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读后感的内涵呢?在认真的读完一本著作之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都产生了许多感想。读完作品后,我们不妨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即读后感,编辑特意收集并为您呈上“无常读书笔记”相关内容,相信您能从本文找到帮助!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完《无常》之后,我对于“无常”的形象有了重新的定义。文中描述的“无常”“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深受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无常》一文事描述鲁迅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了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朝花夕拾》中的作品都是回忆性的文章,但它们不是对往事的单调的记录,而是用娴熟的文学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珍品。
这些作品在写作手法上把叙述,描写,议论,抒情合在一起,充满诗情画意,如写百草园的景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云雀从草间直窜向云霄,油蛉在低唱,蟋蟀在弹琴??构成了富有情趣的风景画,成为令人神往的儿童乐园。
作品的语言清新,朴实,亲切感人,是现代回忆类散文中的珍品。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述中我们还能够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此刻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那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1、“我的父亲沉思了一会,摇摇头。”这一细节出现了两次,表现父亲的内心潜藏的愤怒和不甘,或许我们可以联想到,在江湖术士堂而皇之地招摇撞骗而科学和理智遥遥无期的旧社会,他那时能做出的最大的反抗就是说“不”。所以,反复出现的这句话流露出的其实是鲁迅先生最深的悲凉;
2、“这一天似乎大家都有些不欢,仍然由我恭敬地送他上轿。进来时,看见父亲的脸色很异样。”父亲对一切都了然于心,但他面对医生厚颜无耻的言行只是不欢,甚至不敢当面指责他。内在的明了和外在的无力产生了强烈的对比,让读者不胜唏嘘。这就是所谓吃人的封建礼教,我们可以理解鲁迅内心的悲愤;
《父亲的病》是一个有着抒情风格,而战斗意味却很浓郁的批判小说。整体上,我对父亲焦急守候表现出的人性之美丽,与医生对父亲毫不负责的封建人伦之丑恶形成强烈的对比。细节上的对比更是无处不在。"立刻觉得这思想就不该,就是犯了罪;但同时又觉得这思想实在是正当的,我很爱我的父亲。"这是对全文的小结。
《朝花夕拾》所收文章都是回忆性散文。散文是最个人化的一种文体,作者写作时的心境相对轻松、闲静,因而笔触也相当自由:或兴致勃勃回忆童年往事,或谈家乡戏曲中的鬼,或深情忆人,或坦露内心深处最深沉的痛苦。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少年时期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一次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在死去的儿子旁哭得十分悲伤,便决定让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自己却被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板,这些原本都是虚幻之中的人物与事情,竟让人悲凉的心被慰藉。
无常让我觉得世事无常,前一秒还是欢离,而后一秒却又变成了永别,每一天改革的世界,每一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公正,“公仆”想着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藏在光明之中的黑暗······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伪善的小鬼借着“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地披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力驱使私欲的完成。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地加进几句对现实中所谓的“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了当时鲁迅先生悲凉的心些许安慰,文章也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虚假的世界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文中对黑暗的讽刺写出了鲁迅先生对黑暗显示的无奈与失望。鲁迅先生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从侧面写出了世人庸俗的一面,在文章的末尾也写出了鲁迅先生对封建的“鬼神之事”的鄙夷与不屑一顾。
鲁迅先生不仅仅只是一个作家,他也是一个战士,与旧时黑暗,封建的社会战斗的战士,正如毛主席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马小跳发现之旅喜怒无常的大自然》。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我之前不知道的大自然的科学。
这本书总分为五章,每一章里都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
我知道了沙漠里也有海市蜃楼。热带雨林里有那么多的动植物,树叶为什么会变黄,台风、龙卷风、火山、地震、沙尘暴、海啸、洪水造成的伤害有多大,沙漠在慢慢变大等等。
大自然到底有多大?有多少未知的奥秘?如果想知道大自然的更多奥秘,那就要探索、探索、再探索!
大自然会发怒,而它却并不 “任性”,他之所以会“发怒”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人类太不爱护它了。所以我们要爱护大自然,虽然我们不能阻止森林的砍伐、烟雾的排放;却能做到不乱扔杂物、不使用一次性筷子、不使用塑料袋等简单的事,还能提醒身边的人们保护大自然。
让我们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尽自己的一份力,去呵护,保护大自然。因为它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离不开的家。
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读后感《无常读后感300字》。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经过搜索整理,栏目小编为你呈现“《论语》读书笔记”。古语言: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语》,一篇充满高尚的文章。今天,我们读着读着眼前仿佛出现了孔子智慧般的面容,宋代开国丞相赵曾说:“半部《论语》知天下。”可见这句话道出了论语在修身治国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翻开第一页,就看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它的意思是: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温习以前的知识,这难道不是很愉快的事情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了,这那难道不是非常高兴的事情吗?如果有人不理解我,我却并不怨恨,这样的人难道不算是君子吗?“孔子说得真对!求知自得其乐,交友衷心喜悦,怀才不遇也不怨天尤人。
我喜欢读书,读书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自从我有点阅读能力起,书就对我有强大的吸引力。要是碰到一本好书,它就能影响人的一生。我们在阅读时候会将书中的人物的思想行为和自己的思想行为作比较,从而提高自己的思想和道德素质。俗话说得好,“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想而知,书有多大的作用!知识丰富了,就能拥有宽广的胸怀。
就如我读《论语》学而这一部份就使我受益无穷,增长了知识。我们应该多读书。
一本书上层说过,孔子。一个2000多年的学者,他的思想教育理论、教育方法、他的言行在今天看来依然是那么的先进,那么贴切,何以想象《论语》这本书却通知了中国近二十一个世纪。
真理本不是辩出的,而是做出的,孔子的徒弟在徒弟把孔子曾说的话综合在一起,写下了这篇文章,他所说的不仅是做人的道理,生活的道理,生存的哲理,还有学习的好处和如何学习。
我喜欢的一句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管做任何事情都得像这句话所要表达中的一样,可我们现在的社会,却连这一句话都做不到!
孔子,一个创下无数辉煌的学家,现在却已成了一个历史,但孔子仍然活在我的心中!
感谢学校开了读经典这门课程,我们语文谢老师带领着我们早晚吟诵。在幼儿园的时候背诵过《三字经》、《弟子规》之类的国学经典,我对古文化很好奇,虽然很多不太理解其中的涵义,但是谢老师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多读书慢慢就能体会书本中的道理,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
老师告诉我们,《论语》是我国儒家经典核心著作,记载着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古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多么有用途,“修身治国平天下”的道理对我来说有些深奥,但是从读经典这几个月以来,加大了识字量,拓宽了知识面,提高了朗诵能力,对学习尤其是学习语文助力不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有认真读书,才能实现人生价值。
书中篇篇经典,“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一节我最喜欢,意思是说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为别人办事是不是尽心竭力了呢?同朋友交往是不是做到诚实可信了呢?老师传授给我的学业是否温习了呢?我们要诚实守信,不撒谎,学习认真,温习功课,不辜负父母老师的期望和朋友的信任。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意思是说要孝顺父母、尊敬师长、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做好这些,可以开启我们的智慧,陶冶我们的性情。当然这些很多是老师和父母讲给我听的一些理解,我要按照孔子说的那样要求自己更加努力的读好经典,不断提高自己。
印象中孔子的《论语》应该是很难看懂的,上学的时候对于文言文是非常抗拒的,但是今天通过于丹老师的解说,对于孔圣人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于丹《论语》感悟读后感。对于孝道的感悟比较深,发现自己原来做的很不够,我一直以为给予父母物质的满足就可以了,从来就没有真正的了解父母喜欢什么,对于不同的事件都有什么样的看法,现在的思想是什么样的,往往把父母当作出气筒,父母家当做幼儿园、食堂、宾馆,对于父母来说我更多的是在索取,而没有付出。我警觉到了我的冷漠、自私、麻木、自以为是,在生活中,在事业里,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关于智慧呢,就是在你抓了一手坏牌的时候,你以什么样的心态来看,你是自暴自弃呢?还是临事而惧,好谋而成呢?我觉得把坏牌打赢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你连想赢的心都没有了,给了你方法你能信吗?平凡的人不是生来就有智慧的,那样的人太少了,连孔子这么博学只是学而知之的人,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学习呢?但是要想真正能达到大智慧也不是简单的事,一定要注意的是四点,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凡事要站在中立的角度来看,要不然的话有可能智慧没学到反而成了自以为是喽,呵呵我对于诚信的理解是说到做到,言行一致。在当今社会人心越来越浮躁,为了自己的利益越来越多的欺骗,为了掩饰自己的过错越来越多的理由和借口,不敢真正的面对自己,只好用更多的谎言来证明自己观点是正确的,孰不知这样做最后伤害的是自己啊,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还要诚信吗?还是要的,因为我们每天面对是自己而不是别人,难道我们对自己都不要诚信了吗?说到忠恕仁爱,惭愧的我啊,什么时候真正能做到心里想的和实际做的一致呢,两千年前的孔子通过时空向现代所谓的文明发起了挑战,我们一直以来假装不知道的是什么呢?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代表著作之一,它是由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纂而成,主要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论。它涉及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我看来,我认为《论语》主要涉及了做人的道理,学习和教育的道理,为政之理,礼的道理。
首先,做人的道理。第一,做人要正直。“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也就是说只有正直的人才能在世上生存,不正直的人只会在侥幸躲避灾难的的境况下才能生存。第二,做人要有仁德。“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仁德的人安于仁,聪明的人实行仁也会得到好处。但是对于仁德孔子的要求似乎是很高的,他的心目中“仁者”几乎可以与神是同一级别的。第三,做人要孝,孝不仅是在生活中对父母的孝敬,也是对父母的关心也暗含了关心自己。
其次,学习及教育的道理。第一,学习态度,“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要求学习是建立在爱好,以学为乐的基础上。“默而识之,学而不厌”,“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学习不能感到满足,学习要虚心求教“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只有学习态度端正了,才能将学习进行的更深更透。第二,学习方法,“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同时强调学与思的结合,“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求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同时精益求精则又是一种学习方法,“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对于现在的学生又是很适用的学习方法。最后《论语》使我明确了学习的目标,“非为个人的功名利禄,非为个人的身死荣辱”,“士志于道”,“朝闻道,夕死可矣”。学习的目的在于对道义的追求,“学以致用”也是孔子提到的学习目的。
再次,教育思想:教育即教书育人。而当今社会的教育工作者,似乎只在履行前一个任务,忘却了“育人”,不成材要成人这句古语告诫我们:育人是在教书之上的。孔子还重视诱导式教学启发式教育,要求学生触类旁通,希望弟子能举一反三。
最后,为政之道:“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为政之人要用仁德;为政之法用道德用礼教来教化百姓,这样百姓安居乐业。只有仁德才能
得天下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仁德的君子,人民会信服;他们从政,自然安邦定国。再次为政不能贪图蝇小之利,眼前之利弃大局未来之长远利益于不顾。“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当然,读及《论语》,我不得不说凡事都有正反面。《论语》中关于礼的说法,我却不敢苟同;森严的等级观,孔子太过于追求周朝的礼乐制度,却没有看到春秋取代周其实是历史的进步。这也启示了我们不要偏听偏信,不要固执己见,在变换中认清形势,把握时代的潮流。
最后,我只想说《论语》值得一生珍藏,一辈子去阅读。
读了《论语》一书,我感触很深,不但学到了许多知识,并且还使我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升华。
所谓《论语》,即孔子及其弟子编纂的关于孔子言行的记录,它是我国一部最早的语录体散文,其作者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是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文艺理论批判家,还是我国第一个系统阐述教育思想的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对中国的教育产生了巨大的深远影响。
《论语》一书是孔子学说的体现,孔子学说的核心是“仁”,即“爱人”这是孔子认为的最高的道德准则和品质。
其中几则令我印象颇深。
第一则当然就是开篇第一章的第一则: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学习知识以后,在必须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是很愉快的嘛!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处而来,不也是欢乐的嘛!别人不理解我,我也不恼怒,不也是一位道德修养高的人嘛!
多么勤奋的人,多么乐观的人,多么大度的人,这样的人不为君子谁为君子这值得我们学习。学后复习,不仅仅会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印象,还会从旧的知识中领悟到新的东西,就是“温故而知新”,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而来,大家在一齐讨论共同的兴趣、共同的喜好,一齐交流生活、交流学习,真的是很欢乐。别人不理解自我,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世界上有这么多人,每个人的思想、喜好都不相同,我们没有必要去为此恼恨、恼怒,应当用宽容大度的心去理解别人,去原谅别人,这样的人才能够被称得“君子”。
孔子不仅仅是勤奋、乐观、大度的人,还是一个谦虚的人,在述而第七中的第二则: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把所学的知识默默地记在心里,勤奋学习而不满足,教导别人而不倦怠,对我来说,做到了哪些呢孔子真是太谦虚了,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所说所做有很多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个如此重要的伟人,还说出如此自谦的话,的确值得我们学习。
孔子还认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即如果一心一意培养仁德,就能够消除恶。的确,品德在一个人的人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决定着人的一生,不好的品德会使一个人丑陋、恶毒,甚至会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良好的品德会让一个人美丽、善良,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可见,培养仁德是很重要的。
《论语》真的是一部很富有哲理的书,不仅仅是此刻,甚至是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后,它都会激励着人们不断的进取进取,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进取的作用。
《论语》是孔子说的名言大全,句句引人深思。比如说“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深入浅出,使我们不仅仅知道了句义,还明白了:只学习,不思考,就会迷罔;只思考,不学习,就会落入深渊。
记得我上二年级的时候,学校举行过古诗诵读比赛。那时,老师只让我们背《论语》中的部分片段,没要求查意思,我背的虽然流利,可要让我解释,我还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学而不思则罔”吧。
《论语》中还有许多这样的句子,每句都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现在我读《论语》,还有许多字不认识,比如说“軏”、“輗”等等。通过查字典,我不仅认识了这些生字,还明白了它的意思,真是一举多得啊!
但有些句子,我还是不怎么明白,它们都太深奥了。如果有时间,我一定好好查一查,直到弄懂为止。
孔子是一个好学的人、谦虚的人、对学问一直追求的人。我觉得,他说的话,他做的事,一直围绕着“学习”和“虚心”。他收了那么多学生,却还向老子求学,可见他真的是把学习当成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事情了。正像他说的那样:“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
孔子,是我的榜样!
《论语》,伴随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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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在图书馆里转悠,发现了书架上这本《红与黑》,作者司汤达。名字好熟悉,是啊,读书的时候熟记了许多国家许多作者的许多代表作品,但是几乎都没怎么看过。一时兴起,就借回家了。
在司汤达47岁的时候,《红与黑》这部作品终于与世人见面。在一两百年的时间里,这部作品经久不衰,我想它有它存在的理由。只看了一遍,说实话,我并没有办法完全参透。以后有时间,我会重新再读。先记录下目前的一点短浅认识。
环境改变着于连.索雷尔,超越阶级需要付出惨痛代价?
一个成长在康忒州维鲤叶普通木匠家的儿子——于连.索雷尔,就是整本书的主人翁了。一个年轻人从17岁-22岁的生命历程,在这段旅程中,他以一个打工者的身份一步一步升级着自己阶级角色,经历着两段因为纯爱,因为利益搅动的爱情。
环境真的会改变一个人的心智吗?会的,我认为。在个人地位上,他从卑微——假装高傲——欣喜有钱人——野心权利地位,虽然作者一味要把于连.索雷尔塑造成与阶级贵族、红衣教士完全不同的一类人,因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文中读到韵味,还是让我想到他的所做作为发生着悄悄地改变。于连.索雷尔的理想偶像拿破仑正好反应了他的动机和愿望,一个生活底层的会拉丁文的普通市民,崇拜拿破仑的反叛和权利,在阶级晋升的这条路上,他不仅没有办法控制他内心的自卑和渴望,还要洋装自己适应上流社会的外在表现。在内外纠结中,他一步一步往上爬,爬得何其辛苦。
来自红色——红衣天主的拉扯,来自黑色——贵族阶级的打压,怎么可能让一个普通人,一个不属于上流社会的人轻易越级,给他划出了重重牢笼。假入没有发生抢杀德.雷纳尔夫人的事情,或许他能成为德.雷纳尔先生那样无趣的人,那样作者司汤达设计的主人翁与众不同的人物个性也就完全崩塌了,死刑的不幸恰好保留了于连还纯正的光环。
于连.索雷尔抢杀德.雷纳尔夫人时候,他在思索什么?
冲动?怨恨?野心?
现在,我还是很难理解于连.索雷尔用枪杀害情人的想法。那一刻,到底他在思索什么?估计认为是对信任的人“背叛的冲动惩罚”吧。枪杀的结果如果是德.雷纳尔夫人当场死亡呢?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他会伤心吗?他会自首吗?还是他会真正成为马蒂尔德小姐的丈夫,这个不得而知。
在现代,我们也会因为冲动对亲近的人做出许多过分的行为。情侣之间彼此说出一些狠心的话伤害对方,母女之间因为一些小事争论不已,,继子因为口角杀害自己的继母……我们的情绪不被我们自己控制,往往就总是做出一些情绪越轨的事。我还是愿意理解于连,理解为对“背叛的冲动惩罚”。
马蒂尔德小姐是作者司汤达的希望之笔吗?
马蒂尔德小姐的出场时间较晚,但并不影响我喜欢她。就算你们说她是依靠阶级背景也好,说她是依靠巨额财富也好,在我看来她的行为更像现代女性的标榜。可以去爱一个门不当户不对的人,可以在劳燕分飞的时候站出来,可以在情人离世的不舍不弃。在爱情里,她单方面的付出显然比于连更多,在一个阶级观念剧烈的法兰西,对一个陌生男子从俯视、仰视、依从、跟随、救助……
红与黑读后感:真正的爱情不就是这样吗?在付出里找到自己的幸福。也许,马蒂尔德后来嫁给了某位伯爵,也许马蒂尔德依靠丰厚的年金孤寡终身,也许马蒂尔德再次遇见了她的爱情,谁说得准呢?现代社会里,女性在多种头衔下,在多种角色中,在无数条件的考量下已经不能独立作出思考了,经常有别人、家人、朋友出来插足管理她们的关系。像马蒂尔德这样的思考和行为,还是不那么顺溜。在中国的今天,没有外在的法兰西阶级礼节,依然有内在的阶级枷锁,隐形压迫。只要有政治,有国家,这种阶级关系就不会消失。
读完了,还感受到些什么?有事故事离我们远去,有些道理还离我们很近;有些人离我们很近,有些心却离我们很远。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梦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提议这一段趣味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终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齐,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我,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非常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可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小心谨慎,提醒自己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知道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己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情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己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悲剧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己出格的爱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可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择软弱,选择放弃。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己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爱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美好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己,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爱情里无法自拔。
悲剧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悲剧,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爱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侮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读书,实际上是人们心灵和上下古今一切民族伟大的灵魂互相结合交流的过程,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不妨尝试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的写作需要结合实际,该怎么写才能全面的书写下来内心的想法呢?感谢查阅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推荐哈姆雷特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封建制度的陪葬,悲剧真的处于必然么?不见得。哈姆雷特的悲剧我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客观原因,阿姆雷特孤身作战,为父血洗仇恨的欲望迫使他站立于风尖浪口。在他的周围,尽是无尽的黑暗。杀害父亲的叔父盗取了皇冠,拥有无限的权利,他的左右还有唯利是图,攀炎附势的诺诺小人组成的名流之辈。即便有赫瑞修的支持,他的力量也仅仅是沧海一粟。孤军奋战的人文主义者身单力薄,在那个浑浊的时代是少有曙光的。
当然还有主观原因,这点直接导致了哈姆雷特最后结局的悲剧。虽然哈姆雷特善于思索,但是优柔寡断,虽然他热爱人民,但是无法亲近人民。虽然他有令人钦佩的才能,却被终日郁郁寡欢,愁云惨淡的不良情绪淹没。他在积极行动的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他畏惧整个封建集团的权威,所以在行动中畏首畏脑。不管是不是因为相信人在临死前祷告会直接升入天堂,哈姆雷特从现实方面讲都是错失了机会。
哈姆雷特是可悲的,他是封建时代的异类,人文主义的光芒还不足以驱散整个时代的阴霾。这一切犹如一座高不可攀的巨山,压抑在心头无法喘息。在他的身上有人生的思考,人性的剖析,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更是著名的悲剧作品,向我们展示了宫廷王朝的内部斗争一角,在权利面前,人性的扭曲和罪恶。读了这本书,更是让我深受启发,我们不能因为身外之物而去伤害自己的至亲,例如权利、金钱等等,这些会让我们变得面目狰狞。
哈姆雷特其实讲述的是王子复仇记的故事,丹麦王子在大学期间闻得父亲的死讯,赶回去奔丧,在一个月内,他的叔叔克劳狄斯即位并和自己的母亲结了婚,这一切让他感到惊诧和疑惑,紧接着卫士霍拉旭在站岗的时候听见了老国王喊冤的声音,并揭发了克劳狄斯谋杀篡位的事情。哈姆雷特决定复仇,却错误的杀死了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当他逃回丹麦时听见了恋人自杀的消息,而奥菲莉亚的哥哥提出要和哈姆雷特决斗。决斗中两人同时中了毒剑,而王子的母亲也因为误喝了他的叔叔准备的毒酒死亡,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叔叔克劳狄斯,并让朋友霍拉旭告知世人。
故事就结束了,很现任是个悲剧,哈姆雷的父母亲以及叔叔恋人都死了,让我们读起来不免感到情绪低沉,但故事给我们带来的对现实世界的反思。
在封建王朝里,像王子复仇记这样的故事一幕接着一幕,并不是稀奇,但人们仍然会因为权力和金钱而残害至亲,这是人性的扭曲。
我们要建立健康的思想观念,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不要因为一些身外之物而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上演现实的悲剧。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悲剧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莎士比亚所作《哈姆莱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莱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
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后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中国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后来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积极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莎士比亚所作《哈姆莱特》它是由五幕杯具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杯具中间《哈姆莱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本事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
熟种种柔情连她自我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齐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我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我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我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最终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终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中国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之后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进取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摘要:由莎士比亚所撰的《哈姆雷特》深刻地揭示了英国封建社会的不堪和黑暗。作品虽然以悲剧结尾,却并未找出某种彻底可行的社会变革方式,但哈姆雷特的性格和戏剧内容以及情节都表现出入文主义精神的先进性和独特性,揭露了生活与理想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所以这篇文章的核心内容就是研究该作品的特点,然后进一步阐释它对我们所处社会的价值。
关键词:《哈姆雷特》 艺术特色 现实意义
一、《哈姆雷特》的创作背景
莎士比亚这位出身于英罔的文学家一生有着非常多的著作,而其中最享誉盛名的就是四大悲剧和四大喜剧。《哈姆雷特》具有典型的悲剧主义表达方式,具有深厚的文学价值与社会价值,戏剧人物复杂,艺术手法变幻莫测,让其成为这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作品。在16到17世纪莎翁撰写了这部作品,而这个时期正是经济格局发生巨大变革的阶段,英罔社会处于极其重要的转折点,他以丹麦为背景书写戏剧故事反映英国社会的状况。在伊丽莎白统治期间,英罔的社会稳定,生产力快速发展。该地区的专制体制在詹姆斯一世登基以后开始实施,剥削阶级残酷地侵占劳动人民的剩余价值,冲突在不同阶级中产生,并且越演越烈。而这部作品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出现的,作者通过文字揭示了现实社会的残酷和黑暗,展现了新旧交替过程中,权力更迭的冲突,进一步批评了旧有等级的落后。
二、“哈姆雷特”的艺术特色
(一)独特的人物性格
这部作品里对各个角色的塑造都是非常具有特点的。男主角的个性很鲜明,同时也非常多元化,一方面犹豫不决,心思敏感;一方面勇敢专断。在父王被杀害、母后嫁给凶手、臣子攀附新皇以后,男主角有“倒霉的我,却要担负重整乾坤的重任”的感叹。时代赋予哈姆雷特勇敢却优柔寡断的性格,“人格反映了时代的社会矛盾,任何特定环境的变化都会影响人物”。正如列宁所说:“人们在自己的实践中依赖客观世界,他依靠自己的活动。”哈姆雷特有自己独特的思考,有上进心,不断追求心中梦想,他不断寻求某种有效的方式,但是最终并不能跳出现实与理想的牢笼。哈姆雷特的忧郁是那个时代赋予知识分子的共性,同时,主人公幽默而果决。在知道幽灵的内幕后,他经过理性的思考才有所行动,这也可见主人公的智慧。报复的种子使哈姆雷特不得不直面他喜欢的奥菲莉亚,当他被毒剑刺中,清楚克劳迪斯的真实情况,毫不犹豫地怀疑生命的初衷和结果,这都证明了哈姆雷特的果决。哈姆雷特的性格也反映了文艺复兴所倡导的理性。
(二)主题情节的丰富性
整个故事的三条主线紧密交错,纵横复杂。由于父亲被叔叔克劳迪斯所杀,哈姆雷特为父复仇;勒茨父亲被哈姆雷特所杀,勒茨为父亲寻仇,哈姆雷特之父由于战争杀死福廷布拉斯之父,福廷布拉斯也需要为他的父亲复仇。悲剧的情节是根据哈姆雷特角色的发展而安排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生与死的问题开始的独白,阐述了冲突的成因和主要特征。“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不幸的是,我必须承担起改变宇宙的责任。”生死问题开始“在游戏中发挥作用”,这构成了情节的第二部分。独白是哈姆雷特內心矛盾的体现,这个舞台成为戏剧的转折点,将情节推向高潮。第三部分是在《戏内戏》之后形成的,克劳迪斯的双重情节构成了整部戏剧的高潮。在情节的开头和结尾,“为父亲复仇”的三种方式都各有特点。哈姆雷特在复仇中迟疑反复,面对着生与死的考验,“复仇之父”很简单,但是“改革社会”很难,所以哈姆雷特不能简单地报复。在他的父亲被杀之后,福廷布拉斯为了给父亲寻仇,做了充足的准备,但最后叔叔劝说,他又放弃了寻仇。哈姆雷特这一形象从勒茨和福廷布拉斯的行为中得到了最高的表达。
(三)开放式的戏剧结构
在戏剧的结构中,《哈姆雷特》采用了源自古希腊的公开戏剧结构,将活动时间延长至两三个月。同时,莎士比亚采用了一种多线程、相互交错的行文方法。本剧的第一线索是哈姆雷特为父亲复仇,这一主线在故事和主题上的作用不可低估。第二线索复仇为拉耳忒斯为父复仇,福廷布拉斯为父复仇。他们紧紧围绕主线,在故事情节慢慢发展中,社会背景、生活环境、次要方面的主要矛盾也缓缓显现。用平行线避免了“有时为生活画面的本质和程度,必然要放弃戏剧(情节)的张力和动作的统一性”,阶级和阶级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也使得多元化之间存在矛盾。以丰富内容、丰满人物形象来表现出更加真实的社会阶级斗争的复杂性,以此增强艺术表现力。
三、“哈姆雷特”的现实意义
第一,莎士比亚在戏剧中所关注的基本问题,即生存与毁灭、有意义与无意义的问题。哈姆雷特在未实施复仇时,想到一个令人惊讶的问题:“到底是不是,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那时他似乎只有存在与灭亡。存在代表有意义的阶级能指,而毁灭代表存在状态的终结,这种状态不再有意义的阶级能指,而是变成虚无。因此无意义的短暂片段按顺序连接成一个全面而有意义的故事。莎士比亚的整个故事线索是哈姆雷特的复仇精神,这是内外结合作用所激发的积极的同一性协调感。莎士比亚笔下的生命意义是追求价值,这是萨特和加缪所代表的存在主义哲学的起源之一。而现代主义在多种层面颠覆了现实,权力、至上、光阴成为隐性金钱,科技力量成为隐性力量,而现代主义所建立的其他价值体系早已被人们所否定。现在的社会缺乏信仰,也没有追求真理达成理想的信念,精神层面变得空虚和颓废,也忘了自己是谁,不清楚生活的目的以及价值,作者的这部作品发出了追问,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明白生活的含义,而不是迷茫而机械地活着,不是行尸走肉没有目标,所以必须给自己设立一个目标,并且持之以恒地去奋斗,必须为了实现理想而坚持到底,如此才能找到自己遗失的信念,才能够让自己的一生有价值。
第二,这部作品同时赞颂了人性的伟大和可贵。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展现出了更个性化的一面,而社会的基础组成就是人,因此人和人的关系也更加复杂,冲突也不断增加,并且因为财富、科学等诱因,越来越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在当今社会,这一情况就更加鲜明,大家开始思考我是谁,想要什么。因此很多旧有的规则以及思想将重新被定义,并且延伸出了全新的规则,然而还是有很多东西是融入我们的血脉之中的,没有办法去改变,作者在作品里面对主人翁的精神进行了歌颂,倡导大家要具有使命精神,并且奋斗不息,这也是人类不断发展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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