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天使读后感通用6篇,带给大家。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内容简介:本书是一本柔婉深沉的人生小说,通过描写玛尔戈死后化名鲁思,给自己当守护天使,目睹自己的重生这一故事,展示“成长”“改变”这些贴合人心的主题。《我的守护天使》语言如诗,如泣如诉,时而让你陷入悲伤与阴暗,时而给你希望与光明,时而如抒情的小诗,时而如酣畅的摇滚,时而如逼真的电影画面,时而如舒缓的爱尔兰风笛。《守护天使的笔记》是北爱尔兰女诗人卡罗琳?杰斯-库克的长篇小说处女作,以独特的视角透视人性,探索了克服遗憾和把握命运的可能性,内容扣人心弦,节奏张弛有度,手法独具一格,思想浪漫清新。《我的守护天使》涉及逆境成长、儿童教育、恋爱、婚姻等问题,适合所有珍爱生命和不想放弃希望的读者。《我的守护天使》中关于主人公童年经历的描写颇有《简爱》《大卫?科波菲尔》等书的英伦悲情味道。
我的守护天使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是我前年在德国法兰克福看到的书——那个海报至今印象深刻。记得好像还是热门书稿。当时我就想回买中国版权吗?谁家来出呢?呵呵,直到现在才出啊?封面比英国版的好看很多,很别致。译文也不错。整个故事虽然不如我期待的那么精彩,但是也足够吸引人了,可能更偏古典形态吧。
我的守护天使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玛尔戈的成长,尤其青少年时期的成长经历,对于她的性情塑造有重大的影响。她的悲剧不光是她自己的内心造成的,也是从童年时期起各种不同的外部环境所造成的。如果她成长于一个温暖、充满爱心、善良的家庭,她肯定不会有日后这么多的悲伤、妒忌、不安。从我的角度来说,我强烈推荐这本书!
暑假,我看了 《守望的天使》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读了后有很大的感想。
《守望的天使》讲述了有个叫奇奇的小男孩,一天他和他的朋友一起玩,他的朋友说:我有两个天使,天使其实就是我的父母。但是,奇奇非常烦他的父母,因为他们总是唠唠叨叨。我认为,他这样想是不对的。
在我们有困难的时候,父母伸出他们援助之手;在我们饿的时候,父母给我们做饭,不管好不好吃,这也是他们的心意;在我们把衣服弄脏的时候,父母又伸出双手帮我们洗衣服;父母随时随刻都在帮助我们,父母的爱是伟大的。
《守望的天使》文中把父母比做成天使,汤米说:如果我也有两个天使就好了。其实他也有两个天使就是他的父母,只不过汤米没有理解父母对他的爱。
父母是我们最亲近的人,他们用无私而伟大的爱呵护我们,使我们健康成长,他们把身边最好的东西都给了孩子,在任何时候都无怨无悔,这一切都是因为爱。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去看看 《守望的天使》这篇文章,一定会有很大的感悟的。
《天使的铃铛》这本书讲了:仙子们把凡间的人类分为两大类,不是我们通常说的男女,而是“菜豆”和“瓜豆”。“菜豆”是指不相信世界上有仙子的人,而“瓜豆”呢?是指相信世界上有仙子存在的人。我认为是有仙子的,可是那些仙子,是没有翅膀的,没有法力的,没有魔棒的,而是有一颗善良的心的。
我喜欢书里的每一个仙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助人为乐的铃兰仙子。铃兰仙子十分美丽,也十分纯洁。普灵王要过生日了,铃兰仙子要找件像样的礼物,路上遇到了迷路的风孩子,铃兰仙子救出了风孩子,并把他送回了家,风妈妈感激不尽,就把一串会魔法的铃铛送给了铃兰仙子。在回去的路上,她用那串会魔法的铃铛帮助了她的朋友们。当普灵王生日的那天,她只好硬着头皮把那串已经失去魔法的铃铛送给了普灵王。为什么普灵王会把那串铃铛收藏起来了呢?因为铃铛不是普通的礼物,而是铃兰仙子美丽的心灵。
辛苦的工作,可依然这么快乐。它舍己为人的精神更令我敬佩,不为自身利益而见死不救。不仅用世界上唯一的魔力风铃草救了一个又一个动物,而且还在帮助他们后,悄悄离开。如果人人都这样,世界不就美好了吗?所以我们要像铃兰仙子一样心地善良、乐于助人!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书其中我看了一本《单翼天使的翅膀》我看的很入迷。
中午我迫不及待的看起《单翼天使的翅膀》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美丽的天使,她穿着洁白的罗衫,美丽而又灵动。她来到了我们美丽的地球。那时后的地球,有青青的山,绿绿的水,蓝蓝的天空上飞着快乐的鸟儿,唱着动听的歌。然而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过了几年,人们的物质需求越来越得不到满足,于是,原来勤劳朴实的人们开始注意到了自然界中还存在着大笔的宝贵财富,他们开始破坏森林,浪费资源,总有一天,人们会为这样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当这一天来临的时候,灾难打破了地球宁静。在那瞬间,洪水咆哮让无数人失去了家园和生命。天使乞求上帝,让上帝帮助我们挽救地球。上帝说:“只要你付出一只翅膀。”天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上帝。顿时,翅膀化作了大树挡住了汹涌的洪水,失去翅膀的天使忍着剧痛,跌落在地面。
从此以后,人们开始悔改,因为天使的翅膀也只有一只,也只能救我们一次。人类啊!不能无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而挽救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
读了这本书我很受感动,我想了很久,为了我们的未来;为了我们美好的家园;为了我们美丽的地球上的可爱的生灵们,让我们一起保护地球吧!
近几天,一直在读《天使的翅膀》一文,我心中始终澎湃着一种激情,一种感动,主人公谭千秋犹如一座巨大的丰碑矗立在我的眼前,需仰头才见。
谭千秋是四川省特级教师,在东汽中学从事教学工作。他为人正直善良,爱生如子,在汶川地震中,东汽中学里的一幢教学楼塌陷了。当时,谭千秋正在上课,他迅速组织学生往楼下疏散。当他得知还有 4 个学生没下来时,立即奔上楼去,看到天花板即将掉落,他大喊一声:“快钻到讲台下面。”说着,他用自己的身体紧紧地掩护住了这 4 名同学。就这样, 谭千秋 老师牺牲了。他本是可以安全地走出地震的,可他却为了 4 名学生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因为在他心里,学生的生命高于一切。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为人师表”这四个大字!
当人们从废墟中将他的遗体扒出来时,他的双臂还是张开的,趴在讲台上,手臂上伤痕累累。就是这双曾传播无数知识的手,在地大震发生后从死神的手中夺回了 4 个鲜花般年轻的生命。看到这一幕,围观的人们不禁肃然起敬。听,山谷低鸣,松涛阵阵,似乎也在哀悼 谭 老师的逝去!
“摘下我的翅膀,送给你飞翔。” 谭千秋 老师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这句歌词,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为自己的学生牢牢地守住了生命之门。他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
今天,我读了一篇故事《天使的翅膀》,这个故事是说一个小男孩得了重病,父母本来想放弃的,可又不忍心,所以他们就请医生开刀治好了小男孩的病,可是在小男孩的背上还是留下了两道疤痕,为了不让同学发现,他天天躲在角落里换体育服,没想到这个秘密还是被同学发现了,“好恶心啊,这是什么东西啊?”
当小男孩听了这话的时候,泪水从眼睛中滑下来。这时候老师听到了他们的议论声,就走了进来,孩子们围着老师用手比划着小男孩背上的疤痕,老师看了看小男孩说:“这是一个传说,传说天上的小天使变成人之前都要把自己背上的一双美丽的翅膀脱下来,可是有的天使动作比较慢,所以背上留下了两道疤痕。”同学们听了后,都想摸一下小天使的翅膀,从此以后,小男孩再也没有被人欺负,再也不自卑了,因为他相信自己就是一个小天使。
读完这篇故事后,我知道这是老师善意的谎言,却改变了一个小男孩的一生。我很受感动。
过去,我总希望自己有一对美丽漂亮的翅膀,现在我相信自己以前也是个天使,尽管我现在还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自己在变成人之前,脱翅膀比较快,所以没有留下两道疤痕,我的动作比较快,这也是一种优点不是吗?妈妈说只要我把这些缺点改正,我就是一个完美的天使了。我想我一定会努力去做的,争取做一个完美的天使。
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把这些感受写下来。这时我们可以用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内心的想法,什么样的作品读后感才算是高质量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读后感夜色温柔”,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下来,总体感受是:剧情的设计、矛盾冲突点、人物形象塑造都让我觉得十分舒适,但叙事的节奏感、逻辑性、合理性偶尔会让我有点黑人问号,不过总体上来说还蛮好的,再次被菲茨杰拉德带到了那个年代。
整篇小说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作者对不同人生阶段的状态的描述。
十八岁少女(初代罗)的爱盲目而又热烈,在崇拜中迷失了自我,凌乱了方寸,那一刻的爱是如此神圣和无私,也是如此轻浮和寡淡。二十三岁的女士(二代罗)在经历了数位男性追逐和数次感情纠葛后,在这类博弈中,逐步熟练运用筹码,规避软肋,举重若轻之间多了份自如和镇定。二十九岁的女人(尼)已经基本完成了自我认知,具有较强的目的性,深知所求所需,成熟的性感中透露着一股辛辣。当然,我想二十九岁的罗应该也不亚于此。
初代迪克,精力充沛,活力四射,出入各种场合都霸占C位,男女通吃,老少全包,举手投足中的自信,使其逢场即坐庄,立于不败。二代迪克,健康、婚姻、事业皆急转直下,往日风采已是昨日黄花,失去了支撑的自信也显得做作勉强了,可怜的娃。
故事梗概:迪克(这名字起得好啊)是一位年轻有为、魅力四射的精神病医生。在参与治疗因被父亲性侵而精神错乱的尼科尔的治疗中,他与其坠入爱河并结婚,从此在婚姻中担任起丈夫和医生的双重角色。随着时间推移,步入中年的迪克渐渐不堪重负,不仅疲于照顾妻子,身体事业也全方位滑坡。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他对年轻貌美的罗斯玛丽产生了热情,同时也逐步意识到了妻子已另有所爱,婚姻行将就木。在一次意外中,迪克的精神彻底颓败,名誉扫地,开始放纵酗酒,最终和妻子分道扬镳。
《夜色温柔》是美国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讲述的是一对中产阶级男女痛苦的婚恋经历。狄克本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年轻才俊,但他娶了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妮可,两人之间互相折磨,最终婚姻走向破裂。菲茨杰拉德是在人生的低谷中撰写这部作品的,可惜销量一般,但在菲茨杰拉德死后,它的文学价值才逐渐获得肯定。为什么说这是菲茨杰拉德的自传体小说?
小说的主人公,年轻的美国夫妇狄克和妮可,身上有很多菲茨杰拉德和他太太本人的影子。狄克出身于小资产阶级之家,上了名校,有良好的教养,且风度翩翩。他获得了著名的罗德奖学金,在苏黎世学习心理学,成为心理精神病学界的后起之秀,看起来前途一片光明。随后,他爱上了比自己小十岁的妮可,明知妮可有精神病灶,依然与她结婚。他们度过了几年的好时光后,妮可又出现了病况,而狄克也丧失了当初的自信,自甘堕落,成了一个忧郁的浪荡子。
现实中的菲茨杰拉德,认为自己就是一个狄克那样的人,年轻时志得意满,认为自己能够抵抗人生的一切摧折,但是,一桩有问题的婚姻很快就把他弄得力不从心了,原有的锐气和豪气消磨殆尽。而他的妻子泽尔达,和书中的妮可一样也患有精神分裂。菲茨杰拉德希望小说的自传体能够为他赢得更多的读者,可惜并没有成功。为什么说《夜色温柔》是一曲写给中年男人的悲歌?
书中的狄克坦言,他这辈子虚度的根源,就在于年轻时太浪漫了,觉得自己凭着善良、勇敢和智慧,就可以为一个心爱的人担负起一切,并从这种担负中获得英雄一般的满足感。可是,他并没有做好承受一切的准备,长年照顾情绪不稳定的妻子,终于让他心理失衡,无法坦然面对自己当初的抉择。人到中年时,最怕的就是发现自己原来一开始就走错了。
但实际上,中年人,不分男女,或多或少都经历了理想和现实的落差,经历了浪漫情怀的无限期搁浅。所以,他们能够从《夜色温柔》中找到充分的共鸣,他们会看到,书中狄克所面对的自暴自弃的诱惑,也同样横在自己的面前;当人们最终意识到,生活不再是一场说走就走的冒险,而是沉重和琐碎之下的步履蹒跚时,他们也将更清醒地认识自己。这部小说为什么直到作者去世后才渐渐引起重视?
小说刚完成时,发表在《斯科里布纳杂志》上,分了四期连载,两期杂志之间的间隔,给读者的阅读带来了困难,也严重影响了书出版后的口碑和销量。1940年菲茨杰拉德去世,年仅45岁,他的英年早逝引起了读者对他的兴趣,作文人们都到这本书中去了解他生前的遭遇,从而带动了它的销量,有更多的人随着个人阅历的丰富、心智的成熟而发现了它的好处。
如著名作家海明威,一直就以“硬汉风格”著称,但他年纪大起来以后,就越来越理解《夜色温柔》所描写的人到中年的境遇。他感慨说:当初,我们对这本书的评价都太苛刻了,但时间过去很久后,我终于感觉到了它的好。
内容简介:女电影演员露丝玛利在戛纳海滩上遇见了主人公狄克·戴弗,一位精神病医生。他妻子妮珂是他过去的病人,患有精神分裂症。他温文尔雅,待人彬彬有礼,露丝玛利很快就迷上了他。尽管她一再对他表明心迹,狄克却始终不为所动。回巴黎后,他对妻子妮珂的忠诚看似没有动摇,事实上却情不自禁地被露丝玛利吸引。为摆脱对露丝玛利的幻想,狄克开始撰写专著,对复发癔症、精神状态仍不稳定的妮珂尽可能温柔体贴。在阿尔卑斯山度假期间,他遇到昔日好友佛朗兹,并用妻子可观财产中的一部分与他合伙办了一家诊所。此时,妮珂收到一封指责狄克与病人通奸的信,病情加剧,在郊游中故意撞毁汽车。狄克沮丧万分,独自外出度假散心,途中与罗丝玛利偶遇,却只是意识到他们短暂的爱情已无可挽回。最终他借酒浇愁,妻子也离他而去。他曾是这个浪漫时代的缩影,最终却沦为一个顾影自怜的失败者。小说见证了菲茨杰拉德虚度了大半生的“爵士乐时代”的幻灭,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作者本人所谓的“对人生透彻、惨痛的了解”。
夜色温柔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 《夜色温柔》发表于一九三四年,是菲茨杰拉德生前所完成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出身寒微但才华出众的青年对富有梦幻色彩的理想的追求以及最终如何遭到失败、变得颓废消沉的故事。小说的背景被安排是作者所熟悉的欧洲大陆,时间跨度为1917年到1930年间,但小说所展现的仍是美国“爵士乐时代”的社会场景。
夜色温柔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夜色温柔》是“一部事业失败或治疗失败的小说”。作为精神病医生,迪克没能实现自己的抱负,而作为丈夫,他在治好了妻子的精神病后却却失去了她。他的失败是双重的。他试图将爱情与事业结合在一起的努力为小说定下了基调,并且占据作品的大部分篇幅。正如前文所提及的《夜色温柔》表现的是复杂与单纯、旧与新之间的冲突,所以它和《了不起的盖茨比》一样,是以新旧世界的冲突为背景的,属于边疆原型的范畴,可以解读成一则“西部”故事。
我们一面要养成读书心细的习惯,一面要养成读书眼快的习惯,正如第一次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内心的感动久久不能平复。写作品的读后感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基于网友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了某某读后感。
我对某某印象最深的片段其实是盛望拎着水走出校门,书中的描述是“他慌乱躁动的少年期就此落幕,一生一次,再不能回头。”也许是我还没有参加高考的缘故,总是对高三对高考对毕业充满了期待——我也想感受一下高中结束的酸涩与快乐。
但盛望的毕业少了太多东西,甚至于他的大学都是在高强度的忙碌中度过。江添把熟悉的一切都留给了他的望仔,唯独把自己丢得远远的。没有江添的盛望,在黑暗中摸索前行,把自己变成了另一个江添。
这分别的五六年是我最难过的一段,真的很心疼很心疼这两个男孩子,他们这么好,这么爱彼此,却因为世俗错过这么五六年。但还好,还好江添回了国,还好盛望回了头,还好他们又重新走到了一起。
“人间骄阳正好,风过林梢,彼时他们正当年少。”再就是木苏里大大的文笔是真的很好,全文有很多句子值得摘抄。不仅是这本《某某》,大大的其它书也很棒。木苏里笔下有太多温柔,太多少年气,而这些全都让我着迷。
《某某》这本小说其实我看了蛮久了,这次没想到出书了,开心的买了一本回来收藏。故事里的两个少年都有着被原生家庭带来的伤痛,失去妈妈的盛望,有个渣爹的江添(离婚了),他们因为父母的结合相遇在了彼此17岁的青春里,奋力挣扎,互相救赎。
“他们发着光,也流着汗,他们无坚不摧,也无所不能。”
也许生活中有很多困难,但他们用自己的力量带来了幸运,一群可爱的朋友,一个并肩奋斗的某某,将那些生活中的阴霾驱散。整本书都弥漫着青春的气息,如那个班级里人缘最好的同学,护短的老师,总是努力学习的学霸,红脸用暴力掩饰自己小心思的女孩,总在最后关头赶着抄作业的男孩,以及那个学神一样的某某。
明明是身世很苦逼的设定呀,但是少年们带来的是青春里那美好的时光,作者描述的高中生活,总能让你会心一笑。而青春的悸动,也在一次次的碰撞中,慢慢发芽生长。这里面总有一个人,会让你回想起自己的青春。
《某某》这本书的内容没有夸张的词汇,没有童话那么虚伪,没有童活里像仙境一样的世界,但它却写尽了人间的真实。
他们两个人的故事起源于盛夏。江添和盛望从同学到兄弟,从兄弟再到恋人。江添把自己所有的偏爱都给了盛望,让我觉得他们会一直在一起,可他们还是分开了。江添知道盛望喜欢热闹,便带着一只猫走得干干净净,把所有的热闹都留给了盛望。本以为他们之间从此结束,可在几年后的聚会上,两人相遇了,四目相对,再也无法移开。可周围人来人往、都没有勇气相认。直到盛望喝醉后,找到了江添并亲了他,他们便又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慢慢说服了父母,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起慢慢地老去。
我很羡慕江添、羡慕她的温柔,羡慕她的长相,羡慕她的成绩。也羡慕盛望,羡慕他的性格,羡慕他的友谊,羡慕他的人缘。可我更羡慕他们之间的爱情。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盛夏的看法。
从前,我很讨厌盛夏,因为它聒噪又烦闷。直到他们的出现,我开始向往盛夏,期盼盛夏。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以至于我每次看到繁华的街道,脑子里总会出现这样一句话:旁边是熙熙攘攘的人流,身后是明明暗暗的灯火,沿河十里,从古亮到今。
《某某》惊艳了我的盛夏。
十七岁,想想都是一个美好的年纪,有最美丽的青春,最活力的时光。就像春夏交际时,那最温暖的太阳,最热烈的风景。就好像,没有什么能将那个时候的我们能够打败,唯一的烦恼,可能就是作业没写完,考试偶尔失利了吧。
有时候成长也意味着丢失
看了十几年的小说,校园类型一直是我心中的白月光,说实话,我讨厌那些将校园小说写的很悲伤的,就像,人生中最惨痛的那几年都堆积在了这里。明明,这是最充满希望的几年啊!
我可以为了一个人努力学习,改变自己,也会因为他的一句话,难过一整天。现在想想,好像很傻气,可也就是因为青春年少,才会有这种特有的傻气呀。长大后,我们就很难会再有这样的时候了。
两个互相救赎的少年
《某某》这本小说其实我看了蛮久了,这次没想到出书了,开心的买了一本回来收藏。故事里的两个少年都有着被原生家庭带来的伤痛,失去妈妈的盛望,有个渣爹的江添(离婚了),他们因为父母的结合相遇在了彼此17岁的青春里,奋力挣扎,互相救赎。
“他们发着光,也流着汗,他们无坚不摧,也无所不能。”
也许生活中有很多困难,但他们用自己的力量带来了幸运,一群可爱的朋友,一个并肩奋斗的某某,将那些生活中的阴霾驱散。整本书都弥漫着青春的气息,如那个班级里人缘最好的同学,护短的老师,总是努力学习的学霸,红脸用暴力掩饰自己小心思的女孩,总在最后关头赶着抄作业的男孩,以及那个学神一样的某某。
明明是身世很苦逼的设定呀,但是少年们带来的是青春里那美好的时光,作者描述的高中生活,总能让你会心一笑。而青春的悸动,也在一次次的碰撞中,慢慢发芽生长。这里面总有一个人,会让你回想起自己的青春。
青春是迈着轻快的脚步走过阴霾,义无反顾
以前我一直以为,单亲家庭是很少的,我也不会主动去打听身边的人怎么样,直到近几年,我才慢慢发现,原来每个人都是带着伤痕在成长。身边那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其实从小就失去了爸爸,那个略微有点强势的女孩,原来也一样。
但雨过之后是彩虹啊。很高兴,能在白马梧桐下遇见彼时正青春年少的那两个少年。
69章之前,是肆意快乐、相互靠近、彼此试探、纠结挣扎的校园时光;69章到90章,是他们在一起的短短一个月;91章到98章,是他们分别的整整6年;之后,是久别重逢、破镜重圆。
两人这场短短爱恋的甜蜜,停留在江添18岁生日那一天。那天,盛望亲了亲江添,说:“哥,18岁了,我爱你。”这之后,一切都混乱了。重新在一起之后,江添生日那一天,盛望重新给他定做了翻糖蛋糕,他从19岁数到24岁,补足了这6年的亲吻和生日快乐,最后他说:“江添,生日快乐!”他们终于追上了时光,再一次站在了彼此身边。
其实,看完这篇小说之后,我写过一个蛮长的故事回顾。我看了三遍,以至于好像闭起眼睛都能想起那些情节。有时候我会想,现在这个年龄,为什么还会为这样的校园文而动容,想来想去,大概是因为我们都经历过那样的年少,我们都曾有过那样的心动。很多事情,可能不能有小说中那样的巧合,破镜也不一定都能重圆,我们不一定有那么多的缘分,去相遇、去了解、去重逢、去在一起,但我们大概都有过年少时那暗恋的纠结和胆怯,也或许有过偷偷在一起后青涩的欢愉。年少的喜欢隐秘而炽烈,带着些想要冲破牢笼的孤注一掷。那些藏着掖着的快乐,在人到中年时,也真的还会带来心底的悸动。
毕竟,十六七岁的年纪,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十六七岁时喜欢过的人,现在可能连面都不得一见了。我们那时对很多事无能为力,但却纯真美好、热烈真挚。很多时候都想回到过去,看看那时候的自己,有没有矫枉过正的偏执,有没有不合时宜的孤独。当然,好好学习还是要的,成为一个学霸才有资格选择自己所爱。
少年的心动是仲夏夜的荒原,割不完烧不尽,长风一吹,野草就连了天。
江添盛望他们的感情是生动的,却因种种原因在某一瞬间又好似尖锐的玻璃不小心就会扎伤了双手,玻璃碎片掉落在地上只剩下空荡的风和满身的伤。重组家庭的结合让两个本毫无交集的人相遇,在最关键的高中阶段不经意间产生了令人心神向往的火花,他们的爱情是纯粹的,是美好的,不掺杂任何污点的,是两个灵魂的互相吸引。无人知晓他们在一起,但人人都见过他们在一起的样子。少年果然更容易偏爱少年,他们比肩抵住背后喧嚣世界,只望向彼此照亮爱的眼,可命运总是爱捉弄人,父亲的过错让江添母亲落下一个永远无法抹去的心病,她自顾自的认为这件事绝对绝对不可能也不允许发生在自己儿子身上,不能想象这简直令人发指……
可总有一天,在种种事故下,那张遮蔽住他们感情的安全网,被一双又一双的手毫不留情地掀开,好像有无数双脚争先恐后的往这纯粹留下了无数个脚印,这好像是肮脏的,不应该的,值得被人唾弃的。他们迷茫了,在一瞬间失去了前进的方向,那抹若隐若现的光消失了,剩下一片虚无。他们找不到对方,眉眼明明还是熟悉的样子,却有点不敢认了,只能在黑暗中摸索,寻找。他们怕了,怕找不到,怕会这若无中迷失方向,也怕对方真的找不到自己,太残酷了……可是所幸兜兜转转,他们还是遇见了。是上天造化弄人,开了个天大的玩笑不舍得他们分开,再次相遇以后,他们永远舍不得放开对方的手了。有那么一瞬间让人几乎生出一种错觉,好像他们还在付中只是放了一场悠然长假。
三号路依旧长的没有尽头,梧桐荫还是枝繁叶茂。
骄阳刚好风过林梢,彼时他们正当年少。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徽因读后感(通用6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我一同学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当下应是华东政法大学,据史讲是曾与清华、北大齐名的东吴大学分出来的。当年暑期回苏,一天谋面,他兴致勃勃告诉我徐志摩的诗句,用苏州话说了两字:服贴,应是现在不少人讲的妥贴或熨贴。
如果没记错应该是:那是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姣羞。至于林徽因也是那次听说的。数天前在山塘街旧书店偶遇《林徽因传》,作者是白落梅,果断收入囊中。
白落梅拥有众多读者,被盛赞其文“落梅风骨,秋水文章”。打开书页,经年往事一一重现,徐志摩的诗情浪漫,梁思成的烟火平稳,金岳霖的理智相守。爱的方式不同,彰显了大写的一个“人”字。其中平稳安逸的人生追求,无可指责。上苍赋于人极至的才能,它也是公道的,完美是不现实的。缺憾也是一种美。烟花已冷,楼空人去。寂寞是一种美,折向空寂。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繁华之后的淡定从容。阅尽世事苍桑后的简静与纯粹。
中国画讲留白,西洋画讲满。前者讲韵味,后者讲视野冲击。
坦率说,前天我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位朋友的画作,似一夜间圈内的两三个知名画家没了影,不见了。文人相轻乎?同行相忌矣?我早前说过,人与人之间要包容,不仅要包容人的弱点,更要包容人之姹紫嫣红。
一幅画的思想境界取决于画家对人生与生活的感悟与渊博学识。有高超的画工而无渊博的学识怎能成为画家?或许一辈子也只是一个画匠吧。或者事实上,那些画家应不是这样的文人,另有隐情。从他们画作的气韵可窥见一斑。他们又是怎样的一些文人呢?
这是发生在阅读《林徽因传》期间的故事。
《林徽因传》,使一个林徽因仿佛活生生跃然纸上。作者把自己全面深入地调查了解到的林徽因展现在读者面前。那么,书中的林徽因到底又是一个怎样的江南女子?书中没有直白地讲林徽因的身高,更不会推测其三围,但是根据书中线索找到了林徽因、徐志摩与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的合影,根据江南女子普遍特征约略有了其磨糊影像。徐志摩一副郊荒岛瘦的模样,算不上帅哥。林徽因则柔美、姣小。所谓才子佳人,恰恰好。
一九三二年,林徽因分别在元旦和正月两次致信给胡适。林徽因在信中提到最多的则是徐志摩,徐志摩的死是她心口永合的伤。她说过,徐志摩给了她不少人格上、知识上磨炼修养的帮助……他死后,她的心一直不得舒展,导致肺病复发。因为康桥之恋这个男人扣开了她心灵的门扉、在她心中筑的梦。
徐志摩真的如《再别康桥》所写,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世间真的有人可以让自己轻巧地来往于梦醒之间,出尘入世收放自如?作者白落梅在书中肯定林徽因,她是夏日白莲,怎会陪他热烈燃烧,终成云中过客。梁思成于她,终究还是把她装帧在过去的岁月里。白落梅无奈地揣测道:他是不忍碰触,还是不愿碰触?
人生就是一种交换,所谓此消彼长,得到与舍弃是等同的。在感情上,诗意浪漫与简单平稳不可得兼。苏州幽巷之内私家花园,一关一至,门内是世外桃源,门外是喧嚣浮世。但这《白发苏州》与喜欢热闹仅二十多岁的《我们太太的客厅》里的太太秉性显然不付的。
白落露的文笔是温婉的,边议边叙,缓缓推进。文中批评也带着对人生的叹喟,对生命无常的无奈。
人生没有绝对的安稳,既然我们都是过客,就该携一颗从容淡泊的`心,走过山重水复的流年,笑看风尘起落的人间。当我们似乎都明白了,已是垂垂老矣。
林徽因曾给徐志摩的学生沈从文写信说:“人活着的意义基本的是在能体验情感。能体验情感还得有智慧有思想来分别了解那情感——自己的或别人的!”(1936年《致沈从文》)“理想的我老希望着生活有点浪漫发生。或者有个人扣下门走进来坐在我对面同我谈话,或是同我同坐在楼上炉边给我讲故事,最要紧的还是有个人要来爱我。我做着所有女孩的梦。”(1937年《致沈从文》)才华横溢又柔情似水的林徽因,就这样追寻着她与徐志摩那场难以忘怀的梦。
人生就是一条不断修行的旅程。愿我们多一些包容,包容人的缺点,包容人不同的视点,包容人在不同成长过程中。
张爱玲哀叹到:“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其实又何止于女人呢?无论哪个时代,无论高低贵贱,女人也好,男人也罢,作为一个个体,灵魂的独立和内心的强大,永远是一生要做的修行。今时今日,恋爱与婚姻自由,我们需要心灵的依傍,需要相知相守,但同样需要独立的人格,自我温暖的力量,而不是以爱之名,以婚姻之名,谁成为谁的附属品。
只有这样的两个人相遇,才能细水长流,做到舒婷说的那样:仿佛各自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在年轻的林徽因身上发生了建筑师那严谨冷静理性和诗人那浪漫热情感性的碰撞。有人说得好:人的前半生,没有对错,只有成长。”这句话多么有深意和内涵啊!这话放在这里也应该恰当吧。
赞赏落梅风骨爱好者之研:隐世才女白落梅,以禅意写红尘,以佛法道人生,化云水禅心,入人间烟火。与她共有一剪菩提的光阴,也听她静静地诉说这来往的缘分,俯瞰烟火人间,品静好人生,盼现世安稳……
若说张爱玲是带刺的红玫瑰,夕醉蝶舞,妖娆怒放;那么,林徽因便是初春的桃花,朝旅吟歌,盈盈绽开。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她的动人娇娜,至今仍是朱颜不改。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她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著变;她说,你是四月天的云烟,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她说,你是四月天的圆月,雪化后那片鹅黄,新鲜初放芽的绿,你是;水光浮动着你梦中期待的白莲。她美,美在她的外表,美在她的诗作,美在她的心灵。这个不凡的女子,她舞出一生传奇。1921年,年仅16岁的她游历欧洲,结识了意气风发的诗人徐志摩,为他风雅的谈吐,俊美的容颜所吸引;而徐志摩,亦为林徽因出众的诗才与清丽的美貌而为之动容。此时的林徽因,还是一名情窦初开的少女。但是,徐志摩已经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与林徽因的相遇,让他成为一位优秀的诗人,并且竟决定与结发妻子张幼仪离婚。1924年徐志摩与林徽因于泰戈尔访华那年共同担任翻译。一别四年,再见时,林徽因以为人妻。1937年11月9日,赶赴林徽因演讲的徐志摩的飞机遇难,为这一场演讲,那名痴情之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风筝误,误了梨花花又开;风筝误,误了金钗雪里埋;风筝误,误满相思挂苍苔。风筝误,误了一句情似露珠,到底谁误了谁的一生?问月,皓当空,答案如风。
看,那一点美丽会闪到天空!几片颜色,挟住双翅,心,缀一串红。飘摇,它高高的去,逍遥在太阳边太阳里闪一片小脸,但是不,你别看错了错看了它的力量,天地间认得方向!它只是轻的一片一点子美像是希望,又象是梦,一长根丝牵住天穹,渺茫高高推着它舞去,白云般飞动,它也猜透了不是自己,它知道,知道是风!林徽因的父亲,将女儿当成掌上明珠,而林徽因,对父亲既充满着敬畏,又恨他对自己母亲的无情。何雪媛是个平凡的女子,并不值得林长民怎生宠爱,但是才华出众的林徽因,自小饱读诗书,是父亲唯一的孩子。父亲疼她,爱她,有父亲在,她不会有受伤的机会。
又是一年人间的四月天。
不知多少人会记得有个女子,曾经走过人间四月天,又与莲开的夏季有过相濡以沫的约定。后来才知道,那一袭素色白衣的女子已化身为燕,去寻觅水乡旧巢。她走过的地方,有一树一树的花开,她呢喃的梁间,还留着余温犹存的梦。有人说,她是个冰洁的女子,所以无论人世如何变迁,她都有着美丽的容颜。有人说,她是个理智的女子,不管面临怎样的诱惑,最后都可以全身而退。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一帘梦。有时候,寂寞是这样叫人心动,也只有此刻,世事才会如此波澜不惊。时光微凉,那一场远去的往事被春水浸泡、秋风吹拂,早已洗去铅华,清绝明净。以为历经人生匆匆聚散,尝过尘世种种烟火,应该承担岁月带给我们的沧桑。可流年分明安然无恙,而山石草木是这样毫发无伤。只是曾经许过地老天荒的城,在细雨中越发地清瘦单薄。青梅煎好的茶水,还是当年的味道,而我们等候的人,不会再来。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林徽因,中国第一位女建筑师,她的人生充满着传奇的色彩,作为一代才女,他的作品也备受后人青睐。
在《林徽因传》里,林彬通过大量事例,用清丽的文字,真实地记录了才女,诗人,建筑家林徽因那浪漫而坎坷的心灵历程。
林徽因出身高贵,在一个富足而温暖的家庭长大,形成了她温暖,善良,活泼的性格。加之林父十分疼爱她,带她游遍欧洲,使林徽因自小就立下志愿要以建筑作为一生人的追求。甚至到了宾父法尼亚大学修读建筑系遭受挫折,他也不放弃自己的梦想,宾父法尼亚大学不招收女生,林徽因就和美国女生一样报读美术系,选修建筑课程,每天起早贪黑地绘图,学习。林徽因说过:“我曾跟着父亲走遍欧洲,在旅途中我第一次产生了学习建筑的梦想,现代西方的古典建筑启发了我,是我充满了要带一些回国的欲望。我们需要一种能使建筑物数百年不朽的良好建筑理论。”凭着林徽因这种坚定的信念,才使中国后来出现了更为优秀的建筑作品。
林徽因是个坚强,执着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无法阻止她为她的建筑事业献身。抗日战争爆发,林徽因的弟弟林恒壮烈的殉国,林徽因虽然悲痛万分,仍收拾心情继续编写建筑类著作《中国建筑史》,在编写《中国建筑史》时,林徽因的肺痛已越来越严重,经常大口大口的咯血,而她的丈夫梁思成的身体也垮了下去,脊椎病的复发使梁思成的身体撑不住头的重量,夫妇俩把全部心血付诸于建筑,令人感叹,工作是美丽的,林徽因在工作中获得极大地快慰,倾注在创作中的时候,常到忘我的境界。
追求梦想不正应该像林徽因一样吗?人是有思想的芦苇,正是因为每个人都有独到的思想,才会有不同的思想,人若没有目标没有追求,跟普通的动物有什么区别?林徽因不是普通的才女,若她没有定下目标,立下一个终生奋斗的梦想,他也无法得到如此大的成功。
梦想不是不切实际的概念,作为年轻人,作为国家的希望,我们更应该立下梦想,为梦疯狂,不要再耗费自己的生命,让大学的四年更有意义,更加精彩。
几段梅风,几星荷雨,小院湿了青苔,记忆,她不是玫瑰,不是牡丹,不是暗香黄昏黑夜,她是一朵离天堂最近的白莲,是迎着黎明与春天定下的誓言。
她有个好听的名字,林徽因,她出现在多少人的梦中,她蜻蜓点水般的掠过,她却早已化身成燕,在无数人的回忆中流转。
这便是她,哪怕是用一整个日月,也道不尽的女子,哪怕是用一生,也忘不掉的女子,她似乎拥有了所有祝福的言语,她似乎夺取了所有注视的目光,甘愿做她的叶,甘愿做她的伞,在这本小小的《林徽因传》中,给了我们一片温柔黑白,清亮如空的世界。
书里的她,才华横溢,吟诗作赋,研究建筑,参与国徽的设计,拯救传统工艺诗里的她,清秀温婉,人间的四月天,是爱,是暖,是希望生活中的她,优雅却又义无反顾,面对心动,停留时美好,离开时决然会不禁赞叹,是一个怎样的人,才能令世人用如此仰慕的神情去张望,去追寻,不知从何时起,这成了放不下的执念,不知从何时起,这样算来,差不多已经一生了。
我与她的出生相隔了近一个世纪,是历史的沉淀,让我隔着一个世纪的光阴一点一点描摹起她的模样,她的眼睛,她的鼻尖,还有她的嘴角,然后,再从她的欢身笑语中,感悟到这唯一的女子。她选择在人间的四月挥手告别,你看,连上天都如此眷念你,让你如此幸运,许诺了曾经的相濡以沐。
我羡慕她的聪慧,羡慕她的冷静,羡慕她的执着,羡慕的太多太多。
我能想象,我能有所感触,望着窗前一目红枫,期待着不久的春天,看着桌上简单的几行小诗,回味着忙碌却又充实的生活,她难得的宁静,她难得的空隙。
不知道有没有与我相像的人,不了解自己,有时也无法充分的了解某些人和某些事,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正的快乐,这是不是真实的那个自己,再或者,眼前的生活,是不是就是适合自己并且希望的,我把更多的时间用来放空,看看天发发呆,喝点什么,吃些什么,眼神,却会更迷茫些。
作者说,真正的平静,不是避开车马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起相伴雨季,度过年华的人,终究会在某个路口离散,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此时,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只一个人的细水长流。我说,如果时光的齿轮停止转动,她依旧会是一朵开在磐石上的白莲,静静的观赏着我们这些疲于奔波的人,静静守护着她心里,那一处应该名为康桥的角落,没有留给任何一个人涉足,让其长着漫天的草,下着无声的雨,这不是无奈,不是怀念,更像是一种寄托,将想要说的话,装订在诗里。
今天的人们,会在一生中遇到多少的人和事,又会在多少的努力和现实中明白,人生需要惊涛骇浪,更需要惊涛骇浪后的平静。
诗人潦倒的一生,今人忙碌的一生,茫然之下,寄托之上,又是多少岁月在悄然婉转,成歌成诗。我曾天真的以为,真的有勇气可以不顾一切,我曾稚嫩的觉得,三尺宽的肩膀可以扛下所有,在冰棱的反射下,透过无边的黑暗,照耀出万丈的光芒无惧刺眼。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已经经过了好几个春天,好几次花开茶靡。
时间消磨了少年眼角的光,打散了花上,拥挤的蜂蝶,她终究为人妻为人母,过着热烈后平淡的生活,依旧带着某一缕褪不去的光华。不知在哪本书上看到过,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就是看到那些与生活抗争的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选择屈服或者坚持。
她的存在,本就是一个奇妙的邂逅,宛若一首没有终点的小诗,在每个会到来的春天,延续着每只蝴蝶的梦,天上地下,铺满了星星点点的美好。这是四月的风,又似睡梦中,唇间淡淡的轻启: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做林徽因这样的女人》读后感1000字:
中国有句俗话“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而梁思成却这样说“老婆是自己的好,文章是老婆的好”,从中我们不难窥见林徽因的人格魅力。
一代才女林徽因留下的传奇我归为三点,第一点是荡气回肠的三段爱情故事。有人评论说,她与徐志摩合作的是一部青春感伤片,浪漫又悲伤;她和梁思成导演的是一部婚恋正剧,甘醇而绵长;她和金岳霖出演的是一部地道的悲情小说,无奈又悲怆。哪一个故事拿出来都是一部巨著、大片。第二点是林徽因对建筑学的热情和坚持,从1930年到1945年,她和梁思成共同走过了中国的15个省,200多个县,考察测绘了200多处古建筑物,获得了许多惊人的发现,并参与设计了国徽和人民英雄纪念碑,对新中国的文化传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三点是她在文学方面的造诣,不管是诗歌、小说、戏剧、翻译甚至是哲学,她作为一个业余人士都能达到不俗的水平,也是缘于她丰富的学识和敏锐的思维,每周六下午都会在她家举行“太太的沙龙”,让当时的文人灵魂得以洗礼和交流。
纵观林徽因的一生,她的成功有很多原因,我觉得我们可以学习的有两点。首先是行走在理性与感性之间,无法否认林徽因对徐志摩和金岳霖都是有感情的,一个是豆蔻年华的初恋,一个是默默守护的知己,但是林的理性让她拒绝了徐的疯狂求爱,并与金始终维持纯洁的友谊,虽然令人唏嘘,读后感.但正是理性的思维让林赢得了尊重。同时林又是感性的,她在《你是人间四月天》中写道:“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这无疑是种感性的表达,而且她能把枯燥的学术论文写成活灵活现的美文,赋予那些木石结构以灵性,我们才得以读到这么多的精品。
其次就是吃别人吃不了的苦,林这一生虽然得到了万千爱戴,但也吃了不少苦。她的童年因为生母不受宠,所以成了母亲的发泄品。后来抗日战争爆发,她仍坚持建筑史的调查与研究,经常在工作的时候能听到远处的枪炮声。她还拒绝了美国的聘请,甘愿拖着病体和全家人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其实凭借林的优越条件,她完全不必吃苦,但她成全了自己,塑造了一个伟大的灵魂,站在了一个令我们仰望的高度。
我们可能做不了林徽因那样的人,但总是要朝着她的方向不断发展。学习她对理性和感性的拿捏,对事业和家庭的平衡;学习她热情率真、外柔内刚的性格;学习她热爱祖国、热爱工作、热爱生活的态度,做个“经得起繁华,归得起平淡”的人。
生命里有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多少的愁苦和伤感。华灯初上,时光流转,他与她的曾经留下不可抹灭的痕迹。那些无处安放的曾经,破碎的让人心疼,他推开了所有的人,唯一把她放在心上。他想应该守候,继续这么守候着。
有人曾说如果一百个人来问我完美女子的标准,那么我一百次都会回答说是林徽因,是的,她已经是个传奇,是只能仰望的女子。她早已隔着如许烟波岁月,隔着那些男子的深情,美成书页中的一个剪影。所有人都知道她和徐志摩的故事。他为她写下那样的美的诗,可是最后她还是没有选择他。可是,比起徐志摩那样激烈的爱,金岳霖的脉脉深情更令人动情。
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百转柔肠冷如霜。爱有很多种方式和理由,这里无意责怪谁,可是金岳霖的故事听起来更加撼天泣地。真正的爱情不是利己,而应该是利她的,他为了她终生未娶,因在他心中,世界上已无人可取代她。对他来说,春风再美也比不上她的笑。是否女人,永远不必多问,她最好永远天真,为他所爱的人。
把人生看做是自己独一无二的创作,便不会频频回首,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旧时光的风景里,成为珍藏一生的美丽。也许会看到别的风景,可是回头看,仍然觉得还是她最好。即使多年后,当他已是八十岁高龄,年少时的旖旎岁月已经过去近半个世纪。可当有人拿来一张他从未见过的林徽因的照片来请他辨别拍照的时间地点的时候,他仍还会凝视良久嘴角渐渐往下弯,像是要哭的样子,喉头微微动着,像有千言万语哽在那里。最后还是一言未发,紧紧捏着照片,生怕影中人飞走似的。对他来说,花开了,他就画花。花谢了,他就画自己。你来了,他当然画你。你走了,他就画一画回忆。。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四月的早天,八月的忧愁。她在他心中,始终是最美的人间四月天。仿佛一本书,慢慢翻到最后一页。
若无缘,六道之间三千大千世界,百万菩提众生,为何与我笑颜独展,唯独于汝相见?若有缘,待到灯花百结之后,三尺之雪,一夜发白,至此无语,却只有灰烬,没有复燃。他从来没对她说过要爱她一辈子,也没说过要等她。他只是沉默地,无言地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这一切。爱她却不舍得让她痛苦选择,因此只得这样沉默。因为,能够说出来,大约都不是真的。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他会想起你年少时候的容颜,在他心中,你永远都是十七岁的那个穿白衣裳的小仙子,他会想到嘴边不自觉地轻轻地微笑起来,叹息地说,她啊之后便是沉默,沉默之下,原本是有千言万语的,可是已经不必说了,那样的林徽因,在那样的他的心中,便是独一无二的万古人间四月天了。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金岳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长期比邻而居,而他去世后,也和林徽因葬在同一处公墓,像生前一样做近邻。
"终于明白,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邀约好同行的人,一起相伴雨季,走过年华,但有一天终究会在某个渡口离散。红尘陌上,独自行走,绿萝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林徽因这样写道
他如此深刻地爱着她,终身不娶似乎有了更确切的理由:纵使有再出色的女子,与她相比,也黯然失色,新娘若不是她,娶妻何用?金岳霖去世后,骨灰也安放于八宝山革命公墓,与林徽因墓仅仅一箭之遥。终于明白,世间有这样一种情感,叫做至死不渝。
一生走过许多地方,一辈子只陪在一个人身边。你在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的时候,一切是你。终究一别千年。我努力地去想,想你的模样。一直到许多许多年后的今天,许多许多年后的我,才明白许多许多年前的你,为什么有那么许多许多的沉默、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原谅匆匆的时光,记住生命,记住爱,记住温暖。
《小王子》读后感:温柔
李佳怡
《小王子》作者是圣埃克苏佩里。《小王子》的定位是一本童话,我却固执地认为这是一本正经的文学作品。它已不再是童话,不止孩子可以阅读,成人也可以,作品中更多的是作者心灵的寄托。
我喜爱这本书胜过任何一本书。本书主要讲述了飞行员飞机故障,坠落在沙漠,遇见了小王子。后来讲述了小王子的种种经历。小王子是虚构的,但他是作者心中真实的一个人,予所有知道小王子的人最温柔的感受。
小王子虽只是个孩子,不知道所谓成人的感受,但只有从一个孩子的眼中看这个世界,才是最温柔最真实的。
随着时间的飞速流逝,你已不再是原来的那个纯真的孩童了,打心底问问,你还能看见并勇敢地面对这真实的世界吗?答案定是否定的。而你却无法改变。我猜,作者的感受也是如此吧。
其实从平时生活发生的事情中,便很容易发现。假如你交了一个新朋友,大人们从不会问他的声音听起来怎么样?最喜欢什么游戏?他们会问:他多少岁?他学习成绩好吗?大人们总以为这样问会更了解他。再假如,你看见一个很美的房子,对大人们说:我看见一座漂亮的红砖房,阳台上摆着几盆植物,屋顶有许多鸽子。大人们想象不出有多美,你必须说:我看到一座价值一千万的房子。大人们就会惊叫:哇,多漂亮的房子!
这无非是现代人的通病!自从货币经济兴起之后,有太多现代人将自身的快乐和价值寄托在对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金钱的追求上。大家以为只要赚到更多的钱,拥有更多的商品,住进更大的房子,他们就会变得更加快乐,他们的人生也将变得更加有价值和意义!可是无数事实证明,这种想法无论是逻辑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错误的,而且恰恰是现代人普遍感到不快乐和无意义的根本。
然而在叙述这些时,书中的文字竟然都极其朴素和纯净。却能予人心灵的碰撞敲击。
就像书上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话: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贾宝玉真可谓柔情似水,不论是小说里刻画的整天跟贾府的女人们一起欢声笑语,还是在各个影视剧版本里的细皮嫩肉,浓眉大眼,你都不得不把一个男人跟温柔连在一起,甚至温柔到有点娘娘腔。
他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当然,作者绝非故意刻画一个如同色狼一般的男主人公。在曹雪芹笔下,以男子为中心的贵族社会是那样虚伪、丑恶和腐朽无能,另一方面,少女们却是那样的善良,纯真,美好。于是,从小在女儿国里长大的贾宝玉自然带有了一些女性的性格特点。
贾宝玉的温柔着重体现在他对女性和对下人的尊重上。在男尊女卑,封建等级严苛的社会,能做到如此也实属不易。比如对茗烟没上没下,大家乱玩一阵;撕扇子千金一笑,使晴雯转恼为笑;金钏受辱身死,宝玉念念不忘,不顾给凤姐过生日这等大事,偷偷跑到郊外冷清之处洒泪祭奠。
贾宝玉的温柔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其对封建礼教的反抗。他对女性的温柔,对下人的体贴无不是在于当时的社会抗争。贾宝玉的反抗也带有着温柔的成分他不敢与家族彻底决裂,只是在整个封建礼教的束缚下做些小小的反抗。
在第三回中,曹雪芹用一首《西江月》描写贾宝玉: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梁:莫效此儿形状!试想,贾宝玉真的是个不学无术之人吗?我觉得,贾宝玉只是不肯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不愿走封建家长为他规定的读书应举,结交官场,遵从礼法,经帮济世的人生道路,他只是鄙视功名利禄,厌闻仕途经济的学问。因为他无法拜托家庭,于是贾宝玉选择了这样一条看似自暴自弃的道路。然而,在后四十回的续写中,高鹗居然让贾宝玉中举不得不说这是严重违背了曹雪芹本意的。
总而言之,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中,却生生地要走一条与家族的希望背离的路不论是爱情还是前途,贾宝玉确实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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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孝文明源源不绝,自古以来,孝道一直是中华民族的底子价值观,关乎我国人的精神生活。孝指子女对爸爸妈妈应尽的责任,是传统美德。至春秋时期,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体系地论说孝道。
《孝经》中,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长于孝";"夫孝,德之本也"。孝顺爸爸妈妈,是不移至理的规律,是应该事必躬亲的。固然,儒家孝道也有年代局限性的陈旧观念,搀杂封建性的糟粕,比方"父为子纲"、"爸爸妈妈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三年之丧",均已过期,应毫不吝惜地扔掉或予以批评。
《孝经》在我国思维史上有着不容忽视的位置,特别是西汉统治者宣传“以孝治全国”之后,在绵长的封建社会里,它成为人们涵养的必读书目之一。《孝经》,是古代的圣人孔子的学生曾子所著,它是儒家经典作品中专门谈“孝”的一部作品。《孝经》一共有十八章,每一章都是经典。第一章为开宗明义章,是全文的宗旨:“夫孝,德之本也,孝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爸爸妈妈,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爸爸妈妈,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总算立身。”短短33个字就总结了孝之始,孝之终。第二章至第六章别离为皇帝章、诸侯章、卿大夫章、士章和庶人章,规则了不同位置的人的孝道规范。第七章为三才章,强调了孝的位置和效果:“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六合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利全国,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第八章为孝治章,讲圣明的君王怎么故孝治全国。第九章为圣治章,讲圣人怎么用孝道教化大众。第十章为纪孝行章,讲孝子应怎么孝敬爸爸妈妈。第十一章为五刑章,讲不孝为诸罪之首。第十二章为广要道章,讲孝为什么是重要的道理。第十三章为广至德章,讲孝为什么是最高的德行。第十四章为广扬名章,讲孝道与扬名后世的联系。第十五章为谏诤章,讲爸爸妈妈有了差错孝子应该怎么办。第十六章为感应章,讲孝道与神明的联系,孝道到达极点就可以感应神明。第十七章为事君章,讲孝子与事君的联系,孝子事上,“进思尽忠,退思补过”。第十八章为丧亲章,讲爸爸妈妈逝世孝子应该怎么办。《孝经》,短短十八章,却蕴含着深入的道理。孝道上至诸侯、皇帝,下到黎民大众无一不是要恪守孝道的。《孝经》,它不仅能教咱们学会孝,还有教咱们要效法六合,天然和万物!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古人说的“孝、悌、忠、义、礼、义、廉、耻”这八德,孝排在第一位,可见“孝”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所以,“孝”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必须做到的。
《孝经》,通过孔子和弟子曾参之间的对话,精要地阐述了儒家对孝道的见解,认为孝才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一切教化得以推行的关键。
《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让我知道一个人的躯体、四肢、毛发,皮肤,都继承父母,要好好爱惜,不要随意毁伤,这是孝行的起点。这句话令我感动。还记得在我我四岁的时候,有一次我玩喜洋洋(就是一元一次的那种摇摇车),一不小心从一米多高的地方摔了下来,我一直哭,妈妈问我是不是很疼啊。我说:“妈妈,胳膊刷坏了,让您担心,我才哭的呢。”妈妈搂着我直说我是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
对啊!爸爸妈妈把我养大,费了多少心血啊,我们要是不孝顺父母的话,就是大逆不道!所以,我出去吃饭的时候,总是给妈妈碗里夹肉,妈妈直说我长大了;平时,我也做家务,去买早餐让大人吃,晚上放学去买馒头。让爸爸妈妈多休息;我还早起晚睡,好好学习,不要因为贪玩耽误功课让父母担心。
《孝经》是孔老夫子留给我们的瑰宝,从《开宗名义章》起,共18章,讲了孝的功能、孝的本质、孝的内容,讲了从天子到庶人尽孝的标准,讲了以孝治天下的原理等等。
总之,孝是德行根本,我们一定要孝顺父母,做善事,才能做大事。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下五千年的优良传统,我们要让孝道走遍中国,传遍世界。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国学经典诵读《大学中庸孝经》,《孝经》的内容好象都比较难懂,爸爸妈妈又和我一起阅读了《二十四孝》,我觉得其中的故事都非常感人,小时候那些孝顺的人,长大都有了很大的成就。
自古以来,孝是人类最基本的感情,是一切爱的基础。孝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天地间的自然规律,是人类一切德行修养的基础,是思想教化的源泉。
生我者父母,养我者父母,没有父母伟大无私的爱,我们很难健康地成长,父母给予我们一切,父母的眼睛时刻关注着我们,父母对孩子的关怀总是那样的无微不至,劳而无怨。
百事孝为先,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孝道就是要尽心尽力的供养父母。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又怎么能去爱他人、爱国家呢?
现在我们中间的很多人,特别是我们这些00后,经常一天到晚想的都是自己要向父母要点什么,想要怎么样玩耍,自己喜欢怎么样就要怎么样。与父母一起时,自己一定要选最好的,要玩自己最喜欢的;吃东西时一定要选自己最喜欢吃的。有时,父母指出我们的错误希望我们改正时,我们不仅不愿意承认,反而还会发脾气;有时甚至还会在对父母、长辈说话时很不礼貌。
所有这些表现,和《孝经》中的要求相对照,关键是孝顺二字没有做好,我们距离《孝经》中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读了《孝经》这本书,我以后一定要孝顺父母,尊敬老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美德。让我们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吧!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我很喜欢《孝经》里的这句话。要知道生我者父母,养我者父母,父母给予我们一切,没有父母伟大无私的爱,我们很难健康地成长,父母是我们第一任老师,也是终身的老师。父母的眼睛时刻关注着我们,对我们是无微不至,劳而无怨。我们的每一根毛发都来自于父母,每一寸肌肤都来自于父母,我们要好好保护好自己,不要伤害到自己,这就是孝心的开始啊。
“仲尼居,曾子侍”,这六个字能看出孔子在上课,曾子就侍奉在老师身边,文字虽然简单,可是我已经能够想象出这样的画面,说明曾子是个尊敬老师的好学生。不仅如此,他还是个大孝子,在《二十四孝》里我读过他的故事。书中记载着,曾子有一天上山砍柴,结果家里来了客人,他母亲一个人在家,不知道怎么接待,怎么办呢?因为过去没有电话,所以她就咬自己的手指。结果她这一咬,在山上砍柴的曾子心里就觉得痛,家里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就赶紧跑回家里。回到家里一看,家里来了客人。母亲告诉他:“儿子,我不知道怎么找你,只好咬手指,我想十指连心,你一定能够感受到。”所以你看呀,曾子纯孝就有这样的感应。我就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他妈妈咬手指,在那么远的距离,他居然能够有这个感应。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曾子心地纯孝,心里没有其他的.妄念,
只有孝亲这个念头,念想到自己的父母,才有这样的感应。然而,现在父母经常叫我们别贪玩,好好学习,可我们时常就是玩疯了,唤不回来。这多有不该呀。
我也要做个尊师孝亲的好学生、好孩子,与老师、与父母有心灵的感应。认真体会《孝经》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因为它能教会我做人的道理:乌鸦知反哺、羊羔知跪乳、百善孝为先。《孝经》教会了我怎么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多多改善自己的行为,也希望大家多多去背背《孝经》,它能教会你们很多很多做人的道理……
据说《孝经》为孔子所作,它是中国儒家经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书于秦汉时期,一直为中国历代社会所重视。《孝经》全书共18章,通过孔子与弟子曾(参)子之间的对话,精辟地阐述了儒家代表人对孝道的认识。孔子认为孝道是天然之道,是一切德行的根本,并提出以孝为本的治国理念。据说唐玄宗李隆基曾为此书作注,自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
悉心读罢《孝经》,掩卷静思,尽管孔子对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士、庶人,不同阶层的人行孝做了详尽而不同的规定。笔者认为,孝是一个很普通的行为,孝是人类生命生存延续的一个重要环节,孝乃帝王贵族、百姓人家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孝经·庶人章》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孝经说上到一国之君,下到普通百姓,虽然身份地位不同,但是,各人奉养父母应尽的孝道没有什么差别。如果有人因为身份地位的差异,而以各种理由不尽孝道,或者少尽孝道,那是绝对不允许的事情。所以,《孝经·圣治章》曰:“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纵观当今社会,这种“不爱其亲而爱他人,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的悖德悖礼之人比比皆是。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人类社会一种大公无私的大爱,这种爱大多时候只是挂在嘴上的东西,说了几千年,总是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但是,社会就是这样,总有忠心耿耿的忠烈之士,如:岳飞、文天祥、关天培、邓世昌、狼牙山五壮士、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雷锋等民族英雄,他们时刻想着忠于国家,报孝人民。因此,宋人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纵观当今之志士国人,能有多少人有如此之想法?忠君报国,此乃大爱,做不到尚且可以理解;孝敬父母,人间小爱,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孝敬父母本是一个在平常不过的事情,没有什么太难做的,可是做得好的人寥寥无几。有人大发洪财,穷的只剩下钱了,可孝敬父母却分文不舍;有人高官厚禄,出进一大帮人拥着宠着,可孝敬父母却没有一点点功夫。唯独有偶的是中国的大贪官,贪财上亿元、上千万元者比比皆是,他们大多数将贪来钱财花在了二奶情妇身上,没有一个人给自己的父母买了豪宅和孝敬老人生活上。平时听那些人坐在主席台上高谈阔论,大讲特讲人间孝顺,二十四孝头头是道,子乎也者仁慈博爱,这就是中国社会道德的基本现状。道德滑坡,孝道冷淡的主要原因也就在于此。
笔者发现《孝经》的每一章结尾,总是要用《诗经》中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说明《孝经》与《诗经》有相通之处,它是从很平常的百姓生活中积累出来的最基本的最有人情味的东西。所以,《孝经》在每一个中国人心中并不陌生。对于孝道理解,笔者认为没有必要拔得太高,它无非是通过生活的点滴体现人间亲情,正所谓:细节成就伟大。这也许是“百善孝为先”依据。
笔者自不敢说孝顺,但最起码有自己的认识。比如说:在家炒菜时,多延长三四十秒钟,尽量把菜炒烂一些,好让老人能吃得下;每顿饭做熟了,第一碗饭必须先端给老人;每一周给老人洗个热水澡,洗洗脚、剪剪指甲、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每一天早上帮行动不便的老娘梳梳头(给老娘梳头的感觉真好,笔者又感受)。每天晚上帮老人关好窗户、拉好窗帘,早上又打开窗户、拉开窗帘;老人吃饭时系好围裙,饭后切忌要洗干净,晾干下顿吃饭时要用;老人感冒了要在第一时间赶紧给吃药;老人大多数都有便秘,要让他们吃得下,也要让他们能拉得出;老人尿裤子了,及时给换一件干净的;天气冷了,要及时给老人加上衣服;天气热了,要为老人换上单衣等等,这些基本的琐碎小事,就是孝道重要部分。另外,老人干了错事,我们也要批评他;老人执意要干不能干的危险事情,我们要及时加以制止;老人骂你不孝顺,你要乐于接受等等也应该算孝顺的一部分吧!
做儿女的,特别是经常在老人跟前的人,常常感觉老人有一个最明显的偏心,就是他们老是惦记着不在跟前的子女,好象他们个个都比在跟前人的孝顺。他们觉得不在自己跟前的儿女在外都不容易,也需要老人的关照。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天下父母心吧!
当今社会,在外创业,确实不易。但是,有些人总是因为工作忙为由,很少回家看望老人,动不动就是我给了多少多少钱。是的,孝敬老人确实需要钱,但钱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钱可以雇一个保姆,但买不来亲情;钱可以买来音乐,但买不来欢乐;钱可以雇人代为照顾老人,但买不来亲自孝敬父母那份真实感受。一个人当你在外感到困惑的时候,请你回到父母跟前,在父母岁月沧桑的眼睛里,你可以得到智慧的启迪;当你感到无助的时候,请你回到父母跟前,从那双皱巴巴的手上,你可以得来无穷的力量。孝顺可以使人懂得珍惜生命,孝顺会使人懂得怎样更好的面对生活,孝顺可以让你知道生命走到后来的艰难和不易啊!
孝经:孝敬父母。孝是上帝安排的,一定要孝顺父母,一定要对父母好, 不要跟父母顶嘴,吵闹,。下面就来说说我是怎样,孝顺父母的吧!
某一星期的星期天,我和姥姥正在聊天,姥姥说要切黄瓜,姥姥的手烂啦!切黄瓜很费劲,那时候我正在写数学作业,就剩一道题就写完了,看见姥姥切黄瓜费劲的样子,我就连忙跑过去对姥姥说:“姥姥,我来帮你切吧”!我第一次切的时候切不好,对接的时候还是不好,但是我慢慢切慢慢切,我把黄瓜,切完了以后,姥姥夸我真棒!我微笑的点点头。
又继续在写书写数学,这时候妈妈刚回来,妈妈说数学作业写完了没呀?我说妈妈我还没有写完,我妈说,为啥没有写完,宝贝,因为我帮姥姥切黄瓜啦!姥姥手烂啦,切黄瓜很费劲,所以我就帮姥姥亲切黄瓜,所以就没有写完作业,妈妈听到我说这样的话,开心的笑了,我也微微一笑,姥姥给我给妈妈说,子航写的可快啦,马上就写完啦,妈妈又等我了两分钟,我把这道题写完啦。然后我就开始写语文作业语文作业,妈妈夸我,真是个孝顺的孩子,姥姥也夸我可真乖,我说没事儿,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我和姥姥还有妈妈都笑了,妈妈还给我竖起了大拇指,夸我真棒!
这就是孝,在以前孝是最重要的本领,孝顺父母是谁都知道的事情,可是有的人却不,知道孝顺父母跟父母顶嘴,还会把爸爸妈妈给气哭了!这种人我最不喜欢最不喜欢跟他交朋友,妈妈夸我有教养,孝心,我要放第一。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猴王荣耀读后感通用6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命运,应当掌握在自己手中
——读《猴王荣耀》有感
有的时候,我总会在想:作为一个人,我们应该怎样活着?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但是我从这本书中却找到了答案。这本书是有着“中国动物小说大王”称号的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
书中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只名为赛大圣的金丝猴崽因被一只云豹袭击而与猴群走散,被当地的耍猴人——老黑收养,沦为卖艺工具,整整五年。后来老黑因私自收养保护动物而被警方逮捕。塞大圣也被送去了野生动物救助站。在那里,它与兽医夏玲玲结下了友谊。并在众人的帮助下恢复了野性,重返了猴群,当上了猴王。
读完了这本书,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答案。不知道大家心中是怎么想的,不过我认为:我们不能过于依赖别人的帮助,应该靠自己的努力,走上正确的道路。
但在生活中,能真正做到完全靠自己努力活着的人又有几个?像一些不学无术的富二代。他们靠着父母留下的家产,天天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有些人靠着拍大人物的马屁生活。这些即使再厉害,又有什么用呢?如果他们的靠山倒了,他们不终将一无所有吗?
所以我们应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脚踏实地,不能过于依赖别人,要做自己的主人。
说起“猴王”,大家肯定都想到《西游记》中机智勇敢的孙悟空,但是,在这个暑假,我却认识了另一位“猴王”——赛大圣,和它一起为追寻“荣耀”而启程。
《猴王荣耀》中这只本应是猴王的川金丝猴,侥幸逃过云豹的追杀,却因此和猴群走散,只能沦为卖艺人的挣钱工具,后来在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帮助下,恢复野性,回归猴群,重获自由的故事。它的旅程既有趣,却也充满着伤感,发人深省。
就是这只“猴王”时而让我开心,时而让我难过,时而让我紧张,时而让我沉思。当我看见赛大圣把比赛用的香蕉藏在口袋里不肯上交时,不禁捧腹大笑;耍猴人让赛大圣跪搓衣板的场景也使我忍俊不禁。可当我看到赛大圣挨打之后,抱着脑袋蜷缩在屋子角落时,当我看到它饿得流口水都不敢抢食物时,又心疼起它来。其中,一个情节让我久久不能释怀:耍猴人不让猴子们吃新鲜的水果,所以赛大圣养成了在垃圾桶里翻水果的习惯,即使救助站的工作人员给它新鲜的水果,它动也不敢动,只能流口水。因为赛大圣长期被绳索束缚,当救助站试图替它取掉绳索时,它竟然变得愤怒,惊慌失措,只因为它对绳子产生了依赖。我震惊了:习惯竟然有这么大的魔力!
坏习惯虽让人后悔莫及,好习惯却让人受益终身。凡获得成功的人,都是一些良好行为长期坚持,养成习惯,形成自然。小时候的鲁迅先生,就养成不迟到的习惯,他要求自己抓紧时间,时时刻刻地叮嘱自己凡事都要早做,这样长时间地坚持下去,就成了习惯了。这位以“小跑走完一生”的作家,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辉煌的成就。
其实,习惯对于我何尝不是充满魔力,像影子一样,伴随成长呢?就拿读书的习惯来说,因为从小爸爸妈妈就经常带我逛书店、泡书吧,我所有的空闲时间都在书中“探秘”,从《安徒生童话》到《哈利波特》,到《你好,历史》到《上下五千年》,现在的我习惯随时随地拿起一本书,在书中与可爱的角色们交朋友,一起去探寻一个个神奇的世界。这个好习惯让我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在每次阅读大赛中总能崭露头角。
子曰:“少年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我想虽然我现在年龄小,可是好习惯应该从现在播种,从一点一滴坚持,从每一回认真写字开始,从每一天好好锻炼开始,从每一次专注阅读开始,我一定要定格好习惯,变得更好,成就荣耀。
这个暑假我读了不少书,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非《猴王荣耀》莫属。
《猴王荣耀》主要讲了一只。川金丝猴崽侥幸逃过云豹的追捕,却因此与猴群走散。他来到人类的城镇,却沦为卖艺人的挣钱工具。后来他被救助站的人们救出,却失去了野性。野生动物救助站三次让它归野,最后成功。
沈石溪先生的《猴王荣耀》写得出神入话,仿佛一只活蹦乱跳的猴子,就出现在眼前,不愧星“动物小说大王”。
最有趣的是第2次归野,成功也因为抱大腿,失败也因为抱大腿。就像韩信一样,胜也萧何,败也萧何。假如我很多时间用于体育运动,学习文化的时间少,那么或许我在体育场上能够获得掌声,但在文化科目考场肯定失败。这样是不行的,我们要合理安排体育运动与学习时间。做到体育运动和文化学习均衡发展。不能成也运动、败也运动!
书中的野生救助站的人可都是好心肠,他们救助许多动物。可现实中这样的人并下多。保护动物人人有责,愿每个人都有一颗善良之心,爱护并保护动物。
说起猴王,大家肯定会想起《西游记》中英勇善战、机智勇敢的孙悟空,而这个暑假我却认识了另一位“猴王”——赛大圣,和它来一次说走就走的“追寻荣耀”之旅。
《猴王荣耀》中这只本应是猴王的川金丝猴,侥幸逃过云豹的追杀,却因此和猴群走散,只能沦为卖艺人的挣钱工具,后来在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帮助下,恢复野性,回归猴群,重获自由的故事。它的旅程既有趣,却也充满着伤感,发人深省。
就是这只“猴王”时而让我开心,时而让我难过,时而让我紧张,时而让我沉思。当我看到塞大圣被卖艺的人跪搓衣板时,让我忍俊不已;当我看到塞大圣被挨打得一道道伤痕,抱头躲到墙角时,感到它是那么的弱小又无助,我泪眼朦胧;当我看到它不敢吃新鲜水果,只吃果皮时,我多想递上一根香甜的香蕉给它。读到这些,让我想到了那些自私自利的人,绞尽脑汁让野生动物失去自由,让它们成为卖艺赚钱的工具。野生动物每天忍受着高强度的外出表演,可还是要挨打挨骂,甚至挨饿。野生动物被迫离开家族,离开亲人,心里特孤单难受。不过好在自私无知的人毕竟是少数,无私善良的人还是多数。救助站的人将赛大圣救了下来,刚开始塞大圣却像个熊孩子,把站员辛辛苦苦炖的鸡汤倒掉,让我不禁捧腹大笑。当我看到他因为心有余悸而只吃垃圾桶里的水果,却不敢吃新鲜水果时,我发自内心地同情它,真想走进书中,走进它心里,告诉它放心吃香蕉吧!救助站里的人是不会害你的!当站员想帮它解开绳子的束缚时,它变得异常暴躁,上蹿下跳,大声吼叫,但他们还是细心照料、饲养赛大圣,全力救助它,让它战神恐惧,重新恢复野性,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很想对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因为他们以一颗赤子之心,救援野生动物,守护原始森林。我还感受到了野生动物和救助人员之间的深厚感情,我们要以他们为榜样,爱护野生动物,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读《猴王荣耀》有感
一片绿色的森林里,阳光透过树枝洒下斑驳的光影。各种鸟兽的叫声回荡于耳畔,让我想起了《猴王荣耀》里的故事。不知在这凉爽的夏日里,沈石溪笔下那只金丝猴—赛大圣,是否依然扛着那根棍子,正带领着他的金丝猴群守卫着家园。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在侥幸逃过云豹的追杀后,与猴群走散,蓝脸金毛象征着它理应是猴群里的“美猴王”,却只能沦为卖艺人挣钱的工具的故事。野生动物救助站虽已营救它于囹圄,却无法让失去野性的它回归猴群。救助站百般用心,精心设计,再次重返猴群的金丝猴“赛大圣”终于找回了一直未曾激发的野性。
书中夏玲玲帮赛大圣恢复野性时说的那句话最令我难忘:“臭猴子,你得能自己独立生活,不能依靠我们,不然野外就无法求生。”
读这个故事以前,我觉得生活就应该舒舒服服,充满轻松欢乐。但读完这本书我的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每一个人都想生活的舒服,但生活舒服的基础是建立在努力奋斗上的。舒服和安逸需要我们付出努力,用汗水和毅力来浇灌。
想到曾经我害怕打羽毛球吃苦,就想出各种借口逃避。一会是肚子疼,一会又是脚酸……看完《猴王荣耀》以后,每次打球我都能坚持下来。球场上挥汗如雨的身影,跌倒再爬起来。脚被磨出一个大水泡,还继续坚持到底。每次打完球,我都精疲力尽,却又无比有成就感。因为每当我想要放弃,想要舒服的时候,我就会想起赛大圣,想起它是如何从依附于他人变得无比强大自立。
此时,窗外又是阳光明媚,斑驳的阳光印在我的书桌上,我仿佛又看到赛大圣扛着那根棍子,正向我挥手……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猴王荣耀》。
故事讲述了一只金丝猴侥幸逃过云豹的追杀,被马戏团收养,两年后,被野生动物救助站发现,最后成功帮助归野的事。在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救助站帮助金丝猴,让金丝猴赛大圣重新归野的事。
因为赛大圣一直住在马戏团,已经失去了野性,但倒是学会了像人一样挥舞棍棒,于是,在一次猴群争战中,赛大圣用棍棒击退了敌人,保护了猴群,这一战,让它赢得了猴群的信任也赢得了猴群的尊重,成功归野,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猴王。
看到这一段时,我不禁感慨:阳光总在风雨后。的确,任何事都不可能坐享其成,都是靠自己努力得来的罢了,就像学习一样,以前的我,成绩一直都不稳定,总是忽上忽下的波动。后来,我通过努力学习,仔细的做作业,上课认真听讲,虽然中间也有许多的坎坷和挫折,但我最后还是战胜了困难,学习也变好了很多,老师也夸奖了我。在获取成功的道路上,总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不可能一路一帆风顺,可只要我们够努力,够坚强,就一定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同学们,如果你们有时间,那我诚心推荐你们去看这本书,在这本书里,你一定能探索到更远的世界。
读后感大全相关栏目推荐:“《雷锋》的读后感”。
沉浸在书籍的海洋中,是很愉快的事情,在认真的读完一本著作之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都产生了许多感想。最好将其读后感写下来,作为你的积累和感悟。小编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雷锋》的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春暖花开的三月,也是学雷锋月,妈妈给我买了本《雷锋的故事》,对我说,读完它你就会理解学雷锋的意义。从好奇到感动再到崇敬,雷锋叔叔既短暂又永恒的一生随着书页的翻动逐渐展开在我的面前,我也深刻理解了学习雷锋的伟大意义。
从书中,我了解到雷锋一九四零年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六岁的时候就成了孤儿。一九四九年八月家乡解放时,宿营的队伍向老乡问寒问暖,还帮助老乡挑水,扫地,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的行为,在雷锋幼小的心灵里播下了革命的种子。在党的关怀和照料下,他茁壮成长,无论走到哪里都像一团火。“一个优秀的少先队员,一个勤勉的公务员,一个追求上进的拖拉机手,一个时尚的文艺青年,一个勤奋的推土机手,一个爱学习、爱钻研的汽车兵,一个好人”是雷锋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
雷锋经常帮助有困难的群众,把田大娘当做自己的亲生母亲来孝敬、爱戴;他还善于从平凡的小事做起,走一路,好事做一路。群众称颂“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他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大家,他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雷锋说:“我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后来他因公伤而殉职,年仅22岁。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亲笔题词,发出了“向雷锋同志学”的伟大号召!每年的3月也成了学雷锋月。
雷锋叔叔的一生虽然短暂,但为人民服务、时刻想着人民的大公无私的雷锋精神永远长存。我们也要从小好好学习,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
每年的3月5日是学雷锋日,那一天,老师都要求我们向雷锋学习。可是那时我们也不知道具体学些什么,雷锋是怎样帮助别人的。老师就让我们找一些写雷锋的书籍看看。
最近,我读了一本写雷锋的书。书的名字叫《雷锋的故事》。让我更加的了解雷锋的生平事迹。其中一件事件让我感触很深。
雷锋是一个乐于助人的解放军,有一次,雷锋要到沈阳去,为了赶早车,早晨五点多,他就起床了,带了几个馒头,披着雨衣就走了。
在去车站的路上,雨下得很大,雷锋看见前面有一位妇女,她身上背着一个孩子,手上还领着一个小女孩。在大雨中深一脚浅一脚的往车站走。
雷锋看见了,急忙跑上去,把自己的雨衣披在那背小孩的妇女身上。又背起小女孩。和他们一起到了车站。上车后,雷锋见那小女孩冻得发抖。赶紧把自己的绒衣脱下,给小孩穿上。
我觉得雷锋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做的事情都是发自内心的平凡的小事。只要别人有困难,他见到了就肯定会帮助别人。我们身边其实也有这样的”雷锋“。他们在别人有困难时总是会伸出援手。我觉得我们学习雷锋更要学习的是雷锋的精神。
在双休日里,我读了一本叫《雷锋的故事》的书,我十分钦佩雷锋乐于助人的精神。
书中有许多关于他的乐于助人的事:有一次早晨,由于暴雨,山洪爆发把上学路上的一座小石桥淹没了。雷锋上学时正好路过这里,见一些低年级的小朋友看着大水不敢过去。于是他就挽起裤腿,把低年级的小朋友一个一个都背了过去。等等。
雷锋叔叔的精神令人敬佩,而我在生活中却不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有一次,我的同桌有一道很难的数学题做不出来,他说:“求求你金之盛,看在我们的交情份上,教教我吧!”“我才不教你呢,有本事你自己做去呀,做不出别来叫我!”面对我的绝情,他十分生气,一个星期都没有理我,最后由于我不乐于助人,而落得我自己失去了一个好朋友。
相比之下,我们班的俞璐同学却是十分喜欢帮助他人。有一次考试后,她的同桌只考了八十几分,好多的题都没有解出来,下课后我叫她一起出去玩游戏,可她抬头看看我说:“金之盛你自己去玩吧,我还得教同学做题目呢!”又一节课下课后,我又找她出去玩,可是她瞧了我们一眼,继续认真地教同学题目。
看到书本上雷锋叔叔乐于助人的事,又看到身边俞璐积极帮助同学的行为,我感到自己的不足,我应该学习他们乐于助人的高尚情操,主动帮助有需要帮助的同学,把雷锋的精神发扬光大。
在暑假里,我认真看了《雷锋的故事》。通过阅读这些感人至深的故事,我懂得了什么是勤奋好学?如何做是助人为乐?怎么样是无私奉献?
我要学习雷锋勤奋好学、不耻下问的精神!为了钻研解决问题,雷锋曾在深夜打着手电筒,躲进汽车驾驶室里看书。他在课堂上,积极发言,不懂就问,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我想雷锋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勤奋学习,我们学习条件这么好,更应该象雷锋叔叔那样刻苦学习,增强本领,长大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我要学习雷锋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精神!学生时代,他不怕耽搁自己的学习,努力帮助成绩差的同学寻找落后原因,改进学习方法,受到教师和同学的一致称赞。在部队,他时时处处帮助战友和周围群众,走到哪儿,好事就做到哪儿。大坝抢修时,总能看到他在泥水中来回穿梭的身影;群众有困难时,总是能看到他和蔼可亲的笑脸。我想我们同学之间就是要有这种互助精神,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让我们班、我们学校象一个大家族一样,永远充满友爱和温暖。
雷锋虽然已离我们远去,但是他的精神永远留在人间,留在我们心中!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每当我唱起这首歌,我就想起雷锋那高大的形象。有一次,天空下着大雨,我骑自行车回家。当我骑到门外,不知怎么了,自行车车链子掉了。我随手从地上捡起两根树枝,想把车链再安上去,可我怎么安也安不上去,我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所措。不知是着急的还是热的,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我心想:家离这儿这么远,我该跑到何时才到家?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向老师说呢?我左顾右盼,真想让爸爸现在就出现在我身边,但这就像是镜中花、水中月!就在这时,有一位骑着自行车的年轻人过来了,哦,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我本以为他只是向前走而已,可他停在了我的身边,问我:“喂,小同学,你的自行车怎么了?”我没吭声,他看看我的自行车继续说:“是不是车链子掉了?”我点点头。他从自行车上下来,拿了两根树枝,三两下就把链子安上了。我感激地对他说:“谢谢,谢谢!”他笑了笑,说:“谢什么,小事情。”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回想着他说过的话,我心里豁然开朗:啊!雷锋就在我身边!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雷锋的故事》的书,里面讲述的是雷锋乐于助人的一生和他的光荣事迹。
雷锋的小时候很不幸,亲人接连离世,最后是解放军把他从困境中救了出来,才让他们的生活发生转机。
人吃饭是为了活着,而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这是雷锋的一句名言。我觉得他说得很对,我们在平凡的生活中也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不应该就这样平平庸庸的度过。
雷锋非常乐于助人,在部队里,他几乎什么事都干。一次,他看到工地工人紧缺,他立马跑进工地,帮工人们搬砖、砌墙,干的热火朝天,广播员想表扬他时,他却谦虚的说,这是他应该干的。
1962年,雷锋不小心被木桩砸中,不幸离世。
雷锋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从事着平凡的工作,做过的好事也是一些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小事,可他的精神的可贵之处,就在这些小事之中。
无私奉献,勇于献身,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已经成为了雷锋的标志词。我们作为一名学生也要学习他这种精神,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为我们祖国多做贡献而打下基础。
虽然雷锋已经离开了我们,可他的精神一定会永放光芒,流芳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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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够在阅读当中学会悟道,当品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个读后感要记录哪些方面呢?感谢查阅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推荐史记读后感范文。
说到读书,这是我小时候养成的好习惯,也是我很自豪的事情。因为上小学前我就已经认识了不少字,并且会使用字典了。一般的书我还是可以靠自己读下来的。懂不懂嘛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嘿嘿!
最近又看《史记》,并重点看了汉朝的二十四位皇帝。(《史记》只记述到了汉武帝刘彻)两汉400多年,先后有24位皇帝登上历史舞台,他们虽贵为一国之君,但也有说不出的悲欢离合和无尽的人生苦楚,《汉本纪》就是以这24位皇帝为中心,来解读大汉帝国的兴衰演变和坎坷历程。
写史是凝重的。凝重的原因在于,历史的风风雨雨,常常让我们唏嘘不已,涕泗长流,以致或摩拳擦掌、或凝噎废食!楚汉战争的硝烟与战火,刘邦用人的明智与愚蠢,文景之世的无为而盛治,汉武大帝的盛极而始衰,光武刘秀的续汉而中兴,外戚宦官的肆虐与祸患,清流党人的不屈与抗争,等等,都时时拨动着我们的神经,触发着我们的感情。
写史又是神圣的。汉代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在他的著名散文《报任安书》中说,他写《史记》是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就是要通过历史的记述,探究天道与人事之间的关系,求索历代王朝的兴衰成败之理,表达对社会、历史、政治的独到见解。因此,无论是历历在目的人物描写,还是“原始察终”的史事叙述,无论是游观足历的实地考察,还是论载其则的史文撰述,写史的人都肩负着神圣的历史使命。所以,17世纪英国哲学家培根说:“史鉴使人明智。”
写史是为了给人读的。于是,读史也便多了一份凝重,同时也便多了一份神圣。
让我们感慨的是,汉代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太重要了。虽然是“汉承秦制”,但秦祚太短,它所创立的统治模式都是由汉代确立、实施、完善,以致影响了中国社会两千余年的。汉代在亡秦之后,第一次在更广阔的范围上实现了大一统。这时期,生产极大发展,经济空前繁荣,民族的精神、活力得到了充分的恢复,也得到了充分的弘扬。这确实是一个产生了“非常之人”,出现了“非常之事”,建立了“非常之功”的时代!
有人觉得我很奇怪,为什么读这些“无聊”的史书?其实说来很简单。我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了。一个人一生的经历有限,智慧也是有限的。但是古人的经历,古人的智慧远比你我要丰富的多。所以就算我个很懒的人,也应该去读读这些宝贵的史书。让我好学到别人学不到的东西。从古人身上学习的更多一些,让我走的弯路更少一些,让我知道的事理更明了一些。我觉得这才是聪明的。
读史书就象读故事一样。象看电影一样。象欣赏史诗一样……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按照你的想象来读你的历史。每个人从里面都会得到一种答案。
初识荆轲,我就牢牢地记住了他。他那放荡不羁的笑容,严肃认真的态度就刻在了心中。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一去,也许不再能够归还。但是为了燕丹,为了天下,为了百姓,他还是踏上了易水渡口。
当那苍凉微婉的声调响起,我似乎看见苇荡中惊起的水鸟,听到了它们一声声哀婉的啼鸣。
第一次读了《荆轲》我还很小,看不懂古文,只能像听故事一样的听爸爸讲。但从那时起,我对他就有了情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明知是死别,却如此铿锵有力。那时虽然不懂荆轲唱的是什么意思,但是我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他。那是一位不朽的英雄豪杰的绝唱,也在我小小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近日又重读,心中不免澎湃。
《荆轲》被归为英雄的悲歌,但我认为这不是悲歌是壮歌,是勇敢不畏的豪迈,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义胆忠心,是无可比拟的豪义。他不为剑客变为刺客而悲哀,相反他却以此为荣。虽然他的刺杀计划没有成功,燕国也没能逃离危机,但他不是失败者。他的腿废了,无法站立,但他挺直了腰板,带着轻蔑的眼神和傲慢的语气理直气壮地留下他的绝言。这就是一位以刺客身份传世的豪杰,这就是他一身的豪气,这也是我毛发竖立的原因。他与屠夫及高渐离在街上畅饮,酒酣,乘乐而起,我看到了他的放荡不羁;易水渡口,千百人送别,他一脸凝重,我看到了他的认真;为了燕丹,他可以不畏生死,他可以放弃一切,我看到了他的义气。都说英雄义气、侠者豪气,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恩泽。无论是为国、为友,还是为恩泽,他都可以付出全部,而现在的人又有这种品质吗?真得能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吗?面对荆轲,我们应该反省,应当记住每一份恩泽,每一份恩情。荆卿已逝,易水依寒,不学其乐,只学其忠、其义,其怀节而去。其为友、为国、为民,皆尽献矣。一朝,拥其情,怀其义,为国为民,回报恩泽,至云之霄汉,强国之天下。
《孙子练女兵》是《史记》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孙子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
孙子名武,是齐国人,他很会用兵,吴王知道了他的名气,决定召见他。为了试验他的带兵水平,吴王叫来了80位美女当士兵,给孙子的训练加了难度。吴王觉得,如果孙子能把女兵练好,那才是真正的厉害!
孙子首先和那些妇女讲明了规则,并重复了一遍又一遍,还摆好了用来惩罚的刑具,才开始他的训练。当孙子发了第一次口令时,妇人们就哈哈哈地大笑起来。特别是两位身为吴王宠妃的队长,笑得比其他妇女还要起劲,就是她们带的头!于是孙子停下来又跟妇人们讲述了一遍规则,当他发第二次口令时,妇人们还是哈哈大笑,一点军人的纪律性也没有。孙子便召集军吏,命令斩两位队长以严明军纪。两位队长可是吴王最宠爱的妃子啊!她们听见要被斩了,吓得目瞪口呆。吴王听见了,也心疼不已。其他妇女更是张口结舌,一点声音也没有。两颗人头落地,孙子重新选了队长,再次发令,队列中没有人敢再出声,妇女们严格遵守了规矩,很快便训练得有模有样了。吴王看到了孙子的领兵才能,让他担任吴国大将,吴国迅速强大了。
正是因为孙子带兵纪律严明,绝不姑息任何违反军纪的人,哪怕是身份特殊的人,才使得吴国的军队战无不胜。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我们的班级要想取得好成绩,就要整顿纪律,所有同学都要遵守班级公约。
苏武出使匈奴的第二年,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带兵三万,攻打匈奴,打了个大败仗,几乎全军覆没,李广利逃了回来。李广的孙子李陵当时担任骑都尉,带着五千名步兵跟匈奴作战。单于亲自率领三万骑兵把李陵的步兵团团围困住。尽管李陵的箭法十分好,兵士也十分勇敢,五千步兵杀了五六千名匈奴骑兵,但是匈奴兵越来越多,汉军寡不敌众,后面又没救兵,最后只剩了四百多汉兵突围出来。李陵被匈奴逮住,投降了。
李陵投降匈奴的消息震动了朝廷。汉武帝把李陵的母亲和妻儿都下了监狱,并且召集大臣,要他们议一议李陵的罪行。
大臣们都谴责李陵不该贪生怕死,向匈奴投降。汉武帝问太史令司马迁,听听他的意见。
司马迁说:“李陵带去的步兵不满五千,他深入到敌人的腹地,打击了几万敌人。他虽然打了败仗,可是杀了这么多的敌人,也可以向天下人交代了。李陵不肯马上去死,准有他的主意。他一定还想将功赎罪来报答皇上。”
汉武帝听了,认为司马迁这样为李陵辩护,是有意贬低李广利(李广利是汉武帝宠妃的哥哥),勃然大怒,说:“你这样替投降敌人的人强辩,不是存心反对朝廷吗?”他吆喝一声,就把司马迁下了监狱,交给廷尉审问。
审问下来,把司马迁定了罪,应该受腐刑(一种肉刑)。司马迁拿不出钱赎罪,只好受了刑罚,关在监狱里。
司马迁认为受腐刑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他几乎想自杀。但他想到自己有一件极重要的工作没有完成,不应该死。因为当时他正在用全部精力写一部书,这就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历史着作——《史记》。
原来,司马迁的祖上好几辈都担任史官,父亲司马谈也是汉朝的太史令。司马迁十岁的时候,就跟随父亲到了长安,从小就读了不少书籍。
《史记》大家一定都知道吧!它是我国的经典呦!
《史记》的作者是汉代的司马迁,本书记载了有血有肉的事情,让我们更一步认识了历史。
《史记》是司马迁受腐刑(一种肉刑)之后在牢里写的。在牢里,他甚至想自杀,可他想到周文王被关在羑(you)里写了一部《周易》;孔子周游列国的时候被困在陈蔡,于是他写了《春秋》;屈原遭到放逐,写了《离骚》;左丘明眼睛瞎了写了国语,孙膑被剜掉膝盖骨写了《兵法》,这些名著都是在诗人心情愤怒时写的,于是司马迁就想:我为什么不在此写一部史书呢?就这样《史记》诞生了。
《史记》中记载了一些暴君如:吴起、吕雉等人,又记载了一些善解人意的人如:刘邦、屈原等;让我们学习做人的道理。
其中,让我觉得最可惜的就是戚夫人,吕雉因为嫉妒戚夫人的容貌,便把戚夫人的手脚砍了,把她的眼珠挖了,熏聋她的耳,又迫她喝下哑药,丢入窟室,叫作(人彘)戚夫人一朵美丽艳丽的花悄然无声的谢了。
希望大家多去咀嚼文学的经典。
最让我尊敬的人物是卫青。据《史记·卫将军骠骑将军列传》记载:卫青从小生活贫困,但早年不幸的生活却链造了卫青坚强的性格,凭着姐姐卫子夫的得宠,有人认为卫青能官拜太尉大司马全靠他姐姐。但我不那么认为,《史记》称他“善骑射,材力过人,有将帅之材。”他有那么打的成就全靠他自己的努力。元朔元年,前128年卫青率三万骑兵凭着国人的胆识和自信直插匈奴漠北龙庭。龙庭是祭祖的地方,是匈奴的政治中心。卫青这一行为震惊大汉了,卫青之所以会采用如此大胆的战略与他的军事才能分不开。我认为人生有时就应该冒险,有大胆的想法,当然这与自信是分不开,这样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读到了冒险,体会了自信。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也是我们学习的对象。司马迁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因为“李陵事件”而受宫刑。正是司马迁要“究天人之行,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才给了他莫大的自信,正如他所说可那样“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没有选择轻生,而是隐忍的活下来为的就是实现他一生的梦想——《史记》。在司马迁身上我感悟到了人生的变化无常,但我知道只要心还在就一切都在——我读到了勇气,明白了气节。
《史记》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它记载的不仅有人物、事件、历史,还有作者的灵魂。《史记》给人生留下思考,让我用心去体会人生。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大江大河读后感通用6篇”,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她美丽、聪慧、懂事,既能读懂红楼,也能冼衣浆衫操持家务,照顾父母幼弟。家中父母老实巴交,人前人后都低人一等,这样的家庭没人替她遮风挡雨。家里有事,只有她能冲在前面,尽管她其实还只是个小女孩子。她不是不明白知识能改变命运,她已经拥有改变命运的契机了,然而她看到那个比她还执拗、还渴望上学的弟弟时,她没有过多的犹豫就把这个唯一的机会让给了弟弟。更重要的是,她并没有从此沉沦,反而是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在那个有着严重运动后遗症年代,她这样柔弱的女子敢开创家庭养殖实在是勇敢,比一帮男人都强。
当爱情来临时,尽管弟弟和父母并不是特别赞成,但是她是个活得很明白的人,知道什么是适合自己的。即使在婚后的生活里与婆婆有些摩擦,她也并没有自怨自艾,最终将问题圆满解决。她的聪慧隐忍,她的果敢善良,她应该有足够的过好一生的能力。事实上,连雷东宝这样的百炼钢也最终化成绕指柔。可惜,她的生命最终是定格在她即将为人母的那个本应该是幸福的时刻。悲剧的结局总是让人揪心。她太美好,生命却短暂得如昙花,真正是世间好物皆易碎,彩云易散琉璃脆。也难怪,自她离世后,雷东宝的性格大变,才会出现后来的种种行为。
虽然,她的命运是作者写作的需要,但是当我读到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流泪了,仿佛她就是我们身边的一个邻家小姐妹,美丽的、象花一样的女孩子。
一位好友强推了《大江大河》,寒假的时候看了电视剧。感觉挺不错的,有点像自己喜欢的《平凡的世界》。那种想要去改变点什么的精神,让人热血沸腾。
开学的时候又开始看电子书有几个晚上看书看到凌晨两三点,让人废寝忘食,手不释卷。
读书的目的大概就是令人发省吧!都说读史使人明智,这本书写了改革开放到08年的金融危机三十年间的人、社会的变化,完全是一部变革史。所发生的的事情都离我们不远,都有迹可循我们可能会更加感同身受吧!
前三部的三个主要人物:宋、雷、柳三个人。每个人都各有特色值得我们好好评鉴。
宋:是全书大概最完美的人了。有理想:高考恢复后的第一批大学生,毕业后从基层干起主抓技术,不浮于人事,忙于主持技改无暇满嘴的大燎泡(梁思申后来回忆说她更爱哪个执着追求理想的宋),还有后来一直留守东海着力实现设备的国产化的苦心。有情有义:视雷东宝为手足,一直为小雷村的发展出谋划策。虽然两人后来的发展上想法不一样,但没有弃之而去。雷失势后也是他给安排的退路。而且第三部的最后那句:“大哥,我回来了”更显现出情谊所在。
雷:东宝书记和雷老虎从这两个称谓上看出,雷东宝的变化。看人要从两方面来看。对于东宝书记来说,我是满心敬佩的。那个为全村人谋利益,敢想敢干的人我敬佩那份勇气,敢为人先。连徐书记都说东宝是员福将,有些事情徐书记和宋都没把握,但雷就这样做了结果还很好。还有一点就是雷对宋运萍的感情。当宋运萍死的时候那个硬汉真的是伤心,嗓子都哭哑并许诺终生不娶。他该是多么爱宋运萍。时隔多年,打价格战搞垮市电线厂并收购把电线厂砸了。真的是荡气回肠,有一种侠骨柔情。(看到这个雷东宝我老是把他和李云龙联系到一起,觉得他俩特别像。)对于雷老虎来说情势急转直下,刚愎自用,蛮横无理最后落一个众叛亲离的下场。对于雷这个人在我看来是一个破局的人,那份敢为人先的勇气适合破局,不适合守局。
杨:杨小馒头,透露出一份圆滑和可爱,能说会道滑头一个。我感觉杨挺惨的,好不容易电器城有点小成结果被砸了,戴娇凤还跟人跑了,顶着巨大的压力把市场建起来了开始盈利,结果妈妈得癌。在梁思申这件事上我觉得是也杨巡的错。但我能理解他,他从小本生意做起,一路走来遭遇了不知多少风险,所以在他的意识里永远都在防范他人,牺牲别人保全自己。
可能和他之前的苦难经历有关吧!但他真的是一个特别有责任心的人,牺牲自己为了弟弟妹妹上学自己弃学,而且他还是兄弟姐妹里最矮的那个人。杨li刚开始不愿接受他这个大哥,最后还不是接受了吗!还处处维护她的大哥,包括在柳均这件事上,她也一直在变相赎罪。
书中出现的几位女性,梁思申我相信不论男女都很喜欢她,独立、自信、善解人意。
这本书适合我们细细品味,涉及个人成长,两性,为人处世。像一面镜子,我们都可以好好参照。
阿耐的书要好好拜读了。厉害。。
这是一部以改革开放30年为背景,现实感超强的长篇小说。
书中几个在不同领域生存奋斗的代表人物被笔者刻画的生动细腻。每个人物实际上无分善恶好坏,只是因为原生家庭的迥异,所处社会阶层的不同,导致其视角,思维模式,价值观趋向和行为方式上的差异。
但其实书中每个人都是在激流翻滚的改革浪潮中的弄潮儿,他们一路砥砺前行,且有着异于常人的或聪慧头脑,或人脉、资讯渠道,或资金实力,或敏锐觉知,或果敢坚持,这些都是成功者获得成功不可或缺的内在和外部因素。
然,作者显然也是有所偏好、有所期冀的。在众多的人物当中,前20年的主角宋运辉和后10年的主角柳钧是一对很有意思的组合,两个都是绝对的技术型人才,对脚踏实地、依靠头脑研发创新有着无比的热忱,有着相似的信仰和理想。前者在大环境下无奈地逐步偏离了最初单纯的梦想,渐渐成了自己年轻时所“鄙弃”的那种圆滑之人。而后者则是20年前那个“为实现技术革新而嘴角起泡”年轻人的梦想践行者。不管时代如何变迁,也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始终坚守实业兴邦的梦想和信念。其实,这何尝不是作者的梦想,在这个快速发展、人心浮动的时代,作者希望依然有那样一群人,他们可以真正“为了实现希望而努力”,为了整个民族制造业在科技研发方面的振兴而奋斗。而这才是一个国家真正崛起的源动力!
谢谢作者带着我们走进这几十年,读懂这些岁月,反思这个年代下的中国经济和中国制造业,非常有感触,也非常长见识。这本书值得每一个年轻人翻阅并细细品味。
终于读完了,太长了
虽然我没有去搜索过作者,但我觉得一定是个女生。
一开始看大江大河,后来看书,反而觉得大江大河中的角色都被美化的厉害,不如书真实。
如果要说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大概是人性,大概是大形势现实对人性的裹挟!书中两位海归的心路历程就很能说明问题。虽然不能说这里面没有外国的月亮比较圆的心态,但我承认强烈的中国特色的做法各个业界普遍存在。在大形势下多少人能够坚持本心呢。这是一个不会随时代褪色的命题,在我们的年代却依然横梗在我们面前。其实作者最为偏爱的是梁,相比于其他角色的复杂,她是最单纯的,这大概是作者对坚持本心的一个解释。也唯有身后有铜墙铁壁,自身有足够武力,心有闲,包有钱的人才能不被形式所迫。甚至是宋,自身足够强,如果不是和梁在一起,权势护佑,金钱势力都得到王者般加强,估计只会在勾心斗角的路上越走越远,最后就不会有对国产化,东海一号的坚持。
不过普通人会被形式裹挟吗?经济下行被迫辞职,然后找工作,通货膨胀钱包被榨干,这些也是被裹挟。那我们的初心是什么,是高工资,好房子,好车子么?也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或许更重要的是别忘了疲于生活,盯着结果而忘了体会过程。当我看到宋通宵达旦熬夜学习,我其实是由衷佩服的,觉得热血沸腾。比看到他完成技改的时候更激动。也许能够保证我们初心的就是一步一步看清脚下的路并为之奋斗。
改革开放的浪潮,从1978年至今,我出生在改革开放中期,懂事的时候,没有经历过坐车一毛两毛的时代,尽管我是学习历史的,但书中所刻画的人物,有些鲜明的时代印迹,尤其是宋运辉姐弟在被政策影响下只有一人读大学,感悟最深。从书中看到宋运辉一路走来,有些感叹,对比于高干子弟,出身所决定的东西太多太多,有些差距并不是努力能够弥补,但努力却又能减少一些差距。所以看着看着我迫切的想知道宋运辉会走向何处,想知道他能走到多远,走的多高,可在98年回家看雷东宝,又仿佛看见了当年那个翻山越岭的少年,有梦想有远方,我才陡然意识到当年的少年一直都在,说他阴谋,奸诈,老谋深算,却总是那颗少年心。书中还刻画了很多具有时代特点的人物形象,每个人都在这个时代浪潮中打造属于自己的人生,并且都是那么的精彩,我不禁想到改革开放,英雄遍地,如此多的优秀人才在政策的发展下呈现井喷式的爆发,这是一个百家争鸣的时代,春秋鼎盛的盛宴,谁能笑傲江湖,唯有改革者!而今中国的改革开放,势头更加迅猛,中国的发展更加迅速,当今天的中国被载入史册,又是何等的骄傲!
《大江大河》读后感2000字:
寒假期间,我有幸拜读了阿耐先生的优秀作品——《大江大河》。在拿到这本书时,一股“滔滔江河,朗朗乾坤”的历史厚重感便征服于我。一个夜晚,一盏灯光,我沉浸在江河之中,感受着国家改革开放后日新月异的变化,体会着朴实的劳动人民为了美好生活而奋斗的艰辛与欢愉。读罢此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书中人物的坚韧品质感动着,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而自豪着。我们每个人都应有“大江大河”之气势,在历史前进的浪潮中,翻腾出属于自己的浪花!
《大江大河》以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为背景,以安徽地区劳动人民的生活变化为线索,描述了当地普通老百姓抓住国家发展的机遇,在滔滔江河中敢于拼搏,不懈努力的故事。《大江大河》以平凡人的口吻,讲述着不平凡的故事。
培根有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让我受益匪浅。书中主人公宋运辉家境贫寒,且家庭成分不好,一家人受尽歧视,但这些并没有消磨一个贫苦孩子想要出人头地的意志。他刻苦努力,并抓住1978年国家恢复高考的机遇,以全县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取了大学。尽管宋运辉的发展道路布满荆棘,但他始终孜孜不倦地求索着,坚定着自己的信念,立志改变自己早年及其整个家庭的命运。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宋运辉用行动赢得了尊严,用知识改变了命运。
在体察书中宋运辉这个人物角色时,我不禁为国家实行改革开放这项伟大举措而倍感震撼,为平凡的贫苦青年为理想而奋斗的执念而深深打动。在宋运辉的身上,我看到了他的无奈,他的沮丧,也看到了他的倔强,他的坚毅。我同样来自一个贫苦的农村,一个贫寒的家庭,在那艰苦贫乏的日子里,稚嫩的双肩便扛起责任二字。没有充盈的物质保障,我却可以无尽地去汲取精神食粮——我坚信,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改变命运。庆幸的是,我生在国家的优惠政策里,我们每个人都有读书的权利,都有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知识的力量追逐自己的梦想的权利。知识没有穷尽,我的梦想也没有尽头。
书中另一位吸人目光的主人公便是小雷家的雷东宝了。他根正苗红,行动力十足,一心想着带领老百姓吃饱穿暖,过上好日子。在乡村改革的浪潮中,他领导村民紧跟政策,积极改革,创制产业,一直走在时代的前沿。他带领村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率先办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他对持怀疑态度的村民进行苦口婆心地疏导,转变他们的旧思想、旧观念,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让老百姓吃上了梦寐以求的饱饭。此外,他还不断学习请教,把握国家的发展脉搏,带领村里人开设砖厂,建造猪场,让小雷家的老百姓都过上了好日子。但令人遗憾的是,其自身文化水平有限,眼界受到局限,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最终被绊倒在新事物脚下。雷东宝身上的精神是闪光的,其雷厉风行的做派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他告诉我们,在国家发展的浪潮中,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响应国家政策,在探索与前进中,明确自己的方向,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荒废自己的时光,不吝啬自己的思想,在21世纪的发展大潮中,我们都要活出自己的模样!
如果说书中宋运辉和雷东宝两人的人生经历是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缩影,那么书中另一人物——个体户杨巡,无疑就是个体经济的典型代表了。在翻滚向前的时代中,他手忙脚乱地抓住过商机,也踩踏过陷阱,生意场上几经波折,最终拥有了自己的产业,成为了那个时代个体经济的典型代表。创业没有捷径,唯有坚韧才能比其他人更能顶住翻腾的浪潮;创业之路也充满坎坷,不是有了梦想便可成功,而是有了梦想还须拥有一颗坚定的心。唯有如此,我们方能在大江大河中大显身手,不被时代淘汰,不被梦想丢弃。
当然,书中还有一位纯真善良的女性形象让人刻骨铭心,那就是宋运辉的姐姐宋运萍。宋运萍为了弟弟的前途而放弃了自己读大学的机会,这让人能够清晰地想象闪闪的泪光中隐藏着多少不舍与无奈。我为她的舍弃而遗憾,又为她的伟大而赞叹。但一时的挫折不会轻易打倒一个有梦想的人,宋运萍失去了读书的机会,并没有萎靡不振,意志消沉,而是做起了小小的养殖业,不甘落后,慢慢摸索出了一条养殖的道路。这位女性形象向我们传递着那个时代人性的纯洁,也传递着那个时代平凡人的无奈,但任其命运起起落落,有志者事竟成,只要内心坚定,我们总能看到曙光。
总之,《大江大河》这部伟大的作品令我感触颇深。我虽未真实经历过改革开放的进程,但也切实感受到了改革开放这项伟大的政策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福祉。经济发展了,国家富强了,老百姓的日子也更加宽裕了。当今21世纪,我们更是生活在美好的社会中。习近平总书记开辟了新世纪的“一带一路”,加强了中国与亚非国家的沟通;倡导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与他国“共饮一泓水”,共话建设美好世界的宏愿。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时刻心系百姓,致力扶贫脱贫工作,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了中国“两步走”的伟大战略,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一项项国策激动人心,一步步前进鼓舞斗志。国家在不断前行,作为21世纪的知识青年,我们更应在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砥砺奋进。我们肩负着国家给予我们的重任,我们更应向在改革开放浪潮中崭露头角的前辈学习。“以天下国家为己任”,不懈怠,不苟活。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新年贺词中说道:“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正如《大江大河》这部著作呈现给我们的,我们在努力奔跑的路上,一定要带上我们的梦想。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值此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谨以此篇文章献给我们亲爱的祖国,献给每一位在时代浪潮中不断砥砺前行的人们。滔滔江河,朗朗乾坤。我为每一位与我们并肩作战的追梦者而感到无上光荣,我为我们伟大祖国的点滴进步而感到无比自豪!
读后感大全专题“英雄儿女读后感”推荐内容。
在阅读书籍后,我们都会产生许多自己的见解。相信作品这本书为很多读者带来了内心深处的触动。读后感能帮助我们回顾书中内容。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我们的栏目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英雄儿女读后感,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风烟滚滚,唱英雄……人民战士驱虎豹,舍生忘死保和平!”这是电影《英雄儿女》里的插曲。《英雄儿女》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抗美援朝时志愿军王成叔叔的英雄事迹。
在朝鲜战场上,王成所在的连队为拖住敌人,坚守无名高地,一次次打退了数倍于己的敌人的进攻,连队的伤亡十分惨重,最后阵地上只剩下身负重伤的王成。他一面用步话机向指挥部报告战情,一面阻击敌人,终因寡不敌众,被敌人团团围住。王成毫不畏惧,他用步话机向我军指挥所高喊:“为了胜利,向我开炮!”随即拉响了爆破筒,冲向敌群,与敌人同归于尽,为我军大反攻争取了宝贵的时间。为了中朝人民的安宁与和平,他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
王成叔叔倒下了,千百个像王成叔叔那样的英雄站起来,冲上去。王成是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杰出代表。《英雄儿女》这部影片热情地赞颂了以王成叔叔为代表的志愿军战士英勇无畏的精神。
影片给了我深刻的教育,王成叔叔不怕流血牺牲,英勇顽强的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特别令我感动。看今朝,为什么祖国美如画?是英雄的业绩开红花。为什么大地春常在?是英雄的鲜血浇灌了她。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然而我在学习上缺乏坚强的毅力和持之以恒的精神,有时还特别贪玩,碰到难题不能像英雄们那样千方百计的去解决,多么不应该啊!
今后我一定以英雄为榜样,克服缺点,在学习上树立顽强拼搏的精神,刻苦钻研,勇攀科学高峰,以实际行动报效祖国,做新世纪的主人,决不让英雄的血白流!
今天,老师为了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这种美好的生活是那么的来之不易给我们布置作业,观看电影《英雄儿女》并写读后感,看电影我很感兴趣,怀着满怀的激动,打开了《英雄儿女》,但看着看着,激动的心情慢慢消失了,迎来的,是种想哭的感觉,但又不失自豪感。
电影《英雄儿女》简述的是在抗美援朝时期,抗美英雄王成为了祖国的胜利,拉响手榴弹,与敌人们起同归于尽的故事,之后,又牵扯出他的妹妹王芳为学习哥哥王成,也跑上前线,发誓要向哥哥样,祖国的胜利贡献出自己的份力量,献出生命。后来,她与她的养父相见了,养父告诉他,他的亲生父亲就是直引导她向前的王政委,王芳听了,激动地说:我有两个父亲,个是我的工人父亲,个是我的革命父亲!王成虽然倒下了,但是又有千百个像王成那样的英雄站起来,冲上去,组成了王成排。
看完这部电影,我已热泪盈眶,想想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难道还要奢侈的浪费现在的每分每秒吗?许多革命战士用它们的热血,他们的生命换来了现在奢侈的生活,难道我们还要浪费吗?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还有什么理由贪玩呢?
我想说:我为生在中国而感到自豪!我为我是个中国人而感到骄傲!我为我有那样英勇的祖先而感到自豪!
我看过许多电影,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英雄儿女》这部电影,它让我记忆深刻,永远不能忘怀。
这部电影讲的是抗美援朝时期王成和王芳他们哥妹俩为了革命付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最让我感动的是王成,他为了保卫自己的祖国,就主动去要求参加战斗,当他听到同意这两个字的时候,高兴地不得了,到了站地上,面对着敌人的攻击,他并没有退缩,而是沉着的打击着,回击着,到最后,同志们都牺牲了,只剩你一个人,你并没有逃,而是用无线电向指挥部说:“快,向我开炮!”于是,自己拿着一大筒爆竹,跟敌人同归于尽了!你为了自己的祖国,把自己的生命抛出九霄云外,这时多么勇敢的表现啊!想到这儿,我的泪水夺眶而出。
同时,我也想到了王成的妹妹——王芳。
当王芳听到这个消息后,并没有软弱,而是坚持要学哥哥这种精神。她为了救队员,自己受了伤,当她上好了后,坚持要继续归队,虽然她最后也牺牲了,但她也为国做了河大的贡献,她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啊!如果没有这么多具有王成和王芳精神的人,祖国怎么会变的强大呢?虽然英勇的战士够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永远留在人间,永世久存。
每当我看见鲜艳的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空中时,我的心酸了一下,我在国旗下起誓:我也要做一个有用的人材。
烽烟滚滚唱英雄,四面青山侧耳听,一曲英雄赞歌震撼人心,令人热血沸腾,可歌曲描述的故事和时代背景我却不大清楚,为了进一步了解歌曲中的动人故事,我上网观看了电影《英雄儿女》。
透过屏幕上的滚滚硝烟,我被带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故事讲述的是抗美援朝时期,为了保家卫国,志愿军战士王成刚刚伤愈归队,就主动要求去最前线参加战斗,应对敌人的疯狂进攻,他沉着冷静英勇顽强的坚守在阵地上,之后战友们相继牺牲,阵地上只剩下王成一个人,在这危急时刻,王成用无线电向指挥部呼叫:“为了胜利,向我开炮”然后手握爆破筒毅然冲入敌群,与敌人同归于尽。
看到那里,我的泪水禁不住流了下来,这些战士太伟大了,他们为了战斗的胜利为了祖国的和平不惜牺牲自我的`生命,他们这种舍身忘死的大无畏精神不禁让我想起了“5.12”地震中我们的教师,那天我们刚刚下课,忽然间天摇地动,不知谁喊了一声:“地震了!”,同学们顿时惊慌失措,在这危急时刻,教师大喊道:“不要慌!按顺序往楼下跑”,我们这才如梦初醒,立刻排队向楼下跑去,而他却始终跟在大家的后面,照顾着每一个掉队的同学,直到大家安全撤出为止,这不正是王成那种大无畏的精神在我们身边的真实体现吗
一曲英雄赞歌震撼了我们的心灵,英雄儿女们的壮举使我们明白了今日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同时我也看到了在我们身边这种精神依然在发扬光大,我也要学习这种精神,以英雄们为榜样,更加努力的学习,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富强。
今天,我怀着崇高的敬意,读完了《新儿女英雄传》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新儿女英雄传》讲述了主人翁牛大水抗日革命的故事。七七事变,牛大水在黑老蔡的带领下,加入了共产党,与敌人生死搏斗,一次次用智慧和力量战胜了敌人,最终取得了抗战的胜利。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牛大水被捕后,敌人用尽酷刑,逼牛大水说出共产党所在的具体位置,但牛大水咬紧牙关,硬是一个字不说。这一点令我非常敬佩,牛大水为了保全共产党众多同志们的性命,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他不顾肉体上的折磨,坚强不屈铿锵有力地说出不知道这三个字,这种坚毅的伟大精神,是多么可贵啊!
但是我们大家常常因为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就放弃。在牛大水的比较下,我们是多么渺小呀!记得我小时候拉小提琴的时候,总觉得学小提琴很累,我还差点放弃了,要不是爸爸妈妈的鼓励,我还不会有今天的成绩呢!现在,我回想起当时,真是惭愧极了。
现在,我们中华少年应该学会坚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要知难而进。对于强者来说,挫折只会使他越战越勇,但对弱者来说,挫折只会使他丧失信心。其实生活中强者与弱者之间只有一步之遥,这一步,完全取决于你的态度。
“烽烟滚滚唱英雄,四面青山侧耳听;人民战士驱虎豹,舍生忘死保和平。”看完影片后,英雄王成那句“为了胜利,向我开炮!”的吼声仍回响在耳边。“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它。为什么大地春常在?英雄的生命开鲜花。”当他面对“像蚂蚁一样包围过来”的敌人,以一人之躯坚守“851”高地时;当他双手紧握爆破筒,怒目圆睁热血涌,并最终与敌人同归于尽时,我仿佛看到了千千万万个王成把他们的鲜血洒在了异国的土地上,用他们那年轻的生命守住了阵地,保卫了祖国,履行了“革命战士要像条龙不要像条虫”的壮志。
英雄的妹妹王芳在得知哥哥牺牲时,坚强地化悲痛为力量,全身心地投入到歌曲创作中,谱写出一曲激励和鼓舞着全军斗志的英雄之歌,用铿锵的旋律和激昂的歌词来铭记英雄哥哥;不仅如此,她还不顾枪林弹雨去掩护炊事员,而自己却身负重伤,她也是不折不扣的英雄!正因为有千千万万个“平凡英雄”王芳支撑着后方,才使得前线战士无后顾之忧地浴血奋战。
影片中的两位父亲同样平凡而伟大。他们平凡,因为他们一个是普通的工人,一个是普通的军人;他们伟大,因为他们一个站在建设国家的最前线,一个站在对敌斗争的最前线。正是这千千万万个伟大组合起来,才形成了一股强劲而坚不可摧的战斗之势。
同样值得铭记的是朝鲜老大爷金正泰等人冒着枪林弹雨搭着担架护送王芳过江的画面。这固然只是影片中的一个小插曲,但却彰显了中朝两国人民的深厚情谊。他们同样是英雄,舍己为人的英雄!
犹记得影片插曲当中的那段朗诵:“我们的王成,是毛泽东的战士,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他的豪迈气概从哪里来?因为他寄托了对朝鲜人民无限的爱,对侵略者切齿的恨!在中国人民志愿军里有千千万万个王成,这就是我们伟大祖国的骄傲和光荣!”抗美援朝战争已经过去了将近60年,无名高地上的炮声已经远去,朝鲜半岛上的硝烟也消散殆尽,但王成的故事仍在继续。在抗洪抢险中,在抗击“非典”中,在汶川震灾中,涌现出一个又一个王成、王芳。虽然战场不同,时代不同,但是大无畏精神一直在传递,爱国热情生生不息,他们是英雄的儿女,他们是我们的英雄,是最可爱的人!
俗话说:身体和心灵,总要有一个在路上,读书就是放飞心灵的途径,当我们阅读完作品后,一起讨论时会变得更加自信。写一篇读后感抒发自己的感想,我们的文笔也会得到锻炼。有没有优秀的作品读后感范文呢?读后感大全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读后感沈从文自传,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读《从文自传》有感
“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这是《边城》的结局。还在上初中的我对这样的结局不免的有些不解和伤感,也使我对沈从文先生的有着浓浓湘西特色的作品产生了深深的兴趣。随后我拜读了他的散文选,“翠翠、三三??”等一个个令人眼前一亮的湘西女子展现在我的眼前。沈先生的文笔向来见章于细微,却不露雕琢之功,落眼宽阔下笔敏感细致,却能始终如一的抱持素朴不失妍美的情怀。这让我不禁的想去了解一下他的人,他的人生,以及与他心意一般的人的种种悲哀。虽然当时未曾去阅读,现在再去看看不仅弥补了当时的心愿,也更加能够看懂先生的心境吧。沈从文先生的散文体自传,它记叙了沈从文前二十年的经历,即在他到北京正式“从文”之前的生活,是童年和一般少年时代的蜕变与成长,既有天真好奇的乡野童年,也有胸怀抱负与经历坎坷的青年生涯。他说过他见过太多有别于城里人所见的东西,这注定了他这个乡下人的情感、世界观将永远与城里人不同了。全书以湘西为背景,展现了沈从文文学人生。沈先生一直甘愿用“乡下人”自居在繁华喧闹的北京,这应该是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吧。“抵近苗乡,万山重叠,??一道小河从高山绝涧中流出,汇集了万山细流??”这样的世外桃源的确是令人向往
沈从文,1918年小学毕业后,离家到土著军队当兵,闯荡江湖,从社会现实人生这本大书中。汲取既古老原始又曲折地跃动着时代脉搏的文化滋养。1923年,受五四运动余波的影响到北京,认识了郁达夫、徐志摩等现代文化名流,从而走上了文学道路。此后,他“从边城走向世界”,以其对文学史的独特贡献,在身后树起一座不倒的丰碑。
提起笔,思绪乱飞,却不知如何下笔。喜欢从文,喜欢他笔下淳朴的湘西,喜欢他笔下的翠翠,却不曾了解过他。带着疑问,带着荣幸,带着感动,才发现那感觉是感慨、惊异。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风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编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
我从没想过,一代文豪小时候居然是天天逃课,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文豪居然是小学文凭,初中都没毕业。
尽管许多的举动让我不解,让我诧异,可是我不得不说我非常羡慕他。至少多年以后,至少当自己垂老回忆童年时,那些记忆值得回忆,那些过去值得留恋,我想这也是一种幸福吧!不像我们,童年的回忆只与学校、作业有关。为了考上大学,我们放弃了本属于我们的自由,本属于我们的天真,本属于我们的好奇,本属于我们的童年、少年、青年,可是如今呢?上了大学,我们却没得到什么。
《从文自传》,在介绍自己的一生,不如说他在说一个普通人如何成为一个诗人、作家。从文之所以有日后的成就,我想这与他的童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为了他的兴趣,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逃课,他爱家乡的山,他爱家乡的水,他爱家乡的一切,他的童年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兴趣。
童年过后,他没在学校读过书,他的思想没有限制,也正是如此,成就了他的精华!
《沈从文自传》严格而言不是一部完整的传记,因为写它的时候,作者年仅29岁。要说传记,只能记载他前三分一的人生而已。
我读得似乎挺津津有味,连自己都觉着别扭。无他,这自传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草菅人命”,残酷兼血腥!
不明白民初的湘西,不懂那时那个地方是何等的闭塞?致使那里的孩子对于死亡看得如此无所谓,或者说,还带着一点顽劣的'刺激感。一个丁点大的小毛孩,竟然喜欢看砍头,面对四百多个被砍的头颅和无数被剁的耳朵竟会觉得新鲜好奇或者还有点好玩。而后的孩童军旅生活描写几乎都和砍头有关,在作者的笔下来得那么从容不迫,我读着都觉得恶心与愕然。我之所以追完,因着深深的惊讶,到底,我读过他的《边城》,也读过他的书法,而且是近距离地读,就在外公家的墙上。作者本身及其外甥都是外公的朋友,所以我不能不好奇!
当然,他对穷乡僻壤里各种原始的事物描写确实很生动,将我仿佛又带回近四十年前的闽西革命老区……
另一点让我感触的不来自沈从文的文字,而来自书本的前言:“一九四八年春,沈从文遭郭沫若批判成‘桃红’的‘色情文学家’,为故作‘清流’的‘反动派’。自此,沈从文的文学创作被切断……”
郭沫若何许人?竟然有这么大的能耐?沈从文从小对死尚且不怕,怎么面对左派的文攻竟到了如此胆怯的程度?
突然想起小学时读过的郭沫若大作,剧本《武则天》,差点连昨夜早在肚子里烂掉的菜一起倒出来!
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湖南凤凰人是我国近代着名的作家学者,我个人认为他是湘西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沈从文用他的笔,他的小说,他的语言让世人了解到一个不一样的湘西,让别人知道湘西其实是一个民风淳朴、风景秀丽的地方,而不是像传言那样野蛮、落后。
在我的印象里沈从文一直是一个热爱读书认真学习不断进行文学创作与研究的学者。
但是,在我读过沈从文的自传后我才看到他令人意想不到的一面。孩童时代的沈从文是一个特别顽皮不爱学习的人。在沈从文小时候,那时还是清朝统治时期实行的是私塾教育。
而那个时候的沈从文可以说是个典型的“不务正业”的“不良学子”,不爱读书不说还经常从私塾里逃走跑到野外去玩。其实,这正反映出一个问题,沈从文从小就有一种发对封建的思想,希望摆脱封建礼教思想的束缚,追求自由生活的愿望。他并不是不爱学习,而是不喜欢读那些封建统治者用来束缚人民思想的书,那些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书。
当然,沈从文的父母是不会容忍他这种不务正业的行为的,于是为了他的前途命运着想,他的父母果断为他选择了一个离家较远教育叫严格的私塾去上课。但是,年幼的沈从文不懂得父母的良苦用心,又一次“辜负了"他们的付出。沈从文依然没有好好去私塾读书。与去私塾上学相比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更喜爱湘西美丽的自然风景。因为对自然风景这份热爱,每次在去学校的路上,他总是喜欢拐着弯走很多远路,为的就是可以尽可能地欣赏沿途美丽的自然风景。也许正是因为看过了湘西无数美丽的大好河川,才让沈从文的小说写得如此美丽、如此动人。
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是一个对任何事情都极富兴趣的顽皮的孩童。从他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知道,他从小就特别胆大,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在上学的途中遇到任何有趣的事情他都会停下来看一看。例如,铁匠铺中有人在打铁、杀牛的、编织竹筐子的等等。甚至在路过牢狱处,从杀人的地方走过,如果看到没有收走的尸体,他都会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棍子去戳几下。我认为童年的沈从文具有其他孩子所没有的勇气与胆识,这也许是他成功的原因之一。
沈从文出生在湖南凤凰,这个拥有历史悠久的古城里。因此沈从文具有南方人所具有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喜欢水。童年的沈从文特别喜欢下雨喜欢,因为一到下雨的时候他便可以不穿鞋子,光着脚跑到河边,水池里去玩耍。而且在雨天走在路上他还会专门去踩水坑。他不光喜欢水,而且喜欢和水有关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沈从文看到有人在河里捞东西,他便坐在河边看了好久。正是因为沈从文如此喜欢水,他的作品里的人物都是那么的清纯,那么的善良,心灵那么的纯洁。
其实,相比功成名就的沈从文我更喜欢孩童时的他,童年时的沈从文天真无邪,顽皮可爱,勇敢敢作敢为。我十分羡慕沈从文童年时的生活,与我的童年相比他的童年生活更加快乐,更加自由。我很羡慕他可以玩每天不学习一有机会就会到野外去玩,羡慕他可以自由自在的玩没有任何压力的玩。有时候他和同伴们出去,能逛一天,身无分文,去不挨饿。这对于我来说几乎是做不到的事情。但是,他却做到了。让我简单描述一下他们是怎么办到的吧。
间或谁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平均分开吃。或者无意中谁在人群中碰着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挨着饿,相互望了一会,羞羞怯怯地一笑,亲长知道情形乐和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会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两斤费狗肉分割成几块个人来一块,蘸上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的时候,没能碰到这么一位慷慨的亲戚,他们也不会变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说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他们便可以去饱餐一顿。
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我未能体验到如此美好,如此快乐的童年生活。但是有幸我现在来到了湘西,来到了沈从文所描写的世界中。我亲身感受到湘西优美的自然风光,感受到这里淳厚朴实的民风,这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感受到外人眼中不一样的湘西,一个真正的湘西。
沈从文先生的自传通过叙述描写他个人的生活经历使我对湘西那个远离喧嚣远离繁杂的地方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对沈从文先生生活的时代有了更厚的感悟。
湘西是个民风淳朴介于自然与空灵间的美丽的地方。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我的感触挺深的,觉得看他的文章就像是在一口古朴的井里取水一样,清清淡淡甜甜,没有可以雕饰的华丽的辞藻,平平淡朴实的语言用心的勾勒着湘西边城这个美丽的地方。他的文字就像温润的甘泉,自然流淌没有波澜,但是每一股清流都缓缓流淌入人心肺。那美丽的地方那淳朴的人们一直都向一幅不可触及的画在我的脑中出现。
边城的宁静让我沉浸,那悠长悠长的古韵让我不觉去领略和感受。沈从文先生的童年快乐无忧,他在湘西这个地方度过了自己美好的童年。“除此以外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者任何东西都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说真的,我很羡慕沈先生,因为他们过的很快乐,就算在别人看来是没有出息的行为。沈从文先生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我从来没想过,沈先生的童年会是如此,总觉得他应该跟其他人一样从小就是一个佼佼者,而不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孩子。
边城的宁静中却暗涌着最黑暗却又无可奈何的因素,落后的思想对生命的无视、无一不刺激着我们的内心。人总是矛盾的。沈从文的矛盾更是有几分必然。在某种意义上,他对昔日湘西的整个向往之情,都是被他与北平文化生活的接触所激引起来的。当他决意用现代小说的形式来抒发这种感情的时候,他就已经注定要陷入那行为和情感之间的矛盾了。除非他真正实践他在一篇小说集序言中宣布的计划,重新回到那个湘西土著军队的司书的位置上去,他就不要想摆脱这个矛盾。有人说沈先生不管他在笔下如何挑剔都市,赞美湘西,甚至引申出一种对整个现代文明的怀疑和否定判断,他实际上却是湘西社会的逆子,他千里迢迢从湘西来到北平,此后虽也辗转迁流,却一直安心于城市的生活。作为作家的沈从文,他始终是一个嘈杂都市里的居民,而并非沅水岸边的隐士。
不管他人如何评价,看了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我只想认为沈先生的童年经历是我们心向往之的,他后来的人生之路也是他自己努力得到的。永远都应得到尊重。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杀人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习,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平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读后感只有先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和疑点,理清文章思路,才能更好的写出来。在读作者的作品时我陷入了忘我状态。通过当时自己对于作品的体悟,我们可以写出一篇读后感。你知道写作品读后感时该如何体现内心感悟吗?读后感大全特地为你收集整理“玫瑰教育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玫瑰与教育》是清华大学附属小学副校长、特级教师窦桂梅老师的一本教育随笔,在轻松的文笔中,渗透出窦老师的思想和智慧,给了我很多启发。
这本书一共分四辑,每一辑都有自己的主题,记录的都是教育随笔以及对教育问题的思考。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第一辑,窦老师通过真实的案例和故事告诉我们教育的目的、教师的品格铸造以及如何做人,学会生活,学会面对挫折,学会感恩等道理。
把盛开的玫瑰移植到自己的园地来。这是苏霍姆林斯基的名言。窦桂梅老师做了引申,她用玫瑰的含义要求自己——像6朵玫瑰那样对待同事,努力做到互敬、互爱、互谅;8朵玫瑰那样怀着感恩之心对待关怀及鼓励我的人;像19朵玫瑰那样学会在现实生活中忍耐与期待;像20朵玫瑰那样,一颗赤诚的心对待自己的人生;像红玫瑰代表的那样,对教育事业付出热情和真爱;像黄玫瑰代表的那样珍重自己祝福别人;像紫玫瑰代表的烂漫那样感受心灵的真实和独特;努力做到黑玫瑰的稳妥,橘色玫瑰的友情,蓝玫瑰的善良,把个人的生命溶入教育的使命。
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个等待滋润的孩子,每一个灵魂无论其智力高下,都应该得到尊重、得到温暖的照耀,从而让每一个孩子的心中都生长出鲜艳的花朵,而不是阴暗角落里的毒蘑菇。
孩子的心是透明而脆弱的,小心轻放孩子的心,这是为人师的底线。一位教师只有不断地进德修业,把自己的工作和学生的成长结合起来,让自己成为学生的表率,才能得到学生的敬重,才能让学生成为真正的人。
怎样做?在窦桂梅老师看来,最重要的是找到自己,既教师要拥有自己的专业尊严。窦老师给与我们忠告。
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学会感恩就要养豪气而不失霸气,扬正气而不是邪气,养大气而不是邪气。对待教育事业,对待自己的学生,不仅仅有爱,还有一颗慈悲的感恩的心。有了这样的心境,遇到感性的问题就会模糊艺术的处理。我们改变不了的事情,就改变对这件事情的态度,态度变了,事情的意义就变了。重要的是要摆正自己是一只小小鸟,然后感性做人,理性做事,这也许是最好的自我保护和发展。
窦老师特地摘录的冰心先生的诗句,警告我们:要让自己和自己的学生都感受到爱。
爱在右,同情在左,走再生命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的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也不是悲凉。永葆激情。永葆激情是一种生活姿态,最终会由表象内化成一种精神气质。心中盛满阳光。境由心生,如果你把周围的人群看成是天使,你就生活在天堂,你就在营造天堂。因此,面对教育系列让人不满的现象,对自己专业成长的困惑和压力,我们要从中寻找阳光,根系教育的土壤,理想滚烫于心,紧贴地面行走,激情向上生长。
读书养气。教师的专业化道路,要求我们有底气、大气、灵气,既要有精神的专业知识,开阔的人文视野,身后的教育理论功底,锲而不舍,孜孜以求,涵养浩然之气。
《玫瑰与教育》读后感正文:《玫瑰与教育》读书心得本学期一直坚持坚读跟自己的教学工作有关的理论书籍,当我第一次看到《玫瑰与教育》的时候,仅仅是书名都令我觉得眼前一亮,再看作者窦桂梅,更加确认这本书确实值得一读,看惯了一脸严肃的理论性的文字,再看这本书有一种清新与飘然的感觉,佩服窦老师对语言和文字的驾御能力,就如她对自己写作的要求一样:“把话写得干净些、响亮些,有时候要斩钉截铁,有时候要委婉蜿蜒,《玫瑰与教育》读后感。要追求文章的琅琅上口,要能够在大庭广众中大声诵读,能让读者来不仅听见声音,而且还能看得见作者的笑貌——它虽然是为自己而写,但却不拒绝朋友,它的每一句话,都应努力给读者亲切、可感、有味的感觉。”她做到了,每每读都她的文章都被一种激情所感染着:对教育事业的执着与热爱,对学生的无限眷恋与向往,对责任的充分诠释与体现……这本书一共有四辑:第一辑——清谈与忧患,其中写了作者的教学反思、由孩子身上引发的对家庭教育的思考以及其中与朋友的交流、与《人民教育》的交流等,心得体会《《玫瑰与教育》读后感》。第二辑——在听说读写的背后,主要写了作者在语文教学的所做、所想;第三辑——日本的教育管窥,写了作者到日本参观的所见、所感,特别对于中国和日本教育的对比与不同有了很深的体会,第四辑——在白纸黑字的“沃野上“,写了作者博览群书的读后感。 光是看完本书的自序都已经被深深的吸引了,当我开始真正写作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文字是那么笨拙,有时心里的感受很强烈,可倾吐出来的文字却很“蹩脚”。往往不自觉地把别人的一些话,当成自己文章中的内容。后来读到鲁迅称自己的文字是“硬写”出来的,心里这才颇感安慰;即使是天才,也需要漫长的、艰苦的修炼。” 窦老师的这段话给了我极大的鼓励,我想,即便是挤,是抠,是榨,笔耕不辍,才是真理。我不禁对她又多了几分敬仰之情,想想自己的教育之路,也曾付出过一些努力,但还不够,还需要多下功夫,尽快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争取做一个优秀的教师。本书的第一辑里有一篇文章《小红花的背后》看完之后,感触颇深,本文主要讲了课堂上物质奖励的利与弊,很多时候,看起来有利的做法,却在无形当中把对学生的伤害从皮肤深入到心脏。我们有太多太多的没想到:没想到一个漫不经心的表扬,会对一些孩子幼小心灵造成伤害;没想到一朵奖励的红花,会让一些孩子蒙上难以磨来的阴影;没想到一次不公正的评比,会在一些学生心中种下刻骨铭心的痛苦。这篇文章对于我们这些在教育一线的教师来说肯定会感触颇深,因此,在我们的课堂教学中,我们不要仅仅以竞技的原则发放小红花,或者说不可以将竞技的奖惩原则过早地引入到小学生的学习中去。
《玫瑰与教育》读后感1000字:
看到书名心里有一丝疑惑,玫瑰一般是与唯美的爱情、美好的童话故事相联系的,怎么还跟“教育”扯上了关系呢?带着这不解,我读了窦桂梅老师的《玫瑰与教育》,因为好奇开始读这本书,却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再也放不下。
这本书有四辑:第一辑写了作者的教学反思、由孩子身上引发的对家庭教育的思考以及其中与朋友的交流、与《人民教育》的交流等。第二辑主要写了作者在语文教学的所做、所想。第三辑写了作者到日本参观的所见、所感,特别对于中国和日本教育的对比与不同有了很深的体会。第四辑写出了作者的多篇读后随笔,书籍点评。
读完《玫瑰与教育》这本书,一个幽默,风趣,有自己的个性和独特见解的人物形象清晰地凸现在我的眼前,她就是芬芳满园的“玫瑰”——窦桂梅老师。在字里行间,我强烈地感觉到了窦老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是快乐的,她的这种快乐溢于言表,感染着我。我们每一个人,作为一名教师,要上堂课不难,通过磨练上堂好课也不是很难,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上课的老师都是快乐的。窦桂梅老师的快乐是一种单纯而高尚的快乐,一种在平凡中演绎精彩的快乐,一种生命与童年相约的快乐,是一种缘于对教育工作,对学生真诚的爱的快乐。窦老师在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只要与孩子们在一起,心情就会变得像蓝天一样纯净。”这样的话听起来很容易,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却很难达到这样的境界,很多时候我们看到不断制造意外的孩子,厌烦的情绪总会爬上心头,这种厌烦就是因为我们还没能完全把自己的爱浸透到孩子们的骨子里。
窦老师认为“境由心生”,在书中毫不吝啬地道出了颇含人生哲理的四条建议:
一是改变态度。“我们改变不了事情,就改变对这件事情的态度。”是啊,“再伟大的人物,历史也不能为你折腰”,重要的是我们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自己只是“沧海一粟”,只是繁花盛叶中弱不禁风的一叶草儿,理性做事,理性做人是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
二是享受过程。“生命是一个括号,左边是出生,右边是死亡,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填括号。要学会享受这个过程——无论是精彩还是糟糕。”窦老师的这句话说得多好!每一个人都有着独特的人生过程,有风景如画,也有残页败笔;有繁花似锦,也有落叶纷飞;有春华秋实,也有杂草枯荣……只要我们仔细品尝,品出它的意义,即便过程有些艰辛,即便其间会遭遇痛苦,我们就会感到不枉到世上走一遭。
三是活在当下。“要相信每一个时刻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都是最好的,要相信自己的生命正以最好的方式展开。”这句话,听起来有几分禅意,但如果真具备了这样的心态,人生的快乐便是无处不在了,知足长乐嘛!
四是学会感恩。“怀着爱心吃菜,胜过怀着恨吃牛肉。”这是西方的一句格言,朴实中却道出了幸福的本质意义。我一直认为幸福只是一种感觉,一种源于每个人心底的一种暖暖的感觉!
“愿你把所有的艰难都遗忘。请收下吧,我送你的玫瑰,让你的生活充满希望。”这是她理想的愿望。她将教师从职业变成了身份,享受这份特殊的使命。这本书让我深深懂得了在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广阔的心灵和精神空间,同时要以情动人,以爱的火点燃学生和自己的世界。
虽然我是英语老师,但是科目与科目之间是触类旁通的。早就久仰窦桂梅老师的大名,最近我怀着对名师的崇敬,读完了窦桂梅老师写的《玫瑰与教育》,乍看题目,还以为是教育教学理论,其实不然,这是窦老师平时的一些杂感,有的是写在网上的一些随笔,书中的内容有的是与教育有关的,有的是她自己的读后感。读完这本书,好象更了解她了,书中对我最有益的莫过于她有关教学的感受,她的一些思维的火花也引起了我对自己工作中一些问题的思考。
《玫瑰与教育》记录的就是窦桂梅老师教育生命一次次花开的轨迹。她为学生创设了广阔的心灵和精神空间,同时以情动人,那些娓娓道来的文字,缓缓流淌出的是慈母对女儿的疼爱;老师对学生的关爱;领导对下属的期待;智者对朋友的友爱。读窦桂梅老师的《玫瑰与教育》,感觉就如同与一位亲近的朋友谈心,亲切,自然,娓娓道来,引人入胜。
本书分为四辑:第一辑清淡与忧患,其中写了作者的教学反思;第二辑在听说读写的背后,主要写了作者在语文教学的所做、所想;第三辑日本的教育管窥,写了作者到日本参观的所见、所感;第四辑在白纸黑字的沃野上,写了作者的很多读后感。
积极实践,勤于积累。窦桂梅老师之所以能如此快速地成长起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不断地创新实践,并且善于积累总结。窦桂梅老师在不断的探索中始终保持着自己敏锐的触角,她努力突破在教育中谈教育的弊端,勇于用自己的言语发声,勇于上探索性的课。有实践就要有反思,不断地积累已成为窦桂梅老师的自觉行为。她的个人专著的出版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
走进图书室,在一排排严肃而略显厚重的教学著作面前,《玫瑰与教育》显得如此不同,为什么浪漫的象征“玫瑰”,与我眼里严肃的职业“教育”,联系到一起呢?好奇的拿起它,却怎么也不能放下。
《玫瑰与教育》其实是窦桂梅老师的一本教育随笔集。在这本书中记录了她最为一名教师、作为一名家长、作为一名专家对教育显现的种种反思。该书分为四辑,“清谈与忧患”写的是一些关于教育体制、名家教育思想和自己的教育随想;“在听说读写的背后”写的是一些语文课堂教学的故事;“日本教育管窥”介绍了自己在日本一些学校的见闻;“在白纸黑字的沃野上”选登了窦老师写的一些读书笔记。与其他书籍相比,里面没有长篇大论的教育理论,而是娓娓道来她对教育教学的积极的态度,以及对教育的无奈与困惑。
“孩子的心是透明而脆弱的,‘小心轻放’孩子的心——这是为人师的底线。”
这不仅仅是窦桂梅老师的底线,更应是每一位为人师者的底线。在我们的工作中,因为种种情形,种种原因,是不是也曾无意中伤害过学生们的心灵呢?窦桂梅老师甚至考虑到了“不可将竞技的奖
惩原则过早地引入到小学生的学习中去……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个等待滋润的孩子,每一个灵魂无论其智力高下,都应得到尊重、得到温暖的照耀”。确实,当我们发出一朵小红花的时候,当我们向某些学生进行表扬的时候,却也有意、无意的伤害了其他暂时落后或者不够积极的同学,只是我们无暇顾及而已。师生之间的教学活动,不仅仅是语言的沟通,更是心灵的沟通。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在选择一种教学方法时,也要考虑到学生的心理承受,保护好学生们学习的积极性和生活的自信心,让每一朵花朵都在我们的呵护下健康活泼的长大。
“把平凡的事做好就不平凡了,把简单的事做好就不简单了。”教师的职业是平凡的,但是我们极少将这一平凡的职业做到极致。在窦老师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普通从教者走过的艰辛的成长道路;看到了一个教师心中永不言败为着理想执著追求的坚定信念;看到了一个普通的从教者的不普通之处。窦老师现身说法,用自己的成长历程向我们诉说着、向我们诠释着,普通的你同样也可以变得灿烂。
人必须始终有一种动力,使自己从懒洋洋的状态中走出来,并常常使自己处于一种积极的、向上的状态,这样惰性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动力来自于哪里?窦老师告诉我,这种动力来自于对某件事的期望、信念、态度、行为!千帆竞争,百舸争流,对于教师而言,这份动力更来自于内心的一种责任,来自于对学生的爱,来自于对职业的幸福感,来自于对人生的永恒追求。
窦老师就是一朵玫瑰,玫瑰于人,手留余香。读窦桂梅老师的这本书,就好比沉浸在玫瑰花园之中,只要轻轻呼吸,就能感受到那阵沁人心脾的滋养。也许,我一辈子也无法拥有那玫瑰的绚丽,但我也愿自己能做一朵路旁的不起眼的小花,静静地散发着属于自己的淡淡的幽香,给路过的人们以精神的慰籍。
走近窦桂梅的课堂,她朴实、细腻、清新的语文课堂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走进窦桂梅的《玫瑰与教育》,感觉就如同与一位亲近的老朋友在促膝交谈,朴实的语言如涓涓细流进入干涸的心田,亲切自然,娓娓道来,令我不忍放下,常常跟着她优美的语言走进她的思想领域中。
“我们萧潇的树叶都有声响回答那风和雨,你是谁呢,那样沉默?我不过是一朵花。”是的,我只是一朵小花,带着一丝芬芳,和着风和雨,我却执着地孕育着,盛开着,以最大的努力回报春天。这是《玫瑰与教育》这本书的卷首语,读罢令人心动。除了序之外,这本书有四辑:第一辑“清淡与忧患”写了作者的教学随感反思并就学生和自己身上引发的对家庭教育的思考以及与朋友的交流等。第二辑“在听说读写的背后”写了作者在语文教学的所做、所想、所感;第三辑“日本的教育管窥”写了作者到日本参观的见闻,并对中国和日本教育的进行了对比而产生了很深的体会,第四辑“在白纸黑字的沃野上”写了作者博览群书的读后感。
读到“要追求文章朗朗上口,要能够在大庭广众中大声朗读,能让读着不仅听见声音,而且还能看见作者的笑貌……”我似乎真的看见了窦桂梅老师的爽朗而热情的笑貌!她说“无论如何也要“挤”时间去阅读,并用笔促进自己的思考—这是促使自己成长的科学途径。”“写作,记录着我教育生命一次次开花的轨迹。”诗意的语言,真切而热情,文如其人。
“当我开始真正写作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文字是那么笨拙,有时心里的感受很强烈,可倾吐出来的文字去很“蹩脚”。往往不自觉地把别人的一些话,当成自己文章中的内容。后来读到鲁讯称自己的文字是“硬写”出来的,心里这才颇感安慰;即使是天才,也需要漫长的、艰苦的修炼。”读到窦老师书中的这些话,我感到强烈的惊喜。总是给自己寻找懒于写字的理由,即使话在嘴边,也懒得下笔,久而久之,想再表达,已经难以入手。想想文人书豪的鲁讯和特级教师的窦桂梅尚且如此,更何况我这个平凡的人呢?窦老师的这段话给了我极大的鼓励。
书中有篇文章《心中盛满阳光》,文章里的每个字都能触动自己的心,不忍割舍就全部抄写到读书笔记中永远保留着。开头是这样的,如果你把所处的环境看成是魔鬼,你就生活在地狱;如果你把周围的人群看成是天使,你就生活在天堂。如果你把所处的环境变化魔鬼,你就在制造地狱;如果你把周围地人群变成天使,你就在营造天堂。好花要有好心情赏,有好的心情才能欣赏到好的风光。你的内心如果是一团火,你就能释放出光和热。因此,面对教育的系列让人不满的现象,面对自己的专业成长的困惑与压力,我们要从中寻找阳光、快乐的地方——根系教育的土壤,是理想滚烫于心,紧贴地面行走,激情向上生长。如新课程改革在给我们带来了契机的同时,也随之会伴随着许多问题的出现,在探索的道路上我们肯定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出现许多新矛盾。需要我们所有的探索者手牵手,朝前走。“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总之,我喜欢窦老师的书,它引领我渐渐走进理想的课堂,走进教育的春天;我喜欢她的人,勤奋好学,孜孜不倦,宽厚仁慈,对教育不懈地追求,佩服之余,唯有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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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读完作品之后,不妨用笔把这些感悟记下来。此时写一篇读后感来赞叹一下吧。编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读后感林徽因传,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林徽因是温和的,她的性情没有太多的放纵,所以也不存在多少破碎。她活得乐观而执着,坚定又清脆,所以她的生命不惊心亦不招摇,她不曾给别人带来粗砺的伤害,也不曾被他人所伤。她是那样的柔婉又坚忍,诗意又真实。
她常想,人世间生活着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在你的生活中来来往往,你认识了他们,甚至你也不讨厌他们,但是,他们在你的生命中却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只有极少数的人,你愿意和他分享你心灵的秘密,你的快乐和忧伤,你的热爱和热情,真正的友人是你可以搁置心灵的地方,是上帝给予人生的恩惠和慰藉......
人们谈起林徽因,往往想到的首先是她与三个男人之间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情。别忘了,在林徽因的生命里,事业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她的一生如同一首诗,真挚、隽永而有激情。她曾经说过:“我觉得我的一生没有太堕入凡俗的满足也不算一桩坏事。志摩警醒了我,他变成一种激励在我的生命中,或恨,或怒,或快乐或遗憾,或难过,或痛苦,我也不悔的,我也不得意我自己的倔强,我也不惭愧。”她在自己的生命过程中释放了全部的爱与热情。她的生命中有病痛,但没有阴暗;有贫困,但没有卑微;有悲怆,但没有鄙俗。
她走了,在1955年四月春日的清晨。尽管晨光熹微,白露如霜,但人们都记得,她走于一天最清新的时刻。尽管这个春天乍暖还寒,风沙扑面,但人们都记得,她的生命定格于美好的人间四月天。
《林徽因传:人生从来都靠自己成全》这本书的作者是程碧。她从林徽因与徐志摩、梁思成、金岳霖的情事故事写起,带我们走入她的原生家庭,一起去回顾林徽因的人生经历,从多重视角去解读,去呈现一个全面的多面的民国才女林徽因,给当代女性以启迪——人生从来都靠自己成全。
刚开始读,觉得她运气真是好。
正如文中所写,16岁,林徽因随父游历欧洲期间,阅读了大量的英文原版文学作品。起初只是为了学习英文,渐渐地,那些故事也影响了她的人生、爱情态度。她曾说过“看了太多的小说我已经不再惊异人生的遭遇”这样的话,显然这在某种程度上塑造了日后她自信、淡定的性格。也是在欧洲生活期间,她立下了要当建筑师的梦想。一个女人,在还没拥有爱情和看清自我之前,有三件事是重要的:旅行、读书、掌握一门外语。这三件事情不管放在哪个年代都适用,而林徽因18岁之前都已完成。这该是成就林徽音后来生活和事业圆满的重要基础。如果我们的教育孩子过程中,也能让孩子早一点去外边见识,在两极中体验不同,会开阔他的视野,
一个幸运女人的爱情模式应如林徽因,人生中最重要的初恋,邂逅的是浪漫多情、心思细腻、对生活抱有火热激情的诗人徐志摩。在异国他乡,从彼此吸引,到惺惺相惜,他用诗人的浪漫满足了文艺少女对爱情全部的幻想;后半生应如林徽因与梁思成“世间始终你好”般不离不弃地陪伴。在此之外,再有一个痴情的像金岳霖那样的男人,终生以欣赏的目光追随着,大概这样的一生才算完满,情感上才能得到满足。
继续往下读,让我领悟,她只是活得很用力,幸运的人生从来都靠自己成全。
1.她是一个情商很高的女子。她更像一个现代正能量女郎,出生于大家庭的她,父母并不恩爱。林父宠爱的是大字不识的二姨太程桂林,致使林母一生都活在幽怨中。这使得林徽因自小便会察言观色,在父母、二娘、甚至二娘的孩子们的关系中,她是一个微妙的平衡点,家里每个人都与她保持着友好的关系。
2.她是一个善良且理智的女子。徐志摩给她的爱情,让她在甜蜜中感到惶惑,见到徐志摩的夫人张幼仪,她被那双充满“哀怨、绝望、祈求和嫉意”的眼睛震撼了。大概受到其父母糟糕的关系影响,林徽因想到自己的母亲,一个一生都因为另一个女人的存在而不快乐的女性。或许也因此,她不想把徐志摩的夫人张幼仪也置于这般境地。在车站见过张幼仪之后,正是她的善良和理智让她选择了结束这段感情。
3.她是一个美丽、明媚、自信且不自恃的女子。徐志摩在认识林徽因之前,对诗歌并无兴趣,与林徽因的相遇,才激发了他创作新诗的灵感,并在日后成为著名的诗人。受林徽因的影响,梁思成选了建筑学,并在日后成为世界知名的建筑师,还参与了联合国大厦的设计。金岳霖认识梁氏夫妇之后,常常看他们为了测量古建筑上的某个数据而爬上爬下,于是就编了“梁上君子,林下美人”的对联“打趣”他们,以“林下美人”来赞美林徽因的美貌。一般的女人往往会迷失在男人的宠爱和赞美里,但林徽因反而很不领情地说:“真讨厌,什么美人不美人,好像一个女人没有什么可做似的。我还有好些事要做呢!”她并没有觉得长得漂亮是件多么了不起或是值得大肆炫耀的事情,也未利用这件事,从男人身上捞得一些好处。林徽因的这种反应反而引得金岳霖的鼓掌称赞。平时,她与朋友们所高谈阔论的话题也都是跟文学、艺术、建筑方面有关的,不是一般女人之间的家长里短、窃窃私语或者片面幼稚的看法。对于道德和人性,如她自己所言:“能懂得自己,不苛责自己,也不苛责旁人。”
4.她是一个把人生活成极致境界的女子。她的一生不仅留下一本本关于中国建筑的著作,还写了上百首诗歌、小说、散文。她享受过人生的欢乐,也经受过人生的苦难。她是锦衣华服也受得起,风餐露宿也过得去;她可以穿着全套的马术服成为潇洒的女骑士,也可以骑着小毛驴在颠簸的山间小路做田野调查;她可以穿着白色的绸袍面、焚一炷香、对着一池荷花写一首诗,也可以在艰苦的日子穿着摞满补丁的粗布旗袍度日;她可以讲着流利英文同她的朋友们快乐地吃着牛排,也可以在不知名的村庄吃着掺杂沙子的石磨面条;她可以住在种着高大的马缨花和散发着幽得的丁香树的优雅的四合院里,也可以临时在不知名的寺庙搭起帆布床凑合几个夜晚;她可以由仆人开车载着外出见朋友们,也可以提着酱油瓶出门去打酱油。
读到最后,也让我感叹再完美的人生都有美中不足。
即使如林徽因这样完美的人生,也有令人遗憾的地方,如她只活了51岁,并且一生很多时候被肺病折磨;她的人生被战争耽误了太多,要不然,以他生命力会做出更多成就;她的优秀给同时代的精英女性造成不小的压力。正如文中所写一个人得着多少人的喜爱,便会得着多少人的压恶,不能事事如意全都独占着。林徽因她最著名的“仇敌”大概是陆小曼、凌叔华和冰心了。陆小曼、凌叔华“仇”的是“情”,冰心“仇”的却大多是在文学层面。所幸她与费正清费慰梅夫妇的友情让人甚感慰藉。
掩卷沉思,这本书给人以力量,人生从来都靠自己成全;给人温暖,人离不开人,最好的关系是让双方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书中还有许多对感情、婚姻、事业、生活、人性等丰富、细腻、深刻的描述,耐人咀嚼,启人深思,值得一读再读。
看人物传记的好处是,用看一本书的时间看透了一个人一生的成功与失败,此为借鉴。同时,每个相对成功的人生命里总有几盏“明灯”,指引着主人公去坚持,去努力。对于梁思成,任公(梁启超)当仁不让是这盏明灯,从他给梁思成手写的李白和杜甫诗句的集联: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看得出任公对儿子的期盼。
如果这本书早十几二十年遇到(那时可能尚未出版),我定全力以赴选学建筑系。梁思成先生去世是在1972年,而那一年我尚未出生,“落后”了三十年认识这位历史人物,投心与文字,仿若立于先生身旁,感同身受,几度狂笑亦心酸落泪。
人,如果不学习历史,是孤立而狼狈的存在的,即不知前世为谁,怎懂今世可为,又哪得来世修为呢?建筑正是一部活历史,应该好好学习和体会的。从这本书,我也感受到知识的广博对于工作和生活的益处,对于养儿教子更是如此。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做女儿的“明灯”,但通过我自学、自省、自修,我在努力着,与孩子一起学习进步。这也是我第一次仔细看手绘的建筑图,梁思成一丝不苟的画风令我折服。林洙先生对梁思成和林徽因的爱,也是天地可鉴的,感人肺腑。也让我懂得夫妻之间真正的理解是需要假以时日的,有时候是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我也认为此时我花费时间每日记录博客也是值得的,与人于己都是有好处。甚至,我曾一度联想,把这本书在适当的时机推荐给女儿,引起她的共鸣,也许她会选择学习建筑系?期待!
林徽因传读后感
林徽因,相信大家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她是中国著名的建筑家和作家,被胡适誉为中国一代才女,在上世纪曾经掀起极大的轰动,被许多男子当做那朵梦中期盼的白莲。而她更是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而我们在惊叹的同时,也不禁发问:林徽因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子,能让徐志摩等这些才子被深深折服呢?
《林徽因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林徽因传奇的一生,从她的出生,到与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男子的邂逅及去世,让我们自由地穿梭在历史之间,与那些历史人物倾心交流,互诉心声。而作者优美的文字也让我们感受到了语言的魅力。
综观林徽因的一生,虽然传奇,却也平淡,这个风华绝代的女子并没有在历史的长河中掀起太大的风浪,她始终是大海中的一朵漂亮的浪花,无需雄伟的气势,也无需宽广的胸怀,只愿做那一朵小小的浪花,只要可以禁得起风浪,安详的飘荡在大海中,便足矣。我有时会想:假若林徽因并没有随父离开那个江南小镇,也许她的人生将会从此改写,没有徐志摩,没有梁思成,亦没有金岳霖,也许她会生活在一栋古宅里,守着一树一树的花开,与凡夫一起平淡的日子,也许他并不是她的最爱,但他会在她冷时给她一个温暖的怀抱,会在她伤心时给她一个坚实的肩膀,她会与他一起在夏日的树荫下乘凉,在夜空下数着满天的繁星,而他的目光则一直追随着她,不离不弃。可是上天注定不会给林徽因一个单调的人生,不会让她绝美的容颜淹没在尘埃里,所以林徽因注定不会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必定会有一个波折的人生,她必将在历史上留下辉煌的一笔。
林徽因一生中爱了三个男子,爱得深沉,也爱得平静。徐志摩为了她多次在康桥上徘徊,只为能见她一面;梁思成与她携手走过风雨人生;金岳霖为了她终生不娶。这足已说明林徽因的魅力之大。其实当时在许多人看来,徐志摩与林徽因才是最配的一对,印度大文学家泰戈尔当年到访中国最欣赏的就是徐志摩与林徽因,他曾多次想为徐志摩与林徽因牵线,但都被林徽因婉拒,其实林徽因又何尝不知道自己最爱的是徐志摩,可徐志摩却给不起她想要的生活。选择徐志摩,意味着过诗情画意的日子;选择梁思成,意味着过细水流长的日子。林徽因要的终是安稳的日子,所以她注定与徐志摩擦肩。琴棋书画诗酒花再美好,也比不上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安稳,林徽因是个现实的女子,所以她明白梁思成虽然不是她最爱的,却是最适合她的。对于徐志摩,她只能默默的祝福他能找到更适合他的女子。林徽因没有错,她并没有义务,也没有责任对徐志摩负责,她只是想让自己过得美满,幸福,这并没有错。
有人说,她是个理智的女子,不管面临怎样的诱惑,最后都可以全身而退;也有人说,她是个冰洁的女子,所以无论人世如何变迁,她都有着漂亮的容颜。
几场梅雨,几阵荷风,江南又在烟雨中变得迷离。撑一把油纸伞,穿一袭白衣,行走在青石小巷,江南还是当年的江南,可当年那个白莲一般的女子却不知去向。她去了哪儿呢?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林徽因传》: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今天读完了吴晨阳的《林徽因传》,在短短的几百字里翻阅完了她的一生。
感触很多,想写的也很多。
吴晨阳老师的《林徽因传》这本书,从林徽因的个人境遇落笔,以爱情为基点,向读者展现了林徽因51年的人生经历。
作为中文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作者吴晨阳,我们可以在《林徽因传》这本书里看出,她对文学的痴迷,对民国知名女子林徽因、陆小曼的深入研究。
是的,只有真心喜爱林徽因的读者才能写出关于她的人生传奇,也只有真心喜欢文字和文学的女子才能写出“你是我人间的四月天”这样的优美诗句。
从小到大,我们听得最多的是关于林徽因的情感八卦,她与徐志摩、梁思成、金岳霖这三位才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引得后人啧啧称奇。
仿佛林徽因除了爱情,其他的都不值得称道。
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人类一旦没有了偏见,获得的是何止一个世界。
是的,当我们不再以猎奇八卦为目的,而是深入她的内心,我们会发现,她是一代才女,是一个诗人,更是一个伟大的建筑家。
她,是一个可以让我们仰望一生的人。
作为民国时期著名的才女之一,林徽因有着出众的才能,倾城的面貌,她学贯古今、中西、文理,将满腹的热情投向建筑及文学领域,在建筑学和文学创作上都显露出惊人的才华,达到了令人仰视的高度。
她为了事业,拖着病弱的身躯,不惧艰辛,与梁思成考察古建筑,奔走于大江南北荒郊野地里的民宅古寺,遍访年久失修的名胜古迹,和梁思成一起写下划时代的巨著。
在国家危难之际,她虽然重病在身,但毅然拒绝美国友人聘请他们夫妇去讲学的邀请,而是为处于苦难中的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她在和学生谈话时曾说过:“我深信一个有爱国心的中国知识分子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离开祖国的”。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年,她做了三件大事: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工作,为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座设计纹饰和浮雕图案,挽救了濒临停业的景泰蓝传统工艺品。
梁思成说过:“林徽因是个很特别的人,她的才华是多方面的。不管是文学、艺术、建筑乃至哲学她都有很深的修养。她能作为一个严谨的科学工作者,和我一同到村野僻壤去调查古建筑,测量平面爬梁上柱,做精确的分析比较;又能和徐志摩一起,用英语探讨英国古典文学或我国新诗创作。她具有哲学家的思维和高度概括事物的能力。”
一个人的伟大,不在于她的感情,甚至不在于她的才华,而在于她把她的一生奉献到了伟大的事业中。
而林徽因,无疑就是这样伟大的人,她是值得我们仰慕和敬佩的。
在同肺病抗争了15年后,在一个四月春日的清晨,林徽因离开了这个世界,享年51岁。
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这人间最美好的四月天里。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允我预支一段如莲时光
几场梅雨,几卷荷风,江南已是烟雨迷离。院子里温润的青苔在雨中纯净生长。这个季节,许多人都在打听关于莲荷的消息,以及茉莉在黄昏浮动的神秘幽香。不知多少人会记得有个女子,曾经走过人间四月天,又与莲开的夏季有过相濡以沫的约定。
她叫林徽因,是许多人梦中期待的白莲。她在雨雾之都伦敦,有过一场空前绝后的爱恋。她爱过三个男子。爱得清醒,也爱得平静。徐志摩为她徜徉在康桥,深情地等待一场旧梦可以归来;梁思成与她携手走过千山万水,为完成使命相约白头;金岳霖为她终身不娶,痴心不悔守候一生。
想起林徽因,总在人间四月,春水煮茗,桃柳抽芽,有一种轻灵和鲜妍的美丽。明净的眼眸、秀丽的面容、优雅的姿态、斐然的才情,使她众人公认的美丽女神。有些人的美丽是与生俱来的,有些人则需要蜕变的过程。林徽因属于前者,仿佛任何时候她带给人的感觉,永远都是那么清新如一,而她的诗,亦如此。
这是秋天,秋天/风还该是温软/太阳仍笑着那微笑/闪着金银,夸耀/他实在无多了的/最奢侈的早晚!//这叶落了的秋天/听风扯紧了弦索自歌挽/这夜,这夜,这惨的变换!
1933年的秋天,那个如白莲般圣洁的女子写了这首著名的长诗《秋天,这秋天》。多少人被这首诗深深感动,纵是这萧瑟之季,亦没有秋风秋雨煞人的悲伤。在林徽因的内心深处,哪怕是怀念一个逝去的故人也是温软而柔情的。在她眼里,秋天是一场华丽的宴席,秋天有骄傲的果实,有走过庄周梦的蝴蝶。然而秋天也是一首挽歌,是一场离合梦幻的交变。对于季节交替,随意更迭,林徽因始终怀着感恩之心。她不肯做那悲情女子,不愿对过往低头,所以她喜欢怀旧,却不会沉迷。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子,也许我们应该留她更多的祝福。无论她飘至人世间的哪个角落,都希望她可以日日平安,岁岁逢春。
事业上的成就让更多人对林徽因刮目相看。她不是一个只会风花雪月的娇柔女子,她深谙民间百态,懂得人情冷暖。这位秀外慧中的民国才女,总是以她非凡的魅力让人一见倾心她是许多男子梦中的红莲,没有让自己活到鸡皮鹤发,更没有让自己被流光收拾得七零八落。仿佛在任何时候,她都拥有那份出尘的美,又安然在世俗深处,和我们一起共度流年。于是这个美好的女子被装帧在人间四月,岁月早已泛黄,而她却苍翠依旧。
终于明白,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相约同行的人,一起走过雨季,度过年华,但有一天终究在某个渡口分离。红尘陌上,独自行走,绿萝拂过衣襟,白雪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
真正的平静,不是避开车马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尽管如流往事,每一天都涛声依旧。只要我们消除执念,便可寂静安然。愿每个人在纷呈世相中不会迷失荒径,可以端坐磐石上,醉倒落花前。
如果可以,请让我预支一段如莲的时光,哪怕将来某一天加倍偿还。雨季,何时开始,何时停歇,无从知晓。但我知道,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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