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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呐喊有感1000字

读《变身》有感1000字。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小编特别编辑了“读《变身》有感1000字”,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书是一种很好的良药,能医治好人的病。当人渴望阅读的时候,只有书籍才能满足你的需求。书好似太阳,让我感受到温暖,书好似月亮,让我感到清爽,书好似我的好伙伴,在我最孤独的时候,给我安慰。

我曾经看过一本名叫《变身》的书,这本书是玛格丽特·梅喜所写的。这本书在1984年获得英国的卡内基奖。她的文字仿佛带有魔力,让那些出现在书中的情节,出现在我的眼前。

《变身》这本书是讲一个名叫劳拉·钱特的女孩,因为弟弟杰克被一个奇怪的人将一个奇怪的印章印在手上,变得无比憔悴,还行快死了一般,她在学校里发现一个女巫,叫做索里·卡莱尔,是一名男“女巫”。因为劳拉的弟弟情况越来越不好,她迫不得已脱胎换骨变成一名通灵者。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在变身过程中,她只能靠自己选择正确的方向才能走出去,才能成为女巫,才能拯救弟弟。后来她找到了卡莫迪布拉克,在他身上印下了一道她的印记,在他身上有一道门为她打开了。无论卡莫迪·布拉克在哪,无论在天涯海角,劳拉都能知道他的一举一动。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很真实,仿佛我就是劳拉,让我经历了一场生死大冒险,让我感到一场场惊心动魄的生死场面。

女主劳拉,我觉得是一个乐观,坚强的女孩。在困难和挫折面前,她没有向困难屈服,而是勇敢的面对困难。就好像一个誓死也要保护主子的忠奴一样,无论是多强大的敌人,还是多艰难的挑战都不屈服。就好像有一个名叫坚强的东西一直在围绕着她。

男主索里,我觉得是一个沉稳的人。他总能在劳拉最害怕的时候给她一种安全感,让劳拉下再害怕,让劳拉安心。他经常帮助劳拉,和劳拉一起对付困难。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要坚强,哪怕家人不在身边。哪怕只有自己一个人,也要坚强才能战胜困难。

玛格丽特·梅喜,于1936年出生在新西兰瓦塔尼,是世界最著名的儿童文学作者之一,也是新西兰公民最高荣誉----新西兰勋章的得主。她将魔力带进了方字,将幻想自然地带进了生活。她的故事以幻想和现实两种世界交叠和结合时产生的神秘吸引力和奇特冲突力吸引读者。

每当人看到这本《变身》时,我就忍不住想看一眼,仿佛这本书有着魔力吸引着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就像一个世界,魔法的世界。打开书,就有一条通往魔法世界的通道。走进去,就能看见劳拉·钱特和索里·卡莱尔,他们仿佛在向我招手,欢迎我的到来。他们把我带到餐桌前,手一挥,桌上的空盘子里都是散发香味的美食。好像有一只火鸡正向我走来,桌上的刀叉动了。刀把肉从火鸡上剁下来,一块一块的。现在轮到叉子大显身手了,叉子叉起一块肉,送到我嘴边。咬一口,嫩滑的鸡肉进入我嘴里,味道好极了。我忍不住再咬一口。

火鸡吃完了,更多的美食向我走来,每咬一口,都流连忘返。

当我合上书时,我就退出了那神奇的魔法世界,我之所以常常出入那魔法世界,是因为被那神奇而又神秘的魔法世界所吸引。那个世界深深的吸引了我,就像吸铁石吸引图钉一样。

书是现实生活中的另一个世界,也是一个奇妙的世界,那个世界有魔力,吸引了许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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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变身狗》有感600字2024


“我”在这里是只变身狗,在参加粉色蚯蚓的葬礼后,由一只小狗变成了一位英俊的少年。“我”在学校里,用天才的智慧答了试卷,成为学校里最为优秀的学生。在一次跑步时,“我”闻到了同类的气息,找到了伙伴,而他却快要死了……当我读到这里时,已经热泪盈眶。

这是小布老虎系列丛书之一《变身狗》中的一段话。《变身狗》是一部成长的寓言。主人公“我”是一条和家人一起生活在城市下水道里的狗,在寻找一个叫“窗口”的东西时,认识了一条粉红色的蚯蚓。这条蚯蚓就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后来,蚯蚓走了,只留下一件粉红色的外衣,“我”却变成了一个英俊的少年……由此,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故事。但是,故事的结局出乎意料:那个美少女竟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变的。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被书中精彩的情节打动了:书中的主人公是幸福的,他有爱他的妈妈和疼他的姐姐;但主人公也是不幸的,所有爱他的人都离他远去。他们不是英雄,却用爱照亮别人;他们不是明星,却用爱演绎精彩的人生。主人公在风雨中仍能坚强地站起来,靠的就是爱。

我想:如果我们在别人最需要帮助时给予他一点爱,也许他从此就会振作起来,开始新的生活。就拿08年5月12日14:28发生在四川省的那场里氏8.0级的特大地震来说吧。大震过后,世界各国多次派部队前往灾区救援,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积极发动爱心捐款活动。各大爱国企业家更是走在前头,文化界、体育界的知名人士也纷纷慷慨解囊,就连我们小学生也不甘落后,5元、10元、50元……一张张“画”着爱心的钞票纷纷投入捐款箱,谱写了一曲曲大爱无疆的赞歌。各国人民的爱心举止,使悲痛中的汶川人民在强震后获得了信心,积极重建家园。

“爱”有很多种意思,在这本书里全都展现了出来。主人公原是一只什么也不懂的小狗,却在一连串事件中体会到了爱,就连最后的结局也充满着爱,因为他的生命是由那条粉红色的蚯蚓给他的。可见,只有爱,才是一个孩子在成长中所最不能失去的东西!

我多想成为一只“变身狗”,为了更多人的快乐而付出自己无限的爱,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让爱点亮人生。

读《校园三剑客之变身少年》有感300字


这个故事里有三个主角。让我来介绍介绍他们吧,第一个主角是杨歌,他具有超能力,好好酷,他非常喜欢冒险,弄清神秘事情的真相。第二个主角是白雪,她在生物学方面颇具特长,对接触过的动植物的名字及特性可以过目不忘。第三个主角是张小开,他是一个电脑天才。体育方面非常差,别人称他“小比尔.盖茨”。我觉得这三个人都非常勇敢,善良,而且他们很团结。

有一次张小开无意喝了一杯饮料(喝过的人会变成猎豹),,就是上课时张小开的异变把同学们都吓跑了,他们都以为张小开是怪物,不信任他,教室里就只剩下杨歌,白雪和猎豹(张小开)了,突然来了5个保安,他们手拿枪准备射击猎豹,杨歌、白雪见状急状冲过去把他们给抱住,说猎豹是他们的朋友,请不要伤伤害他,一边说一边让张小开快跑。张小开在变成猎豹的过程中抓住了抢动银行的歹徒,经历了饥饿,寒冷甚至非法捕猎者的追捕等困难,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恢复了原貌。

东野圭吾变身读后感


东野圭吾变身读后感

下雨天,没忍住,读完了东野圭吾的《变身》。

其实小说二百页出头,很快就能读完。基本上两三个小时的事儿吧。这本书让我感到惊喜的是,它不是破案的,但仍是悬疑,而且是带有科幻性质的故事。主人公阿纯在一次意外中被送去医院做了世界首例部分换脑手术,手术成功后,主人公重新回归了生活。但是他发现,自己虽然记得自己生活中的一切,但是性格却开始改变,记忆中熟悉的生活,他开始越来越觉得陌生。喜欢美术的他开始对音乐感兴趣,爱恋着女友的他开始注意到她脸上的雀斑,性格温顺的他开始变得脾气暴躁不留情面……这些变化都让他慢慢觉得,这个脑部移植手术有着越来越多不可告人的秘密。他带着疑问,带着另一个人的性格,开始了调查。整个过程中,阿纯也一直在和罪犯的意识战斗着,当他明白自己一直在做让世人无法原谅的事情时,他想要以阿纯的身份和意识,离开这个世界,保存完整的阿纯。最后,他靠自己短时间的自我意识,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他死了,以阿纯的意识。

其实想想,我们每个人,尽管有没有机会接触这种高科技的手段,就自然生命体而论,我们的意识不也常常是混乱着的吗?不止是善和恶的争斗,很多时候还掺杂了其他的成分。我们不单纯是善良的,其实还有很多其他。拿颜色来做比较,如果黑是恶,白是善,我们不光有白色,还有黑色,以及其他更多种五颜六色的意识存在。人是复杂的。正如作者一直以来的写作风格一样,像生活一样的平铺直叙,语言文字上没有太多的跌宕起伏,情节却在平淡中让人陷入一种对于主人公命运的纠结。

初看书名,让人联想到男变女,或者女变男之类的话题。实则不然,东野圭吾向我们描述的却是这样一个故事:接受脑部手术之后,人格大变的男主角成濑纯一主人公决心要终结侵入自己大脑的另一个人格意识来捍卫和恋人叶村惠之间的爱情的悲伤故事。爱情永远是铭刻的,快乐或忧伤,一样感动。看着扉页的文字,"即使我变得不再是我,即使我已变身为嗜血的凶徒,即使整个世界已变成废墟,我仍然会用全部生命来爱你,至死不渝……"。那一刻,特想知道是怎样的爱情,怎样的悲伤,怎样的故事。爱情是至高无尚的,作者看来如此。长着雀斑而灿烂羞涩的女孩阿惠,与木讷而善良朴实的男孩纯一目光第一次相撞,便各自从对方眼睛里感觉到了心仪已久的凝望与承诺。他们的爱情令人痴痴神往,唯美清新得令人荡气回肠。一声突如其来的枪响,纯一右脑中弹。醒来之后,他已奇迹般获救,但竟心性大变,有如横遭诅咒一般灵魂全然被残暴嗜血主宰。被残暴主宰的纯一,试图控制自己,也不得已逼迫着心爱的惠离开,因为他怕不能自控的自己伤害到自己心爱的惠。爱情的力量终究是伟大的,如痴如醉的爱情让惠再次主动回到了纯一的身边。一个找不到自己、无法控制灵魂之人内心的惶恐和凄凉,令人心碎。纯一发誓要找回自己,找回植给自己的右脑的源头。此刻,纯一的状态已经随着自己对整个事件真相的了解,陷入绝境。随着惠的回归,一边是喜欢画画的成濑纯一,一边是喜欢音乐的京极瞬介,在画画与弹琴之间痛苦挣扎的纯一,逐渐战胜京极瞬介的大脑回归到真实的成濑纯一。回归的方式有点骇然,他祈求再次手术来摆脱京极瞬介的影子。遭到堂元博士的反对后,以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留下唯一的牵挂,剩下美丽如花的阿惠,还有相守终生的约定……。爱是简单而快乐的,纯一的爱情观就是这么简单。橘直子作为纯一世界首例脑手术堂元博士的女助手,曾是个事业优秀的女生,曾有相当的敬业精神,也曾有让天下男人汗颜的执著与勇气。为了得到一手的医学资料,她不惜深入到纯一的生活当中去,甚至不惜以爱的名义去获取医学的资料。纯一逐渐爱上了直子,突然一天,他发现直子想得到的不是自己的爱,而是想要一手的医学资料。受京极大脑片的作用下,纯一杀死了曾经有过好感的女人。也许,正是作者所要宣扬的爱情至上!爱,是简单的,不需要以任何的名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足够带来无比的快乐。故事中没有海誓山盟的爱情的誓言,却用事件的力量彰显着爱的深刻。

这部小说的亮点之一,科幻元素。它假象了一个环节,就是脑部移植,所带来的问题。一个人的性格,是否会因为部分脑移植而变得不同。当一个人换脑后,他是否依旧还是自己,而捐献者是否会因此而延续了部分自己的生命。也就是说,一个躯体,是否装下了两个人。又或者说,只存在受捐者,而捐献者的部分脑的运作是否会影响到受捐者的思考和行为,从而造成对原有人格的“入侵”。脑部移植,拯救了一个生命,但是是否又再间接的毁灭一个生命或者说造成两个生命共存的现象?这是否属于道德范畴讨论的事情?是否移植的脑的部分,会完全入侵受捐者脑的部分,而让受捐者本人“消失”,成为另外一个人?这样,捐献的意义又何在?生命的延续的意义又何在?

这部小说的亮点之二,悬疑。当然,不能完全成为亮点。因为悬疑是东野圭吾小说的卖点。主人公当感到自己的变化的时候,他开始寻求答案。他从医院得来的答案是一切正常。但变化越来越大的他,开始不信这个答案。而周围人对他态度的变化,也让他开始逐渐对生活产生恐惧。他开始调查换脑事件的秘密。开始调查捐献者的身世。终于,他发现了一个极大的阴谋隐藏在幕后。而戏剧性的是,他的捐脑者,竟然是离他那么近而又那么远的人,而这个人,竟如恶魔附体一般令人恐惧。

这部小说的亮点之三,结局。结局当然是不完美的。正如东野作品的一贯风格一样,没有皆大欢喜,只有悲剧而终。但从我个人而言,我喜欢这个调调。绝望的,悲凉的,迷失的,毫无出口可循的,让人同情的而又毫无办法的。活着,有时候是件奢侈的事情,有时候却是件残酷的事情。这部小说,也是如此。主人公最终选择了残酷的方式,让他的躯体和他的脑部入侵者分离。这是他能选择唯一表达爱的方式。就像东野圭吾在《变身》中所描述的那样,我们得有勇气,让自己以善意的形式,留下自己的足迹。

虽然是一本推理小说,但是故事所体现出来的的到底是哲学问题,还是心理学问题呢?当两种意识和精神存在于一个大脑而互相对抗与冲突的时候?我们不禁要问:我到底是谁?在故事中,似乎总能找到我们自己生活中的影子。

该买他的《分身》了。

《变身狗》(读后感范文)


《变身狗》读后感600字

“我”在这里是只变身狗,在参加粉色蚯蚓的葬礼后,由一只小狗变成了一位英俊的少年。“我”在学校里,用天才的智慧答了试卷,成为学校里最为优秀的学生。在一次跑步时,“我”闻到了同类的气息,找到了伙伴,而他却快要死了……当我读到这里时,已经热泪盈眶。这是小布老虎系列丛书之一《变身狗》中的一段话。《变身狗》是一部成长的寓言。主人公“我”是一条和家人一起生活在城市下水道里的狗,在寻找一个叫“窗口”的东西时,认识了一条粉红色的蚯蚓。这条蚯蚓就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后来,蚯蚓走了,只留下一件粉红色的外衣,“我”却变成了一个英俊的少年……由此,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故事。但是,故事的结局出乎意料:那个美少女竟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变的。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被书中精彩的情节打动了:书中的主人公是幸福的,他有爱他的妈妈和疼他的姐姐;但主人公也是不幸的,所有爱他的人都离他远去。他们不是英雄,却用爱照亮别人;他们不是明星,却用爱演绎精彩的人生。主人公在风雨中仍能坚强地站起来,靠的就是爱。我想:如果我们在别人最需要帮助时给予他一点爱,也许他从此就会振作起来,开始新的生活。就拿08年5月12日14:28发生在四川省的那场里氏8.0级的特大地震来说吧。大震过后,世界各国多次派部队前往灾区救援,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积极发动爱心捐款活动。各大爱国企业家更是走在前头,文化界、体育界的知名人士也纷纷慷慨解囊,就连我们小学生也不甘落后,5元、10元、50元……一张张“画”着爱心的钞票纷纷投入捐款箱,谱写了一曲曲大爱无疆的赞歌。各国人民的爱心举止,使悲痛中的汶川人民在强震后获得了信心,积极重建家园。“爱”有很多种意思,在这本书里全都展现了出来。主人公原是一只什么也不懂的小狗,却在一连串事件中体会到了爱,就连最后的结局也充满着爱,因为他的生命是由那条粉红色的蚯蚓给他的。可见,只有爱,才是一个孩子在成长中所最不能失去的东西!我多想成为一只“变身狗”,为了更多人的快乐而付出自己无限的爱,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让爱点亮人生。

读有感 (1000字)


有一种东西,它承载着人们的感情,它看不见、摸不着,却能在心中产生一股巨大的力量;能使人类为了它奋斗,它就是----爱国,它是每个中国人必须拥有的,它是中华人民最强烈的感情。

虽然祖国它经历了三百年的耻辱,但那段历史却坚定了中华民族发达中国的决心.在中华人民浩瀚的历史长河中,特别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和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华民族英雄辈出,志士仁人灿若群星,他们为了民族的独立与解放,进步与发展前赴后继,用鲜血和生命为我们民族筑了一条通往光明和幸福的道路,他们身上体现出巨大的精神力量,激励和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

要做到爱国,既要呐喊出人民群众的心声,I卫大众的权利;又要以一己之力推动国家现代化,为人民百姓谋更长远的福利。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爱国的方向在建国初期已经指明,负上沉重的使命向前行,才能深刻地感受到宪法上一句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力量。中国复兴腾飞的梦想,就是从你我身上开始的。

我走在人潮涌动的街头,与你擦肩而过。当历史具体成一个个鲜活灵动的人时,谈爱国,其实并不遥远。在焚烟亭我能想起柏文蔚焚毁英国商船上的鸦片,被孙中山盛赞为全国禁烟办理最认真者,实可为各省楷模也;在城东百花亭畔我能想象徐锡麟发起安庆武装起义,严正回答:我杀恩铭,是为天下的公愤;在吴越街上我能依稀听见一二九运动中学生们嘶哑而有力的呼唤:待亡终死,奋斗乃生。起来吧,起来!生活在那样一个不幸的时代,只要你是一个中国人,你就只能是病弱的,任人宰割的;如果你是清醒的,若想抗争,就需付出分外沉痛的代价。他们认识到这一点,为了国家免遭凌辱剥削的厄运就早将生死置之度外。而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社会转型矛盾凸显的今日,我以他们的革命精神为榜样,就像俄国诗人普希金所说的那样现在我们的内心还燃烧着自由之火;现在我们为了荣誉的心还没有死亡;我的朋友,我们要把心灵的美好激情,都献给我们的祖国!

我们该向雷锋叔叔学习,做默默无闻乐于助人的人民百姓,捡起地上的一片纸屑,我就是一个爱清洁的环保小卫生;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同学,我就是一个有爱心的好学生;珍惜每一分钟,勤奋学习,我就是一个爱学习的标兵;见到师长,朋友问声好,做事不骄傲不夸耀,不会瞧不起人,我就是个人见人爱懂礼貌的好孩子.从点滴做起,为祖国做起!

我还会努力,做祖国未来的希望,未来的花朵,长大为祖国努一份力,我会爱护环境,让祖国未来是一片绿色,让我们在绿色下成长.学习.工作,我会热爱生活,让祖国的明天更美好!

我自豪我的祖国叫中国,我骄傲我是炎黄子孙,龙的传人,浓浓中华情,割不掉我与祖国的血脉亲情!

六年级:段蔚霞

读《论语》有感1000字


读论语有感1000字(一)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读论语有感1000字(二)

《论语》是一部语录体散文,全书总共20篇,计有《学而》、《为政》、《八佾》、《里仁》、《公冶长》、《雍也》、《述而》、《泰伯》、《子罕》、《乡党》、《先进》、《颜渊》、《子路》、《宪问》、《卫灵公》、《季氏》、《阳货》、《微子》、《子张》、《尧曰》。

《论语》是孔子死后,弟子们把他平日的言行记录收集起来,整理编成的。其中有孔子的言论,也有弟子们的自相问答,它是儒家思想所依据的经典。

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名丘,字仲尼。他父亲孔纥,又名叔梁纥,曾做过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宰,本身属于贵族阶级下层的士。他的母亲姓颜,名叫征在。孔子3岁时,父亲就死了,17岁时母亲也死了。孔子青年时,曾做过管理仓库(委吏)和管理牛羊(乘田)的小吏。后来孔子精通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孔子的政治主张是礼和仁的学说。他生活于春秋大变革时代,他反对以政、刑来强迫人民服从。他所说的礼,是一种政治秩序,他所说的仁,是最高的道德规范,当然,这种仁和礼是有上下、尊卑、贵贱、等级之分的。动荡不安的春秋时代,诸侯为了争霸,是讲究实力,着眼于利的,所以未能采纳孔子仁的政治主张,孔子也没有被重用。孔子师徒颠沛流离14年周游列国,于公元前484年(鲁哀公十一年)返回鲁国,这时孔子已是白发苍苍的68岁的老人了。但孔子用他晚年的精力,集中整理古籍六经。

公元前479年,孔子去世,享年72岁。他的弟子和再传弟子辑录其言论,编成《论语》一书,共20篇,计492节,合计12700字。《论语》记到孔子晚年的学生曾参的死为止,其中保留着孔子生平、思想学说的重要材料,尤其是教育思想和教学活动的重要材料。它是我国一份十分重要的文化遗产,也可以说,它可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教育书。

孔子从他的政治、哲学和心理学观点出发,认为德育的主要内容是仁和礼。所以他主张为政以德,这反映了当时人的价值的提高和奴隶要求解放的时代特征。因此,孔子的道德观是适应时代潮流的,具有进步意义的。孔子所谓礼,其核心是正名。在孔子看来,周礼最重要的原则是尊尊与亲亲。为了贯彻亲亲和尊尊的原则,孔子提出正名的主张,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所以,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作为正名的具体内容。就是说,为君者要使自己符合于君道,为臣者要符合于臣道,为父者要符合于父道,为子者要符合于子道。在等级森严的奴隶制社会里,上下尊卑的关系是靠礼来维持的。因此,孔子对于不按自己名分行事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如他批评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论语八佾》)鲁国的三桓在祭祖时,唱起天子祭祀相维辟公,天子穆穆的《雍》诗,也受到孔子的指责。

孔子道德思想的范畴,主要是仁。孔子主张仁,在《论语》中有多重涵义。一是仁者爱人;二是克己复礼为仁;三是仁者人也。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过:孔子这种所谓仁道,很显然的是顺应着奴隶解放的潮流的。这也就是人的发现。孔子主张仁,孟子重视义,所以,孔子的杀身成仁(《论语卫灵公》)与他的继承人孟子的舍生取义(《孟子告子上》),对后世志士仁人的影响极为深远。

孔子是我国第一个主张因材施教的教育家。他对子路、冉有的不同教育就可以说明: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子路和冉有向孔子请教的是同一个问题:听到一个很好的主张,是不是应该马上去先向他们请教再说,哪能马上去做呢?而对冉有却是加以肯定:应当马上就去做。站在一做呢?孔子却对不同的人作出不同的回答。他对子路说:家里父兄在,你应该旁的公西华想不通,便问孔子这是为什么呢?孔子开导说:冉有遇事畏缩,所以要鼓励他;子路遇事轻率,所以加以抑制。

孔子因材施教的教学思想,在中国教育史上有较大的影响。他认为一个教师,必须掌握学生在学习上常犯的四种心理表现,即广泛而不精、知识面过窄、把学习看得太容易和有畏难情绪。只有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才能给予帮助、补救。就是说,学生心理的差异性,决定了因材施教的必然性。

在教学上,孔子还提倡师生之间相互切磋,共同讨论,互相启发,以收到教学相长的良好效果。一部《论语》,实际上就是记载他们师生间互相问对、讨论的情况。如子路、颜回,子贡和子夏就是这样做的。

性率直而鲁莽的子路,出于对孔子的爱护,常常向孔子提出批评性的意见,孔子也很关心、爱护子路,对他的批评也能接受,当有的学生对子路不太尊重时,孔子对他们说:子路的学问是不错的,只是还不够精深罢了。颜回是孔子最得意的学生,但由于颜回从未对孔子提出过疑问和批评,孔子曾不满意地说过:颜回不是对我有所帮助的人,他对我的话没有不喜欢的。子贡是孔子言语科的高材生,他经常向孔子请教《诗》。有一次,子贡引《诗经卫风淇奥》篇上的话说:《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论语学而》)意思是,《诗经》上说:要像对待骨、角、象牙、玉石一样,切磋它,琢磨它,精益求精。孔子听了高兴地说:赐呀,现在可以同你讨论《诗经》了。子夏是孔门晚辈中的高足,长于文学。有一次,子夏引《诗经卫风》上的诗句,向孔子请教: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论语八佾》意思是,《诗经》上说:有酒涡的脸笑得真美呀,黑白分明的眼睛流转得真叫人喜爱呀,洁白的底子上画着花卉呀。这几句诗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回答说:先有白色底子,然后画花。子夏接着进一步阐明说:那么,是不是礼乐的产生在仁义之后呢?孔子高兴地说:卜商呀,你真是能启发我的人。现在可以同你进一步讨论《诗》了。孔子敢于承认比他小44岁的子夏在学问上对自己有启发,说明孔子能向被教育者学习的勇气,其精神可敬佩!

儒家学说,后来成为封建地主阶级的正统学说,《论语》就成为儒家学说的主要经典。到南宋时,理学家朱熹把《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为四书。到了明清两朝,规定科举考试中,八股文的题目,必须从四书中选取,而且要代圣人立言。这一来,当时的读书人都要把《论语》奉为圣典,背得滚瓜烂熟。

读《牛虻》有感1000字


牛忙其实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惨。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对他不好,在他19岁的时候又被人陷害进了牢,在他出狱后发现了他的亲生父亲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于是就伤心的离开了。13年后他又回来了,没有人认出他,因为这13年里他过的是非人的生活,导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脚残废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当地的几名党员一起共事,其中还有他的朋友琼玛。于是他们干了一系列会被枪决的事。终于,他们在干一件事的时候失败了,牛忙被枪决了,就在那个时候,他们知道牛忙是13年前的那个人了。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牛忙他活在这世上没有一天是快乐的,其实还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亲生父亲是,每次和他谈话都是快乐的,除此之外就是他还是年少是和琼玛在一块,那时的他同样是快乐的。看完整本书后,我觉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坚持不懈的一个人。说他坚持是因为在他离乡背井的13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饿条件下,硬生生的挨过了13年。说他勇敢则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关,因为他从事的是当时政府不让做的事革命。他啊为了革命,可以说是不顾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险,却义不容辞的去做了,结果被抓了,而且还被枪决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迹也让人感动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对他那深深的爱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导他。不过最明显的还是当他知道被抓的那个人是他儿子的时候,他就利用他当时的地位和权力,想尽一切的办法去救他,去劝他,可是牛忙还是逃不过命运,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伤心过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个不疼自己的儿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着份来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为牛忙一生感到可怜的。虽说他可怜,但他也有一丝的幸福,那就是永远爱他的蒙泰里尼和琼玛。

读《牛虻》有感1000字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13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读《牛虻》有感1000字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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