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陆犯焉识有感
昨天读完最后一章的最后一句话,“他把他的衣服带走了,还带走了我祖母冯婉喻的骨灰”。终于让自己跟随书中的陆焉识,走完了他坎坷多舛、悲情沉重的一生。
其实读到小说的后半程,我感觉颇不顺利,少了刚开始的热情激进、念念不忘,因为心疼难过、觉得沉重而不忍看下去,遂跑去看了三俗女作家咪蒙的《守脑如玉》,跟着她天马行空地意淫了多部偶像剧里的男神,鞭挞了二奶小三种种恶劣行径,释放了压力之后,接着回来目送陆焉识佝偻老迈的身影,踏上漫漫回归之路。
阅读的疼痛有好多种。
有伤口撕裂般锐利的疼痛,比如看辛夷坞《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郑微和陈孝正最后在阮莞的墓前重逢,昔日爱与恨都化作无奈与释怀,一起祭奠他们的好友,祭奠他们永逝的青春时,我心如刀割,泪雨滂沱,在深夜四点的床铺上一个人用枕巾拭泪。我和朋友争论,他们明明深爱,就算有误会,也可以重新开始,毕竟他们在大学四年里有那么多共同的美好的回忆,应该在一起的啊。
而看《陆》,我是觉得好像千斤重的石头压在心头,喘不过气,却总想叹气。想为历经磨难的老陆掬一捧热泪,可作家总在最激烈的节点轻描淡写,让泪腺肿胀却不能释放。
陆焉识的后半生历尽磨难与屈辱。有年轻的狱友生命骤然消失的惨烈,也有被自己满身病痛长期折磨的不堪;经历了毫无法治、随意改动犯人刑期的荒诞年代,也领教了被权比天大的小干事挟私报复、双腿险些坏死的人性泯灭
但,他都活下来了,因为他想回到他认为他曾经不爱,却越发现是挚爱的妻子的身边。
其实陆焉识的心理是晚熟的。
他家世优渥、天资聪颖,从小倍受呵护关爱,心思都在做学问和吟风弄月上面,不为柴米油盐操心,不懂心机攻讦,不屑尔虞我诈,像个单纯的大男孩,哪怕他已经娶妻生子、成家立业。他把母亲包办的媳妇婉喻当做男孩子青春期叛逆的牺牲品,在心底拒绝她、藐视她。
直到后来,命运沉沦、世事变迁,他的单纯使他遭受排挤和陷害,付出二十年牢狱之灾的成长代价,这也是他躲不掉的宿命(除非他当时不回国)。漫长的折磨压抑,使他渐渐看清自己的内心,他终于明白,他一直都爱着婉喻。
我深深佩服严歌苓的写作功力,因为她把男女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抽丝剥茧,一丝一扣,完完整整地呈现在我们眼前,对陆焉识心理活动的描写已臻化境。
而且在陆焉识与冯婉喻这两条相距遥远却又无时无刻不交缠在一起的主线以外,还塑造了一个个形象鲜明,令人印象深刻的副线人物。
年少无知却性情残暴,把陆当成父亲一样信赖的人,却在临刑前为了保命而检举揭发老陆的梁葫芦;外表粗粝内心仔细,疼爱老婆,却疑心重重地嘱咐老陆监视老婆的邓指导员;受父亲连累失去初恋爱人,市侩庸俗政治敏感,却也孝心残存的大儿子子烨他们在陆焉识的故事里或长或短的出现过,真实地仿佛可以听见他们的呼吸心跳,看见他们或狡黠或憨厚或轻蔑的笑容。
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这段历史,在教科书里没有着墨太多。但,我认为,读小说比上大学修历史专业,对了解这段历史来的更加全面和生动。透过窥见人性的善恶美丑,间接了解这段历史对个人命运造成的起伏转折,应该胜过教科书里冷冰冰又语焉不详的解读吧。
中国式的幸福
---读《陆犯焉识》有感
前天好友推荐了严歌苓的小说《陆犯焉识》,推荐理由是她今年看过的众多小说中形象最为深刻的两部之一,读完之后感觉很心酸,为人性和人的命运唏嘘不已。
我已经很久不能静下心来读一本书了,对于自己的”堕落”我毫无办法,只能放任自流不去触碰到内心的烦躁,不强迫自己看书。这一次我仍然心情忐忑,怕自己不能安静的读完,怕辜负好友的一番心意。
网上看了才知道这部小说是最近很火的张艺谋的大片《归来》的原著。前一段偶然看见电视里一段宣传片,是《归来》中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在车站隔着人群分别的情景。自己不追星,不追片,但陈道明和巩俐是我喜欢的两位大师,他们精湛的演技让那副画面直透我心底,触动心里某一个柔软的角落,久久不能忘怀。
当天早早的吃完晚饭,洗了澡,一个人关上卧室的门静静的捧着手机看起来。
开篇嗅到的是张爱玲式的旧上海气息,因为喜欢张爱玲的文字那样的充满苍老感的繁华对自己十分有吸引力。于是一开始自己就被陆焉识、恩娘、冯婉喻给吸引住了。
夜以继日,终于花了一天两夜的时间几乎是一口气把小说看完了。这就是自己曾经的看书风格,碰到一本对自己口味的书不眠不休也要把它看完,否则犹如百爪挠心样难受。当然这样的过度消耗,让自己像中毒一样深陷小说中。甚至短暂的睡眠中还做了于小说相关的梦,梦到了冯婉喻安静的眼神和笑容。
很奇怪,触动我最深的除了西北荒漠劳改犯的饥饿描写外,不是陆焉识突然醒悟的爱和归来之后默默的陪伴,而是两位女性角色恩娘和冯婉喻的命运。
恩娘无疑是封建家长的代表,为了巩固在陆家的地位把自己的侄女冯婉喻硬塞给陆焉识为妻。她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结婚八个月就丧夫,差点被送回娘家,凭借“超凡的哭功”感动陆家未来的当家人留了下来。二十四岁就开始的寡居生活扭曲了她的性格,事事都与自己的侄女、儿媳争风头,甚至还争继子的宠爱。在这里我们似乎看到了张爱玲《金锁记》中曹七巧的影子,尖酸刻薄看不得儿子儿媳恩爱。她的人格遭到了扭曲,也让人心生厌恶。然而她对人对世事有着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她说陆焉识是“没有用场的人”“老早呢,觉得你没用场好,心底里不龌龊,人做得清爽。太有用场的人都是有点下作的。现在看看,没用场就是没用场。中国是个啥地方?做学问做三分,做人做七分。外国的人要紧的是发明这种机器发明那种机器,中国人呢,要紧的就是你跟我搞,我跟你斗。你不懂这个学问,你在中国就是个没用场的人。”一个女人把人和世事看得这么透彻,是无奈的叹息。同时,她也是一个会精打细算,有超凡持家本事的女人。她凭借这个本事在陆焉识去重庆的战乱日子让一家五口人都平安生存了下来。在陆焉识从重庆回到上海为了找到工作不得不想法宴请凌博士的时候,靠着在黑市上挨冻多日的置换凑齐了四冷六热的一桌拿的出手的家宴。而在凌博士没有赴约之后,她又用那一桌经过加工的菜宴请了接收日产的大员,并且拿房子抵押换来金条贿赂他们,保全了陆家的房产。可是这样的一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在那样的社会注定是得不到幸福的,她的结局就是在陆家房产无法保全的时候因为想不开突发“心脏病和其他一切不清不楚的大小毛病”离开人世。
刚出场的冯婉喻被称为年轻版的恩娘。她在姑姑的安排下第一次见到陆焉识,听说他十六岁就读完高中,十八岁只用了两年时间就读完了大学“脑子就是一部印刷机器,读进去就给他印下来了”的时候就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因而一见钟情。由此猜测她对于恩娘的安排一定是满心欢喜的,虽然被她视作神的丈夫因为她是被硬塞给他的对她十分冷淡甚至抗拒。让她洞房花烛夜独守空帐,新婚五天即出国留学,在美国与除了与望达相恋之外还有一个红粉预备队,在重庆与韩念痕同居。所有的种种不公和背叛冯婉喻不可能完全没有察觉,可是她心甘情愿的把自己圈在爱的牢笼里,并没有感觉到对她的不公,也没有因为不公而心怀怨恨,变成一个怨妇。这样的结果除了她对陆焉识深入骨髓般的爱,大概要感谢她的安静、隐忍和韧性。这些特质大多是中国传统女性的共同特征,不同的是冯婉喻多了一份安静。正因为这份安静让她获得了比其他同时代中国女性更纯粹的幸福。她用一生去爱着那个人,不管他对她做过什么,不管他是否履行了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责任,在那样的一个时代她没有成为依附的藤,也没有被困难击倒,靠自食其力将三个孩子抚养长大。更可贵的是,自始至终她都心怀有爱。一个女人能够一生都相信爱情,都爱着一个人,那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在中国一个女人要想获得婚姻的幸福,隐忍、韧性恐怕是必不可少的。男女平等喊了若干年,可是从来没有真正的平等过。当婚姻出现问题,女人由于心软,不想伤害到孩子,以及来自社会的种种无形的压力,往往选择的是打碎牙往肚里咽,以此来获得中国式的婚姻幸福。
而冯婉喻的幸福其实来自她内心的安静,爱一个人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与别人无关。不管是曾经陆焉识的“微笑着在场”,还是后来幡然醒悟的爱,她只活在自己爱的世界里,一个人苦,一个人累,一个人寂静的幸福。
陆焉识的创作原型是作者的祖父,也就不难理解陆焉识从不爱到爱的突兀转变了。他归来了,很难想象若冯婉喻没有得老年痴呆故事该如何继续。在某种程度上说后来什么都不记得了的冯婉喻才是真正的冯婉喻。她可以破口大骂,掀翻桌子,随心所欲的脱掉所有的束缚,当然这些都是在“什么都不记得”的掩护下,否则恐怕归来的陆焉识也无法忍受,表面的幸福也没有了。中国有很多表面幸福的家庭到了老年都是女人越来越固执,越来越不可理喻恐怕也是一样的道理,因为这种中国式的幸福曾经是靠着女人几十年如一日的忍让换来的,怪只怪男人老年的退让包容来得太晚一些了。
“你相不相信,历史留下来的只词墨点都有一段属于它的故事,这故事或情意拳拳,或惺惺相惜。然而年华深远,时光漫漶,那些人或事因渺小被尘埃湮天,或被遗忘书写。就像是先人在千年前种下的一颗颗红豆,虽然没有人直到它后来是否萌芽与开花,但都真真实实的存在过,在我们不知道的年岁里......
我相信。”
在拿到锦色这本书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位手拿浅花小扇,一袭红衣的女子。恍惚觉得回到了那个繁华盛唐。
从很小的时候,我们就读诗。李白,杜甫,白居易。那些流传百世的诗词。锦色的出现,让我再次回到那个古风荡漾的年代。从上古之音到清明之韵,每一阙词每一首诗都让我回味无穷。
在那里,我走过柔软又坚毅的蒹葭丛,嗅南国的荔枝香甜,看渡头杨柳艄公泊船小憩,站在宫墙里政局动荡的明朝末年,坐小竹屋与人对弈十三局......我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我更喜欢经书墨香,茶话古韵。得闲处静听鸟儿杂谈,一盏茶的功夫,一朵落花就翩跹着坠在阶前了。
再来,就是枫叶下书卷在旁,鹅黄浅袖的女子了。我能想到,在那个落叶翻飞的季节里,虽说翻着墨香,心却在眺望远方。红叶落下,染了一池秋水,仍不惊不扰。那池水一定能流过长安城外的泾河,那里住着最后一条文鳐鱼。
长安城泾河外,我又走过诗词最绵长的一笔十年,红尘匹马,离合老矣。
在那里,我遇见过最契阔的十年,是在苏子的词里:十年生死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十年隔断的不是天涯,是生死,是咫尺之间阴阳两错,是点点滴滴的凄凉。十年终究是漫长的,在所有人的身上都留下了白驹踏过的痕迹,星星白发,生于鬓垂。
容若说“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这十年踪迹,便是十年心迹。当这十年踪迹沾染了铁血时,那一段惆怅的痕迹才真的刺目,那是剑的划痕,是枪的刺穿。彼时满目山河空念远,十年的光阴尽是战马的嘶啸、枪戟的交鸣。
十年的风月,带着烟尘、梅花、灯火、白雪,从那些织鸟相催的梦里拥了出来。
再后来啊,只见一名气质清清淡淡,拎着精致的小包,留着松软的卷发,裹着一袭浅绿旗袍的女子,行走在弄堂里面。
饶是无情也动人。
第一次走进旧上海的我,还有些仿徨。弄堂、黄包车、留声机、旗袍、有轨电车、月份牌、黑白电影......这些独具老上海的生活印记,像是泛黄书卷被翻开的一页,留待在暮黄的灯光下去细细摩挲和品读,回忆那些旧生活的日子里,十里洋场的无限风情......却又在那一瞬间追溯回上古山海。
梦里山河遍踏,诗酒年华。
醒时落笔天涯,锦色入画。
读《徐小平的识人之道》有感
文/邵玮
起初知道徐小平是通过新浪微博,他是微博大V,和李开复一样,他在留学生中有很大的影响。之所以影响大,我想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徐小平的经历,他出国留学,经历了创业失败,再后来和俞敏洪、王强共同创立了新东方,取得事业成功,他的经历本身就很励志。二是徐小平在新东方期间,负责留学、签证、留学咨询,以其独到的视角,为不同的学生提供不同的优秀方案,很多都取得了成功,因此在留学生中很有影响力。三是新东方上市后,徐小平、王强离开新东方,创立真格基金,真格基金是有名的天使投资基金,帮助很多留学归来的学子实现了创业梦想,因此在留学归来的希望创业的学子中很有影响力。
徐小平将自己在新东方提供咨询时遇到的典型案例整理后,形成了《徐小平的识人之道》这本书,这本书经过多次再版,长期占据畅销榜。书中通过典型留学咨询案例,告诉我们对待生活、工作、留学、人生的态度。
书中有两个案例给我留下的印象尤其深。第一个案例的主人公叫罗莎,她从安徽一个非重点大学获得硕士学位,学的是社会学,经过惨重努力,付出不少关系人情,在当时获得了一个进京户口指标,在一所学校里任教。她非常卖命地工作,开始憧憬她的未来。她的未来是什么,她自己并不知道。罗莎来北京不久,就开始来新东方报名上课,筹划留学。为了准备留学费用,她还在业余时间做一些兼职,为此和单位领导关系搞得也不好。她去咨询徐小平,徐小平给她的建议是尽快离开这个单位,在一个现代企业里找一份工作,踏踏实实干两年,成为行业精英,第三年开始读托福和GMAT并考一个高分,这样的教育背景和工作背景,一定会得到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罗莎严格按照徐小平的建议,果断辞掉了工作,来到了一个世界行业领袖级企业,从助理开始做起,并成长为市场领域中的一个专业人士。四年后,在美国MBA帝国五个顶级商学院里,有四所大学给了她奖学金和入学资格,唯一没有给她奖学金的是斯坦福大学,但也给了她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入学通知书,最终,罗莎选择了哈佛大学商学院,毕业后也找到很好的工作。
第二个案例的主人公叫沙枚,毕业于内蒙古大学英语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后在一家国企做厂长秘书。因工厂破产后被迫下岗,到北京一家小企业工作,一边打工一边筹备出国留学。她去向徐小平咨询,徐小平给她的建议也是辞职,去一家大企业,积累两年工作经验,然后再考托福和GMAT出国。沙枚很犹豫是否应该辞职。在徐小平的力劝之下,沙枚辞职了。沙枚努力工作,终于不负众望在三四年内,沙枚践行徐小平的建议,最后果真拿到了到美国读MBA的签证。沙枚确实也很努力,毕业后在美国找到了很好的工作。
这两个案例中,罗莎和沙枚都是普通人,起点都很低,但是她们都希望自己能上一个台阶,所以都努力、努力、再努力,不断努力追求进步,希望提升自己的能力,找到更好的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平台,并最终都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俞敏洪曾说过,永远不要以现在的状况看一个人的将来,除非他的心已死。罗莎和沙枚的经历,正是诠释了这句话。他们一直对现状不死心,一直在追求进步,用三四年的努力,使自己上升到另外一个平台,不得不让我佩服。在佩服的同时,我也在反思,我的心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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