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说过: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国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有希望,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简单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只有活着,一切才有希望。只要活着,一切都会更好。
余华简练的语言,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却生动地刻画出了生活的真实,会让人忍不住地去联想自己的生活。我难以忘怀,那个小村庄,那家人,那头牛。
小说主人翁是一个地主少爷,他叫福贵。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也输了父亲,他家变得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妻子因困苦的日子而失去了生命。福贵没有退缩。他试着学做农活,要承担起养家的责任,万事开头难,这并不容易。而每次生活有了起色时,亲人却一一故去,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可悲,但又没有办法。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需要勇气的。那么,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人生多彩,世态万千,我们有幸经历这一切,不得不对生命的磅礴肃然起敬。
我们像是命运手中的蝼蚁,挫折总来得猝不及防。福贵的真身,生活中也不少见。我家附近住着一个老人,年龄已过百岁。爸妈和我讲述过他的故事。那些年,我们是住在山上的。他和他的妻子,儿子,还有儿媳妇,也是如此。盛夏的某一天,洪水肆虐,他所在的村庄,也被洪水淹没了。洪水带走了一切,也带走了他的妻子。洪水远去,他无助地站在以前的家门口,手足无措,一下泄了气。他却并没有绝望,也许还牵挂着孩子,也许心中对生的希望还未泯灭。年近晚年,儿子和儿媳妇也相继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滋味很痛。现在,每天经过老人家,他却总是坐在门口,面带笑容,没有一丝对生活的绝望。显然,他看淡了,他没有放弃活着,既然活着,就好好活着。
现如今,生活水平提高。一些青少年,风华正茂,却总因一些小挫折,要死要活。活着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乐趣吗?乐趣尽了,便不再延续吗?你们可曾想过,在灾难中,不计其数的人,为了活着忍受了多大痛苦。活着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幸福,一种值得追求的幸福。
活着,是一张通往死亡的单程票,它无法退票,生命于人,无论高贵或是低贱,富有的,贫穷的,都只有一次,这一次可能是悠长的,也可能是短暂的。无论怎么样,我们都要善待这一次,善待自己的人生,善待自己的生命。
《活着是为了讲述》读后感
江少CB
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这是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是为了讲述》封面上的一句话,似乎是对马尔克斯一生的总结,对生活永怀热情,永远热泪盈眶。
对马尔克斯的第一次接触源于《苦妓回忆录》,是在福州路的大众书局。一个秋末下雨的午后,上午逛完上海书城,吃过午饭,顺便到这看看。
在大众书局的展台上看到《苦妓回忆录》,薄薄的一本小书,想着能很快看完,就打开看了两页。描写一个即将90岁的老人在一家报纸上开设了一个专栏,这个专栏已经运行了几十年,因为年纪太大了,老人准备把专栏停掉,并着手为自己准备一个特别的生日礼物——再享受一次处女的身体。
对,你没看错,是处女的身体。90岁高龄与处女的身体联系到一块,画面是不是太美。但如果再往这里面注入文学性、西洋风情,再用老练独到的地中海文风讲述出来,完全就成了一项艺术。
为此,这个老人动用了老关系——联系了妓院的老鸨,让她帮忙促成这件事,由此而发生了一些事,顺带讲述了生活的细节,娓娓道来。每句话、每个逗号都散发着文学的光芒。
建议你去看一看。
在《活着是为了讲述》这本书的第二页,有这样一段话:下个月,我就满23岁了。我逃过兵役,得过两次淋病,义无反顾的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在哥伦比亚的沿加勒比海城市巴兰基亚和卡塔赫纳游荡,为《先驱报》撰写每日专栏赚取聊胜于无的稿酬,天黑了,就随便在哪凑合一夜。前途一抹黑,生活一团糟……
这句话画面感真是太丰富了。当读这段话的时候,脑海中立马呈现出一个20郎当岁的文学青年,也许还在大学读书,留着盖到眼睛的长发,穿着松松垮垮的汗衫,宽松的裤子,一手拿着一份文学报纸,一手拿捏着香烟,在年代久远的街道上踱步,这条街道上有书店、咖啡馆或者报社……如果你喜欢看电影的话,这个画面你一定在某个经典的电影里看过,似曾相识;也许会让你想到韩寒、许知远,如果你对他们够了解的话。
这段话的信息量颇丰。逃过兵役、得过淋病(还两次)、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撰写每日专栏,虽然寥寥数语,却每个词都引人遐想,期望接着往下读,去探索背后的故事。
这段话的文学性很高,看起来是简单的叙述,却把想要表达的东西表现的淋漓尽致,每句话都值得细细品咂。
这本书很厚,有450页,但也只介绍到前半生。买来之后几度放下。因为里面描写的事情很琐碎,很多地方花大量篇幅去介绍时代背景,讲述当时哥伦比亚(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这是一个国家)国内政治、动乱,令人乏味;而且里面的人名都很长,常常分不清谁是谁,要翻到前面去回顾。但又几度拿起,因着对马尔克斯的极度信任——觉得不读完就是损失;更因着对马尔克斯叙事文风的深深迷恋。
马尔克斯是有天赋的,不仅在文学方面,还有音乐等等,稍加练习就能做得很好;他也是有短板的,比如数学,常人觉得很正常的事情,他却觉得难到不行。这是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最直观的感受,尤其是他在一些领域的天赋,能把读者气的直跺脚,慨叹上天为何如此不公。这让我想到了钱钟书考上清华的故事,也许凡是在一个领域能成为大师的都是需要一些天赋的,勤奋固然很重要,但是缺了那一点天赋是做不到极致的。
马尔克斯在这本书的第四页写到:我按照当年的方式,用头一根的烟屁股点下下一根,一边吸烟,一边重读威廉?福克纳的《八月之光》。当年他是我最牢靠的精神导师。
《活着是为了讲述》读完一半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的去买了《八月之光》,那段时间下班之后回到家里洗完澡,就泡上一壶茶,坐在躺椅里一会儿看《活着是为了讲述》,一会儿看《八月之光》,直到腰酸背痛、夜深人静,爽到不能自己,似乎已活在了书中,不再有自己。
这本书仅仅描写了马尔克斯的前半生,还没有写到《百年孤独》的创作过程,马尔克斯已经于2014年去世,我们再也见不到这位大师后半生的自传了,这是让人异常觉得遗憾的地方。无论怎样,马尔克斯留给后人的文学作品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仅以此文向一生放荡不羁的马尔克斯致敬。
这本书读了大概两星期,阅读过程时不时感受到他的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呼过瘾;时不时被他幽默机智的语言搞的乐不可支;不过也有一些枯燥的地方被我囫囵吞枣的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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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笔者最感兴趣的一点就是他的写作之路。关于这点,书中并没有很系统详细的叙述,而是把它们分散到他的经历当中。简单的说就是马尔克斯自下定决心成为一位作家开始,到他四十岁前的人生的经历都是在为成为作家做铺垫的,十分坎坷。他在高中时写了很多的诗,没有展现出惊人的才华,虽然他在成为作家之后还想写一本诗集来证明自己还是有天赋的,但终究没有动笔。原本他打算大学退学并且说服了母亲,但最后由于对父亲的恻隐之心,他读完了大学,按照父母的期望找了一个正当的职业--成为一名记者。此时他的内心是撕裂的。这段经历让他融入了社会,经历了哥伦比亚的动荡,马尔克斯从一位战地记者转行写影评。那时他就把自己的家族往事作为第一本书的写作题材,写完之后开始投稿。编辑看了之后给他的退稿信,其中一些见解还无懈可击。于是马尔克斯通过学习把书中一些很长的与主题无关的内容分离出去,单独成集。并且妙手偶得的换了一个高大上的名字[枯枝败叶]。他的作品终于得以出版。
[活着是为了讲述]这个主题体现在他写作[百年孤独]的时候,他以为能有1000个读者就满意了,结果20年后让他在八二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还差点把这笔奖金搞丢了。此后,他继续进入写作的高产阶段,接下来[霍乱时期的爱情]改编自父母的爱情往事;[迷宫中的将军]源于爷爷的偶像崇拜,于是收集很多资料写出这本有史以来最独特带有魔幻文学色彩的传记。
在90年代,他开始写几个中篇小说想要组成一部作品[我们在八月相见],他反复在公开场合提到这本书的内容,其地位将是自己的生涯总结作品。最终因为没有写出满意的结局成为遗作。
还有就是这部自传。据说他构思了一个四部曲的系列来讲述自己的一生。他曾用一段文字来表达他对这次的作品感到满意:“以往他酷爱音乐,但音乐会影响他的写作,因此写作什么主题就用那个主题的背景音乐;然而在写作这本传记,奇迹般的任何音乐都不会影响他的写作”。
可惜他只写了第一本就没在往下写,故事戛然而止。
最近读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这本自传的字里行间透露,写的时候他已经70多岁了,作家生涯的大多数作品已经尘埃落定,大有向自己,读者和人世间来个总结人生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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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70,又是作家中的作家。真正的无需再有任何羞耻的自由和看清人生世界诸多诡异的睿智,化成幽默又深情的句子,读起来叫一个过瘾。
以前读《百年孤独》,《恶时辰》,《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枯枝败叶》,每一本都是一气呵成,让人不觉一丝沉闷。马尔克斯影响了80年代的很多中国作家,莫言就说自己是读了马尔克斯才觉醒:他妈的,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写。
自传读到一半,很多年前对于马尔克斯小说的那种显现出来的魔幻感,都在真实的自述中找到了其出处。就好像电影的花絮记录片完整得将拍电影的来龙去脉以及心路历程交代清楚。
从外公辈到父母辈,以及父母的爱情和多子家庭,父母如何义无反顾得要结合,婚后又是怎么样分离两地,母亲如何独自抚养众多子女。以及马尔克斯作为作家的独特的成长道路,从小到大怎么认知和女性的关系,以及和不同的女性交往。真实而自然的笔触呈现,让人觉得,好像一切就是如此,经历就是如此,成长就是如此。
好的作家就是这样用虚构的作品,让人觉得一切都那么真实。尤其是心理上产生的种种震撼感,读者即使并不活在那样魔幻的年代和大陆,也还是可以产生生命的共情,相信一切的事件里呈现出来的生命真实。
一个会讲故事的作家。
但他的会讲故事,除了天才之外,也和嗜书如命的习惯不可分割,《活着为了讲述》中,总是在他叙述的流畅文字里,邂逅到大量的知道的不知道的作家和书籍,为了理解他的内在,我专门将出现的很多我没读过的作家和书名记了笔记,准备查一查,研读一番。
读不了原版,仅从中文译版中就有很多感触,可想马尔克斯的中文译著者,付出了许许多多的心血,相信也巧妙得再现了原著的语言节奏,才使得这位伟大的拉美文学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家,深刻得影响了一代中文作家们。
在书里,有许许多多精彩的句子,读到的时候就像谈恋爱一样甜蜜,他也并没有在叙述中谄媚过读者,仅仅是其语言的魅力,幽默,深情,很多“这怎么好意思写出来”的句子,就在他幽默的笔端轻松呈现,仿佛是“这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
高级的坦诚。我是这么理解《活着为了讲述》的。
好像给我自己的写作也上了一课。
像一个睿智的老人那样,使用呈现的自由。
仿佛不久于人世,再不呈现,就要带在棺材里离开那样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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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这本《活着》被几个朋友推荐过了,不知道我是出于偏见还是什么,总觉得这本书大抵描写的也是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故事,就像《白鹿原》,这类书大多称之为名作,但我好像就是一个单纯喜欢读故事的人,喜欢高潮迭起、迂回曲折,对这类太深刻的作品反而是不大感冒的。
和朋友聊起读书,这本《活着》再次被提及,我想是应该看看了,从下载下来到读完,两天时间,像着了迷似的,越读越被深深的打动,越是停不下来。
一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单的叙述。讲的人娓娓道来,平静的叙述,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余华的高明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嫖赌,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改变并没有阻止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代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历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平静的叙述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静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福贵的故事能够打动人不是因为命运给了他接二连三的打击,而是那种经历苦难、看破人生后的豁然开朗,亲人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离奇,但却是异常痛苦的,当亲人相继离开后,福贵大可以一死了之结束这悲剧痛苦的人生,可他没有,他选择接受,好好的活着,种种地、唱唱歌、和老牛说说话,他困苦的一生让人感慨,但他平静的讲述才真的让人心疼,真的打动人!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容要承受众多难以接受的痛苦,却依然要坚韧、顽强,这大概就是生命的力量,活着的意义罢!
pS:有的酒越品越香,有的书越读越深刻,看来以后读书得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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