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表达自己内心想法的文体,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们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写读后感时,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编辑特别编辑了“苏菲的世界读后感如何写”,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这个春节,《苏菲的世界》成了跟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我到哪里都带着它,空暇的时候就拿出来读上几页。然而,一本好书,却让我舍不得读得太快。说了那么多,你们一定也很好奇这本书到底有啥魔力吧,好吧,下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吧。
让我们先来看这本书的目录,大标题下总会有一小句话来作为题记,并点明这篇故事的中心和主旨。如第一章“伊甸园”这个大标题下,就有一句简短的话来诠释:“在某个时刻,事物必然从无到有。”,这种目录的格式非常新颖且巧妙,是我读过的书当中很少引用的一个格式,让人为之眼前一亮。
再来看书的内容,故事情节虽然很简单,但阐述的道理却极为深刻:一位十四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依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
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苏菲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和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这一封封信就犹如一堂堂深刻却不枯燥、难懂却不乏味的哲学小课堂。读着文字,我仿佛身临其境,好像自己也收到了这样的信件,和苏菲一起在“小山洞”里“冒险”,展开“头脑风暴”;和苏菲一起深陷在这世界谜团之中,不断的思考、探索。
书中的情节环环相扣,将故事和道理融会贯通。这样的做法在一般书籍之中采用的是少之又少,可是《苏菲的世界》却将发生在苏菲身上的故事和一个个哲学道理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真是让人有了看来一章就想接下去看下一章,不肯放手的冲动啊,我不禁为之惊叹。我们甚至可以用阅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浏览这部从柏拉图以前一直到二十世纪的整部世界哲学史,而不觉枯燥厌烦。
因为快要开学的原因,今天我终于将《苏菲的世界》看完了。翻完最后一页的一刹那,我的心中波涛起伏。《苏菲的世界》既是智慧的世界,也是梦的世界,它唤醒了读者们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与好奇。读完这本书,我也对这个世界有了更多全新的理解和认识。
最后想对自己说几句:马上就要迎来七年级第二个学期了,我要学习苏菲那种勇于冒险和探索的精神,在学习上更加用心,攻难克坚,勤奋努力,做最好的自己,不留遗憾。
要是单看书名,几乎不会有人认为这是一本讲哲学的书。苏菲是个快过15岁生日的挪威小丫头,生活在一个风景秀丽的小地方,过着小女孩的小日子。一个不请自到的哲学老师艾伯特突然走进她的生活。可自从一个不请自到的哲学老师艾伯特突然走进她的生活,苏菲的世界便完全改变了。
书中的“艾伯特”从几千年前的北欧真话,古希腊神话讲起,一步一步地一直谈到了当代哲学的潮流。时间上跨越了古希腊、中世纪、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直到近现代。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哲学巨匠也在书中依次粉墨登场。从古代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现代哲学之父卡迪尔,再到启蒙运动时期的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康德,随后是“浪漫主义运动”时期的黑格尔,再后是十九世纪中后叶的马克思、达尔文以及同时代的尼采,最后法国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传奇人物萨特。
纷繁复杂的各种“主义”也按时间先后一路喷涌了出来。理性主义,知性主义,浪漫主义,存在主义,虚无主义,马克思主义,超自然主义等等等等。另外,作者为了折腾书中人物苏菲,甚至还让小红帽,芭比娃娃,泰迪熊,米老鼠等卡通人物时不时突然亮相。
《苏菲的世界》之所以在创作出版后不久就成了畅销书并被誉为名著,除了本身内容真才实学外,可读性和趣味性强也是关键因素。总结起来有两大点,一是书中阐述哲学观点后必举生动例子;二是书中有书,故事中有故事。前者我没法在此详述,读者看一遍书就知道了,后者倒是可以简单说说:故事的主人公苏菲其实是生活在故事中的另外一本书里,而这另一本书是一个住黎巴嫩的少校写给他女儿的。但苏菲和创造他的少校,以及少校的女儿却又都是在作者乔斯坦。贾德笔下的人物。而且在书中,笔下人物与笔下人物经常互动,这里的关系一时半会儿也解释不清楚,总之读者看看就明白了。除了哲学外,《苏菲的世界》还涉及了不少科普知识。
哲学不是一班人能学到的,但我们可以学习如何以哲学的方式思考,去积累知识和经验,可以在他人得出的理论上创新,以导出自己新的观念。
14岁的少女苏菲在放学回家后收到了两封奇怪的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从此开始,苏菲的命运改变了。在一位神秘导师的引导下,苏菲开始学习哲学,试着破解这个世界的谜团。可是苏菲发现这个世界远比她想象中更离奇古怪……
一开始,我真的以为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否则怎会如此引人入胜读着读着,才发现这是一本关于哲学的书,我今年12岁,上五年级,在我的概念里只明白有哲学家的存在,并不明白哲学是怎样回事。妈妈说,哲学这个词,解释起来有点复杂,能够打个比方,医学家研究怎样治病救人,植物学家研究怎样栽培植物,使花开得更好看,果实结得更丰满,味道更鲜美,史学家研究国家政权怎样兴盛怎样衰亡。哲学家呢,不研究具体的东西,他们会把刚才那些学者的成果进行一一比较,发现不管是人也好,植物也好,国家政权也好,它们都得贴合一个生长、兴盛、衰弱、死亡的过程,没有例外。哲学家就会把这个过程用到其它地方,分析其它事物,比如动物、人性、等等。所以哲学应当就是研究事物普遍规律的一门学问。
如此说来,哲学应当枯燥乏味、神秘而深奥的,可《苏菲的世界》却如此生动,它刻画的苏菲就是一个勇敢、聪明的女孩,她有着强烈的好奇心,有不断探索这个世界的欲望,从苏菲身上,我也开始学会了思考,人必须得坚持一颗“好奇”之心,我明白天是蓝色的,草是绿色的,这种理所当然的存在让我失去了思考的价值,就像学习,对书中的知识、教师传授方式,从不咀嚼就欣然吞下。一个人失去了好奇心,便也失去了对事物探索的精神,进而我们的思维开始被固定,最终因为惰性变得呆板,毫无创新可言。
多对这个世界问几个为什么,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的一切好像也不是那么理所当然的存在着。《苏菲的世界》是值得一读的,它所展示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哲学,更多的还是关于生命等的有意义的问题,它让我学会了用哲学的角度,重新看待世界,重新认识自我。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它来寻找光明!
真实启蒙之于人,犹如阳光之于土。
读之甚晚,颇有遗憾。
哲学内容往往晦涩难懂。这本书大半部分是以给一个14岁的女孩教学的口吻来写的,所以在讲述哲学时举了许多贴近的例子,脉络清晰,内容易懂。这本书的表达方式也非常有意思:转述以及转述别人的转述。席德的父亲通过写给苏菲的信纸将哲学基础转述给席德,同样,乔斯坦·贾德通过席德的父亲,将哲学转述给真实世界的我们。转述的魅力在于,乏味的教学时间将掺杂着各种出乎意料的故事,我们时刻抱有期待,抱有疑问,抱有惊喜。所以读这本书就会有拆俄罗斯套娃那般的新奇感。
教科书总是让人看着想打瞌睡的。《苏菲的世界》包含的哲学内容不亚于一本哲学入门教科书,但是就因为作者的别具匠心,每上完一段课程,我们都期待着下一段课程将是如何呈现。它的情节独特又丰富。开头像是童话:14岁的苏菲放学回家,在自家的邮箱里收到了写给她的信。于是苏菲躲在了树洞里,开始了她的哲学课程。授课的过程像是一场侦探剧。信件为什么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邮箱里?小木屋里住着的少校是怎样的人物?席德是谁,和她到底有什么联系?为什么席德的父亲会把信件寄给她,让她转交给席德?又具有魔幻色彩,我怎么也想不到苏菲最后会从她的世界闯到现实的世界。
这本书包含了艾伯特给苏菲上的所有哲学课程。什么是哲学?在这本书找到的答案是,哲学貌似涵盖了所有。一切解释世界的东西都可以被认为是哲学。生物学如物种起源,天文学如宇宙大爆炸,数学,物理,化学,宗教,历史,心理学,这些大相径庭的学科存在的意义是相同的:解释万物存在的原因和意义。哲学基础很完整的被呈现出来。阅读时是那么亲切:原来我们在学校学习的一切知识,都是哲学的组成部分。
也因此,《苏菲的世界》在我看来更向一本导读书。你在阅读时很容易发现你喜欢上了上述所说的其中一方面或多方面的知识,并想为之奋斗一生,未来的方向可能因此清晰,那也许也会成为你以后赖以生存的职业。存活于世本就可以成为一个奇迹,我们无法不为生存的哲学而着迷。
如果时间的长度是注定的,我们应该懂得拓展时间的宽度,将生命中美好的东西都涵盖在我的时间坐标里。人活着不应仅仅为免于脆弱的躯体收到伤害,还应探索所有的不明所以,以拥有饱满的灵魂。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文学性很强的哲学书。它的主要内容是:以苏菲不断受到一位神秘人寄来的信件为线索,从哲学的角度向人们解释了世界盒大自然等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人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本来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在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的语言来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读时产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书中刻画了一个勇敢,聪颖的少女——苏菲。因为追求哲学,就一定要有好奇心,这正是苏菲最大的特点,所以我觉得作者刻画这个人物的用意就在于此。
为了向人们解开世界历史之谜,书中涉及的内容很多。从远古罗马到现代,在每一个不同时期,有哪些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哲学家,他们主要讨论的题目是什么,一些哲学家的经历和遭遇,这本书都详细地为人们做了讲解,仿佛整部世界哲学史在你面前演变了一遍。它内容广,但并不紊乱,书中内容分成许多章节,每节题目都点出了该章节内容的中心,或深藏或巧露;而每一节内容都会阐述几个问题。这样的分节使人读后更容易消化,也更容易理解。
书中讲述了不少的人生道理,使我获益良多。而它所讲述的有关哲学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其实当中的道理很多问题我也曾想过,但这些问题都在头脑中一闪而过,因为我觉得它对我来说实在太陌生。当我读完此书后,我觉得一个生存在世界上的人,连世界从何而来也不知道,也不曾去想,未免有些幼稚。
《苏菲的世界》是挪威作家乔斯坦·贾德创作的一本关于西方哲学史的长篇小说,它以小说的形式,通过一名哲学导师向一个叫苏菲的女孩传授哲学知识的经过,揭示了西方哲学史发展的历程。
全文以“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这一疑问开头,展开了一个以叫苏菲的少女为线索的哲学话题。这位少女不断接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弗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她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然而,魔镜、少校的小屋、黎巴嫩寄来给席德明信片、会说话的汉密士、叫她席德的艾伯特、写着生日祝福的香蕉皮、现实出现的梦中的金十字架、捡到的10元硬币……接迥而至的奇闻怪事让苏菲一步步走下去。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也是梦的世界。它将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
在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它,总觉得哲学是种高深莫测的东西,我读不进去,后来在硬着头皮读下去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这本书这么有趣,哲学也很常见,比如一些问题“我是谁”、“我现在在梦境中还是在现实中”等等,这些问题看似很简单实则具有很大的哲学性,在哲学的世界中,有太多的未知奥妙,哲学就是一个有一个的疑问,人们总是在想:每一个人都是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上又赤裸裸的离开,究竟是为了什么。
《苏菲的世界》就是一部深入浅出的人类哲学史,它可以启发人们内心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生意义的好奇,促使人成长,没有人能够准确地预测未知,但未知却吸引着人们去探索,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得到我们想要的答案。
如果学院不安排,我想我是不会阅读《苏菲的世界》这本书的。但是,在速读了以后,却忽然之间有了太多看法。
在苏菲的世界里,书中的主角苏菲主要思考了两个问题,“我是谁?”“我来自哪里?”他们只是存在于书中的人物,那么如果放到现实中呢?如果我在现实中问这个问题就会显得非常可笑。但是我们需要思考一下,我们来自于哪里呢?
宇宙是一个非常大的概念,而我们是其中非常微乎其微的一部分,我们的快乐、烦恼、忧愁就更不值得一提了,最终不过是化作一捧尘土,消失在世间万物之中。如此短暂、脆弱的人生,我们难道要在负面情绪的操控下过完一生吗?那些衣服、首饰、化妆品最终会化作一缕尘埃,消失在茫茫宇宙。一切都不过是身外之物,最后留下的只有你乐观的精神。我们的生活要想过得幸福,需要外界的和平的环境和自身的乐观的态度来热爱这个世界的。外界的环境是不可控制的,但是我们能通过大家的努力,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美丽的家园。而态度则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出发,保持乐观,每天开心,看到世界上美丽与积极的事情,而不是一味的沮丧、埋怨。
爱这个世界,就要学会珍惜和感恩,珍惜我们度过的每一天,每一个幸福的时刻。感恩这个世界给你生命,给你机会去享受,适应消极的,着重注意积极的方面。
现代社会中,人总是关注一些不好的,关注这个世界的不公平,消极的以不好的方面概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从而,忽略了人间的真善美,这样的人会渐渐的失去最简单的快乐。对路边的花朵微笑,你会收获美丽与芬芳;对着太阳微笑,你会收获温暖与光明;对手机微笑,你会收获便捷与享受;对着社会主义制度微笑,你会收获安心与稳定......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值得我们欢喜吗?
我认为,幸福来自于一个人的选择,选择积极,就会收获幸福,选择消极,就是在放弃幸福,选择走向毁灭。生存与毁灭,是一个永恒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面向未来。
《苏菲的世界》第一遍终于读完了,读得较慢,因为关于哲学,比较烧脑,并且每天和一本散文类的书搭配看,搭配的两本散文书早读完了,也亏后来搭配的《沈从文经典作品选》大开本,耐读,还剩有几十页,终是熬过了《苏菲的世界》。
除了读时的脑洞大开,过后却并没有太多的印象,有点惭愧。
所做的比喻,印象深刻的是关于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而我们多数人都是那些窝在舒适柔软的兔毛深处,不愿爬出、得过且过的人;再就是“地球是航行在宇宙中燃烧的太阳四周的一艘大船。而我们每一个人则是满载基因航行过生命的一条小船。”
印象较深的金句:
“我不会听任你变得和其他人一样没有感觉、无动于衷。我希望你有一个好奇、充满求知欲的心灵。”
“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一无所知。”
“唯有平衡、节制,人才能过着快乐和谐的生活。”
“我们的本质原来也和梦一般,短短的一生就在睡梦中度过……”
“不能汲取三千年历史经验的人没有未来可言”
“尊重每一个人的本身,而不要将他当成达到某种外在目的的手段。”
……
所有提到的哲学家,记住的有:
德谟克利斯特,他提出了原子理论,还有关于‘灵魂原子’的说法,令人印象深刻;
希波克拉底,他的‘医学伦理’,他要求学生宣读的誓言,我觉得让如今的医生来宣誓,也是合适的;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这三位师生关系的继承和发展,也有个印象,得益于学校里学的知识的积累,知道这三个人;
笛卡尔,以前只知道他是一个数学家,坐标系,笛卡尔定理,原来他也是个哲学家,‘我思故我在’竟是他提出的;
之后的康德、黑格尔,只是知道是哲学家;
达尔文,只知道是进化论的提出者,不知道也是个哲学家;
马克思、恩格斯,这些因为国家的制度,在小时候的政治里就学过他们的思想。
哦,还记得一个休姆,但是他的哲学思想不知道主张什么了。其他的那么多的哲学家,连名字也记不起来了。
正如作者所说:“这不是一个读一次就可以的故事”,我也需要再来读,再来读。
其实《苏菲的世界》这本书早买了,可由于种种原因,我让这本书静静地躺在书柜里,把它忘的找八国去了。直到这个寒假,老师说除了必读书籍还要阅读其它任选的书目,我才在书柜里翻箱倒柜,把这本被我遗忘了很久的《苏菲的世界》拿了出来,开始细细品读。
《苏菲的世界》是由挪威闻名作家乔斯坦贾德所著。十四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意外的发现信箱里放着神秘的一封信。没有写寄信人的名字,也没贴邮票。上面仅仅写着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苏菲在一位不曾谋过面的神秘导师的指引下,步入了哲学的大门。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一些极不平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
可以说,《苏菲的世界》完全可以当作哲学启蒙书来阅读,绝对能使你受益匪浅。另外,本书的小说部分,苏菲所经历的一系列怪异的事情颇像侦察故事,加上现代版的《爱丽丝盟友仙境》,让我们沉迷其中。
对于这本书,我感慨最深的,莫过于苏菲的导师给苏菲的名为希奇的生物的一封信,上面讲到的关于兔子的比喻,我感觉实在再恰当不过了,非常适用于我们现在包括小孩,大人的生活。一个嚎啕大哭的婴儿刚来到这个世界上,对任何事物都感到好奇,用奇异的眼光面对着这个世界。那么他们就好比生长在兔子细毛的顶端,他们惊奇于种种事物。可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的打拼,不断的前进,也就越来越深入兔子的毛皮,往那层最舒适的毛皮走区,于是,他们就在那儿安居乐业,感觉非常束缚,不员再冒险爬回脆弱的兔毛顶端。唯有哲学家才会踏上这危险的一步,其中有些人掉下来失败了,但有些人死攀着兔毛不放。可那些窝在舒适柔软的兔毛的深处,尽情吃喝的人们却依然在讨论他们一尘不变的话题:今天股价涨了多少?某某蔬菜现在是什么价钱?%26…%26…一系列家庭的琐事,放在他们的嘴里,就等同于嚼一块泡泡糖那么有劲儿。
所以说,我们要从琐碎的日常生活中走出来,不要只满足与此时此刻的舒适暖和,泡在蜜罐固然爽快,但那会渐渐磨掉你的意志。我们不如去闯一闯,看看外面的世界。在兔毛的最顶端,再度以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围城》读后感如何写精选8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我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明白为了自我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理解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就应负担起自身的职责。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透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证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我,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是那些过去的记忆,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盼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就应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期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其实对爱情也罢,理想也罢,我们的追求是永不停歇的,但无意义的追求只会得来虚无缥缈的结果,我们要认清它的意义,珍惜人生的过程。
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方鸿渐,他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如围城一般的社会中,他处处碰壁,可是当他后悔了,想要冲出去时,等着他的却只有紧闭的城门。于是他选择了又重回围城,他没有选择突破自己,解开枷锁,而是继续在围城里苟且偷生。
这大概才是钱老一书的真谛吧,围城或许从来都不是一座城市,而是一个人在心里为自己所筑的高墙铁壁。他们看不清自己的心,忘了奋斗的初心,最终陷于在追求虚幻的城中,了此一生。因而,只有看清自己的心,才能有所超越,有所突破。文中的方鸿渐却是过分得关注自己、在意自己,他是懦弱的、虚荣的,这也直接导致了他在生活中、事业上的连连受挫。为让亲人尽意,他伪造了文凭,却不想后来接连发生的事情会让他应接不暇。
不要以为方鸿渐只是旧事知识分子,试问如今的我们,谁的身上又或多或少不存在方鸿渐的影子?著名明星北大学历,却不识知网导致星途中陨,财富巨额的影视演员偷税漏税,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突然想到了钱老一生,成绩斐然,他的书更是流行甚广,得到一致好评,可他却从不抛头露面,更是开玩笑道“假如你吃了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认识下蛋的母鸡呢?”
听闻了许许多多的事例,才发现其实人生何尝不是一道“进城”与“出城”之间的选择题呢?未进之前和乍进之初或许还有点希冀,盼望着过上幸福的生活。但现实的围城却让他过得郁郁寡欢、勉勉强强,又可能是蝇营狗苟、小有成绩,却忘了“进城”的初心……可能我们还是太过年轻,对钱老所要表达的思想理解得还不是很透彻,毕竟现在的我们还没有完全步入社会,不需要经营家庭。或许在十年后亦或是二十年后,这本书会给我们带来与现在不一样的感觉。正视自己,也同样正视生活。永远不要因生活的处处不顺意而步入那充满悲观的泥潭。身居何位,便思虑何事。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如意的生活,自己劝慰抑或迷惑自己,永远是最无用之举。
身处围城之中,心也应是一片无边的草原、无垠的天际,永远不受禁锢,永远不忘初心。当阳光倾泻之时,发现其实围城不围。
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起初读起钱老先生的《围城》这部著作的时候,对我来说还是懵懵懂懂的,但是细细的去品嚼的时候才会慢慢的去理解其中的一些人生道理。对于其中的一些人物情节和故事,给我的整体感觉就是像电视剧一样演述着一幕幕婚姻生活,在婚姻现实与理想虚幻两者之间飘忽不定的穿梭着。
“方鸿渐”这个人物钱老对他的形象刻画以及性格表现可谓是淋漓精致。他是一个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住诱惑的人。对于整篇文章来说更是一个失败的人,他的失败是因为他缺乏对现代社会残酷的生存竞争以及精神上破缺的抵抗精神。他就是钱老笔中“围城”当中的一类人,平庸且徒劳的只会找寻解脱,思想上有了些许解放,但是行动上却跟不上,最终只会是徒劳无功,在可悲的“围城”之中永远地绝望下去,得不到解脱。
“围城”用的是一个比喻,喻的是“婚姻”,所以常说“婚姻就像是围城”。方鸿渐等人就是困在这"围城”当中的人,对于钱老的《围城》有许许多多的经典语句,譬如:“一个人,到岁还不狂,这个人是没出息的;到了岁还狂,也是没出息的。”“我们对采摘不到的葡萄,不但可以想象它酸,有很可能想象它是分外的甜。”“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些等等语句,有的是对于人性的批判,有的就像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一样,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以此来满足自己所达不到的欲望,也表达了作者对于那种实现不了愿望,却在精神上使自己满足的一种讽刺。对于婚姻来讲,没有用好的态度去看待它,只是好奇的拼命想要进入这“围城”之中,最后千疮百孔也逃脱不了。
最后《围城》写的是不断追求与追求后所带来的不满足和厌烦,用“围城”来比喻人类的“围城”困境,两者之间在我们的生活中相互交融,相互排斥。其中有欢乐,也有痛苦,
有希望,也有失望,这所有的一切就像是在比喻于我们的人生所事一样。对于人生上的困境来说,不管是学习上的还是生活上的困难和挫折,我们都要以乐观的、积极的态度去看待,去面对,我想这就是钱老给我们的启示吧。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初中语文老师在讲课时说到的这句话,让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思索许久,并不能理解话中的含义,后来通过查阅得知这是钱钟书先生所写的《围城》中的一句名言,于是跑到学校的图书馆借了这本书,囫囵吞枣地嚼完。大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有了家庭和孩子,平心静气地又把这本书拜读了两遍,才觉得围城里有故事,故事里有围城。
故事背景在上个世纪,但故事穿插的只言片语里的道理,让很多现代人所不能及,需要深深地体会和学习。钱钟书先生与夫人杨绛的婚姻想必是所有年轻人所艳羡的。我想,纵然在这浮躁的时代下,总有灵魂匹配的二人珍惜相伴相行,即使是座围城,也是任谁都不想离开的所在,那应该叫“家”。
“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虽然还是对书略懂皮毛但我想说:“其实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丰子恺先生说过:“有人帮你,是你的幸运;无人帮你,是公正的命运。没有人该为你做什么,因为生命是你自己的,你得为自己负责。你若爱,生活哪里都可爱。你若恨,生活哪里都可恨。”
面对生活的种种不堪和苦处,与其喋喋不休地抱怨,不如默然以对,静下深思,流年似水,浮生若梦,青春的灼痛终将沉淀为一种经历,成为蕴藏在灵魂深处的暗夜精灵。我想到八年前的自己,离开年迈的父母,满怀一颗赤诚的心来到这里,进入这座城,守护一方人,肩负职责与使命,将青春的热血洒在这片土地上。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城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围城这本书,我已读过多遍了。
最初接触时,是在初中的阅览室里,本没抱多大期望,还以为钱老的作品会像鲁迅的文章那样深涩难懂。读后却感觉处处是譬喻,形象而生动;细细体会书中情节,模仿书中各人物说话的神情语调,其乐无穷。
那时年少轻狂,喜欢反复翻阅围城,喜欢背诵那些譬喻,喜欢用譬喻来评论某事,喜欢学习钱老在围城里说话的腔调,觉得玩弄文字游戏是最过瘾的事了。后来,看的次数多起来了,对围城更熟悉一些了,看到更深层次的东西,才明白围城能够这样通俗亲切,从生活中的细小事情入手,也能令人忍俊不禁,是因为作者在生活中历练,体味生活,鞭笞生活,从生活中看到人性的弱点、人生的真实,并透过生活掀开人生的面纱,用含蓄又不乏讽刺的笔调揭露客观环境的无奈和人本身的猥琐,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者以围城为名,叙述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毕业、回国、恋爱、失恋、求职、任教、结婚、婚姻失败。无疑都是在围城内外反复转悠,这一切的经历无非就是为了说明婚姻像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经历恋爱又失恋,求职又降职,最终与孙柔嘉走进婚姻殿堂,然而结婚后两人都发现对方有双方婚前未发现的缺点,再加上生活琐事,工作不顺心,经济尴尬等原因,婚姻陷入破裂,最终分道扬镳,阐发结婚就如深陷围城的`道理。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翻版,绝对是现实又不新鲜的。退一万步讲,方鸿渐娶了孙柔嘉,到底不是自己的意中人,维持的婚姻不长久,可如果方鸿渐得偿所愿娶了意中人唐晓芙,围城会不会牢不可破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意中人,且能够共入围城,也会发现‘‘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每个人在长大后都会追求自己认为美满的爱情,追求到了,又一无反顾的进入婚姻,然而真正寻找到理想的婚姻,维系好婚姻,通过婚姻使爱情美满,这样的人几乎少之又少。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正如杨绛所说,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现在我们是学生,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等到有一天,我们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爱情。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同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积极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己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己陷入围城。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知足常乐。作为学生,爱情、婚姻,对我们而言,还太遥远,但是,生活中的事,又何尝不是围城呢?
围城这本书,我已读过多遍了。
最初接触时,是在初中的阅览室里,本没抱多大期望,还以为钱老的作品会像鲁迅的文章那样深涩难懂。读后却感觉处处是譬喻,形象而生动;细细体会书中情节,模仿书中各人物说话的神情语调,其乐无穷。
那时年少轻狂,喜欢反复翻阅围城,喜欢背诵那些譬喻,喜欢用譬喻来评论某事,喜欢学习钱老在围城里说话的腔调,觉得玩弄文字游戏是最过瘾的事了。之后,看的次数多起来了,对围城更熟悉一些了,看到更深层次的东西,才明白围城能够这样通俗亲切,从生活中的细小事情入手,也能令人忍俊不禁,是因为作者在生活中历练,体味生活,鞭笞生活,从生活中看到人性的弱点、人生的真实,并透过生活掀开人生的面纱,用含蓄又不乏讽刺的笔调揭露客观环境的无奈和人本身的猥琐,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者以围城为名,叙述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毕业、回国、恋爱、失恋、求职、任教、结婚、婚姻失败。无疑都是在围城内外反复转悠,这一切的经历无非就是为了说明婚姻像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经历恋爱又失恋,求职又降职,最终与孙柔嘉走进婚姻殿堂,然而结婚后两人都发现对方有双方婚前未发现的缺点,再加上生活琐事,工作不顺心,经济尴尬等原因,婚姻陷入破裂,最终分道扬镳,阐发结婚就如深陷围城的道理。这样的婚姻生活,此刻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翻版,绝对是现实又不新鲜的。退一万步讲,方鸿渐娶了孙柔嘉,到底不是自我的意中人,维持的婚姻不长久,可如果方鸿渐得偿所愿娶了意中人唐晓芙,围城会不会牢不可破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意中人,且能够共入围城,也会发现“如果娶了意中人也可是尔尔,结婚后发现自我娶的总不是意中人”。每个人在长大后都会追求自我认为美满的感情,追求到了,又一无反顾的进入婚姻,然而真正寻找到梦想的婚姻,维系好婚姻,经过婚姻使感情美满,这样的人几乎少之又少。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正如杨绛所说,不仅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此刻我们是学生,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等到有一天,我们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感情。其实我们一向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一样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进取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我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我陷入围城。
最终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知足常乐。作为学生,感情、婚姻,对我们而言,还太遥远,可是,生活中的事,又何尝不是围城呢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 有了局。本书也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 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
书中,人们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 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这也是被围之城。而书中的男主角方鸿渐正是这样一个被动的、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住诱惑的人,更是一个失败的 被围之人,他的失败是因为他面对现代社会残酷的生存竞争和严重的精神危机而缺乏与之对抗所应有的'理性、信仰、热情和力量,也因为他还不算是个卑鄙的人,还 有点自知之明,有时候还想保持一点做人的尊严。但是我们知道,乱世是英雄或枭雄的天下,懦弱者是注定要失败的。所以,既不作恶也无英雄气概、既与世无争又 于世无补的方鸿渐,是注定要失败的。方鸿渐的悲剧是现代社会人性异化的结果和对比。“围城人”跟我们一样,作为普通人徒劳于找寻解脱或依附。
“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似乎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厉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锺书本 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熟悉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 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 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那样的“城”也许不再被“围”了吧。
你是否觉得围城给你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 城》,让人去细细地思考、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 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围之城何时才能结束?
写读后感可以从哪些角度写?读完作品以后,相信大家都会有各自的见解。写读后感才能发挥每一本书的真正作用,感谢查阅栏目小编为你推荐《繁星·春水》读后感如何写。
我随身带着冰心的诗集《繁星春水》,有空就拿出来读读。通过这本诗集后,我对冰心有了更进一层的了解。翻开书本,才发现这本书的序言也是那么精彩。序言中,介绍了冰心的一生。原来,冰心很小的时候,就显露出她在文学写作方面极高的天赋。细细地品味着书中的没一首小诗,让我融入到诗的美好世界中。在这些诗里,我读到了伟大的母爱;幼稚的童真、纯洁的友谊和自然。其中,写母爱的那些诗最能引起我的共鸣。读着,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母亲对我爱,尽管这些爱都体现在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中,但这是由这些细碎的小事,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由此,我更加珍惜母亲对我爱。还有一些诗写的是童年,读着这些诗,看着冰心的童年是多么的有趣与难忘,也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我的童年一样的难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还记忆犹新。
在冰心出国后,就用诗来抒发自己对祖国故乡的昔年之情。她的这份情意,也深深的感染了我。我作为一个离家住校上初中的人来,时常思念着家乡、思念着我的父母,读了这些诗,更触动了我的思想之情。
我也通过大声地朗读这些诗来缓解自己的乡愁。《繁星春水》给我带来了很多情感,丰富了我的生活。
《繁星·春水》的作者是冰心,每首小诗的文字真挚自然,轻柔雅丽,韵律浑然天成,意境优美深远。冰心的文笔清丽,意蕴隽永,满含着温柔。
《繁星》是冰心创作的第一部诗集,由164首小诗组成。小诗都是诗人平时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大多都是歌颂神秘宁静的大自然,博大无私的母爱和纯洁稚真的童心。母亲呵!撇开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深深的令人感受到了冰心对于伟大母爱的赞颂,和自己对母亲深沉的爱,母爱则是时间最圣洁的爱呐!“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这首小诗的描写,又体现出冰心十分爱孩子,孩子们天真的心,可爱的脸庞都散发着生命的光彩。“春天的灶早晨,怎样的可爱呢!融洽的风,飘扬的衣袖,静悄的心情。”冰心笔下的春天,生机勃勃,如此可爱,令人心情愉悦。
《春水》是《繁星》的姐妹篇,由182首小诗组成,冰心同样是歌颂母爱、亲情、童心和大自然,但是,她还用了更多的篇幅,含蓄的表述了她本人和她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烦恼和苦闷。“信仰将青年人扶上服从的高塔以后,便把思想的梯儿撤去了。”冰心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和追求,这也是青年人的心中所想。
再看当下,现在我们的生活啊,早就不是冰心先生那时的动荡不安,知识青年充满苦闷,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幸福的地方,可那么幸福的生活,那么好的条件我们好好把握了吗?应该,像冰心先生一样,热爱母亲、大自然,拥有一颗童心,更重要的是要好好学习,汲取知识,不将“思想的梯儿”撤去,拥有信仰,有远大的抱负,回报所有爱自己的人和这个社会啊!
冰心那温蕴着温柔,微带着忧愁的笔调,怎不令人心醉,那充斥着美的《繁星·春水》怎不令人流连?不仅是那文笔,冰心那思想也令人学习啊,冰心崇尚的“爱的哲学”也发挥的淋漓尽致。
假期里,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这是我读过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诗歌在我的心中扎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便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喜爱。我便带着这份痴狂阅读了《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以母爱、自然、童真所著称。不就像雨。果曾说过的:人间没有爱,太阳也会死一样的吗?
从《繁星春水》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从这首小诗中我便能感受到作者冰心的童年,是充满希望的,又充满梦幻的。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不诠释了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不可言喻的感情。
冰心的童年充满了童稚的渴望与难忘的回忆!
冰心看世物,超出脱俗,正如她所说的弱小的草呵,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通过这首诗我懂的,小草虽然渺小,但世界却需要小草去装饰去点缀。青年人呵,珍重描写吧时间正翻着书页,请你着笔。冰心所想概括的就是,我们应该珍惜时间,去做我们该做的,在时间的流逝中留下辉煌。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诚挚的朋友。在假期间我找到了这样一位朋友,它就是《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些精美的诗篇,每一首宛如天上的明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清新隽永,令人沉迷其中。
我感触最深的是冰心对母亲倾注的爱,在《繁星》里有这么一段,让我感动不已:
母亲啊!
撇开你的忧愁,
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
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
多么情真意切啊!在读诗前我也了解了冰心的资料,冰心从小体弱多病,害怕生人,只与母亲依偎在一起。久而久之神圣的母爱深深植入冰心心灵中并成为她一生歌颂的永恒主题。
母爱是伟大的,我小时候也经常生病,有一次半夜我突然发高烧,为了不让我哭,打针时妈妈抱着我。输液时妈妈时刻盯着吊瓶看看液体输完没,为此,她一夜没睡......
当我还在学习时妈妈端来水果为我加油,当我淘气地蹬掉了被子妈妈总会捡起重新给我盖上......这,是妈妈的爱。它时时刻刻萦绕在我身边,成为我生活的旋律。
《繁星·春水》中不仅有爱的篇章,还有许多蕴含哲理的乐章,如《春水》里写的:
我不会弹琴,
我只会静默的听着;
我不会绘画,
我只会沉寂的看着。
这段话给了我很深的启发:是啊,不会弹琴,那就用心聆听。不会绘画,那就默默欣赏。不要自卑,也不要刻意掩饰自己。接受别人的优点,学会欣赏吧!
当我们漫步海边,看着美丽的夕阳,看着那一抹抹霞光:当我们走进山林,看着奔腾的瀑布,看着那一股股山泉。这时,就可以用心去聆听泉水叮咚,去欣赏那夕阳带给你的美好感受。
《繁星·春水》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受益匪浅。它如一杯茶,似浓似淡。
它浓浓的,芳香无比,像一朵傲雪的腊梅。
它淡淡的,沁人心脾,如一只出谷的幽兰。
读它,就像品味一杯纯美甘甜的茶。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每个人对生命的感悟都是不同的。
冰心奶奶说:生命就是无私奉献。当你觉得无助的时候,身旁可能会有个人伸出援助之手来帮你。这正是“心底无私,奉献爱心”社会就会处处温暖如春。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里面最后讲的就是无私奉献的感人故事。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居然在别人有生命危险时去救他们,这种精神不是无私奉献么?虽然,我们很渺小,但同样地能做到无私奉献。街上到处可以看见清洁工,学校常常看到老师,他们不正是无私奉献的象征吗?我们本来出生时就需要帮助的,也因为有了父母的无私奉献,我们才能健康快乐地成长。也许,我们不能做什么很伟大的事儿,可身边还有很多小事等着我们去做……
一个人的一生不算长。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最多数百年好活。但是我们要做的事太多了,我们要完成的心愿太多了。只有珍惜自己这得来不易的一次生命,尽可能的不虚度年华,使自己不留遗憾,这样才不算在世上白走一遭。
冰心奶奶觉得人生中最重要的是奉献;邮差感觉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是送信;小孩子说,人活着是为了享受,享受阳光,享受空气,享受每一次成功后的快感,享受世间的全部……
自一个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是通过追求所得的。不光拥有理想你的生活会丰富多彩,还需要执着地去追求。我们现在学习,也是一种追求,我们追求的是知识。长大以后,我们追求的便是幸福美好的生活。追求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它能激励着人们奋斗,创造出更好的事物。我们渴望追求美好的一切,但事与愿违,事事都不会一帆风顺,所以我们更应该努力奋斗、努力进取。
人生如梦,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如果你现在不努力,那么你今后就很难追求到幸福的生活……
人生百味,酸甜苦辣,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应有尽有。其实上帝是公平的,他每天赐于每个人都是二十四小时,每个人都会经历生老病死。一位哲人讲过,你右手得到的东西会从你左手失去。所以,谁也不至活得一无是处,谁也不能活得了无遗憾吧……我无法给生命定义,因为,每个人对生命的感悟都是不同的。
总而言之,生命是短暂的。请珍惜你的生命,努力地追求,去奋斗,去拼搏吧!有付出,必定有收获,使自己的生命发出耀眼夺目的光吧!
《繁星》和《春水》是冰心奶奶在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著名作品《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繁星》和《春水》主要包括三个内容:
一是介绍了冰心奶奶对母爱和童心的赞颂。因为世界上,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最高最美的好的东西,母爱是孕育世间万物的源泉。所以冰心奶奶才会这样写道;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隐蔽?因为有童真,童趣,童心,才会有我们美好的童年,所以人间最美好的世界不是梦幻美丽的风景,而是充满纯真童趣的岁月;所以冰心奶奶才会写到这样的诗句:“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那细小的身躯里,喊着微带的灵魂。”
二是作者对大自然的的崇拜和赞颂。大自然是我们的家,我们只有保持好大自然,和大自然和谐相处,才会让我们的家更美好,让我的生活更加幸福快乐,所以冰心奶奶才然为;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孩,我在宇宙的摇篮里。
三是写出了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正如冰心奶奶在书中这样写道:“墙角的花儿,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
另外,冰心奶奶还通过“造物者——倘若在永久的生命中,只容许有一次极了的应许,我支撑的求着;我在母亲的怀里,母亲的小舟里,小舟在明月的大海里”写出了自己对母亲的歌颂,对通着的呼唤,对自然的咏叹给人以无穷的回味和启迪。
梁实秋说:冰心女士是一位冰冷到零度以下的作家,《繁星》和《春水》这种载体,再诗国里,中规不会登上大雅之堂。对于梁实秋的说法,我一点也不赞同,冰心奶奶写出了伟大的母爱,他知道天真烂漫的童心,童趣,童真,怎么会是一个冰冷到零度以下的作家呢?《繁星》《春水》里有伟大的母爱,又天真烂漫的童趣,还有法然深思的思考和感悟,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呀!怎么会登不上大雅之堂呢?
我相信,会有更多的人会喜欢《繁星》和《春水》。
小编特意为您整理了《《简爱》的读后感如何写》,希望本文能让您喜欢。读书可以让我们直面困难,认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总想吐露出心中的感想。当我们看完一本书后,都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一下吧。
这是一本女孩必读之书,它让人重获信心与希望,它就是《简·爱》!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长篇小说,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小说讲述简·爱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舅家。舅舅去世后,她受尽歧视和虐待:舅母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毒打……但这一切没有令她绝望和沉沦,反而使简·爱拥有了超人的勇气,磨砺出坚忍不拔的意志。
后来,她被送到罗沃德孤儿院。在这里,简·爱遭受到了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院长勃洛克赫斯特对她的人格进行了恶毒的诋毁和污蔑。但也是在这里,她学会了理解与宽容,收获了人生中第一段纯洁美好的友情——她遇到了谭波儿小姐和海伦,她们纯洁善良的光芒,照进了简·爱黑暗的人生。
成年后,简·爱成为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也爱上了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雖然地位悬殊,但她却敢于追求爱情,因为她坚信每个人在精神和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都有追求自身情感、生活的权利。但当得知罗切斯特疯了的妻子还活着时,简·爱果断拒绝了罗切斯特要她一同前往巴黎生活的提议,选择了离开,因为她要的是一份有尊严的爱。
读完《简·爱》,我看到了一个虽出身卑微,却人格独立的女性;看到了一个不畏地位悬殊,敢于追求爱情的勇者,看到了一个宁愿颜面受损、肉体受伤也要维护灵魂完整与纯洁的强者。
“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吗?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平凡、弱小,长得不好看,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和你一样有血有肉!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财富,我会让你离不开我,就像我离不开你一样!我们彼此在用灵魂对话。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这是简·爱面对爱情和尊严发出的呐喊。是啊,人生的价值在于爱和尊严!保持尊严,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为人处世的底线。正如屠格涅夫所说:“自尊自爱,作为一种力求完善的动力,是一切伟大事业的渊源。”
漫漫人生路,支撑我们前行的,除了爱,还有那永远不能舍弃的尊严。人生的幸福与价值,不在于轰轰烈烈的壮举,而往往在于每一个感受友爱与尊重的生命过程。
我在今年六月月底看完了《简·爱》这本书,它给我的感触很深,我也非常喜欢这本书。
简·爱从小父母双亡,便住在姨妈家。在这个家庭里,简过得十分糟糕。姨妈、表哥、表姐都欺负她,鄙视她,她却没法还手。
我认为简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因为她在姨妈家受了这么多的苦,她都没有像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人一样轻生,想要去自杀什么的。她只是坚强地活了下去。
简的姨妈——里德太太把简送去了罗沃德寄宿学校,施主罗克赫斯特先生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和她的好友海伦。
海伦是一个好姑娘,她经常用自己从书上看到的道理安慰、激励简,让简开始努力学习,开始被同学和老师们认可。而海伦她自己却因为肺病去世了。我在整本书里最喜欢海伦,因为她学识渊博,积极向上。
简毕业后在罗沃德当了几年老师后,被聘去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一到桑菲尔德,简就爱上了这个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
罗切斯特先生长相偏丑,个子是挺高。简为什么会喜欢他呢?难道是因为他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在桑菲尔德经历了一系列的故事之后,简和罗切斯特先生在一起了。就在他们结婚那天,简得知罗切斯特先生早已有一个疯妻子。简离开了桑菲尔德。
我觉得简好像做的不对。人家有老婆了不代表人家不爱你啊,你俩管他什么疯老婆,幸福地在一起不就好了?
简离开桑菲尔德后身无分文,还好圣·约翰收留了她。
圣·约翰是一名牧师,大概二十八到三十岁之间,有一副希腊式的古典面孔。他是简的堂兄,他也在追求简,不过被简拒绝了。圣·约翰在被简拒绝后单身了一辈子,我感觉有点可惜。不过以他冷冰冰的性格,不惹姑娘喜欢也是很正常的吧。
最后,简还是回到了桑菲尔德,回去照料为了在着火时救疯妻子而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最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简与罗切斯特生命之间的缘分是解不开的吧,要不怎么会遭遇那么多困难还终成眷属?
一个暑假我都无所事事的地赖在电脑前,也使得近视越发严重了。母亲看见我这副懒散的模样,又气又急地指着书架,命令我去领略一下书籍的风采。
我没好气地站起来,在落满灰尘的古老书架里翻了翻。大多数的书我都早已可以把精彩的部分背的滚瓜烂熟,还有什么书可以读呢!正这么想着,我突然看见了一本名为《简·爱》的书籍。早就听说同学们觉得这本书很好看,而且现在我也游手好闲的,暂且读读看好了!
但是鉴赏了这部巨作后,我对它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一开始文章用怜惜而又悲伤的笔调陈述了主人公简灰色的童年。她自幼父母双亡,开始还有一个疼爱她的里德舅舅,后来连他也被狠心的舅妈告知简他离世的消息。于是简被堂兄和仆人们欺压着,屈辱着。但是简屈服了吗?不!她越发越和蛮横无理的舅妈一家人抗争着,最后里德太太被迫无奈,把简送进了公益的女子学院。
简在学校里认识了一位逆来顺受却善良天真的小女孩——海伦。无论海伦如何被欺负,她都是默默地忍受着,从不抱怨命运对待她的残酷。但是好像是命运想玩弄这个可怜的生命一样,没多久海伦染上了肺癌,但是弥留之际海伦笑着对简说:“简,我相信人死后是能进天堂的,到时候在天堂再会吧!”简悲痛欲绝,但是却加倍努力了起来。终于,她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出落成了一位满腹经纶、温文尔雅的女士。
她得到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并遇到了脾气古怪,性格孤僻的罗切斯特先生。不久后简坠入爱河,倾慕着有着别样气质的主人。当他们在圣洁的教堂举行婚礼的时候,却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律师告知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了。这犹如一道晴天霹雳,降临在简的心灵之中。但她没有哭,也没有闹,就默默地离开了她深爱的爱德华。在离开后,简体力不支便昏倒在了路边,被好心的一家人救起,这时她才发现里德舅舅没有与世长辞,这位好心人就是她的表兄!而且表兄告诉简,舅舅有一大部分财产留给了他们,她将过着幸福富裕的生活。
可是在另一边,可怜的罗切斯特先生早已成了双目失明且不能活动的穷人,只有一些忠心耿耿的佣人还不肯离去他。简得知这一消息,立马赶回了他的邸宅。罗切斯特也解释清了前妻的事情,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终于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简·爱》洋溢着的是细腻温和,散发的是坚强的清香。我不禁流下了复杂的泪水。我不知道它是喜悦还是赞叹的,但是我明白,这是我出生以来最透明,最圣洁的泪滴。我感叹生在和平社会的美好,却又想起我们的幸福源于以前人民的抗争。也许这个世界还是存在着扭曲和不幸,但是我发誓,长大后我要做一个以德报怨的伟大人士,像简一样宽容和善良!
题记:那些突然出现在我们生命中的人和事总得和你有点共同记忆吧。
最近三天读完了《简爱》这本书,其中著名宣言:“如果上帝能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一定会让你觉得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当我们经过坟墓,站在上帝的面前,抛开所有的躯壳跟世俗的牵绊,那么我们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是的,我们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
“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影响了整个世界的故事,在一百五十年间的时间里,有亿万的女性都受到了这本书的影响,如果一生只能爱一个人,我希望这个人是简。”
没关系的。大家都会做错选择,会莫名其妙掉眼泪,走在路上会突然崩溃,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去看看晚霞,再次爱上这个世界。我已知晓善变的人心,明白旅途的泥泞,但愿所有的努力都不会白费,但愿纷扰过后能梦想成真,等哪天你去了自己喜欢的城市,买下自己喜欢的衣服,过上自己喜欢的生活,就能正大光明地回望所有经历过的苦难,不再辜负任何遇见,不再埋汰任何梦想。
《简·爱》一反传统小说中以温柔美丽的女子做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写出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是不幸的,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初涉人世,便过着寄人篱下、任人驱使的悲惨生活,饱尝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痛苦。为了逃避严酷的现实,她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她酷爱的书和大自然上。书丰富了她的感情世界,陶冶了她的性情,苦难又磨炼了她的意志,使她养成了坚毅倔强、外柔内刚的性格。
小说中,简·爱与桑菲尔德府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的爱情波折,使简·爱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简·爱发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时,她很清楚地意识到,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罗切斯特出身名门,十分富有,是英国上层社会的绅士,她出身卑微,不名一文,只是一个地位与佣人差不多的家庭教师,但是,她没有因此而气馁,而妄自菲薄,她勇敢地向自己、向罗切斯特承认了对他的感情。在结婚仪式上,她才知道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原配妻子尚在人间。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婚姻的庄严、合法、纯洁,她不顾罗切斯特的再三恳求,强忍内心的巨大伤痛,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罗切斯特,遁入无依无靠的茫茫人世。
在金钱面前,她也有不俗的表现。在获得叔叔的遗产,一夜之间由赤贫变为富有的时候,她立即就把大部分的遗产转赠给贫困的表哥、表姐。在她的心目中,亲情比金钱更为重要。
简·爱这位离经叛道的女性,虽然并不美丽,但富有挑战和抗争的个性,使她充满了魅力。她聪明好学,自尊自爱,尽管社会地位卑微,她决不自甘堕落。她认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她为争取平等地位,为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而抗争、奋斗。从很小的时候起,她便敢于向欺压她的人反抗,哪怕因此而招致严惩,也不畏惧。她那不屈不挠,敢于同命运抗争的精神,使那些欺侮她的人胆战心惊。
在爱情方面,她从不奴颜婢膝,也不一味地迎合讨好,她鄙视那些浑身铜臭、以门第出身论人、一味追求虚荣的上流社会的庸俗之辈。她的头脑始终是清醒的,她从来没有沦为爱情和物质的奴隶,也没有陷入感情的旋涡,而不能自拔。简·爱为维护公道、维护个人尊严,所作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不仅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尊敬,也使得简·爱这一形象具备了经久不衰的价值。
《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压的下层平民喊出了心声,为千百年来在男尊女卑社会里饱受欺凌的姐妹们喊出了心声,这是它至今仍然是各国的读者最喜爱阅读的小说之一的主要原因。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觉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论。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坚强的无限信心,却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比幸,在学习生活,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大会的受罚和心灵上的摧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孙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生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简·爱》这本书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而简爱就是独立人格的代表。
简爱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爱的信念,平等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已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简爱的一生,虽然谈不上轰轰烈烈,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她充满智慧和爱心,让自己的生命流光溢彩。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
读《简·爱》有感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
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伟人最明显的标志是坚强的意志、简·这篇文章告诉我爱。
《简·夏洛蒂是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传世之作。勃朗特。《简·《爱》这本书讲述了简爱从小到大的生活经历。因为她的父母从小就去世了,她被寄养在月经家里,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承受着月经的厌恶,表姐的蔑视,表姐的侮辱和殴打……之后,她别无选择,只能去慈善学校。她和同学们每天只能吃一些烧焦的粥,偶尔也能吃一点奶酪。简爱在那里住了八年。后来,为了谋生,她成为了一名家庭教师。她诚实高尚的性格和纯洁的心得到了主人罗切斯特的赏识,慢慢地爱上了她。她也喜欢罗切斯特。但命运又戏弄了她,罗切斯特已经有了一个疯狂的妻子!因此,简爱遭受了巨大的打击,默默地离开了悲伤的地方。钱很快就花光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一个牧师救了她。她不仅从牧师那里得到了一份工作,还得到了她叔叔的巨大遗产。最后,她和罗切斯特在经历了磨难终于结婚了。
造化弄人。简爱从小到大,几经波折,终于得到了幸福。虽然她遭受了这么多的折磨,但她从不放弃,默默忍受,生活最终把她磨练成一个意志坚强的人。这使她在未来的生活中有顽强的活力,不会轻易被社会淘汰。这就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品质。假如我们在做任何事情时,缺乏自信,遇难而退,结果就是一事无成。我以前学过很多兴趣班,但是没有取得好成绩。为什么?因为我的意志不够坚定,我总是受到其他事情的影响,我经常学习其他课程的一半。但是,此刻我明白了坚持的重要性,再也不会被困难吓倒,在电脑上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过去,一个年轻人去微软申请,但该公司没有发布招聘广告。看到总经理疑惑不解,年轻人用不熟练的英语解释自己碰巧走过那里,贸然进来。总经理觉得很新鲜,破例让他试试。面试结果出人意料,年轻人表现不佳。他解释说没有提前准备,总经理随便说:等你准备好了再试试。一周后,他再次走进微软的大门,这次他还是失败了。但他的表现要比第一次好得多。总经理给他的回答还是和上次一样:等你准备好了再试试。就这样,这位年轻人走进微软公司五次大门,最终被公司录用,成为公司的重点培训对象。年轻人意志坚定,从不放弃,最终取得了成功。微软不仅看中了年轻人专业技术的了年轻人专业技术的毅力和顽强意志。
我有这么一本好书做我的好老师和朋友。我相信我将来会过得更充实。我会永远记住这个意志坚强、宽容宽容的人——简爱。
在阅读作品之后,内心的感动是久久难以平静的。这时我们可通过读后感的形式加深对作品的印象,以下“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如何写”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助力!
首先,一看他标题,人们就会有了"想读一读"的想法,朝花夕拾四个字,不仅体现出作者会写自己年轻时的真人真事,而且包含了"温故而知新"的想法,既简洁,又美观。
我读了之后映像较深的,是这么几篇《狗·猫·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中学学过的文章,在此就不再详谈了罢。只不过是写了自己童年生活的一瞥,但其中童年的天真,安宁,快乐的意念却令人回味无穷。
《狗·猫·鼠》,说的是作者的"仇猫",其中令人回味的情节在于长妈妈骗小时候的作者说作者喜爱的那只隐鼠是被猫吃了,激起我对猫的愤怒,进行了人猫大战,战绩彼优,而后却知道了杀死隐鼠的凶手是长妈妈,是长妈妈不小心踩死的,作者有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按当时情况来看,作者一定有些委屈吧。
可是作者并没有与猫和好。
文中有说:"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而当我想到,若是人一下子认定某个事物是"恶"的,那么想来他也会和作者一样,认为那个事物的同类也是"恶"的,并且很难把这个想法排除,而一直认为那是"恶"的罢,就比如《倚天屠龙记》中的灭绝师太,一直认为明教是坏的,恶的,就一棍子打死,说什么也不相信明教也有正义的存在。一件小事,却深刻地体现出人们思想上的不足,这就是作者神笔之处。
《父亲的病》的开头有篇小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医的故事,也许是作者成心的罢,故事讲医生出诊费在急诊中高得离谱,还把人医死了,而且只付了些钱就算解决了问题。故事讲完后,作者似乎自嘲地说了句:"我曾经和这名医周旋过两整年。"这就是令人感到作者可悲的境遇:不仅在那个地方只有庸医骗钱,还只能叫庸医治病,还治了整整两年!里面还有个微妙的情节:一个庸医写信请了另一个更是庸医者帮忙治病,尽出些乱七八糟的药引子,如此治疗,活人亦可变死人,病人不死岂不怪哉!读文章时,我就感觉心里沉甸甸的,似乎一口气出不去的感觉,读到后来,那衍太太行法烧经,还让作者叫魂,直到看到作者父亲在作者"父亲!父亲!"的叫喊声中紧张着,痛苦地逝去,我看得不禁有一股想要落泪的感觉。文揭示社会医疗程度低下,人们利用人们的无知谋利,而无知的人还相信他们,令社会乌烟瘴气,让读者看到百姓受到苦难还不知其所的可悲。
我对着这个题目沉思了好久。《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大部分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我还年轻,只有十几岁,可总喜欢回忆儿时的往事。我会一动不动的凝视着天空,房顶,或随便什么地方,长久的踱着步……我的灵感深处会突然爆发出一阵奇异的颤抖,血涌上我的脸,快乐,那样神奇的回到了我的身上……在迷人和眩晕之中,我仿佛又变成了小学四年级是学生,在学校宽阔的训练场上挥拍打球;盛夏,在池塘上泼水玩耍;金秋,在玉米地里欢快起舞……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久难忘怀的事情,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
小时候,我会因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理由是终于当了一次儿歌中的那位捡到一分钱的小朋友;而今,长大的我也会捡起路上的硬币,理由是——那上面有国徽。
小时候,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错别字而举手,不到老师“投降”决不罢休;而如今,即使老师写了一黑板的错别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外,决不会有其他动作。
在这漫长的十几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侵蚀而悄然逝去,唯有成长的足迹——那记录着你的所得和所失的足迹——永远不会磨灭。我希望永远不要失去童年时代的那种快乐、天真、朝气蓬勃、不知疲倦……
童年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的时候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真理”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崇拜”的心灵依托;但随即你会发现者茶的醇美、芳香、回味悠长——你的确得到了很多;民族的自尊心,恬静而悠长自得的处世态度,决不盲目的理性(也许有点偏执)一颗日臻成熟的“仁爱之心”。
当一个人“冥然兀坐”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你会惊奇的发现;自己得到了很多。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朝花夕拾》是现代著名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笔下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这本书虽然只有十篇,却耐人寻味。整本书回忆了鲁迅幼儿、少年、青年以及后来的事,其中不仅写出对少年时期的怀念,更写出了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与讽刺。像《狗·猫·鼠》《五猖会》《无常》《范爱农》等作品也是耳熟能详,却各有感悟。
这本书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少年到青年的生活,描绘了清末明初是的影像,《狗·猫·鼠》通过写猫的行为,揭示了“正人君子”的真面目。《阿长与山海经》写了鲁迅儿时与长妈妈生活在一起的经历。《二十四孝图》打击了社会的虚伪,《五猖会》则批评了对儿童天性的摧残,《无常》借用一个鬼的形象讽刺了“正人君子”等等。
这本书是鲁迅在受到压迫又历经战争而写下的散文,它只留下一段记忆。读它感受到鲁迅的开心与困惑,让我们走近这位作家,字里行间有着记忆的碎片,让我们看到他特有的精神,看到了“横眉冷对千夫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魂”。鲁迅以上战场打击敌人不如把人们的爱国情感唤醒的心态弃医从文,字里行间透露出执着、希望和期盼,这样的文章感染了我。
《朝花夕拾》虽然不是那么深奥,却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出了中国当时社会的黑暗与种种陋习,也反映出鲁迅爱国,想要改变国家此时状态的愿望,看出了中国近八十年来的变化,不管过了多少年,鲁迅的精神始终不变,这就是他的文章魅力所在。
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不要虚度光阴,让时间白白流失。就算现在是和平年代,爱国的精神也不能丢!心中也要时刻想着如何让祖国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朝花夕拾》是一部有关少年儿童的书,相信到我长大的时候,有了成长的经历,再来读这本书,会发出更多的感想,会掩卷深思,唏嘘不已。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很早就看过,可惜一直没有时间,也没有胆量去写读后感。上了初二,便想要重温一遍,写一篇读后感来。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民主战士。中国的第一篇白话小说是他的《狂人日记》,他讨厌封建习俗,并敢于说出来,写出来。他认为《二十四孝》是虚伪和残酷的,他还要用“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诅咒一切反对白话者,妨碍白话者”。鲁讯先生是以笔为枪的战士,他的子弹是打在敌人的心里的,他的子弹是敌人躲不过去的。同时,也好像是一只战斗的号角,使被奴隶的人民觉醒,参加到民主斗争的活动中去。
《朝花夕拾》则与鲁迅的其他文章不同,它讲了鲁迅的童年、少年、青年时代,是鲁迅的一本散文集。它收录了十篇文章,还有一篇《小引》和一篇《后记》。我记忆最深的是《五猖庙》中鲁迅父亲让鲁迅背会书再去看戏,而鲁迅“梦似的就背完了”,但却“一字也不懂”;反倒还使“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这场冲突,写出了鲁迅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也使我读来倍感亲切——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父母总要以背会某篇文章为目的,带我出去玩,正玩得兴起,突然要我背书。纵使老大不情愿的背会了,几天后又如垃圾邮件一样从头脑中删去了。虽然父母出发的念头是好的,可是到最后来什么也没记住,反而闹得不愉快:游玩也没有尽兴,背会的书也没有记住,倒是得不偿失了。
还有《狗·猫·鼠》。鲁迅对弱者的同情便跃然纸上,他为了猫杀死了他的心爱的隐鼠,仇视猫,怨恨猫,正如仇恨那些暴虐者一样。而在《父亲的病》中鲁迅对在长辈去世前大声呼叫持不赞同意见,因为这样加大了病人的痛楚,也对子女没有什么好处,无非是落一个“孝”的名声。“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这是鲁迅的看法,他敢于说出自己的见解,敢于反对传统的做法,这是人类历很少有的。鲁迅的一些新想法,一些辨析,读来很是精辟,却易于引发出读者的同感。
《朝花夕拾》是一部有关少年儿童的书,相信到我长大的时候,有了成长的经历,再来读这本书,会发出更多的感想,会掩卷深思,唏嘘不已。
平凡是每一个人应具备的,每一个人,跟世界相比,都非常渺小,世界当然也是平凡的,世界里也充满了平凡的事情,以我对平凡的见解,我的认为就是这些,但是一本书改变了我的看法,那就是——《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史一部长篇巨著,向我们展示了农村的孩子从无知到成熟,还有孙少平的感情变化,以孙少平、金波、郝红梅等不同家庭的人,展示了人的不同性格。
路遥所生活的世界是平凡的,当然,路遥只是冰山一角。从小处看,作者写的每一个人物生活,衬托时代变化的大与快,可以看出人们的思想。但是路遥不同,他看见了普通的主人公的不凡之处。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是一个最普通的人,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可以看见人们的思想。他上完了高中,他经过学可以和大学生攀谈事情。作者写出了主人公的各种优良品质,比如他很谦虚,有目标。人们的意志消沉和贫穷会使人失落,孙少平战胜自我,重拾信心的渴望中的坚强让我尊敬,那是一种崇高精神。
当我看见第一句话时,就恋上了这本书,因为那描写的景物实在是太美好了,让人身临其境,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就是这样。贫穷并不是平凡,但是思想上平庸才是平凡,坐以待毙,毫无行动才是平凡。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很大啊,它给了我一种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我,真的是无法描述,只觉得当时我的思想很木,路遥小说里孙少平生活的那个年代,内心想着各式各样的事情。我开始变得少言寡语了,我感觉世界很美好。
生活永远平凡,但是如果你努力了,平凡就会变得不平凡起来!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一本需要慢慢品味才能知作者心的书,我读了很多遍,直到今天合上书本,才终于对其中几篇有所领悟。《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以看似温情的语言,激烈地批判着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给我印象颇深的是《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文章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看到这句话,我的心像是被锋利的刀子狠狠地刺了一下。那个年代是中国历屈辱的岁月,皇权高度加强,国家日渐闭关锁国,西方列强强迫中国打开大门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国民在封建思想的束缚下已经没有了分辨是非的判断能力。戊戌变法失败后,戊戌六君子被处死,周围围观的人群拍手叫好,殊不知这六个伟大的人正是为了自己而死。书中鲁迅提到看电影看到中国人见到自己的同胞被外国人处死竟和日本人一起欢呼,这些思想麻木的中国人令我们痛心。
为了挽救中国人民,也为了拯救祖国,鲁迅毅然弃医从文。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鲁迅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不顾外界打击,为了让国民清醒过来,写出了一篇又一篇寓意深刻的文章,流传后世。
人,无非是生老病死,但是,在读了《朝花夕拾》的一篇文章——《父亲的病》中,我对“病”这个字又有了更深的理解。
文中讲述了鲁迅的父亲生病时找名医来治,却被他治死的事。鲁迅在文中用了一句话来说明:“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是啊!这就是旧中国的命!这种命是来源于病,中国人心灵上那种封建、迷信和愚昧的病!这种病无从医治,只能靠自己,打破“建设,封闭社会”的铁笼,才能重获新生。
父亲的病,虽然不算特别严重,但在这些所谓的“名医”眼中,却是无所谓对待,终究是害死了父亲。其实,名医自身也有病,这病不会至人于死地,但会让人心慢慢坠落,变得狠毒、无人性。所以,只有正直人才是真正健康,其实心中有偏见,有不善的人,都是有疾病的。
医人先医己,无医治自己的心灵,再去医治他人。只有一个心灵健康,不持偏见,开放的人,才能有真正的健康,真正的幸福与成功。
鲁迅的时代是个迷信,狠毒与封闭的时代。衍太太在父亲即将逝世时还叫鲁迅叫喊,让父亲不得安生。陈莲河珍金奇贵,却毫无本领。在看到医治不得时,还说需查查有什么冤愆,说是前世的事。在这个纷乱而残忍的世界中,父亲在这些有“心病”的人中痛苦逝去,令鲁迅十分痛恨封建,痛恨心灵中的病,痛恨那些虚有其名的无能者。
病,心病,在封建中一一体现了出来,心灵的病,比一切更加残酷,更加地绝情。
医能医病,却医不了心病,只有自己,能让心灵之病去除……
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关于《桂花雨》的读后感如何写,在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相信很多读者的内心是难以平静的。读后感就是将自己所获得的感想详细的记录下来并且进行吸收,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桂花雨的作者是曹文轩,这本书里讲了许多个故事比如:《桂花雨》、《灰娃的高地》、《雪柿子》……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是《一只叫凤的鸽子》。
《一只叫凤的鸽子》讲的是:故事的主人公是秋虎和夏望。他们是同班同学,并且都很喜欢养鸽子,但家里的差别很大。夏望家很富,几乎是那座城里的首富。秋虎家很穷,几乎是那座城里最穷的人家。秋虎非常羡慕夏望家的鸽子,一次偶然的机会,秋虎得到了一只极其宝贵的鸽子—“凤”,它比夏望家的鸽子都要好。秋虎视若珍宝。可是有一天,凤被卖了。秋虎爸爸用一千元的价格卖给了夏望家。秋虎难过极了,却无力反抗。但秋虎没有放弃,他拼命打鱼攒钱,想要赎回自己心爱的凤。谁知,不久夏望家的生意失败,家里一贫如洗,那只鸽子也不知去向。秋虎的愿望落空了。好在同样喜欢鸽子的夏望把“凤”藏了起来。一次放鸽比赛中,他们俩带着自己的鸽子参加。第一只飞回的鸽子是“凤”。这只已经属于夏望的鸽子,却飞到了秋虎家。而当秋虎发现凤是第一个飞回来的,他没有自己一个人去领奖金,而是喊着夏望一块去。夏望和秋虎这两个家境悬殊的男孩,因为这只叫凤的鸽子,两个人的人生被紧紧联系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喜欢上了秋虎这个小男孩。他对待鸽子“凤”就像自己的朋友一般。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能看到人类虐杀动物的事情。可恶的是,人们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残忍的杀害动物,以获得动物的肉和皮毛。在玉林狗肉节上,就有成千上万的狗被残杀,成为人们餐桌上的菜肴。我们要向秋虎学习,他能为凤拼命,我们就不能善待动物吗?在这里,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保护动物,爱护动物。如果不好好爱护动物,轻则生态系统被破坏,重则人类走向死亡。
秋虎不仅爱护动物,而且他还有一颗善良、懂得分享的心。当鸽子“凤”第一个飞回他家时,他没有自私的一个人去领奖,而是喊上了夏望一起去。
多么善良的秋虎啊!多么可爱的秋虎啊!这样的秋虎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这次,教师让我们读阅曹文轩大作家写的《桂花雨》。
曹文轩是当代著名作家、北京大学教授、江苏盐城人,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他写过的作品有《草房子》、《根鸟》、《青铜葵花》。其中深受喜爱的《草房子》写的也是相当不错,但,这次的《桂花雨》也让我读出了不一样的感觉。
读完《桂花雨》,我感受到了人民的淳朴善良。婉灵是个善良自爱的小女孩,可是那里的人都视她为不祥不洁之物,全都离她远远的,她没有一个朋友。但她并没有心生怨恨,而是默默的承受,依然坚持欢乐的心态。这一切都是受外婆的善良而感染了她。
无论遭受什么样的白眼和歧视,她都顽强地活着。在雀芹的帮忙下,向世人澄清了自我的清白,大家对婉灵表达的自我的歉意,又表达了对婉灵的喜爱之情。
所以说善良就是金子,就像我在妈妈卖货的地方待着的时候,我就看见有一位正在卖货的阿姨,她就十分有爱心、善良,只要有人们送货丢了东西,那个阿姨就帮忙他找、咨询,不怕累,也不怕脏,所以说每一个人只要献出一点爱、一点善良,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加和谐,更加完美,更加欢乐。
人为之善,百善而不足。人们要做好事,可是不要为了做百件好事而感到骄傲,只要你是用心去做的。
他们只是临时歇一会儿,过一会儿就要飞走,看着看着那一朵朵花模糊了,最后模糊成一片金色。——《桂花雨》
读完这本儿童文学四大天王之一——曹文轩的小说集之后,我被曹文轩对于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的看法深深的震憾了。
曹文轩的童年黯然无色,那个年代,科技并没有这么先进,互联网也没有普及,但这些却造成了他对文学的爱与他对人生的意义的诠释。他抽空了历史时代,只有唯美和永恒,用“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和爱的力量”去感动儿童,为了更加凸显出来,他可以抛掉丑和恶,但尽管这样,他的一些小说总能让我们一边沉浸在爱的里面,一边感受着社会的残酷。
《桂花雨》讲述的是一个叫婉灵的小女孩,她的父母做错了事,导致整个村的大人都间接性的鄙视她,也不让小孩子跟她玩,帮忙也被大人误解,以为是捣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朋友,只有奶奶陪着。
终于,她因为灭掉了淘气包“长腿二鬼”放的火,被原谅了。她们也同意婉灵可以跟大家一起玩的,可以跟所有的小孩去小女孩雀芹菜家里,摇那满天飞舞的桂花。
每当看到一片片落在地上的桂花叶时,她所想到的并不像其他孩子一样,非常的高大上,而是认为这些叶子只是稍微停留一下,过不了一会儿,就要消散。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里有一种强烈的愤怒,难道父母做错了事,就要孩子来承担吗?为什么要冷落婉灵呢?要是我的话,我的心灵底线,早就被攻破了,幸好婉灵并没有把自己的世界彻底描绘成黑白色的,她告诉自己还有奶奶陪在身边。
不管遭到什么白眼和歧视,她都顽强的活着,向世人证明自己的清白。
除了这篇文章,本书还述说了另外一个故事《灰娃的高地》灰娃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在几代人之前,灰娃家是城市身上最风光的,半个镇都是他家的。而到现在,他只能住在一间牲口房里面,其他的全部都被别人抢走了。
所有人的人都看不起灰娃,就连那捡来的小狗,都嫌贫爱富,投奔生在富人家的黑葵了,灰娃被迫无奈,只能跑到祖坟山包上,自己玩游戏。
一天,黑葵带领着村里的其他孩子,去欺负灰娃,打架,将灰娃的的祖坟占领。
为了找回自己的尊严,尽管被打的头破血流,还是硬生生的一个人把十几个人赶跑了,抢回了自己的领地。
在成长中,我们要学灰娃,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能丢失自己尊严。这个社会很复杂、残酷,大鱼吃小鱼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没有人能逃出它。想要成功,我们就要到达人类的极限,甚至超越极限。
我们每个人都是婉灵和灰娃,没有人知道我们。关键的是,以后该走什么路,我们要让世人喊出我们的名字,让所有人知道我们,在历史上留名!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曹文轩说故事-桂花雨》。
这是一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字里行间弥漫着作者淡淡的思乡情和故乡美好的回忆。我们没有看到过桂花雨,但看到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仿佛看到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的情形。
同学们,你们见过桂花吗?我见过桂花,是在我们小区的公园里。桂花也称木犀科,常绿乔木,高度可达15米,树冠卵圆形,叶对生,椭圆形至卵圆形,花簇生叶腋式或聚伞花序,黄色或白色,特香。每年中秋节前后就开了,到时你只要一进小区的大门,就能闻到桂花的香味。
桂花的香气飘香十里,特别迷人。桂花树的树枝枝叶繁茂,桂花更是幽香而不露,秀丽而不娇,清雅高洁,香气浓郁。
这篇散文告诉了我们“只要仔细观察每一个事物,就能写出好文章”。我想起了一首诗《桂花》:独占三秋压众芳,何夸橘绿与橙黄。自从分下月中秋,果若飘来天际香。我想:看到作者把这篇文章里的桂花写活了,写的惟妙惟肖,我心里不禁流出了对桂花的欣赏。我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向作者一样“摇桂花”。
读了《桂花雨》,我感受到了人们那种最原始的淳朴善良。婉灵是个善良自爱的小女孩,虽然村子里的小孩都说不出原因的离她远远的,村里的大人都视她为不详不洁之物,但她并没有心生怨恨,而是默默地承受,依然保持内心的善良。这一切都是因为外婆的善良和自爱感染了她,每当村里人向外婆和婉灵投来冷漠,不屑甚至是鄙夷的目光时,外婆什么也没有说,没有和人争辩、解释,只是平静的笑笑。婉灵的外婆没有给她讲什么大道理,只是用心的爱她,为她做了很多新鞋、新衣,把她的衣服洗的干干净净。在婉灵伤心的时候外婆总是陪在她的身边,不让她感到孤独,让她知道还有外婆爱她。和婉灵的善良自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长腿二鬼的打击报复和自我放弃。长腿二鬼和婉灵在村子里的待遇是同等的,一样的不能摇桂花,但长腿二鬼却一心想要烧毁桂花树。当婉灵在看到桂花树着火时,她尽全力去扑火灭火,“谁也无法相信,瘦弱的婉灵双手提着满满的一桶水,居然还可以奔跑。”
婉灵的遭遇在我们身边也会发生。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班里有一个小朋友,因为妈妈太忙,没人管,流了鼻涕也不会擦,所以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不和她玩,嫌她脏。我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让我拿一些纸,在她流鼻涕的时候帮她擦擦。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献出一点善良,那么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人之初,性本善。”现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内心深处的最纯真的善良渐渐地被淡忘了。这本书除了它那纯美的文字和意境,最主要是这份善良自爱让我感动,唤醒了我内心深处的炎黄子孙优良的传统文化,让我懂得了要莫忘初心。
他们只是临时歇一会儿,过一会儿就要飞走,看着看着那一朵朵花模糊了,最后模糊成一片金色。——《桂花雨》
读完这本儿童文学四大天王之一——曹文轩的小说集之后,我被曹文轩对于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的看法深深的震憾了。
曹文轩的童年黯然无色,那个年代,科技并没有这么先进,互联网也没有普及,但这些却造成了他对文学的爱与他对人生的意义的诠释。他抽空了历史时代,只有唯美和永恒,用“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和爱的力量”去感动儿童,为了更加凸显出来,他可以抛掉丑和恶,但尽管这样,他的一些小说总能让我们一边沉浸在爱的里面,一边感受着社会的残酷。
《桂花雨》讲述的是一个叫婉灵的小女孩,她的父母做错了事,导致整个村的大人都间接性的鄙视她,也不让小孩子跟她玩,帮忙也被大人误解,以为是捣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朋友,只有奶奶陪着。
终于,她因为灭掉了淘气包“长腿二鬼”放的火,被原谅了。她们也同意婉灵可以跟大家一起玩的,可以跟所有的小孩去小女孩雀芹菜家里,摇那满天飞舞的桂花。
每当看到一片片落在地上的桂花叶时,她所想到的并不像其他孩子一样,非常的高大上,而是认为这些叶子只是稍微停留一下,过不了一会儿,就要消散。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里有一种强烈的愤怒,难道父母做错了事,就要孩子来承担吗?为什么要冷落婉灵呢?要是我的话,我的心灵底线,早就被攻破了,幸好婉灵并没有把自己的世界彻底描绘成黑白色的,她告诉自己还有奶奶陪在身边。
不管遭到什么白眼和歧视,她都顽强的活着,向世人证明自己的清白。
今天,我从语文书中读到了一篇思乡的课文,让我想起了许多往事。
课文中追忆了作者记忆中最美好的故乡印象。
“桂花盛开的时候,不说香飘十里,至少前后十几前邻居,没有不浸在桂花香里的。”读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我家门前的桂花,小小的,躲在绿叶后面,我似乎从没注意过它。我心生疑问,桂花这既小,又不显眼,作者怎么会注意它呢?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有不显眼却为自己精彩的人或物,如:依米花。依米花在悬崖上开花,它开花不是让别人欣赏它,赞叹它,别人没有看见它时,它依然开花,它开花是为了自己而精彩。我小时候故乡也不太引人注意,从来没有外地人来,所以清静。
“我喊着,啊!真像下雨,好香的雨啊!”看到这里,我不禁笑了起来,原来,作者小时候也那么天真呀。我忽然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傻事,那天,我跟在姐姐后面玩,忽然,我摔倒了,隔着10米的距离,我开始怪姐姐:“呜呜,姐姐把我推倒了,不理姐姐了。”童年的我真是顽童,天真!
“桂花摇落以后,挑去小枝小叶,收在铁盒子里,可以加在茶叶里泡茶,过年时还可以做年糕。”今天吃饭时,我问外公:“年糕都是桂花瓣做成的吗?”说着,我拿起一块年糕闻了闻,咦?没味?外公“咯咯咯”地笑了,我一脸懵懂地眨眨眼,看着外公,我不禁想起了故乡綦江的美味,向日葵里,瓜子的原滋原味,自己摘叶子拦馅儿做成的棕子,自己晒花生炒了吃的脆花生……。那时,外婆总是把花生放在簸箕里,然后放在阳光下曝晒。
故乡的桂花又开了,什么时候才能再摇一次桂花,闻一次桂花香呢?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叫做《桂花雨》。
《桂花雨》是一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字里行间弥漫着作者浓浓的思乡情和对故乡美好的回忆。我没有摇过桂花,但读了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眼前出现了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时的情形。
读了这篇课文,我也喜欢上了桂花。桂花的香味真是迷人。俗话说“桂子花开,十里飘香”,那股迷人的香气直往人心里钻。不信?到了八月份,你可以去县政府广场转一转,总能闻到一股迷人的香味。桂花还不与繁花斗艳,有一种谦让的品质,更让我喜欢。
桂花树的样子笨笨的,它没有野菊娇小可爱的模样;它没有玫瑰万紫千红的颜色;也没有玉兰引人注目的美貌;更没有腊梅顶天立地的气节。可在万花之中,作者却还忘不了桂花,因为桂花是她童年时代一道不可抹去的风景,所以桂花雨一直埋藏在心里的某个角落,虽小,但永不磨灭。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写道母亲常常说:“外地的桂花再香还是比不得家乡旧宅院子里的金桂。”字字都饱含着母亲对家乡的热爱与怀念之情。难怪诗人李白说:“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是啊,金家银家,不如自己的穷家,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谁能不爱自己的家乡呢?
本文为读后感大全推荐专题“《罪与罚》读后感”相关内容。
书中提出的问题让我思考了很久,文学作品提供的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由这个故事引发的思考,其中有作者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引导读者去想问题的答案。
书中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应该不应该为了穷人的利益牺牲富人的利益,这个问题衍生可讨论的话题和空间十分广阔。税收是一种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政府对富人征税更多,对穷人会提供各种救济。中国古代小说中经常会有劫富济贫,富人的形象大多是为富不仁,财产依靠压榨剥削;穷人的形象大多是善良勤劳,但其实好人和坏人在富人穷人中同样存在。朝代更替,必然伴随着土地、财产的重新分配,而重新分配的依据是由武力决定的胜负。这本小说中主人公采取的做法更极端,为了获得财富走向了犯罪,杀害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和她妹妹,窃取财产;成功实施犯罪后,主人公受到恐惧、良心的谴责,最后投案自首。
书中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在主人公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狡辩时提出,他只杀了两个人,就要被谴责,被逮捕;拿破仑发动战争,战争中死亡的人不计其数,大家对拿破仑的评价却是积极的。朋友说这两件事情本来不具备可比性,其次杀人不对,发动战争也不对。这两件事情当中是否存在由于人的重要性不同,导致的历史叙事不同。同一历史事件而言,由于立场不同对历史事件的解读也不同,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是否说大范围的事件来说遵从自然法则,胜者生存,不存在绝对的道德。在个体层面,要遵守社会规范和道德,否则整个社会就变得不能生存。问题进一步推演,如果认为拿破仑没有受到惩罚,所以杀人的人也不应得到惩罚,是否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做,社会就不存在安定可言。这个问题的逻辑漏洞在于小前提的错误,不能由拿破仑没有受到惩罚得出主人公的杀人行为不应受到惩罚。
书中探索的第三个问题在于惩罚,犯了罪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主人公在精神失常的阶段得到了邻居、朋友、家人的悉心关照,主人公在妹妹和心上人的推动下投案自首,被流放西伯利亚。好的书能带你走进真正的思考,作者提出的问题能让读者去思考这其中的答案。
超负荷!
开头就有译者对本小说的概括分析和总结,看完就对这整部小说故事情节人物心理以及社会现象有大概致的了解。
我对这部小说的总体感受是十分悲剧性,但是总归结尾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的未来是美好的了。但里面有些人物命运还是十分可悲凄惨的。
首先说拉斯柯尔尼科夫,一个有思想,头脑聪慧的在校学生,因为贫穷和各种长期积压着的复杂情绪使他成了完全病态的形象,一直想要杀掉放高利贷老太婆的思想似乎成了他为自己病态扭曲想法的辩护,也是这种变质了的思想的必然结果。各种策划和想法使他整天疯疯癫癫,神经质一般折磨他,当他“如愿以偿”杀了老太婆(被老太婆同父异母的妹妹看到,其妹妹也被杀)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可以得到安慰释放了,然而并没有,反而病状日趋严重,不仅仅是身体的虚弱,精神上的折磨最让拉斯柯尔尼科夫感到无比的痛苦,他整日整夜都虚无缥缈,浑浑噩噩,经常忘记自己在哪,要做什么,要干什么,大脑混乱不堪。然而当他看到社会上种种惨状,如贫穷使许多人走投无路,对生活没有希望,看到人自杀,社会上没有地位的真正的善良人群受到欺压
整篇小说对拉斯柯尔尼科夫的心理描写十分透彻,也从他的言语动作反应出主人公在深深罪恶感中的痛苦,真的让人感到揪心。最终主人公还是选择了去赎罪,让自己的心变得不再那么劳累,其实拉斯柯尔尼科夫真正的焕然一新还是当他认识上帝的时候,他和索妮娅相爱之后,索妮娅和她的那位上帝深深的爱彻底感动和改变了他,使他接下来七年的(共九年)监狱生活不再那么痛苦,而是真的在赎罪。
当然,还有许多许多的人物和悲剧性事件。透过这些让我思考不同的问题。其中让我印象最最深刻的是卡捷琳娜伊万诺夫娜,她得死让我觉得痛心,她呈现出一个被生活逼迫到无路可走了的自尊心极强的可怜女性的形象,她被贫寒逼疯了,彻底的疯了,死都死的十分不甘心。不知道怎么说,大概只有唏嘘来形容了。
作者冷峻的文笔,让我感受到了文章中充斥的浓浓的无情和绝望,有些画面触目惊心,毫不留情的展现人性的虚伪、残忍和冷酷。
其实里面还是很多内容晦涩难懂,确实很难懂,毕竟是一部世界性名著,信息量很大。然而这部小说看完我觉得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不适合,但《罪与罚》刻骨铭心,年轻人还真的很难懂,要用心
第二本陀陀的书,和我印象中的他很像。有些阴郁的暗沉,有些疯狂的浓烈,也有复杂深刻的内核。必定需要二刷的书!
罪?拉斯柯尔尼科夫当然有罪,他杀死了2个人。无论死者是怎样的人,无论她如何压榨和啃食百姓,都没有人可以肆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更不提还有位无辜的妹妹。如果这条评判方法是普适的,那没任何可说,这个世界在公平的运转。但现实是,有权利的人在肆意杀戮,用生命堆砌起自己的王座。他的罪是确凿的,却又充满着命运的捉弄。
罚?拉斯柯尔尼科夫被流放西伯利亚,他付出了自己的自由与未来。但他又不仅仅付出了这些,他还付出了自己。他无法与母亲和妹妹拥抱,他自觉自己是不配的。他虚幻的想要成为伟人的理想和自己的罪恶感混杂着,几乎要折磨疯了他。这次孤注一掷的.理论(杀掉一个虱子一样吸血的人,拯救成百上千个人)实践,不仅失败了,还掏空了他的理想和目标,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
但让人慰藉的是,即使如此,陀陀还是为他留下了救赎之路。索菲亚的出现,不仅在宗教上,更在人生上拯救了拉斯柯尔尼科夫,他还是重燃了活下去的愿望。
暑期我看了一本好书叫《罪与罚》,它描写了德国贫民走投无路的的悲惨遭遇和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
《罪与罚》的作者是脱思耶夫斯基,他是19世纪俄国著名现实主义作家,在国际上有巨大的声誉,被人们公认为是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并驾齐驱的俄国文学巨匠。他除《罪与罚》还有其他名著《穷人》、《死屋手记》、《白痴》等。但《罪与罚》是他作品中流传最广、最具有世界声誉的一部长篇小说。
文章讲述了贫困的大学生拉斯柯尼科夫,因痛恨老板娘的剥削愤而行凶,却自以为是伸张正义。然而良心的谴责,使他饱受心灵的煎熬,最终在大家的劝说下选择了投案自首。
主人公拉斯柯尼科夫,本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大学生,但残酷的世界和老板娘的欺压使他性格变得孤僻,竟去行凶杀人。我认为主人公伸张正义是对的,但不应该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来应对。
读了晕本书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在遇到困难时要用正确的方式面对或解决,要沉着冷静,可通过自己的兴趣爱好来调整情绪,不能被一时的愤怒冲昏了头脑,做一个遇事冷静的人,你行吗?
背景描述性太多,铺垫得太多,这对于大多文学素养较为深厚,喜欢历史的读者来说是一个比较能接受的写作方式,但对我这个啥都不行的人来说,读背景铺垫那一段简直要命,读一页怀疑一下自己,读两页梦游一下天姥山,读三页瞌睡连天,最后还算是坚持了下来,也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
当然读完之后,还是有一些不舍,觉得这本书值得自己再读一遍,可是当再次翻到首页的时候,还是会给自己找借口说,下一次吧。
很喜欢里面的一段话:“有一个人被判了死刑,一小时后就要执行,他这样说或想道:如果他必须在高耸的峭壁上或在一块只容两脚站立的弹丸之地过活——而周围是一个深渊,一片汪洋;永远是漆黑一片;永远是孤独无依;永远是狂风暴雨;——他还是愿意在这块一俄尺宽的地方站一辈子,站一千年,永久地站着——即使这样过活也还是比马上死好!只要能活着、活着、活着!不管怎样活,只要能活着!……这话一点不错!天哪,这话一点不错!人是卑鄙的!因此管他们叫卑鄙东西的那个人也是卑鄙的。”
对于陀思妥耶夫斯基这部《罪与罚》我只能用奇作来形容,其故事情节的完整性通过500页却没有一页浪费的纸张叙述的近乎完美。虽然主线非常明朗-一位贫困的大学生犯了故意杀人罪,最终自首,但是其支线的多样元素以及细节处理让人不得不起鸡皮疙瘩,细思恐极;最为人所称赞的应该是作者极具洞察力的心理描写,而大量的心理细节也推动了整个故事的发展,将人物心理嵌入完整的故事情节,使得该书浑然天成,实在是奇特。
从内涵上来说,该书也是十九世纪的惊艳。经历过无数困难,身患不治之症的作者,同时也好赌输钱,最后娶了一个寡妇还带着几个孩子(这是书中凯捷琳娜的原型),托斯托耶夫斯基算是历经磨难却使得他对于人间苦难更为真实,切身的感受。因此,在本书中书写的底层人民的苦难,他将他们比作马,被生活的重担压的喘不过气,还要被人殴打,辱骂。而在这种压迫,绝望的社会底层,犯罪率也不断上升。
托斯托耶夫斯基在本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社会中的犯罪到底源于什么?是来自于人心最黑暗处吗?还是来源于社会环境给予的种种不由个体的人可以决定的因素呢?这两点无非是对立的,前者强调了人自身的问题,而后者则使得个体在犯罪中完全脱责。有趣的事,书中男主罗佳则发展出一套“社会的人二分法”的逻辑-存在两种人,一种是一般人,负责繁育,维持正常的秩序,规则,循规蹈矩而不能犯罪,他们是当下的主人;第二种则是超人,他们负责打破规则,创造新的规则,这个过程中不可以避免的需要犯罪,他们则是未来的主人。而罗佳同时还把自己放在后者的身份上,自诩是当代的拿破仑,而当下的贫穷则是他需要打破的规则,于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取走了她的钱。
一本讲故事的书的优劣要看它是否与当下社会相关,即便是空想也是基于现在社会上的发展。这本书紧贴托斯托耶夫斯基所处的社会问题,甚至提出了一个到现在也没有定论的社会问题,无疑是伟大的,值得敬畏的。
一段罪孽与惩罚的故事,一段重生与救赎的佳话。
拉斯柯尔尼科夫,似游离在两个人之间一样,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同时,他也冷漠无情、麻木不仁。好像在他身上似乎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在交替变化,对于这个有天赋、有正义感的青年来说,他正在忍受冰火两重天的折磨。
罪
拉斯柯尔尼科夫原来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学生,但不愿像马尔美拉陀夫那样任人宰割,他想变为“不平凡”的人。离他住处不远的当铺中的老板娘是个高利贷者,心狠手辣,于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在一天晚上杀害了他,因为恐惧,他也杀死了老板娘的异母妹妹。内心的极度恐惧漫上了了他的心头,在这之后,他的内心都很惶恐不安,内心的煎熬,使他紧张得昏厥过去,在他的心里,罪恶感如同藤蔓一样,缠住他的血液,缠住他的心灵。这就是罪。
罚
变为杀人犯之后的拉斯柯尔尼科夫,他的内心和精神上都忍受着极大的折磨,要么证明杀人是一种对抗不公平社会的合理行动,要么承认罪恶,接受惩罚,痛苦的他,无从选择,因为如果选择不承认,等待着的他的便是更深的煎熬,承认呢,承认的话会怎么样,承认之后还要服刑,但是,他去选择了后者,去承认,去自首。最后他向索尼娅坦白自己的罪行,在索尼娅的鼓励下,他又在广场向社会、向人群承认自己的罪行,然后去自首,去服刑。从向索尼娅一人认罪,到向广场上的众人认罪,拉斯柯里尼科夫的灵魂终于摆脱煎熬,从而走向了解脱和救赎。书的结尾拉斯柯尔尼科夫和索尼娅相遇了,他们决心虔信上帝,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获取精神上的新生。这就是罚。
《罪与罚》,一部让人审视自己心灵的良药,从中,你的心灵将会和拉斯柯尔尼科夫一样,获得新生。
这本小说是俄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为他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也是俄国文学的卓越代表。
这本小说主要讲一个被贫穷压的喘不过来气的大学生杀死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之后的犯罪心理,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虽贫穷却不自卑,相反,他创造了二类人理论,他认为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仅仅是一只有害的且无益的一只虱子,他从不后悔杀了老太婆,唯一使他后悔的是他将老太婆的妹妹杀死了,这也成为后来他自首的导火索,最后在索尼娅善良的感染下将他的人本性的善良挖掘出来彻底改变了这位大学生的一生。
索尼娅是位善良的信徒,他为了家人去领了黄色执照,她也多次想过自杀仅仅是因为一句“那他们怎么办?”找回生活的信念,即使他的母亲不止一次的打他骂她,她也只是认为她的母亲只不过是太痛苦了,她从不放弃希望尽管现实一次又一次的使他不得不为之惊叹,恐怖但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向往。
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他有典型的人格分裂,他非常冷漠而又孤僻,易怒不安又骄傲自大,但他本性善良乐于助人原是一位无神论者,经过索尼娅的感染下渐渐相信上帝,对生活充满信心也与索尼娅产生了纯洁的爱情。
本书只有第一部分讲的是犯罪剩下的五部分讲的都是饭最后的心里惩罚这本书通过对主人公的心里描写深刻的揭示了当时沙皇统治的黑暗社会,这本也给予读者极大地震撼,故事情节波澜起伏非常具有感染力。
下面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摆渡人》读后感如何写”,想必大家都听说并阅读过作品这本好书。想记住这些优秀的情节,我们需要为此去写一篇读后感,作品的读后感怎么写才能更好地表达我们所感所想呢?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文!
他们向彼此倾诉爱意,崔斯坦深知这是不可能的,但是仍然抑制不住大脑的指引,在距离分界线只有一步之遥,他哄骗迪伦说他也可以过去,迪伦虽有怀疑但也不容有他,她先跨过去了,但回头一看,她崩溃了,回头什么也没有了,崔斯坦在这边看着她悲痛欲绝的样子但无能为力。
迪伦找到了传说中的那个地方,莎利带着她一直前进,问她有没有要见的人,他可以帮助她,迪伦想了很久选择了那个崔斯坦第一次摆渡的那个灵魂------十八岁的士兵,她如愿见到索斯杰,询问他是否记得他的摆渡人,然而他说出的那些特征与她所见到的崔斯坦完全不一,就在几乎绝望的时候他说到他的眼睛是蓝色的,湖蓝色。是的就是那个人。迪伦欣喜若狂,并一直讨论他,直至他带她去见这里呆得最长时间的伊扎卡,她为迪伦的疯狂想法感到诧异不已,从来没有人能够成功从这里逃脱出去并回到荒原,或者说回到灾难现场,但迪伦不相信,虽然他们不成功,但并不表示没有可能。毅然跨过分界线,再次踏进荒原,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一个安全屋,她看到好多灵魂以及他们头上的那个光球,他们的摆渡人正在指引他们到达彼岸。
崔斯坦此时正在带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于半夜被潜入家中盗窃的窃贼杀害了。虽然她很可怜,但崔斯坦并不想过多询问和投入感情,他还停留在上一个灵魂的阴影中。其实本来他应该变换身份、容貌和名字的,但是不知为何这次并没有,他自己也没有想通。在第三第四间安全屋那里,迪伦往回,崔斯坦带领灵魂往前,他们相遇了,迪伦既高兴又惊恐,她大喊崔斯坦的名称,虽然理智告诉他不可能,但眼前活生生的人和声音,让他不得不相信,瞬间他松开了那个女人的手,她立刻被恶魔抓住,拉着下去了。
很喜欢这本书。
小女孩迪伦因为车祸不幸身亡,本以为这是莫大的悲剧,没想到这却是她的新生。
遇到了崔斯坦是迪伦的转折点,崔斯坦和她活着时所遇到的男孩都不相同。在迪伦看来,他成熟,说话风趣。
崔斯坦是迪伦的灵魂摆渡人,他的使命是保护迪伦成功到达一个被叫做“家”的地方,中途必须摆脱恶鬼的阻碍。恶鬼,专门吃灵魂的鬼魂,正因为有了邪恶的恶鬼才有了崔斯坦的使命。
不过全书最精彩的部分窃以为是迪伦到达终点之后发现自己爱上崔斯坦决定重返的章节,这是爱与生命的较量,一个小女孩,在躲避恶鬼的路途中慢慢变得坚毅和勇敢。在这些章节里,迪伦成为了崔斯坦的灵魂摆渡人,使崔斯坦成功鼓起勇气打破惯例去寻找自己的路。因为习惯,所以崔斯坦对于自己的逆行一直充满怀疑和抵触,他担心害怕前方的一切,因为在他心中这是从未经历过的,从来没有过的就是错误的观念在崔斯坦里根深蒂固。所幸迪伦具备了勇气,并用爱牵制着崔斯坦,成功教化摆渡了崔斯坦,使崔斯坦勇敢前行。角色的转换之后是这本书之后的精华部分,因为从未有过,所以特别精彩。这次的成功告诉我们,真正的摆渡是自我的摆渡,是自我的救赎。
最后的结局迪伦成功复活,和崔斯坦成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过如果此书继续写下去,是会有柴米油盐里的平淡安稳,还是有锅碗瓢盆的你扔我摔?
穿过兵荒马乱,跨越千山万水,我如约而至,死亡也无法让我们分开。
迪伦来到了她的内心荒原,荒原的山丘上坐着一个等她的少年。少年叫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没错,迪伦死了,死于一场事故。
荒原是死者内心的世界,因为迪伦内心缺爱,所以荒原真的就只是荒原。摆渡人的使命是让灵魂穿过荒原,躲开恶魔的吞噬,抵达安全的栖息地。所以他们会用最合适的相貌出现在每个灵魂面前,并在遇到下一个灵魂之前,一直保持这样的相貌。初次见面,迪伦于崔斯坦而言不过是千万灵魂中的一员。
直到崔斯坦的出现,迪伦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与其他亡灵不同,她没有痛苦没有哀嚎,欣然接受了这个事实。
崔斯坦摆渡过很多人的灵魂,他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原来的样子,他的存在,只是因为灵魂的需要,与其说他是一名摆渡人,不如说他只是一只无处可去的孤独灵魂。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直到迪伦的出现,才让崔斯坦那波澜不惊的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在充满恐慌的荒野中,崔斯坦一次又一次的从恶魔爪下救出被困的迪伦。情窦初开的少女对正义、温暖的少年总是毫无抵抗力,崔斯坦温馨的话语,让她在充满厉鬼的荒野中充满希望,即使有恶魔的进攻,但只要有他在,迪伦也能绽开笑脸。于崔斯坦而言,迪伦又何尝不是特别的呢?女孩的纯洁、善良像光一样照亮他近百年来毫无生机的内心。爱情正在这片凄凉、恐怖的荒野上悄悄绽放。
但凡是路就总有终点,另一个世界虽好,但没有了崔斯坦的彼岸,再安逸也无法让迪伦驻足。她宁愿在荒原中和他一起飘荡,哪怕生命会终止于厉鬼的口下。
她要回去,他的崔斯坦需要她,她不要让他再一个人孤独,她要做他的摆渡人!
爱上一个人,心便有了栖息的地方,即使知道回去的路有多艰难,这一次,她也要义无反顾。没有任何一个灵魂这样做过,她的勇敢让我震撼。木心说:所谓无底深渊,下去也是前程万里。跨过所有的障碍,有情人终于相遇,爱让他们回到了原点。
她说:"原来你在这儿。"
他说:"我在这里。"
如果我真的存在,只是因为你需要我。
如果你没有听过《莫扎特》、《神秘园》的心灵治愈音乐,没有读过心灵治愈的书,可以读读《摆渡人》这部小说,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每当痛苦失望或消沉时,就需要抒缓情绪,寻找心里的平静和安慰,每当勇敢时,就会冲破层层压力,走向光明,这块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土地,就是“摆渡人”。
最近读过很多小说,生活环境会影响人的性格,《摆渡人》中的单亲女孩迪伦,她和父亲从未见过,生活中母亲的冷漠、同学的嘲弄,造就了迪伦孤独而无助性格。生活环境的压抑,让迪伦变的心中留下了阴影,变的胆小懦弱。
在去见父亲的路上,火车出了事故,迪伦不幸身亡,在山坡上有位小男孩正在等着她,她的灵魂遇到的命运的摆渡人—崔斯坦,他的任务就是要护送人死后的灵魂穿过有魔鬼的地方,在沼泽地里艰难的跋涉,穿过峡,渡过惊涛大浪的黑湖,被魔鬼疯狂的追杀,是最惊心的时候,安全屋是最好的安全所,路上的环境就是迪伦的心象,面对魔鬼不敢去抗争是迪伦胆小懦弱的表现。
迪伦和崔斯坦的爱,把迪伦的性格慢慢改变,从柔弱到坚强,迪伦在到达天堂,和崔斯坦分开后,她感到生活中没有崔斯坦不行,她爱他,迪伦打开了天堂的门,返回荒原,去找崔斯坦,没有崔斯坦,她也能战胜魔鬼,迪伦和崔斯坦终于来到那个火车发生事故的隧道口,迪伦灵魂附体,回到了人间,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每个人都有自已不同的经历,在困难面前不要胆小怕事,要勇敢的站起来,勇敢的抬起头,在难的事、在痛苦的事,也会变成小事,阳光总在风雨后!
《摆渡人》讲的,总结起来:人死后是有灵魂的,并且会有一个摆渡人,带领保护着灵魂,到达安全的地方。按照这样的故事设计,一个叫做迪伦的女孩,不幸死亡,进而和一个叫做崔斯丹的摆渡人,相识相知相爱的故事。
故事整体上分成了两部分。
第一部分:迪伦乘坐火车看望多年未见的父亲,但是中途火车发生了事故,迪伦死在了列车上。迪伦的灵魂从身体释放出来,见到了自己的摆渡人崔斯丹。
随后和崔斯丹的相处中,她明白了自己死亡的真相,明白了人死后灵魂摆渡人的存在,明白了前往安全地历程的艰险。其中我觉得最为重要的一点,她明白了崔斯丹的重要性:她只能跟着他,她只能服从他的命令,她唯一能够依靠的只有他,她离不开他了。如果故事就这样下去,我们看到的可能只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想象作品。
曲折就在于,迪伦是个不一样的人。在作者笔下,她很坚强,知道了死亡的真相,不会太过悲伤;她很善良,看到崔斯丹受伤,她会难过;她也很叛逆,偶尔会质疑崔斯丹的要求;当然,她也很感性,对自己的感情,勇于表露。
好的元素都有了,故事便发生了。
他们就这样一路走啊走啊,直到了终点。但是崔斯丹不属于灵魂的世界,他只是一个摆渡人,这决定了他们不能在一起。灵魂归所,迪伦踏进的那一刻,便在她和崔斯丹之间形成了无法逾越的障碍。她来了,他却不能来。崔斯丹又要开始自己一成不变的工作,去引导下一个灵魂。
一切看起来都结束了,但是却是另一个新的开始。第二部分就这样展开了。迪伦想要见崔斯丹,她要出去。她发现了离开灵魂归所的秘密,不顾别人的劝阻,开始了返回的路程。返回的历程依然艰难,但是对崔斯丹的爱支撑着她一步步走下去。终于,她见到了他。故事便这样倒了过来。
前部分,崔斯丹带着迪伦走,他告诉迪伦,他们要去灵魂的归所,迪伦需要相信崔斯丹;后部分,迪伦带着崔斯丹走,她告诉他,他们要去迪伦死亡的地方,崔斯丹需要相信迪伦。可以说,第一部分是在不断走向死亡;第二部分却是不断走向重生。迪伦需要尝试,她也要带着崔斯丹去尝试。
但是不论是去灵魂归所,还是尝试返回人间,永恒不变的是:迪伦想和崔斯丹在一起。在灵魂归所他们无法跨越障碍,她便逃了出来,朝着另一条路进发。她也不知道自己后一条路是否可行,但是她已经没有其他路了。
最终,结局很圆满,迪伦起死回生,崔斯丹也穿行到了人间。两人相视一笑,故事到此结束。
《摆渡人》并没有给我的带来太多的震撼,也许是我并没有太多的人生阅历去感悟,或是现在还不能体味其中的深意。其中爱情与救赎的主题倒是深深吸引了我。
迪伦在现实中是个备受欺凌的女孩,父母离异,朋友很少,同学欺负,似乎不好的一切在她活着的时候都有。讽刺意味的是,她在死后却遇到了一生都不曾体会的温暖,并且为了保留这份温暖做出自己的一切努力。
与其说崔斯丹是迪伦的摆渡人,我倒突然觉得,真正摆渡迪伦的,是迪伦自己。是她想要留住幸福的执念,让她拯救了自己与所爱之人。
就如封面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用三个晚上的时间看完了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小说《摆渡人》,个人觉得小说写得挺精彩,语言流畅,情景引人入胜。像看一部穿越大片。
第一天晚上看了一些,差点吓得失眠,说吓得有点夸张,但的确让人想到死亡和灵魂,心里不免有点心悸,建议胆子小点的女人别看。呵呵,玩笑啊!
这是一场穿越了生死的爱情故事,单亲女孩迪伦在去看望父亲的火车上,遇到车祸,当她在恐惧中逃下火车,她以为她是活着的,而她却是火车唯一死去的人。她逃出黑暗的火车隧道,发现除了蜿蜒向远方的铁轨,就是荒野和山脉。她惊恐,迷茫,无措,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时,她发现山坡上坐着一个大男孩,无疑让她心里有了一些依靠。那个男孩带着她向深山走去,当黑夜将近,危险来临,潜伏在周围的魔鬼开始向他们袭击,男孩保护着迪伦到达了第一个安全屋。迪伦对发生的事感到疑惑,在谈话后,她才知道她已经死了,而现在的她,只是脱离了肉体的灵魂,男孩是引领她的灵魂在无界,安全走过荒原的人。他叫崔斯坦。
与其说说崔斯坦是迪伦灵魂的摆渡人,倒不如说迪伦是崔斯坦灵魂的摆渡人,爱是他们相互摆渡的媒介。迪伦的善良,单纯,勇敢,引领崔斯坦走向了新生,他在荒原墨守成规,例行着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摆渡了无数人,在荒原存在了或许千年之久,他几近麻木,没有血肉,只是在不停的工作,因为迪伦,他开始复苏,情感在心里滋长,让他拥有了人的情感,生出血肉之躯。而迪伦为了爱情不惜自己的生命,勇敢返回荒原,带领崔斯坦返回人间!
当我们面对生死存亡,会是什么给我们力量?你能做的到吗?
我相信人有灵魂,死不可怕,而是死后,你的灵魂也要领受艰难的跋涉,才能到达我们想去的地方。
爱的力量是不可限量的,爱让胆小懦弱的迪伦变得坚强勇敢,让没有血肉的崔斯坦有了血肉之躯,正如书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人过中年,平日所读之书多是时政财经官场商战历史名传之类, 多少年已不再读青春励志、激荡灵魂的书了, 近日偶读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摆渡人》,陡生感慨:人生就是不断穿过一座座荒原,只要信念坚定总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孤独而无助,同学的嘲弄、母亲的冷漠,为了重温久逝的父爱,她踏上了开往远方的火车。不幸的是途中突发事故,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之后,却惊恐地发现眼前竟是一片荒原,她以为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
似乎专为她等候的男孩崔斯坦,带她走向无边的荒原,当她逐渐明白自己才是惟一的遇难者之后,并没有悲观颓废,而是跟随上帝派给她的摆渡人,越过一片片荒原、一座座高山、沼泽地恶水湖……面对随时而至的恶魔群起而攻,稍有不慎,就会魂飞魄散,成为孤魂野鬼,坠入地狱,亦幻成魔。
因为责任,崔斯坦终于护送她到达灵魂的天堂,并再去摆渡一个接一个的灵魂,机械地周而复始就是他的工作,从不曾思考自己的过去和未来。
因为爱,迪伦竟走出多少冤魂梦寐的天堂重返荒原,从柔弱到坚强,从被摆渡到反摆渡,并最终带领崔斯坦重返人间!
二十年前当我还在铁路学校读书时的青涩年代,时常悲观无望地苦叹、恐惧着所要面临终生居无定所四海流浪的工作时,内心便哀怨地以'荒原浪子'而居了。读过《摆渡者》却猛然感悟:真正的荒原并非地理环境或海涯天边,荒芜的往往是我们逐渐贫瘠的心灵和日趋干枯的灵魂!
刚踏入社会时,懵懂的世界的确是一片荒原,为我们排解工作心理各种困惑的师长,无异于就是我们的摆渡人,使我们渐有立足之地!
无论为官为商为国为家,一项事业、一份工作、一段姻缘、一份情感,总会有时起、有时落,谁也不可能一直都一帆风顺、不断地从成功走向成功。
人生的荒原可能不止一处、不仅一时! 当我们身处逆境时,如果我们感到天空都在哭泣,如何会能体味到阳光其实依然灿烂呢! 犹如书中所描述的,荒原的风景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他们内心的景象。你哭泣,天空便因你狂风大作,阴雨密布;你欢笑,身边就是灿烂暖阳,静谧如水。你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待荒原,荒原便会回报给你加倍的体验。
一个个人生的渡口,不可能永远都有为我们摆渡的先知和导师,只有坚信自己!坚守内心!穿过荒原、就能彼岸花开!
小说《摆渡人》述说了一位厌恶周围环境而想去见不曾有过一面之缘的父亲,但是途中不幸出了事故失去生命的迪伦,在自己的摆渡人——崔斯坦的指引下穿过荒原来到灵魂的归宿地之后返回荒原与崔斯坦一同冒险回到人间的动人故事。
崔斯坦坚定有神的指引,义无反顾的保护,不予言表的贴心让愤慨世俗、失去生活热情的迪伦找到了生命的意义,点燃了爱的焰火。
迪伦待己如友的尊重,为他人着想的纯真,不屈命运的意志让循规蹈矩、抹去七情六欲的崔斯坦找到了抗争的勇气,重拾了人的情感。
互相真挚的爱让他们做到了不曾有人尝试过得逆天改命,他们对未来坚贞的信仰促成了最终美满返回人间的结果。若说崔斯坦是迪伦的灵魂摆渡人,不如说他俩互为指引,互为摆渡。
现实生活往往充斥着不满与不公,切不可气急败坏,也不能一味地等待,消磨。人生苦短,或许并不是人人都能遇到小说里的灵魂摆渡人带你战胜所有困难,无论是否可以遇到,一定要热爱生活,尊重善待他人,用内心的爱产生的信仰带你勇敢尝试,突破既定的壁垒。也许下一秒你就能看到阴云笼罩过后的阳光普照!
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封面上的一行小字――“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真的需要我。”也许每个人生来就是孤独的旅者,而每个孤独的灵魂都需要被救赎。
轻轻地翻开书页,在安静的阅读过程中,便不知不觉地投入到了这个动人的故事中。迪伦,这个不幸的十五岁女孩在火车事故中丧生后,遇见了她命运中的摆渡人――崔斯坦,从而开始了她寻觅灵魂归宿的旅程。也许,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终结,相反,它恰恰是生命的另一个开端。我从何处来,又将往何处去。曾经经历的流逝去了哪里,而未到来的命运又会是什么。也许我们对死亡的恐惧并不来源于死亡本身,而来源于生命消逝后那未知的灵魂飘荡的旅途。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荒原,那里杂草丛生,满目疮痍。崔斯坦对迪伦说:“这片荒原是你心中的映射,心是什么样,这里便是什么样。”于是在迪伦需要的时候,崔斯坦出现了,引导着迪伦经历千难万险,帮助她躲过恶魔的魔爪,到达了迪伦最终的归宿,也就是被称为“最后的家”的地方。每个穿过荒原的灵魂都栖息在此,等待着家人团聚。然而,迪伦并没有停留在那里,经过了强烈的思想斗争,不顾他人的阻挠与劝告,她选择回到可怕的地狱,寻回她的爱人。佛说,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对迪伦来说,崔斯坦在的地方,爱在的地方,就是天堂。
就算有过怀疑,有过动摇,甚至否定过自我,那又如何?当迪伦和崔斯坦勇敢的跨越重重困难和考验,最终回到人间,一切都是值得的,哪怕可能会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对迪伦来说,崔斯坦是她的信仰,是她灵魂的救赎者;对崔斯坦来说,迪伦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没有崔斯坦,迪伦会被荒原里的恶魔抓走,永远沉沦在黑暗之中;没有迪伦,崔斯坦永远是一个没有灵魂的摆渡人,麻木而冷漠地送走一个又一个灵魂。究竟谁是谁的救赎呢?所幸他们遇见了彼此,救赎了彼此。
《摆渡人》留给我的震撼久久难以平复。人性的光辉,真情的伟大与人性的思索交织在一起,使《摆渡人》成为震撼我灵魂,给我前行力量的一部著作。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摆渡人,面对外界的诱惑亦或是难以逾越的困难,只要坚持自己的信仰,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救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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