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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魂灵读后感

《黑魂灵》读后感800字。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黑魂灵》读后感800字”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书籍,品味了流芳百世的诗歌,见识了中外赞叹的著作。回眸望向书柜,目光定格在一本在花花绿绿的书中,显得极不显眼的书籍上。它的封面颜色几乎只有灰,白两种颜色,在周围书籍色彩艳丽的情况下,仿佛已陈旧不堪,和父辈的读物倒有几分相似。但我却快步上前,将书抽出“啊,这本新书我还没有读完呢!”少女环抱着书籍,嘴角洋溢起几丝微笑,低呼道。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翻阅起来,但读着读着,心中那面平静的湖似乎是被投进了一枚卵石,泛起了层层感动的涟漪……

是的,感动。正如《黑魂灵》的作者曹文轩在题记中写的那样;“在文学书写中,动物世界是人间的延续,是人类行为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它们让人们的喜怒哀乐有了翅膀,歌喉,能够浮水和奔腾。人们让他们的动物本能和原始冲动有了强烈的社会性……”如同文中的黑水手,它是一只意志勃发的鱼鹰:也是一只已垂垂老矣的动物;再如文中的“小傻子”——一个充满了“动物性”的小男孩。在这篇故事里,我看到了两个,剥离了社会的纯真生命。

再如《白栅栏》一文中,作者笔下的自己的童年,使我久久不能忘怀。那远天的鸽哨、麦浪的回响、及苇草的垂眸,这些美好的乡村风光,无一不在拨动着我的心弦,令我神往。作者在文中写道:“每个人在童年都会有一些微妙、朦胧,扑朔迷离的感觉。这些感觉会沉淀在记忆的茫茫黑海之中,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星花火熄灭的顷刻,还会突然浮现,然后向夏热黄昏时的落霞,向宁静的西方天空弥漫开来,于是时间倒流,这个人又梦幻般的回到了稚拙、清纯、金泽闪闪,充满花朵气息的童年时代……”这些优美的语句看似轻巧,却也蕴含着无限的深意,令我感动。

书是生活的总结,书是理想的升华;书是进步的阶梯,书是情感的寄托。读了《黑魂灵》这本令我感动颇深的书后,我更感觉书是我的一位知心好友。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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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魂灵》读后感范文


黑水手虽然很老,但它是一个善于自我反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让自己理直气壮的少捕鱼。它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甚至不好意思去吃鱼。

暑假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久久不能忘记的是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我从它的身上看到了永不服输的精神。

黑水手虽然很老,但它是一个善于自我反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让自己理直气壮的少捕鱼。它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甚至不好意思去吃鱼。

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一只老的没用的鱼鹰。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已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它用自己最后的生命证明它的能力。

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的老人。他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也没有放弃,即使被鲨鱼围攻也永不服输。当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老人战胜了自己;而当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捕到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它也战胜了自己。

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或是输给自己。

黑魂灵读后感精选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黑魂灵读后感精选”,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黑魂灵读后感【篇1】

“人之初,性本善”,这是性善论的论断。“好恶、喜怒、哀乐,夫是之谓天情”,这是荀子所持的性恶论。虽说不出所以然来,我从骨子里坚持“性善论”。

看到忽闪的黄灯,小孩理所应当地认为应该慢行;看到龌龊的举止,小孩自然觉得肮脏;学校的象牙塔终是一个无菌的领地,让人生羡。

社会的染缸让一切都背负了社会本该有的一切元素,无一不缺。《红枣儿》,借香菱的天真、无畏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的尔虞我诈和贪婪。“占小便宜”似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劣根性。而孩子的潜意识里压根就不存在。忽然想起“排队买票让其孩子墩身的”那位父亲,只为一张微乎其微的门票,似乎万有不值。

当叔叔从口袋里掏出23颗红枣,并且弯腰捡起地上几颗枣儿低头匆匆离开的时候,我想是那份“羞耻心”他有了继续做人的资本。

黑魂灵读后感【篇2】

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过目不忘。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让我从它的身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孤傲的灵魂。水黑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在这一段中;

黑水手是一只鱼鹰的名字,现在,它正很快地衰老着。

它的游动显得越来越吃力,越来越跟不上行驶的小船和鱼鹰的队伍了。

它几乎再也抓不到鱼了。即使在鱼多的狭小水域,它也常常毫无收获。它吃力地扎着猛子。也不知道它是因为老眼昏花在水下根本看不到鱼,还是因为游动的速度太慢,猎物轻易就跑掉了,总而言之,那些猛子,几乎是毫无意义的。偶尔叼着一条拇指粗细的小鱼,它就会显出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知道是游向小船让爷爷将鱼取走呢还是自己吃掉拴在脖子上的草绳,并未拴死,是留下一定的空隙的,鱼鹰们可以把一些小鱼吞进肚里。

这时,就会有一两只鱼鹰游过来,趁黑水手不备,一口夺去它嘴上的小鱼,立即吞进肚里。

看到这副景象,爷爷心里会泛起一丝悲哀,并对那些不要脸的家伙十分生气。他会举起竹篙,突然劈下,吓得那些不要脸的家伙拍着翅膀慌忙逃窜。爷爷只好经常把它捞到船上,让它歇着。爷爷安慰它:你老了,你不比它们了。你就歇着吧,不要心里过意不去。谁都有这个时候,人也一样。爷爷想到了自己,心里有淡淡的酸痛。

所有的鱼鹰都不再把黑水手放在眼里,它们甚至经常欺负它,而当它们看到爷爷从一堆杂鱼中挑出最好的鱼喂它时,会感到十分生气,甚至是愤怒。它们不住地叫唤着,好像在责问:凭什么?它一条鱼都没有抓住,凭什么还喂它最好的鱼?

那时,黑水手显得很不好意思,并不肯再将爷爷送到它嘴边的鱼吞下去。

爷爷说:别听它们的。它们这群小畜生,早晚要遭报应的。

黑水手要尽一只鱼鹰的本分,一旦下水,就用尽全身力气去抓鱼。但是,它的猛子总是扎得很浅,无论它怎么用力,就是无法将自己的身子扎到水的深处。以前,它一旦进入深水,反而觉得深水世界比水面上的世界还要清澈明亮,可是现在,深水世界是那么的阴暗与模糊,几乎看不见什么。它蹬动双腿,收紧身子,不住地向前钻去,直到身体消耗掉所有的力气,再也憋不住了,才缓缓浮到水面上。那时,它已经脑袋头昏脑胀,只觉得身子随着水波在晃动,整个世界一片虚幻。水黑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水手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黑水手的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老人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的高昂斗志,和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的疲惫神情。老人战胜了大鱼却失去了它;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战胜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们一样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甚至输给自己。

黑魂灵读后感【篇3】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小女孩莎莎的爸爸是一位雕塑家,人们却说他是个“头上长疮,脚底流脓的坏透顶的家伙”。在莎莎一岁的时候——大概是一九六六年的秋天,在一个静悄悄的夜里,莎莎的爸爸和妈妈突然被人揪着脖领抓走了,之后生活在乡下的爷爷听到了这个消息,匆匆赶进城里,爷爷从好心的邻居家抱走了莎莎,冒着刺骨的寒风,回到了乡下的家里。

爸爸出狱了,去乡下接回了莎莎。莎莎上学了,可是因为常年在乡下的劳动,她的手是那么的粗糙,常常受到同学们嘲笑,而她却并不生气,悄悄买了副白手套戴在手上,看到这儿我的心里真的好难受。后来爷爷去世了,他的那双手放在胸前,黑褐色的手背像岩石的颜色,手指又短又粗,手掌上的老茧,有硬币那么厚,由于常年搬石头、拿凿子与锤子,手指已经不能完全伸直了。虽然爷爷的手不好看,可他是方圆几十里手艺最好的石匠,没人能比得过他的灵巧和力量。

四年级:焦晓薇

假期里读了一本叫《黑魂灵》的书,里面有许多震撼心灵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深深打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莎莎虽然很小,但却懂得爷爷的艰辛,总是帮爷爷干些力所能及的活。才五岁,她就跟着大孩子去河滩挖野菜,七岁她开始上山捡柴,乡下很穷,而爷爷已经上了年纪,日子更是艰难。爷爷总是把好吃的留给莎莎,自己一年到头只是蘸着盐水吃饭。莎莎虽小,可莎莎知道疼爷爷。她冒着危险到池塘里摸螺蛳,带回家里,剪掉螺蛳壳的屁股,泡在清水里吐尽泥沙,煮熟后给爷爷吃,螺蛳好鲜呀,爷爷多吃了两碗饭。

多么深厚的祖孙情啊!亲情是宝贵的、无私的,但愿人间充满爱。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中华传统美德坚决不能丢,实现繁荣富强、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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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魂灵读后感【篇4】

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过目不忘。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让我从它的身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孤傲的灵魂。

黑水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

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的一幕:

“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

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老人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的高昂斗志,和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的疲惫神情。老人战胜了大鱼却失去了它;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战胜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

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们一样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甚至输给自己。

黑魂灵读后感【篇5】

假期里我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这本书,其中《祖父》这篇文章文章中莎莎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莎莎从小就跟祖父生活在一起,祖父对她特别疼爱。虽然生活特别苦,但每一次都把仅有的一点好东西留给莎莎吃。后来莎莎到学校读书,她的那双小手受到了大家的嘲笑。因为那双小手颜色黑红,掌心厚实,手指短粗,皮肤粗糙,很难看。有一次,沙沙在黑板上算数学题,大家又一次发出了讥笑声,就连老师也忍不住问:“你的手… …?”甚至有一次,学校里组织集体舞表演,莎莎的同位儿看了看她那双丑陋的手却说:“要不你别参加了。”

读完文章后,我觉得莎莎的手是漂亮的,并不是说那双手外表美观,而是那双手有一种内在美。这种美比任何形式上的美都珍贵。因为莎莎那双手帮爷爷干了许多事情,比如:搬石块、挖螺蛳等。莎莎从小就懂得孝顺,这一点无比珍贵。

有一次,莎莎觉得自己的手太难看了,就给自己买了一副白色尼龙手套。忽然,她想起了爷爷,爷爷的手因为常年干活也很不好,手上布满口子。她想,也应该给爷爷买一副手套。于是她跟姐姐一起去工地上低价收购别人用过的手套。她们收了满满的两袋子手套,送给了爷爷。

读到这里我想,因为莎莎从小就跟爷爷一起生活。爷爷对莎莎的那份疼爱,莎莎不但没有忘记还懂得感恩,这一点是很难得的。如果你也有兴趣就来读读吧!

黑魂灵读后感【篇6】

魑魅魍魉,一看字就怪阴森恐怖,弥漫开来的是无以抵挡的恐慌。

阿西是枪魅,顾名思义,是枪口地下的鬼魅。它是把同胞引入死亡骗入坟场的诱饵。阿西被俘回忆美好接受驯服麻木不仁生命觉醒,作为一只鸭子的阿西完成了心灵的拯救。这是作为人类也应该思考的伟大意义。与其苟且,不如悲壮!

原来童话不见得是百般美好,不一定非得和风细雨,甜言蜜语。我一直在想所谓的虚幻能持续多久。纷芜的社会最终会给人类投下阴暗的一面,辩证唯物主义也这样认为。

童话其实具有更加深刻与宏大的命题。自由、信仰、良知、背叛,甚至是杀戮。它依旧充满着灰暗、挣扎、悲伤甚至是残忍。当童话用智慧在解读世界,诠释人生的时候,我们应该用智慧去辨识,有时候可能陷入矛盾重重,陷入困境迭迭,但最终我希望完成童话本来的初衷:走出生命的阴霾与灰暗,还一份美好与守候。比如枪魅阿西就很好地完成了角色的转换。悲哉,壮哉,伟哉。

黑魂灵读后感【篇7】

耶!我看完了《黑魂灵》喽!《背叛的门牙》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这是我个人认为曹文轩写的最快乐的一篇文章。《黑魂灵》的作者是曹文轩,《背叛的门牙》可能是曹文轩亲身亲身经历,因为皮卡是他的儿子呀!

曹文轩是当代著名作家、评论家。主要作品有:《忧郁的田园》、《红葫芦》、《蔷薇谷》等。曹文轩的美意个故事都会给人都会给人们一个道理,每一个故事都会打动人心。

我给大家讲讲《背叛的门牙》这个故事:马上要合唱比赛了,唱歌非常好的李哲和皮卡先后领唱,可是皮卡和李哲的门牙门牙也先后都掉了。明天就要比赛了,这可把秦老师急坏了。这时皮卡的爸爸出了一个主意,就是让皮卡和李哲一起领唱,肯定是绝配。最终在李哲和皮卡的带领下,取得了冠军!

读完这本书,我很了解皮卡那时掉门牙掉门牙的心情。因为我也有过相似的经历:在上个暑假,我每天都下去和我的伙伴们踢足球。我特别喜欢踢足球,我把踢足球当作生活的一部分。有一天,我早早的写完了假期作业,吃完饭,正要下去踢足球时,一不小心,我的脚给扭了。当时,我可以说是欲哭无泪呀!我有这样的经历,所以我很同情皮卡,同时我也很佩服皮卡的爸爸,因为爸爸换了一种思路,就把这个让谁领唱的问题解决了。

记得我在一年级时,第一节课是我最喜欢的体育课。可是外面一直在下雪,我认为体育课不会再上了。可是可是体育老师不这么想,难得下雪天,出去打雪仗是可以的,错过下雪天,就不能出去打雪仗了。本来无精打采的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就象打满鸡血似的,摩拳擦掌,准备要大干一场。就这样,上了一节快乐的体育课。

我喜欢这篇文章,我喜欢这本书,每读完一个故事,就会有一个道理印在我的脑子里。不管是悲伤的故事还是快乐的故事,里面都蕴藏着一些知识。

黑魂灵读后感【篇8】

暑假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久久不能忘记的是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我从它的身上看到了永不服输的精神。

黑水手虽然很老,但它是一个善于自我反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让自己理直气壮的少捕鱼。它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甚至不好意思去吃鱼。

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一只老的没用的鱼鹰。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已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它用自己最后的生命证明它的能力。

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的老人。他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也没有放弃,即使被鲨鱼围攻也永不服输。当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老人战胜了自己;而当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捕到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它也战胜了自己。

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或是输给自己。

曹文轩《黑魂灵》读后感3000字


《黑魂灵》是曹文轩中短篇小说及散文随笔集,共由9个篇幅组成,其中有《黑魂灵》《甜橙树》等名篇。每读一个故事都是一次心灵的成长,心灵的洗礼,甚至是心灵的救赎。于是配合每一个篇目独立出标题,写下体会感悟,与大家分享阅读带来的可以言说的喜悦。

老者有担当,生命有轮回《黑魂灵》

老当益壮烈士暮年。一个垂垂老矣的生命怎样面对暮春,看瓣瓣花落而下,曾经的叱咤风云或许都是一帘幽梦,留给自己夜晚咀嚼的心酸。

黑水手(鱼鹰)一辈子捕鱼,当年幼的鱼鹰都敢从它嘴里截取猎物的时候,时间已经把它淘汰在时间的遽隙,任凭你怎么努力也无法和时间抗衡,当一切败下阵来后是怎样落寞的凄凉。

当黑水手拼劲全力完成生命最后杰作一条三十二斤的鱼的时候,它给了自己留给时间最好的交代,那种义无反顾的力量是不是也是爷爷内心的使命,那种不服输的气骨,那种对生命的尊重,对垂垂老矣的安详。

看着爷爷的船一点点漂向河心,那是最好的归宿,有个词叫:一生属于漂泊。

我的眼前忽然幻化出傻子男孩瞬间长大的轮廓,轮回有常。

工匠有灵 《菊花娃娃》

当你把心血、汗水、智慧连同日月星辰和时光岁月一起在穿针引线中缝进布娃娃的时候,一切都活了,即便它只是一个布娃娃。

因为自己被妈妈出生在菊花田里,于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菊花情结,菊花缘分就相伴一生。108个布娃娃,本想自己留下最后一个,却也因他人所需在抉择中拱手想让。最后徒留孤寡一人,只有月亮、星辰、云彩为伴。

万物有灵。当所有布娃娃喊着一声声妈妈妈妈扑向她怀里的时候,怀里弥漫开的是菊花笑靥。

此时,鼻尖是浓郁的菊花花香。

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白栅栏》

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是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是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

八岁到十二岁,童年。少年的青涩值得一生去咀嚼和品味。远天的鸽子,麦浪的回响,苇草的回眸至今我自己每每梦境中都是童年的老屋、以及那深不可见的河流任凭世界再怎么发展,梦魇无论如何也没有逃脱过。童年镌刻的记忆是一生逐梦的脚步,就如一丝无形的线、一把无形的手拽着你,牵引着你,欲罢不能。

我就莫名奇妙地喜欢我的女老师,没有理由。在喜欢的人面前,一切的幼稚、一切的逞能、一切的自大,都是那么顺其自然地被理解。

喜欢,因为那双无法逃避的眼睛;喜欢,才会产生依恋;喜欢,才会刻意去回避因为喜欢,在日后的每一天才会把仅有的四年时光无限制地加以丰润、丰满、丰盈,以至一生都在被唤醒的状态,这是怎样一股神奇的力量。

那位如栀子花般的女老师,是怎样一份神奇的存在?

幸福靠双手创造 《祖父》

本篇取名《祖父》,读完觉得是不是可以改成《祖父的手》。

一九六六年的秋天,祖父用粗糙的手把只有一岁的莎莎救回乡下。从此用双手拉扯这个孙女。这个老工匠用勤劳和智慧的双手一锤锤地和石头进行着较量,在无情的岁月中雕刻时光的老茧。

他一刻都舍不得让自己闲下来,不舍得让手空下来。一旦如此,两只手就不知道往哪儿搁。爷爷深深地懂得,一切幸福需要双手去创造。即便那双手血泡淋淋,那双手枯萎难堪,那终究是一双可以托付的神奇的手。

当载着爷爷的小船慢慢驶向河滩的时候,一切都让莎莎深刻的懂得:即便有同学的哂笑,自己的苦恼,自己那双经过风霜日晒酷似爷爷的手是多么合乎常理地存在。

莎莎的手,是不需要白手绢来掩盖的。美丑的分界线一定不在世俗的肤浅的表面。

心灵救赎 《月光里的铜板》

林子里,荷叶间,草虫中,鸟叫虫鸣。万物青青,透出一派新鲜的生命。九瓶把两个喜蛋猛力地抛向空中。他们在蓝天下划了两道红弧。

故事在二麻子送喜蛋中突然逆转,完美地完成了此篇小说的逆袭。殊不知,我在读这篇的时候除了字里行间的回忆,更多的是一种揪心的期待。当丫头片子的情节出场的时候,那份揪心达到了极致,简直如一双手卡住了我的喉头。之后突然的逆转救赎了小说人物九瓶,救赎了故事情节,也救赎了我,可能还救赎了作者。

小说中的人物或多或少有作者自己的影子。在一番折腾后,这个叫九瓶的男孩内心的愧疚得到了作者的弥补。于是读者知道有些所谓好奇地探究可能需要承担自己年龄不能理解的忧伤。或许这就是小说带给读者精神的慰藉和精神的力量,这叫成长。

清夜无尘,月色如银。

那铜板的边缘有一圈细细的光圈,它是月光里最温暖的的色调。

童话也有悲伤和挣扎 《枪魅》

魑魅魍魉,一看字就怪阴森恐怖,弥漫开来的是无以抵挡的恐慌。

阿西是枪魅,顾名思义,是枪口地下的鬼魅。它是把同胞引入死亡骗入坟场的诱饵。阿西被俘回忆美好接受驯服麻木不仁生命觉醒,作为一只鸭子的阿西完成了心灵的拯救。这是作为人类也应该思考的伟大意义。与其苟且,不如悲壮!

原来童话不见得是百般美好,不一定非得和风细雨,甜言蜜语。我一直在想所谓的虚幻能持续多久。纷芜的社会最终会给人类投下阴暗的一面,辩证唯物主义也这样认为。

童话其实具有更加深刻与宏大的命题。自由、信仰、良知、背叛,甚至是杀戮。它依旧充满着灰暗、挣扎、悲伤甚至是残忍。当童话用智慧在解读世界,诠释人生的时候,我们应该用智慧去辨识,有时候可能陷入矛盾重重,陷入困境迭迭,但最终我希望完成童话本来的初衷:走出生命的阴霾与灰暗,还一份美好与守候。比如枪魅阿西就很好地完成了角色的转换。悲哉,壮哉,伟哉。

社会是染缸 《红枣儿》

人之初,性本善,这是性善论的论断。好恶、喜怒、哀乐,夫是之谓天情,这是荀子所持的性恶论。虽说不出所以然来,我从骨子里坚持性善论。

看到忽闪的黄灯,小孩理所应当地认为应该慢行;看到龌龊的举止,小孩自然觉得肮脏;学校的象牙塔终是一个无菌的领地,让人生羡。

社会的染缸让一切都背负了社会本该有的一切元素,无一不缺。《红枣儿》,借香菱的天真、无畏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的尔虞我诈和贪婪。占小便宜似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劣根性。而孩子的潜意识里压根就不存在。忽然想起排队买票让其孩子墩身的那位父亲,只为一张微乎其微的门票,似乎万有不值。

当叔叔从口袋里掏出23颗红枣,并且弯腰捡起地上几颗枣儿低头匆匆离开的时候,我想是那份羞耻心他有了继续做人的资本。

现实与虚幻 《甜橙树》

他几乎什么都不想,只偶尔想到他家的猪。一场脑膜炎,因为钱烙下了傻病。傻,有时候真好,因为它可以规避社会性。

《甜橙树》可以一分为二,条情缕析。现实的快意与梦境的美好把故事一掌拍平,让人内心受到美好的涤荡。

梦境真是好东西,有时可以让你避开一切丑恶,梦可以帮你一切无法实现的现实。有时真想有一场长梦不醒的买醉。

尿骚味,狗尾巴草,弯桥凭什么不让他们快活一顿呢?四个人极尽所能地捉弄弯桥,以图建立在别人基础上的恶作剧的快乐。

现实与虚幻的交织,甜橙树始终都在。

弯桥的梦里:毒太阳下,红扇把浓阴让给弯桥;三瓢竭尽全力追的那棵橙子树,拼命夺来的那个橙子留给了弯桥;六谷家甜橙树的鸟儿能治弯桥的怪病,于是那棵树被赶到了弯桥家;浮子家那棵最大的最喜欢的甜橙树凿出的船,去找寻魂牵梦萦的妈妈。妈妈,就在遥远的岸边

山歌悠扬,忽高忽低,忽远忽近,此起彼落。

友谊万岁,纯真万岁。

尊重嫉妒《背叛的门牙》

从看了《甜橙树》后,不觉为构思叫好。看了《背叛的门牙》,已是拍案叫绝。

《背叛的门牙》把一波三折演绎得淋漓尽致。李哲领唱的缺席,到皮卡的换位,在到门牙的背叛到最后的绝配无不体现匠心二字的意蕴。

嫉妒是什么?嫉妒是值得尊重和保护的伟大情愫。嫉妒里有一种暗暗较劲的冲动,暗暗较劲就会萌发向上向善的力量,从而完成自己的蜕变。从某种程度上说,嫉妒和不甘落后是合二为一的共生体。你不得不为皮卡与门牙之间的庄严承诺致敬。

当皮卡和李哲绝配成功夺得合唱比赛一等奖后,皮卡一直在草丛寻找之前从十二楼扔下的门牙,真的是在找门牙吗,一阵酸楚后,不得不微微一笑。这就是不易察觉的成长,是怦然一跳的心动,是内心软弱之弦的拨动,是一瞬间长大的心灵悸动!

黑魂灵读后感(推荐15篇)


唯有阅读,才能在时光里装进更加丰盛的内容,作品是一本被大家公认的好书。怎样才能写出一篇有特点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栏目小编花时间整理的《黑魂灵读后感》。

黑魂灵读后感 篇1

“他几乎什么都不想,只偶尔想到他家的猪。”一场脑膜炎,因为钱烙下了傻病。傻,有时候真好,因为它可以规避“社会性”。

《甜橙树》可以一分为二,条情缕析。现实的“快意”与梦境的“美好”把故事一掌拍平,让人内心受到美好的涤荡。梦境真是好东西,有时可以让你避开一切丑恶,梦可以帮你一切无法实现的现实。有时真想有一场长梦不醒的买醉。

尿骚味,狗尾巴草,弯桥凭什么不让他们快活一顿呢?四个人极尽所能地捉弄弯桥,以图建立在别人基础上的恶作剧的快乐。现实与虚幻的交织,甜橙树始终都在。

弯桥的梦里:毒太阳下,红扇把浓阴让给弯桥;三瓢竭尽全力追的那棵橙子树,拼命夺来的那个橙子留给了弯桥;六谷家甜橙树的鸟儿能治弯桥的怪病,于是那棵树被赶到了弯桥家;浮子家那棵最大的最喜欢的甜橙树凿出的船,去找寻魂牵梦萦的妈妈。妈妈,就在遥远的岸边……

山歌悠扬,忽高忽低,忽远忽近,此起彼落。友谊万岁,纯真万岁。

黑魂灵读后感 篇2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魂灵》,这本书由九个小故事组成,《黑魂灵》这本书的九个故事都是感人至深的故事,虽然这九个故事都很好看,但是最让我过目不忘的却是第一个故事《黑魂灵》。

黑魂灵故事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让我从它身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孤傲的灵魂。黑税收虽然老了,可是她自己还要抓鱼,有一次,它猛地钻进河里,可不一会就上来了,嘴里还有条小鱼,当黑水手正鱼鱼这么小的鱼时自己呢,还是留给主任呢?又有一只鱼鹰迅速的把黑水手的鱼抢走并吐下肚子,黑水手老了,斗不过它才气愤地走了,黑水手平时抓了很多鱼,可主人和傻子男孩却很疼它,每次都给黑水手最好的食物,可黑手手突然有一天消失了,傻子男孩不停地寻找黑水手,它像死了似的,躺在岸边,它那带钩的嘴却仍嵌在一条大鱼身上,它用尽全身的力气战胜了一条32斤的大鱼,它的主人很欣慰。

跟黑水手相比我差远了,我肯定努力不到一半就放弃了,黑水手虽然老了,可是他并没有放弃抓鱼,虽然它不如以前了,可它还在坚持,不过最后,它凭借自己的力量抓了一条32斤的大鱼证明了自己。如果换做是我,我是否能像黑水手一样呢?我反思了.....。

《黑魂灵》这本书给我的启迪是,虽然我以前不能像黑水手一样坚持不懈,努力争取,但今后,我要向黑水手一样,只要下定决心做的事情,一定要努力争取,永不放弃。

黑魂灵读后感 篇3

林子里,荷叶间,草虫中,鸟叫虫鸣。万物青青,透出一派新鲜的生命。九瓶把两个喜蛋猛力地抛向空中。他们在蓝天下划了两道红弧。

故事在二麻子送喜蛋中突然逆转,完美地完成了此篇小说的逆袭。殊不知,我在读这篇的时候除了字里行间的回忆,更多的是一种揪心的期待。当丫头片子的情节出场的时候,那份揪心达到了极致,简直如一双手卡住了我的喉头。之后突然的逆转救赎了小说人物九瓶,救赎了故事情节,也救赎了我,可能还救赎了作者。

小说中的人物或多或少有作者自己的影子。在一番折腾后,这个叫九瓶的男孩内心的愧疚得到了作者的弥补。于是读者知道有些所谓好奇地探究可能需要承担自己年龄不能理解的忧伤。或许这就是小说带给读者精神的慰藉和精神的力量,这叫成长。

清夜无尘,月色如银。那铜板的边缘有一圈细细的光圈,它是月光里最温暖的的色调。

黑魂灵读后感 篇4

生命,就该不服输——读《黑魂灵》有感

“它正快速地衰老着。它几乎再也抓不到大鱼了。但每次爷爷放鱼鹰下水,它也非跟着下去……”多么倔强不服输的鱼鹰!

儿童文学大师曹文轩的书总是有着让人震撼的人格力量。读着这本《黑魂灵》,我深深地被震撼了,眼里更多了份湿润与感动。

《黑魂灵》主要讲的是:有一个老人家和他的孙子傻子男孩,他们养了一群鱼鹰,其中有一只老鱼鹰,名叫“黑水手”,跟了爷爷好多年了。曾经的它,毛发浓密、乌黑发亮,还是一个捕鱼高手,最高记录是捕到了一条重达三十一斤的大鱼。可如今,它老了,不仅再也捕不到鱼了,而且还被欺负,“黑水手”的眼里满是一望无际的悲伤。

直到有一天,傻子男孩发现“黑水手”失踪了。爷爷和傻子男孩急坏了,却无能为力。终于,他们在芦苇荡旁听到了“黑水手”微弱的叫声,傻子男孩去看,发现“黑水手”身上的毛快掉光了,奄奄一息,旁边还有一条大鱼,爷爷称了一下,呵,三十二斤,比它年轻时捕到的还多了一斤。之后,“黑水手”再也没站起来,每天只能让傻子男孩喂它吃的。有一次,爷爷给“黑水手”喂了很多酒,说道:“到时候了,它该走了。”傻子男孩一言不发,他们来到一片空地上,爷爷让傻子男孩挖了一个坑,把“黑水手”放进去,用土填满,四周摆满了蜡烛……

没过了多久,勤劳的爷爷也渐渐不行了,于是他安排好了一切,交代傻子男孩一定要把自己的遗体放在小船上,任他飘去,不久爷爷离开了人世。傻子男孩遵照约定把爷爷放在小船上。故事的最后,傻子男孩看着远去的小船大喊“我不傻!”

曹文轩爷爷用最朴素的语气描绘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故事并没有告诉我们真正的结尾,但不禁让我的思绪飞扬。即使年迈,依然不服输的“黑水手”,用它最后的生命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善良的爷爷也用他的勇敢与坦然面对着死亡。而每天跟爷爷,跟“黑水手”朝夕相处的傻子男孩呢,他真的傻吗?我相信大家心中都已经有了答案。

读完这个故事,我还想到了另外一个故事——《老人与海》,他们的主题有所相同:明知道自己不行,却执着地坚持着、努力着。支撑他们的是什么呢?是毅力,是刻在骨子里的那种不服输的精神。

生活中,平凡的我们,就该像“黑水手”、像爷爷一样,哪怕是面对困难,甚至死亡,都要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后的机会。一个人前行路上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敢于战胜自己,才是真正的强者。

《黑魂灵》这本书,真的有很多我们去学习去回味的东西,值得推荐给大家去读读。

黑魂灵读后感 篇5

曹文轩《黑魂灵》这本书,封皮色调单一,毫不艳丽。三个不起眼的蝇头小字“黑魂灵”便是这本书的名字。朴素的封皮,低调的名字,反而为这本书平添了一丝神秘,让人有一种去探索的渴望。而这种封皮,符合我对书籍的审美:书籍以思想和内容为灵魂,华丽的外表对此有损。不过这也可能是我守旧了。

书中有很多个小故事,但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黑魂灵》了。

后来黑水手一直瘫痪着,它无数次想站起来,结果都失败了,因为它把一生的力气都用完了。爷爷也病了,之后爷爷就天天卖鱼鹰,卖来的钱爷爷没有用来治病,而是都收在包中。有一天,爷爷让孩子去买白蜡烛和酒,然后再让他挖个洞。爷爷用酒把黑水手灌醉,之后把它埋在洞里了,说过不了多久我也来陪你。直到把黑水手埋好后,爷爷对傻孩子说,我要走啦!孩子点点头。爷爷一连三天没有吃饭,只是让孩子走时带上包,里面有爷爷给他的钱,让爷爷的身体随水漂流,并告诉他,他不傻。第二天早上,爷爷离开了人世,孩子对着小船消失的方向说,我不傻。然后笑了起来。孩子背着爷爷给的包独自闯天下了。孩子和黑水手及爷爷相处的经历会是他一生的财富,相信他肯定是一个顽强、勤劳、努力、善良的好人。

读完这个故事,黑水手和老爷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黑水手仿佛是个落魄的战士,一个意志勃发的勇士。它拥有一颗孤傲的灵魂,它不屈从于日渐老去的命运,不甘心在被嘲讽的环境中屈辱地生活,哪怕用尽生命的最后一点气力,也要捍卫自己的荣誉和尊严,好似为尊严斗志昂扬的斯巴达战士,让人在心酸之际油然而生崇敬。而爷爷却是另一种品质,他善良而伟大:善良是他理解黑水手的奋斗,体谅黑水手的维护尊严的努力,并且处处照顾黑水手;伟大在于他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纯粹的生命,他能坦然面对自己的死亡,并在死亡前安排好孩子的一切。

其实想想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无论我们选择不甘平庸、争强好胜的一生,还是平淡踏实、与世无争的一世,只要我们能坚守信念,坦然面对,生命都一样精彩而富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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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现在大部分的儿童图书,这本书是良心之作。它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大段的说教,有的只是作者的真情实感,有的只是文笔朴素、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并且每一个故事里都发人深思。

故事大概讲得是一个傻子男孩饿晕在河岸上,恰巧遇到了放鱼鹰的爷爷驾着小船路过这里,爷爷就把他救了并收留了他。于是他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放鱼鹰,而黑水手就是其中的一只鱼鹰,它正在很快的老去。它几乎抓不到一条鱼了,不论它多用力的去扎猛子,都是没用的,偶尔抓住条拇指大的,它就会显出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知是交给爷爷还是自己吞下,这时总有几只鱼鹰去夺它口中的小鱼,每次爷爷看到后都会吓吓那些鱼鹰,之后把黑水手捞上来,让它休息。这时爷爷总会安慰它。喂食时,总把最好的鱼给黑水手,而其它的鱼鹰却都认为不公平,它本来就抓不到大鱼,为什么还要吃最好的鱼。每到这时,黑水手总是陷入困窘而不敢去接爷爷的鱼。直到有一天,它不见了,爷爷和男孩四处找它,最后找到了黑水手,它几乎拼尽了最后的力量抓住一条三十二斤重的大鱼。爷爷说,你这又何苦呢?

在文学作品中,动物的故事是人间的延续,是人类行为和思想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爷爷的死虽然只用了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却给了我无尽的感触,他一生坚强,却又坦然面对不可抗拒的人生命运,终老而无憾。

四年级:杨柳青

黑魂灵读后感 篇6

从看了《甜橙树》后,不觉为构思叫好。看了《背叛的门牙》,已是拍案叫绝。

《背叛的门牙》把“一波三折”演绎得淋漓尽致。李哲领唱的缺席,到皮卡的换位,在到“门牙的背叛”到最后的“绝配”无不体现“匠心”二字的意蕴。

嫉妒是什么?嫉妒是值得尊重和保护的伟大情愫。嫉妒里有一种暗暗较劲的冲动,暗暗较劲就会萌发向上向善的力量,从而完成自己的蜕变。从某种程度上说,“嫉妒”和“不甘落后”是合二为一的共生体。你不得不为皮卡与门牙之间的庄严承诺致敬。

当皮卡和李哲绝配成功夺得合唱比赛一等奖后,皮卡一直在草丛寻找之前从十二楼扔下的门牙,真的是在找门牙吗,一阵酸楚后,不得不微微一笑。这就是不易察觉的成长,是怦然一跳的心动,是内心软弱之弦的拨动,是一瞬间长大的心灵悸动!

黑魂灵读后感 篇7

《黑魂灵》是文学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小说,他用真挚的话语描述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黑魂灵》这个小故事。文中写了一个叫黑水手的鱼鹰,年轻时年少气盛,是个捕鱼行家。随着时间的流逝,它老了,但仍夜以继日地捕鱼,在别的鱼鹰来抢夺食物时,它毫不退缩。后来,黑水手突然不见了,看鱼鹰的老爷爷和小男孩去找黑水手。他们在一处河流边上发现了黑水手,它口中死死地咬着一条三十二斤的鱼!从那一刻起,黑水手再也站不起来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于是,老爷爷卖掉别的鱼鹰赚钱给黑水手买杂鱼吃。一天晚上,当黑水手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时,老爷爷叹了口气,用酒把它灌醉,把它的身体埋葬在一个小土坑里。此后,爷爷的小船一直在水上不停地漂流。

这只叫黑水手的鱼鹰特别令我感动,因为它即使老了,也不忘记自己的职责,仍然在河上奋力地捕食。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人类有时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文里那位养鱼鹰的老爷爷令我非常敬佩。因为他喜欢这只叫黑水手的鱼鹰,所以,他宁愿把其他鱼鹰卖了,也要让黑水手活下来,这是一份多么深厚的感情呀!当那天晚上,老爷爷看见黑水手生命到了极限,要离开的时候,是那么的不舍,那么的伤心!看着看着,我不禁热泪盈眶,我真希望黑水手能永远陪伴着老爷爷,和他一起度过快乐的时光。

黑魂灵读后感 篇8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小女孩莎莎的爸爸是一位雕塑家,人们却说他是个“头上长疮,脚底流脓的坏透顶的家伙”。在莎莎一岁的时候——大概是一九六六年的秋天,在一个静悄悄的夜里,莎莎的爸爸和妈妈突然被人揪着脖领抓走了,之后生活在乡下的爷爷听到了这个消息,匆匆赶进城里,爷爷从好心的邻居家抱走了莎莎,冒着刺骨的寒风,回到了乡下的家里。

爸爸出狱了,去乡下接回了莎莎。莎莎上学了,可是因为常年在乡下的劳动,她的手是那么的粗糙,常常受到同学们嘲笑,而她却并不生气,悄悄买了副白手套戴在手上,看到这儿我的心里真的好难受。后来爷爷去世了,他的那双手放在胸前,黑褐色的手背像岩石的颜色,手指又短又粗,手掌上的老茧,有硬币那么厚,由于常年搬石头、拿凿子与锤子,手指已经不能完全伸直了。虽然爷爷的手不好看,可他是方圆几十里手艺最好的石匠,没人能比得过他的灵巧和力量。

四年级:焦晓薇

假期里读了一本叫《黑魂灵》的书,里面有许多震撼心灵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深深打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莎莎虽然很小,但却懂得爷爷的艰辛,总是帮爷爷干些力所能及的活。才五岁,她就跟着大孩子去河滩挖野菜,七岁她开始上山捡柴,乡下很穷,而爷爷已经上了年纪,日子更是艰难。爷爷总是把好吃的留给莎莎,自己一年到头只是蘸着盐水吃饭。莎莎虽小,可莎莎知道疼爷爷。她冒着危险到池塘里摸螺蛳,带回家里,剪掉螺蛳壳的屁股,泡在清水里吐尽泥沙,煮熟后给爷爷吃,螺蛳好鲜呀,爷爷多吃了两碗饭。

多么深厚的祖孙情啊!亲情是宝贵的、无私的,但愿人间充满爱。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中华传统美德坚决不能丢,实现繁荣富强、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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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魂灵读后感 篇9

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是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是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

八岁到十二岁,童年。少年的青涩值得一生去咀嚼和品味。远天的鸽子,麦浪的回响,苇草的回眸……至今我自己每每梦境中都是童年的老屋、以及那深不可见的河流……任凭世界再怎么发展,梦魇无论如何也没有逃脱过。童年镌刻的记忆是一生逐梦的脚步,就如一丝无形的线、一把无形的手拽着你,牵引着你,欲罢不能。

我就莫名奇妙地喜欢我的女老师,没有理由。在喜欢的人面前,一切的幼稚、一切的逞能、一切的自大,都是那么顺其自然地被理解。

喜欢,因为那双无法逃避的眼睛;喜欢,才会产生依恋;喜欢,才会刻意去回避……因为喜欢,在日后的每一天才会把仅有的四年时光无限制地加以丰润、丰满、丰盈,以至一生都在被唤醒的状态,这是怎样一股神奇的力量。

那位如栀子花般的女老师,是怎样一份神奇的存在?

黑魂灵读后感 篇10

“人之初,性本善”,这是性善论的论断。“好恶、喜怒、哀乐,夫是之谓天情”,这是荀子所持的性恶论。虽说不出所以然来,我从骨子里坚持“性善论”。

看到忽闪的黄灯,小孩理所应当地认为应该慢行;看到龌龊的举止,小孩自然觉得肮脏;学校的象牙塔终是一个无菌的领地,让人生羡。

社会的染缸让一切都背负了社会本该有的一切元素,无一不缺。《红枣儿》,借香菱的天真、无畏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的尔虞我诈和贪婪。“占小便宜”似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劣根性。而孩子的潜意识里压根就不存在。忽然想起“排队买票让其孩子墩身的”那位父亲,只为一张微乎其微的门票,似乎万有不值。

当叔叔从口袋里掏出23颗红枣,并且弯腰捡起地上几颗枣儿低头匆匆离开的时候,我想是那份“羞耻心”他有了继续做人的资本。

黑魂灵读后感 篇11

《黑魂灵》是这本书的名字。

故事讲的是以的男孩饿晕在河岸上,恰巧遇到了放鱼鹰的爷爷路过这里,爷爷就把他救了并收留他。于是他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放鱼鹰,而黑水手就是其中的一只鱼鹰,它正在很快的老去。

它几乎抓不到一条鱼了,无论它多么用力的去扎猛子,都是没用的,偶尔抓到条拇指大的,它就会显示出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知是交给爷爷不是自己吞下,这时总有其他的鱼鹰来抢它口中的小鱼,爷爷每次看到就吓吓其他的鱼鹰,把黑水手捞上来,让它休息,这时爷爷总会安志慰它,喂食时把最好的鱼给黑水手,这时其他的鱼鹰都觉得不公平,它本来就抓不到大鱼,为什么还要吃最好的鱼。这时候黑水手总是陷入困窘而不敢去接爷爷的鱼。直到有一天,它不见了。爷爷和男孩四处找它,最后找到了黑水手和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

最后黑水手一直瘫痪着,它无数次想站起来,但都失败了,因为它把一生的力气都用完了。最后爷爷也病了,之后就天天卖鱼鹰,卖鱼鹰的钱爷爷并没有用来治病,全都收到包里。有一天,爷爷让男孩去买白蜡烛和酒,然后再挖个洞,爷爷用酒把黑水手灌醉,然后把它埋在洞里,说过不多久我就来陪你。

直到把黑水手埋好,爷爷对傻孩子说,我要走了,孩子点点头,爷爷一连三天没吃没喝,只是让孩子走的时候带上包,里面是爷爷给他的钱,让爷爷的身体随水漂流,并告诉他,他不傻。第二天,爷爷去世了,小孩对着小船消失的方向说,我不傻,然后笑了。

读完这个故事,黑水手和老爷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黑水手他拥有一颗孤傲的灵魂,它不屈从逐渐老去的命运,不甘心在被嘲讽中屈辱的生活,哪怕用尽最后一点力气,也要捍卫自己的荣誉和尊严。而爷爷却是另一种品质,他伟大而勇敢。伟大是因为他处处为孩子着想,勇敢是坦然面对死亡。

实人生何尝不是如此,无论我们选择不甘平庸还是挣强好胜的一生,还是选择平淡踏实,与世无争一世,只要我们坚守信念,坦然面对,生命都一样精彩而富有意义。

黑魂灵读后感 篇12

暑假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久久不能忘记的是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我从它的身上看到了永不服输的精神。

黑水手虽然很老,但它是一个善于自我反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让自己理直气壮的少捕鱼。它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甚至不好意思去吃鱼。

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一只老的没用的鱼鹰。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已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它用自己最后的生命证明它的能力。

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的老人。他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也没有放弃,即使被鲨鱼围攻也永不服输。当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老人战胜了自己;而当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捕到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它也战胜了自己。

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或是输给自己。

黑魂灵读后感 篇13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书籍,品味了流芳百世的诗歌,见识了中外赞叹的著作。回眸望向书柜,目光定格在一本在花花绿绿的书中,显得极不显眼的书籍上。它的封面颜色几乎只有灰,白两种颜色,在周围书籍色彩艳丽的情况下,仿佛已陈旧不堪,和父辈的读物倒有几分相似。但我却快步上前,将书抽出“啊,这本新书我还没有读完呢!”少女环抱着书籍,嘴角洋溢起几丝微笑,低呼道。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翻阅起来,但读着读着,心中那面平静的湖似乎是被投进了一枚卵石,泛起了层层感动的涟漪……

是的,感动。正如《黑魂灵》的作者曹文轩在题记中写的那样;“在文学书写中,动物世界是人间的延续,是人类行为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它们让人们的喜怒哀乐有了翅膀,歌喉,能够浮水和奔腾。人们让他们的动物本能和原始冲动有了强烈的社会性……”如同文中的黑水手,它是一只意志勃发的鱼鹰:也是一只已垂垂老矣的动物;再如文中的“小傻子”——一个充满了“动物性”的小男孩。在这篇故事里,我看到了两个,剥离了社会的纯真生命。

再如《白栅栏》一文中,作者笔下的自己的童年,使我久久不能忘怀。那远天的鸽哨、麦浪的回响、及苇草的垂眸,这些美好的乡村风光,无一不在拨动着我的心弦,令我神往。作者在文中写道:“每个人在童年都会有一些微妙、朦胧,扑朔迷离的感觉。这些感觉会沉淀在记忆的茫茫黑海之中,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星花火熄灭的顷刻,还会突然浮现,然后向夏热黄昏时的落霞,向宁静的西方天空弥漫开来,于是时间倒流,这个人又梦幻般的回到了稚拙、清纯、金泽闪闪,充满花朵气息的童年时代……”这些优美的语句看似轻巧,却也蕴含着无限的深意,令我感动。

书是生活的总结,书是理想的升华;书是进步的阶梯,书是情感的寄托。读了《黑魂灵》这本令我感动颇深的书后,我更感觉书是我的一位知心好友。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黑魂灵读后感 篇14

魑魅魍魉,一看字就怪阴森恐怖,弥漫开来的是无以抵挡的恐慌。

阿西是枪魅,顾名思义,是枪口地下的鬼魅。它是把同胞引入死亡骗入坟场的诱饵。阿西被俘回忆美好接受驯服麻木不仁生命觉醒,作为一只鸭子的阿西完成了心灵的拯救。这是作为人类也应该思考的伟大意义。与其苟且,不如悲壮!

原来童话不见得是百般美好,不一定非得和风细雨,甜言蜜语。我一直在想所谓的虚幻能持续多久。纷芜的社会最终会给人类投下阴暗的一面,辩证唯物主义也这样认为。

童话其实具有更加深刻与宏大的命题。自由、信仰、良知、背叛,甚至是杀戮。它依旧充满着灰暗、挣扎、悲伤甚至是残忍。当童话用智慧在解读世界,诠释人生的时候,我们应该用智慧去辨识,有时候可能陷入矛盾重重,陷入困境迭迭,但最终我希望完成童话本来的初衷:走出生命的阴霾与灰暗,还一份美好与守候。比如枪魅阿西就很好地完成了角色的转换。悲哉,壮哉,伟哉。

黑魂灵读后感 篇15

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过目不忘。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让我从它的身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孤傲的灵魂。水黑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在这一段中;

黑水手是一只鱼鹰的名字,现在,它正很快地衰老着。

它的游动显得越来越吃力,越来越跟不上行驶的小船和鱼鹰的队伍了。

它几乎再也抓不到鱼了。即使在鱼多的狭小水域,它也常常毫无收获。它吃力地扎着猛子。也不知道它是因为老眼昏花在水下根本看不到鱼,还是因为游动的速度太慢,猎物轻易就跑掉了,总而言之,那些猛子,几乎是毫无意义的。偶尔叼着一条拇指粗细的小鱼,它就会显出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知道是游向小船让爷爷将鱼取走呢还是自己吃掉拴在脖子上的草绳,并未拴死,是留下一定的空隙的,鱼鹰们可以把一些小鱼吞进肚里。

这时,就会有一两只鱼鹰游过来,趁黑水手不备,一口夺去它嘴上的小鱼,立即吞进肚里。

看到这副景象,爷爷心里会泛起一丝悲哀,并对那些不要脸的家伙十分生气。他会举起竹篙,突然劈下,吓得那些不要脸的家伙拍着翅膀慌忙逃窜。爷爷只好经常把它捞到船上,让它歇着。爷爷安慰它:你老了,你不比它们了。你就歇着吧,不要心里过意不去。谁都有这个时候,人也一样。爷爷想到了自己,心里有淡淡的酸痛。

所有的鱼鹰都不再把黑水手放在眼里,它们甚至经常欺负它,而当它们看到爷爷从一堆杂鱼中挑出最好的鱼喂它时,会感到十分生气,甚至是愤怒。它们不住地叫唤着,好像在责问:凭什么?它一条鱼都没有抓住,凭什么还喂它最好的鱼?

那时,黑水手显得很不好意思,并不肯再将爷爷送到它嘴边的鱼吞下去。

爷爷说:别听它们的。它们这群小畜生,早晚要遭报应的。

黑水手要尽一只鱼鹰的本分,一旦下水,就用尽全身力气去抓鱼。但是,它的猛子总是扎得很浅,无论它怎么用力,就是无法将自己的身子扎到水的深处。以前,它一旦进入深水,反而觉得深水世界比水面上的世界还要清澈明亮,可是现在,深水世界是那么的阴暗与模糊,几乎看不见什么。它蹬动双腿,收紧身子,不住地向前钻去,直到身体消耗掉所有的力气,再也憋不住了,才缓缓浮到水面上。那时,它已经脑袋头昏脑胀,只觉得身子随着水波在晃动,整个世界一片虚幻。水黑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水手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黑水手的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老人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的高昂斗志,和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的疲惫神情。老人战胜了大鱼却失去了它;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战胜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们一样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甚至输给自己。

黑魂灵的读后感(精选5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黑魂灵的读后感(精选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1

从看了《甜橙树》后,不觉为构思叫好。看了《背叛的门牙》,已是拍案叫绝。

《背叛的门牙》把“一波三折”演绎得淋漓尽致。李哲领唱的缺席,到皮卡的换位,在到“门牙的背叛”到最后的“绝配”无不体现“匠心”二字的意蕴。

嫉妒是什么?嫉妒是值得尊重和保护的伟大情愫。嫉妒里有一种暗暗较劲的冲动,暗暗较劲就会萌发向上向善的力量,从而完成自己的蜕变。从某种程度上说,“嫉妒”和“不甘落后”是合二为一的共生体。你不得不为皮卡与门牙之间的庄严承诺致敬。

当皮卡和李哲绝配成功夺得合唱比赛一等奖后,皮卡一直在草丛寻找之前从十二楼扔下的门牙,真的是在找门牙吗,一阵酸楚后,不得不微微一笑。这就是不易察觉的成长,是怦然一跳的心动,是内心软弱之弦的拨动,是一瞬间长大的心灵悸动!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2

《黑魂灵》是文学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小说,他用真挚的话语描述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黑魂灵》这个小故事。文中写了一个叫黑水手的鱼鹰,年轻时年少气盛,是个捕鱼行家。随着时间的流逝,它老了,但仍夜以继日地捕鱼,在别的鱼鹰来抢夺食物时,它毫不退缩。后来,黑水手突然不见了,看鱼鹰的老爷爷和小男孩去找黑水手。他们在一处河流边上发现了黑水手,它口中死死地咬着一条三十二斤的鱼!从那一刻起,黑水手再也站不起来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于是,老爷爷卖掉别的鱼鹰赚钱给黑水手买杂鱼吃。一天晚上,当黑水手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时,老爷爷叹了口气,用酒把它灌醉,把它的身体埋葬在一个小土坑里。此后,爷爷的小船一直在水上不停地漂流。

这只叫黑水手的鱼鹰特别令我感动,因为它即使老了,也不忘记自己的职责,仍然在河上奋力地捕食。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人类有时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文里那位养鱼鹰的老爷爷令我非常敬佩。因为他喜欢这只叫黑水手的鱼鹰,所以,他宁愿把其他鱼鹰卖了,也要让黑水手活下来,这是一份多么深厚的感情呀!当那天晚上,老爷爷看见黑水手生命到了极限,要离开的时候,是那么的不舍,那么的伤心!看着看着,我不禁热泪盈眶,我真希望黑水手能永远陪伴着老爷爷,和他一起度过快乐的时光。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3

《黑魂灵》是曹文轩中短篇小说及散文随笔集,共由9个篇幅组成,其中有《黑魂灵》《甜橙树》等名篇。每读一个故事都是一次心灵的成长,心灵的洗礼,甚至是心灵的救赎。于是配合每一个篇目独立出标题,写下体会感悟,与大家分享阅读带来的可以言说的喜悦。

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是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是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

八岁到十二岁,童年。少年的青涩值得一生去咀嚼和品味。远天的鸽子,麦浪的回响,苇草的回眸……至今我自己每每梦境中都是童年的老屋、以及那深不可见的河流……任凭世界再怎么发展,梦魇无论如何也没有逃脱过。童年镌刻的记忆是一生逐梦的脚步,就如一丝无形的线、一把无形的手拽着你,牵引着你,欲罢不能。

我就莫名奇妙地喜欢我的女老师,没有理由。在喜欢的人面前,一切的幼稚、一切的逞能、一切的自大,都是那么顺其自然地被理解。

喜欢,因为那双无法逃避的眼睛;喜欢,才会产生依恋;喜欢,才会刻意去回避……因为喜欢,在日后的每一天才会把仅有的四年时光无限制地加以丰润、丰满、丰盈,以至一生都在被唤醒的状态,这是怎样一股神奇的力量。

那位如栀子花般的女老师,是怎样一份神奇的存在?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4

暑假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久久不能忘记的是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我从它的身上看到了永不服输的精神。

黑水手虽然很老,但它是一个善于自我反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让自己理直气壮的少捕鱼。它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甚至不好意思去吃鱼。

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想证明自己并不是一只老的没用的鱼鹰。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已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它用自己最后的生命证明它的能力。

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的老人。他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也没有放弃,即使被鲨鱼围攻也永不服输。当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老人战胜了自己;而当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捕到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它也战胜了自己。

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或是输给自己。

黑魂灵的读后感 篇5

假期里我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这本书,其中《祖父》这篇文章文章中莎莎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莎莎从小就跟祖父生活在一起,祖父对她特别疼爱。虽然生活特别苦,但每一次都把仅有的一点好东西留给莎莎吃。后来莎莎到学校读书,她的那双小手受到了大家的嘲笑。因为那双小手颜色黑红,掌心厚实,手指短粗,皮肤粗糙,很难看。有一次,沙沙在黑板上算数学题,大家又一次发出了讥笑声,就连老师也忍不住问:“你的手… …?”甚至有一次,学校里组织集体舞表演,莎莎的同位儿看了看她那双丑陋的手却说:“要不你别参加了。”

读完文章后,我觉得莎莎的手是漂亮的,并不是说那双手外表美观,而是那双手有一种内在美。这种美比任何形式上的美都珍贵。因为莎莎那双手帮爷爷干了许多事情,比如:搬石块、挖螺蛳等。莎莎从小就懂得孝顺,这一点无比珍贵。

有一次,莎莎觉得自己的手太难看了,就给自己买了一副白色尼龙手套。忽然,她想起了爷爷,爷爷的手因为常年干活也很不好,手上布满口子。她想,也应该给爷爷买一副手套。于是她跟姐姐一起去工地上低价收购别人用过的手套。她们收了满满的两袋子手套,送给了爷爷。

读到这里我想,因为莎莎从小就跟爷爷一起生活。爷爷对莎莎的那份疼爱,莎莎不但没有忘记还懂得感恩,这一点是很难得的。如果你也有兴趣就来读读吧!

《死魂灵》读后感800字


很早就听朋友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在朋友家中,偶遇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文章表达的情感很突出,描写的人物也非常的成功,结构显得也相当有主次。《死魂灵》这本书听起来很怪,刚开始我也是被这书名给吸引的。书名很怪,然而这正是作者写作的特点,喜欢用奇怪的东西勾起我们的兴趣,用荒诞不经的故事来展现俄国当时的社会风貌。死魂灵的在俄国的意思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小说的情节安排的有声有色,荒诞间不失严谨,离奇中也紧紧扣住了主题。作者以主人公奇奇科夫的旅行拉开序幕。奇奇科夫出生在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里,从小就寄宿在一个亲戚家。养成了为人冷静,虚伪,狡诈,谙于世故的性格。父亲离开他时说了一席所谓的处世名言。使他能够为了目标忍气吞声,在时机成熟的时候便原形毕露,贪污受贿,无恶不作。他在当地的学校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头脑聪明,阴险狡诈。长大后,积攒下了一万卢布,两个仆人和一辆马车,开始了所谓买卖死魂灵的发财生涯。小说描写了六等文官奇奇科夫买卖死魂灵的离奇荒诞故事。奇奇科夫来首先到某市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打通了所有的关系,而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尚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他们当做活的农奴抵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高高兴兴地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的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当被人揭穿,奇奇科夫好只匆忙逃走。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体会很深,我感那时的社会腐败,似乎人人都披着一层面纱,世间早已没有了正义,虽然人民的行为不同,但都是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而不择手段、出卖灵魂的丑陋行为。在作者锋利的笔下,形形色色贪婪愚昧的地主,腐化堕落的官吏以及广大农奴的悲惨处境被表现的淋淋尽致,黑暗的社会被揭露得血淋淋。但是类似现象还是层出不穷,他们只是外表不同而已,最终丑恶的本质始终没有改变。

死魂灵读后感


死魂灵读后感(一)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 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读完俄国名著《死魂灵》,内心感受颇多,写下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巴维尔伊凡诺维奇乞乞科夫是一个落没的贵族,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可能是由于那个时代俄国贵族的特性吧,他从小就为人冷静、虚伪、狡诈。但我在这里也不能否认这位主人公的优点,那就是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即使让自己吃苦也绝无怨言。到后来他攒够了钱,两个车夫一辆马车开始了他买死魂灵的生涯。

我认为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写作手法。把某市里几位官员、地主的丑陋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比如某官员,经过作者的描写,让读者可以感到这实足是一个大流氓,平日里只会造谣生事。作者的讽刺也极具特点。如他把某位地主描述为一只狗熊,加上动作描写,突显出他的笨重与腐败。把人物直接讽刺成动物,这种情况我在此之前从未见过。

这部小说写于19世纪四十年代,距今一百六十多年。我所理解的死魂灵有两层意义。一、死农奴。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当时的俄国是一个封建落后的农奴制国家,作者通过买死农奴这件旷世荒唐之事揭示了人们为牟取利益而不择手段,出卖灵魂的丑陋行径。二、死魂灵。这代表着当时的俄国人麻木不仁,其灵魂酣然大睡,物欲纵横,而思想却十为贫瘠。这似乎与鲁迅先生以犀利的笔锋直捅中国黑暗的社会有相似之处。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喜欢这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中有许多诱惑让你利令智昏,有许多荆棘阻挠你前行。但你是否该就此迷茫下去?不,这不是这个时代的我们所要选择的人生。相反,我们要在逆境中成长起来,要做一个出色的舵手,掌握我们人生的风帆。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乞乞科夫来到某市先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打通了上至省长下至建筑技师的大小官员的关系,而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尚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他们当做活的农奴抵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高高兴兴地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的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当被人揭穿,检查官竟被谣传吓死,乞乞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泼留希金是《死魂灵》一书中写得最富个性特征、最富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是19世纪3至40年代俄国农奴主的典型形象。

这个形象具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它表明:俄国的农奴制在摧残了千百万农奴的同时,也使它的主人堕落到非人的地步!

《死魂灵》里有很大部分在当时俄国小说创作情况上看是很试验的,果戈理用了一个比较保险的法子来成就这些试验,他用传统的单线索来贯串一系列的试验写法,穿起来一串儿,说不上是珍珠或者什么项链儿,至少是一串儿有规律可循的文本。嗯,他的每一块儿文本都多少用了些扯淡的笔法,这个我到是学会了,只是还没有笔力把自己想说的写得让读者看起来不太像是废话。原来有几个朋友说我的小说结构基本是从一个基点出发,然后兜圈子绕弯子,迷路,不知所云,语无伦次,信马由缰,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又回到了故事本身,其实这些都是果戈理的那点儿印象指引我的。从事科研工作之后,不断的写科研报告、工作方案等等,现在我差不多已经康复了痊愈了,嗯,我已经学会了围绕一个命题进行立论、分析、辩证、结论乐,阿门。此时,再看《死魂灵》恰如看到了故人,别人微笑的地方我会大笑,别人大笑的地方我却无地自容。

果戈理说《死魂灵》是一部长诗,在客观效果上无疑是摆了读者们一道,这部作品在当时引起激烈争议并获得很大的销售量,我感觉得有80%是围绕是否是长诗这个命题发生的。不管果戈理的长诗定义是否合理吧,现在学界因此还争论不休呢,不管这些,以后我再写小说的时候倒是可以试试这法子,不一定是长诗,嗯,我可以说我的文章里有一部分是剽窃其他人作品的,具体哪里我不指出来,说不定也同样管用。得学会变通么。

《黑骏马》读后感800字


篇一:《黑骏马》读后感

《黑骏马》读后感

《黑骏马》讲述的是一匹黑色小马的故事,“他”快乐的生活在一个山村里,从小便受到良好的训练,身为一匹马,“他”明白自己应该服从主人的任何命令。但是,因为各种情况“他”被转卖给了另一个主人,幸福的命运开始有了转变。 我认为黑骏马是一个黑骏马长的很帅气,皮毛细密而柔软,黑得闪闪发亮,蹄子一白一黑,前额还长了一块白斑,就像黑色的天幕上镶着一颗亮闪闪的星星。它温顺听话,主人让它干什么它就干什么,从来不反抗。它也很聪明,能领会主人的意思。它很有耐力,能一停不停地拉上几顿货物行走几十英里。

马也是一种动物,不管他是什么动物,我们都应该去保护他们,就像课文上说的,我们和动物是共同属于一个家园。这个大地不能没有动物、植物,也不能没有人类,我们和动物、植物是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在现在,我们却在残杀自己的朋友,我们就一定要这样杀害自己的同伴吗?我们在这里就应该保护动物,给动物创造出一个美好的家园,而不是一个充满死亡的家园。

篇二:黑骏马读后感

《黑骏马》是一部有趣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的黑马是英国女作家安娜.休厄尔塑造的主人公,它的名字叫黑骊,它直觉敏锐,性情温和,任劳任怨,是一匹难得的好马。

黑骊曾经有过多次“旅游”,它遇到过善良的主人,去过马市,被人虐待过,也被戴过短缰绳,还和好朋友生姜生活过一段时间……它曾经救过善待它的主人一命,也曾经被一些粗暴的人折磨得伤痕累累。通过它酸甜苦辣的经历,从中看到了人类的善恶丑美,作者的目的是呼吁大家爱护动物。

我觉得人类不能光为了自身的利益让具有生命的动物象机器一样的使用,虐待它们。我们应该珍惜动物,动物也有感情,它给我们也带来了快乐,在日常生活中,人类在许多方面都缺少不了动物,我们要以一颗爱心去对待它们,相信也会获得善意的回报。

在作家笔下,动物们的心里描写细腻生动,黑骊活生生的象人一样有情感,会思考,有时会比人更加仔细,更加机智。人与动物的交流水乳相融,写得真实而亲切,这是一本令人回味的书!

今天,当我看完了《黑骏马》这本书时,心里思潮起伏,想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安娜-西维尔花了8年时间完成的一部深受人们喜爱的著作。我觉得这本书不仅适合儿童阅读,也适合成年人看的。听爸爸说,这本书被世人称为“第一部真正的动物小说”。

这本书讲了一匹黑骏马辗转多人、遭受了不同人的不同待遇的故事。读着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马儿们的痛苦经历,读到这本书最后一点的时候我为黑骏马找到了一个善待自己的家而高兴。这引发了我的思索,作为人类,我们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品质;我们对动物的漠视和不屑一顾,对动物进行的虐待,这是我们人类最大的悲哀!

这本书让知道了一个信息——动物也有感情。为此,我强烈地呼吁:我们要爱护动物,善待动物,关爱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每一条生命!

安娜·西韦尔,出生在英国诺福克郡,母亲是一位民歌作者和少年读物作家,父亲是一位令人尊敬的银行经理。安娜-西韦尔从小就对动物有强烈的爱心,憎恶以 任何形式虐待动物。她似乎天生就对马有一种亲切感,《黑骏马》 中涉及的大量的马术知识,显然出自作者一生的体验。安娜十四岁时落下了残疾,从此拐杖就成了她行走时离不开的工具,但她仍然坚持自己驾驭由一匹矮种马拉的 马车到处活动。她创作《黑骏马》的最大愿望就是引发人们的善心、同情心,使他们懂得该怎样对待动物。从《黑骏马》的故事中可以看出,作者不仅关心马,同样 也关心人,对处境悲惨的人充满了同情和关爱。

《黑骏马》内容介绍:小说主人公“黑骏马”是一匹漂亮的优种黑马,从小生活在贵族人家,受过良好 的训练,性格温顺、善良,而且聪明、机智,主人非常喜欢 他。但是好景不长,主人家里有了变故,黑骏马不得不被卖掉。他一连被卖

过多次,接触过各种人:有喝多了酒就拿马撒气的醉汉,有动辄抽鞭子的出租马车车夫, 有不把动物当回事的野蛮人,也有把动物当成朋友的好人家,尝尽了人间的甜酸苦辣。黑骏马通过自己的眼睛,用惟妙惟肖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娓娓动听的故事, 让我们每个读故事的人都感到:动物通人性,我们怎样对待动物,动物就会怎样对待我们……

黑骏马

本书是一部十九世纪下半叶轰动欧洲文坛的经典儿童小说。小说主人公“黑骏马”是一匹漂亮的优种黑马,从小在庄园里无忧无虑,长大以后受训拉车。它驯顺 聪明,救主于险境,受到主人家宠爱。后来主义迁居国外,它从此遭到厄运,折断过腿,沦为拉出租马车,时刻在为自己的命运担忧。最后它侥幸有了一个好的归 宿。作品揭示了马的内心世界,也有作为马冷眼旁观人类社会的描写。《黑骏马》在欧美常销不衰,唤醒一代又一代读者去理解所有不会说话的动物。

《黑 骏马》是一部十九世纪下半叶轰动欧洲文坛的经典儿童小说。小说主人公“黑骏马”是一匹漂亮的优种黑马,从小生活在贵族人家,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格 温顺、善良,而且聪明、机智,主人非常喜欢他。但是好景不长,主人家里有了变故,黑骏马不得不被卖掉。他一连被卖过多次,接触过各种人:有喝多了酒就拿马 撒气的醉汉,有动辄抽鞭子的出租马车车夫,有不把动物当回事的野蛮人,也有把动物当成朋友的好人家,尝尽了人间的甜酸苦辣。黑骏马通过自己的眼睛,用惟妙 惟肖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娓娓动听的故事,让我们每个读故事的人都感到:动物通人性,我们怎样对待动物,动物就会怎样对待我们……

像所有的经典小说一样,100多年以来,《黑骏马》已风靡全世界,几度被拍成电影,历演不衰。

小时候,我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梦想:我一个人骑着一匹骏马驰骋在蔚蓝的天空下,在轻轻的草地上,不远处,会有几个蒙古包,牧羊人在一群可爱的羊里面不停的穿梭着,勤劳的蒙古妇女们在奶牛旁不停地挤牛奶,日落时分天空被红霞染得红通通的,蓝天和白云都变成了快乐的化身,让大草原上的一切都变得那样的美好。在那一望无边的大草原上,我愿化作一匹马,永远奔跑于它的上面;我愿化作一只羊,在草原深处为牧羊人提供安慰;我愿化作一棵草,为原本茂盛的大草原再添加一抹新绿;其实,我更加愿意化作一名教师,将科学知识传授到祖国的每一个角落,化作一名兽医让草原上的一切生灵都摆脱疫病的折磨。

读了《黑骏马》之后,我对草原上的生活又有了一种新的认识。草原上的生活其实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惬意,艰苦的生活环境同样让那里的人们饱含辛酸,人的生老年病死也无时无刻都充斥着人们的生活,男女的不公平待遇更是蒙古女孩儿一生的悲哀……

我不想去过多的叙述文章的内容,这是一篇完整的作品,任何叙述都会使它显得苍白、平淡、无味,对于作者、读者都是一种无形的伤害,只有自己用心去体会才会了解其中的奥秘。

人们常说“爱情”是永恒不变的主题。这篇小说的背景离我们现在的生活已经很远了,我不能亲身体验它的那种经历,惟有爱情才可以引起大家的共鸣。白音宝力格和索米娅的爱情并不是多么轰轰烈烈,更不是多么缠绵悱恻,而是在平时的生活中所不知不觉地流露出来的,是如此的自然,不加任何修饰的,平平淡淡的,仿佛他们的爱情是美丽的蒙古草原孕育出来的一样。然而这样的爱情却因为一个孩子而被摔的粉碎。难道爱情是是一件瓷器吗?它经不住任何的风吹雨打,稍微一个不小心,所有的海誓山盟都在刹那间化为乌有,一切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对于草原上的那种不公平待遇,我真的感到十分的愤怒,为什么女孩子在蒙古草原上无论遭受什么样的待遇都被视为理所当然?甚至是被强奸而生子也被她最亲的奶奶认为是“佛爷和牧人们对此事并不介意,草原上的女人世世代代都如此,知道索米娅能生养是件好事。”他们难道对于女人没有最起码的尊重吗?他们竟然可以如此平静的接受这不公平的一切,没有任何的反抗,我多么希望在小说的结尾处可以提及索米娅勇敢地像这种不公平提出反抗,然而没有,蒙古草原上的妇女们依旧默默地忍受着……读完《黑骏马》我有一种文已尽,但意未止的感觉,总觉得应该再发生些什么,也许是看惯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吧,对这种爱情的悲剧有些不适应。

渐渐地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了蒙古的大草原,爱上了那粗犷的不需要任何人工修饰的音乐,我知道也许在我的一生中我都不可能亲自去感受大草原的美丽与浩瀚,但在我的内心深处一定会为我那可爱的蒙古大草原留下一方净土。

《黑骏马》读后感

《黑骏马》是一部有趣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的黑马是英国女作家安娜.休厄尔塑造的主人公,它的名字叫黑骊,它直觉敏锐,性情温和,任劳任怨,是一匹难得的好马。

黑骊曾经有过多次“旅游”,它遇到过善良的主人,去过马市,被人虐待过,也被戴过短缰绳,还和好朋友生姜生活过一段时间……它曾经救过善待它的主人一命,也曾经被一些粗暴的人折磨得伤痕累累。通过它酸甜苦辣的经历,从中看到了人类的善恶丑美,作者的目的是呼吁大家爱护动物。

我觉得人类不能光为了自身的利益让具有生命的动物象机器一样的使用,虐待它们。我们应该珍惜动物,动物也有感情,它给我们也带来了快乐,在日常生活中,人类在许多方面都缺少不了动物,我们要以一颗爱心去对待它们,相信也会获得善意的回报。

在作家笔下,动物们的心里描写细腻生动,黑骊活生生的象人一样有情感,会思考,有时会比人更加仔细,更加机智。人与动物的交流水乳相融,写得真实而亲切,这是一本令人回味的书!

在我的书桌上,有一本散发出油墨清香的《黑骏马》。这本书是我前不久在“雅智

书店”里买下来的,也是我心仪很久的一本好书。

封面上是一匹黝黑的马儿在草地上奔跑,而它的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牧场漂亮极了。

《黑骏马》内容上有四部,一共四十九章,里面介绍了小黑(黑骏马一开始的名字)出生在一片辽阔的草场上,在那里渡过了它美好的童年生活,直到四岁的时候,小黑接受了良好的训练后,才到了它的第二个家——伯特维克庄园。在这还有四匹马,两匹母马名字分别叫做辣姜和快腿,两匹公马的名字分别叫正义和奥列弗爵士,它们都有是小黑的好朋友,是到这里后,女主人才将小黑改为“黑骏马”的雅号。从此以后,黑骏马就在这里经历了它坎坷的“马”生!

虽然现在我还是粗略地看了一遍,但对书中的主人公——黑骏马,充满了敬意,也让我懂得了,动物也有喜、怒、哀、乐,我们今后对待动物也要像对待人一样友好,因为动物也有情感。

篇三:《黑骏马》读后感

《黑骏马》读后感 《黑骏马》是我暑假的的第一本书,暑假快结束了,我仍旧记忆犹新。 《黑骏马》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儿童小说家安娜。西韦尔,她的父亲一位银行经理,母亲是一个少年读物作家。 主人公“黑骏马是一个漂亮的有种黑马,从小生活在贵族家庭,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情温顺,而且聪明机智,主人非常喜欢它。可好景不长,主人家里有了变故,黑骏马不得不被卖掉。 它一连被买了好几次,遇到了喝醉酒就拿马撒气的醉汉,遇到了温柔漂亮乐观的安妮小姐,做过包租马,出租马,有一个很好的出租马赶车人?? 尝尽了世间的酸甜苦辣。经过几番转折,回到了最初的主人的朋友那里,还是原来的“小”马夫,还是原来的老名字,又过上了快乐的日子。 黑骏马通过自己的眼睛,向人们讲述了一个娓娓动听的故事,让每一个读者都感到:动物通人性,我们怎样对待动物,动物就怎样对待我们?? 虽然我是一个读者,但我不得不

去换位思考,如果我是黑骏马我又回去怎想。其实有时去换位思考也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 强中更有强中手:机会只会青眯那些早有准备的人;无知是仅次于邪恶的东西,无知所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良好的人际关系,令人愉快??等道理都是我在书中学到的。 《黑骏马》是一本很好的书,我推荐你去看看一看。

黑骏马读后感800字


【第1篇】

读完《黑骏马》,我在第一时间把“黑骏马”这个意象作为一个命运的象征,无论是在那首古老的民歌中,还是在小说淒美的悲剧里,黑骏马都是一个不动声色却贯穿了全篇的特殊存在,就好像时刻好奇而不声张地注视着我们的命运一样。从这个角度解释,也似乎能把白音宝力格作为一个经历者,喻示着一个同他一样的挣扎于现实的泥潭、痛苦追忆年轻时理想化的生活化的人群。文章的主题,也大概能向“对命运的把握”那一方向靠拢。

但在细细品味文章中时刻体现出的一种古典美,一种苍凉博大而热血浸染的对于草原的深刻把握后,就能发现这篇文章决不能轻易上升到生存与生活的高度来谈,而必须融入作者描写的每一根湿漉漉的鲜草,每一缕灿烂的阳光,每一座厚实的蒙古包中去。作者十二年在内蒙古插队的经历,使这部作品的背景与同时代的其它作家相比较更为伟大而厚重,这是“草原”这个神奇的名词赋予的。同样是谈社会、生活、命运,草原让人看到牧民之间的直爽豪放与坦诚相待,能将一种信仰的神圣感贯彻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心中,能用一抹永恒的、古老而深邃的绿色涂在灰暗的命运之上。

怀着对草原的崇敬与思考把书又读了一遍,发现又找到一些新的关键词,比如“生命”。“生命”是宝贵的,这话谁都说得,但当你看到白发的老人颤巍巍地用袖子擦拭新生的马驹,当你看到母亲默默背着瘦小的婴儿慢慢地走着,当你看到孤独的背影单膝跪在天葬场时,生命的价值仿佛在瞬间就浸入骨髓中去了。我想,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刻,就是它让另一个生命激起波澜的那一刹那。此时的两个生命都带着圣洁的光环,被腾格里(蒙语中的“天神”)注视着,从这一刻开始,一个生命被赋予全新的意义,就好像接过了另一个生命递不定式的神秘之钥,它要用这把钥匙开启一段崭新的生活。

也许正是这把钥匙给了草原上的女性活下去的勇气。牧民们虽然纯朴,但也愚昧,他们不懂得珍惜自己的另一半。但生育是必然的,于是草原上的女性,就用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来宣告自身的成熟和飞越。在男人们出去征战、放牧的时候,女人们把自己的心血毫无保留地投入到另外一个生命当中。就是这种母性的力量,带给了母亲们新的希望和开始,并代代累积,成为草原上与金戈铁马之声相匹敌的人性的长啸。

【第2篇】

读完《黑骏马》,我在第一时间把“黑骏马”这个意象作为一个命运的象征,无论是在那首古老的民歌中,还是在小说淒美的悲剧里,黑骏马都是一个不动声色却贯穿了全篇的特殊存在,就好像时刻好奇而不声张地注视着我们的命运一样。从这个角度解释,也似乎能把白音宝力格作为一个经历者,喻示着一个同他一样的挣扎于现实的泥潭、痛苦追忆年轻时理想化的生活化的人群。文章的主题,也大概能向“对命运的把握”那一方向靠拢。

但在细细品味文章中时刻体现出的一种古典美,一种苍凉博大而热血浸染的对于草原的深刻把握后,就能发现这篇文章决不能轻易上升到生存与生活的高度来谈,而必须融入作者描写的每一根湿漉漉的鲜草,每一缕灿烂的阳光,每一座厚实的蒙古包中去。作者十二年在内蒙古插队的经历,使这部作品的背景与同时代的其它作家相比较更为伟大而厚重,这是“草原”这个神奇的名词赋予的。同样是谈社会、生活、命运,草原让人看到牧民之间的直爽豪放与坦诚相待,能将一种信仰的神圣感贯彻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心中,能用一抹永恒的、古老而深邃的绿色涂在灰暗的命运之上。

怀着对草原的崇敬与思考把书又读了一遍,发现又找到一些新的关键词,比如“生命”。“生命”是宝贵的,这话谁都说得,但当你看到白发的老人颤巍巍地用袖子擦拭新生的马驹,当你看到母亲默默背着瘦小的婴儿慢慢地走着,当你看到孤独的背影单膝跪在天葬场时,生命的价值仿佛在瞬间就浸入骨髓中去了。我想,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刻,就是它让另一个生命激起波澜的那一刹那。此时的两个生命都带着圣洁的光环,被腾格里(蒙语中的“天神”)注视着,从这一刻开始,一个生命被赋予全新的意义,就好像接过了另一个生命递不定式的神秘之钥,它要用这把钥匙开启一段崭新的生活。

也许正是这把钥匙给了草原上的女性活下去的勇气。牧民们虽然纯朴,但也愚昧,他们不懂得珍惜自己的另一半。但生育是必然的,于是草原上的女性,就用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来宣告自身的成熟和飞越。在男人们出去征战、放牧的时候,女人们把自己的心血毫无保留地投入到另外一个生命当中。就是这种母性的力量,带给了母亲们新的希望和开始,并代代累积,成为草原上与金戈铁马之声相匹敌的人性的长啸。

这美好的啸声,该是草原精神的一部分。它纯洁的几乎不含一点杂质,甚至不光对自己的骨肉,对其它的生灵也关爱呵护至极。这是包含了人道主义与悲悯心的呼啸,它在今天,大概随着游牧民族和草原的一点点消失,也开始淡薄了。但如今我从这本书中再一次读到了它,我将沐浴一下心灵,迎接这呼啸声的洗礼。

【第3篇】

生命的憧憬往往难以如愿。一个小意外就足以让一切希望破碎。命运跟着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浮浮沉沉。

路遥在《人生》中写过:“当爱情在一个青年人身上第一次苏醒以后,它会转变为一种巨大的力量。甚至对生活完全失去信心的人,热烈的爱情也可能会使他的精神重新闪闪发光。”白音宝力格和索米娅一起长大,当他意识到爱后,他兴奋并且激动。为了给索米娅一个让整个草原都羡慕不已的家,他决定到旗里参加为期半年的牧技训练班。

然而,命运跟他们开了一个玩笑——黄毛希拉意外闯入。当白音力宝格学习回来后,他发现一切都变了样。作为一个受过教育,有尊严的人,他无法忍受黄毛希拉对索米娅的污辱。在他心目中,索米娅是如此神圣美丽,她的美好理应只属于他一个人。每个人都有占有欲,当对自己有特别意义的人或物成为别人的依恋时,我们无法无动于衷。所以他愤怒,他痛恨,不顾阻挠去找黄毛希拉算账。他可以接受不完整的索米娅,只可惜索米娅不是“小龙女”,她没有忠实于当初的感情,更不能理解白音宝力格的痛心,反而逃避,惧怕。白音宝力格试图从睿智的老奶奶额吉身上得到支持,但他一直敬若圣母的额吉却让他忍让,并没有将这看做一件严重的事。白音宝力格知道自己该离开了,因为他认为“自己要循着一条纯洁的理想之路走向明天。”在心灵相互不能感应的关系中,任何语言都无能为力。

阔别九年后,白音宝力格再次回到草原上,已永远失去了往日曾挥霍和厌倦的一切,尽管如今他觉得那一切多么美好。每个人都在成长着。他不满草原的旧道德和保守愚昧,但他也明白,正是那些女子的博爱、坚毅与美好塑造了他勇猛坚韧的性格。成全风筝的不是天空,而是风和牵线的手。如果说离开草原出外学习是机遇的风,那么索米娅和额吉就是成全他追求的牵线的手。她们给了他一个难忘的开始,丰富了他的内心。曾经的幸福,让他每次想起都心怀感激。生命总是在往事中攀登,只有经历了才会懂得幸福与酸涩。只是,“当我们实在地看到了前方时,往事却不能追赶,遗恨已无法挽回。”白音宝力格和索米娅已经错过了生命中最美的季节,最美的感情。他们的爱情永远的留在了过去,留在了彼此的记忆中。

张宝瑞曾借小说人物之口说过:“女人是男人的小数点,她标在男人一生中的哪一个阶段,往往决定他成为一个什么样的男人。”索米娅就是白音宝力格青春之树上开出的第一朵花。他人生中几次重大的转折都是受她影响的。当他最终理解索米娅和额吉善良的母性思想,他把已成过去的一切都倾洒于草原上,带着思念,带着永远不会玷污的爱情,带着力量和思索,“怀着一颗更丰富、更湿润的心去迎接明天,就像古歌中那个骑着黑骏马的牧人一样”去开辟前途。

人人都在生活。我相信每个生命都会有遗憾,有无奈,同时也有感动,有憧憬。当我们年轻时,我们可以轻易舍弃一切而离开,忘了身后还有凝望我们的人。当我们遍体鳞伤再回顾时,物是人非事事休。

《死魂灵》读后感


《死魂灵》是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发展的基石,也是果戈理的现实主义创作发展的顶峰。别林斯基高度赞扬它是“俄国文坛上划时代的巨著”,我们谈一谈看完后有什么感想!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

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

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

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

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参考范文]《死魂灵》读后感合集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参考范文]《死魂灵》读后感合集”,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死魂灵》读后感【篇一】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 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死魂灵》读后感【篇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书籍,品味了流芳百世的诗歌,见识了中外赞叹的著作。回眸望向书柜,目光定格在一本在花花绿绿的书中,显得极不显眼的书籍上。它的封面颜色几乎只有灰,白两种颜色,在周围书籍色彩艳丽的情况下,仿佛已陈旧不堪,和父辈的读物倒有几分相似。但我却快步上前,将书抽出“啊,这本新书我还没有读完呢!”少女环抱着书籍,嘴角洋溢起几丝微笑,低呼道。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翻阅起来,但读着读着,心中那面平静的湖似乎是被投进了一枚卵石,泛起了层层感动的涟漪……

是的,感动。正如《黑魂灵》的作者曹文轩在题记中写的那样;“在文学书写中,动物世界是人间的延续,是人类行为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它们让人们的喜怒哀乐有了翅膀,歌喉,能够浮水和奔腾。人们让他们的动物本能和原始冲动有了强烈的社会性……”如同文中的黑水手,它是一只意志勃发的鱼鹰:也是一只已垂垂老矣的动物;再如文中的“小傻子”——一个充满了“动物性”的小男孩。在这篇故事里,我看到了两个,剥离了社会的纯真生命。

再如《白栅栏》一文中,作者笔下的自己的童年,使我久久不能忘怀。那远天的鸽哨、麦浪的回响、及苇草的垂眸,这些美好的乡村风光,无一不在拨动着我的心弦,令我神往。作者在文中写道:“每个人在童年都会有一些微妙、朦胧,扑朔迷离的感觉。这些感觉会沉淀在记忆的茫茫黑海之中,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星花火熄灭的顷刻,还会突然浮现,然后向夏热黄昏时的落霞,向宁静的西方天空弥漫开来,于是时间倒流,这个人又梦幻般的回到了稚拙、清纯、金泽闪闪,充满花朵气息的童年时代……”这些优美的语句看似轻巧,却也蕴含着无限的深意,令我感动。

书是生活的总结,书是理想的升华;书是进步的阶梯,书是情感的寄托。读了《黑魂灵》这本令我感动颇深的书后,我更感觉书是我的一位知心好友。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死魂灵》读后感【篇三】

果戈里1809——1852,俄国作家。生于乌克兰地主家庭,自幼熟悉乡村生活,爱好戏剧。喜剧《钦差大臣》和长篇小说《死魂灵》为其代表作,讽刺农奴制度下俄国停滞落后的社会生活,对俄国文学发展影响很大。

《死魂灵》这部长篇小说,通过对形形色色的官僚、地主形象的真切生动的描绘,有力的揭露了俄国专制统治和农奴制度的吃人本质,它以深刻的思想内容、鲜明的批判倾向和巨大的艺术力量成为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是世界文学中讽刺作品的典范。

小说描写了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奇奇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奇奇科夫来到某市,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打通了自己与大小官员———上至省长下至市区规划师的关系,而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他们当做活的农奴抵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兴高采烈地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的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当被人揭穿,检察官竟被谣传吓死,奇奇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在《死魂灵》一书中,作者把地主泼留希金写得最富有个性特征、最富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是19世纪中叶俄国农奴主的典型形象。

《死魂灵》第一部在1842年问世,它的目标是“从一侧面来表现全俄罗斯”,作品的发表震撼了整个俄国,也使果戈里跻身世界级经典作家之林。由于果戈里的创造性劳动,小说开始在俄国文学中取得了支配的地位,他被公认为俄罗斯小说之父。

本书全方位地揭示了帝俄社会的腐败和农奴制没落的真相。在书中,果戈里善于通过喜剧性的细节来折射现实,对俄罗斯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俄罗斯心灵的真实状态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剖析和观照。

《死魂灵》读后感【篇四】

《黑魂灵》是这本书的名字。

故事讲的是以的男孩饿晕在河岸上,恰巧遇到了放鱼鹰的爷爷路过这里,爷爷就把他救了并收留他。于是他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放鱼鹰,而黑水手就是其中的一只鱼鹰,它正在很快的老去。

它几乎抓不到一条鱼了,无论它多么用力的去扎猛子,都是没用的,偶尔抓到条拇指大的,它就会显示出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知是交给爷爷不是自己吞下,这时总有其他的鱼鹰来抢它口中的小鱼,爷爷每次看到就吓吓其他的鱼鹰,把黑水手捞上来,让它休息,这时爷爷总会安志慰它,喂食时把最好的鱼给黑水手,这时其他的鱼鹰都觉得不公平,它本来就抓不到大鱼,为什么还要吃最好的鱼。这时候黑水手总是陷入困窘而不敢去接爷爷的鱼。直到有一天,它不见了。爷爷和男孩四处找它,最后找到了黑水手和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

最后黑水手一直瘫痪着,它无数次想站起来,但都失败了,因为它把一生的力气都用完了。最后爷爷也病了,之后就天天卖鱼鹰,卖鱼鹰的钱爷爷并没有用来治病,全都收到包里。有一天,爷爷让男孩去买白蜡烛和酒,然后再挖个洞,爷爷用酒把黑水手灌醉,然后把它埋在洞里,说过不多久我就来陪你。

直到把黑水手埋好,爷爷对傻孩子说,我要走了,孩子点点头,爷爷一连三天没吃没喝,只是让孩子走的时候带上包,里面是爷爷给他的钱,让爷爷的身体随水漂流,并告诉他,他不傻。第二天,爷爷去世了,小孩对着小船消失的方向说,我不傻,然后笑了。

读完这个故事,黑水手和老爷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黑水手他拥有一颗孤傲的灵魂,它不屈从逐渐老去的命运,不甘心在被嘲讽中屈辱的生活,哪怕用尽最后一点力气,也要捍卫自己的荣誉和尊严。而爷爷却是另一种品质,他伟大而勇敢。伟大是因为他处处为孩子着想,勇敢是坦然面对死亡。

实人生何尝不是如此,无论我们选择不甘平庸还是挣强好胜的一生,还是选择平淡踏实,与世无争一世,只要我们坚守信念,坦然面对,生命都一样精彩而富有意义。

《死魂灵》读后感【篇五】

读完鲁迅先生的《论辩的魂灵》之后,我对当时社会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为当时的社会感到惋惜和些许无奈。

鲁迅先生的《论辩的魂灵》主要揭露的是当时顽固派和许多反改革者的“魂灵”和他们的思想“逻辑”。其中列举的诡辩式的奇怪言论,都是作者从当时社会上一些反对新思想、反对改革和毁谤革命者的荒谬言论中概括出来的。他用他独特的笔锋诉说着他对这个社会的不满和想要改造社会现状的一种急迫的心情。

他用他那强劲有力的笔写下了一句一句发自肺腑的话语。鲁迅常说:“我所住的并非人间”,那些反对改革者在他看来都是鬼魅,他们反对新思想,攻击改革的奇谈怪论都是“鬼画符”。

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觉得过于生涩,很多地方只是莞尔失笑或蓦感蕴蓄,并未曾体会其深刻意义蕴涵的辛酸和眼泪、痛苦和悲愤。

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一切优秀的艺术作品,无不渗透着作者强烈的爱憎感情。鲁迅杂文题材太过繁琐,读后也便会产生不同情感。就单说说《论辩的魂灵》一篇吧。

这篇文章不拘成法,敢于创新立异、独辟蹊径。全篇大部分模拟社会上的某种谬论,加以比列,不着一语,而丑态尽露。

“虽然不过一团糟,但帖在壁上看起来,却随时现出各样的文字,是处世的宝训,立身的金缄。”“祖传老年中年青年‘逻辑’扶战灭洋必胜妙法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赦”。这种讽刺是冷峻的,隽智的。作者用嘲谑、俏皮、含而不露的语言,把能暴露被揭露者的丑态的、具有戏剧性的情节表述出来,使其“刻露而尽相”。通过讽刺,撕掉他们庄严的假面,抹去那引人发笑的油彩,露出他们可鄙的灵魂。它不象辛辣锋利的讽刺那样,而是一种俏皮、隽永、含蓄,有蕴味的讽刺。

对于文明,它对封建旧文明旧道德、对资本主义文明、半殖民地文明,对帝国主义奴化思想等都进行了毫无保留的批判;深刻地暴露并批判了国民劣根性,对国民卑怯保守的病态心理作了深刻的剖析。对于社会,它对社会的一切黑暗、统治者的凶残、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的罪行都给予了猛烈的抨击和批判。与此同时,对于统治者的压迫以及文化界同仁的污蔑攻击,鲁迅也不惜用杂文对他们进行毫不留情的讽刺。

这篇文章给予我们思考的内容有太多太多,在艺术形式上,鲁迅的杂文擅长分析,以其高度严密的论证,总能够在有限的篇幅里,一针见血地把道理说得深刻透彻,因此具有高度的说服力。同时,鲁迅杂文特别擅长使用讽刺手法,把社会上公然的、常见的、不以为奇的,但却不合理的事物,加以精练、夸张,给予辛辣的讽刺,使其文很有感情力量,常常能制强敌于死命。

无疑,鲁迅先生的文章十分的震撼人心。

《红瓦黑瓦》读后感800字


手捧着曹文轩先生的《红瓦黑瓦》,封面和封底是用水墨渲染而成的。碧波荡漾的河面上漂泊着几只小船,竹篙悠然地停放在船舷上,一丛丛芦苇随风摇曳,侧耳似乎可听见那沙沙的声响,河面上横跨着一座古朴的石桥,依水而砌拾阶而上的是一座座民居,天空时时飞过一群群鸟儿。一位少年端坐着,有板有眼地拉着胡琴,旋律与河水一样清柔。这样一幅画面或许会因少了鲜艳颜色的跳跃,而显得有些沉闷,但它绝不失灵动,带你悄悄走进了别样的水乡小镇。

曹文轩以优美的略带伤感的笔调,以一种悲悯与近乎追忆的情怀,为我们展示着一个个与主人公林冰休戚相关的少年的生活,也展示着他们或甜蜜或绝望的情感世界。一个个生动的形象仿佛就在眼前:杨文富爱着夏兰香,但始终没有打动夏兰香;“染坊之子”赵一亮由孤傲历经无奈辍学,告别了文化宣传队和胡琴,当他一心想经营自己曾经鄙视过的染坊,成家立业之时,一场火灾再次将他无情的击倒。年少莽撞的他迫于想拥有栖身之所,偷了木排引来了劳狱之灾,滑进了命运的谷底;许一龙,一个不容许任何人在胡琴上超越他的理发师,因胡琴与赵一亮结缘(师徒之情)、结怨(同台演出,因被赵一亮的风头盖尽而气得吐血,也因此对赵一亮捣婚数次。),但当赵一亮蒙受命运的重大挫折时,他却体现出一位慈父的形象;马水清面对丁玫,最终还是放弃了舒敏。他甜蜜地周旋着,但最终还是走进了军营,留给她们的或许是思念;主人公林冰是一个才艺出色的少年,对陶卉的爱坚贞不渝,却又半遮半掩,工工整整地写了一封情书却不敢亲手相赠,最后几经周折又回到了自己的手中,也只能“让它随着流水,一闪一闪地走了。最终陶卉进城学医了,林冰再也没有见到她,流走了自己苦涩的初恋。

当然最不可忘记的还有乔桉,这个心灵已被扭曲的大男孩,自己始终感觉活在别人的冷眼里,他想尽法子拆散杨文富与夏兰香、马水清与丁玫,在陶卉母亲面前捏造林冰的劣迹。历经过无数次马水清与林冰的肉搏之战。最后竟成为了杀死外公的凶手。当对他的冷酷与痛恨的同时,我也不竟多了一份沉思:一位笛子吹得悠悠扬扬的孩子,为何不能把日子过得灿灿烂烂,而一生都在为复仇而沉重地活着,或许人们给予这孩子的爱少了些。

因为怨恨,有时我们就会为一点点小事而怀恨在心,就会去嫉妒别人,排斥别人,这样不但会影响团结,而且还会使自己的心胸变得狭窄起来,让自己变成一个令人讨厌的人。所以,我们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怨恨他人,这样对谁都不好。

《死魂灵》读后感500字


读完俄国名著《死魂灵》,内心感受颇多,写下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巴维尔伊凡诺维奇乞乞科夫是一个落没的贵族,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可能是由于那个时代俄国贵族的特性吧,他从小就为人冷静、虚伪、狡诈。但我在这里也不能否认这位主人公的优点,那就是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即使让自己吃苦也绝无怨言。到后来他攒够了钱,两个车夫一辆马车开始了他买死魂灵的生涯。
我认为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写作手法。把某市里几位官员、地主的丑陋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比如某官员,经过作者的描写,让读者可以感到这实足是一个大流氓,平日里只会造谣生事。作者的讽刺也极具特点。如他把某位地主描述为一只狗熊,加上动作描写,突显出他的笨重与腐败。把人物直接讽刺成动物,这种情况我在此之前从未见过。
这部小说写于19世纪四十年代,距今一百六十多年。我所理解的死魂灵有两层意义。一、死农奴。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当时的俄国是一个封建落后的农奴制国家,作者通过买死农奴这件旷世荒唐之事揭示了人们为牟取利益而不择手段,出卖灵魂的丑陋行径。二、死魂灵。这代表着当时的俄国人麻木不仁,其灵魂酣然大睡,物欲纵横,而思想却十为贫瘠。这似乎与鲁迅先生以犀利的笔锋直捅中国黑暗的社会有相似之处。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喜欢这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中有许多诱惑让你利令智昏,有许多荆棘阻挠你前行。但你是否该就此迷茫下去?不,这不是这个时代的我们所要选择的人生。相反,我们要在逆境中成长起来,要做一个出色的舵手,掌握我们人生的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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