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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之谜读后感

[热门]天火之谜读后感合集3篇。

读后感大全网站为您推荐“天火之谜读后感”主题文章。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别精选了这篇文章,相信您在阅读完毕后也能收获很多。读完一篇好文章,也能让我们的心情得到另一种满足。所以,我们可以把自己的感悟写下来,与大家一起分享。接下来,让我们继续深入了解这篇文章的相关内容吧!

天火之谜读后感(篇1)

我读了《天火之谜》这篇文章,文章主要写了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怎样揭开天之谜和发明避雷针的。

富兰林克通过观察,发现天上的雷暴与静电放电现象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会发光,光的颜色相同,光的方向相似,都伴随着爆炸声,都能毙伤动物因为,他大胆推测,雷暴就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富兰克林的推测没有受到大家的认可。由于,他就想通过实验来证明他的观点。

1752年一天,天空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富林兰克在儿子的帮助下,把一只风筝放上高高的天空。风筝上拴着一根细麻铁丝,用来吸收空中的电,风筝线是麻绳做的,绳子下端结上一段丝带,在麻绳和丝带的接头处系着一把铜钥匙,富兰克林站在房子里攥着丝带。

当富兰克林观察到天上的雷暴与静电放电现象。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他大胆地推测,雷暴就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没有人相信他,还对他冷嘲热讽。面对人们的取笑,但是富兰克林的决心并没有因此动摇。 他决定用实验证明。 在做风筝实验时,富兰克林用手指靠近铜钥匙,啪的一声,骤然闪现一道蓝色的火花,他的手臂一阵发麻。 这两段话分别表现出了富兰克林的决心和勇敢,还写出了富兰克林是一个勇敢无畏敢于献身的人。但如果富兰克林没有决心,没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心,被人家三言两语一说,心就动摇了。那怎么还可能有风筝实验呢? 后来,富兰克林还根据放电的原理,发明了避雷针。

富兰克林根据放电现象发明了避雷针。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也想发明一个宇宙监控仪。为了实现我的梦想,我一定更加努力学习,夯实基础,为将来实现我的理想而做好准备。

天火之谜读后感(篇2)

当我们在学第十九课《天火之谜》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富兰克林通过风筝实验证明了雷暴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放电现象,他又通过放电原理发明了避雷针。

那么,避雷针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它又是怎样工作的呢?课文中没有介绍,我决定去查一查,一段时间后,我查到了一段与避雷针有关的资料,上面介绍说避雷针其实就是一根针,它通过针头吸引雷电,再通过与地下连接的导线把雷电引到地下,这样雷电轰鸣时高大的建筑物就安然无恙了。

我真佩服富兰克林,他太勇敢了,竟然不顾生命危险做了这个令人胆战心惊的实验,要知道电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轻则把他电成残废,重则让他失去生命,我想富兰克林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做了这个实验,由此可见,他多么有献身精神啊,其实在科学的道路上时刻都需要具备这样的素质。

幸好,他的防护措施做得很周到,幸好他只是用手指慢慢靠近铜钥匙,幸好当时的雷电强度很弱,才使他逃过一劫,但是现在有几人能这么认真呢?谁对科学这么严谨呢?就拿我们小学生来说,能力是一届不如一届了,比如说体育方面前一届的学生跳长绳最少也能跳二百八十几个,而我们这一届最多只能跳二百五十几个,这是很大的差距啊!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同学们,我们一定要从小培养好自己的能力,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天火之谜读后感(篇3)

富兰克林是一位民主主义者、科学家。他为何如此出名,其实是一件事情引起了世界争议。

在当代时候,地球每年都要发生几十亿雷暴,而它又能将树木,房子劈开两半。西方人把雷暴当成“上帝的怒火”,中国人称它为“雷神”,可见雷暴的影响力多大。

那时,大家都被笼罩在神明的恐惧中,可有一人,他不仅不相信,而且做出了怀疑,他就是富兰克林。

1752年7月的一天,富兰克林用风筝原理,向世人宣告了雷暴只是普普通通的放电现象。这个宣告震惊了世界,把那些对他冷嘲热讽的“学问”人,深深地打击到了,他也让世界知道不要相信迷信,谣言。在这里,我补一下富兰克林的简介:富兰克林,(1706—1790)美国物理学家,发明家,政治家,社会历史上第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科学家,他积极主动,废除奴隶制度,后来非常有名。读到这,大家都明白了富兰克林为何不受人们的谣言所迷惑,以科学的理论方法证实天火现象了吧!可见富兰克林,多么爱科学,多么的智慧!

读了这篇文章,我要向富兰克林学习,学习他的不被腐败无能打垮,不乱世风,积极主张废除奴隶制,学习他的良好品质,为人民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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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之谜》读后感


富兰克林是一位民主主义者、科学家。他为何如此出名,其实是一件事情引起了世界争议。

在当代时候,地球每年都要发生几十亿雷暴,而它又能将树木,房子劈开两半。西方人把雷暴当成上帝的怒火,中国人称它为雷神,可见雷暴的影响力多大。

那时,大家都被笼罩在神明的恐惧中,可有一人,他不仅不相信,而且做出了怀疑,他就是富兰克林。

1752年7月的一天,富兰克林用风筝原理,向世人宣告了雷暴只是普普通通的放电现象。这个宣告震惊了世界,把那些对他冷嘲热讽的学问人,作文深深地打击到了,他也让世界知道不要相信迷信,谣言。在这里,我补一下富兰克林的简介:富兰克林,(17061790)美国物理学家,发明家,政治家,社会历史上第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科学家,他积极主动,废除奴隶制度,后来非常有名。读到这,大家都明白了富兰克林为何不受人们的谣言所迷惑,以科学的理论方法证实天火现象了吧!可见富兰克林,多么爱科学,多么的智慧!

读了这篇文章,我要向富兰克林学习,学习他的不被腐败无能打垮,不乱世风,积极主张废除奴隶制,学习他的良好品质,为人民造福!

《天火之谜》课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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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之谜》是苏教版小学五年级语文课文第19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天火之谜》课文读后感,更多课文读后感请关注读后感栏目!

《天火之谜》课文读后感一

我读了《天火之谜》这篇文章,文章主要写了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怎样揭开天之谜和发明避雷针的。

富兰林克通过观察,发现天上的雷暴与静电放电现象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会发光,光的颜色相同,光的方向相似,都伴随着爆炸声,都能毙伤动物因为,他大胆推测,雷暴就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富兰克林的推测没有受到大家的认可。由于,他就想通过实验来证明他的观点。

1752年一天,天空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富林兰克在儿子的帮助下,把一只风筝放上高高的天空。风筝上拴着一根细麻铁丝,用来吸收空中的电,风筝线是麻绳做的,绳子下端结上一段丝带,在麻绳和丝带的接头处系着一把铜钥匙,富兰克林站在房子里攥着丝带。

当富兰克林观察到天上的雷暴与静电放电现象。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他大胆地推测,雷暴就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没有人相信他,还对他冷嘲热讽。面对人们的取笑,但是富兰克林的决心并没有因此动摇。他决定用实验证明。在做风筝实验时,富兰克林用手指靠近铜钥匙,啪的一声,骤然闪现一道蓝色的火花,他的手臂一阵发麻。这两段话分别表现出了富兰克林的决心和勇敢,还写出了富兰克林是一个勇敢无畏敢于献身的人。但如果富兰克林没有决心,没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心,被人家三言两语一说,心就动摇了。那怎么还可能有风筝实验呢?后来,富兰克林还根据放电的原理,发明了避雷针。

富兰克林根据放电现象发明了避雷针。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也想发明一个宇宙监控仪。为了实现我的梦想,我一定更加努力学习,夯实基础,为将来实现我的理想而做好准备。

《天火之谜》课文读后感二

地球上每年都要发生几十亿次雷暴。有的雷暴能将人击倒,将高大的树木劈成两半。这种现象被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解开了。

富兰林克通过观察,发现天上的雷暴与静电放电现象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会发光,光的颜色相同,光的方向相似,都伴随着爆炸声,都能毙伤动物因为,他大胆推测,雷暴就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富兰克林的推测没有受到大家的认可。由于,他就想通过实验来证明他的观点。

1752年一天,天空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富林兰克在儿子的帮助下,把一只风筝放上高高的天空。风筝上拴着一根细麻铁丝,用来吸收空中的电,风筝线是麻绳做的,

绳子下端结上一段丝带,在麻绳和丝带的接头处系着一把铜钥匙,富兰克林站在房子里攥着丝带。他发现麻绳上的纤维竖了起来。这是麻绳带电的信号!富兰克林手指靠近铜钥匙,突然闪出一道蓝色的火花,手臂一阵发麻,由此富兰克林通过风筝实验,证明了雷暴只是普普通通的放电现象。

富兰克林根据放电现象发明了避雷针。

人类的发展其实就是人们的发现、认识、发明、创造、改进的过程,这是我的语文说过的话,我认为的确如此。所以,为了社会的进步,祖国的昌盛。我想当一名科学家,发明造福人类的产物!

《天火之谜》课文读后感三

当我们在学第十九课《天火之谜》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富兰克林通过风筝实验证明了雷暴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放电现象,他又通过放电原理发明了避雷针。

那么,避雷针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它又是怎样工作的呢?课文中没有介绍,我决定去查一查,一段时间后,我查到了一段与避雷针有关的资料,上面介绍说避雷针其实就是一根针,它通过针头吸引雷电,再通过与地下连接的导线把雷电引到地下,这样雷电轰鸣时高大的建筑物就安然无恙了。

我真佩服富兰克林,他太勇敢了,竟然不顾生命危险做了这个令人胆战心惊的实验,要知道电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轻则把他电成残废,重则让他失去生命,我想富兰克林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做了这个实验,由此可见,他多么有献身精神啊,其实在科学的道路上时刻都需要具备这样的素质。

幸好,他的防护措施做得很周到,幸好他只是用手指慢慢靠近铜钥匙,幸好当时的雷电强度很弱,才使他逃过一劫,但是现在有几人能这么认真呢?谁对科学这么严谨呢?就拿我们小学生来说,能力是一届不如一届了,比如说体育方面前一届的学生跳长绳最少也能跳二百八十几个,而我们这一届最多只能跳二百五十几个,这是很大的差距啊!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同学们,我们一定要从小培养好自己的能力,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古墓之谜读后感(3)篇


古墓之谜读后感 第(1)篇

凶手还真被我猜对了,越是刚开始没多大嫌疑的人,往往嫌疑越大。

波洛的提问:

当时波洛问道为什么要请护士要照顾莱德纳太太的时候,博士说为了太太的安全。“为啥是安全”?对于波洛的这个问题,博士哑口无言。

莱德纳博士的真实身份:

凶手是假莱德纳博士。他的真实身份是莱德纳夫人(即路易斯)的前夫,弗雷德里克•博斯纳,他之前被路易斯出卖过,被判了死刑,但最后逃走了,逃走之后,他冒充了一个死去的考古学家,也是如今的莱德纳博士。

本以为只是死掉一个人,莱德娜太太。但是凶手莱德纳博士在发现考古队其他队员发现了真相之后,博士杀掉了那个和他认识七年的约翰逊小姐,还把杀人凶器放置到约翰逊小姐床下,栽赃她。

后来失踪的神父,在一次莱瑟兰护士随意的对话中,就发现了漏洞,原来是个假的神父。其实他就是个切切底底的盗窃者,靠仿制赝品来买卖的人。

凶手的策划:

真正精彩的就是莱德纳策划的这起杀人案,预谋已久。1)、从整个团队因为换了假的领导者而出现的紧张气氛,让外人觉得这是莱德纳太太的原因。2)、莱德纳太太本人的那种无法抵挡的自身魅力,让别人嫉妒,而且莱德纳太太有一种强烈的征服权。3)、从雇佣莱瑟兰护士来确保莱德纳太太的安全,为谋杀时,从而可以进一步从专业的角度来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4)、当杀掉路易斯之后,巧妙地把血多的那块地铁与脸盆下旁边的那块交换了,转移人的注意力,不会发现是因为窗户来实施行凶的。

不得不佩服阿加莎的推理,一环扣一环,妙!

古墓之谜读后感 第(2)篇

古墓的故事,并非发生在古墓。若非为了异国情调,增加故事本身的恐怖气氛顺便描绘波洛的生活轨迹,这个故事就不一定非得要发生在古墓,它可以是发生在一次熟人间的例会之后,或是一对新人刚搬入新社区之后等等。而这个故事它就发生在古墓,实际上他反过来印证了这个凶手的身份(因为他需要熟人的前后口供证明)如果因为喜欢盗墓笔记之类的书,而想看看这一本的话,就没有必要了。

这个故事是基于波洛对于人类行为学(为什么非要请护士)和排除法(电报探知神父真伪等)的推导,加之对众人心理侧写的把握(心理即动机)而得出来的结论。

毕竟这个故事是由事件旁观者以第一人称来写的,所以,前半段的故事让人摸不着头脑,而后半段,情节发展的有点太快了有点跟不上节奏,某以为,这就是很多朋友不太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

挺喜欢波洛系列的,喜欢波洛这个人很可爱。

古墓之谜读后感 第(3)篇

两个疑问,一,凶手冒名瑞典考古学家这件事实际操作不太现实,后者有单位有同事,有家庭有父母甚至有可能有妻子,怎么不露马脚。他可是不了解这个人啊,更不用说相貌,习惯,口音,气质,即使不考虑考古学专业门槛低而被阿婆无情地鄙视?二,谋杀手段不可控因素太多以致不应被采纳。窗户外有金属护栏,在死者探头出去一瞬间,有可能头部上方正好有护栏遮挡。或者,手磨砸下去后很可能碰到护栏,这样会发出很大的声音被人听到。或者,死者可能会产生溅血,护栏上,窗户外面,窗户上等都可能发生溅血,这样,凶手在之后设计的进门一两分钟的时间内是很难全部处理干净的。再或者,一击不会致命。所以鉴于这些不可控因素,作为精心策划的谋杀者,选择这样的谋杀手段可能性为零。

《宇宙未解之谜》读后感3篇


阅读不过是给大脑提供知识材料,只有经过思考,这些知识才有可能变为自己的思想。在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我有很多感想和收获。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一篇优秀的作品应该怎么写?相信你应该喜欢我们整理的《宇宙未解之谜》读后感,感谢您的参阅。

《宇宙未解之谜》读后感 篇1

最近我正在阅读一本书,它的名字是《宇宙未解之谜》,这本书主要分成五个部分:浩瀚宇宙,探索太空,奇谲太空,天外来客和神秘太阳。这五个部分各有个的特色,“浩瀚太空’’带领我们游历了宇宙诞生到现在,而探索太空领略蕴藏在太空每角落里不计其数的丰富资和无法估量巨大能量``````

在五个部分里对本人最有吸引力的就数“神秘太阳”了。因为在以前我总是认为金星是由金灿灿的黄金组成的,只要去了那里就可以瞬间暴富,木星就是一堆烂木头,水星就表面全部被水覆盖,而火星就单纯的一团熊熊烈火,可是我自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金星、水星、火星是由岩石组,而木星和土星却是由气体组的。还有从前我总是以为地球在太阳系是最大的行星,但《宇宙未解之谜》告诉我并非如此;木星的体积是地球的1316倍、土星的体积是地球的745倍、天王星是地球的4倍多!

在整本书中还有一个耀眼的亮点—探索太空。它让我知道了太空的资源原来那么丰富。就拿一颗小行星来说,在它直径不到2000米的身躯上竟蕴藏这约有1万吨黄金、10万吨的'珀、10亿吨的和100亿吨的铁!它还让我知道了“登天难”,我们都知道离我们最近的恒星是比邻星,它距我们足有4.3光年,也就是说光以每小时三十万公里的速度从地球飞到比邻星也要4.3年!多么令人吃惊的数字啊!所以“登天”实在太难了。

《宇宙未解之谜》——我的启蒙书,它以生动展现出宇宙那独特的魅力,使人仿佛身临其境。它有着对天文很多的知识,从而为我们浩如烟海的书籍增添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而且这本书不仅拓展了我们的知识面,还提高了我们的思考能了,比如说天外来客这一部分只要介绍了现代ufo事件和古代的ufo事件,在开展了一问一答的型式为否定一些不可成立的ufo事件,同时还留下少数事件让我们自己破解,而古代的ufo事件,却经过作者适当、合理推敲才得出来的,可是像作者推敲的事例,所以我便可以大胆的假设、猜想,难道这不就是提高了咱们的思想能了吗?

一天.我读了宇宙未解之谜这本书。

这本书中讲了“日心说”和“地心说”,它们一直被人们争论.1000年前,人们都相信“地心说”;400年前,人们逐渐接受和认可“日心说”;200年前,人们开始接受银河系;近100年前,人们开始用“相对论”去认知宇宙,近xx年中,人类探索这宇宙的目光已经达到了200亿光年之外......

书中还告诉了我们“光在真空中传播一秒钟的距离约有300000千米,一年约传播9460500000000千米呢!”

书中还说了从古代至今人类对宇宙的认识:人们从自身居住的附近地区到地球,到行星,到太阳,再到太阳系......宇宙正随着人们的认识而逐渐“变大”。

书中还说了月球是个“空心球”,月球正在远离地球;月球的质量是地球的1/8,半径是地球的1/4,引力是地球的1/6。如果你在地球能举起50千克,到月球上便能举起300千克。

浩瀚的宇宙隐藏着太多的秘密,但我们坚信:人类一定会破解一个又一个宇宙之谜!我们期待着那一天。

《宇宙未解之谜》读后感 篇2

我们存在于宇宙中,宇宙是什么样子,恐怕我们谁也没有见过,宇宙有多大至今还是个谜,以何种形式存在的等这一系列的问题也许从来就是没有得到过完整的答案。

《宇宙未解之谜》,这本书配有富有冲击力的精美图片,用简洁凝练的文字,将罕见的天文景观展现在大家的眼前,为大家阐述这一景观。

通过阅读本书,让大家真正的上知天文,领略宇宙中的无穷奥秘。本书主要记录科学家探索到的宇宙奥秘和宇宙未解的奥秘,让我们对生存的宇宙有个初步的认识,知道宇宙中存在着很多星系,也存在着许多的暗物质,明白了地球只是银河系中的一颗小行星等。

通过读本书让我们懂得在成长的道 路上,我们最快乐的就是体验就是获取新的知识 ; 在探索的过程中,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前人的经验。

宇宙如此神奇,瞬间万变,我们要如何支了解和认识宇宙呢?科学家们一直就在对宇宙进行着探索,他们给我他产留下了宝贵的资料。同时也发现了宇宙中许多尚未解开的新谜团。

《宇宙未解之谜》读后感 篇3

《宇宙未解之谜》,这本书由五个部分组成:浩瀚宇宙,探索太空,奇诡太空,天外来客和神秘太阳。他们都有自己的特色,让我十分的收益。

探索太空,其中讲述的太空,有很多丰富的资源。一些小行星,那上面竟然蕴含着很多的资源。其中也说的一些关于宇宙的分布。一些星系之间的距离让我们感到十分的汗颜。比如和我们相近的恒星,它距离我们之间的距离有几光年,这个也就是说,就算我们能够用光速在宇宙中穿梭,到达那个地方也要几年的时间。这个也就是说我们想要在宇宙中探索其他的奥秘的话,我们还需要很高级的科技,这样我们才能尽情的遨游宇宙了。

最感兴趣的还是天外来客,那些幻想中的外星人都是很恐怖的,很吓人的。可是那书里面却让我不太害怕了。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描述下这些,就此略过罢了。

《宇宙未解之谜》我的启蒙书,它独特的展示出了那些曾经令我们幻想无穷的许多场景。

可以说,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感悟。而我也可以由此有很大的想法,可是尽管都是虚幻的。

看吧!一本知识读物给我们带来了多么大的益处,在这个讲究科学的时代,如果我们不多学习一些有关科学的知识的话,我们肯定会被这个时代所渐渐的遗忘,我们只会一点一点的落后,选择一本好的科普类读物吧,相信它会给你带来意外的收获!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合集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推荐各位去阅读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故事一定会震撼到你,趁热打铁,趁着我们刚刚读完作品,我们可以把自己最真实的感觉写下来。那么如何理清自己的写作思路,更好的记录一篇读后感呢?下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篇1】

探索世界未解之谜,畅游科学知识的海洋。这本书令我大开眼界,增长见识,在科学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

本书内容全面,上至天文地理,下至人文社会、动物植物,都有集中而全面的介绍与阐述。本书一共分为四大类别:地球秘境、神秘的自然现象、历史悬案以及人体未解之谜。讲的内容都非常吸引人,很有趣。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人体未解之谜。这个内容就是讲一些人类稀奇的事情,非常奇怪。同时也让我知道了许多关于人体的奥秘,开拓了我的眼界,在开拓眼界的同时,也让我被一个个真实的故事所震惊,令我的好奇心得到了充分的满足。

这是我看得第一本百科全书。以前我都认为百科全书都很无聊,很乏味。可是当我翻开《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的第一页之后,我就深深的被这本书吸引了。图文并茂。再深入一看,更有意思。我看完这本书后,觉得受益匪浅,学到很多知识,没有白看。我也推荐大家也来看看,绝对有价值!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看完后觉得太不可思议,看完以后我目瞪口呆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故事的题目是《照相不留影的人》。首先看到这个题目,我的好奇心就开始痒痒的了,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这个故事。内容就是说有一个人,不管在室内、室外、灯光下还是日光灯下照相,冲底片的时候完全没有这个人的影像。并且与他人合影的照片上,别人的影像清清楚楚的,唯独在她站在的那个地方,竟然是一块黑迹。我看完以后鸡皮疙瘩出来了,心里的感觉非常复杂,又害怕,又想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真是胆小和好奇心在做斗争。我越是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越想不出来。对于这件事情,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因为拍摄的角度不一样?还是人的本身有问题?……种种猜疑都得不到合理的解释,除了这些,其它想破脑袋还是一点思绪都没有。不由得感叹道:“这不愧为“世界未解之谜”啊!连科学家们都想不出的问题,我一个小孩那就更不可能了。”

这本书让我真正地体会到科学的神奇。一幅幅真实的照片,一个个让人看了就不由自主想要思考的故事,让我的求知欲越来越强烈,好奇心更加振奋。

探索世界未解之谜,寻找科学的奥秘,在求知的道路上勇往直前,坚持不懈!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篇2】

很久以前我就想买一本《世界未解之谜》,上个春天终于如愿以偿带着好奇的心情走进了《世界未解之谜》 之门。

就像“魔鬼谷的尸体移动之谜”,有一个美丽的山谷,但牧民们宁可让牛马们饿死也不让他们进这个漂亮的谷。在当地,人们把这个谷叫作“魔鬼谷”。每到夏季,这里会显示一幅美丽安宁的图画,但刹那间,这里乌云翻波,电闪雷鸣,冰雹雪,齐下,立刻变成人间的地狱,科学家们经过长期观察,发现那是一个大磁场

,也有科学家认为,这个解释不合理,所以“魔鬼谷”的成因还有待一步的破译。

还有一个是“尼斯湖水怪之谜”,尼斯湖那里气候寒冷,却终年不结冰,哪里流传着湖里面住着水怪的传言。考查对去考查的结果是湖里面却是有一种大型的未知水生物。

《世界未解之谜》不但能满足读者的好奇心,还能让读者得到舒悦的精神体验。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篇3】

这本书虽然是上个星期买的,只看了一半,但是有很多知识我已经牢牢地掌握了。

这本书正好讲的都是我一直好奇的东西,恐龙是怎样灭绝的,它告诉我有好几种答案,其中第一种是因为在秋冬季节交接的那段时间天气中发生了变化恐龙们实在无法身存了所以死亡。第二种是因为天上的一颗小行星落在了地球表面,引起了大爆炸。还有以前在日本东南海令当地渔民畏惧的特大螃蟹长什么样,它告诉我它有30米宽,但它的八条腿又尖又长,伸展出来两抓之间长达3米,最长的有3。7米。熊一冬天不吃东西不饿吗?不饿,因为熊在别的季节不停地吃,营养在就储存在它的手掌上,它在冬天肚子饿的时候只需要舔舔手掌就不饿了……你们说这本书上的知识多不多?

在读这本书的期间我在也没有问过这种问题,现在我发现我们问的问题都是需要自己去探索的,如果你轻易的听信别人的话,不仅不一定正确,还会很快忘记。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篇4】

最近我在读一本叫做《世界未解之谜》的书。一开始读时,这本书的内容就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尤其喜欢里面关于有没有外星人的这个话题产生的众多谜题。因为在很早以前科学家们就着手研究,讨论到底除了人类世界还有没有其他生物,可到现在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但我相信在未来的几十年里,会由我们这一代人去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逐步解开这个谜题。

其实,在生活中也有许多小谜题,这些谜题虽然不及那些广泛散布全球的未解之谜,但还是值得我们去思考,去解决的。我自己也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

在我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看见路边有一个卖金鱼的小摊子。我哭着、闹着,要妈妈给我买两条金鱼。可妈妈就是不肯,说我现在还小,不懂得怎么照顾它们,等我长大一点再给我买。可我偏不干,最终妈妈还是同意了。我拿着那两条金鱼,高高兴兴地跑回了家。回到家,我小心翼翼地把那两条金鱼放在一个盆子里。晚上我乘着爸爸妈妈都睡着了,偷偷溜出来,看看这两条可爱的金鱼。可这一看,把我的心脏都快吓出来了。两条金鱼竟然都睁着眼睛。起初,我还以为它们都死了,难道是饿死的吗?一想不对,因为我睡前刚刚喂过食物。难道是撑死的吗?仔细一想还是不对,因为我放的食物量刚刚好。左思右想还是想不出原因,我忍不住哭了起来。爸爸妈妈被我的哭声吵醒了,他们急忙跑过来问我为什么哭。我把原因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他们知道后却笑了起来,还边笑边摸着我的小脑袋。然后说了句令人惊奇的话:金鱼是睁着眼睛睡觉的,它们没死呢。我一听到这话,眼泪立马就止住了。可还是不知道金鱼为什么睁着眼睛睡觉。爸爸妈妈把原因告诉了我。我才知道金鱼不像人一样,它是没有眼皮的,所以它只能睁着眼睛睡觉。我一听这话,高兴地笑了起来。

其实我高兴,不只是因为金鱼没有死,还因为这件事令我了解了一点小知识。我真不知道世界上究竟还有多少未解之谜,所以我又捧起了《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

[热门]《棋王》读后感合集


读后感需要先“读”后“感”,才能有深刻的感悟。当作者写的作品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之后,好的一篇读后感就是在此基础上有感而发的,关于写作品读后感您了解哪些方面呢?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棋王》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棋王》读后感(篇1)

那是一个到处是红布标语的年代。“插队”“知青”“标语”“语录”等等,几乎成了那个年代的象征,是那个年代的典型标志。

《棋王》讲的是一个关于“吃”和“下棋”的故事。主人公王一生,他对吃的要求很实在,从他吃相的几个细节描写便可看出。他棋艺高超,小有名气。在极其艰苦的岁月里,它都时刻想着下棋,棋已经深深植根于他的心里,已经升华为一种信仰。在倪斌用棋做交易换来他得以参赛的机会时,他拒绝了;在在艺压群雄,胜利在望,冠军老者乞求言和时,他答应了。他在乎的不是输赢,不是名望,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道,道家的“无为”;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棋,他用生命保护,像性命一样存着的母亲留给他的无字棋;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信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一种,人要有,才叫活着的信仰。

“吃”和“下棋”始终贯穿其中。中华民族凭借着极其简陋的“吃”和“下棋”,亦即物质和精神的最低层次需求度过了许多动乱的年代,这便是中华民族的韧性。一个有信仰的民族才可能在漫而长的路上走的更远,更远。

《棋王》读后感(篇2)

《棋王》主人公王一生的命运十分坎坷,无论怎样颠沛流离衣食无着,始终不曾放弃心中的信念,酷爱下棋视棋如命,他的母亲去世前,用拾来的牙刷把一点点磨制出来的,白色圆润,近乎透明的棋子,放在棋王的包里,也许,那一刻就象棋王哭着说出来的那样:妈,儿今天,妈 ,出身卑微的妓女母亲,对象棋已近痴迷的儿子,王一生对人谈起自己的母亲曾经不堪的经历,始终没有回避母亲低贱的过去,却始终是对母亲的理解和深爱。

知青们去参加了象棋比赛,王一生去晚了,脚卵便将自己家传的象棋送于了领导,于是,王一生被作为照顾对象批准参赛了,但他拒绝了,他认为那是对自己毕生最爱的背叛,是对信仰的亵渎,他没有参赛,在最后,他在比赛决出冠军后向他们发出挑战,并且是1人对10人,这比赛已经超脱了棋盘,那是一种个人的信仰与精神的支撑,它同时也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人和现实的对抗,使他赢的了比赛,最后,冠军的老头出来求和,棋王用最后的力气答应了 夜黑黑的,伸手不见五指。王一生已经睡死。我却还似乎耳边人声嚷动,眼前火把通明,山民们铁了脸,肩着柴禾林中走,咿咿呀呀地唱。我笑起来,想:不做俗人,哪儿会知道这般乐趣?家破人亡,平了头每日荷锄,却自有真人生在里面,识到了,即是幸,即是福。衣食是本,自有人类,就是每日在忙这个。可囿在其中,终于还不太像人。倦意渐渐上来,就拥了幕布,沉沉睡去。

看完后,棋王走后的一句话还在我脑中回荡,妈,儿今天,妈,眼睛已经湿润了,一个畸形的时代,一个充满信仰与力量的灵魂,不,不是一个,而是一群对将来充满期待的人与哪个时代所发生的故事,我又想起了周总理的那句话,中国不会这样下去的,什么是旧?什么又是新?旧的不一定都是糟粕,新的并不一定都是精华。没有旧哪来的新,简单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在造反派否定一切的行为中被撕得粉碎,真是无知和愚昧的悲哀,也是我们民族的不幸。

《棋王》读后感(篇3)

上新东方时遇到个老师叫王令,专讲语法。老王讲的洋文我没记住什么,倒是他对中外文学的一句评论令我始终不忘――“但凡伟大的作品都是平凡的语言中蕴藏着深刻……”。当时王老师在讲英语写作,说一些同学专门喜欢在作文里使用一些晦涩难懂的古英语,然后联想起了文学,就有了如上评论。

喜欢这句,喜欢可以达到这句话境界的作品。真正的大师不会以高深的生字和难懂的句子完成自己的工作。真正伟大的作品也从不以字数多少为标准。《棋王》通篇字数不足3万,可说它是传世之作也毫不为过。作者阿城仅凭此三万文字的处女作便成了一代大师。所以说大师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先说这本小说的风格。人说阿老先生的文字风格堪称鲁迅转世,把《棋王》从头看起,其中大部分内容都让我感觉此种评论模棱两可,不是很贴切。然看到全文倒数第二句“衣食是本,自有人类,就是每日在忙这个。可囿在其中,终于还不太像人…”时,我顿拍电脑而起――此人莫是鲁迅先生灵魂附体?

再说《棋王》里的写人――少有工笔勾描,少有细腻雕琢,也没有长篇累牍的对话,多是三言两语把书中人物托出,外貌,性格跃然纸上,似是素描高手的画作,只几条粗线,便可将所画之人交代个棱角分明。

再说《棋王》里写场面。看过此书的人当然都不忘棋王与各路高手对决的压轴段落。在我看来,《棋王》中那段小小棋盘上的运筹帷幄,冷静对决,其精彩与气势并不亚于《三国》赤壁一战中千军万马,英雄逐鹿的浩大场面。

文字的魅力便是将波澜壮阔的场面,横扫千军的气势,催人泪下的情感置于静如止水的纸背之下,只等你翻看到此,腾地跃然而出,竟能令你如临其境,平静外表下的内心也一番惊涛汹涌。

再说《棋王》里的煽情。不是乱煽,也不是经常煽,人一煽就绝对的煽在了点儿上。煽出了肯定能使读者产生共鸣的感情。煽情的字数也不多,一个小自然段----足够。

最后说本书中心思想。各个文学官网上都用阿城自己的话给《棋王》在说什么做过定义:“普遍认为很苦的知青生活,在生活水准低下的贫民阶层看来,也许是物质上升了一级呢!另外就是普通人的‘英雄’行为常常是历史的缩影。那些普通人在一种被迫的情况下,焕发出一定的光彩。之后,普通人又复归为普通人,并且常常被自己有过的行为所惊吓,因此,从个人来说,常常是从零开始,复归为零,而历史由此便进一步。” 俺完全同意哈,我在看这段官评之前就认为《棋王》的主旨便是写出我类大时代下“健康向上”的“和谐”小人物的存在及存在的意义。尤其在看完最后惊心动魄的棋王只身独战九名高手一段后,一句潜藏记忆深处的国外广告词顿又浮出脑海――“You can be hero, just one day….”。字面直接翻译是: 你能当英雄,哪怕就一天。我把它翻译成: 你也能过一天英雄瘾……

《棋王》读后感(篇4)

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啊,在写下这篇读后感之前,我在思索,该如何来阐述。

其实,自己过得真的很浮躁,也不怎么喜欢阅读的,但却因为老师的推荐,有幸读得当代作家阿城写的这部短篇小说《棋王》,从而收获了很多精神上的硕果。

贫瘠的生活,并不贫瘠的精神,是为棋之道,更是为人之道。小说中的主人公王一生是个痴迷于下棋的穷苦孩子,痴迷的程度可以让人称他一声“棋呆子”。他寻找能与自己下棋的对手,并苦苦哀求捡破烂的老人传授他棋艺,只因他与老人下棋被连杀三天只赢了一盘。这也许读起来很普通,似乎很寻常,任何人痴迷于一件事也都差不多是此情景,可是看到后面,才懂得这部短篇小说的价值。

王一生对于吃并不挑剔,这从他吃东西时的情景可以看出,吃得认真且精细。这也足以看出他对于物质生活并没有多大追求,只是唯独痴迷棋道。他赶了百公里路来看望朋友,便遇到祖上几代精通下棋的倪斌,部队里的人称他“脚卵”。他和王一生不同,王一生出生贫寒,而他则是出生于有文化底蕴的家庭,为人文质彬彬,父亲也颇有一定社会地位,只是因为政策原因被暂时分配到这儿,不久就能回到城市去。他拿出了祖传的棋与王一生下了起来,对峙了几局,王一生赢了。这大概有点像现在的贫困生与优等生,拥有的教育资源不同,但王一生却能赢了脚卵,有点不可思议的感动。

后面,王一生还是没能参加到象棋比赛,失去了调去城市的机会,而脚卵却因为用字画贿赂书记,调去城市便没有问题,同时他为了王一生能参加比赛,将自己祖传的一副棋送给了书记。但是王一生是不屑的,他觉得参不参加比赛无所谓,祖上传的棋怎么能随便送人呢?他母亲用捡来的牙刷给他磨的棋,他都一直保管得好好的。所以便不愿参加比赛,觉得这是要被戳脊梁骨的。这种淡泊的为人之道,也正如他的棋道啊。

后来,他与赢得比赛的前九人下盲棋,那种下棋时的入定状态,仿佛天地间只有自己,进不去任何事物。毫无疑问,他赢了,却在赢后想起母亲的话,终于明白了母亲说的,“做人,还是要有点追求,有点东西”。当文中出现这些文字时,我也恍然大悟,原来小说主要写的不是下棋之道,而是人生之道,亦如王一生最后懂得的道理。

下棋对他来说很重要,但他不会因为比赛而让脚卵把祖传的棋送出去,这有违他的为人之道,输赢对他来说也很重要,因为他喜欢下棋,喜欢遇到厉害的对手向他讨教,因为棋已经成了他的信仰,他人生的追求了。包括前面对于他吃饭的描写,他是淡泊的,只求温饱。他的这些行为,融入了儒家的有为与道家的不为,大概是用不为的心去做有为的事吧,他的心是澄静淡泊,有为的事,也只是下棋而已。只是他不知道,棋道已经融入了他的血里,渐渐化为了他的为人之道。

这本书的意义也许有很多,阿城精湛的语言描写,对于王一生在下棋时所呈现的状态描写,都值得摸索和回味,但是对于自己而已,最大的感受就是如何做人吧,或者说,怎么活才是一个人样,是一个真正的人。这本书对我的价值在于,让我的精神受到了震撼和感动。我不是王一生,也没有受过那些苦难,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里,可我的精神远不如他,他知足,淡泊名利,有着自己最朴素的追求,即使生活对他并不是很有善意。

王一生的为人处世足以震撼每个人,在这个浮躁的世界,当你不断追求物质时,也只剩下物质了。一部好作品,给人的精神力量是无形的,这就是我从《棋王》里收获的感动,它让我明白,做人,要有点精神追求,人活着不能没有精神,而这点精神,会让你明白自己活着的价值,无论多么渺小卑微的人物,都是有自己活着的意义的。

这是我个人浅陋的读后感,相信每个人读完这本书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但是《棋王》带来的感动是相同的。

《棋王》读后感(篇5)

“棋王”一篇的开始,是一群知青坐火车去插队,文中主角在火车上相识了王一生这个“棋呆子”,在火车上,他们谈了许多,谈到了吃,谈到了棋,谈到了杰克伦敦和巴尔扎克,谈到了教王一生下棋的捡烂纸的老头等等。下火车后,两人被分配到了不同的农场。过了几个月,王一生走了近百里路来到主角的分场来探望主角,在这里结识了家庭条件不错下棋也不错的“脚卵”(倪斌),也谈到了王一生的母亲临死之前用牙刷把子磨的一副无字棋。后来,因得到脚卵的介绍,王一生与参加棋赛的前三名及其他6人一起下盲棋,并赢了这场大战。

王一生生活上除了对吃极为虔诚,对其他一切都看得云淡风轻。他觉得何以解忧,唯有下棋。王一生把棋盘棋道存于心中,加上捡破烂的老头在棋道上衍生出来的传统文化对他的熏陶,使王一生的意志与坚忍被相对的凸显出来,使他觉得人生无所畏惧。王一生对棋道很是尊重,一点不自负,很愿意到处找人切磋对决。遇到主角这样半桶水的对手,遇到脚卵这样名家之后,他都会视对方为棋手慎重对待。但王一生又极为骄傲,不但表现在他与九名棋手一同对决时完全不怯场,更表现在当脚卵用自己祖传的古董乌木棋来换取王一生的参赛资格,被他坦荡荡地拒绝了。

读完《棋王》,阿城对王一生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棋艺精湛、孝顺、包容、坚强、刻苦、努力。通过王一生,我领悟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有包容他人弱点的平和心态;二是只有你为了一个人去努力,才会觉得这才是对她最好的回报。三是明白了人在追求物质之外,自我精神的提升更是必要的。

《棋王》读后感(篇6)

从未接触过这一段历史,但却知道,那是个疯狂的年代,人的生理被挤压到极限,活在那个时代,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智慧啊。

王一生他的命运十分坎坷,不论怎样颠沛流离衣食无着,始终不曾放弃心中的信念,酷爱下棋视棋如命,他的母亲去世前,用拾来的牙刷把一点点磨制出来的,白色圆润,近乎透明的棋子,放在棋王的包里,也许,那一刻就象棋王哭着说出来的那样:“妈,儿今天,妈……”,出身卑微的妓女母亲,对象棋已近痴迷的儿子,王一生对人谈起自己的母亲曾经不堪的经历,始终没有回避母亲低贱的过去,却始终是对母亲的理解和深爱。

知青们去参加了象棋比赛,王一生去晚了,脚卵便将自己家传的象棋送于了“领导”,于是,王一生被作为照顾对象批准参赛了,但他拒绝了,他认为那是对自己毕生最爱的背叛,是对信仰的亵渎,他没有参赛,在最后,他在比赛决出冠军后向他们发出挑战,并且是1人对10人,这比赛已经超脱了棋盘,那是一种个人的信仰与精神的支撑,它同时也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人和现实的对抗,使他赢的了比赛,最后,冠军的老头出来求和,棋王用最后的力气答应了……而後,棋王看到棋子,峥峥男儿竟失声痛哭:“妈,儿今天……”这是积蓄多年的内心集中爆发,象火山一样喷涌而出。是对母亲在天之灵的告慰,是对母亲心底的思念,一切都证明了终于实现了对母亲的承诺。寸寸柔肠令人感动。

“岁月可以灰暗,青春可以贫乏,甚至我们的生命可以干枯,但唯有精神的哪一点点小小的追求,却是身为人最大的财富和骄傲”。

“不做俗人,家破人亡,平了头每日荷锄,却自有人生在里面,识到是幸,即是福”。

“一日不吃飯,棋路都亂”。

这是我最喜欢的三段话。在那饥寒、动荡的岁月里,不逃避,不抱怨,忍受孤独寂寞,始终保持一份激情,执著。这是令心灵震撼的感动,这是高尚的灵魂。在今天物质丰富、衣食无忧的年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积极、不努力。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解释自己碌碌无为的每一天,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要这样浮躁地生活着。要积极、要努力、要执著在平凡中找到自己的价值,这就是我最大的收获。

《棋王》读后感(篇7)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这是一个讲述了痴与吃的故事。

痴是什么?是痴迷,是贪婪,是永不满足。吃又是什么?是满足,是为了需要,是质朴。这两种特质就这样矛盾又和睦地存在于王一生身上。

王一生鄙视多余的贪婪欲望,他推崇吃而鄙视馋,却忘记了他对于象棋的痴迷同样是一种对于生物来说多余的欲望。生物只有两种本质欲望,那就是生存与繁衍,象棋自然不在此列。因此王一生也是贪婪的。王一生为何会对象棋如此痴迷?一是象棋的确有趣,王一生确实喜欢,二就是由于王一生的贪婪。他贪婪什么?贪婪象棋带给他的荣耀与快乐,在象棋中他领略过最极致的快乐,因此他对象棋如痴如醉。这很好理解,用古人的话来说这叫“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他在象棋中指挥兵卒车马,围困敌将于弹指之间,他就像大将般指点江山无人能敌,这种成就感又有谁会厌烦呢?独孤求败精于剑道,登峰造极只求一败而不得,内心必然十分孤独。可他依然没有放下过手中的剑,而是带着它隐居了起来,想必也只是由于他从剑道中领略过至高处的风景,便再也无法割舍了吧。

但除了象棋之外,王一生真可谓是一个毫不贪婪的人。比方说吃。我们没看到作者用一笔一墨描写过王一生在正餐以外的任何进食,再结合王一生的言行,我们可以相信王一生的进食只是为了支持正常的生理活动。从这种程度上来说,王一生又是极易满足的。王一生的这种易满足又是从何而来的呢?那是由于他曾经十分深刻地缺乏过食物。王一生生于建国以前,长于一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一个极度贫困的家庭,因此在他的心里最大的愿望必然是吃饱,所害怕的必然是浪费食物所提供的宝贵能量。有一句话这样说,失去过后才知道珍惜。王一生对于食物,就是有这样一份珍惜之情。其实不光是王一生,文中的每个人都经历过饥饿,作者本人恐怕也是经历过那样难以想象的饥饿的折磨的,因而文章中才会出现那么多对于食物和吃的描写。

贪婪与满足,克制与放纵,这些截然相反的品质融洽地出现在同一人的身上,这就说明了人性的复杂性,也是人性的魅力所在,对于将它淋漓尽致展现的本作来说,这大概也是《棋王》这本小说的魅力之所在吧。

[热门]书虫读后感中文合集八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书虫读后感中文合集八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一)

在一条又熏又臭的小巷尽头,一个丑陋的男人蜷缩在那里,他有着健硕的长腿和手臂,却摆着一张丑陋的面孔。他没有肢体上的残缺,却是人和大象的结合体。那硕大的头颅有着两个蒲扇似的耳朵,还有着粗壮的鼻子。在他空洞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他所经历的一切苦痛。

他从来没有任何喜悦的表情,只有无助的悲鸣,长长的,撕裂心肺的悲鸣。那样的空虚,那样的悲切。

他的名字,叫象人。

每天早上睁开眼,象人便会遭受着异样的眼光,嘲讽与谩骂。他唯一快乐的时间,便是躲起来,躲开冷嘲热讽给予的悲愤。他还年轻,就已经体味到了人生的苦痛与悲哀。

直到后来,一个商道败落的生意人走过这条街,收养了象人。

在一间屋子里,象人安静的坐在长椅上,来看他的人络绎不绝。生意人一拍手,他便会缓慢的走一走,低沉叫一叫,最后悄然无声的回到长椅上,等待着下一个人。

一次两便士。每个客人走后,生意人都会撂下这句话,然后豺狼似的收着一枚枚期待已久的钱币。

阴霾的雾气笼罩着伦敦的上空,乌云与浓烟遮住了太阳的光芒。那是一百年前的雾都,一座静穆的城市。

我是弗雷德,在伦敦医院工作。我是从画报上认识象人的,因为得知了生意人的行为,愤慨不已。后来,我终止了生意人下贱的行为,我将象人接到了医院里,那比较适合他。

在医院里,我跟象人引荐了几本书,才得知,他热衷于爱情小说,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且不会忘记。我给了他一个小卧室,还给他洗浴。他现在看起来更加健康了。

象人发出断断续续的低鸣,像是笑笑。

我经常陪他聊天,曾问及他家人的问题。这时,他给我亮出了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微笑着的女人。象人说,这是他的母亲,说着,泪珠从眼角流了出来,他无法擦拭,便让它们肆意流淌。

后来,象人的事被很多人得知,许多热心肠的朋友,乃至英国女王都大驾光临。她和象人叙旧,还送了他一本书和一簇百合。象人也很感动,他们俩互相回信,像是遇见了难逢的知己。

一天,一个新来的护士为象人送药,推开门时,她大叫一声,扔下手中的水杯和药丸,撒腿就跑。我得知后,十分恼火,这是一种歧视。而象人只是笑笑,他认为无所谓,毕竟自己已经习惯在屈辱和谩骂中生活了,伤口既然难以愈合,就随它腐烂吧。

象人在医院里的日子是快乐的,他有很多的伙伴,有好多的书,还有镶着白银的相框,她的母亲一直在对他笑。

一天清晨,我看到他躺在床上,后来才发现他已死去。原来他是想和正常人一起躺在床上睡觉,因为他总是双手抱着膝盖,头靠在膝盖中央,这样做,不免有些疲乏和别扭。当他躺下来的时候,忽然从床上跌了下去,摔断了背脊,窒息而死。

每个人都经历着嘲讽,可都不敢正视嘲讽,面对嘲讽。执着的象人,用宽慰与忘却,释怀了纠缠自己每分每秒的痛苦。

象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他却做到了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坎坷的一生,带着悲哀与叹息,跌落到深渊里。也许我们还能听到他的悲鸣,我们祈祷,那一声鸣叫,是满足而宽慰的。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二)

今年暑假,我花了几天时间看了《象人》。刚开始只是因为书名新奇翻了几页,看了之后我真的被这本书给迷住了,书里面悲惨的故事内容深深的吸引着我,所以读完《象人》后我就写了这篇《象人》读书笔记。

在一条又熏又臭的小巷尽头,一个丑陋的男人蜷缩在那里,他有着健硕的长腿和手臂,却摆着一张丑陋的面孔。他没有肢体上的残缺,却是人和大象的结合体。那硕大的头颅有着两个蒲扇似的耳朵,还有着粗壮的鼻子。在他空洞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他所经历的一切苦痛。

他从来没有任何喜悦的表情,只有无助的悲鸣,长长的,撕裂心肺的悲鸣。那样的空虚,那样的悲切。

他的名字,叫象人。

每天早上睁开眼,象人便会遭受着异样的眼光,嘲讽与谩骂。他唯一快乐的时间,便是躲起来,躲开冷嘲热讽给予的悲愤。他还年轻,就已经体味到了人生的苦痛与悲哀。

直到后来,一个商道败落的生意人走过这条街,收养了象人。

在一间屋子里,象人安静的坐在长椅上,来看他的人络绎不绝。生意人一拍手,他便会缓慢的走一走,低沉的叫一叫,最后悄然无声的回到长椅上,等待着下一个人。

一次两便士。每个客人走后,生意人都会撂下这句话,然后豺狼似的收着一枚枚期待已久的钱币。

阴霾的雾气笼罩着伦敦的上空,乌云与浓烟遮住了太阳的光芒。那是一百年前的雾都,一座静穆的城市。

我是弗雷德,在伦敦医院工作。我是从画报上认识象人的,因为得知了生意人的行为,愤慨不已。后来,我终止了生意人下贱的行为,我将象人接到了医院里,那比较适合他。

在医院里,我跟象人引荐了几本书,才得知,他热衷于爱情小说,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且不会忘记。我给了他一个小卧室,还给他洗浴。他现在看起来更加健康了。

象人发出断断续续的低鸣,像是笑笑。

我经常陪他聊天,曾问及他家人的问题。这时,他给我亮出了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微笑着的女人。象人说,这是他的母亲,说着,泪珠从眼角流了出来,他无法擦拭,便让它们肆意流淌。

后来,象人的事被很多人得知,许多热心肠的朋友,乃至英国女王都大驾光临。她和象人叙旧,还送了他一本书和一簇百合。象人也很感动,他们俩互相回信,像是遇见了难逢的知己。

一天,一个新来的护士为象人送药,推开门时,她大叫一声,扔下手中的水杯和药丸,撒腿就跑。我得知后,十分恼火,这是一种歧视。而象人只是笑笑,他认为无所谓,毕竟自己已经习惯在屈辱和谩骂中生活了,伤口既然难以愈合,就随它腐烂吧。

象人在医院里的日子是快乐的,他有很多的伙伴,有好多的书,还有镶着白银的相框,她的母亲一直在对他笑。

一天清晨,我看到他躺在床上,后来才发现他已死去。原来他是想和正常人一起躺在床上睡觉,因为他总是双手抱着膝盖,头靠在膝盖中央,这样做,不免有些疲乏和别扭。当他躺下来的时候,忽然从床上跌了下去,摔断了背脊,窒息而死。

每个人都经历着嘲讽,可都不敢正视嘲讽,面对嘲讽。执着的象人,用宽慰与忘却,释怀了纠缠自己每分每秒的痛苦。

象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他却做到了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坎坷的一生,带着悲哀与叹息,跌落到深渊里。也许我们还能听到他的悲鸣,我们祈祷,那一声鸣叫,是满足而宽慰的。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三)

At first sight Elephant Man when, one is his accustomed to black and white color preference, two to director David Lynch ( David Lynch ) name, the Elephant Man, David Lynch 1980 s debut, let me cry.

He is not like people, not animal, man is man. This is the theme of the movie, is also the he-ro-in-e Merrick into despair when the angle between the last call, but seek not to save. Like the film slowly open the Prelude: a photo of a beautiful woman, the next desperate guy s mother, a group of noisy elephant. With the background of noisy sound of a horn, a womans body was trampled trampling elephants. The woman, a mother, the tropical rainforest in absurd experience, the origin of the story with this montage to abstract over. Then the long two hours. A monochrome picture. With people have a natural physiological aversion wheeze, deformation of the body, ugly skin, big head, only can distinguish the clear eye and a left hand or true colours, ugly face beauty under the holy heart, night prayer nervous lambs, slaughtered lambs. That is the man.

Man is innocent, he is like a child tremble with fear in ones boots, he is afraid of people to his whip, for he laughed at, he is afraid of outside the window suddenly appeared in the faces of the people who harbour evil designs, he is afraid of even a sudden closing of the door, he is afraid to talk. He took his mothers photo, with an angelic face woman, and then he was sad to say: if my mother is, she never wanted to see me, she ... ... Be ashamed of me, I, I let her down ... ... Even if someone posturing as close to him, he would be overwhelmed by an unexpected favour, happy like a child, he would say: is it true, is it true? He dare not believe, he thought his life would really like an animal, in a dark and damp low layer through, with failing health, asthma and heavy sound. He hopes to the church, from he only wanted to be an ordinary person s desire, but that the church is the place not far away, so close, he could not see, he can only in the heart of draw the outline of its, use their imagination to create his ideal, one for ordinary people. Ideal.

I think this is David Lynch invented by freak to deride the world of black humor, a Notre Dame de Paris and the continuation of the reconstruction, with cruel body face to praise the holineof heart. When I started to search f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e mans time, I searched the Joseph Merrick story. Elephant Man is based on the Joseph Merrick real undergoes a change from. This is shocked and sad fact. One hundred years ago, people had existed really. In fact, reality than the film appear to be cruel, Merrick after death, the body has been reserved for Royal London hospital, doing the experiment, he has become a rare pathology medical community for 100 years problem. The film with malformation of dwarfs rescue and the doctor last conscience to show the good side, but still unable to save the mans death. Joseph Merrick had personally used cardboard for a church, and fragile.

Joseph Merrick said: if not, perhaps I can please you, please the world ... ... If I can ... ... If you can use a persons soul to measure his worth ... ... At the end of the film is to go back to the beginning of abstraction and illusory, because in reality we cannot obtain the answer. Said a voice, that is he dead mother, she said: nothing will die.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四)

《傲慢与偏见》,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 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着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05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五)

在我们身边,总有些与众不同的人。他们或许有着听起来奇怪的名字,看起来奇异的服饰,交往起来感觉古怪的个性……但是他们却有着美好的情感、美丽的憧憬和对真、善、美的向往;同样他们也有一颗真诚而火热的心。而我们,是否会因为他们某些外表因素而疏远了他们?自以为是的理解让我们没有在意这些默默无闻、可爱的人儿。“自命清高”和不平等的观念腐蚀着我们的心灵,损坏了我们原本天真的想法。

你是一个着怪衣服的奇怪的孩子,但你的本质却是那么善良可爱。

当你执着真诚地想与一个人交朋友时,然而他漠然置之的态度,冷冷的话语,犹如寒冰覆盖了温暖的火塘;当你忍受着别人对你的非议而面不改色时,心里却波涛汹涌,有一种孤独的苦涩;当你向别人眉飞色舞地讲述你美好的愿望,讲得津津有味时,一个孩子的天真和童趣在你的脸上荡漾;人们却不屑地轻描淡写了几句,仿佛不以为然。人们都对你望风远遁,仿佛你是不吉利的乌鸦、狰狞的恶魔和脏兮兮的乞丐。你很委屈,你并没做错什么呀!有人说:你是个古怪的人。

让我们挖掘奇怪的人们心灵深处的纯洁和善良吧!去接纳和尊重那些心灵美的人们吧!你会感受到昔日外表看起来古怪的他们,那如春日般温暖的情感,色彩四溢的奇幻梦想。你会学会怎样坚忍,在人们的排挤和奚落中生活。你还会学会更多,足以让你受益终生!其实“清高”是告诉我们不要亲近那些外表华丽内心丑恶的人,要亲近心灵美的人儿。

当你用友爱、尊重打开了古怪人们的心扉,请接纳他们吧!透过虚假的物质外表和谣言,你会看到一个伟大的精神形象。你会为自己原先的无知而羞愧,会为自己奚落他们的形象而后悔。

这是《一百条裙子》给我的启示。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六)

最近,我学了一篇海伦。凯勒的《再塑生命》,让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了解。其中主人公的求学意识令我感慨万分。谁都知道海伦生活在一个无声无光的黑暗世界里,但她却以自己惊人的意志创造了奇迹。

同样,英国的物理学家霍金一直与病魔斗争,可以说,没有霍金就没有对黑暗的研究。生命是一个神圣的名词,同时也是脆弱的,古今中外许许多多英雄豪杰与命运做抗争。因此作为一名身体有缺陷的人都可以面对生活,难道现在的我们就不可以让生命变得更有价值吗?

假如生命只有三天,我不会静静等待死亡的到来。第一天,我会和好朋友到大海边,举行一个同学聚会或者是去逛街。第二天我会把我从小到大的故事写成一本书。或许我不一定能写完它,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一生不会像一张白纸漂来漂去,至少我的思想,我的一切不会因为死亡而结束。第三天,我会把从小到大的照片都浏览一遍,接着等待死亡的到来。

也许,我的一生并不精彩,也许我的一生没有海伦,张海迪那样的出名,但是我知道生命的精彩与否并不是关键,生命的价值意义才是关键,生命的价值意义才是关键。

我相信,每个人看了《再塑生命》都会有所感触。我们追求长寿,追求生存,但每个人的寿命并不相同,也许你会成为白岁寿星,也许你只有三天生命,对于这些,我们唯一可做的就是使生命有意义。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七)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读后感中文(篇八)

令人开心的暑假终于来临了,美好的时光不能浪费!

我近几天读了一本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重要性,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特别好看,讲了三个女孩儿参加读书王大赛的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宝蓝和她的两个好朋友,还有她们的对手。书中讲述的女孩宝蓝是一个书迷,她在一年级时一直都是没有朋友的。有一次宝蓝在利用下课时间看书,这时她们班最淘气的民俊来抢她的书,允熙也过来了,把民俊手中的书抢了回来大声对他说:“你为什么要抢我朋友的书?”民俊吓了一跳,跑走了。允熙看了一下书名说:“这不是老师让我们看的《小妇人》吗?”“是呀,可好看了,你要看吗?”宝蓝问。“谢谢!”允熙说。从此,允熙和宝蓝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借书看,更幸运的是,两个人一直到四年级都是一个班的。可到了五年级,两个人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宝蓝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宝蓝慢慢的习惯了。她还会每天去找允熙。这一天宝蓝过去后发现允熙正在和别的同学说话,宝蓝悻悻地回班级了。但放学后两个人还是一起回家。没想到允熙又叫了一个同学跟她们一起走。这个人叫媛静,是允熙刚交上的好朋友。她是一个转学生,也就是因为媛静,宝蓝和允熙的友谊不如从前了。她们后来再也没有一起去图书馆了。因为允熙一直都在跟媛静玩,媛静一点都不喜欢看书,只爱花钱。允熙本来很喜欢看书,可是有了媛静的出现,允熙也变得不怎么喜欢看书了。直到读书王大赛,两个人才紧张了起来。这时允熙想到了宝蓝,希望宝蓝同意跟她们一组,因为三人可以凑一组。宝蓝同意了。后来因为一次吵闹媛静跟民俊要争当读书王。宝蓝想了很多方法,让媛静胜利,可是每一个都不行。这时宝蓝想到了图书馆的元美老师。宝蓝经常去图书馆,跟元美老师比较熟悉。但是元美老师不同意。因为如果告诉了宝蓝,其他人会觉得不公平。宝蓝刚跟媛静好起来,她可不想就这样失去一位新朋友。她没有放弃,就这样在图书馆里看书。其实是想等元美老师下班后再试一试。于是老师走了之后她就一直跟在元美老师后面走。可是她突然找不到家了就哭了起来,元美老师被她的毅力和真诚感动了。元美老师让三个女孩第二天去她家。这一切不小心被民俊发现了。从此以后每天都是四个人一起去元美老师家。经过一天天的学习和辅导,终于到了竞赛当天,答对50题就胜利。到了第49题时只有民俊队和宝蓝队了。第50题要选一个代表去答题,民俊队选的是民俊,宝蓝队选的是媛静。媛静一时没有想到答案,最后民俊队就这样胜利了。不过大家却都很开心,因为他们享受到了读书的快乐!

后来,看书成了媛静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读了这本书,我也很受触动,希望我可以选择热爱读书,享受阅读中带来的快乐。

[热门]野犬女皇读后感合集7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野犬女皇读后感合集7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1)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过许多本精彩的动物小说,但我最喜欢其中一本讲述姐妹亲情的《野犬女皇》。

白虎岙的当家野犬红桃心要按招赘入婿的野狗习俗,把公野狗赛豹尾驱赶出群,但赛豹尾的忠诚让红桃心居心不忍,就破例让赛豹尾留在白虎岙。这一破例,使得红桃心的同胞妹妹白桃花也诞下了狗崽。野狗社会是不允许当家犬除外的母狗生崽的,否则就要把触犯禁生的母狗驱咬出群。可白桃花与红桃心感情深厚,自小一同长大,红桃心不想破坏姐妹情谊,就把全部罪过都赖在赛豹尾身上,找个借口吧赛豹尾咬死了。

严酷的生存条件让红桃心和白桃花的两窝幼崽忍饥挨饿,姐妹倆的感情也因此出现了裂痕。红桃心不想伤妹妹的心,就努力扭转局面,主动和白桃花和好,帮助妹妹喂养幼崽、看护幼崽。不久,姐妹俩又和好如初。冬天降临了。开始白虎岙的野狗们天天交好运,随着天气一天天变冷,不但猎物变少了,野狗们辛辛苦苦捕获的猎物接二连三地被其它食肉猛兽抢走。白桃花和红桃心又开始互相攻击,互不信任。红桃心为了集体着想,决定咬死白桃花“非法”生下的幼崽,跟妹妹一刀两断。

不料,白虎岙来了个带着猎狗的猎人,猎狗发现了白桃花的幼崽,为保护幼崽,白桃花把危险置之度外,引诱猎狗。猎狗可不是好惹的,就在危急关头,红桃心看到了妹妹要被咬死了,马上去帮助妹妹。最终,白桃花为救姐姐被猎人的抢打中。红桃心知道妹妹放心不下幼崽,就把自己的幼崽和白桃花的幼崽编到一起,用心养鱼,白桃花这才放心地离开“人世”。

野狗之间的姐妹情真是令人感动至深啊!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著名诗人杜甫也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爱看书,书籍是我的好朋友。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交谈。

我家陈列的书籍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有《海底两万里》、《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柳林风声》、《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其中还有我喜欢的动物小说《野犬女皇》。

《野犬女皇》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野犬首领“红桃心”和族民“白桃花”为了自己的后代反目成仇,但最后又冰释前嫌的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了解了野犬的生活习性和行为习惯,同时更让我感动的是野犬之间难舍难分的姐妹情。从中让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那一份美好的亲情与友情。当然,动物与动物之间也可以建立深厚的友情。我还知道了姐妹之间的那一份亲情是永远也割不断,它们最终会互相帮助互相扶持。当白桃花被大黄狗堵在洞里时,红桃心急中生智咬跑了大黄狗;而红桃心快被猎人打死时,白桃花扑到猎人头上咬了一口,把红桃心救了出来。这是多么真挚的姐妹亲情啊!

我是一个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不过,我会怀着一颗真诚的心,去帮助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这本书写得多好呀!沈石溪不愧是写动物小说的大王。他的书写得真精彩啊!有时会让我哈哈大笑,有时会令我啧啧称奇,有时会令我回味无穷。我太喜欢他的书了!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3)

《野犬女皇》是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它的作者是我最为喜欢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因为这本书生动的封面给我留下的深刻的印象,所以,我决定好好的读一读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原本相亲相爱的一对姐妹,姐姐是这个野狗群的首领,叫红桃心,妹妹是地位仅次于她的白桃心。

故事梗概:红桃心和白桃心原本是一对相亲相爱的姐妹,但是,因为红桃心和白桃心同时生下了两窝小野狗,给狗群大大增加了负担,通常,如果有一窝小野狗威胁了首领的小野狗生长,按常理说,应该除掉,可妹妹白桃心坚决不同意,因此,展开了一场家庭分裂。这时,狗群分成了两组,一组以白桃心为核心,一组以红桃心为核心,他们有时共同捕猎,有时互相厮杀。在狗群中,有一只最为年老的野狗,名叫绿祖母。冬天的一次,野狗盯上了一条硕大的肥鱼,却被一条熊强行抢走了。绿祖母不忍心看着大家一起挨饿,像一颗离开枪管的子弹,迅速冲了出去,把熊压到了水里,他们在冰冷的河里翻滚着,终于,绿祖母和熊同归于尽了,狗群饱餐了一顿。姐姐红桃心悲痛万分,决定和妹妹白桃心和好。故事的最后,首领红桃心为了引开猎人,被狠狠追逐着,白桃心替姐姐挡了一枪,顺势咬住了猎人,猎人只要狼狈而逃。红桃心从此不仅照顾自己的儿女,也精心照料着妹妹的儿女,让他们一起健康成长。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干什么事情都不要退缩,要大度的原谅别人,帮助别人,不要总是喜欢记仇,天天心胸狭窄,充满嫉妒,乐观的面对每一件事,和平的解决矛盾!

这本书太精彩了!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野犬女皇》,其中有一个故事—绿祖母湟槃,让我非常感动。

那天,晴空万里,阳光和煦,红桃心带领族群出来觅食,转了好几圈,突然发现了一只体形庞大的黑熊.绿祖母为了不让黑熊吃掉整个族群的食物,潜入水底与黑熊厮杀,忍受着黑熊的攻击,遍体鳞伤.这时的绿祖母是万分痛苦的,但绿祖母死后的灵魂,看到红桃心和白桃红两姐妹庄严的发誓和好时,又是幸福的.

读完这个故事,我有感慨万千。它让我想起爸爸曾经给我讲过,泰国普吉岛海啸发生当天,当巨浪直扑普吉岛的时候,一头在海滩供游客拍照的大象成了人们的救命英雄。因为大象主人在千钧一发之际,把许多小孩都抱到象背上,于是大象背着他们逃离危险的海滩,最终成功脱险。它告诉我们,世界上有一种强大的力量,谁也抵挡不了的力量,那就是爱。其实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有感情,有思想,还有伟大爱。

同学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5)

在这个快乐而又漫长的暑假里,我品读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皇》。里面又讲了那些动物的故事呢?

在日曲卡雪山有一群野犬,它们大本营在白虎岙,所以称其为白虎岙野犬,在白虎岙野犬里有一只当家犬,这只当家犬叫红桃心,也就是首领。在日曲卡雪山一带所有喜马拉雅野大群中只有发情期时雌性首领,挑选一只公狗允许它到种群短暂生活一段时间。而到白虎岙野犬中的公狗叫赛豹尾,它有一条又粗又长,绒毛细密,华丽如豹尾的尾巴,所以它叫赛豹尾。红桃心已经喜结珠胎,但是因它舍不得赛豹尾离去。就强行把赛豹尾留下了,可是红桃心发现自己的妹妹白桃花却喜欢上了赛豹尾。所以红桃心趁着一次捕措,把赛豹尾这个伪君子推下了山崖,赛豹尾被皑皑白雪埋在山下。

红桃心虽然斩了草除了根,不久后,白桃花便立下八只狗崽,四雌四雄。白虎岙野犬群一共八只成年野犬,根本养活不了十五只幼犬。所以红桃心与白桃花因为食物问题反目成仇。老野犬绿祖母不想它们姐妹反目成仇与分裂,就自己和一只黑熊同归于尽。这样绿祖既结决了食物问题,又让姐妹俩和睦相处。

但好景不长,这一天,一个身穿羊皮袄头戴狐皮帽肩挎枪械的猎人,牵着一条威猛的大黄狗来到了白虎岙野犬群大本营,必将会把红桃心与白桃花的两窝幼犬致与死地。红桃心和妹妹白桃花把猎人与猎狗引开,就在红桃心被猎人追的危机关头,白桃花冲上来咬碎了猎人的耳朵。虽然红桃心与白桃花都滚下了山崖,但白桃花却奄奄一息。这一举动,证明了白桃花心中有它这个姐姐啊!

看完这本书我被俩姐妹深深的手足之情打动了,其实不仅姐妹之间要互帮互助,和平共处,兄弟之间也要这样。让我们学会关怀,谦让、帮助、大方。让快乐、幸福充满我们的生活!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6)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是让我回味无穷,而这《野犬女皇》则是我最喜欢的其中一本。它让我悟出许多珍贵的道理,让我获益匪浅。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在一片美丽的土地上,生活着一个野犬群——白虎岙野犬群。因为有一只公狗被野犬群首领红桃心爱上了,但没想到那公狗是个贪色的家伙,又和红桃心的妹妹白桃花在树后幽会。被红桃心发现后,公狗被赶了出去,红桃心与白桃花从此以后就水火不容,但不久后都生下了那个公狗的后代。本该是首领才独有生育权,因此在红桃心眼里,白桃花虽是亲生妹妹,却犯下了滔天大罪,它生下的是孽种,本就不该在世上。在今后的一段日子里,它们两个都互相看不顺眼,都想迫害对方的孩子,让自已的孩子得到更好更多的照顾。但在某一天,野狗群遇到了猎人和猎狗,妹妹白桃花在姐姐危险时撞开了猎人,两人都成功逃跑。随后,白桃花又遇不幸,这时红桃心让白桃花的孩子当陪葬,算是对白桃花的惩罚,然后就离开了。

沈石溪通过《野犬女皇》把奇丽美妙的大自然呈现在我眼前,让我了解到动物们的习性和生存技巧,而这本书又写出了动物之间微妙的对立立场。其中,写野犬暗中斗劲的场面让人觉得情节跌宕、扣人心弦。书中作者传递出对生命哲学的独到见解和对生存法则的严肃思考,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值得我们深思。

野犬女皇读后感(篇7)

看到《野犬女皇》这本书,我立刻被它的书名所吸引。野犬是怎样变成女皇的?我带着好奇和期待的心情,轻轻地翻开了这本书。

我觉得这本书的书名不仅新颖,而且内容也非常独特,感人。因为这是讲两条雌性野犬爱恨情仇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一条叫“红桃心”是姐姐,一条叫“白桃花”是妹妹。它们本来是一对非常要好的姐妹,但是由于出现了公犬赛豹尾而使它们反目成仇。姐姐用各种方法想弥补姐妹之间的裂痕,但无济于事,仍然成为“仇人”。最后在一次捕猎过程中它们遇见了猎人,妹妹“白桃花”为了救姐姐死在猎人手里。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人与人之间那份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了的。虽然书里所写的两条姐妹野犬为争一条公犬连姐妹都成了敌人,但是真正遇到危险在生死关头还是体现出了亲情的伟大。书中写到妹妹“白桃花”虽然处于冰天雪地的环境,照样舍弃自己的生命救姐姐“红桃心”。这种连自己生命都可以不顾的亲情谁不敬佩。从这本书中让我懂得了要珍惜身边每一个人,每一份感情,不能由于外人的挑肆或者外在的因素就影响彼此之间深厚的友谊或感情。

由于看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小时候,那个时候我和我表弟都超爱玩玩具,其中奥特曼是我们的最爱。我们同时相中了奥特曼赛尔,在分配谁能多玩一会的时候发生了口角,之后还大打出手。其实作为哥哥的我应该让着弟弟,因为我比他大。相比“白桃花”和“红桃心”的姐妹情深,我感到惭愧,我真是个不称职的哥哥。我少了“白桃花”的无私,少了“红桃心”的谦让,动物尚具如此,更何况我呢?我以后要谦让表弟,要做一个称职的哥哥。

我们要珍惜所有的亲情和友情,在我们生命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很多不如意的事,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感情。

[热门]守株待兔读后感模板合集五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热门]守株待兔读后感模板合集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一)

读了《守株待兔后传》不仅让我开心一笑,还让我的英语长进了一大节,更让我得到了启事:勤奋可以创造出财富,守株待兔读后感400字。

其实,不就是多勤劳起来吗?开始,他还老在那桩子旁边守着,再等来一只自投罗网的兔子.只不过是个巧合罢了,真不知道他心里咋想的.来了一个商人,告诉他要多植树,这样几率就高了,于是这个农夫便勤奋起来.可是他还没等来兔子,(他也太执迷不悟,简直是想兔子想疯了)商人告诉他为什么后,他才恍然大悟.

笑是笑了,话又说回来了,我不是和这个农夫一样吗?我看见别的同学都能随随便便的买饮料可我却不能,我在那直咽口水,谁让我没有那么多的零花钱呢?我只能在那里“望梅止渴”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以前我也有零花钱,可因一次犯了错误,所以,老妈把我的零花钱“一扫而空”。老妈说的种种要求我都一点也不想干,只能和农夫一样,天天盼,日日盼,希望能把我一天一元的零花钱盼回来。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只能是守株待兔了。

过了几个月,我实在忍不住了,便问老妈要钱,妈妈给我定了一个要求,一天一篇《黑马阅读》。我顿时聂儿了,但为了我的零花钱,我咬着后槽牙,答应了。我的零花钱就又回来了。

我读罢了短文后,农夫真应该谢谢商人,没有商人,他就不会勤劳起来;

没有商人,他就不会种树,得到财富;没有商人他就再也吃不着野兔……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看了一篇《守株待兔》的成语故事,这个故事看过以后太有意思了。

这个成语故事讲得是:古时候有个种田人。一天,他在田里干活,忽然看见一只野兔从树林里仓皇窜出来,一头撞在田边的树桩上,折断了脖子,死了。种田人急忙跑过去,没花一点儿力气,白捡了一只又肥又大的野兔。他乐滋滋地走回家去,心里想:要是每天能捡到一只野兔,那该多好哇!

从此,他丢下锄头,整天坐在树桩旁边等着,看有没有野兔再跑来撞死在树桩上。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再也没有野兔来过。可他田里已经长满了野草,庄稼全完了。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很多,这个种田人实在是太傻太笨了。怎么可能天天有这种好事呢?那有天上掉陷饼的好事呢?如果每天要是都有这样的好事,人们都不去干活了,都坐在那里等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情,人必须要通过劳动,付出,才能长久的生存下去,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用劳动来获得成功,这才算真本事。我们千万不要像这个农夫一样哦!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古时候,有个种田人在种田,他发现一只野兔撞到一个树桩上死了,他没花一点力气就捡到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他高兴地想,要是每天能捡到一只野兔那该多好啊!他天天不干活了,每天坐在树桩边等野兔。一天天过去了,再也没有野兔来过,他的田里长满了野草,庄稼全完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不要心存侥幸,想不劳而获。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上课不听老师讲课,课后不认真写作业,不会得一个好成绩。我要丢掉这个坏毛病。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宋国有一个种庄稼的人,一天他在地里干活,看见了一只野兔撞在了一个树桩上,他走到了树桩的旁边,农夫看见那只野兔已经死去,农夫非常高兴,把那只野兔捡回家美美的吃上一顿,第二天他又按照同样的方法去做,不在劳动想着得到意外收获。可是一天过去了、十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他还是没有看见第二只野兔撞到那个树桩上,地里的庄稼也荒凉了,人们都取笑他这种想不劳而获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主动努力,存侥幸心理,希望得到意外的收获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必须靠自己勤恳劳动,才会有成功的喜悦。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五)

我读《拔苗助长》和《守株待兔》,其中我最喜欢《守株待兔》

这里边的事情是一个种田人在干活,忽然一只野兔撞倒在树桩上,种田人急忙去抓兔子,最后他田里就长满了野草。

在我的生活也有这样的故事,以前我种过一些草,几天后我去浇水,天正好下雨,我就想天要是下雨我就不用浇水,几天后我去浇水草全枯死了。

我以后不能心存侥幸,不劳而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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