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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诗人》读书笔记_名著读书笔记3000字。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逝去的诗人》读书笔记_名著读书笔记3000字,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这是一本独特的书,是陆小曼的两个弟子展望之和张方晦所写,用小说的形式给诗人徐志摩的一生抛光。我读这本书总觉得在独特的氛围中完成,经常泡图书馆,本无意翻开这本书,这时走过来一个熟识的女孩和我开玩笑道:你也读我读过的书呀?!于是,我就较真的读了起来。上部捂着鼻子读完,因为那种半诗半文十分破坏叙述的完整性和连贯,矫情的抒情是上部小说的硬伤。到了下部书,我才读到此书的乐趣,也读出了遥远诗人的那份独特的气质一半是诗人的,一半来自于孩子的。

诗人出身富商家庭,受过剑桥的大学正统教育,崇拜孔子、卢棱,喜爱雪莱、拜伦、济慈,结识曼殊斐尔、罗素,交往林长民,师承梁启超,满脑子自由,爱和美就像孩子,心中只有纯真、快乐和黑白分明。然而诗人的生活中有痛苦和污浊,所以诗人有宗教清教徒似的执著于自己理想的世界,执著行走于自己的诗歌,背负着忠实于心中的爱情,哪怕被现实拥踏而死也在所不措。

诗人本来不叫徐志摩,小时候有个苦行僧志恢大师走过诗人的家乡硖石镇,抚摩过诗人孩童时的头颅,赠几句诸如此子前途不可量之类廉价的吉祥话,得徐家施舍而走,却留下了志摩这个后来不同凡响的名字。

诗人的第一任老婆张幼仪,是父亲做的主,据资料载应该算作中上等的美女,不过此女让人佩服的地方是善经营、有豪气、对爱情决绝的姿态。她现实的生活方式和传统道德的矜持,使得诗人的浪漫产生了抗体像至清的水中的油污,怎么也融不到一起。在明白此节之后,她主动要求和诗人离婚,给诗人的浪漫以绝对空间,诗人的肉体以绝对的自由,诗人的爱情以绝对的宽容。于是她终身未嫁,一个人孤苦零仃地背着爱的灰烬一生冷清。

她是个女强人的类型,在她到徐家后便帮徐家打点生意,而且井井有条,特别是令徐老太爷眉开眼笑(也导致了后来陆小曼进入家门后的冷遇,徐老太爷对陆的评价真是一个洋娃娃,中看中玩就是不中用,可见张幼仪是参照系);后来到德国深造后,回国兴办实业,成为当时极少见的女实业救国者。

我看她最可贵的还是她的宽容。

她主动和诗人离婚后,诗人大喜过望,像得到了方糖的孩子:脑子发热常常先于嘴中的甘甜,也绝不去想大人会为一个月的盐巴无着落而愁苦。诗人把自己写的《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刊发在《新浙江》的副刊上,恐天下人不尽知(时有评论家认为此举为自由先驱之举),而诗人的快乐和自由是建立在一个善良女性痛苦和一生幸福的终结基础上的。无怪乎,诗人的家庭宁舍其亲生的儿子,也要留住外来的儿媳这是善良的感召,与封建主义无碍;也无怪乎诗人的恩师梁启超写信规劝: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况多情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满足宁贴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境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身己耳。最可畏者,不生不死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可谓字字见血,惊心动魄,但诗人仍有自己的信仰和自己的选择: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诗人的浪漫无边际是背叛现实的选择,他也以后来的生命承担了选择的后果,所以诗人也没有错,只是对一个善良的女性太过惨忍。而张幼仪更像他的母亲,承受着自己孩子给予自己的痛苦毫无怨言后来诗人和陆小曼生活无着落,她常常给予救济,这看起来像个玩笑,其实是个讽刺是现实对诗人生命过程进行的一个无伤大雅的讽刺。 诗人生命中的初恋情人是林徽音,一个绝色的美女,也是个内敛的才女。一对浪漫无边际的诗人,爱情因彼此的才气惺惺相吸,对平庸生活的不满,于是用激越的浪漫将它淹没,用伤感的诗歌将它忽略,用寂寞的爱情将它占领。

他们的爱情,几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精神恋爱,是梦呓般美好而无奈,诗人喜欢引用爱德娜那句浪漫得无以复加也无药可救的诗:如果我突然飞了起来,你得答应我抓住我的两只脚,好吗?不然,我就永远下不来了。

这是注定的悲剧,但谁又能说这不是最纯粹最晶莹剔透的爱情呢?太纯粹的东西往往经不起现实的一点伤害,原先爱情有多纯粹,后来身上的伤口就有多深。

他们是对沉默的恋人,喜欢用眼神和诗歌倾诉一切,绝对的浪漫真实的感动。以致后来林徽音在解释为什么拒绝给诗人回信中说:你偏要我把心底难以言喻的感受用贫乏的语言来表达一番吗?你难道不知道沉默有着无限大的容量?

敏感成为习惯的诗人,麻木起来更令人害怕,当诗人沾沾自喜地把离婚的通告昭白于天下时,林徽音不辞而别(历史的一个谜团,但我想这和林与张幼仪女性相通的同情本性分不开的,当浪漫遇到善良的叉路口,她们宁愿选择善良行走),再到后来遇到梁启超的公子,并且相爱时,她和诗人的爱情即为灰烬。老奸巨猾的梁启超对年轻人的善变心理洞明得无以复加,知道林和徐的感情随时可以死灰复燃所以安排儿子和林到国外读书,直到林心中对诗人爱情的灰烬没有了温度

当林再一次见到诗人的时候,是他们的爱情彻底灰飞烟灭的时候,林对诗人说道:爱做梦的人都喜欢圆明圆。一块破石,几根残柱,任你用想像重塑昔日的锦华,真要把它重建起来,就没有了想像,没有了怀念。志摩呀,不要给我们的故事添一个平庸的结局吧,这样就没有诗意了。

这不过是林以诗人能接受的方式拒绝了他,但诗人很久之后才接受这个现实:直到很久后泰弋尔访华。诗人和林一起陪伴,在分手后的火车上,诗人给林写了最后一封情书,然而最终没有送到林的手中,而是被诗人的红颜知己叔华保留。当后来叔华要把这封情书物归原主时,诗人不是接受,而是孩子气十足地学着当年张生在《西厢记》里对红娘的台词;姐姐真乃小生生平第一知己。其时,他已经结识京华名媛陆小曼。

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孩子。

当孩子的一半浮出生活的海面的时候,让人好笑,好气,但你却忘记记仇,他更不会。最后你还会不可思议地被他孩子气的可爱打动。上面的两位女性,和诗人的心灵靠的更近的时候,就是和诗人结束一段感情之后,在最不可思议的时候。

诗人和陆小曼的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用社会道德的眼光,陆是红杏出墙,诗人是第三者插足。但人们不忍用道德的眼光来否定诗人,因为诗人孩子似的气质中根本没有道德的杂质,而只有爱,忠实于心灵纯粹的爱。

人们以对孩子宽容的一切容量宽容了诗人,也成全了诗人的爱情。

用书中的话讲,他们的相遇,就像两个圆的相切,奇迹就在这个切点,生命的意义,也在等候这个切点。但我想说,当等到这切点之后,生命的意义该沿着哪条河流的方向?

陆小曼的丈夫,王赓,那位西点军校毕业的,当年随同顾维钧出席巴黎和会的随从武官,他也像当初张幼仪成全诗人一样的善良而伟大,和陆小曼离婚给他们自由。  诗人死后,陆小曼开始真正的悔过,不再贪恋热闹的繁华而归于平静的清苦,整理徐志摩的文稿中也许她才开始真正了解诗人:感情是他的指南,冲动是他的风,她难以置信世间曾跳动过那样一颗孩子般晶莹的心灵,而且还曾经是自己深爱却不了解的人。

陆小曼,用整整后半生的孤独,寻找诗人前半生的执著,两颗分开的心这时才真正契合起来。我想起徐志摩送给陆小曼的《爱眉小札》中的开头:幸福还不是不可能的。

直到诗人的生命结束以后,这种幸福才凸现其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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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诗人》读书笔记3000字


这是一本独特的书,是陆小曼的两个弟子展望之和张方晦所写,用小说的形式给诗人徐志摩的一生抛光。我读这本书总觉得在独特的氛围中完成,经常泡图书馆,本无意翻开这本书,这时走过来一个熟识的女孩和我开玩笑道:你也读我读过的书呀?!于是,我就较真的读了起来。上部捂着鼻子读完,因为那种半诗半文十分破坏叙述的完整性和连贯,矫情的抒情是上部小说的硬伤。到了下部书,我才读到此书的乐趣,也读出了遥远诗人的那份独特的气质一半是诗人的,一半来自于孩子的。

诗人出身富商家庭,受过剑桥的大学正统教育,崇拜孔子、卢棱,喜爱雪莱、拜伦、济慈,结识曼殊斐尔、罗素,交往林长民,师承梁启超,满脑子自由,爱和美就像孩子,心中只有纯真、快乐和黑白分明。然而诗人的生活中有痛苦和污浊,所以诗人有宗教清教徒似的执著于自己理想的世界,执著行走于自己的诗歌,背负着忠实于心中的爱情,哪怕被现实拥踏而死也在所不措。

诗人本来不叫徐志摩,小时候有个苦行僧志恢大师走过诗人的家乡硖石镇,抚摩过诗人孩童时的头颅,赠几句诸如此子前途不可量之类廉价的吉祥话,得徐家施舍而走,却留下了志摩这个后来不同凡响的名字。

诗人的第一任老婆张幼仪,是父亲做的主,据资料载应该算作中上等的美女,不过此女让人佩服的地方是善经营、有豪气、对爱情决绝的姿态。她现实的生活方式和传统道德的矜持,使得诗人的浪漫产生了抗体像至清的水中的油污,怎么也融不到一起。在明白此节之后,她主动要求和诗人离婚,给诗人的浪漫以绝对空间,诗人的肉体以绝对的自由,诗人的爱情以绝对的宽容。于是她终身未嫁,一个人孤苦零仃地背着爱的灰烬一生冷清。

她是个女强人的类型,在她到徐家后便帮徐家打点生意,而且井井有条,特别是令徐老太爷眉开眼笑(也导致了后来陆小曼进入家门后的冷遇,徐老太爷对陆的评价真是一个洋娃娃,中看中玩就是不中用,可见张幼仪是参照系);后来到德国深造后,回国兴办实业,成为当时极少见的女实业救国者。

我看她最可贵的还是她的宽容。

她主动和诗人离婚后,诗人大喜过望,像得到了方糖的孩子:脑子发热常常先于嘴中的甘甜,也绝不去想大人会为一个月的盐巴无着落而愁苦。诗人把自己写的《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刊发在《新浙江》的副刊上,恐天下人不尽知(时有评论家认为此举为自由先驱之举),而诗人的快乐和自由是建立在一个善良女性痛苦和一生幸福的终结基础上的。无怪乎,诗人的家庭宁舍其亲生的儿子,也要留住外来的儿媳这是善良的感召,与封建主义无碍;也无怪乎诗人的恩师梁启超写信规劝: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况多情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满足宁贴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境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身己耳。最可畏者,不生不死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可谓字字见血,惊心动魄,但诗人仍有自己的信仰和自己的选择: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诗人的浪漫无边际是背叛现实的选择,他也以后来的生命承担了选择的后果,所以诗人也没有错,只是对一个善良的女性太过惨忍。而张幼仪更像他的母亲,承受着自己孩子给予自己的痛苦毫无怨言后来诗人和陆小曼生活无着落,她常常给予救济,这看起来像个玩笑,其实是个讽刺是现实对诗人生命过程进行的一个无伤大雅的讽刺。

诗人生命中的初恋情人是林徽音,一个绝色的美女,也是个内敛的才女。一对浪漫无边际的诗人,爱情因彼此的才气惺惺相吸,对平庸生活的不满,于是用激越的浪漫将它淹没,用伤感的诗歌将它忽略,用寂寞的爱情将它占领。

他们的爱情,几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精神恋爱,是梦呓般美好而无奈,诗人喜欢引用爱德娜那句浪漫得无以复加也无药可救的诗:如果我突然飞了起来,你得答应我抓住我的两只脚,好吗?不然,我就永远下不来了。

这是注定的悲剧,但谁又能说这不是最纯粹最晶莹剔透的爱情呢?太纯粹的东西往往经不起现实的一点伤害,原先爱情有多纯粹,后来身上的伤口就有多深。

他们是对沉默的恋人,喜欢用眼神和诗歌倾诉一切,绝对的浪漫真实的感动。以致后来林徽音在解释为什么拒绝给诗人回信中说:你偏要我把心底难以言喻的感受用贫乏的语言来表达一番吗?你难道不知道沉默有着无限大的容量?

敏感成为习惯的诗人,麻木起来更令人害怕,当诗人沾沾自喜地把离婚的通告昭白于天下时,林徽音不辞而别(历史的一个谜团,但我想这和林与张幼仪女性相通的同情本性分不开的,当浪漫遇到善良的叉路口,她们宁愿选择善良行走),再到后来遇到梁启超的公子,并且相爱时,她和诗人的爱情即为灰烬。老奸巨猾的梁启超对年轻人的善变心理洞明得无以复加,知道林和徐的感情随时可以死灰复燃所以安排儿子和林到国外读书,直到林心中对诗人爱情的灰烬没有了温度

当林再一次见到诗人的时候,是他们的爱情彻底灰飞烟灭的时候,林对诗人说道:爱做梦的人都喜欢圆明圆。一块破石,几根残柱,任你用想像重塑昔日的锦华,真要把它重建起来,就没有了想像,没有了怀念。志摩呀,不要给我们的故事添一个平庸的结局吧,这样就没有诗意了。

这不过是林以诗人能接受的方式拒绝了他,但诗人很久之后才接受这个现实:直到很久后泰弋尔访华。诗人和林一起陪伴,在分手后的火车上,诗人给林写了最后一封情书,然而最终没有送到林的手中,而是被诗人的红颜知己叔华保留。当后来叔华要把这封情书物归原主时,诗人不是接受,而是孩子气十足地学着当年张生在《西厢记》里对红娘的台词;姐姐真乃小生生平第一知己。其时,他已经结识京华名媛陆小曼。

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孩子。

当孩子的一半浮出生活的海面的时候,让人好笑,好气,但你却忘记记仇,他更不会。最后你还会不可思议地被他孩子气的可爱打动。上面的两位女性,和诗人的心灵靠的更近的时候,就是和诗人结束一段感情之后,在最不可思议的时候。

诗人和陆小曼的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用社会道德的眼光,陆是红杏出墙,诗人是第三者插足。但人们不忍用道德的眼光来否定诗人,因为诗人孩子似的气质中根本没有道德的杂质,而只有爱,忠实于心灵纯粹的爱。

人们以对孩子宽容的一切容量宽容了诗人,也成全了诗人的爱情。

用书中的话讲,他们的相遇,就像两个圆的相切,奇迹就在这个切点,生命的意义,也在等候这个切点。但我想说,当等到这切点之后,生命的意义该沿着哪条河流的方向?

陆小曼的丈夫,王赓,那位西点军校毕业的,当年随同顾维钧出席巴黎和会的随从武官,他也像当初张幼仪成全诗人一样的善良而伟大,和陆小曼离婚给他们自由。

诗人,从来不同意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种说法,然而被自己的婚姻求证。

他们结婚后,诗人的家庭不再给诗人以资助(大部分是张幼仪的资助),交际花陆小曼仍旧挥金如土不学无术(最后竟荒唐地领一唱戏的小生到家里陪她吸食鸦片,但此书因避讳未谈及),所以诗人不得不没日没夜辗转于几个高校之间讲课,但仍入不缚出常常靠借贷维生。有意思的几件小事,胡适等几位好友筹钱给诗人夫妻出国深造的银元,陆小曼用来作演戏用的服饰;诗人让陆学习写字,陆问诗人:我的一个香吻可以省写多少字诗人的诗歌开始沉默无语,他的浪漫无边际被自己一手营造的庸俗淹没,他灵感的翅膀在现实中受伤,再也飞不起来。

当在北京的胡适让诗人来北京就职时,诗人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意识到自己该逃离一些东西了,就像叛逆的孩子本能的知道,世界在眼中的黑白分明是不真实的。

诗人到了北京,义无反顾的,但陆小曼割舍不掉繁华奢靡高朋满座歌舞升平慵懒浅俗的大上海生活,所以诗人不得不常常往返于理想和现实之间他喜欢坐飞机,飞在天上,出入云霞,俯视尘寰,其乐无穷。

终于有一次,他得到中航公司一个朋友的免费票,乘运送邮件的济南号飞机返回北京途中,于开山失事,是年36岁。许多人扼腕恸哭,我看大可不必,人生犹如一篇文章,可以长而冗余,可以短而回味无穷,至于最后一个标点为句号、叹号甚至于耐人寻味的省略号,那就无关大雅了。

诗人死后,陆小曼开始真正的悔过,不再贪恋热闹的繁华而归于平静的清苦,整理徐志摩的文稿中也许她才开始真正了解诗人:感情是他的指南,冲动是他的风,她难以置信世间曾跳动过那样一颗孩子般晶莹的心灵,而且还曾经是自己深爱却不了解的人。

陆小曼,用整整后半生的孤独,寻找诗人前半生的执著,两颗分开的心这时才真正契合起来。我想起徐志摩送给陆小曼的《爱眉小札》中的开头:幸福还不是不可能的。

直到诗人的生命结束以后,这种幸福才凸现其原形。

《逝去的诗人》读书笔记_写人读书笔记3000字


这是一本独特的书,是陆小曼的两个弟子展望之和张方晦所写,用小说的形式给诗人徐志摩的一生抛光。我读这本书总觉得在独特的氛围中完成,经常泡图书馆,本无意翻开这本书,这时走过来一个熟识的女孩和我开玩笑道:你也读我读过的书呀?!于是,我就较真的读了起来。上部捂着鼻子读完,因为那种半诗半文十分破坏叙述的完整性和连贯,矫情的抒情是上部小说的硬伤。到了下部书,我才读到此书的乐趣,也读出了遥远诗人的那份独特的气质一半是诗人的,一半来自于孩子的。

诗人出身富商家庭,受过剑桥的大学正统教育,崇拜孔子、卢棱,喜爱雪莱、拜伦、济慈,结识曼殊斐尔、罗素,交往林长民,师承梁启超,满脑子自由,爱和美就像孩子,心中只有纯真、快乐和黑白分明。然而诗人的生活中有痛苦和污浊,所以诗人有宗教清教徒似的执著于自己理想的世界,执著行走于自己的诗歌,背负着忠实于心中的爱情,哪怕被现实拥踏而死也在所不措。

诗人本来不叫徐志摩,小时候有个苦行僧志恢大师走过诗人的家乡硖石镇,抚摩过诗人孩童时的头颅,赠几句诸如此子前途不可量之类廉价的吉祥话,得徐家施舍而走,却留下了志摩这个后来不同凡响的名字。

诗人的第一任老婆张幼仪,是父亲做的主,据资料载应该算作中上等的美女,不过此女让人佩服的地方是善经营、有豪气、对爱情决绝的姿态。她现实的生活方式和传统道德的矜持,使得诗人的浪漫产生了抗体像至清的水中的油污,怎么也融不到一起。在明白此节之后,她主动要求和诗人离婚,给诗人的浪漫以绝对空间,诗人的肉体以绝对的自由,诗人的爱情以绝对的宽容。于是她终身未嫁,一个人孤苦零仃地背着爱的灰烬一生冷清。

她是个女强人的类型,在她到徐家后便帮徐家打点生意,而且井井有条,特别是令徐老太爷眉开眼笑(也导致了后来陆小曼进入家门后的冷遇,徐老太爷对陆的评价真是一个洋娃娃,中看中玩就是不中用,可见张幼仪是参照系);后来到德国深造后,回国兴办实业,成为当时极少见的女实业救国者。

我看她最可贵的还是她的宽容。

她主动和诗人离婚后,诗人大喜过望,像得到了方糖的孩子:脑子发热常常先于嘴中的甘甜,也绝不去想大人会为一个月的盐巴无着落而愁苦。诗人把自己写的《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刊发在《新浙江》的副刊上,恐天下人不尽知(时有评论家认为此举为自由先驱之举),而诗人的快乐和自由是建立在一个善良女性痛苦和一生幸福的终结基础上的。无怪乎,诗人的家庭宁舍其亲生的儿子,也要留住外来的儿媳这是善良的感召,与封建主义无碍;也无怪乎诗人的恩师梁启超写信规劝: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况多情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满足宁贴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境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身己耳。最可畏者,不生不死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可谓字字见血,惊心动魄,但诗人仍有自己的信仰和自己的选择: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诗人的浪漫无边际是背叛现实的选择,他也以后来的生命承担了选择的后果,所以诗人也没有错,只是对一个善良的女性太过惨忍。而张幼仪更像他的母亲,承受着自己孩子给予自己的痛苦毫无怨言后来诗人和陆小曼生活无着落,她常常给予救济,这看起来像个玩笑,其实是个讽刺是现实对诗人生命过程进行的一个无伤大雅的讽刺。

《逝去的诗人》读书笔记_关于徐志摩的读后感3000字


这是一本独特的书,是陆小曼的两个弟子展望之和张方晦所写,用小说的形式给诗人徐志摩的一生抛光。我读这本书总觉得在独特的氛围中完成,经常泡图书馆,本无意翻开这本书,这时走过来一个熟识的女孩和我开玩笑道:你也读我读过的书呀?!于是,我就较真的读了起来。上部捂着鼻子读完,因为那种半诗半文十分破坏叙述的完整性和连贯,矫情的抒情是上部小说的硬伤。到了下部书,我才读到此书的乐趣,也读出了遥远诗人的那份独特的气质一半是诗人的,一半来自于孩子的。

诗人出身富商家庭,受过剑桥的大学正统教育,崇拜孔子、卢棱,喜爱雪莱、拜伦、济慈,结识曼殊斐尔、罗素,交往林长民,师承梁启超,满脑子自由,爱和美就像孩子,心中只有纯真、快乐和黑白分明。然而诗人的生活中有痛苦和污浊,所以诗人有宗教清教徒似的执著于自己理想的世界,执著行走于自己的诗歌,背负着忠实于心中的爱情,哪怕被现实拥踏而死也在所不措。

诗人本来不叫徐志摩,小时候有个苦行僧志恢大师走过诗人的家乡硖石镇,抚摩过诗人孩童时的头颅,赠几句诸如此子前途不可量之类廉价的吉祥话,得徐家施舍而走,却留下了志摩这个后来不同凡响的名字。

诗人的第一任老婆张幼仪,是父亲做的主,据资料载应该算作中上等的美女,不过此女让人佩服的地方是善经营、有豪气、对爱情决绝的姿态。她现实的生活方式和传统道德的矜持,使得诗人的浪漫产生了抗体像至清的水中的油污,怎么也融不到一起。在明白此节之后,她主动要求和诗人离婚,给诗人的浪漫以绝对空间,诗人的肉体以绝对的自由,诗人的爱情以绝对的宽容。于是她终身未嫁,一个人孤苦零仃地背着爱的灰烬一生冷清。

她是个女强人的类型,在她到徐家后便帮徐家打点生意,而且井井有条,特别是令徐老太爷眉开眼笑(也导致了后来陆小曼进入家门后的冷遇,徐老太爷对陆的评价真是一个洋娃娃,中看中玩就是不中用,可见张幼仪是参照系);后来到德国深造后,回国兴办实业,成为当时极少见的女实业救国者。

我看她最可贵的还是她的宽容。

她主动和诗人离婚后,诗人大喜过望,像得到了方糖的孩子:脑子发热常常先于嘴中的甘甜,也绝不去想大人会为一个月的盐巴无着落而愁苦。诗人把自己写的《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刊发在《新浙江》的副刊上,恐天下人不尽知(时有评论家认为此举为自由先驱之举),而诗人的快乐和自由是建立在一个善良女性痛苦和一生幸福的终结基础上的。无怪乎,诗人的家庭宁舍其亲生的儿子,也要留住外来的儿媳这是善良的感召,与封建主义无碍;也无怪乎诗人的恩师梁启超写信规劝: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况多情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满足宁贴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境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身己耳。最可畏者,不生不死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可谓字字见血,惊心动魄,但诗人仍有自己的信仰和自己的选择: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诗人的浪漫无边际是背叛现实的选择,他也以后来的生命承担了选择的后果,所以诗人也没有错,只是对一个善良的女性太过惨忍。而张幼仪更像他的母亲,承受着自己孩子给予自己的痛苦毫无怨言后来诗人和陆小曼生活无着落,她常常给予救济,这看起来像个玩笑,其实是个讽刺是现实对诗人生命过程进行的一个无伤大雅的讽刺。

诗人生命中的初恋情人是林徽音,一个绝色的美女,也是个内敛的才女。一对浪漫无边际的诗人,爱情因彼此的才气惺惺相吸,对平庸生活的不满,于是用激越的浪漫将它淹没,用伤感的诗歌将它忽略,用寂寞的爱情将它占领。

他们的爱情,几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精神恋爱,是梦呓般美好而无奈,诗人喜欢引用爱德娜那句浪漫得无以复加也无药可救的诗:如果我突然飞了起来,你得答应我抓住我的两只脚,好吗?不然,我就永远下不来了。

这是注定的悲剧,但谁又能说这不是最纯粹最晶莹剔透的爱情呢?太纯粹的东西往往经不起现实的一点伤害,原先爱情有多纯粹,后来身上的伤口就有多深。

他们是对沉默的恋人,喜欢用眼神和诗歌倾诉一切,绝对的浪漫真实的感动。以致后来林徽音在解释为什么拒绝给诗人回信中说:你偏要我把心底难以言喻的感受用贫乏的语言来表达一番吗?你难道不知道沉默有着无限大的容量?

敏感成为习惯的诗人,麻木起来更令人害怕,当诗人沾沾自喜地把离婚的通告昭白于天下时,林徽音不辞而别(历史的一个谜团,但我想这和林与张幼仪女性相通的同情本性分不开的,当浪漫遇到善良的叉路口,她们宁愿选择善良行走),再到后来遇到梁启超的公子,并且相爱时,她和诗人的爱情即为灰烬。老奸巨猾的梁启超对年轻人的善变心理洞明得无以复加,知道林和徐的感情随时可以死灰复燃所以安排儿子和林到国外读书,直到林心中对诗人爱情的灰烬没有了温度

当林再一次见到诗人的时候,是他们的爱情彻底灰飞烟灭的时候,林对诗人说道:爱做梦的人都喜欢圆明圆。一块破石,几根残柱,任你用想像重塑昔日的锦华,真要把它重建起来,就没有了想像,没有了怀念。志摩呀,不要给我们的故事添一个平庸的结局吧,这样就没有诗意了。

这不过是林以诗人能接受的方式拒绝了他,但诗人很久之后才接受这个现实:直到很久后泰弋尔访华。诗人和林一起陪伴,在分手后的火车上,诗人给林写了最后一封情书,然而最终没有送到林的手中,而是被诗人的红颜知己叔华保留。当后来叔华要把这封情书物归原主时,诗人不是接受,而是孩子气十足地学着当年张生在《西厢记》里对红娘的台词;姐姐真乃小生生平第一知己。其时,他已经结识京华名媛陆小曼。

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孩子。

当孩子的一半浮出生活的海面的时候,让人好笑,好气,但你却忘记记仇,他更不会。最后你还会不可思议地被他孩子气的可爱打动。上面的两位女性,和诗人的心灵靠的更近的时候,就是和诗人结束一段感情之后,在最不可思议的时候。

诗人和陆小曼的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用社会道德的眼光,陆是红杏出墙,诗人是第三者插足。但人们不忍用道德的眼光来否定诗人,因为诗人孩子似的气质中根本没有道德的杂质,而只有爱,忠实于心灵纯粹的爱。

人们以对孩子宽容的一切容量宽容了诗人,也成全了诗人的爱情。

用书中的话讲,他们的相遇,就像两个圆的相切,奇迹就在这个切点,生命的意义,也在等候这个切点。但我想说,当等到这切点之后,生命的意义该沿着哪条河流的方向?

陆小曼的丈夫,王赓,那位西点军校毕业的,当年随同顾维钧出席巴黎和会的随从武官,他也像当初张幼仪成全诗人一样的善良而伟大,和陆小曼离婚给他们自由。

诗人,从来不同意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种说法,然而被自己的婚姻求证。

他们结婚后,诗人的家庭不再给诗人以资助(大部分是张幼仪的资助),交际花陆小曼仍旧挥金如土不学无术(最后竟荒唐地领一唱戏的小生到家里陪她吸食鸦片,但此书因避讳未谈及),所以诗人不得不没日没夜辗转于几个高校之间讲课,但仍入不缚出常常靠借贷维生。有意思的几件小事,胡适等几位好友筹钱给诗人夫妻出国深造的银元,陆小曼用来作演戏用的服饰;诗人让陆学习写字,陆问诗人:我的一个香吻可以省写多少字诗人的诗歌开始沉默无语,他的浪漫无边际被自己一手营造的庸俗淹没,他灵感的翅膀在现实中受伤,再也飞不起来。

当在北京的胡适让诗人来北京就职时,诗人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意识到自己该逃离一些东西了,就像叛逆的孩子本能的知道,世界在眼中的黑白分明是不真实的。

诗人到了北京,义无反顾的,但陆小曼割舍不掉繁华奢靡高朋满座歌舞升平慵懒浅俗的大上海生活,所以诗人不得不常常往返于理想和现实之间他喜欢坐飞机,飞在天上,出入云霞,俯视尘寰,其乐无穷。

终于有一次,他得到中航公司一个朋友的免费票,乘运送邮件的济南号飞机返回北京途中,于开山失事,是年36岁。许多人扼腕恸哭,我看大可不必,人生犹如一篇文章,可以长而冗余,可以短而回味无穷,至于最后一个标点为句号、叹号甚至于耐人寻味的省略号,那就无关大雅了。

诗人死后,陆小曼开始真正的悔过,不再贪恋热闹的繁华而归于平静的清苦,整理徐志摩的文稿中也许她才开始真正了解诗人:感情是他的指南,冲动是他的风,她难以置信世间曾跳动过那样一颗孩子般晶莹的心灵,而且还曾经是自己深爱却不了解的人。

陆小曼,用整整后半生的孤独,寻找诗人前半生的执著,两颗分开的心这时才真正契合起来。我想起徐志摩送给陆小曼的《爱眉小札》中的开头:幸福还不是不可能的。

直到诗人的生命结束以后,这种幸福才凸现其原形。

《文化苦旅》读书笔记_名著读书笔记3000字


一次听说《文化苦旅》还是在高中的时候。因为看到其中有两个字与我的名相近,一直认为是莫大的缘分,所以对它还有些印象,但也只记得这曾经是语文老师强力推荐过的一本读物,她的初衷是希望我们在课余时间能够多读些书,了解一些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遗憾的是当时的我性情极为浮躁,实在很难静下心,觉得即使看了也是一种浪费,之后不久就把那本书抛在了脑后,不再理会。

时间一晃而过,如今的我已经踏进了大学的门槛。想着买些书打发在大学里的闲暇时光,一进书店,此书便映入眼帘,只是书架上摆放的都已加上新版二字,旧迹难寻,而又想着应该是融入了更多的精华,于是立即买下,并且趁着寒假认真看完。

在谈我对这本书的感悟之前,我想先说说这本书的作者余秋雨先生,他是我非常钦佩的作家之一。当然,我并没有像时下流行的追星一样了解过这位作者的血型、星座、爱好等的细枝末节,只是通过看书中对作者的简单介绍和个人对书中文字的联想去了解作者本人,或许这样也还很肤浅,因此我仅从我个人方面表达对他的崇敬。我钦佩他,不因为他拥有渊博的学识;不因为他拥有响亮的名声;不因为他拥有显赫的地位,只因为他有放下这一切的决心;只因为他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只因为他有容纳是非的胸怀;只因为他就是他,而不是谁都可以模仿的别人!

《文化苦旅》这本书主要由中国之旅、世界之旅、和人生之旅三部分组成。在中国之旅中作者踏遍了中国文化的一条条天地之线,将中国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串联起来,带给我们一场异彩缤纷的文化盛宴。世界之旅更是作者冒着生命威胁贴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了巴比伦文明、埃及文明、克里特文明、希伯来文明、阿拉伯文明、印度文明、波斯文明等一系列最重要的文化遗址后汇编而成,其中对当代世界文明作了全新思考和紧迫提醒,而最后的人生之旅尤其发人深思。作者通过谢晋、巴金、黄佐临、陈逸飞等文化代表以及自己的生平经历向我们讲述了何谓苦旅。语言感染,使人深切体味到那些文学巨人们所要面对的心酸而荡然的人生。只是我依旧不知结束本书的那简短一句且拜且祭,且忆且思,且喜且泣是作者对过去人生的一次总结,还是对未来人生的一种猜想,又或者是其他。

如果要说看完这本书后的第一感觉,我想借用一下黄佐临的四字名言:可喜,可惜!可喜的是这本书的作者极好,写了一本好书。可惜的是拿着这本书的我却称不上是个好读者。举个事实说明:记得两年前曾看过作者写的另外一本书《山居笔记》其中同样也有对山西商人从发展壮大到衰落破败的描写,只是当时我还暗自笑话,觉得它就是在交通不便的时代自发形成的作用于通商贸易的队伍,何必费如此笔墨,竟完全没有深想!如今再看,着实汗颜。周国平先生在《思想的星空》中浅谈过一个真正的读者应该具备的特征。他说了三点:第一,养成了读书的癖好;第二,形成了自己的读书趣味;第三,有较高的读书品味,自知以上三点未能有一点达到,因而就只能粗略的说一些书中让我感想较多之处了。

在第一部分中国之旅中作者将中国各个地区相连接,记录了中国的许多文化遗址,无论是山水如画的南方还是壮美旷达的西北,都深藏着他那厚重而冗长的脚印,都蕴含着他那对文化孜孜不倦的渴望与追求。值得一谈的是,在作者的众多遗址记录中让我印象深刻的竟是两个人苏东坡与王圆箓,他们都曾为中国的文化尽过一份心力。我相信很多人都知晓苏东坡与黄州赤壁,却极少人会知道王圆箓,但是如果说起莫高窟我想就应该没人会感到陌生了。王圆箓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莫高窟的主人,而他本人却只是那个时代随处可以见到的一个中国平民。他的普通越显他的高贵,作为一个道士的他竟能为以佛教文化为主的莫高窟投入一生的心力!如果说发现莫高窟是他人生的一次机缘巧合,那么更可以说是他辛勤努力之后的意外收获。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我对他有无限的赞叹,但是站在历史的角度,我却如鲠在喉,张口难言。毕竟,莫高窟生于他,死于他。莫高窟虽由前人所建,但在近代却是他第一个发现,没有占为己有而让它暴露于阳光之下,是他让世人知道了莫高窟的存在,但也是他间接让莫高窟走向了深渊,与天一阁一般进入了难逃的时代浩劫。但认真想想我这种观点也是自私的,这不能怨他。作者也曾设想过一种可能:拦截下外国人对中国文化的掠夺。可是,即使拦下来,在中国动荡的近代社会里又有何处容得下文化的自由发展,也只是迟一步的浩劫,来得更深,更彻底,最终能存留的也只会是一如往初的叹惋。所以更加准确的说法是,莫高窟是生于那个时代,死于那个时代,文化浩劫的来临不是人错了,而是那个时代本身的错。作为文科生的我一直以来都并不喜欢学习中国的近代史,但有应该的尊重。正如作者在文中的告诫:历史就像一件旧家具,抽掉一个重要环扣就会全盘散架。这应该也能引起一些人的反思吧!苏东坡也算是历史上带有传奇色彩的一个人物,乌台诗案他被贬黄州,官场上的失意却成就了他文学上的巅峰,只是我想说的却是苏东坡的成熟。作者在文中写道: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述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苏东坡真正地成熟了,成熟于一场灾难之后,成熟于灭寂后的再生,成熟于穷乡僻壤,成熟于几乎没有人在他身边的时刻。看到这里之时我并没有别的想法,只是心底里有一个疑问:我,成熟了吗?

世界之旅向我们展示了那些曾在世界史上风靡一时的古代文明,只是不知是被作者文字的打动还是自己内心情感的提升,看得愈深,愈是心疼。在各大文明辉煌灿烂的一刻盛极必衰的契机也好像已经到来,就犹如在天空中一闪而过的流星,那样绚丽,那样美好,但又太过短暂,留不住永恒。而今,我想说说的是作者在欧洲考察时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些危险事件:西班牙北部昼夜频繁的凄厉警笛,在巴黎与阿姆斯特丹发生的重大失窃,以及在法国图卢兹这座最平静的城市遇到的大爆炸等。作者以欧洲文明为坐标来寻找中华文明短处的同时也明确说出了欧洲文明自身遇到的麻烦,而对于我们这新一代的年轻人而言在追赶当今时下所谓潮流的过程中也能否拒绝一味抱歆羡和追慕的态度作一些更深入的总体思考?

谈及人生之旅我才真正知道苦之由来。苦并非指旅行之苦,而是苦在创造,苦在人生。作者在本书中所谈及的文化代表有些是历经家庭的苦痛,有些则是历经社会的苦痛,而作者本人,两者都有。可能我被此书如此打动的原因就在这吧,有经历才会有情感,有情感才会有感动。或许此刻会有人不解:文化与人生会有着怎样的必然联系?为何作者会选择在最后从文化过渡到人生来结束本书?我想现在我已经明白了,就姑且自己先做个答案,或许也可以成为其他人思考这个问题的一个提示。文化在发达之后,根子上仍然是生命的痕迹,我在上文中也有所提起。无论是中国的还是世界的,那么多古迹都是无数高贵的生命在支撑,而只有将人生之旅写入其中才能道出文化苦旅的本质吧!只是一个人究竟要承担多少的人生之重才能扛起文化这份责任?谢晋的哽咽,巴金的忧郁,黄佐临的沉默,那些千千万万中国人的气息,那些千千万万中国人的呐喊与彷徨,究竟在他们的身后有着怎样的无奈?究竟在他们的身后又暗藏着怎样的光辉?我不敢也不愿再说下去,未曾经历又怎能评价!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似乎对自己没有什么期许,只希望自己在这嬉闹的时代,不说了解,至少明白这人生之苦吧!

看完这本书之后回顾作者所写的全书内容,又对作者多了一份赞叹。虽然作者是以文化为主线,但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将文化与生态紧密的结合。尤其喜欢作者所写的杭州宣言关于自然,关于生态,关于美丽,关于人间。我不知道现在中国的生态问题已经引起了多少中国人的关注,是否要等到城市已被垃圾淹没再也找不到昔日的繁华;水中已是重度污染,再不见往日之清澈,再不见鱼儿的嬉戏;天空好似乌云遮蔽,再难有书中的蓝天白云;雾霾已经席卷全国,白天也看不见周围的人群,我们才会知道我们应该关心些什么。如果一定是这样,那么文化末日也将来临。不在乎有多少人在振臂呼喊,只在乎有多少人在默默行动。我内心的想法就有如作者的感慨:无言的大地,有多少地方值得我们跪身,又有多少地方需要我们谢恩!正中进步成长。

《家》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3000字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巴金先生笔下的《家》中十分重要的人物,也是一个个性极其鲜明的人物。巴金先生也曾说:我应当在觉新身上花费更多的笔墨。可见,觉新这一人物在作者心中的分量以及其举足轻重的地位。

可以简单分析一下觉新这一人物形象。觉新这个人物可以分作两个阶段来看。第一阶段是他从小直至中学毕业。这一阶段的觉新,还没有感受到命运的残酷,而且又是那样的出众。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锺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如书里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

可是命运却在此时跟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的未来从此改变。从中学毕业开始,觉新步入了他人生的第二阶段。仅仅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而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来决定的,如此荒唐的做法改变了他的一生。出国留学也随之化为泡影。接着他在父亲的安排下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了大少爷应负的责任。他不是只知道吃喝享乐的花花公子,而是在父亲去世后努力撑起这个家,虽然他的肩膀还是那样稚嫩,可是他已被剥夺了青春。他必须要面对的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会把他拖得更加疲惫。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他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她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他苟且度日,把曾经的梦想抛弃,直到有了孩子,他才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可是,无法回避的是,他还要在那个大家族内周旋。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造成的。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这一特殊地位注定了他不能像觉慧那样激进,不能勇敢地做出反抗。第二,觉新的思想根源。这一点是由第一点衍生而来的。作为一个封建大家庭的长子长孙,他自然被寄予了厚望,接受良好的教育,当然这教育也是封建伦理的教育。儒家思想的孝悌观念自然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里。这也在思想上给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在他的思想里他已不是简单的为自己而活,他活着就是为了整个家族。它完全是封建礼教的奴隶。恪守着长房长孙的规矩。他完全成了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

最后,社会原因。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矛盾的境遇也造成了他矛盾的人格。

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觉新最大的悲痛莫过于两位至爱的人的离去。

当他来到梅的床前,看着她安静地躺在床上,眼睛微微闭着,头发飘散在枕畔,瘦削的脸像纸一样地白,他心中会是怎样的滋味?悲哀?悔恨?痛心?可这所有的一切都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已无法挽回那陨落了的年轻的生命。寂寞的荒庙中又有谁能陪伴那孤独的生命?

当瑞珏的声声苦叫从窗里飞出,闯进他的耳朵,他又是怎样的心情?一扇破旧的木门最终使他们阴阳两隔,至死都没能见上一面,在门外狂吼的他又是怎样的痛苦?那两扇破旧的木门最终拦住了最后的爱。

直到此时,觉新才悔悟到:真正夺去了他的妻子的还是另一种东西,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爱的两个女人。他现在开始觉得这个担子太重了。他想把它摔掉。他在挣扎。这如果说算作思想上的觉悟的话,那么他帮助觉慧离家便可称作是将这一觉悟付诸实践。他是真切的感觉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真切希望这个腐朽家族的改变。

觉民这一典型形象揭示的是懦弱的个人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饱受煎熬和摧残,最终葬送自己及他人的幸福的悲剧。他与觉慧构成鲜明的对比,也让人们看到了在新旧时代交替的背景下人们内心深处的一种矛盾。

世界名著《红与黑》读书笔记3000字


每个人都渴望得到幸福快乐的爱情,但是许多人往往还没有认真思考过什么样的爱情才是幸福快乐的爱情就匆忙开始恋爱了,更有不少的人甚至盲目地相信爱是没有错的的误导,不知不觉陷入了病态痛苦的爱情之中还不自知。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者斯汤达写的经典名著《红与黑》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病态爱情的样板。

斯汤达写于1830年前后的《红与黑》,讲述了一个山村木匠的儿子于连,与上流社会的市长夫人雷纳尔夫人和巴黎市侯爵的女儿拉莫尔小姐的两个爱情故事。在当时的法国,一个社会底层的普通公民要想进入上流社会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一条是红色的道路,即通过获得君主颁发爵位的途径;另一条是黑色的道路,即通过从事宗教职业的途径。山村木匠的儿子于连不甘心像他的父亲和两个哥哥那样一辈子做山村木匠,于是选择了宗教这条黑色的道路试图挤入上流社会。他以自学拉丁文《圣经》为敲门砖,得以进入山区小城的市长家里当拉丁文家庭教师。

市长夫人雷纳尔夫人从小被狂热崇拜耶酥圣心的修女教育长大,但她把修道院学到的一切视为荒谬的东西,很快忘得干干净净;但是她没有用任何东西来填补空乏的头脑,结果什么也不知道。雷纳尔夫人长得漂亮,又是一大笔财产的继承人,很容易就成了山区小城的市长夫人,在她三十岁的时候已经是三个儿子的母亲了。

十八岁的于连外表英俊,尽管出身贫寒却心高气傲。他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却又对上流社会,只怀着仇恨和厌恶,事实上,上流社会只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这也许是他产生仇恨和厌恶的原因。在当时的法国,家庭教师在上流社会的眼中是与仆人一样的级别,甚至连吃饭也不能与主人同桌。胸怀大志的于连尽管非常渴望挤入上流社会,非常珍视去市长家做家庭教师的机会,但他宁愿继续做木匠甚至逃离家乡也无法忍受与仆人一起吃饭的侮辱,经过抗争才被破格允许与主人同桌吃饭。

雷纳尔夫人虽然是小城公认的美女,却不是一个轻浮的人,她这颗心从来没有想过卖弄风情,矫揉造作,她结婚后虽然被富裕年轻的美男子瓦尔诺追求,却一直不为所动。当十八岁的于连走进她的生活时,她对他的好感与其说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感情,不如说是一个母亲对一个孩子的感情,因为于连看上去只有十七岁,而她的大儿子已经十一岁了。

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有好感,不仅因为他年龄小、聪明、干净、对她视为生命一样重要的三个孩子很友好,还因为于连的贫寒和可怜。于连没有了母亲,父亲视他为家庭的负担,两个哥哥甚至当着雷纳尔夫人的面把于连打得满脸是血,昏倒在地。想到于连的不幸遭遇,她常常伤感地流下泪来。当她发现于连由于贫穷而没有足够的内衣时,终于决定瞒着丈夫送点钱给于连,没有想到却遭到了于连愤怒的拒绝,于连将此看成是对他的羞辱。这不但没有使雷纳尔夫人产生恶感,反而更加敬佩起于连来。终于日久生情,不知不觉爱上了于连。

可悲的是直到这时候,她依然不知道她已经陷入了病态的爱情,书中写道:她很富有,十六岁时嫁给一个仁慈的绅士,她出生以来,从来没有体验过,也未见过丝毫与爱情相似的感情。只有听她忏悔的善良的本堂神甫谢朗向她讲过爱情,是讲有关瓦尔诺先生追求她的事,而且他把爱情描绘成那么令人厌恶的图景,以至于爱情这个词在她的头脑中意味着最淫秽的行为。她偶尔也看几本小说,她在里面发现的爱情被她看成是一种例外的或完全超出自然的事情。由于这样无知,德雷纳尔夫人生活得非常幸福,心里时刻装着于连,一点没有想过对自己作丝毫责备。

于连发现了雷纳尔夫人对他的爱,但他并不爱她。书中写道:于连暗想,她蔑视过我,这是对她以牙还牙的好机会。天晓得她有多少情夫!她对我钟情的原因是我们见面容易。受小小虚荣心的驱使,于连继续想道:我尤其应该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因为倘若有朝一日我发了迹,有人指责我当过卑贱的家庭教师,我就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推上这个位置的。

尽管于连和雷纳尔夫人的爱情是病态的爱情,我们却不能否认病态的爱情也一样能给人带来快乐,就像毒品也能给人带来快乐一样。只是这种病态的爱情带来的快乐总是短暂的,而痛苦是长久的。儿子的一场大病让雷纳尔夫人意识到自己犯了通奸罪,紧接着又被别人揭发奸情,从此深陷种种痛苦的精神折磨之中。于连也因此不得不逃进了神学院,但他很快就将雷纳尔夫人抛在了脑后。于连在神学院学了一年后进了巴黎的侯爵府给侯爵当私人文书,并因此与侯爵的女儿拉莫尔小姐发生了又一次病态的爱情。

健康的爱情都是相似的,病态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同。雷纳尔夫人和拉莫尔小姐虽然爱的都是同一个男人,但他俩的病态爱情的病因和病症却完全不同。如果雷纳尔小姐的病因是由于对爱情的无知,那么拉莫尔小姐的病因则可以说是为了满足征服的欲望。

拉莫尔小姐出生豪门、长得漂亮、善于打扮、聪明伶俐还风华正茂,所以她的身边一直围着不少追求者。就在她遇到于连的时候,她的父母已经在为她和年龄相仿的克鲁瓦泽努瓦侯爵的婚约联系公证人,于连甚至亲手多次经手相关的联络信件。她之所以对于连产生了兴趣,与其说是因为爱,不如说是为了满足她的征服欲望。正是因为于连尽管身份低贱,却不像其他贵族公子那样恭维讨好他,深深激发了她的征服欲望。于是她施展种种手段引诱于连,然而一旦于连上了她的床,第二天她就断然拒绝再与他来往,继续筹备与年轻的克鲁瓦泽努瓦侯爵的婚礼了。因为对她来说一旦征服了他,也就立刻失去了兴趣。

于连第一次接受拉莫尔小姐半夜的约会邀请也完全不是因为爱情,而是为了维护自尊、迎接来自上流社会的挑战。因为他完全不相信她会真心爱他,他怀疑她的邀请只是几个贵族公子小姐合伙作弄他的一个阴谋,所以他不但在赴会前将拉莫尔小姐约会的情书寄给朋友保管以便在被抓住后可以为自己洗脱罪名,而且在赴会时特意购买了手枪带在身上以免当场被他们打死。

于连被引诱后陷入情网,但是只获得了一夜情之后就遭到了拉莫尔小姐的抛弃。幸亏在一位贵族情场高手的指导下,于连通过勾引经常来拉莫尔小姐家中做客的元帅夫人,激发了拉莫尔小姐的嫉妒心,才再次获得了拉莫尔小姐的青睐。所以在拉莫尔小姐和于连之间所发生的一切,与其说是一场爱情,不如说是一场征服和反征服的智力游戏。于连在临死之前要求拉莫尔小姐把孩子生下来后交给雷纳尔夫人抚养,也充分证明于连并不真正爱拉莫尔小姐。拉莫尔小姐的怀孕,完全是这个游戏的副产品。只是这个副产品进一步激发了拉莫尔小姐要主宰一切的雄心,她想凭借自己的力量让于连踏进上流社会。她的这个愿望自然遭到了当时主宰法国上流社会的红道和黑道势力的联合封杀。

卑劣的神甫利用雷纳尔夫人忏悔得知了她与于连的奸情,然后胁迫雷纳尔夫人向拉莫尔小姐的父亲告发于连。神甫写了歪曲事实的诬告信,让雷纳尔夫人抄写后发了出去,并终于使拉莫尔小姐的父亲成功将于连和他的女儿拆开。因为诬告信把于连丑化成一个靠引诱女主人来挤入上流社会的卑鄙小人。

于连确实渴望挤入上流社会,也确实与两个上流社会的女主人产生了病态的爱情,但是他并不是为了挤入上流社会才与这两个女人发生爱情关系的,况且在与这两个女人的恋爱过程中,都是女主人主动向他发起的进攻,他也完全是靠了自己在学业上的特长才勉强接近了上流社会的边缘。所以当他看到雷纳尔夫人的这封诬告信后,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因此在冲动之下跑去枪击了雷纳尔夫人。

于连与这两个女人的病态爱情本身就是对主宰上流社会的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的巨大挑战,事实上于连在与这两个女人的恋爱过程中,也始终把这看成是向上流社会的一种反抗和挑战。正因如此,不管雷纳尔夫人怎样以受害人的身份为于连求情,也不管拉莫尔小姐怎样运用权力和金钱来解救于连,都无法改变于连被斩首处死的悲惨结局。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同时,怎样避免陷入病态的爱情,也是所有追求爱情和歌颂爱情的人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狼图腾》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3000字


熊可牵,虎可牵,狮可牵,大象也可牵。蒙古草原狼,不可牵双手合十,封面上一双闪着幽绿寒光的狼眼直刺我的眼眸,心生敬畏,《狼图腾》叙狼之事,谱草原情,话狼道与人道,狼性与人性。在这个铅华尽在的闹市,放下精神的束缚,回归大自然,任自己的灵魂随着作者的笔尖驰骋在额伦草原,那个已然消失在现实中却仍能用大脑去谱绘出些许模样的神秘草原,和那清澈的长生天腾格里

蒙古草原狼,可敬可杀不可辱,一行行字句,飞入眼帘,犹如鲜活的画面,历历在目,寸许厚书,承载着的却是一餐丰盛的狼图腾精神盛宴。可是失去再也得不到,失去才知珍惜,失去方感重要,那钢铁的意志,桀骜不驯的狼魂,那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严格的组织纪律性,神圣的,不可侵犯的草原守护神。

人与狼的传说从古至今未曾阻断,狼孩儿,狼人传说更传遍众人之耳,未尝不闪烁着神秘的光环。那抑或只是汉族人们茶余饭后给孩子门讲的童话故事,但《狼图腾》揭示这倒不是无风起浪,人与狼有着百年来割舍不掉的神秘联系,尤其是马背上的民族,蒙古族。牧民们称狼为其军师,打猎技巧,征战攻略,生存本领,都是从草原狼身上学来的,变换多端的战术战略,巧借天时地利等自然的帮助,尽将那敌方打他个措手不及,无论是人还是狼都打了一场又一场以少胜多的奇战,成吉思汗十几万兵马破金百万精兵,不是侥幸,日夜与狼生活在一片苍莽的神秘大地,与狼斗智斗勇斗胆斗力量,练就出草原人的勇猛刚毅,草原马的轻剽俊逸,以及那铁骑横跨亚欧大陆的奇迹。

在慨叹草原狼对一代蒙古人的巨大影响之余,细细品味,亦可得许多哲理,就像睿智老人毕利格说的大命与小命之间的关系,天下从来都是大命管小命,天命管人命,天地没命,亦无大命,更无小命,这些也是被人们称为老狼王的蒙古老人从狼道中总结出来的,他虽然不晓得食物链食物网与生态系统稳定这些空虚的名词,但他却深谙天理,将自己的生活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来时往时不兴起一毫一丝的波澜,保存着那清澈的灵魂,狼道井然有序,形散而神不散,狼图腾是捍卫草原大命的图腾,可谁又晓得,正是这圣洁的使者,却被***那无情的利爪连根拔起,根须不剩,令人看得这一纸辛酸,叹那精神戕害猛于狮,恶于虎。

汉书,魏书,史记,周书,蒙古秘史,草原帝国等无论中外书中也都有狼的一席之地,可见其影响之大。正如人们从蝙蝠得到启示发明了雷达,从飞鸟身上得到启示发明了飞机一样,但人们从狼身上得到的似乎更多,不是具体的发明,而是,智慧,是百战不殆的智慧,是稳定生态平衡的智慧,是长远眼光看发展的智慧,但前提是,学会这种智慧的人。不是一般的庸人,而是能读得懂它们的人们。

悉数过来,除了狼的兵法,狼性的优点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去琢磨去学习的。

狼天生的有组织纪律性,头狼运筹帷幄,掌权大局,指挥调动过程中没有一匹狼违抗命令,一切在悄无声息中进行的秩序俨然,没有某个狼心怀鬼胎。狼王的选举也是公平竞争能者居之,不存在拉选票,拉帮结伙,个人中心,不,应该是个狼中心等问题,草原狼的战场就是它们的狩猎场,固然不像狮,虎称王称霸,但天生的军事素养,令它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一切的一切都进行得那么悄无声息,那么神出鬼没,那么精彩豪迈。正像书中写的那样,跟狼叫过劲的蒙古人们,无论是老人小孩或妇女,更不用说壮丁了,发只枪到战场都是个顶个的好战士。

狼团结一致,为什么几十头狼的队伍组织纪律性那么强,因为狼群团结,狼出猎群体出动,犹如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队友之间团结合作,无论多么艰险也不会丢下同伴仓皇而逃,而是共进退同生死,互相扶持。人们过量的偷走了狼的储备食物和狼崽,狼群对人们马群进行报复时,各个狼无论大小胖瘦高矮,也不管自己是否有能力与马的铁蹄抗衡,都发疯似的努力维护着阵型,奋力抗击,被马蹄践踏的肠穿肚烂也不管,被马棒打得头骨粉碎也不顾,没有一匹狼临阵脱逃。

狼具有超强的耐力与定力,毕利格老人带着主人公陈阵去看狼打围,不禁深深折服,20匹狼围剿上百只黄羊,战略的每一步都确实无误有条不紊,而最关键的在与考验耐力与定力,潜伏在草丛中的狼们只要稍微懈怠就会惊动速度极快的黄羊,那么计划就全盘崩溃,而在之潜伏的几个小时里,没有一匹狼坚持不住,最后狼王发号施令,将吃得肚皮滚瓜溜圆跑不动的黄羊们一举歼灭,大获全胜。

我们现在正值青春年少,难免心浮气躁,但这不能作为我们犯错的借口,除了要有青春应有的激情、热血,更需要培养自身的耐力与定力,要有冲劲儿,但冲之前需要的是冷静的思考,周密的部署,详细的计划,否则冲劲越大,我们受的反作用力越大,受伤的还是自己。我们做事,有时就因为心浮了一点,气躁了一点,忍不住了一点,最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多个一点汇聚到一起成了一大点,最后被无限放大筑成错,学一学狼的屏息凝神,多几分忍与耐的韧性,也多几分成功。

狼,惜命。可能有人会说,惜命算什么优点?古语有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难道狼也深谙此道?狼的胸怀其实很大的,它不被眼前痛苦蒙蔽,受过伤后依然能够重振雄威。一条被兽夹夹断腿的狼不会坐以待毙,更不会摇尾乞怜,它会忍住剧痛将自己的伤腿咬断,宁可搂着白生生的腿骨蹒跚奔波,也不会萎靡在原地等待死期,用伤腿换回性命,这笔帐,狼是赚大了。

相比之下,当今社会有些人因一些小事便受不住打击,弃家人于不顾,断然走上自杀的道路,草草地结束了自己那正值青春年少的花样时光,这不是勇敢,这不是大无畏,这是无能,是懦弱,懦弱的只会用逃避来掩饰内心的胆怯,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对家人对社会的抛弃,既然有能承受住死亡之恐惧的强大心理,那为什么不选择坚强地活下去,用残足换取整个生命,是一笔只赚不亏的好账。一只瞎了一只眼的老狼能够登上狼王之宝座,并且率领其部下打过各种胜仗,牧民有时候都不见得是其对手。我们也应该培养这种逆境求生,逆境上进,逆境成才的本事,这样才不枉此生。

恶狼食饱不食撑,什么意思?就是即使再饥饿,猎杀完牧民的羊羔后它也不会吃太多,为什么?吃太多,跑不动,为了肚子把命搭上,

这事儿草原狼不干,窘境中仍能保持那份沉着,冷静与警惕。人逢窘境,此事常有,三起三落,终为落,三落三起,赛活佛。三起三落原因诸多,三落三起,如狼,不吃多,有分寸,懂取舍。做人要本分,该拿多少拿多少,按劳分配合理领取报酬,若贪多,滑的跤,亦更多。

狼打猎从不赶尽杀绝,是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放一定数目的猎物,可以保证来年不饿肚子,往小了说,这是狼给自己打的小算盘,怎么划算怎么来,往大了说,这是长生天的使者草原狼在替天行道,维持着生态的平衡。杀鸡取卵的事,狼群从来不会去做,这也是在大自然中生活的生物的一条规则,不可逾越。

而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做事要留后路,凡事不能做绝,给别人留一条生路,也是给自己留一条退路。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大家本在同一片天下,彼此的命运或多或少地有着联系,爱别人就等于爱自己,常怀感恩心,长做慈悲事。世界就会更充满和谐与温暖,那么我们在这个大家庭中也会生活得有滋有味,多姿多彩。

长生天,碧草滩,已不再,愁苦言。狼图腾,草原魂,仍常驻,我心间。初读狼图腾,只能算作是看了一大场故事会,虽然因为草原结局的悲怆而落泪,但也只是停留于表面。再读狼图腾,读出了些许草原魂,狼魂,蒙古魂,虽不能算很深,但在我心挥之不去,人与自然是母与子的关系,大自然母亲交给了我们生存的本领,而我们这些做子女的不也是理应护着母亲的吗

《人生》读书笔记_小说读书笔记3000字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发表于1982年,它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叙述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那种艰难选择的悲剧。一直以来,我都比较喜欢看有故事情节的作品,而《人生》也就是以它那一波三折的故事吸引了我。小说的主人公高加林,一个才貌双全,文武皆备的农村青年高中毕业后没能跳进梦寐以求的城市,回到农村当上了民办小学的教师。那时的他已经很满足个既能体现他的才能而又对他充满希望的职业,但是好景不长,他被有权有势的大队书记高明楼的儿子三星顶替了,他重新回到了土地,当上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然而,心性极高的他又怎能安于现状呢当机遇再次降临到了高加林身上时,他义无反顾地抓住了这次机会,重新回到了城市,当上了县里的通讯干事,一个有头有脸,风风光光的记者,成了城里引人瞩目的人才。事实上,他确实也是相当出色的,他辛勤,朴实,他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他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里大显身手。但是终于有一天,高加林进城的背后原因被人告发了,他要面对的是重新回到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负如同过眼云烟难以挽留了。

他难以承受这份打击更难以面对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减少了狂热而又冷静的反省,接受了德顺爷爷的一翻话,而后一下子扑倒在黄土地上。人生变幻真是难以预料,谁又能知道自己今天以后会发生什么呢对于高加林的才华我是佩服的,对于高加林工作旅程中的变迁我是同情的,对于高加林的理想和追求我也是理解的。然而,对于高加林的爱情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初恋是美丽,初恋也是激情彭湃的。正如小说中描述的,农村姑娘刘巧珍美丽,善良,她没有文化,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的那种充满激情而又实际的作法表白了她的炽烈的爱。就在高加林离开讲台,失意无奈的时候。她的爱给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仅此而已。因为,这爱实在是太单纯,太无助了。虽然,那时的刘巧珍是幸福的,她被自己倾慕以久的,多才多艺的,强壮标致的先生所爱着;那时的高加林也是幸福的,他被大马河川里最俊的姑娘所爱着。但实际上呢,这爱的天平能平衡吗不能。当高加林重新离开土地,走进城市,重新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时,这天平就一下子倾斜了。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她对高加林的爱炽烈大胆又有一种征服欲。高加林的确与她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他们有相同的知识背景,又有许多感兴趣的话题,当他们俩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时,高加林已经进入了一种艰难的选择之中。

当高加林隐隐地有了这种想法时,他的念头很快便被另一种感情压下去了,他想起了巧珍那亲切可爱的脸庞,想起了巧珍那种无私而温柔的爱。当巧珍带着狗皮褥子来看他时,他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复杂的感情一下子表现了出来。在经过反复考虑后,他终于接受了黄亚萍的爱,无情地拒绝了深深爱着他的姑娘巧珍。更令人感伤的是,当高加林委婉地对巧珍表达了他的这种选择后,巧珍没有任何言语含泪接受了,她没有过多地责怪高加林,反而更担心高加林以后的生活,劝他到外地多操心。但是泪水却在脸上刷刷地淌着。我被这无私的爱而感动着,也被巧珍那坚强和豁达而感动着。但也仅仅是感动而已,我又能说什么呢退一部想想,一字不识的农村姑娘巧珍能和才华横溢,心性高远的高加林生活到一起吗如果说高加林当时选择了巧珍,以他躁动的个性又能安于现状吗两个世界中的他和她,即使生活到了一起又能有共同的语言吗我不敢回答。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吧!路遥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慢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我想,人生就如这段话一样,让我们慢慢去走,去体验,去感受其中的酸甜苦辣。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能欣然一笑。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嘴角能流淌出几个小小的故事。不也无憾吗?

路遥的一部《人生》不但给我们展现了主人公高加林曲折、起伏的人生经历,更让我们对人生有了一种更深刻的理解、更透彻的认识、更明确的方向。人生的未知性,人生的无数选择,人生的美好爱情,人生的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如同无数细流汇聚一起形成了奇妙的人生海洋,让无数人如同人生风雨中的船只,经历了摇摇摆摆,起起落落。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戏曲的奇妙在于其故事情节的曲折、起落,人生的奇妙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些什么,就像高加林在公社小学当民办教师并梦想着熬成公办教师时,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被别人背后陷害,一下子被同村村长的儿子三星所取代;在自己准备在农村扎根,与刘巧珍生活一辈子时,又一下子迎来了自己在县劳动局当局长的二叔,最后被马占胜走后门安排到了县委当了一名通讯干事;就在他在县委宣传部里干得红红火火,准备和黄亚萍一家去南京,追逐自己的梦想时,又一下子被张克南的母亲揭发,不得不回到农村,老老实实的当一名社员。人生事事都难料,但我们却要事事努力,以一种积极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未来。不要因一时的飞黄腾达而沾沾自喜、如狂似醉,忘却了人生旅途中的荆棘。也不要因一时的挫折和失败,而放弃对自己人生理想的追求。在这个繁杂、浮躁的社会中,我们须与电视剧《士兵突击》中的吴哲一样,时时怀着一颗平常之心。这样我们才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浮躁、消沉,迷失自己前进的方向。

人生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它充满了无数的选择。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口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人生》中高加林所做的一个最大抉择就是放弃了刘巧珍,而选择跟黄亚萍去南京逐梦。虽然,结局证实他的选择是错的,但他在选择的那一刻也不知道人生会给他开那样一个大玩笑。总觉得人生的许多选择都无所谓对错,因为未来永远无法预测,不然我们也无须选择。我觉得更重要的一点是当你选择后,你就要执着的走下去,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你只能想办法解决,绝不能退缩,甚至逃避,也不要后悔,不要整日为自己所作的错误选择而叹息。当然这里的选择绝不是盲目的,是经过我们深思熟虑,仔细推敲的。当我们的选择被时间这个试金石证明是错误时,我们也要及时的停下脚步,悬崖勒马,去重新思量并探索人生的道路。

爱情也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人生》中高加林的爱情经历也给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在面对爱情时,高加林是背信弃义的。他抛弃了深爱他的刘巧珍,而选择黄亚萍。虽然黄亚萍也是疯狂地爱上了高加林,但总觉得他们的爱情中或多或少的掺杂了世俗的东西。高加林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选择了黄亚萍这个铺路石。他想让自己的理想坐上爱情的船只顺风顺水的到达梦想的彼岸。但他不知道爱情是美好的,纯洁的,容不得一点瑕疵。当你想利用爱情达到自己的目的时,爱情往往会拒你于千里之外。所以对待爱情,我们千万别因抱什么非分之想而去破坏了它的纯洁和美好。人生也让我们认清了现实和理想之间不可逾越的差距。高加林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苦苦追求,这一点毋庸置疑,也是值得许多人学习的。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年少轻狂的那份激情。并且只有有了理想我们的人生才会充满激情和挑战,我们才会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世界。但在追逐梦想的人生道路上我们会不断的遇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和挫折。这些压力和挫折是必然存在的,因为这就是生活。因此我们需时时刻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去认清这个残酷的现实世界。现实是不能以个人意志力转移的,谁如果要离开自己的现实,就等于要离开地球,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也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尤其是对于刚踏入生活道路的年轻人来说,这应该是一个最重要的认识。

人生只有一次,正如《童梦奇缘》中冯小刚的那句经典台词所说的一样:生命是一个过程,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所以我们要把握人生,把握人生的未知性,把握人生的抉择,把握人生美好的爱情、把握人生中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揣一颗事事平常心,走好奇妙人生的每一步。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3000字


偶然间在一本书上看到著名诗人余光中先生的这样一句话: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张爱玲与上海的关系不难理解,十里洋场,一城故事;然而提到北京,我更多的想到的却是老舍。《骆驼祥子》《茶馆》《龙须沟》那些脍炙人口的名篇,都反映了老北京的风貌与那个年代普通北京老百姓的生活。于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翻开书架上尘封已久《城南旧事》,去探寻林海音心中的那个老北京,走进那一片斜阳古道,城南落花。

走进《城南旧事》,便深深地感受到这一个旧字的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树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飘落在皇城墙上的冬雪简简单单的意象,一个一个的片段,像是一扇古旧的铜门,轻叩,推开,便走进了历史,走进了另一种生活。

《城南旧事》由《惠安馆传奇》、《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五个小故事组成,在这些故事中,作者以孩童纯真的视角记录着她自己的童年,记录着儿时自己眼中的疯女秀贞、小伙伴妞儿、小偷、兰姨娘、宋妈、爸爸、妈妈以及她与他们之间的故事。

《惠安馆传奇》是其中最长的一个故事,篇幅几乎占到全书的一半。英子随宋妈打水时在井边遇到了梳一根细细辫子的妞儿,与她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小伙伴,两个人常常一起看小鸡,踢铜钱。她偶尔给英子讲逼着自己学唱戏的父亲,虐待自己的母亲,并许下要离开家去找亲生父母的愿望。英子对她十分同情。惠安馆门前总站着的蓬刘海红裙子的姑娘也令英子很好奇,她就是人们口中的疯女秀贞。一个午后英子悄悄溜到惠安馆,秀贞的可爱与亲切让英子忍不住想要与她亲近,和她一起玩儿。渐渐地英子知道了秀贞的故事,她与大学生思康相恋又不得不分开,他们的孩子被她的父母抱走扔掉英子觉得她可怜,要帮答应她找到女儿小桂子,并把自己钟爱的钻石表送给小桂子。故事继续展开,英子知道了妞儿就是秀贞日思夜想的小桂子,于是一个下雨的傍晚,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并把一个金镯子送给她们,帮助她们去找远在南方的思康。

《我们看海去》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英子用她平实而安静的文字,为我们讲述了她与一个小偷之间的真挚情谊。英子送走妞儿和秀贞后大病一场,病好后父母带着英子搬到了一个新的胡同。新家附近有一座空房子,空房子对面有一片空地,长满了一人高的荒草。英子草地里帮同学找球时与一个小偷偶遇,他有着厚厚的嘴唇。英子起初有些害怕,但想起会看相的李伯伯曾经告诉她嘴唇厚墩墩的人为人忠厚老实时,便觉得他很善良。那个人常夸英子聪明、伶俐、厚道,并鼓励她好好读书,一来二去,他们成为了朋友。那个人喜欢给英子讲自己的故事,讲自己的不肖,讲自己成绩优异的弟弟,语气里有着些许的无奈。他的弟弟与英子在同一个学校读书,每次提到弟弟时,他都十分自豪,他要尽哥哥的责任,要供弟弟飘洋过海去念书。

英子有个愿望是去看海,那个人也有这个愿望,于是他们立下了我们看海去的约定。那个人常常对英子说我也是好人、记住,我可不是坏人啊,后来还将自己珍藏的一串佛珠送给了英子。年幼的英子不懂什么是贼,也不懂那个人为什么这样说。直到他因偷盗被抓,英子依然相信他不是坏人,不愿按妈妈说的那样把他当做坏人。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我们去看海》这首小诗常常被英子和小偷吟诵,贯穿于故事始末,简单的文字,却为我们勾勒出一副纯美的画面。蓝色的大海上,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照着海面,照着他们的约定,照着英子的童年。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干净的文字,纯真的感情,读《城南旧事》,内心总有满满的温暖。然而这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干净的文字,纯真的感情,读《城南旧事》,内心总有满满的温暖。然而这种温暖背后,又有着一分淡淡的无奈与忧伤。会馆门前的疯女秀贞、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

喜欢《城南旧事》,实在不是没有道理的。最初吸引我的,便是它那童稚、细腻、温馨的文字。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复杂的修辞,简简单单的语言,却将人深深地吸引。《惠安馆传奇》中有这样的话:太阳从大玻璃窗透进来,照到大白纸糊的墙上,照到三屉桌上,照到我的小床上来了。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那道太阳光里飞舞着的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掸桌子,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得更热闹了。窗外很明亮,干秃的树枝上落着几只不怕冷的小鸟,我在想,什么时候那树上才能长满叶子呢?这是我们在北京过的第一个冬天。孩童般的语言,不华丽,却会为我们营造出很强的画面感,质朴纯真。读着这样的文字,就仿佛看到了英子的小床,看到了晒到小床上的阳光,看到了阳光中飞舞的小小的灰尘,看到了坐在窗前发呆的英子。这文字就如同冬日的阳光,平凡却温暖,让人留恋。读《城南旧事》,就如同与一位多年未见得老友对谈,那样自然,那样舒服。

除了那童稚、细腻、温馨的文字,更令我动容的是英子那一颗善良,纯洁的心。《惠安馆传奇》的文末讲述英子在搬家途中的所见所闻时有这样一段文字:我重新坐正,只好看赶马车的人狠心地抽打他的马。皮鞭子下去,那马身上会起一条条的青色的伤痕吗?像我在西厢房里,撩起一个人的袖子,看见她胳膊上的那样的伤痕吗?早晨的太阳,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那不太干净的脸上,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我不要看那赶车人的皮鞭子!我闭上眼,用手蒙住了脸,只听那得得的马蹄声。车夫赶马,在常人眼中普普通通的一个细节,却让英子如此难过,仿佛皮鞭子不是打在马的身上,而是打在英子身上,她不由得闭上眼睛,蒙住脸,不忍相视。其实又何止是对马儿呢?无论是疯女秀贞,她的伙伴妞儿,小偷,还是与她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她们都是不完美的,然而英子总可以带着一颗充满爱的与他们相处,并与他们成为朋友。

从《城南旧事》中,亦可以看到老北京的风貌。这是条死胡同,做买卖的从汤匙的把儿进来,绕着汤匙底儿走一圈,就还得从原路出去。这时剃头挑子过来了,那两片铁夹子唤头弹得嗡嗡地响,也没人出来剃头。打糖锣的也来了,他的挑子上有酸枣面儿,有印花人儿,有山楂片,还有珠串子,是我最喜欢的英子是这样描述新家的胡同的。胡同,剃头挑子糖锣印花人儿从这些独具京味儿的物件中,可以看到一个渐渐远去的老北京和老北京人的生活,也明白余光中先生为什么说北京是林海音的了。

如果说散文是一杯茶,小说是一杯咖啡,那么《城南旧事》就是一杯温润的牛奶,在那些阳光灿烂的午后细细品读,心头会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她是那样的精致,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一滴水可以折射一个纷繁的世界,一扇窗可以通向一颗温暖的心。而《城南旧事》就是一扇门,走进它,便可以走进一片落花与斜阳,走进英子的童年,并在她的童年中回忆我们自己的童年。

《人生》读书笔记_关于人生的读书笔记3000字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发表于1982年,它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叙述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那种艰难选择的悲剧。一直以来,我都比较喜欢看有故事情节的作品,而《人生》也就是以它那一波三折的故事吸引了我。小说的主人公高加林,一个才貌双全,文武皆备的农村青年高中毕业后没能跳进梦寐以求的城市,回到农村当上了民办小学的教师。那时的他已经很满足个既能体现他的才能而又对他充满希望的职业,但是好景不长,他被有权有势的大队书记高明楼的儿子三星顶替了,他重新回到了土地,当上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然而,心性极高的他又怎能安于现状呢当机遇再次降临到了高加林身上时,他义无反顾地抓住了这次机会,重新回到了城市,当上了县里的通讯干事,一个有头有脸,风风光光的记者,成了城里引人瞩目的人才。事实上,他确实也是相当出色的,他辛勤,朴实,他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他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里大显身手。但是终于有一天,高加林进城的背后原因被人告发了,他要面对的是重新回到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负如同过眼云烟难以挽留了。

他难以承受这份打击更难以面对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减少了狂热而又冷静的反省,接受了德顺爷爷的一翻话,而后一下子扑倒在黄土地上。人生变幻真是难以预料,谁又能知道自己今天以后会发生什么呢对于高加林的才华我是佩服的,对于高加林工作旅程中的变迁我是同情的,对于高加林的理想和追求我也是理解的。然而,对于高加林的爱情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初恋是美丽,初恋也是激情彭湃的。正如小说中描述的,农村姑娘刘巧珍美丽,善良,她没有文化,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的那种充满激情而又实际的作法表白了她的炽烈的爱。就在高加林离开讲台,失意无奈的时候。她的爱给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仅此而已。因为,这爱实在是太单纯,太无助了。虽然,那时的刘巧珍是幸福的,她被自己倾慕以久的,多才多艺的,强壮标致的先生所爱着;那时的高加林也是幸福的,他被大马河川里最俊的姑娘所爱着。但实际上呢,这爱的天平能平衡吗不能。当高加林重新离开土地,走进城市,重新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时,这天平就一下子倾斜了。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她对高加林的爱炽烈大胆又有一种征服欲。高加林的确与她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他们有相同的知识背景,又有许多感兴趣的话题,当他们俩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时,高加林已经进入了一种艰难的选择之中。

当高加林隐隐地有了这种想法时,他的念头很快便被另一种感情压下去了,他想起了巧珍那亲切可爱的脸庞,想起了巧珍那种无私而温柔的爱。当巧珍带着狗皮褥子来看他时,他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复杂的感情一下子表现了出来。在经过反复考虑后,他终于接受了黄亚萍的爱,无情地拒绝了深深爱着他的姑娘巧珍。更令人感伤的是,当高加林委婉地对巧珍表达了他的这种选择后,巧珍没有任何言语含泪接受了,她没有过多地责怪高加林,反而更担心高加林以后的生活,劝他到外地多操心。但是泪水却在脸上刷刷地淌着。我被这无私的爱而感动着,也被巧珍那坚强和豁达而感动着。但也仅仅是感动而已,我又能说什么呢退一部想想,一字不识的农村姑娘巧珍能和才华横溢,心性高远的高加林生活到一起吗如果说高加林当时选择了巧珍,以他躁动的个性又能安于现状吗两个世界中的他和她,即使生活到了一起又能有共同的语言吗我不敢回答。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吧!路遥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慢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我想,人生就如这段话一样,让我们慢慢去走,去体验,去感受其中的酸甜苦辣。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能欣然一笑。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嘴角能流淌出几个小小的故事。不也无憾吗?

路遥的一部《人生》不但给我们展现了主人公高加林曲折、起伏的人生经历,更让我们对人生有了一种更深刻的理解、更透彻的认识、更明确的方向。人生的未知性,人生的无数选择,人生的美好爱情,人生的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如同无数细流汇聚一起形成了奇妙的人生海洋,让无数人如同人生风雨中的船只,经历了摇摇摆摆,起起落落。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戏曲的奇妙在于其故事情节的曲折、起落,人生的奇妙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些什么,就像高加林在公社小学当民办教师并梦想着熬成公办教师时,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被别人背后陷害,一下子被同村村长的儿子三星所取代;在自己准备在农村扎根,与刘巧珍生活一辈子时,又一下子迎来了自己在县劳动局当局长的二叔,最后被马占胜走后门安排到了县委当了一名通讯干事;就在他在县委宣传部里干得红红火火,准备和黄亚萍一家去南京,追逐自己的梦想时,又一下子被张克南的母亲揭发,不得不回到农村,老老实实的当一名社员。人生事事都难料,但我们却要事事努力,以一种积极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未来。不要因一时的飞黄腾达而沾沾自喜、如狂似醉,忘却了人生旅途中的荆棘。也不要因一时的挫折和失败,而放弃对自己人生理想的追求。在这个繁杂、浮躁的社会中,我们须与电视剧《士兵突击》中的吴哲一样,时时怀着一颗平常之心。这样我们才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浮躁、消沉,迷失自己前进的方向。

人生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它充满了无数的选择。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口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人生》中高加林所做的一个最大抉择就是放弃了刘巧珍,而选择跟黄亚萍去南京逐梦。虽然,结局证实他的选择是错的,但他在选择的那一刻也不知道人生会给他开那样一个大玩笑。总觉得人生的许多选择都无所谓对错,因为未来永远无法预测,不然我们也无须选择。我觉得更重要的一点是当你选择后,你就要执着的走下去,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你只能想办法解决,绝不能退缩,甚至逃避,也不要后悔,不要整日为自己所作的错误选择而叹息。当然这里的选择绝不是盲目的,是经过我们深思熟虑,仔细推敲的。当我们的选择被时间这个试金石证明是错误时,我们也要及时的停下脚步,悬崖勒马,去重新思量并探索人生的道路。

爱情也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人生》中高加林的爱情经历也给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在面对爱情时,高加林是背信弃义的。他抛弃了深爱他的刘巧珍,而选择黄亚萍。虽然黄亚萍也是疯狂地爱上了高加林,但总觉得他们的爱情中或多或少的掺杂了世俗的东西。高加林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选择了黄亚萍这个铺路石。他想让自己的理想坐上爱情的船只顺风顺水的到达梦想的彼岸。但他不知道爱情是美好的,纯洁的,容不得一点瑕疵。当你想利用爱情达到自己的目的时,爱情往往会拒你于千里之外。所以对待爱情,我们千万别因抱什么非分之想而去破坏了它的纯洁和美好。人生也让我们认清了现实和理想之间不可逾越的差距。高加林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苦苦追求,这一点毋庸置疑,也是值得许多人学习的。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年少轻狂的那份激情。并且只有有了理想我们的人生才会充满激情和挑战,我们才会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世界。但在追逐梦想的人生道路上我们会不断的遇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和挫折。这些压力和挫折是必然存在的,因为这就是生活。因此我们需时时刻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去认清这个残酷的现实世界。现实是不能以个人意志力转移的,谁如果要离开自己的现实,就等于要离开地球,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也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尤其是对于刚踏入生活道路的年轻人来说,这应该是一个最重要的认识。

人生只有一次,正如《童梦奇缘》中冯小刚的那句经典台词所说的一样:生命是一个过程,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所以我们要把握人生,把握人生的未知性,把握人生的抉择,把握人生美好的爱情、把握人生中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揣一颗事事平常心,走好奇妙人生的每一步。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_高中读书笔记3000字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_高中读书笔记3000字

我想大多数读过这本书的人都应该有同样的感受。但由于语言贫乏而退却或者没有与读者分享自己感想的强烈愿望而没有在此留下自己的语言。不管怎样,我们应该庆幸的是我们曾经读过这本书!

也许我真的应该庆幸。如果不是我姐姐从广东打电话给在湖北读书的我,给我介绍《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如果不是亲戚家里恰好有这本书,我想我也许会失去人生当中一笔宝贵的财富。的确,我是这么认为的,平凡的世界最适合高中读。我也是高一时开始阅读这本书的。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一切都和以前看到的不同了。前几天在学校宣传板上看到这样一段话: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可用一段充满禅机的语言来说明,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我认为我的境界应该是上升了已成的。是以往的我,充满怒分。看完这本书,我平静了下来,我开始用心去感悟这个世界。每当我骑着自行车去学校的路上,我吸收着新鲜的空气,眺望着远方的天空,真是心旷神怡。路旁的野草似乎有了生命,天上我飞鸟似乎能够与我交流。夕阳听见我的歌唱也愈发红火。什么是幸福,我想这就是一种吧。

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提高的确是个很好的口号。可是当前这个社会明显是偏重与物质文明的。到大学读书四年了,我感觉我的确变了很多。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要保持一颗平静的心实在是太难了。我们有太多的束缚,如宿友都找到了女朋友而你没有时,同学都去聚会而你缺席时,别人都在狂欢而你却一个人静坐时,你还能从容的享受精神生活吗?尽管你不喜欢聚会,不喜欢唱歌,但是你别无选择。无奈,的确。这就是生活,有得有失。当少平得知小霞死亡的消息时他能接受吗?当少安收到润叶给他的那封告白时,他的痛苦你能理解吗?生活真如歌德所说的那样,我们每个人都在推着石头到达山顶,然后石头滚下来,我们接着把它推上去,周而复始。

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少平与少安相比,少平无疑是作者付出笔墨更多的一个。我们也往往因此而忽视了少安。对于他们两个,我更喜欢少安。少安生活的曲折并不比少平平坦。只是由于少平的经历更加的富有激情而让我们的目光投向了他。事实上作者也有意的把他们两人做了比较。他们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二者之间思想的区别,注意,这本书具有时代转折性。他们的青春处于不同的时代,少安的青春是一个十分混乱,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政治斗争激烈的时代中。而少平的青春时期,改革开放开始萌芽到彻底实施,这注定是一个充满激情的时代,少平注定了要走出去。时代的不同决定的他们是想的局限性不同。少平最成功之处是突破了时代局限性,他的思想更加开放,也更加的有点自私吧(因为我们的经济也有公转私了嘛)。

至于兰香与金秀这一代,应该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他们开放,富有激情,敢作敢当。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谈年爱了,穿牛仔裤,染头发成为了他们的时代特色。80年代与70年代根本没有可比性,差距太大了。

关于少平,我认为他们的爱情有点不平凡,有点牵强。如果说他们有缘分,那么他们谈恋爱也说得过去。但是感觉总有点别扭,对于少安来说,他也必须舍弃点什么。之前,少平说他的理想是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苦役,当晓霞来到矿井找到他后少平对晓霞说:他要报考局里办的煤炭技术学校,准备重新学习数理化,以便参加考试。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迫切的说出他的计划。我想他在潜意识里也为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感到担忧,他迫切的想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为此,他不得不对他的理想做出妥协。到最后,晓霞牺牲后,他还是去重拾他的理想了。

书中还有一人,跟少安一样,我非常的喜爱,那就是我们可爱的润叶。为什么我会喜欢她呢?因为他的善良,还有他的坚强。润叶与少安不能在一起不是他们的错,是这个时代的错误。润叶相对来说更加的积极,她是主动示爱的,可是结果让他措手不及。她难以接受,润叶对感情是极为专一的,这也决定了她注定要承受痛苦。她很平凡,在少安结婚后她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在长辈们的压力下,她冲动的屈服了一次。可是之后她再也没有屈服过,她并没有接受他的丈夫。直到李向前失去双腿,她的大爱无私终于得到了完美的体现。真正的大爱无私啊!令人钦佩。如果在一个好一点的时代,他与少安就是天生一对,他们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哲学上讲的社会最终发展形态也并不让人有多少期待,因为它太远了,远到我们穷尽一生都不可达到时也就没必要追求了,我情愿不做伟大的人,不做英雄,也不可丢下我当前所追求的幸福。

《平凡的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

这是一本值得每一个人阅读的书,至于一些作家对这本书的批判,我想这位作家一定是没有真才实学的作家。因为他没有意识到这本书真正意义上的高明之处。这本书不单单从文学上能够诠释的了的。红楼梦开始为什么不走红,因为他的真正价值没有得到发觉。《平凡的世界》在以后的某段历史也许会成为像红楼梦那样被很多专家研究的书。它的价值在于它给了我们一代人的启发,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书。

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非常喜欢看小说的人,甚至于不算一个读书爱好者。但是,对于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我却感到有千言万语想表达。这是一本值得推荐的书,想大家都能去阅读感受它的魅力。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_外国名著读书笔记3000字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片语。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夏绿蒂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她的父亲威廉。卢卡斯爵士自称与詹姆士宫有莫大联系,这样的吹嘘在乡间邻居间引起的轰动与崇敬已使他的虚荣心十分满足。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绿蒂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绿蒂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幸福、快乐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一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达西的爱情。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能力,只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xxxx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得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感情无关。

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现实、生存、理智这些词汇在每个人的头脑中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提醒你:钱、钱、钱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情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_外国名著读书笔记3000字


在我看过的书中,给我印象的不多,但是《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因无它,因为它让我看到了不仅是当时的历史,而是世间最深沉的灵魂,最深沉的呼唤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它以离奇和对比的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而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却舍身救助爱斯梅拉达。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已为人的优秀品质,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其情节曲折、人物性格更具有冲突性,是一部富于戏剧性的著作。而《巴黎圣母院》的历史背景,也反映了路易十一时代腐败的政治与权利统治,使无辜的人沦为牺牲品的黑暗现实。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埃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地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 是的,这就是她埃斯梅拉达。但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埃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克洛德富洛娄。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齐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加西莫多。原来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富洛娄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 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埃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加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加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富洛娄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然而这一声的命令却改变了她的命运加西莫多,去把她抓来!钟楼怪人快步跑向埃斯梅拉达,把她抱起来就向圣母院跑去无法摆脱的宿命

一声救命,让她流浪于奇迹王朝。而当时在那奇迹王朝统治下的黑话王国里,乞丐王克劳班正在审理不懂切口而误入王国领地的穷诗人干果阿。而按照王朝的规矩,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跟绞索配对,要么跟王国中的女人攀亲。可是几个老女人都嫌他过于单薄,没一个人肯要他。这样,干果阿只能被吊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埃斯梅拉达挺身而出,高喊我要他。这样,两人当场举行婚礼。善良的少女同意与他结为夫妻,只是为了救他一命,把他带回家中,供以食宿,但不与他同房。此时,如果是我们,试问有多少人肯愿意这样做? 试问又有多少人有这样的勇气和胆量?

而当我们看到犯了强抢民女罪的加西莫多,在被草草审理后,被带到广场上当众鞭笞。跪在烈日下代人受过的钟楼怪人口渴难熬,他向士兵和围观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却是一片戏弄和辱骂。这时,美丽的埃斯梅拉达拨开众人,把水送到加西莫多的嘴边。心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加西莫多饱含热泪,不住地说:美美美 ,而在这一刻他许下了终身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应该是喜还是悲?广场上,穷诗人帮助埃斯梅拉达上演山羊认字的节目。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阳神菲比斯的名字。这时菲比斯正在广场旁边的王宫中向王后和她的女儿献媚取宠。公主百合花让菲比斯到广场上,赶走埃斯梅拉达,以证实他对她的爱情。菲比斯骑马来到广场,大声轰赶着正在演出的艺人,小声和姑娘订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见面的幽会。然而这一次的幽会,谁又知道带给她的是无尽的黑暗。心神不宁的富洛娄听说干果阿和姑娘以结为夫妇,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得知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又转忧为喜。他在街上遇见喝得烂醉的侍卫队长菲比斯,听他说要去和姑娘幽会,立即正言劝阻,声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妇,但菲比斯反驳说:你何必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谁又该劝谁?自私难道真的是人类的灵魂?邪恶?黑暗?齿轮仍在悄悄的转动着

为了什么?加西莫多把姑娘藏在自己的住房里,像守护神一样睡在房门口?而当突然醒来的埃斯梅拉达看到加西莫多的脸时,她被吓坏了。加西莫多急忙逃走,跑到钟楼上用自己的头拼命地撞击着大钟,低沉的钟鸣如泣如诉。埃斯梅拉达来到他身边,加西莫多用手蒙住脸,喃喃地说:我的脸很丑,总让人害怕。为了安慰他,姑娘为他跳起了节奏欢快的舞蹈。兴奋异常的加西莫多,像打秋千一样,用身体的重量为姑娘敲响了圣母院的大钟。他爽朗的笑声充满整个钟楼。加西莫多在钟楼上牵着绳子飞来飞去,为埃斯梅拉达采摘盛开的鲜花。爱在冰封的季节。

突然姑娘发现了在广场上的卫队长,她叫他的名字,但他头也不抬看她一眼。她让加西莫多去找他,可是他为了得到公主丰厚的陪嫁和位于圣保罗的领地,对姑娘的请求不屑一听,策马而去。善良的加西莫多发觉自己辱没了姑娘的使命。而深深的自责对姑娘强占未成的富洛娄怀恨在心,跪到国王那里,请示如何解决教堂避难权问题。国王请教了一位尚在狱中的老学者,终于决定可以不顾避难权,强入圣母院捉拿女巫。加西莫多趁富洛娄外出时,把教堂的大门紧紧关住。那种超越的爱恋冲破了黑暗的束缚,却又深锁自己的门房非

乞丐头克劳班听说教堂避难权将要结束,率领成千上万的巴黎流浪人和乞丐,前来攻打巴黎圣母院,营救大难临头的姐妹,可见她是多么的美丽和善良!否则谁会去救她?而不明真相的加西莫多怎容这些人冲入教堂,他从楼顶上仍下巨大的石条石块,翻倒灼热的金属液体,企图驱散众人。那种超越自我的保护另人不得不折服!勇敢的乞丐终于攻破大门,救走了埃斯梅拉达。不料严阵以待的国王士兵已从后门进入教堂,雨点般的箭刺向埃斯梅拉达和流浪汗们。乞丐王也在混战中被人杀死。血在流,仿佛是血染的天堂加西莫多站在楼顶上,看着心爱的姑娘又被吊在绞刑架上,痛不欲生。当他发现富洛娄正在钟楼上对着埃斯梅拉达狞笑,他把这个道貌岸然的野兽举过头顶仍了下去。一种疯狂的举动,一种超越的爱,划下永恒

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的埃斯梅拉达的尸体,被人们放在蒙孚贡大坟窟里,加西莫多找到她之后,静静地躺在她身旁。天空为什么不下一场暴雨?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两年之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骨。当人们试图分开他们时,尸骨便化为尘土。

埃斯梅拉达,不但有着惊人的美丽,而且拥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美与善在她身上结合得那么完美,使她拥有了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魅力。因为她惊人的魅力,引来了邪恶者的欲望,因为她的纯洁天真,使她陷入了灾难的爱情悲剧。她应该是上帝的宠儿,却被处以绞刑,这让我感觉到当权者的无比残酷。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幸运,因为她有一个永远陪着她的人,永不孤独。

加西莫多,一个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教堂敲钟人。他独眼、驼背、罗圈腿,而且还是个聋子,可说是奇丑无比。但他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灵,因副主教对他的养育之恩而甘心成为他的奴仆,为报答埃斯梅拉达的滴水之恩而宁愿肝脑涂地。尽管他对埃斯梅拉达怀有极为强烈的爱慕之情,却只是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她,不去亵渎她。当目睹心中的爱人被无情地处以绞刑,他无助而又绝望,最终到墓地去与她同葬一穴。他的丑达到人类的极至,而在他身上表现出的深刻的人性美,却使他成为文学史上最独特又最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他的心灵美已完完全全地掩盖了他外表的缺陷,成了人们心目中善良的楷模。而在我们现实当中又有多少人如此?

克洛德富洛娄,身为神甫的他必须压抑自己的欲望,正是这种压抑扭曲了他的人性,情欲和嫉妒最终造成了他的理智失控,成为自己欲望的奴隶,由神甫变成了魔鬼。这难道不正是封建的灭亡?

侍卫队长菲比斯,外表英俊却是个势力小人,薄情寡义,为了权与财不惜欺骗、亵渎一个纯真少女的爱情。他让我感到可耻、可恶、可憎、可恨

美与丑,善与恶,已无须我们再去争辩 而唯一的是我们?

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看了很过隐!

《钢琴教师》读书笔记_教师读书笔记3000字


埃尔夫丽德-耶利内克1946年生于奥地利一个有捷克犹太血统的家庭。自幼开始学习钢琴,后进入维也纳音乐学院就读。1964年入维也纳大学学习戏剧和艺术史。70年代初,辗转柏林、罗马等地。自1967年出版诗集《丽莎的影子》始,她写下了大量小说、戏剧、散文和诗歌作品。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女情人们》(1975)、《钢琴教师》(1983)、《欲》(1989)、《死者的孩子们》(1995)等,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钢琴教师》。她先后获得过海因利希-伯尔奖、施蒂利亚洲文学奖、柏奥尔格-毕希纳等各大文学奖项。2004年荣膺诺贝尔文学奖。

之所以想写《钢琴教师》,是因为前段时间看了那部由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所带来的深深震撼。片中女主角用游刃有余的演技绝妙的把一个心灵受到压抑和摧残的女性形象完美的呈现出来,一度让我与她融合,从而分不清现实与影像,进而在思考影片所传达的思想内涵中越陷越深。加之此部作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作者耶利内克在200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中蟾宫折桂,就更促使我愿静下心来在文字中探寻它的内涵:我就是想要知道为什么这部作品在引发争议,受到来自传统审美价值观念的攻击、诋毁甚至辱骂的同时又能征服诺奖评委的心,使他们力排众议将世界文学的最高奖项颁给这样一位看似名不见经传的文学家。

《钢琴教师》是耶利内克的代表,发表于1983年,是作者在自传背景下创作的。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名为埃里卡的女子在母亲在极端变态的钳制下心灵如何被扭曲和情爱如何被变异的痛苦经历:埃里卡虽已届而立之年,但仍时刻处于母亲的监视下,不能越雷池半步,甚至睡觉也须和母亲在同一床上;青春期变成了禁猎期,她被禁止和外人随便交往,不能穿时装,高跟鞋也不行;他的学生克雷默尔的出现打破了她们母女间死一般的沉寂生活,他在热烈的追求埃里卡,但他们的爱情却一步步走向变异甚至变态

阅读这部作品,我想有几个方面是不容忽视的:

一是作品极具个性化、堪称另类的语言风格。

如果不能排除外界干扰静下心来融入作品中,我想是很少有人能轻易理解这部作品的。因为耶利内克的文字像雨点而非流水,虽然说着同一主题同一意思,句子与句子间却是互相分离的,使人感觉似乎每句话都吸引人,但连在一起又像在拒绝人,就像钢琴教师匪夷所思的性格、四处游离的心思,但与此同时,这雨点却在不知不觉中淋湿了人的视线。特别是结尾部分,在辉煌的大厅,人来人往,年轻的克雷默尔先生和同伴们一起说笑着走过埃里卡身边,没有人为她停下脚步或者看上一眼,窗户在阳光下闪光,没有为这个女人打开,她用那把早已备用的刀子平静地刺向自己的肩头,这个伤口不伤害到任何人,世界毫发无损,没有停顿,而接下来埃里卡的命运将会变成怎样?想着都让人心悸。

和一般作家不同,耶利内克的语言不是只是自然地展示,而是极尽作者丰富的想象,结合象征、比喻等手法传达她对社会的冷漠的、玩世不恭的、充满辛辣的嘲讽和挖苦的态度。如作品中作者对在欧洲一向被认为是十分神圣的、高尚的事业的音乐活动的戏仿和揶揄。另外作者在作品中对经典作品游戏式的滑稽模仿、调侃是这部作品的一大特色。如她把《浮士德》中的名句你真美啊,请停留一下!搬到小说中;那本是浮士德和魔鬼订约的条件,只要浮士德满足了,说出这句话,他的灵魂就归魔鬼所有,现在作者把它用到埃里卡和表弟做欢快游戏的癫狂时刻。

所有这些足以解释诺奖授奖词中对其语言风格的评价:顺向和逆向的声音汇成一条音乐的河流、独特的语言激情。

二是关于作品传达的主题意蕴。

诺奖颁奖词对其主题的界定是表现了庸俗的娱乐工业如何侵占人们的意识,使他们丧失反抗社会不公、反抗性别压迫的能力,以独特的语言激情揭露了社会庸常中的荒谬与强权,简单说,我想即是作者对社会强权的批判和对工业资本主义社会下饱受摧残的真实人性的揭露。

由此不难发现,作品中涉及不少对外籍工人的歧视,铺天盖地的广告和庸俗无聊的电视节目以及性爱描写。所有这些,都是作者试图揭露西方社会美的表象下各种社会现象如何操纵、控制普通人的思想和语言,使人们患上失语症的努力,进而实现作者对社会的深刻批判。而贯穿全书的异化了的母女关系,则向我们最全面的展示了人性的毁灭如何被推到极致,在我们感到震撼、恐怖的同时又不得不引发对教育问题的思考。

值得注意的是书中过于直白、暴露的性爱描写我们应予以正确的态度处之。它绝不同于某些低级、下流、庸俗的色情文学,以赤裸裸的性描写追求感官刺激,而是作者用于揭露表面繁荣的社会背后的丑恶的工具。她正是通过这样一种奇异的方式,让人更深刻地看到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性受到压抑、摧残并走向毁灭的过程。正如有些评论所言,她用恶毒的眼光,拿着锋利的解剖刀,撕开了西方社会美的表象。

三是关于埃里卡的人性为什么会被扭曲的探讨。

我认为造成埃里卡人性扭曲的悲剧的根源在于不正常的家庭体制,而这种家庭体制的创造者是埃里卡的母亲。母亲被人一致公认为是在国家生活和家庭生活中集中世纪异端裁判所的审判官和下枪决命令者于一身的人物。母亲在书中以压迫者形象出现,认为埃里卡是一个音乐天才,为使其成为众人膜拜的音乐家,埃里卡必须克制住一切除音乐外的欲望,因为只有音乐才是现代社会成功和高雅的象征,其他一切,包括买新潮的时装,和陌生人尤其是和男人说话都被认为是不检点不正常,是在走向堕落。于是我们看到,埃里卡会为了新买的时装与母亲互相谩骂和扭打,看到母亲派邻居作为监视者监视埃里卡的一切行踪在这样压抑的家庭环境中,埃里卡的人性不得不一步步走向扭曲:青春的骚动和欲望得不到正常发泄,她只能偷偷光顾色情影院,变成一个有窥隐癖好的人,到公园偷窥嫖客和妓女交易的过程;在欲火焚烧又无法解脱时,她就用自虐的方式割破自己的身体包括私处;在与17岁的克雷默尔的恋爱中,性爱一步步走向性暴力;在发现克雷默尔与一女学生过于亲密时,她就制造碎玻璃倒在女生的大衣口袋里,毁掉女生赖用于弹钢琴的手当然造成这样的悲剧与埃里卡本身也脱不了关系。

另一方面则是不健康的社会环境。社会对音乐的过分重视和膜拜是主要因素,其他如对外籍工人的歧视、铺天盖地的广告、低俗下流的电视节目及比比皆是的色情影院、性泛滥的人际交往等因素则全面把社会环境推向不健康发展的深渊。在这样一个不健康的社会环境中生活,埃里卡人性走向扭曲也就势在必然。同时这也不得不引发我们思考:为了保证人格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营造怎样的社会?

伟大作品的伟大之处必然不会仅停留在文字表面,只是单纯给人愉悦的阅读享受,关键在于作品对社会的叩问、对人性的反思。而《钢琴教师》做到了,埃尔夫丽德-耶利内克做到了并不仅在于她成功俘虏了诺奖评委的心,更在于她在展现人性扭曲的同时让我们深刻思考了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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