母亲就去世了。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在盗贼的驱使下,小小的奥立弗就这样成为了一个扒手,善良的女扒手南茜在他天真纯洁的身上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于是她冒着生命的危险终于将奥立弗救了出来。后来南茜被贼窝头杀害了,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被布莱罗先生收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在书中,我看到十九世纪英国儿童凄惨的生活;在书中,我感受到人们那种至善至美的天性;在书中,我更能感受到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许多孩子正承受巨大的痛苦,与饥饿、孤独、寒冷作斗争……

比起奥立弗的童年,我们的童年那么的绚丽多彩,那么充满幸福。我们从小就在父爱、母爱的包围里成长,他们给予了我们无尽的爱与无尽的关怀。

像奥立弗这样的孩子不仅仅出现在书中,在我们的身边,还有许多这样的孩子:还记得这样一幅广告吗?一位来自山区的一位小姑娘,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喊着:“我要读书!”从她的眼神里,我们读到了她渴望学识的心情,看到了她渴望上学的情感……

现在的孩子更是祖国的花骨朵,从幼儿园开始,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陪着,伸手要什么有什么,对于雾都孤儿这种经历是无法理解的。可是这也让我感受到现在孩子在挫折教育方面的重要。让我想到了班里的一个小女孩,妈妈告诉我,从小到大,爷爷奶奶从来不责备她,哪怕是小女孩打了爷爷奶奶。可是有一次,爷爷就说了小女孩一句,她就马上眼泪流下来了,还一个劲的说:“爷爷不好……”我发现很多孩子都把这样的生活当做理所当然,从来不去体会别人的感受,在受到一点点委屈的时候就大发脾气,有时候甚至是他们自己的错。到了幼儿园就很难适应集体生活,往往要花比别人多出很多的时间,这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5篇】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读雾都孤儿有感_《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雾都孤儿》买回来几天了,一直放着,没有看。上专业课的时候我把它带入了副教室,做完作业后,我开始看了起来。我本来是不喜欢这一类书的,也可以说没看过。出于无聊,看了起来,随着阅读的继续,慢慢的,我被书的内容所吸引。 随着奥利弗的降生,他的每一件事都牵扯着我的神经。看他从小长在济贫院里,院长曼尼夫人是那样的虚伪,忍不住为小小的奥利弗担忧起来,怕他会在那样的环境中变得胆怯,屈服。读到那些一个个唯利是图,不分青红皂白就抓人,打人的警官们,忍不住想唾骂他们,为奥利弗感到不公。当他一次次的落入贼窟,一次次的被迫学习当扒手,想让他成为一个邪恶的人,我不禁为他感到惋惜,担忧。 但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折磨,一次又一次的苦痛,仍没有屈服,还保持着那份自尊,善良。最终也是没有向现实屈服,以仅有的倔强战胜了一切。

有时我在想如果我是奥利弗,或许我已经在那非人的折磨下,已经变成一个任现实宰割的最底层人了;在那层层诱惑面前,我已经屈服了。想到这里,对奥利弗不禁肃然起敬。 奥利弗的身世,是在那些善良人的帮助下,才得以查明,才使他获得最终的幸福脱离苦海。在那样一个黑暗社会中,也不全是恶人,总会有那么些个善良人去拯救,去挽回。

这本书中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的结局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也是,欺骗无所不在,有些人仅看到新闻中,那些乞讨人利用人们的善良,骗取钱财。欺骗多了,人心变得慢慢冷漠,看到行乞人变得视而不见。但还是会有人施与同情,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乞讨人 黑暗的现实中,一场场善于恶,美与丑的斗争正在上演,最终真善美的心将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盼望生命读《雾都孤儿》有感_600字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着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

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盼望生命--读《雾都孤儿》有感_600字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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