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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人,有很多很多,除了爸爸妈妈以外,要就数吴老师了。
吴老师是我班的班主任,眉毛淡淡的,睫毛倒很少,白白的脸庞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只”法国茉莉香水味”的嘴,说起话来”香瓢四野”。吴老师也很公正、严肃、铁面无私,面对大家一视同仁。就说上次的小测吧,许多人在埋头苦“写”,一个个都想早点回家,懒惰的林田耘却一溜烟逃出教室。
后来,吴老师发觉了。我想:都回家了,还能送回来??他爸爸也是个大领导呀!送回来不是大大丢面子。但吴老师说就是市长也没用,谁犯错误都得管,她不管官位高低,立即拔打电话给林田耘的爸爸,林田耘被他爸爸送来了,他满脸通红,一声不吭,不敢抬头看吴老师了,一直在低头认罪。吴老师不怕官位高低,对学生一视同仁,面如关公,铁面无私,一向公正,让我敬佩呀!吴老师也爱生如子,上次熊林钦的头被吴泽璇的飞石打破了,那石头像长了眼睛似的,冲向熊林钦的后脑勺,“砰”的一声,熊林钦鲜血满头,放声痛哭,吴老师第一时刻赶到,将熊林钦送进医院。
吴老师的爱生如子和一视同仁使我敬佩。我相信,明年的我依然会一直敬佩着您。
我喜欢没有作业的生活,我喜欢无忧无虑的生活,我喜欢没有规矩的生活,我喜欢疯疯癫癫的生活。
我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小女孩,我的生活也将变得疯疯癫癫。我想把世界分成八层,每一层都有每一层的作用。
第一层全是小吃店,对于吃货们,可以大饱口福了!这层有铁板鱿鱼,有红烧排骨,有可乐鸡翅,有火锅,有各个地方的名吃和特产还有……,由于这一层人很多,所以呢任何人都不许开车(市长也不可以),只能步行。
第二层是超市,也是步行街。这层有服装城,有零食城,有电影城,有家电城,有家具城,有化妆城……对于美女们,可以大开眼界,好好地来一次美容觉吧,在逛完这一层后人们都大包小包的往家提,很累的,但是,在垃圾箱旁边有一个漩涡只要你准确无误的说出你的家庭地址,那他准能带你安全到家。
第三层是乐园城,有大人专属乐园,有儿童专属乐园,有老年公寓,有青少年专属乐园,有少年宫,有美术馆,有舞蹈馆,有乐器馆等等。
第四层是住宅区,一共有三个小区,每个小区占地100万平方千米,分别是花园小区、奇葩小区、秘密小区。每一家都住着六层小别墅,并且别墅里有保镖,医生,保姆,教练等等,每家主人三天只上1小时。
第五层是学校,幼儿园、中学、小学、高中、大学在同一所学校里,大约占地100万平方千米。每个班只有20名同学,早晨10点钟上课,下午2点放学,放学后没有作业,学校里没有考试,每星期有4节阅读课,2节音乐,2节美术,3节体育。老师全是和蔼。仁慈的老师。
第六层是工作室,有老师办公室,还有大公司,如:黎江集团、莫炜集团等等,3天只要上够1小时,每个月就会有5000元的工资。
第七层是汽车曾,有交通汽车、私家车、跑车等等,每辆车都有最新的发动机,并且没有汽车尾气。
第八层是风景区,在工作后,可以来到这里,远眺几分钟,得到休息。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你喜欢吗?
有人喜欢忠诚的小狗,有人喜欢爱唱歌的.小鸟,有人喜欢乖巧的小猫,还有人喜欢碧绿龟甲的乌龟。可我喜欢萌态万千的小仓鼠。
小仓鼠毛茸茸的,全身是乳白色的,背后有一道道黑纹,两个黑宝石似的眼睛,闪闪发光,很讨人喜欢,耳朵是叶子形的,小小的牙齿十分锋利,有时,坚硬的果仁儿,它也照样吃起来。还有乳红色的的鼻子加上几根细细的胡须,十分可爱。
小仓鼠十分挑剔。遇到爱吃的五谷杂粮的时候两只脚捧着食物,用那小而锋利的的牙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给它大碗的五谷杂粮,好像有人和他抢一样,立刻就吃完了,可遇到它不爱吃的花生米,就看都不看。
小仓鼠非常爱运动,它在盒子里是活泼乱跳,可把盒子打开时,它就会死命地爬。上窜下窜。只要能爬的地方,它都爬。可它还是喜欢“跑步机”。一会儿,“跑步机”就转得飞快,还会发出吱咯吱咯响呢!
小仓鼠还很会保护自己,天趣变暖时,它就会把木屑刨成一堆,然后缩成一团,钻进去,躲在里面,晒着太阳,享受着至尊待遇。有事,四脚朝天。其乐无穷地陶醉在阳光的沐浴下。可爱的小仓鼠真机灵!
我的小仓鼠这可爱,我会细心的保护它,让它过上舒适的生活!
不管是谁,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小动物,大部分的人都比较喜欢性格温顺、忠实、好训练的,而我,却非常的与众不同,我挺喜欢凶猛、冷酷无情的、但很忠实。
我从小就喜欢狗,我想养一条非常凶猛的狗,但是,我每次养的狗都是非常温顺,这应该和天性有关吧,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有一种狗,它就是——藏獒。
藏獒产自于青藏高原,六千年前被人类驯化和人类相伴至今。藏獒独有的神武的外形,开阔的前胸,硕大的头颅,十足的凶猛,出色的表现,高贵的王者气质,是举世公认的最古老、最稀有大型犬种,被誉为“东方神犬”。像狮非狮,似虎非虎,凶猛异常。在西藏农奴主社会里,只有那些国王和寺庙主持才有权利有资格饲养,被藏民视为神犬、天狗、活佛的坐骑,藏獒被毛黑色、棕色和蓝灰色,可以有或者没有铁锈色斑块,还可以有各种金黄色的渐变色。
我还听说过藏族地区关于藏獒渡魂的习俗。在藏族的传说里,藏獒是天上的一位战神,因为嗜杀成性触犯天条而被贬到人间来的,所以藏獒性情暴戾残忍,身上有一股浓重杀气,必须在其出生满七七四十九天时,将其与一只正在吃奶的小羊羔同栏圈养;羊是温柔娴静平和顺从的动物,四十九天大的藏獒正是生理和心理发育成熟时段,让这个时期藏獒与羊羔共同生活,目的就是要冶炼性情,这就是所谓的藏獒渡魂。渡魂成功的藏獒可以买到五千元,没渡成功的,也卖不出价,随便给几十元,主人就会让你牵走。
不管藏獒渡魂成没成功,我都喜欢它那身上刚毅不屈、非常凶猛的个性,这个个性是别的狗身上都没有的。
当你看到这个题目时也许会说:“嘿!真新鲜,哪有自己喜欢自己的?”但老实说,又有谁会讨厌自己呢?其实人人都爱自己。
我喜欢我,是有足够理由的,不信,你听我说。
我是一个好孩子,在爸爸过生日时,我悄悄的把平时攒的钱取出,为妈妈叫选了一个“母子情深”胸针,妈妈为此激动的热泪盈眶;再来了,再奶奶生病时我削苹果递开水奶奶慈一口的说,我是个乖孩子。
我特别爱看书写文章。从小到大,爸爸给我换了三次书架,一次比一次大。每次我写一篇好文章,老师当众阅读时,同学们都用敬佩的眼光看着我,我捂着羞红的脸,偷偷的抿嘴笑,想着下次一定写的更好。
在班上我当了个小组。人家说,做“官”的脑子须“开通”,可我这个“芝麻官”为事十分“古板”,就因为这样,我没少遭遇“卫生球”。一天早上我们班的“三道杠”走进教室,还没等他放下书包,我就对他说:“快安作业!”他很不情愿的拿出作业本给我,还说:“我的作业还用查?保质保量,不会出错!”我可不管他是几道杠,就算是“上司”,也照样“公事公办”,不开“后门”。经检查果然有错,我就一本正经的对他说:“你瞧瞧,猎犬的犬写成了大小的大;数学题少了一个小数点你快点改!”他一边改一边用冷眼看着我同,学们竟然也为他打抱不平,说我不给面子,可我心里却很踏实,因为我没错。如今就因为我的“古板”“不留情面”,帮很多同学改掉了粗心的毛病,同学们也就感激起来我了,说我“古板”很可爱。瞧我这“古板”不也正是我的“优点”吗?
家人喜欢我,老师喜欢我,同学们喜欢我。我当然也喜欢我自己。是的,人都应该喜欢自己“天生我才必有用”嘛!我从来不自卑,我自强自主,让自己充满信心的向前,做一个值得老师关爱,值得同学喜爱的好孩子。我想每个人都应该以自己的努力去回报别人的爱,难道不是吗?
撰寫出優秀的文章是學生培養綜合素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之一,透過寫作可以讓我們表達得更自信、更具說服力。要寫好文章就要善於觀察生活,多儲備寫作素材。經過精心挑選,我們為您推薦一篇優秀的“我喜欢它作文”文章,也許這篇文章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我喜欢的歌-记叙文650字
相信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尤其是作为主要学习作文类别之一的记叙文,记叙文的样式有消息、通讯、游记、人物特写、回忆录等。那么记叙文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歌-记叙文65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迎着朝阳,踏着晚霞,校广播站常常播放校歌 ——《小龙人的美好》,欢快轻柔的旋律吸引着我的注意力去听歌词,“神龙消协美好新鲜,四季缤纷好景无边……”
校长在歌词中描绘了美好的校园生活,柳树青青的`春天;栀子花开的夏天;银杏金黄的秋天;雪花漫天的冬天;打车堵的小龙人在绿雅楼、菁华楼书声朗朗、游戏连连;我们从遇见、相识、在老师的带领下成长、蹁跹、绽放。听着这歌词,不由得让我回想起在绿雅楼的幸福点滴。
语文课堂上,江老师带领我们讨论脉络图。大家赶紧分组讨论,只见同学们有的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有的在表达观点同学停下来的间隙表达自己不同的观点,双方为了维护自己的观点而涨红了脸,争论不休;还有的默默在一旁听着,琢磨自己的观点……,然后各组代表各抒己见,争相发言,我把手举得老高,江老师马上点了我。我说的时候大家都在认真的听,等我说完,不同意我的意见的同学马上举手反驳,就这样几轮争论,经过大家的共同讨论和老师的指导,全班同学对课文的脉络更加清晰了。
下课后,全班同学一起玩“荷花荷花几月开”的游戏,我一会儿蹲,一会儿站,集中全部注意力躲,很担心被捉住,却还是被于子杨抓住了。我小脸急的通红,气急败坏地又去捉它,可惜我跑的气喘吁吁却还是让他逃脱了。我正有些沮丧,上课铃响了,我心想,“这次没机会了,但我下次一定会捉住你的!”
每当耳畔回响着《小龙人的美好》的旋律,脑海里就会闪现出校园里的各种趣事:柳树青青的春天,我们在操场上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栀子花开的夏天,我们在教室里书声朗朗;银杏金黄的秋天,我们在厚厚的落叶丛中捉甲壳虫玩;雪花漫天的冬天,我们在操场上堆雪人、打雪仗,欢笑声洒满操场!
这时校广播里又响起了“柳色青青,书声片片,春天的绿雅,我们遇见 ……”同学们,你们记起了什么?
在晚上的广场里,我听到了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小苹果》。
小苹果的歌词很有激情,男女老少都可以学唱,就连广场舞大妈都跳起来了,跳的可认真了,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我就深深的记在我的脑海里了,我喜欢的歌有很多,每年都能听到我喜欢的歌,小苹果是我今年最最喜欢的一首歌,因为它的旋律特别,因为大家一听到就很有生命力,音乐是欢快的、跳跃的,歌词也很容易记住,所以小孩子和年轻人最喜欢了。
小苹果里面的歌词,我最喜欢的是:你是我的小啊小苹果!因为这非常像爸爸妈妈对我的爱,还可以看到我们的小苹果被爸爸妈妈保护的又大又红!
这首歌是一对很要好的兄弟唱的,他们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嫦娥见了就奔月的”筷子兄弟“我竟然这样形容他们,说明今年他们是很很的火了一把!我也不只是喜欢歌手,更喜欢的还是他们唱的歌,因为小苹果这首歌的歌词特别有吸引力,比如说“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小脸温暖我的心窝”为什么我喜欢呢?因为这个歌词也跟前面说的一样,是爸爸妈妈对我们的爱,并且筷子兄弟也做了父亲,他们也有女儿了,当然了,做爸爸的要保护小苹果啦!(我们自己),不然我们就不是又大又红的苹果,而是变成烂苹果了。
最后希望小苹果的歌越来越火热,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源于我们中国的歌曲(小苹果)。
“叫猫不是猫,眼被黑圈包,竹叶是粮食,珍贵又稀少。”
这是一则谜语,大家都猜到它是什么了吗?没错,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国宝大熊猫。
我是在动物园儿见到大熊猫的,它的样子笨笨的,憨憨的,让我一见就喜欢上了它。尤其是它憨懒憨懒的样子,让我忍不住很想去逗逗它。
它躺在树干上,抱着一节竹子啃,就像一个贪吃的小孩子一样。我给它喂食物,它就一扭一扭地跑过来吃。它的肚子就像一个大大的西瓜,跑起来一颤一颤的。
它跑过来用它短短的手接过我递出的食物,很快就吃完了。它用舌头舔舔嘴,又舔舔我的手,热热的,痒痒的,好奇怪的感觉。
我摸摸它的头,软软的,就像摸在棉花上一样。它见我不再给它零食,就转过身一扭一扭地回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大熊猫。
我最喜欢的一句格言-初三-说明文
爱默生曾经说过:自我信任是成功的第一个秘诀。每当想起这句话,那件事就萦绕在心中。
二年级时,妈妈为了提高我的作文水平,就给我报了一个作文班。一次,胡老师对大家说:“今天,谁发言的次数最多就奖励给谁一朵大红花!”同学们听了,都“垂涎三尺”,生怕大红花被别人抢走,于是纷纷举手,而我则不同。我从小就是一个文静、内向的女孩,让我发言,简直比大海捞针还难啊!这时胡老师又提了一个问题,她的眼睛透过树林般的小手,看见了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的我。“刘姝琪,你来回答试试?”一句话仿佛把我从睡梦中拉了出来,我慢慢吞吞的站起来,心蓬蓬的跳个不停。此时,我的脸仿佛是个熟透了的红苹果,滚烫滚烫的。这时,本来像一锅粥样的教室变得鸦雀无声。有的用讽刺的眼光望着我,有的在窃窃私语,还有的把手举的`高高的,想替我回答。“停!”平日一响温和的胡老师突然一脸严肃,“请让他把话说完!”顿时,教室里又鸦雀无声,如果地上掉了一根针,也能听见吧!听了老师的话,我更是紧张,看来是非回答不可了!可是,如果我回答错了呢?又要遭同学们笑话了!正当我犹豫不决时,爱默生的哪句话浮现在眼前:自我信任,是成功的第一个秘诀!是啊,做一件事情,如果你连起码的自信都没有,那还谈得上什么?于是,我鼓起勇气,声音洪亮的说出了答案。只见同学们都哑口无言,我以为我打错了,正在我心跳加速时,胡老师带头鼓起了掌,顿时,掌声覆盖了整个教室,我在热烈的掌声中不好意思的坐下,真是有惊无险啊!
爱默生说的对,没有自信,是谈不上任何东西的。如果你想成功,首先就要相信自己,给予自己充分的信任,而不是仅靠努力与坚持就能得到的!我喜欢这句格言,是他让我学会自信;我喜欢这句格言,是他让我摆脱困难,远离内向;我喜欢这句格言,是他让我找回了真正的自己——一个健康、活泼、自信的女孩子!
我喜欢这浩瀚的大千世界,世间的一切,都充满了美好与欢乐。迎着清晨初升的第一束朝阳,吹着拂面而来的第一缕微风,我的心情愉悦极了——这是我所喜欢着的,热爱着的。
我喜欢看书。书是我的精神食粮,它就像我的命根子一样,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现在正逐渐茁壮成长着。我最喜欢看小说,很多小说其实都反映了现实社会底层人民心中的痛苦,而平民老百姓们又敢怒不敢言,只能是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吞,但作家们却善于体察民间疾苦,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杨绛的《我们仨》,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他们写下家喻户晓的作品,记录着、叙述着他们的深思。书也可以调节我的情绪,每当我心情愉快时,我总会习惯性地拿起一本书,静静地翻阅着,读着,读着,甚至有时一坐就是一整天,淡淡的书香墨味沁人心脾;心情不好时,我便会到外面转转,释放压力的首选圣地自然是图书馆,带上一个吨吨桶(水杯),全神贯注地感受着阅读的美好与祥和,书籍不言不语,却又向我诉说着许多人生哲理。
我喜欢历史。在我心中,与历史有关的工作早已是我的理想,我的未来职业。泱泱大国的竹简青史并非如同表面上看起来那般枯燥无趣,细细品读,你反而能从中感受到,它处处都充满了你意想不到的惊喜。它是有温度、有情感的,给人以无限的震撼。无论是文景之治,还是靖难之役,又亦或者是康乾盛世等等,在悠久绵长的历史潮流发展面前,都只不过是转瞬即逝的匆匆。张居正,尉迟敬德,戚继光,岳飞,王安石这些洪流里的名人们,在整个庞大宇宙之中,都只不过是渺小微弱的沧海一粟。风云变幻,社会发展,王朝更迭,却有着无数灿烂的历史瑰宝、宏伟建筑……这无不使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对古者先贤的智慧与勤劳肃然起敬!
我喜欢音乐。我的音乐老师曾说,这世上有三样东西能让你忘记一切烦恼,那便是酒,毒品与音乐。喝酒是通过血液的控制,让酒精溶到血液中,随其进入大脑从而产生麻痹,那是一醉方休的豪情,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壮烈;吸毒是精神枷锁、道德最底层,是绝不可以触碰的地狱;至于音乐,才是这三者中威力最强的、最值得我们以此怡情酣畅淋漓的,它随着你心脏的起伏与跳动,脉搏的收缩与舒张,而不停地随着蹦跳的节奏悠闲地律动着。每当我写作业时,我的双耳,总会戴上蓝牙耳机,静静地聆听,那熟悉而又美好的乐章,如潺潺流水般汇入我的心田,然后,偶尔凌乱的思绪便在这过程中,慢慢与落下的琴键一起沉淀下来,给予了我无限的恒心与力量,在幽静的夜晚,在明亮的台灯光亮下,努力学习。
我喜欢篮球。篮球使我快乐。即使我的基础不好,即使我的球龄很短,但我依然热爱这项运动,我喜欢它的一切。我时常在初日微升的篮球馆,在那空无一人的偌大的篮球馆里,自己默默地听着脚步变换的声音和球砸在地面的声响,独自练习着:口袋运球,带球转身,正反胯下,背后运球,试探脚步,后撤脚步……最后双手合球,调整了一下手感和出手角度,直接干拔出手,只见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美妙的抛物线,我内心早已开始欢呼雀跃,可迎接我的,却是一声声永无止境的冰冷的“当当”打铁声,但我却一直没有放弃,因为这是篮球,我喜欢的篮球,篮球巨星的事迹在我遭受挫折时激励着我,科比老大虽然退役后离开了我们,但曼巴精神却永垂不朽,我的训练计划,就是由科比的“6+6+6”模式简化转换而来的,我始终觉得那些年的春秋冬夏,那凌晨四点钟的洛杉矶黑暗的街道,换来了他的奖杯无数,换来了湖人队的荣光和他的王朝,也激励着我勇敢克服困难,突破极限提升技术。篮球,那一抹令我着迷的神秘色彩!
我喜欢春晓的同学。他们与我共处一个屋檐之下,是除了家人以外我最亲密可靠的人:上课语重心长扯大道理教育的朱姐,声音贯穿整栋教学楼的老汤,给我们从秦皇汉武讲到唐宗宋祖的妍妍子,还有威严无比,刻板老旧的张奶奶……当然了,最懂我的陈老师必须是他们之中不可或缺的那一个。我喜欢这群时刻念着我们为我们着想的老师们,也喜欢这群扬洒着亲密友谊温情的同学们。他们之中,有可以陪我下课冒着被处分的危险下楼打球的好兄弟,也有愿意听我倾诉心中苦恼与忧愁的知音,更有敢于挺我到老师充满刀山火海的办公室走一趟的铁哥们。春晓,我喜欢这个处处充满着爱的大家庭!
我喜欢在茫茫的人群中,趁大伙儿都不注意时,默默地注视她的一举一动,偷偷地寻找她的位置。在我的眼中,她就像天使一样,纯洁无瑕。我喜欢她运动起来时那股动如脱兔的活泼与阳光,也喜欢她静心阅读时那股静若处子的文静与温暖,我喜欢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举手投足之间,仿佛承载了这世间所有环环相扣的美好与温柔。温柔的目光与我对视时,好似冬日里的一股暖阳,融化了我心中的坚冰,她的容貌俏丽,性格开朗,许多人都视它为“女神”,。美得不可方物,美得风姿绰约,美得风华绝代,美得让人不愿将视线从她的身上移开。我喜欢的女孩,愿你一辈子过得顺心如意,前程似锦。
我喜欢这世间万万种欢喜,只盼山河无恙,心存善意;但求无愧于心,大展宏图!
生命中许多生动的过往,一点一滴的经历幸福地挤满心房,1天、2天、356天……母亲、老师、工人……
生活中走过了许多人,生活中经历了许多事。人,那么平凡;事,也那么平凡。但平凡的人和事,却让我感动,让我喜欢。
农民母亲.女儿的骄傲
含辛茹苦,已经不能说尽您的辛劳;关怀备至,已经不能讲完您的细心。妈妈,虽然您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虽然您只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家庭妇女,我也要为您轻歌一曲,愿天下的父母平安度春秋。妈妈,我知道您整日在田地里劳作的艰辛,我知道辛勤的付出并不求我的回报,我还知道,我优异的学习成绩是您最大的渴求。妈妈,是平凡的您无私的爱让我一次次感动得热泪盈眶,我为拥有您这样平凡的母亲而骄傲。
学生的感动
还是喜欢这样称呼您,并不是讨厌“教师”的称谓。您是我们初中3年的孩子王,好想就这样一直做您的学生。谁说教师平凡,您在我们心中,永远是那么伟大。3年的时光在人生的长河里只是短短的一瞬,但您给予我们的却很多很多。您是我们的老师,教给我们科学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您也是我们的朋友,和我们聊天、谈心,给我们热诚的帮助。您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您是我一生的感动。
工人二叔,大家的喜欢
您的职业就是那样硬邦邦的—钢铁厂的工人,可您的脸上整天挂着微笑,从没见您愁眉苦脸过。您说:“工人咋啦工厂里没有工人还能叫工厂如果都是工程师那还了得没有我们工人,工程师的设计也只能是一张图纸而已。工人确实平凡,但没有工人怎能显出工程师的伟大。红花还需绿叶配嘛!我不当绿叶谁当绿叶我喜欢做绿叶的感觉。”没想到.您一个大老粗会说出这样幽默、风趣又令人心悦诚服的话。难怪大家喜欢你!
浮现在我眼前的,就是这样平凡的形象:农民妈妈、班主任老师、绿叶一样的工人二叔。我不会因为他们的普通而鄙视他们,我会因为他们的平凡而快乐!
最近,我读了《智慧背囊》一书,品读此书使我拥有了一颗宁静、淡然、快乐、坚定的心。使我品味了百态人生。
书中有这样一个经典故事----《两个海》,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在巴勒斯坦有两个海,一个是淡水,有鱼,叫伽里里海。还有一个海没有鱼,没有树叶,没有鸟的歌唱,没有一只动物愿意在此饮水。这两个海都是从约旦河过来的,但为什么这两个海差别那么大呢?区别在于:伽里里海接受约旦河,但绝不把持不放,每流入一滴水,就会有另一滴水流出,接受与给予同在;另一个海则精明得很,它吝啬的收藏每一滴水,决不让另一滴水流出。巴勒斯坦有两个海,世界上有两种人……
大家知道, 爱是生命的真谛,接受是爱的源泉,而付出则是爱的灵魂。任何的接受与付出,都是情感的陶冶与升华。
记得开学初,因为天气炎热,一放学我归心似箭,把值日的事都丢在脑后,幸好同组值日生小红,她是外地生天生会吃苦、会劳动,每次值日都是她任劳任怨,一声不响地把我的活都做了,怪不得班主任一次也没发现我,批评我。谁知,好景不长,第五周第二天早上小红的腿扭伤请假了,我悲叹自己中了“头等奖”,居然要自己帮她做值日了。心里嘀咕着本小姐这么娇弱,哪能干那么多事,她的活我不干。
谁知第二天一早,我发现教室里已窗明几净,桌上一尘不染,地面清洁如洗,每一个同学进教室似乎在朝着她鞠躬敬礼,而对着我龇牙咧嘴的尽情嘲笑。我的心仿佛被人揪了一把,是惭愧,是悔恨,还是责备?望着她那一撅一拐的身影,我的头低得很低。
我几近于卑鄙的接受了她的恩惠,而她却忍着伤痛还在辛勤的付出。一个简单的行为却照射出我灵魂的猥琐,我羞愧的无地自容。
有人说付出和接受是等价的,是一种人们情感的储蓄,一味的索取,只会等来情感的毁灭;我要说:付出与接受是双向的,只有一方的主动是得不到真情的回报的,我们需要彼此心灵真诚的付出。
次天,我们俩不约而同在一起做值日,我们彼此对视着,笑了。
世界上有很多奇花异草,有人喜欢鲜艳的牡丹花,有人喜欢千姿百态的菊花,有人喜欢粉嫩的樱花,但我最喜欢“文静”的文竹。
它看起来翠绿翠绿的,秀丽又迷人。它的形状像一棵微型的迎客松,看上去弱不禁风,实际呢?用手摸一摸,它的`茎很硬,还有“竹节”在一节一节地往上生长呢!它的叶子又尖又细,像一根奶奶绣花的绣花针,靠近闻一下,一股清香扑鼻而来。
文竹放在我家的阳台上,每当太阳照过来时,文竹就伸展着手臂尽情地享受着阳光浴,每当雨点“滴滴嗒嗒”落下来时,文竹就开始“喝水”,让自己更有生机活力;每当微风吹来,它就开始晃动,像一位诗人摇头晃脑地读着诗。
我来给它浇水了,它好像对我微微一笑,我也对它微微一笑,“哗啦啦”,沐浴过后的文竹显得更精神了。就这样,这棵小小的文竹给我带来了不少快乐,它绿盈盈的身姿也成为我们家一道独特的风景。
人与动物都是大自然的“成员”,跟动物和睦相处可以增进人与大自然的和谐。说起动物,我便想起小时候我养过的一只流浪猫。
那天晚上我从练琴回家的路上捡了一只小猫,它颜色雪白,卧在地上像一个白雪球,它很活泼,在晚上,灯光照在它的身上,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小姐姐,我没有家了,你行行好,收留我吧!”它一边喵喵叫着,还用舌头舔舔自己手掌,看起来可怜极了。
我把它抱回了家,第一次,我给奶奶说,奶奶不同意;第二次,我给妈妈说,妈妈也不同意,这小东西真“让人厌”,我为了收养它,我都这么厚脸皮了。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我转头去爸爸的房间,他看着手机,我对他说:“爸爸,我能养猫吗?”我抱着他,爸爸看着这只猫,他想起了他小时候也养过猫,就立马做出了决定,他决定让我养,但只养两年,两年后就要放生了,我想,两年就两年吧,先养起来再说。
就这样,在一波三折中小猫成了我家的一员,我还给它打了防疫针,它是一只母猫,就叫它“小雪球”吧!
这只猫太“金员”了,让爸爸每一次买猫粮都要买好多,普通的猫粮它不吃,必须吃好的,它不吃香肠,只吃鱼肉。虽然很“烧”钱,但是它却很讨人喜欢。人一回家它便往我身边蹭。钻进我的怀里咕噜咕噜的“念经”,还用舌头舔我的手和脸。我和它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它太活泼了,每天早上它都会扒拉我的被子,它太调皮了,上一次把我卧室的墙抓了三道印,这让我很恼怒,轻轻的打了它两巴掌,从此它再也不乱抓了,有时,它喜欢在楼底下玩,弄了一身的泥,回来还在那甩泥,这让人很烦,最后还是忍了,给它洗了个澡,让它安稳的睡觉。
后来,爸爸还是把这只猫送给了朋友,他说怕影响我的学习。那天放学回家,不见了小猫,我到处找不见,后来听说被爸爸送人了,我哭着跟爸爸大吵了一顿。但这又有什么用呢!
小猫啊,你在哪里,我好想你!
对于学生来说写作文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写作文可以把我们想要表达的传达给他人。如果你想写一篇好作文,你需要多读,多学,多写。您掌握了写好文章的密码吗?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冬天让我想起她作文,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冬天的成熟,稳健,是因为其他季节的炫丽而留下的内涵积蓄。提起冬天,不由的想起松,在寒风中伫立的松。
松树,并不像夏花,她没有华丽的衣裳,也不像秋叶,她没有恬静的气质。松树给我的一直都是老人的形象。它的树干笔直,深褐色的树干好似老人的一双青筋暴起的手。而它的树干上的突起,仿佛是老人昏黄的眼睛。它的树叶,不,应该是针,它们长在小树杈的顶端和中央,从远处看,一簇一簇像一把小伞,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从近处看,便也各式各样。墨绿色的针在树枝的最外面,而稍浅一点的则被墨绿色的针包裹着,似乎还未长大,还未远离父母的怀抱。松,犹如老人般稳健。
松树,在春、夏、秋季节并不起眼。可是它却是冬天寒风中的幸存者。在寒冷的冬天,窗外孤零零的,好不凄凉,唯有松安详内敛:青松寒不落。松经过三个季节的漫长等待。终于在冬天绽放了自己的光芒,虽不耀眼,可切切实实是存在的。它依旧在伫立着,在寒风中,它的针并不枯萎,反而更加青翠欲滴。
松树比其他树略胜一筹的原因,还多了一份坚强。“此不罹凝寒,松柏有本性。”松的坚强,松的高洁,在雪中体现的酣畅淋漓。曾写道:“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雪中的松冷静而理性,而雪化后的松则多了一份坚强与高洁。在雪的洗礼后,松树的每一根松针仿佛都变成了翠绿色,宛如漓江那一滩绿水,散发着点点金光。
可是,你可知那翠绿的背后又是如何?松树的叶岂能不落?它的叶落在地上,厚厚一层,虽然细,却在无声的给予松营养,把营养留给生长的新芽。它们多想风风光光在枝头久驻,但是理性告诉它,不行。
忽然,想起一句话:“不要伤感,只要还有希望,哪怕受尽伤害,哪怕春已远离。”冬天,遂想成为如松一般的人,遂想起如人一般的松。
冬天,寂寥的冬天,枯瘦的冬天,遂想起那松,那绿……
柳树的枝条没有了叶子的陪伴,显得十分孤单,在寒风的攻击下,有气无力地摇晃;杨树的叶子铺满了操场,就像一层厚重的地毯;秋天里红的像火的枫叶,如今落到地上也都蜷缩起来,颜色如同枯槁……冬天来了,带走了校园中最鲜艳的绿。
只有松树是例外的,在呼啸的寒风下,它仍挺直身子,英勇地面朝寒风,一个个雕塑一般,岿然不动。它们的枝叶闪着沉静的墨绿色,在这万物萧条的冬天,格外的耀眼;它的每个叶子都像针一样,尖锐而有力。好像有一种精神支撑着他们,使他们不再畏惧严寒,像两排恪尽职守的战士,守卫着我们的校园。对于冬天他们毫无畏惧。
一场大雪过后,万籁俱寂,天地变为纯净的白色,被铺排的大大方方,明明净净。凛冽的风席卷着空旷的整个校园,忽然,一抹沉静的绿色映入眼帘,那正是松树!它们的叶从雪中顽强地探出了头,它们是多么的坚强!它们坚信着冬天总会过去,春天一定会到来的!它们是多么乐观!
抚摸着它粗糙的枝干,它没有榕树那样的茂盛枝叶,也不像银杏树那样有一身金色的外衣。可是,当你在万物萧条的冬天,看见了这样的两排松树,难道你就只觉得它们是树?难道你就想不到它们乐观向上,坚忍不拔的精神?难道你就不更远一点想到,它的坚强,它的乐观,它的无所畏惧,不正是我们应该敬畏的,不正是现在的人们所缺少的顽强精神吗?
余秋雨说过,人生,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就还有无限可能。在这样寒冷的冬天,我想起松树顽强的身姿,也记住了它永不言弃的精神。
冬天,万物凋零。我看着窗外衰败的一切,有些倦怠了,闭了眼,低下头。而一棵不一样的树却在我心头生根发芽了,柳树,可不是?冬天,遂想起柳树!
冬天,遂想起柳树的姿态。那是笔挺,高大,奋争的一种树。它大约五六米高,有些树干虽然向地面倾斜,但是绝不弯曲,大多数柳树笔直得像一把剑,直指黑夜,直指冬天的挑衅和恐吓。它的树皮很是粗糙,摸起来有些扎手。它的枝干,通常分开长成了两条枝杈,而那两个大的主枝又分别分生出了两个到三个侧枝,它们不那样直了,而是有些弯曲。确切的说,极少一点“拧”的感觉。它们的柳条生长在侧枝上,却垂下了头,随风飘荡。也许你要说它们不勇敢,如果勇敢是专指傲立在大风大浪之类而言,那么,这些柳条算不得一位无畏的战士。但是它在冬天来临之际毫无保留的将自己的营养贡献给了树的中心——树干。而且在风雪中毫无怨言,任人嘲笑。你难道不觉得这与龚自珍笔下的化作春泥的舍己护花的落红极端的相似吗?它是一位伟丈夫!
看着这样的一棵树,我的思绪不禁飘远了,在这冬天里,遂想起,与柳树有关的故事。一位红军战士在长征途中随手将柳条折下来,插在了气候恶劣的高原上,就再也没有回来。而那根柳条,就独自在高原上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冬天。谁也不曾关注它,没有人去为它浇水施肥。甚至有时连上天都吝啬给它一抹阳光。它就这样带着孤单,忍着对红军战士的思念,在冰天雪地的磨练下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
这就是柳树,它在北方极普通,但似乎每一棵树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故事,有着让人不禁想起的宝贵品格。坚强,隐忍,奋争,无私奉献,不求回报。
这就是柳树,相对于温室中的花朵,它是那样坚毅;相对于浮躁的楼宇,它的内心是多么的平静;相对于在风雪中瑟瑟发抖的人们,它是这样的无所畏惧。
正是这样的柳树,使我在冬天遂想起它;正是这样的柳树,使我明白人生中的风浪是多么不值一提!希望在你的冬天,也会想起像柳树这样一种力量,它会振奋你,鼓舞你。
冬天,一个寒冷的季节。遂想起那片片洁白的雪,遂想起那一刻的温暖,遂想起那段感人的回忆。
大雪纷纷扬扬的落下,像玉蝴蝶,似舞如醉;像蒲公英,似飘如飞;像小白花,忽散忽聚,盖满了屋顶,落满了马路,飘满了秀发,使这个世界洁白起来。
冬,充满了历练。大雪纷飞的日子,
妈妈告诉了我一个坏消息,她要去石家庄学习一个多月。听完,我满脸愁容,妈妈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说:“这是一个机会,不仅是让我学习的机会,你也会学到自立,争取自己独立完成所有的事,不让妈妈操心。”为了让妈妈安心,我信誓旦旦的说:“妈妈,相信我,我一定照顾好自己。”
几天后,又是一个雪花飘落的日子,妈妈去学习了。那天,我忍住了,并没有哭。
妈妈离开的日子,我克服着各种不适,收获了很多。我学会了洗碗;学会了做简易早餐;学会了帮妹妹梳头;学会了洗衣服……重要的是我学会了自立!我想大声的告诉妈妈:妈妈,我做到了!
漫长的一个多月终于过去了,妈妈要回来了。
我准备好送给妈妈的礼物,和爸爸一起坐上车接妈妈。
到了车站,我坐在那里,一阵熟悉的声音传来,令人感怀的声音与味道,舒适治愈的光芒与温度,我抬头一看,是妈妈。我毫不犹豫的扑了上去,抱住妈妈。这时,又是雪,仿佛雪也有了情感,应声而下。这场雪,承载着无尽的思念与想念,飘飘洒洒。
这一次,我忍不住了,泪水盈满眼眶,像断了线的珠子滴落下来。妈妈看见我的泪水,她却露出欣慰的微笑。
冬天的雪仿佛能牵引着任何人的情感,引领着这个世界。雪后,雪装饰着整个世界,琼枝玉叶,粉妆玉砌,皓然一色。
原来冬天并不寒冷,冬天遂想起那一刻温暖。冬天来了,春天不会远了。
早晨起床后,看向窗外,风吹动着雪花,像漫天飞舞的蝴蝶。它不只飞舞在窗外,也飞舞在我的心间。在这个飘雪的冬天,遂想起……
“晨起开门雪满山,雪晴云淡日光寒。”只见窗外白茫茫一片。打开窗户,寒风刺骨却带来雪的快乐。伸出手试探着接住它,它蹦蹦跳跳的走到我的手心,慢慢的溶为一滴水,不似想象中的冰冷,它存在过的痕迹是那么温热。冬天,遂想起雪的温暖。
走到街头,道路上被雪覆盖着,在这个同样的地方,也许有过高适对友人的告别;有过白居易对刘十九的邀请;有过轻骑兵的马儿在雪地中踏出的马蹄印。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传入耳中,原来是几个小朋友在打雪仗,堆雪人,情不自禁的加入他们,感受雪的乐趣。冬天,遂想起雪的快乐,原来,冬天并不只有寒冷。
走到那结冰的河边,想到了杜甫的《绝句》,想到了那窗外的千秋雪,想到了万里船。这时只见这冰河上冻牢的地方有几人在玩雪橇,只听见哈哈大笑的声音与闪着兴奋光芒的眼睛,在这冰河之上永不落幕。冬天,遂想起这些欢快的记忆。
在冬天爬上紫金山是很有意思的,看着山下的景色,忽而有了“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感叹。在冬天,夜幕早早降临,五点天就已经黑了,想起了白居易的“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就有一些饥饿感,可却没有人来邀请。看着这融入黑夜的雪精灵,忽然想起,是否在古时的某个人,也与我共享这一片风景?也许只有雪静静的陪着我。冬天,遂想起这别样的陪伴。
冬天,遂想起与雪有关的一切,遂想起与雪度过的时光。海子说,在黑夜里为火写诗,在草原上为羊写诗,而我没有他的才华,只能用稚嫩的文笔在冬天,遂想起雪,为它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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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好比《三国演义》、《十万个为什么》、《成语故事》等等,其中《安徒生童话》是我最喜欢看的书。
这本书里描述了几十个童话故事,塑造了一个个多姿多彩的童话形象——愚蠢的国王、善良有爱的海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等,其中最令我打动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里面讲的内收留很感人。在一个严寒的夜里,一个小女孩在路上走着。合法她要过马路的时候,一辆马车跑了过来,把小女孩撞倒了,一只鞋丢了,另一只鞋被一个个小男孩捡走了,他说:“等我有孩子了,这只鞋可以给我的孩子做摇篮。”说完他就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只能光脚走了。她又坐在一座墙旁边,心想:爸爸吩咐过,不卖完火柴不许回家。她觉得越来越冷,所以点燃了一根火柴。突然,泛起了一个火炉,合法她预备烤脚的时候,火炉没有了。她又点着了一根,泛起了一只烤鹅,突然,那只烤鹅走了起来,身上还插着一根叉子,合法她要吃的时候,烤鹅又没见了。
我悄悄地合上书,眼泪夺眶而出。一个多么让人垂怜的小女孩啊,可是她的命运却是如斯凄惨!回想我自己,是多么不懂事,经常为爸爸妈妈不能知足我的要求而诉苦。读了这个故事,我是多么内疚!谢谢你,小女孩,你教会了我学习珍惜,学会感恩,让我受益匪浅!
我这个人,有个爱好,就是在无聊的时候看一些课外书。也有一些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本书让我难以忘怀,这本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鲁滨逊,飘落到一个荒岛上,在这里生活的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这本书中主人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鲁滨逊是一个善良,有上进心,独立的人,鲁滨逊,非常聪明,遇到事情不慌张,而且还会做很多东西。
书中除了鲁滨逊还有一个是鲁滨逊救下来的一个野人星期五,星期五是一个很善良的野人。
有了星期五,鲁滨逊的生活也不会那么的孤单。
鲁滨逊,流落到这座孤岛上时,拥有的东西很少,到后来,他有了住的地方,还有了用来计算时间的东西,还种了粮食。
在星期五那一天,他救下了一个野人,所以就给他命名为星期五。有了星期五,鲁滨逊就不会那么孤单,做事情时也有人帮忙。鲁滨逊在这个孤岛上呆了二十八年还多了几个月。
这本书中有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现在很多孩子都依赖于父母,自己什么都不做,应该让他们看一下这本书。
我们要学习,鲁滨逊,独立善良,勇敢的精神。这些精神,正是我们所缺少的。
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杀人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杀人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杀人犯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我看过的书很多,有《狼王梦》、《夏洛的网》……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本书—《寻找心灵深处的感动》。
这本书里有近百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包含着一个耐人寻味的道理。其中,一则叫《粽子的滋味》的小故事,看了之后很让我感动。
这则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毛毛的大学生,他邀请他的同学到家里来做客。在他下楼买饮料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同学饿了,去翻了翻毛毛的冰箱,发现了一个懂得几乎成了冰块的粽子。他拿到微波炉里加热后咬了一口,便连忙把粽子吐出来,原来,粽子都发霉了。毛毛回到家后,看到了垃圾桶里的粽子,把饮料一扔,连忙捧起粽子,使劲地往嘴里塞。大约十来秒,粽子就被吃光了,连粽叶都被毛毛舔得干干净净。吃完后,毛毛一屁股坐在地上,顿时泪如雨下。他的同学上前问他怎么了,他抽泣着说:“这可是我妈包的粽子!”他的同学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叫你妈再包就是了呗。”原来,毛毛的妈妈已经死了,这是他妈妈临终前给他的粽子。
看完这则小故事后,真的让我很感动。亲情是什么?亲情是一种依靠,亲情是一种温暖,亲情是一种鼓舞人心的力量。它能滋润人枯干的心灵,能使我们昂首挺胸,面对难关。
这只是里面的一则小故事,就令人有了那么深的感触,催人泪下,这就是好书的力量。所以,这绝对是一本值得让人去反复诵读品味的书籍。
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写过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由于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这本书里一个小男孩叫汤姆.索亚。他是一个有趣而又淘气的孩子。他的妈妈和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现在与他相依为命的只有他的姨妈和弟弟。每当汤姆表现好的时候姨妈就会很开心的表扬他,但他要是敢出错的话,就会受到严肃的惩罚。
一次,她罚汤姆刷墙。对于别人来说刷墙就是一件普通的工作,但对于汤姆来说却让他烦透了。
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对一个小男孩说,这刷墙可不是一个普通人想刷就刷的,只有个别人有资格刷这面墙。于是小男孩越听越有爱好,说:“能让我刷一下吗?”“不行,除非你用什么东西来换。”于是这个小孩用苹果和他换刷墙的`机会。后来越来越多的小孩用自己的法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汤姆什么也没做,而那些小孩辛劳刷墙,却涓滴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汤姆骗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由于它不但有趣,而且还告诉我一些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工作是被逼着做的事情,而玩是自由安闲不会被逼着做的事。有时候这两种事,实在就是统一件事。好比,书中的刷墙这件事。
随着年级的升高,我们读过的书也在不断的增多,在这些书中有《西游记》、《水浒传》我国古典名著。也有《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等外国名著。
我自己读过一本《淘气包马小跳》,不知道你读过没有,这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她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它的名作有《笑猫日记》,《杨红樱校园小说系列》,她被儿童评为心中最喜爱的作家,我很崇拜她,因为我很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淘气马小跳》的里面有马小跳和唐飞还有张达马超,马超是著名的废话大王,马小跳有很多爱好,唯一他对小动物的热爱不变,唐飞除了吃还是吃,张达跟汽车赛跑,马小跳有正义感。
我想给你推荐的书,就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具有正义感,搞笑,我感觉非常好看,你看过什么书?赶快记下来,向我们推荐吧,淘气包马小跳真的非常好看。
三年级想象作文题目:我发明的房子。关于房子的想象作文怎么写?这篇三年级想象作文400字的我发明的房子小练笔希望能够帮到你。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着名的作家曹文轩。讲述一个7岁女孩葵花和哑巴青铜的故事,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
有人喜欢谈吐不凡的语文老师,有人喜欢嗓音柔美的音乐老师,还有人喜欢幽默的科学老师,而我最喜欢的却是数学老师。
我喜欢吃桉树叶子。虽然澳大利亚有三百多种桉树叶,可是我只吃其中的12种。我最喜欢吃玫瑰桉叶我喜欢爬树,我睡觉也在树上。
我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在我小的时候,奶奶经常讲故事哄我睡觉,长大以后,我还是很喜欢听奶奶讲故事。特别是夏天晚上,坐在院子里乘凉的时候,一边看着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一边听奶奶讲故事,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呀!
今天,我要给大家先容一本我喜欢的书,这本书叫《爱心树》,作者是谢尔/希尔弗斯坦,这本书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朋友和一棵大树的故事。从前,小朋友笑的时候和这棵大树的关系很好,经常随着大树玩捉迷藏等等游戏。有的时候小朋友吃大树上的苹果,有的时候在大树的树枝上荡秋千,有的时候采集书也给自己做一个漂亮的王冠。可是长大以后小朋友没有以前活泼了,所以男孩儿不再采集树叶、荡秋千、吃苹果了。到了以后小男孩就不再和大树玩了,大树每跟小男孩玩一次,小男孩就提出一个要求,最后大树只剩下一个老树墩了。
我读了这本书后感觉这棵大树太好了,竟然能为那个小男孩抛弃一切,多好的大树呀!而我觉得哪个小男孩长大以后什么都要依赖大树,没有一点自理能力,屋子、船都是那棵大树给的。而妈妈却觉得真好相反,大树不好,是它把小男孩娇惯的,所以小男孩没有自理能力。小男孩并没有犯什么错误。我老是以为我的设法主意是对的,可是听了妈妈这么一说,我的设法主意有些改变,但是,我绝对支持我自己的设法主意。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经由我的先容,你们喜欢了吗?
我喜欢的书,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就是《天蓝色的彼岸》了。这本书是从逝者的角度来阐述死亡。有的时候,只有你不在了,才会发现你对于某些人非常重要,有的时候,你以为会为你的死而非常悲痛的人却一点也不在乎。但是,不管怎么样,终究要放下所有的执念,踏上新的旅途。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由于和姐姐发生了冲突,就出去骑单车消气,而意外死亡的事。那假如我也意外死亡了,我的妹妹会不会像主人公的姐姐一样伤心、悲痛呢?
主人公去世后,他的灵魂留在世间。他来到他的家,用尽所有的力气写下:我爱你们。假如我的灵魂也留在世间,我一定也会写下,我永远爱你们。”
我们都是时间旅行者,告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人的生命和蝴蝶一样脆弱一样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由于我们不知道,下一辈子还会不会碰到,我现在的妈妈,爸爸,外婆,妹妹……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点,人死后人间的事都与自己无关了,而这本书的主人公就不一样,他死后先去了人间看了看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和他们用特殊的方式作别后,就去了自己的学校,和学校作别后,终极才踏上了自己的新旅途。
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位朋友去世了,当时我很害怕,害怕我身边的亲人也会一个个离开我,但读了这本书后我就不在害怕了,由于他们踏上了新的旅途告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门都喜欢。由于它布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锦绣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修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由于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丹青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固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捉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碰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但愿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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