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读后感: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
【第2篇】
好词:泯灭 防御 大吹大擂 府邸 宽敞 蜿蜒 高谈阔论 大模大样 高视阔步 孤陋寡闻 诡计 铜颈箍 望尘莫及 咆哮 耷拉 宽阔 徒劳无益 卑鄙 虐待 不省人事 茫然 颠簸 郁郁不乐 大发雷霆 恍然大悟 狞然一笑 蹒跚 殷勤 妥协 无动于衷 不胜其烦 无所事事 野蛮 突兀
好句:宋顿立起身来,它的眼睛泪汪汪的。眼泪肆无忌惮的在两颊流着。
没有一点贮备力量,连最后的一点一滴都用掉了。每块肌肉,每一根筋,每个细胞,都疲乏了。疲乏的要死。
有时,当它蜷缩成一团,做梦般望着火焰,眨着眼睛,就仿佛觉得火焰是另外一堆火的。
主要内容:有一条名叫布克的狗,在经历了种种惊心动魄的遭遇后,终于野性复苏,成为了一头“狼”。布克在野性的嗥声中本能的引起了对远古祖宗的回忆,逐渐复活了狼的野性,并在狼的引诱下,一步步走向了荒原。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00字
昨天,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主人公巴克的敬佩之情。佩服它的坚持和勇敢精神。
文中讲述了巴克原来是米勒法官的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北方一个寒冷但盛产黄金的地方。进入北方后,它看见自己的伙伴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知道了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挺住,决不能倒下,它原始的野性被唤醒
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使它克服了许多困难。
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往往选择的是退缩或者让爸爸妈妈等其他人帮忙,缺乏自己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通过读《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无论生活中、学习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开动自己智慧的闸门,像巴克一样把一个个困难克服掉,作一名生活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00字
今天,我阅览完了《荒野的呼唤》这篇动物小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美国最具特色的作家之一的杰克伦敦所书。
收获甚多。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是某些人还把它卖掉,例如荒野的呼唤中的园丁的助手就因为没钱赌博把布克(法官的狗)给卖了,后来因为种种愿因,布克成为了狼王。
我想这人怎么这样喜欢金钱,就为了一点小钱就出卖狗,不过也就是因为园丁的助手把它卖了才让布克成为了狼王真是塞翁失马,必有后福啊。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00字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00字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它与《白牙》相反,讲述的是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00字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生命,不需要延伸长度,只需扩展宽度。
题记
对天空来说,它的澄清只需白云的飘逸;对大海来说,它的神秘只需多彩的鱼类,而对于人来说,又将如何吹响人生奏鸣曲,扩展生命的宽度?
残阳西下,余晖拉出一条长长的影子,冷不防地泄露时光的足迹。在嘎嘎作响的摇椅上,一位老人,手捧枯黄的相册,静静回味年少的时光。是的,这就是米兰母亲。她,是茫茫万千的一粒,年轻时,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最爱并不能给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步入婚宴殿堂的,只是一个适合她的男人。张爱玲曾说过: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的说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她,迟早会遇见那个人,那个她为之倾心的人。她,恋爱过,私奔过,造反过,虽然明知青春是一场大雨,会淋湿感冒,但她依然不怕。即使爱过之后是飞蛾扑火后的毁灭,她依然期待这样一场大火,这样一场毁灭她的燎燎大火。因为爱过,所以没有遗憾;因为挥洒过,所以痛也不会哭;因为没有结果,所以更加怀念。
生命的尺度,不需要惊天动地,只要经历过,拥有过,生命依然很精彩。
落霞孤鹜,秋水无尘。倚一扇老旧的轩窗,看过落花飞雨,又见明月中天。终于明白,只要内心澄明,哪怕身处乱世,风云骤起,日子也可以过的有声有色。米兰母亲年轻时哭过,笑过,快乐过,失落过,该经历的她都经历过。老来,她或许并不是国家的退休干部,亦不是德高望重的学者。她,只是普普通通的一个,茫茫人海的万千一个。但她亦是比别人来的幸运些。她,何其有幸,可以牵着老伴度过晚年,享受着儿孙绕膝的欢乐,闲来无事,吵上两句,闹几个别扭,平凡中的粗茶淡饭,何尝不是另一种精彩?胡兰成曾这样在他与张爱玲的一纸婚书上写下岁月安好,现世安稳的诗句,奈何岁月作弄人,胡兰成的绝情,胡兰成的风流,断送了这样一位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其实,张爱玲向往的,又岂是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她要的,只是简简单单的生活,你牵着我,我牵着你,就这样无尽头地走下去而已,就只是这样而已。可是,这对于她,对于我们,又岂非如此简单。这样说来,命运真的待米兰母亲不薄,给了她一个平凡又不凡的人生。
生命的尺度,不需要山河灿烂,只要执手相待,与子偕老,静看星辰,生命依然很精彩。
浮生如梦,人心亦不负过往。船行长江,仰见飞云过天,沙鸥阵阵。千百年来,风云起落,多少历史沉没江底,埋没了一群人,又涌现了一群人。米兰高考失败,又重拾梦想,带着信心满满上路,奔赴人生的另一个战场。她,绝望过,哭泣过,更曾放弃过,但人生就是如此残酷,高考失败,这是铁一般的事实,哭泣又有何用?但请记住,在尘埃里,总会开出另一朵花。米兰最后亦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实现了自己不同的人生价值。人生,何尝不是这样,困难有何可惧,只要战胜自我,战胜挫折,以狼狈的姿势倒下,同样可以精彩地站起。只要你站起来,你就是最棒的!
生命的尺度,不需要始终完美的姿态,只要倔强地站起,战胜自我,生命依然精彩。
生命的尺度,没有一个标准,或复杂,或简单,并不是辉煌独揽就是成功。生命的价值,亦是如此。只要你爱过,珍惜过,战胜过,心中没有遗憾,平凡中也可以熠熠生辉,生命依然会很精彩,生命尺度依然很宽。
《家》读书笔记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觉新与觉慧是书中两个性格很对立的人物,一个逆来顺受,一个从不屈服。觉新总是为了顾及别人的感受而委屈自己,觉慧坚持自己是对的而不会太在意别人。在那个时代大背景下,作者有意把觉新置于悲剧之地来警醒青年,又把觉慧塑造成觉醒青年之典范以引导青年走向自由之路。但在现今这个社会,以在下拙见,觉新未必不可取,而觉慧又未必可龋觉新顾及家庭的和-谐,宁愿将许多痛苦自己担下,屡为别人意念而委屈自己,如此博爱、牺牲之精神当为世人之楷模。其不可取之处是明知别人是有意的伤害而逆受,近于懦弱,珏之死实是大过失。为人当有博爱、牺牲之品格,凡事多替别人想想实是社会温暖之根源,但博爱之人更需有明辨是非之眼睛。觉慧之性格于当今社会可取之处不可太多,无论自己如何的正确都不可太执著于自我,许多次他对于觉新的嘲讽指责都近乎恶毒。如今之青年都如觉慧般是很自我的,无论是对于朋友、兄弟甚至是父母都不肯稍作让步,只顾及自己的喜怒哀乐而不肯替他人想半点。或许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老年人看新人总感叹一辈不如一辈,上辈人总觉着下辈人行为方式不合情理,不顾情面。而这情理又多体现在人们相处时,懂情理的不肯伤了别人。而这些在新辈人眼中又多被责为圆滑。诚然,人们是越来越理性的,权利观念越来越强,总不肯吃半点亏。然而,人总是活在社会中的,用完与他人接触的,断不能完全不顾及别人的。
大家或许会发现,无论棱角多分明的青年,到了中年以后都会变得温和些,这便是世人所说的“世故”了,但从另一方面说,是因为人们成熟了,发现人与人的接触中必须要顾及别人的感受的。
唠唠叨叨这么多,发现所写的竟然与所要表达的并不那么一致,呵呵…想说的其实不多,只一个意思:做人不可太自我,要换位思考,多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毕竟和谐社会最终还是人与人的和谐。
《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继续想办法出版《新青年》,但命运似乎也与觉慧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恋人鳴凤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为妾,而鳴凤因为觉慧而不愿嫁给别人为妾。无奈之下选择投河自杀。觉慧因为鳴凤的死,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决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家族。所幸的是在他的大哥和二哥的帮助之下,他离开这个家,走向一个新的天地,上海。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青春.荒野.碧洲_《家》读书笔记1200字》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