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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的儿子读后感300字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300字。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儿子与情人》读后感300字,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顶多两三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儿子与情人》这本书,写的不错。看完之后就发现自己睡不着了。躺了一会儿,觉得与其睡不着干躺着还不如起来做点事情。嗯。趁着还记得到底是什么情节,赶紧写下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书相对于《查泰来夫人的情人》而言,描写性爱的情节要少得多,更多的是单纯地叙事。小说从莫雷尔夫妇的相识讲起,讲到了他们之间后来矛盾不断的婚姻,讲到了莫雷尔夫人的大儿子威廉的生活和最后他的死,讲到了二儿子保罗的成长经历和他与母亲特殊的感情。保罗算是书中的主角吧,毕竟书的后半部分全部围绕他展开。他有一个很爱他的女朋友,但是他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去爱她;同时他的母亲非常反对他的女友。后来保罗为了另外一个女人离开了他的女朋友,但是他也无法真正爱上这个女人。后来他的母亲莫雷尔夫人得了肿瘤,她自己痛苦不堪的同时也非常折磨保罗和他的姐姐安妮。于是他们两个人由保罗主使,给他母亲服用了大量的吗啡,送走了他的母亲。但是莫雷尔夫人走了之后,保罗的生命就仿佛没有了意义。在这个时候,他的前女友愿意和他结婚,拯救他的生命。但是他仍然没有办法完全摆脱他母亲对他的影响。最后他在纠结痛苦中走向了大城市的生活。

怎么说呢,我觉得这本小说描写出了英国工业革命期间一个普通矿工家庭的生活。从文学上来讲,劳伦斯塑造人物塑造地很好,某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是符合他的性格特征。他的叙述很平淡,是那种细水长流的感觉。所以也没有特别让我觉得情绪激动,印象深刻的地方。作为牛水莲老师提到过的作品,还是不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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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情人英文》读后感


儿子与情人英文读后感

Sons and Lovers e an of high principle, of character and refinement. Her husband is a miner his mother, he is unable to get a her. His mother is ingrained into his very soul.

To sum up, pauls mother has some bad influence on him and to a large extent changes his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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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情人》读后感400字


“他是个强健的、身材修长的男子,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他的脸很粗犷,具有象普通老百姓的那种粗线条;掩在那双浓密眉毛下的眼睛饱含着如此充沛的生命力,以至她不能不着迷。它们好像在舞蹈,但又仿佛被笑声的余音振颤着;他的嘴巴也一样,好像马上会爆发出胜利的笑声,但又没有笑出来。他给人以强烈的悬念感。”

他就是保罗。《儿子和情人》一书中的男主人公。D.H.劳伦斯细腻入微地叙述了他的青少年生活、与母亲的畸恋以及和米丽安、克拉拉的爱情纠葛。这本书探讨了英国下层家庭关系的复杂性。作者很注重心理描写,把保罗的思想逐步地解剖,呈现在读者面前。保罗自小受到母亲莫瑞尔太太的钟爱,但是父亲却对他不理不睬。他特别早熟,心里埋藏着对父亲的仇恨。而莫瑞尔太太则是个复杂的人物,她把对死去的长子威廉的爱移植到保罗身上。她对丈夫没有一点爱情,只是把他当作客人看待。但是她极其嫉妒次子的情人,尤其是对米丽安。因为她深知米丽安要夺走儿子的精神之爱,便千方百计地阻扰,并采取冷漠的态度。而米丽安深爱着保罗,本来是不愿意与别人分享的,但是她是个富于牺牲精神的人,一直在默默地等待。米丽安以为保罗在得到她的纯洁后会更爱她,可惜她想错了。保罗太爱他母亲莫瑞尔太太了!直到他母亲死后,他才走向了新的生活。至于克拉拉,她与保罗仅仅是肉体之恋。后来与她的丈夫复合了。

全书洋洋洒洒40万字,其间不但插入了优美的景物描写,而且作者把人物的内心活动与景物的联系写得栩栩如生,各个人物活灵活现,呼之欲出。此书被列为英国一些大学文科的必读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600字


《儿子与情人》,英国作家劳伦斯的类似传记作品,花了我好几个星期看完了,本来是兴起随便买了看的,由的是自个儿的对名著的崇拜之情,也是对“外国作品看了有点别扭,那长长的名字,加不准确的翻译法”这种看法的验证,我终于相信,好的作品只要意思达到了,同样可以传达作者心声,同样可以在内心深处引起波澜。

最大的主题是:情与爱,简称“爱情”。可以说是四五个人物的关系上描述整个过程。莫莱尔先生、莫莱尔夫人、保罗、威廉、克莱拉、亚姆利亚(记得是)。

莫莱尔夫妇,他们从相知、相处、相恋、相离(这里的离是心灵距离的扩大),因而移情别恋到大儿子身上,后来又因大儿子的早亡转到保罗身上。但这种转移也并非单向的,而是双向的,说不定保罗对他母亲更甚。以至于保罗即使有亚姆利亚和克莱拉的陪伴也感觉很孤独,不自在,他需要的母亲,以相依为命为原则,依赖着这位母亲。

搞不懂为什么保罗那么嬗变,变得一塌糊涂,刚说要跟亚姆利亚结婚的,没过多久就跟人家分手。克莱拉也是,不管是抛弃他丈夫还是被他丈夫抛弃,跟保罗好上一段时间之后,又回到丈夫身边。这么离奇的事件,放到如今,谁能忍受呢。不错,保罗,克莱拉是嬗变,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内心深处的自己没有变,保罗对他母亲的爱始终不变,克莱拉对他丈夫的那种依赖始终没有变。

我因此感到,我这人生,刚出来找工作的时候,也是那么的感觉。坐在公交车上不希望目的地一下子到达,因为我很不希望我达到目的地,因为那个地方不是我想去的。我很不喜欢我去面对那些空洞。因此希望公交车有某些停靠站点,但不希望有目的地,不希望我下车,就一直做在椅子上摇晃我的双腿,荡漾的那种飘忽不定的心情,永远下去。这是一种逃离,面对现实无法感到满意的逃离。保罗也是这样,对母亲的死去,他久久不能承认,然后寻求的方式是借酒,像那次被克莱拉打到五体投地趴在地下时的情形一样,懒得动弹,懒得面对这个事实。或是不愿意承认他被打趴下这个事实。

保罗到最后的觅死觅活,就因为搞不懂他活下来又是为什么?不明白他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人生,确实需要面对这么个问题。可再想想,人,就那么沧海一粟,考虑那么多意义干什么呢?同学说活得没劲儿,我怎么觉得我还是很淡定的,但还是不能给予比较合理的答案消除那种没劲儿的感受。

不敢奢谈人生,暂且得过且过一回。

……

我将继续思考人活着的意义,这个意义只是个人的,没有全人类的应用广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1500字


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著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著《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小儿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儿子与情人英文读后感


儿子与情一人英文读后感

Sons and Lovers e an of high principle, of character and refinement. Her husband is a miner his mother, he is unable to get a her. His mother is ingrained into his very soul.

To sum up, pauls mother has some bad influence on him and to a large extent changes his life.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500字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儿子与情人的悲剧。Mrs Morel不幸福的婚姻生活让她把对丈夫的爱转移到了儿子身上。婚后不久,Morel夫妇便失去了对婚姻的激情。Mrs Morel对丈夫很失望,但由于内心深处曾经爱过丈夫,她没有选择离开。孩子们的到来成为她撑下去的动力。大儿子 William长大成人,她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可William不幸染病去世,她伤痛令人欲绝。之后,她便把希望寄托在二儿子paul身上,而paul也很明白母亲的心,对母亲一直都很好。可是这种特殊的母子关系却造成了最终paul的悲剧。儿子就是儿子,如果把儿子当情人对待,那份爱已不再纯洁。

当paul与 Miriam 恋爱时,Mrs Morel害怕Miriam把paul从自己身边抢走,一直不同意他们交往。最终paul也没能和Miriam在一起。当然,除了受阻于他母亲外,还有这两个年轻人自身的原因。Miriam是个很要强的女孩,她对paul的爱让paul无法自由呼吸。paul不能把自己的一切交给这个女孩,而Miriam想要的却是他的所有。他的身体、他的灵魂、他的一切。paul不能承受这样的爱,最终和Miriam分开。爱也是需要自由的,如果不能轻松地面对彼此,那么这份爱将在亲密无间中窒息。paul和Clara的爱最后也结束了。虽然Mrs Morel没有像讨厌Miriam那样讨厌Clara,但paul和Clara还是无法继续下去。Clara是结过婚的人,她希望有坚强的依靠,而paul无法给她安全感。paul因为母亲的原因对婚姻有恐惧感。谈到结婚她总是摇摆不定。Clara想得到paul的全部,而paul做不到,两人最终分手。Clara回到了丈夫身边,她觉得丈夫深爱着她,愿意为她付出,能让她依靠,而paul却不能。故事最后,Mrs Morel生病去世了。家里失去了轴心,而不再是家了。Mr.Morel觉得更加孤独了,以前虽然他与妻子没有心灵上的沟通,但至少回家有人陪在身边,而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他无法承受这种孤独,去别的地方住了。而paul失去了一直相依的母亲,好像一切都失去意义,天空不再明亮,他在黑夜挣扎着。失去了母亲,他失去了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的生活方式,她迷失了自己。虽然他曾恨过母亲,还说过如果她活着,他就不能遇到适合自己的人,现在Mrs Morel走了,可paul并没有与Miriam结婚,虽然他知道他从内心依附于她,可他最终决定放弃。或许是因为他太了解Miriam,他无法承受Miriam的爱。或许是他内心信赖于母亲,失去母亲,仿佛失去了一切。

爱,要全身心投入;爱,不要超越爱的底线;爱,要让彼此自由呼吸。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600字2024


《儿子与情人》,英国作家劳伦斯的类似传记作品,花了我好几个星期看完了,本来是兴起随便买了看的,由的是自个儿的对名著的崇拜之情,也是对“外国作品看了有点别扭,那长长的名字,加不准确的翻译法”这种看法的验证,我终于相信,好的作品只要意思达到了,同样可以传达作者心声,同样可以在内心深处引起波澜。

最大的主题是:情与爱,简称“爱情”。可以说是四五个人物的关系上描述整个过程。莫莱尔先生、莫莱尔夫人、保罗、威廉、克莱拉、亚姆利亚(记得是)。

莫莱尔夫妇,他们从相知、相处、相恋、相离(这里的离是心灵距离的扩大),因而移情别恋到大儿子身上,后来又因大儿子的早亡转到保罗身上。但这种转移也并非单向的,而是双向的,说不定保罗对他母亲更甚。以至于保罗即使有亚姆利亚和克莱拉的陪伴也感觉很孤独,不自在,他需要的母亲,以相依为命为原则,依赖着这位母亲。

搞不懂为什么保罗那么嬗变,变得一塌糊涂,刚说要跟亚姆利亚结婚的,没过多久就跟人家分手。克莱拉也是,不管是抛弃他丈夫还是被他丈夫抛弃,跟保罗好上一段时间之后,又回到丈夫身边。这么离奇的事件,放到如今,谁能忍受呢。不错,保罗,克莱拉是嬗变,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内心深处的自己没有变,保罗对他母亲的爱始终不变,克莱拉对他丈夫的那种依赖始终没有变。

我因此感到,我这人生,刚出来找工作的时候,也是那么的感觉。坐在公交车上不希望目的地一下子到达,因为我很不希望我达到目的地,因为那个地方不是我想去的。我很不喜欢我去面对那些空洞。因此希望公交车有某些停靠站点,但不希望有目的地,不希望我下车,就一直做在椅子上摇晃我的双腿,荡漾的那种飘忽不定的心情,永远下去。这是一种逃离,面对现实无法感到满意的逃离。保罗也是这样,对母亲的死去,他久久不能承认,然后寻求的方式是借酒,像那次被克莱拉打到五体投地趴在地下时的情形一样,懒得动弹,懒得面对这个事实。或是不愿意承认他被打趴下这个事实。

保罗到最后的觅死觅活,就因为搞不懂他活下来又是为什么?不明白他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人生,确实需要面对这么个问题。可再想想,人,就那么沧海一粟,考虑那么多意义干什么呢?同学说活得没劲儿,我怎么觉得我还是很淡定的,但还是不能给予比较合理的答案消除那种没劲儿的感受。

不敢奢谈人生,暂且得过且过一回。

……

我将继续思考人活着的意义,这个意义只是个人的,没有全人类的应用广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500字2024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儿子与情人的悲剧。mrs morel不幸福的婚姻生活让她把对丈夫的爱转移到了儿子身上。婚后不久,morel夫妇便失去了对婚姻的激情。mrs morel对丈夫很失望,但由于内心深处曾经爱过丈夫,她没有选择离开。孩子们的到来成为她撑下去的动力。大儿子 william长大成人,她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可william不幸染病去世,她伤痛令人欲绝。之后,她便把希望寄托在二儿子paul身上,而paul也很明白母亲的心,对母亲一直都很好。可是这种特殊的母子关系却造成了最终paul的悲剧。儿子就是儿子,如果把儿子当情人对待,那份爱已不再纯洁。

当paul与 miriam 恋爱时,mrs morel害怕miriam把paul从自己身边抢走,一直不同意他们交往。最终paul也没能和miriam在一起。当然,除了受阻于他母亲外,还有这两个年轻人自身的原因。miriam是个很要强的女孩,她对paul的爱让paul无法自由呼吸。paul不能把自己的一切交给这个女孩,而miriam想要的却是他的所有。他的身体、他的灵魂、他的一切。paul不能承受这样的爱,最终和miriam分开。爱也是需要自由的,如果不能轻松地面对彼此,那么这份爱将在亲密无间中窒息。paul和clara的爱最后也结束了。虽然mrs morel没有像讨厌miriam那样讨厌clara,但paul和clara还是无法继续下去。clara是结过婚的人,她希望有坚强的依靠,而paul无法给她安全感。paul因为母亲的原因对婚姻有恐惧感。谈到结婚她总是摇摆不定。clara想得到paul的全部,而paul做不到,两人最终分手。clara回到了丈夫身边,她觉得丈夫深爱着她,愿意为她付出,能让她依靠,而paul却不能。故事最后,mrs morel生病去世了。家里失去了轴心,而不再是家了。mr.morel觉得更加孤独了,以前虽然他与妻子没有心灵上的沟通,但至少回家有人陪在身边,而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他无法承受这种孤独,去别的地方住了。而paul失去了一直相依的母亲,好像一切都失去意义,天空不再明亮,他在黑夜挣扎着。失去了母亲,他失去了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的生活方式,她迷失了自己。虽然他曾恨过母亲,还说过如果她活着,他就不能遇到适合自己的人,现在mrs morel走了,可paul并没有与miriam结婚,虽然他知道他从内心依附于她,可他最终决定放弃。或许是因为他太了解miriam,他无法承受miriam的爱。或许是他内心信赖于母亲,失去母亲,仿佛失去了一切。

爱,要全身心投入;爱,不要超越爱的底线;爱,要让彼此自由呼吸。

《情人(情人·乌发碧眼)》读后感_1300字


《情人(情人·乌发碧眼)》读后感1300字

为爱所困顿?为爱所放浪?

[06-14——07-04 18年第65本]

《情人》和《乌发碧眼》,说实话我没怎么看明白,尤其是第二个故事,加之作者的写作手法让我一个小文盲读起来还是非常吃力的。我每次的读后感也都是“胡说”,没错,本图图姓『胡』,纯属想到什么说什么想不到什么就算了这次也是。我不会写书评不会写读后感,只会侃七杂谈八。


小说当然不能等同于自叙传,同样也不应仅仅归之于一个故事,作品包含的内容大于情节。(序言写到)一开始阅读我会把作者本人与整个故事完全重叠,因为作者的真实的确有过这么一段故事,但是我忘记了自传式小说落脚点还是小说,主观性和小说的一些写作手法还是会或夸大或渲染故事本身。


《情人》这个故事还是可以看明白的,听了书友的建议顺便找了一部相关的影视,虽然我还没看完影视。不难发现作者对爱是有点极端的,爱的极致又爱的压抑,了解了下作者说的,殖民时期殖民地,种族,肤色,这是难以跨越的『不同』,白人和黄种人想来都是不可思议。很多时候他们的欲望和肉身越是放浪越是让人感到压抑,越是短暂的相处越是暂时的一起,越是让之后的离开从完全的果断让人心有愤愤,支离破碎化的叙事结构让我感受到她的内心。

她,大哥哥,小哥哥,妈妈,情人,每个人的出场都没那么直接或者说很多都是皆由她口述说,不多的言语表达却让每个角色都张力十足,时不时的回忆,时不时的插叙,有种曲径通幽式的叙述,委婉同时也直击内心。其实我也没太明白作者内心到底是什么,只是读起来之时很有感触,但是想说点什么却无从表达,还是我的文化太浅薄啊。情人的晦涩难懂主要体现在作者的写作手法上,人称的转变,情节的跳转,总是让我怀疑上次阅读是不是停留在这一夜页。


《乌发碧眼》写的是厌世,对虚实不定的世事所怀有的莫名焦虑,同时又从较为独特的视角揭示了现代人对性爱的感悟和反思。(序言写到)

本以为情《情人》看着已经有点辛苦了,发现第二个故事读起来更是有点吃力,倒不是故事本身,而是作者的写作方式,目前阶段的我还是不大能懂,他和他,他和她,我和他,我和她,很多时候让我错乱了。


《情人》和《乌发碧眼》通过作者时间和空间的错落混乱描绘,后文评论说这“混乱”实际是可以把控的,原谅我还是无法明白,我看了文章后对书的评论更让我模糊了前面看的故事。

但是,对于作者的孤独或者说文中的我和她的孤独,是不难察觉的,爱上一个人不难,什么时间段(不同历史时段不同政治环境),什么人(殖民,种族,肤色,职业),什么爱(爱情,肉欲,逃避)……也许是放浪,也许激情,也许痛苦,也许悲剧,但感觉这没有形成对立,不能说两者皆有,但不会是对立面。


最后,用一个万能的公式常出现的字来说明以上我的『胡』说:爱

懒人法则告诉我,爱这个字能解释很多,具体是什么,各有看法,期待你的看法。


最后的最后,是的,我还是没怎么看懂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乌发碧眼》

但没关系

你可以的

是你


结束


弱弱的说一句~5月自己做了一个分享自己的号:hey胡图图

欢迎批评指正~

《情人(情人·乌发碧眼)》读后感_1400字


《情人(情人·乌发碧眼)》读后感1400字

我同一个小姑娘说过:这世界欠我一万个情人。其中有一层意思就是,梁家辉之所以能够第一次地把她带到那蓝琉璃瓦下的屋子去睡觉,是因为十五岁半的她并没有遇到十六岁的我。

天气很热。我没有钱,不过仍是要带她到科纳尔大天桥底下去走一走的。我告她说这是我的家——天桥底常年栽着矮牵牛,散不出太多香味,但你只要见到它,只需要见到,它的紫色便会把它应有的味道送给你,送到你的眼睛里。再往前有成排的梧桐,在大约二十米远的马路对岸——可我一直当作它们是在我身边的。我拿住她的手去抚摸它们粗糙的树皮,从上往下,经过一点一点的疙瘩和被腐蚀的下凹的伤口,那感觉妙不可言,仿佛在触摸岁月的痕迹,又仿佛在触摸自己。不过或许她在想别的事情——是的,法国梧桐,它们成年之后会脱去一层表皮,变得“lisse”——然而她还很年轻,她是欢喜“lisse”的么?她不知道。当然这无法改变我们触摸它们的那个时刻,我知道无论一切都不如她,不如去触摸她。她也同样告诉我了,我羡慕它们,她说。

我把她放到天桥下边最最凉爽的一处阴影下,那里有我日夜枕着的草席。但是不行,她说第一次她要在阳光里,在阳光里把痛苦蒸出来,涂抹在身上,填住身上每一个毛孔。我答应了。我们在阳光里做爱,她浮在我身上,亦或是相反,都不重要,她不在意这些。我向来厌恶我的生殖器,以为它十分丑陋,还带着一副天生的、向一切索求的嘴脸。她自然说不上爱它,但是她愿意去给予——她几乎给出了她的全部。她眼是炽热的,我没有去看,我不敢。我从她比耳环还要精致的耳朵那儿,从她的柔软的粉郁金香味的嘴唇里,从她的孩子似的乳房上,从她丝织一般的腿间,我得知了我的索求,索求的疯狂与罪恶令人满足,又同时教人知道自己无法满足。在这梦也似的草席上,在又倏然而复现的阳光下,我得到了她。我得到了我。

她说这一切就是大海。她说她就是大海,被命运裹挟而来,在长岸上随意的一块岩石上磕出了血,血在大海白色的浪中散尽。来回往复,永不停歇。我很可怜她,我用手把她环住,我去亲吻她的血。我没有双耳大瓮 ,甚至连大瓮里的水我也没有的。所以只能这么做。我想问她痛不痛,可又觉得这样太傻,就像未被驱逐的美洲原住民向猎物袒露他们虚伪而软弱的柔情一样。我还是问了,她却说我太穷,这一次她亏得很大——还不如做一个妓女。我笑了,我把她抱住,吻她。我不可能去做摘一朵矮牵牛别在她头上来迎娶她的把戏,我甚至不可能把梧桐木砍下来,做成木筏带我们到大海里去漂泊。我什么都不会,除了在天桥底下和一个白人小姑娘干一种教人无比羞耻的事情之外,我什么都不会。我很愧疚,我缠住她的舌头,小心翼翼地撕扯着。

车子从两旁像电影里的那样经过,但没有人用摄影机拍它们,所以什么也留不下来。光也不行。我知道这一点,所以格外珍惜这种惯常的嘈杂——有时候轮子底下要轧死一只老鼠,有时候一颗尖利但善良的石头会去报复,教本身只拥有空气的家伙连空气也失去,发出“噗呲”的惨叫。我看着这里发生的故事,我很想教她也看一下,但她太匆忙,对,像大海那样,但不完全是——她要走了。我送她,我们立在傍晚最后的阳光里。她说这样也不错,她的毛孔里至今仍塞满了待洗去的痛苦。我们最后一次拥吻,泪水滴入对方的身体里。我不知道她还会不会来,我觉得不会了。

梧桐仍然在对面,是的,两边都有,大约二十米。

科纳尔大天桥下草席

二零一七年八至八月

《鞋匠的儿子》读后感300字


出身,并不是你走向成功的拦路虎。就算你出身卑微,只要你认真学习、努力拼搏,便会成就一番大业。

课文《鞋匠的儿子》写的是林肯当上了美国总统,参议员们很尴尬。因为林肯的爸爸是个鞋匠。于是,参议员们决定在林肯演讲的时候羞辱他,但是,林肯用他的自嘲让众议员心服口服。.

林肯虽然出身卑微,还是鞋匠的儿子。但是,他通过认真的学习和出色的演讲,终于当上了许多名人向往的美国总统的宝座,成为美国历史上杰出的总统之一。其实,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也很多。。

在我家旁边的菜市场里有一位卖肉的叔叔,他来自四川的一个贫穷、偏僻的小山村,居住在一个十来平米的出租房里,有一个很小的摊位。每天,他都笑嘻嘻地切肉、打包、收钱,一点儿也不抱怨自己的生活艰苦,反而还时而看看书本,报纸,来增加学识。慢慢地,他买下了旁边的几个摊位;慢慢地,他买了一辆本田车;慢慢地,他叫了好几个伙计。最后,他竟然在另一个菜市场开了分店。

这位卖肉的叔叔,不因为自己出身卑微,而不去努力,自暴自弃。而是经过自己的努力,白手起家,做上了大老板。

而在我们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这样的例子也是举不胜举。三国的刘备一开始是一个卖草鞋的无名小卒,但是,他经过努力,当上了蜀国的一国之君,成就了三国鼎立的局面;毛泽东也一样。他虽然是农民出身,却发奋读书,投身革命事业,打败了蒋介石,把帝国主义赶出了中国,建立了新中国。

所以出身卑微是不能改变的,可以改变的是你的态度。只要你积极向上,不让出身卑微控制了你,便会成就一番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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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匠的儿子读后感300字


鞋匠的儿子读后感300字

篇一:《鞋匠的儿子》读后感

今天,我们预习了《鞋匠的儿子》这一篇课文,课文主要讲了一个鞋匠的儿子要竞选美国总统,大家都羞辱他,但是,他从不放弃,最后他终于还是成功了,这篇课文让我明白了,就算有人批评、讥笑、诽谤自己,有时,那正是通向自信、潇洒、自由的台阶。

有一件事一直不停地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写得非常差,像流水账一样,因此,同学们都说我是"流水账大王",只有李永乐一直鼓励我:"加油!倪一丁会写出好作文的",又一次又有人讥笑我,李永乐赶紧把他赶走,回过头来笑着对我说:"东东,你一定会写出好作文的".过了几天,老师让我参加作文比赛,可同学们都说:"你不要去,你去了也是给老师丢脸".可我还是去了,最后得了第一名,直到现在,就再也没有人讥笑我了,老师还常常把我的作文在课堂上给大家读呢!还好,那次我没把机会丢掉,不然,我还是个"流水账大王".

我明白了,自己要是一听别人的讥笑、诽谤、羞辱就放弃,那就什么也得不到。

篇二:《鞋匠的儿子》读后感

读了《鞋匠的儿子》这本书,我很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鞋匠的儿子小山子,小山子的家住在乡村的一个小屋里,他的爸爸妈妈只因在一次事故里,妈妈去世了,爸爸断了一条腿。爸爸没有办法去工作,只好摆了修鞋摊,爸爸修鞋,小山子看书。他们爷俩挣得钱只够买菜吃,连上学的钱都不够。可是小山子很想上学,他抓住一本书都不放下,人们总能看见他手里捧着一本书在专心致志地读。就像书里讲的:书像吸铁石一样吸引着他的目光,看见书眼睛里立刻条件反应般闪出猎手见到猎物般贪婪期盼的神情。人家鞋匠的儿子那么爱读书,却没有条件上学,而我的爸爸妈妈好吃好喝好穿的伺候我,供我上学,我却不好好读书,跟他比起来我真的很惭愧!

小山子真是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好榜样,我也要像他一样好好学习,珍惜时间,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篇三:《鞋匠的儿子》读后感

林肯从小勤奋、不卑不亢。长大以后,就当上了美国的总统。在当选 的那一天,被一个傲慢的参议员羞辱了一番。结果所有的参议员都笑了起来。林肯非常宽容,对那位参议员彬彬有礼地说,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他永远不会忘记自己是鞋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的他欣然接受了参议员的忠告。用自己的智慧、宽容打败了那位参议员。

看过这篇文章开始,我们心目中的林肯是一个孝顺的父母、仁爱宽容、渴望和平的人。一个鞋匠的儿子竟变成了总统。只要有心,人闪就会尊敬、爱戴他。

屠格涅夫说得没错:"不会宽容别人的人,是不配受一以别人宽容的。"宽容,那个傲慢的参议员是永远都不会明白的,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只要他具有高尚的品质,在任何逆境中,都会化险为夷。平安无事。

在国家分裂的时候。林肯曾经说过,"一个裂开的房子是站立不住的。"这句话也告诉我们:团结就是力量,人与人之间原本就应该互相帮助,这样才能拥有一片充满友情、宽容的蓝天。

篇四:《鞋匠的儿子》读后感

他是美国历史上最有作为的总统之一,他是一位出生贫寒但是勤劳又宽容的,他就是宽容大度的林肯先生。

林肯出生非常卑微,但是却当上了美国总统,所以就有参议员想要羞辱他。但是林肯用他那智慧和宽容赢得了所有人赞叹的掌声。

人与人之间如果多一点谦让,多一点宽容,有些事情就会避免。

有一次,我在路上看见了一群人,我就凑个热闹去看了看,原来,是一辆自行车和一辆电动车,听他们说双方都有错,电动车车主再打电话,而自行车车主又在打电话一不小心就撞上了。自行车车主非常生气就对电动车车主说:"你看看你把我的车子撞成什么样子了,你赔我车".电动车车主并没有以牙还牙,而是分析了一下,并说:"我们两个都有错,但是……"自行车车主听了非常开心,围观群众也给出了赞叹的掌声。因为电动车车主的宽容和面对事情平静的面对避免了这次的争吵。

宽容是一种美德,只要你平静、宽容的去面对,有些是情就会得到解决。有句名言说的好:"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篇五:《鞋匠的儿子》读后感

四年级时,我们在课上读了一篇课文,它的名字叫:《鞋匠的儿子》。

林肯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发生了一场语言战争。"林肯的爸爸是个鞋匠!"一个傲慢的参议员说着,所有的参议员都因为不能打败林肯而开怀不已,等到大家笑声止歇,林肯对不同的人说了不同的话。当时,已经发出了赞叹的掌声。

林肯说了三句话,使我有了很大的启发。他的父亲虽然是个鞋匠,但是,他觉得父亲比自己还伟大,甚至平等。虽然他的爸爸是鞋匠,但是,不管别人怎么羞辱他,他也不会生气,因为他知道,他和他爸爸平等。林肯也很尊重自己的爸爸,因为。他居然说他爸爸比他还伟大,他的爸爸只不过是一个鞋匠罢了。

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上次我班同学说我是女生,可是,我不生气,只是对他和气的说:"傻瓜才会理你。"

林肯这么说,自有他的说法。

批评,讪笑,诽谤的石头,有时正是通往自信,潇洒,自由的台阶!

篇六:《鞋匠的儿子》读后感

读了《鞋匠的儿子》这篇课文,我知道了不管你的身份有多么卑微,也要自信面对生活。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鞋匠的儿子林肯当选总统,在现场许多人嘲笑他是鞋匠的儿子,但他却感谢他们,并得到了掌声。

我对这句话印象很深刻:我非常感谢你使我想起我的父亲。所有的官员都在骂他是鞋匠的儿子,他不但没有不高兴,而且还感激他们,让我知道了林肯是一个心胸宽大,不斤斤计较的人。但如果是其他人,都会在大会上骂官员,但林肯却不会。我还对这句话很喜爱:如果你们穿的鞋是我父亲做的,而它们需要修理,我一定尽可能帮忙。林肯的父亲是一名鞋匠,如果是我们,我们就会让那些人给我们擦鞋。但是林肯却是给小官擦鞋。一个总统能这样心胸宽大,愿意给别人擦鞋,这一点很值得我们佩服。我还很喜欢这一句话:批评、讪笑、诽谤的石头,有时正是通向自信、潇洒、自由的阶梯。其实被老师或家长骂不是一件坏事,当你回过头来也会觉得这是为你好,记住这些话,你会成功的。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我们要做自信的人,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放弃。

篇七:《鞋匠的儿子》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鞋匠的儿子》从中我体会到了林肯的坚强性格,他不会因为环境而放弃,而是努力地做好每一件事。

这篇文章讲的是林肯总统在选举他时,被一位出身于豪门的参议员给羞辱了,他本想能让林肯为自己的爸爸而感到羞耻,可没想到经过了林肯动人的演讲,打动了在场的所有人。我从中知道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生活幸福的人就不一定能成功,越是生活贫穷的人越是有很多磨练,越是能成功,因为他们有坚韧的性格。

鞋匠的儿子读后感 (300字)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佩服林肯,也让我无比愤怒。

故事中讲的是当一个鞋匠的儿子当上总统时,在参议院演讲时,坐在下面的参议员都很尴尬,一个态度傲慢的参议员站起来告诫他,他永远只是一个鞋匠的儿子,而林肯却没有自卑,却因自己父亲的伟大而自豪。

世界上任何人不分贵贱,不分富与贫,他们只要努力,一样可一当上大总统。鞋匠的儿子为什么不能当上大总统?他的身份低微吗?而是你们这些虚荣的人们自认为身份高贵,放不下所谓的面子而已。如果没有他们的勤劳,你哪来的丰衣足食?没有他们,又何来你们这些名门望族。

林肯并没有因自身低贱而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我佩服他。如果当时我身临其境,让他们为所欲为的羞辱我,只会面红耳赤,羞得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根本不会冷静的去面对这些狂妄自大的官员,只会让他们更加嚣张。

我服林肯,也很愤怒。又是讽刺.诽谤的石头,正是通向自信.潇洒.自由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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