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残忍地杀死了那50只小鸡?又是谁砍下了公鸡的脑袋?紧接着又在几秒钟内杀死了猎犬波斯卡尔?在这重重疑案中,我跟着故事主人公雷克斯主人最喜爱的狗,一起寻找可疑线索,以揭开农场中发生的一系列谋杀案的真凶。
最后的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凶手竟然是农场中最温和的母鸡若赛特。原来这一切都是膨胀剂惹得祸。农场主人从他表弟手上得到一种膨胀剂。这种膨胀剂可以让小牛快速成长,这样农场就可以售卖更多的牛。于是主人拿母鸡若赛特做实验,没想到若赛特吃了这种药剂后竟然变得凶猛异常,而且滥杀无辜。最后雷克斯带领所有的动物,包括一向和它作对的猫,一起毁灭了膨胀剂。
看完了这本书,我心里感到又欣慰又气愤。欣慰的是书上的膨胀剂被毁灭了,滥用化学产品的表弟卡尔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动物们也以宽容的心态接纳了若赛特。同时,让我感到气愤的是,我们的生活环境每天都在遭受严重的破坏,我们也正受到隐形杀手袭击的危险。报纸上报道的食品安全问题总在发生:苏丹红鸭蛋、孔雀绿鱼虾、三聚氰胺奶粉及牛奶、甲醛奶糖、带花黄瓜、爆炸西瓜、地沟油这一切都是社会上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丢弃了自己的良心,结果害人害己。
在这里,我要呼吁人们:不要再抛弃自己的良心,不要再滥用化学产品。我希望人人都做正直的人,像新凤霞的父亲一样的万年牢,给我们一个安全的世界!
是谁残忍地杀死了那50只小鸡?又是谁砍下了公鸡的脑袋?紧接着又在几秒钟内杀死了猎犬波斯卡尔?在这重重疑案中,我跟着故事主人公雷克斯主人最喜爱的狗,一起寻找可疑线索,以揭开农场中发生的一系列谋杀案的真凶。
最后的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凶手竟然是农场中最温和的母鸡若赛特。原来这一切都是膨胀剂惹得祸。农场主人从他表弟手上得到一种膨胀剂。这种膨胀剂可以让小牛快速成长,这样农场就可以售卖的牛。于是主人拿母鸡若赛特做实验,没想到若赛特吃了这种药剂后竟然变得凶猛异常,而且滥杀无辜。最后雷克斯带领所有的动物,包括一向和它作对的猫,一起毁灭了膨胀剂。
看完了这本书,我心里感到又欣慰又气愤。欣慰的是书上的膨胀剂被毁灭了,滥用化学产品的表弟卡尔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动物们也以宽容的心态接纳了若赛特。同时,让我感到气愤的是,我们的生活环境每天都在遭受严重的破坏,我们也正受到隐形杀手袭击的危险。报纸上报道的食品安全问题总在发生:苏丹红鸭蛋、孔雀绿鱼虾、三聚氰胺奶粉及牛奶、甲醛奶糖、带花黄瓜、爆炸西瓜、地沟油这一切都是社会上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丢弃了自己的良心,结果害人害己。
在这里,我要呼吁人们:不要再抛弃自己的良心,不要再滥用化学产品。我希望人人都做正直的人,像新凤霞的父亲一样的万年牢,给我们一个安全的世界!
【第1篇】
今年暑假,我看了国际大奖小说《农场疑案》。
《农场疑案》是法国作者索菲-迪奥埃德写的。这本书中的“我”是指一条叫雷克斯的狗,雷克斯是主人最喜欢的狗,虽然年纪大了,但思维敏锐、腿脚灵活。有一天,主人的表弟向主人大肆宣传化学药品膨胀剂在养殖业上使用会带来好处。主人原本农场收成就不好,加上他的表弟又这么说,主人就动心了,但还是有一点半信半疑,所以想先试验一下。于是,主人把膨胀剂用在了老母鸡若赛特身上。没想到,自从用了膨胀剂开始,农场上就出现了一起一起血淋淋的杀戮事件。死了一只猫,五十多只小鸡,一只狗。每个人、每个动物整天提心吊胆,多亏了雷克斯,不顾自己的安危,发现了凶手 ,就是老母鸡若赛特,最终拯救了整个农场。
我很喜欢雷克斯,它是一条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狗,它一直很努力地寻找着凶手。有一次,它刚好碰到主人的儿子给若赛特吃膨胀剂,吃完膨胀剂的若赛特变得异常的大,非常想杀人。它冲进屋里,看着躺在椅子上睡觉的小猫,杀心又起。雷克斯为了救它,自己身受重伤。我感觉雷克斯非常地勇敢,舍己为人。
这本书中,我非常地讨厌雷克斯主人的表弟。他自己使用膨胀剂也就算了,还教唆雷克斯的主人使用,闹出了后面一大串事情。不仅伤害了动物,还成了这次农场疑案的间接凶手害死了几十条生命。最后,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作者把书中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像真的人似的。场面描写得很真实,仿佛身在其中,在和雷克斯它们一起寻找凶手。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要学习书中雷克斯的精神,做一个机智勇敢、知难而进的人。不能像书中的主人和他的表弟一样,靠旁门左道来达到目的,最终还是要脚踏实地的。
【第2篇】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农场疑案》,是国际大奖小说中的一本,是作家索菲·迪奥埃德著的。里面主要讲了一个农场,母鸡若赛特因为吃了化学产品--膨化剂,在农场里就发生了一起起惨不忍睹的血淋淋的案件,五十只小鸡被开膛破肚了,猫死在了篱笆上……所有的错都是因为主人太贪心了,制作商太狠了……可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母鸡若赛特!
若赛特是一只热心肠的鸡,若赛特总是高高兴兴地帮助别的母鸡看小鸡,总是发表一次次令人鼓舞的发言,让所有的鸡都勇敢面对生活。
若赛特是一只总是想着别人的鸡,当主人把化学产品--膨胀剂喂它的时候,它非常惊慌,但是看到小鸡们很害怕,就故作冷静,它还在一群小鸡出事后安慰母鸡们。
若赛特很可怜,农场主人抓住它的翅膀使劲扔像鸡窝,吞下膨化剂后,鸡冠变形了,样子可怕极了。
其实若赛特也有温柔的一面,但吃了化学药品后,却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变得非常凶狠,残暴,丑陋,可怕了。它变态后成了一个鸡冠大,爪子大,嘴尖的母鸡,眼睛里透出凶狠的光,脖子也变长了,五十只小鸡被开膛破肚,猫也一样,公鸡被砍了头……许多动物都惨遭毒手。
我同情若赛特,因为它善良,但却因为膨胀剂杀害了许多动物,我觉得是卡斯东表弟让母鸡若赛特变成了一个魔鬼,如果许多人还在用化学药品,就会让许许多多的动物惨遭杀害。
读《德鲁德疑案》有感
国外的小说家有很多,但我一直很喜欢英国的一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狄更斯生活和创作的时间是19世纪中叶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前期,他以写实笔法揭露社会上层和资产阶级的虚伪、贪婪、卑琐、凶残,满怀激愤和深切的同情展示下层社会,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悲惨处境,并以严肃、慎重的态度描写开始觉醒的劳苦大众的抗争。与此同时,他还以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豪情讴歌人性中的真、善、美,憧憬更合理的社会和更美好的人生。在我看来,狄更斯是一位幽默大师,他常常用妙趣横生的语言在浪漫和现实中讲述人间真相。每次读完狄更斯的作品,我总有些感悟与心得。
最近一周,我读了狄更斯晚年写的一部未完稿的小说——《德鲁德疑案》。《德鲁德疑案》是在狄更斯逝世的1870年发表的,全书以善与恶的斗争为中心。书中善的集中代表是一对单纯正直的青年情侣德鲁德和罗莎,而与他们直接对立的便是阴险、虚伪的贾斯珀。
贾斯珀因凯觎罗莎,密谋杀害德鲁德,并企图嫁祸于喜欢罗莎的内维尔,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但由于狄更斯未完稿,故事最终也没有结局,贾斯珀是杀害了德鲁德,但最终有没有成功的嫁祸给内维尔?这就没有人知道了。故事写到这里,正渐入佳境却戛然而止,似乎即将真相大白却留下无限可能,留下了无限的“疑”。我想,正是这种“疑”才使得这本小说有着无限的魅力。
在书的刚开始,恶的代表——贾斯珀先生就出场了,此时的环境是一间吸食鸦片的房间,而贾斯珀已吸完鸦片正躺在床上休息。后来,书中紧接着介绍了贾斯珀的身份:教堂的教士。这样的身份简直就是一种讽刺,身为教士理应洁身自好,缓解世人的苦难,但是贾斯珀却吸食鸦片,他对社会及生活感到单调与无趣。如果说贾斯珀为何生活于世,我想,是因为他所爱的人罗莎(尽管罗莎并不喜欢他,甚至是讨厌他)。书中交代了贾斯珀有一位外甥——德鲁德,以及德鲁德有一位未婚妻——罗莎。从书的前部分可见,在外人和德鲁德自己看来,贾斯珀是一位疼爱孩子的舅舅。但实际上,贾斯珀是一个披着仁慈的人皮、内心阴暗的魔鬼!贾斯珀总是认真聆听德鲁德的话,但实际上贾斯珀是在透过德鲁德的话语掌握他和罗莎的恋爱进行到哪了。每当德鲁德抱怨自己的生活有太多的烦恼而向往贾斯珀的生活时,贾斯珀就会以“慈爱”的语气劝解他,说“你认为我没有任何烦恼,但实际上我的生活单调沉闷,我已厌倦生活中的一切。相比之下,我更喜欢你的生活。”从这句话中,可见贾斯珀的内心早已想要谋害德鲁德了,可是单纯的德鲁德还以为这只是个玩笑,认为贾斯珀还是很疼爱他的。真正让贾斯珀下定决心杀害德鲁德的是当贾斯珀从格鲁吉斯先生口中得知德鲁德和罗莎将于平安夜定下婚事这件事。这件事是个导火索,它引发了贾斯珀内心的阴暗、邪恶,进而促发他杀害德鲁德,并试图栽赃给内维尔。在书的后半段,贾斯珀彻底的堕落了,他公然的找到罗莎,在两人独处的时候,向罗莎表明了他对她的爱。那是一种可怕的令人窒息的爱,贾斯珀爱罗莎爱到不惜毁了所有爱她的人,这是一种病态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看到了一种人性的毁灭,那是一种自甘堕落的毁灭。书中贾斯珀身为教士却厌恶教士的职责,他渴望寻求刺激甚至是爱上了自己外甥的未婚妻。当贾斯珀杀害了自己的外甥德鲁德后不久,他得知了德鲁德已经和罗莎私下里解除了婚约并以兄妹互称,这时,他有过短暂的悔恨又或是迷茫,因此,他又吸食鸦片以此来躲避现实的烦恼。然而,生活总是要过的,人并不能总是一味地躲避现实。我想,《德鲁德疑案》除了揭示了现实生活的善与恶,还告诫了世人:生活不是总充满了光明,也有着黑暗,世间的一切恶都源于人们心中的阴暗。面对内心的阴暗应勇于改正,让自己做个由内而外都充满光明的人,而不是一味地逃避现实生活。
出自扬州大学商学院学生会公众号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你知道如何写作品读后感吗?通过沉下心来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改变了自己以往的看法时。写读后感时要简化原文部分,着重突出情感与感悟,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动物农场的读后感。
《动物农场》是一部政治寓言小说,以辛辣的笔触讽刺了那些打着社会主义旗号的伪社会主义者。
本故事描述了一场“动物主义”革命的酝酿、兴起和最终蜕变。故事开头以一只猪思想觉醒,不满被制压在人类的统治下,开启了以猪为领导的革命,一起反抗赶走了农庄主史密斯.农庄奉行一律平等的原则,动物们开始翻身做了自己的主人,动物的权利的得到了保障。
可惜好景不长,属于领导阶层的两头猪拿破仑和雪球开始争夺政治权利,拿破仑为了赢得胜利,把一群刚出生的小奶狗培养成为私人武装力量,赶走了雪球,开启了在庄园的统治.以拿破仑为首的统治者滥用权利,导致动物们的权利被损坏,动物们的日子又回到了以前的状况,甚至更差,革命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我认为革命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三点。首先动物们虽然在思想上是觉醒了,但是却有藏在骨子里的软弱,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只知默默忍受剥削,不懂得反抗。由于权利没有有效的'制约,拿破仑拥有至上的权利,与动物们渐渐脱离,变得自私自利起来。
其次,动物们一直渴望获得平等,人生自由,却不懂得独立自主地思考,这样容易随波逐流,导致权力再次被剥夺。
最后,胜利的果实永远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当权者的腐化是肯定的。
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以视角敏锐文笔犀利著称,被誉为“一代人的冷峻良知”。国庆黄金周我阅读了他的代表作被誉为“西方世界的伟大读物”的《动物农场》,仔细体会评论大师的语言魅力和独特风采。
本书主要讲述了农场里的一群动物经过静心策划和严密分工,成功地进行了一场革命,将一直压迫“他们”的人类农场主琼斯赶出农场并建立了没有剥削和压迫的平等动物社会。不过,“他们”新的动物领袖猪们,最终穿上了衣服,并篡取了革命果实成为了人类农场主更糟糕的统治者。于是动物们又回到了以前悲催的生活中。
狂妄独裁的猪,暴戾的狗,顺从的马,愚蠢的绵羊……这些鲜明立体的形象,拼凑出故事中那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话: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平等。
美国著名传记作家杰弗里·迈耶斯评价奥威尔和他的《动物农场》道:“奥威尔在一个人心浮动,信仰不在的时代写作,他为社会主义斗争过,并且相信最根本的是要有个人及政治上的正直品质。”自由、平等、博爱是动物们的理想,也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理想。
在我们中国,这个理想更加确切那就是我们人人为之奋斗的中国梦,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遭受了无数苦难与挫折,一次次自救自强的伟大实践应运而生——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二次革命……在黑暗中摸索的中国人民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复兴之路那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历次变革失败的通病终于被根除了,那就是无数次都只做到了有些“动物”的平等,压榨百姓的贪官污吏豪绅地主,地方军阀尝到甜头,可绝大部分贫苦的普通人却在生存线上挣扎着。而今,中国已经旧貌换新颜,在中国人民当家做主团结一致,和平发展的七十年的成果,中国向全世界证明:“如果奇迹还有颜色,那就一定是中国红”!正是因为贯彻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正直,得以让中国人民抛开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三座大山,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联系到我个人,那就是要好好学习,强健体魄,陶冶情操,塑造品格,牢记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认真践行成为一个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的优秀少年,为早日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宏大目标,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拼搏!
用一句话概括《动物农场》这本书:鸡鸭鹅狗马羊造反啦……猪是领导者[捂脸]
一句话证明你看过《动物农场》:“拿破仑万岁![耶]”
看这本书和《1984》的感觉完全不同。同样是反映政治,《1984》看完总害怕被查水表,这本看完……果然是童话,动物们好有趣。
这本书告诉我们,猪能当领导╮(︶﹏︶)╭想想还……挺真实。领导当然要独占一段[猪头]农场的起义起源于大胡子猪老少校的梦想——平等、团结而没有剥削和伤害。看得我都想去他那个世界转转,毕竟已经很久没有听到那个词了。两头猪的政治博弈改变了动物农场起义的初衷。不再是造福于动物,不再是为了理想和正义……
有时候我也会幻想,如果是斯诺鲍当了领导会不会变得像拿破仑一样坏?当然我不是说他有情怀。斯诺鲍是当不了领袖的,他手段不够毒辣,对现实可能认识不清吧。拿破仑是一开始就有野心还是权力引诱了他这都不重要了,反正没人敢推翻他。猪变成人,一切又变回原样,甚至更可怕。被鞭子打着,还要用鸡汤给你洗脑……
羊是盲目跟从的动物,只要有领头的他们就会跟着走,所以他们总被煽动在会议上喊口号混淆视听,感觉就像水军忽悠的网络愚民。鸡是最早的“反叛者”,因为已经受不了鸡蛋被卖而发出抗议,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狗是拿破仑的爪牙,是驱赶斯诺鲍过程中最直接的武器。乌鸦是个宗教人士,告诉动物们修来世,这一世就忍饥挨饿受苦受难吧,来世去糖果山。驴是明哲保身的清醒的长者,见惯了风雨,对世界没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马是忠心耿耿的只会低头干活的劳模,累死不算还要被领导用来换酒喝榨干最后一点价值,还被树立为榜样让更多动物学习其劳动精神和伟大的牺牲精神。你说本杰明会不会后悔自己的不作为让鲍克瑟走向可悲的结局呢?所谓的“得动物心者得天下”,是不是就是谁掌握了舆论谁就获得胜利呢?猪说七诫是什么就是什么,猪说畜生之歌是什么就是什么,反对猪的——有权利的是反叛者,没权力的是记忆力不好咯╮(︶﹏︶)╭猪吃东西前还有个试毒的emm
这书里面有趣的细节太多,不能一一列举,也不能一一记住。毕竟不了解历史,马马虎虎看完得到一点点想法,自以为能够得到一些启示也就够了。反正观看体验比《1984》好多啦(*σ´∀`)σ
这一周,我又看了一遍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动物农场》。它的作者是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一个伟大的人文主义作者和社会评论家,这部小说应该是他最优秀的作品了。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农场里的一群动物进行了一场“革命”,将压榨他们的人类赶出了农场。起初,他们过上了自由的生活,可惜,好景不长。一头名叫“拿破仑”为首的公猪却篡夺了革命的果实,成了一个更加独裁的统治者。
看了这篇小说,我有点沮丧,却感受深刻:乔治·奥威尔这篇小说不就代表这对自由的向往吗?动物们的领袖“拿破仑”引用了十九世纪法国皇帝“拿破仑”的风格,似乎描绘出了一幅贯穿历史的蓝图,激发我们对自由的向往。这本书,有着童话的外表:动物们识字、造风车,甚至敢于人类斗争!却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并且,在本书的结尾,作者并没有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明,给了我们一个自由发挥想象的空间。我在书上看到有评论家这样说:“多一个人看奥威尔,就多了一份自由的保障。”
爸爸、妈妈们,请你们放开紧紧护住孩子的手,让孩子学会面对生活吧!读了《贝丝的快乐农场》后,我想对天下所有的爸爸妈妈说。
贝丝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小女孩,姑姑与姑婆领养了她,对她十分疼爱。姑姑更是把她一切事物都打理好,贝丝不必费心思、动脑筋。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护着她,不让贝丝受到惊吓与伤害,全方面的保护她。可贝丝一点儿也不快乐,还很脆弱、敏感。但因为姑婆的病,贝丝被送到了姨婆家,她充满了恐惧与不安。在那儿,没有一个人把她当作小孩来看,贝丝渐渐学会了做许多从前未干过的事情。例如做苹果酱、做黄油、爆玉米花等等,性格也变得活泼开朗起来。她不再是以前那个瘦弱,敏感的小女孩了,她变成了一个自信、勇敢、身体健康、全新的贝丝!
从贝丝的身上,我发现了自己的影子。
我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教导我要自食其力,干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要依靠别人。慢慢的,我学会了做饭、炒菜、做家务活。我第一次炒蛋炒饭时,既兴奋又紧张。我学着爸爸的样子倒些油在锅里,再把米饭拨进去翻炒着。一些调皮的小油点蹦到了我身上,哇!真疼!我忍了忍,没有半途而废。接着该放鸡蛋了,我把鸡蛋往桌子上一磕,打进碗里,搅一搅。然后均匀的倒进锅里,再将切好的葱和胡萝卜放进去,继续翻炒着。突然,火窜了出来,我吓坏了,一时竟呆住了。好一会,我才清醒过来,赶紧把锅摆正,放了些盐。饭终于做好了,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这是我第一次做一件事,每一点,每一滴都经过自己的努力,自己完成,而且成功了。我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以前我还觉得妈妈太狠心,什么都让我自己做,现在我才知道妈妈的良苦用心。
许多家长也像弗朗西斯姑姑一样,全心全意地保护孩子,代替他们做任何事情。可孩子一点也不健康,更别提快乐了。我看到报纸上说有些大哥哥大姐姐上了大学还要父母照顾生活,这样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人,怎么算是人才呢?
我觉得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应该学会生活的本领,活出人生的精彩。
五年级:幸福可爱公主
从幽暗的荒野挺身而出,
凄厉的长嗥,
撕裂了大地的眼睛。
躁动的心灵,
被自己的锋芒刺痛,
快乐变得伤痕累累。
炽热的呼吸,
如疯狂的野草,
唤起一种古老的沉痛。
再无法抵制,
这种野性的迸发,
像傍晚的落日,
给予世间最后的光辉。
暴怒的又眸,焚烧的嘴唇,
清醒的,丰富的,孤独的,沉默的,
思想,
和太阳一起狂奔。
命运是一根被抽尽了养分的树,
双臂,
倔强地伸向天空,
年轮堆积起来,
构成了
永不干涸的力量。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了一只小狼的成长之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成长为一只狼王,一只傲视群狼的神狼,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深感弱肉强食的道理。
这本书一共两个故事情节,第一个情节给我印象尤为深刻,讲述了一只懒狗最后变成了一只强大无比的魔狗,这个过程非常艰苦,可能它受到的责罚跟我三辈子受到的责罚的一样多,但它却都坚持挺了下来。这个故事写出了非常震撼的感觉,还写出了像“一种疯狂运动的状态,表示着生命的冲击,那种巅峰生命无法超越的”。而生命中存在着一种生命的悖论,这极度的疯狂状态,在一个人最有活力的时候才会发挥,而它的出现又使人浑然忘却了自己生命的存在。一样博大精深的话,让我对杰克、伦敦的敬意加深了不少,杰克、伦敦还写出了一些精彩绝伦的狗与狗的大战,狗与狼的大战,狗与兔的大战,还有狗与鹿的大战,还写了狗与人的爱与忠诚,也以拉雪橇为故事表现了巴克的坚强,他还写了一些在森林里的生存方式。
第二个情节名为白牙,先是从一只狼追人,然后人被救了。为获得交配机会,发生了一场狼之大战,最后一只独眼狼赢得了胜利。随后生了2只小狼,由于饥荒饿死了一只,还剩一只。故事情节,让我见证了一只开始连光都怕的小狼狗,变成了一只让狼和狗都闻风丧胆的狼王,它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多少棒子,才变成今天这只狼王。让我明白一个道路:强者之路,必将是不吃苦,不怕失败,才能站在胜利之峰。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收获很大,让我悟出一个道理:蛮荒大陆,强者为尊,弱肉强食,弱小的就要被强大的征服,落后就要挨打。而强者,不怕千辛万苦,历经千难万险,凭借不屈的毅力,一定能走到人生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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