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也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
对于《围城》,大家都不陌生,但又不是那么容易读懂的一部文学著作,它被认为是“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被誉为“新儒林外史”。同时,钱钟书,一位著名的作家,在文学、国学、比较文学、文化批评等领域的成就,其推崇者甚至冠以“钱学”。
本书从描写日落日出开始说起,太阳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漫满了油,变成透明体,带着醉意,醉醒船舱的睡人,海风吹过,又是一天的开始。这段环境描写,混用了比喻与拟人,整体流畅自然,同时又不带任何矫揉造作的修饰,后又交代这是一年最热的时候,比往年都要热得厉害,是兵戈之象,引出了小说的背景,侧面突出了人物的焦躁不安的情绪。
滚烫的海水尾随着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从印度洋正向中国开来。小说主人公方鸿渐踏上了这条回国的邮船上,从此接二连三地陷入了“围城”。
本书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分四个部分,第一章至第四章为第一部分,第五章为第二部分,第六、七章为第三部分,第八、九章则是第四部分。
小说主要是方鸿渐旅欧回国,在回国的邮船上,遇到了一起回国的苏文纨、鲍小姐,他喜欢上了有未婚夫的鲍小姐。同时,在几天的相处下,苏文纨对方鸿渐暗生情愫,倾心于他。船靠了岸,之后写了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的生活情景。方鸿渐虽然出国进修,但是名不副实,买了一张假文凭,靠着岳父岳母在工作上的接济,到了上海。在这个部分中,方鸿渐和苏文纨的“爱情”纠葛是主要部分。苏文纨的倾心和方鸿渐的另有所欢,演绎了一幕幕半真半假的滑稽戏,暴露了苏文纨官宦小姐的矜持自负、自作多情的陋相,也暴露了方鸿渐纨绔子弟的优柔寡断、不谙世事、玩世不恭的样子。以他俩为主线,作者还写了枉费心思把方鸿渐当做情敌的赵辛楣。赵辛楣特意设下鸿门宴,让方鸿渐在苏文纨面前出丑,可是天不遂人愿,苏文纨却对上吐下泻的方鸿渐大声同情与怜爱。赵辛楣只好“哭丧着脸看他俩上车走了”。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三闾大学本想请赵辛楣去当政治系主任,可是又放不下苏文纨,只好骗方鸿渐去,好让他俩疏远一些。谁料方鸿渐喜欢的根本不是苏文纨,而是他的表妹唐晓芙,一个头脑乖巧、生得漂亮的女孩。同时,唐晓芙也无情地拒绝了方鸿渐。感觉人生遭到了背叛,苏文纨弃了赵辛楣,与满肚子不老实、自我标榜的“新古典主义”诗人曹元朗结婚。就这样,不打不相识,赵辛楣与方鸿渐同病相怜,俩人渐成了好友,共赴三闾大学。
到了三闾大学,一场明争暗斗便开始了。校长、各系主任、职员、学生、家属,都卷入了一场令人头疼的人事纠纷中。职场如战场,有时还不如战场来得痛快,看见敌军便可以杀之,不用顾及谁是谁。阴谋、谣言、诽谤、排挤、攀龙附凤、浅薄猥琐……一时间成了三闾大学竞相逐鹿的舞台。还有像李梅亭那样的文人学者的粉墨登场,满口的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半旧遗老。各色各样的小人推波助澜,把三闾大学弄得乌烟瘴气,抵消了像方鸿渐这样的“可造之材”,或像有一技之长的赵辛楣,还有思虑周密、深藏韬略的女中强者孙嘉柔等人的聪明才智,由于他们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却成了十九世纪俄罗斯文学中的“多余人”。
最后,在返回上海的途中,方鸿渐和孙嘉柔结了婚。失业,造成了他们婚后不断争吵,加上婆媳、亲朋等之间的关系,使矛盾激化了,最后又因方鸿渐再次失业,一个新家解体了,他冲出了一个“围城”,却又来到了一个新的“围城”入口—他打算投奔在重庆当官的赵辛楣谋取职业,这又是一场前途未卜、坎坷不平的道路……
读了《围城》,深有感悟,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方鸿渐是我们在书本上的影子,我们是他现实世界的映射。
于梦想而言,每个人都有梦,都在追求梦想,但在追梦的道路上,我们会囿于社会的“围城”中,渐渐会变得浮躁,开始埋怨生活,停止前进的脚步最后发现,最初的那颗真挚的心被困在了“围城”中,有的人在苦苦挣扎,不放过一丝希望,有的人却是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最终跌向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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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家》有感
李丽
闭上眼,走进大门紧闭的高家大院,《家》中的情景在我的脑海中回放,久久挥之不去。它触动了我心中的漩涡,让我感触颇多。
一个四角天空的大院演绎着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在高家的这个大家族中处处充满了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由此,一个个鲜活的人生在这里产生。
首先浮现眼前的是高家长孙觉新,可以说在这部作品的七十多个人中他是塑造得最成功的角色了。我们可以看到五四精神对他的影响终究敌不过旧思想旧文化对他的荼毒。因为他的“不抗主义”,他失去了自己与表妹梅的爱情,迷失了自己的青春,成为了封建思想的被害者。在家族的压迫下他没有反抗,当陈姨太以避“血光之灾”的由头让瑞钰离家生产的时候,他是痛心而不舍的,但他依旧没有反抗,结果酿成了瑞钰在外惨死的悲剧,就这样他再一次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他的怯懦与“随和”让他成为了封建家庭和礼教的牺牲品。在我们旁观者眼中,他是可恨可气又可怜的。
与觉新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与思想的是另一个突出的人物——觉慧。如果说觉新是水,他软弱、逆来顺受,那么觉慧则是火,激仰热情。“我是青年,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觉慧以这样的话告诉所有人,他要以自己的姿态活出自我,追寻幸福。“他不是一个英雄,很幼稚,用丹东的话来说是——大胆,大胆,永远大胆”这是巴金对他的评价。的确,他是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在他还没离开之前,他积极地参加了学生会组织的反帝反封活动,他将祖父交给他的书抛向大院,书架上摆满的却是《新青年》《新潮》这样的书籍。他猛烈抨击着封建家族,冲破着封建等级的观念,并且爱上了丫头鸣凤。他曾说过:“如果牺牲是必需的话,做牺牲品的绝不是我。”所以在鸣凤死后不久,他瞒着高家人,告别二位哥哥与报社的朋友后乘船离开了。
之后映入我们眼中的便是这个时代的牺牲女性——梅、瑞钰、鸣凤。端庄的梅因为觉新而抑郁离世,贤惠的瑞钰因家族的争斗悲惨而终,善良的鸣凤也在觉慧的爱与主人的压迫下去湖中寻找自己的归宿。她们虽然地位不同,却都逃不过封建礼教和封建道德的迫害。这些女角的悲剧让人们不禁去想中国女性就该这样了吗?对于她们的命运我是无比痛心的。
除此之外还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等等。他们无一不揭示了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堕落和封建礼教的虚伪残酷,也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
这部作品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及其结局都震摄了当时青年人的心灵。并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封建家庭的决裂。它也引起了无数人的思考。
睁开眼,从《家》中走出来。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也昭示着青春的可爱与美好,正如巴金常说的“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这本书融入了巴金的情感,代替了巴金宣扬和倡导了人道主义精神,成了旧中国漫漫长夜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人们前进的道路。
这本书主要是写保姆狗——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它是帅仔狗的保姆狗。在体形上,它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它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而帅仔——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帅仔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爱,也招来许多的嫉妒。在它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它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故事都是因它而发生的。因为 强烈的嫉妒使保姆狗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最后保姆狗精心策化的车祸,但要死的是帅仔,不是它,没想到车子来了一个急刹车,……它临死前终于忏悔了,可已经晚了。
通过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失去了性格中那些美好的东西:比如善良,比如宽容。我们不能因嫉妒而丧失了理智,去陷害别人,更不能不分辩事实,去颠倒是非。我们应该 相信事实,因为每个人或动物都有自己好的一面,只是有的人或动物没有仔细观察过而已。我们还要记装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更要相信“性格决定命运”。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应该有好的性恪,这样才会有好的命运。
其实,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片美丽的天空下,好好地活着。我们不能去争夺别人头上的天空。
缕缕淡香如温暖的微风;谆谆话语如飘落的花雨;浅浅抒怀如散碎的落叶。使身心渐渐放松,让心花悄然绽放,无数内心的情感随之飘然释放……
每次与《初中生之友》见面,我就会爱不释手地捧在手中,如饥似渴地读起来,不想错过一篇作文甚至一个字词。在《初中生之友》中,我欣赏了许多作者的作品,学到了不少写作的经验。从此,我走近了他们的心中并一起同行,感受他们的咸淡冷暖,和他们一起哭、一起笑,尽情抒写自己的情怀。
《初中生之友》中的栏目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给我们讲述了一个个人生哲理。
“卷首寓言”是一个让我们感悟人生哲理的地方,它让我知道每个人都应心存美好。“校园故事”让我感受到了学校中的欢笑与泪水,以及在校园里发生的点点滴滴,每一幕都让人难忘。“时文大观园”让我感受到了心灵的自由和晶莹剔透的高尚。那里面有许多凭着冥思苦想得不到的东西,而只要用心体会就能轻而易举的得到。“名人碰碰车”向我们讲述了许多名族英雄的传奇故事,让人感受颇为深刻,像一颗种子,深深的扎根在了心里,那种对祖国的热爱及崇敬是怎么样都不能忘记的。然而我对“经典回放”中的感受是最为深刻的,因为它让我知道,一个人的过去可能是假的,可一群人的过去则是真实真切的,那些曾经的美好,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的。“幻想森林”它告诉我们要富有想象力,只要把它当做自己的一个梦,这个梦就一定会实现。“故事接龙”就是一段故事的开始,而要我们来续写下面的故事,这可以让我们自由的发挥想象力。“双语加油站”它让我学习到了许多新的英文单词,这样就可以更多的丰富我们的知识了。“伊妹信箱”是一个可以谈心的地方,如果你有什么烦恼或有什么不能解决的难题,都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来倾诉,这样,不仅可以安慰你的心灵,还会因此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成为我们成长的阶梯。
《初中生之友》,它就像一个晓知人生百态的智者,在生活中让我们懂得人生的道理。它帮助我们积累智慧,它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它的内容给予了我们生命的活力,内心的善良,心灵的震撼……让我们受到了无限的启发。
《初中生之友》给我点亮了一盏心灯,让我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使我能一路走到今天;是它带我走进全新的世界,让我重新认识自己;是它把我带入情感的世界中,让我与同学更好地相处;是它为我开启了人生的第一把锁,让我打开了通往成长的道路。
它虽然只是一本薄薄的刊物,但在里面却记载了人生中的各种场面,记载了我们生活的缤纷与多彩,也记载了学习中的苦与乐。品读它,会觉得它不是一个没有生命,没有思想的静物,而是一个有有思想、有情感,懂得爱恨情仇的一个物体。它让我们了解到了生活与学习上的人生百味。它教会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战胜软弱的心理障碍,它是我们人生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益友。
《初中生之友》,我的人生因你而精彩。《初中生之友》——我的良师益友!我衷心地感谢你!祝福你!并期待着《初中生之友》越办越好,真正成为“全国初中生自己的刊物”!
读《飘》有感
彭子文
生于盛世,做个佳人;生于乱世,仍做佳人。
——题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在我的认知里,所谓佳人,通常都是这样的形象:美丽而柔弱,善良又温暖,遗世独立,不染纤尘。然而,在《飘》里,我见识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乱世佳人——斯嘉丽·奥哈拉。
斯嘉丽这个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个好人。至少善良宽容的梅兰尼比起来,她除了拥有无比的勇气之外,几乎缺乏了所有传统意义上的“佳人”应该具备的所有美德。然而,也正是她的勇气,让她成为了这本书,甚至是这本书背后的那个时代里,最令人钦佩的女性形象。她在混乱的南北战争里,与炮火擦肩,与死神作对,顶着鲜血与尘灰,向心爱的人一路高歌着狂奔而去。她杀过人,也差点被杀;她结过婚,却守了两次寡。幸好,即使如此,她仍勇敢向前,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她所说的一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所以她积极而又乐观的面对着每一个新的一天。这样的好,又怎能不令人心生敬意?
事实上,我对斯嘉丽这一形象的感情又不至于敬佩那么简单。准确的说,我是有那么一点儿瞧不起她的。瞧不起她对阿希礼的苦苦纠缠,更瞧不起她直到瑞特离开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我甚至觉得,她前半生的追逐都是盲目的,就像瑞特所说,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上,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这或许就是这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的可悲之处。
与其将斯嘉丽看成一个完全褒义的存在,我更宁愿将她看作一个亦正亦邪的人。也正因为主人公抱有的复杂态度,我曾一度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个故事。哦,对了,故事,一开始,我的确将它当做一个故事来读,但最后,却读成了一本人生的教科书。这是一本教科书,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关于努力与勇敢,很多都能从书中找到答案。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教会了我很多。阿希礼教会我忠诚与专一,梅兰尼教会我善良与宽容,瑞特教会我清醒与爱国,斯嘉丽教会我坚持与勇敢。但同时,他们也让我反省,反省如何爱人、爱物、爱事。先自稳重,而后爱人。细细想来,这本书想说的,也不过是这么个道理。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并牢牢地抓住它,如果得不到,就始终为之努力,无论如何,从不言弃。
我很庆幸,生活在这个没有战乱的太平盛世。也很明白,纵使在盛世,你我也应做个佳人。世界没有悲剧和喜剧之分,如果你能从悲剧中走出去,那它就是喜剧,如果你沉湎于喜剧之中,那它就是悲剧。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拿到一手好牌,而在于打好一副坏牌。所以,无论生活如何待你,你都应万分感激并为之努力。
阅读一部部名著,就好像认识着一个个的世界,像是一次旅游,享受了美,也享受了这个世界的独特。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生围城读后感8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当我们手捧书籍阅读的时候,其实这也是学习与进步的过程,毕竟在探索知识的文学海洋之中,往往都需要我们参与其中才能得以成长。那时只是随便地翻翻,并没有认真的体会其中的含义。我最终仔细的读了一遍,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述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到达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自得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经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证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
杨绛女士曾说过“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便很好地为世人诠释了“围城”心态。人要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让自我的生活多几分舒适,少几分带着牵挂的苦楚;多几分欢乐,少几分带着瑕疵的不如意。珍惜此刻,就是要避免让自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再有遗憾;脚踏实地抓住今日,充实今日,完善今日,在今日这张纯洁的白纸上画下美丽的历史画卷。从某种意义上说,珍惜了今日,就等于延伸了自我的生命长度,升华了生命的意义。拥有知足,就拥有幸福。
有时候,什么值得珍惜,什么应当放弃,自我也会有困惑、迷茫之感。那些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答案,等待时间来检验吧。重要的是,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生活会更加完美,笑容会更加灿烂!再也不要在所谓的“围城”中进进出出了。
《围城》是钱先生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现代文学经典。小说充盈,兼以理胜于情,是小说中的宋诗。
所谓“围城”,如书中人物所说,是脱胎于两句欧洲成语。英国人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法国人的说法是:结婚犹如“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本书的主人公方鸿渐本来不知道有“围城”之说,然而,当他听人说到“围城”,并且经过后来的坎坷,便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想法。”“围城”是对一种人生情境的形象概括,也是对一种心理意态的巧妙把捉。“围城”所描绘的,乃是人类理想主义和幻想破灭的永恒循环。
古往今来,多少人都是从自以为天佑神助开始,而从意识到造化弄人结束。《围城》中时起时伏,处处申说的,都是理想的不断升腾和一再破灭。经常是事将成矣而毁即随之,浪抛心力而已。许多人终身处于“围城”境遇而不察,因此,“围城”完全可以作为人类身处困境、屡遭挫折的象征。钱锺书先生旁观浮生,思虑沉潜;指点世态,寄慨遥深,以形而下示形而上,使读者对人生恍然如有所知。本书风格幽默,妙譬可人,读之颇可领略汉语文字的丰赡粹美。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钱钟书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
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己的爱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己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爱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应该是必需品。但是这里所说的爱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爱情,而是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爱情,并不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己觉得可以一直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间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知道,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后来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爱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己的爱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应该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一定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一定必须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应该为其终身不娶;他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一起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弃一切;他必须保证自己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应该让她相信自己,更应该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希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希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希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读《万卡》有感
王文慧亲爱的小孩——读《万卡》有感
陈宇轩《写在人生边上》是钱钟书先生的作品集。有人说,想跟大师沟通就去读他写的书。我买下这本书,翻开书,去领略这位国学大师的魅力。
钱钟书因病住院,这本书的序言是钱老先生的妻子杨绛代写的。在序言中,杨绛提到钱钟书先生"压根儿不愿出《集》""因为他的作品各式各样揉合不到一起".我不禁莞尔。似乎看见他随性地摆摆手像是怕事多,嫌麻烦。杨绛在后面特地为钱钟书声明"绝对不敢以大师自居""他从不厕身大师之列"我有些惊奇,惊奇的看他一个一个地摘掉自己头上金光闪闪的帽子,那么坚决,一点也不在意。摘完帽子以后他和别人是一样的了。他也认为自己和别人并无二致,所以他一直那么谦虚,那么虚怀若谷"偶尔听到入耳的赞许,会惊喜又惊奇".殊不知,那帽子是隐形的,永远存在的,无论如何也摘不掉,也只有他能戴的。
三联书店出版的这本《钱钟书集》是《写在人生边上》《人生边上的边上》和《石语》的合订本。中间把三部分隔开的页面上会有钱钟书先生自己题写的标题。我仔细看了看,当然我看不懂书法,但我有个有意思的发现。所有题字中的"人"这个字,写的比其他字大一倍,似乎是刻意为之。小时候学写字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人"这个字不好写。钱钟书先生的这一撇和一捺是坚定的,是雷厉风行的。这个"人"字稳稳地又颇为自信地站在那里,就像钱钟书先生本人,也像他笔下光明磊落的文字。
一篇文章的标题最多只有三个字,但文章是洋洋洒洒的几千字。由某一个具体的物质形态引申出各种关于自己,关于社会,关于人生的理论。作者把最最简单、最最平常的物象描绘的有声有色,从他独特的视角,为我们展现出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趣味横生。钱先生是个敏感而仔细观察的人,他的生活中充斥着智慧的火花,他却很少从大处着手,反而愿意在生活的细微之处,领悟到做人的道理,体验出人生百态。有谁能说人生不是一本大书呢?原来生活中处处可写!我不禁赞叹。但写文章不能单单讨论表面,要动脑子,要思考,要深度挖掘其中潜在的联系。这所有一切的前提就是要拥有一双清晰、智慧、锐利的双眼。用这双眼去理性的观察世界。接着用身体去感知。全身心的投入自己的生活,投入自己的人生。这必定就是热爱了,但这份热情不会过了头,经过头脑的加工,反映出的是严肃,真实的现状。最后还是回归到了理性上,再用笔记录下来。
作者对于人性的剖析不可谓不深刻。读到《谈教训》这篇文章,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到有些心虚。现实生活中,因为看不惯别人,而任意诋毁他人。就像书中说的"只许他教训人,从不肯受人教训"这无非就是一种过分的刻薄,是没有与他人将心比心的表现。反映了先生对于假道学的一贯鄙视,也证明了他性格中确实看不起为人师者。而这令人生厌的坏毛病在我身上被我发扬光大。每次做这种事还颇为沾沾自喜,认为自己一身正气。现在想想,实际上是十分幼稚的,自己天天惦记着去捉别人的小辫子,捉住了就一味的斤斤计较。我没有将心比心,没有宽容他人,就像作者在《读<伊索寓言>》里说的:"大胖子往往都是小心眼。"啊……
在书中腹背受敌,让我发现爱教训人的坏毛病实在让人深恶痛绝。这真的需要改变,我这个爱教训人的人在生活中也确实遭到了一次大大的打击。对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爆发了,写了满满的一张纸,来控诉我对她的不公,倾诉她受到的委屈与积压在心底的不快。那次我也是被吓到了没想到她会发那么大的脾气,后来好好反省了一下,我真的需要做出改变。尖酸刻薄往往是发现问题就脱口而出。我开始学着隐忍,慢慢吸气呼气,吸气呼气,把心中的不爽过滤掉。强迫自己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多想想对方的好,而不是正面发起冲突。我多尝试了几次,再遇到这种情况就会很快冷静下来,开始理解对方,渐渐的就把不爽抵消了。
读钱先生的作品很费脑神经,不下苦功夫不行,奇怪的是,有时候你很认真去阅读,却发现作者不知所云,不是人家的功夫不到家,而是自我的天资太差,正如他的夫人杨绛先生所说的,钱先生的作品有些很晦涩,读者很少,有些通俗一些,但是仍然不是畅销作品。乍一听,觉得似乎有些在故弄玄虚,实际上就是自我的水平不到家,看书如同牛听琴一般无用。
知识是死的,是僵化的,但是到了钱先生笔下,就成了活灵活现的桥段,每一个引用都让人觉得身临其境,然后赞叹巧妙。但是这种对于细节的过度关注和描述,往往成为后人诟病钱先生的一个理由,认为他"掉书袋",而且小题大做。但是这正是钱氏风格,即"于细微处见真章",而这种风格,不是将知识变成积木般熟练的把玩,而是将它们化成了血与灵魂,融在了人生里;若不是大家,怎有如此的智慧呢?
这集子里每一篇短文,都蕴含了钱先生独特的观点,并且巧妙地运用了生动的比喻,以幽默的手法,让读者透过思考来理解他的思想。《写在人生边上》,这个名字,确实也取得巧妙。作者将人生比喻为一本书,将一部分人比喻作书评家或批评家,而另一些人则为消遣者。这样的比喻,已然是出人意料,而十分贴切。
读后感又俗称读书笔记,是对于一句话,一段文字,一本书的感想和见解。好的读后感应该是和原著作者在思想上的一次火花交锋,在文学修养上的一次升华。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读罢《第六病室》,我不得不感叹契科夫小说构思之精妙,以及被他能够用如此简短的话语来象征一个朝代震撼。
《第六病室》是契科夫游历萨哈林岛后所创作的。萨哈林岛是沙俄时代一个关押流放犯人所在的地方,被称之为“人间地狱”。
故事局限在有一个神经病室,以一对知识分子的谈话为中心,通过对寥寥数人的描写,引发人们巨大的思想。
伊万·德里特米奇·格洛莫夫出身贵族,当过法警和省长秘书。他受过良好的教育,代表着那个时代的上层知识分子。可是有一天他突然醒悟,这个时代不过是沙俄统治者下的巨大监狱,每个人都有可能莫名入狱,谁也无法预知明天。书中有一个特别有趣的细节,“尽管特有尖刻和神经质,大家却很喜欢他。”可是当他被认为是得了神经病后,“一年以后,城里人完全忘记了 伊万·德里特米奇”,没有人去看望他。人们是真的喜欢他吗?那为什么在他进第六病房后却没有人去看他呢?如此,可以看出人情冷漠,世态炎凉。不禁让人想起鲁迅文中《祝福》里的祥林嫂,当她回到鲁镇向人们倾诉丧夫丧儿的故事时,起始人们还收起鄙夷的眼神,也表示出同情来,可后来人们对祥林嫂也都只剩下厌恶和嫌弃。同样的世态炎凉,同样的人情冷漠啊。
故事的另一个主人公——安德烈·叶菲梅奇·拉京本是这个城市的医生,他是一个胆小、懦弱,生活在幻想与空想里的人。他虽是一个医生,他却信奉宗教和空想哲学,缺乏果断和权力的掌控,他对医院里各种腐败的事都知晓,也知道那有害病人的健康,可他用斯多葛派式的思想麻醉自己,认为死亡是每个人最后的归宿,那么不应该去阻拦别人的死亡,并且认为痛苦使人完美,他蔑视痛苦,认为人的宁静和满足并不来自外界,而应来自他自身。
这一切思想及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由于发现了这个,成为城里唯一有智慧的人,恰巧这个人是神经病——格洛莫夫。于是人们渐渐地认为拉京精神出了问题,把他当成神经病人,最终把他关在第六病室,拉京没过多久便死于中风。在同格洛莫夫的交流中,拉京觉得很新鲜,直到后来他被关禁在第六病室后,他才懂得自己的脆弱,最后发出“让我出去”的哀嚎,却被守门人尼基塔暴打得不能动弹。
被暴打后,拉京是真的开始后悔了,在他当医生这二十多年里,他怎么会不知道这种痛呢?他想把尼基塔打死,哈伯托天总务处长、助理医师,最后是他自己打死的。
写到这儿,契科夫完成了对列夫托尔斯泰的“不以暴力抗恶”的主张的否定。让人想起一句话“正义没有武力是无能的,武力没有正义是暴政的”。
我觉得文中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当拉京与神经病人格洛莫夫多次交谈后,人们看待拉京得了神经病,实际上拉京并没有得病。从古至今,不管在哪儿,都是一样的。当你做出与周围的人不同的行为时,且你这种行为不能被他们所理解时,你就成为了异类。于是,就会有很多人对你投来异样的眼光,殊不知,这样的行为犹如一双无形的手,将人推向无尽的深渊,最终导致一个人悲惨的命运。
《第六病室》是一篇非常有深度的小说。第六病室就是沙皇统治下俄国的缩影,同样的阴森,环境恶劣,里面的病人则代表全体俄国的下层人民。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里面的关于人活着的意义的思考,以及人的幸福来源和如何对待痛苦都对人有很大的启发。且告诉我们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将坏道德驱走的,它只会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因此,我们得团结起来,勇于向恶势力抗争。
《第六病室》是一篇值得仔细看的优秀小说,通过阅读它,会使人感觉成长起来,懂得更好的生活。
方梦洁
这世界,唯有爱可以点亮一切。
——题记
我从未想过会有这样一个悲惨到荒唐的故事,因为一个面包而付出一生,受尽折磨。
主人公冉阿让生在布里地区的贫苦农家里。贫苦的人生因幼年丧父丧母而变得更加不幸。是带着七个子女孀居的姐姐将他抚养长大。为报姐姐的养育之恩,才二十出头的他便成了七个孩子的“小爸爸”。冉阿让没有上过学,只能靠干苦力来支撑家庭。他勤劳,吃苦,一个人可以干几个人的活。可是,他的工资,还是不能够养活这七个孩子。就在家里穷的连面包渣都不剩时,冉阿让为了不让孩子挨饿,便到一家面包店偷了一个面包。可面包没有偷到,却被店主抓到,送进了监狱。一大家子的顶梁柱就这样没有了。我无法想象没有了冉阿让,姐姐该如何抚养这七个孩子。我们不知道,冉阿让也不知道。于是有了冉阿让一次又一次逃狱,四年的牢期变为了八年,八年变为了十三年,直到最后的十九年。
原以为出狱后的冉阿让可以过上好一点的日子,至少不必再如此受尽折磨。可是一个手持黄色通行证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像一个正常人般生活。出狱后的他处处碰壁,店主不让他住店,不卖给他吃的东西。农户也将他拒之门外,小孩子扔石头砸他。无论他怎么哀求,也不能得到一点的怜悯之心。可怜的他又被逼到了绝路,露宿到了街头。恶魔吞噬了他的心,以至于R候爵夫人的爱也没能将他唤醒。他偷走了主教家的银器,他要报复,他要当坏人,他恨透这世间的一切。可是善良、伟大的主教还是将他从恶魔边缘拉了回来。主教包容了冉阿让做错的一切,并承诺家门永远为他敞开着。一个从小缺爱,很多年都没有得到过爱的人,就是一粒缺水的种子。只需一滴,便可破土而出,萌发生机。他狼狈逃出了主教的家,他忏悔,他挣扎,他心中的那只恶兽还是伤害了小杰尔卫。他又当了一次窃贼。他骂醒了这只困兽,到处寻找着小杰尔卫,可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小杰尔卫”并没挽回什么,回应他的只有空荡荡的回声。最后谁也不知道冉阿让去了哪里,只知道有一个大男人跪在主教门前,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哭得比女人还脆弱,比孩子还惊慌。
冉阿让的悲哀,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悲哀,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哀。一个冷漠无情的社会,就像一个牢笼,束缚人们手脚,抑制人们的呼吸,让人们无法动弹。就算你想反抗,那牢笼里的无数双手也会把你拽回来。如果店主肯收留冉阿让这个可怜人,其它的小孩农户还会如此排斥他吗?冉阿让心中还会有那么多怨恨吗?幸好有R侯爵夫人和主教大人用爱感化了冉阿让这个被怨恨充满双眼的人,是他们用爱把冉阿让从黑暗拉向了光明。
做人就该做个心怀有爱的人,只有这样才会有被人爱的资格。没有爱的人就像“冷血动物”,不仅冻僵了自己,还伤害了他人。
一个人的爱,是一个火星。可许多人的爱便可形成火海,赶走这世间所有的黑暗。汶川地震时是十三亿中国人的爱让遇难同胞们脱离苦海。爱就是这么的有魔力,就像一句歌词唱道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高中生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前叙
17岁,高二,我开始阅读《平凡的世界》。接下来发生的事,猜都毋须猜,我遇见了与我一样年纪、年级的书中人物:孙少平、田晓霞。我对《平凡的世界》这部作品,用“爱不释手”来形容并不为过。现今我仍无法忘记,在高三下学期,每周只有一个白天的休息时段,埋头读书时的心跳不断——为自己不合时宜的大胆,为故事中悲欢离合的生命。
那么,我不能否认,前前后后也看了好些遍,每每最能让自己感知到热烈心跳的,大多是有关少平和晓霞的内容片段。
如果说,能够给“信仰”一个定义,即“让某人去完全地相信、并从其中得到指引该人生活各方面的事物”,那么,毫不犹豫地,我定在心间收着这份,名为“少平晓霞”的信仰。
信仰自尊
提及“自尊”一词,便会自觉将其牢牢与孙少平这一人物紧紧挂钩。少平,从初登场时,极强自尊下的掩人耳目取饭;到被润叶姐猜中心思,待她默默走开后,才敢放下心接受好意的大口吃饭。一直一直,到他日渐成长后,他的自尊,生长在第一时间冲出大门,以不容拒绝的魄力,救出一时糊涂偷手帕的郝红梅;开放在远走劳工后再与挚友金波相会时,能敏锐捕捉到挚友为自己着想,而穿上朴素衣褂的深意。少平自尊,不仅仅是他于自己,他用自己的自尊,用力维护着他人的自尊,同时收获着反向温暖的呵护。少平自尊,也绝不是(青)少年人狭隘的虚荣,不然,也就不会有同晓霞影剧院重逢时,“并不为自己的一身破衣服而害臊,觉得穿这身衣服见她正‘合适’”的坦荡。
看上去,田晓霞并没有像孙少平一样,留给人显著的“自尊”特质。晓霞的人格魅力和精神力量,是跨时代、划时代的。她是近乎完美的“女神”形象,她热情、真挚、善良、独立、不惧世俗、崇尚冒险、追求正义、着眼世界、思想深刻、重情重义、清新脱俗……仿佛这些个词(组),都没一个“美好”来得恰当;反之亦然,“美好”一词,并不具备囊括我热爱的晓霞的一切的能力。
也许是这样,晓霞的“自尊”特质,才少被提及吧。晓霞自尊之呈现,与晓霞的“独立而怒放”一样,定是与众不同。“不要见怪,不要见外。田。”枕边二指宽的小纸条上,写下了自己拥有的、深刻理解的、能够给予少平的:送去那一床被褥中,蕴藏着从自尊出发的深情。“我放纵我的天性,相信爱情能给予人创造的力量。”在这里,在这留给书外我们最后的话语中,我可以体会到晓霞的自尊融进了解读爱情。她热烈地投入,投入这自尊、自爱、自豪的爱情点滴。
少平、晓霞,信仰自尊;我信仰着,“少平晓霞之自尊”的信仰。
信仰改变
只是从“改变”一词来看,原本不能判断它的褒贬。毫无疑问,少平对此深刻了解。在书中仅描绘出的十来年光阴里,少平无时无刻、或内或外,不在追寻着改变。他的改变,是手不释卷地丰富精神世界;是决心不安于现状远走他乡的闯荡;是明不可预知日后所遭遇,依旧要向着更高方向攀登的紧抓机遇……
“我们出身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在给妹妹兰香的信件中,这份持续燃着的改变之光,已然开启了传递的路线。
晓霞呢,与其说是“改变”,不如用“挑战”更来得恰当。地委书记的女儿,自幼受过良好的教育,高中升上大学,黄原师专毕业后,那簇冒险的渴求之火,跳跃得愈发剧烈了。她最终不甘做稳定的教师工作,去成了省报的记者,不辞辛劳,以崇高的记者理想,怀揣改变世界的心愿,也真正循着它去实践了。纵使那场洪水卷走了她的躯体,但她那勇往直前的青春灵魂,绝不会散灭。
少平、晓霞,信仰改变;我信仰着,“少平晓霞之改变”的信仰。
信仰善意
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平凡非平庸,平凡人的善意凝聚,便拥有了点亮夜空的能量。
记得在高中的一次读后感里,我在写到少平晓霞时,用“有一束光”来描述。洋洋洒洒写下的,是他们瞬间的行动、与永恒的善良。
容我再度回想起,少平不计前嫌,救起有生命危险的跛女子侯玉英;晓霞真诚相待、热情好客帮助来城的少安;少平在仅做了短时间的乡村教师时光里,亦尽心为他的每位学生操心;晓霞亲历煤矿艰难情境,油然而生的使命感和悲悯情怀;少平在深陷苦难的境遇下,再三为了素不相识的陌生受欺者伸出援手;晓霞将自己最后的音容留给了洪灾中挣扎的孩子,只余下带着果断的决绝投入洪水的身影。
“有一束光”,少平的温暖细致,晓霞的纯粹炽热。无法把他们割裂地去仰望,那片土地上,有两人从未解开的沉甸甸善意。
少平、晓霞,信仰善意;我信仰着,“少平晓霞之善意”的信仰。
信仰爱情
最后,我必须说说,关于孙少平和田晓霞的爱情。
青年人一读“大部头”作品,会不自觉地去关注其中那些或荡气回肠、或细水流长的感情,尤其爱情。
记得开始看这作品,我压根没猜中他们俩的感情发展线索……第一次见面,窘迫与从容的格格不入,高中日常里,两人共同行动的校外表演和一些交流,都是叙事、一带而过。
“也许他最重要的收获就是和田晓霞的结识。”晓霞走进了少平的世界、大约主要是头脑世界吧,她毫不顾忌性别差异和所谓的“身份地位”差距,百宝箱般,变出特立独行的装束,变出异于常人的评说,变出秘密传阅的话语……少平在倾听,总是在倾听,倾听了反思,反思后倾听。她是他的“导师”。我为他们这般的坦诚相待、绝对信任而心跳。
“不管怎样,千万不能放弃读书!”“我不会变成你描绘的那种形象。”毕业聚餐,两人大方对坐在“国营食堂”,交换彼此最真实的期许和隐忧。晓霞用一种轻松的方式,吐露珍惜少平的那种独特;少平描绘了他那忧郁思绪深处,还未成形、但冥冥中指引的奋斗希望。她是他的“伯乐”,他是她、她是他的“知己”。
一晃好几年。虽说这些年间,也不是没有见面,但由于少平单方面的断绝信件来往,也有晓霞单方面的遗憾下没有再坚持,这些、这些一跨就到了黄原街头,才有了重逢之地的再续。
“你为什么不给我回信?”“是因为我上了大学,你仍然是个农民吧?看来,你还是世俗的!”我深感惊讶,这一再见,就是不容反驳、毫不客气的言说。晓霞,是用多深的珍重、是有和少平建立起来的多么深厚的理解,才能自然而直白地说出这话来。这不是仅凭勇气就能够达成的默契。“‘我知道你能理解我,我才对你说了实话。’”故事不停步伐。他那自嘲关于“苦难的学说”,深深揪起了她心深处。
又回到了约会般的规律性再见,两人心照不宣,在“共同探讨的基础上”,拥有“人格上是平等的”,两者不可分割,相互促进。
“有没有比你更宽阔的河流,爱耐塞,
有没有比你更亲切的土地,爱耐塞。
有没有比你更深重的苦难,爱耐塞,
有没有比你更自由的意志,爱耐塞。”
《白轮船》中吉尔吉斯人的一曲古歌。
一本书,两个人。一段词,两次诵。
少平第一次产生了抱住晓霞、紧紧抱住晓霞的冲动,在麻雀山的顶端。他对她、她对他,产生了“爱情”的“雏形”,模糊不清。我为他们这般的靠近升温、欲言又止而心跳。
“两年以后,就在今天,这同一个时刻,不论我们那时在何地,也不管我们各自干什么,我们一定要赶到这地方来再一次相见……”“一定。”古塔山之约就此立下。他有力拥住她,他吻了她。书中没有呈现出他们更多的告白,而我正是为他们这般的相知相融、相爱相约的纯粹含蓄,而心跳不止。
少平、晓霞分赴新的工作岗位,他和她书寄思念,那近两年的时光中,他和她不乏见面,他带她下矿、漫步,她对他再三表露坚定。直至距约定屈指可数时,她去了另一个世界。
少平想起了《热妮娅·鲁勉采娃》,少平伫立在杜梨树下,死守他和她的诺言。少平躺在草地上,冥冥与她的幻影重逢。
请包容我从上一段开始,压缩再压缩,讲完了我的记忆,他们的故事。说来有趣,当我第一遍读完时,看有其他读者的一种理解,大约是“路遥先生出于无奈让晓霞牺牲,因为实际上,少平和晓霞的爱情,由于各种的局限性和差异,不会有圆满的结局”。由此,我也想起立定古塔山的约会后,少平很快陷入的悲观;想起少平暗自对比自己和潜在竞争者时,透露出的一种无力感;再加上与少安和润叶没能修成正果的种种相似……我开始害怕了。
“唉,咱们国家的煤炭开采技术是太落后了。……我准备在一两年中一边下井干活,一边开始重学数、理、化,以便将来参加考试。”要成为有“技术水平”的人。第二遍,也许是第三遍重读时,这整段话引发了我的思考。少平的挣扎与矛盾,从未消散,亦从未打败他。对自己的处境和自卑,他深谙于心,他不逃避。他不盲目地沉溺“苦难”,他在“苦难”中反思时代、社会。原来,少平早有构想,对未来、对世界、对生活。我相信这样的少平,心里有一份对爱情的信仰,既然决定了,已然决定了,怎么会重蹈兄长的逃与憾;怎么会有不够自信作祟,就轻言放弃。
我不再去钻牛角尖,纠结晓霞的结局,纠结爱情的走向。与时空无关,不说肉麻话,他必须是她的“掏炭男人”,她必须是他的“导师”。
为他们,心跳千千万万下。
不论是少平的勇敢,晓霞的真心,还是他对她、她对他的深入骨髓、充盈灵魂的爱恋。一路走来,水到渠成,一路走过,爱情未了。
我们可以在心里,给少平晓霞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最重要的是,他和她,他们的经历,足以给我们这份坚信。
少平、晓霞,信仰爱情;我信仰着,名为“少平晓霞之爱情”的信仰。
总:我与《平凡的世界》
那是高二上学期刚开学。文理分科后,属于文科班的“读书角”在短短几天里,架柜中填满了书籍,我一瞥,《平凡的世界》三册全套映入眼帘。那一整晚上的三节晚自习,以及那周每晚自习时的断断续续,我看完了前两册。
后来——一周一过,立刻不得不投入高强度的学习中。高二一年,到高考前一个月,我难以想象是有怎样的愧疚、怎样的放不下,磕磕绊绊也未停下,这期间,我自己去买了书,接着向后翻……我翻到了结局,翻过了结局。可是,有那么一段文字,我抗拒再看。
当我开始阅读第一册没多久,看过全篇的好友小心谨慎地问我:“你看到‘田晓霞’出来了吗?”得到我肯定的回应,她欲言又止,只是提到:“唉。后面,挺伤心的。”
那时的我,连少平、晓霞他俩同看报纸那部分都没看到呢。
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之后,他们竟成为了我的一种“信仰”。
我至今仍抗拒重温那段洪水中的壮烈牺牲,因为难以接受、因为难以忘却。我听说,当年路遥先生写完这段,摔笔痛哭,不能平复。我还是年轻了吧,还是没有历经那个时代的波澜了吧,让“为什么要让晓霞离去”成为了心中解不开的结扣;也不可否认的是,那份名为“少平晓霞”的信仰,在晓霞弥留之际、在少平未来日子、在我的奋斗青春,早已让这“平凡的世界”里本就“平凡的我们”,因为曾经拥有过、或是决心追求着它,而拼尽全力地,去超越平凡,去拥抱美丽的生命。不负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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