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阅读读后感大全编辑辑为你编辑整理的《蛋糕天使读后感》。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在读作品时我们应该更加沉浸其中。读后感的中我们可以适当结合具体内容发表自身看法和意见。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住在蛋糕里的天使》,花了两天看完了。
总觉得这是一本值得回味的书,意韵醇香、甜美,又有一些深情的芬芳。
栗子蛋糕淡淡的香味早已在我心里弥漫了好久好久,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那种感觉。
读的时侯,心情有些纠结。
被忽米感动。
一个17岁的姑娘,因为自己的经历,成熟的可怕。当她急匆匆地去酒吧找忽烈的时候,我就为她的懂事而震撼,却异常的恨忽烈,总觉得他不配当一个哥哥,因为,他没有办法疼爱妹妹,没有办法保护妹妹。而他说走就走说留就留,根本不会注意周围人的感受,当忽米屁颠屁颠跟在那个性格古怪的哥哥后面时,我有些吃惊,也似乎懵懵懂懂的理解了。
被舒拉震撼。
这是你喜欢过的天空吗/这是你喜欢过的星星吗/这是你寻过的梦境吗/在这个城市迷茫的灯光里/在这个花瓣枯萎的夜里/我们不能用眼泪去怀念/但是可以用微笑去忘记……这是舒拉写给清树的,但我觉得到这里就够了,就完全可以让我们了解这个单纯、执着又可怜的女孩。当一次又一次的厄运降落到她的头上,我才知道命运也会偏心的,它竟忍心眼睁睁看一个瘦弱的姑娘一个人孤单的去承担。被她的坚强震撼。不过还好,她的生命中有清树。所以我一直认为清树是上天派他下来陪舒拉的。直到——他失踪。
当我们一致认为不会有任何希望时,一个又一个伏笔埋下,让我们心里又有了些许希望,燃起了一把火焰。
“我只能唤醒你的鼻子,却换不醒你的心!”
“我的栗子蛋糕,对我的天使已经失效!”
我以为这注定是一个悲哀的结局。
但当清树想起来的时候!
——舒拉笑了。
我才知道,等待也是一种追求幸福的过程,慢慢回味那些美好又有些凄凉的往事,是一种难得的享受。当清树的妈妈等待清树,就只有那种单纯的信念,“清树早晚会回来的,我要做他喜欢的栗子蛋糕,让香气一刻也不会停,因为这样他就能找到回家的路了……”当忽米等待忽烈;当舒拉等待清树……也正是因为这种单纯又决绝的信念,使他们相信这个世界其实是充满爱的……我们终究会等到幸福来临的那天……
我的心情也释然了。
当我品尝了《住在蛋糕里的天使》这份“甜点”后,奶油甜美的醇香,咖啡浓郁的苦涩,蛋糕沁人的芳香,一拥而入。
西藏女孩忽米跟着因为失恋而远走他乡,而且嗜酒如命的哥哥忽烈漂泊到上海,无意中撞进了舒拉的甜品城堡“橡木桶”,品尝到曼妙无比的提拉米苏。可是忽烈一见舒拉,就不顾一切抛下忽米连夜赶回嘎贡布老家。忽米开始为舒拉工作,发现舒拉宁肯让芬芳无比的栗子蛋糕在天台风干也不出售。七夕夜,栗子蛋糕引来了忽米的梦中男孩,不料他却骗走了栗子蛋糕的配方。舒拉失魂落魄,决定远走西藏去寻找已经失踪多年而被宣告死亡的清树的足迹,他是孤儿舒拉心目中唯一的亲人和爱人。当她和忽米真的找到清树时他已失忆多年,舒拉赶做蛋糕试图用芬芳的气味召唤清树,却没能成功,他和美丽的藏族姑娘木支阿姆已经订婚,而阿姆就是忽烈念念不忘的姑娘。回家的舒拉没有信心继续生活下去,在清树的相片前放上最后一杯提拉米苏,来到了城市高台的边缘,默默呼唤:清树,带我走吧。这时,一个雪白的身影向她飞奔而来,那就是清树。
读到一半时,我认定这是一个悲惨的结局,至少不圆满,但最终的结局让我感到欣慰,因为有情人终成眷属了!这个故事给我好好的上了一课,让我的心受到了震撼。
从前的我是一个宁可委屈自己,也不坚定自己想法的女孩,妈妈为此没少批评过我,但我依然是那样,这本书让我为之一振。我感动,因为忽米小小年纪就照顾哥哥,因为忽烈为了自己心爱的藏族女孩木支阿姆而不顾一切,因为清树妈妈对孩子的真情,因为舒拉多年信守承诺,为了清树,清树妈妈献出了自己的青春。我知道了人间自有真情在,我知道了为自己的幸福努力是一件快乐的事,我知道了只有勇敢追求才有可能梦想成真。
有人懦弱胆怯不敢追求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最终只能“吴刚捧出桂花酒,寂寞嫦娥舒广袖”;而有人却敢于争取最终如愿以偿,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爱是一种神秘的东西,而爱又是这人世间最纯真的情感:男女之爱,兄妹之爱,母子之爱,正因为这各种各样的爱,人间才变得更加温暖,更加和谐。爱是力量的源泉,是生命的源泉。前者总不相信自己认为自己不行,认为这是不可能的,认为幸福只是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即,后者坚信“一切皆有可能”为之努力争取,功夫不负有心人总会有一天会成功的。等待可能是漫长的,但是也会是美好的,这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呀!去追求属于你的幸福吧,往往人间总会然你经受一些苦难,但是请相信,在你执着坚定时,幸福就离你不远了。
追求是一种美,带给人们无限的动力,无限的激情,无限的生机。学会追求幸福,追求属于自己的天地,因为追求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爱是相互的,当你并不用心的去做那份甜品时,怎能最终得到那令人赞不绝口的甜点?当你没有给予别人爱时,怎能使别人给予你爱呢?当你不用爱付出时,如何得到爱的回报?
带着对故事的好奇,我翻开了《住在蛋糕里的天使》这本书……
“有谁知道苦涩的心能做出特别甜美的蛋糕”这句简单而美妙的文字刻在我的心弦,人的内心无论是多么的酸楚,只要你想做的事,就一定会做到的,贯穿这本书的关键点就是爱,是爱让舒拉可以独守痛苦等待清树,是爱,可以让对待一切都大大咧咧的忽烈珍惜爱护自己的妹妹忽米,…… …… 爱让我们变的更有依靠,让我们变的更善良可贵,让我们变的更通情达理,没有人会轻易放弃爱,只有去珍惜爱的人,舒拉姐姐之所以能做出那么甜美的蛋糕是因为脸,微笑的面对生活,不管遇到在多的困难只要他们在,你就一定能有信心战胜那些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除了能带走爱,其他什么也带走不了,没有爱世界就不会那么的和谐美好,没有爱那些穷孩子可能就无法上学,没有爱这个世界会是凄凉空寂的,不管我们身在何方都要给予需要爱的人,人总是会有困难的,所以总是需要互相帮助,共渡难关。
文中提到主动与被动的时候,我想了很多,在很多时候我们都在主动与被动两者间迷失方向,不知怎么的,想变的主动是那么的不易做,主动是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而被动却恰恰相反,主动会让我们收获很多,也许你没有机会去把事情做的更好,但当别人看来你已经很努力了,这样有很多好机会也就来了,
常常说机会是靠人来争取的,如果你主动了那么你别人收获到的成果更加有意义,就那学习来说吧?你自己主动去学习和家人逼着你去学习效果是不一样,当你自己去主动学习的时候说明你心静下来了,就可以累积很多知识而且你也很快乐,被动学习其实你并学不到什么东西,在学习的过程中你总会想起他的事不会专心致志的去学习,可以这么说心就没放到学习上,所以你懂的东西就很少,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渐渐地你和好学生的学习距离就拉远了,自己就会吃亏,说倒是挺简单的,但是做起来依然是那么的困难,也许现在你还有依靠,学习还有人督促你,等你长大了离开了父母,你做事还是那么的被动是会被那些官员看不起的,不能学会独立,现实往往是你们的残酷,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要听从领导的安排,领导给你安排的工作不但要做还要做得好,这样领导才会中用你,这就看你是否主动了,被动往往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主动却不是。
当你站在人生的分叉路口时,不知该怎么才好,我想那是你就会明白了吧?原来主动才是出事的最好办法吧?
谢谢辫子姐姐给我们讲述那一幅幅动人的画面,正是她的发现才让我们懂得那么多!
蛋糕诱人的香味,捕捉了忽米的鼻,牵引着忽米的心,从此住进了香味飘飘的美味的橡木桶。其实,忽米的命运算是“绝处逢生”吧!在比较了停留在橡木桶做一只谗嘴的天使和继续当哥哥的跟屁虫之后,她选择了前者。
酒吧老板“果桉”又被忽烈狂风暴雨般的鼓点所震撼,兄妹俩找到了住下来的资本。
而身处橡木桶的忽米随着时间的沉淀,与舒拉姐姐成为了永远的聆听者,舒拉姐姐最拿手的提拉米苏和栗子蛋糕,是那么清香诱人,可正是这最美味的两样恰恰是非卖品,舒拉做出的栗子蛋糕总是放在阳台上任它被风干,让它香味四溢。又有谁知道这栗子蛋糕的背后呢?!它凝聚了一个少女的思念和无限的爱恋,舒拉希望唤起那个远足西藏,不知行踪的清秀的男孩清树。这是一份多么执著而又闪着灵性光辉的爱恋啊!但是清树却失足掉下山崖,失忆的空虚填满了他的心,但他心中却有一个无法让空虚填满的位置,似乎是梦境中的女孩,但却有一点点真实的、无法睥睨的美感。
可是忽烈见到舒拉之后,心却久久不能平静,因为舒拉与清树心中的女孩太像了,而阿支木姆却伤心痛顶,自己喜欢的外乡人心里装着另外一个女孩。
失忆承载着一种思念,一种无法令人忘却的痴心绝恋;
等待是一种告慰,一种告慰人们永不放弃的真情迷惑;
品尝是一种心情,一种以苦涩来做甜美蛋糕的心情;
期待是一种回忆,一种回忆过去的甜美与幸福的点滴。
舒拉对栗子蛋糕的喜欢,对住在蛋糕里的天使的呼唤,渐渐的,忽米也了解那种切肤之痛,栗子蛋糕成为非卖品的理由竟如此简单,简单的令人心痛,舒拉想用栗子蛋糕召唤回那属于自己的东西,给迷路失忆的清树亮起一盏明灯。
十分苦涩的心,也能做出十分甜美的蛋糕,因为心中有爱,不至绝望,心境更不再孤单,因而略显甜美。如果心痛了,就要忘记,放弃吗?不是的。真爱只留给那些执著的人,正像文中的主人公一样,舒拉从不曾放弃过,因为他的清树哥哥总有一天会记起他的兔子妹妹,并且会回到栗子蛋糕香味的橡木桶,而结局不也给了我们美好吗?清树出现在每一个他熟悉的环境,回到了所爱的人的身边。
舒拉与清树的故事,会长久,天长地久的延传下去,把记忆永存,让时间停留,把爱停留,把爱冰冻在那个火热的时刻,心痛不再,只留下美好与祝福。
听从命运的安排,命运自然会给我们每个人最后的答案。
这些有魔力的成长故事,让人嗅到了纯真的香气,友爱的香气,亲情的香气,仿佛清凉油子的甘甜……
这本书是郁雨君姐姐的纯情经典。在朦胧中我似乎看到了郁雨君的用心写作,是她的用心,让我爱上了这个香甜的,有着淡淡忧伤的世界。
藏族女孩忽米跟着哥哥漂泊到上海,无意中撞进舒拉的甜品城堡——橡木桶。品尝到曼妙无比的提拉米苏,忽米发现舒拉宁可让美味的栗子蛋糕风干也不出售。七夕夜,栗子蛋糕引来了一个糕点师,不料他骗走栗子蛋糕,舒拉失魂落魄,无法召唤回自己的“天使”,在她的相片前放上最后一盘提拉米苏,默默呼唤:带我走吧……
这本书真想葡萄酒,后劲十足,弥望着淡淡的无望与忧伤。读完书后,感觉胸口涨得满满的,我很想大声的哭出来
这些有魔力的成长故事里,藏着梦想,快乐;善良,勇敢;浪漫,执着;幸福,单纯。它们像一双双隐形的翅膀,给孤单徘徊的孩子力量,让我们带着希望,飞过绝望,直到所有的梦想都开花……
有谁知道苦涩的心,能做出特别甜美的蛋糕?音乐与提拉米苏的缠绵搅拌,蛋糕和爱发生光合作用。
思念是一种甜美气味,等待是一种深情芬芳。解不开的魔法,无法清醒的梦境,没有终止的思念和爱…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书,这本的书名是《住在蛋糕里的天使》,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倦,大家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这本书讲的是:藏族女孩忽米跟着哥哥忽烈漂泊到海上,无意撞进舒拉的甜品城堡“橡木桶”,品尝到曼妙无比的提拉米苏。忽米发现舒拉宁可让芬芳无比的栗子蛋糕在天台风干也不肯出售,七夕夜,栗子蛋糕引来了忽米的梦中男孩,不了他却骗走了栗子蛋糕的配方。舒拉失魂落魄,远走西方寻找失踪多年的清树,结果却是舒拉无法召唤回她心中唯一的男孩。回家后舒拉在清树的相片前放上了最后一盘提拉米苏,默默呼唤:清树,带我走吧……
看完看完这本书后,我想:舒拉真可怜,苦苦先召唤心中的男孩,最后却无能为力。如果栗子蛋糕可以找到舒拉心中的男孩,我也愿意试着做做。
作者郁雨君是想告诉我们:单纯的喜欢甜味就能体验甜味,单纯的相信爱就能找到爱!
如何让自己写作品读后感时能感到得心应手呢?一个人重新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不免产生了新的见解,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可以借写读书心得这个方法把所悟所感记录下来。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读后感天使铃铛,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天使的铃铛》,是有童话女王晓玲叮当姐姐写的。在这本书里,晓玲姐姐用她充满智慧的想象力,充分的给我们展现了一个具有魔法,充满幻想的不一样的世界。
在晓玲姐姐笔下的这个世界里,有活泼、勇敢、伶俐的一个个小仙子们,有对应着每个小仙子性格的漂亮花朵,也有天真的小青蛙和凶恶的大巫婆……
我一边读着,就一边“走”进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满天都是飞来飞去、来来往往的蝴蝶和花仙子,仙子们勇敢、正直,团结、真诚,他们每天都要忙忙碌碌的,但又开开心心的。在这个王国里,每一个花蕾都有一个故事,仙子们的故事都藏在花朵里,只要你到花蕾边仔细观察,只要你用心去体会,就会有令你大吃一惊的发现。小仙子们到这个花朵上,读读这个故事,再到那朵花上听听那个故事,互相学习着,开心极了。
晓玲姐姐通过她的想象,运用许多好词好句,有比喻句、拟人句……把每一个小仙子都写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描写的详细得当。铃兰小仙子,就是本书的天使的铃铛,她给人们展现的是对大自然的一切都要有同情心;忍冬仙子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牡丹仙子告诉我们,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自信,不要灰心,要敢于面对困难,勇敢向前;木棉花仙子要说的是,人人内心中都要有正义感,生活中总是邪不压正;矢车菊小仙子最后告诉我们的是,在工作与学习中要有敬业精神,干一行爱一行;所有的幻想与魔法在她的笔下生辉,通过各个仙子所表达的寓意,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或许,在某一个地方,真的会有一个花仙子生活的仙境吧?天使的铃铛,讲的就是在这个仙境中,发生的,仙子的故事。每一朵花都有它的花语,每一朵花都有它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铃兰花的故事。
普灵王要过100年才过一次生日。在他生日这天,所有的仙子都想为普灵王送上最棒的礼物,铃兰仙子也不例外。但他这一天真是忙得不可开交。采集完露珠,他见到了迷路的风孩儿,风后为了答谢他,送给他了一串铃铛:只要唱那首歌谣,第一次天上会下麦子雨;第二次会下流星雨,落下的流星会疗伤;第三次,会下凤凰泪雨,可以起死回生。铃兰仙子打算把它送给普灵王。但是第一次机会他用来救湖心岛上饥饿的动物们,第二次用来动物们疗伤,就连第三次都用来救小啄木鸟的妈妈。这串铃铛也变成了一串普通的铃铛。但是普灵王在听完事情的经过后,他把这串铃铛作为他最喜欢的礼物展览。莓朵也送给了铃兰用他的名字命名的铃兰花。就这样,每次他都会带着小精灵,去为充满同情的人们送去铃兰花的气息。
真的呢。铃兰花的花语,就是同情。同情这种情感,是十分珍贵的。同情的心,胜过一切美丽的花朵,珍贵的珠宝,比一切金子和银子都还要珍贵。所以,铃兰才被称为天使的铃兰。拥有同情心,比任何东西都需要去珍惜它。希望在读完这个故事之后,你也能去珍惜你的同情心。
在五一小长假里,我看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魔法小仙子之天使的铃铛,里面写着许许多多小仙子们的故事。
在这许多的故事中,我特别喜欢其中的一个-----一个关于铃兰仙子的故事。铃兰寓意着同情,作为代表铃兰花的小仙子,她也极富有同情心,总是向周围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
由于她的乐于助人,她从风后那得到了一串能实现三个任何愿望的神奇风铃。虽然风铃是她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和许多的时间才换来的,但她没有独占这串风铃,她所许的愿望都是对别人有益处的。她用风铃帮助了双目失明的小鹿,湖心岛上的小动物,还使用风铃的魔法让小啄木鸟的妈妈起死回生,让他们母子又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到这里我仿佛听到山雀和野兔因为得到帮助快乐的歌声,我仿佛看到小啄木鸟和妈妈幸福的笑容,于是我也和文中的小仙子一起开心地笑了。可是这串风铃也因为小仙子许完了三个愿望而失去了魔力,我不禁为小仙子担心起来,因为她再不能把风铃当作礼物送给最受仙子爱戴的普灵王。但是俗话所说得好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意思就是如果我们帮助了别人,自己也会如愿以偿地得到快乐。
故事的结局就像这话说的一样让我开心。好心的铃兰仙子最终得到了称赞,成为了美德花园中的一员。我想这就是铃兰仙子得到的快乐,她让别人得到幸福,最终也幸福了自己。
每个人都付出一点点,世界就会变成美好人间.
一个色彩斑斓的仙境,
一群精灵古怪的仙子,
一次奇妙的心灵历险,
一生受用的美德熏陶。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魔法小仙子之天使的铃铛》,这本书向我们讲述了仙子们的五个散发着香味的故事,它们分别是《天使的铃铛》、《金贝银贝换时间》、《意外的热气球之旅》、《旋风小侠客》、《趴趴酋长的鸡毛信》。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第二个故事了,它讲述了女巫凶巴巴想用时间金粉来唤醒更多的女巫来消灭普灵王。可是却被忍冬仙子知道并破换了这个计划,因此他得到了金银花,它的寓意是珍惜时间,因为在凶巴巴变成商人用金贝银贝来换取仙子的时间时,许多仙子都换了,可他却没换,还劝大家也不要换,这就证明了他是一个懂得珍惜时间,利用时间的人,我喜欢他。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向他一样珍惜时间。
其实,在我们身边可以珍惜的时间也还蛮多的:上课做小动作、讲话、开小差的时间,我们就可以认真听老师讲课,这样我们就会多一些知识了。写作业时,发呆、讲话的时间,我们就可以利用起来,用它把作业完成得更好更快。
有一次,我也浪费、出卖的时间。那一天中午,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多,我想:反正作业也不多,不如。我先和同学讲一会儿话再写吧!于是,我便和一位同学说:你写到哪了?没想到她却说:快写,写完了再说!我听后心想: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不和我讲,我还不和你讲了呢!我现在想想,当时,也许真的是我错了,我不该在写作业时,随意的和别人讲话,浪费宝贵的时间,现在,我写作业的时候再也没有写几个字就交头接耳的现象了。
《魔法小仙子之天使的铃铛》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几个道理:1、要做一个拥有同情心、善良的人。2、要惜时如金。3、要相信自己,即要有自信。4、要勇敢正直,富有正义感。5、要敬业,认真。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爱看的书,我这个小书迷是绝对不可能例外的。
我最爱看的书是晓玲姐姐写的《魔法小仙子之天使的铃铛》,这个名字乍一看大家还会以为冒险类丛书,其实这是一本关于仙子的小故事的书,我从中得到了很多启示。里面有五个精彩的故事,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关于牡丹仙子的意外热气球之旅。这个故事讲的是普灵王被毒蛇咬了一口,牡丹仙子意外地登上了去找解药的勇士号热气球,牡丹仙子凭着自己的勇气,渡过了难关,找到了解药,拯救了普灵王,这个故事让我深刻明白了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的含义。
有志者事竟成其实这句话也体现在生活中。有一次我准备去上英语培训班的时候发现一段英语对话没背,正当我心急如焚的时候突然想到:不如就在车上背吧,至少不要背得太磕磕碰碰就行了。我在车上一遍遍默背着,希望把这些对话印在脑子里,以前漫长的时间现在似乎很短暂,我生怕到了那里还不会背,结果被老师骂。一想到这里,我就拼命地去读、去背,连喘息的时间也要拿来背书。到了兴趣班,战战兢兢地去过关,想不到我背得那么流利,中间也没有停顿,回到座位我才回过神来,庆幸着自己在车上背了,我也终于明白了,只要努力,没有什么做不成的事,只要努力,就能成功!
《魔法小仙子》是一本很好的书,它告诉我们人生中应该具备的美德,那些习惯会让我们终生受益,所以我推荐大家去看这套丛书。
我们都向往梦幻的仙境、美丽的天使和唯美的童话,那么就让我们就跟随作者晓玲叮当的文字,在迷人的故事和奇妙的仙境中,去发现那些藏在花朵中的秘密!
《天使的铃铛》讲述了5个散发着花香的故事,而这5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自己奇妙的心灵历险。当它们历险成功后就会代表着一种花朵寻找和他们一样具有美丽气质的人,”它们“就是传说中的”魔法小仙子“。
整部故事富有着极具童趣的缤纷色彩,正如仙子王国中的七彩花朵一般那么积,热爱灿烂的阳光。仙子王国的每个子民都十分的善良,都拥有一颗不老的 极向上
童心。发生在仙子王国的5个故事分别表现出同情、惜时、自信、正直和认真的品格,每个人都应该具有这些品格,虽然很难做到但只要你通过心灵的考验就可以像花中仙子那样,永葆青春,在你的心中会有一对无形的翅膀,助你飞翔。很对人都说,神仙这个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而我却愿意相信,因为这是一种美好的期盼,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我想,如果你是一个善良又乐于助人的人,那在别人眼中你就是一个美丽仙子,而你,就是仙子要找的人。
让我们拥有仙子般美好的心灵,让他们也送你一对玲珑翅膀,和魔法小仙子一起到仙境里飞翔吧!
在仙子国一个仙子带表一朵花,每朵花有它的寓意,这是怎么回事呢?请听我一一道来。普灵王的生日到了,铃兰仙子去采集露珠,采集露珠到时候,她遇到了羊齿仙子,她说“铃兰你想好准备什么礼物给普灵王了吗”?“还没有”,我给普灵王准备了一件蓝色的大衣,说完就走了。铃兰仙子在想到底给普灵王准备什么礼物,就在这时候囊里的露水却空空如也,她伸手一抓,抓住了一个小东西,然后慢慢显出原形,她问道:你是谁,为什么偷喝我的露水?我……我是风孩儿,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想试试我新学的隐身术,然后就到这里来了,妈妈在呢?在家。
在天峻山的背后。玲兰仙子带着风孩儿向他家飞去,“我飞不动了”,说完,就玩起了躲猫猫。“铃兰仙子急了,你在哪里”。我在这儿,之后就到了家,他妈妈送给她一个铃铛有3种功效。
铃兰在回去的路上,有3只小动物需要帮助,铃铛的功效用光了,她会到大典上说:“普灵王,我本想送您一个铃铛它有3种功效,可是有3只小动物需要帮助,功效用完了,普灵王说:铃兰仙子你做的非常好,你的铃铛今年博物馆的收藏品,说完,莓朵轻轻一挥手,一朵大大的花朵出来了,这是以铃兰命名的铃兰花,铃兰花的寓意就是同情,还有许许多多花的寓意,自己慢慢去探索吧。
《天使的铃铛》这本书讲了:仙子们把凡间的人类分为两大类,不是我们通常说的男女,而是“菜豆”和“瓜豆”。“菜豆”是指不相信世界上有仙子的人,而“瓜豆”呢?是指相信世界上有仙子存在的人。我认为是有仙子的,可是那些仙子,是没有翅膀的,没有法力的,没有魔棒的,而是有一颗善良的心的。
我喜欢书里的每一个仙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助人为乐的铃兰仙子。铃兰仙子十分美丽,也十分纯洁。普灵王要过生日了,铃兰仙子要找件像样的礼物,路上遇到了迷路的风孩子,铃兰仙子救出了风孩子,并把他送回了家,风妈妈感激不尽,就把一串会魔法的铃铛送给了铃兰仙子。在回去的路上,她用那串会魔法的铃铛帮助了她的朋友们。当普灵王生日的那天,她只好硬着头皮把那串已经失去魔法的铃铛送给了普灵王。为什么普灵王会把那串铃铛收藏起来了呢?因为铃铛不是普通的礼物,而是铃兰仙子美丽的心灵。
辛苦的工作,可依然这么快乐。它舍己为人的精神更令我敬佩,不为自身利益而见死不救。不仅用世界上唯一的魔力风铃草救了一个又一个动物,而且还在帮助他们后,悄悄离开。如果人人都这样,世界不就美好了吗?所以我们要像铃兰仙子一样心地善良、乐于助人!
这个暑假,我读了晓玲叮当的魔法小仙子系列丛书的《天使的铃铛》一书。一下了就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了,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里不禁呈现出一幅幅挥舞着翅膀的仙子们翩翩起舞的画面,那些藏在花朵中的秘密实在是太好玩、太有趣了!
善于采摘仙露的铃兰花仙子费劲千辛万苦将风娃娃送回了家,得到了风后送给他的礼物有魔力的风铃,风铃唱第一支歌,天上会落下麦子雨,唱第二支歌,天上会落下可以疗伤的流星雨,唱第三支歌,天上会落下凤凰雨,可以起死回生。这是多么好的礼物啊,小铃兰正在为庆祝普灵王的生日礼物而发愁呢,这回好了,不会有比这个更好的礼物了!可是就在他赶回仙子森林的途中,为了救湖心岛的小动物,他不惜将魔铃的三次魔力都使用了,魔铃变成了普通的铃铛。当普灵王和仙子们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后,他们为铃兰小仙子有着一颗天使般的心而感动,铃兰花因此被称为天使的铃铛。读到这里,我不禁为湖心岛的小动物们庆幸,幸亏他们遇到了铃兰小仙子,也真佩服铃兰小仙子在关键时刻能够舍己为人,做出援救小动物们的选择。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任何物品,无论它多么珍贵,在生命面前都不值一提。
恶巫婆凶巴巴利用乌鸦黑皮,用金贝、银贝收购仙子们的废品时间,企图杀死普灵王一举占据仙子森林。幸亏忍冬仙子(也就是金银花仙子)不畏困难,坚持探索,发现了凶巴巴的秘密,并且机智勇敢的和凶巴巴斗争,最终取得了胜利。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时间是多么的宝贵,想想我们平时是不是也有很多浪费时间的行为,这和将时间卖给黑皮的仙子们又有什么区别呢?
多么希望,我也能够拥有一对仙子的玲珑翅膀,和魔法小仙子们一起在仙境里飞翔,惩恶扬善、弘扬正气,在美妙的仙境中发现那些藏在花朵中的秘密!
天使的铃铛是一本非常瓜的书,它把我带到仙境世界,为我讲述了五个小仙子的故事。他们个个都机智可爱,都有一种无私的精神。
翻开书的第一页,就看见了仙子词典。可见这是一本十分新颖的书,我想,我就是一只瓜豆。我也相信有仙子生活在我们的世界。
这些仙子象征着各种美德。铃兰、忍冬、牡丹、木棉和矢车菊仙子分别象征着善良、珍惜时间、自信、正直、敬业等美好品质。
天使的铃铛、金贝银贝换时间、意外的热气球之旅、旋风小侠客、趴趴酋长的鸡毛信五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五个道理。
读书使我们变的豁达,变的高尚,让我们思想逐渐深刻,目光更加深远。这本书的结尾总结了人生所懂得的道理,例如:米兰花(守信),紫罗兰(分享),香石竹(执著)等等这些知识不都在书中才能寻找到吗?冰心奶奶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天使心里都装着一个个”叮铃铃“的小铃铛,希望在未来,也会出现一个个满载着希望的小仙子。
这个假期,我读了晓玲姐姐的魔法小仙子系列的《天使的铃铛》。品味到了五位小仙子的精神,其中的忍冬小仙子的“金贝银贝换时间”的故事最吸引我了。
这篇小故事讲了普灵王的生日过完了,他要进行一次特殊的“银蛾眠”。要15天,在这期间,森林里不受任何保护,这可让凶巴巴高兴了,她等得牙都快掉光了,心里想着:“哈哈,普灵王,祝你在银蛾的蛹中做个美梦,15天后,当你醒来……哦,不,你不会醒来了,仙子森林就会彻底的属于我!”她让黑皮去仙子森林收集时间,而且只收小仙子的“废品时间”,用糖果和金贝、银贝交换。好多小仙子都来换购,这时,忍冬小仙子来了,她觉得很奇怪,她看到一位成年仙子,她换了500个小时,“请你把吸出来的时间还给他吧!”“你这是干什么?”布豆仙子瞪着眼睛问她。“布豆,你别犯傻了,时间是我们最珍贵的财物啊,你怎么能换金贝银贝呢?”他又说了一番话,“你所谓的‘废品时间’好好利用起来不就变成有用的时间了吗?你想想,你可以拿这些时间做多少事情啊!”大家觉得有点道理,有些人开始动摇,小贩看这情形,把东西一收,挑起货担气冲冲的走了。排队的小仙子见小贩走了,都指责忍冬仙子。没人再理忍冬仙子,可忍冬仙子却觉得很奇怪,她决定弄明白。
她知道了,原来她要用仙子的时间去把海妖救出来。最后,普灵王拯救了仙子森林,不过,还要多亏了忍冬仙子。
这篇故事使我懂得了要珍惜时间,不能浪费一点一滴的时间。忍冬仙子有了一个新的别名——金银花仙子。
这种气息带着金银花的芬芳,会让这个人浑身散发出金银花般美好的气质,帮助他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使他的生命焕发金贝银贝般闪亮的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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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文档可以算是生活日常的一部分,我们可能需要借鉴到各种范文。我们参考的范文越多,积累的经验就越多,这对我们的写作非常重要。我们应该好好学习怎么去写范文。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天使雕像》读后感受,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主人公克劳迪娅厌倦了家里的生活,带着弟弟杰米“离家出走,”他们竟然在一个博物馆里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他们不是真正地离家出走,而是去博物馆参观,我想,她的父母现在一定非常伤心,要是知道她和弟弟在博物馆,肯定会来找他们,也会严厉地批评他们俩的。
一次,博物馆展出了一个天使的雕像,克劳迪娅完全被这雕像迷住了,她决定找到雕刻它的人是谁。
她与弟弟利用了最后一点儿钱,找到了这座雕像原来的主人:弗兰克威尔夫人。
他们在夫人家的柜子里找到了有关于天使雕像的小册子,里面写着:雕刻天使雕像的人原来是米开朗琪罗。
他们又想分辨雕像是真是假,可又分辨不清楚,只好回家了。
姐弟俩在离家出走的过程中学会了独立,也成长了许多。离家出走有好有坏,他俩可是好的。
克劳迪娅厌烦了她在家里无聊的生活,整天倒垃圾,洗碗,倒垃圾,洗碗······于是克劳迪娅叫上她一个最大的弟弟杰米一起离家出走。可是住到哪里比较好呢?克劳迪娅想了想,决定了一个地方:纽约大都会博物馆。
克劳迪娅从爸爸妈妈的垃圾桶里捡出一张还没用完的火车票,于是他们两个就带着一些物品坐火车到了大都会博物馆。到了大都会博物馆,克劳迪娅和杰米首先讨论的就是晚上如何躲过警卫,还有睡在哪里。到了下午五点半,博物馆关门的时间,他们早就已经决定好了。首先他们两个先藏到厕所里去,躲过警卫。等到警卫回家去之后,他们再到一张古董床上去睡觉。第二天起床,他们两个把带来的物品分别藏在两个不同的地方,然后躲到厕所里去。但是他们两个实在饿得发昏,并且博物馆的餐馆还没开门,于是他们不得不去博物馆外面的餐馆吃早餐。
转眼间,好几天过去了,他们两个发现了一座谜一样的天使雕像。第二天,克劳迪娅发现雕像前面的垫子上有一个酒瓶的痕迹,它表明这里曾经被人放过酒瓶。但是杰米却见是说这个垫子上的痕迹是被“压上来”的。他们两个下决心要解开这个谜。于是后来,他们顺着一条条隐秘的线索找到了这座雕像的主人芭瑟夫人。后来,芭瑟夫人给他们两个说明了这件事情的真相。我觉得克劳迪娅和杰米非常非常的聪明,连许多隐秘的线索都被他们两个发现了。
主人公克劳迪娅厌倦了家里的生活,带着弟弟杰米离家出走,他们竟然在一个博物馆里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他们不是真正地离家出走,而是去博物馆参观,我想,她的父母现在一定非常伤心,要是知道她和弟弟在博物馆,肯定会来找他们,也会严厉地批评他们俩的。
一次,博物馆展出了一个天使的雕像,克劳迪娅完全被这雕像迷住了,她决定找到雕刻它的人是谁。
她与弟弟利用了最后一点儿钱,找到了这座雕像原来的主人:弗兰克威尔夫人。
他们在夫人家的柜子里找到了有关于天使雕像的小册子,里面写着:雕刻天使雕像的人原来是米开朗琪罗。
他们又想分辨雕像是真是假,可又分辨不清楚,只好回家了。
姐弟俩在离家出走的过程中学会了独立,也成长了许多。离家出走有好有坏,他俩可是好的。
浙江杭州余杭区大禹小学四年级:蔡蕙羽
克劳迪娅厌倦了家里千篇一律的糊口,她天天都要洗碗、清理垃圾筒。她想做些出人意料的事情,于是就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她选择的去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物色的同伴是她既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渡过了一个礼拜!在这期间,克劳迪娅立即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意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人之手。可眼下,他们没有涓滴线索,而且钱也快用光了。克劳迪娅不甘心这样平庸地回家去,她和弟弟利用最后的一点钱,找到了雕像原来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至此,真相能够大白吗?
读完《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当我们碰到挫折和失败的时候,要能对现实有一种积极的立场,那么这种积极的立场就能够激励我们不中断努力,不中断探索,并能够使我们找到成功的钥匙。
我觉得文中的克劳迪娅是一个小心谨严、深思熟虑的女孩,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只有抱有但愿、用步履去探索,不怕难题,一往无前,才能达到成功的彼岸。
前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名叫《天使雕像》的小说,读完后,我立刻对这对姐弟俩产生一种敬佩之情,佩服他们的那种勇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姐姐克劳迪娅在家每天都要做各种各样的家务活,他已经厌倦了这一切,所以,他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她要离家出走!她为此做了精心的策划,她把她那“富有”的弟弟——杰米也“拉下了水”而且还意外地获得了一张前往他们“目的地”——纽约的.火车票。于是他们又前往了火车,前往纽约。当他们到了纽约,他们又前往了“住宿地”——大都会博物馆。他们在那里度过了一个“美好”的七天。在这期间,他们被一座雕像吸引了,这是一座疑是米开朗琪罗的天使雕像,被它吸引的克劳迪娅下决心要弄明白它的制造者是谁,于是,她和弟弟又找到了它原来的主人——弗兰克威尔夫人,最后真相大白,这的确是米朗琪罗的作品。于是,他们的使命也终于完成。最后被弗兰克威尔夫人的司机送回了家。
读完了小说,我认为我们一定要学习他们的优点,也要认识到他们的缺点,自己不要效仿。首先我们要学习他们的勇敢与机智。譬如他们有胆量到大都会博物馆去离家出走,这就是一种勇气;他们还大胆地去弗兰克威尔夫人家去请教,这也是他们有胆量的表现。而机智表现在那次杰米说的“妈妈总是说我是从天堂来的”这方面,因为杰米能够想出这个主意已经不错了,而他还微微一笑,这更表现了他的从容。而缺点在于太冲动。姐姐克劳迪娅虽然极其厌倦做家务的日子,但她也不能如此冲动,离家出走。这就是这次“行动”的弊端。
希望同学们,当然包括我自己,学习姐弟俩在这次“行动”中的机智勇敢的做事方式,而千万不要效仿他们“离家出走”的举动,遇到事情要冷静地处理,而不是一时冲动。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我们一面要养成读书心细的习惯,一面要养成读书眼快的习惯,正如第一次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内心的感动久久不能平复。写作品的读后感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基于网友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了某某读后感。
我对某某印象最深的片段其实是盛望拎着水走出校门,书中的描述是“他慌乱躁动的少年期就此落幕,一生一次,再不能回头。”也许是我还没有参加高考的缘故,总是对高三对高考对毕业充满了期待——我也想感受一下高中结束的酸涩与快乐。
但盛望的毕业少了太多东西,甚至于他的大学都是在高强度的忙碌中度过。江添把熟悉的一切都留给了他的望仔,唯独把自己丢得远远的。没有江添的盛望,在黑暗中摸索前行,把自己变成了另一个江添。
这分别的五六年是我最难过的一段,真的很心疼很心疼这两个男孩子,他们这么好,这么爱彼此,却因为世俗错过这么五六年。但还好,还好江添回了国,还好盛望回了头,还好他们又重新走到了一起。
“人间骄阳正好,风过林梢,彼时他们正当年少。”再就是木苏里大大的文笔是真的很好,全文有很多句子值得摘抄。不仅是这本《某某》,大大的其它书也很棒。木苏里笔下有太多温柔,太多少年气,而这些全都让我着迷。
《某某》这本小说其实我看了蛮久了,这次没想到出书了,开心的买了一本回来收藏。故事里的两个少年都有着被原生家庭带来的伤痛,失去妈妈的盛望,有个渣爹的江添(离婚了),他们因为父母的结合相遇在了彼此17岁的青春里,奋力挣扎,互相救赎。
“他们发着光,也流着汗,他们无坚不摧,也无所不能。”
也许生活中有很多困难,但他们用自己的力量带来了幸运,一群可爱的朋友,一个并肩奋斗的某某,将那些生活中的阴霾驱散。整本书都弥漫着青春的气息,如那个班级里人缘最好的同学,护短的老师,总是努力学习的学霸,红脸用暴力掩饰自己小心思的女孩,总在最后关头赶着抄作业的男孩,以及那个学神一样的某某。
明明是身世很苦逼的设定呀,但是少年们带来的是青春里那美好的时光,作者描述的高中生活,总能让你会心一笑。而青春的悸动,也在一次次的碰撞中,慢慢发芽生长。这里面总有一个人,会让你回想起自己的青春。
《某某》这本书的内容没有夸张的词汇,没有童话那么虚伪,没有童活里像仙境一样的世界,但它却写尽了人间的真实。
他们两个人的故事起源于盛夏。江添和盛望从同学到兄弟,从兄弟再到恋人。江添把自己所有的偏爱都给了盛望,让我觉得他们会一直在一起,可他们还是分开了。江添知道盛望喜欢热闹,便带着一只猫走得干干净净,把所有的热闹都留给了盛望。本以为他们之间从此结束,可在几年后的聚会上,两人相遇了,四目相对,再也无法移开。可周围人来人往、都没有勇气相认。直到盛望喝醉后,找到了江添并亲了他,他们便又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慢慢说服了父母,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起慢慢地老去。
我很羡慕江添、羡慕她的温柔,羡慕她的长相,羡慕她的成绩。也羡慕盛望,羡慕他的性格,羡慕他的友谊,羡慕他的人缘。可我更羡慕他们之间的爱情。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盛夏的看法。
从前,我很讨厌盛夏,因为它聒噪又烦闷。直到他们的出现,我开始向往盛夏,期盼盛夏。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以至于我每次看到繁华的街道,脑子里总会出现这样一句话:旁边是熙熙攘攘的人流,身后是明明暗暗的灯火,沿河十里,从古亮到今。
《某某》惊艳了我的盛夏。
十七岁,想想都是一个美好的年纪,有最美丽的青春,最活力的时光。就像春夏交际时,那最温暖的太阳,最热烈的风景。就好像,没有什么能将那个时候的我们能够打败,唯一的烦恼,可能就是作业没写完,考试偶尔失利了吧。
有时候成长也意味着丢失
看了十几年的小说,校园类型一直是我心中的白月光,说实话,我讨厌那些将校园小说写的很悲伤的,就像,人生中最惨痛的那几年都堆积在了这里。明明,这是最充满希望的几年啊!
我可以为了一个人努力学习,改变自己,也会因为他的一句话,难过一整天。现在想想,好像很傻气,可也就是因为青春年少,才会有这种特有的傻气呀。长大后,我们就很难会再有这样的时候了。
两个互相救赎的少年
《某某》这本小说其实我看了蛮久了,这次没想到出书了,开心的买了一本回来收藏。故事里的两个少年都有着被原生家庭带来的伤痛,失去妈妈的盛望,有个渣爹的江添(离婚了),他们因为父母的结合相遇在了彼此17岁的青春里,奋力挣扎,互相救赎。
“他们发着光,也流着汗,他们无坚不摧,也无所不能。”
也许生活中有很多困难,但他们用自己的力量带来了幸运,一群可爱的朋友,一个并肩奋斗的某某,将那些生活中的阴霾驱散。整本书都弥漫着青春的气息,如那个班级里人缘最好的同学,护短的老师,总是努力学习的学霸,红脸用暴力掩饰自己小心思的女孩,总在最后关头赶着抄作业的男孩,以及那个学神一样的某某。
明明是身世很苦逼的设定呀,但是少年们带来的是青春里那美好的时光,作者描述的高中生活,总能让你会心一笑。而青春的悸动,也在一次次的碰撞中,慢慢发芽生长。这里面总有一个人,会让你回想起自己的青春。
青春是迈着轻快的脚步走过阴霾,义无反顾
以前我一直以为,单亲家庭是很少的,我也不会主动去打听身边的人怎么样,直到近几年,我才慢慢发现,原来每个人都是带着伤痕在成长。身边那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其实从小就失去了爸爸,那个略微有点强势的女孩,原来也一样。
但雨过之后是彩虹啊。很高兴,能在白马梧桐下遇见彼时正青春年少的那两个少年。
69章之前,是肆意快乐、相互靠近、彼此试探、纠结挣扎的校园时光;69章到90章,是他们在一起的短短一个月;91章到98章,是他们分别的整整6年;之后,是久别重逢、破镜重圆。
两人这场短短爱恋的甜蜜,停留在江添18岁生日那一天。那天,盛望亲了亲江添,说:“哥,18岁了,我爱你。”这之后,一切都混乱了。重新在一起之后,江添生日那一天,盛望重新给他定做了翻糖蛋糕,他从19岁数到24岁,补足了这6年的亲吻和生日快乐,最后他说:“江添,生日快乐!”他们终于追上了时光,再一次站在了彼此身边。
其实,看完这篇小说之后,我写过一个蛮长的故事回顾。我看了三遍,以至于好像闭起眼睛都能想起那些情节。有时候我会想,现在这个年龄,为什么还会为这样的校园文而动容,想来想去,大概是因为我们都经历过那样的年少,我们都曾有过那样的心动。很多事情,可能不能有小说中那样的巧合,破镜也不一定都能重圆,我们不一定有那么多的缘分,去相遇、去了解、去重逢、去在一起,但我们大概都有过年少时那暗恋的纠结和胆怯,也或许有过偷偷在一起后青涩的欢愉。年少的喜欢隐秘而炽烈,带着些想要冲破牢笼的孤注一掷。那些藏着掖着的快乐,在人到中年时,也真的还会带来心底的悸动。
毕竟,十六七岁的年纪,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十六七岁时喜欢过的人,现在可能连面都不得一见了。我们那时对很多事无能为力,但却纯真美好、热烈真挚。很多时候都想回到过去,看看那时候的自己,有没有矫枉过正的偏执,有没有不合时宜的孤独。当然,好好学习还是要的,成为一个学霸才有资格选择自己所爱。
少年的心动是仲夏夜的荒原,割不完烧不尽,长风一吹,野草就连了天。
江添盛望他们的感情是生动的,却因种种原因在某一瞬间又好似尖锐的玻璃不小心就会扎伤了双手,玻璃碎片掉落在地上只剩下空荡的风和满身的伤。重组家庭的结合让两个本毫无交集的人相遇,在最关键的高中阶段不经意间产生了令人心神向往的火花,他们的爱情是纯粹的,是美好的,不掺杂任何污点的,是两个灵魂的互相吸引。无人知晓他们在一起,但人人都见过他们在一起的样子。少年果然更容易偏爱少年,他们比肩抵住背后喧嚣世界,只望向彼此照亮爱的眼,可命运总是爱捉弄人,父亲的过错让江添母亲落下一个永远无法抹去的心病,她自顾自的认为这件事绝对绝对不可能也不允许发生在自己儿子身上,不能想象这简直令人发指……
可总有一天,在种种事故下,那张遮蔽住他们感情的安全网,被一双又一双的手毫不留情地掀开,好像有无数双脚争先恐后的往这纯粹留下了无数个脚印,这好像是肮脏的,不应该的,值得被人唾弃的。他们迷茫了,在一瞬间失去了前进的方向,那抹若隐若现的光消失了,剩下一片虚无。他们找不到对方,眉眼明明还是熟悉的样子,却有点不敢认了,只能在黑暗中摸索,寻找。他们怕了,怕找不到,怕会这若无中迷失方向,也怕对方真的找不到自己,太残酷了……可是所幸兜兜转转,他们还是遇见了。是上天造化弄人,开了个天大的玩笑不舍得他们分开,再次相遇以后,他们永远舍不得放开对方的手了。有那么一瞬间让人几乎生出一种错觉,好像他们还在付中只是放了一场悠然长假。
三号路依旧长的没有尽头,梧桐荫还是枝繁叶茂。
骄阳刚好风过林梢,彼时他们正当年少。
您还在考虑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吗?作品这本书值得我们反复去读。领悟到书中的道理,我们应把它记录下来,温柔读后感的内容均为编辑收集和整理的,相信本网页内容能为您提供帮助!
三毛像一朵云,用晕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是悲戚,她都无意矫饰,字里行间,处处是无声的歌吟。读作品《温柔的夜》让我发现了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就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把生命高举在尘俗之上。
《温柔的夜》共收录15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五月花》、《温柔的夜》、《石头记》和《永远的玛利亚》。
《温柔的夜》让我震颤的是三毛的爱心和同情心:一个身穿水红色衬衫的流浪汉在黑夜中,在走投无路中向三毛求救,三毛怕上当,不肯给他钱,但又担心他的遭遇是真的,如果没有帮助一个急需帮助的人,会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最终,三毛在再三拒绝了流浪汉两百块钱的要求后,又在临离开前匆匆塞了五百块钱给他,后来事实证明流浪汉确实是为了那一点钱买一张船票过海时,三毛内心受了很大的激荡。她说:“当我再度看见那件水红色的衬衫时,惊骇的手里的面包都要掉到海里去了,上天宽恕我,这个人真的是只要一张船票,我的脸,因为羞愧的缘故,竟热的发烫起来。”三毛,就是这样,做事力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是一个内问自省的人。这样的尴尬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许都经历过,大多数人都选择漠然处之,以避开不必要的麻烦或陷阱。然而,三毛跟大多数人一样做着心理斗争,但她毫不掩饰,真实的记录着自己心里的情绪变化,她善良的心多么善良多么勇敢,即使被欺骗,也不能放弃内心对于绝望的回应和抚慰。
《石头记》与曹雪芹的《石头记》全然不同,故事讲的是三毛到港口去看船,无意间发现一家小店在卖画好的鹅卵石,样子美丽非凡。三毛后来在海边捡石头,险些被海浪吞噬,但还是全心全意的画石头,最后留下了十一块她自己喜欢的石头,连拿出来给人家看看都舍不得,但是这是十一块石头都丢失了,三毛一个人奔大海,对着大海哭了很久,没了力气,就安慰自己说:“我有一块石头,它不是属于任何人的,它属于山,它属于海,它属于大自然……怎么来的,怎么归去——”。我想,一般人肯定不会像三毛那样因几块石头而癫狂、痛苦,但三毛就是这样一个洒脱随性的女子。
《五月花》篇幅最长,记叙的是三毛为荷西因工作向老板讨回公道的故事。在这中,我能深刻体会到三毛和荷西的爱情。三毛简单,荷西忠厚,他们的爱简单真挚。还记得三毛为了跟荷西的老板讨要拖欠的工资,都病倒了还坚持给荷西做饭、送饭,让荷西去工作不要担心她。虽然两个人之间很平淡,但透露的是双方真挚而朴素的爱情。
三毛在《五月花》中引用《圣经》中的话说:“你看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天父尚且眷顾它们,你们做人的,为什么总忧虑明天呢?一天的忧虑一天担就够了。”这就是三毛的豁达,性格里有豪放亦有柔情。读三毛的《温柔的夜》,我的心被柔软的震撼了,沉浸在像被蜜浸透了的夜里,原来朴素、纯真、善良的`情感是可以跨越时空而来,轻轻地散布在空气中,呼吸他,依然可以给与深深的感动。
《温柔的叹息》:弟弟观察记录人类的行为,让人想到了《青春咖啡馆》里的那个用笔记本记录人流的青年。特立独行的弟弟,有点《重力小丑》里那个弟弟的感觉。弟弟懂得用笑容跟人相处好,想法独特(出游时曾躲起来用望远镜观察家人着急的模样),喜欢离家出走,但是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打电话回家里。某次去找姐姐,住在姐姐那里,用本子记录姐姐的生活。姐姐说给弟弟听的那些生活,一开始还造假了。姐姐是个普通的女青年,怕麻烦别人,不懂得如何应付别人,还好面子,怕给人看穿,人际关系简单,生活也一成不变。某天遇到弟弟和他朋友绿,在弟弟的鼓励下,跟绿有了交集。某次吃完饭,去绿家,上床了。她觉得只有有绿在,自己就有开始改变生活的勇气,在公司里也敢开始跟人约饭了。但是绿没有再找她。绿也是个觉得人际麻烦的人,建立关系,关系破灭,糟心。姐姐再次找绿吃饭,吃完后,姐姐摊牌,绿说不想继续,还是觉得原来的生活好。姐姐有点难过,弟弟开始失踪,姐姐看了弟弟的笔记本,别人的生活,各种模样。某天姐姐在天台吃饭,弟弟过来了。之后,弟弟回家了。姐姐打电话回家里才发现弟弟回家了,并且知道弟弟每次到一个地方都会打电话回家。姐姐回到住处,在浴缸里洗澡。
这个故事,很治愈吗?没有。倒是经常有一些句子,写出了当下的一些感受,对于害怕麻烦的人际关系而孤独的人的心理的描写很到位。
可能姐姐不再幻想恋情,是更好的选择。
《捡松球》:我找不到工作,经介绍在教授那里打工,帮教授女儿捡了松球。教授无意有意撮合了我和西君——他的一个学生。我跟西君的相处乏味,没有恋爱的心动的感觉。某天帮教授带女儿。教授很疼爱女儿,下午不再出去,而是陪着女儿。教授拿出电影票,让我跟西君去看电影,说是自己太太没空。我找西君,他写论文。我说等他。他后来打电话说,还是不行。我就自己去看了。明明是喜剧电影,自己却哭了。
我是看不出来这个故事要说什么。不过整体读来,竟有种读夏目漱石的《心》的第一部分的感觉。
另外就是,教授的太太一直没出现,我于是脑补,这个太太其实是已经过世了的,但是教授不肯承认这个事实……然后,对女儿的爱,也是有对太太的爱的一部分投射。
母亲是我们一生中最亲的人,母亲啊,像一缕阳光,即使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受到她的温暖,她又像一棵大树,甘愿为我们撑起一片绿荫。
今天我看了一片文章,题目是在《母亲的温柔中行走》。文章中的一些细节,让我永远忘不了,文中的母亲不也和自己的母亲一样吗?每天在放学门口等待我的人是母亲,每次当鞋子坏时把叮咛缝进鞋里的人又是母亲。在文中作者落榜时,母亲并没有批评他;作者要远行了,他的母亲是那么慈祥地看着他,只说了一句:回来就好!虽然作者远行了,但他的心仍和母亲在一起。作者的一句话我很喜欢我是母亲手中的风筝,线的那头永远在母亲手中。看完后我感动得哭了!
有一次我自己吧钢笔给摔坏了,妈妈说我时我还和她顶嘴,就好像被冤枉了似的,并且还大声说着:钢笔哪有不坏的啊!妈妈生气了,打了我一下,我伤心地哭了,心里愤愤不平。但是当我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妈妈是为了我好,我不能怪她打我,如果她不打我,我就改不掉这个顶嘴的坏毛病,此刻我由衷地感谢妈妈。
十月怀胎重,三生报答轻,妈妈把我生下来,还要养育成人是多么不容易啊!我还不尊重妈妈,有时还惹她生气,这是我的不对。三生报答轻嘛!我就是此生也不报答不了。母亲的恩情如海,一眼也望不到边啊!从中我还懂得了我不能把文具弄少后弄坏了,那不就表示妈妈的钱白费了吗?我要爱护文具,每个文具都是妈妈用血汗钱换来的呀!
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用实际行动来报答母亲!
青山七惠:温柔的成长,不断成熟。
《窗灯》成长,从认知到外面的世界,好奇的观望,试图看到生活之下那些潜藏的真实,对他人潜藏欲望的解读并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同,反而发现另一个偷窥者存在时候,对方对她打了一个招呼,原来与他人建立联系可以如此的简单和没有目的。
《一个人的好天气》但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很容易对他人抱有太多期待,为一份关系增加太多不必要的重量,后来慢慢理解世界的无内外之非和个人期待与他人反馈的独立性并不冲突,于是更坦然的面对生活;《温柔的叹息》可生活总避免不了沉入枯燥的循环中,但生活并不是一件件被记录下的事情构成的,是中间无数个瞬间,使之成为生活
一个女人,走着夜路,右手拎着手提包和一只塑料袋,左手拿着一把折叠伞。离开公司的时候下雨了。塑料袋里装着的瓶装饮料和花茎甘蓝有点分量,勒得手心疼。不过,当下她想要独自感受这份沉重。
一走近那个熟悉的拐角,她就抬头去看天空,隔着小路尽头的小诊所院子里的那棵橡树,仰望那轮明月。她觉得树叶的翠绿色和天空的藏蓝色很美。这不变的风景至今已看过多少回了?今后的路途肯定还会这样弯弯曲曲地无尽延伸吧。
生命仅仅是呼吸吗?
生命仅仅是跳跃吗?
生命仅仅是涌动吗?
生命,是没有尽头的回忆和不能忘记。
我们,必须热爱所有的生命。
这是一段令我难忘的寄语,短短的几句介绍了生命的价值,同时,这本书,也是关于生命的。我们必须热爱我们的生命,大自然间的万物都是有生命的,守护生命的职责在于我们,爱护生命,让自然间的事物更加美好!保护生命让自然间的事物更加有灵气。让我们来感受生命吧!没错,我们,必须热爱所有的生命。
这本书里分了许多的小故事,讲述的故事感人,有趣,温暖。这死着的字体在常新港手下写的栩栩如生。每一个字都是有感觉的,每一句话都是有灵气的。
在其中的好故事也有很多,让我最记忆清晰的故事就是这一章“独船”。其故事及感人又温暖!讲述的是一妇女在河岸找洗衣的青石时,不小心被激流冲走,但却无人伸出援手,他的丈夫张木头悲痛欲绝。村庄唯一的船便是张木头一家的船,所以张木头十分爱惜。一次让张木头偶然看到了王猛划船去玩,大发雷霆和儿子把王猛给逮住了。由于妻子的死,让张木头没有在这村庄再呆下去了,离开了这里。就是因为这件事,给村庄的每一个人都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可惜他的孩子还在村庄里上学,每次都会遭到别的同学以及王猛的排挤,然而有一次,王猛因母亲,所以他想借张木头的船,表现出了柔弱的一面。张木头的儿子石牙不好回绝,只好照办,帮助了王猛,王猛很是感激!可惜在划船的途中遭遇到了激流,是石牙牺牲了自己救了王猛。张木头彻底崩溃了!王猛觉得对不起张木头,就与伙伴们一起认了张木头为父。人们以后再也不愿意随意使用张木头的船。
简单而感人的故事,代表了孩子们的友谊,与决心! 帮助别人就要帮助到底,从这篇故事,我明白了生命的短暂,以及友谊,像王猛和石牙那样的友谊,一定会天长地久的。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温柔的叹息》读后感500字,欢迎大家分享。
最近总读长篇名著,换个口味,来个治愈系小清新短篇。圆是一个单身的都市白领,生活单调而简单,没有波澜。直到一天在电车上遇到四年没见的弟弟…
弟弟风太莫名其妙的住进了圆的家里,每天给她做饭,打扫房间,晚上睡前问她过的如何。风太开始写姐姐的观察日记,每天问她今天过得怎样?中午跟谁一起吃饭?喝了几杯咖啡?……然后把圆的答案忠实的记录在本子上,不掺杂任何个人看法。
圆的生活一直是某一天的复制粘贴,复制粘贴,没有任何起伏。她不爱社交,公司的集体活动从来不参与,每天一个人在房顶吃饭,下班了回家待着。
为了让自己的日记更精彩,圆开始编故事,并且试图与公司的同事建立关系。
经历了不少纠结之后,圆终于决定参加公司的忘年会,约别人一起吃饭,一切貌似往好的方向发展。风太有个朋友叫绿,一个叫着女孩名字的男孩。绿性格内向,不愿与人交流,脸上常年没有表情。
见到绿的第一天,风太说,圆的这一页日记像是言情小说的'开端。圆也喜欢绿,主动约绿吃饭,喝咖啡,给他发短信,在绿的邀请下去他家过夜…日记丰富起来。圆开始喜欢这种生活方式,发现与人交往并不难,而且会带来很多快乐。绿从不主动联系圆。在圆的追问下,绿说他不喜欢复杂的人际关系,与圆的关系他曾做过努力。然而还是失败了。
圆看了风太那里其他人的观察日记,从日记里看出那个人那段时间的生活轨迹,后来她看到绿的,毫无波澜,每天都是一样的,找不到只言片语能够了解他。每天都是小论文,打工,买龟食。找不到别人的笔记本里都有的那种脉络,即便有了点小波澜,第二天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圆开始懊恼,什么社交,什么改变。最后自己还是自己,没有任何改变。这是一部温柔的略带伤感的小小说,同事之间,看似冷淡实则热情;姐弟之间,看似漠不关心,实则牵连很深。
圆伤心的时候,风太一直笑呵呵的陪着他。圆也早已看穿风太掩藏的寂寞。生活大概就是这样吧,舒适温柔,却总有叹息。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徽因读后感(通用6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我一同学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当下应是华东政法大学,据史讲是曾与清华、北大齐名的东吴大学分出来的。当年暑期回苏,一天谋面,他兴致勃勃告诉我徐志摩的诗句,用苏州话说了两字:服贴,应是现在不少人讲的妥贴或熨贴。
如果没记错应该是:那是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姣羞。至于林徽因也是那次听说的。数天前在山塘街旧书店偶遇《林徽因传》,作者是白落梅,果断收入囊中。
白落梅拥有众多读者,被盛赞其文“落梅风骨,秋水文章”。打开书页,经年往事一一重现,徐志摩的诗情浪漫,梁思成的烟火平稳,金岳霖的理智相守。爱的方式不同,彰显了大写的一个“人”字。其中平稳安逸的人生追求,无可指责。上苍赋于人极至的才能,它也是公道的,完美是不现实的。缺憾也是一种美。烟花已冷,楼空人去。寂寞是一种美,折向空寂。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繁华之后的淡定从容。阅尽世事苍桑后的简静与纯粹。
中国画讲留白,西洋画讲满。前者讲韵味,后者讲视野冲击。
坦率说,前天我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位朋友的画作,似一夜间圈内的两三个知名画家没了影,不见了。文人相轻乎?同行相忌矣?我早前说过,人与人之间要包容,不仅要包容人的弱点,更要包容人之姹紫嫣红。
一幅画的思想境界取决于画家对人生与生活的感悟与渊博学识。有高超的画工而无渊博的学识怎能成为画家?或许一辈子也只是一个画匠吧。或者事实上,那些画家应不是这样的文人,另有隐情。从他们画作的气韵可窥见一斑。他们又是怎样的一些文人呢?
这是发生在阅读《林徽因传》期间的故事。
《林徽因传》,使一个林徽因仿佛活生生跃然纸上。作者把自己全面深入地调查了解到的林徽因展现在读者面前。那么,书中的林徽因到底又是一个怎样的江南女子?书中没有直白地讲林徽因的身高,更不会推测其三围,但是根据书中线索找到了林徽因、徐志摩与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的合影,根据江南女子普遍特征约略有了其磨糊影像。徐志摩一副郊荒岛瘦的模样,算不上帅哥。林徽因则柔美、姣小。所谓才子佳人,恰恰好。
一九三二年,林徽因分别在元旦和正月两次致信给胡适。林徽因在信中提到最多的则是徐志摩,徐志摩的死是她心口永合的伤。她说过,徐志摩给了她不少人格上、知识上磨炼修养的帮助……他死后,她的心一直不得舒展,导致肺病复发。因为康桥之恋这个男人扣开了她心灵的门扉、在她心中筑的梦。
徐志摩真的如《再别康桥》所写,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世间真的有人可以让自己轻巧地来往于梦醒之间,出尘入世收放自如?作者白落梅在书中肯定林徽因,她是夏日白莲,怎会陪他热烈燃烧,终成云中过客。梁思成于她,终究还是把她装帧在过去的岁月里。白落梅无奈地揣测道:他是不忍碰触,还是不愿碰触?
人生就是一种交换,所谓此消彼长,得到与舍弃是等同的。在感情上,诗意浪漫与简单平稳不可得兼。苏州幽巷之内私家花园,一关一至,门内是世外桃源,门外是喧嚣浮世。但这《白发苏州》与喜欢热闹仅二十多岁的《我们太太的客厅》里的太太秉性显然不付的。
白落露的文笔是温婉的,边议边叙,缓缓推进。文中批评也带着对人生的叹喟,对生命无常的无奈。
人生没有绝对的安稳,既然我们都是过客,就该携一颗从容淡泊的`心,走过山重水复的流年,笑看风尘起落的人间。当我们似乎都明白了,已是垂垂老矣。
林徽因曾给徐志摩的学生沈从文写信说:“人活着的意义基本的是在能体验情感。能体验情感还得有智慧有思想来分别了解那情感——自己的或别人的!”(1936年《致沈从文》)“理想的我老希望着生活有点浪漫发生。或者有个人扣下门走进来坐在我对面同我谈话,或是同我同坐在楼上炉边给我讲故事,最要紧的还是有个人要来爱我。我做着所有女孩的梦。”(1937年《致沈从文》)才华横溢又柔情似水的林徽因,就这样追寻着她与徐志摩那场难以忘怀的梦。
人生就是一条不断修行的旅程。愿我们多一些包容,包容人的缺点,包容人不同的视点,包容人在不同成长过程中。
张爱玲哀叹到:“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其实又何止于女人呢?无论哪个时代,无论高低贵贱,女人也好,男人也罢,作为一个个体,灵魂的独立和内心的强大,永远是一生要做的修行。今时今日,恋爱与婚姻自由,我们需要心灵的依傍,需要相知相守,但同样需要独立的人格,自我温暖的力量,而不是以爱之名,以婚姻之名,谁成为谁的附属品。
只有这样的两个人相遇,才能细水长流,做到舒婷说的那样:仿佛各自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在年轻的林徽因身上发生了建筑师那严谨冷静理性和诗人那浪漫热情感性的碰撞。有人说得好:人的前半生,没有对错,只有成长。”这句话多么有深意和内涵啊!这话放在这里也应该恰当吧。
赞赏落梅风骨爱好者之研:隐世才女白落梅,以禅意写红尘,以佛法道人生,化云水禅心,入人间烟火。与她共有一剪菩提的光阴,也听她静静地诉说这来往的缘分,俯瞰烟火人间,品静好人生,盼现世安稳……
若说张爱玲是带刺的红玫瑰,夕醉蝶舞,妖娆怒放;那么,林徽因便是初春的桃花,朝旅吟歌,盈盈绽开。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她的动人娇娜,至今仍是朱颜不改。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她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著变;她说,你是四月天的云烟,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她说,你是四月天的圆月,雪化后那片鹅黄,新鲜初放芽的绿,你是;水光浮动着你梦中期待的白莲。她美,美在她的外表,美在她的诗作,美在她的心灵。这个不凡的女子,她舞出一生传奇。1921年,年仅16岁的她游历欧洲,结识了意气风发的诗人徐志摩,为他风雅的谈吐,俊美的容颜所吸引;而徐志摩,亦为林徽因出众的诗才与清丽的美貌而为之动容。此时的林徽因,还是一名情窦初开的少女。但是,徐志摩已经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与林徽因的相遇,让他成为一位优秀的诗人,并且竟决定与结发妻子张幼仪离婚。1924年徐志摩与林徽因于泰戈尔访华那年共同担任翻译。一别四年,再见时,林徽因以为人妻。1937年11月9日,赶赴林徽因演讲的徐志摩的飞机遇难,为这一场演讲,那名痴情之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风筝误,误了梨花花又开;风筝误,误了金钗雪里埋;风筝误,误满相思挂苍苔。风筝误,误了一句情似露珠,到底谁误了谁的一生?问月,皓当空,答案如风。
看,那一点美丽会闪到天空!几片颜色,挟住双翅,心,缀一串红。飘摇,它高高的去,逍遥在太阳边太阳里闪一片小脸,但是不,你别看错了错看了它的力量,天地间认得方向!它只是轻的一片一点子美像是希望,又象是梦,一长根丝牵住天穹,渺茫高高推着它舞去,白云般飞动,它也猜透了不是自己,它知道,知道是风!林徽因的父亲,将女儿当成掌上明珠,而林徽因,对父亲既充满着敬畏,又恨他对自己母亲的无情。何雪媛是个平凡的女子,并不值得林长民怎生宠爱,但是才华出众的林徽因,自小饱读诗书,是父亲唯一的孩子。父亲疼她,爱她,有父亲在,她不会有受伤的机会。
又是一年人间的四月天。
不知多少人会记得有个女子,曾经走过人间四月天,又与莲开的夏季有过相濡以沫的约定。后来才知道,那一袭素色白衣的女子已化身为燕,去寻觅水乡旧巢。她走过的地方,有一树一树的花开,她呢喃的梁间,还留着余温犹存的梦。有人说,她是个冰洁的女子,所以无论人世如何变迁,她都有着美丽的容颜。有人说,她是个理智的女子,不管面临怎样的诱惑,最后都可以全身而退。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一帘梦。有时候,寂寞是这样叫人心动,也只有此刻,世事才会如此波澜不惊。时光微凉,那一场远去的往事被春水浸泡、秋风吹拂,早已洗去铅华,清绝明净。以为历经人生匆匆聚散,尝过尘世种种烟火,应该承担岁月带给我们的沧桑。可流年分明安然无恙,而山石草木是这样毫发无伤。只是曾经许过地老天荒的城,在细雨中越发地清瘦单薄。青梅煎好的茶水,还是当年的味道,而我们等候的人,不会再来。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林徽因,中国第一位女建筑师,她的人生充满着传奇的色彩,作为一代才女,他的作品也备受后人青睐。
在《林徽因传》里,林彬通过大量事例,用清丽的文字,真实地记录了才女,诗人,建筑家林徽因那浪漫而坎坷的心灵历程。
林徽因出身高贵,在一个富足而温暖的家庭长大,形成了她温暖,善良,活泼的性格。加之林父十分疼爱她,带她游遍欧洲,使林徽因自小就立下志愿要以建筑作为一生人的追求。甚至到了宾父法尼亚大学修读建筑系遭受挫折,他也不放弃自己的梦想,宾父法尼亚大学不招收女生,林徽因就和美国女生一样报读美术系,选修建筑课程,每天起早贪黑地绘图,学习。林徽因说过:“我曾跟着父亲走遍欧洲,在旅途中我第一次产生了学习建筑的梦想,现代西方的古典建筑启发了我,是我充满了要带一些回国的欲望。我们需要一种能使建筑物数百年不朽的良好建筑理论。”凭着林徽因这种坚定的信念,才使中国后来出现了更为优秀的建筑作品。
林徽因是个坚强,执着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无法阻止她为她的建筑事业献身。抗日战争爆发,林徽因的弟弟林恒壮烈的殉国,林徽因虽然悲痛万分,仍收拾心情继续编写建筑类著作《中国建筑史》,在编写《中国建筑史》时,林徽因的肺痛已越来越严重,经常大口大口的咯血,而她的丈夫梁思成的身体也垮了下去,脊椎病的复发使梁思成的身体撑不住头的重量,夫妇俩把全部心血付诸于建筑,令人感叹,工作是美丽的,林徽因在工作中获得极大地快慰,倾注在创作中的时候,常到忘我的境界。
追求梦想不正应该像林徽因一样吗?人是有思想的芦苇,正是因为每个人都有独到的思想,才会有不同的思想,人若没有目标没有追求,跟普通的动物有什么区别?林徽因不是普通的才女,若她没有定下目标,立下一个终生奋斗的梦想,他也无法得到如此大的成功。
梦想不是不切实际的概念,作为年轻人,作为国家的希望,我们更应该立下梦想,为梦疯狂,不要再耗费自己的生命,让大学的四年更有意义,更加精彩。
几段梅风,几星荷雨,小院湿了青苔,记忆,她不是玫瑰,不是牡丹,不是暗香黄昏黑夜,她是一朵离天堂最近的白莲,是迎着黎明与春天定下的誓言。
她有个好听的名字,林徽因,她出现在多少人的梦中,她蜻蜓点水般的掠过,她却早已化身成燕,在无数人的回忆中流转。
这便是她,哪怕是用一整个日月,也道不尽的女子,哪怕是用一生,也忘不掉的女子,她似乎拥有了所有祝福的言语,她似乎夺取了所有注视的目光,甘愿做她的叶,甘愿做她的伞,在这本小小的《林徽因传》中,给了我们一片温柔黑白,清亮如空的世界。
书里的她,才华横溢,吟诗作赋,研究建筑,参与国徽的设计,拯救传统工艺诗里的她,清秀温婉,人间的四月天,是爱,是暖,是希望生活中的她,优雅却又义无反顾,面对心动,停留时美好,离开时决然会不禁赞叹,是一个怎样的人,才能令世人用如此仰慕的神情去张望,去追寻,不知从何时起,这成了放不下的执念,不知从何时起,这样算来,差不多已经一生了。
我与她的出生相隔了近一个世纪,是历史的沉淀,让我隔着一个世纪的光阴一点一点描摹起她的模样,她的眼睛,她的鼻尖,还有她的嘴角,然后,再从她的欢身笑语中,感悟到这唯一的女子。她选择在人间的四月挥手告别,你看,连上天都如此眷念你,让你如此幸运,许诺了曾经的相濡以沐。
我羡慕她的聪慧,羡慕她的冷静,羡慕她的执着,羡慕的太多太多。
我能想象,我能有所感触,望着窗前一目红枫,期待着不久的春天,看着桌上简单的几行小诗,回味着忙碌却又充实的生活,她难得的宁静,她难得的空隙。
不知道有没有与我相像的人,不了解自己,有时也无法充分的了解某些人和某些事,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正的快乐,这是不是真实的那个自己,再或者,眼前的生活,是不是就是适合自己并且希望的,我把更多的时间用来放空,看看天发发呆,喝点什么,吃些什么,眼神,却会更迷茫些。
作者说,真正的平静,不是避开车马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起相伴雨季,度过年华的人,终究会在某个路口离散,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此时,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只一个人的细水长流。我说,如果时光的齿轮停止转动,她依旧会是一朵开在磐石上的白莲,静静的观赏着我们这些疲于奔波的人,静静守护着她心里,那一处应该名为康桥的角落,没有留给任何一个人涉足,让其长着漫天的草,下着无声的雨,这不是无奈,不是怀念,更像是一种寄托,将想要说的话,装订在诗里。
今天的人们,会在一生中遇到多少的人和事,又会在多少的努力和现实中明白,人生需要惊涛骇浪,更需要惊涛骇浪后的平静。
诗人潦倒的一生,今人忙碌的一生,茫然之下,寄托之上,又是多少岁月在悄然婉转,成歌成诗。我曾天真的以为,真的有勇气可以不顾一切,我曾稚嫩的觉得,三尺宽的肩膀可以扛下所有,在冰棱的反射下,透过无边的黑暗,照耀出万丈的光芒无惧刺眼。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已经经过了好几个春天,好几次花开茶靡。
时间消磨了少年眼角的光,打散了花上,拥挤的蜂蝶,她终究为人妻为人母,过着热烈后平淡的生活,依旧带着某一缕褪不去的光华。不知在哪本书上看到过,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就是看到那些与生活抗争的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选择屈服或者坚持。
她的存在,本就是一个奇妙的邂逅,宛若一首没有终点的小诗,在每个会到来的春天,延续着每只蝴蝶的梦,天上地下,铺满了星星点点的美好。这是四月的风,又似睡梦中,唇间淡淡的轻启: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做林徽因这样的女人》读后感1000字:
中国有句俗话“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而梁思成却这样说“老婆是自己的好,文章是老婆的好”,从中我们不难窥见林徽因的人格魅力。
一代才女林徽因留下的传奇我归为三点,第一点是荡气回肠的三段爱情故事。有人评论说,她与徐志摩合作的是一部青春感伤片,浪漫又悲伤;她和梁思成导演的是一部婚恋正剧,甘醇而绵长;她和金岳霖出演的是一部地道的悲情小说,无奈又悲怆。哪一个故事拿出来都是一部巨著、大片。第二点是林徽因对建筑学的热情和坚持,从1930年到1945年,她和梁思成共同走过了中国的15个省,200多个县,考察测绘了200多处古建筑物,获得了许多惊人的发现,并参与设计了国徽和人民英雄纪念碑,对新中国的文化传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三点是她在文学方面的造诣,不管是诗歌、小说、戏剧、翻译甚至是哲学,她作为一个业余人士都能达到不俗的水平,也是缘于她丰富的学识和敏锐的思维,每周六下午都会在她家举行“太太的沙龙”,让当时的文人灵魂得以洗礼和交流。
纵观林徽因的一生,她的成功有很多原因,我觉得我们可以学习的有两点。首先是行走在理性与感性之间,无法否认林徽因对徐志摩和金岳霖都是有感情的,一个是豆蔻年华的初恋,一个是默默守护的知己,但是林的理性让她拒绝了徐的疯狂求爱,并与金始终维持纯洁的友谊,虽然令人唏嘘,读后感.但正是理性的思维让林赢得了尊重。同时林又是感性的,她在《你是人间四月天》中写道:“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这无疑是种感性的表达,而且她能把枯燥的学术论文写成活灵活现的美文,赋予那些木石结构以灵性,我们才得以读到这么多的精品。
其次就是吃别人吃不了的苦,林这一生虽然得到了万千爱戴,但也吃了不少苦。她的童年因为生母不受宠,所以成了母亲的发泄品。后来抗日战争爆发,她仍坚持建筑史的调查与研究,经常在工作的时候能听到远处的枪炮声。她还拒绝了美国的聘请,甘愿拖着病体和全家人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其实凭借林的优越条件,她完全不必吃苦,但她成全了自己,塑造了一个伟大的灵魂,站在了一个令我们仰望的高度。
我们可能做不了林徽因那样的人,但总是要朝着她的方向不断发展。学习她对理性和感性的拿捏,对事业和家庭的平衡;学习她热情率真、外柔内刚的性格;学习她热爱祖国、热爱工作、热爱生活的态度,做个“经得起繁华,归得起平淡”的人。
生命里有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多少的愁苦和伤感。华灯初上,时光流转,他与她的曾经留下不可抹灭的痕迹。那些无处安放的曾经,破碎的让人心疼,他推开了所有的人,唯一把她放在心上。他想应该守候,继续这么守候着。
有人曾说如果一百个人来问我完美女子的标准,那么我一百次都会回答说是林徽因,是的,她已经是个传奇,是只能仰望的女子。她早已隔着如许烟波岁月,隔着那些男子的深情,美成书页中的一个剪影。所有人都知道她和徐志摩的故事。他为她写下那样的美的诗,可是最后她还是没有选择他。可是,比起徐志摩那样激烈的爱,金岳霖的脉脉深情更令人动情。
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百转柔肠冷如霜。爱有很多种方式和理由,这里无意责怪谁,可是金岳霖的故事听起来更加撼天泣地。真正的爱情不是利己,而应该是利她的,他为了她终生未娶,因在他心中,世界上已无人可取代她。对他来说,春风再美也比不上她的笑。是否女人,永远不必多问,她最好永远天真,为他所爱的人。
把人生看做是自己独一无二的创作,便不会频频回首,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旧时光的风景里,成为珍藏一生的美丽。也许会看到别的风景,可是回头看,仍然觉得还是她最好。即使多年后,当他已是八十岁高龄,年少时的旖旎岁月已经过去近半个世纪。可当有人拿来一张他从未见过的林徽因的照片来请他辨别拍照的时间地点的时候,他仍还会凝视良久嘴角渐渐往下弯,像是要哭的样子,喉头微微动着,像有千言万语哽在那里。最后还是一言未发,紧紧捏着照片,生怕影中人飞走似的。对他来说,花开了,他就画花。花谢了,他就画自己。你来了,他当然画你。你走了,他就画一画回忆。。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四月的早天,八月的忧愁。她在他心中,始终是最美的人间四月天。仿佛一本书,慢慢翻到最后一页。
若无缘,六道之间三千大千世界,百万菩提众生,为何与我笑颜独展,唯独于汝相见?若有缘,待到灯花百结之后,三尺之雪,一夜发白,至此无语,却只有灰烬,没有复燃。他从来没对她说过要爱她一辈子,也没说过要等她。他只是沉默地,无言地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这一切。爱她却不舍得让她痛苦选择,因此只得这样沉默。因为,能够说出来,大约都不是真的。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他会想起你年少时候的容颜,在他心中,你永远都是十七岁的那个穿白衣裳的小仙子,他会想到嘴边不自觉地轻轻地微笑起来,叹息地说,她啊之后便是沉默,沉默之下,原本是有千言万语的,可是已经不必说了,那样的林徽因,在那样的他的心中,便是独一无二的万古人间四月天了。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金岳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长期比邻而居,而他去世后,也和林徽因葬在同一处公墓,像生前一样做近邻。
"终于明白,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邀约好同行的人,一起相伴雨季,走过年华,但有一天终究会在某个渡口离散。红尘陌上,独自行走,绿萝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林徽因这样写道
他如此深刻地爱着她,终身不娶似乎有了更确切的理由:纵使有再出色的女子,与她相比,也黯然失色,新娘若不是她,娶妻何用?金岳霖去世后,骨灰也安放于八宝山革命公墓,与林徽因墓仅仅一箭之遥。终于明白,世间有这样一种情感,叫做至死不渝。
一生走过许多地方,一辈子只陪在一个人身边。你在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的时候,一切是你。终究一别千年。我努力地去想,想你的模样。一直到许多许多年后的今天,许多许多年后的我,才明白许多许多年前的你,为什么有那么许多许多的沉默、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原谅匆匆的时光,记住生命,记住爱,记住温暖。
我们经常将自己想说的话转换成文档表达,学习一下范文是怎么写吧。范文的用词精彩,值得我们推敲研究,你看多的范围类型多吗?读后感大全收集并整理了“孝经读后感受”,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我国的孝文明源源不绝,自古以来,孝道一直是中华民族的底子价值观,关乎我国人的精神生活。孝指子女对爸爸妈妈应尽的责任,是传统美德。至春秋时期,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体系地论说孝道。
《孝经》中,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长于孝";"夫孝,德之本也"。孝顺爸爸妈妈,是不移至理的规律,是应该事必躬亲的。固然,儒家孝道也有年代局限性的陈旧观念,搀杂封建性的糟粕,比方"父为子纲"、"爸爸妈妈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三年之丧",均已过期,应毫不吝惜地扔掉或予以批评。
《孝经》在我国思维史上有着不容忽视的位置,特别是西汉统治者宣传“以孝治全国”之后,在绵长的封建社会里,它成为人们涵养的必读书目之一。《孝经》,是古代的圣人孔子的学生曾子所著,它是儒家经典作品中专门谈“孝”的一部作品。《孝经》一共有十八章,每一章都是经典。第一章为开宗明义章,是全文的宗旨:“夫孝,德之本也,孝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爸爸妈妈,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爸爸妈妈,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总算立身。”短短33个字就总结了孝之始,孝之终。第二章至第六章别离为皇帝章、诸侯章、卿大夫章、士章和庶人章,规则了不同位置的人的孝道规范。第七章为三才章,强调了孝的位置和效果:“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六合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利全国,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第八章为孝治章,讲圣明的君王怎么故孝治全国。第九章为圣治章,讲圣人怎么用孝道教化大众。第十章为纪孝行章,讲孝子应怎么孝敬爸爸妈妈。第十一章为五刑章,讲不孝为诸罪之首。第十二章为广要道章,讲孝为什么是重要的道理。第十三章为广至德章,讲孝为什么是最高的德行。第十四章为广扬名章,讲孝道与扬名后世的联系。第十五章为谏诤章,讲爸爸妈妈有了差错孝子应该怎么办。第十六章为感应章,讲孝道与神明的联系,孝道到达极点就可以感应神明。第十七章为事君章,讲孝子与事君的联系,孝子事上,“进思尽忠,退思补过”。第十八章为丧亲章,讲爸爸妈妈逝世孝子应该怎么办。《孝经》,短短十八章,却蕴含着深入的道理。孝道上至诸侯、皇帝,下到黎民大众无一不是要恪守孝道的。《孝经》,它不仅能教咱们学会孝,还有教咱们要效法六合,天然和万物!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古人说的“孝、悌、忠、义、礼、义、廉、耻”这八德,孝排在第一位,可见“孝”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所以,“孝”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必须做到的。
《孝经》,通过孔子和弟子曾参之间的对话,精要地阐述了儒家对孝道的见解,认为孝才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一切教化得以推行的关键。
《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让我知道一个人的躯体、四肢、毛发,皮肤,都继承父母,要好好爱惜,不要随意毁伤,这是孝行的起点。这句话令我感动。还记得在我我四岁的时候,有一次我玩喜洋洋(就是一元一次的那种摇摇车),一不小心从一米多高的地方摔了下来,我一直哭,妈妈问我是不是很疼啊。我说:“妈妈,胳膊刷坏了,让您担心,我才哭的呢。”妈妈搂着我直说我是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
对啊!爸爸妈妈把我养大,费了多少心血啊,我们要是不孝顺父母的话,就是大逆不道!所以,我出去吃饭的时候,总是给妈妈碗里夹肉,妈妈直说我长大了;平时,我也做家务,去买早餐让大人吃,晚上放学去买馒头。让爸爸妈妈多休息;我还早起晚睡,好好学习,不要因为贪玩耽误功课让父母担心。
《孝经》是孔老夫子留给我们的瑰宝,从《开宗名义章》起,共18章,讲了孝的功能、孝的本质、孝的内容,讲了从天子到庶人尽孝的标准,讲了以孝治天下的原理等等。
总之,孝是德行根本,我们一定要孝顺父母,做善事,才能做大事。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下五千年的优良传统,我们要让孝道走遍中国,传遍世界。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国学经典诵读《大学中庸孝经》,《孝经》的内容好象都比较难懂,爸爸妈妈又和我一起阅读了《二十四孝》,我觉得其中的故事都非常感人,小时候那些孝顺的人,长大都有了很大的成就。
自古以来,孝是人类最基本的感情,是一切爱的基础。孝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天地间的自然规律,是人类一切德行修养的基础,是思想教化的源泉。
生我者父母,养我者父母,没有父母伟大无私的爱,我们很难健康地成长,父母给予我们一切,父母的眼睛时刻关注着我们,父母对孩子的关怀总是那样的无微不至,劳而无怨。
百事孝为先,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孝道就是要尽心尽力的供养父母。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又怎么能去爱他人、爱国家呢?
现在我们中间的很多人,特别是我们这些00后,经常一天到晚想的都是自己要向父母要点什么,想要怎么样玩耍,自己喜欢怎么样就要怎么样。与父母一起时,自己一定要选最好的,要玩自己最喜欢的;吃东西时一定要选自己最喜欢吃的。有时,父母指出我们的错误希望我们改正时,我们不仅不愿意承认,反而还会发脾气;有时甚至还会在对父母、长辈说话时很不礼貌。
所有这些表现,和《孝经》中的要求相对照,关键是孝顺二字没有做好,我们距离《孝经》中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读了《孝经》这本书,我以后一定要孝顺父母,尊敬老人,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美德。让我们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吧!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我很喜欢《孝经》里的这句话。要知道生我者父母,养我者父母,父母给予我们一切,没有父母伟大无私的爱,我们很难健康地成长,父母是我们第一任老师,也是终身的老师。父母的眼睛时刻关注着我们,对我们是无微不至,劳而无怨。我们的每一根毛发都来自于父母,每一寸肌肤都来自于父母,我们要好好保护好自己,不要伤害到自己,这就是孝心的开始啊。
“仲尼居,曾子侍”,这六个字能看出孔子在上课,曾子就侍奉在老师身边,文字虽然简单,可是我已经能够想象出这样的画面,说明曾子是个尊敬老师的好学生。不仅如此,他还是个大孝子,在《二十四孝》里我读过他的故事。书中记载着,曾子有一天上山砍柴,结果家里来了客人,他母亲一个人在家,不知道怎么接待,怎么办呢?因为过去没有电话,所以她就咬自己的手指。结果她这一咬,在山上砍柴的曾子心里就觉得痛,家里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就赶紧跑回家里。回到家里一看,家里来了客人。母亲告诉他:“儿子,我不知道怎么找你,只好咬手指,我想十指连心,你一定能够感受到。”所以你看呀,曾子纯孝就有这样的感应。我就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他妈妈咬手指,在那么远的距离,他居然能够有这个感应。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曾子心地纯孝,心里没有其他的.妄念,
只有孝亲这个念头,念想到自己的父母,才有这样的感应。然而,现在父母经常叫我们别贪玩,好好学习,可我们时常就是玩疯了,唤不回来。这多有不该呀。
我也要做个尊师孝亲的好学生、好孩子,与老师、与父母有心灵的感应。认真体会《孝经》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因为它能教会我做人的道理:乌鸦知反哺、羊羔知跪乳、百善孝为先。《孝经》教会了我怎么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多多改善自己的行为,也希望大家多多去背背《孝经》,它能教会你们很多很多做人的道理……
据说《孝经》为孔子所作,它是中国儒家经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书于秦汉时期,一直为中国历代社会所重视。《孝经》全书共18章,通过孔子与弟子曾(参)子之间的对话,精辟地阐述了儒家代表人对孝道的认识。孔子认为孝道是天然之道,是一切德行的根本,并提出以孝为本的治国理念。据说唐玄宗李隆基曾为此书作注,自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
悉心读罢《孝经》,掩卷静思,尽管孔子对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士、庶人,不同阶层的人行孝做了详尽而不同的规定。笔者认为,孝是一个很普通的行为,孝是人类生命生存延续的一个重要环节,孝乃帝王贵族、百姓人家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孝经·庶人章》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孝经说上到一国之君,下到普通百姓,虽然身份地位不同,但是,各人奉养父母应尽的孝道没有什么差别。如果有人因为身份地位的差异,而以各种理由不尽孝道,或者少尽孝道,那是绝对不允许的事情。所以,《孝经·圣治章》曰:“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纵观当今社会,这种“不爱其亲而爱他人,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的悖德悖礼之人比比皆是。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人类社会一种大公无私的大爱,这种爱大多时候只是挂在嘴上的东西,说了几千年,总是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但是,社会就是这样,总有忠心耿耿的忠烈之士,如:岳飞、文天祥、关天培、邓世昌、狼牙山五壮士、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雷锋等民族英雄,他们时刻想着忠于国家,报孝人民。因此,宋人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纵观当今之志士国人,能有多少人有如此之想法?忠君报国,此乃大爱,做不到尚且可以理解;孝敬父母,人间小爱,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孝敬父母本是一个在平常不过的事情,没有什么太难做的,可是做得好的人寥寥无几。有人大发洪财,穷的只剩下钱了,可孝敬父母却分文不舍;有人高官厚禄,出进一大帮人拥着宠着,可孝敬父母却没有一点点功夫。唯独有偶的是中国的大贪官,贪财上亿元、上千万元者比比皆是,他们大多数将贪来钱财花在了二奶情妇身上,没有一个人给自己的父母买了豪宅和孝敬老人生活上。平时听那些人坐在主席台上高谈阔论,大讲特讲人间孝顺,二十四孝头头是道,子乎也者仁慈博爱,这就是中国社会道德的基本现状。道德滑坡,孝道冷淡的主要原因也就在于此。
笔者发现《孝经》的每一章结尾,总是要用《诗经》中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说明《孝经》与《诗经》有相通之处,它是从很平常的百姓生活中积累出来的最基本的最有人情味的东西。所以,《孝经》在每一个中国人心中并不陌生。对于孝道理解,笔者认为没有必要拔得太高,它无非是通过生活的点滴体现人间亲情,正所谓:细节成就伟大。这也许是“百善孝为先”依据。
笔者自不敢说孝顺,但最起码有自己的认识。比如说:在家炒菜时,多延长三四十秒钟,尽量把菜炒烂一些,好让老人能吃得下;每顿饭做熟了,第一碗饭必须先端给老人;每一周给老人洗个热水澡,洗洗脚、剪剪指甲、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每一天早上帮行动不便的老娘梳梳头(给老娘梳头的感觉真好,笔者又感受)。每天晚上帮老人关好窗户、拉好窗帘,早上又打开窗户、拉开窗帘;老人吃饭时系好围裙,饭后切忌要洗干净,晾干下顿吃饭时要用;老人感冒了要在第一时间赶紧给吃药;老人大多数都有便秘,要让他们吃得下,也要让他们能拉得出;老人尿裤子了,及时给换一件干净的;天气冷了,要及时给老人加上衣服;天气热了,要为老人换上单衣等等,这些基本的琐碎小事,就是孝道重要部分。另外,老人干了错事,我们也要批评他;老人执意要干不能干的危险事情,我们要及时加以制止;老人骂你不孝顺,你要乐于接受等等也应该算孝顺的一部分吧!
做儿女的,特别是经常在老人跟前的人,常常感觉老人有一个最明显的偏心,就是他们老是惦记着不在跟前的子女,好象他们个个都比在跟前人的孝顺。他们觉得不在自己跟前的儿女在外都不容易,也需要老人的关照。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天下父母心吧!
当今社会,在外创业,确实不易。但是,有些人总是因为工作忙为由,很少回家看望老人,动不动就是我给了多少多少钱。是的,孝敬老人确实需要钱,但钱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钱可以雇一个保姆,但买不来亲情;钱可以买来音乐,但买不来欢乐;钱可以雇人代为照顾老人,但买不来亲自孝敬父母那份真实感受。一个人当你在外感到困惑的时候,请你回到父母跟前,在父母岁月沧桑的眼睛里,你可以得到智慧的启迪;当你感到无助的时候,请你回到父母跟前,从那双皱巴巴的手上,你可以得来无穷的力量。孝顺可以使人懂得珍惜生命,孝顺会使人懂得怎样更好的面对生活,孝顺可以让你知道生命走到后来的艰难和不易啊!
孝经:孝敬父母。孝是上帝安排的,一定要孝顺父母,一定要对父母好, 不要跟父母顶嘴,吵闹,。下面就来说说我是怎样,孝顺父母的吧!
某一星期的星期天,我和姥姥正在聊天,姥姥说要切黄瓜,姥姥的手烂啦!切黄瓜很费劲,那时候我正在写数学作业,就剩一道题就写完了,看见姥姥切黄瓜费劲的样子,我就连忙跑过去对姥姥说:“姥姥,我来帮你切吧”!我第一次切的时候切不好,对接的时候还是不好,但是我慢慢切慢慢切,我把黄瓜,切完了以后,姥姥夸我真棒!我微笑的点点头。
又继续在写书写数学,这时候妈妈刚回来,妈妈说数学作业写完了没呀?我说妈妈我还没有写完,我妈说,为啥没有写完,宝贝,因为我帮姥姥切黄瓜啦!姥姥手烂啦,切黄瓜很费劲,所以我就帮姥姥亲切黄瓜,所以就没有写完作业,妈妈听到我说这样的话,开心的笑了,我也微微一笑,姥姥给我给妈妈说,子航写的可快啦,马上就写完啦,妈妈又等我了两分钟,我把这道题写完啦。然后我就开始写语文作业语文作业,妈妈夸我,真是个孝顺的孩子,姥姥也夸我可真乖,我说没事儿,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我和姥姥还有妈妈都笑了,妈妈还给我竖起了大拇指,夸我真棒!
这就是孝,在以前孝是最重要的本领,孝顺父母是谁都知道的事情,可是有的人却不,知道孝顺父母跟父母顶嘴,还会把爸爸妈妈给气哭了!这种人我最不喜欢最不喜欢跟他交朋友,妈妈夸我有教养,孝心,我要放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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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读书,这是我小时候养成的好习惯,也是我很自豪的事情。因为上小学前我就已经认识了不少字,并且会使用字典了。一般的书我还是可以靠自己读下来的。懂不懂嘛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嘿嘿!
最近又看《史记》,并重点看了汉朝的二十四位皇帝。(《史记》只记述到了汉武帝刘彻)两汉400多年,先后有24位皇帝登上历史舞台,他们虽贵为一国之君,但也有说不出的悲欢离合和无尽的人生苦楚,《汉本纪》就是以这24位皇帝为中心,来解读大汉帝国的兴衰演变和坎坷历程。
写史是凝重的。凝重的原因在于,历史的风风雨雨,常常让我们唏嘘不已,涕泗长流,以致或摩拳擦掌、或凝噎废食!楚汉战争的硝烟与战火,刘邦用人的明智与愚蠢,文景之世的无为而盛治,汉武大帝的盛极而始衰,光武刘秀的续汉而中兴,外戚宦官的肆虐与祸患,清流党人的不屈与抗争,等等,都时时拨动着我们的神经,触发着我们的感情。
写史又是神圣的。汉代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在他的著名散文《报任安书》中说,他写《史记》是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就是要通过历史的记述,探究天道与人事之间的关系,求索历代王朝的兴衰成败之理,表达对社会、历史、政治的独到见解。因此,无论是历历在目的人物描写,还是“原始察终”的史事叙述,无论是游观足历的实地考察,还是论载其则的史文撰述,写史的人都肩负着神圣的历史使命。所以,17世纪英国哲学家培根说:“史鉴使人明智。”
写史是为了给人读的。于是,读史也便多了一份凝重,同时也便多了一份神圣。
让我们感慨的是,汉代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太重要了。虽然是“汉承秦制”,但秦祚太短,它所创立的统治模式都是由汉代确立、实施、完善,以致影响了中国社会两千余年的。汉代在亡秦之后,第一次在更广阔的范围上实现了大一统。这时期,生产极大发展,经济空前繁荣,民族的精神、活力得到了充分的恢复,也得到了充分的弘扬。这确实是一个产生了“非常之人”,出现了“非常之事”,建立了“非常之功”的时代!
有人觉得我很奇怪,为什么读这些“无聊”的史书?其实说来很简单。我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了。一个人一生的经历有限,智慧也是有限的。但是古人的经历,古人的智慧远比你我要丰富的多。所以就算我个很懒的人,也应该去读读这些宝贵的史书。让我好学到别人学不到的东西。从古人身上学习的更多一些,让我走的弯路更少一些,让我知道的事理更明了一些。我觉得这才是聪明的。
读史书就象读故事一样。象看电影一样。象欣赏史诗一样……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按照你的想象来读你的历史。每个人从里面都会得到一种答案。
初识荆轲,我就牢牢地记住了他。他那放荡不羁的笑容,严肃认真的态度就刻在了心中。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一去,也许不再能够归还。但是为了燕丹,为了天下,为了百姓,他还是踏上了易水渡口。
当那苍凉微婉的声调响起,我似乎看见苇荡中惊起的水鸟,听到了它们一声声哀婉的啼鸣。
第一次读了《荆轲》我还很小,看不懂古文,只能像听故事一样的听爸爸讲。但从那时起,我对他就有了情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明知是死别,却如此铿锵有力。那时虽然不懂荆轲唱的是什么意思,但是我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他。那是一位不朽的英雄豪杰的绝唱,也在我小小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近日又重读,心中不免澎湃。
《荆轲》被归为英雄的悲歌,但我认为这不是悲歌是壮歌,是勇敢不畏的豪迈,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义胆忠心,是无可比拟的豪义。他不为剑客变为刺客而悲哀,相反他却以此为荣。虽然他的刺杀计划没有成功,燕国也没能逃离危机,但他不是失败者。他的腿废了,无法站立,但他挺直了腰板,带着轻蔑的眼神和傲慢的语气理直气壮地留下他的绝言。这就是一位以刺客身份传世的豪杰,这就是他一身的豪气,这也是我毛发竖立的原因。他与屠夫及高渐离在街上畅饮,酒酣,乘乐而起,我看到了他的放荡不羁;易水渡口,千百人送别,他一脸凝重,我看到了他的认真;为了燕丹,他可以不畏生死,他可以放弃一切,我看到了他的义气。都说英雄义气、侠者豪气,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恩泽。无论是为国、为友,还是为恩泽,他都可以付出全部,而现在的人又有这种品质吗?真得能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吗?面对荆轲,我们应该反省,应当记住每一份恩泽,每一份恩情。荆卿已逝,易水依寒,不学其乐,只学其忠、其义,其怀节而去。其为友、为国、为民,皆尽献矣。一朝,拥其情,怀其义,为国为民,回报恩泽,至云之霄汉,强国之天下。
《孙子练女兵》是《史记》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孙子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
孙子名武,是齐国人,他很会用兵,吴王知道了他的名气,决定召见他。为了试验他的带兵水平,吴王叫来了80位美女当士兵,给孙子的训练加了难度。吴王觉得,如果孙子能把女兵练好,那才是真正的厉害!
孙子首先和那些妇女讲明了规则,并重复了一遍又一遍,还摆好了用来惩罚的刑具,才开始他的训练。当孙子发了第一次口令时,妇人们就哈哈哈地大笑起来。特别是两位身为吴王宠妃的队长,笑得比其他妇女还要起劲,就是她们带的头!于是孙子停下来又跟妇人们讲述了一遍规则,当他发第二次口令时,妇人们还是哈哈大笑,一点军人的纪律性也没有。孙子便召集军吏,命令斩两位队长以严明军纪。两位队长可是吴王最宠爱的妃子啊!她们听见要被斩了,吓得目瞪口呆。吴王听见了,也心疼不已。其他妇女更是张口结舌,一点声音也没有。两颗人头落地,孙子重新选了队长,再次发令,队列中没有人敢再出声,妇女们严格遵守了规矩,很快便训练得有模有样了。吴王看到了孙子的领兵才能,让他担任吴国大将,吴国迅速强大了。
正是因为孙子带兵纪律严明,绝不姑息任何违反军纪的人,哪怕是身份特殊的人,才使得吴国的军队战无不胜。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我们的班级要想取得好成绩,就要整顿纪律,所有同学都要遵守班级公约。
苏武出使匈奴的第二年,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带兵三万,攻打匈奴,打了个大败仗,几乎全军覆没,李广利逃了回来。李广的孙子李陵当时担任骑都尉,带着五千名步兵跟匈奴作战。单于亲自率领三万骑兵把李陵的步兵团团围困住。尽管李陵的箭法十分好,兵士也十分勇敢,五千步兵杀了五六千名匈奴骑兵,但是匈奴兵越来越多,汉军寡不敌众,后面又没救兵,最后只剩了四百多汉兵突围出来。李陵被匈奴逮住,投降了。
李陵投降匈奴的消息震动了朝廷。汉武帝把李陵的母亲和妻儿都下了监狱,并且召集大臣,要他们议一议李陵的罪行。
大臣们都谴责李陵不该贪生怕死,向匈奴投降。汉武帝问太史令司马迁,听听他的意见。
司马迁说:“李陵带去的步兵不满五千,他深入到敌人的腹地,打击了几万敌人。他虽然打了败仗,可是杀了这么多的敌人,也可以向天下人交代了。李陵不肯马上去死,准有他的主意。他一定还想将功赎罪来报答皇上。”
汉武帝听了,认为司马迁这样为李陵辩护,是有意贬低李广利(李广利是汉武帝宠妃的哥哥),勃然大怒,说:“你这样替投降敌人的人强辩,不是存心反对朝廷吗?”他吆喝一声,就把司马迁下了监狱,交给廷尉审问。
审问下来,把司马迁定了罪,应该受腐刑(一种肉刑)。司马迁拿不出钱赎罪,只好受了刑罚,关在监狱里。
司马迁认为受腐刑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他几乎想自杀。但他想到自己有一件极重要的工作没有完成,不应该死。因为当时他正在用全部精力写一部书,这就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历史着作——《史记》。
原来,司马迁的祖上好几辈都担任史官,父亲司马谈也是汉朝的太史令。司马迁十岁的时候,就跟随父亲到了长安,从小就读了不少书籍。
《史记》大家一定都知道吧!它是我国的经典呦!
《史记》的作者是汉代的司马迁,本书记载了有血有肉的事情,让我们更一步认识了历史。
《史记》是司马迁受腐刑(一种肉刑)之后在牢里写的。在牢里,他甚至想自杀,可他想到周文王被关在羑(you)里写了一部《周易》;孔子周游列国的时候被困在陈蔡,于是他写了《春秋》;屈原遭到放逐,写了《离骚》;左丘明眼睛瞎了写了国语,孙膑被剜掉膝盖骨写了《兵法》,这些名著都是在诗人心情愤怒时写的,于是司马迁就想:我为什么不在此写一部史书呢?就这样《史记》诞生了。
《史记》中记载了一些暴君如:吴起、吕雉等人,又记载了一些善解人意的人如:刘邦、屈原等;让我们学习做人的道理。
其中,让我觉得最可惜的就是戚夫人,吕雉因为嫉妒戚夫人的容貌,便把戚夫人的手脚砍了,把她的眼珠挖了,熏聋她的耳,又迫她喝下哑药,丢入窟室,叫作(人彘)戚夫人一朵美丽艳丽的花悄然无声的谢了。
希望大家多去咀嚼文学的经典。
最让我尊敬的人物是卫青。据《史记·卫将军骠骑将军列传》记载:卫青从小生活贫困,但早年不幸的生活却链造了卫青坚强的性格,凭着姐姐卫子夫的得宠,有人认为卫青能官拜太尉大司马全靠他姐姐。但我不那么认为,《史记》称他“善骑射,材力过人,有将帅之材。”他有那么打的成就全靠他自己的努力。元朔元年,前128年卫青率三万骑兵凭着国人的胆识和自信直插匈奴漠北龙庭。龙庭是祭祖的地方,是匈奴的政治中心。卫青这一行为震惊大汉了,卫青之所以会采用如此大胆的战略与他的军事才能分不开。我认为人生有时就应该冒险,有大胆的想法,当然这与自信是分不开,这样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读到了冒险,体会了自信。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也是我们学习的对象。司马迁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因为“李陵事件”而受宫刑。正是司马迁要“究天人之行,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才给了他莫大的自信,正如他所说可那样“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没有选择轻生,而是隐忍的活下来为的就是实现他一生的梦想——《史记》。在司马迁身上我感悟到了人生的变化无常,但我知道只要心还在就一切都在——我读到了勇气,明白了气节。
《史记》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它记载的不仅有人物、事件、历史,还有作者的灵魂。《史记》给人生留下思考,让我用心去体会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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