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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论语读后感

论语读后感

2023-05-09

最新论语读后感800字集锦。

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决心和理想,写读后感的意义在于写的过程边思考的书中带来的困惑。你印象深刻的读后感是哪一篇?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最新论语读后感800字集锦”,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最新论语读后感(篇1)

《论语》里提出君子应“日三省乎己”,这里“三”不是具体数字,是多次、反复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要一遍一遍地问自己,有哪些事我还没做到?有哪些事我还可以做得更好?

《论语“学而”》中曾子每日从“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三方面自省其身,我们每天也可以从这三方面入入手进行自省。

第一省——

“为人谋而不忠乎?”要自省的就是“忠”,我给别人做事,给社会做事,我忠于职守了吗?真正的忠诚不是忠于一个外在标准,真正的忠诚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忠于内心的良知。“忠”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能够对自己的良心有所交代,就是最大的忠诚,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第二省——

“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要自省的就是“信”,意思是和朋友在一起,你守信誉了吗?信守承诺,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也是需要我们时常反问自己。信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一个人如果失去了信用,任何人都不会接受他,所以一个人不可没有信用。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立足,“信”是多么重要,只有守信的人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和支持。

第三省——

“传不习乎?”要自省的就是“习”字,意思是说,老师教授的知识,你认真学习了吗?对于知识,我们需要把它融进自己的生命里,这个过程才叫“习”。学习之后要复习,学习之前要预习,温故而知新。学习,其实不光是孩子的事,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终身学习的时代,要活到老学到老,要把知识的学习真正融入生命,时时不忘记学习,如此我们才可以说,我们真正有所长进了。

这三件事——对任务的忠诚、对朋友的信用、对知识的学习,用它们叩问自己的内心,其实就叩问了自己的三重生命角色。第一重是职业角色,第二重是社交角色,第三重是生命角色,我们终其一生都是为了扮演好这三重角色而努力。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日三省乎己”,那么人生中又有什么忧虑和恐惧呢?

最新论语读后感(篇2)

读了《论语》这本书,我感到了自己的渺小和孔子的伟大。

《论语》是一本记载着孔子和其弟子言论与事迹的历史著作。成书于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由他的弟子及其再弟子编纂而成,是一部对中国历史影响巨大的经典著作。

宋代的宰相赵普,先前被大宋皇帝赵匡胤训斥后,发愤图强。每天下朝之后,便回家从一个很贵重的书匣子里取出一本书来埋头苦读。经过一段时间后,他每次上朝,赵匡胤问的每一个问题,他都可以对答如流,有自己的见解。可是赵普时候,人们在他的书匣子里只找出了一本《论语》,而且还只看到了一半,这就是半部《论语》治天下的历史典故。

《论语》这本书以及他的作者孔子和他的弟子都对我们这个民族或对全人类进行的不可估量的影响。君王读之,可治天下;诸侯读之,可投明君;百姓读之,可明是非。

为了让我们从小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让我自己的祖国变得富强。那就随我一起放下手中的娱乐设备,拿起面前拿起面前唾手可得的《论语》,放在自己的胸前,细细评味。我相信在这一刻起,你会发现:书已经被你注入的生命。

老师点评:文中对《论语》的简介很清楚,并联系历史人物说明此书的价值。喜欢排比句的应用,写得真棒,书名误写忘写书名号。

最新论语读后感(篇3)

从小就背的朗朗上口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当时只是背诵,现在再来看,这一小段话蕴含着许多道理。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对于他们的缺点,如果自己有,就注意改正,如果没有,就要加以防备。指导我们处事待人,修身养性增长知识。

上学时,每天都会接受新的知识。不会复习的我每次都在考试中失利。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告诉我们温习学过的知识进而又能从中获得新的理解和体会。除了学会温习之前的知识,还要知道怎么学。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现在学习知识,都是自满的,自认为良好,事实上,并没有学到许多知识。学知识要做到虚心求教,在学习上精益求精,不断完善,全方位汲取营养。

生活中,在不同地方当不同的角色,就要做一些应当做的事。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在父母面前就孝敬父母;出门在外要顺从师长,言行要谨慎,要诚实可信,寡言少语,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这样躬行实践后,还余力的话,就再去学习文献知识。先知道孝敬父母,培养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是把道德教育放在第一位,文化学习在第二位。

讲到孝,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说:“他父亲在世时,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合理部分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孝了。”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最新论语读后感(篇4)

的任务,可看着看着竟在书中发现了一个个灵魂,一个个穿梭于仁、学、君子与小人之间的灵魂。我还看见了一个君子坦荡荡的孔子,一个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孔子,一个刚、毅、木、讷的孔子,一个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孔子,一个事父母能竭其力的孔子,一个

孔子是很讲究学的,在他的《论语》中就有学而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告诉我们学与思之间的相辅相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告诉我们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样的学习态度才会进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告诉我们其实学习也是一件十分快乐的事,重要的是把握好自己的心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告诉我们要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地治学:温故而知新告诉我们学了就要重新再复习一遍才能学到更多的东西

同样的,孔子也是个孝子,大爱存在他的心中,不只是对人民的博爱,还有对长辈们的孝爱。可是如今的人们渐渐地对孝这个字的认识越来越淡薄,原本闪光的字眼逐渐褪色逝去了原本的光彩,而人也就因此这样坠入了一个他们自认为的美丽却又失重的世界。孔子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这句话完全颠覆了平日里人们眼中的孝子形象。也许你以为孝就是听父母的话,帮父母干活,有好吃的就给他吃,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孝,是在心理上的安慰,而不是物质上的丰富;是对得起父母的期望,而不是为了他们的期望而去做一些损害道德的事情;是爱自己,而不是不顾自己的安危让父母担心、忧虑。

在《论语》中有一句话令我深思熟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就是我们班这个小小的集体也会有姚明王羲之达芬奇宋祖英华伦庚冰心等。有的人学习不好,可是篮球却是动若脱兔;有的人体育不好,可是书法却是龙飞凤舞;有的人书法不好,可是绘画却是栩栩如生;有的人绘画不好,可是唱歌却是娓娓动听;有的人唱歌是五音不全,却是满脑子的数学;还有的人对数字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倒是写起作文来便妙笔生花了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话不假啊。每个人的优点都值得我们去学习,每一个不起眼的普通人都能够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教导我们,使我们更上一层楼。我们要多向我们身边的所谓平凡人学习他们好的一面,就像是置身在一片树丛中的一小株嫩苗,在旁边许多的植物滋养下茁壮成长,并且长成一棵坚韧不拔的大树。树之所以高大,因为有了嫩苗;山之所以伟岸,因为有了石子;海之所以壮阔,因为有了水滴;人之所以闪光,因为有了那些所谓的平凡人!

《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是中华文明的汇聚,是一位谆谆教导的老师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更是引领我么向上的阶梯。

最新论语读后感(篇5)

《论语》是我国经典读物,涵蕴了我国的文化经典。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用精短的语言告诉我们怎样和朋友交往、怎样孝敬父母、怎样解决事情、怎样……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是在说:“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而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而喜欢造反的人,是没有的。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就有了。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这就是“仁”的根本。“义”是在仁的基础上理解的,即:一个人在社会中要做到为人所想,去帮助别人“礼”让我想到孔子的一句名言“克己复礼”!大家要是都谦让一点,不就好了吗?“智”我觉得就是知人之言为智!也就是明白别人的道理,使自己更好的向前发展!其实,我们现在都是在学习前人给我们留下的经验!我们只有了解了其中的道理,才会明白自己在社会上的意义!当然对身边人的意见应该是选择好的,有利于个人和社会发展接受!“信”是我们一直在提倡的诚信。从我们的先祖开始就提倡“信”,而当今社会有时却缺失了传统文化的美德!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发扬《论语》中的道理。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少年君子”

我们要想真正的建立和谐的社会,没有仁义礼智信不行的!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美好,社会越来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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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阿q正传》读后感800字集锦


一篇好的作品应该有哪些要素?阅读作者写的书籍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我们只有将自己的思考细腻地写下来,才能成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以下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收集整理的《最新《阿q正传》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最新《阿q正传》读后感 篇1

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听别人讲到自己阅读,再到深入地去理解,我阅读了鲁迅的许多作品,例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狂人日记》、《孔乙己》、《祝福》等等。其中,我最喜欢,也令我受益最深的,就是那本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阿Q正传》。

鲁迅要帮阿Q写自传,可谁知,在写题目时,鲁迅就被难住了。传的名目很繁多: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列传”么,这一篇并非和许多阔人排在“正史”里;“自传”么,鲁迅又并非就是阿Q。说是“外传”,“内传”在哪里呢?倘用“内传”,阿Q又决不是神仙。“别传”呢,阿Q实在未曾有大总统上谕宣付国史馆立“本传”——虽说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但文豪则可,在鲁迅却不可。

其次是“家传”,则鲁迅既不知与阿Q是否同宗,也未曾受他子孙的拜托;或“小传”,则阿Q又更无别的“大传”了。总而言之,这一篇也便是“本传”,但从鲁迅的文章着想,因为文体卑下,是“引车卖浆者流”所用的话,所以不敢僭称,便从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所谓“闲话休题言归正传”这一句套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即使与古人所撰《书法正传》的“正传”字面上很相混,也顾不得了。

阿Q的全名叫做阿Quei,鲁迅在帮他写自传时,因不知他的名字该怎样写,所以把他的名字写成了阿Q,其实,在写阿Q这个名字前,鲁迅还是研究过不少时间的。第一次,鲁迅曾仔细想:阿Quei,阿桂还是阿贵呢?倘使他号月亭,或者在八月间做过生日,那一定是阿桂了;而他既没有号——也许有号,只是没有人知道他,——又未尝散过生日征文的帖子:写作阿桂,是武断的。又倘使他有一位老兄或令弟叫阿富,那一定是阿贵了;而他又只是一个人:写作阿贵,也没有佐证的。其余音Quei的偏僻字样,更加凑不上了。因为那时注音字母还未通行,鲁迅只好用了“洋字”,照英国流行的拼法写他为阿Quei,略作阿Q。

细读《阿Q正传》,让我感觉到这本书的写法是十分幽默的。阿Q总是在被人侮辱和打骂后,想尽一切办法来安慰自己。并在最短时间内,调整好情绪后,愉快的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着了。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可阿Q总能用自己的“超级”心态去面对,尽管活得贫困潦倒、整天被人欺侮,可是他还是活得那么满足,那么快乐!记得,《阿Q正传》中有那么一个片段,充分的表现的出了阿Q那‘无人能敌’的好心态。

每逢揪住他黄辫子的时候,人就先对他说:“阿Q,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说:人打畜生!”阿Q两只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辫根,歪着头,说道:“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么?”但虽然是虫豸,闲人也并不放,仍旧在就近什么地方给他碰了五六个响头,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地走了,他以为阿Q这回可遭了瘟。然而不到十秒钟,阿Q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你算是什么东西”呢!?

因为阿Q活得贫困潦倒,所以他身边一个女人也没有,看着那些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身边有三妻四妾,更激起了阿Q想要拥有女人的欲望。阿Q对吴妈有非礼之心,可是他不但没有成功,而且还被闻声赶来的秀才举着大竹杠追着打。阿Q自然非常不爽,但是,很快,他就用自己的好心态调整好了情绪,并且安慰自己:“女人是害人的东西,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商是妲己闹亡的;周是褒姒弄坏的;秦……虽然史无明文,我们也假定他因为女人,大约未必十分错;而董卓可是的确给貂蝉害死了。”

阿Q是一个文盲,所以,直到最后他自己被杀头时,都不知道,当初,别人为什么要自己在一张写满字的纸上面画圆圈。我想,阿Q在被抓进监狱后,是肯定会感觉到不详的,可是,他还是那么乐观,甚至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是一个遭人陷害、即将要死的人了。直到阿Q要画圆圈了,那手捏着笔却只是抖。于是那人替他将纸铺在地上,阿Q伏下去,使尽了平生的力气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 阿Q还感到十分羞愧,认为自己画得不圆。

阿Q很幸福,但是也很不幸。说他幸福,那是因为他拥有一个很乐观、很平常的心态,在那些令别人心神不定、辗转难眠的事情面前,他总能平静、乐观的去面对,把事情看得简单化,不让烦恼和困难围绕着自己。可又为什么说他是不幸的呢?因为他的乐观已经有些过头,反而变成了他致命的原因——盲目的乐观。阿Q是可悲的,因为,直到他被推上断头台,直到他变成另外一个世界的“人”时,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送命的原因!

最新《阿q正传》读后感 篇2

今天终于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听到人们谈论的阿Q精神的时候总算不至于懵懵懂懂稀里糊涂了。第一遍看了,看着看着就好像忘了。于是又看了第二遍。想到的对于阿Q 的形容词,开始有蠢、笨、无知、愚昧。后来居然慢慢的有疑问,有点想不通是环境造就了阿Q还是阿Q让自己成为了阿Q。更多的是两者都有,相互作用。当阿Q说自己是虫豸时,阿Q安慰自己是第一个说自己是虫豸的人,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逃避,其实自己是不想的吧,谁又说得清呢。调戏小尼姑时,阿Q听到大家的笑声于是调戏得更欢,后面想女人想成了魔怔,对一个老妈妈下手,被逐出赵太爷家。后“衣锦还乡”,大家开始时不敢相信,尝到甜头争相询问,去赵家后传出阿Q可能做了什么的消息,大家也算得上作鸟兽状散。最后阿Q因为四处巴结革命党不成但是被当作革命党斩首,一句都没有唱出来,纷纷抱怨白跟了一趟,啥也没听着。不知道是阿Q一个人的悲哀,还是大家的悲哀。当外面也是一片黑暗的时候,你路过小黑屋,里面有做梦梦见光明的人,是把他叫醒去寻找光明,还是任他睡下,又或者你也去小黑屋睡一阵子,不过要想到万一醒不过来的结果。

最新《阿q正传》读后感 篇3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最新《阿q正传》读后感 篇4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

最新《阿q正传》读后感 篇5

大家好,我是阿Q,今年上六年级了。我帅,我酷,我叛逆!我是新新人类,可我的学习不好,可以说我懒死了。怕什么?偶老爹有的是钞票,将来我一定是××公司的老董,学习好有个鬼用。

昨天晚上泡心一爱一的电脑,真爽!作业?去,谁管你,明天的事明天再一操一心好了!早上,和哥们几个玩了十几分钟,不尽兴埃啊噢!完了,老赵要来检查作业了!老办法,“我忘带了。”我笑着说。于是,我被老赵“K”了一顿,老赵第一千零一次罚我站在教室后面了。哼!这对我来说可是小菜菜了,我是谁?我是阿Q我怕谁!?哈哈,老赵又气的脸色苍白了,气吧气吧,反正你也奈何不了我。大不了请我老爹来揍我一顿。挨打不过皮肉苦,怕什么?老赵也够“一陰一”的,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丑”字,还要我阿Q来念。我可不念,使用沉默战术。老赵竟然在上面注了个错误的拼音“wu”,存心想让我出丑啊这。老赵见好不收,又写了一个“羞”字,还把羞下面的丑改成了五,这是我写的错别字啊,有你的。老赵要我上黑板,我阿Q才不吃这一套呢,不来不来就不来!老赵要“假洋鬼子”扶我上来,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马上对老赵摇了摇头,坐了下来,看看看!我多厉害啊!老赵可不是软柿子,让我阿Q捏着玩的。他亲自出马来扶我,我这才动脚。看什么看!没见过酷哥啊,这叫“特殊待遇”懂不懂!结果,我硬是在黑板前站了一节课。

今天晚上,老赵布置作业,点名让我把作业写在黑板上,我YYP(呀呀呸)!这不是存心让我阿Q丢人现眼嘛,我不知道你老赵安的是什么心,不就是想让我的螃蟹字出丑嘛。没办法,阿Q我当此殊荣,写就写吧。这可是我写的最认真,也是最像字的字,可下面还是有人笑我,说什么我写的字有多难看。气死我也!有本事你上来写啊!告诉你,你还没那福分!

耶!耶!放学喽!星期五,哈哈!ILOVEFRL(我一爱一星期五),心一爱一的TV,俺来喽!

最新格列夫游记读后感800字集锦


当我们读作品也是,需要对文章的细节进行多次阅读,我们需要保持着我们当下的感受,去写出一篇读后感。怎样才能领会优秀读后感的内涵呢?以下由读后感大全收集整理的《最新格列夫游记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最新格列夫游记读后感 篇1

我看了一本叫《格列佛游记》的书。格列佛是17世纪末期英国一位热爱航海行医的中年医生,他个性耿直、热情而富有正义感。这是一本家喻户晓的著作,其中最有名的故事,是主人翁分别在“小人国”和“大人国”里奇异的经历。此外,还有他在一座依靠磁石起动的“飞岛国”上不可思议的遭遇。

《格列佛游记》隐喻个性共通的缺点,使我不知不觉思考许多问题。例如,“小人国”的官员,人虽小,却喜欢摆架子,朝廷注重法律和繁文缛节,却腐败得竟以谁的舞技好来选拔官员;“大人国”借由格列佛身处巨人阵的窘境,放大了我们容易忽视的劣行,突出了“一物克一物”的道理;而“飞岛国”上那些沉醉于幻想的发明家,也使人在失笑之余,懂得脚踏实地的可贵。尤其是主人翁格列佛的个性,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格列佛是一个能忍受艰难的人,他在小人国能很好地遵循他们的制度,使自己免受伤害,在大人国能忍受做摇钱树,使自己能活下来,并且得到了皇上、皇后的宠溺。

我想,我们也要向他一样,能克服困难,能屈能伸,长大了能适应环境,不被现实困难所击败,做一个有智慧、有才干的人。

最新格列夫游记读后感 篇2

寒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

格列佛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个“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等等。在如此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渺小委琐。党派之争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一样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xx格列佛泛舟北美,访问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仁慈、诚实和友善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梦想境地,在那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中,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牺牲自我的一切。难怪我们的教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忙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理解。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这一点:交通银行为了回馈用户的支持,举行了一场现场抽奖仪式,在抽一等奖的时候,嘉宾抽出了第一位幸运儿,但其留下的手机号码少一位数字。按照抽奖规则,中奖者“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所以该号码被宣布作废。但令银行没想到的是,此后连抽6次,顾客留下的手机、座机号码全都是空号或停机。第7个电话倒是有人接听,但对方告知,没有这个人。一等奖抽到第8位时,电话通了,这位顾客在电话中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中奖后,回应道:“别骗我,哪有这等好事?”随后就挂了电话。原本预计在半个小时内结束的抽奖活动却拖至三个小时才结束,一些人分析说,“信息中奖”、“电话中奖”等骗局、陷阱太多,致使一些人不敢随便留自我的电话号码,而留下真实电话的中奖者,也不敢轻易相信电话通知的中奖消息。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期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我做起,从此刻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最新格列夫游记读后感 篇3

《格列夫游记》是英国乔纳森 斯威夫特所写的。格佛出海游玩时去了四个国家,袖珍的小人国、庞大的巨人国、会飞的岛国、神奇的慧骃国

格列佛是一个外科医生,他经常出海游玩,但是海上危险重重,他有时遇上海盗,有时遇上风暴,船只搁浅在沙滩上。就这样格列佛一次又一次的经历拉开了序幕

在小人国,格列夫是一个高大威猛的巨人,给他做一顿饭需要三百名厨师,给他做一件衣服需要三百名裁缝;到了巨人国,格列佛又成了一个昆虫一样的小不点,一小块面包屑就能把他绊倒,连一只苍蝇都敢欺负他;飞岛国的天文学很发达,依靠一块巨大的磁石能在空中飞来飞去,这的饭菜都被做成了几何形;慧骃国的马会说话,跟人一样的野胡反而成了家畜这种想象力真是天马行空啊!每一段游记都情节曲折、玄妙,又引人发笑,把格列夫的经历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有时候我在幻想什么时候我能和格列佛一起去冒险呢?

然而从这本书中的第四部马的王国里,野胡的列子让我杜绝懒惰、贪财、好斗等各种不良习性,然而要做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格列佛那种聪明、机智、好学、敢于冒险遇到问题不蛮干等好的精神、习惯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该向格列佛这样的人学习。

最新格列夫游记读后感 篇4

我读过很多遍《格列夫游记》了,可是学校还是让读,我本想不读了,可在书店找傅雷家书时,无意间发现了一本漫画版《格列夫游记》,就把它借走了,别看它是漫画版,可它和原版的情节一样并无多填或少写,并且更有趣,所以我认为漫画版比原版更好!

格列夫在小人国的英勇顽强,帮助一个国家抵御外强,最后还帮几个小人国从修就好,他在我心中是一个伟大的和平主义爱好者。格列夫在大人国的机智勇敢,利用老鹰逃脱,可真是有智慧。格列夫在飞岛国遇到的大名人(应该是大名鬼),让我惊叹不已,我们人类什么时候才有这种高科技。格列夫在慧泅国,那里的人类受到和这里马一样的待遇,而马却受到和人一样的待遇,他们被称为慧泅,而格列夫却利用智慧依然受到好待遇,真是让人钦佩不已。

我敬佩格列夫,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成为一个格列夫。

最新格列夫游记读后感 篇5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接触的讽刺小说。经过格列佛去的“小人国”、“大人国”和“飞岛国”,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之间的一些矛盾,还有他们的腐败和丑陋,和他们长期积累的剥削和掠夺。这本书共分为四部。第一部:写了格列佛喜爱航海生活,第一次去航海是一艘叫“羚羊号”的远方太平洋的船上,之后穿在途中触礁沉没,格列佛侥幸逃生,走到了一个叫小人国的国家。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样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样会飞。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终最终回到了自我的国家的事情。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趣味极了。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齐历险一样。可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我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使得我读了几遍了还是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趣味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怎样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心动了?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最新格列夫游记读后感 篇6

这几个月,我读了一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它的主人公是格列佛,主要写格列佛先后4次旅行的情景。

格列佛在一次航海中遇到风暴,船被打翻了,他漂流到了小人国,在小人国里,小人国的居民把他当作一个高大威猛的巨人,格列佛以至于稍不留神就能踩死几个小人国臣民,甚至他的小便就轻易扑灭王宫大火。一顿饭要数百个小人才能够做。他能够让小人国臣民在他的手掌上跳舞,轻而易举地打败小人国强大的军队。

在大人国,他却显得十分渺小,以至于成了大人国儿童的玩具,那里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显得十分庞大,就连弹钢琴也要站在十分高的凳子上,并且不断地来回跑动,用拳头狠狠的砸琴键,才能弹出声音来。一个大人国居民差点把他当成食物吃了。在那里,苍蝇蚊子是他的大天敌,冰雹暴风雨好像枪林弹雨……

而飞岛国的统治对下方城市而言十分的霸道。要是谁敢反抗飞岛国,他们就移动飞岛到反抗他们的城市上空,不让他们享受阳光权和雨水权。可是,自打下方城市居民准备了尖顶金刚石建筑和燃烧液体后,一向霸道的飞岛国屈服了。

在慧马国,马有了人拥有的理性和与人交流的本事,也比人高明。那里的人就好像成了没思想,没感情的畜生!

读了这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纪英国的黑暗和腐败。但格列佛坚持不懈的精神十分值得我学习,记得小时候,我总是遇到困难就放弃了,可格列佛却不一样,他遇到困难坚持不懈,沉着应对,真的十分值得我学习。

最新格列夫游记读后感 篇7

一打开《格列佛游记》的目录,详尽趣味的资料就深深的吸引了我。小人国、大人国……一看就明白必须十分的趣味。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和许多国外着作一样,《格列佛游记》也带着浓郁的异国风情,每一卷都反映着作者生活的时期中英国各方面的状况。幸好书中有一段译前序,介绍了一些当时英国的社会背景,对理解书中资料是有所裨益的。而书中应用的反语修辞,更是处处可见。熟练又适当的讽刺,充分表达了作者对英国的议会和宗教政治的不满。所以,书中的四个部分,都紧密联系,支持着作者的主要思想。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1699年,外科医生格列佛随船航行南太平洋,不幸中途遇险。格列佛死里逃生,漂到海岸上。当他苏醒过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自我已被细细的绳子捆住了,而周围都是比他小十二倍的“小人”。原先,他来到了小人国。之后,他又先后见了有二十米识了有二十米高的“大人”、能招唤鬼魂的“巫人”、丑陋自私的“耶胡”、聪明而高贵的“慧骃”……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1699年5月4日,格列佛被请去当船上的医生,可不幸的是,他们遇到了风暴,所有船员,包括格列佛都设法逃脱。

格列佛划着小艇,可是没过多久,来了一阵狂风,把艇翻了过去,格列佛只好游到小岛上,可当走到小岛的时候,他已经有气无力了,便躺在岛上睡着了。

可当他醒来的时候,想动弹一下,可是,自我好像被什么东西弄住了一样,动弹不得。之后,格列佛才发现自我被绳子捆住了。

过了一会,奇迹发生了……几个不到六英寸书小矮人爬到了他的身上!

格列佛看到了,说:“喂!你们想干什么?”这一声,小矮人吓了一大跳,纷纷都从格列佛身上跳了下来,有的都摔断了腿。

过了一会,格列佛感到一阵刺痛,原先,那些小矮人正用箭射自我呢!

格列佛安静了下来,随后,小矮人也停止了射箭,晚上,一个矮人的头领过来了,他给了格列佛一些东西吃,随后,他就进了小人国那里,在那里发生了许多趣味的事,他们那里最大的马和牛是4—5英寸,羊的高度为1。5英寸,那里的云雀跟一只普通的苍蝇那么大,鹅就是跟云雀一样大……

格列佛在小人国过了一段时间,就出发到其他地方,格列佛来到了大人国,他发现那里草都比他高好多,突然,他发现了一个巨人走了过来,后面还有很多。

他们是来收麦子的,当那巨人收割的时候,当快要割到自我的身旁时,就差那么一丁点,这时,格列佛大叫起来,这一声,巨人听见了,底下了头,在寻找格列佛,当巨人寻找到他的时候,格列佛很吃惊,可是,最终还是找到了,接下来,他的命运会怎样样呢?他还活着,他被带到了农夫家里,农夫一家人都很喜欢他……

小人国的人们他们不足6英尺,大人国他们有个子有一个教堂那么高,飞岛国的人们一只眼睛是凹下去的,还有一只是突出来的,在一飞岛国个地方,叫巴尼巴比的地方,那里的人们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慧马国的人们都是马,并且他们都会讲话,就像我们人们一样。

我介绍完了,我觉的这本书是一本趣味的书。

最新格列夫游记读后感 篇8

寒假里我买了一本《格列佛游记》。当我翻开时,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儿往下看,想快点儿了解怎样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样会飞。带着好奇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部小说讲述了格列佛医生理解“羚羊号”船长威廉“皮利查的提议一齐去南太平洋航行,但在东印度群岛遇到暴风仅有几人幸存。他们坐着救生艇先到了小人国,然后又划到大人国,之后又划到飞岛国,最终还到了慧马国。

主人公格列佛每到一个幻想的国度,都会碰到一些趣味奇怪的事情,都有着不一样的遭遇,受到人们不一样的对待。他耳闻目睹了无奇不有的大干世界、经历了西方社会的世态炎凉……最终还受到了国王的款待。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即使别人对你的待遇不好,只要不伤害他、诚心诚意地对待他,用友好的行动改变他,最终必须会受到别人的尊重和盛情款待的。

最新格列夫游记读后感 篇9

在暑假我读了由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分别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游历。

在小人国,格列佛被小人绑住,并制造了巨车把格列佛运到京城献给国王。文中详细写了小人们是如何团结一致把格列佛运上车,给格列佛喂食,给格列佛做衣服……格列佛的出现几乎吸引了所有小人的注意。他的温顺逐渐赢得了国王的好感。他也渐渐熟悉了小人国的风俗习惯。当另一小人国布来夫斯库帝国准备入侵小人国。他涉过海峡,把50艘最大的敌舰拖回了小人国的港口,立了大功。但因为不愿意灭掉布来夫斯库帝国,使国王很不高兴。这时候皇后寝宫失火,格列佛急中生智,散了一泡尿,扑灭了大火。谁知,皇后不但不领情,还要责罚他。于是大臣门串通好要除掉他,他听到了风声,逃掉布来夫斯库帝国。可是他食量的太多了,两个国家养不起他,于是造了一艘大船送他回英国。

在大人国,遇到了一个农夫在收麦子,把他捉住交给老板,把他带到四处展览,最后来到首都。农民很贪钱,每天要他表演10场,他累的奄奄一息,农民见无利可图,就把他卖给了皇后。由于他小巧玲珑,在宫里十分受宠。但他经常遭到苍蝇、老鼠、小鸟等动物袭击。面对国王,他沾沾自喜地介绍了英国各方面情况及历史,但被国王一一否定。格列佛到大人国的第三年,跟随国王巡视边疆。由于思乡心切,来到了海边呼吸新鲜空气。天空中的大鹰错把他住的箱子当成了乌龟叼了起来,几只鹰在空中争夺,箱子调入海中,被一艘船发现救了起来。

在飞岛国,格列佛被飞岛国的人给救了上来,飞岛国的人长相非常奇怪。国王和贵族住在飞岛上,老百姓则住在陆地上。他离开飞岛后来到陆地上,参观了“拉格多科学院”。这所科学院研究的都荒诞的课题。导致全国土地荒芜,人民无衣无食。

在慧骃国,他遭到了一群形状像人,名为“野胡”的生物袭击,幸亏一匹具有智慧的马—“慧骃”给他解了围。原来马是该国的理性居民及统治者,而野胡则是被马豢养和役使的一种畜生。他的言行举止在“慧骃国”的马民看来是一只有理性的野胡,因此引起了他们的兴趣。他很快学了该国的语言,应主人的邀请,他谈到在世界其它地方马是畜生,而像他这样的野胡是马的主人。这使“慧骃”感到震惊。

在这部游记里,斯威夫特用了很多种手法对现实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了批判和讽刺。突出表现了其新颖的艺术手法。因此无论从艺术角度和人文角度来说,这部小说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最新格列夫游记读后感 篇10

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一些国家名字所吸引,比如: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惠骃国。不由得加快了我的阅读步伐,随着格列佛乘坐了一艘轮船,游览了这几国的风光。

第一站:小人国。格列夫开始了航海之旅。格列佛在航海途中遭遇风暴,被吹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岛上面。在那里他认识了一座名叫利立普特国的小人国。起先,他被小人国误以为是敌人,一直在囚禁着他,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小人国便很热情的招待他,国王利用他去战胜另一个小人国,格列夫也有些不情愿。朝中的大臣也很排斥他,一直都很讨厌他,终于被他们抓住把柄后,并赶他离开了小人国,回到英国。

第二站:大人国。格列夫又一次开始了航海之旅,因天气的恶劣,船上的物资少了。船长便派格列佛和其他船员一起到陆地上寻找淡水和食物,却被巨人抓住了。他认识了富农一家,但富农把他当做赚钱的工具,最后又卖给了国王,他的女儿一直无微不至地照料着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格列佛回到了他的祖国。

第三站:飞岛国。格列佛在航海的过程中被遗失在一个小岛上并发现有一个会飞的小岛和一些生活在岛上的怪人。在格列佛的一阵呼叫下,他来到了这座飞岛上,参观了飞岛过后又在当地人的带领下来到了飞岛国的首都,还参观了科学院和发明家们那些奇怪的东西,后来游历了另外四个地方后回到了祖国。

第四站:慧骃国,格列佛的最后一次航海旅行,他被丢下了船,来到了一座由马主宰的国家,他们的生活十分美好,格列佛一直向往的生活,但他们以耶胡为奴仆,因为他们生心恶劣,外貌丑陋。格列佛最后被马们认为是耶胡而被赶走。

格列佛的一系列遭遇,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尤其是统治阶级的腐败。在慧骃国中被称为耶胡的生物,他们不仅形似人而且他们的贪婪、丑陋更像人。这无非是作者对当时社会的黑暗社风和人心的黑暗所批判。

本书反映了出人性的贪婪、懒惰和性格恶劣,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格列佛在慧骃国时不舍离去,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生活的向往与憧憬,但往往就在追求的同时,有些人会不择手段,突出人性的弱点。作者面对黑暗社会并不退缩而是与它对抗到底,本书毫无保留的将社会真实的一幕和人性的善恶展现出来。

最新格列夫游记读后感 篇11

一天,我在家中看了一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这本书写的十分精彩,让我这个“书虫”难以忘怀。

当我看完了第一卷——小人国游记后,不得不承认作者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格列佛与利利普特人1:12的大小比例在全卷中从未出过一点差错。我在看的过程中还不断的想象如果我身边真的有几百几千个不足六英寸的人,那该是怎样的情景呢?当我看完简介再一次细读时,还读出了一种讽刺英国统治阶级的味道呢!

当第二卷大人国游记被我读完后,我发现它与第一卷适成比较,格列佛来到大人国,比例就倒了过来,成了12:1。并且,我还感觉到作者很细心,不论是哪一卷,资料中的数字总是如此的精确。我还从简介中了解到第二卷还是讽刺英国统治阶级,但不正面去讽,而是大说反话,借大人国国王的口加以无情的攻击。这时,我心想:“以前的统治阶级真得很腐败啊!

当第三卷的最终一个字也被我读完后,我又觉得第三卷十分科幻,“飞岛勒皮它”、“巴尔尼巴比”等游记(第三卷由五个游记组成)妙趣横生。科学院中的人有的想从黄瓜中提取阳光,有的想把冰煅烧成火药,还有的想软化大理石做出枕头和针毡……笑话实在很多,常常让我咧开了嘴。并且,第三卷也让我明白:长生不老也并不好,做人就要一步一个脚印,在有限的`生命内做有意义的事才行。

最终,我把最终一卷也看完了。我觉得最终一卷中的慧骃(指的是马)们都十分节制、勤劳、热爱运动,并且,它们都十分的善良。在慧骃国里并没有表示罪恶的词句,所以我觉得这个国度中所有的慧骃都很和气,彼此之间的友谊肯定一向存在着。读着读着,我开始在心中想:“如果我就在这样的国度里,那该是怎样的情景呢?”

《格列佛游记》被我读完了,我觉得整本书的情节都十分趣味,便情不自禁的感慨道:“作者的想象力可真丰富啊!竟然能用如此生动趣味的文字表达对当时腐败的英国统治阶级的批判!”

[最新]野马归野读后感800字集锦12篇


书是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为我们指引方向。在阅读过一篇文章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读后感是指看过某本书籍、某篇文章后自己受到的启发或者感悟,写好读后感,让阅读更有意义。那么,读后感应该怎么样写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最新]野马归野读后感800字集锦12篇”,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野马归野读后感(篇1)

自由是生命的向往——《野马归野》读后感

自由是生命的向往,是生活的希望,自由也是所有物种的期盼,每一个物种心中都有一股不可泯灭的野性,他们都渴望自由,马也不列外。

在作家沈石溪的一部小说《野马归野》中,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家马,它从小就向往自由,狂傲不驯。它不愿在人类的拘束下生活,为此它给主人惹出许多乱子,并经常想方设法的逃出人类的掌控,可总是被主人千方百计给追回来。

它是一匹坚强不屈的马,每次被捉以后,又谋划着下一次逃跑;它是一匹追求梦想的马,为了加入马群,它帮助陷入缺水危机的马群,取得马群的信任,与野马群首领斗智斗勇,成功当上了新首领;它还是一匹坚持不懈的马,为成功逃跑,它一次又一次努力挣脱牢笼,奔向广阔无垠的草原。

在远离自由的情况下,我们都会逃离这里,奔向自由,看完这本书,我不由反问自已:为什么奈木扎会这么自由?是一种精神一种渴望奔放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得那些在笼子里囚禁的动物,不惜生命代价,去撞击,去击打,企图逃出那冰冷的笼子。

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常说:善待动物。难道我们就这样善待动物吗?我们要给动物一个自由,一个生存的环境!

野马归野读后感(篇2)

自由是生命的向往,我们向往自由!它也向往……

自由是生活的希望,我们希望自由!它也希望……

自由是所有物种的归宿,我们渴望得到自由的归宿!它也渴望……

自由是生命的意义所在,谁都想活得更有意义!它也想让生命更精彩……

凡是动物,心中永远都会有一股永远无法泯灭的野性,他们都会因为这种野性而向往自由。

马自然也不例外。

这是作家沈石溪的一部长篇小说《野马归野》。故事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家马,它从小就狂傲不驯。它不愿意在人类的约束下生活,它向往田野,向往自由,为此惹出了许多乱子,并经常想方设法叛逃。可总是被主人千方百计给追回来。

它是一匹坚强不屈的马,每次被捉回来之后,它一点也不气馁,总是在内心野性和向往自由的驱使下再一次谋划出逃的策略;它是一匹聪明智慧的马,它懂得先博取主人的信任,然后再找机会趁机逃跑;它是一匹有追求有梦想的马,为了能加入野马群成为其中的一员,它帮助陷入缺水困境的野马群如愿喝到了水,取得野马群的信任,并和野马群的首领斗智斗勇,最终战胜野马群首领取而代之;它是一匹心无旁骛的马,虽然一次次逃跑都以失败告终,但为了理想而绞尽脑汁、不断努力,从不低头从不改变目标……终于,经历了一次次失败,一次次努力后,它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回归了田野,找到了向往的自由!

虽然最后让我遗憾的是人类为了这群野马的种群血统而最终惨忍猎杀了它。但是“主马公”奈木扎对自由的向往和它为了理想而不懈努力的精神着实让我感动不已,它为了自由可以放弃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生命。我被它感动。我问自己,是什么让它对自由如此执着,并促使它不惜一切代价去换取?我知道了,这是一种精神,一种坚持不懈、不言放弃、努力奋斗的精神;一种面对选择勇敢应对、勇于探索的精神;一种让生命更有意义、多姿多彩的奋斗精神……这些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有了这些精神,我们才能奋发,我们才能成功。

自由是所有生灵都向往的,万物因自己内心的野性使自己更渴望自由,加上它们拥有这种精神,所以它们能完美地发挥出自由的本质。大自然的物种都不愿意被人类囚禁,不愿意终生为人类卖命。沈石溪很多这种故事都证明了这一点。以前我看过的《撞笼的金雕》里的那只金雕,它不愿做动物园的展览品,宁愿放弃生命也要飞向它渴望的蓝天,所以它一次次向着蓝天飞去,却一次次撞击在蓝天和它之间的那道铁栅栏上,却坚决不肯放弃……再比如《戴银铃的长臂猿》里的那只长臂猿,它渴望家乡的那棵大树,而从马戏团一次次逃跑。虽然逃跑成功后,猿群却因为它有人类的痕迹而不接受它,可它却仍然为了自由宁死也不肯再回到待遇优厚的马戏团……还有《皈依牢笼的斑灵猫》里的那对斑灵猫,它们渴望宽广的山野和尽情奔跑腾跳,为冲破牢笼而“奋斗”的满嘴是血,尾毛飞旋,惨不忍睹……

我们常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那我们为什么还这样对待我们的朋友?大自然给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动物也一样,我们为什么不像善待自己一样善待我们的朋友?

野马归野读后感(篇3)

《野马归野》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部作品,讲述了一匹杂交家马和一匹从小在人类的关怀下长大的普氏野马之间发生的故事。

《野马归野》这本书的主要内收留是:一匹叫奈木扎的有野马、蒙古马、汗血马、东洋马的基因的马。它出身在一户蒙古族的家里,它性情顽劣,桀骜不驯,三天两头地给乞颜哈察添麻烦。一次无意偶尔的机会它成功地逃了出来,找到了普氏野马白鹰的野马群。它非常想加入它们,可它们不同意。最后它在白鹰它们急需喝到水时用跪行的方法帮助它们喝到水,它们才委曲让它加入。原今日子还能过,可白鹰禁不起生存的难题想方设法地回到人类的身边。最后白鹰成了乞颜哈察的一匹家马,而可怜的奈木扎却被人类抓走了。奈木扎它是一匹野马,就按照野马不自由,毋宁死的规矩自己自杀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万千。我觉得白鹰简直就是一匹披着野马皮的家马,是一个孬种!禁不起糊口的崎岖,同心专心只想着从人类那里获得帮助,不会自己想办法。让它养成了有难题,找人类,有麻烦,找人类,有问题,找人类的习惯。这让它彻底丧失了野马的本性,彻底成了一匹家马。而真正的野马它们不管有多大难题也不会去找人类。奈木扎它固然表面上是一匹家马,但它有野马的基因体内流淌的是野马的血。它面对难题,绝不退缩。在人类那里糊口的时候它养成了讨厌人类的心理。被人类捉住后也按照不自由,毋宁死的规矩自己自杀了。奈木扎和白鹰的遭遇形成了一对光鲜的对比。

对于奈木扎的死我以为全都是曹人杰的错,就算他不想让普氏野马绝种只要让它昏过去再送到别的草原去就行了。所以请大家关爱动物保护动物吧,不要对动物的生死毫无感觉,它们也是有生命的。假如把你变成动物,把动物变成人。它把你弄死了却毫无感觉,以为死了就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岂非不会气愤吗?所以请将心比心,去保护动物吧!

野马归野读后感(篇4)

翻开闻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野马归野》,首先就使我陶醉于他那深思妙笔。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奈木扎和白鹰。

在沈石溪的笔下,奈木扎是一匹拥有汗血马、蒙古马、东洋马、野马血统的马。奈木扎是经受一位名叫乞颜哈察的蒙古中年男子驯养的马,它渴想自由。然而,乞颜哈察却凭借它的年青,高大,清秀来赚钱,把它当作自己用来发财致富的钱树子。奈木扎心里不中断想着回归草原,回归大天然!经由两次的尝试,它终于成功逃脱人类的魔掌!

自由是什么?是小鸟能在天空兴奋地飞翔,是骏马能在草原尽情地疾驰,是鱼儿能在海洋欢乐地畅游?如果没有了自由,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相反,在书中还写到了一匹马“白鹰”,它是这群野马的头,也就是首级。固然,它是一匹野马,但是,它却渴想那种拘束的糊口,它渴想能做一匹家马,它渴想能得到人类的悉心照顾,它渴想从此挣脱大天然的险恶?

对比之下,两匹马虽然不同,奈木扎是一匹渴想自由的马,而白鹰是一匹渴想成为家马的马,比拟之下,我更喜欢奈木扎。

我以为,奈木扎和我自身较像,可以这么说,沈石溪长辈笔下的奈木扎就是形象地刻画了我。我是一个渴想自由的孩子,渴想鸟儿在空中自由飞翔那种糊口,渴想野马在草原自由驰骋那种糊口,渴想鱼儿在水中自由畅游那种糊口?

童年是夸姣的,多彩的,快乐的?然而,我的童年却被紧紧“锁”住了,上学时期,一到周末,同学们大都能好好休息了。然而,早上6点15,妈妈便会扯开嗓门大喊:“立即起床,快点,去上补习班,不许拖!”我每周都重复着同样的糊口,而且,每次我起床时,心里都是一百个不愿意,嘴上轻轻地埋怨着:“为什么同学们都能在家睡懒觉,我却这么早就要起床?”

爸爸妈妈,我也知道你们为了我好,为了我将来能考上市中,为了我能考上好大学,为了我长大后有一份好的工作?但是,我坚信,好成绩不是补来的,自己努力了成绩必然会好!而且,我现在是属于童年时期,属于孩子,孩子渴想什么?渴想自由!然而,你们剥夺了我的自由!我是一只被锁在鸟笼里的鸟,一匹服从人类命令的野马,一条被带到卖鱼场的鱼儿?爸爸妈妈,还我自由,还我一片孩子的天地吧!

所以说,不管是人是动物,都是有思惟,有感情的!从今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动物,包括狗,猫!该让它们自由的就让它们自由!该饲养的就好好饲养!

野马归野读后感(篇5)

在寒假里,我阅读了动物小说《野马归野》,发现了动物并非我们人类想象的那么低级,那么无知、无能,它们也有情感与灵性,我们应该去友善平等的对待它们,少一点狠毒、冷酷、无情、杀戮、漠视,多一份慈悲、关爱、理解、怜悯。

故事讲述了一匹叫奈木扎的家马,因为闯了祸遭到了主人乞颜哈察的毒打,最后逃出人类的追捕。另一边普氏野马野放中心的一群以白鹰为首的野马群被放归在卡拉麦里荒野,两者相遇,奈木扎极想进入马群,但白鹰、甲士及群马并不认可,但当奈木扎立了找水、护马这两大功劳时群马不得不接受它,但是群马也还是受到了野驴、人类、野狼的作文攻击,因此便损失了几员重将,还有一次要不是奈木扎全力为野马群斗黑熊的话,马群可能会收到灭顶之灾,随着奈木扎功劳越来越大,奈木扎便企图与头马白鹰一争高下,最后逼得白鹰竟有分群的想法,又过了几个月后头马白鹰知道奈木扎野心极重竟将整个马群让给奈木扎,独自出走。但不久后被人类发现驯养成了家马,奈木扎也被人类射杀,马王的结局竟如此悲惨呀!

我喜欢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还读过他其他的几部作品,使我更加认识到我们应该阻止无人道、无节制的杀戮,我们应该善待动物,对它们倍加爱护,因为每一个物种的灭绝都意味着人类所在的生物链缺失了一环!

野马归野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津津有味地阅读了沈石溪的《野马归野》。在书中,我熟悉了性情刚强的混血马奈木扎,也为普氏野马“甲士”的死感到惋惜。

《野马归野》讲述了两个串在一起的故事。奈木扎是一匹混血马,身体中流着蒙古马、汗血马、普氏野马和东洋马的血。它胆子大,不愿做一匹供游客玩耍的玩偶马,用自己的聪明逃进荒原。在“野马繁育研究中央”,头马“白鹰”带领着普氏野马群,回归大天然。奈木扎凭借自己的聪明混进马群,并帮助普氏野马渡过一个又一个的难关。在回归天然的过程中,“白鹰”担心奈木扎会抢夺自己马王的地位,多次想方设法将它驱赶出马群,结果反而被奈木扎夺去王位。最后“白鹰”离群出走,自愿成为一匹家马;而奈木扎被“野马繁育研究中央”的站长曹人杰误以为是家马,终极奈木扎为尊严而自杀。

这本书通过描写一个野马部落的兴起到衰亡来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体现出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的紧迫性与艰巨性。头马“白鹰”太过于依靠人类的帮助,最后成为一匹家马。它告诉我们,凡事要靠自己自力更生。奈木扎从小就不想当一匹被限制了自由的家马,后来通过自己的聪明成了威武雄壮的头马!它告诉我们要有勇气面对各种难题,用聪明战胜难题!

《野马归野》是对我们的呼吁,呼吁我们善待动物,保护动物。目前,普氏野马的数目已经在持续增长。以前被卖出国外的普氏野马,也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野马蹄声不中断,响彻耳边的,是那保护生命的鼓点!

野马归野读后感(篇7)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野马归野》这本书,大家知道这本书是谁写的吗?不知道吧!那我就告诉大家吧!是在云南生活了十八年的沈石溪。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小故事,比如:驯服烈马、野放普氏野马和叛逃……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驯服烈马。

这件事讲了主人公奈木扎非常的调皮,长的也非常高大,比普通的马儿大两三倍,在文章中写的特别生动,我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想亲眼看到这匹马。奈木扎有一天犯下了一个大错,就是有一个大老板租下了奈木扎,要骑一天。一开始奈木扎对老板特别亲切,可是到了下午,奈木扎不知怎么就抽风了,一下子把老板摔在了地上。可是老板的脚卡在了马镫上,奈木扎飞奔,老板就在草地上被马拖着跑了五六百米,马停下来了,这时老板已经断了两根肋骨。怎么样?奈木扎淘气吧!

书中有一个细节让我非常佩服奈木扎,大草原上有一种毒蛇,别的马只要见了这种蛇就跑,可奈木扎不这样。它却冲上去跟蛇打架,直到把蛇踢死了。它这种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我要学奈木扎这样勇敢。

这本书别的故事也很好看,大家有时间可以找来读一读!

野马归野读后感(篇8)

沈石溪被称为动物大王,他的动物小说扣人心弦,我深深地被这些书迷住了。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野马归野》。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主角是匹叫奈木扎的野马,它从小狂傲不驯,不愿意在人类的约束下生活,它向往田野,向往自由,为此惹出许多乱子。

有一次,奈木扎趁主人乞颜哈察给它换新马笼头的时候甩开主人,逃到了新疆自然保护区。那儿有群野马,叫白鹰野马部落。白鹰带领的马群不让奈木扎靠近,但奈木扎想出跪行的方法让马群喝足了水,解除了马群缺水的危机。白鹰自然也不好再驱赶奈木扎了。但白鹰目睹了奈木扎如何残忍地对待自己的盟友二马甲士,自从甲士死了以后,白鹰很担心,担心奈木扎会把自己头马的宝位给夺走。一次次想害死奈木扎,但计划最终都落空了。最后白鹰去投靠了乞颜哈察。奈木扎成为了头马,马群名也改为奈木扎野马部落。但奈木扎最终被人类给逼死了。

不自由,毋宁死。这是书中的一句话,读到这句话,我心中不由一颤,难道动物失去自由比死还痛苦吗?是的,文中的奈木扎就是这样,因为被人类捉住,又戴上了马笼头,奈木扎的野性如此之强,怎么忍受得了失去自由的痛苦,最终把自己给吊死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对于动物来说生命虽然很重要,很宝贵,但自由跟生命一样重要。奈木扎的表现,让我看到它对自由的渴望,对生命的渴望。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要让动物失去自由,不然动物整天魂飞魄散一样,就像你把它们往死里逼一样。

野马归野读后感(篇9)

自由是生命的向往,我们向往自由!它也向往……

自由是糊口的但愿,我们但愿自由!它也但愿……

自由是所有物种的归宿,我们渴想得到自由的归宿!它也渴想……

自由是生命的意义所在,谁都想活得更有意义!它也想让生命更出色……

凡是动物,心中永远都会有一股永远无法泯灭的野性,他们都会由于这种野性而向往自由。

马天然也不例外。

这是作家沈石溪的一部长篇小说《野马归野》。故事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家马,它从小就狂傲不驯。它不愿意在人类的约束下糊口,它向往田野,向往自由,为此惹出了许多乱子,并常常想方设法潜逃。可老是被主人千方百计给追回来。

它是一匹坚强不屈的马,每次被捉回来之后,它一点也不气馁,老是在内心野性和向往自由的驱使下再一次谋划出逃的策略;它是一匹智慧聪明的马,它懂得先博取主人的信任,然后再找机会趁机逃跑;它是一匹有追求有梦想的马,为了能加入野马群成为其中的一员,它帮助陷入缺水困境的野马群如愿喝到了水,取得野马群的信任,并和野马群的首级斗智斗勇,终极战胜野马群首级取而代之;它是一匹心无旁骛的马,固然一次次逃跑都以失败告终,但为了理想而绞尽脑汁、不中断努力,从不低头从不改变目标……终于,经历了一次次失败,一次次努力后,它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回归了田野,找到了向往的自由!

固然最后让我遗憾的是人类为了这群野马的种群血统而终极惨忍猎杀了它。但是“主马公”奈木扎对自由的向往和它为了理想而不懈努力的精神着实让我打动不已,它为了自由可以抛却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生命。我被它打动。我问自己,是什么让它对自由如斯执着,并促使它不惜一切代价去换取?我知道了,这是一种精神,一种坚持不懈、不言抛却、努力奋斗的精神;一种面对选择勇敢应对、勇于探索的精神;一种让生命更有意义、多姿多彩的奋斗精神……这些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有了这些精神,我们才能奋发,我们才能成功。

自由是所有生灵都向往的,万物因自己内心的野性使自己更渴想自由,加上它们拥有这种精神,所以它们能完美地施展出自由的本质。大天然的物种都不愿意被人类囚禁,不愿意终生为人类卖命。沈石溪良多这种故事都证实了这一点。以前我看过的《撞笼的金雕》里的那只金雕,它不愿做动物园的展览品,宁愿抛却生命也要飞向它渴想的蓝天,所以它一次次向着蓝天飞去,却一次次撞击在蓝天和它之间的那道铁栅栏上,却果断不肯抛却……再好比《戴银铃的长臂猿》里的那只长臂猿,它渴想家乡的那棵大树,而从马戏团一次次逃跑。固然逃跑成功后,猿群却由于它有人类的痕迹而不接受它,可它却仍旧为了自由宁死也不肯再回到待遇优厚的马戏团……还有《皈依牢笼的斑灵猫》里的那对斑灵猫,它们渴想宽阔的山野和尽情奔跑腾跳,为冲破牢笼而“奋斗”的满嘴是血,尾毛飞旋,惨不忍睹……

我们常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那我们为什么还这样对待我们的朋友?大天然给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动物也一样,我们为什么不像善待自己一样善待我们的朋友?

野马归野读后感(篇10)

《野马归野》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部长篇小说。从中我感到自由是多么的可贵。

故事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混血家马,它从小就向往自由,不愿意生活在人类的约束下。因此它惹出了许多麻烦,所以主人便对它严加看管,防止它逃跑。但奈木扎是一匹从聪明的马,它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让主人对它放松警惕,一个偶然的机会,奈木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加入了野马群,并意外的当上了头马。可人们却因为要保证野马的血统而杀了奈木扎。

奈木扎是一匹拥有理想的马,为了回到大自然,宁愿死也不回到人类的身边;为了回到大自然而放弃了舒适的环境和悠闲的工作。它是一匹心无旁骛的马,不低头不改变目标,坚持不懈,不言放弃。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是什么让奈木扎对自由如此执着?是大自然,大自然的每一木,每一丛草,每一丛花都在热情的召唤它。奈木扎的血管里流淌着战马旳英勇,家马的循规蹈矩,野马的机智。

与它恰恰相反的白鹰曾是有名气的头马,但它对人类过于信赖,把人类当成它的再生父母。最终它成为了人类的走狗,有头无脑的行尸走肉。在我看来,白鹰只不过是一匹披着野马皮的家马。任何一匹野马都应该对人怀有戒备之心。像它这样怎么当好一匹头马?而人类不应该去破坏野马群,何况奈木扎是头马。头马是群体中的灵魂,即便是为了野马的纯正,也不能滥杀头马,这样既有可能使野马群走向死亡的边境,又有可能爆发一场本不该有的争王大赛,结果是让野马群彻底从世界上消失。

沈石溪叔叔的这本书中写了许许多多的的角色,有善有恶,有糊涂有明白。但告诉我们的道理却只有一个,那就是——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野马归野读后感(篇11)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野马归野】这本书,大家知道这本书是谁写的吗?不知道吧!那我就告诉大家吧!是在云南糊口了十八年的沈石溪。

这本书里写了良多小故事,好比:驯服烈马、野放普氏野马和潜逃……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驯服烈马。

这件事讲了主人公奈木扎非常的淘气,长的也非常高大,比普通的马儿大两三倍,在文章中写的特别生动,我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想亲眼看到这匹马。奈木扎有一天犯下了一个大错,就是有一个大老板租下了奈木扎,要骑一天。一开始奈木扎对老板特别亲切,可是到了下战书,奈木扎不知怎么就一抽一风了,一下子把老板摔在了地上。可是老板的脚卡在了马镫上,奈木扎飞驰,老板就在草地上被马拖着跑了五六百米,马停下来了,这时老板已经中断了两根肋骨。怎么样?奈木扎调皮吧!

书中有一个细节让我非常佩服奈木扎,大草原上有一种毒蛇,别的马只要见了这种蛇就跑,可奈木扎不这样。它却冲上去跟蛇打架,直到把蛇踢死了。它这种勇敢的一精一神让我佩服。我要学奈木扎这样勇敢。

这本书别的故事也很好看,大家有时间可以找来读一读!

野马归野读后感(篇12)

愉快的寒假不知不觉就结束了,回顾近一个月的假期:我玩的很尽兴,同时也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比如我读了好多书,有《科学大观园》,有《军事天地》,有《阿衰》等等,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野马归野》。

《野马归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野马,不愿意在人类的约束下生活,它特别向往田野,向往自由,为此惹出了许多的乱子。我记忆特别深刻的是奈木扎和狼的一场智斗,当时,奈木扎从呼伦贝尔草原逃到了新疆自然保护区,在那里遇到了一群野马。奈木扎太孤独了,想有一个温暖的家,就想和这群野马一起生活,就去靠近它们。然而,那群野马并不欢迎它,甚至排斥他。奈木扎没有选择离开,而是不远不近地跟着它们,它们觅食它也觅食,它们饮水它也饮水,它们游荡它也游荡,始终和群马保持一致。直到有一天,群马去乌龙潭饮水,就快要到潭的边沿,突然发现水的对面有十几匹狼,所有的马都愣住了。就在这时,奈木扎做出了一个让大家都惊讶的举动,只见它四肢跪在地上,慢慢地朝着五龙潭爬去,悄悄地喝完了水,又跪着退了回来。其他的马都学着奈木扎的样子跪行,一场生存危机化解了,就这样,奈木扎终于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看到奈木扎遇事沉着冷静,有耐心,我很惭愧。我学习钢琴已快两年了,起初学琴时的欣喜、兴奋早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每次学习新曲子,我都非常犯愁,所以练习的时候也都敷衍了事,以至于都得老妈监督,才能坚持下来。跟奈木扎相比,我最缺少的是耐心,不能忘记刚学琴时的目标。接下来,我应该改正态度,做事不能先把“愁”字放在前头,慢慢做,总会做好的。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集锦7篇


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经常写读后感,文章就会越得心应手。那么,哪些读后感写得不错可以借鉴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集锦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

在我的记忆里,读过的名著如天上的繁星,数也数不清。然而《野性的呼唤》我本以为它只是蜻蜓点水般在心间掠过罢了。哪成想,它却深深烙进我的心,融入我的血液。对我而言,这不仅是一部人与动物间的真情史,也是一部反观人类社会罪恶的黑暗史。在文学界, 散发着独特的光芒。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狼狗。它在冷酷的人类面前以最原始的斗争换取生存,为前几任主人换取所谓的声誉,财富……它从未被爱过,且在棍棒面前,它不得不服从。直到后来,它遇到了一生最难忘的主人桑顿。他对巴克好似一位朋友,关心体贴它,把它从死亡中救出来。因此,巴克对他忠心耿耿,两次救了他的命还为他赢得了不少财富。可是,有一次巴克回到营地时,却发现主人被印第安人射死在河边,一怒之下,它咬死了好几个印第安人,它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断了。它最终走进狼群,回归自然。可它时常在河边凝望……

故事结束了,但巴克对主人的爱却深深融化了我的心。它可以在桑顿的试探下跳悬崖;在酒吧里把伤害桑顿的伯顿喉咙咬破;多次跳入急流救桑顿;在雪地里为桑顿拖动半吨重的雪橇;桑顿死后为其报仇……一次次的付出努力,无不饱含着对桑顿的爱与忠贞。

在棍棒下,它没有越来越冷漠无情,而是极力地克制自己;它也没有越来越软弱,而是练得一身铠甲。在爱的驱使下,它,为了主人变得越来越温情。它,在主人死后,回归自然无非是远离冷酷残忍的人类世界,去追求自由,快乐。但它还不要忘时常徘徊在河边,让这种爱和忠贞化为永恒。谁说,狼是冷血动物?谁说,动物没有感情?只不过它们的感情藏得深罢了。

无论是狼,或是狗,或是其它动物,我们都要学会保护它们,不去伤害它们。真正的财富是健康,平安,不是所谓的金钱。如今疫情已蔓延处世界各地,这对人类来说是一次警告。抛下所谓的贪恋,去拥抱阳光,去感受人与动物间奇妙的感情。人们啊,一定要明白只有与动物和谐相处才能为自己带来真正的财富。让我们自觉遵循中国生态文明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不辜负动物们对我们的信任与爱,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

人类,我们已经拿起棍棒好几次伤害过动物,然而它们不曾计较。在棍棒下动物的爱可以永存,那我们何不以温暖,悄悄唤醒它们.....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3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如何被迫离开温暖舒适的田园,历经磨难,成为森林狼领袖的故事。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让我懂得了很多我需要学习的东西。杰克伦敦是这本书的作者,美国著名作家,他写的故事有双重性质,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任何一个孩子都能读懂——尽是细节、变化和色彩。故事有哲理,很复杂,充满含义。《野性的呼唤》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对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而又捉摸不定的动机的探讨。

巴克是一只狗,他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的经历让我很感到惊讶:作为一只贵族狗,他显露出了自己的王者风范,他的父亲是一直圣伯纳德种巨犬,但是它的体型并不大,因为他的母亲是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他始终不愿意跟那些跟他同居的那些狗在一起,因为他觉得他们很懒,整天除了吃就是睡,所以安保工作一直都是巴克掌管的,院子里的工作人员也听他的,直到有一天巴克被院子里的园丁暗算了,因为在北极圈附近,人们找到了一些稀有金属,巴克正好被抓去坐雪橇犬,从那时开始,巴克就开始受到了许多磨难:被群中的狗欺负,在寒冷的北极经验不足,导致每天巴克都在严寒下受苦,也就是因为这样,巴克的学习能力有了极快的提升,每天他都看那些经验丰富的雪橇犬是怎么做的,终于有一天,巴克凭借艰难的战争坐到了首席雪橇犬的.位置,巴克的野性已逐渐了显现了出来,然而,由于资源短缺,雪橇队不得不与主人离开了,就这样巴克带领着所有雪橇队的狗们去寻找食物,就在这时,一位好心的人收养了这些狗并与巴克结成了同生共死的好朋友,每次主人去哪里,巴克就跟着他去哪里,但是好景不长,一次巴克听见了狼的呼喊声,就过去看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经被野人杀死了,一气之下的巴克展现了他全部的野性,自己把那些野人全部杀死了,巴克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狗,并跑到了狼群,用自己的威严成为了狼的领袖。这就是巴克的经历,他的经历有平坦的时候,也有崎岖的时候,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在与他的主人一起时,他忠心耿耿,然而野性爆发时,他就像一名杀手,用狼的本能证明了他自己。

我也有过跟巴克类似的经历,但是巴克出生于贵族,而我却很普通,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它打动了我,我当时学习一点都不好,但是每一次我想到巴克面对困难的时候,我就会不懈努力的迎向困难,把它解决,就是这样,我如今已经是一位遇到困难但是却冷静并乐观的看待它的人了。困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怎么去看待它,如果你一心只想这解决也是不行的,必须有一个冷静而又完美的计划,想巴克一样,在巴克被抓去坐雪橇犬的时候她是一直的反抗,因为他从来都没受过这种“待遇”,结果被打的很惨,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就像一本丰富的人格书,他把我要学的东西都写在了里面,让我懂得了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4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5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6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7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爱的书之一。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头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本领的狼。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生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狼。进入北方后,他亲眼见自己的伙伴——一只狗遭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没有了公正的游戏法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不能倒下,他的原始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对权利的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后终于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他到北部极地后,很快学会了拉雪橇。极地环境的恶劣以及生活的艰辛,行路和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健。

它在极地三次换主人,到最后落入了根本不适合来此的三个男女手中。他和他们陷入了困境之中,并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名叫桑顿的人帮助并解救了巴克。这是巴克离开南极后第一次感受到珍贵的爱,后来,巴克以更加炽热的爱回报桑顿,桑顿落入河流,它三次跳进急流之中,冒死就出桑顿;它进似疯狂的扑向杀害桑顿的土著人,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撕咬至死。巴克的祖先是狼,他的身上流的是狼的血液。如今,在异常恶劣的环境中,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巴克的原始野性被一点点引诱出来。原始祖先的影像不时的在它的脑海里晃动。更使它躁动的是一种声音从森林之中响起。当桑顿遇难时,也是巴克和人间最后一根纽带的断开之时。巴克决定响应这召唤之声,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环境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与巴克相比之下,我不如它。无论是从意志,或从力量和从智慧,我完全比上它。在将巷村的住宿生活中,我是手忙脚乱地。衣服不知道放哪里,搞的床褥乱七八糟,看上去像个狗窝,被全宿舍的同学笑话。我真是无地自容。当时恨不得钻进一个地洞里去。在家里,我娇生惯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也不会做,偶尔炒个蛋也能把蛋给炒焦了。看来我得好好向巴克学习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生存的一切是那么重要,生存的磨难是非常重要的。它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扮演了一块通往工作大桥的踏脚石,虽然不起眼,但少了这一块,你的生活就不容乐观。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你去读一读。

读后感脖子800字集锦


如何抓住作品的精髓来写作品读后感呢?不同的人读完作品以后,都会有各自的感受,不妨将自己的心中所想当作读后感的素材,去记录下来。在这里,你不妨读读读后感脖子,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脖子 篇1

《红脖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鹧鸪妈妈有十二只小鹧鸪,其中最听话的一只就是红脖子,他从小在妈妈的怀抱里长大,红脖子长大了,也成了家,他保护着所有小鹧鸪,但最后还没逃脱猎人的追捕,带着他的最后一个孩子逃命时,他的惟一一个亲人也消失在了他的眼前,最后,他被猎人的陷阱给抓住了。

有一次,狐狸来了,鹧鸪妈妈说:

“狐狸来了,快躲起来”

结果其他的小鹧鸪都藏了起来,也不知为什么红脖子躺在了一块黄木板上,闭上了眼,心里在默默的祈祷,不过最后还是逃过了狐狸。

红脖子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小时候,妈妈对他们说:

“最近猫头鹰特别多,尽量不要睡在原来的树上了。”

只有红脖子和几只鹧鸪听了,而那些不听话的鹧鸪早已被猫头鹰捉了去。

而我呢?

有一次,我和妈妈在永和豆浆吃饭,要了一笼素包子,因为里面有海鲜,所以我不能吃,我就对妈妈说:

“妈妈,咱再要一份糖醋里脊吧!”

“不行,咱吃不完。”

最后我还是要了一份,可是这么一大盘,我可吃不完,妈妈也不行,唉,最后还是打包了。

红脖子不仅是一个听话的孩子,也是一个称职的爸爸。

有一回,他带着三个孩子,外面下起了大雪,他就找了个洞,让孩子们睡在了里面,第二天,又下起了冰雹,上面结了一层厚厚的冰,他不惜把自己的嘴都啄钝了,才把孩子们都救了出来,可惜他只剩下一个孩子了。

我觉着红脖子非常聪明,他好几次逃脱了猎人和猎狗的追捕,把所有的技能都交给了自己的孩子,并且还非常勇敢。

红脖子为他们鹧鸪家族写下了一首辉煌的诗篇!

读后感脖子 篇2

这天,我读了一本精彩搞笑的书,名字叫《红脖子》。这本书里有许多故事,比如:老乌鸦银斑,棉尾兔破耳朵,柯伦坡狼王,斯普林菲尔德狐狸的故事等等。可要是说我最喜欢的故事,那就数红脖子这篇了。

《红脖子》讲的是一只雄壮而美丽的山鸡如何在困境中努力求生的故事。我喜欢红脖子的勇敢,永不服输,机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有一次,眼看红脖子的孩子立刻要被抓住了,它机智地引开了猎人和猎狗,躲避了危险。红脖子原先有过一个美丽幸福的家庭,之后有些心狠手辣的猎人们把红脖子和它的家庭给毁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十分愤怒:人类真是可恨,为什么要把痛苦强加于动物呢?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环境遭遇到严重的破坏。我们必须要修复生态环境,建设完美幸福的绿色家园!

读后感脖子 篇3

哦,你这为飞翔而生的灵魂,你这鸽群中的明珠.《信鸽花脖子》。信鸽是一种多么美丽的动物啊!

《信鸽花脖子》是由印度的达恩葛帕默克奇写的一本对生命和自然充满爱与关怀的小说。花脖子的故事不仅将鸽子的生活刻画得细腻迷人,还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描写得淋漓尽致。同时,书中还揭开了喜马拉雅山的神秘面纱。花脖子曾与恶鸟搏斗,曾在暴风雨中迷航,还曾在世界大战中冒着枪林弹雨为盟军传递情报而身负重伤

看到这些,我不禁觉得花脖子真是一只有情有义的好鸽子,很多动物如同花脖子那样可爱,人们还要猎杀它们。东北虎,多么珍贵的猫科动物,野生的已经全部灭绝了。人们还经常猎杀狐狸、豹子来做漂亮的皮大衣,还捉猴子、狗来满足有些人的食欲。

有些动物是大自然生物链中必不可少的,可是35%40%的动物都被人们捕获,成了待宰的羔羊。这样造成了很多珍贵动物的灭绝、消失,也让很多珍贵的植物失去了保护神,照成生物链的大大倾斜。

前一段时间,美国网上传载一个人滥杀小动物的视频,被疯传,一天点击数万次。有的人评论说:那个人太残忍,滥杀兔子、鸭子应该受到惩罚。有的人则袖手旁观、幸灾乐祸,看得津津有味。试问小动物难道不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吗?心中有爱,怀着爱的信念,平和与宁静就会从你心中满溢而出,就像花朵散发清香一样自然而然,愿万物皆得宁静。

世间多美好,我们要关爱动物,珍惜生命。

读后感脖子 篇4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了解到印度人十分喜欢驯养鸽子,驯养鸽子的历史在印度已经有好几千年了,无论是皇帝皇后、王子公主还是栖身陋室茅舍的穷人,都对鸽子钟爱有加。本书的主人公养了一雄一雌两只鸽子,它们生下了一只可爱的小鸽子,它就是“花脖子”了。

本书中的花脖子曾与恶鸟搏斗,曾在暴风雨中迷航,还曾在世界大战中冒着枪林弹雨为盟军传递情报……花脖子的故事不仅将鸽子的生活刻画得细腻迷人,还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描写得淋漓尽致。故事讲述得那么动人,以至于你永远不会忘记花鸽子的冒险传奇。

有一次,在一个漆黑的夜里,花脖子担任一次重要的传达信息的任务,可在战争时期,一切似乎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花脖子刚刚起飞的时候,大炮就向它开火了。炮弹在它的身边炸开,可它毫不畏惧地运用了它的智慧,它躲在树后,见一切都安静了,才又飞上了天,向自己的营地飞去。敌人的神枪手们又开始向花脖子射出了“弹雨”,花脖子的右翅膀被击中了,好在没伤到骨头,它继续忍着疼痛飞行。上天好像是要考验花脖子,敌军的飞机又从后面追了上来,花脖子面对着枪林弹雨与敌机展开了较量:花脖子一会儿翻跟斗、一会儿左躲右闪,快到时,一颗子弹打中了它的左腿,那只左腿只剩下筋还连着,在空中晃着。就这样,花脖子飞回了营地,完成了任务,敌机也被击落。

我们不难发现,在花脖子的身上体现出来了两股子精神:勇气和执着。勇气是不限人的,任凭你是谁,只要你能够勇于面对自己,坦然面对天地,不惧,不恐,不惊,能够勇于献出一切,乃至于自己的性命,你便是有勇气的人!人的勇气能够承提一切重负。狭路相逢勇者胜!勇气的考验通常不是去死而是活下来,倘若失去了勇气,那么你的生命也就等于交给了敌人。所以有勇气还要让勇气坚持到胜利的最后,这就是执着。花脖子不但有勇气,而且还执着,虽身负重伤仍完成了任务!

关于勇气和执着也使我回想起了一个小故事和我小时候的一件事情。

先说关于勇气的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问他父亲最难说的英文单词是什么,他父亲回答说是“No”。那孩子笑着说了十几遍“No”,他的父亲意味深长地说:“这个单词是在恰当的时候才最难说,说出来是需要极大地勇气的!”而孩子却不以为然。冬季的一天,湖面上结了冰,放学后,这个小孩的朋友叫他去湖面上滑冰,而他不愿意去。他朋友笑话他胆小,于是他硬着头皮跟着去了。由于湖面上的冰不结实,他和朋友都掉进了湖里,差点儿被淹死。晚上爸爸问他为什么不说“No”。孩子说:他们讥笑我是胆小鬼,我要证明给他们看我不是。“爸爸说他其实不想去,却没勇气说出”No“。孩子这时才明白了”No“是全世界最难说,也是最需要勇气才能够说出的一个词。所以勇气也是需要理智的,盲目的勇气只能是莽撞,只有大智才能产生大勇,勇者相逢智者胜!

而”执着“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大约在我7岁那年,我第一次离开爸爸妈妈,参加了一个军训夏令营,因为那时我刚幼儿园毕业,自理能力还很差,要单独面对许多不认识的小朋友,又要自己洗衣服,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洗过衣服,所以就想着妈妈洗衣服的样子学着洗。但我洗不干净,于是我就一遍一遍的洗,三遍、四遍、五遍……直到洗干净为止。一件衣服要洗将近一个小时,累得我满头大汗,虽然累,但衣服总不能不洗啊?认真洗衣服对7岁的我来说应该算得上是一件执着的事了。我认为一件事情干不好没关系,只要你执着,最终总是能干好的!

一只信鸽尚有它的传奇,希望在我的人生经历中也能用我的勇气和执着去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传奇。这本书所讲述的令人惊叹的大自然故事和惊心而又美妙的冒险历程,会让你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它——信鸽花脖子。

读后感脖子 篇5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遇见了你,你屹立不朽地站在年久失修的书架上,让我第一眼注意到。你的外皮都铺满了灰尘,可见你在这个书架上是多么的不起眼,可也正因为这样,才让我注意到了你。生活,得失相间。——致《小战马红脖子》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令我不解,为什么这本书要叫做“小战马”“红脖子”,难道里面讲述的是拥有红脖子的小战马?

带着疑问的同时,我打算先上网了解了一下这本书的作者:加拿大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还拥有许多身份:作家、画家、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环境保护主义者以及动物小说体裁的开创者等。他出生于英国,六岁时和家人一起来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细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天生喜爱动物,所以笔下的动物生动可爱,充满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来,西顿的作品成为流传不衰的经典,他本人也被誉为“世界动物小说之父”。了解完后,我才知道这本书属于动物故事集。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但今天我想讲讲关于这本书名字的俩个故事。

“小战马”: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它的所属者是一只长耳野兔,它非常活泼勇敢,在它身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非常快,所以镇上的孩子们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

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来突出它跑得快:小战马被人们送进竞技场和俩只猎狗比赛,这两只猎狗中有一只是去年夺得冠军的猎狗,另一只就是今年要力争冠军的猎狗。当竞技场的门洞刚被打开,小战马就像风一样的冲出去,这时旁边的观众都惊呆了,而且小战马每跳一次的距离能够达到四米半。读后感.这次的比赛为这只长耳野兔重新证实了它名负其实的称号——“小战马”。并且这个故事还体现出了小战马的聪明:在比赛中,门洞刚打开时,其它的野兔还在犹豫,小战马就直接冲了出去,这足以看出它的聪明。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就先告一段落,现在我跟大家说说这本书名字的另外一个,“红脖子”:红脖子指是一只鹧鸪,在它接下来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又一个死去,而它靠着它的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了下来,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在猎人的枪面前,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太过于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看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要安守本分,不骄傲。

读完这本书,万千感慨都只在心里一瞬而过……

读后感脖子 篇6

《小战马·红脖子》读后感1000字心得感想范文: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遇见了你,你屹立不朽地站在年久失修的书架上,让我第一眼注意到。你的外皮都铺满了灰尘,可见你在这个书架上是多么的不起眼,可也正因为这样,才让我注意到了你。生活,得失相间。——致《小战马红脖子》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令我不解,为什么这本书要叫做“小战马”“红脖子”,难道里面讲述的是拥有红脖子的小战马?

带着疑问的同时,我打算先上网了解了一下这本书的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但今天我想讲讲关于这本书名字的俩个故事。

“小战马”: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它的所属者是一只长耳野兔,它非常活泼勇敢,在它身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非常快,所以镇上的孩子们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

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来突出它跑得快:小战马被人们送进竞技场和俩只猎狗比赛,这两只猎狗中有一只是去年夺得冠军的猎狗,另一只就是今年要力争冠军的猎狗。当竞技场的门洞刚被打开,小战马就像风一样的冲出去,这时旁边的观众都惊呆了,而且小战马每跳一次的距离能够达到四米半。读后感.这次的比赛为这只长耳野兔重新证实了它名负其实的称号——“小战马”。并且这个故事还体现出了小战马的聪明:在比赛中,门洞刚打开时,其它的野兔还在犹豫,小战马就直接冲了出去,这足以看出它的聪明。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就先告一段落,现在我跟大家说说这本书名字的另外一个,“红脖子”:红脖子指是一只鹧鸪,在它接下来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又一个死去,而它靠着它的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了下来,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在猎人的枪面前,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太过于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看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要安守本分,不骄傲。

读完这本书,万千感慨都只在心里一瞬而过……

读后感脖子 篇7

4月2日,我完完整整地把这篇精彩感人的文章《红脖子松鸡》给读完了。这篇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松鸡妈妈有十二只小松鸡,它们长得俊俏美丽,可是它们一只只地死去了。唯有一只松鸡,它很乖、机智、勇敢,努力和敌人作斗争,但它最后还是牺牲了。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佩服的是主人公红脖子松鸡,它的最大优点是勇敢、坚持不懈、永不服输。嘿!你往哪里逃,快给我站住!我要消灭你!这是它对付敌人时的口头禅。代表着为了不让大家受到一点伤害而表现出来的勇敢。它,也很机智、活泼、聪明。记的有一次,它遇到了一只凶恶的野狼,正当狼追过来的时候,松鸡大喊一声:来抓我呀,来呀,看你能抓住么?说完它跳了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其实,它跳到了狼的背后,它扑通一下把狼给压死了。它大叫一声哼!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这篇文章给了我们一个这样的启发,就是永不服输。文章中的红脖子松鸡既勇敢又机智,它经过重重难关,为了大家,它牺牲了自己。这个永不服输的道理告诉我们,你要勇敢地去做,胜也爱你,败也爱你,只要你敢去做,敢去面对,你就是勇敢者,就会受到别人的尊敬。比如:《西游记》中,唐僧师徒走了十四年,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了真经。比如:我和别人打比赛,我0:7落后,我永不服输,继续拼搏,最终以11:7大胜。

希望大家都来读这本书,收获更多的道理。

读后感脖子 篇8

《红脖子》是一本动物小说,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顿。这本书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完整的、有情有义的动物的世界;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人的偏狭、自私与贪婪;它是一盏明灯,照出动物内心那些隐秘的、催人泪下的情感。

小说分为六个小故事:红脖子—一只唐河松鸡的故事、春田狐、狼王洛波、巫利—一只黄毛小狗的故事、宾果、公鹿的脚印。

故事是这样的: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中的一只松鸡。它从小就是最听妈妈话的乖孩子,长大后的它是家族里的美男子,成人以后,它又是一个负责任的好父亲。但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它也是猎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是令老猎手-科迪垂涎三尺的丰盛美食。在遇到危难时,它总是挺身而出。在恋人月,它成功俘获了布朗妮的芳心。可是,最后恐怖的环境和泯灭人性的猎人把它的亲人和爱人都一一带走了。而它,也没能逃脱科迪的魔掌,死在这片充满爱恨情仇的热土地上。春田狐梗概:母狐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抓去当了俘虏,便设法把它毒死了,因为它不忍心看见孩子的自由被人剥夺。

这本书里,西顿用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悲情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充满爱恨情仇的动物世界。这些比人类更纯洁、更炙热的情感常常令我们潸然泪下;动物对生命的热爱、对尊严的追求、对自由的向往无不引起我们的震撼深思。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

读后感脖子 篇9

《红脖子松鸡》是我去云南旅途中阅读的一本书。这里面有着良多出色的情节,让我与你一起分享。

书中写道“松鸡妈妈带着她的十二个可爱的孩子走下山坡。小松鸡出生才一天,它们浑身松软,像充满雀斑的小绒毛球一样暄腾腾。”这使我面前立即浮现出了小松鸡可爱的样子容貌。

“下了山,松鸡妈妈慈爱地小声咕咕叫着它的孩子们一边向前走,一边啄食。它们穿过灌木林,树林中还有一些沙场。它们躲避着天空中危险的敌人:鹰、游隼……地面的敌人:猎人老迪克、狐狸、狼……”固然它们糊口难题重重,它们依然积极向上,努力糊口。

在这个阅读过程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只在松鸡妈妈心目中地位最高的小松鸡,它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红脖子!漂亮勇敢的“红脖子”拼命地克服难题,一次次想方设法,逃脱敌人的迫害,但是终极仍是没有挣脱被猎人算计的恶运。

我替“红脖子”呐喊:岂非说野生动物就不能像人类一样,拥有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权利吗?请像对待自己的朋友一样爱护动物吧!

读后感脖子 篇10

读了《信鸽花脖子》后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勇敢、漂亮、机智的信鸽——花脖子。我真羡慕花脖子的小主人拥有这么一只信鸽中的明珠,真是幸运呀!

花脖子虽然天生就是一只信鸽,但是它的小主人也对它进行了严格、残酷的训练。为了让它识别方向,小主人坐船把它们一家三口带到狂风暴雨的海上,因此鸽子爸爸在海上丧命。后来小主人把花脖子和鸽子妈妈带到了喜马拉雅山做残酷的训练。虽然花脖子很机智,但是在跟隼战斗的过程中,鸽子妈妈为了保护花脖子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花脖子的遭遇,让我读着读着落了泪,同时也有点恨花脖子的小主人了。再往后看这本书,我才能明白花脖子的小主人的这番良苦用心。后来,因为战争的需要,花脖子被带到了战场上,成为军中信鸽。花脖子一次次冲破枪林弹雨、躲过敌机的袭击,圆满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送信任务,为和平立下了大功。如果没有前期的严格训练,怎会有花脖子后来的出色表现呢?我顿时明白了“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道理。

我想到我的老师,在学习上老师对我们格外严格,既对我们有各种纪律的约束,还布置有学习任务……,稍有偷懒跑神的现象,老师那严厉的目光就会射过来。那时候,我像恼恨训练花脖子的主人一样地恼恨我的老师。我现在明白了,老师是为我们的未来着想。因溺爱而不学无术的孩子,不可能成为栋梁之才。爸爸妈妈生养了我们,爷爷奶奶照顾了我们,老师培育了我们,我们长大要报答他们,更要报答我们的国家。光有这个想法还远远不够,我还要舍得下功夫。从今后,我会自觉接受各项学习任务,还要对自己提要求,不断努力,让自己茁壮地成长为社会的栋梁之才。

这本书也让我领略到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还有战争的无情和血腥。

一本好书,就如一位导师,环环相扣的情节引人入胜,读完也使我明白了人生的大道理。我决定要做好自己的主人,自觉主动的学习。这样想,我也这样做,我立刻起草了一份时间表,我再也不虚度光阴了。看着自己制定好的时间安排,我暗下决心,我会坚持执行这个时间表的,加油!我要磨练自己的意志,不怕困难、迎难而上。

现在,我觉得我很幸福、我更加热爱和平了,长大后,我一定会为全世界的和平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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