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一切都已离去。记忆的浪花在我的脑海里涌动。萤火虫,就一直希望结识这提着灯笼的小生灵,然而,始终未能如愿
当我渐渐地把萤火虫淡忘了的时候,却与它不期而遇。它给予了我许多,许多
那一夜,我独自出去散步,忽然见路边树丛间一点闪亮的光亮,一跳一跳的,像是招呼我过去。我走今天一瞧,原来是一只萤火虫。还未细看,它忽地振翅飞去,我疾步赶上,彼此在矮树丛中捉着迷藏。我屏住呼吸,瞅住机会,轻轻一捏捉住了!
我把萤火虫放进蚊帐,看它停在床头,便躺下。望着这一星光亮,我仿佛听见有谁在耳边轻声吟起小诗《萤火虫》,娓娓讲述古人捉萤火虫,照书苦读的故事我恬然安卧。
忽地那点火星似的亮光,在帐中飞起来,旋转,不安。我望着这躁动不安的灵魂,忽有所悟:它从遥远的田野来,在这里歇脚,还将飞向远方。
尽管它的躯体比草籽还要微小,它却不愿像草籽,生于斯长于斯而老于斯。尽管它的翅翼,还不及纸鸾经得起风吹雨打,它却不像纸鸾,虽然能翱翔在这苍穹之上,但被一根棉线牵走了自由,拴住了梦想。它的目标是天涯海角,它要提着小灯笼,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虽然它的生命只有短短短几个月。它是一个执着的旅行者。
我把这萤火虫放在手心里,审视着它那柔弱的翅膀和微弱的荧光,心想,你没有雄鹰的双翼,你要迎接风雨,勇敢飞翔;你没有星月的光辉,却照样驱逐黑暗,照亮前程。你是一位勇敢的旅行者!
我来到窗前,清凉的夜风扑面而来,手中的萤火虫展翅飞翔向茫茫夜空,我目送着那亮点离我而去,越来越远
它,虽生命短暂,但生活每一秒都有意义。让我们珍惜时间,感受时间,让生活每一秒都有意义吧。
值得我们可以学习优质作文有哪些呢?作文是我们语文学习的必修课程,写作是一种可以让我们获得内心深处自由和快乐的心灵疗愈方法。优秀的作文里面包含了许多技巧,经过精心挑选栏目小编为您打造了一款名为“我喜欢我作文”的精品,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文!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很多,除了爸爸妈妈以外,要就数吴老师了。
吴老师是我班的班主任,眉毛淡淡的,睫毛倒很少,白白的脸庞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只”法国茉莉香水味”的嘴,说起话来”香瓢四野”。吴老师也很公正、严肃、铁面无私,面对大家一视同仁。就说上次的小测吧,许多人在埋头苦“写”,一个个都想早点回家,懒惰的林田耘却一溜烟逃出教室。
后来,吴老师发觉了。我想:都回家了,还能送回来??他爸爸也是个大领导呀!送回来不是大大丢面子。但吴老师说就是市长也没用,谁犯错误都得管,她不管官位高低,立即拔打电话给林田耘的爸爸,林田耘被他爸爸送来了,他满脸通红,一声不吭,不敢抬头看吴老师了,一直在低头认罪。吴老师不怕官位高低,对学生一视同仁,面如关公,铁面无私,一向公正,让我敬佩呀!吴老师也爱生如子,上次熊林钦的头被吴泽璇的飞石打破了,那石头像长了眼睛似的,冲向熊林钦的后脑勺,“砰”的一声,熊林钦鲜血满头,放声痛哭,吴老师第一时刻赶到,将熊林钦送进医院。
吴老师的爱生如子和一视同仁使我敬佩。我相信,明年的我依然会一直敬佩着您。
我喜欢没有作业的生活,我喜欢无忧无虑的生活,我喜欢没有规矩的生活,我喜欢疯疯癫癫的生活。
我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小女孩,我的生活也将变得疯疯癫癫。我想把世界分成八层,每一层都有每一层的作用。
第一层全是小吃店,对于吃货们,可以大饱口福了!这层有铁板鱿鱼,有红烧排骨,有可乐鸡翅,有火锅,有各个地方的名吃和特产还有……,由于这一层人很多,所以呢任何人都不许开车(市长也不可以),只能步行。
第二层是超市,也是步行街。这层有服装城,有零食城,有电影城,有家电城,有家具城,有化妆城……对于美女们,可以大开眼界,好好地来一次美容觉吧,在逛完这一层后人们都大包小包的往家提,很累的,但是,在垃圾箱旁边有一个漩涡只要你准确无误的说出你的家庭地址,那他准能带你安全到家。
第三层是乐园城,有大人专属乐园,有儿童专属乐园,有老年公寓,有青少年专属乐园,有少年宫,有美术馆,有舞蹈馆,有乐器馆等等。
第四层是住宅区,一共有三个小区,每个小区占地100万平方千米,分别是花园小区、奇葩小区、秘密小区。每一家都住着六层小别墅,并且别墅里有保镖,医生,保姆,教练等等,每家主人三天只上1小时。
第五层是学校,幼儿园、中学、小学、高中、大学在同一所学校里,大约占地100万平方千米。每个班只有20名同学,早晨10点钟上课,下午2点放学,放学后没有作业,学校里没有考试,每星期有4节阅读课,2节音乐,2节美术,3节体育。老师全是和蔼。仁慈的老师。
第六层是工作室,有老师办公室,还有大公司,如:黎江集团、莫炜集团等等,3天只要上够1小时,每个月就会有5000元的工资。
第七层是汽车曾,有交通汽车、私家车、跑车等等,每辆车都有最新的发动机,并且没有汽车尾气。
第八层是风景区,在工作后,可以来到这里,远眺几分钟,得到休息。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你喜欢吗?
有人喜欢忠诚的小狗,有人喜欢爱唱歌的.小鸟,有人喜欢乖巧的小猫,还有人喜欢碧绿龟甲的乌龟。可我喜欢萌态万千的小仓鼠。
小仓鼠毛茸茸的,全身是乳白色的,背后有一道道黑纹,两个黑宝石似的眼睛,闪闪发光,很讨人喜欢,耳朵是叶子形的,小小的牙齿十分锋利,有时,坚硬的果仁儿,它也照样吃起来。还有乳红色的的鼻子加上几根细细的胡须,十分可爱。
小仓鼠十分挑剔。遇到爱吃的五谷杂粮的时候两只脚捧着食物,用那小而锋利的的牙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给它大碗的五谷杂粮,好像有人和他抢一样,立刻就吃完了,可遇到它不爱吃的花生米,就看都不看。
小仓鼠非常爱运动,它在盒子里是活泼乱跳,可把盒子打开时,它就会死命地爬。上窜下窜。只要能爬的地方,它都爬。可它还是喜欢“跑步机”。一会儿,“跑步机”就转得飞快,还会发出吱咯吱咯响呢!
小仓鼠还很会保护自己,天趣变暖时,它就会把木屑刨成一堆,然后缩成一团,钻进去,躲在里面,晒着太阳,享受着至尊待遇。有事,四脚朝天。其乐无穷地陶醉在阳光的沐浴下。可爱的小仓鼠真机灵!
我的小仓鼠这可爱,我会细心的保护它,让它过上舒适的生活!
不管是谁,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小动物,大部分的人都比较喜欢性格温顺、忠实、好训练的,而我,却非常的与众不同,我挺喜欢凶猛、冷酷无情的、但很忠实。
我从小就喜欢狗,我想养一条非常凶猛的狗,但是,我每次养的狗都是非常温顺,这应该和天性有关吧,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有一种狗,它就是——藏獒。
藏獒产自于青藏高原,六千年前被人类驯化和人类相伴至今。藏獒独有的神武的外形,开阔的前胸,硕大的头颅,十足的凶猛,出色的表现,高贵的王者气质,是举世公认的最古老、最稀有大型犬种,被誉为“东方神犬”。像狮非狮,似虎非虎,凶猛异常。在西藏农奴主社会里,只有那些国王和寺庙主持才有权利有资格饲养,被藏民视为神犬、天狗、活佛的坐骑,藏獒被毛黑色、棕色和蓝灰色,可以有或者没有铁锈色斑块,还可以有各种金黄色的渐变色。
我还听说过藏族地区关于藏獒渡魂的习俗。在藏族的传说里,藏獒是天上的一位战神,因为嗜杀成性触犯天条而被贬到人间来的,所以藏獒性情暴戾残忍,身上有一股浓重杀气,必须在其出生满七七四十九天时,将其与一只正在吃奶的小羊羔同栏圈养;羊是温柔娴静平和顺从的动物,四十九天大的藏獒正是生理和心理发育成熟时段,让这个时期藏獒与羊羔共同生活,目的就是要冶炼性情,这就是所谓的藏獒渡魂。渡魂成功的藏獒可以买到五千元,没渡成功的,也卖不出价,随便给几十元,主人就会让你牵走。
不管藏獒渡魂成没成功,我都喜欢它那身上刚毅不屈、非常凶猛的个性,这个个性是别的狗身上都没有的。
当你看到这个题目时也许会说:“嘿!真新鲜,哪有自己喜欢自己的?”但老实说,又有谁会讨厌自己呢?其实人人都爱自己。
我喜欢我,是有足够理由的,不信,你听我说。
我是一个好孩子,在爸爸过生日时,我悄悄的把平时攒的钱取出,为妈妈叫选了一个“母子情深”胸针,妈妈为此激动的热泪盈眶;再来了,再奶奶生病时我削苹果递开水奶奶慈一口的说,我是个乖孩子。
我特别爱看书写文章。从小到大,爸爸给我换了三次书架,一次比一次大。每次我写一篇好文章,老师当众阅读时,同学们都用敬佩的眼光看着我,我捂着羞红的脸,偷偷的抿嘴笑,想着下次一定写的更好。
在班上我当了个小组。人家说,做“官”的脑子须“开通”,可我这个“芝麻官”为事十分“古板”,就因为这样,我没少遭遇“卫生球”。一天早上我们班的“三道杠”走进教室,还没等他放下书包,我就对他说:“快安作业!”他很不情愿的拿出作业本给我,还说:“我的作业还用查?保质保量,不会出错!”我可不管他是几道杠,就算是“上司”,也照样“公事公办”,不开“后门”。经检查果然有错,我就一本正经的对他说:“你瞧瞧,猎犬的犬写成了大小的大;数学题少了一个小数点你快点改!”他一边改一边用冷眼看着我同,学们竟然也为他打抱不平,说我不给面子,可我心里却很踏实,因为我没错。如今就因为我的“古板”“不留情面”,帮很多同学改掉了粗心的毛病,同学们也就感激起来我了,说我“古板”很可爱。瞧我这“古板”不也正是我的“优点”吗?
家人喜欢我,老师喜欢我,同学们喜欢我。我当然也喜欢我自己。是的,人都应该喜欢自己“天生我才必有用”嘛!我从来不自卑,我自强自主,让自己充满信心的向前,做一个值得老师关爱,值得同学喜爱的好孩子。我想每个人都应该以自己的努力去回报别人的爱,难道不是吗?
作文是情感和思想的交流方式也是用故事激发读者共鸣的方式,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能力和不足。好的作文不缺就是时间和精力的磨练。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给大家分享的是一篇关于“我喜欢阅读作文”的文章,欢迎大家参阅本文!
在这个世界上,我有良多喜欢做的事,其中,最让我喜欢的是——“阅读”,为什么阅读是我最喜欢做的是呢?由于多阅读课外读物,不但可以增广见闻,也可以让我增加写作的技巧与能力,更可以让我熟悉许多的字,真是一举数得阿!
毕竟阅读能带给我们什么好处呢?原来,越读除了能让我增加知识的成长,也是让我学会丰硕思索的重要媒介。以前我是个没有阅读习惯的孩子,每次一看到书就想逃避,甚至还会找些藉口,回想起来,以前的我还真糟糕。有一次我在家里发现有一本书很好看,就是从这个时候,慢慢的就喜欢阅读。
如何喜欢上阅读呢?要喜欢上阅读就要先到你比较喜欢哪一类的书,先从这边开始去做,读久了,在去看别类的书,当我在看一本书时,我的脑海里都会不知不觉的想出一个故事内收留的动画情节,有时候你在读一些课外书时,有可能会联想到,你糊口上的真实情形,或者,你曾经也看过类似的书。就是这些有趣和新颖的事情让我爱上了阅读。
现在阿,每次看到了我最喜欢看的书,我的眼睛就会闪闪的亮了起来,好在我像在喜欢上阅读,慢慢的,我的知事也增加了一点,所以不能把阅读的好习惯给丢掉。
我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小女孩,性格有一些男孩子气,用东北话说就是很爷们,可是这样性格的我还是有安静的一面的,我认为最大的快乐莫过于阅读,在一天午后阳光洒下来的时候,端着一杯咖啡,热气腾腾的冒着烟,化为一缕一缕的青烟,美眸扫视着字里行间,淡淡的书香气萦绕着自己的嗅觉与视觉的温和,白皙的指尖翻页,看着一页一页的书,这不失为一个十分好的消遣不是吗?书里面包含了十分广的的知识面,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多读书你会得到不菲的收获前提是你要爱看书,不爱看书对你来说就是一种折磨,你被强迫看这些你认为不过是一堆字体拼凑的破东西不是吗?只不过是随便翻看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点点都看不进去,何来的收获,怎么可能得到一些收获呢,只是无神的眼睛扫视着它,对他们来说阅读时一种折磨,这就没有任何的意思了
治随之前的自己简直就是一个男孩子怎么样就是不愿意看书,妈妈也黔驴技穷了,知道有意思去输定被童年这本书吸引后就变得爱看书了的文艺青年了,仿佛开窍了
阅读丰富了我的内涵,给予了我新的知识,让我变得更加有气质与内涵相辅相成的,让整个人看上去更加的大气
我爱阅读,喜爱这种乐活,积极向上,充满了正能量。
书,一本薄薄的书,却承载了那麽多伟大的思惟和聪明,拿起来就让人舍不得放下。
我爱读书,一拿起书不看完就放不下,有时该吃饭了,妈妈催了好几遍才拿着书慢吞吞的向餐桌走去,直到坐在椅子上了才恋恋不舍的把书放到一边,边吃边惦记着书中的主人公接下来会怎麽样,然后急急忙忙吃完饭,又拿起书去看了。
我这麽喜欢看书,因此也看了不少书。书,神奇的书,开阔了我的视野,长了我的见识。书,是位见多识广的旅行家,他不仅带我到了奇妙的海底世界探寻海洋的奥秘,带我到地球之肺亚马逊体会它的另一个名字“绿色地狱”,还带我到撒哈拉大沙漠学习生存技巧……
每一本书,都像是一场梦幻般的旅行,把我带到一个又一个神奇的地方……
《城南往事》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秀贞,兰姨娘,宋妈跟着英子的长大都离开了
淡淡的忧愁与淡淡的相思,道尽人间复杂的情感。
《五毛钱的愿望》通过描写波莉,罗威娜,亚当实现的愿望,让我找到了实现愿望的真正途径。
《女孩艳服舞步》让我尝到了初恋酸酸甜甜的味道,闻到了友情的香气。
还有《冒险小虎队》一个个惊险的故事,扑朔迷离的案件,我跟着小虎队一起搜集证据,侦破案件。
《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在无人岛,亚马逊,撒哈拉沙漠,极地冰河遇险后,列奥一行人用聪明和经验生存下来,教会了我求生的知识。
还有《绿拇指男孩《苹果树上的外婆》《草屋子》《青铜葵花》当然也有《笑猫日记》和《马小跳》,以及辫子姐姐郁雨君,美美姐姐伍美珍的作品,还有……
阅读会陪伴我终生,也是我永远的长处,我要大声的喊出,我爱阅读!
说起我爱看的书嘛,那可多了去了,什么漫画书、科学书等等啦,我都有点记不住了,不过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金庸武侠小说中的巨著——《倚天屠龙记》了!
倚天屠龙记中的人物个个在金庸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殷离寻找她那虚幻(不可能存在)的爱情,而含恨而终,赵敏为了“情”这个字,宁可不要元朝郡主的官衔和无穷无尽的荣华富贵,武当七侠行侠仗义,到头来落了个死得死、伤得伤的下场,而且莫声谷竟被自己的师侄所杀,可谓惨不忍睹,金庸将这些人物写得非常真实,有些时候你会随他们悲伤而悲伤,感叹而感叹,可以说是写到了每个武侠迷的心坎里面了,非常精彩。
金庸笔下的《倚天屠龙记》人物繁多,关系错综复杂,各种武功秘籍的故事也要比前两部《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更胜一筹,并且教派更多,明教也在《倚天屠龙记》中善良登场,光明左使杨逍,武功阴阴柔柔,光明右使范遥,武功样样精通,四大护教法王武功也各有独到之处,五散人和五行旗,哇,明教简直是无敌的,但朱元璋这个叛徒却夺得了皇帝之位,唉,世事难料啊!
想要知道多一点《倚天屠龙记》的奥秘,就自己去探索吧!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只要手中一有本书,我就会忘了吃、忘了睡。但是妈妈却不是很支持我看书,由于妈妈以为那些课外书没有用,只要学好正课就可以了,没事看什么课外书。可我并没有抛却,妈妈一不在我就开始看书。
我的书大多是借同学的,或者使用自己攒了几个月的零花钱买的。买的书为了不被妈妈发现,我用一个大纸箱装着书,把纸箱放到床底下,并用自己的旧衣服把它遮盖起来。由于妈妈发现我的书就保不住了。
记得有一次我认为妈妈出去了,便拿出自己收藏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整理时我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读到出色处不禁拍手叫好,读到伤心之不禁流下泪水,根本没觉出时间的推移。导致妈妈回来了我还陶醉在书中。直道妈妈走到我眼前我才发现。妈妈问:“这是什么?”我赶快把书往背后藏,不肯说。妈妈直接动手。妈妈看到书十分气愤:“哪弄的?这东西我不是说不准看吗?”说着便把书从窗户丢了出去,书掉进房后的草窝里。我十分伤心,泪一点点流了出来我爱阅读作文500字我爱阅读作文500字。妈妈没再说什么直接走了。我对书的热爱超过了对妈妈的恐惊。我左思右想,终极我以为把它捡回来最为妙。既不用再买,又能把它看完。从这时起,我便盼着妈妈再次出门,终于被我等到了。那天,我为了防止草窝里的毛毛虫和荆条,特意穿上了长袖上衣、长裤、和长靴。然后到房后的草窝里去寻找那本书。我左寻右找,终于发现了那本书。我轻轻捧起那本书,像得到了一件珍宝,我喜极而泣。
我就是这么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书伴我成长,它让我的糊口变得更加鲜艳有色彩。
我叫何启阳。我是一名小学三年级的学生,我在团风实验小学上学。
我有一个小小的身体,一头黑发和一个像大球一样的圆头。“大球”有新月形的眉毛。眉毛下是一双圆圆的大眼睛,眼睛像两颗圆圆的黑珍珠。我还有一个敏感的高鼻子和多嘴。我很帅!
我不仅非常英俊,而且非常喜欢阅读。有一次,我和我的好朋友吴双去图书馆看书。到了图书馆,我拿起一本我喜欢读的书,《射雕英雄传》,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时间就像一匹飞奔的马。一旦开始运行,需要几个小时。我的好朋友吴双走到我面前,低声对我说,“漩涡,时间不早了。别看书了,我们回家吧!”听完他的话,我对自己说,“好吧!”转念一想,图书馆并没有关门。急什么?所以,吴双一句话也没说,很焦虑地说,“别读了!图书馆要关门了!”我听了“图书馆要关门了”这句话,转过头去看它。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很快就把书收好,不情愿地离开了图书馆。
这就是我喜欢阅读。你喜欢我吗?
书,一本薄薄的书,却承载了那麽多伟大的思想和智慧,拿起来就让人舍不得放下。
我爱读书,一拿起书不看完就放不下,有时该吃饭了,妈妈催了好几遍才拿着书慢吞吞的向餐桌走去,直到坐在椅子上了才恋恋不舍的把书放到一边,边吃边惦记着书中的主人公接下来会怎麽样,然后急急忙忙吃完饭,又拿起书去看了。
我这麽喜欢看书,因此也看了不少书。书,神奇的书,开阔了我的视野,长了我的见识。书,是位见多识广的旅行家,他不仅带我到了奇妙的海底世界探寻海洋的奥秘,带我到地球之肺亚马逊体会它的另一个名字“绿色地狱”,还带我到撒哈拉大沙漠学习生存技巧……
每一本书,都像是一场梦幻般的旅行,把我带到一个又一个神奇的地方……
《城南旧事》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秀贞,兰姨娘,宋妈随着英子的长大都离开了
淡淡的忧愁与淡淡的相思,道尽人间复杂的情感。
《五毛钱的愿望》通过描写波莉,罗威娜,亚当实现的愿望,让我找到了实现愿望的真正途径。
《女孩盛装舞步》让我尝到了初恋酸酸甜甜的味道,闻到了友情的香气。
还有《冒险小虎队》一个个惊险的故事,扑朔迷离的案件,我随着小虎队一起搜集证据,侦破案件。
《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在无人岛,亚马逊,撒哈拉沙漠,极地冰河遇险后,列奥一行人用智慧和经验生存下来,教会了我求生的知识。
还有《绿拇指男孩《苹果树上的外婆》《草房子》《青铜葵花》当然也有《笑猫日记》和《马小跳》,以及辫子姐姐郁雨君,美美姐姐伍美珍的作品,还有……
阅读会陪伴我终生,也是我永远的优点,我要大声的喊出,我爱阅读!
蓝天是雄鹰的知音,江海是大川的知音,而阅读是我们心灵深处的知音……
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生的良师益友——书籍,让我们尽情地沐浴在书香中。人生之路漫漫,当我们上下求索时;生活之路艰难,当我们寻求不解而迷茫时,请不要苦恼,挽起书籍有力的手臂,投入到书籍温暖的怀抱,让阅读给我们的心灵洗澡,让阅读涂鸦我们童年七彩的梦想。
我阅读《木偶奇遇记》,深深地体会到一个孩子成长要经历的磨难和过程;读《三毛流浪记》,感受到贫苦人们的生活有多么的悲惨;我读《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认识了善良、正直、勇敢的汤姆叔叔;读那趣味洋溢的《西游记》又使我迈入另一个美妙的世界……是书籍,是阅读,让我见识了这一切。
从我入学的那个时刻起,是阅读用缕缕书香给了我坚定的信念,给了我多姿多彩的童年梦想,更给了我希望和力量,书籍永远都是我真诚的朋友,阅读也必将伴我成长。漫漫人生,书籍会见证着我成长的点点滴滴,书籍会带给我虽然人生会有许许多多的变化,但,请相信,在此其中,总有一样是永不改变的!
夕阳的出现,给整个世界都渲染上了它那独一无二的凄美。那暗淡的烛光不仅在我眼前闪烁着同时也在我的心里闪烁着。一个人的夜就是这样吗?
寂寞深得像海,太让人害怕。一个人似笑非笑不流泪的痛哭,又是否会换来那温柔的阳光?
人生,就是如此——有高潮,也有低潮。潮水过后。又将恢复以前的平静。就这样来来去去,总是不知它会有几番轮回?这样的神秘,有时这样的坦白。它到底是怎样的呢?就是抱着这样的疑惑,才会有许许多多的人细细地去阅读它,品味那其中的滋味。其实,回味这种后知后觉,又何尝不是一种人生呢?
有时像个玉盘,有时像个镰刀,有时挂在山腰,有时落在山腰。是什么呢?哈哈,猜对了,没错,就是月亮。今天的阅读课上,谈的话题就是“月亮”。可以谈一谈有关月亮的传说,故事,好文章或资料。
老师把这个任务在上一个礼拜就让我们预备了,我在家里把那本“月球问答”这本书拿出来,当真地寻找着,我找到了有关月亮的好多知识。啊,月亮上没有嫦娥和玉兔,但有环形山······好,就这一段话!下面,我便开始训练读一读。到了学校老师让我们把寻找的资料再顿一下。
我们盼啊盼,终于到了第二节课,有关月亮话题的讨论开始了,第一个上台的是许鑫,许鑫很兴奋地走上了讲台,可走到讲台以后,紧张的把脑海中预备告诉大家的知识,像是给忘了,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一个字,同学们在台下悄悄地等待着,许鑫在台上不知所措,手指还不停地往返捻着,脸都羞红了,眼睛瞪的圆溜溜的,还不停的乱转,似乎在寻找谜底。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老师笑眯眯地说:“不要紧,看来许鑫太紧张了,下去再好好预备一下,好吗?”许鑫点点头,便没精打采地下了台。
下一个是武鹏卓,他忸怩地走上了讲台,手背在后面:“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为大家讲一个月亮的传说,天帝的女儿看到大地那么黑暗,她把自己的右眼挖出来,抛到了天空变成了太阳,把自己的左眼挖出来,抛到天空,变成了月亮,她又把自己的珍珠项链抛到了天空,变成了星星······”这么长的故事,能纯熟地复述下来,一定在家里下了不少功夫,同学们都纷纷举起手来,夸他说:“你的声音很大,而且讲得也很流畅”。
下一个是贾珂,他娓娓悦耳地讲了起来······
贾珂吐字清楚,语句很通顺。
通过这堂课,我学到了良多知识。
只有书籍,能把一切高贵的生命飘散的信号,传递给你;能把无数智慧和美好对比着愚昧和丑陋一起呈现给你。余秋雨曾在<<一脉书香>>中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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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那甜甜的糖果
四岁,床头总是放着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故事大全等书。那时的我,总是在晚上休息之前,捧着书让妈妈给我读。最喜欢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这篇童话,听妈妈说我第一次听这篇童话时因小女孩的遭遇而哭了,一直让妈妈讲,5遍,10遍直到我一字不差的背下来,可以写出来为止。妈妈奖励我一大盒喔喔奶糖,妈妈说,从那以后,每次讲童话故事,我都要剥两颗糖,一颗塞到她嘴里,一颗放到我嘴里。然后一边听着皇帝的新装里皇帝的愚蠢,一边吃着糖哈哈大笑。所以,小时侯阅读的童话周围弥漫着奶糖的香味,也夹杂着怜悯的泪和快乐的笑。
二。那厚厚的纸巾
十三岁,书桌上凌乱地堆着各种练习册。在也没有那些梦幻的童话,而是做累了习题偷偷从习题下面拿出一两本小说。喜欢那么一两本校园小说,还没读完,就哭的稀里哗啦,里面的故事太伤感了;喜欢那么一本励志小说,追梦女孩,为女主角从一米六五的普通女孩走上模特之路的艰辛和努力流泪;喜欢少年版的红楼梦,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却又以悲催的故事哭泣我想,十三岁的阅读总少不了一些纸巾。
三。那本重重的字典
今年十四岁,不在喜欢读那些乱七八糟的校园小说,而是突然喜欢语文课本和练习册上那些文言文。读文言文是烦琐的,必须查出不会读的字音,还要捧着资料书和古汉语字典慢慢查字义,所以,在这段时间,那本厚厚的重重的字典总是占了桌子半边。因为喜欢古人叽里呱啦,摇头晃脑着读着文章的那种意境,所以自己越来越喜欢文言文了。我想,古人的世界是奇妙的,那么古人的文章一定是含着奇妙和精彩的。
喜欢阅读。阅读,我的快乐源泉!!
暑假里,我经常在晚饭后看一会书,这也是我最喜欢的阅读时间。
在爸爸妈妈的眼里,我可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上二年级时,我每次都要看完整本书才肯罢休,这一点,爸爸妈妈总拿我没办法。如果打开我的书柜,就会看到《怪开头儿》《精灵鼠小弟》《夏洛的网》等一溜排的书映入眼里。
我最喜欢的还是妈妈买给我的《夏日历险》。它讲述了小男孩杰伊贝里活捉那只值150美元的猴子,虽然试过许多方法,但还是没能抓到。就在他无计可施时,一场意外的暴风雨毫不费力地把猴子赶进了仓库。他用这150美元买了一匹马,再用剩下的钱治好了妹妹杰西的腿,并且还得到了一支枪。这个精彩的故事深深吸引住了我,看得我简直能够倒背如流。
开学后,我每天尽量在八点前做完作业,留出自己的读书时间。每读完一本书,我都会把喜欢的成语标出来,那样下次要找的时候,就很容易了。
老师教会了我要慢读,每当读到喜欢的句子和片段时,我都会仔细地反复读上几遍,然后再用心去模仿它们的写作方法。在阅读中,我坚持着这个方法,它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比如我的作文,在这个过程中,就得到了很明显的进步,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阅读是一件微妙的事情,书里面优美生动的句子让我迷恋,它们带给我身临其境的感觉。有时,我还喜欢读出声音来,这样不仅可以把里面的内容记得更牢,最重要的是我掌握了句子的节奏,那感觉就像坐在一艘随着波浪起伏的船上
我喜欢阅读,它带给我一种无人知晓的乐趣,那是一座秘密的花园,是我心灵的花园。
对于学生而言写作文是常有的事情,写作就是客观事物通过作者的主观意识在恰当的文字形式中的正确反映。一篇优秀的作文究竟该怎么写呢?下面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带来了“我喜欢的小鸟作文”的相关内容,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一身美丽的羽毛,一个尖尖的嘴巴,还会清脆婉转地歌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小鸟。
我们小区有很多小鸟,它们每天早上都会叽叽喳喳地催我快起床,时不时还会飞到我家的阳台上,有一次居然飞进家里转了一圈。
上个星期,我的好朋友在小区里捡到了一只从鸟窝里掉下来的幼鸟。他把它带回家,我经常去看它。当我一走近,它就仰起头,张着嘴巴,还一边叫着,好像在说:快点快点,我饿了,我要吃好吃的。我把一些蚯蚓放进它的喉咙里喂它,它就砸吧砸吧地吃,一吃完,又张开嘴巴要,真是一只小馋鸟。当它吃饱了,就开始睡觉,像一个小宝宝。
可是这么可爱的小鸟,也有人会伤害它们,我多希望每个人都保护和帮助它们,让我们一起爱护小鸟吧!
我家门口有两棵大树,树上常常栖息着许多小麻雀。
麻雀小巧玲珑,只有小拳头那么大。背上的羽毛充满黄褐色的雀斑,脖子上长着一圈白羽毛,像套了一个小项圈,一对眸子只有小绿豆那么大。老是滴溜溜乱转。
麻雀是个不循分的小家伙,老是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它叫的时候老是点点小脑袋,微博也随之一翘一翘的。小麻雀常常在地上跳来跳去觅食,偶尔也悠闲地披发步,它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
麻雀很机警一听到响声就“轰”地一声飞起来,但它并不飞远,看看没危险又飞回来。它的胆子有时很大,敢在人的眼前觅食,甚至飞进屋内,有一次还飞到我的脚边吃我掉下来的饭粒。
小麻雀真可爱,我喜欢它。
我喜欢的小鸟
一次,我和小二舅舅出去玩,在回来的时候一只小鸟突然飞进了单元门里,发出清脆的鸣叫声,于是我连忙叫舅舅把小鸟捉住。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把它放进笼子里,可是它却在笼子里跳来跳去,发出急促的尖叫声。我以为它饿了,就叫奶奶抓了点米放进笼子里,但是它不但没有吃,反而叫得更凄惨了。它不断地用嘴巴啄笼子,我发现它的嘴巴都流血了。它的叫声是那样的低沉,那样的可怜,好像对我说:“这不是我的家,大自然才是我的家。”
于是,我打开笼子的门,鸟儿象箭一样“哗”的一声飞了出去,发出一种清脆的声音。
现在,每当我听见小鸟清脆的声音,我就想起这只曾被我放回大自然的小鸟!
假如说是最喜欢又亲密接触过的小动物的话,那就是它了。
在好久以前,我家来了一只鸟。这只鸟羽毛呈灰色,体型较小,它的那双眼睛始终保持着警惕。可怜的小家伙,它的羽毛都湿了。爸爸说它可能是羽毛被淋湿了落在我家的窗台上,然后就掉了进来。
“他还对我们布满着敌意,”爸爸说,“最好不要靠近它。”不外时间久了,它就慢慢不怕我们了。
但有一天,我喂它饭时它却把饭打泼了。我拿起扫把预备把饭扫干净时,它认为我是想打它,所以就用嘴来啄我。不外它可能不太确定,所以也没用多少力。
家里最讨厌这鸟的就是外婆了。由于这鸟有个不好的习惯——随地大小便,很不讲卫生。他一不讲卫生,外婆就要来打扫了。可这鸟似乎跟外婆作对似的,外婆刚打扫完这边,它就在那“作案”了;外婆打扫完那边,他又到别的地方去了。
终于有一天,外婆忍无可忍了,一怒之下就把鸟扔在了窗台外。鸟看这情况,在窗台上飞了几圈,就走了。
鸟呀,你什么时候再来呢?
春天里,嫩草探出头;秋天里,枫叶纷纷飘落;冬天里,大树披上了白衣。唯有夏季,澈蓝的天空就像被洗过的宝石,白云缓缓地飘动,树木高大,绿叶浓郁,小鸟在唱歌,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好似花仙子一般。就在这时,你会听到知了的鸣声,它在向人们宣布:夏天来了。
夏季,呈现出一片色彩缤纷的壮景:美丽的景色,飞舞的裙摆,可口的冰激凌……我喜欢夏季。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一天,清晨,我就被小鸟的叽喳声给吵醒了,这是在向我预示吗?妈妈喊了我,我赶紧穿好衣服,跑下楼去。我们今天的行程早就有了安排——要去外婆家,摘葡萄吃。外婆看到我来了,开心的说:“来,尝一颗葡萄吧!”我一边吃着葡萄,一边笑着看着外婆说:“谢谢外婆!我们现在就去摘葡萄吧。”“好啊,走吧”外婆爽快的答应了。于是外婆便带着我,朝着葡萄前进。还没进入葡萄园,便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葡萄香,我跟着外婆进去以后,哇!真是一片壮观的景象那!每根藤条上都挤满了葡萄,有青的,有紫的,他们紧挨在一起,好像一个个欢笑着的胖娃娃,似乎在喊着:“欢迎欢迎!”我迫不及待的摘了一颗,慢慢地剥开皮,葡萄汁溢了出来,那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果肉,饱满、诱人,放入嘴中,酸酸甜甜、柔柔嫩嫩,回味无穷。我于是拿着盘子,摘了好多可口的葡萄,带回了家,慢慢品尝。
在暑假里,我还与爸爸妈妈一起外出钓鱼,虽然我没有多大的耐心,仅仅钓到了一条,但那也是我的劳动成果。爸爸妈妈就不同了,他们一下午都坐在那里,聊聊天,喝喝茶,不知不觉的,鱼篓都已经满了。我们钓完鱼后,满载而归,十分快乐,随后迎来的便是一顿大餐。
夏之色如炎的金,如沙漠,如阳光,似乎是热情的招待。夏是金灿灿的,给一切都带来了无限的明媚和灿烂。
我喜欢夏季。
我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小鸟,是出差时买回来的送给我的,因为它每天都很快乐,所以我们就叫它乐乐。我每天回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乐乐。
乐乐的头圆圆的,上面镶嵌着一双小黑豆一样的眼睛。它有一张又弯又尖的小白嘴,上面长着两个小孔,这就是它的鼻子。最特别的还要算它的羽毛了,别的小鸟的羽毛颜色单一,可乐乐不一样,它身上的羽毛是淡黄色的,头上和肚皮上的羽毛得浅红色的,搭配在一起非常显眼、漂亮。
老鼠爱大米,小鸟爱小米。一天我刚进家门,乐乐就对我唧唧喳喳地叫着,好像在说:“我饿、我饿!”我赶紧捧了一把小米,倒在它专用碗里,这个小宝贝一看到自己喜欢的小米,扑扑地跳了过来,它先啄了几口,接着又歪着小脑袋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什么危险了,才放心地大口大口地享用起来,只见它一会摇摇脑袋,一会又啄一啄小米。吃饱了,它钻进了小房子里,睡觉去了。
每天早上,乐乐都在笼子里唧唧喳喳地叫,好像在用歌声催我快起床,这样一只美丽又可爱的小鸟,你能不喜欢吗?
我喜欢鸟儿,喜欢她的轻灵和活泼.一如那潺潺的小溪流,那么的引人喜欢,就这样欢快地雀跃地流进心田.恰如其分的那股子灵动好似清风拂面的春天,不沾染半点迷惑,那样的洒潇洒脱、清清新新.
我喜欢鸟儿,喜欢她的那份坚强和决绝.若比作兰则少了一份豪气,若比作翠竹则少了一丝灵韵.只见那小小的火红色身躯,毅然决然的扑向那根荆棘,像一闪而逝的烟花,生命将尽,她超脱了痛苦,尽情欢唱,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颤动.
我喜欢鸟儿,喜欢她的平凡和安泰.不碌碌,不无为,却也不逐利.阳光错落的洒在树间,轻扑翅膀,那洗净纤尘的一声鸣啼,在心中久久环绕.如清泉,如凉风,如醍醐,将浮躁的心湖慢慢抚平直至澄净.
我喜欢鸟儿,我喜欢她那活泼却又不失厚重的生命.那么的潇洒脱洒,那么的绚烂锦绣,那么的真真切切.
我有一个愿望,就是养一对鸟。有一天,妈妈突然给我带回来一对鹦鹉,满足了我的愿望。
鹦鹉的颜色非常鲜艳。头上的羽毛像金黄色的头巾。背上的羽毛像翠绿色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士黄色的衬衫。最引人注目的是它那红通通的嘴,还带钩。
它们小巧玲珑,有着一双尖锐的爪子,有时它紧紧地抓住笼子,玩起了“倒挂金钩”的惊险动作,它们时而在荡秋千,时而在你追我赶,时而站在一起窃窃私语,一副卿卿我我的样子,好似一对恋人。
我在空闲的时候,学鸟叫逗它们,它们在笼子里东张西望,却怎么也没发现它的同类。有时它们叽叽喳喳的叫声引来很多小鸟。看着它们兴高采烈的样子,我知道它们渴望像其它小鸟一样自由的飞翔。但是我很喜欢它们,所以我不能打开鸟笼给它们自由,我会照顾好它们,让它们伴随着我快乐的成长。
我家树上有一个鸟窝,一个棕色的鸟窝,里面有一只大鸟妈妈,这几天大鸟妈妈都没出门了,大概是生下一窝鸟蛋了,今天我看见一只小鸟像树上的鸟窝飞了过去,应该是大鸟妈妈的孩子。
小鸟们渐渐的长大了,大鸟妈妈慢慢变老了,小鸟天天给大鸟妈妈衔来一些小虫,什么西瓜虫、蚯蚓啊什么都有,小鸟长成大鸟了,大鸟妈妈每天躺在窝里起不了身子,好像得了重病,大鸟们看见了妈妈有什么状况。带妈妈去了医院,检查出发烧40度,要去兽医院,大鸟们来到了兽医院,给鸟妈妈办了住院手续,不几天我也来看望了大鸟妈妈,我觉得大鸟妈妈好像快死了,我的妈妈说:“别乱说”又过了几天,大鸟妈妈真的死了。我把它埋到了我家院子里,即使风吹雨淋,妈妈做的鸟窝就是不会掉下来,大鸟们很敬佩了妈妈。
后来,这些大鸟轻巧地飞过了广阔的大海,飞到了另外一座岛屿,这些大鸟和一只刺猬成为了好朋友。
我喜欢大鸟妈妈对小鸟们的无私奉献,就好像全天下的妈妈们对自己的孩子们。
我的鹦鹉,你真的会回来吗?
我总是将手伸到它的背上,故意拨动着它那天蓝色的羽毛。它天蓝带黑的羽毛被我翻起来后,露出了下面淡蓝色的绒毛,它总是假装闪躲,一边拧过头去,用圆弧状的金色嘴壳小心翼翼将杂乱的羽毛梳平。然后,一溜烟窜进自己的小屋,冲着我得意地怪叫着。
我生气时,总是用书使劲地砸着床,或是冲着它大声呵斥着。而它,像一个朋友般倾听着我的怒火。然后缓缓挪到着它那小小的腿,摇晃着它那淡蓝中还夹杂着白色的脑袋,眨巴着那棕蓝色的眼睛,像是一位训练有素地歌唱家,从那金黄的嘴里迸出“咕噜,咕噜”的吟唱。就像是一位知心好友在安慰我似的。
我很喜欢用美味的虫子和小米挑逗你。你总会翘着尾巴在你的小屋和楼梯间蹦来蹦去,或是挤在笼边向我展示你可爱的外表。
在我将虫子或小米丢在食槽中时,你总是傲娇地挺着雪白的肚子,张开宝蓝色的翅膀,露出淡蓝色的掖,既像是在感谢我给予你食物,又像是在做晚饭前的祈祷。真像一位喜剧演员。
我读书时,你总像一位老师似的在我身旁踱步。时而向东,时而向西,时而站在原地站立不动,像在思索着什么难题。
可为什么你会趁着窗户打开的时候飞走呢?我的朋友,你为何不肯原谅我一次呢?
望着鸟去笼空的惨状,我又一次感到内心的空虚。
可转念一想,你那天蓝色的身姿本就应该属于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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