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为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
马宇杰
指导老师 温常青
“马孔多正在下雨。”
正如马丁在《冰与火之歌》中的一句轻描淡写:“回忆如同用雨水盛接雨水。”可在这背后,又有多少个日与夜的挣扎。哭喊、绝望,以及不甘终被释然,放下。这又何尝不是孤独的样子?那孤独究竟是什么?
——孤独是对社会的挣扎与无奈。
人本孤独。
这一点在百年孤独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七代人始终重复着的两个名字,何不正是隐喻着,生命周而复始的轮回挣扎,出生就看到了死亡,开篇就注定了结局。可我们又何尝不是呢?放眼古今,秦汉吴蜀魏晋隋唐宋元明清……群雄逐鹿、君临天下,王朝更迭,家国延承、此起彼伏,与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终结又有何异?“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人本生为孤独。
是啊,既然孤独是人生的常态,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就是为了孤独而生。你懂得越多,你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时空是一把巨大的枷锁,无论是文明萌芽初起的蛮荒时代,还是滚滚车轮带来的惊喜与忧虑参半,至始至终,都不过是接受了社会挣扎与孤独的考验。
那么在这喜忧参半的生活中,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许多人选择在失意时用酒精麻痹自己,也有许多人选择与世隔绝,只为在被窝里尽情地嚎啕大哭。可我们总忘了——物质是孤独的寄托,精神才是孤独的栖息地。
对布恩迪亚家族来说,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钱财不过几张纸,风吹了就散;爱情不过几句誓言,青睐的人每天都能换;权利荣耀、青春美貌,这些都太易碎易逝了。当余音消散,人去楼空时,最终只留下孤寂与死亡相伴。从了孤独,没有什么可以与你永久相伴。
物质都是虚假迷人的,只有精神上的解脱才配与孤独较量。
可当余音未散,人山人海时,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我的答案是接纳并挑战孤独。既然人生为孤独,何尝不接受孤独的考验去战胜它呢?这才是孤独存在的意义。许多人畏惧孤独,其实是畏惧失败,可我们越害怕,孤独就越猖狂。这个社会、这个国家亦是如此,如果被孤独威慑到了,它就一定不会强大,整个社会就会被孤独的阴影笼罩着,成了一只井底蛙。
就算是为了孤独后的振奋,为了挣扎后的希望,为了不让自己的人生那么容易通关,我们也要去尝试一番孤独啊!这才是人生为孤独的最真实的意义。
马孔多在下雨,孤独正审视着我们。
读《家》有感
李丽
闭上眼,走进大门紧闭的高家大院,《家》中的情景在我的脑海中回放,久久挥之不去。它触动了我心中的漩涡,让我感触颇多。
一个四角天空的大院演绎着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在高家的这个大家族中处处充满了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由此,一个个鲜活的人生在这里产生。
首先浮现眼前的是高家长孙觉新,可以说在这部作品的七十多个人中他是塑造得最成功的角色了。我们可以看到五四精神对他的影响终究敌不过旧思想旧文化对他的荼毒。因为他的“不抗主义”,他失去了自己与表妹梅的爱情,迷失了自己的青春,成为了封建思想的被害者。在家族的压迫下他没有反抗,当陈姨太以避“血光之灾”的由头让瑞钰离家生产的时候,他是痛心而不舍的,但他依旧没有反抗,结果酿成了瑞钰在外惨死的悲剧,就这样他再一次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他的怯懦与“随和”让他成为了封建家庭和礼教的牺牲品。在我们旁观者眼中,他是可恨可气又可怜的。
与觉新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与思想的是另一个突出的人物——觉慧。如果说觉新是水,他软弱、逆来顺受,那么觉慧则是火,激仰热情。“我是青年,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觉慧以这样的话告诉所有人,他要以自己的姿态活出自我,追寻幸福。“他不是一个英雄,很幼稚,用丹东的话来说是——大胆,大胆,永远大胆”这是巴金对他的评价。的确,他是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在他还没离开之前,他积极地参加了学生会组织的反帝反封活动,他将祖父交给他的书抛向大院,书架上摆满的却是《新青年》《新潮》这样的书籍。他猛烈抨击着封建家族,冲破着封建等级的观念,并且爱上了丫头鸣凤。他曾说过:“如果牺牲是必需的话,做牺牲品的绝不是我。”所以在鸣凤死后不久,他瞒着高家人,告别二位哥哥与报社的朋友后乘船离开了。
之后映入我们眼中的便是这个时代的牺牲女性——梅、瑞钰、鸣凤。端庄的梅因为觉新而抑郁离世,贤惠的瑞钰因家族的争斗悲惨而终,善良的鸣凤也在觉慧的爱与主人的压迫下去湖中寻找自己的归宿。她们虽然地位不同,却都逃不过封建礼教和封建道德的迫害。这些女角的悲剧让人们不禁去想中国女性就该这样了吗?对于她们的命运我是无比痛心的。
除此之外还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等等。他们无一不揭示了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堕落和封建礼教的虚伪残酷,也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
这部作品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及其结局都震摄了当时青年人的心灵。并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封建家庭的决裂。它也引起了无数人的思考。
睁开眼,从《家》中走出来。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也昭示着青春的可爱与美好,正如巴金常说的“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这本书融入了巴金的情感,代替了巴金宣扬和倡导了人道主义精神,成了旧中国漫漫长夜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人们前进的道路。
这本书主要是写保姆狗——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它是帅仔狗的保姆狗。在体形上,它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它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而帅仔——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帅仔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爱,也招来许多的嫉妒。在它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它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故事都是因它而发生的。因为 强烈的嫉妒使保姆狗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最后保姆狗精心策化的车祸,但要死的是帅仔,不是它,没想到车子来了一个急刹车,……它临死前终于忏悔了,可已经晚了。
通过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失去了性格中那些美好的东西:比如善良,比如宽容。我们不能因嫉妒而丧失了理智,去陷害别人,更不能不分辩事实,去颠倒是非。我们应该 相信事实,因为每个人或动物都有自己好的一面,只是有的人或动物没有仔细观察过而已。我们还要记装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更要相信“性格决定命运”。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应该有好的性恪,这样才会有好的命运。
其实,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片美丽的天空下,好好地活着。我们不能去争夺别人头上的天空。
缕缕淡香如温暖的微风;谆谆话语如飘落的花雨;浅浅抒怀如散碎的落叶。使身心渐渐放松,让心花悄然绽放,无数内心的情感随之飘然释放……
每次与《初中生之友》见面,我就会爱不释手地捧在手中,如饥似渴地读起来,不想错过一篇作文甚至一个字词。在《初中生之友》中,我欣赏了许多作者的作品,学到了不少写作的经验。从此,我走近了他们的心中并一起同行,感受他们的咸淡冷暖,和他们一起哭、一起笑,尽情抒写自己的情怀。
《初中生之友》中的栏目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给我们讲述了一个个人生哲理。
“卷首寓言”是一个让我们感悟人生哲理的地方,它让我知道每个人都应心存美好。“校园故事”让我感受到了学校中的欢笑与泪水,以及在校园里发生的点点滴滴,每一幕都让人难忘。“时文大观园”让我感受到了心灵的自由和晶莹剔透的高尚。那里面有许多凭着冥思苦想得不到的东西,而只要用心体会就能轻而易举的得到。“名人碰碰车”向我们讲述了许多名族英雄的传奇故事,让人感受颇为深刻,像一颗种子,深深的扎根在了心里,那种对祖国的热爱及崇敬是怎么样都不能忘记的。然而我对“经典回放”中的感受是最为深刻的,因为它让我知道,一个人的过去可能是假的,可一群人的过去则是真实真切的,那些曾经的美好,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的。“幻想森林”它告诉我们要富有想象力,只要把它当做自己的一个梦,这个梦就一定会实现。“故事接龙”就是一段故事的开始,而要我们来续写下面的故事,这可以让我们自由的发挥想象力。“双语加油站”它让我学习到了许多新的英文单词,这样就可以更多的丰富我们的知识了。“伊妹信箱”是一个可以谈心的地方,如果你有什么烦恼或有什么不能解决的难题,都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来倾诉,这样,不仅可以安慰你的心灵,还会因此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成为我们成长的阶梯。
《初中生之友》,它就像一个晓知人生百态的智者,在生活中让我们懂得人生的道理。它帮助我们积累智慧,它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它的内容给予了我们生命的活力,内心的善良,心灵的震撼……让我们受到了无限的启发。
《初中生之友》给我点亮了一盏心灯,让我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使我能一路走到今天;是它带我走进全新的世界,让我重新认识自己;是它把我带入情感的世界中,让我与同学更好地相处;是它为我开启了人生的第一把锁,让我打开了通往成长的道路。
它虽然只是一本薄薄的刊物,但在里面却记载了人生中的各种场面,记载了我们生活的缤纷与多彩,也记载了学习中的苦与乐。品读它,会觉得它不是一个没有生命,没有思想的静物,而是一个有有思想、有情感,懂得爱恨情仇的一个物体。它让我们了解到了生活与学习上的人生百味。它教会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战胜软弱的心理障碍,它是我们人生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益友。
《初中生之友》,我的人生因你而精彩。《初中生之友》——我的良师益友!我衷心地感谢你!祝福你!并期待着《初中生之友》越办越好,真正成为“全国初中生自己的刊物”!
读《飘》有感
彭子文
生于盛世,做个佳人;生于乱世,仍做佳人。
——题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在我的认知里,所谓佳人,通常都是这样的形象:美丽而柔弱,善良又温暖,遗世独立,不染纤尘。然而,在《飘》里,我见识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乱世佳人——斯嘉丽·奥哈拉。
斯嘉丽这个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个好人。至少善良宽容的梅兰尼比起来,她除了拥有无比的勇气之外,几乎缺乏了所有传统意义上的“佳人”应该具备的所有美德。然而,也正是她的勇气,让她成为了这本书,甚至是这本书背后的那个时代里,最令人钦佩的女性形象。她在混乱的南北战争里,与炮火擦肩,与死神作对,顶着鲜血与尘灰,向心爱的人一路高歌着狂奔而去。她杀过人,也差点被杀;她结过婚,却守了两次寡。幸好,即使如此,她仍勇敢向前,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她所说的一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所以她积极而又乐观的面对着每一个新的一天。这样的好,又怎能不令人心生敬意?
事实上,我对斯嘉丽这一形象的感情又不至于敬佩那么简单。准确的说,我是有那么一点儿瞧不起她的。瞧不起她对阿希礼的苦苦纠缠,更瞧不起她直到瑞特离开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我甚至觉得,她前半生的追逐都是盲目的,就像瑞特所说,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上,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这或许就是这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的可悲之处。
与其将斯嘉丽看成一个完全褒义的存在,我更宁愿将她看作一个亦正亦邪的人。也正因为主人公抱有的复杂态度,我曾一度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个故事。哦,对了,故事,一开始,我的确将它当做一个故事来读,但最后,却读成了一本人生的教科书。这是一本教科书,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关于努力与勇敢,很多都能从书中找到答案。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教会了我很多。阿希礼教会我忠诚与专一,梅兰尼教会我善良与宽容,瑞特教会我清醒与爱国,斯嘉丽教会我坚持与勇敢。但同时,他们也让我反省,反省如何爱人、爱物、爱事。先自稳重,而后爱人。细细想来,这本书想说的,也不过是这么个道理。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并牢牢地抓住它,如果得不到,就始终为之努力,无论如何,从不言弃。
我很庆幸,生活在这个没有战乱的太平盛世。也很明白,纵使在盛世,你我也应做个佳人。世界没有悲剧和喜剧之分,如果你能从悲剧中走出去,那它就是喜剧,如果你沉湎于喜剧之中,那它就是悲剧。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拿到一手好牌,而在于打好一副坏牌。所以,无论生活如何待你,你都应万分感激并为之努力。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法国诗人罗思丹这样评价: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样得想,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写。《昆虫记》可谓是一部昆虫的史诗!书中说到:不管一道光线能穿透多远,光圈的周围总是挡着黑色的栅栏,被深不可测的未知领域所包围,能够扩大一片视野也值得人类庆幸。让我们这些被求知欲望折腾的探索者,在烛光的引导下,一点一点地观察,发现,也许,有一天,这零散的碎片会被拼成一幅美丽的图画。四年在地下苦工,一个月在阳光下欢乐,这就是蝉的寿命为了庆祝这个得之不易而又这么短暂的幸福,哥唱得再响亮也永远不足以表示它的欢娱啊。鲁迅先生数:法布尔可谓将昆虫故事,将昆虫生活之楷模。唉!如果没有这样的精神,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之树将少掉一颗智慧之果。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
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在古代,因为没有现在科学的发达,所以人们把不能解释的事情都归为神这个虚幻的名词。但现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不应该相信那些迷信,我们应该爱科学,从科学的角度去看我们的世界。
大家应该知道夜明珠吧。夜明珠是一种稀有的宝物,古称随珠、悬珠、垂棘、明月珠等。通常情况下所说的夜明珠是指荧光石、夜光石。它是大地里的一些发光物质由最初的岩浆喷发,到后来的地质运动,集聚于矿石中而成,含有这些发光稀有元素的石头,经过加工,就是人们所说的夜明珠,常有黄绿、浅蓝、橙红等颜色,把荧光石放到白色荧光灯下照一照,它就会发出美丽的荧光,这种发光性明显的表现为昼弱夜强。
但我看的这篇报道,且与一般的夜明珠有所不同。
它讲述了一个很爱搜藏水晶人,在一次巧合下,他等到了一块很像水晶的石头,但在切石头时发现这石头的硬度比水晶要软,这时才发现这石头不是水晶并且引起这是什么石头的好奇心。他一直研究着这块石头,直到一天晚上他在睡梦中被一丝亮光所惊醒,当时他就被惊吓到了,好好的大半夜怎么会有光呢?带着这个疑问,他一下子全清醒了,望向光源原来是那块他一直研究的石头。他好奇的盯着这块可疑的石头,突然一个词出现在他的脑海中:难道是夜明珠,他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于是他决定带着这块石头做个检查,好好看看这到底是块怎样的神奇石头。
他忍着心痛,从这块石头上切下一小块,带去检验。在专家没有看见样品之前,他们就进行了一次猜测。有些专家怀疑是因为磷而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发了光,这种光也叫冷光。
在自然界中,有许多生物都能发光,如细菌、真菌、蠕虫、软体动物、甲壳动物、昆虫和鱼类等,而且这些动物发出的光都不产生热,故被称为冷光。当专家那到样品后做了检查,并没有发现磷,所以专家一下子否定了这个想法。之后专家又开始怀疑这块石头是萤石吗?萤石,又称氟石,是一种矿物,其主要成分是氟化钙,含杂质较多,萤石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它在紫外线或阴极射线照射下会发出荧光。本来专家是确定了这个看法,但在无意之中将他掉进了水中,一下子这块石头的光更亮了,再用闪光灯照射,石头的光更亮了。这个发现一下子让专家惊讶不已,专家立刻再一次做了更细致的分析,这才发现这石头发的光是磷光。当萤石含有一些稀土元素时,它就会发出磷光。也就是说,在离开紫外线或阴极射线照射后,萤石依旧能持续发光较长一段时间。这种能发磷光的萤石产量所占比例并不大。
终于这块石头的身世我们终于弄明白了,我们只是运用了一些科学手段就了解了它。如果这石头出现在一些不相信科学人的手中又会是怎样呢?
科学要发现人所未知的事实,并以此为依据,实事求是,而不是脱离现实的纯思维的空想。至于规律,则是指客观事物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因此,科学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经过实践检验和严密逻辑论证的,关于客观世界各种事物的本质及运动规律的知识体系。
我们应该去爱科学,理解科学,相信科学。运用科学知识去了解我们的世界,学习我们所不知的世界。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读《万卡》有感
王文慧亲爱的小孩——读《万卡》有感
陈宇轩喜欢《读《革命孤独》有感_高中生读后感1200字》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书籍读后感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达尔文有感800字高中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