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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倾世皇妃有感范文

《倾世皇妃》读后感600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倾世皇妃》读后感600字,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倾世皇妃》倾的不只是容颜,更多的是那分睿智与聪颖,那分淡雅与脱俗,那份善良与知书。

潘玉,亦儿臣心之所爱。这九个字是用皇位来换!一个为皇位辛勤付出了这么多年的野心皇子,因她却欲放弃,震撼人心!

最是无情帝王家!宫廷权位之争,后宫妃嫔争宠,数见不鲜,手段之阴狠毒辣,过程之惨绝人寰,读之心寒,心有余悸!

利用无处不在,但又有多少是出于无奈!皇妃注定一生只是皇妃,未为皇后,不是悲哀,更不是遗憾,名分并不是她所真心追求的,她追求的只是寻常百姓家的夫唱妇随,平淡幸福,但她的出身早已将她的追求扼杀。我们的生活是平淡的,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连城的爱,无人不为之落泪,但一开始他就错了,爱上一个心中爱着祈佑的人,爱上一个对爱异常坚定的人,但她还是有了连城的孩子。她对连城更多的是愧疚,而不是爱,因为爱太自私,只愿给纳兰祈佑!

连曦以为哥哥报仇为借口,吞并夏国,对阵元国。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被仇恨笼罩的他最后还是放下了。做我的辰妃,初雪的娘亲!她答应了,为了元国的妇孺,将士,祈佑的生存。但曦最后却被自己疼爱了十四年的初雪毒死,虽然他是绝世神医,但他甘愿死在初雪的毒下,与馥雅合葬!

一曲《凤求凰》,一舞凤舞九天,泪滑昭阳宫,命陨白绫!

凤凰永远都是至高无上与龙相依并弛,即使是浴血,也能重生!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馥雅,纳兰祈佑,连城,连曦,韩冥,奕冰书的结局在我的意料之中,但当真读到书尾时还是不免有遗憾!爱一个人没有错,那难道被人爱就是错了!馥雅未能与纳兰祈佑合葬也是她最大的遗憾吧!

《倾世皇妃》,我恨潘玉,馥雅,雪海,更恨你最后离纳兰祈佑而去,明明知道他不会苟活!更加遗憾的是死后也未能与他合葬!祈佑,你注定一生孤独,即便是死后这就是被你自称自己爱了十一年的男人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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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白艾滋,倾奉真爱


她是这个世上最幸福却又最可怜的女孩。

尽管这已经是第二次看这部日记了,但每次看到朱力亚那张清秀苍白却被打上横格的脸庞。凝视着她那双细嫩的手中紧握的鲜花,我那双敏感眸子还是忍不住泪水夺眶迸出的冲动。

以前我看书的速度总是缓慢无比,揣摩一本书需花上一两个月时间。我是个不容易为情感所牵丝拌藤的人,或许是经过诸多的喜怒哀乐考验的缘故,不像那些情感脆弱者,通常会被白皮书中的某一个情感色彩细节牵拌,诸久不能自拔,甚而记忆犹新。

因时间匆忙的缘故往往看上一本书总要断断继继拖延上好些日子,而且总会习惯着中部分精彩段落,其余的一掠而过。

但在这部感人肺腑的日记面前,我却成为了多愁善感的俘虏。因为实不忍心辜负了那个苍白脆弱却又坚强不屈的女孩的一片真诚舍我为世心意。

正如李银河所言:这部日记是以血与泪构建而成的,从每一句到每一字都是真情实感最脆弱的迸发。

朱力亚,一个本与我们并无异同的学生,有着属于这个时代的青春蓬勃的朝气;有着属于自己的青春追梦年华;有着属于自己的爱情概念。这都是我们对自己更是对她不能回避的事实。因为她那青春的风铃才刚刚回荡起悦耳动听的旋律。

原本作为中专在读生,但因为学习成绩的优异,英语连破四级,被破格保送到武汉大学就读。那是一件多么值得荣耀与庆幸的事。这一切都隐藏着她不可令人忽视的实力。

虽录取的形式异同普通学子,但被上帝眷顾的她终于圆了自己的大学梦。带着父母的殷殷期盼与关爱,她终于踏入了那所梦寐以求的大学校园。与所有许下初衷的天之骄子一样,对眼前幸运光环的笼罩显得有些受宠若惊与不知所措,继而发出了第一声感叹:我是谁,来这里做什么?我要到哪里去?这是朱力亚上大学之初常问自己的问题。大学生活是一个宜于远行的日子,也是一个宜于梦想生长的日子。

她怎么都没有想到在这里竟发生了她这一生最不愿接受的噩梦事实。

正如她在日记中所言:没有人知道一些重要的事在哪一天发生,哪一天遇到的哪个人会改变你的一生,就像一场又一场情感盛宴的起落承合之间,没有人会知道那一种缘分会变成孽缘。

因为这都是上帝安排的无从选择的命运。在她那双迷离的双眼里上帝却又是一个情绪者。

因为之前上帝的赏赐转变成诅咒的厄运。

一次解逅,她遇上了一段不同寻常的恋情,与一个异国男孩无意间萍水相逢,那段本以为无比美好的异国恋情,却让她成为艾滋病的俘虏。

真爱变成死亡的陷阱犹如晴天霹雳冲击着这位花季少女脆弱的心,可是善良的她却并没有因此而仇恨自己的男友以及周围的一切。

当知道自己可能被感染爱滋病毒时,她不是拒绝而是接受检测。当知道自己已成感染者后,她一度痛苦万分。但并没有怨恨,为了不拖累自己含辛茹苦的父母与朝夕相处的同学,选择放弃了家庭与学业,试图远离她(她)们,去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城市流浪。

但在经历流浪生活后,她最终自强不息并在人们的帮助下重返校园,尽管之前是被迫离开的,但她重新开始以自己已被宣判了不定期死刑的人生继续攻读大学课程,并决心完成大学本科学业为报考硕士研究生而努力。

这位来自西北边远地区的女孩从被知感染后以痛苦万分的心灵转变成坦然面对,是经过了怎样的心灵斗争?

与此同时,她作出一个举世震惊的举动――将自己的病情公诸于众,这并非为博取的同情,而是想让自己成为一面镜子,向世人告白宣传防治艾滋工作献出自己的一分绵薄之力。

瞬间,她的抉择让万人震撼,只因她是华夏第一个公开自己感染艾滋病的大学生,一方面她接受着社会好心人的同情与理解,另一方面也背负着不速之客龌龊的伦理指责。

舆论面前的朱力亚没有退缩,尽管仍有异样眼光的歧视。她说:要以自己受苦的灵魂为世人拉响警钟,在享受生活,沉迷快乐的同时,时刻要保护自己,要懂得如何安全生存的规则。

面对朱力亚这样一位善良坚强的大学生,我们找不到任何歧视她的理由。也没有资格去指责她的过去,这不是她的过错。因为每一个人都享有阳光与生存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剥夺。若是我们仍以歧视眼光,岂不是连她都不如了?社会在面对像朱力亚这样一位善良坚强的人,应以怎样的态度去接受与看待?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深思反省一番了。

我仍记得她在日记中的那句话:黑暗,并不能遮掩一切。,没有什么能够阻挡生命对美好的渴望,因为渴望,我从绝望中获得了希望与重生

是的,朱力亚正是一个这样的女孩。

后记:朱力亚的事件让我们重新认识了自己与周围的每一个人,更让我们认清了人性社会的本来面目。作为一个女孩子,她真的很勇敢,要知道她是经历怎样的心理矛盾与斗争才会作出的抉择。甚至还没有做好在公开自己的身份后如何面对无微不至关爱着自己的父母与朝夕相处的同学,但她还是毅然选择那个出乎意料却在情理之中的举动。

我想社会在面对像朱力亚这样一位普通却又特殊的大学生的应该给予关怀与理解,而不是嫌弃与歧视,那样会使已负伤的心灵雪上加霜。

最后,我想引用朱力亚的那句话:用坚强告别过去,用信心创造未来,用善良点燃温暖的希望。

白发皇妃读后感500字(3)篇


白发皇妃读后感500字 第(1)篇

因为《香蜜沉沉烬如霜》中的小鱼仙倌罗云熙想追《白发》,又没有太多追剧的时间,为更早的了解完剧情只得来看了这部原著。不知道为何?罗云熙从小鱼仙倌到启皇容齐饰演的都是虐心的主 还都是被自己的生身母亲而虐!!心藤罗云熙万分!!明明是个帅帅的主!!因为原著作者写的太不真实,翻得比较快!只番外几篇,看了一遍又一遍!!年少之时,追的是当时的琼瑶阿姨席绢姐姐,恨不得天下的种都是痴情的种!只有唯美的爱情才是爱情,其他的啥也不是。总是渴望是不是自己也是书中的女主,也拥有女主一样痴心永久的人儿。但是谁都会发现 书中女主拥有了这样回肠荡气的爱情确也是被一波三折地折腾得要死!所以,毕竟生活就是生活,生活除了要甜蜜,我们好要平静要和顺,要舒心!!当步入30的虚岁,突然悟出了当年被迷的五迷三道琼瑶阿姨席娟姐姐的书就是毁三观的,我们要不了书中那些近乎完美的又帅又多金还痴情还能随时护我们周全的男神们,如是这样的想法,在爱情婚姻中只能矫情死我们自己!!但是,我们有贴心陪伴我们有优点也会有点缺点的从青涩懵懂的小男生到当了爹爹你说啥就是啥有时没事只要不惹毛都会包容你的你心里的男神。无忧,傅筹已是爱到极致。可爱到无我就有你终极的是乎只有两段篇外中点睛之笔的“奇哥哥”!!假想还是十六岁的少女 ,去相信这样脱尘于凡俗的爱情!!哈哈哈,穿越[坏笑][坏笑][坏笑]

白发皇妃读后感500字 第(2)篇

前期感觉还是不错的。虽然“穿越”这个设定是个老套的设定了,但是对人物的刻画还是挺到位的,辞藻华丽,意境也是很到位。前期的刻画中,漫夭和无忧的智商、谋略似乎到达了本作的顶峰(后面越看越觉得这两人的智商下滑…….emmm就是这种感觉)。

t漫夭,刻画得是非常有血有肉的,对外表现出一种优雅、沉稳、淡漠、高贵的气质,内在少女心爆棚……会恐惧、会孤独、会小鹿乱撞。在这个皇权至上,尔虞我诈的古代设定环境中,想要找个爱自己的人像在伊甸园一样闲适的活着,不得不说她这个想法很天真。不得不佩服她的才华,但是作者搞得几个帝王都围着她转,都为了她,就有点过分了喂。爱江山更爱美人,也不是这个爱法吧……没有王朝类电视剧的后宫宫斗,却成了帝斗……不过,宗政无忧为了她,可以放下骄傲、尊严、乃至放下江山,不得不说是真正的爱到了极致。

t抛开越往后质量越下滑的剧情,单单说人物雕琢,还是很不错的。最后吐槽一下,5年就“移魂诈尸”于另一具身体,这设定也太bug了吧!

t古装剧看得不多,这也是第一次看种类型的小说。没有参考的标准,就扣去一颗星吧。或许,这本书在上部就完结会更好一点。

爱到极致,可以是成全,也可以是毁灭。

白发皇妃读后感500字 第(3)篇

近来思索人性究竟是多么复杂?道德感,好与坏,自私,欲望。

爱到深处,是成全也可以是毁灭,是无私也是自私。

总有千折百转荡气回肠,容齐苦够了。他不单纯却又最单纯,一生没有享受到母爱的孩子。他善良吗?当你有不惜用生命去守护的东西,你脑子里就容不下其他了,他善良又舍得让30万大军覆灭?他的所有,他的温柔善良考虑都给了容儿。无忧无筹容齐他们都太自私了,都在以自以为的方式去保护秦蔓。

每个人都是矛盾的集结体,从不同的方面去看,有不同的结果。人太复杂了,人情太难搞懂了。法真的是好东西,社会需要法律,人需要法律,世界需要法律。

《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


【第1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俗世奇人》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清末明初天津卫的18个奇人,他们各有各的本事。在介绍这18个奇人的同时,这本书又为我们揭示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书中有许多手艺让人们敬佩的奇人:技艺高超的“刷子李”,力大无比的“张大力”,以牙认人的华大夫等;还有许多让我们捧腹大笑的奇人:明明是女的,却留男人才留的背头的杨家二小姐;原本精通辨画,却让人忽悠的“蓝眼”;因为想看看人死了会怎么样,所以没死装死的刘道元;还有让八哥说“漏嘴”而气得半死的死鸟等,让人一看完就捧腹大笑。

我最敬佩的还是“苏七块”,“ 苏七块”是一个医生,医术高明,专治骨折此类的病,但是他有一个规矩:但凡是来他这看病的,不管是谁都必须先放7两银子在桌上。一次,一个脚夫手臂骨折了,于是来到他这里,但是一个脚夫赚一天吃一天哪会有7两银子啊!“苏七块”见了脚夫痛苦万分,满头大汗的样子依然不动声色地打牌,连他的一个牌友都看不下去了,以上厕所为由,借了脚夫7两银子,“苏七块”才动手。咔咔两下,骨头便接上了,待脚夫走后,那个借钱的牌友便问“苏七块”为什么这样做。“苏七块”说:“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听完那位牌友琢磨了3天还没琢磨透,只是打从心底地佩服他。

起先刚读的时候,我有些打抱不平,认为“苏七块”是一个贪财的人,如果有人掏不起七块银子怎么办?就视而不见吗?经过我的一番思考,终于对这条原则有了些理解。因为“苏七块”毕竟是靠帮别人治病谋生的,如果因为怜悯的原因而一分钱不收,他也生存不下去。有的时候给自己立下一条原则是很重要的。

【第2篇】

每当我穿梭于热闹的市井中,当年天津卫的街上一派繁华的景象就浮现于眼前:刷子李的一身黑衣,那刷子滑过墙面,那匀匀实实的一道白;泥人张灵巧的双手,就着那高超的技艺,只一眨眼工夫,一个核桃大小的“海张五”现于酒馆;蓝眼那神秘的眼睛,那辨画的神一般的工夫……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在冯骥才的笔下,熠熠生辉。

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凭何被称为“俗世奇人”?经过一番思考,我竟幡然醒悟。

他们,并非完美之人,乍一瞧,似乎也是缺陷遍身:苏七块医术高明,却不知扶危济困,眼睁睁看着车夫疼得呲牙咧嘴而无钱医治,无动于衷;蓝眼虽有惊人的判断能力,却一个跟头栽进了黄三爷的重重圈套,生怕名声扫地,卷起袱卷儿,不知去向;小达子呢?天生一个绝盗,偷盗的本领令人连连惊叹,但也撞上高手,尝到了被偷的滋味……可是,人哪有十全十美的?正是他们暴露无疑而又十分显著的优点与缺陷,才让我们印象深刻,回味许久。在平日的生活中,不也一样么?许多人为了功名利禄,使尽办法,巴结众人,想将自身缺陷剔除得一干二净,或否认,或掩辩,只为做个近乎完美、规规矩矩的人,即便事业有成,有钱有势,在别人眼中空前绝后,依旧只是“俗世俗人”。只有不在意别人的嘲笑和议论,才能做最真实的自己,绽放独特而灿烂的光芒,被世人铭记,不受风沙阻挠,不受岁月侵蚀,不被尘世的艰辛污浊,就像书中的众多“奇人”一样。

这本书令我想起了《红楼梦》的薛宝琴。她年纪尚小,却天资超常,才智胜过其姐薛宝钗,又很美貌,几乎是个没有缺点的姑娘,受贾母疼爱。其她年轻女性呢?黛玉聪慧灵气,但尖酸刻薄,且多病软弱;湘云思才敏捷,却似有些“疯丫头”的模样;王熙凤精明能干,深受贾母信任,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薛宝琴却没能入《金陵十二钗》。是呀,没有缺点,就是没有特点,即使近乎完人,还是不及凤姐儿、元春、妙玉等人形象鲜明。

成翡翠,你可以碧如青山、澄澈似海;化沃土,你可以默默奉献、培育生命;做自己,你却能成为独一无二的“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


俗世奇人是一本好书,下面小编整理了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欢迎阅读!

篇一:俗世奇人读后感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平凡的生活中同样也是波澜起伏,妙趣横生。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

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

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 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不是有东北农民会说俄语当上翻译,下岗工人了搞出了先进的发明吗?

只要有一技之长,我们就会是俗世奇人。

篇二:《俗世奇人》读后感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码头上的一些奇人妙事,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它写得都是生活中的事,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奇人,我们称之为达人。在上学期我们学校举办了达人秀,就涌现了很多达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发挥到了极点。但是你知道他们为能有今天的成就付出了多少吗?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孙杨哥哥和叶诗文姐姐他们都是游泳健将,在伦敦奥运会上为中国赢得了金牌,殊不知为了这块金牌他们在游泳池中洒下了多少的血和汗,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篇三:《俗世奇人》读后感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冯骥才著的《俗世奇人》,一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讲得是清末民初天津卫作为一个水陆主要道,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为了生存练就一身精湛的绝活,成为了天津卫的奇人。

这本书写得非常好,每位奇人独立为一个章节,还配上了插图。冯骥才用了各种描写方法和修辞方法,突出了每位人物的神奇、奇异的特点,每读完一个章节后,奇人异事就像放电影般在我的脑海里呈现,作者把人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身临其境。

苏七块是个神医,他给病人看病,眼疾手快,不等人觉得疼,骨头已经接上了,但他有他的规矩,看病时,必须拿出七元钱才能看病,不然的话,他就不管,苏七块就因此得名。但他并不是爱财如命,不然也不会还给华大夫的七块钱还有免掉张四药钱,因为他严守自己立下的规矩不能破。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刷子李,他干活也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规矩,刷墙时必须身穿一身黑,如果干完活后身上有一个白点,就白刷不用钱。刷子李刷墙的时候,非常的仔细,就是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他还在观察墙面有什么地方刷得不足,被刷子李刷过得墙,不放什么装饰品,呆在房子里,就像神仙一般美。我们在学习的时候,也要象刷子李一样给自己订一套规矩,必须认真仔细,有不对的地方必须及时改正,做到完美无瑕。

书中还有捏得泥人栩栩如生的泥人张,还有识别正价的蓝眼以及只会啃书本的宁波人冯五爷

作者冯骥才在书中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所以我作为学生当前必须好好地学习,在学习中成长,学得一技之长,为我们的将来打好基础。

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范文


俗世奇人是一本不错的书,下面小编整理了俗世奇人读后感600字,欢迎阅读!

篇一:俗世奇人读后感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平凡的生活中同样也是波澜起伏,妙趣横生。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

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

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 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不是有东北农民会说俄语当上翻译,下岗工人了搞出了先进的发明吗?

只要有一技之长,我们就会是俗世奇人。

篇二:《俗世奇人》读后感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码头上的一些奇人妙事,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它写得都是生活中的事,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奇人,我们称之为达人。在上学期我们学校举办了达人秀,就涌现了很多达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发挥到了极点。但是你知道他们为能有今天的成就付出了多少吗?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孙杨哥哥和叶诗文姐姐他们都是游泳健将,在伦敦奥运会上为中国赢得了金牌,殊不知为了这块金牌他们在游泳池中洒下了多少的血和汗,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篇三:《俗世奇人》读后感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冯骥才著的《俗世奇人》,一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讲得是清末民初天津卫作为一个水陆主要道,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为了生存练就一身精湛的绝活,成为了天津卫的奇人。

这本书写得非常好,每位奇人独立为一个章节,还配上了插图。冯骥才用了各种描写方法和修辞方法,突出了每位人物的神奇、奇异的特点,每读完一个章节后,奇人异事就像放电影般在我的脑海里呈现,作者把人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身临其境。

苏七块是个神医,他给病人看病,眼疾手快,不等人觉得疼,骨头已经接上了,但他有他的规矩,看病时,必须拿出七元钱才能看病,不然的话,他就不管,苏七块就因此得名。但他并不是爱财如命,不然也不会还给华大夫的七块钱还有免掉张四药钱,因为他严守自己立下的规矩不能破。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刷子李,他干活也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规矩,刷墙时必须身穿一身黑,如果干完活后身上有一个白点,就白刷不用钱。刷子李刷墙的时候,非常的仔细,就是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他还在观察墙面有什么地方刷得不足,被刷子李刷过得墙,不放什么装饰品,呆在房子里,就像神仙一般美。我们在学习的时候,也要象刷子李一样给自己订一套规矩,必须认真仔细,有不对的地方必须及时改正,做到完美无瑕。

书中还有捏得泥人栩栩如生的泥人张,还有识别正价的蓝眼以及只会啃书本的宁波人冯五爷

作者冯骥才在书中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所以我作为学生当前必须好好地学习,在学习中成长,学得一技之长,为我们的将来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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