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读后感大全推荐专题“《罪与罚》读后感”相关内容。
书中提出的问题让我思考了很久,文学作品提供的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由这个故事引发的思考,其中有作者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引导读者去想问题的答案。
书中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应该不应该为了穷人的利益牺牲富人的利益,这个问题衍生可讨论的话题和空间十分广阔。税收是一种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政府对富人征税更多,对穷人会提供各种救济。中国古代小说中经常会有劫富济贫,富人的形象大多是为富不仁,财产依靠压榨剥削;穷人的形象大多是善良勤劳,但其实好人和坏人在富人穷人中同样存在。朝代更替,必然伴随着土地、财产的重新分配,而重新分配的依据是由武力决定的胜负。这本小说中主人公采取的做法更极端,为了获得财富走向了犯罪,杀害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和她妹妹,窃取财产;成功实施犯罪后,主人公受到恐惧、良心的谴责,最后投案自首。
书中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在主人公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狡辩时提出,他只杀了两个人,就要被谴责,被逮捕;拿破仑发动战争,战争中死亡的人不计其数,大家对拿破仑的评价却是积极的。朋友说这两件事情本来不具备可比性,其次杀人不对,发动战争也不对。这两件事情当中是否存在由于人的重要性不同,导致的历史叙事不同。同一历史事件而言,由于立场不同对历史事件的解读也不同,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是否说大范围的事件来说遵从自然法则,胜者生存,不存在绝对的道德。在个体层面,要遵守社会规范和道德,否则整个社会就变得不能生存。问题进一步推演,如果认为拿破仑没有受到惩罚,所以杀人的人也不应得到惩罚,是否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做,社会就不存在安定可言。这个问题的逻辑漏洞在于小前提的错误,不能由拿破仑没有受到惩罚得出主人公的杀人行为不应受到惩罚。
书中探索的第三个问题在于惩罚,犯了罪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主人公在精神失常的阶段得到了邻居、朋友、家人的悉心关照,主人公在妹妹和心上人的推动下投案自首,被流放西伯利亚。好的书能带你走进真正的思考,作者提出的问题能让读者去思考这其中的答案。
超负荷!
开头就有译者对本小说的概括分析和总结,看完就对这整部小说故事情节人物心理以及社会现象有大概致的了解。
我对这部小说的总体感受是十分悲剧性,但是总归结尾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的未来是美好的了。但里面有些人物命运还是十分可悲凄惨的。
首先说拉斯柯尔尼科夫,一个有思想,头脑聪慧的在校学生,因为贫穷和各种长期积压着的复杂情绪使他成了完全病态的形象,一直想要杀掉放高利贷老太婆的思想似乎成了他为自己病态扭曲想法的辩护,也是这种变质了的思想的必然结果。各种策划和想法使他整天疯疯癫癫,神经质一般折磨他,当他“如愿以偿”杀了老太婆(被老太婆同父异母的妹妹看到,其妹妹也被杀)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可以得到安慰释放了,然而并没有,反而病状日趋严重,不仅仅是身体的虚弱,精神上的折磨最让拉斯柯尔尼科夫感到无比的痛苦,他整日整夜都虚无缥缈,浑浑噩噩,经常忘记自己在哪,要做什么,要干什么,大脑混乱不堪。然而当他看到社会上种种惨状,如贫穷使许多人走投无路,对生活没有希望,看到人自杀,社会上没有地位的真正的善良人群受到欺压
整篇小说对拉斯柯尔尼科夫的心理描写十分透彻,也从他的言语动作反应出主人公在深深罪恶感中的痛苦,真的让人感到揪心。最终主人公还是选择了去赎罪,让自己的心变得不再那么劳累,其实拉斯柯尔尼科夫真正的焕然一新还是当他认识上帝的时候,他和索妮娅相爱之后,索妮娅和她的那位上帝深深的爱彻底感动和改变了他,使他接下来七年的(共九年)监狱生活不再那么痛苦,而是真的在赎罪。
当然,还有许多许多的人物和悲剧性事件。透过这些让我思考不同的问题。其中让我印象最最深刻的是卡捷琳娜伊万诺夫娜,她得死让我觉得痛心,她呈现出一个被生活逼迫到无路可走了的自尊心极强的可怜女性的形象,她被贫寒逼疯了,彻底的疯了,死都死的十分不甘心。不知道怎么说,大概只有唏嘘来形容了。
作者冷峻的文笔,让我感受到了文章中充斥的浓浓的无情和绝望,有些画面触目惊心,毫不留情的展现人性的虚伪、残忍和冷酷。
其实里面还是很多内容晦涩难懂,确实很难懂,毕竟是一部世界性名著,信息量很大。然而这部小说看完我觉得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不适合,但《罪与罚》刻骨铭心,年轻人还真的很难懂,要用心
第二本陀陀的书,和我印象中的他很像。有些阴郁的暗沉,有些疯狂的浓烈,也有复杂深刻的内核。必定需要二刷的书!
罪?拉斯柯尔尼科夫当然有罪,他杀死了2个人。无论死者是怎样的人,无论她如何压榨和啃食百姓,都没有人可以肆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更不提还有位无辜的妹妹。如果这条评判方法是普适的,那没任何可说,这个世界在公平的运转。但现实是,有权利的人在肆意杀戮,用生命堆砌起自己的王座。他的罪是确凿的,却又充满着命运的捉弄。
罚?拉斯柯尔尼科夫被流放西伯利亚,他付出了自己的自由与未来。但他又不仅仅付出了这些,他还付出了自己。他无法与母亲和妹妹拥抱,他自觉自己是不配的。他虚幻的想要成为伟人的理想和自己的罪恶感混杂着,几乎要折磨疯了他。这次孤注一掷的.理论(杀掉一个虱子一样吸血的人,拯救成百上千个人)实践,不仅失败了,还掏空了他的理想和目标,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
但让人慰藉的是,即使如此,陀陀还是为他留下了救赎之路。索菲亚的出现,不仅在宗教上,更在人生上拯救了拉斯柯尔尼科夫,他还是重燃了活下去的愿望。
暑期我看了一本好书叫《罪与罚》,它描写了德国贫民走投无路的的悲惨遭遇和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
《罪与罚》的作者是脱思耶夫斯基,他是19世纪俄国著名现实主义作家,在国际上有巨大的声誉,被人们公认为是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并驾齐驱的俄国文学巨匠。他除《罪与罚》还有其他名著《穷人》、《死屋手记》、《白痴》等。但《罪与罚》是他作品中流传最广、最具有世界声誉的一部长篇小说。
文章讲述了贫困的大学生拉斯柯尼科夫,因痛恨老板娘的剥削愤而行凶,却自以为是伸张正义。然而良心的谴责,使他饱受心灵的煎熬,最终在大家的劝说下选择了投案自首。
主人公拉斯柯尼科夫,本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大学生,但残酷的世界和老板娘的欺压使他性格变得孤僻,竟去行凶杀人。我认为主人公伸张正义是对的,但不应该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来应对。
读了晕本书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在遇到困难时要用正确的方式面对或解决,要沉着冷静,可通过自己的兴趣爱好来调整情绪,不能被一时的愤怒冲昏了头脑,做一个遇事冷静的人,你行吗?
背景描述性太多,铺垫得太多,这对于大多文学素养较为深厚,喜欢历史的读者来说是一个比较能接受的写作方式,但对我这个啥都不行的人来说,读背景铺垫那一段简直要命,读一页怀疑一下自己,读两页梦游一下天姥山,读三页瞌睡连天,最后还算是坚持了下来,也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
当然读完之后,还是有一些不舍,觉得这本书值得自己再读一遍,可是当再次翻到首页的时候,还是会给自己找借口说,下一次吧。
很喜欢里面的一段话:“有一个人被判了死刑,一小时后就要执行,他这样说或想道:如果他必须在高耸的峭壁上或在一块只容两脚站立的弹丸之地过活——而周围是一个深渊,一片汪洋;永远是漆黑一片;永远是孤独无依;永远是狂风暴雨;——他还是愿意在这块一俄尺宽的地方站一辈子,站一千年,永久地站着——即使这样过活也还是比马上死好!只要能活着、活着、活着!不管怎样活,只要能活着!……这话一点不错!天哪,这话一点不错!人是卑鄙的!因此管他们叫卑鄙东西的那个人也是卑鄙的。”
对于陀思妥耶夫斯基这部《罪与罚》我只能用奇作来形容,其故事情节的完整性通过500页却没有一页浪费的纸张叙述的近乎完美。虽然主线非常明朗-一位贫困的大学生犯了故意杀人罪,最终自首,但是其支线的多样元素以及细节处理让人不得不起鸡皮疙瘩,细思恐极;最为人所称赞的应该是作者极具洞察力的心理描写,而大量的心理细节也推动了整个故事的发展,将人物心理嵌入完整的故事情节,使得该书浑然天成,实在是奇特。
从内涵上来说,该书也是十九世纪的惊艳。经历过无数困难,身患不治之症的作者,同时也好赌输钱,最后娶了一个寡妇还带着几个孩子(这是书中凯捷琳娜的原型),托斯托耶夫斯基算是历经磨难却使得他对于人间苦难更为真实,切身的感受。因此,在本书中书写的底层人民的苦难,他将他们比作马,被生活的重担压的喘不过气,还要被人殴打,辱骂。而在这种压迫,绝望的社会底层,犯罪率也不断上升。
托斯托耶夫斯基在本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社会中的犯罪到底源于什么?是来自于人心最黑暗处吗?还是来源于社会环境给予的种种不由个体的人可以决定的因素呢?这两点无非是对立的,前者强调了人自身的问题,而后者则使得个体在犯罪中完全脱责。有趣的事,书中男主罗佳则发展出一套“社会的人二分法”的逻辑-存在两种人,一种是一般人,负责繁育,维持正常的秩序,规则,循规蹈矩而不能犯罪,他们是当下的主人;第二种则是超人,他们负责打破规则,创造新的规则,这个过程中不可以避免的需要犯罪,他们则是未来的主人。而罗佳同时还把自己放在后者的身份上,自诩是当代的拿破仑,而当下的贫穷则是他需要打破的规则,于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取走了她的钱。
一本讲故事的书的优劣要看它是否与当下社会相关,即便是空想也是基于现在社会上的发展。这本书紧贴托斯托耶夫斯基所处的社会问题,甚至提出了一个到现在也没有定论的社会问题,无疑是伟大的,值得敬畏的。
一段罪孽与惩罚的故事,一段重生与救赎的佳话。
拉斯柯尔尼科夫,似游离在两个人之间一样,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同时,他也冷漠无情、麻木不仁。好像在他身上似乎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在交替变化,对于这个有天赋、有正义感的青年来说,他正在忍受冰火两重天的折磨。
罪
拉斯柯尔尼科夫原来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学生,但不愿像马尔美拉陀夫那样任人宰割,他想变为“不平凡”的人。离他住处不远的当铺中的老板娘是个高利贷者,心狠手辣,于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在一天晚上杀害了他,因为恐惧,他也杀死了老板娘的异母妹妹。内心的极度恐惧漫上了了他的心头,在这之后,他的内心都很惶恐不安,内心的煎熬,使他紧张得昏厥过去,在他的心里,罪恶感如同藤蔓一样,缠住他的血液,缠住他的心灵。这就是罪。
罚
变为杀人犯之后的拉斯柯尔尼科夫,他的内心和精神上都忍受着极大的折磨,要么证明杀人是一种对抗不公平社会的合理行动,要么承认罪恶,接受惩罚,痛苦的他,无从选择,因为如果选择不承认,等待着的他的便是更深的煎熬,承认呢,承认的话会怎么样,承认之后还要服刑,但是,他去选择了后者,去承认,去自首。最后他向索尼娅坦白自己的罪行,在索尼娅的鼓励下,他又在广场向社会、向人群承认自己的罪行,然后去自首,去服刑。从向索尼娅一人认罪,到向广场上的众人认罪,拉斯柯里尼科夫的灵魂终于摆脱煎熬,从而走向了解脱和救赎。书的结尾拉斯柯尔尼科夫和索尼娅相遇了,他们决心虔信上帝,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获取精神上的新生。这就是罚。
《罪与罚》,一部让人审视自己心灵的良药,从中,你的心灵将会和拉斯柯尔尼科夫一样,获得新生。
这本小说是俄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为他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也是俄国文学的卓越代表。
这本小说主要讲一个被贫穷压的喘不过来气的大学生杀死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之后的犯罪心理,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虽贫穷却不自卑,相反,他创造了二类人理论,他认为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仅仅是一只有害的且无益的一只虱子,他从不后悔杀了老太婆,唯一使他后悔的是他将老太婆的妹妹杀死了,这也成为后来他自首的导火索,最后在索尼娅善良的感染下将他的人本性的善良挖掘出来彻底改变了这位大学生的一生。
索尼娅是位善良的信徒,他为了家人去领了黄色执照,她也多次想过自杀仅仅是因为一句“那他们怎么办?”找回生活的信念,即使他的母亲不止一次的打他骂她,她也只是认为她的母亲只不过是太痛苦了,她从不放弃希望尽管现实一次又一次的使他不得不为之惊叹,恐怖但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向往。
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他有典型的人格分裂,他非常冷漠而又孤僻,易怒不安又骄傲自大,但他本性善良乐于助人原是一位无神论者,经过索尼娅的感染下渐渐相信上帝,对生活充满信心也与索尼娅产生了纯洁的爱情。
本书只有第一部分讲的是犯罪剩下的五部分讲的都是饭最后的心里惩罚这本书通过对主人公的心里描写深刻的揭示了当时沙皇统治的黑暗社会,这本也给予读者极大地震撼,故事情节波澜起伏非常具有感染力。
下面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摆渡人》读后感如何写”,想必大家都听说并阅读过作品这本好书。想记住这些优秀的情节,我们需要为此去写一篇读后感,作品的读后感怎么写才能更好地表达我们所感所想呢?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文!
他们向彼此倾诉爱意,崔斯坦深知这是不可能的,但是仍然抑制不住大脑的指引,在距离分界线只有一步之遥,他哄骗迪伦说他也可以过去,迪伦虽有怀疑但也不容有他,她先跨过去了,但回头一看,她崩溃了,回头什么也没有了,崔斯坦在这边看着她悲痛欲绝的样子但无能为力。
迪伦找到了传说中的那个地方,莎利带着她一直前进,问她有没有要见的人,他可以帮助她,迪伦想了很久选择了那个崔斯坦第一次摆渡的那个灵魂------十八岁的士兵,她如愿见到索斯杰,询问他是否记得他的摆渡人,然而他说出的那些特征与她所见到的崔斯坦完全不一,就在几乎绝望的时候他说到他的眼睛是蓝色的,湖蓝色。是的就是那个人。迪伦欣喜若狂,并一直讨论他,直至他带她去见这里呆得最长时间的伊扎卡,她为迪伦的疯狂想法感到诧异不已,从来没有人能够成功从这里逃脱出去并回到荒原,或者说回到灾难现场,但迪伦不相信,虽然他们不成功,但并不表示没有可能。毅然跨过分界线,再次踏进荒原,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一个安全屋,她看到好多灵魂以及他们头上的那个光球,他们的摆渡人正在指引他们到达彼岸。
崔斯坦此时正在带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于半夜被潜入家中盗窃的窃贼杀害了。虽然她很可怜,但崔斯坦并不想过多询问和投入感情,他还停留在上一个灵魂的阴影中。其实本来他应该变换身份、容貌和名字的,但是不知为何这次并没有,他自己也没有想通。在第三第四间安全屋那里,迪伦往回,崔斯坦带领灵魂往前,他们相遇了,迪伦既高兴又惊恐,她大喊崔斯坦的名称,虽然理智告诉他不可能,但眼前活生生的人和声音,让他不得不相信,瞬间他松开了那个女人的手,她立刻被恶魔抓住,拉着下去了。
很喜欢这本书。
小女孩迪伦因为车祸不幸身亡,本以为这是莫大的悲剧,没想到这却是她的新生。
遇到了崔斯坦是迪伦的转折点,崔斯坦和她活着时所遇到的男孩都不相同。在迪伦看来,他成熟,说话风趣。
崔斯坦是迪伦的灵魂摆渡人,他的使命是保护迪伦成功到达一个被叫做“家”的地方,中途必须摆脱恶鬼的阻碍。恶鬼,专门吃灵魂的鬼魂,正因为有了邪恶的恶鬼才有了崔斯坦的使命。
不过全书最精彩的部分窃以为是迪伦到达终点之后发现自己爱上崔斯坦决定重返的章节,这是爱与生命的较量,一个小女孩,在躲避恶鬼的路途中慢慢变得坚毅和勇敢。在这些章节里,迪伦成为了崔斯坦的灵魂摆渡人,使崔斯坦成功鼓起勇气打破惯例去寻找自己的路。因为习惯,所以崔斯坦对于自己的逆行一直充满怀疑和抵触,他担心害怕前方的一切,因为在他心中这是从未经历过的,从来没有过的就是错误的观念在崔斯坦里根深蒂固。所幸迪伦具备了勇气,并用爱牵制着崔斯坦,成功教化摆渡了崔斯坦,使崔斯坦勇敢前行。角色的转换之后是这本书之后的精华部分,因为从未有过,所以特别精彩。这次的成功告诉我们,真正的摆渡是自我的摆渡,是自我的救赎。
最后的结局迪伦成功复活,和崔斯坦成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过如果此书继续写下去,是会有柴米油盐里的平淡安稳,还是有锅碗瓢盆的你扔我摔?
穿过兵荒马乱,跨越千山万水,我如约而至,死亡也无法让我们分开。
迪伦来到了她的内心荒原,荒原的山丘上坐着一个等她的少年。少年叫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没错,迪伦死了,死于一场事故。
荒原是死者内心的世界,因为迪伦内心缺爱,所以荒原真的就只是荒原。摆渡人的使命是让灵魂穿过荒原,躲开恶魔的吞噬,抵达安全的栖息地。所以他们会用最合适的相貌出现在每个灵魂面前,并在遇到下一个灵魂之前,一直保持这样的相貌。初次见面,迪伦于崔斯坦而言不过是千万灵魂中的一员。
直到崔斯坦的出现,迪伦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与其他亡灵不同,她没有痛苦没有哀嚎,欣然接受了这个事实。
崔斯坦摆渡过很多人的灵魂,他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原来的样子,他的存在,只是因为灵魂的需要,与其说他是一名摆渡人,不如说他只是一只无处可去的孤独灵魂。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直到迪伦的出现,才让崔斯坦那波澜不惊的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在充满恐慌的荒野中,崔斯坦一次又一次的从恶魔爪下救出被困的迪伦。情窦初开的少女对正义、温暖的少年总是毫无抵抗力,崔斯坦温馨的话语,让她在充满厉鬼的荒野中充满希望,即使有恶魔的进攻,但只要有他在,迪伦也能绽开笑脸。于崔斯坦而言,迪伦又何尝不是特别的呢?女孩的纯洁、善良像光一样照亮他近百年来毫无生机的内心。爱情正在这片凄凉、恐怖的荒野上悄悄绽放。
但凡是路就总有终点,另一个世界虽好,但没有了崔斯坦的彼岸,再安逸也无法让迪伦驻足。她宁愿在荒原中和他一起飘荡,哪怕生命会终止于厉鬼的口下。
她要回去,他的崔斯坦需要她,她不要让他再一个人孤独,她要做他的摆渡人!
爱上一个人,心便有了栖息的地方,即使知道回去的路有多艰难,这一次,她也要义无反顾。没有任何一个灵魂这样做过,她的勇敢让我震撼。木心说:所谓无底深渊,下去也是前程万里。跨过所有的障碍,有情人终于相遇,爱让他们回到了原点。
她说:"原来你在这儿。"
他说:"我在这里。"
如果我真的存在,只是因为你需要我。
如果你没有听过《莫扎特》、《神秘园》的心灵治愈音乐,没有读过心灵治愈的书,可以读读《摆渡人》这部小说,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每当痛苦失望或消沉时,就需要抒缓情绪,寻找心里的平静和安慰,每当勇敢时,就会冲破层层压力,走向光明,这块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土地,就是“摆渡人”。
最近读过很多小说,生活环境会影响人的性格,《摆渡人》中的单亲女孩迪伦,她和父亲从未见过,生活中母亲的冷漠、同学的嘲弄,造就了迪伦孤独而无助性格。生活环境的压抑,让迪伦变的心中留下了阴影,变的胆小懦弱。
在去见父亲的路上,火车出了事故,迪伦不幸身亡,在山坡上有位小男孩正在等着她,她的灵魂遇到的命运的摆渡人—崔斯坦,他的任务就是要护送人死后的灵魂穿过有魔鬼的地方,在沼泽地里艰难的跋涉,穿过峡,渡过惊涛大浪的黑湖,被魔鬼疯狂的追杀,是最惊心的时候,安全屋是最好的安全所,路上的环境就是迪伦的心象,面对魔鬼不敢去抗争是迪伦胆小懦弱的表现。
迪伦和崔斯坦的爱,把迪伦的性格慢慢改变,从柔弱到坚强,迪伦在到达天堂,和崔斯坦分开后,她感到生活中没有崔斯坦不行,她爱他,迪伦打开了天堂的门,返回荒原,去找崔斯坦,没有崔斯坦,她也能战胜魔鬼,迪伦和崔斯坦终于来到那个火车发生事故的隧道口,迪伦灵魂附体,回到了人间,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每个人都有自已不同的经历,在困难面前不要胆小怕事,要勇敢的站起来,勇敢的抬起头,在难的事、在痛苦的事,也会变成小事,阳光总在风雨后!
《摆渡人》讲的,总结起来:人死后是有灵魂的,并且会有一个摆渡人,带领保护着灵魂,到达安全的地方。按照这样的故事设计,一个叫做迪伦的女孩,不幸死亡,进而和一个叫做崔斯丹的摆渡人,相识相知相爱的故事。
故事整体上分成了两部分。
第一部分:迪伦乘坐火车看望多年未见的父亲,但是中途火车发生了事故,迪伦死在了列车上。迪伦的灵魂从身体释放出来,见到了自己的摆渡人崔斯丹。
随后和崔斯丹的相处中,她明白了自己死亡的真相,明白了人死后灵魂摆渡人的存在,明白了前往安全地历程的艰险。其中我觉得最为重要的一点,她明白了崔斯丹的重要性:她只能跟着他,她只能服从他的命令,她唯一能够依靠的只有他,她离不开他了。如果故事就这样下去,我们看到的可能只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想象作品。
曲折就在于,迪伦是个不一样的人。在作者笔下,她很坚强,知道了死亡的真相,不会太过悲伤;她很善良,看到崔斯丹受伤,她会难过;她也很叛逆,偶尔会质疑崔斯丹的要求;当然,她也很感性,对自己的感情,勇于表露。
好的元素都有了,故事便发生了。
他们就这样一路走啊走啊,直到了终点。但是崔斯丹不属于灵魂的世界,他只是一个摆渡人,这决定了他们不能在一起。灵魂归所,迪伦踏进的那一刻,便在她和崔斯丹之间形成了无法逾越的障碍。她来了,他却不能来。崔斯丹又要开始自己一成不变的工作,去引导下一个灵魂。
一切看起来都结束了,但是却是另一个新的开始。第二部分就这样展开了。迪伦想要见崔斯丹,她要出去。她发现了离开灵魂归所的秘密,不顾别人的劝阻,开始了返回的路程。返回的历程依然艰难,但是对崔斯丹的爱支撑着她一步步走下去。终于,她见到了他。故事便这样倒了过来。
前部分,崔斯丹带着迪伦走,他告诉迪伦,他们要去灵魂的归所,迪伦需要相信崔斯丹;后部分,迪伦带着崔斯丹走,她告诉他,他们要去迪伦死亡的地方,崔斯丹需要相信迪伦。可以说,第一部分是在不断走向死亡;第二部分却是不断走向重生。迪伦需要尝试,她也要带着崔斯丹去尝试。
但是不论是去灵魂归所,还是尝试返回人间,永恒不变的是:迪伦想和崔斯丹在一起。在灵魂归所他们无法跨越障碍,她便逃了出来,朝着另一条路进发。她也不知道自己后一条路是否可行,但是她已经没有其他路了。
最终,结局很圆满,迪伦起死回生,崔斯丹也穿行到了人间。两人相视一笑,故事到此结束。
《摆渡人》并没有给我的带来太多的震撼,也许是我并没有太多的人生阅历去感悟,或是现在还不能体味其中的深意。其中爱情与救赎的主题倒是深深吸引了我。
迪伦在现实中是个备受欺凌的女孩,父母离异,朋友很少,同学欺负,似乎不好的一切在她活着的时候都有。讽刺意味的是,她在死后却遇到了一生都不曾体会的温暖,并且为了保留这份温暖做出自己的一切努力。
与其说崔斯丹是迪伦的摆渡人,我倒突然觉得,真正摆渡迪伦的,是迪伦自己。是她想要留住幸福的执念,让她拯救了自己与所爱之人。
就如封面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用三个晚上的时间看完了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小说《摆渡人》,个人觉得小说写得挺精彩,语言流畅,情景引人入胜。像看一部穿越大片。
第一天晚上看了一些,差点吓得失眠,说吓得有点夸张,但的确让人想到死亡和灵魂,心里不免有点心悸,建议胆子小点的女人别看。呵呵,玩笑啊!
这是一场穿越了生死的爱情故事,单亲女孩迪伦在去看望父亲的火车上,遇到车祸,当她在恐惧中逃下火车,她以为她是活着的,而她却是火车唯一死去的人。她逃出黑暗的火车隧道,发现除了蜿蜒向远方的铁轨,就是荒野和山脉。她惊恐,迷茫,无措,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时,她发现山坡上坐着一个大男孩,无疑让她心里有了一些依靠。那个男孩带着她向深山走去,当黑夜将近,危险来临,潜伏在周围的魔鬼开始向他们袭击,男孩保护着迪伦到达了第一个安全屋。迪伦对发生的事感到疑惑,在谈话后,她才知道她已经死了,而现在的她,只是脱离了肉体的灵魂,男孩是引领她的灵魂在无界,安全走过荒原的人。他叫崔斯坦。
与其说说崔斯坦是迪伦灵魂的摆渡人,倒不如说迪伦是崔斯坦灵魂的摆渡人,爱是他们相互摆渡的媒介。迪伦的善良,单纯,勇敢,引领崔斯坦走向了新生,他在荒原墨守成规,例行着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摆渡了无数人,在荒原存在了或许千年之久,他几近麻木,没有血肉,只是在不停的工作,因为迪伦,他开始复苏,情感在心里滋长,让他拥有了人的情感,生出血肉之躯。而迪伦为了爱情不惜自己的生命,勇敢返回荒原,带领崔斯坦返回人间!
当我们面对生死存亡,会是什么给我们力量?你能做的到吗?
我相信人有灵魂,死不可怕,而是死后,你的灵魂也要领受艰难的跋涉,才能到达我们想去的地方。
爱的力量是不可限量的,爱让胆小懦弱的迪伦变得坚强勇敢,让没有血肉的崔斯坦有了血肉之躯,正如书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人过中年,平日所读之书多是时政财经官场商战历史名传之类, 多少年已不再读青春励志、激荡灵魂的书了, 近日偶读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摆渡人》,陡生感慨:人生就是不断穿过一座座荒原,只要信念坚定总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孤独而无助,同学的嘲弄、母亲的冷漠,为了重温久逝的父爱,她踏上了开往远方的火车。不幸的是途中突发事故,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之后,却惊恐地发现眼前竟是一片荒原,她以为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
似乎专为她等候的男孩崔斯坦,带她走向无边的荒原,当她逐渐明白自己才是惟一的遇难者之后,并没有悲观颓废,而是跟随上帝派给她的摆渡人,越过一片片荒原、一座座高山、沼泽地恶水湖……面对随时而至的恶魔群起而攻,稍有不慎,就会魂飞魄散,成为孤魂野鬼,坠入地狱,亦幻成魔。
因为责任,崔斯坦终于护送她到达灵魂的天堂,并再去摆渡一个接一个的灵魂,机械地周而复始就是他的工作,从不曾思考自己的过去和未来。
因为爱,迪伦竟走出多少冤魂梦寐的天堂重返荒原,从柔弱到坚强,从被摆渡到反摆渡,并最终带领崔斯坦重返人间!
二十年前当我还在铁路学校读书时的青涩年代,时常悲观无望地苦叹、恐惧着所要面临终生居无定所四海流浪的工作时,内心便哀怨地以'荒原浪子'而居了。读过《摆渡者》却猛然感悟:真正的荒原并非地理环境或海涯天边,荒芜的往往是我们逐渐贫瘠的心灵和日趋干枯的灵魂!
刚踏入社会时,懵懂的世界的确是一片荒原,为我们排解工作心理各种困惑的师长,无异于就是我们的摆渡人,使我们渐有立足之地!
无论为官为商为国为家,一项事业、一份工作、一段姻缘、一份情感,总会有时起、有时落,谁也不可能一直都一帆风顺、不断地从成功走向成功。
人生的荒原可能不止一处、不仅一时! 当我们身处逆境时,如果我们感到天空都在哭泣,如何会能体味到阳光其实依然灿烂呢! 犹如书中所描述的,荒原的风景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他们内心的景象。你哭泣,天空便因你狂风大作,阴雨密布;你欢笑,身边就是灿烂暖阳,静谧如水。你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待荒原,荒原便会回报给你加倍的体验。
一个个人生的渡口,不可能永远都有为我们摆渡的先知和导师,只有坚信自己!坚守内心!穿过荒原、就能彼岸花开!
小说《摆渡人》述说了一位厌恶周围环境而想去见不曾有过一面之缘的父亲,但是途中不幸出了事故失去生命的迪伦,在自己的摆渡人——崔斯坦的指引下穿过荒原来到灵魂的归宿地之后返回荒原与崔斯坦一同冒险回到人间的动人故事。
崔斯坦坚定有神的指引,义无反顾的保护,不予言表的贴心让愤慨世俗、失去生活热情的迪伦找到了生命的意义,点燃了爱的焰火。
迪伦待己如友的尊重,为他人着想的纯真,不屈命运的意志让循规蹈矩、抹去七情六欲的崔斯坦找到了抗争的勇气,重拾了人的情感。
互相真挚的爱让他们做到了不曾有人尝试过得逆天改命,他们对未来坚贞的信仰促成了最终美满返回人间的结果。若说崔斯坦是迪伦的灵魂摆渡人,不如说他俩互为指引,互为摆渡。
现实生活往往充斥着不满与不公,切不可气急败坏,也不能一味地等待,消磨。人生苦短,或许并不是人人都能遇到小说里的灵魂摆渡人带你战胜所有困难,无论是否可以遇到,一定要热爱生活,尊重善待他人,用内心的爱产生的信仰带你勇敢尝试,突破既定的壁垒。也许下一秒你就能看到阴云笼罩过后的阳光普照!
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封面上的一行小字――“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真的需要我。”也许每个人生来就是孤独的旅者,而每个孤独的灵魂都需要被救赎。
轻轻地翻开书页,在安静的阅读过程中,便不知不觉地投入到了这个动人的故事中。迪伦,这个不幸的十五岁女孩在火车事故中丧生后,遇见了她命运中的摆渡人――崔斯坦,从而开始了她寻觅灵魂归宿的旅程。也许,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终结,相反,它恰恰是生命的另一个开端。我从何处来,又将往何处去。曾经经历的流逝去了哪里,而未到来的命运又会是什么。也许我们对死亡的恐惧并不来源于死亡本身,而来源于生命消逝后那未知的灵魂飘荡的旅途。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荒原,那里杂草丛生,满目疮痍。崔斯坦对迪伦说:“这片荒原是你心中的映射,心是什么样,这里便是什么样。”于是在迪伦需要的时候,崔斯坦出现了,引导着迪伦经历千难万险,帮助她躲过恶魔的魔爪,到达了迪伦最终的归宿,也就是被称为“最后的家”的地方。每个穿过荒原的灵魂都栖息在此,等待着家人团聚。然而,迪伦并没有停留在那里,经过了强烈的思想斗争,不顾他人的阻挠与劝告,她选择回到可怕的地狱,寻回她的爱人。佛说,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对迪伦来说,崔斯坦在的地方,爱在的地方,就是天堂。
就算有过怀疑,有过动摇,甚至否定过自我,那又如何?当迪伦和崔斯坦勇敢的跨越重重困难和考验,最终回到人间,一切都是值得的,哪怕可能会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对迪伦来说,崔斯坦是她的信仰,是她灵魂的救赎者;对崔斯坦来说,迪伦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没有崔斯坦,迪伦会被荒原里的恶魔抓走,永远沉沦在黑暗之中;没有迪伦,崔斯坦永远是一个没有灵魂的摆渡人,麻木而冷漠地送走一个又一个灵魂。究竟谁是谁的救赎呢?所幸他们遇见了彼此,救赎了彼此。
《摆渡人》留给我的震撼久久难以平复。人性的光辉,真情的伟大与人性的思索交织在一起,使《摆渡人》成为震撼我灵魂,给我前行力量的一部著作。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摆渡人,面对外界的诱惑亦或是难以逾越的困难,只要坚持自己的信仰,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救赎者。
看完作者的作品后,很多人的一定会因其哲思而有所触动。面对书中的人物情节做好推理,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出于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编辑为您搜集了以下内容:《陈情表》读后感如何写,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曾经听过一种说法,是说最好的文章都是作者用自己心里的热血写成,就是当年干将、莫邪是用鲜血淬出的天下最锋利的宝剑一样凝聚了作者全部的情感与灵魂的作品.可以超越时间和语言的限制,拔动所有人的心弦,因为它们所包含的,是人类所共有的最本质的情感。
《陈情表》再一次地验证了这种说法的正确性,这篇千年前的短短文章,使千年之后的我在掩卷之后不禁潜然泪下。
本来已极尽凄凉的身世,由李密写来,只觉得每一个字都闪着盈盈泪光,每一句话都让人的鼻端忍不住阵阵的酸楚。那寥寥的几百字,却像几万根细密的小针,绵绵地刺着人的心,一股热热的潮流从心里向外涌着,布满全身每一个毛孔,说不清是酸,是涩,还是苦。这感觉还不是像潮水那样排山倒海般地袭来,而是像潺潺的小溪,有无数的支流,缠绵,悠长,细密,在胸臆间、脑海里久久地徘徊。
李密真的是用他的那颗心、那腔血写就了这篇文章,眼前甚至可以看见那一片正在跳动着的鲜红。40年相依为命的祖母,就是他全部的世界,就是他整个的灵魂。祖母的恩情,已不是山高海深这样的语言所能够形容,对于他来说,即使倾尽了整个生命也无法报偿其万一。所以,名望,官位,利禄,一切都加起来也及不上对祖母多一天的奉养;一丝的亲情,即使用全部的世界也无法换取。
千年之下,境遇迥别,但我依然泪下。也许,所有感人至深的文字都是如此,重要的不是如何贴切华丽的言辞,而是那颖拳拳的赤子之心。
刚背会了李密的《陈情表》,我觉得家里有小孩的都要让他背会,我的人生经历不过才三四十年,所见所闻可以说相当有限。但在这短暂三四十年里对我内心冲击最多,力量,让我最痛的只有一个字,就是“孝”。近到亲戚朋友,远到父老乡亲,少年时风风火火,中年时意气风发,但是能够安享晚年的……
孝是中华文化的基础,如果用一个字来概括中华文化,便是“孝”。读了《陈情表》后,更是临表涕零。
《陈情表》是三国两晋时期文学家李密写给晋武帝的奏章。文章从自己幼年的不幸遭遇写起,说明自己与祖母相依为命的特殊感情,叙述祖母抚育自己的大恩,以及自己应该报养祖母的大义;除了感谢朝廷的知遇之恩以外,又倾诉自己不能从命的苦衷,辞意恳切,真情流露,语言简洁,委婉畅达。此文被认定为中国文学抒情文的代表作之一,有“读诸葛亮《出师表》不流泪不忠,读李密《陈情表》不流泪者不孝”的说法。相传晋武帝看了此表后很受感动,特赏赐给李密奴婢二人,并命郡县按时给其祖母供养。
一个人,六个月大就没有了父亲,四岁母亲被逼改嫁,九岁还不会走路,既没有叔叔伯伯,又没有兄弟姐妹,连一个近一点的亲戚都没有,只有一个祖母扶养他,而祖母又多病,离不开汤药。
我们现代人的生活衣食无忧,住的是高楼大厦,出门汽车代步,入室空调暖气。我觉得我们已经很幸福了,为什么还有人有哪么多的忧愁?是不是我们需要的东西不多,想要的东西太多了?
因为李密很孝顺,又有文化,当时的太守推荐他为孝廉;后来刺史又推举他为秀才;他都因为祖母生病无人照看,不接受任命。不久朝廷又特别下了诏书,封他为郎中;没多久又让他做太子的待从。他都上表说明情况,不去就职。
这个事情如果放到现在,大家一定会说他傻。放着朝廷大官不做,在家里伺候老太婆。李密是对的,他知道孝敬祖母是根本,做人不能忘本。读后感·李密并不是不想做官,只是因为祖母刘氏寿命即将终了,气息微弱,生命垂危,早上不能想到晚上怎样。我如果没有祖母,无法达到今天的地位;祖母如果没有我的照料,也无法度过她的余生。祖孙二人,互相依靠而维持生命,因此我不能废止侍养祖母而远离。
很简单的道理,这也是人和动物最根本的区别,试想人如果和动物一样,父母老了就把他们推到荒郊野外,听任其自生自灭,那人还是人吗?人何以称为万物之灵?乌鸦尚知反哺,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人呢?
曾子说孝有三等,第一,子女到了能够自己谋生的年龄阶段,首先要自食其力以不累及父母。第二,子女要好好做人做事,不使父母或自身受到羞辱。第三,子女力求发奋图强,使父母享有美名,才算是大孝。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也许你忙于工作、学习之中而忘了给父母一声亲切的问候,也许你很久没有牵过他们的手,更没有注意到他们头上的银丝。
读完李密的《陈情表》我感触很深,李密从小的遭遇就不好,生下来才几天,父亲就去世了,四岁的时候母亲改嫁,李密是在祖母刘氏的抚养下长大的,小时候身体不太好,经常生病,九岁时还不能走路,既无伯叔也无兄弟,孤孤单单,但李密从小就博览群书,学识渊博,跟祖母刘氏的感情很深,可祖母刘氏很早就疾病缠身,卧床不起,李密伺候饮食汤药,从未离开不管。到了秦朝建立,李密受到朝廷的重任,先是被推举为孝廉,后被举荐为秀才,这时候,李密因无人照顾祖母,辞谢而未能从命,不久又蒙受国恩,任命为洗马,李密又上书报告皇上,辞不赴任,但是诏书急切严厉,郡县长官不断逼迫,李密想要为朝廷奔走效劳,可是祖母刘氏已经九十九岁了,年迈多病,于是李密又上书讲述自己无法去的原因。
在上书中写到,他感激朝廷的重任,但是家中祖母在等着他尽孝,进退两难,处境实为狼狈,“如今我已是个亡了国的卑贱俘虏,还受到朝廷的重任,宠爱优渥,怎敢另有企求呢?只是因为祖母刘氏的生命不会太长久,朝不保夕,没有祖母就没有今天的我,祖母没有我就无法熬过风烛残年,我与祖母相依为命,如今祖母年事已高,实不能离家远走。”最后,他恳请皇上成全他的愿望,或许祖母能够侥幸保全余年,活着该当献出生命,死也当结草报恩,陛下被他这般孝心打动了。
人,应常常怀着感恩的心。《陈情表》告诉了我们孝心的重要性,让我们重新领悟“百善孝为先”的真谛,给我很大的启迪,及时尽孝吧,让孝心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感恩是发自内心的,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父母、亲友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感恩需要用心去体会,去报答,放弃某些机遇来回报亲人的养育之恩,感恩是每个人不忘他人恩情的人萦绕心中的情感,学会感恩,是为了擦亮蒙尘的心灵而不致麻木;学会了感恩,是为了将无以回报的点滴铭记于心。
乌鸟私情,愿乞终养。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孝顺父母就应该从点滴做起,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哪怕是一个微信,一个小小的动作,都能体现孝心。人有了孝心,才会有责任感,“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孝心无价,愿以生命奉献,死也要结草图报,忠情之情一片孝心,令人感激涕零,这种朴素、知恩图报的情感,放射出恒久而温情的人性美。
时间在流逝,时代在变迁,人的生活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亲情,是孝心。一颗孝心,平平凡凡,不需浓妆艳抹只需本色,会让父母回味无穷。人生短暂,不留遗憾,能孝顺父母的时间不是无穷无尽的,要让自己成功的速度快过父母老去的速度,所以传递你的孝心吧!趁时光还在,父母未老。
信手翻阅着早已泛黄的《古文观止》,让心灵再次去探索前辈们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产。兴奋的是古文总是能给人一种脱离世俗纷扰的清静与豁达。偶然间,又翻到了那篇早已烂熟于心的《陈情表》。每次读起它,感觉就像是在读一份心情,不能不以之兴怀;每次读起它,都给我更深一层的体会。
古代的学者们,闻鸡起舞,头悬梁锥刺股,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一朝功成名就。仕途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梦想啊,有的人甚至不惜丧失人格去追求显贵。囊萤映雪、凿壁偷光如此艰苦的攻读说到底都是为了以后无量的前程。这样的付出,必定期待着金榜题名后的获得。当仕途的机会真正来临时,谁能不为之欣喜若狂。然而李密在“郎中”“洗马”等官职的诱惑下,却不为之所动,只想要“母孙二人,更相为命”,相濡以沫,来报答祖母的抚育之恩。
孝经中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百善孝为先。可亦有人说:“忠孝难两全。”皇命与亲情到底孰轻孰重?况且常言道 伴君如伴虎,纵然有的人也有孝心一片,也会终于显贵,畏于皇命,舍弃孝道而奔赴前程。李密,他是蜀汉的遗臣,倘若他不接受为官,很可能被认为“矜守名节”,不与司马氏王朝合作而招来杀身之祸。然而他敢于冒这个险。只因“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将满腹真情付诸文字,用他的真诚孝心打动帝王。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动物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在感恩着。古人亦都教导着我们学会感恩。人非金石质,岂能长寿考?报养祖母的时间已有限,为使祖母安享晚年,李密不惜逆君而行,违抗君命,置自己的前程甚至性命于不顾,可谓难得。然而现在的有些人呢,他们心里清楚树欲摇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道理,却整天想着“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自己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不去为父母尽一点孝道。
曾看过这样一则公益广告:一位孝顺的媳妇在忙碌了一天后,为婆婆打好洗脚水,为婆婆洗脚,当年幼的孩子看见妈妈正在为奶奶洗脚时,自己也打好了洗脚水,一簸一簸的端到妈妈的面前说:“妈妈我也为你洗脚”。我相信此时两位母亲的心情一定是特别欣慰吧。这一场景让人感动,让人反省。如此简单又微不足道的事,我们又有几人能做到?我们有为父母做过什么?想来惭愧不已。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父母做点事吧。让幸福快乐陪伴在他们身边。
如果说,友情是燃烧孤独的心灵之灯,那么亲情则是撑好温馨的港湾之伞。从降生到离去,它始终会为你遮风挡雨。
李密在《陈情表》中用肺腑之言向皇上倾诉到:他从小父母离去既无叔伯,也没有兄弟,唯有祖母与他相依为命。特别是“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中余年”是那样令人感动,又是那样的令人心酸,这不禁让我深思:李密本可以升官发财,但是他为何那般依然决然地冒着生命危险推辞这等美差?
再深入的了解他的《陈情表》,我想我明白了他的那般决然,那般勇气从何而来。正如他所言“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养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他是怀揣着一颗感恩的心写给晋武帝,亦是怀揣着乌鸦反哺的心表达自己对祖母的感情。他宁可放弃荣华富贵,也不愿意放弃亲情;宁可抗旨,也不敢懈怠报恩,这样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中国人讲“百善孝为先”并非是没有道理的,在我们功成名就之时,为我们撑起一片天空的父母悄然退在了我们的身后;在我们一事无成时,他们默默冲在我们身前为我们铺好前方的路。但是,我们只是不断的向他们索求:在幼年时除了花钱就是贪玩;在壮年时,除了工作便是孩子,从未把心思放一点儿在父母身上。也许有一天我们终于想起为父母做什么事的时候,父母已然离去,这是我们除了无能的哭泣还能做什么呢?
为什么,我们不能向李密学习?
就如他所言,“宠命优渥,岂敢盘恒,有所希翼,但以刘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区区不能废远。”功名利禄,只要有实力,何惧明朝?可是时光如梭啊!在我们长大之时,就是父母老去之时,他们没有时间,也不可能像等着儿时我们长大那样,等着我们拥有一切之后再来陪伴着他们了。所以我们应该深思李密的《陈情表》,更应该学习李密的勇气与精神,在能抓住的时候,牢牢抓住亲情吧!别只顾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忘记了身后逐渐老去的父母。
我们说,每一对父母与子女的相遇都是注定的,却忘了问,父母天生就是父母吗?忘了问,爸爸妈妈这个千呼万唤的称谓背后的男孩,女孩是谁?在做父母之前,他们也是王子与公主;在做父母之后,他们甘愿沦为提款机与保姆;在你成为他们的全部之前,他们是那样的洒脱,在你成为他们的全部之后,他们却是拥有千万种顾虑与担心,这便是伟大的亲情。
请在还算及时的现在,多多陪伴家人,多听听父母的唠叨,多分一点儿心思给他们,路从今日起亲随。
刚背会了李密的《陈情表》,我觉得家里有小孩的都要让他背会,我的人生经历不过才三四十年,所见所闻可以说相当有限。但在这短暂三四十年里对我内心冲击最多,力量最大,让我最痛的只有一个字,就是“孝”。近到亲戚朋友,远到父老乡亲,少年时风风火火,中年时意气风发,但是能够安享晚年的……
孝是中华文化的基础,如果用一个字来概括中华文化,便是“孝”。读了《陈情表》后,更是临表涕零。《陈情表》是三国两晋时期文学家李密写给晋武帝的奏章。文章从自己幼年的不幸遭遇写起,说明自己与祖母相依为命的特殊感情,叙述祖母抚育自己的大恩,以及自己应该报养祖母的大义;除了感谢朝廷的知遇之恩以外,又倾诉自己不能从命的苦衷,辞意恳切,真情流露,语言简洁,委婉畅达。此文被认定为中国文学史上抒情文的代表作之一,有“读诸葛亮《出师表》不流泪不忠,读李密《陈情表》不流泪者不孝”的说法。相传晋武帝看了此表后很受感动,特赏赐给李密奴婢二人,并命郡县按时给其祖母供养。
一个人,六个月大就没有了父亲,四岁母亲被逼改嫁,九岁还不会走路,既没有叔叔伯伯,又没有兄弟姐妹,连一个近一点的亲戚都没有,只有一个祖母扶养他,而祖母又多病,离不开汤药,我们现代人的生活衣食无忧,住的是高楼大厦,出门汽车代步,入室空调暖气。我觉得我们已经很幸福了,为什么还有人有哪么多的忧愁?是不是我们需要的东西不多,想要的东西太多了?
因为李密很孝顺,又有文化,当时的太守推荐他为孝廉;后来刺史又推举他为秀才;他都因为祖母生病无人照看,不接受任命。不久朝廷又特别下了诏书,封他为郎中;没多久又让他做太子的待从。他都上表说明情况,不去就职。
这个事情如果放到现在,或许会有人说他傻。放着朝廷大官不做,在家里伺候老太婆。李密是对的,他知道孝敬祖母是根本,做人不能忘本。李密并不是不想做官,只是因为祖母刘氏寿命即将终了,气息微弱,生命垂危,早上不能想到晚上怎样。我如果没有祖母,无法达到今天的地位;祖母如果没有我的照料,也无法度过她的余生。祖孙二人,互相依靠而维持生命,因此我不能废止侍养祖母而远离。
很简单的道理,这也是人和动物最根本的区别,试想人如果和动物一样,父母老了就把他们推到荒郊野外,听任其自生自灭,那人还是人吗?人何以称为万物之灵?乌鸦尚知反哺,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人呢?曾子说孝有三等,第一,子女到了能够自己谋生的年龄阶段,首先要自食其力以不累及父母。第二,子女要好好做人做事,不使父母或自身受到羞辱。第三,子女力求发奋图强,使父母享有美名,才算是大孝。
百善孝为先,饮水要思源,愿我们家家户户都母慈子孝,幸福美满!
《陈情表》是一篇以情感人的美文。古有“读诸葛亮《出师表》而不流泪者,其人必不忠;读李密《陈情表》而不流泪者,其人必不孝”之说。可见《陈情表》之“情”之真之深之切,其传诵千年而不衰,终在于此。李密作为一位亡臣贱俘,深感祖母躬亲抚养的不易,面对司马氏政权的急竣诏书,必须寻找充分的理由辞职不就,为祖母养老送终。于是在结构全篇时,紧紧扣住了一个“情”字,以情动人,以情串文。文章至情至孝而又陈词婉转,自然真切,仿佛是从肺腑流出,丝毫不见斧凿痕迹。史载当年晋武帝读了此表之后,深受感动,下诏李密留养祖母,并赐奴婢二人,使郡县供其祖母奉膳。《陈情表》之所以能让李密化被动为主动,全在于一个“情”字,就是这个“情”字巧妙地解决了自古忠孝两难的处境,使他留下美好的名声。
一、叙孤弱无依之情
为了能深深打动晋武帝,李密先尽力渲染自己的处境与遭际。开篇便说:“臣以险衅,夙遭闵凶。”然后就在这一凄苦悲调中泣诉自己孤弱无依之状:先是自己出生六个月大,父亲逝去;接着四岁那年,母亲改嫁;后又是少年体弱多病,至九岁时还不能走路。不但如此,就连族亲除了祖母之外,再别无一人。其“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孤苦惨状可不言而喻。作者以简练的语言,凄苦悲凉的情感有力地刻画了一个缺亲少故,又饱经祸患的幼年李密形象:寂寞、清贫、孤独、悲怆。这是一个多么悲惨的故事,这是一幅多么惨苦的图画!读来不禁油然而生同情之心。
二、抒相依为命之情
李密自幼丧父,母改嫁,赖祖母刘氏抚养成人。在这样一个苦难的家庭里,对于夙婴疾病的祖母来说,抚养孙儿成人,谈何容易?其中诸多不便、艰辛、苦楚又有谁能体味?孩子摔倒了,祖母要去搀扶;孩子饿了,祖母要去喂吃的;孩子病了,祖母要去寻钱觅药;孩子遭人欺负了,祖母要去安慰;教孩子读书识字做人……在作者的笔下,展现出一位可亲可敬的慈祥的老人形象。她悯孙儿孤弱,躬亲抚养,对李密有着大恩大德;正因为此,作者才与祖母建立起深切的感情,“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同时,作者还怀着怜悯之情,倾述着祖母的年老多病孤单无依的境况:“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祖母的巨大付出,才使我成立,才使我成才;也是祖母的巨大出,才使祖母疾病缠身,卧床不起,“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相依为命,谁也离不了谁。“臣侍汤药,未曾废离。”“乌鸟私情,愿乞终养。”拳拳之心,昭然可见。两情依依,血肉相连,其情至真至孝!
三、感优加恩遇之情
李密作为一位降臣,至微至陋,却多次被任要职。先是前太守臣逵察孝廉,后是刺史臣荣举秀才,再是诏书特下,拜郎中,除洗马。职位一个比一个高,诏书一次比一次急。可为何就是辞不就职呢?是李密孤高自傲,不识抬举?非也。他怕的就是落个心念旧朝,贞守名节的“不忠”之罪。因此,在文中作者充分地把他深受其恩的最大感激之情彰显得明明白白。“圣朝以孝治天下,凡在故老,犹蒙矜育,况臣孤苦,特为尤甚”是对武帝以孝治天下的高度称颂;“过蒙拔擢,宠命优渥”,以表自己受宠若惊的感激;“奉圣朝”,“沐浴清化”,更是对晋武帝的最高颂词。这其中,“沐浴”一词巧妙地隐喻作者在当朝所受的恩待犹如禾苗蒙受雨露滋润。这种感激之言在一定程度上使武帝的心弦为之一弛。
四、报武帝忠敬之情
李密反复强调孝情,决不是为其不奉诏仕晋而故意寻找借口。他乃真心因终养祖母才辞不赴命的。因此,在提出“愿乞终养”之后,在这种真挚恳切之情的基础上转而抒报武帝忠敬之情。誓将“生当陨首,死当结草”,活着不惜人头落地,死了也要结草衔环。“士为知知己者死”,至此作者对武帝的极其忠爱、无比尊崇、十分殷勤的心情溢于言表,出现在武帝面前的俨然是一个活脱脱的忠臣形象,使武帝越发深信作者陈情的诚挚和急切。事实上,李密在祖母去世后,李密奉召出仕,历任尚书郎、汉中太守等职,以报皇恩。
亚里思多德说:“只有在适当的时候,对适当的事物,对适当的人,在适当的时机下,以适当的方式发生的感情,才是适度的最好的感情。”作者正是运用了最恰当的抒情方式,以“情”为中心,从四个方面动之以情,掏之以心,自始至终围绕“情”字作文章,终于打动了晋武帝,使他看了表章后说“士之有名,不虚然哉”。
中国古代散文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在阅读鉴赏时首先要把握作者的思想感情,要能结合作者的身世和作品的时代背景加以体会;着重要注意鉴赏语言特色,节奏的抑扬顿挫和遣词用字的妙处;此外,要特别注意熟读和背诵,积累散文知识和鉴赏方法。
李密自幼丧父,母改嫁,赖祖母刘氏抚养成人。李密侍奉祖母甚孝,故以“孝”名于乡里。李密为人刚正,颇有文名,年轻时曾仕蜀汉,表现出相当高的外交才能。晋武帝为稳定局势,打起了“以孝治天下”的旗号。为此李密曾被地方推荐为“孝廉”和“秀才”,但他因侍奉祖母而未去应召。后来晋武帝征召他为太子洗马,催逼甚紧,于是写下了《陈情表》这篇表文,再次以祖母年高无人奉养为理由婉言辞谢。在封建社会里,辞诏的话不是好讲的,稍不留神便会以“不忠”之罪惨遭杀身大祸。因此,李密必须寻找充分的理由,以十分谨慎的言词书写表文。李密辞诏的目的就在于为祖母养老送终。,为此他寻找出一个响当当的政治依据,这就是晋武帝自己提出来的“以孝治天下”的口号。所以李密在结构全篇时,紧紧扣住了一个“孝”字。为了打消晋武帝可能有的猜忌,他在文中还申明自己作为故旧遗老,现在不奉诏决非是忠于前朝,而是实属无奈,是为尽孝而难以远行的,因此反复强调“逮奉圣朝,沐浴清化”,特蒙“国恩”,“凡在故老,犹蒙矜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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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书名,都能给人以满满的正能量。记得曾经看到过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有八十岁的“常青树”,也有二十岁的“朽木”。我想,这就是对终身成长的最好诠释吧。
作者把人的思维大致分为两类: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固定型思维模式的人,认为人的才能一成不变。时刻想证明自己的智力、个性和特征。他们会把发生的事当作衡量能力和价值的直接标尺。
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认为人的能力可以通过努力培养。虽然人的先天才能、资质、性格各有不同,但都可以通过学习和经历来改变。
这两种思维模式的人,带来的最终结果也是相差很大。所以我们一定要不断的学习修炼,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人际交往方面让成长型思维占据我们的内心。
书中的建议还重塑了我的家庭教育观点。以前认为:只要父母积极向上,孩子肯定不会消极怠慢。殊不知多么幼稚的想法。父母也是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陈旧观念,用积极的方法引导孩子,不要夸奖她的天赋,而要欣赏她的努力;不要盲目的批评,而要给出建设性的意见。你需要真正的去了解孩子的努力和成就,而不仅仅是敷衍的说一句你真棒。
改变是不易的,谁痛苦谁改变,谁改变谁受益!成长是每个人一辈子的事,它无关年纪。无论何时,停滞成长,才是最可怕的衰老。终身学习方可终身成长。
工作后我的第一位领导曾对我说过,工作中努力很重要,更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思维模式、理清工作思路,不仅是工作中,生活中亦是。在看了《终身成长》后,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的理解:所谓终身成长,指的是有终身成长性思维的重要性。
文中提到人们大脑中的思维模式有固定型和成长型,固定型思维下人们容易关注结果,在事情发生时会认为一切都无法改变;成长性思维下人们更注重过程的努力,认为事物在不断变化的。
很多人说“性格决定命运,态度决定一切”,其实,追溯性格和态度的源头是思维模式在主导。文中提到的一个实例:一位应聘者准备报考研究院,她对自己充满信心,只报考了心仪的那一家,然而申请却被拒绝了,这位竞争者开始怀疑是这次竞争太激烈了,还是自己真的资质平庸?她已经对自己进行了裁决——你配不上这所研究院。后来,经过几番内心斗争,她给研究院打电话说:“我不是质疑您的决定,只是想问如果下次再申请,我该怎样改进,您能否给我一些反馈和建议。”研究院负责人对她的主动性颇为赏识,几天后答复同意接受她的申请,原来当时招生办拒绝也只是审阅疲劳后的一念之差。勇于尝试,不怕被拒绝,这就是成长性思维的很好反映。
《终身成长》的最后探讨通往成长性思维模式的历程,共分为四步,一是接受存在的固定性思维,二是观察分析触发固定性思维的原因,三是给情绪命名并时刻提醒自己,四是持续学习提高成长性思维。我对其中的第三步很感兴趣,当触发到固定性思维时,你可以叫它王二麻子又出现了,马大哈来找你了,看你怎么赶走它。我也把自己的这种情绪叫做“小黄牛”,每次它出现时总是很倔强,你推它一下它才动一下,有时可能也推不动。前段时间在跟进项目的过程中,需要走采购和报销流程,自己内心常常对此有些抗拒,所以拖拖沓沓了一个月,被客户各种催促,后来实在不想看见“小黄牛”把它拉走时,才发现其实各部门都挺配合,流程也没想象中那么繁杂。
每一次改变都是从接受现在的自己开始,希望能不断认识自己,做出一些调整,不断成长,进而内化为对自己有益的部分。
人和人的区别,在于出生环境,在于贫富差距,而更多的,在于思维方式的区别。
1、两种思维模式的区别
《终身成长》这本书大概可以为我们解释社会人的两种区别: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
固定型思维的人相信一切都是与生俱来,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他们相信这个世界存在天才,也觉得自己的能力无法改变。成长性思维的人相信一切都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所获得,一切都在发展变化中,他们相信自己是人生的主宰,只要自己朝着目标正确的努力一定可以成功。
2、两种思维方式的教育表现
我们在表扬孩子时,经常夸:“宝贝,你好聪明啊”、“宝贝,你就是个天才。”而这种夸奖,更多的是在赞扬孩子所达到的结果,对孩子的促进作用仅限于刺激孩子下次要得到表扬,一定达到要达到这个目标。而具有成长型思维的父母,一般会这么说:“宝贝,你这次的努力没有白费。”“宝贝,你作文水平提升了很多。”从孩子的努力过程、思考方式上去表扬孩子,则更能激励孩子不断努力,克服困难,取得成绩。
3、如何培养成长型思维
《终身成长》这本书给出了四个步骤:接受—观察—命名—教育。把我们固定性思维展现的时候,逐渐教化成成长性思维。我们可以接受自己的固定型思维,但是我们可以观察它一般什么时候来临,给它取个名字,制定具体步骤,慢慢养成成长性思维。在我看来,成长型思维最重要的一点是在于毅力二字,遇到困难时我们有毅力坚持,有毅力克服困难;立的flag有毅力执行结束。
我们不怕遇到困难,而怕遇到困难就退缩的懦夫;我们不怕失败,而怕一失败就一蹶不振。拥有成长性思维,拥有毅力,才能勇往无前。
通过《终身成长》的学习,让我们认识到成长是孕育一个成长性的思维模式,而这种思维模式的养成需要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努力,更是需要全社会的不断熏陶,而不仅仅是个人,企业也是需要这种思维模式来保障自身的成长。
人是该终身成长,终身学习的,学无止境,做人是需要一辈子学习的,人格的成长也是无止境的。它谈到两种思维模式,固定型思维模式和成长型思维模式,他肯定了我们每一个人两种思维模式都是有的,但是某一个人某种思维模式占主导也是可能的或者是很普遍的。认为人的才能是一成不变的,只相信天赋,自大或自卑,不停的证明自己给别人看等特质。
而成长型思维模式,则是认为人的能力可以通过努力学习培养,人与人的差别微乎其微,拥有反脆弱心态,从失败和挫折中学习成长,让自己强大!还让我们明白:这是不同两个人的思维模式,也是同时存在于一个人的身体中的两种思维模式,所以我们一定要不断的学习修炼,去除固定型思维,让成长型思维占据我们的内心,使得我们真正成为一名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
有没有发现有我们的人有的能很快的学习和改变,而有的人则很难呢?这不仅仅是学习能力和方法上的事情,有的人心态开放,思想灵活,有的则是心态封闭,思想僵化,不容易吸收新的知识,这就是一种思维模式。在工作时我们的思维模式也要以成长性思维模式考虑问题。固定性思维只会沿用别人的经验,无法提高自己的维修技能。
我们用成长性思维考虑问题,可以发现设备问题的多面性,维修设备时就能多考虑设备出现的问题,是如何发生的,发生问题时出现的前兆,如何去解决问题。
人有很重要的一个要求就是自我发现,自我成长,所来说其实是很重要的一个工具。在学习中自我发现、在学习中自我成长,只有我们作为企业的一员不断的成长,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技能,才能给好的发展提供动力。
《陪孩子终身成长》作者:樊登。最开始阅读这本书的初衷,就是因为樊登本人。他所创办的“樊登读书会”被很多人所认知。
本书引用了很多国外知名亲子教育书籍中的论点与精华。不仅提到了怎样陪伴孩子成长,而且论述了父母自身如何进阶。
我们上一辈的父母,往往更关注孩子的衣食住行。让孩子“长大”,也就完成了父母的使命。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观念的更替,现在这一代的父母,越来越注重孩子的“教育”,如何让孩子适应这个多变的社会,怎样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以及如何缓解父母自身的焦虑,本书,都给出了建议:
一。培养父母与孩子之间无条件的爱
我们常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试问一下,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是不是也会为了让孩子完成某个学习任务,而许以条件?那么孩子的学习到底是为了这个“奖励”,还是学习本身。
我不否定“奖励”确实有一定的效果,但,家长本身要认清“奖励”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真正让孩子成长的,是孩子的“内驱力”,而不仅仅是外部激励。真正认识到,学习的乐趣,求知的喜悦,才是孩子终身成长的前提条件。
二。价值感的重要性
“价值感”和“归属感”让孩子愿意变得更好。每个人生来都有不同的角色,“子女”、“父母”、“同事”、“下级”,我们在每一个角色里,被人否定、排斥,都会让我们失落甚至自暴自弃。这就是,所谓的“价值感”和“归属感”。我们的孩子亦是如此。
若孩子总是在比较中和讽刺下长大,他的自尊就会被触动,自信就会被打击。并且这种“无用”感也会被放大,直到伴随一生。
我们要学会如何点亮孩子心中的火焰,而不是浇灭他。当孩子拥有了价值感和自尊心时,他才会成为一个自律而又有自控力的人。
三。终身成长的心态
我们时常陷入舒适圈,而停止向前。规避困难,痛恨变化,这就是“固定思维”。而面对未来瞬息万变的时代,不仅仅是我们自己,更要培养孩子拥有“成长思维”。
不要过分纠结于别人对自己的评判,不以一次成败论英雄,将更多的注意力投放在过程中,汲取错误所带来的收获,才能拥有成长性思维。
作为父母,更应该多去发现孩子的闪光点,给予他无条件的爱,让孩子认清,学习的过程和动机才是最重要的。另外,父母也要善待自己,积极的去调节自己的情绪,这样才能更好的帮助孩子成长。
“终身成长”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更是我们终身追求的目标。从我们自己开始改变,我相信,一个成长型父母,定会培养出一个优秀的孩子,并将这种“爱”一直传承下去……
《终身成长》是卡罗尔·德韦克的代表作,书中卡罗尔·德韦克从教育、体育、商业、人际关系等领域总结了自己对于固定型思维以及成长型思维的研究。
这本书把人的思维模式分成两种,一种是固定型思维,抱有这种思维模式的人,相信自身才能是不变的,不屑于努力,并且热衷、在乎别人的评判和结果导向,总是掩饰自己不足,往往更易焦虑和抑郁,遇挫时容易放弃,拒绝自省,一旦失败,一蹶不振。
另外一种是成长型思维,认为能力是可以通过努力来培养的,信任团队和人才的力量,会把挫折、失败当作一种体验和学习经历,善于总结经验,不会因为失败而气馁。
终生成长的本质就是我们需要具备成长型思维模式,相信人的基本能力是可以通过努力来培养的,而不是靠天赋。
成长型思维非常重要,它可以让人看待问题有不同的视野,进而有不同的行动,获得成功。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固定思维和成长思维的矛盾体,我们要能勇于发现、承认自己的固定思维,分析自身原因,勇敢面对和接受,用成长思维去帮助自己拥有正确的成长心态,训练积极强大的内心,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脆弱、克服恐惧,消除自我,进而终身成长。
最近在读的一本书叫做《终身成长》。这本书提到了两种思维方式,一种是固定型思维,一种是成长型思维。大体来说,固定型思维的人群会认为智力和能力是天生的,后天的作用不大。而成长型思维会认为只要正确的方向,足够的努力就能够实现能力的提升和好的成绩。
而固定型思维最大的问题在于他认为智商是天生的,所以他只有通过做简单的事情或者自己有把握的事确保自己顺利的完成以证明自己是聪明的,而挑战会让自己有挫败感,怀疑自己是不聪明的。而成长型思维则不是这样,他们在心里告诉自己,我通过不断的挑战是可以把事情做得更好,或者即使这次做不好,通过不断的克服困难,也能够提高自己的能力。
说一个简单的例子。家里的老人总喜欢夸小孩子好聪明啊,比你妈妈小时候要聪明很多。听到很多次这样的话,小孩子就会内心里也认为自己是聪明的。给他一个数学题,他觉得自己没有把握,他就开始大发脾气说,太难啦,我不要做。这就是固定思维带给我们的,我们害怕挑战,因为挑战失败会证明自己是不聪明的。所以我对小孩子这样说,一个人成功靠聪明是绝对不够的,正确的方向,不断的练习才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你看这道减法题目,你这次不会,妈妈告诉你做题的方法,然后你再试着自己做,再多做两道题,你就会发现,题目会变得简单,或者说叫熟能生巧。伟大的运动员绝对不能只靠天赋,我们要看到背后的汗水和付出的努力。
成长型思维不一定会通过父母传递给孩子,问题在于,一是称赞的方式不对,在意学习的结果而不是努力的过程,孩子会不自觉产生固定思维,不相信能力可以培养。二是遭遇挫折的反应,面对孩子偶尔的失败表现过于在意,孩子会沉浸在失败的感受中,忽略从失败中吸取教训,重新振作。三是是否重视对知识的深入理解,为了提高分数,各种死记硬背,其实已经背离了成长型思维,不恰当学习方法,不会得到真正的能力提高,只是知识的堆砌。
下图是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的区别,改变思维方式不是一朝一夕,面对问题多一点思考,少一点抱怨,不断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
1、实话说,不认为本书值得书商所宣传的那么大的美誉,譬如“颠覆传统成功学观点,影响美国校园教育的创新理念”。
2、本书核心思想,如果我们要持续不断地成功,就要具有成长型思维,面对成功不要认为自己天生就是天才,要关注努力的过程,以及努力的策略;面对失败,不要心灰意冷,要找出失败的原因,针对性进行解决。这样才能不断成长,才可能获得不断的成功。
3、固定型思维模式最主要就是认为所有事情是固定不变的,是用悲观和僵化的方式对待变化,譬如认为个人的才能是天生注定的,对于成功认为是自然的,对于失败则归结于才能的不行,逃避挑战,等等负面情绪。
4、成长型思维模式认为所有事物都是在不断成长的,才能不是固定的,个人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得到成功,面对失败,更多聚焦于失败的原因,以及以后如何克服,勇于挑战。
5、需要警惕两种误解:
1)思想开放不等于就是成长型思维,关键要看个人能力是否有不断提升;
2)努力不是成长型思维的全部,需要有策略,不要为了努力而努力,要看努力的结果。
6、成长型思维是可以培养的,要时时反省,警惕自己日常言行中的习惯性思维方式,抑制固定型思维特征(负面的、固定的),发展成长型思维特征(积极的、灵活的)。
7、教育孩子也是如此。
8、原文摘录
9、两种思维方式对比
小编特意为您整理了《《简爱》的读后感如何写》,希望本文能让您喜欢。读书可以让我们直面困难,认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总想吐露出心中的感想。当我们看完一本书后,都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一下吧。
这是一本女孩必读之书,它让人重获信心与希望,它就是《简·爱》!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长篇小说,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小说讲述简·爱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舅家。舅舅去世后,她受尽歧视和虐待:舅母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毒打……但这一切没有令她绝望和沉沦,反而使简·爱拥有了超人的勇气,磨砺出坚忍不拔的意志。
后来,她被送到罗沃德孤儿院。在这里,简·爱遭受到了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院长勃洛克赫斯特对她的人格进行了恶毒的诋毁和污蔑。但也是在这里,她学会了理解与宽容,收获了人生中第一段纯洁美好的友情——她遇到了谭波儿小姐和海伦,她们纯洁善良的光芒,照进了简·爱黑暗的人生。
成年后,简·爱成为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也爱上了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雖然地位悬殊,但她却敢于追求爱情,因为她坚信每个人在精神和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都有追求自身情感、生活的权利。但当得知罗切斯特疯了的妻子还活着时,简·爱果断拒绝了罗切斯特要她一同前往巴黎生活的提议,选择了离开,因为她要的是一份有尊严的爱。
读完《简·爱》,我看到了一个虽出身卑微,却人格独立的女性;看到了一个不畏地位悬殊,敢于追求爱情的勇者,看到了一个宁愿颜面受损、肉体受伤也要维护灵魂完整与纯洁的强者。
“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吗?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平凡、弱小,长得不好看,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和你一样有血有肉!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财富,我会让你离不开我,就像我离不开你一样!我们彼此在用灵魂对话。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这是简·爱面对爱情和尊严发出的呐喊。是啊,人生的价值在于爱和尊严!保持尊严,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为人处世的底线。正如屠格涅夫所说:“自尊自爱,作为一种力求完善的动力,是一切伟大事业的渊源。”
漫漫人生路,支撑我们前行的,除了爱,还有那永远不能舍弃的尊严。人生的幸福与价值,不在于轰轰烈烈的壮举,而往往在于每一个感受友爱与尊重的生命过程。
我在今年六月月底看完了《简·爱》这本书,它给我的感触很深,我也非常喜欢这本书。
简·爱从小父母双亡,便住在姨妈家。在这个家庭里,简过得十分糟糕。姨妈、表哥、表姐都欺负她,鄙视她,她却没法还手。
我认为简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因为她在姨妈家受了这么多的苦,她都没有像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人一样轻生,想要去自杀什么的。她只是坚强地活了下去。
简的姨妈——里德太太把简送去了罗沃德寄宿学校,施主罗克赫斯特先生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和她的好友海伦。
海伦是一个好姑娘,她经常用自己从书上看到的道理安慰、激励简,让简开始努力学习,开始被同学和老师们认可。而海伦她自己却因为肺病去世了。我在整本书里最喜欢海伦,因为她学识渊博,积极向上。
简毕业后在罗沃德当了几年老师后,被聘去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一到桑菲尔德,简就爱上了这个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
罗切斯特先生长相偏丑,个子是挺高。简为什么会喜欢他呢?难道是因为他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在桑菲尔德经历了一系列的故事之后,简和罗切斯特先生在一起了。就在他们结婚那天,简得知罗切斯特先生早已有一个疯妻子。简离开了桑菲尔德。
我觉得简好像做的不对。人家有老婆了不代表人家不爱你啊,你俩管他什么疯老婆,幸福地在一起不就好了?
简离开桑菲尔德后身无分文,还好圣·约翰收留了她。
圣·约翰是一名牧师,大概二十八到三十岁之间,有一副希腊式的古典面孔。他是简的堂兄,他也在追求简,不过被简拒绝了。圣·约翰在被简拒绝后单身了一辈子,我感觉有点可惜。不过以他冷冰冰的性格,不惹姑娘喜欢也是很正常的吧。
最后,简还是回到了桑菲尔德,回去照料为了在着火时救疯妻子而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最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简与罗切斯特生命之间的缘分是解不开的吧,要不怎么会遭遇那么多困难还终成眷属?
一个暑假我都无所事事的地赖在电脑前,也使得近视越发严重了。母亲看见我这副懒散的模样,又气又急地指着书架,命令我去领略一下书籍的风采。
我没好气地站起来,在落满灰尘的古老书架里翻了翻。大多数的书我都早已可以把精彩的部分背的滚瓜烂熟,还有什么书可以读呢!正这么想着,我突然看见了一本名为《简·爱》的书籍。早就听说同学们觉得这本书很好看,而且现在我也游手好闲的,暂且读读看好了!
但是鉴赏了这部巨作后,我对它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一开始文章用怜惜而又悲伤的笔调陈述了主人公简灰色的童年。她自幼父母双亡,开始还有一个疼爱她的里德舅舅,后来连他也被狠心的舅妈告知简他离世的消息。于是简被堂兄和仆人们欺压着,屈辱着。但是简屈服了吗?不!她越发越和蛮横无理的舅妈一家人抗争着,最后里德太太被迫无奈,把简送进了公益的女子学院。
简在学校里认识了一位逆来顺受却善良天真的小女孩——海伦。无论海伦如何被欺负,她都是默默地忍受着,从不抱怨命运对待她的残酷。但是好像是命运想玩弄这个可怜的生命一样,没多久海伦染上了肺癌,但是弥留之际海伦笑着对简说:“简,我相信人死后是能进天堂的,到时候在天堂再会吧!”简悲痛欲绝,但是却加倍努力了起来。终于,她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出落成了一位满腹经纶、温文尔雅的女士。
她得到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并遇到了脾气古怪,性格孤僻的罗切斯特先生。不久后简坠入爱河,倾慕着有着别样气质的主人。当他们在圣洁的教堂举行婚礼的时候,却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律师告知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了。这犹如一道晴天霹雳,降临在简的心灵之中。但她没有哭,也没有闹,就默默地离开了她深爱的爱德华。在离开后,简体力不支便昏倒在了路边,被好心的一家人救起,这时她才发现里德舅舅没有与世长辞,这位好心人就是她的表兄!而且表兄告诉简,舅舅有一大部分财产留给了他们,她将过着幸福富裕的生活。
可是在另一边,可怜的罗切斯特先生早已成了双目失明且不能活动的穷人,只有一些忠心耿耿的佣人还不肯离去他。简得知这一消息,立马赶回了他的邸宅。罗切斯特也解释清了前妻的事情,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终于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简·爱》洋溢着的是细腻温和,散发的是坚强的清香。我不禁流下了复杂的泪水。我不知道它是喜悦还是赞叹的,但是我明白,这是我出生以来最透明,最圣洁的泪滴。我感叹生在和平社会的美好,却又想起我们的幸福源于以前人民的抗争。也许这个世界还是存在着扭曲和不幸,但是我发誓,长大后我要做一个以德报怨的伟大人士,像简一样宽容和善良!
题记:那些突然出现在我们生命中的人和事总得和你有点共同记忆吧。
最近三天读完了《简爱》这本书,其中著名宣言:“如果上帝能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一定会让你觉得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当我们经过坟墓,站在上帝的面前,抛开所有的躯壳跟世俗的牵绊,那么我们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是的,我们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
“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影响了整个世界的故事,在一百五十年间的时间里,有亿万的女性都受到了这本书的影响,如果一生只能爱一个人,我希望这个人是简。”
没关系的。大家都会做错选择,会莫名其妙掉眼泪,走在路上会突然崩溃,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去看看晚霞,再次爱上这个世界。我已知晓善变的人心,明白旅途的泥泞,但愿所有的努力都不会白费,但愿纷扰过后能梦想成真,等哪天你去了自己喜欢的城市,买下自己喜欢的衣服,过上自己喜欢的生活,就能正大光明地回望所有经历过的苦难,不再辜负任何遇见,不再埋汰任何梦想。
《简·爱》一反传统小说中以温柔美丽的女子做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写出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是不幸的,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初涉人世,便过着寄人篱下、任人驱使的悲惨生活,饱尝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痛苦。为了逃避严酷的现实,她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她酷爱的书和大自然上。书丰富了她的感情世界,陶冶了她的性情,苦难又磨炼了她的意志,使她养成了坚毅倔强、外柔内刚的性格。
小说中,简·爱与桑菲尔德府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的爱情波折,使简·爱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简·爱发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时,她很清楚地意识到,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罗切斯特出身名门,十分富有,是英国上层社会的绅士,她出身卑微,不名一文,只是一个地位与佣人差不多的家庭教师,但是,她没有因此而气馁,而妄自菲薄,她勇敢地向自己、向罗切斯特承认了对他的感情。在结婚仪式上,她才知道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原配妻子尚在人间。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婚姻的庄严、合法、纯洁,她不顾罗切斯特的再三恳求,强忍内心的巨大伤痛,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罗切斯特,遁入无依无靠的茫茫人世。
在金钱面前,她也有不俗的表现。在获得叔叔的遗产,一夜之间由赤贫变为富有的时候,她立即就把大部分的遗产转赠给贫困的表哥、表姐。在她的心目中,亲情比金钱更为重要。
简·爱这位离经叛道的女性,虽然并不美丽,但富有挑战和抗争的个性,使她充满了魅力。她聪明好学,自尊自爱,尽管社会地位卑微,她决不自甘堕落。她认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她为争取平等地位,为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而抗争、奋斗。从很小的时候起,她便敢于向欺压她的人反抗,哪怕因此而招致严惩,也不畏惧。她那不屈不挠,敢于同命运抗争的精神,使那些欺侮她的人胆战心惊。
在爱情方面,她从不奴颜婢膝,也不一味地迎合讨好,她鄙视那些浑身铜臭、以门第出身论人、一味追求虚荣的上流社会的庸俗之辈。她的头脑始终是清醒的,她从来没有沦为爱情和物质的奴隶,也没有陷入感情的旋涡,而不能自拔。简·爱为维护公道、维护个人尊严,所作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不仅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尊敬,也使得简·爱这一形象具备了经久不衰的价值。
《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压的下层平民喊出了心声,为千百年来在男尊女卑社会里饱受欺凌的姐妹们喊出了心声,这是它至今仍然是各国的读者最喜爱阅读的小说之一的主要原因。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觉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论。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坚强的无限信心,却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比幸,在学习生活,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大会的受罚和心灵上的摧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孙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生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简·爱》这本书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而简爱就是独立人格的代表。
简爱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爱的信念,平等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已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简爱的一生,虽然谈不上轰轰烈烈,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她充满智慧和爱心,让自己的生命流光溢彩。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
读《简·爱》有感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
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伟人最明显的标志是坚强的意志、简·这篇文章告诉我爱。
《简·夏洛蒂是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传世之作。勃朗特。《简·《爱》这本书讲述了简爱从小到大的生活经历。因为她的父母从小就去世了,她被寄养在月经家里,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承受着月经的厌恶,表姐的蔑视,表姐的侮辱和殴打……之后,她别无选择,只能去慈善学校。她和同学们每天只能吃一些烧焦的粥,偶尔也能吃一点奶酪。简爱在那里住了八年。后来,为了谋生,她成为了一名家庭教师。她诚实高尚的性格和纯洁的心得到了主人罗切斯特的赏识,慢慢地爱上了她。她也喜欢罗切斯特。但命运又戏弄了她,罗切斯特已经有了一个疯狂的妻子!因此,简爱遭受了巨大的打击,默默地离开了悲伤的地方。钱很快就花光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一个牧师救了她。她不仅从牧师那里得到了一份工作,还得到了她叔叔的巨大遗产。最后,她和罗切斯特在经历了磨难终于结婚了。
造化弄人。简爱从小到大,几经波折,终于得到了幸福。虽然她遭受了这么多的折磨,但她从不放弃,默默忍受,生活最终把她磨练成一个意志坚强的人。这使她在未来的生活中有顽强的活力,不会轻易被社会淘汰。这就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品质。假如我们在做任何事情时,缺乏自信,遇难而退,结果就是一事无成。我以前学过很多兴趣班,但是没有取得好成绩。为什么?因为我的意志不够坚定,我总是受到其他事情的影响,我经常学习其他课程的一半。但是,此刻我明白了坚持的重要性,再也不会被困难吓倒,在电脑上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过去,一个年轻人去微软申请,但该公司没有发布招聘广告。看到总经理疑惑不解,年轻人用不熟练的英语解释自己碰巧走过那里,贸然进来。总经理觉得很新鲜,破例让他试试。面试结果出人意料,年轻人表现不佳。他解释说没有提前准备,总经理随便说:等你准备好了再试试。一周后,他再次走进微软的大门,这次他还是失败了。但他的表现要比第一次好得多。总经理给他的回答还是和上次一样:等你准备好了再试试。就这样,这位年轻人走进微软公司五次大门,最终被公司录用,成为公司的重点培训对象。年轻人意志坚定,从不放弃,最终取得了成功。微软不仅看中了年轻人专业技术的了年轻人专业技术的毅力和顽强意志。
我有这么一本好书做我的好老师和朋友。我相信我将来会过得更充实。我会永远记住这个意志坚强、宽容宽容的人——简爱。
在阅读作品之后,内心的感动是久久难以平静的。这时我们可通过读后感的形式加深对作品的印象,以下“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如何写”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助力!
首先,一看他标题,人们就会有了"想读一读"的想法,朝花夕拾四个字,不仅体现出作者会写自己年轻时的真人真事,而且包含了"温故而知新"的想法,既简洁,又美观。
我读了之后映像较深的,是这么几篇《狗·猫·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中学学过的文章,在此就不再详谈了罢。只不过是写了自己童年生活的一瞥,但其中童年的天真,安宁,快乐的意念却令人回味无穷。
《狗·猫·鼠》,说的是作者的"仇猫",其中令人回味的情节在于长妈妈骗小时候的作者说作者喜爱的那只隐鼠是被猫吃了,激起我对猫的愤怒,进行了人猫大战,战绩彼优,而后却知道了杀死隐鼠的凶手是长妈妈,是长妈妈不小心踩死的,作者有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按当时情况来看,作者一定有些委屈吧。
可是作者并没有与猫和好。
文中有说:"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而当我想到,若是人一下子认定某个事物是"恶"的,那么想来他也会和作者一样,认为那个事物的同类也是"恶"的,并且很难把这个想法排除,而一直认为那是"恶"的罢,就比如《倚天屠龙记》中的灭绝师太,一直认为明教是坏的,恶的,就一棍子打死,说什么也不相信明教也有正义的存在。一件小事,却深刻地体现出人们思想上的不足,这就是作者神笔之处。
《父亲的病》的开头有篇小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医的故事,也许是作者成心的罢,故事讲医生出诊费在急诊中高得离谱,还把人医死了,而且只付了些钱就算解决了问题。故事讲完后,作者似乎自嘲地说了句:"我曾经和这名医周旋过两整年。"这就是令人感到作者可悲的境遇:不仅在那个地方只有庸医骗钱,还只能叫庸医治病,还治了整整两年!里面还有个微妙的情节:一个庸医写信请了另一个更是庸医者帮忙治病,尽出些乱七八糟的药引子,如此治疗,活人亦可变死人,病人不死岂不怪哉!读文章时,我就感觉心里沉甸甸的,似乎一口气出不去的感觉,读到后来,那衍太太行法烧经,还让作者叫魂,直到看到作者父亲在作者"父亲!父亲!"的叫喊声中紧张着,痛苦地逝去,我看得不禁有一股想要落泪的感觉。文揭示社会医疗程度低下,人们利用人们的无知谋利,而无知的人还相信他们,令社会乌烟瘴气,让读者看到百姓受到苦难还不知其所的可悲。
我对着这个题目沉思了好久。《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大部分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我还年轻,只有十几岁,可总喜欢回忆儿时的往事。我会一动不动的凝视着天空,房顶,或随便什么地方,长久的踱着步……我的灵感深处会突然爆发出一阵奇异的颤抖,血涌上我的脸,快乐,那样神奇的回到了我的身上……在迷人和眩晕之中,我仿佛又变成了小学四年级是学生,在学校宽阔的训练场上挥拍打球;盛夏,在池塘上泼水玩耍;金秋,在玉米地里欢快起舞……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久难忘怀的事情,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
小时候,我会因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理由是终于当了一次儿歌中的那位捡到一分钱的小朋友;而今,长大的我也会捡起路上的硬币,理由是——那上面有国徽。
小时候,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错别字而举手,不到老师“投降”决不罢休;而如今,即使老师写了一黑板的错别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外,决不会有其他动作。
在这漫长的十几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侵蚀而悄然逝去,唯有成长的足迹——那记录着你的所得和所失的足迹——永远不会磨灭。我希望永远不要失去童年时代的那种快乐、天真、朝气蓬勃、不知疲倦……
童年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的时候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真理”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崇拜”的心灵依托;但随即你会发现者茶的醇美、芳香、回味悠长——你的确得到了很多;民族的自尊心,恬静而悠长自得的处世态度,决不盲目的理性(也许有点偏执)一颗日臻成熟的“仁爱之心”。
当一个人“冥然兀坐”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你会惊奇的发现;自己得到了很多。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朝花夕拾》是现代著名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笔下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这本书虽然只有十篇,却耐人寻味。整本书回忆了鲁迅幼儿、少年、青年以及后来的事,其中不仅写出对少年时期的怀念,更写出了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与讽刺。像《狗·猫·鼠》《五猖会》《无常》《范爱农》等作品也是耳熟能详,却各有感悟。
这本书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少年到青年的生活,描绘了清末明初是的影像,《狗·猫·鼠》通过写猫的行为,揭示了“正人君子”的真面目。《阿长与山海经》写了鲁迅儿时与长妈妈生活在一起的经历。《二十四孝图》打击了社会的虚伪,《五猖会》则批评了对儿童天性的摧残,《无常》借用一个鬼的形象讽刺了“正人君子”等等。
这本书是鲁迅在受到压迫又历经战争而写下的散文,它只留下一段记忆。读它感受到鲁迅的开心与困惑,让我们走近这位作家,字里行间有着记忆的碎片,让我们看到他特有的精神,看到了“横眉冷对千夫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魂”。鲁迅以上战场打击敌人不如把人们的爱国情感唤醒的心态弃医从文,字里行间透露出执着、希望和期盼,这样的文章感染了我。
《朝花夕拾》虽然不是那么深奥,却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出了中国当时社会的黑暗与种种陋习,也反映出鲁迅爱国,想要改变国家此时状态的愿望,看出了中国近八十年来的变化,不管过了多少年,鲁迅的精神始终不变,这就是他的文章魅力所在。
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不要虚度光阴,让时间白白流失。就算现在是和平年代,爱国的精神也不能丢!心中也要时刻想着如何让祖国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朝花夕拾》是一部有关少年儿童的书,相信到我长大的时候,有了成长的经历,再来读这本书,会发出更多的感想,会掩卷深思,唏嘘不已。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很早就看过,可惜一直没有时间,也没有胆量去写读后感。上了初二,便想要重温一遍,写一篇读后感来。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民主战士。中国的第一篇白话小说是他的《狂人日记》,他讨厌封建习俗,并敢于说出来,写出来。他认为《二十四孝》是虚伪和残酷的,他还要用“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诅咒一切反对白话者,妨碍白话者”。鲁讯先生是以笔为枪的战士,他的子弹是打在敌人的心里的,他的子弹是敌人躲不过去的。同时,也好像是一只战斗的号角,使被奴隶的人民觉醒,参加到民主斗争的活动中去。
《朝花夕拾》则与鲁迅的其他文章不同,它讲了鲁迅的童年、少年、青年时代,是鲁迅的一本散文集。它收录了十篇文章,还有一篇《小引》和一篇《后记》。我记忆最深的是《五猖庙》中鲁迅父亲让鲁迅背会书再去看戏,而鲁迅“梦似的就背完了”,但却“一字也不懂”;反倒还使“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这场冲突,写出了鲁迅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也使我读来倍感亲切——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父母总要以背会某篇文章为目的,带我出去玩,正玩得兴起,突然要我背书。纵使老大不情愿的背会了,几天后又如垃圾邮件一样从头脑中删去了。虽然父母出发的念头是好的,可是到最后来什么也没记住,反而闹得不愉快:游玩也没有尽兴,背会的书也没有记住,倒是得不偿失了。
还有《狗·猫·鼠》。鲁迅对弱者的同情便跃然纸上,他为了猫杀死了他的心爱的隐鼠,仇视猫,怨恨猫,正如仇恨那些暴虐者一样。而在《父亲的病》中鲁迅对在长辈去世前大声呼叫持不赞同意见,因为这样加大了病人的痛楚,也对子女没有什么好处,无非是落一个“孝”的名声。“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这是鲁迅的看法,他敢于说出自己的见解,敢于反对传统的做法,这是人类历很少有的。鲁迅的一些新想法,一些辨析,读来很是精辟,却易于引发出读者的同感。
《朝花夕拾》是一部有关少年儿童的书,相信到我长大的时候,有了成长的经历,再来读这本书,会发出更多的感想,会掩卷深思,唏嘘不已。
平凡是每一个人应具备的,每一个人,跟世界相比,都非常渺小,世界当然也是平凡的,世界里也充满了平凡的事情,以我对平凡的见解,我的认为就是这些,但是一本书改变了我的看法,那就是——《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史一部长篇巨著,向我们展示了农村的孩子从无知到成熟,还有孙少平的感情变化,以孙少平、金波、郝红梅等不同家庭的人,展示了人的不同性格。
路遥所生活的世界是平凡的,当然,路遥只是冰山一角。从小处看,作者写的每一个人物生活,衬托时代变化的大与快,可以看出人们的思想。但是路遥不同,他看见了普通的主人公的不凡之处。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是一个最普通的人,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可以看见人们的思想。他上完了高中,他经过学可以和大学生攀谈事情。作者写出了主人公的各种优良品质,比如他很谦虚,有目标。人们的意志消沉和贫穷会使人失落,孙少平战胜自我,重拾信心的渴望中的坚强让我尊敬,那是一种崇高精神。
当我看见第一句话时,就恋上了这本书,因为那描写的景物实在是太美好了,让人身临其境,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就是这样。贫穷并不是平凡,但是思想上平庸才是平凡,坐以待毙,毫无行动才是平凡。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很大啊,它给了我一种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我,真的是无法描述,只觉得当时我的思想很木,路遥小说里孙少平生活的那个年代,内心想着各式各样的事情。我开始变得少言寡语了,我感觉世界很美好。
生活永远平凡,但是如果你努力了,平凡就会变得不平凡起来!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一本需要慢慢品味才能知作者心的书,我读了很多遍,直到今天合上书本,才终于对其中几篇有所领悟。《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以看似温情的语言,激烈地批判着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给我印象颇深的是《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文章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看到这句话,我的心像是被锋利的刀子狠狠地刺了一下。那个年代是中国历屈辱的岁月,皇权高度加强,国家日渐闭关锁国,西方列强强迫中国打开大门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国民在封建思想的束缚下已经没有了分辨是非的判断能力。戊戌变法失败后,戊戌六君子被处死,周围围观的人群拍手叫好,殊不知这六个伟大的人正是为了自己而死。书中鲁迅提到看电影看到中国人见到自己的同胞被外国人处死竟和日本人一起欢呼,这些思想麻木的中国人令我们痛心。
为了挽救中国人民,也为了拯救祖国,鲁迅毅然弃医从文。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鲁迅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不顾外界打击,为了让国民清醒过来,写出了一篇又一篇寓意深刻的文章,流传后世。
人,无非是生老病死,但是,在读了《朝花夕拾》的一篇文章——《父亲的病》中,我对“病”这个字又有了更深的理解。
文中讲述了鲁迅的父亲生病时找名医来治,却被他治死的事。鲁迅在文中用了一句话来说明:“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是啊!这就是旧中国的命!这种命是来源于病,中国人心灵上那种封建、迷信和愚昧的病!这种病无从医治,只能靠自己,打破“建设,封闭社会”的铁笼,才能重获新生。
父亲的病,虽然不算特别严重,但在这些所谓的“名医”眼中,却是无所谓对待,终究是害死了父亲。其实,名医自身也有病,这病不会至人于死地,但会让人心慢慢坠落,变得狠毒、无人性。所以,只有正直人才是真正健康,其实心中有偏见,有不善的人,都是有疾病的。
医人先医己,无医治自己的心灵,再去医治他人。只有一个心灵健康,不持偏见,开放的人,才能有真正的健康,真正的幸福与成功。
鲁迅的时代是个迷信,狠毒与封闭的时代。衍太太在父亲即将逝世时还叫鲁迅叫喊,让父亲不得安生。陈莲河珍金奇贵,却毫无本领。在看到医治不得时,还说需查查有什么冤愆,说是前世的事。在这个纷乱而残忍的世界中,父亲在这些有“心病”的人中痛苦逝去,令鲁迅十分痛恨封建,痛恨心灵中的病,痛恨那些虚有其名的无能者。
病,心病,在封建中一一体现了出来,心灵的病,比一切更加残酷,更加地绝情。
医能医病,却医不了心病,只有自己,能让心灵之病去除……
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关于《桂花雨》的读后感如何写,在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相信很多读者的内心是难以平静的。读后感就是将自己所获得的感想详细的记录下来并且进行吸收,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桂花雨的作者是曹文轩,这本书里讲了许多个故事比如:《桂花雨》、《灰娃的高地》、《雪柿子》……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是《一只叫凤的鸽子》。
《一只叫凤的鸽子》讲的是:故事的主人公是秋虎和夏望。他们是同班同学,并且都很喜欢养鸽子,但家里的差别很大。夏望家很富,几乎是那座城里的首富。秋虎家很穷,几乎是那座城里最穷的人家。秋虎非常羡慕夏望家的鸽子,一次偶然的机会,秋虎得到了一只极其宝贵的鸽子—“凤”,它比夏望家的鸽子都要好。秋虎视若珍宝。可是有一天,凤被卖了。秋虎爸爸用一千元的价格卖给了夏望家。秋虎难过极了,却无力反抗。但秋虎没有放弃,他拼命打鱼攒钱,想要赎回自己心爱的凤。谁知,不久夏望家的生意失败,家里一贫如洗,那只鸽子也不知去向。秋虎的愿望落空了。好在同样喜欢鸽子的夏望把“凤”藏了起来。一次放鸽比赛中,他们俩带着自己的鸽子参加。第一只飞回的鸽子是“凤”。这只已经属于夏望的鸽子,却飞到了秋虎家。而当秋虎发现凤是第一个飞回来的,他没有自己一个人去领奖金,而是喊着夏望一块去。夏望和秋虎这两个家境悬殊的男孩,因为这只叫凤的鸽子,两个人的人生被紧紧联系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喜欢上了秋虎这个小男孩。他对待鸽子“凤”就像自己的朋友一般。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能看到人类虐杀动物的事情。可恶的是,人们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残忍的杀害动物,以获得动物的肉和皮毛。在玉林狗肉节上,就有成千上万的狗被残杀,成为人们餐桌上的菜肴。我们要向秋虎学习,他能为凤拼命,我们就不能善待动物吗?在这里,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保护动物,爱护动物。如果不好好爱护动物,轻则生态系统被破坏,重则人类走向死亡。
秋虎不仅爱护动物,而且他还有一颗善良、懂得分享的心。当鸽子“凤”第一个飞回他家时,他没有自私的一个人去领奖,而是喊上了夏望一起去。
多么善良的秋虎啊!多么可爱的秋虎啊!这样的秋虎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这次,教师让我们读阅曹文轩大作家写的《桂花雨》。
曹文轩是当代著名作家、北京大学教授、江苏盐城人,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他写过的作品有《草房子》、《根鸟》、《青铜葵花》。其中深受喜爱的《草房子》写的也是相当不错,但,这次的《桂花雨》也让我读出了不一样的感觉。
读完《桂花雨》,我感受到了人民的淳朴善良。婉灵是个善良自爱的小女孩,可是那里的人都视她为不祥不洁之物,全都离她远远的,她没有一个朋友。但她并没有心生怨恨,而是默默的承受,依然坚持欢乐的心态。这一切都是受外婆的善良而感染了她。
无论遭受什么样的白眼和歧视,她都顽强地活着。在雀芹的帮忙下,向世人澄清了自我的清白,大家对婉灵表达的自我的歉意,又表达了对婉灵的喜爱之情。
所以说善良就是金子,就像我在妈妈卖货的地方待着的时候,我就看见有一位正在卖货的阿姨,她就十分有爱心、善良,只要有人们送货丢了东西,那个阿姨就帮忙他找、咨询,不怕累,也不怕脏,所以说每一个人只要献出一点爱、一点善良,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加和谐,更加完美,更加欢乐。
人为之善,百善而不足。人们要做好事,可是不要为了做百件好事而感到骄傲,只要你是用心去做的。
他们只是临时歇一会儿,过一会儿就要飞走,看着看着那一朵朵花模糊了,最后模糊成一片金色。——《桂花雨》
读完这本儿童文学四大天王之一——曹文轩的小说集之后,我被曹文轩对于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的看法深深的震憾了。
曹文轩的童年黯然无色,那个年代,科技并没有这么先进,互联网也没有普及,但这些却造成了他对文学的爱与他对人生的意义的诠释。他抽空了历史时代,只有唯美和永恒,用“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和爱的力量”去感动儿童,为了更加凸显出来,他可以抛掉丑和恶,但尽管这样,他的一些小说总能让我们一边沉浸在爱的里面,一边感受着社会的残酷。
《桂花雨》讲述的是一个叫婉灵的小女孩,她的父母做错了事,导致整个村的大人都间接性的鄙视她,也不让小孩子跟她玩,帮忙也被大人误解,以为是捣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朋友,只有奶奶陪着。
终于,她因为灭掉了淘气包“长腿二鬼”放的火,被原谅了。她们也同意婉灵可以跟大家一起玩的,可以跟所有的小孩去小女孩雀芹菜家里,摇那满天飞舞的桂花。
每当看到一片片落在地上的桂花叶时,她所想到的并不像其他孩子一样,非常的高大上,而是认为这些叶子只是稍微停留一下,过不了一会儿,就要消散。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里有一种强烈的愤怒,难道父母做错了事,就要孩子来承担吗?为什么要冷落婉灵呢?要是我的话,我的心灵底线,早就被攻破了,幸好婉灵并没有把自己的世界彻底描绘成黑白色的,她告诉自己还有奶奶陪在身边。
不管遭到什么白眼和歧视,她都顽强的活着,向世人证明自己的清白。
除了这篇文章,本书还述说了另外一个故事《灰娃的高地》灰娃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在几代人之前,灰娃家是城市身上最风光的,半个镇都是他家的。而到现在,他只能住在一间牲口房里面,其他的全部都被别人抢走了。
所有人的人都看不起灰娃,就连那捡来的小狗,都嫌贫爱富,投奔生在富人家的黑葵了,灰娃被迫无奈,只能跑到祖坟山包上,自己玩游戏。
一天,黑葵带领着村里的其他孩子,去欺负灰娃,打架,将灰娃的的祖坟占领。
为了找回自己的尊严,尽管被打的头破血流,还是硬生生的一个人把十几个人赶跑了,抢回了自己的领地。
在成长中,我们要学灰娃,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能丢失自己尊严。这个社会很复杂、残酷,大鱼吃小鱼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没有人能逃出它。想要成功,我们就要到达人类的极限,甚至超越极限。
我们每个人都是婉灵和灰娃,没有人知道我们。关键的是,以后该走什么路,我们要让世人喊出我们的名字,让所有人知道我们,在历史上留名!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曹文轩说故事-桂花雨》。
这是一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字里行间弥漫着作者淡淡的思乡情和故乡美好的回忆。我们没有看到过桂花雨,但看到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仿佛看到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的情形。
同学们,你们见过桂花吗?我见过桂花,是在我们小区的公园里。桂花也称木犀科,常绿乔木,高度可达15米,树冠卵圆形,叶对生,椭圆形至卵圆形,花簇生叶腋式或聚伞花序,黄色或白色,特香。每年中秋节前后就开了,到时你只要一进小区的大门,就能闻到桂花的香味。
桂花的香气飘香十里,特别迷人。桂花树的树枝枝叶繁茂,桂花更是幽香而不露,秀丽而不娇,清雅高洁,香气浓郁。
这篇散文告诉了我们“只要仔细观察每一个事物,就能写出好文章”。我想起了一首诗《桂花》:独占三秋压众芳,何夸橘绿与橙黄。自从分下月中秋,果若飘来天际香。我想:看到作者把这篇文章里的桂花写活了,写的惟妙惟肖,我心里不禁流出了对桂花的欣赏。我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向作者一样“摇桂花”。
读了《桂花雨》,我感受到了人们那种最原始的淳朴善良。婉灵是个善良自爱的小女孩,虽然村子里的小孩都说不出原因的离她远远的,村里的大人都视她为不详不洁之物,但她并没有心生怨恨,而是默默地承受,依然保持内心的善良。这一切都是因为外婆的善良和自爱感染了她,每当村里人向外婆和婉灵投来冷漠,不屑甚至是鄙夷的目光时,外婆什么也没有说,没有和人争辩、解释,只是平静的笑笑。婉灵的外婆没有给她讲什么大道理,只是用心的爱她,为她做了很多新鞋、新衣,把她的衣服洗的干干净净。在婉灵伤心的时候外婆总是陪在她的身边,不让她感到孤独,让她知道还有外婆爱她。和婉灵的善良自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长腿二鬼的打击报复和自我放弃。长腿二鬼和婉灵在村子里的待遇是同等的,一样的不能摇桂花,但长腿二鬼却一心想要烧毁桂花树。当婉灵在看到桂花树着火时,她尽全力去扑火灭火,“谁也无法相信,瘦弱的婉灵双手提着满满的一桶水,居然还可以奔跑。”
婉灵的遭遇在我们身边也会发生。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班里有一个小朋友,因为妈妈太忙,没人管,流了鼻涕也不会擦,所以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不和她玩,嫌她脏。我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让我拿一些纸,在她流鼻涕的时候帮她擦擦。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献出一点善良,那么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人之初,性本善。”现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内心深处的最纯真的善良渐渐地被淡忘了。这本书除了它那纯美的文字和意境,最主要是这份善良自爱让我感动,唤醒了我内心深处的炎黄子孙优良的传统文化,让我懂得了要莫忘初心。
他们只是临时歇一会儿,过一会儿就要飞走,看着看着那一朵朵花模糊了,最后模糊成一片金色。——《桂花雨》
读完这本儿童文学四大天王之一——曹文轩的小说集之后,我被曹文轩对于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的看法深深的震憾了。
曹文轩的童年黯然无色,那个年代,科技并没有这么先进,互联网也没有普及,但这些却造成了他对文学的爱与他对人生的意义的诠释。他抽空了历史时代,只有唯美和永恒,用“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和爱的力量”去感动儿童,为了更加凸显出来,他可以抛掉丑和恶,但尽管这样,他的一些小说总能让我们一边沉浸在爱的里面,一边感受着社会的残酷。
《桂花雨》讲述的是一个叫婉灵的小女孩,她的父母做错了事,导致整个村的大人都间接性的鄙视她,也不让小孩子跟她玩,帮忙也被大人误解,以为是捣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朋友,只有奶奶陪着。
终于,她因为灭掉了淘气包“长腿二鬼”放的火,被原谅了。她们也同意婉灵可以跟大家一起玩的,可以跟所有的小孩去小女孩雀芹菜家里,摇那满天飞舞的桂花。
每当看到一片片落在地上的桂花叶时,她所想到的并不像其他孩子一样,非常的高大上,而是认为这些叶子只是稍微停留一下,过不了一会儿,就要消散。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里有一种强烈的愤怒,难道父母做错了事,就要孩子来承担吗?为什么要冷落婉灵呢?要是我的话,我的心灵底线,早就被攻破了,幸好婉灵并没有把自己的世界彻底描绘成黑白色的,她告诉自己还有奶奶陪在身边。
不管遭到什么白眼和歧视,她都顽强的活着,向世人证明自己的清白。
今天,我从语文书中读到了一篇思乡的课文,让我想起了许多往事。
课文中追忆了作者记忆中最美好的故乡印象。
“桂花盛开的时候,不说香飘十里,至少前后十几前邻居,没有不浸在桂花香里的。”读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我家门前的桂花,小小的,躲在绿叶后面,我似乎从没注意过它。我心生疑问,桂花这既小,又不显眼,作者怎么会注意它呢?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有不显眼却为自己精彩的人或物,如:依米花。依米花在悬崖上开花,它开花不是让别人欣赏它,赞叹它,别人没有看见它时,它依然开花,它开花是为了自己而精彩。我小时候故乡也不太引人注意,从来没有外地人来,所以清静。
“我喊着,啊!真像下雨,好香的雨啊!”看到这里,我不禁笑了起来,原来,作者小时候也那么天真呀。我忽然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傻事,那天,我跟在姐姐后面玩,忽然,我摔倒了,隔着10米的距离,我开始怪姐姐:“呜呜,姐姐把我推倒了,不理姐姐了。”童年的我真是顽童,天真!
“桂花摇落以后,挑去小枝小叶,收在铁盒子里,可以加在茶叶里泡茶,过年时还可以做年糕。”今天吃饭时,我问外公:“年糕都是桂花瓣做成的吗?”说着,我拿起一块年糕闻了闻,咦?没味?外公“咯咯咯”地笑了,我一脸懵懂地眨眨眼,看着外公,我不禁想起了故乡綦江的美味,向日葵里,瓜子的原滋原味,自己摘叶子拦馅儿做成的棕子,自己晒花生炒了吃的脆花生……。那时,外婆总是把花生放在簸箕里,然后放在阳光下曝晒。
故乡的桂花又开了,什么时候才能再摇一次桂花,闻一次桂花香呢?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叫做《桂花雨》。
《桂花雨》是一篇散文,作者主要讲的是故乡童年那个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字里行间弥漫着作者浓浓的思乡情和对故乡美好的回忆。我没有摇过桂花,但读了作者的描述后仿佛身临其境,眼前出现了作者小时候摇桂花,收桂花时的情形。
读了这篇课文,我也喜欢上了桂花。桂花的香味真是迷人。俗话说“桂子花开,十里飘香”,那股迷人的香气直往人心里钻。不信?到了八月份,你可以去县政府广场转一转,总能闻到一股迷人的香味。桂花还不与繁花斗艳,有一种谦让的品质,更让我喜欢。
桂花树的样子笨笨的,它没有野菊娇小可爱的模样;它没有玫瑰万紫千红的颜色;也没有玉兰引人注目的美貌;更没有腊梅顶天立地的气节。可在万花之中,作者却还忘不了桂花,因为桂花是她童年时代一道不可抹去的风景,所以桂花雨一直埋藏在心里的某个角落,虽小,但永不磨灭。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写道母亲常常说:“外地的桂花再香还是比不得家乡旧宅院子里的金桂。”字字都饱含着母亲对家乡的热爱与怀念之情。难怪诗人李白说:“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是啊,金家银家,不如自己的穷家,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谁能不爱自己的家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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