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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读后感

黑猫读后感

2023-06-11

黑猫读后感(范例10篇)。

笔者挑选了一篇非常实用的“黑猫读后感”供大家参考。或许每个人都有很多的阅读经验,但总有那么一段时间,对于某本书耿耿于怀,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后,仿佛吸收了其中的智慧精华。这时,我们可以用笔墨记录下那些对我们有感受的情节与人物,供大家参考。愿这篇文章能提供大家参考,帮助你们取得更多的收获!

黑猫读后感(篇1)

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读书让我快乐,让我陶醉,让我成功最近,我在看《黑猫泥咕咕先生》,让我回味无穷。

《黑猫泥咕咕先生》是一篇童话,它的主人公就是黑猫泥咕咕先生,它主要讲了黑猫泥咕咕先生住在满是玩具的房间里,他想做一只优雅的有思维的猫,结果被两个小玩具捉弄了她们抓住它的尾巴一吹:咕!泥咕咕先生很生气,决定离家出走,没想到在外面竟用尾巴救下了小花狗,后来回到了玩具屋。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象泥咕咕先生,他虽然很讨厌别人吹自己的尾巴,但看见小花狗掉进了水里,他还是马上吹响了自己的尾巴,最后救了他。从中,我觉得泥咕咕先生很有爱心,他其实完全可以视而不见,可他还是很有爱心,正是这种力量让他克服讨厌,吹了自己的尾巴,所以我们要向他学习。我们还要学习他的机智,他救小花狗,是因为爱心,可如果人不够机智,如果没有想到吹尾巴,如果自己纵身跳下去别忘了,他可是一个泥玩具,碰到水会融化的!而且,他能在危急的时刻做出正确的选择,也是不容易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这点。

生活中,我们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我喜欢读书,你呢?

黑猫读后感(篇2)

一只小猫,由于长的又黑又丑,被主人认为是不吉祥的猫,于是把它装入麻袋,扔进了河里。

一群小鸡在河边欢快地钓鱼,老半天了,一条鱼也没钓上来,却钓上了一条破麻袋,打开一看,哟!原来是一只小黑猫。小鸡们不喜欢这只小黑猫,要把它扔掉,鸡爸爸收留了这只猫,请给它取名叫“落汤鸡”。

落汤鸡小时候很怕老鼠,小鸡卡门和它的妹妹一起训练小黑猫,让它学会抓老鼠,小黑猫与小鸡们成为了好朋友,它们一起快乐成长。

小黑猫长大了,它要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它与小鸡们告别了。

一天,三只凶恶、野蛮的坏田鼠闯进了鸡舍,抢走了很多鸡蛋,抓走了小胖鸡当人质,鸡爸爸、鸡妈妈急得不行,这时小黑猫突然出现在门口,大喊一声:“坏蛋,别跑!”小黑猫勇敢的与三个坏蛋打斗,最后小黑猫终于战胜了,小肥鸡和鸡群们得救了,它们非常感谢小黑猫。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外表的美与丑不重要,心灵美才是最重要的,肯帮助别人,有自己的本领才是最美的。

黑猫读后感(篇3)

《黑猫与猴子》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则名为《黑猫与猴子》的寓言,让我受益匪浅。寓言的大致意思是:黑猫与猴子都想吃树上的杨梅,但猴子担心从树上摔下来,为了能安全可靠地吃到杨梅,它做了充分的准备。而黑猫则觉得猴子有点小题大做,只见它一个箭步飞快地爬到了树上,结果一不小心从树上摔了下来,摔了个鼻青脸肿。这时猴子却极为谨慎地爬到树上,小心翼翼地摘着,愉快地享受着酸甜可口的杨梅。最后,黑猫在树下叹息道:“你真幸,轻而易举地吃到了杨梅,而我却真够倒霉的.,不仅没吃到杨梅,反而将自己摔了个大跟头。”

我想:猴子之所以能吃到杨梅是因为它在事前作了充分的准备;而黑猫之所以没吃到杨梅,是因为它对爬树轻率大意!

记得有一次,我们去漂流,我们一边漂流,一边打水仗。忽然,我看见对面船上的人只带了水枪却没穿雨衣,嘴里却在说:“瞧他们,漂流用得着穿雨衣吗?”话音刚落,说话的人就挨了一a88a88枪88a88a,浑身湿透了。这时他开始报怨了:“早知道水仗会打得这么激烈,我们也该带上雨衣……”结果一场水仗打下来,我们船上的人因为穿着雨衣,衣服只湿了一点儿,而对面船上的人却个个成了“落汤鸡”。

还有一次,我们班英语测验,我很快就做完了,马马虎虎地检查了一遍觉得没问题了。可这时,别的同学还在认真地检查。结果成绩出来后,我只得了98分,而得满分的同学有好几位呢!为此我后悔极了。

是呀,幸运往往青睐遇到事情周密准备的人,倒霉常常降临遇到事情轻率大意的人。

黑猫读后感(篇4)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一想起那时的情景鼻子就醋酸的,眼里就有泪水在打转转。

这本书讲的是20xx年512大地震时的故事,有一些故事大家都在新闻里看过,都是一些人和动物的英雄事迹。

离门最近最容易逃生的郑老师,在灾难来临时,为了先让同学们得救,用自己的身体撑着教室的门,最后混身是血,永远停止了呼吸。

搜救犬公爵,从废墟里救出了三十七个幸存者,自己却以身殉职。

舍已救人的母白鹅,被埋在废墟里的时候,下了两个蛋,全都给爷爷吃了,自己却饿死了。

给孩子留下“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的红衣母亲等等,都让我感动。

我深深地感到,当灾难来临时,有一股巨大的力量让我们去保护别人,去帮助别人,不管危不危险,都会有人冲在最前面。这股力量就是——爱!

黑猫读后感(篇5)

最近读过美国小说家爱伦坡的哥特式恐怖小说之一《黑猫》,被其中恐怖阴暗的情节以及情景吸引到了,我个人很喜欢这一类的悬疑惊悚故事,原因是这一类的故事往往总会给人留下深刻的不可磨灭的印象和不同以往的阅读体验,在读过一遍之后,略微觉得不过瘾,因而反复又来重读三遍,甚觉每读一遍,都能体味出不一样的感觉,细细思考再三,越觉得想要记下点什么,然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接下来要说的是我个人对它的见解。

先来说说此小说的作者爱伦坡,他出生在美国浪漫主义思潮时期,他父亲在他出生不久后离家出走,后来最爱他的母亲也去世了,在绝望之中,他和其兄妹三人被人收养,由于爱伦坡的养父母家境还算富裕,他才能继续他的学业,而后参军,由于在语言上表现出了极大的天分,他积极投身到了文学创作中去,然后遇到生命中第二个重要的女人——弗吉尼亚,两人过了一段幸福而短暂的日子之后,弗吉尼亚被检测出结核病,并与病魔战斗了整整五年,在这五年里,爱伦坡都生活在死亡和疾病的恐惧之中,也正是这一段时间的生活,他达到了人生创作的顶峰。

那个时代的爱伦坡,经历了太过沉重的来自于生活的打击,面对死亡,内心时时处于挣扎和绝望崩溃的边缘,正是因为这样,各种死亡和恐怖的意象才会充斥在他的作品中,才会造就他独特的哥特式写作风格。然而与其他哥特风格不同的是,爱伦坡擅长把人放到极端恐怖的情境中,在这种情景之下,会暴露出人内心最深处的阴暗丑恶的一面,爱伦坡就是要以这种奇特的方式,将人性这丑恶的一面赤裸裸地撕开给人看,让人体会到这种来自于恐怖世界的快感。

在其小说《黑猫》中,整个故事从头到尾都充满着恐怖主义色彩,运用了大量的象征的手法,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让读者直接感受到这种身临其境的恐怖氛围,小说开头叙述的是善良温顺的主人公和妻子养了一只颇有灵性的黑猫普路托,并与这只黑猫的感情越来越好,后来由于酗酒,控制不了自己脾气败坏,竟然用刀将猫的眼睛剜了出来,清醒之后感到伤心,伤心进而转化为恼怒,竟将猫吊死在树上,但杀死猫的那天晚上居然发生了火灾,房屋几乎被烧毁,但除了主人公床头那面墙,可离奇的是,那面墙上居然出现了一只巨大的猫的图案,墙上的猫的脖子上还栓了一根绳子,这让主人公立刻联想到死去的那只猫普鲁托,这让他惊恐万分,这种恐俱不仅来自于主人公对这只突然出现在墙上的猫的恐怖气氛未知的惧怕,也是由于他害怕自己的罪行被揭露,虽然这只猫已经死了,但墙上的图案却一直刻在主人公的脑海里,一直折磨着他,仿佛生活在一个恐怖世界之中,而这只猫就成为了一个恐怖的意象。

后来主人公后悔害死这只猫,又重新物色了另一只,它与普鲁托长的极为相似,除了胸前多了一片白斑,它的眼睛竟然也同样被剜掉一个,这让主人公一看到它就想到普鲁托,想到之前自己残暴的罪行,而它面前的白斑就像是对他的拷问,白斑就是像一个绞刑架,是正法的刑具,这让他对这只猫极其厌恶和惧怕,“这个动物在我身上引起的畏惧和恐怖”“不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我再也得不到安宁!在白天那畜生老是纠缠着我;到了晚上我不断从极度恐怖的恶梦中惊醒……那是我无力摆脱的梦魔的化身。”正是由于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内心的内疚,负罪,恐怖使得主人公对这只猫积怨已久,最终在下楼梯时由于被猫绊了一下,瞬时激起自己对猫的杀心。

而这只猫就像是普鲁托对主人公罪行的报复,让他处于崩溃的边缘,进而诱发了对妻子的罪行,“妻子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她这一拦不当紧,我被激怒了,狂暴得热血冲顶。作文我挣脱她的手,一斧子劈在她的脑壳上。”在残忍杀害妻子之后,主人公竟然开始盘算起了藏匿尸首,平静地将妻子的尸体藏在地下室的砖墙里面,还向警察得意地炫耀起自己的成果,人性的丑恶已经扭曲到了极点,最后是那只黑猫凄厉的哀号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揭露了主人公的罪恶,小说仍然以这种恐怖的气氛结尾。

爱伦坡在这部小说中,并没有直接描写主人公的罪行,而是从主人公变态的心理出发,以这种极端变态恐怖的心路历程,把我们带入到主人公的角色中去,让我们能够清晰地感受理解这种心灵上的恐怖和丑恶,不仅带给我们感官上的恐怖的快感,也给人心灵一种震撼。主人公的恶行,不仅是对他人的恶行,也是对自我的一种毁灭,对自我价值观的一种毁灭。他由开始的善良温顺到后来的邪恶变态,是对自我的内心变化的一种剖析。爱伦坡通过这篇小说,以阴暗恐惧的氛围,将人内心隐藏的邪念一步步不断地放大,直至毁灭。这篇小说描写了阴森的场景,刻画了残暴的人物形象,充分利用了恐怖的氛围,不仅吸引了读者的眼球,引起了读者内心的自我分析,同时也展示了来自于这种哥特式恐怖风格的极度的美。

黑猫读后感(篇6)

《黑猫警长》作为一部30多年前的作品,在当时的那个时代,其警匪题材和科幻卡通式画风在国内乃是世界都是走在先进水平行列的。然而由于中国动画业在前一段时期出现的停滞和衰退,上美在8090年代留下来的一系列风格迥异的动画没有得到任何发展,被静静地束之高阁,仿美仿日已经成为国内ACG产业链条上的主流。而本片作为对于《黑猫警长》系列的正统续作,就自然要承担起重新拿起并发展中国自有动画风格这一使命。

在本片剧情中,故事从原来的村落,变成了都市。但是和我们三次元中看到的都市不同,在这二次元的都市中,建筑风格依旧是原来村落时代的《黑猫警长》留下的风格,作文密布的建筑和密布的树林交错分布在一张鸟瞰图上,科幻卡通风格在新的时代依旧展现的淋漓尽致——我们希望未来的城市,绿色多一点,所以我们在画布上,就把城市画在一片森林之中。在这里,二次元既是我们对于三次元孩子般的幻想,又是三次元未来发展的方向。

本作对于旧有风格继承的确是比较成功的,缺憾在于开创性不足,很多科幻道具尽管较老版动画如同鸟枪换炮一般进行了更新,但是这些道具在其他科幻类作品中已经比比皆是,已经做不到当年那种给观众的震撼感了。配音倒是值得一提,由于使用的是上海电影译制厂阵容,效果比起最近的某些动画要好上很多。而且配角大量使用方言腔调,有种属于中国人才会享受的谜之喜感。

另外,在电影开场的上美logo展示中,上美秀了一把自家做3D动画的技术,质量上来说已经在《大圣归来》之上,和皮克斯的差距已经不明显了,真不知道上美是自家黑科技,还是做《大闹天宫》重制版时学到的技术。

黑猫读后感(篇7)

——读《黑猫警长》有感

江苏省常熟市谢桥中心小学六(3)班鲁佳莉

您读过《黑猫警长》吗?如果您读过,那么您一定会对黑猫警长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果您没读过,那么您听了我的讲述后,也会崇拜他的。

黑猫警长是动物森林里赫赫有名的人物。他为小白兔找回了玫瑰花,为狗熊大婶找回了剪刀……更重要的是,他还帮棒槌星熊解决了能源问题。总之,黑猫警长功绩数不胜数。在动物森林里,还有一个心肠非常坏的“独眼龙”老鼠和一只狡猾的狐狸。因此,正义的黑猫警长经常与邪恶的“独眼龙”、红眼狐狸展开拼搏。但是,邪恶永远打不倒正义,黑猫警长屡次获得胜利。

虽然只是童话故事,但他却带给我无数的遐想,书中的每一个角色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的使我愤怒,有的使我感叹。最主要的是,我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邪恶打不倒正义。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黑猫警长”——我们的公安局民警。当然也有不少“独眼龙”和“红眼狐狸”——骗子、小偷、强盗等坏人。也正如书中写的,正义的一方总是能战胜邪恶的一方。

朋友们,请您们记住这样一句话:邪恶永远打不倒正义!当您做某一件事时,想一下做的事是对的还是错的,不然,如果您做了错事,触犯了法律,后果不堪设想!

黑猫读后感(篇8)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去电影院看电影了,电影的名字叫《黑猫警长之翡翠之星》,刚开始演的是一只耳在一座监狱大楼里想着怎么对付黑猫警长,突然天空降落了陨石,正好砸烂了一只耳的房间,一只耳逃跑了,这时警事们开着飞机来抓一只耳,一只耳来到一个冒着大火的洞时,一只耳掉了下去,之后从洞里爬出一个大怪物。

其实这个怪物就是大猿博士,他是从太空中来到地球找羊山博士复仇的,大猿博士来到了翡翠之星想搞破坏,他找到了启动翡翠之星的能量块,正好三嘟不想去上课,和他的好朋友提前来到了翡翠之星参观,三嘟知道了他们是坏蛋时,就和他的小Q把能量块骗走了,后来大猿博士和一只耳找到了两位帮手,但是还是被黑猫警长抓住了,大猿博士和一只耳被警事关在一个很结实的监狱里,但是一只耳在监狱里把小Q的电池偷偷的拿掉,然后按在电源线上,监狱就爆炸了,大猿博士和一只耳又把能量块抢了过来,就来到了翡翠之星博物馆,准备在博物馆开幕式的时候把人们都送到太空去,人们来到翡翠之星博物馆参加开幕式并进去参观,突然翡翠之星的宇宙飞船开动了,人们都非常害怕。

后来黑猫警长和三嘟经过努力,不但解救了大家还解救了整个城市,也抓住了大猿博士和一只耳,后来大家都夸三嘟是个勇敢的孩子,黑猫警长也说三嘟是一个小英雄。

黑猫读后感(篇9)

据说,每一个说英语的家庭的书架上,都摆放着一套《彼得兔的故事》。一百多年来,这只长耳大眼的欢乐小兔子已成为儿童文学作品中的经典形象,受到无数孩子的喜欢。然而在美国,有只小猫影响力堪比彼得兔。美国老牌经典杂志《大西洋月刊》曾评价,“这是一只能与彼得兔一争高下的小猫”。有超过整整一代的美国读者在回忆起他们的童年时,都忘不了这只戴着红围巾、在月光下翩翩起舞的小黑猫。她就是——黑猫珍妮。

珍妮是美国国宝级童话故事《黑猫珍妮》系列中的主角。她内心善良,人见人爱,自小在主人汀克船长的庇护下成长。但是,珍妮生性胆小。就像很多害羞内向的小孩子一样,她对社交生活充满压力,只要有陌生人在的场合,她就会感到极度不适应和不自在。在《猫咪俱乐部》这个故事中,当珍妮被热情的新伙伴们邀请加入猫咪俱乐部时,“恐惧一下子压倒了她”。她感到所有的猫都在用他们闪闪发光的眼睛盯着她,仿佛在说:“你会做什么,小黑猫?你、会、做、什、么!”在这种压力下,珍妮“发出一声嚎叫,飞奔着逃回了家”。当然,珍妮不是懦弱的胆小鬼。在发现了自己会滑冰这样一个特长后,她找回了自信,大大方方地站在舞台中央,享受到属于自己的高光时刻。

所以,在这个故事中,珍妮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因为天生内向,所以在与人交往时表现得极度敏感和不自信;因为一心向好,所以在经历了短暂的失落后,最后通过自己的一技之长找回了自信,实现了目标。这样想来,珍妮多像一个正在长大的孩子啊!成长路上,种种挑战、压力、挫折都会遇到;逃避不是办法,勇于面对才是终极解决方案。珍妮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她安静又害羞,却始终努力地向前迈步行走,多像于比克·舒比格笔下的那个了不起的南瓜:“洋葱、土豆、胡萝卜,不相信世界上有南瓜这种东西。它们认为那只是一种空想。南瓜不说话,它只是默默生长。”我们都喜欢珍妮,因为每个人的心中,都曾经住过这样一只默默生长、安静向前的小猫。

美国《大西洋评论》杂志曾经这样评价《黑猫珍妮》:“埃弗里尔以丰富睿智的想象力编织着她色彩斑斓的故事……但她随之传达的冷静使得这些故事因细节的真实充满现实感……孩子们将会从珍妮的情绪和行为体验中发现有益的东西。”的确,《黑猫珍妮》虽然是一部虚构的童话,但其中的很多细节都能跟现实匹配起来,充满写实性。对6—8岁的孩子来说,这是一部帮助他们养成好习惯、培养好性格的故事书;对那些满脑育儿焦虑、不知道该如何跟孩子相处的父母们来说,这本书,就是一本超棒的养育指南。

《猫咪学校》是这套书中最受小朋友们欢迎的一个故事,原因是里面有只调皮捣蛋的大猫——皮寇斯(哪个班里还没几个无法无天的熊孩子呢)。作文皮寇斯喜欢搞恶作剧,第一次跟珍妮见面时,就把珍妮狠狠戏弄了一番。珍妮很害怕,后果很严重,她决定——离校出走。当然,在经历了最初的害怕和退缩后,珍妮最终还是勇敢地回到学校接受皮寇斯的挑战,并给了他一个小小的教训。从那以后,皮寇斯“再也没有戏弄过任何小猫咪……这是他受教育的开始”。

对孩子们来说,“友好相处,礼貌待人”不过是印在小学生行为规范手册上的几个冷冰冰的字,还是那些通俗易懂、有趣有料的故事来得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对父母们来说,不要再抱怨孩子为什么在陌生人面前不爱说话、不善于表达了,也许他们像珍妮一样,正在经受一场内心的风暴,父母需要的,也许只是一次温柔的等待。

“有一个孩子每天向前走去/他最初看见的东西,他就变成那东西/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在那一天,或者那一天的一部分/或者几年,或者连绵很多年……”对每天都在悄悄长大的孩子来说,童年时那些用心读过的一本又一本的好书是他无比宝贵的财富,是搭建精神堡垒的一块又一块的砖石,是长大后回忆童年时泛起的美妙记忆,是他之所以成为“他”的那些理由之一。《黑猫珍妮》,就是这样的财富、砖石、记忆,和理由。

黑猫读后感(篇10)

晚上,陪孩子在东方国际影城观看了《黑猫警长》点映活动。

新版的《黑猫警长》紧跟时代潮流,融入了反恐、法制、环保、科学等各种主题,打酱油、躲猫猫等网络语言也不绝于耳。贯穿全片的两个主要角色——机智勇敢的“黑猫警长”和狡猾奸诈的“一只耳”分别由吴磊(哈利波特配音演员)和大名鼎鼎的李扬配音,著名国际艺人大山也应邀倾情加盟为非洲吃猫鼠配音。

超强的演员阵势、生动的卡通形象和诙谐幽默的语言引得孩子们笑声连连,将我们这些七八十后的大人们也带入了欢乐的童年记忆。

影片中所展现的知识元素也特别丰富:小巧可爱的鼩鼱一家喜爱食虫,他们戴着眼镜这一巧妙的形象设计实为突出其视觉差的生理特点;庞大笨拙的河马、大象、野猪吃红土为了补充体内的微量元素;美丽动人的螳螂姑娘怀孕后要吃掉自己的丈夫才能生小螳螂;巨大恐怖的非洲吃猫鼠能喷射出麻痹猫神经系统的毒气,猫一旦沾上便会昏倒,任其宰割.....为孩子们创设了一个寓教于乐、益于身心的动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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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传》读后感范例10篇


这篇“《毛泽东传》读后感”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每次开始读作者写的作品,心里都会产生不一样的感触。 读后感是对文章进行个人思考和评价的一种方式,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毛泽东传》读后感 篇1

暑假在家,平生第一次读了名人的传记。给我的感觉就是名人传记对一个人的成长是很有帮助的,通过这些大人物的生平事迹,能给我们许多的鼓舞和启示。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以前没有看过。

毛泽东,这个名字对中国人而言再熟悉不过了!他创建了新中国;他结束了中国人民被压迫,被剥削得苦难历史

毛泽东出生在湖南韶山的一个小山村里的一个农民家庭里,当时中国正在一步步走向败落。毛泽东虽然出生在这种黑暗的环境下,但他从小酷爱读书,整天背着一本《水浒传》。当毛泽东到了11岁的时候,他父亲逼着他耕地、抬粪便,可是毛泽东不甘罢休,在干完活之后躲在墙角里继续看书!毛泽东的父亲就曾经大骂他是懒而无用。想想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当时的农民眼中,田地是最重要的。不过,我也感觉到那时的毛泽东是一个极为叛逆的少年。生长在一个农民的家庭,不爱田地,却对知识那么渴望。少年时代的不断阅读,对毛泽东的文化知识积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民间有句话叫做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中国的古语,毛泽东都没有听。站在今天的角度来看,当年*同志要是没有读水浒和三国,那么,他就不可能在抗战时期的军事活动中有那么卓越的表现,那么,中国就不是今天这么强大的中国了。后来,毛泽东自己私下攒钱最后离开家到外面闯荡。正是他的独自出外闯荡,让他看到了人们的苦难生活,于是她想改变人们的生活,想拯救中国这条巨龙!读着读着,我不由地被他种精神所感动,少年的毛泽东便关注国家的兴亡!读完毛泽东传,给我留下最深刻映像的就是毛泽东那种时刻为国家和人民着想的精神。我想这也是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应该具有的精神吧!

现在很多人择业都是想着以后要做什么样的工作,才能够赚很多的钱,才能够让自己过上富裕的生活。似乎我们已经没有以前毛泽东时代人们的那种纯朴的念头了,要精忠报国,要为国捐躯或许人们都觉得只有乱世才能出现毛泽东那样的英雄,只有乱世才需要毛泽东那样的英雄。

可我觉得在国家有危难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出生,已经失去一次为自己的国家做贡献的机会了。现在中国正在不断地建设着,在不断地壮大,这时候正需要我们,我们不能再失去这次机会了!

同时,看完毛泽东传之后,我发现他是一个很果断的人。在思考之后,他总是能够很快的做出正确的决定。这也是我所缺少的吧!现在,我是大四的学生了,很快也就面临择业的问题。在暑假期间,我想过很多职业,不知道自己到底适合什么样的工作。最后我在当人民教师和去公司上班这两个选择中徘徊着。父母说当教师稳定对女孩而言是一个很好的职业,而亲戚说去公司上班有很大的发展前途。每当听完他们的话时,我都会被说服。多么的没主见呀!我不断的在想,为什么同样是吃饭长大的人,毛泽东就可以那么果断,而我却如此不能做决定呢?我不断的思考着,得出一个结论。凡是有成就的人,都是一个善于做决定的人,有自己的想法,有着自己的目标。而我,如果要有所成就,就必须克服自己缺乏主见的弱点。人的一生,不能都任凭自己的弱点为所欲为吧?每个人都是有弱点的,毛泽东也是,但是他都能够克服,同样是人,我也可以

我记得书上还提到毛泽东给他儿子写信,他在信中曾经提到:唯有一事向你们建议,趁着你们年轻,多向自然科学学习,少谈些政治,只有科学是真学问。这时一个父亲对儿子的忠告,也是一个伟人对天下发、所有年轻人的忠告。只有科学是真学问。毛泽东的一生都在追求完善自我,当然他晚年也有错误的时候,但是他脑袋中的科学还是帮助他做了很多正确的事情。我们这些年轻人总是知道的少,想说的却很多。政治理论知道的不多,却总想对当今的政治好好的评论一番。没有科学知识垫底,我们说的都是不成熟,不客观的。只有科学是真学问。

我还记得毛泽东在重庆谈判回来后说的一句话世界上没有直路,要准备走曲折的路。当时,*同志是对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这件事说的。但是,这句话可以用在很多事情上。我们不可能一直都走平平坦坦的路,世界上没有那么好的事情。永远都会有困难在我们的面前,困难不会因为我们不希望他们出现而消失不见。而仅仅只有接受困难的观念还是永远不够的,*说孩子们,你们要随时做好准备。随时做好准备,不是你想着我要准备我要准备你就能真正的解决问题的。*说话是很有逻辑的。他告诉自己的儿子说小兔崽子们,你们要多向自然科学学习,不要天天谈什么政治,没有知识,你们什么都干不成,不要以为你爹我能用政治上的权力帮你们解决问题。即使我想,人民也是不会允许的。一个父亲对儿子的话都是发自肺腑的,像毛泽东这么会思考的人,他对儿子的教育都是金玉良言呀!我们要偷偷的学过来。只有掌握足够的知识,你才能好好的准备迎接困难。以前没有好好念书的孩子们,你们现在就要努力了。不然就来不及了。这也是我要对自己说的话。

看*同志的传记,在这过程中我后悔了非常多次。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我的不足太多了,要想有所成就,这一生,我都得好好的完善自我!

《毛泽东传》读后感 篇2

一口气读完,

首先,作者毕竟是个外国人,难免在书里有一些偏见和史料错误,但是也有一些史料(如果真实的话)也是国内的传记里没有的,有利于还原历史真相;

其次,发现直到现在毛仍然是最具争议的人物,书友立场不同导致观点不同,争论似乎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抱着已有的好恶很难真正的兼听则明,但是比十年前或更早不同的是,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历史脉络,看到了毛的过人之处以及理解了他各种行为的原因,并且讨论这些对现实仍有重大意义,因为他的时代离我们并不遥远;

第三,毛开创了近代中国的全新时代,并以自身的猴气(造反精神及灵活性)、虎气(王者之气)和侠气(个人认为欺强不凌弱、对被压迫者的同情是其侠气)的传奇个人色彩,以及立功(建国)、立德(毛泽东思想或毛主义)、立言(毛选、诗词、语录等)的儒家世俗意义上的巨大成功,必将为中国乃至世界历史所铭记!

最后,毛泽东传这本书读完了,毛泽东这本书还没读完,需要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真相更多的社会政治实践来发掘验证,积极有意义的方面做更多传承。

《毛泽东传》读后感 篇3

看过不少关于毛泽东的书和文章,这本外国人写的,本想随便翻翻,看看有没有什么新意,没想到一口气读了下来,虽说译后记指出里面不是所有的史料都经过证实,但无论如何它在有关毛泽东传记类作品中是出类拔萃的。原因之一:作为一位外国学者,作者没有身处中国的生活背景、政治背景、历史背景和知识背景,所以他能从客观的立场出发来客观地看待毛泽东这个“人”;其次,作者始终把中国的近代革命史放在世界历史的格局中来论述,脉络更清晰,也更易于理解;再者,作者对毛的评价如同对他一生的描述一样,客观而中肯,与其说是评价还不如说是归纳总结,水到渠成,没有半点虚言;最后,作者一方面牢牢抓住毛一生在精神层面即心理和思想的发展变化和某些一以贯之的东西,另一方面又紧紧抓住毛一生的实践活动和中国的那段历史,他把这三者紧扣在一起加以铺陈描述,既展现了一个丰满的立体的毛泽东,又有条不紊地呈现了那段史实和相关人物,所以不仅可读性强,而且具有思想和历史的深度和广度。

对毛泽东的评价,尤其是中国人,由于各种原因,褒贬不一,分歧很大。其实要评价一个人首先要客观地了解他,客观地了解那段历史,经过分析研究,才能发表意见。虽说一本书不能全面地精准地把毛泽东呈现完全,更何况还带有作者的视角,但想了解毛泽东及其他所在的那段历史,这本书还是值得一读的。

《毛泽东传》读后感 篇4

首先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毛泽东的求知若渴,关于毛泽东读书的情况,摘要如下:

通过他母亲家的关系,泽东到湘潭一个失业的法律专业学生家独立地学习了6个月。虽然迫于他父亲的压力,也许还因为在湘潭遇到经济困难,他又回到家里,但这6个月的读书、听课和辩论,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从此他不再是父亲已成年的“宝石”。

“知识改变命运”,“知识”的含义是宽泛的,实际上知识改变的是思想,然后在思想的推动下,才改变命运。毛泽东年少时读书的经历,即使经济困难时,也没有放弃读书,或许没有最初的书籍、遍历带来的思想冲击,便不会有他后面波澜壮阔的人生了。

就好像6个月是他能够集中注意力的限期,毛泽东把自己关在湖南省立图书馆里半年时间,像一名隐居修道士一样闭门读书。每天早晨图书馆一开门他就到了,晚上关门时他才离开。他像一座低着头的狮身人面像,趴在桌上读书,旁边堆着一摞书。他只在中午离开阅览室一会儿,买一块饼或是一个肉包子当午饭。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现代西方的历史和地理。为拓宽视野,他也读小说、中国诗歌和希腊神话。他攻读了新近由改良派严复翻译成中文的亚当·斯密、赫伯特·斯宾塞、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和达尔文的主要著作,还有他曾在东山学堂时在《世界英雄豪杰传》中读到过的两位哲学家——卢梭和孟德斯鸠——的著作。

令人震惊的是,学生时代的毛泽东,对读书如饥似渴的态度已经到了狂热的地步。而且毛泽东读的书涉及范围较广,思想深度较深,有些书的深度——如康德、卢梭、孟德斯鸠的著作——是我们大多数人至今都难以企及的高峰。

在长沙第一师范的5年半中,他在书籍或副本的页边上,写下了不下100万字的分析性、有独特观点的批注。在页边上,他常常写下“荒谬”或“不通”之类的批语。

毛泽东读书,会在书的页边上写下自己的观点,在局势动荡之时,毛泽东还会读报(此处未列举),在宏观角度,掌握世界发展的局势。

毛泽东严于律己。对待自己,也如同一把尖刀。有一件事最能说明他进行自我修炼的方法:他有一个习惯,带着书到距第一师范不远的一个叫南门的最喧闹的地方去看书,为的是检验自己集中注意力的能力。

严于律己、锐意进取,时刻保持敏锐的思考,就像毛泽东给两个女儿取的名字的寓意,“讷于言,敏于行”。

《毛泽东传》读后感 篇5

我看过很多版本的毛泽东传,觉得这次看的这本很精彩,是老外写的,作者叫啥罗斯。特里尔的,外国人的名字总是叽里咕噜一大堆,不如例如韦小宝,张三之类的中国名字干脆,所以我总是很难记住老外的名字。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不可能不知道毛泽东的,他是中国的骄傲和传奇,但由于在中国毛一直都是被当成神来顶礼膜拜的,所以中国人反而不能真正去了解和熟悉毛的一生。

对于政治家们来说或者对于无聊政客来说,他们更喜欢看毛掌权后如何熟练的应用中国古代哲学,军事巧妙融合马列主义的政治谋略,并一次次成功击败他的政敌,那些读者在毛的一次次成功经历中感受到了他们自己永远无法取得的决胜天下的快感。而对于我来说,我更喜欢看毛幼年时代和青年时代的成长轨迹,喜欢看毛作为一个平凡人的时候怎样去遭受挫折,内心困惑而探索发展和改变的,看毛怎样和其家庭社会进行斗争并超越了一个农民所无法超越的层次的。

毛是几乎所有中国人都梦寐以求的偶像,是真实存在过的英雄和伟人,但我告诫所有模仿者,你永远也成为不了毛泽东,即使你有着和他一模一样的能力,他自身固然可贵却依然是历史的时代的也可以说是天命所归,如果毛出生在当今社会,也可能无用武之地。毛是一个革命者,破坏者,是产生在大混乱时期中国的产物,在那个时代革命是一种时尚,就象当今社会炒股写博客是一种时尚一样。毛不是一个好的建设者,从他晚年的败绩就很明显的体现出来了。这真是此一时彼一时也!

毛出生在一个比较宽裕的农民家庭,其父极擅精打细算以及积累财富,同时也是一个及其吝啬和刻薄,脾气极暴躁的人,毛后来回忆说他这辈子第一个斗争的资本家就是他爸爸。毛的爸爸由于在和别人的诉讼中获败,所以极希望儿子不要象自己一样是个文盲,但毛总是和私塾老师搞不好,并极憎恶儒家文化,总是偷偷看水浒,三国等小说。毛的爸爸只是希望儿子粗略认几个字会算帐就行了,把毛培养成一个种田养猪能手并实现毛父的发财梦,而毛天生酷爱读书的习性却促使其走上了求学之路。

在经过一番激烈家庭斗争后,毛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了去城里读书的资格,恐怕大多数中国人都不知道,毛的爸爸要求毛支付一笔因为他去求学而导致家庭必须要雇请一个帮工的经济损失才能答应他的要求,而毛最终找母亲和亲戚借了一笔钱而解决了毛父提出的难题,最后毛收拾了简单的行囊带上自己最心爱的水浒传三国演义出发了,临行前毛没有和他的父亲道别,即使他妈妈一再劝他和父亲打个招呼,毛冷冷的说:我恨他!

毛在城里读书也并非诸事圆满,其天生就是一个叛逆者,同学们瞧不起这个个子高高的从农村来的家伙,而毛高傲的自尊也使他在学校及其孤立,只有两个同学是他的朋友,毛坚持认为三国演义里面描写的就是历史,并因此和同学发生激烈争吵,而且和高年级同学打了架。毛换了很多学校读书,很多都是中途而废,毛曾经想学经济学或者法律学,他写信告诉爸爸说自己以后会成为一个好的商人或者律师,但最终只是为了让他爸爸给他寄来生活费找个借口。

毛在学习过程中及其偏科,喜欢的课程都是100分,甚至有一次国文课得了100+5分,而不喜欢的课程都是零分或者接近零分,毛的美术考试就是画个圆圈在下面写两个字鸡蛋,或者画个大圆圈下面画几道波浪线写道:半壁见海日

毛在文学上的天赋和造诣是非常惊人的,这个也不用咱多说了,全中国人都知道,毛学生时代经常给人写对联写家信换点零花钱,他喜欢在街头最喧闹地带看书以培养自己的注意力集中,极喜欢游泳和洗冷水浴,有一个雷电交加他浑身湿透从山上跑下来,说是野蛮其体质,文明其精神。

对毛一生最大影响的就是两个人,一个是他老师,杨昌济并不知道自己成了他岳父(杨开慧是在其父亲死后和毛同居的)另外一个人就是斯大林。毛就是因为杨老师的原因到了北京大学,毛当时在北大当了图书管理员,呵呵,当时没人会理会一个工作低下的人,毛曾经对著名学者胡适很热情的提了一个问题,而胡适在得知毛不是在校注册学生后,冷淡的拒绝了回答他的问题。毛在经济上经常陷入困境,总是债台高筑借光了所有亲朋好友的钱而无法再次启齿借钱了。毛当时在北京居住在最便宜的三眼桥,和七个老乡挤一个炕上,毛后来回忆说:翻身都要和左右两边打招呼。或者在杨教授家和看门的挤一张床毛的思想就是在那时不断追求不断迷惑不断思考中形成的,毛和我们一样读了很多啥弗洛伊德,尼采,泰戈尔等等,五花八门,无所不涉猎。

在当时的赴法勤工俭学活动中,毛没去的原因主要是他不懂法语,也有人说是为了杨开慧,因为那时候杨正和他在热恋中,而他认为自己连中国的东西都没有学好,遥远的法国也不可能改变古老而混乱的中国。他在送别去法的同学时说:革命不能因为赴法勤工俭学而停顿。

《毛泽东传》读后感 篇6

仅仅只有接受困难的观念还是永远不够的,毛泽东说孩子们,你们要随时做好准备。随时做好准备,不是你想着我要准备我要准备你就能真正的解决问题的。毛泽东说话是很有逻辑的。

他告诉自己的儿子说小兔崽子们,你们要多向自然科学学习,不要天天谈什么政治,没有知识,你们什么都干不成,不要以为你爹我能用政治上的权力帮你们解决问题。即使我想,人民也是不会允许的。前言

暑假在家,平生第一次读了名人的传记。给我的感觉就是名人传记对一个人的成长是很有帮助的,通过这些大人物的生平事迹,能给我们许多的鼓舞和启示。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以前没有看过。

毛泽东,这个名字对中国人而言再熟悉不过了!他创建了新中国;他结束了中国人民被压迫,被剥削得苦难历史毛泽东出生在湖南韶山的一个小山村里的一个农民家庭里,当时中国正在一步步走向败落。

毛泽东虽然出生在这种黑暗的环境下,但他从小酷爱读书,整天背着一本《水浒传》。当毛泽东到了11岁的时候,他父亲逼着他耕地、抬粪便,可是毛泽东不甘罢休,在干完活之后躲在墙角里继续看书!毛泽东的父亲就曾经大骂他是懒而无用。想想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当时的农民眼中,田地是最重要的。

不过,我也感觉到那时的毛泽东是一个极为叛逆的少年。生长在一个农民的家庭,不爱田地,却对知识那么渴望。少年时代的不断阅读,对毛泽东的文化知识积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民间有句话叫做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中国的古语,毛泽东都没有听。

站在今天的角度来看,当年毛泽东同志要是没有读水浒和三国,那么,他就不可能在抗战时期的军事活动中有那么卓越的表现,那么,中国就不是今天这么强大的中国了。后来,毛泽东自己私下攒钱最后离开家到外面闯荡。

正是他的独自出外闯荡,让他看到了人们的苦难生活,于是她想改变人们的生活,想拯救中国这条巨龙!读着读着,我不由地被他种精神所感动,少年的毛泽东便关注国家的兴亡!读完毛泽东传,给我留下最深刻映像的就是毛泽东那种时刻为国家和人民着想的精神。我想这也是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应该具有的精神吧!

现在很多人择业都是想着以后要做什么样的工作,才能够赚很多的钱,才能够让自己过上富裕的生活。似乎我们已经没有以前毛泽东时代人们的那种纯朴的念头了,要精忠报国,要为国捐躯或许人们都觉得只有乱世才能出现毛泽东那样的英雄,只有乱世才需要毛泽东那样的英雄。

可我觉得在国家有危难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出生,已经失去一次为自己的国家做贡献的机会了。现在中国正在不断地建设着,在不断地壮大,这时候正需要我们,我们不能再失去这次机会了!

同时,看完毛泽东传之后,我发现他是一个很果断的人。在思考之后,他总是能够很快的做出正确的决定。这也是我所缺少的吧!现在,我是大四的学生了,很快也就面临择业的问题。

在暑假期间,我想过很多职业,不知道自己到底适合什么样的工作。最后我在当人民教师和去公司上班这两个选择中徘徊着。父母说当教师稳定对女孩而言是一个很好的职业,而亲戚说去公司上班有很大的发展前途。

每当听完他们的话时,我都会被说服。多么的没主见呀!我不断的在想,为什么同样是吃饭长大的人,毛泽东就可以那么果断,而我却如此不能做决定呢?我不断的思考着,得出一个结论。

凡是有成就的人,都是一个善于做决定的人,有自己的想法,有着自己的目标。而我,如果要有所成就,就必须克服自己缺乏主见的弱点。人的一生,不能都任凭自己的弱点为所欲为吧?每个人都是有弱点的,毛泽东也是,但是他都能够克服,同样是人,我也可以

我记得书上还提到毛泽东给他儿子写信,他在信中曾经提到:唯有一事向你们建议,趁着你们年轻,多向自然科学学习,少谈些政治,只有科学是真学问。这时一个父亲对儿子的忠告,也是一个伟人对天下发、所有年轻人的忠告。只有科学是真学问。

毛泽东的一生都在追求完善自我,当然他晚年也有错误的时候,但是他脑袋中的科学还是帮助他做了很多正确的事情。我们这些年轻人总是知道的少,想说的却很多。政治理论知道的不多,却总想对当今的政治好好的评论一番。没有科学知识垫底,我们说的都是不成熟,不客观的。只有科学是真学问。

我还记得毛泽东在重庆谈判回来后说的一句话世界上没有直路,要准备走曲折的路。当时,毛泽东同志是对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这件事说的。但是,这句话可以用在很多事情上。我们不可能一直都走平平坦坦的路,世界上没有那么好的事情。永远都会有困难在我们的面前,困难不会因为我们不希望他们出现而消失不见。而仅仅只有接受困难的观念还是永远不够的,毛泽东说孩子们,你们要随时做好准备。随时做好准备,不是你想着我要准备我要准备你就能真正的解决问题的。

毛泽东说话是很有逻辑的。他告诉自己的儿子说小兔崽子们,你们要多向自然科学学习,不要天天谈什么政治,没有知识,你们什么都干不成,不要以为你爹我能用政治上的权力帮你们解决问题。

即使我想,人民也是不会允许的。一个父亲对儿子的话都是发自肺腑的,像毛泽东这么会思考的人,他对儿子的教育都是金玉良言呀!我们要偷偷的学过来。只有掌握足够的知识,你才能好好的准备迎接困难。以前没有好好念书的孩子们,你们现在就要努力了。不然就来不及了。这也是我要对自己说的话。

看毛泽东同志的传记,在这过程中我后悔了非常多次。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我的不足太多了,要想有所成就,这一生,我都得好好的完善自我。

《毛泽东传》读后感 篇7

罗斯·特里尔的这本《毛泽东传》内容丰富,情感细腻。不仅体现出作者对于历史事件高度的敏感性,而且也渗透着政治学视角的理论穿透力,对于人物的情景分析更使历史出神入化,引导读者体味故事背后的时代困惑和制度机制,把毛泽东丰富的情感与的挑战性的理论创造联为一体,从而全方位地展现了中国革命的壮观图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评论,对我来说,这本书的前半部分似乎更轻松有趣一些。毛泽的幼年及青年时代,洗冷水澡狂晒太阳提升体制、断食轻食法让自己保持身体轻盈、在闹市口看书训练专注力、逆风朗诵提升表达能力等等等等,这些都让我不禁感叹,他走在了那个时代甚至是这个时代的前沿。年轻的毛有活力、有远见、有畅想,勇往直前如同在泥潭里负重前行的斯巴达勇士,老年的毛却似乎有了莎翁笔下李尔王的影子,自私、傲慢、愤怒、绝望,如同一杆天秤的两边,当秤砣不停叠在老年一端时,红日落幕的悲情感不禁涌上心头。

毛泽东之所以成为领袖,并不单纯是依靠其组织技巧,也绝不是由于莫斯科的保佑,更不是因为发展出对马克思主义新的应用。他的崛起,是由于他专心致志和坚忍不拔,因为他把某些简单的哲学理论和社会真理付诸行动。他追逐权力的方法一直是本土式的。他把马克思主义的西方外衣剥掉,换上中国的长袍。他没有试图在上海重演列宁在圣彼得堡所做的,而是像中国农民造反者几个世纪以来所做的那样,走向山区,枪杆子里出政权。他也没有在中国传统之外去达到他的全部目标。他把共产主义的未来状态,设想为实现古老理想中的大同主义。在新的社会主义中,每个人都由于互相负有义务而被紧密联系在一起,甚至比过去更严密,在那个时代,革命就是更好的健康,冗长的会议,纸糊的高帽子,关闭的寺庙,新的桥梁,配给券,印度尼西亚的苏加诺到来向“人民中国”致敬。毛创造了太多,也毁灭了太多,他不是神也不是恶魔,而是一个复杂又伟大的人物,你可以说他是天才,也可以说他是哲学家、诗人、政治家、军事家,结合着他“微妙、固执的头脑,令人敬畏的感召力和顽强的智慧”,为中国成为世界经济新龙头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有的歌手一辈子靠着一首歌成名,有的作者依靠一本书功成天下,很佩服罗斯·特里尔,从一个外国人的视野与角度刻画了一枚栩栩如生的历史人像,丝毫不逊色于AndyWarhol画笔下的多彩绚丽的波普版毛。

20xx年看完的第一本书,不能说特别惊喜,沉稳的基调符合这颇为平淡的开年。一切都不能只看表面,不断的变动是唯一真实的现实。未来并非在远处,而是必须现在就把它抓住,混乱是大多数美好事物的催化剂。20xx年底的时候,有位客户跟我说,“我们来日方长”,当时我颇为反感,可20xx年一年过去,经历的很多人和事确实让我想法有了巨大变化,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与日俱增,内心的波澜似乎越来越习惯处变不惊的节奏感。20xx开年时,有人问我,“你今年的梦想是什么?”我想了想,梦想我有,但我不想喊出来,说出来只需要几秒,但真的实现梦想需要的却是成百上千万秒去沉淀拼搏,ABCDEFG,低维的世界没有回头的路,在高维看来都是循环,带着思想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年底再看不同。

《毛泽东传》读后感 篇8

以前一直觉得那个时代没什么好怀念的,完全是浪费的三十年,起码是浪费的十年,数千万人因为他的错误政策而丧命,这本书改变了我一直以来对于太祖的一部分偏见。西方人的领导人传记应该比官修史书要可信一些,但是作者也在其中夹杂了西方意识形态影响下的个人观点,这是大家广为诟病的地方,当然,作为人物传记,不可避免的会带一些评价的内容,不然就成了年谱和流水账。

56年之前的太祖还是很英明的,但是56年之后不时的挥舞起阶级斗争大棒打击政敌,同时也深深地打击了这个年轻的国家。看到了他一心想要实现共产主义和不希望官僚主义压迫普通民众的心情,这也是为什么今天还有这么多人缅怀他的原因吧。

不管怎样,看到很多人为太祖辩护,觉得绝大多数人对他还是认可的,认为他是伟人,人民还是有共同的信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凝聚力必不可少,而共同的价值观就是重要的粘合剂,不管这是怎样的粘合剂,只要有粘合剂在,那么这个国家内部就不会出现大问题。很庆幸,生活在了一个中华五千年来的最好的时候,在一个国力蒸腾日上的时候。

《毛泽东传》读后感 篇9

他就蛰居在瑞金西边于都山区的一个农舍里,被“软禁”了。

有一天晚上,朱德部队的一名军官来跟毛泽东聊天。他带来酒和一只鸡,这确实是那个困苦时期里的美食。他们大吃了一顿。[47]

在毛泽东的农舍院子里,他们坐在柳条椅子里一口一口地抿着剩下的酒。当谈话转到缅怀往事时,毛泽东叹了口气,对这名他很熟悉的军官说:“唉,现在不再是井冈山同志们的天下了。”

毛泽东试图回到书本中。他随意作些笔记和批注,他写诗,而诗是他回归永远忠贞不贰的大自然的养心胜地,他教警卫员认字。但是,他不能使自己的精神解脱出来,总是惦记着美丽的山峦之外那些可怕事件的发展进程。在一个凄凉的时刻,他又病倒了。

[插图]

1934年,毛泽东与警卫员在瑞金合影。左起:毛泽东、吴光荣、陈昌奉、戴田福。

他体温高达41度。这一次疟疾发作差不多跟1929年与死亡搏斗的那次发作同样严重(虽然博古轻描淡写地说他得的是“外交病”)。[48]从8月的一天到9月底,他都病得很厉害。除疟疾之外,他还得了肠痉挛的毛病。他一定想过他是否还能好起来。

傅医生带着药箱来到于都。有一天,傅医生弄来一只烤鸡给毛泽东吃。毛泽东是个要求不高的病人,他反复地说,对他来讲,有个护士就够了,用不着医生了。他拒绝接受这只鸡。他身上某种职业性的东西(有几分被迫?有几分真心?)让他不那么愿意像接受那个军官的鸡那样接受傅医生的鸡。他让傅医生自己把鸡吃了。[49]

毛泽东硬是从傅医生的病床上站起来,恢复了健康。他9月底离开于都时发现世界已破碎了。不过混乱也提供了一个不受人约束的机会。毛泽东当时很不被重视,但他还有牌可打。他是当时28个布尔什维克路线理所当然的“反对派发言人”。[50]

《毛泽东传》读后感 篇10

总体:幸存者差异表现极其明显。

优点:1.作者的态度是认真的。

2.可以从外国人的角度看历史的伟人,看历史的事件。

缺点:一、相较黄宇仁先生,迪克.威尔逊先生缺乏大历史观,对人物和历史事件就事论事,没有更多地从外部影响因素去关注,从外部因素之间的关联发酵去考量,这种孤立的对伟人和重大事件的诠释说服力不够强,难免落了下乘。

二、相较杨天石先生,迪克.威尔逊先生做学问的严谨程度又有欠缺。研究历史本来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史料收集难度极大,鱼龙混杂,需要去伪存真,且存在很大偶然性,特别是这种全景式的写作难度更是大,存在主观主义色彩也在所难免,但威尔逊先生不注出处地串写方式无可置疑落了下乘。

三、读书不能不读作者。威尔逊先生是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的研究当代中国问题的著名学者,它生活于适者生存、物竞天择的资夲主义的英国,推崇个人主义、私有制、经济利益、普素的民主等,整个社会的哲学观就与追求共产主义的中囯、中国共产党存在巨大差异,基于英国哲学观笔下的伟人和重大事件的底板就变成有色的了。

四、主席是世界公认的伟人,伟人很重要的一方面是具有超前的认识、超凡践行后的人格魅力。正是基于这一点主席在全党有了核心地位,后期的主席也应该是这一逻辑的升华,而威尔逊适忽丢弃了主席为国家、民族做出的牺牲,对自己及家人近乎苛刻的自律,以狭隘的个人主义至上来注解主席,有背道而驰之嫌。

五、孟子说:平生所愿学孔子。亚力士多德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是东西方文化哲学观的典型差异。评价历史、历史人物不应该背离哲学观,如果这两种哲学观是矛盾,那事物的存在本身就是矛盾,不能孤立地强调其一,否则那就不是辩证法。

物种起源读后感范例10篇


读后感大全编辑经过精心雕琢,为您呈现了这篇选自“物种起源读后感”的精华文章。读后感是我们的心得和感受,记录了作品给我们带来的思考。在我阅读了这篇作品后,我被它恢弘的剧情所吸引,令我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冲击。因此,我将我的感受记录下来,分享给读者。请认真阅读本文!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1】

抬眼于浩瀚的星空,不觉会感叹人类自身的渺小--蝼蚁一世,须臾一瞬。然而,即便是身为芦苇的我们也都有去追问探寻的欲望和权力。面对匪夷所思的种种现象,有人选择了等待英雄,有人选择了寄望于飘渺的幻想,但是,更有人勇敢地站起来,质疑、观察、推演、实践,敢于去向世界“索取”。这就是我们需要的科学精神。时代呼唤着伟人,伟人也终究没让我们失望。有一位老人,驱散了生命山谷前的薄雾,挣断了禁锢只会自由的枷锁,将上帝的假皮生生从教皇虚伪的身上剥下,将源于神的时代的愚昧菲薄从世间驱逐,人重新认识了自我--我们是“优胜劣汰”的胜者而不是上帝心血来潮的玩具。“人”的时代来临了。十九世纪,欧洲乃至世界科学史上的辉煌,人类历史上有许多推动时代进步的伟大构想在这里起航,蓝图在这里铺展,被马克思誉为“三大自然发现”之一的进化论也位列其中。

它的科学价值、社会价值、思想价值不可估量。爱科学,号召的并不是满腔的热血,反而是理性的思考以及甘于寂寞的淡泊。年轻的达尔文意气风发,没有像绝大多数的“实验室娇花”那样闭门不出,达尔文选择了去室外探索世界,选择用科学实验代替了“纸上谈兵”,开始了他的航球旅行。然而就如苏格拉底愈加地发觉自己的无知一样,达尔文结题计划也一拖再拖,一年、两年、三年……最了解生命科学的达尔文,仿佛变成了世上最无知的人,不断地思索发问,论题不断被提出、证明、质疑、推翻……如此反复,孜孜不倦、乐此不疲。与他同时代的物理学家发表了一篇篇论文,英国的学术界革命如火如荼,有人也全达尔文提前把部分论文发表,却被他婉拒了--在真正揭开生命奥秘之前。《物种起源》,达尔文毕生心血,当他放心地将手稿托付给出版社时,离他立志于博物学研究已经整整二十年。

“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在科学界,永远不需要顶礼膜拜,积极思考,敢于提出质疑,往往才是对偶像的最高致意,倘若因此来使他们的学说更加完善和发展,那才是科学先驱们所期望的。拜读科学巨著,让我们有幸与大师零距离接触,去聆听他们的教诲,吸纳他们的精华,然而,最重要的是--领会他们的精神。成功是不可以复制的,仅仅是单纯的接受必定会被同化,而只有敢于质疑,才能站在这些“巨人的肩膀”上看得更远。当然,提问并不是诘问,是辩驳而非诡辩,倘若只是有一时冲动、没有根据的猜想,缺乏科学严谨的实验证明,定然会贻笑大方,纵使确有其理,最终也与成功失之交臂。热爱科学不仅要有独自坚守的毅力,也要有与合作共事的胸襟。不仅要有埋头苦干的执着,也要有独辟蹊径的创新。不仅要有义无反顾的果敢,也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不仅要有夺取成功的信心,也要有接受失败的勇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自豪地宣誓:“以热爱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2】

在书架上随机取下《物种起源》,尽然有意外之喜:找到了丢拾的购物卡,被当作了书签,在那乖乖地躺着。象一个无耻的读书人,手里拿着书睡大觉,好表示自己没有丢下书本。

这本《物种起源》,模糊的印象中,好象买了有10年,中间有读过,也是导致这遗失了2年的卡。要是说起进化论,也能说出几句,可它的细节就一无所知了。从《圣经》思想看,这个宇宙是有一个创造的主。传统上的是极端反对进化论的,他们高吹创造论,好表示自己的信仰是坚固的。我也是一个,我信上帝、我信道,自然的我是认可创造论的。可我不反对进化论。我认为创造中有进化,进化只不过是创造物中的一种赋予的一种规律,好让生物能有应对自然变化的能力。

这样说吧!创造论是宪法,进化论只是相当于民法或刑法什么的,你的一些思想与观点不能与宪法相冲突。我的这种观点,是不被正统神学所认可的。从今天我要精读《物种起源》,真正了解到它说了什么。我不想犯大多数讲道人的通病,对自己不了解的东西,作出片面的否定。

记得有一次本教会,就有一个最资深(没有之一)的讲道人,在讲到生命的形式时,就否定了佛教的轮回说,在否定中他引用了佛教的说法,作文可惜他的引用却是错误百出,被“芜湖起源咨询中心”的心理大师刚好听到。他开始也是一个,因为疑惑,去深入了解佛教说了什么。这让他很清楚地看到,的进道人,就是在胡扯,有着王麻卖瓜,自卖自夸的嫌疑。这些内证只能骗取那些无知的人,当然也包括那些很坚信的人了。

仅把几句废话写在前面,好表示我要用心去阅读这本书了!算是开读这本书的缘起吧!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3】

在放暑假的几天里,我在网上阅读了《物种起源》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十分有名,他是进化论的奠基者达尔文,这本书是一部巨作,它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完全建立在科学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但是,它的出版在欧洲甚至整个世界都引起了轰动,它沉重的打击了神权统治的根基,不过也使得它的作者达尔文成为了众人之怒的发泄口。

说起达尔文,大家一定不会感到陌生,他是一位著名的生物学家,出生于英国的一个富裕医生家庭,原本他的父亲是想让达尔文继承他的衣钵,也成为一名医生,可是达尔文并不感兴趣。让他去当牧师,结果却和一大群优秀的博物学家成为了好朋友。后来,在经历了五年的环球旅行之后,达尔文对动植物和地质结构等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采集,最后出版了《物种起源》这一本书。

《物种起源》这一本书写得非常精彩,不过就是太过于深奥,让人有些看不懂。不过,相比起《物种起源》这本书,我对于达尔文的精神更为佩服。毕竟要写一本推翻“神创论”的书一定会有很大的压力,在这一点上,如果没有执着的精神和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意志是行不通的,光从达尔文为了写这本书就环球旅行了五年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而且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出的认真精神同样很让人值得敬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的时候,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更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经足以证明他的观点,但是他任然告诉读者,他在其它的文章中,已经有或将要有对这个问题有更加深入的论证。我想这种对问题不敷衍,充分的体现出了达尔文对与科学认证严谨的态度。

这样的态度也应该是我们对待学业的态度,认真,严谨,坚持不懈,执着,不退缩。而且在《物种起源》这本书里也说了“适者生存”,这一点也充分告诉了我们要刻苦学习,努力向上,不能落下我们的学业一丝一毫,因为一旦落下就要被淘汰,这是自然界告诉我们的道理,只有强者,才会活的更好,才能以胜利者的姿态来面对生活,不会畏惧挫折与困难。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4】

1831年8月,从剑桥大学毕业2个月的达尔文,收到导师邀请,奔赴南美洲探险的探险队,需要一位帮助采集标本的“绅士科学家”。虽然达尔文当时更像绅士而非科学家,但他觉得自己就是此趟旅行的不二人选,便随同“小猎犬号”于1831年12月27日,踏上了这趟原本平平无奇,却因为达尔文变得举世闻名的旅程。

正如达尔文的导师所想一样,达尔文采集了大量有代表性的标本,五年后结束海上生活时,他已成为一个崭露头角的博物学家。他将注意力放在了整个生物界,于1839年完成了理论框架,然后神奇的将这部跨世纪的巨作搁置长达15年之久,直到1855年,华莱士发表了一篇与达尔文理论极其接近的文章,并寄给了达尔文,达尔文才匆忙将手稿找出,两人共同分享了此项发现带来的荣誉。1859年11月24日,《物种起源》正式在英格兰出版。

《物种起源》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描述事实,包括了生物在家养及自然状态下的变异;第二部分是阐述达尔文的主要观点,包括生存斗争、适者生存、变异法则等;第三部分主要是对于他的学说的争议以及达尔文的辩驳。

作为普通读者,《物种起源》并非一本休闲的科普书籍,一则书内列举了大量专业例子支持作者的观点,非生物或植物学专业的人可能会觉得枯燥甚至难以看懂;二来达尔文的大部分学说早已为普罗大众所周知,远不像《物种起源》刚出版时,观点让人觉得耳目一新;三来,随着时间流逝,对《物种起源》的质疑声也越来越多,其中一些观点不断承受者后来人的考验,甚至达尔文在世之时,就对《物种起源》的多个版本做了各种修改。

但是,这点瑕疵丝毫不妨碍《物种起源》这块美玉的价值,全书构思巧妙、立论缜密、举证充分。它被誉为“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书”,所阐述的进化论是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它的影响范围,绝不仅限于自然学科,而是影响人类思维的方式甚至社会发展的方向。如此经典著作,分析角度有很多,我仅从其科学性角度进行粗略分析,以与现今出现的伪科学进行对比,时人的大多数,在科学素质上,竟比不上150多年前的古人。

科学是严谨的。达尔文的观点,并非从他脑袋凭空生成的。而是建立在对“小猎犬号”收集到的标本的分析,以及他多年对家养及自然生物的细致观察上。《物种起源》中,大众所熟知的“人是猴子变的”,实际上达尔文很少提到猴子,反而易于观察、变种颇多的鸽子才是主角,所有观点,建立在相应的实例之上。在《物种起源》的最后几章,达尔文更是收集了各种对书的各种质疑,并一一提出证据和学说回复。如此严谨,才是科学的真谛。

科学是螺旋发展的。就某一现象而言,存在无限多的'理论解释方案,各种理论逼近现象,却永远无法完美解释。牛顿的力学,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出现之前,人人都觉得是完美的,那么未来又有什么理论让相对论不完美的。《物种起源》也是一样,它的出现是跨世纪的,解答了很多问题,但现在看来就有很多不足,里面有很多观点都过时了甚至被证明是错误的。达尔文本人也清晰认识到科学的发展性,他在《物种起源》的各个再版中不断更新自己的观点和结论,他也未宣称自己的学说是永远伟大正确的。这种螺旋发展、无穷无尽地探索,正是科学的魅力所在,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那些自以为已经掌握真理的核心,并不是真正的科学。

科学是中立的。纳粹优生学、苏联农业集体化以及欧洲的种族主义等,追根溯源,理论基础是从《物种起源》而来,这些学说为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但科学本身是中立的,它并不会思考它的存在,会对社会造成什么影响,它的存在只是因为它就存在于此。科学是中立的,但掌握科学之刃的人更要小心谨慎。现今的科学界,已能通过理论,有力驳斥上面这些漏洞百出的学说。

科学是传承的。如果没有读过《物种起源》,而仅是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有所了解的话,我们会认为,达尔文的发现和理论是达尔文一个人的功劳的,以前没有人提出过物竞天择。实际上,达尔文并非孤军奋战,他如其他科学家一样,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工作,《物种起源》里便列举了诸多学者和学说,正是他们将生物发展进化规律之路踩了出来,闭门造车是难以产生伟大的科学的。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5】

我买了一本《物种起源》,这是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我一直希望能一睹这本百年巨着的风采,终于有闲暇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一番。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人们认为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书中主要探讨了一个问题——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非常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书中的很多内容值得我们去思考及争论,也有更多地方值得我们去敬佩和学习,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这样一句话:“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我的成功取决于我复杂的心理素质。其中最重要的是:热爱科学、善于思索、勤于观察和搜集资料、具有相当的发现能力和广博的常识。”我将以这句话为目标,将结合自己的教学,更进一步地深读此书,为自己充电。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6】

这是一场关于地球物种进化发展的革命,是人类对自身价值探索的进步,是冲走封建愚昧一道汹涌的洪水。

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人类那特有的冲刷一切非真理事实的勇敢,那对科学的追求与奉献与那颗炽热的心。也许,人们对他的褒美之词繁多到无法计算,而我对他再一次的赞美是想说明,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真理是永恒不变的。而真理,依旧在那遥远的边际散发着诱人的光芒,吸引着一代又一代人的目光,并为之不懈奋斗与追求。

从浩瀚无际的远古走来,便会发现人类只不过是地球物种进化的一小部分。从产生到现在,地球历经了50多亿年的沧桑。而人类的形成到现在仅仅只有300万年左右。而从人类对自己的解释来看,人“是地球生物中处于进化最高阶段的动物”似乎是有些勉强的。但从某些角度来说,人类的形成的确是地球物种进化的一个奇迹。因为,很多事物不是看它存在的时间长短,而在于它的深度。我们拥有非同低等生物一般的思想。人类世界因有了思想而大同。

有了思想,我们便不会终止追求真理的脚步。

蚂蚁遇火,懂得抱成球,委曲求全,保卒一个种族生命的延续;红鼠缺食,便会一个接一个的跳入海中自杀,同样是为了种族的延续。人亦然。人类从生成思想到现在,看似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而忙碌,实则却是为了整个世界发展的需要。也许,很多年以后的一天,人类会如同恐龙一样在世界上消失。也许,我们经过几百万年的演变成就的思想与科学会伴随着人类的消失而一同消失。可人类,存在过,生存过,反抗过。任何事物的存在也必定有着它的价值。小若蝼蚁,大同宇宙。艾青曾说“活着就要斗争,在斗争中前进。当死亡没有来临,把能量发挥干净。”人类既然存在着,便有着自己的价值。而我们的价值便在于不断发展自我,追求真理。达尔文与他的物种起源在追求着,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在追求着。我们只有遵循真理,才能更好地不断超越自我,造就人类的未来。

追求真理要求我们崇仰科学,而有时相对于此的便是迷信与宗教。宗教这东西,自古以来便有之。按照历史书上的话来看,宗教只是统治者便于统治的工具,亦或远古人们在自然科学不发达的情况下对自然的解释。我却从不这么认为。正如上文所提,任何事物的存在便有它的价值,宗教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人类对于真理不懈追求的过程。它代表了人类恒久不变的对真理的不懈追求之心。可以说,没有宗教便没有了自然科学。只是其正如物种进化的淘汰方一样,终将因为不适应环境而被淡化。而真理是不会有人告诉你它存在于哪里的,如同自然选择,我们的思想不断分化出新的观点与想法,而错误的便会被淘汰。

我们生活的过程便是在追求真理。每天,我们都要学习、工作,在其中我们不断得到发展与改进,从而获得真理。没有谁是一副乳牙长到老的。而有些人便会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整天无所事事、泡吧、唱KTV是追求真理的因为自己也在其中不断变化。可惜的是他们发展而得到的是变化,而不是真理。而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的环境中,产生不利于社会发展变化的人如果不改掉自己的不利因素,便会被社会“改掉”。因为物种的发展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人类社会亦然。所以学会正确的追求真理是我们谋求自己生存空间的前提。

我们应从一点一滴做起,学会做正确的事,如睡前看一篇文章,再如走到那里学到哪里。不要妄想自己哪天会集中精神来做某件有意义的事,因为自然给我们追求真理的时间是有限的。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7】

在读了《物种起源》以后,给我感触最深的便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物种起源》读后感。是的,无论是在人类社会还是在自然界其他的动物、植物世界里,都在演绎着这一“法则”。例如:可口可乐公司与百事可乐公司这两个竞争对手在双方激烈的竞争中也正突出了这种效果。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都盯死了对方,只要对方一有新动作,另一方肯定也会有新花样。可口可乐早在20世纪xx代便在古巴用飞机在空中喷出烟雾,画出“COCA—COLA”字样,可惜因为缺少经验而失败,百事可乐在1940年更是一下租了8架飞机,飞了14.5万公里,在东西两海岸城市,以机尾喷雾,写下百事可乐的广告,读后感《《物种起源》读后感》。可口可乐当然要及时反击,为强化国民第一饮料的形象,可口可乐赞助了1939年的纽约世界博览会,并请名人啜饮,将其照片刊在杂志封面。但相比之下,百事可乐的宣传广告方式更有创意。他们专门设计了一套卡通片,而且还创作了一首看似极普通却风靡全美的广告歌曲。两大巨头在竞争中可谓不遗余力,使出浑身解数来击败对手,但结果却是二者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可见,只有不断的竞争,才会有生机和活力,才能不断地克服困难,一直向前。我们或者它们其实都在竞争,但是在想到竞争的时候我也在想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树有长短,人分高低,水有清浊,面分丑俊。

忙碌在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既离不开竞争,也离不开合作。在当今这个社会里,也许还有不少数人认为,竞争与合作是对冤家,根本无法相结合从而达到良好效果。我觉得此观点是错误的,应该说竞争与合作永远是紧密相连的一对联体兄弟,他们代表着两种不同的互动关系。竞争能使人激发动力,增强活力;而合作呢?则能使人友好相处,团结协作。马克思说过,协作能提高个人的生产力,并且是”创造一种生产力”,还能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神奇效果。只要既竞争有合作,我们才能突破孤军奋战的局限,实现双赢。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8】

一直渴望读点名家经典。读什么呢?浙江大学叶鹰教授在《图书馆杂志》20xx年第4期上可列了《面向大、中学生的推荐书目》,列出30种核心经典。这是一个很好的导引,我非常喜欢。《物种起源》为所推荐的6种科学经典之一。日前找来叶笃庄先生1993年翻译的《物种起源》html版一读。

我读《物种起源》读的很仓促。连续两天5点起床,昨晨开始,今天中午结束,算是读了1天半时间,大约读了17个小时左右。昨天一天都得比较实,今天好些章节跳读,顺便阅读了达尔文先生的生平信息等。能这样一气呵成读书,相当奢侈,虽然有些累,但非常惬意。

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先生1859年发表的《物种起源》太有魅力了,我读完“绪论”、“复述和结论”和“修订后记”部分就深深吸引了我。作文原来自然科学专著可以这么写,人家是这样做研究的,人家是这样的表述的!我读的是译著,感谢达尔文先生的同时,我应该感谢叶笃庄先生及其它为翻译做出贡献的先贤。出版至今150年了,可读性如此之强!全书基本没有时代局限性,受政治、宗教的影响很小,是真正属于全人类属于全世界的科学巨著。

达尔文是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但他的专著《物种起源》属“科学经典”,150年来,影响历史进程,震撼世界,为全世界一代又一代人喜闻乐见,雅俗共赏。

我们图书馆学专著期待经典,近年来,图书馆学不仅仅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成分亦愈来愈多,许多人说图书馆学专著(研究成果)越来越难以读懂了。《物种起源》是一本值得我们图书馆学人学习的好书。我仓促写点阅读体会,兼作分享与推荐。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9】

在教会里探讨信仰问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些有关对进化论的争论,有些人把之当作不争的事实,而有些人则认为其一文不值,有时双方各执己见,争论得不可开交。但是,大多数参与这一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进化论的经典著作-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最近我尝试着自己去读一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有一点点感受,特此与大家分享。

感受一:生命的起源是什么?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在阅读当中,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

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教徒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

感受二:相信上帝是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在解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学和理性来作为根据可能是有点说不过去。

这是我的一点感受,如果有任何不当之处,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物种起源读后感【篇10】

解放,崛起,拼搏

在东方,一直流传着女娲捏土造人的传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在西方,则相信上帝创世说,也同样根深蒂固,深入人心。然而,达尔那部惊世骇俗的巨作:《物种起源》则扭转了一切。为世俗中迷茫的我们指引了前进的方向。

《物种起源》使那些远古的传说,在它的面前不攻自破。它摆脱了科学的束缚,使人们的思想进一步得到了解放;它引领了时代潮流,使自然科学迅速崛起;它惠及了后世,更使我们明白了拼搏的重要。虽然在这条人们慢慢认知科学,了解科学的道路上,存在着诸多坎坷,但阳光总在风雨后,是金子总会发光的。《物种起源》经得起岁月的推敲,经得起后人的考核。“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的细胞的开端”,这多么令人难以置信,但世界就是如此奇妙,一粒小小的种子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一粒小小的受精卵,则诞生了我们读着《物种起源》如让思想插上智慧的翅膀,在科学的天空翱翔,亲身感受着自然的神奇与美妙。

《物种起源》使自然科学迅速崛起,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引领着这原本保守的时代,使它走在世界前列,李卜克内西对此做过生动比喻:“达尔文远离大城市的烦嚣,在他宁静的庄园里准备着一个革命,马克思自己在世界嚣嚷的中心所准备的也正是这种革命,差别只在杠杆是应用于另一点而已。”《物种起源》中的进化论引导着人们深入研究,为分子遗传学生物学开拓了道路。由此,进化论不愧被称为19世界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有了它的推动,自然科学迅速崛起,如虎添翼,科学领域的发展又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社会又向文明迈进了一大步。这无不显示着它的辉煌。读着《物种起源》感受着先人的智慧,科学的伟大,在它面前我就像沧海中的一粒粟,在这巨作的震撼下,望洋兴叹。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无不在提醒着我们要竞争,要拼搏,这就是生存的法则。同样在这奇妙的自然中也无法改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血腥的一幕幕,弱肉强食,强者称王,已成了一种习惯,一种不可改变的规律。历史就是最好的见证者,中国清政府闭关锁国,从而造成中国与世隔绝,远远落后于世界潮流。中国落后了,落后就要挨打!中国由此走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化道路,开始了中国百年来的屈辱史。唯有强者才能称王,唯有适者才能生存。现在这条中国巨龙终于复苏了,沉睡了这么久也是时候腾飞了,中国吸取了历史的教训,一刻也不敢松懈,奋起直追。因为历史证明,适者生存,这条生存法则是亘古不变的,唯有适应才是上策。对于我们本身,既然自然选择了我们,我们有幸在这个世界上生存,那我们就要好好把握,既来之则安之,努力拼搏,不要让自己成为弱者,成为别人的垫脚石,不要让自己成为别人竞争的牺牲品。只有拼搏,才能让自己变得强大,才能适应这个社会,立足于这个社会。读着《物种起源》,感受着竞争的无情,告诉我们现实的残酷,但与此同时,它也激励着我们勇敢前行。因为未来充满战场,需要我们的拼搏。

《物种起源》的魅力就在于此,这是一场没有硝烟,没有鲜血的革命,却悄无声息地改变着人们,影响着社会,冲击着世界。《物种起源》让我感受到了科学令人着迷的气息,科学如同一个巨人,他有伟岸的身躯,挺拔的身姿,气吞山河的气势,无不让人震撼,令人仰望。就让科学解放我们的思想,使科技崛起,国家兴盛,激励着我们拼搏向上吧!

永远的黑猫警长_《黑猫警长》观后感400字


今天,我和爸爸去电影院观看新出的动画大片《黑猫警长》。我观看这部电影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这里有强大的明星阵容,他们分别是让哈利波特说中文的吴磊、从奥运舞台上走下来的林妙可、著名主持人鞠萍、给唐老鸭配音的李扬,都是我的偶像。二嘛,是我从小就喜欢看《黑猫警长》,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的欣赏。

电影开始了,随着熟悉的音乐,黑猫警长威风凛凛地出现在银幕上,他可是我的好朋友呀。哎呀,一只耳从非洲搬来了救兵,还捉住了白猫班长,更可恨的是卡梅隆杀死了白猫班长,他们可真是坏透了。糟糕,这些非洲老鼠会释放毒气,幸好战士们带了防毒面罩。结果自然是毒气全都没用,非洲老鼠们全都丧命。哈哈,太解气了。

最精彩的是追捕食猴鹰那一段,居然出动了直升机部队,几经周折总算是抓住了它。

影片中,唯一令我不满的是一只耳居然又逃掉了,这个坏家伙竟然扬言一定还会再来的。咦,灰太狼好象经常这样说,难道是导演故意留下的悬念?哼,不管怎么说,我永远支持黑猫警长,永远喜欢黑猫警长。

黑猫读后感心得体会(3)篇


黑猫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1)篇

不知道编辑为什么以《黑猫》为书名,悬疑推理其实只是书中第一个故事《玛丽罗杰疑案》,其它几个故事主要从心理学的角度,对人性原罪和欲望挣扎的深刻反思,在故事《贝蕾妮丝》中爱伦坡所形容的,极有可能就是自己的心理情结,他这样说到:“我生病的时候读的书,大多是些不合逻辑、天马行空的书,所以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催发了我的偏执狂症状…库里欧的《广阔天国的神知》、圣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特士良的《基督的肉身》…”,诸如此类包含哲学、宗教、神学的古老作品,成为爱伦坡诡异神秘、矛盾交织创作风格的灵感源泉。不过既然是当做推理小说来看,还是重点分析第一个故事,在《玛丽罗杰疑案》中,作者并没有从杜宾侦探现场破案侦查、多方调查取证等常规破案手段切入,而是用新颖巧妙的构思手法烘托出杜宾不落俗套的思维格局和科学缜密的逻辑推理能力,仅仅从多家媒体的报道以及一些客观事实,逐一推敲否定假象,顺藤摸瓜模拟还原出事实真相,到此故事已经结束,虽然未提及抓捕嫌疑人核实口供,读者也能感到事实如此,心服口服。案件的疑点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玛丽失踪三天,而河中发现的尸体“浸泡三天就浮尸不可能是玛丽”,《星报》断言尸体另有其人,杜宾分析后排除这种说法(78页),书中说到“其仅仅想通过几个时间点便整理出一条完整的事情发展链实在是非常片面和狭隘的”,既然破案是一门科学,而科学就是需要多种证据相互印证,“通过严密的推理不断增大概率”。第二个疑点是第一犯罪现场的复杂痕迹和杀人手法(25页),又有媒体捕风捉影,将犯罪行为强加给所谓的“德吕克太太旅馆的一群流氓”,杜宾分析后再次否定,多人杀一名女子不会出现撕破衣服打结捆绑尸体,并且费力拖拽尸体在灌木中产生痕迹,不会留下大量的犯罪证据,而且衣服、布条、帽子等证据是明显的刻意摆放,同时,独身女子前往偏远郊区被杀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杜宾指出,“我们也常常感到生活中的真相往往让我们想不到,它不合常理,难以推断或预见,但是这些真相却在全部呈现之前通过很多貌似无关紧要的、完全没有联系的偶然因素给过我们提示,只有那些敏感的人才能提早有所准备,而这些所谓的偶然、机会、超出预料的事,其实完全能够和数学演算联系在一起,因此它们是能够被归纳到数学运算范畴中”。这段话是对第三个疑点的强烈暗示,“人们的直觉和自然形成的舆论有时候是靠不住的”,极少有媒体和人会注意到玛丽在死亡前神秘失踪过一周又再次出现,目击者称曾经看到玛丽和一个皮肤黝黑的人在一起,还有人称玛丽的未婚夫是海军军官,一个与玛丽关系密切、善于打水手结、与偷走抛尸船形象吻合的人。

黑猫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2)篇

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19世纪美国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美国浪漫主义思潮时期的重要成员。
记得很多年前就读了爱伦坡的作品,好像还是当时的畅销书。
这部短篇集中的第一部,应该是很典型的推理探案,并且没有很多其他风格作品中加入的一些非常规因素。之所以推荐,更多原因是作品中对于大众传媒言论和案件过程梳理的评论。对于做新闻的人来说,有所借鉴。
黑猫及其后的几部,很多是关于犯罪心理学的描述,其诗人的特质在小说中也有很明显的体现。而其浪漫主义的特质,竟然也能无痕得体现在作品中,比如美人与海军军官私奔,比如为了保存她最美好的部分而留下所有的牙齿。。。(想想都要毛骨悚然。)不过,后几部读来太理论了,作为一个没法和自己独处的人,敷衍了事地读了。[捂脸]

黑猫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3)篇

黑猫固然不错,故事短而惊悚。

情约让人感伤,所谓的约会竟是双双殉情。

城市孤人让人体会到老人家单独的焦虑但突然就结束了,是因为见好就收,见不好快收吗?

第一章好啰嗦。最后一章压根儿没看就结束了。

剩下的一章,只记得三十二颗牙齿。

结论为有史以来看得最不耐烦的一本书。

范例模板:身后的眼睛读后感(10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范例模板:身后的眼睛读后感(10篇)”,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篇1

读了《心灵的眼睛》,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用心体会。

这篇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作者得了一种怪病,在一夜之间突然双目失明,后来与邻居在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因为邻居他的双腿在战场上被炮弹夺走了,出门总是摇着轮椅,所以称他为“轮椅”。有一天,“轮椅”送“我”去学校还书,走在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我俩都被汽车撞倒了,“轮椅”受伤去了医院。在医院里,“我”才知道“轮椅”是没有眼睛的!“我”问他:“你为什么骗我?”“如果你知道我没眼睛,还会让我做你的指挥官吗?”“那你为什么能在下雨天告诉我走准路线?”“那完全是靠听力。如果你足够用心,一定也能找准路线,因为我们的眼睛就长在心上。”

这位英勇的军人说得没错,我们的眼睛就长在心上!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孙悟空刚开始学艺时,经常嚷着要学习大本领。他的师傅很生气,还在孙悟空头上敲了三下,没说一句话。孙悟空就想到:难道师傅让我在今晚三更去找他?到了晚上三更,孙悟空就去找师傅。师傅见孙悟空这么聪明,又能用心体会,就将真本领传授给他。

所以说,无论做什么事或学习,不仅需要用眼睛观察,还要用心体会。拥有一双心灵的眼睛,才能克服困难,才能学有所成。请记住,我们的眼睛就长在心上。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篇2

红橙黄绿青蓝紫,这绚丽的七彩颜色,这美好的大千世界,都是眼睛给予我们的。可对于那些盲人,这世界却是昏暗漆黑的,他们没有光明和白天。读了《永生的眼睛》,我明白了一个深奥的道理。

《永生的眼睛》选编在我们六年级上册的课本里,作者是美国人琳达。里弗斯一家三个人捐献角膜的感人故事。文中的伟大的父亲说:“你所能给予他人的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你自身的一部分。” 因为自身的器官确确实实是属于自己的,而不是身外之物。这位父亲把自己和家人的角膜捐献给他人,让盲人看见了世界的真实模样。这说明他们具有的是一种无私的奉献精神,这里的“珍贵”之处不仅是“物”更是“人品”,琳达一家人的事迹将永远激励和感动着后人。

我不禁想起了一段往事,它让我记忆犹新:那是一个三伏天,放学回家写完作业,我兴高采烈地跑出去玩耍。忽然,我看到一位约摸六七岁的小姑娘正在焦急地在路边走来走去,时不时地还抹去额头上淌下的汗水,我一问才知道她在等父母接她,已经等了快一小时了。因为她平日都上课外班,今天临时有变化不上了,而父母不知道。我心里很清楚自己带了手机,完全可以帮助这位小姑娘,让她拿我的手机给爸妈打个电话,但又一想还要费我五角钱的手机费,算了吧。于是我没有帮助她还故作同情安慰她说:“哎,你可真倒霉,你就在这老老实实地等着你爸妈来接你吧!”没想到那位小姑娘却说出让我大吃一惊的一句话“谢谢你!大姐姐,你快回家吧,不然你的爸爸妈妈该着急了,我没事的!”在回家的路上,我不停地想这件事,想起小姑娘甜美的笑容,我的眼泪掉下来了!

读了《永生的眼睛》,我明白了“多帮助别人并不是坏事。”真的,虽然在帮助别人时会有付出或者损失甚至牺牲,但当被你帮助的人对你由衷地绽放笑脸说声“谢谢”的时候,你收获了多少幸福!我现在深深地认识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懂得了奉献精神,我会在今后尽我所能去帮助一切需要帮助的人!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篇3

这一篇课文是一位美国作者琳达小姐写的。他们这一家为了能让盲人重见光明,看看他们这家人是怎么做的吧。

前一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走了她母亲的生命。从那以后。琳达想,我以后再也得不到母亲的呵护,泪水便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一天,一位警官来到她家问:“您同意用尊夫人的眼睛角膜?”父亲居然不假思索地答应,琳达听了这句话对父亲哭喊着,说:“妈妈完整的来到世上,也应该完整的离开,你们怎么能让他们这样对待妈妈!”原来,父亲和母亲早已有了一个秘密的约定,等他们去世后,一定要捐赠眼睛角膜。

琳达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父亲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我把他接来同住。父亲对我说:“我们一家都有一句同样的话,等我们去世后,一定要捐赠所有完整的器官,尤其的眼睛角膜。”温迪听了这一些话,泪水夺眶而出,对妈妈说:“我长大以后也要学外公捐赠所有完好的器官。”琳达听了这一些话,心中无比自豪,深深地为自己14岁的温迪而感到骄傲!

我感受到他们这一家都为了他人,有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篇4

《身后的眼睛》这篇文章主要讲在一个晚上,有一个孩子向父亲保证看好包谷棒子,一头野猪却想吃包谷棒子,孩子和野猪紧张地对视,孩子的父亲在孩子的背后准备射杀野猪,孩子的母亲拦住父亲,想让孩子自己处理,孩子果然把野猪给赶走了。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需要有勇气,才能战胜困难、战胜恐惧,要勇往直前,相信自己,才能成功。

我们平时要从小事做起,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叠被子、穿衣服、洗衣服、扫地板、拖地板、洗饭碗、买菜、煮饭……遇到困难自己解决,不能依赖别人。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篇5

文中孩字是一个勇敢和顽皮的孩子,当孩子在面对着一场难题的时候,他会勇敢地面对。

在窝棚里,当他父亲要去把野猪打死的时候,母亲不同意,她说:“我们只要一双眼睛。”

我觉得“一双眼睛”里有他母亲和父亲的一种担心,也有对儿子的一份信心。因为父、母亲知道,用孩子的勇敢是可以打跑野猪的。

父母亲这样做,是为了孩子在有难题的时候要勇敢面对,他们要让孩子面对事实,不能老依赖父母。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篇6

因为,作为他的父母也是很想人他自己的孩子或女儿学会勇敢和坚强。所以,他们就在窝棚里用眼睛去看看,看看自己的孩子是否有勇气去面对困难。那头野猪就是一个困难,看一看孩子是否有勇气去赶走野猪,想要他们在不困难中成长。

我觉得这种父母是很伟大的,让儿子自己去解决问题,这个儿子也很厉害,很勇敢,我真想做一个这样的好孩子啊!

我喜欢《身后的眼睛》这篇课文,我欣赏父母对孩子既关心又有信心。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篇7

当我看完《身后的眼睛》这篇文章以后,我觉得这个孩子很勇敢,他看见一头野猪,自己应该感觉害怕,他完全可以向父母求救,可是小孩根本没有这样做,小孩她拿出自己真正的勇气来,用手里那根木棒跟那一头野猪一直打到底。最后,这个小孩终于成功了,他把野猪打跑了。小孩想让自己独立战胜困难解决困难。

就在这时候,这个小孩的父亲在窝棚里举起猎枪对准这只野猪的时候,孩子的母亲一手拦住猎枪,孩子的父母说:“我们需要一双眼睛!”

我很赞同文中父母的做法,如果孩子养成了坏习惯就后悔莫及了,就像《种瓜得豆》中的父母一样,一旦把孩子惯坏了,那就很难改过来,所以有人说“习惯改变命运”。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篇8

当我们面对险境的时候,要勇敢、机智,要依靠自己,一味地去靠别人?的人是永远不会成长起来的。只有相信自己的力量,去勇敢地面对挑战,才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取得成功。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任何事情都要自己去面对,不要万事都让别人做好了。我们大家要独立自强,不要总是依赖他人,要是这样,就算让你去做最简单的事你也不会。迟早有一天我们会离开亲朋好友,难道要等到那时候再去做吗?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篇9

在我的课本里,有一篇文章叫身后的眼睛,它讲了一个小男孩举着木棒跟野猪拼搏的故事,他们的拼搏其实只是心里的对抗,最后,小男孩胜利了,野猪被小男孩的勇敢吓跑了,而在小男孩的身后,有两双眼睛一直紧张地盯着小男孩,一双是爸爸的,一双是妈妈的,因为小男孩曾对爸爸说:我一定会打跑那只野猪的!最后,小男孩成功了,他赶跑了一只野猪,实现了自己的承诺。

小男孩的勇敢令人感动,而更让我佩服的是男孩的守信,小男孩其实也很怕野猪,内心充满了恐惧,但因为他答应了爸爸妈妈要好好看护包谷地,所以他不退缩,坚持和野猪对峙,野猪被吓跑了。我应该向男孩学习,言出必行,做一个守信的人。

有一天,同学蒋来我家玩儿,竟然把自己的游戏充值卡遗漏在我家,里面还有十块钱呢。其实我完全可以把钱充进我自己的游戏帐户,但是我想也没想,就告诉了蒋,还就直接帮他把钱充到他自己的账号了。妈妈见我这样做,开心地表扬我是个诚实的孩子。我才不会因为一点钱而失去朋友对我的信任呢。

如果你是一个守信的人,你就能得到大家的信任,相反,你身边就不会有真正的好朋友,最后变成一个孤独的人。

身后的眼睛读后感 篇10

当全世界都离弃你的时候,总有一双眼睛在默默注视着你,那双眼睛充满了关爱和关心。当你受伤时,她让你勇敢地站起来;当你收到讽刺时,她让你保持镇静;当你疲惫时,她让你充满了力量。

还记得五岁时,我上了中班,幼儿园正在准备跳绳比赛,我和许多人趁下课时互相切磋技巧,可是跳一个绊一个,跳一个绊一个,被大家嘲笑是个笨蛋。那一天,我气愤地回到家,把绳子重重地扔在地,妈妈什么也没说,只是用一种鼓励的目光注视着,希望我能坚持下去。我的愤怒渐渐平息了,心态也好转了,我再次拿起那根被遗弃的绳子。开始时还是跳一个绊一个,不过我也经历了多次失败,总结出失败的原因,渐渐地,我能跳两个,三个……妈妈的眼睛越来越亮,给了我更多的正能量。三天后,我成了校园里跳绳最快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语文考了84分,我抱着这种垂头丧气的心情回到家。妈妈说:“今天考了几分?”我沉重地将试卷给了妈妈。妈妈一见这鲜红的84分,却没有像我想的那样会勃然大怒,而是一种似警告又似鼓励的目光注视着我,我呆住了一会儿,跑到了书房认真做家庭作业。期间,妈妈没有朝我动怒,因为她已经明白,不管对谁发火也好,对两个人之间的感情都不好,所有她选择了沉默,她选择了不动声色,她选择了用目光,用一种深沉的语言来鼓励我。

目光是一种神情,更是一种表达方式。妈妈那深沉的目光,就像我身后的眼睛,烙在了我身上。

红楼梦经典读后感范例10篇


好书给人带来的是思考,留下的是一笔精神上的财富,我们读了红楼梦之后,心中会产生许多感想。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充分回味作品中的剧情以及记录自己新的感悟,新的想法。那么,优秀的红楼梦读后感模板有哪些?读后感大全现在向你推荐红楼梦经典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红楼梦经典读后感(篇1)

一个女人,一生的眼泪,却换来一段残缺而又不完整的感情;一个男人,一生的呵护,却终究敌不过金玉良缘的流言蜚语。她,林黛玉,那个倾国倾城的貌;他,贾宝玉,那个多愁多病的身。这部文学作品,堪称文学史上的经典,也许正是因为这经典,将我这个爱文学的女孩子牢牢地锁住。说实话,我从五年级就喜欢《红楼梦》,可能那时候我年纪小,而这本书多讲的爱情故事,家里人不大同意我看它,但我觉得这没什么,每个人都会有这个过程或说都会有爱情这段经历。当倾国倾城遇上多愁多病之后,擦出了不一样的火花!

林黛玉虽然在爱情中是一个失败者,但在言行一语双关方面,却不得不令我佩服。“也亏你倒听他的话。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比圣旨还快些!”含蓄又不减妙力的话,被她说的如此完美无瑕,不得不说,林黛玉对于文字也是别有一番研究。“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她的诗中总带着一种别致的美感,但也有一丝淡淡的忧伤在里面。《葬花吟》中“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她的孤寂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没想到,她的命运与这首词是如此的相似。只有宝玉一个知己,除了他,在这慌缪的现实生活中,还有谁能给这个洁尚的姑娘幸福呢?这一切,又岂能是她一个人能够改变的呢?所以,她终究被这黑暗的世界所吞没!可悲!可叹啊!

林黛玉在文学史上算是一个成功的女性,但不免会有些弦外之音,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会使性子,有心计,不仅如此,我们更要注意的她的出生,她的背景,自从来到荣国府,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唯一的一个却承受不了封建社会的压力。我觉得,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不亚于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当然,每个都有每个自己的优点。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红楼梦》时,每个主人公给我带来了不一样的感悟,但唯一不变的是那个倾国倾城的林黛玉和多愁多病的贾宝玉……

红楼梦经典读后感(篇2)

中华文化博大精神,源远流长而中华经典更是哺育了一代又代人的成长。其中最为人们所熟知的经典便是被人们合称为四大名著的《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及《三国演义》。这几本经典名著不论是书还是电视剧都深受人们喜爱。而我最喜欢从《西游记》和《红楼梦》了。喜欢它们不仅仅是因为书中内容,更是因为他们所给我带来的影响。上起初我并不爱看《红楼梦》,妈妈买给我看都不看,却未曾想过看完这本书的自己会为妈妈把我这本书卖了而伤心,直到自己存够了钱又买了一本才将此事翻篇。我喜欢看这本书是因为一句“满纸荒堂言,一把辛酸泪。"这本书看从内容不多,却完整的记录了一个家族由盛至衰的过程。

正因如此。我将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而每看一遍便哭一次,只是不知是因为如此强大的家族也衰落了,应了那句盛宠必衰,还是因为贾宝玉和林妹妹之间多情幻灭哭泣。我只知道,次有《红楼梦》都会有新的体会因为《红楼梦》能让读者明白人生百态,能让人们知道环境会造就人们的性格,性格影响你对一些事情的心态,林黛玉便是如此她因为体弱住入母亲娘家,认为自己寄人篱下,便成为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正因为这多愁善感的性格使其因贾宝天娶她人而死,死前焚诗也所早含恨而终,伤心欲绝了。这本书中最让人可惜的是贾。林二人之间的爱情而贾氏一族也随着一人没落了。书中也描绘了许多奢侈生活,这便是封建时代的生活。所谓由给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可想而之贾氏一族人往后生活的艰难。

《西游记》我最先看的不是书而是动画片,可以说《西游记》陪伴了我整个童年。我先是看完了《西游记》的动画片,然后又让妈妈买了有插画的《西游记》的书,再后来又开始看《西游记》的电视剧等自己会拼音了字也认得差不多时,又买了全是字的《西游记》由此何见我对《西游记》这本书的喜爱程度了。小时候爱看它是因为喜欢孙悟空的能干及内容十分生动有趣,而现在我看到有志者,竞成的师徒四人。因为我看到了他们的不容易,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不畏艰险,只为求取真经。不论多难都朝着这个方向,在他们身上我学会了善良,知错能改。忠厚老实等等优良品格。

红楼梦经典读后感(篇3)

读罢《红楼梦》,已是深夜,我不知该如何表述自己复杂的感受,那种感觉,像是湛然寂静,又像是迷离恍惚。荣宁二府家破人亡,红粉丽人香消玉殒,霎那间,一切宛若散场后的电影院,一片漆黑,一片萧凉。

“骂凤姐,恨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合上《红楼》,却发现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女子,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王熙凤。她为整个家族操劳,却因为心里歹毒,口里尖快,没有谁爱戴她。别人给她的评价是“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都占全了。”的确,她泼辣张狂。口齿伶俐。善于阿谀奉承。见风使舵。喜欢使权弄势。炫耀特权。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虽然贾瑞这种纨绔子弟死有余辜,但“毒设相思局”也可见其报复的残酷。“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财主的女儿和长安守备之子双双自尽。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也被王熙凤以最狡诈、最狠毒的方法害死。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着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梯己利钱来。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每当读到这些情节,我都会觉得,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确实可恨。

她曾公然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但她也像一般的妇女一样,也供瘟神,给女儿起名求福祉。她的确很精明,但费尽心机所追求的爱情落了空,她奄奄一息时,平儿求贾琏给她请个大夫,贾琏却啐道:“我的性命还不保,我还管他么!”有人说王熙凤的惨痛结局是自食恶果,自作自受。或许是吧。但我还会为这个倔强好强的女子叹惋。我觉得,人生一世,只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每个人都是过客,所有的栖居都是暂时的,就连生命,都要归还给日月经天的自然。王熙凤啊王熙凤,你这是何必呢,占有再多的财物,攀上再高的地位,你也无法拥有内心的安宁,享受生活的安然平和啊!

《红楼梦》结尾的那四句偈语,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流转,“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正如王熙凤最后叹息,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是啊,水满则溢,月盈则缺,谁也躲不过,兴盛衰亡的轮回。但人有时总那么贪婪,总是“身后有余忘缩手”却不知道,美好的东西是会在贪欲中走失。及至“眼前无路想回头”之时才恍然大悟,那些本该安宁祥和的岁月,却一去不返,任怎样敲门,怎样借茶问路,都再也不会,看见门里探出一张桃花笑脸来。那所大宅子里的热闹非凡,珠光宝气,勾心斗角,卿卿我我,都如一场梦,最后,几近虚无。

红楼一梦,香艳浮华都已不再,唯余一丝寂寞的气息和一段传世的故事,世事无常,尘世的大舞台上,却总也免不了这最后一幕——灯熄人寂。

红楼梦经典读后感(篇4)

《红楼梦》是我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的故事内容丰富多彩。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由于他一生下来嘴里就含着一块晶莹剔透的美玉,因此给他取名叫“贾宝玉”。他是天宫神瑛侍者下凡转世,与林黛玉有着“木石前盟”。

书中的很多故事让我印象深刻。其中有一情节讲到宝玉失掉通灵玉,要知道这块玉就像他的命一样重要,怎么就丢了呢?那天宝玉把通灵玉摘下来却忘记戴,等到想到那块玉的时候却怎么都找不着了。大家知道玉丢失后就屋里屋外、翻箱倒柜地折腾了半天,又问了许多人都说不知道。自从宝玉丢了玉后就生了一场大病。唉!最终也没找到那块玉。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宝玉怎么这样不小心,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给弄丢了,真是太可惜了!所以,以后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步步留心、时时牢记、认认真真地。

还有故事的结局也挺悲惨的,宝玉居然在考状元的时候没有回家,大家都很着急,就四处去找,结果在他父亲找到他的时候看到他被一个和尚还有一个道士挟持住像飞一样的远去了。看得我是莫名其妙。

不愧是中国的四大名著,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知识又丰富了许多。还有三本我想着以后我一定会慢慢看完,细细去品味。

红楼梦经典读后感(篇5)

《红楼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清代伟大文学家曹雪芹所写。他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为中心,生动地描述了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从兴旺到没落。

曹雪芹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毫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黛玉的聪明清秀,才华横溢,性格孤僻,心思敏捷;宝钗的美丽娴雅,处事圆滑;史湘云的开朗豪爽,心直口快……等都刻画得栩栩如生。

但《红楼梦》和其它几本名著不同,里面错综复杂的关系搞得我晕头转向,看来我还得多读几遍才能理清楚。

红楼梦经典读后感(篇6)

《红楼梦》这本书塑造的人物形象可谓十分鲜明,有灵敏善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有美丽端庄却深受封建社会毒害的薛宝钗;有尖酸刻薄,两面三刀的王熙凤;也有具有反抗精神,不甘低人一等的晴雯。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本书的男主角——贾宝玉。

对于贾宝玉的评价,自古以来众说不一。“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作者这一词,点明了宝玉这一叛逆特征,于我所见,贾宝玉是当时封建社会不可多得的侠士,它具有罕见的叛逆精神。他极力反对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厌恶和鄙视死读八股文的世俗男子。他认为“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日日置身于女子世界。他可以在贾家这一大后台做官青云直上,偏要做一个“无事忙”的“富贵闲人”。

此外贾宝玉是一个多情的人物。他热爱,尊重,崇拜女人。给袭人端汤喂药、陪晴雯撕扇子、替平儿撷花理妆、为麝月梳篦头发、怜惜龄官花下划蔷、劝慰香菱并请她换石榴裙、帮助彩云瞒脏、哄白玉钏品尝莲子羹等等,历数不清。情之所至,极尽温存,一抹赤瑕,情丝万缕。但我认为,在贾宝玉的潜意识里,是把林黛玉当做自己人的。这两人的爱情故事其实比较淡化了追求“爱情”,更大的实质其实是对“自由”和“梦想”的追求,对家族压迫的反抗,对整个封建社会的反抗。

贾宝玉,这一传奇人物,颠覆了自古以来的男人形象,体现了当时封建主义的压迫与反抗。还需我们慢慢品味……

红楼梦经典读后感(篇7)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这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红学一直以来被众多学者学习和研究。整本书叙事视角的独特,具有灵性的顽石,对整本书的艺术结构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读懂了这块石头,你就读懂了曹雪芹。

这块顽石是女娲补天石时,剩下的一块未用的石头,是仙界的弃石,跟我们有很大的联系。数字一直以来属于都是神秘文化的一种象征,它也是神秘文化的基础,作者对于女娲无稽崖练成的石头的描写中的数字也非常有深意,原文对女娲炼出的那块石头的描写中数字非常有趣,“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这是数字象征着时间和人生。“十二”可以象征为一天有是十二个时辰,十二生肖,一年有十二个月;“二十四”可以象征为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二十四节气;“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可以象征为我们的寿命,人的一生。至于多余的那个一,他可以象征我们每一个人,许多经典名著都有很强的代入感,《庄子逍遥游》、《西游记》、《老人与海》等都会让我们联想到自己的人生路途,好像是我们自己的人生体验。文学即人学,所有文学创作都是作者的人生经历和精神路途的自述。伟大的作品,无一例外都是他们个人的遭际而形成的灵感。所以读《红楼梦》让我们更加了解曹雪芹。

红楼梦经典读后感(篇8)

开卷不读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在中国历史文化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文人骚客也颇爱红楼,张爱玲就曾经说过,人间三恨,最恨红楼无尾。更有清末文人邹弢与其友许伯谦誓不共谈红楼的趣事。

在红楼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围绕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展开的爱情悲剧。爱不爱谁,贾宝玉做了坚决的决定,“都道是金玉良言,俺只念木石盟”,但悲剧的产生就是宝玉爱谁和最后娶谁这两者的不一致性。

在这个悲剧中,林妹妹魂归离恨天,薛宝钗看似是这个故事最后的“胜利者”,众人均有同情弱者的情绪,也因此让她被更多的人不待见。因为她是封建制度的维护者,因为她的城府颇深。

可是,在字里行间中,我们可以看出薛宝钗过去也曾天真烂漫过。她苦心教育林黛玉不要看杂书时,就曾经说过,“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她因一个碧玉佩教导岫烟时,也如是说:“这些妆饰原出于大官富贵之家的小姐,你看我从头至脚可有这些富丽闲妆?然七八年之先,我也是这样来的。”从这些细节中,我们可以看出,薛宝钗过去是没有这般工于心计,也是像少女般淘气、爱打扮。她的工于心计,倒不如说是一种与年纪不相符的成熟表现出来的四平八稳。

我们可以想象薛宝钗是在怎样的一种环境下逼迫自己成长的。父亲突然间撒手人寰,淳良的母亲日夜以泪洗面,鲁莽的哥哥一应经济行事,全然不知。在这种情况下,聪敏且有责任心的闺中少女,迅速成长,以期待为亲人分忧解难。所以,在这群大观园的少女中,只有薛宝钗认得当票,知晓次残人参的制作方法。她早一步看透了世间繁华的虚无,看尽人心险恶的世俗。所以,也只有她能写出讽刺世人毒辣的《讽和螃蟹咏》。

如果撇开心计不讲,薛宝钗确实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女性,“娶妻当如薛宝钗。”相对于林黛玉的飘逸、不真实,薛宝钗的气质亲切,安分随和,温和娴静,体贴贤淑。她的学识渊博,博古通今,纵览群书;善于女红,手艺精细鲜活。同时,她的外形也是非常靓丽出众,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在她羞笼红麝串时,连宝玉也看住了。

那么,薛宝钗到底有没有爱上宝玉呢?看她在比通灵时不经意间纵使金莺微露意;在宝玉的注视下羞笼红麝串;在平常,款款提醒宝玉勿饮冷酒,适时适当地给与宝玉诗书上的帮衬。特别是在宝玉大承笞挞之后登门赠药,大有深意,隐喻言中,那种娇羞怯怯管弄衣带的姿态,一番绵绵情意不问可知。更不用说在绛云轩情不自禁为他绣鸳鸯了。

所以,文章一开始,林黛玉对薛宝钗的敌视不是没有道理的。同样聪明灵秀的女孩自然能够悉晓对方的心思,所以黛玉初始认定宝钗心里藏奸。二人的情景象极了三国中吴蜀联盟初期的瑜亮之争。聪敏较宝钗不会没有意识到黛玉的步步进逼,她一路稳扎稳打、以攻为守、广结善缘,更在后来兰言解疑癖,成功化解林黛玉对她的敌意。

在完成“钗黛合一”之后,薛宝钗面对感情也是非常矛盾的。她并不似林黛玉似的,将自己的满腔热情表现的淋漓尽致,为了宝玉或喜或忧。她的过人之处在于,她将自己的爱恋控制在封建制度允许的范围之内。她的爱恋分为两个部分:起初,她恪守本分,将自己的心思收拾起来,接受命运为她安排的选秀事宜,我甚至愿意相信,她是真心祝福两个玉儿的;在选秀失利之后,她不动声色的实行金玉良缘。

宝钗是在宝玉和黛玉已经情真意切、耳鬓厮磨之后才来到贾府的,她和她胸前的金锁,只是起到刺激那一对恋人的爱情火花更加绚丽的作用。虽然作为后来出场的薛宝钗,在感情上失了先机,但是在后阶段,对于金玉良缘她是志在必得的。因为,她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家族的利益。她不过是身体力行,践行“联姻”,让贾府和薛家关系的更加紧密。所以不得不说,薛宝钗是生活的强者,连对待感情,都收放自如、游刃有余。

其实,在感情上,无所谓对与错,薛宝钗就是那么明媚的女子,贞静温娴。她更多层次上是为了家族,用柔弱的双肩担起生活的重担,甚至于自己的爱情也是经过反复斟酌,才敢酝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的一生也是悲剧。她悲剧不在贫寡终老,而在于命运为她安排的爱情,终究还是不能属于她。

晴雯是一个奴仆,是属于当时社会低身份的一个人物。她对贾宝玉的执着爱恋之情是妇孺皆知的,但是由于封建社会的思想槽粕与制度,导致她内心的情感无法宣泄,也正因为如此,才导致了她悲惨的结局。每当我读至此,都会为她悲惨的命运深感痛恨与惋惜,像她这样一个弱女子,为了追求爱情,而不屑努力,是多么的崇高而伟大啊,却由于封建社会的制度,让她手无寸铁、无法反抗的接受了死亡“判决书”。

在现代社会,似乎没有多少人会提倡如此做法了、也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为爱牺牲了。因为这个时代是一个虚假的时代,有很多对夫妇都不是为爱而结婚,而是为钱才走到了一起。所以,我在为生活在当时社会的人感到悲痛之时也会为他们感到庆幸,因为他们的爱情世界是真实的。

红楼梦经典读后感(篇9)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红楼梦经典读后感(篇10)

我用目光碾过那本书,安静,顽固,浮华的尘土早在时光流逝中抹去,昨日的梦呓隐约中透露出这本红楼梦。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切的故事,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是真的,它凄美得让人难以相信,是假的,它却真实得可怕,不过转念一想,又何必计较呢,若是看透了一切,这本书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魅力,我,宁愿在迷失中品读这本书。

贾家,宁荣二府,这是财富,权势的代名词,可其实有谁知晓,一入豪门深似海,宝玉,宝钗,湘云,包括黛玉,整日待在大观园里,吟诗赏花,固然风雅,可这并不是生活的全部。而且整日的限制,使得大观园里的人情感封闭地可怕,越压抑越多,爆发时什么都拦不住。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范例10篇


撰写文章可以提升学生思考和创新能力,也是生活中自我探索和追求自由独立的过程。如果我们想写好文章,就应该多阅读优秀文章,那么优秀的文章究竟应该具有哪些特点呢?小编在网络上搜罗整理了一些“冰心散文集读后感”文章,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1)

冰心是一位古今中外的作家,她真实的名字是谢婉莹,完成过许多部作品,最着名的是《冰心儿童文学》和《冰心散文》中的小桔灯。

冰心最喜欢的教师是T老师,在她心目中,T老师是女老师中最美丽、最和平、最善诱的一位,可以用“螓首蛾眉,齿如编贝”这八个字来形容。冰心小时候是T老师认为神速聪明,长大以后更是出众。但冰心说,其实有一大半是T老师的功劳,要不是她给自己补算学这一课,自己又怎么能继续在这个由比她大的同学组成的班级中学习呢?虽然有一句话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可是成长的路上并不能缺少老师,就算父母是什么研究生、博士,也不能取代老师给予孩子的帮助和教育。

冰心散文里的吸引人的内容还有很多,讲述了冰心的伙伴、家人,讲述了她经历的各种事情,冰心就是这样出众。其实,只要我们能坚持、努力,也能像冰心这样,成为一位大作家。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2)

漫步在田野中,两旁黄灿灿的油菜花在风中摇曳,飘来淡淡的花香。风儿拂过天空,不带走一片云彩,这些云朵交错着纠结在一起,不一会儿又散开了,看着有说不出的明朗。

我读冰心女士的作品即有这样的感受。我觉得读她的作品时,她仿佛离我很近很近。她的散文中写着许多有深意的事,一片片的,像纯白的雪覆盖在心头,虽然很轻很轻,但能使人从心底里颤抖起来。那纯白的雪在心坎里一点点的融化,渗透进去,渗透到每一滴血液中,然后就流淌在我的体内,与我相伴一生。

听过这样一句简单而美丽的话:雪融化后即是春天。这样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也能够在冰心的作品中体会到。她给人一种希望,一种不需言明却可领悟的希望。冰心不仅在作品中表达出她细腻的情感,同时也有着许多独到的见解。我感触很深的一篇文章是《我和玫瑰花》。

玫瑰花是美的化身。但原本我所知道的只是玫瑰的外形美,而从未真正发现它的内在美,只知道有色彩繁多的玫瑰,花语也随着各色的颜色而有所不同。我对它有着一般的认识,一般的喜爱,当然也就有着一般的看法:玫瑰的寓意只是本身而言,可是它本身并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对于生活它不是重要的。

花开,花谢,它生命的灿烂只是在于花期。而冰心所赞美的玫瑰不仅是既浓艳又有风骨,更多的是它所传递的一种情感,是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言语。这其间充满着世间温情,即使它凋落了,深满在土里,可是它留有诚挚之情。即使它不复存在,它所到过的地方,触摸过的东西都会留下这不会被抹灭的印迹。正如文中所言“又红又香”,谁人不爱……

冰心也有着爱“美”之心,她爱玫瑰,但是她爱得可贵。她不仅将玫瑰看作一朵花,她更把它当作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使者。她在现实的生活中有着不一样的感性。她爱玫瑰,爱的很透,很彻。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已到了傍晚。天边的太阳已落下大半,余辉将天空的尽头染得通红,与浅浅的灰色交相辉映。远处有一对母女牵着手在田埂上欢乐的说笑,不禁想起,冰心女士也写过她的母亲。

大意是这样:有一天下起了雨,冰心看着院中的红莲被雨水打着,心中不是滋味。后来她发现一片大荷叶侧倚着荷花,叶片覆盖在红莲上,雨水打着荷叶而荷花却安然无损。这是一个很普通的现象,而冰心却想着她是雨中的红莲,母亲便是那侧倚的荷叶。不经意的下雨,不经意的击打,却激起了作者爱的浪花。这不是偶然,而是她对母爱的真情流露。文中经常看到她深夜等母亲归来的身影,这些描写让人心悸,让人心灵颤动……

天空黯淡下来,月亮挂在了梢头,它的银灰将大地照得同样精彩。冰心的散文亦是如此。文中没有华丽的词藻,其间却透着真性情,那种情感让人感觉很温馨。她给了我许多心灵的触动,让我明白心灵原来也可以那样美丽,圣洁。晚风吹拂着那片有着浓郁色彩的竹林,吹拂着这片田野,也吹拂着我的心……天空亦是这般明朗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3)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600字

——人间入梦,是未曾相识的湖山

“清福便独享了罢,何须寄我些春泛的新诗?心灵里已是烦忙,又添了未曾相识的湖山,频来入梦。”——《春水》一五七

读冰心先生的文章是一种享受。

回忆早年接触冰心先生的第一篇文章,是小学课本上的散文节选《小桔灯》,在冰心先生清丽典雅的笔触下,于那重庆山城黑暗潮湿的山路上被小桔灯微弱的光渲染的年代画面,那种美,像呈现在人间的革命情怀,温润如豆,却坚定而不可磨灭。

抛开世俗种种,这也许是冰心先生身为女子,却不输男儿的气魄、魅力和韵味的‘先生’之美!

“五四”新文学道路上的斩荆披棘,为冰心先生‘文笔细腻委婉,清秀隽丽’的文学风格增添了很多了不起的铿锵情愫,这些深具独特魅力的情怀淋漓于字里行间,玲珑剔透得让人心神激荡。在这本《冰心散文集》里面,我读到的更多的,是一种清新脱俗的美。

这种美,我说不上来,有些像冰心先生在散文中对母爱的那种歌颂,对父亲的敬畏,对未来的无限希望,对生活中一个笑、一朵花、一场雨的揣摩,又或是对黑暗的歌颂,甚至是对大海的敬仰。这种包含深情的思绪和情感,是苦雨孤灯后窗外呈现的清美?还是病榻呓语时国忧家难的情怀?是对世间万物爱恨纠缠的柔情?还是在那细腻情感中的冰心之美?我乏词了,于这优美的笔墨。

我钦佩《力构小窗》中那种‘难为春室’老牛破车的鞭挞砥砺;倾注于《探病》中对病痛于生命前慰藉的剖析和家国天下的影射;崇敬《默庐试笔》中那种对北平沦陷国难如死的悲愤情怀;醉心于《春水》中‘频来入梦’的言词精巧构思余白留想的百转千回。

冰心的散文《笑》中,我们依稀能够感受到她对这人世间深沉热爱的一份清丽。没有那么多的浓墨重彩,没有那么多的精雕细刻,只是简简单单的素描,却清新脱俗地将这人世间的笑呈现在世人面前。这也许就是“这时心下光明澄清,如登仙界,如归故乡”的人生境界,于这冰心老先生爱恨通透的世道境界……

人间入梦,是未曾相识的湖山。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4)

曾记得,语文老师说过:散文,形散神聚。所以,我就不由自主地翻开了冰心散文,大概就想体会一下那种"形散神不散"的散文的滋味吧……

从冰心的这些早期散文中间,我感觉到她那时的心是多么的温软细腻,清新秀丽,令人忍不住生出万般的怜爱。

冰心说:散文可以写得铿锵得像诗,雄浑得像军歌,生动曲折得像小说,活泼精锐得像戏剧对话。难怪冰心这么喜欢写散文,而且曾说过:散文是我最喜爱的文学样式。……

当我真正看完冰心的散文后,我发现了冰心写作不单是爱用"呵"字这样简单。在她的散文里的字里行间都充满了一个字:爱。冰心爱美丽的自然'相关的作文">大自然,她爱海,因为在她眼里:海是温柔而沉静,海是超绝而威严,海是神秘而有容,也是虚怀,广博……也许在冰心的心里,爱海就是这么一点一分的积渐起来的。冰心爱儿童,在她生病的其间,还为小朋友写了《寄小读者》可见在她心中,小朋友地位的重要。冰心爱母亲,她甚至这样形容过她的母亲:母亲的话句句可使做儿女的人动心,母亲的字一点一划都可使做儿女的人落泪。冰心也曾傻傻地问过母亲爱她的原因,而母亲告诉她:不为什么,——只因为你是我的女儿。是啊,当你寻见了世界上有一个人,认识你,知道你,爱你,都数千百倍的胜过你自己的时候,你怎么能不感激,不流泪,不死心踏地的爱她,而且死心踏地的容她爱你?冰心爱亲人,爱父亲,爱三个弟弟,爱她的同学……

冰心把这种爱化为一种极为清丽,极为温婉的文笔,写成了散文……散文里有另外一个世界,有一个充满爱,也是冰心所向往的世界……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5)

最近阅读,但最喜欢冰心的散文集《十字架的园里》。

冰心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她的《再寄小读者》和《小桔灯》一直存在于我的心中。就像一颗闪亮的`晨星,指引着我的写作一步一步向前。

然而,让我最开始关心她的是她翻译的泰戈尔散文诗《吉檀迦利》和《园丁集》。她的才华,让我佩服,她的天真,让我感慨。

可以说,正是这本文集使我认识了她。冰心无疑是幸福的,她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有一个完美的家庭,受过高等教育,她是不幸的,因为她虚弱身患疾病,出生在战争时期。

在她那么多的文章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纪念她母亲的文字《南归》,字字血泪,句句深情,令人潸然泪下。

我端着一杯咖啡,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着,一边擦着眼泪,还有不时传来的伤感音乐,把我的这种情绪推向了高潮,我只好放下书,埋头落泪。

看这篇文章,我有几度的停滞,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冰心这片深情和痛苦难过的悲伤,不是鱼和鸟不能聚在一起,而是看他们的亲人,逐渐走向死亡,他们却什么都做不了。

突然很想念我的母亲。我很久没回家了,不知道家里一切都好吗?现在,我似乎已经成为了逃避的影子,总是把自己藏在最深的尘埃里,想着远离。

也许这些冰冷的泪水里,摇摆着的不是冰心的话语,而是自己苍白的灵魂,在无边的荒野里,颤抖着,无处可逃。

看着冰心在慰冰湖畔,感受她的孤独和深度的骨髓,仿佛躺在那里的,不是她,是我,凄风冷雨,独自一人在国外,这种寂寞是别人听不懂,但她是幸福的,因为她可以用笔,向她可爱的小读者展示她的灵魂深处的孤独和寒冷,她有太多的爱和朋友。

正如她所说,从情感上来说,她是最幸福的女人。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6)

一直以来我就很想看看冰心奶奶的书,但是一只没时间买,正好这次暑期读书活动可以买《冰心散文集》,让我领略一下冰心奶奶非凡的文采,和精美的语言。

我很喜欢冰心奶奶的语言,像一丝丝春雨滋润我们的心田,又像一滴阳光落在我们的心坎上,她那优雅又含蓄的语言萦绕在我们的的耳畔。冰心奶奶已经成为了小朋友们的一位好奶奶,好朋友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了解到了冰心奶奶真挚的内心,还知道了冰心奶奶小时侯的事,知道了她在我们这个时候的一些故事等等。

让我最记忆犹心的是《梦》这篇文章,虽然这篇文章题目是《梦》,但讲得却不是文中的她夜晚做得梦,而是她的童年。

看了冰心奶奶写的童年,给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好玩。没想到她的童年时期,是一个“假小子”。她竟然会不喜欢过女孩子的生活。不过通过冰心奶奶的描述,我倒觉得扮男孩子酷酷的,瞧!骑在白马上,漫步在草原里,可真潇洒,还有点像童话剧里的白马王子呢!可惜她终究是个女孩。

“扮”男骇“扮”了十年,她回到故乡,抛开了十年前的一场梦,换上了女装,不知道她那是的心情是怎样的呢?是十分喜欢这样的装束,还是和怀念那种大方有魄力的感觉呢?在下面的讲述中,我明白了她不曾后悔过。挂在她窗前的佩刀钩起了那十年潇潇洒洒的生活,那黄昏的号角似乎就在这时响起。

她那十年矫健的军人生活深深的烙印在她的脑子里,令她难以忘怀。

我十分喜欢她的童年,我觉得十分新鲜。我真想也试试这种壮美的快感。穿着整齐的军服,身佩军刀,骑在白马上,要多洒脱有多洒脱。

不知道那个酷酷的“她”是谁呢?我喜欢她的童年,相信她更爱她那珍贵的童年吧!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7)

寒假,我正觉得无聊,就拿起了一本冰心散文《寄小读者》来读。读着读着,我感到十分感动。冰心的母亲逝世,今天整整13年了,年年日日,她不敢任自己哀情的奔放。今天却要凭着“冷”与“静”,来细细的忆念她至爱的母亲。

她的母亲一生多病,而身体上的疾病。并不曾影响她心灵的健康。她一生好静,而她是她周围一切欢笑与热闹的发动者。她曾不进过私垫或学校,而她能欣赏旧文学,接受新思想,她一生没有多余财产,而她能急人之急,周老济贫……

冰心在做什么事都想起她的母亲,假如她的母亲在,就不知会发起怎样美妙的议论?要下怎样精确的批评?冰心不但在快乐的时候想起她,更在忧患的时候想起她,冰心爱惜她的身体,抗战以来的逃难,逃警报,她都想假如母亲仍在,母亲脆弱的身躯,绝受不起这样的奔波与惊恐,反因着她的早逝,而感谢上天…… (一九四三年一月三日,歌乐山)。

嗯,母爱确实很伟大,不能为了一两件小事而与母亲争执;不能忘恩负义;更不能去惹母亲,去做不该做的事,要明白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母爱犹如一片天空,母爱犹如一个“避风港”,让我们向冰心奶奶学习,珍惜母爱,回报母爱,赞美母爱!赞同97| 评论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8)

近段看书,却最是喜欢冰心的散文集《十字架的园里》。冰心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她的《再寄小读者》《小桔灯》一直存在心底,如一颗闪烁的启明星,指引着我在文字中步步前行,对于文学的喜欢,也许最初就是缘于这些美好的文字。而最让我开始关心她的,却是始于她翻译的一些泰戈尔散文诗集《吉檀迦利》《园丁集》。她的才情,让我倾佩,她的纯真,让我感慨。

可以这么说,真正让我走近她的,正是眼前的这本散文集。冰心无疑是幸福的,她拥有幸福的童年,拥有完美的家庭,受过高等教育,她又是不幸的,因为她体弱多病,生逢战时。在她这么多的文章里,最让我感动的,是纪念她母亲的文字《南归》,字字血泪,句句深情,令人潸然泪下。我一个人捧了一杯绿茶,坐在沙发上,边看边抹眼泪,而适时响起的忧伤的音乐,把我的这种情绪推向高潮,我不得不放下书本,埋首而泣。看这篇文章,我竟然几度停滞,不因为别的,就为了冰心的这片深情与痛彻心骨的悲哀,世界上最深重的悲痛,不是鱼和飞鸟的不能相聚,而是看着自己挚爱的人,渐渐走向死亡,自己却无能为力。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9)

八月份,我读了《冰心散文集》这本书。其中的第一辑,回忆我觉得很好看。第一辑中有很多很多的散文一共有32篇。其中比较好看的有:《一只小鸟》,《画诗》,《圈儿》,《除夕的梦》,《我》,《笑》等等的散文写得可好了。

我就介绍几篇好了。《一只小鸟》这篇散文是冰心偶然在大树下看见的一件事。一只鸟的巢搭在树枝上,它羽毛还不丰满,只能在巢里叫,和老鸟聊天,它很快乐!早晨他正在唱歌,树下小孩便想捉去玩玩,只听“嗖”一声,一颗子弹射过来,小鸟从树上跌了下来。老鸟见了把它接住,衔回了鸟巢,它的血一滴滴的落到地上。从此再也听不到那歌声了。《除夕的梦》介绍的是冰心和一个活泼勇敢的女孩,在梦中建立了一个未来的世界,但是那世界被一阵罡风破坏了,人声近了,似乎无路可走,无家可归。冰心站在人类中觉得很惭愧。后来冰心组织了罡气,但是也壮烈牺牲。

读了《冰心散文集》后我觉等冰心用家常事说明了很多道理。《一只小鸟》是告诉我们要爱护动物,保护动物。《除夕的梦》告诉我们要创造,奋斗,牺牲。

冰心散文集读后感(篇10)

冰心写的《笑》,有一种凄凉的美。“凉云散了,树叶上的残滴,映着月儿,好似银光千点,闪闪烁烁地动着。”

就在这时,冰心转过身来,白衣的安琪儿,抱着花儿,扬着翅儿,向他微笑。五年前的一个印象,慢慢的似电影般展开,一条长长的古道,一个赤脚男孩,抱着一堆白色的花儿,微微笑着。又一个印象,十年前的一个晚上,雨晴了,茅屋里的一位老妇人,倚着门儿,抱着花儿,甜甜的微笑。

同样的微笑,是巧合吗?“三个笑容,一时融化在爱的调和里看不分明了。”为什么看不分明了?安琪儿的笑、赤脚男孩的笑、老妇人的笑,使冰心心旷神怡。沐浴在爱的调和里,品味着笑的味道,有些甜,有些酸。同样的笑,同样的味道,是对生活的热情。爱的调和里融化的笑的味道,一起慢慢地注入混沌的心田,不觉光明澄静,如登仙界,如归故乡。闷,愤,烦……都随笑去了。多么美好的笑呀!

微笑只是爱路上一个小小的关卡,要学会爱,必须先学会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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