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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作文800字

《狼种》读后感_高一读后感700字。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种》读后感_高一读后感700字”,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他有狼的外貌,狼的力量,狼的叫声,可他却有一颗像狗一样善良忠实的心,他的名字叫大灰。

大灰出生在黑土凹警犬学校,因母亲身上有狼的血统,在他身上出现了罕见的返祖现象。在警校毕业后,因长相离谱,大灰进入了阳光马戏团表演,驯兽员川妮以为他是一只狼,就对他非常粗暴。在表演中,大灰是反派角色,表演结束后,他自然也不能像哈巴狗那样得到掌声,去给观众送鲜花。有一次,一只哈巴狗生病了,没能送花,正好一个小女孩没拿到花伤心地哭了,大灰很同情她,就咬住一只没送出的花跑到小女孩面前,把花放在地上。正在这时,小女孩的爸爸发现了大灰,他连忙把小女孩拉住,找来工作人员,大灰只得到了一顿训骂。

哈巴狗们心狠手辣,竟然狗多势众暗算大会。在表演中,有一个用网网住大灰,然后哈吧狗们扑上去的环节,狠毒的哈巴狗们就暗暗地在大灰身上咬了他几口,可川妮偏向哈巴狗,出于宠爱,竟没有责罚他们。哈叭狗们渐渐胆子大了起来。一天早晨,管理员老费把一根大骨头棒子扔进大灰的笼子里,给大灰当早餐,哈叭狗们瞧着觉得好玩,就在大灰不注意的时候,把狗头伸进笼子里,咬着骨头棒就跑,虽然主人不许大灰随意跨笼子,但是面对哈巴狗们不断的侮辱,大灰一怒之下冲出笼子,把哈巴狗咬了个稀巴烂,川妮以为他是故意伤狗,就把大灰的爪子磨平,又用罩子把他的嘴罩住。

川妮这么做,害死了大灰。几天后,动物们都要坐车到别的地方去表演。半路上,动物们下车透气,突然,两只云豹来进攻,哈叭狗防不住云豹,豹子直向身边的小羊扑去,就在这时大灰挣脱了铁链,与云豹殊死搏斗,最后赶走了云豹,静静地躺在主人的怀里死去了,大灰是一条真正的尽职尽则的忠心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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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读后感_高一读后感700字


《红岩》这部作品以惊心动魄的斗争画面和崇高的革命精神震撼了广大读者的心,获得了广泛的好评,被称为具有共产主义精神和革命气节的教科书。

《红岩》这本书充满了革命的激|情,更让人难以忘怀。刚开始是因为我学过的一篇文章《狱中联欢》就是书中的节选篇目,于是我产生了读这本书的渴望。在找到这本书后,我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阅读。《红岩》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

《红岩》这本书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它的历史背景是1948年至1949年重庆解放。人民解放军摧枯拉朽的胜利进军和反动派的垂死挣扎,是这一时期的特点。小说把反动派在全局上不可逆转的覆灭命运,与局部上的气势汹汹,疯狂镇压;把革命事业全局上的辉煌胜利,与革命者个人的悲壮牺牲,辩证地统一起来。它的基本情节以中美合作所集中营(包括渣滓洞和白公馆)内的敌我斗争为中心,交错地展开了我地下党领导的城市的地下斗争、学生运动、工人运动、狱中斗争以及华蓥山区的武装斗争,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小说以大量的篇幅描写了革命者的狱中斗争,除了《狱中联欢》所写的新年联欢活动外,还写了狱中绝食斗争的胜利,为龙光华烈士举行追悼会,写了江雪琴的从容就义,许云峰在地牢里同徐鹏飞的最后一次交锋,以及最后的武装越狱斗争等。全书共三十章,作者罗广斌、杨益言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坚韧不拔的英勇斗争和壮烈牺牲的场面。根据这些经历,他们于1957年写了革命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随后,在回忆录的基础上创作了长篇小说《红岩》。

《红岩》这本书看了之后让我感受到了革命工作者的热情,让我体会到人们的团结协作与友情的伟大。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都是革命者们努力的成果,我感激他们,我爱戴他们!

高一读后感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我沉沦在这黑夜,拨开重重迷雾,跟随雨果的《巴黎圣母院》的指引,我望见了那庞大的建筑,听见了那低沉的钟声,凝视着那一个可笑的躯壳与坚贞的灵魂。

小说贬斥了一个封建、教权和黑暗的社会,展现了艾斯梅拉达的被爱和所爱,揭露了一个纯洁和肮脏的灵魂之别。

有人说: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上帝虽遗留给卡西莫多一副丑陋的驱壳,却赐予了他一个美丽的灵魂。纵观他的一生,他被父母抛弃,却毫无怨言;他被诗人愚弄,却只淡淡哀伤;他被爱情伤害,却不离不弃,怀抱艾斯梅拉达于墓穴,终化为尘埃。他本该对世界充满痛恨,解开这层层蒙纱,我触摸了卡西莫多的内心善良、纯真。他明白孤独的痛苦,理解戏弄的悲伤,所以他不愿伤害他人。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相对而言,弗比斯相貌不凡,身材高大,令人羡慕,可这光鲜亮丽的背后,躲藏的只是一个始乱终弃,胆小如鼠的肮脏灵魂。他的一生,充满了法国上层社会的人性缺失和灵魂的糜烂。

周国平曾言:唯有作为灵魂的人,由于内心世界的巨大差异,人才分出了高贵和平庸,仍至高贵和卑微。这两个灵魂的天壤之别,诠释了真正的美丽。回忆起来,我的身边又所尝没有一个卡西莫多呢?

外公有过多次手术经历,似乎是命运的玩笑,他最后一次差点身陷死亡。他将他大半生献身于厨房。他的顾客问他炒菜的秘诀,诚信和道德是他不变的回答。他每一次给我们姐弟俩好吃的,定是双份。他的一生,说一不二,任劳任怨,可是,现在的他,老了他如夸父般倒在了逐日的路上。他的躯壳被生活碾压,被命运戏弄,被时间消磨,但他的灵魂依旧如此公肃。

一个人的躯壳不过是一台行动的机器,而在这冷冷的,只有那炽热的灵魂才是真正美丽的。即使上帝给予我们的躯壳虽有差异,但在这岁月的漫漫长路,我们走在这漆黑的道路上,只有那真挚的灵魂的呼唤,才会照亮前行的路。然而,在这高楼大厦下,在这灯市街景中,在这嘈杂闹市里,那些自谓高尚的人缺少灵魂、人性和道德的躯壳无处不在!

雨果曾说:万物中的一切并非都是合乎人情的美,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身后,善与恶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巴黎圣母院》所给予的是光明,是划破那是黑暗的利刃,是启迪现代灵魂的圣歌霎时,那熟悉而由低沉的钟声,再次在我耳边回荡

读《母亲的菩提树》有感

故乡老屋后,那棵菩提树姿态宛美,就这样静静地,伴母亲走过了在故乡的那些年。这棵菩提树,宛若是这个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像一缕细线,串起了这个家的五彩珠,一颗缀连着一颗。长工阿荣伯在树下工作,热了就脱下棉袄往树枝桠上一扔;帮工阿喜从田里抓来田螺,也往树上一挂;母亲拉了把竹椅,就坐在树下做活儿

午后,母亲总是浸在和煦的日光里,一个人坐在树下,呆呆地盯着菩提树,轻抚着它,眼神是宠溺,好似眼前的是自己的儿女。难怪,毕竟菩提树守望在母亲逝去的年华。这些年,没有女儿的陪伴,没有丈夫的依靠,她只有在菩提树下虔诚地祈祷。一遍遍地对树许愿心,祝愿女儿在外的学习顺利,身体健康。母亲常说:菩提树叫人看了没有忧愁。树叶的清香,熏得人心旷神怡,自然而然也就陶醉其中了。这菩提,久久陪伴在母亲的身旁,扎根在母亲的心里,对母亲的重要,无疑是不言而喻了。

母亲是个乡下人,规规矩矩,对父亲的安排都逆来顺受,这无非是对父亲深厚的爱。这爱,只是希望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只是想要有个人可以相伴一生,只是奢求有个人包容和分享人生。尽管长久的等待,换来的是父亲的背叛,但母亲能够凭借这份爱,和一个与自己瓜分丈夫心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是何其伟大。父亲对母亲的感情,因新鲜感渐淡而随时间的推逝变,慢慢变淡,直至最后的厌恶。我想也许此时,母亲也只好带着对父亲的爱,静静地守望在菩提树下,默默地为父亲祈福。眼中漓着泪水,注视着菩提,心痛地吐出一句:祝他们幸福!

母亲爱父亲,由衷地爱,撕心裂肺地爱;母亲爱我,宠溺地爱,视我若心地爱多少日多少夜,母亲守望在菩提树下,暗暗地操心我的一切一切,转身青丝变白发。礼佛是母亲修身养心的方式,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无疑,酒肉是母亲的大忌,可我恰恰好吃荤。当然,母亲也会日复一日地为我做荤菜。即便那冒犯了她信仰的佛祖,但母亲眼中,我才是第一母亲对我的爱有如春雨般滋润我的心脾,有如音乐般愉悦我的身心,有如阳光般普照我的身躯,母亲的爱未眠

当今社会,多少孤寡老人,流离失所,遭到儿女的抛弃。多少妻子,遭到丈夫的背叛,终日以泪洗面。我曾听闻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八十几岁高龄的老人,丈夫早早离去,唯一的依靠,唯一的港湾已是儿女。命运总是弄人,她被自己的孩子狠心抛弃,孤苦无依。这个老人,日复一日坐在门口的藤椅上,怀中抱着一个破旧的布娃娃,总是自言自语,又或是在和娃娃讲话。她总执念,孩子会来接她走的,一定会的!就这样,她一直等,一直等。最后,甚至是在这把藤椅上咽气的。她守望的是什么,一个母亲的守望能是什么

我认为,母亲的守望不过只是儿女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养育一生,不过是渴望儿女能带给她个家,母亲的守望无非是能有丈夫的依靠,两人相伴一生,最后葬在他身旁

闭上眼睛,眼前隐隐有一个素衣女子,独自坐在菩提树下,嘴唇一张一闭,双手合闭放在胸前,凝视着菩提的藤蔓,眼神很柔,柔得若水。渐渐地,渐渐地,转眼青丝变苍发。

读《幻城》有感

竖立在人生的海岸,海浪无情的拍打着礁石,漫天的樱花雪一般无休止飘落,一层又一层纷扬。我面朝大海,手握掉落的花瓣,望着她的残红消逝的瞬间,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幻城,讲述围绕着两个兄弟的故事,他们是幻雪神山的王子释与卡索,他们同父异母,但却有着藕断丝连般的亲情,当他们走在凡世一条冷清的街道上,漫天鹅毛大雪,释对卡索说哥,我好冷,你抱抱我。卡索解开长袍抱紧释。当卡索感到突然的寒冷,释总会问哥,你冷吗?然后他就扣起左手的食指,然后念动咒语,卡索的身边就开满了如红莲般跳动的火焰,本来卡索对火族的火焰格外害怕,可是此时他感到真切的温暖。但这温馨的一切,到了卡索240岁生日时,释却意外要求代替卡索成为幻雪神山的王,望着释坚定地表情,卡索,父王,所有的巫师,都对释充满了疑惑。

国王不仅仅是灵力最强的人,所以,你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于是,释杀害了巫师,放火烧了神殿,直至后来被卡索杀死,复活的释看着卡索自杀。一个个看似无可饶恕的罪行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我想看到我哥哥站在阳光下自由的微笑,因为我曾经见到过,在流亡凡世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微笑是多么温暖,多么好看。我的心顿时被红莲般的火焰解冻了,一个如孩子般多么单纯的理想,只为了让他得到自由,不惜背上邪恶的罪名,甚至犯下轻浮的罪行。也许,在他做这些事时,他是多么的痛苦,毕竟他曾经是在卡索怀里,连血都害怕的孩子,但为了他,心目中的神,宁愿做自己最害怕的事,宁愿武装自己的心灵,宁愿装出倔强坚定地性格,只希望他能自由幸福,但到最后却被最爱的哥哥用寒冷刺骨的冰锥刺穿胸膛,自己的梦想没得到理解,在他安然闭上眼睛的瞬间,像个婴儿熟睡,是那样的宁静,甚至没有死亡时一丝的痛苦,与怨恨。甚至死,也要为他的哥哥付出自己的一切。梦的来来去去只是梦,去了就不再来,但爱的轰轰烈烈,只要有那一丝记忆,就可以天长地久。一个人生时所有的信念,即使死后,也会随着灵魂飘荡,存活在这个人的记忆里。

幻城,一个空灵的故事,却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与熟悉。暮然回首,我手心的那一丝温暖依旧留存,曾经有多少爱我,关心我的人开心的拉住我的手,用手里的体温传递着温暖,然后毫不保留的为我付出一切。我的童年,在幼儿园,每当顽皮的我在结实温暖的床铺熟睡,老师总会轻声来到床前,脱去外面的衣服,为我盖上被子,夜夜不知疲倦。在外婆家,每当我任性发脾气,外婆总会用她沙哑的声音为我唱歌,年老的她甚至用她如变形如山峦般的背,背起我,让我感觉更贴的近星星,然后不知疲倦的数着,每当我数的高兴时,却不知,外婆被憋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但还洒下那爱的谎言:我不累,真的。太多太多的记忆在心海里荡漾,一次次拍打着我的心灵。这些人,如同释一般,无时无刻在为卡索付出着。在付出的时候,可能消耗了自己的青春,生命,可能会是短暂的痛苦,甚至付出之后,生命之星便陨落了,但只要为了爱的人,之前的生命就有了意义。灵魂离他很遥远,但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自由的生活,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因为幸福是生生不息,却又难以触及的远

凝望着樱花漫天飞舞,端详着红莲静默的绽放,守望着凡世起伏的喧嚣,使我不得不相信生命,就是一个付出的过程,为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一切付出的过程,哪怕这个过程很短,也要付出。人第一次真正知道幸福的滋味也许就是付出之后那种砰然心动的感觉,那种砰砰抑制不住的心跳声,然后转化为欣然的微笑。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的付出!

我把痛苦与死亡给了自己,愿你微笑着,生活。

《白毛女》读后感

我是一个从小生活在蜜罐里的人,家里人自然都把我当宝一样的护着,就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那种。但我是一个酷爱读书的人,但自从我看了白毛女之后,我才知道我生活在如此幸福的家庭。

故事讲的是在1944年除夕,抗日战争尾声。冀中杨庄的老佃农杨白劳与女儿喜儿相依为命,喜儿与同村青年农民大春相爱。杨白劳因生活所迫向恶霸地主黄世仁借了高利贷,之后外出逃债。在除夕之夜杨白劳偷偷回家。黄世仁闻讯后强迫杨白劳卖女顶债,杨白劳喝做豆腐用的卤水自杀。喜儿被抢进黄家,遭黄世仁奸污,逃入深山,头发全白。两年后,大春随八路军回乡,在山洞里找到喜儿,替她申冤雪恨。结尾处,村民们和喜儿一起开会批斗黄家的罪行,庆贺穷苦人的重见天日。

故事里的喜儿为了逃掉,被迫逃到山里,过着孤苦临丁的日子,现在的我们想象不了喜儿受到的苦难,想象不了那一头的白发背后所遭遇的,在我看来,这是封建社会的压迫造成的,这是旧社会的压迫染成的,这是黑暗的恶势力造成的。

杨白劳最终被逼上了绝路,他那痛苦的悲吟,他那死前的绝望,为什么他会自杀呢因为他是无法改变的。他被人一步步的算计,他自己一步步的走向深渊,然而他却对自己的命运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被人抢去。在那个年代命运是掌握在他人手里的。而自从解放后,人们命运的轮盘已经能自我把握了,但仍有少数人被命运玩弄于鼓掌之间,不过仍有大多数人顶着压力而不屈服坚强为自己的生命而活,在我心里最敬佩的就是贝多芬,他从小耳朵就不好,但他并没有放弃对音乐的热爱,依然坚持着学习着,努力着,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最终他成功了,他成为了着名的音乐家。他不怕被践踏,持着执着的人生态度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让自己的生命之花绽放。

看了白毛女的故事我感慨万千,我十分痛恨可恶的老地主黄世仁,我对喜儿的遭遇感到十分惋惜。那个年代人们没有自由和土地,所有的一切都在霸主的手上。同时看了白毛女的故事我还有一个最大的感触就是一个国家的强大需要每一个人强大起来,所以我们更需要刻苦要求自身努力。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世界的潮流朝着多元的方向发展,而社会制度适应发展的潮流为人们的权益打开了一把保护伞,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红楼入梦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红楼梦》一书自问世后,百年来经久不衰,引发起研究“红学”的热潮,其后八十章的残缺却也成就了另一种美。

中国的书多吗?答案是肯定的,我们的先人自结绳渡日到仓颉造字,中华文化开始繁衍发展,到现在,五千年的文化不停地分化、发展、收容,到现在的浩瀚书海,四大名著却位居其首并家喻户晓。

曹公笔下的女子,或闲静清瘦,或温和雅致,或是豁达豪迈,她们生活在书中搜神夺巧、美轮美奂的大观园,黛玉在这里葬花,宝钗扑蝶,晴雯撕扇,这里有她们嗔痴喜怒,有她们的宴乐与诗社,透过行行文字,她们鲜花般的青春似乎永驻在这里。

各人因其生活环境和性情经历对《红楼梦》的看法不一,有人关注那个时代贵族的生活和礼仪,有人关注金陵十二钗的各自性情,更有人因红楼八十章后残缺为红楼根据各人的判词写后传,后世人对书中人物却贬褒不一,纷争不断。

曹公肯定是极爱这些女孩的,不惜不篇幅为她们各自赋予不同的美貌与才华,他也是纠结的,纵然一开始就定下了他们的命运,黛玉“玉带林中挂”的泪尽而逝,宝钗“金簪雪里埋”的守寡。《红楼梦》本不就是一大悲,纵使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这些女孩中曹公定是极爱黛玉的,给了她“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的美貌和咏絮之才,一点对宝玉才有的小性子更显得黛玉可爱,许是因此,曹公不舍黛玉嫁于宝玉,不舍她沾染红尘俗事。

冷月葬花魂,我有时也会想,如果真的有太虚幻境,那或许这位世外仙姝早己做了花仙子,定会再为俗事所扰。

诸事云散,书中姹紫嫣红开遍。

红楼入梦,只余断壁残垣依旧。

叹惜春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堪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是薄命司中关于贾惜春的判词,她也是金陵十二钗之一,宁国府贾敬的幼女,贾珍族长的亲妹妹。

惜春本该是这一代最该娇生惯养长大的女孩,但因其父亲沉迷炼丹,追求长生,亲哥哥奢侈放纵,竟只能寄养在贾母膝下,贾母子孙又多,也不能顾得惜春,诺大的荣,宁两国公府又有多少人真正关心她的。

惜春之容貌也在黛玉进贾府时一笔带过,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在黛玉,探春,迎春的光芒下,人们大多乎视了娇小的惜春。她本就是贾府姑娘中最小的,平时却寡言少语,知交甚少,大多数人都以为她孤僻桀骜,冷心冷情。

大观园花柳繁荣,搜神夺巧,平时姐妹们在比联诗聚会,嗔痴喜怒,她都不是主角,才情容貌又皆不出众,在大家眼中,她一直都是个小孩子,却不够活泼伶俐。她也习惯这样被人们忽视。虽有一众姐妹相陪,却始终自己一个人孤独着,在大观园的一处轩落成长。

等到她长大,可繁华富贵早成昨日黄梁一梦,这个富贵温柔乡原来是那样的肮脏不堪。林姐姐一生为情,最终冷月葬花魂。她和宝哥哥的感情显的那样脆弱。还有妙玉,那样一个清贵脱俗的女孩,最终却下落不明。懦弱敦厚迎春被攵抵债受尽折磨而死。精明有抱负的探春却远嫁塞外,再见不以前的姐妹们在一起的欢乐时光。

她最终也选择了削发为尼,遁入空门,也许是为求一清净,或许,红尘中再没有什么值得她牵挂。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篷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笔墨甘雨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余秋雨先生的文字,是学者的文字。他的文字包含人情世故,沧海桑田;他的文字看似散漫,却机锋暗藏;他的文字好似火中涅磐的凤凰,字字饱经淬炼,又如煤矿炉渣中的一块黄金,散发着掩不住的光芒。何谓学者文字?那便是余秋雨的文字。

当这样的一堆文字,因为余秋雨而走到了一起,经过岁月的成长,山河的叹息,历史的积淀和文化的斟酌,《文化苦旅》便由此诞生了。写这样的文字需要思绪的漂飞,读这样的文字更需要开阔的思维。如果一字一句地去咀嚼,你的舌苔监会充溢着苦涩厚重的滋味;如果一篇一章地浏览,你会津津有味地沉醉于那些鲜有人知的历史;如果一口气从头至尾,你会领会到什么才叫荡气回肠,回味无穷。

我发现品读时总会忍不住拍案叫好的词句,不是余秋雨对往事厚重的叙述,而是他对文化深刻的思考。有时候读到某处我会大叹:从何处一想来!余秋雨的脑洞实在是太大了,比如在鱼尾山屋中,他竟然能想到从一座山的角度来看待人间百世。当他写到巴金,谢晋,黄佐临几位老友时,那种对于时事政策不露声色地讥讽更是独具匠心,诙谐中透着正气,调侃中露着不平。比如道士塔一文中满是他对王园篆、蒋孝琬一类人的冷嘲热讽,而背后却是他满腔对文化瑰宝的失散的痛心。比如巴金百年一文中,他对巴金的发言,一本正经地分析出七点来,字字有力,字字见血,他对党中央红卫兵的行径的不齿和对麻木的国民的悲哀也流露在字里行间。他的嘲讽,不同于鲁迅那以笔为矛的汹涌澎湃,而是一种平心静气的娓娓道来,让你在无形中入情入境,对他频频点头,与他同仇敌忾。

随着余秋雨的脚步从文化渊源一路踏来,厚重的文化气息也席卷而来。我的眼睛随着书卷上的文字,了解他的了解,思考他的思考,痛心他的痛心,悲哀他的悲哀。

《活着》有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在谈内容之前,先说一说《活着》的作者余华,他的谦卑是在一言一语之中。他在《朗读者》时曾谈到,各路文学家都赞扬他的小说语言简洁,他开玩笑说是因为他认识的字少,语言不简洁没办法。从他的一言一行中,透露出他的品格。

既然死亡是常态,那么活着便是最好的意义。

《活着》其实挺悲催的,结局能死的人都死了,这部小说明确地反映出那个黑暗的时代背景,前期的他喜欢赌博,将家产输的一干二净后,被迫到赌坊里去唱戏养家,后来的富贵儿又被国民党抓走,看见战场的激烈,看到那一群又一群的伤兵经一夜后成为死人,他突然明白活着的意义。他对春生说:“要是我能活着回去,我一定好好活。”或许人只有身临绝境时,才知道珍惜。后来的他,被共产党救走,独自一个人回到了家乡。他的老母亲已去世,妻子一人照顾已经哑的女儿和一个刚出生的儿子,靠着给别人送水来维持生计。当年的富贵与家珍,一个是富贵少爷,一个是千金小姐,最后也只能靠着自己的力气吃饭。

随着小说的发展,故事中的人物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当他世界上一个亲人都不没有的时候,他也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买了一头牛,将它当做家庭成员。一会儿喊他凤霞,一会儿喊他家珍……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

当某一日,那头老牛离去时。炊烟在乡村里升起,若隐若现,乡亲们唱着歌颂毛主席的歌儿。在一间草房里,有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永远地合上他的眼睛,他的一生谈不上欢喜,算不了悲哀……

《活着》读后感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福贵是我认为的最悲惨的主人公。余华和莫言的作品写尽了人间的阴暗和悲惨,心里承受能力弱的人和崇尚美好生活的人是铁定受不了的。

余华的小说《活着》我几年前就略微了解了一下,对于这种极端的、极其痛苦的生活经历,我充满好奇又担心自己会受不了其中的残忍的情节和人物悲惨的命运,拖了几年都不忍心阅读一页。

前段时间我终于鼓起勇气翻开书,篇幅并不长,如我所料,果然看得很吃力,每当觉得福贵一家人就应该这么平静地过日子时,残酷的现实就会给他们重重的一击,灾难接二连三地降临在这个不幸的家庭。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大少爷,在历经各种不幸后,成为一个孤独的老人,最终陪伴在他身边的只有一头和他自己同名的老牛。

年轻时,他是地主家的大少爷;整天游手好闲,却幸运地娶了一个漂亮又贤惠媳妇家珍;有了一双优秀的儿女;他当过兵,在枪林弹雨下有幸捡回一条命。

可是,他因好赌一夜之间把家里的财产败得一干二净;他爹被他活活气死,他娘不久后也随之而去;他的优秀的女儿因生病成了哑巴;他的懂事的儿子给县长夫人献血被抽血过多而死在医院;他的女儿难产而死,女婿死在工地上;爱他的家珍死于疾病;最后唯一个亲人——他的孙子,吃豆子撑死了。

为什么书名叫活着?余华在《活着》的自序中写道: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从青春年少到风烛残年,历经了多少磨难,面对亲人们的一个个离去,他始终坚强乐观,多大的灾难都无法击垮他,具有这种坚韧的人并不多。

《狼种》读后感700字


我看着《狼王梦》中的第二个故事《狼种》,心头涌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愧疚感。不知不觉中,我的脸上已显出一条条泪痕,一颗又一颗剔透的水珠夺眶而出,低落在书上。这是我第一次看书时,会流泪,会愧疚,会心痛。

《狼种》是唯一一篇让我感动,让我心酸的小说这是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它阴差阳错地进了马戏团,因为它的长相像狼,品性像狼,遭人唾弃,连它的主人也是如此,因此它受尽了折磨,还被戴上了嘴罩,脚爪被钝化。后在野外遇到了云豹,它为了保护主人,把云豹击退,而此时的它,已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主人川妮把大灰搂进怀中,涌出内疚的眼泪。

看完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对于什么事物,都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对待每一个生物都应该平等。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他们都是有尊严的,不能去侮辱他人,践踏别人的尊严。其实,很多人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这只警犬大灰,它有着狗的忠诚,更有着狼的英勇和坚韧。正是这一点,让我不禁佩服大灰!

我们最常见的家禽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大约只有十几年的寿命。十几年对于人类才刚刚迈入青春时代;对狼而言正处于风华正茂的辉煌时光;而对于乌龟才只是人生的起跑点,身后还有一条遥远、漫长的路途。十几年,对于人们不算什么,但对于狗是一生一世。狗把它的一生都献给了人类,带给我们许多欢笑,帮我们减少寂寞而人类呢?有人把他们当成发财的工具;有人只是把它当成临时的玩偶,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只有寥如晨星的人把狗当成一个好朋友,好伙伴,全心全意地去爱它,关心它,呵护它。

读完这长篇小说,我不禁愤慨。人类为什么不能和动物朝夕相处?人类并不拥有万物的掌控权,每一只动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

高一读后感作文


高一读后感作文(一)

读了这篇小说,我并没有想要嘲笑那对小夫妻的念头,反而被他们双方的爱深深地打动了,就是那样一个平淡的故事,让我再次体会到了爱的力量。

文中的两个主人公吉姆和黛拉,为了在圣诞夜送给对方珍贵的礼物,做出了没有丝毫犹豫的看似不理智的举动:黛拉卖掉了自己引以为豪的宛如倾泻的褐色瀑布般壮美的秀发,用换来的钱为丈夫买了一条白金表链,那是她跑了许多家店才找到的她认为配得上丈夫的金表的搭配;吉姆卖掉了自家祖传的或许连所罗门国王都会艳羡的金表,用换来的钱为妻子买了一套昂贵而精致的发梳,那是妻子心中一直渴望得到而未曾想过拥有的饰品。

二人所买的都是与双方珍物匹配的东西,而相应的代价却不是各自想要对方付出的谁都没有想到对方会做出如此大的牺牲。这样的阴差阳错,确实令人感到惋惜。可是,换个角度来想,他们却是幸福的。能为自己爱的人付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来让对方感受到自己深挚爱意的人,本身就在品尝着幸福的滋味。而两个相爱的人同时感受到对方的爱的那一瞬,将会是多么感人的一幕!虽然失去了珍爱之物,但产生的效果却丝毫未减,就是希望对方知道,他(她)是爱她(他)的。文中说,麦琪是绝顶聪明的人,他们把礼物带给出生的耶稣,他们发明了送圣诞礼物这个小玩意儿。吉姆夫妇的故事表面上看是个反面例子,他们远远不如麦琪聪明,可是作者却说,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他们就是麦琪。我想,他会这么说,定是他一直坚信:爱是无价的;为爱付出一切的人是值得赞美的;爱就是世上最美好的礼物。

我承认,爱,也是一种感恩的方式,但我更愿意不把爱与感恩硬绑在一起,爱,是心甘情愿、不求回报的,而感恩,似乎有几许回馈的意味。

都说真爱难寻,也许你并不相信这个世上有真爱(不限于爱情)的存在,可是,我想,既然有人能写出这样的故事,那么它定然是生活的一个折射,在世界的某些角落,定然有人在演绎着动人的爱的故事。或许不热烈,或许不起眼,但都是纯粹的爱的结晶,是无价的精神财富。

再延伸一点。由爱生恨的事例也真实地发生过,就算是此时,我想这样的事仍在滋生着。我认为这才是不明智的。爱是美好的,爱带给人快乐,既然这样,为什么要使它扭曲,变成令人郁郁不快的恨呢?难道他让你伤心、不堪等等,你就再也不爱他了吗?如果他的错有挽回的余地,就请原谅他吧。即使是罪无可恕,我也希望你能清醒,恨是痛苦的,就让它随风而逝吧。你更应该去快乐地创造爱,理性地维系爱,而不是让晴空多窜出几朵恼人的乌云。你们说,对吗?

爱是世上最宝贵的礼物,一定要懂得珍惜它,我想,这就是《麦琪的礼物》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珍惜生命中那一份份爱,让爱的感恩化作一股力量,推动你去主动地付出爱,不渴求对方向你付出同样的爱,只为了看到他洋溢着幸福的笑颜。有真爱的人,就是麦琪。


高一读后感作文(二)

从小,我就有一颗极强的好奇心,所以,从小,我就喜欢看《发现之旅》。

记得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非常流行收集《发现之旅》单页装的月刊,我每期都会按时收集,从不断开,我已经收集了两册,它是一本集所有百科为一体的,书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从天到地,从地到海,图文并茂。让我受益非浅,一有时间我都会去仔细地阅读,不懂的就向它请教,它是我无声的好老师,一直陪伴我成长。直到现在我也会经常翻阅它。

这天我做完作业,突然又想起了它,我想向月刊了解一些关于太空方面的知识,于时迫不及待地去打开书,在知识的海洋中寻找我要的那部分,太空使者火箭就是它了,我如获知似宝地聚精全神地钻研起来,里面有些知识让我迷惑,不解,正在这时,一个熟悉地声音对我说:怎么啦?看不懂吗?我一边怀疑地点点头一边回头看是谁?,老爸!心想:老爸,你也不例外,你懂吗

爸爸走过来,和我一起看起来,呀,这不是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吗?据说在2010年秋季这一系列的飞机全部退出航天舞台呢!

我不解地问:为什么?,因为啊!目前只有俄罗斯和美国拥有制造航天飞机的能力,但俄罗斯资金短缺,所以只有美国有条件制造航天飞机,而美国目前正在研制一种全新的太空飞机,新型的飞机要比像哥伦比亚号这样的航天飞机更节约成本,节约养护费、使用寿命更长久!听完爸爸地讲解,我不由地改变了先前的想法,哇!我老爸可真厉害,这方面也懂呀,我立刻又问了老爸一些专业的问题,爸爸也对答如流,就这样,我和爸爸一起谈论着,一起阅读着,互相提问,互相解答。

爸爸和我又继续往后读,我们了解到了欧洲太空署设计制造的阿丽亚娜运载火箭(三级助推火箭)的分离过程图片和标注;阿波罗11号搭载的指挥官阿姆斯特朗登陆月球的故事等等,通过我自己地阅读再加上爸爸的细致地、充分地补充说明,使我在火箭方面的知识更略知一二了,就这样一个下午地时间转眼间过去了,直到妈妈喊我们吃晚饭,才念念不舍地合起书,我们想约好了下次有时间再继续看。

和爸爸一起阅读,我懂得了什么叫三人行必有我师也!

看来,我们小孩子的知识还是有限地,爸爸、妈妈们知识和阅历都比我们多,我们必须谦虚地请教他们,和他们一起看书,会有不一样的收获,让我们觉得生活是多么地美好,在享受天伦之时也会有一种和谐地氛围,让人温馨!

到了现在,《发现之旅》已近带我解开了许许多多的谜团,去了许多美丽神奇的地方。我觉得《发现之旅》真是神奇的书。


高一读后感作文(三)

《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

毕淑敏在她的散文集中说忧郁是一只近在咫尺的洋葱,散发着独特而辛辣的味道,剥开它紧密粘连的鳞片时,我们会泪流满面。

看了《毕淑敏散文集》中的一篇文章,让我了解了怎么去对待忧郁。

文章讲的是,一位在联合国工作的朋友告诉毕淑敏,她到过战火中的难民营,抱起一个小小的孩子。她紧紧地搂着这幼小的身躯,亲吻她枯燥的脸颊。朋友是一位博爱的母亲,很喜爱儿童,温暖的怀抱曾揽过无数的孩子。但这一次,她大大地惊骇了。那个婴孩就像被火烤过的葱管,萎弱而空虚。完全不知道贴近抚爱她的人,没有任何欢喜的回应,只是被动地僵直地向后反张着肢体,好似一块就要从墙上脱落的白瓷砖。

朋友很着急,找来难民营的负责人,询问这孩子是不是有病或者饥寒交迫,为什么表现得如此冷漠。那个负责人回答说,因为联合国的经费救助,孩子的吃和穿都没问题,也没有病。她是一个孤儿,父母双亡。孩子缺少的是爱,从小到大,从没有人抱过她。因为她不知道抱为何物,所以不会反应。

朋友谈起往事,感慨地说,不知这孩子长大之后,将如何走过人生。

没有人回答,但一点可以预见的,她的性格中必藏着深深的忧郁。

我们都认识忧郁。每一个人,在一生的某个时刻,都曾和忧郁狭路相逢。

我还小,今年才14岁,没有经历过什么生离死别,在我的人生中似乎一直都是很幸福的。

我也不懂什么是忧郁,但在我那颗小小的心里,也藏着一些小小的忧郁。

我的体育一直都很不好,可能是天生有哮喘的缘故,我的体育成绩也一直都是班里倒数的,我对自己很没有信心。一想到体育成绩,就很难过,感觉自己的心在不住的往下沉。我整天唉声叹气,叹气自己的体育怎么怎么的不好,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怎么改善,只能沉浸在忧郁中。

就如毕淑敏所说的,忧郁如同一只老狗,忠实而疲倦地追着人们的脚后跟,挥之不去。

可那一次,我却挑战了自己,摆脱了那只老狗。每次在学校里要跑800米时,我总是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来逃避,就算跑了,也会半途而废。可那次要800米测试,我再也逃不掉了。让我去面临困难,这需要多大的勇气。踏在那朱红色的跑道上,汗水浸湿了我白色的T恤,自己的脚仿佛有千斤重,每抬起一步都要费好大的力气。我一次次的想放弃,但都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后我成功了,我冲过了终点,虽然成绩仍是倒数,但是那一次让我明白了,原来我是可以的,我是可以坚持下来的。努力坚持了,我自己的体育成绩也是可以提高的。

从此以后,我每天早晨都会起来跑步,让自己的体育一点点提高。我再也不唉声叹气。每当忧郁跟随而来,我坚持着不停步向前、向前,我知道只要我一直跑在它前面,不让它超过我,我就能甩掉它。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体育成绩会变好

而那篇文章的结局也是出人意料的。那个孩子长大了,就如同所有人所预见的那样,她是忧郁的,但她却没有被忧郁吓到,她在一点点试着摆脱它,最后她成功了,她不仅摆脱了童年的阴影,还成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板,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我们总是去逃避那些令我们感到困难的事。面对挫折时,我们总是沉浸在忧郁里,渐渐的,变得越来越自卑,经不起任何挫折。

不要嘲笑忧郁,忧郁是一种面对失落的正常情绪。不要否认我们的忧郁,忧郁会使我们成长。不要长久地被忧郁围困,忧郁会使我们萎缩。不要被忧郁吓倒,摆脱了忧郁的我们,会更加柔韧且刚强。

如果忧郁是一颗洋葱,那么我们就去把它切开,去正视它,不要被它吓到,泪水过后的我们会变得更坚韧,拥有更美丽的一片天空。

我读《围城》作文700字_高一读后感


《围城》是我高三所反复研读的一本书。高一曾经也草草翻阅过,可久了,记忆也模糊了,只记得其中零星几个情节与人物。高三的日子太苦闷,去书店寻了这本书来,反复翻阅,这才觉出当年不懂的人情冷暖与世态炎凉。

太多人品围城,也太多人引那句“婚姻就像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以作比。看完了整个《围城》,自然是意犹未尽,便有急切地寻来了杨绛先生为丈夫作的后记。

后记先是否认了钱钟书即是方渐鸿,然后又承认书中人物却是有原型。方老爷子就是钱钟书的叔父,方渐鸿则是两个亲戚的结合体,还有各式的人物太太小姐皆有所考证。

方渐鸿一生算起来最少有过四个女人,若是第一个未婚妻没死,关上门来也可像张爱玲书中所写一般“凑一桌麻将”。第一个女人是在他高中便订的亲,未婚妻死的早,对方渐鸿来说也不失为一桩好事,岳父花嫁妆送他出国留了学,虽没学到什么本事,终究讨了便宜。在回国的船上,他遇到了苏小姐。苏小姐是留洋博士,新派女士,石榴裙下躺着的不甚尔尔,然而就因为女人的虚荣心,她喜欢上了本来看不上的方渐鸿,与鲍小姐明里暗里争风吃醋。她美,她显贵,但无奈方渐鸿不喜欢。

唐小姐被方渐鸿所爱,但在前半本书便消失了个干净。杨绛说过,唐小姐是钱钟书的“宠儿”,万不能让她配了这么个丑角。但她又说,若是让唐小姐嫁了方渐鸿,两者再吵翻,这“围城”的含义便是更清晰了。

最后的孙小姐嫁了方渐鸿作妻。她也许喜欢过他,他也是。然后结尾暗示出来的,也许是一个悲剧。孙小姐不如苏小姐有才华,有地位,也更不如唐小姐的可爱,聪慧。然而她也是一个有小聪明的女人,配上方渐鸿,可以说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夫妻典型形象。可他们之间的芥蒂是跨不去的鸿沟,两个人,一个觉得自己“下嫁”,一个觉得自己“下娶”,冷嘲热讽,加之两遍长辈亲戚的种种,分道扬镳成了必然。

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赵辛楣。他聪明,仗义,对方渐鸿由情敌变为“同情兄”又成了“朋友”。去三闾大学的路上,若不是他把持,又得凭空添出多少事端。他对渐鸿更是不必说,连孙小姐都嫉妒两人感情之好。

《围城》里的典型形象不甚枚举。钱钟书一生写了这一部小说,也堪称中国小说宝库里的明珠,愿大家细细品读,深酌钱老的用意。

高一读后感1000字


范文一

读《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小说《童年》.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部小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家童年的成长经历,描绘了19世纪末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画面.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贷款,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著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

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仅从中读到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获得珍贵的精神食粮,而且还学习了作着刻画人物性格的匠心独运和简练的叙事风格.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

范文二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时,我的心犹如澎湃的海潮,久久不能平静,我深刻体验到了字里行间的感情色彩,邪恶中看到善良,黑暗中看到光明,冷酷无情中见到人性的光茫,悲剧气氛中感受到顽强毅力,战胜顽强的力量。

《童年》讲述了一段沉重的童年往事,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在苦难中长大的孩子,但他拥有一颗脆弱而敏感的心,正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如温暖的阳光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力量去面对苦难。

严厉暴躁的外祖父由于家业的衰败,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慈祥而和蔼的外祖母,有着仿佛圣徒一样的宽大胸襟,粗野,自私的舅舅,爱喝酒闹事,整日因争夺家产而斗殴,还有忧郁的妈妈,乐观淳朴的小茨冈,以及正直的老人格里戈里等,尤其是聪明能干,善良开朗的外祖母,她是一盏明灯,驱逐黑暗与孤独,她是正义,怜悯穷人与弱者,高尔基从炽热的浪漫主义者,为我们描绘一幅俄国小市民阶层的风土人情的真实图画,表现了当时人民战胜苦难的力量与决心。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就幸福多了。

我生活在鱼米之乡—南京,这里风景如画,而且拥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六朝古都”的南京,虽没有上海繁华,青岛优美,可我们却是那样的独一无二。

我坐在宽敞的教室,和蔼的老师,温柔的父母,让空气中充满了爱的芬芳。

我生活在一个人道主义的国家,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与丑事,有的只是书香四溢的校园,我们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生活在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老师热心的为我们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一一吸收更多,更好的知识。在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慢慢走向成熟。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第一部,那是一段由一个真善美的天才所讲述的残酷,悲惨的生活中的故事。

读完《童年》感到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自己现在是幸福的,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伸张正义毫不犹豫狠狠教训那人一番,可是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污秽和邪恶的天地里,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变,没有变得肮脏,而变得更加开朗,光明,也许这就是成功的秘诀吧!《童年》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鸟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熟悉的《童年》又在耳边响起,童年已经过去,步入高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

读了高尔记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的童年,什么叫珍惜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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