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我人生经历的纪念品,写作提升了我们对周围事物的敏感度。优秀的作文会成为学生们写作的参考素材。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亲人作文”相关信息,还希望您能从本网页有所收获!
有苗族山庄,那里有鸟语花香,山清水秀,泉水匆匆流逝,葱郁的高树围绕着山庄。
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母亲告诉我山上有个老太太,她没有依靠,孤独,生病了。既然你是少先选手,就要伸出温暖的双手,帮助老太太做能做的事。我同意的点头。
终于有一天,我早早地写完作业,暗暗地想起妈妈对我说的话,站起来匆匆地走了。我赶到奶奶家,在奶奶家看到的只有苗族奶奶辛苦地洗衣服,出汗了。我看到这种情况跑过去了。奶奶帮我洗吧。这是奶奶,她洗了头,看到销售的脸上有皱纹,但她的脸上充满了笑容,很亲切,我很亲切。奶奶坐在长椅上,然后我用双手洗了衣服,洗了头,看到销售的脸上布满了皱纹。但是她的脸上充满了笑容,很亲切,我很亲切。奶奶坐在长椅上。然后,我用双手洗了衣服的衣服,洗了干净的棍子,看到了房子上,看到了干净的孩子,看到了干净的水槽里的水。
出发前老太太摸着我的脸靠着我的衣服,高兴地说孩子,谢谢,老太太不用谢谢,这是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做的,我骄傲地说,天已经晚了,我和老太太告别,回家的路上
在一个住有各个民族的村庄里有一位烈士的母亲——苗族的一个老奶奶,这位老人十分年迈,大约有一百岁,腿脚也有些不便。村里人常去看望她,也常常带她坐车去野外游玩。
汉族小学生英子看见大人们这么做,想:“这位老奶奶真可怜!我也要像大人们一样去帮一帮这个可怜的奶奶!”
一个双休日的中午,英子来到老奶奶家,那时老奶奶正在家门口晒太阳,英子从远处看见了,就悄悄地绕了一个圈儿,从后门走了进去。
只见屋内一条条床单十分肮脏,一件件换下的衣服将洗衣盆塞得满满的,她想:现在天冷了,老奶奶手脚又不方便,这些东西实在有些脏了,那我今天就来帮老奶奶洗洗吧!“
英子说干就干,她从背包里取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围裙系在身上,又将衣服与脏被单放进洗衣盆,端着来到了溪边。
她蹲下身来,用带来的肥皂一下下地擦着衣服,把衣服的各个角落都擦上了一层雪白雪白的“棉花”。然后,又用手在衣服和被单上不停地搓起。
这时,英子的汗珠顺着额头,一滴一滴地落了下来,那一双娇嫩的小手被冻得通红,她快速地搓完衣服,又顺手抄起那十分笨重的衣锤,将衣服、床单捶打得干干净净,然后将衣服放进水里漂洗,可是英子的手刚接触水面,冰冷刺骨的水温就让她不受控制地打了个冷战,但英子并没有放弃,她想:“我还年轻,耐力比老年人强,要是换成了老奶奶,她该怎么办呀?”想到这儿,英子的身子变得暖和,溪水“哗……哗……”地流淌着,好像在说:“英子,你真厉害!加油吧!坚持就是胜利!”
洗完衣服后,英子拿起被单拧呀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拧干了这些东西。接着,她回到了老奶奶家,将衣服晾在院子里,一阵风吹来,被单与衣服在风中翩翩起舞,他们好似在高兴地说:“谢谢你,英子,是你让我们变得干净!你真是个助人为乐的好孩子!”英子看着被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笑了。
她转过头,拿起背包就要往家走,这时,老奶奶颤巍巍地从门口走了进来,当老人看到满院子干净的衣服时,惊讶极了,她朝英子走去,眼睛里噙满了泪珠,将英子搂了过来,抚摸着英子被冻红的脸颊,脸上的皱纹消失得无影无踪,她贴着英子的脸,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你了!让你辛苦了……”
英子听了老奶奶的话,害羞地底下了头,眼睛里流出了高兴的泪水,脸上飞起了两道红霞,轻轻地笑了,回答道:“奶奶,不用谢!我做这件事是理所当然的!”
一束阳光罩在了“祖孙”俩的脸上,似乎将时间永远定格在了这温馨的一幕。俗话说得好:“人间处处有真情,真情时时暖人心!”她们虽然不是亲人,但他们的感情却胜过了所有普通的亲人!
几年前,当我的儿子很顺利地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像往常一样,还要出差,还有那么多的工作在等着我。
时光飞逝,儿子在我不经意间便学会了自己吃饭,在我不在身边的时候学会了叫第一声“妈妈”和“爸爸”。
他成长得如此迅速,时间如白驹过隙。
随着他一天天长大,他经常问我一个问题:“爸爸,有一天我一定要像你一样。爸爸,你什么时候回家?”
“不知道,孩子,但我保证我一回家就陪你玩儿,我保证!”
后来,儿子年满10岁了。他对我说:“谢谢爸爸送我的足球,你能和我一起玩儿吗?”
“今天不行,孩子……我还有很多工作。”
“那好吧,爸爸,我们改天再一起玩儿。”他善解人意地微笑着跑开了,唇齿间似乎总留着那句话,“爸爸,我要像你一样!”
后来的日子,我反复对他说着:“不知道,孩子。但我保证我一回家就会陪你玩儿,我保证!”
一转眼,儿子已经进入大学了。他长大了,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孩子,我为你骄傲。坐下来,让我们聊聊。”
“今天不行,老爸,我还有约会,给我点儿钱,我要去见几位朋友。”
再后来,我退休了,儿子有了自己的家。今天我给他打电话:“嘿!孩子,我真想你。”
“我也是,老爸。但我真的没时间回家,您知道,还有一大堆工作没完成,家里还有小不点儿……但谢谢你能打来电话,真高兴能听到你的声音……”
挂断电话,我突然发现,他真的很像我。
亲爱的姑姑:
您好:
姑姑,远在家乡的你身体还好吗?不知道家乡有没有下雪,但是杭州这边可下了很大的雪。
前几天,老师给我们上课时,雪精灵们悄悄跑来,在窗外快活的跳起优美的舞来。有事倾斜着身子,有时挺直了身子,还有时叫上雨哥哥来伴舞,可美了。
一下课,大家就趴在栏杆上用手接雪,我也不例外。伸出手来,接着雪精灵们。啊,这些小家伙落在了我的手上,冰冰的,凉凉的。
大雪纷纷扬扬的下,小精灵们也不停地跳着舞。
姑姑,希望你们那儿下雪时,小精灵能带着我的祝福在你那儿尽情跳舞!
此致
祝您身体健康!
爱您的孩子
2014年2月27日
出生
死寂的黑暗憋的我将要窒息,蜷缩的身体始终得不到舒展。
突然,朦胧中一个扩散的光点瞬间驱散我不逝的无奈。
随着一声猝不及防的啼声,我这个赤裸裸的生灵猝然降临在这片大地上,此刻周身才有了运动的格调。
我困惑地注视着周围人贪婪的笑,我知道这些人的名字叫做亲人,看着他们多情的笑脸,我只有着对周围世界的强烈渴望,以至于望了亲人的好。
成长
我踏着时间的脊背走来,测量着时间的距离,默默地等待着,预算着。我坚信积攒了十几个生命年头的力量,有朝一日终会有一番作为,终会一鸣惊人,以至于望了亲人的好。
迷失
生命的日子里,偶尔一丝“利益与殊荣”的风也会撩起我内心冲动的波纹,于是静如止水的心得到了空前的澎湃。
终于在一个多岔的路口,我迷失了前进的方向。不敢问路在何方,只知道路在脚下,却不知谁为我来指点,指点我目标的方向。
我依旧在岔路口徘徊,等待。
觉悟终于我的面前出现了一张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孔,是一张张被我几近遗忘的脸庞,他们是我的亲人,他们笑着对我说:“延着这一条崎岖的路走下去,那便是你要的目标。”
我牢记他们的劝告,无论前方的路艰难险阻,我会一极端的走下去。
我也终于懂得了亲人的好。
后记:我曾是个一度迷失的孩子;如若不是亲人的指点,我恐怕仍旧走不出迷惘的沼泽。
亲爱的妈妈:
您还好吗?
人们都说母爱无边,在这十年中您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我才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和深刻道理。从我出生到现在,我明白了这世上最无私的爱,就是——母爱。
您把我生下来时,将我轻轻抱在怀里,这时,一股暖流像一条充满爱的小溪,慢慢地流到我的心田。当我上学时,每天都是您大手拉小手的送我上学,那时候,我心中的杂念全都不由自主地消失了,让我内心无比平静……而我还清清楚楚地记着,那一年,我上一年级。我的字写的龙飞凤舞的,因此,老师总是说我“书写不好,考试别想考好!”每每听到这句话,我总是嘟着嘴巴。上二年级 时,我的字依旧是信笔涂鸦,连连让老师生气。一天,我在家里写作业时,您来检查我的作业,当您看到我的作业被我“画”得不成样子,便二话不说,一气之下“抓”起我的作业,然后“嘶嘶”,撕了它。看到这幅情景,我大吼一声:“你知不知道这些作业可是我的心血啊?!明天我拿什么给老师!”那是我第一次用这种口气和妈妈说话,“就你这样书写,明天老师不会撕吗?重写!”那时,我委屈的“银豆豆”像放了闸一样,“哗啦啦”,不停地流。后来,姐姐说,妈妈那也是迫不得已,是在关心我。听了这番话,我心里不禁难过起来。
现在,我上了四年级 ,变得听话极了,与以前大不相同了,但这件事还是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而您呢,从那个时候就出差了,从那以后,我非常地想念您。您善意的叮嘱,我却不懂珍惜,一旦您不在我身边,我才知道您对我的可贵。妈妈,希望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吧!
妈妈,您不必为我担心太多,我已经懂事了,在学习上我一定会争气,一定不会再给您增添太多麻烦,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表示我自己长大了,也要报答您对我的养育之恩!
您的女儿:刘雨璐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长辈还有精心培养我们的老师为我们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
爸爸妈妈你们还记得小时候的我很胆小很害怕鬼,但你们都告诉我这个世界没有鬼,但由于心理作用在作怪,让我不敢一个人走黑路或到什么没有人也没有光的地方去,就连平时走路都时不时地往回看。就是在这种心理的长期笼罩下,让我越感到害怕,就越是激起我看鬼片的好奇心,好把那个一直让我觉得恐怖的无形的鬼一睹为快,从此就不会再被害怕占据我的思维了。于是经我朋友介绍下我看了午夜凶铃。可这不看不要紧一看还真把我吓了几天几夜。晚上总是睡不着觉,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冒冷汗。心里自言自语道:早知道鬼片那么恐怖当初就不看了,搞的现在上厕所都不敢了。很快爸爸妈妈你们就发现了这一情况把我单独叫到卧室问我最近怎么了?”我不敢说慌就一五一十的说出了实情。当时你们很气愤,可愤怒的火焰里夹杂着担心和着急。
这几天你们一有空余时间就在一起商量如何治好我这心理上的恐惧感,让我彻底消除恐惧。一开始妈妈您用语言治疗法:您语重心长的教导我说:“玲玲呀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鬼都是导演虚构出来的,像你们这么大的孩子就喜欢这些虚幻的东西其实妈妈以前也像你一样。但是现在想想都觉得很幼稚。”当时听了您的这番话心里是觉得舒服多了可是这个办法对我只起到了一天的作用。这时候爸爸您上场了您跟妈妈用的是一个办法只是语言有点不同而已。您认为我是在胡闹并不是真正的害怕因为像我这种整天活蹦乱跳的什么事都不怕不可能被一些毫无根据的东西吓成这样。还让我就此收手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您还让我独自一人去上一下厕所以表诚实。听了您的这番话我放心大胆的去上了一趟厕所。回来您就问我感觉如何?我很得意的说根本就没有什么事嘛,那些东西根本我存在。您就放心的回去睡大觉吧。”您听了我的这些话非常高兴,带着笑容走回了房间那天我睡的也很香。接下来的几天你们有观察了我的行为证明我真的彻底的消除了恐惧感这才把心里的是头放了下来。
其实从这件事中我也明白了父母对我们的爱和付出要远远多于天上的繁心,而作为子女,只知道做小皇帝从来不去体会父母的用心良苦不知道感恩让我们变得自私自利,不去考虑别人的付出。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一起行动,知恩图报,学会感恩。冬天就不再寒冷,黑夜就不再漫长,幸福开心就会时刻陪伴在你们身边。
我讨厌离别,我讨厌每个人都一一离我而去,但是,人终究会老,终究会离去,那我是不是就要习惯离别?
那年,我还是个乳臭味干的幼儿园小孩,不管我有多小,记忆有多模糊,伤痕却深深的烙印在我心里,第一次,我知道有个人,有个家人,很亲很亲的家人,离我而去,才幼儿园,我就被接受这样的结果,尽管姐姐和妹妹一点印象都没有,我的心中,还是有一道又长又深的疤。外公,你过的好吗?
最近,我问爸爸外公是不是得了癌症,不想吃药,所以才离我们而去,爸爸说:“外公不想要麻烦家人,因为癌症要支付很多医药费,而且他不想要承受那么多的痛苦,才选择用这种方式离开。”
我无言,虽然早就知道原因了,却还是很好奇的想知道外公为什么不想吃药,现在,我的到了答案,一个全新的答案,终于有人肯把我当成一个大人,愿意跟我说外公的事了。
小时候,我问妈妈外公过世的原因时,妈妈只说:“他不吃药啊!”我一直以为外公很固执,固执的不想吃药,才会让我们承受那么多痛,原来,我误会外公了,他为了我们,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我们的幸福,他不要我们为了他一个人承受那么重的负担,他觉得他一走了之,就不会有这么多问题了。
可是外公,如果你那时候好好的接受治疗,或许会健康的走出医院,就算到最后又复发,你还是陪我们走了那么长一段路啊!这样我对你的记忆也不会那么的模糊,也不会还没记好你的脸、你的身躯,你所有的一切,你就离我而去,我讨厌每次想到你就开始掉眼泪,停也停不了,如果你当初好的活下来,或许我就不会那么讨厌你了。
一个小时候抹灭不了的悲伤记忆,让我再也不想要与谁道别,我害怕孤单,害怕自己一个人,所以,我再也不要有人离开我了!
我的老家在农村,今天回老家,是去看望姑奶奶。姑奶奶的儿子18岁时死了,后来又有了两个小姑姑,大的9岁,小的7岁,姑姥爷身体不好不能干重活,只能给人看家挣点钱。全家的收入就靠他一人。
我和妈妈沿着泥泞的小路来到了姑奶奶家。进了大门穿过门厅,拐进了院子。这是一个不大的院子,用水泥铺成,正对着的是大北屋。左边有一个小饭棚,没有门,也没有灯,墙黑黑的,中间有一个灶台,旁边堆着许多柴火。饭棚的旁边有一盘磨。右边是栏,用来饲养牲畜,还可以当厕所。栏的旁边是一间小屋。
姑姥爷正站在磨的旁边,手里扒着冻了的白菜叶子。白菜从哪里存放着呢?我怀着好奇心慢慢地走向北屋,屋子的门是木头做的,共两扇,门上各有一块玻璃窗,门用绿漆刷过,看上去很旧了。走进北屋,第一眼就看到了正对面高方桌下面的白菜。在我们家里,白菜一般都是存放在仓库里的。北屋的中央有一个长沙发,沙发已经很旧了,前面有一个矮方桌。靠东墙放着一个衣柜,有点小,但是里面放着很多东西,什么都有,姑奶奶从衣柜的盆子里找出了我小时候的照片让我看。而我们家的衣柜只放衣服,还比他们的大。紧挨着柜子的是一组拐角低组合,上面放着他们家唯一的家电电视机。南墙靠窗的地方摆着一张写字台,写字台上零散的放着几本课本,没有一本课外书。课本上面放着一个破旧的铅笔盒,这还是去年的时候我送给她们的。笔都在那里面。这就是他们的客厅了。这么冷的天,客厅里竟然没有炉子。我坐在客厅的小凳子上,冻的瑟瑟发抖。姑奶奶看见了,急忙把我拉到了客厅西边的小屋里,小屋里一头放着炉子,一头摆着床。炉子旁边放着一张小桌子,一个菜厨,还有几把椅子。不来客人的时候,他们一家就在这里吃饭。
我把从家里带来的学习用品和衣服拿出来送给了两个小姑姑。两个小姑姑虽然家庭条件艰苦,但她们的学习成绩都非常优秀,我要向她们学习。
这次回老家我知道了城市与农村的不同,我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好生活,好好学习,将来帮助更多的人。
山中有个美丽的小村庄,这里住着一位八十多岁的苗族老奶奶,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她,满脸皱纹,手脚行动十分不便,唯一的亲人也外出打工了,因此是个五保户。
幸好老奶奶的邻居是小丽一家人。小丽十分懂事。小丽的'妈妈是个热心肠的人,每天从地里回来,总去帮助老奶奶干些家务活儿,有了好吃的也要分一些送给老奶奶,小丽的妈妈时常对她说:“老奶奶身边没有儿女,你要尊重她并要去照顾她。明白不?”小丽听了,使劲地点了点头。她一直记着妈妈对她说的话。
今天是星期日,小丽做完了功课,又去帮老奶奶干活了。
她一进老奶奶的家,就看到院子里放着一个脸盆,盆边放着一些脏衣服,老奶奶正在吃力地洗着衣服。这时,小丽快步走上去,一边抢走她手中衣服,一边说:“老奶奶,这点活就让我来做吧!您先回屋里去休息。”
老奶奶听了,笑咪咪地答道:“好!那我先休息一会,走了。”说完,她就转身回屋子去了。
小丽更卖力地洗,搓了又搓,直到满意为止。不一会儿,她就为老奶奶洗完了。她正在晾衣服时,老奶奶从屋里走了出来,见小丽洗的衣服那么干净,不由得从口袋中掏出一大把红枣。对小丽说:“孩子,吃吧。”小丽说:“我不要,您还是自己吃吧。”
这时,老奶奶笑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啊!”小丽连忙说:“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你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啊!”老奶奶赞叹道。
说完,她就搂住了小丽?
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主题作文【热点】
一位六十多岁的奶奶用她枯瘦的手,抚摩着一位十几岁小姑娘发亮的秀发,用她满是皱纹的脸庞贴着小姑娘白嫩、红润的脸蛋,含着泪说:“孩子,谢谢你!”你能相信这是没有血缘的祖孙俩吗?
老奶奶是苗族人,她的'女儿在外埠教授教养,一年只能回来一次。老奶奶的邻居小红是一名少先队员,当了解到老奶奶的情况后,她就暗下决心要帮助老奶奶。
平时,小红帮老奶奶扫地、拖地、洗碗,老奶奶非常感谢小红。可是,有一天,小红去帮老奶奶做事却吃了个闭门羹。这可难不倒小红,她还知道一条秘密通道呢!小红轻手轻脚地绕过后院,进到屋里。可面前的景象却让她大吃一惊:房子里一片散乱。小红立刻挽起袖子开始顿,当顿完房间,正预备关门离开时,忽然发现门后还堆着一堆脏床单。小红不假思考,马上打水洗床单。她先把床单放在水里浸湿,再拿刷子使劲地刷,又使劲地捶打。小红边捶边想:“呀,这些床单可真沉,老奶奶年纪这么大了,洗床单多累呀!”当小红洗好床单预备晾起来的时候,老奶奶颤巍巍地走进了院子……
老奶奶看到这一切时,抬起手用袖口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说:“你真是个好孩子!你这样帮助我、照顾我,真比我的女儿还亲呢,我该怎么谢你呢?”听到这话,小红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嘴巴抿着。过了一会儿,小红说:“奶奶您说哪里去了,帮您做点事儿是应该的!”
人间处处有真情,真情时时暖人心呀!
英子家的邻居是一位老奶奶,老奶奶的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很少回来,家里只有她一人。
一天,英子放学回来,做作业的时候,听到隔壁的老奶奶好象打破了玻璃杯的声音,英子就马上跑到老奶奶家里看看,英子问:“老奶奶,你打破了玻璃杯,让我来帮你收拾吧!”老奶奶说:“刚才我倒来一杯水,不小心掉在地上了,把玻璃杯打碎了。”英子拿来扫把,把地上的玻璃碎都扫走了。英子还帮老奶奶重新倒一杯水。
从此,英子每天做完作业都来帮老奶奶做家务,一个星期天,英子又来帮老奶奶做家务,来到老奶奶家,英子先帮老奶奶扫地,扫完地又拖地,英子把老奶奶家的地拖得干干净净,四处一尘不染,英子把老奶奶的脏衣服和被子拿出洗。天气很冷,英子的手因为放在水里很久,所以手都冻红了。老奶奶看到了,走过轻轻地抱着英子,对英子说:“孩子,你辛苦了,你虽然不是我的亲孙子,但你比我的亲孙女还亲。”英子听了,羞涩地说:“这是我应该的。”老人亲吻着英子的脸蛋。这对邻居仿佛是亲人一样,真是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在生活中伸出双手去帮助他人,别人才会伸出双手来帮助你,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美好的人间。
亲爱的小琦:
一晃眼,我们都即将毕业。六年的光阴像朵朵云彩离我远去。在这六年的时光里,我不仅收获了知识,更得到了一段段珍贵的友情。
在这六年中,我如一棵嫩芽,在老师们精心的照料,用心的灌溉下,逐渐成长。当你生病了,同学们处处关心你;当你比赛取得胜利时,同学们纷纷向你祝贺。一句句温暖的问候,一句句简单的关心,都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上。
仿佛此刻同学们郎朗的读书声还在班级里回荡,似乎在操场上还萦绕着我们的欢声笑语,在校园里还有我们嬉闹的身影。在母校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过我们的脚印,都是我美好的回忆。往事桩桩件件,历历在目!
不知何时,我们已从懵懵懂懂的小孩长成学校里的大哥哥大姐姐,成为低年级小同学的榜样了。猛然回首,看着美丽的校园,看着敬爱的老师们,看着亲爱的同学们,我更加珍惜最后笔砚相亲的日子。小琦,你的小学生活是否也和我一样难忘而美好呢?
祝你:
学习进步,身体健康!
你能来到这个世界上,看到赤橙黄绿青蓝紫,享受阳光雨露,是父母的功劳;你能拥有知识,纵横古今,在诗词歌赋中遨游,是老师的功劳;你能衣食无忧,出入自由,“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社会的功劳,既然父母给了你生命,老师教给了你知识,社会给了你温暖,那么,你就要知恩报恩,学会感恩。
“感恩”顾名思义就是感谢恩人的意思,对于有恩于你的人,要知恩报恩,人家给他一桶水,你要回报一杯水,人家给你阳光般的温暖,你要回报星光般的灿烂,这就是最起码的做人之道。雨果说过“卑鄙小人总是忘恩负义的,忘恩负义原本就是卑鄙的一部分。”我们要做人,要行走江湖,立足社会,那么就要学会感恩。
感恩是人生最起码的道德。“鸦有反哺之义,羊知跪乳之恩”,一个人能来到世界上,并且长大成人,全是父母精心哺育的结果,因此父母之恩天高地厚,父母养你成人,你为父母养老送终,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老师教给你知识,费尽心血,用尽心事,你不能翻脸无情,像地痞流氓一样,伸手打你的老师,张嘴骂你的老师,古语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虽然,现在这个观念逐渐淡化了,但是,老师就是老师,他毕竟是你的长辈,爱你如父母一般。他把阳光给你,为你设计了锦绣的前程;他把航线给你,为了指明的前进的方向;他不是你的父母,却和父母一般恨铁不成钢,你怎么能伸出那只罪恶的手?你的良知何在?一个人如果连最起码的良知都没有,将来怎么能服务于社会?同样,社会给了你温暖,为你的成长提供种种条件,那么,你就要感恩社会,“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把你的聪明才智奉献于社会,只要这样你才能对得起天地良心,黄天厚土,才不失为一个大写的“人”字,那么你的人生才过得问心无愧。
“感恩”是一种人生必备的品德。一个人能来到世界上,必须具备一颗感恩之心,“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唯有如此,才能赢得亲人、朋友、上司的信任,从而立足社会,使自己的事业蒸蒸日上、蓬勃发展,如果不具备这种品德,恩将仇报,以怨报德,你失去的不仅是一个人的信任,而是一片蓝天,其结果必然会导致人际关系的冷淡,亲人的远离,朋友的怨恨,同事的不信任,那么,你的事业也必将受到挫折。英国作家萨克雷说:“生活就是一面镜子,你笑,它也笑;你哭,它也哭。”所以,你要学会感恩,把感恩之心贯穿在你的整个人生中,唯有如此,你才能快乐地生活。
感恩是人生一道亮丽的风景。人生因感恩而变得精彩,家庭因感恩变得温馨,社会因感恩而变得和谐。学会感恩吧!学会感恩心胸就会变得豁达,阳光会透过云层照亮你生命的航程,使你的人生之路充满流光溢彩。
学会感恩吧!让感恩之花永不衰败!
有一个小女孩名叫小云,她今年十五岁了。在小云家住着一位八十三岁的苗族老奶奶。老奶奶得了很严重的病。老奶奶的家里没有一个亲人。小云觉得这位老奶奶很可怜,经常去老奶奶家帮助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今天,小云去老奶奶家看看老奶奶有什么事要她帮忙。小云叫了一声:“奶奶。”可是,屋子里没有声音。小云又叫了一声:“奶奶。”可是屋子里还是没有声音,小云心想老奶奶是不是出事了。小云急忙走进了老奶奶的屋子,看见老奶奶正在睡觉,总算松了一口气。
小云看见老奶奶的屋子里有一堆脏衣服。小云轻手轻脚地
把衣服放进竹篓,背起竹篓去了小河边。因为现在是冬天,河里的水冰凉冰凉的。小云忍着刺骨的寒风,把衣服洗完了。小云回到了老奶奶家,刚把衣服晾了一半,老奶奶就醒了。老奶奶看见小云在晾衣服,一双小手冻得通红,心疼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老奶奶紧紧抱住小云,喃喃地说:“谢谢你,小云!”小云听到这样的话羞红了脸。
从那以后,小云对老奶奶更好了。在小云的照顾下,老奶奶生活得很幸福。
别人精心整理的“天魔传作文”文章,感谢您抽出时间来读这篇文章。作文是考验我们思维深度和敏锐度的重要测试,在课堂考试中,作文也是起着重要作用的。写一篇出色的作文可以让我们的语文成绩更出彩。
他是一个看来约有六十几岁的老者,实际年龄已近八十,但因保养得宜,所以看来比实际年龄要年轻。
老者面貌有凌有角,岁月并未削减他的风采,反而更具一股骇人的气势,身上的衣饰虽只是简简单单的素黄色,但精美的剪裁,高超的绣功,细致的布料,在在都显示它不凡的身价,也衬托出它主人非比平常的身分。
老者合上手中的奏折,怒斥:“真是一派胡言,竟敢要本王停止对泰龙帝国用兵,也不想想今日他是托谁的福气才能身居高官,虚,你在吗?”
彷佛回应老者的呼唤,一个全身幽黑的人影自房间的黑暗角落浮现出来,一个躬身:“王,你叫我?”
“明天我要麦塔金议员的狗头,让其他人知道我德野王虽决定要退休,可一样不许别人怀疑我的决定。”老者霸气十足的道。
什么,原来此人竟是华那邦公国的帝王-德野王。
虚再度一躬身,道:“全依王你的吩咐。”
德野王点点头道:“去吧!”
虚的身影彷佛融入黑暗之中,消失不见,彷佛在那从未有任何东西存在过。
德野王想了想,突又道:“影!”
一道身影如刚才一般,从另一黑暗角落浮现出来。
看来他(她)是影了。
影一躬身,就听到德野王道:“影,最近老虎一家有什么动静?”
影躬身答道:“禀告王上,老虎一家都在家中,没有任何的动作,只是…..”
声音既脆又清,原来她是个女的。
德野王本来一听到没有什么特别的,显得很不高兴,但在一听还有下文急忙示意影继续说下去。
影迟疑道:“前天隆家的独子来访,理由是探亲,已于昨天离去。”
德野王喜道:“泰龙帝国的隆家?”
影点头道:“没错,另外还有线报,说来访当日深夜他曾跟现在的当家虎有过谈话,不过线报不是很可靠。”
德野王喜道:“没关系,叫线民来见我,另外通知右相,叫他明天来见我。”
影暗叹一声,躬身道:“遵命。”
身形又融入黑暗之中。
德野王大笑道:“翰罗,你这只掉了牙的老虎,我看这次你能跑到哪去?”
两个月后,距离德野王退位还有一个月。
这两个月之中,公国中发生了许多的大事,包括反战联盟大老麦塔金议员家中无故遭火灾,全家人无一生还;泰龙帝国送上停战协议;海军总指挥-喀滨.赛连-突然辞官。
但这些都与亚?无关。
这两个月之中,除了每天勤于练气外,就是与家人同享为曾有过的天伦之乐。
世仇泰龙帝国停止攻击,公国之中有了难得一见的和平景象。
身为公国支柱的斯达克家中的所有人理所当然的在家中度过了罕见的和平的两个月。
家人陪伴在侧,加上又获知议会已判定前几次败战之罪不在家人身上,使的亚?在这两个月中过的比前十五年中所有的快乐加起来还快乐。
这一天,亚?一如往常,在练武厅中加强体能训练,忽然,一阵话声由门口传来:“亚?,你在练什么?”
亚?转头一看,原来三位哥哥都来了,问话的正是大哥亚华。
亚?停下训练,欣喜的跑到三位哥哥的旁边,道:“哥哥你们怎么都来了?我是在练习体能。”
亚华笑道:“你怎么会想练体能呢?我听管家说,你这两个月来练的很勤呢!”
亚华不好意思道:“没有啦!我是依里昂舅舅教我的方法在练气及加强体能。”
三哥亚若笑道:“没想到咱们的小弟也会练气,真了不起。”
亚华怀疑道:“三哥你说“也”,难道你们也会气?”
亚旭敲一下亚华的头笑骂道:“这么瞧不起哥哥?你以为哥哥们的盛名是凭空掉下来的?告诉你,不但哥哥们会,连爷爷跟爸爸都有练气,而且还比哥哥们强。”
亚?一听不由暗吐舌头,他还以为全家只有他会练气而沾沾自喜呢!
再一想,突感到不对,兴师问罪道:“好呀,哥,你们都瞒着我自己偷偷的练,不让我知道。”
亚华三人互看一眼,由亚华道:“这可不关我们的事,当初是小妈一直对我们讲,说在你二十岁之前不可以让你接触到气,所以父亲才没教你练气,我们还很奇怪你为什么会练气了呢?”
亚?暗暗纳闷:“妈说在二十岁之前不可以让我练气,难道,是因为我的精神异力的关系?那我现在练气不知有没有关系?”
“算了,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也许没关系吧!”下个结论后,亚?不再想那么多。
亚若问他道:“亚?,你现在是练什么气?”
亚?回答:“三哥,我现在只是照里昂小舅所教的,只是在筑基,他说等我有一个程度之后,才再继续尽一步的修练。”
当下亚?又把里昂教他的东西再一次重复一次给三位哥哥听。
三人听完后,亚旭道:“里昂这样教你是没错,但他有没有说要等你练到什么程度后才能再近一步?”
亚?摇摇头:“小舅没讲,不过根据他所说的,我可能还要练个一两年才算是有所成就。”
亚华问:“亚?,你现在练气有什么感觉吗?”
亚?偏着头,道:“我现在练气时,都能感觉到一股极冷的气顺着小舅教我的练气路线迅速循环,而且当我把这些气囤积再体内丹田时,只觉一团冷气在那盘旋,当我练体能时,这一股冷气会分出一部份回绕我的全身,令我全身清凉,练起来也没那么辛苦,哥哥,我这样视算是到什么程度了?”
亚华三人惊奇的互望一眼,亚华又问道:“亚?,你说你开始练气是由里昂教你的?哪道现在你练气也不过是二个月不到?”
亚?点点头。
亚华惊讶道:“真是不可思议,亚?,你知道你这样的程度是真气已稳固的情况,而且是已达到“内敛外放”的程度了,这实在是太惊人了,要不是我确定你以前从未练气,你又是我弟弟的话,讲出这一番话我可是不相信的,要知道这是一般练气人花上五、六年都不太容易能到达的程度,我也是花上四年才达到你现在的进度,真不知道你是怎么练的?”
亚旭、亚若也是一副心有同感的点点头。
亚?一听三位哥哥的肯定,心中不禁十分高兴,笑道:“我只是想妈妈教我的天心诀中药我一次练三十六循环,我就想小舅教我的练气法也没说要练几次循环,所以我就干脆也一样练三十六次循环,只是没想到效果这么好。”
亚华大叫:“一口气练三十六循环?”
亚若也跟着叫道:“天心诀?”
只有亚旭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喃喃道:“这就难怪了,这就难怪了。”
亚?莫名其妙道:“有什么问题吗?”
亚华三人互看一眼,移到一边,在亚?听不到的角落理,不知在说些什么,过了一会,三人才又到亚?面前。
由亚旭发言道:“亚?,你不介意让我们知道天心诀是怎么回事吗?三十六次是怎么来的?如果介意的话也没关系,这毕竟是你母亲留给你的。”
亚?回道:“这有什么关系呢?”
说着,他就把母亲的遗书这件事说给三位哥哥听,同时也把天心诀拿出来给他们看。
亚华三人看完天心诀之后,又是经过一番讨论,依旧推举亚旭代言。
亚旭把天心诀还给亚?后,郑重道:“亚?,这一本天心诀你要保管好,我们不知小妈是从哪找来的,在我们眼中,天心诀根本是一本不亚于我们家传“破魔真气”的一本练气学,不,应该是说它比“破魔真气”要略高一筹。”
“也许小妈及你皆不懂气的关系,所以只注意到它关于训练精神力的部分,但关于练气的部分却忽略了,这也难怪你练气的进度如此惊人,毕竟,你虽只有练习精神力锻炼的基本部分,但不知不觉中,还是为你将来的练气打下相当深厚的基础。”
亚华插口道:“亚?,你现在可以不必再练习基本口诀了,你的气已经固定了,再来就是如何精练气了。”
说着,亚华又拿过亚?手中的天心诀,打开来,指着其中一些地方道:“小妈再翻译时,大概是因为不懂气的缘故,或是因为注重精神力锻炼的关系,这一些部分有违练气的原则,应该做一些修改,这也是为何你练了十一年,光只有增加精神力而气一无所成的原因,现在你只要加以修改练气的循环路线的话,相信不出几年你一定会比哥哥们好。”
说完亚华把须修改的部分一一指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当五心循环后,亚?必须把气集中在丹田处,不然这些辛辛苦苦练出来的气又成为精神力了。
讲完后亚华把天心诀还给亚?,但亚?却拒而不收道:“大哥,既然这天心绝笔破魔真气好,大哥何不把它留下,跟二哥及三哥一起练呢!”
亚若笑道:“傻弟弟,虽然这天心诀比破魔诀好,但就如小妈所说的,他根本是专为你这种具有特异精神异力体质得人而设的,哥哥们先不讲体质不适合练它,练了也无法有像你那么好的效果,单就哥哥们练“破魔真气”已有十多年的基础,要我们放弃“破魔真气”而从头练天心诀,那根本是划不来的事。”
说完又呵呵笑道:“我们练破魔诀而得“破魔真气”,那亚?你练天心诀而得的真气不就要叫“天心真气”了。”
亚华及亚旭点头笑称:“是呀!是呀。”
从此,亚?独门的真气总算是有了正式的名称。
亚旭笑了一阵子后,,突皱眉道:“大哥,我觉得有点不妥,小妈本意是要叫亚?藉由天心诀来控制他的精神异力,但现在大哥这么一改,天心诀变成练气诀,这不是有失本意吗?”
亚华一听也觉得不妥,但一时又想不出什么解决的办法。
干脆道:“既然这样,亚?,你就一半的时间用来练气,一半的时间用来练精神力好了,这样既不必放弃任何一项,又能同时锻炼到,算是一种变相的解决方法了,等到一年后,你的精神力成长缓慢后,你再来专心练气好了。”
亚?想想也是只有这办法了,便也同意了。
但他有个问题:“大哥,那我是不是每次一样都要练习三十六个循环吗?”
亚华皱眉道:“一口气练三十六次循环,这我可没听过,因为我们每次一练气都只有练一次循环便停了,不过既然小妈说练三十六次效果较好,那你就练三十六次好了,我也想试试破魔诀是不是也可以一口气练三十六次循环,看看效果是不是会有如神助般好。”
亚?点点头表示了解,如果真是如此,那任谁也都想试试。
亚若突不怀好意道道:“好了!好了!解说讨论就到此为止了。”
“亚?,来来,三哥试试你的天心真气练到什么程度了,战场上老是打那些小兵兵都不过瘾,难得你有这么一门绝学,三哥从刚才就浑身发痒,咱们试试。”
亚华笑骂道:“好了,你这家伙,武痴发作到自己的小弟的身上去,来来,真发痒的话,大哥我替你止止痒吧!”
亚若大喜道:“真的吗大哥?自三年前我们动过一次手后,我们一直没机会动手了,今天可要好好的试试!”
“我也想知道这三年来你的“破魔真气”练的如何?”亚华也是跃跃欲试。
他狞笑道:“好一个斯达克家最没出息的么儿,我看你才是斯达克家最具威胁的人吧,不过今天碰到我算你不幸,还没闯下一番作为就要遭到不幸了,真可惜!”
亚?戒备地看着苇诺,祖、父、兄皆陷入苦战之中,在场没有一个人能帮他,而他却要面对在场中显然是第二高手的苇诺,令亚?不由提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面对他。
右手不动,手腕上的三条长须,有如长鞭般伸长,刹那间,卷住了来不及反应的亚?的脖子及双手手腕处,一个使劲,亚?整个人,被提往半空中。
脖子上的长须,一用力卷住,亚文满脸通红,呼吸不顺几乎窒息。
苇诺狞笑:“今天你的运气真不错,就让你试试我的噬血夺体大法,这可是我十年来研究出最痛苦的死法。”
话一说完,只见长须尖端,那呈现长针状的尖端,突浮现无数的小倒钩,往亚?的双臂及颈侧刺入,三股有如喷泉般的血液冲出。
当尖刺刺入肉中时,亚?只觉一股吸力传来,彷佛全身的血液全都集中在这三个伤口处,被这长须吸走一般,大量失血晕眩的情形,出现在亚?身上。
同时,在全身的骨节处,一种难以言喻又酥、又酸、又痛、又痒,宛如千万只蚂蚁同时叮咬,浑身的肌肉,因为大量失血而发出抽?A、酸痛的警讯。
亚?他就好像身处在集所有痛苦于一身的地狱中。
虽然身处这种情况之下,但亚?的神智却异常的清醒,那种清醒的感觉,足够让他数清身上到底那边发出痛苦,但也因为身在这种情况之下,使得亚?痛苦的感觉胜于旁人数十倍。
在大量失血及全身陷入地狱般的疼痛中,亚?感觉到自己的血、力量正一点一滴的透过这三条长须被吸走,死亡的阴影开始笼罩在他的心头。
“不!不!我绝对不可以死在现在,我绝对不能死。”
一股强烈的意志力、精神异力,在亚?强大的求生意志之下,开始了第一次有意识的运作,额前中央处,慢慢的跳动着,由缓趋快,开始发出银色的光芒,由弱而强,彷佛回应般,原本依附在他右手臂上的贪狼星,也呼应的发出了淡淡的银色光芒。
慢慢的,右手臂上开始出现了一颗银色的狼头,苇诺那红色的长须,插入的地点,就正是贪狼星张大的口中,诡异的情况出现了。
贪狼星的嘴一合,看起来不像是长须插入亚?的手臂中,反倒是贪狼星咬住了长须,一阵咀嚼的声音传出,贪狼星竟开始将长须咬碎、吞下。
等到贪狼星完全脱离亚?的右手臂,恢复它的原始型态时,苇诺右手那条长须已经被它硬行扯断吃下去。
恢复原形的贪狼星在亚?身上口脚并用,三两下,苇诺三条长须全被它弄断了,一脱离被擒的局势,亚?不由跪立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贪狼星则站在亚?前面,全身毛发竖立,张牙裂嘴,对苇诺发出愤怒的低啸声。
好不容易,亚?终于喘过气来,又再度站了起来,这时,苇诺才看到亚?的双目竟开始产生异变。
右金左银,异样的目光散发出来,越来越强烈,但渐渐地,右眼金色的光芒逐渐变淡,烂银色的光芒取代金光,片刻之后,一双银光闪闪,令苇诺无法直视的目光出现在亚?脸上。
不知怎么搞的,苇诺突感到一阵惊慌,一种难以言语的异样垄罩他全身,使他感觉到他好像是一只被蛇盯住的青蛙,不敢有任何的动作,深怕一动就会惹来杀身之祸。
一摇头,苇诺藉着这动作彷佛把心中那股恐惧排出,提起精神道:“原来你还隐藏有这一只奇怪的幻兽,不愧是斯达克家的王牌,不过你认为凭这只才成长到第三阶段的小幻兽能抵的了我的血煞吗?”
“我的血煞可是不属于六大属性中,独树一格的血属性,凡是被我的血煞击伤,任何一只幻兽的能量皆会被它所夺走,你的幻兽能抵抗多久?”
这时,苇诺旁边突出现一个声音:“苇诺,你的话未免太多了?”
苇诺转头一看,不知何时,他的身边出现了十一个人,每一个人全身皆裹在乌黑的衣服中,连面目都不清楚。
听清楚声音,苇诺豁然一惊,暗道:“是呀!为什么我现在会说出这一番话来?”
尽管心中不愿承认,但苇诺心里明白,他是受摄于亚?那诡异的目光而不自觉的说出这一番话来,以壮己胆。
如果是在比武中,他已经算是输了。
这时亚?眼中的目光已经是渐渐消失,恢复成平常的眼光,刚才,当贪狼星脱离他的右臂,解除他的困境时,亚?额中央处突以他自己也无法数清的速度,剧烈的跳动。
霎那间,亚?突心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他可以由贪狼星的眼中看到它所看到的,也能清楚的感觉到,贪狼星正在腹中,“分析”着血煞的触须,同时在身上开始制造出和那触须相同的能力来?
这种奇异的感觉好像是在告诉亚?,他正化身成贪狼星一样。
直到贪狼星“分析完毕”,亚?才觉得他又回到自己身上来,这时也是苇诺察觉亚?双目的银光减弱的时候。
亚?事后才知,当时的他正和贪狼星建立起强大的精神联系,那散发出来的强大精神力造成了苇诺本能上的畏惧,才使的他说出那一番话来。
这时恢复正常的苇诺才有精神去注意其他事。
“虚,你怎么会来这,又带来了十个暗魔?”看了身后那十个浑身充满了神秘感的十个黑影道。
虚一摇头冷淡道:“陛下他担心。”
一句话说完,虚就一副不肯在多说的样子,而苇诺似乎熟知他的性情,也不在多问。
将他们的对话听在耳中的亚?心中一叹,果然是德野王主谋的。
但此时已无暇在去计较这件事到底是谁在主谋的?因为又有异变发生了。
身在危机中的亚?察觉到父兄身上似乎出了问题,因为他们身上的幻兽铠似乎有点不听指挥,而且正逐渐地在从他们身上脱离。
注意到亚?的眼光及翰罗等人身上的异样,苇诺冷笑道:“时间到了。”
手一挥,三十黑卫队员突放弃攻势,全退到苇诺身后,和那十个暗魔并排。
一旁和翰罗打的火热的扈伊也察觉到翰罗身上的异状,在看到苇诺撤掉黑卫队的围攻,他也跟着发出一招,逼退翰罗,同时回身到苇诺身前,问道:“时间到了?”
亚?一家人看到对手全都莫名其妙的后撤,也集中到亚?身边,听到扈伊及苇诺打哑谜似的对话,都摸不清楚到底他们在说什么?
但他们很快就知道了,因为他们身上的兽幻铠竟都开始脱离他们,一个个都恢复成原始的第一型态,于是,亚?这边突然出现了一只半人高的白色巨虎、一只黄色人高巨熊、一只半人高的红色雄狮、一只不亚于半人高的青色狐狸、及一只立在地上足有人的半身高的蓝色巨鹰。
一看就知它们是祖、父、兄的幻兽-光之虎、大地之熊、火狮、狂风之狐、碧水雷鹰。
幻兽们在离开主人身上之后,就一副萎靡不振,窝在地上的样子。
翰罗等人大惊失色,这要命的时候幻兽们怎么会这样?而且他们竟也同时感到全身酥软无力?
灵机一动,翰罗变色道:“苇诺,你用毒?”
苇诺大笑道:“现在你们知道已经是太晚了,你们就等着受死吧!”
看到苇诺一副猫捉老鼠前要玩弄一番的样子,亚?不由怒愤填膺,感受到亚?的怒气,贪狼星一个怒嚎,化身为一道银光,往苇诺袭去。
银光来袭,苇诺一个失神,差点出糗被贪狼星咬中,脱口而出道:
“你没喝酒?”
众人才知原来是刚才宴会中的酒有问题,但亚旭却道:“不只酒有问题吧!不然右相怎么会没事?”
众人一看,果然扈伊的幻兽白水还好好的以魔幻铠的型态依附在他身上。
苇诺大笑道:“传闻斯达克家的二子亚旭智计过人,今日一看果然不错,也罢!看在你们将死的份上,就让你们做个明白鬼吧!”
“右相,请你叫贵高足出来吧!”苇诺对扈伊请道。
扈伊无奈道:“苇诺你就是喜欢做这些无聊的事,好吧!纳肯,还不快出来向你的主人们见个礼,不要让人家说我的徒弟没礼貌。”
翰罗等人一听之下不禁不敢相信自己耳朵所听到的,竟是纳肯?
果然,扈伊一声叫唤,从黑暗处走出一个人来,不是纳肯是谁?
翰罗痛心疾首道:“纳肯,你为何要如此做?难道我们一家有对不起你的地方吗?”
纳肯冷笑道:“对不起我?老实说那倒是没有。”
“那你为何要如此做?”翰罗不敢相信道。
纳肯冷淡道:“没什么,我只是想要出人头地而已,刚好有这次机会,我就稍加利用而已,我还要谢谢老爷你们给我这个好机会呢!”
亚华怒极反笑道:“就为了这个可笑的理由,你就可以出卖我们这些从你小就不断培养你、照顾你的人?”
纳肯再度冷笑道:“培养我?照顾我?说穿了还不是为了你们自己,照顾我是怕别人说你们无情,不会照顾我们这些下人;培养我还不是要我在学校中照顾你们那个没出息的亚?,这又算什么培养我,就算真的事要培养我,我还不是一辈子都无法脱离你们斯达克家的阴影。”
亚华不由哑口无言,他不知道为何一番好意会让纳肯想的如此不堪?
一旁的亚旭倒是比较冷静,问道:“现在说这些已太晚了,纳肯,我只问你两件事,信件是不是你偷的,还有我们身上种的毒怎么会和你有关系?”
纳肯狂笑道:“现在告诉你也没关系,信件虽不是我偷的,但是我骗爷爷去替我拿来的,毒是我昨天下在汤中的,还有那天我也听到御莱和那一个叫什么里昂说的话,我也都转述给陛下听了,这些都是我做的,连你们的计划都是我偷听到而给陛下知道的。”
众人总算知道失败的原因是在他们认为最亲密的人身上。
一边的扈伊冷酷道:“该问的都问完了吧!那就该上路了,翰罗,很遗憾你最后还是没死在我的手中,不过这样也差不多同样意思,苇诺,动手。”
苇诺轻笑一声:“遵命,右相。”
就在同时,一直静立不言不语的御莱突口中高颂:“在天的见证之下,集勇气、智慧、与美丽于一身的强大生物,幻兽呀!请你以最深的灵性,聆听我的倾诉,我-御莱.斯达克-将与你缔结永生的血之盟约,终此生惟有你与我为终生之盟友,契。”
“回生诀”,斯达克家于战场上用以转死回生的绝技。
翰罗及亚华、亚旭、亚若不由脸色大变,翰罗更惊叫道:“御莱,你怎么会用这一招,要知你已………”
御莱在一片白光中惨笑道:“父亲请你别阻止我,今天的危机可说都是我识人不明所造成的,就让我赎罪吧,你快带亚华他们走,我来阻止他们。”
饶是如翰罗般的铁汉,竟也不禁流下老泪来。
已运用过五次回生诀的御莱,这第六次一用,就是激发全身的生命力,威力虽会暴增,但就有如西陲的夕阳,绽放出最后的一滴生命力之后就将进入永恒的睡眠中。
由二哥口中,在获知父亲是使用第六次的回生诀后,亚?当下是激动的想上前去,阻止父亲施展,但该死的,一阵阵令他狂叫的头痛竟在此时袭来,远比前几次还要痛上数千数百倍,令亚?不由报头在地上痛的打滚。
这时,御莱终于完成他第六次的回生诀,只见他身上的白光已全数转移到他的幻兽大地之熊身上,大地之熊获得御莱的能量后立即显得十分精神,而失去能量的御莱不但不如想像的委靡不振,反倒显的神气万分,但翰罗等人皆知这是回光返照,等到御莱的生命力燃烧完后他就会死去。
现在越强就死的越快,这是多么讽刺。
但这些扈伊及苇诺并不知,他们看到御莱突恢复正常心中不由暗骇。
苇诺大喝道:“黑卫队十绝阵全力进攻。”
御莱也跟这大喝一声:“铠化!”
瞬间,大地之熊又附在御莱身上,铠化完毕后的御莱双手各化出一道黄光,形成一道有实无质的黄色光墙,祖住了黑卫队及扈伊和苇诺的进攻,同时大喝道:“还不快走!”
翰罗等人立即同声高颂:“在天的见证之下,集勇气、智慧、与美丽于一身的强大生物,幻兽呀!请你以最深的灵性,倾听我的倾诉,我-翰罗(亚华、亚旭、亚若).斯达克-将与你缔结永生的血之盟约,终此生惟有你与我为终生之盟友,契。”
眼看回生诀将要完成时,一个自始至终都隐身在黑暗中的黑影开始动作。
一个飞身,黑袍中出现一把乌黑的弯刀,无声无息的往他的目标,躺在地上无法动弹的亚?。
长刀已距亚?的胸口不到三十公分。
月光静静地洒下来,洒满了已经成为虚废和焦土的大地。同时,一如往昔几百年的公平,也洒在罪孽深重的我的身上……
(一)蛊
自从张仪入朝那天起,平静的朝庭像是中了诅咒,没错,的确是诅咒,因为我不能相信诅咒之外,还有什么东西能让我如此的鬼迷心志。
寝宫中爱妃郑袖娓娓道来:“大王,张仪乃人中之龙也,此次他背叛秦国,千里迢迢来投靠我们楚国并献丰厚的礼物作为信物,想必是诚意要侍奉大王。大王定要重用此人。”爱妃所言甚是,我心中暗暗想。
“大王,张仪此人重用不得,此人乃秦国派来离间我国与齐国关系的。”朝上左徒屈原厉声控诉道。
爱妃的话,屈原的话,上官大夫的话……不停地在我耳边回旋,我已心乱如麻。
“大王,秦国非常恨齐国,如果楚国确实能断绝跟齐国的关系,秦国愿意拿出商于之间六百里的土地给楚国。”张仪的话再次在这偌大的皇宫中响起。
对,屈原一定是因为怕张仪入朝,他会失宠于我。所以他才会排斥张仪。我要相信自己的判断,相信爱妃之言。
(二)伤
这是我一辈子的伤,被郑袖所蛊惑;受张仪的欺骗,轻信上官大夫和令尹子兰。自己过分相信自己,夜郎自大,致使楚国兵败割地失去六郡。
这是我一辈子的耻啊,自己客死在秦国,补天下人嘲笑,放逐屈原,被天下人责怨。
在横尸遍野的战场上,我隐约听到苍凉而悲壮的歌唱,声音回荡在高高的苍穹上,无数飞鸟聚拢又散开,樱花如同撕碎的心一样,漫天飞舞。
(三)悟
不相信任何人和相信任何人,都是同样错误的。
如今我已经这样凄凉甚至几近无趣地结束了生命,也成了万千没有灵魂的躯体之一,默默守在坟冢下,遥望日升日落。
我离开了,在我最清醒的那一刻。
更啦,希望大家喜欢哦。自己写报名表,格式和天魔之心一样,大家快点哦。
——小冰
一、沙龙复活
【天魔国中…】
“小冰,这次我一定要赢你。”银对我(小冰)说,我笑了会,对他说:“银啊,别把我看扁了,我可不差。”说完后我立刻使出了魔法:“天魔,瞬间分身”我变出了很多个,银冷笑着对我说:“以为我不能破解吗?天岩,瞬间分身,破。”他一招把我的分身给破解了,我们互相笑了笑。
竺向我们走来了,笑着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小冰啊!你在玩吧!你可没那么差。”我点头,拿出一个糖果,含着,然后,再次使出了魔法:“天魔,精灵,出!”
一只金黄色、闪着无限的光的凤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我对凤凰说:“小魔,你来了,乖。”
银笑了笑,对我说:“小冰啊!我也有精灵啊!天岩,精灵,出!”
一只强大的蓝龙向我们飞来,银对蓝龙说:“龙儿,使出招数:蓝——龙飞舞翔。”
一条龙的样子向我飞来,我拿剑一挥,龙就没了,大家惊奇极了,我趁这个时候,叫小魔使出了招数:“凤——烈焰飞刀。”一个凤凰的样子向银飞去,银怕极了,我收回了魔法,对银说:“你又输了哦。”银生气极了,走了。
我和竺大笑,竺一边笑,一边说:“小冰啊,你这次可让他出丑了。哈哈哈哈……”我一边点头一边笑。
我追上了银,对他说:“银,我们去美丽谷玩吧!”银答应了,我们把丹璐也给叫上了,我们一起到美丽谷去了。
【美丽谷…】
我们一进美丽谷,就被美丽谷的景色给吸引住了,我们一直往前走,见到了一位帅气的男孩。
那位男孩向我们介绍自己:“你们好,我叫魅军绿·凌奇·德,你们叫我奇德就行了。”我们点了点头。
我们三个(竺,银,我)望着丹璐,丹璐脸红了(他没注意到我们,她望着奇德),我们看丹璐的样子,就知道——他爱上了奇德,后来,丹璐望见我们看她,脸更加红了,像个大苹果,他对我们说:“干嘛啊!讨厌。”我们一听,大笑起来。
“美丽谷的景色真让人陶醉啊!”我对他们说,银和竺连声点头,只有丹璐没有点头,他反而对我们说:“奇德的帅真让人陶醉啊!”我们一听,又大笑起来。
就在我们欢乐的时候,危险正向我们逼近。
“哼,美丽谷再美也要被我破坏!”沙龙出现了。
我们一转头,见到了沙龙,我们惊奇极了:“沙龙,你…复活了!”
“没错,沙鱼剑,出。”一把尖利的刀出现了。
“哼,想和我斗,天魔(天魔之剑),小魔,出。”我叫出了精灵,小魔立刻到了我的身边。
“五行(五行法杖)/天岩(天岩之剑)/璐丹(璐丹之枪)/天德(天德之弓),精灵,出。”大家的精灵都出来了。
“小魔,使出招数吧:凤——凤凰之音。”凤凰向沙龙飞去,沙龙一下子被打倒了,他对我们说:“等着瞧吧!总有一天,你会是我的手下败将。”沙龙说完就飞走了。
我们的心安了下来,我们一望丹璐——正在问奇德有事不呢!
{未完,待续}
问题其一:当时在华那邦公国历史中,德野王及右相扈伊皆算是公国历史上有数的明主贤相,为何竟会联手陷害当时公国凭以威震诸国的斯达克名将一家?自毁屏障,因此自己敲响华那邦公国一千八百年历史的灭亡钟声,即使当中有人因而懊悔终生?
问题其二:在那一场宴会之中,明明是子虚乌有的事,为何三军总指挥翰罗竟会自行承认?而后陷一家人于流亡失所?
不管后世是如何评断“倾国夜宴”这一历史上的著名事件。
在当时当事人心中自是各有一番想法。
当德野王看著书信时,亚旭已在翰罗手中写下“认、楞、逃”三个字,翰罗点点头,表示会意。
同时亚?也依亚旭的指示,将这三个字传给父兄。
一家人用眼神互相交流,已在寻找时机要逃。
终于,德野王看完了这些信件脸色铁青,怒声道:“翰罗,你有什么要说的?”
翰罗突一跪,大声呼道:“下臣知罪,小儿是受下臣指使,将情报卖给泰龙帝国隆家,因为下臣欠隆家十元公国币。”
后世史学家将翰罗的话纪录下来后,史称“十元卖国事件”,让华那邦公国最后留下一个千古大笑话。
但在当时可一点都不好笑,尽管翰罗的话荒缪无比,但德野王及扈伊可笑不出来,他们作梦也没想到,翰罗竟如此轻易地就承认卖国罪行,不管理由如何荒唐,但她毕竟是承认了。
就在德野王及扈伊一楞时,也是斯达克家等待已久的机会,同时数声“铠化”的声音传出。
翰罗、御莱、亚华、亚旭、亚若五人,一瞬间,身上全都着上兽幻铠。
动作最快的亚若身手将亚?夹在腋下,六个人,五道身影,在半秒之内,全都越过人群,冲破窗户,朝亚?探出的路线逃生去。
德野王及扈伊一时失神,竟眼睁睁地看着翰罗等人破窗而逃。
数秒后,德野王怒?ⅲ骸靶椋?阉?歉?夷孟拢??啦宦邸!
扈伊则是一个飞身,顺这翰罗等人的脱离路线追去。
好不容易,逃出了右相府,翰罗发觉一颗大如脸盆的血色光球迎面袭来,不加思索,他大?⒁簧?骸肮饧?
一道五十公分长的白色光芒随着翰罗右手一挥,发了出去,跟那不知哪来的光球互击,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巨大的冲击力使的翰罗等人动作不由一顿,急奔的动作不由停了下来,这也才发觉不知何时,他们已陷入包围中。
翰罗大略数了一下,大概三十来个,扬声道:“你们是谁?我乃翰罗公爵,是谁叫你们阻挡我的去路的?”
正前方,一个面目阴沉的中年人步出包围线,来到翰罗前方五步处。
发出一阵长笑:“翰罗公爵久违了,你可还记得故人?”
翰罗仔细一看,惊呼道:“血煞苇诺,你不是已经在十年前已经…….”
血煞苇诺,被喻为公国百年难得一见之练武天才,所有人都相信,终有一天,他一定能比得上大陆传闻中的十大高手,十年前,他参与宫廷之叛,被翰罗拿下,照说应已经被处决了,怎么会在这出现?
但不可否认,苇诺的出现令翰罗心中凉了一半。
苇诺面露狞笑:“十年前,我是宫廷罪犯,为你所擒,你可知这十年之中,我天天想找你,若不是陛下不准,翰罗,你早该在十年前就该死了。”
翰罗倒吸一口气,曾几何时,桀骜不逊的苇诺竟会听一个十年前,他恨不得碎尸万段的德野王的话?而且还给他一种忠诚的感觉?
接着又听苇诺道:“真高兴你也有这一天,刚刚陛下以下令擒住你们,死活不拘,不过你们也真是了得,竟然要陛下出动三十名黑卫队员,怕让你们逃了,你们可真了不起。”
翰罗一听,心中更是难受的要死,黑卫队,他曾听说过。
公国中有两支影子部队,直接受皇帝所指挥,“黑卫队”及“暗魔”。
这两支部队实际情形如何连他这三军总指挥也不清楚,只知,他们皆是自幼被挑选入宫廷中,宫廷长期以魔法、药物控制他们,把这些孩子变成一个只知练功、杀敌、及只服从于皇帝一人的杀人工具,而且其训练之严格据说每一百人中只有三人能成功,所以练出来的人每一个都可以说是怪物一个。
如今这些人一次就有三十个包围他们,翰罗心中一动问道:“你也有服药?”
本是随口问问,不奢望苇诺会回答他,谁知苇诺竟答道:“我知道你要问什么,不过那种要对我的幻兽没用,当然也对我没用,只是因为陛下能给我我想要的东西,所以我才会服从他。”
翰罗摇摇头,所要的东西?非名则利,惟此而已,突然,翰罗大喝一声。
双手一展,两颗白光球立即出现在他的手中,双手一合,一把光芒毕现,恍若有形无质的一把五尺长光刀握在右手-光荣明刀。
长刀一挥,大喝:“天堕流星”。
晃如来自九天之外,无数闪耀流星如雨般,往四周包围他们的人头上落下。
苇诺摇摇头,惋惜道:“真冲动。”
只见他神态自若,向后退一步,完全无视那点点流星以化成一道道的刀光。
这时,原本不动的黑卫队动了起来。
当中的一人喊道:“十绝阵之护阵。”
霎时,三十人当中立即有十个人身上发出一道红光,一件件贝尔(熊)系列的兽幻铠出现在他们身上。
十人同时将身上的兽幻铠幻出一支两公尺半的长枪,更同时大喝一声:“千峰万林。”
双手将手中的长枪往上一举,循着诡异的轨迹,幻化出千万枪影,一瞬间,竟将翰罗所发出的一招天堕流星给化解了。
翰罗暗骇在心,虽说他并未出尽全力,但如此轻易就化解了他的天堕流星也是他所想像不到的。
半响,翰罗看着这十人所移动的位置,心中不由恍然大悟,冷笑道:“原来是利用十人的力量结合起来,破解我的一招。”
苇诺摇摇头笑道:“没错,不愧是三军总指挥,一下子就看出他们的虚实,他们每一个人虽都比不上你,但如果合起来的话,相信你想打败他们是不可能的。”
一旁的亚若早从刚刚时就憋了一肚子火了,现在看到苇诺得意的样子,不由火往上升,在也忍不住了,大喝一声:“我来会会你们。”
说着,亚入不顾亚旭的眼色,右手一伸,手臂上一块兽幻铠的部分往上往外延伸,脱离亚若的右手护甲,亚若伸手握住脱离的部分,前端部分立即伸长,幻化成亚若的惯用武器-鹰雷剑,同时往围住翰罗的十人冲去。
可是那十人不为动,反而是外围那二十人中又传来一声:“十绝阵之攻阵。”
又有十个人幻出蓝色雷普(豹)系列兽幻铠,同时手中清一色的出现一把一公尺长的蓝色大刀,不由分说的横一插截,拦住了亚若。
亚若大喝一声:“滚开!”
千万道紫色电流由他手中的鹰雷剑发出,没头没脑地往那拦截他的十个人打去。
没想到,那十人竟发出一声牛吼,同样的由长刀中射出雷电回敬亚若,措手不及的亚若被这一击打的后退几步。
愕然道:“水属性-雷豹?”
苇诺又摇头道:“真是的,没想到你们一家全都性子那么急,我话都没说完,你们就急着要打,你看!你看!又来了!”
一旁的亚华及亚旭打着同样速战速决的心意,同时往包围着翰罗及亚若的二十人分头攻去,企图里应外合,将翰罗及亚若救出包围。
苇诺叹道:“你们想的未免太天真了,别忘了我还有十个人呀!”
说时快,剩下的十人又叫出:“十绝阵之诡阵。”
十个人同时着上青色?奇(猴)系列兽幻铠,手上同样一式的两公尺长长棍,以极快的速度包围住亚华及亚旭。
一边的御莱及亚?异口同声,脱口道:“亚旭(二哥)右前方的目标(人)。”
亚旭一听立即快速的反应出来,手一杨,一道碧青的烈光由手被射向右前方的人,原来是他的武器-风狐狂刀。
经由亚旭的一阻挡,十人所组成的诡阵突一顿,立即给亚旭一个好机会,脱出包围圈中,回到御莱及亚?的身边。
回来才看到亚华因不及脱离而又被包围在阵中,和翰罗及亚若一般,被阵中的杀气锁住不敢随意动弹。
这下一家子中有三人陷入重围,情势恶劣至极,加上因这一耽搁,御莱等人又听到一阵话声道:“真高兴我的贵客还在这,就让我这主人尽一番主人之责吧!”
转头一看,竟是扈伊追上来了。
一旁的苇诺根本不管扈伊的来到,只是惊疑的盯着亚?看。
突问道:“小鬼,你是斯达克家最小的儿子,那个没出息的亚??”
亚?狠狠的盯了苇诺一眼道:“正是你家少爷。你问这干嘛?”
苇诺若有所思的注视亚?一眼,刚刚亚?和御莱同时看出,这十绝阵虽说是以十人为一体,发挥统合的力量来攻击,但还是有一个主导人物,但是一般人是无法分辨出哪一个是主导人,哪些又是被主导人。
御莱凭着其丰富的经验,高深的修为,加上旁观者清的因素,察觉出主导人并不稀奇,但以亚?一个十六岁,甚至还称不上是大人的孩子,又是凭什么可以和御莱同时察出十绝阵的主导人来?
莫非,这一个长久以来一直被耻笑的斯达克家最没出息的人,竟是是斯达克家隐藏的一件秘密王牌?
当下,苇诺不由对亚?升起了强烈的杀机。
事实上,御莱也不知亚?是如何跟他一起察觉出战阵领导者是谁?但他早已知道亚?有着非比寻常的才智,因此显得不会那么惊讶,现在他全副心神都集中在实力莫测高深的扈伊身上。
而亚?则是因为他从亚华及亚若对战之中,所领悟到,后来命名为“神魔眼”的特殊观察法,察觉出十人之中有一个人的动作总是快过其他九个人一丝丝,所以才能判断出那个人是战阵中的主导灵魂人物,因而才能提醒二哥亚旭。
不过他可没想到却因此而惹来苇诺的杀机。
扈伊并未把注意力停留在御莱身上,只见他目光盯着被围在十绝护阵中不得动弹的翰罗,对苇诺道:“苇诺,把翰罗让给我好吗?”
说出来的话好像是和苇诺商量,但语气却是强硬要求,容不得苇诺反对。
苇诺当然知道他和翰罗的过节,乐得做个顺水人情,更何况他还有一个手段没发挥出来,不怕翰罗逃了。
苇诺手一挥:“十绝合运。”
话声一落,只见原本静立不动的三十个黑卫队人,随着苇诺一声令下,开始发挥出十绝阵原本的威力来。
只见原本分成三个集团的人不断地依循某种奇异而特殊的步伐,围绕着被包围的三人为中心点旋绕。
不知不觉之间,三个集团越来越靠近,其中甚至有些人开始有所交错。
亚旭及御莱灵光一闪,暗叫不妙,他们已看出,这些黑卫队意图要三阵合一,想必到时,这阵的威力会大增,担心阵中三人的安危,慌忙之下,两人不在考虑到那么多,同时大喝一声,一个跃身,御莱手上出现一把黄色长枪-力霸之枪,与亚旭的风狐狂刀泛出黄色与青色的光芒,往阵中袭去。
但一旁的苇诺大笑道:“太迟了!”
三阵三十个人在御莱及亚旭一扑之下,阵形突以飞快的速度向外一散,在阵中翰罗三人及御莱、亚旭还未反应过来时,护、攻、诡三阵已又再度混合,形成一个三十人大阵,真正的十绝大阵。
在那同时,翰罗也发觉他已在阵外,当然他可不会奢望他是靠一己之力逃出,凭这十绝大阵的威力,必是他们故意放过他的。
果然,一旁的扈伊一看翰罗出阵,大笑道:“多谢了苇诺,本相欠你一份情。”
说完扈伊大喊一声:“白水,着装。”
一道白色光芒立即覆盖扈伊全身。
亚?双目泛出金银光芒,在他的神魔眼之下,他清楚的看到,扈伊一声令下,有别于父兄着铠时由全身同时变化。
扈伊先是由胸前出现一颗白色光珠,约有十公分大,再由胸前白光分出五颗略小的白光珠,分散至全身的头、手、脚各处,加上胸前的光珠共六颗,接着由衣服下同时钻出幻兽的各部分,结合白光,以白光为中心,串联起来,形成一套覆盖在全身各处要害,头,胸,手,脚的魔导装甲,有别于一般兽幻铠覆盖全身几达百分之百的比例,扈伊的魔导装甲只覆盖他身上的重要部分约百分之五十的面积。
着上魔导装甲白水后,扈伊右手往前一伸,手晚上那颗魔力晶发出一道闪光,一颗约三十公分的白色光球半浮在他的手掌上。
他对翰罗狂笑道:“翰罗,就让我试试你这光荣虎王到底有多厉害,跟五十年前比起来又如何?”
说着,手中的光球在扈伊的力量运使之下,化成一只足有五公尺长的白色小龙。
“深海之龙”,出手才五公尺的小龙,在横跃十公尺的空间,来到翰罗的身前时已涨大了一倍。
翰罗深知不能被扈伊这招深海之龙缠上。不然他只有任他鱼肉的份了。
于是翰罗挥动手中的光荣明刀,一招“星换斗移”,明刀散出无数的刀影,化成阵阵星斗般的光芒,四面八方地往扈伊发出的深海之龙袭去。
星换斗移硬撼深海之龙,劲力一击之下,两人各自退后五六步,再一次确认眼前这人是他一生最大的劲敌。
在翰罗及扈伊互相对峙的同时,一边被困十绝阵中的御莱、亚华、亚旭、亚若却面对着极大的危机。
身处阵中,父子四人无不想尽办法,想要冲出这一个十绝阵,但每一次,当他们集中于阵中的一人发动攻势时,只见原本手持长枪的护阵人员,随便三五个人一挥手中长枪,一个奇光闪过,不要说触碰到那围阵之人了,连发出的劲力也如石沉大海般消失无踪,那种明明眼前有一道墙围住你,但当你用力一推时,却发现这墙是你的幻觉而白费劲时,令阵中的御莱等人十分难受。
而且当他们不攻时,阵中原本手持长刀,攻阵的人员却反而打上来,好不容易击退他们,却又要防范诡阵的长棍不知何时会从身后出现。
一连串的设计,使的御莱等人疲于奔命,不但无法联手破阵,甚至还有一种错觉,好似陷入阵中的只有他一人,是他一个人要面对三十个功力高绝的人物。
一时之间,阵中的四人皆陷入了极其危急的地步。
而阵外的亚?此时也正面对着他的生死关卡,苇诺正狞笑着向他走来。
Hi~,大家好,这里是凌夜。我写小说也有两年了吧。我的小表姐是夜儿,她写小说时间很长了呢,我的大部分小说都是她改的,不过现在她正在纠结退不退坛,这部没改过,很伤心的感觉。
引子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
这里算是一个悬崖吧,虽说不高,但从地面到崖顶也有15米左右。
她站在悬崖边上,不对,是漂浮在悬崖的上面。随着月亮越升越高,她的瞳孔从原本的灰色变成了血红色。她是吸血鬼吗?不,她应该不是,普通的吸血鬼现在应该在离这个悬崖不远的一座城市里,与天使们决斗吧。
她凝望着天空那轮皎洁的月亮,原本平静的心情变得百感相加。心中按捺不定,“究竟去不去帮那些任就在战斗着的人类、天使和吸血鬼”不管是帮哪一个种族对她来说,都是一个伤害。对另外两个种族也是一种伤害。
“走吧。”她对自己说。她还是去围观为好。
她跳下悬崖,快速的奔跑起来,她的心中开始不安。手上的青筋绷得紧紧地,显然,她已经预知到了什么。
忽然,她猛地转身,“跟踪了这么久,也该现身了吧。”
“你是不是想去帮人类吧?”那个人慢吞吞的说道,“大人叫我拖住你。你还是束手就禽吧。”
“谁跟你说我去帮他们的?我只不过是去围观而已。”她的嘴很硬。
“要去围观?你不怕受伤啊?”那个人现出了真实身份,原来是阴雨之夜的副首领。
她不经意之间望见了他手中的什么,原来他是有备而来的。
“先走为妙”她在心里说道。
“我受伤跟你也没关系。”她再次转身,往前面跑去。
也就是在他们争吵的同时,一只九头鸟飞过,随它而来的是一张邀请函。
一张代表着死亡的邀请函。
城市中的现状不怎么乐观。
本是一队的天使和人类开始分裂,一小部分人类似乎想加入吸血鬼族的阵营。剩余的人们也开始动摇,不知究竟该帮那一队。
与天使的阵营相比,吸血鬼族的阵营相对乐观一些。大批人类涌进了他们的阵营。而他们死伤的人数只有天使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而在天殿之中的星象师久闭着的眼睛猛地睁开,喉咙里发出了低沉的声音:“执迷不悟的人啊,不要在破坏大陆的生态平衡,否则你们会受到应有的处罚。”
说完这话,嘴里喷出一股黑血,昏死了过去。
“恭喜白兄,天府军团又多了一丁。”
“同喜同喜,天傲史,上次斩杀魔军十五万,不是喜获一把天魔剑吗?”
“是啊,天傲兄,也拿来瞧瞧。”
“小虎,你就别猴急了,待会就借林兄的面子祭剑。”
白天霸:天府将军,天街皇城重要人物之一,人人皆知的杀魔英雄,传说白天霸有上古的仙体护身,拥有魔武结合的重武器,天街皇城风云榜榜首。
其傲天:专修武者,神兵利器样样精通,也有强大的武士军团,是一支让魔军丧胆的军队,天街皇城重要人物之二,排名第二。
林虎:专修魔者,有着上古流传下来的仙源魔气,风趣幽默,是天街皇城人缘最好的,有一把仙灵匕首,天街皇城重要人物之三,于其傲天同名,排名第二。
此时,三位衣着华丽的女人走出来,传说中的美女也不过如此吧,举手投足之间,别有一番情趣,中间的女子更是闭月羞花,整一个水做的女子,好不惹人喜爱,这便是白天霸的妻子,燕灵儿。
“天霸,你瞧我们的女儿,眉间透着秀气……”
“简直这是一个美人胚子,跟她娘一样。”说话的正是林虎的老婆,陶依依,也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子,跟林虎简直是一对活宝。
“行了行了,看大姐羞得脸都红了,呵呵呵。”其傲天看了一眼说话女子,不由自主地说:“老婆就是好看。”女子语塞,两腮通红,方雨琴,美人啊。
……
其傲天拿出一个锦盒,“白兄,这次你不摆场面,是不是想看我这把百年难得一见的宝剑啊。”话音刚落,见一道白光闪过,出奇的亮。
“哇哇哇”
天魔剑!
其傲天走向前,正准备拿起天魔剑挥舞一番,却反射性的弹了回来。
“这是一把什么剑?”六人个个目瞪口呆,直直的看着这把流着不知道什么气体的天魔剑,“天皇流气!”白天霸一惊,在场人又是一惊,天皇流气,传达室说中已经消息意绝的天源气,在上上的天皇将死的时候,决定把自己体内的仙气送给凡间的修练者,但那时的人们不知道此源气的作用,让源气流失,再难找到这种源气了,而且都凝聚在一把剑上,其天傲硬是不甘心,小心翼翼地向前迈了一步,企图乘机抓住剑身,不料,剑本身所发出的剑气似乎没有意思想让其傲天靠近。
“傲天,让大哥帮你一把。”
为了不伤到自身,白天霸用仙气包住了全身散发出一身霸气,天魔剑毫不势弱,渐渐散发出纯净的天皇流气,天皇流气VS上古仙气。
白天霸试图吞噬天皇流气,聚集大量的仙气扑向剑身,持继战,上古仙气显占优胜,“小心!”天皇流气突然一个反扑,杀气腾腾直逼过来。
“啊……”
白天霸的上古仙气居然敌不过这把天魔剑,众人焦急,好好的一把神兵利器在眼前,确架欲不了,真让人心急啊。
“呵呵,妈妈。”
众人又是一惊,刚满月的女娃娃正坐在天魔剑旁,还没来得及回神,女娃娃用手笨重的拖起剑身,“呵,哇……”
“这就是缘吧,意然这把天魔剑有意寻女娃为主,傲天哥,就不要再掉下巴了,给就给吧。”林小虎是站着说话不腰痛,看着其傲天一脸坏笑。
“算了吧,就算我白天霸捡了一个便宜,下回,大哥再送你一件就是了。”
三位美人不禁捂嘴偷笑起来。
在华那邦公国,提起当今首相是谁可能会有人不知道,现今公国的公国议会会长是第几任,叫什么名字,也可能有人不晓得,但若提起斯达克家族,每一个公国人民都会对你提起大拇指赞叹道:真是一门英雄好汉。
从49年前的陕西关之役,以一支千人部队抵抗泰龙一支万人部队达十七天,直到公国南部大半的土地,而领队的正是当时只是一个先锋小将,临危受命的翰罗.斯达克。当时的他年仅20岁。28年前碧波大草原之役,当时战况陷入胶着状况,在当时担任役军指挥的翰罗.斯达克竟违背指挥军官原地驻守的命令,以自己的儿子当年才21岁的御莱.斯达克,为敢死队队长,冲进敌军泰龙的后军本营,斩下泰龙指挥军总指挥官名将-环隆的首级。
这一场战役使得翰罗升为公国陆军副指挥官,御莱则成为公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万骑长。
10年前宫廷之乱,当时空战队指挥官李伯特.凯顿叛乱,结果被当时同晋见国王的翰罗父子,御莱,及长孙亚华,次孙亚旭,联合消灭反抗核心一百三十余人,而这反叛核心的每一个人都是能以一抵百的好手,没想到竟然被四个人给完全击杀,尤其其中还有两个人才15、16岁而已。
这一役使得公国在三大指挥之上又设了一个总指挥长的职位,而理所当然由翰罗担任,空下来的陆军军团指挥官则由御莱担任,而御莱的两个儿子则分别担任正副千骑长的职位。
《天魔劫》不算是一本好书,说它是一本网络小说还算是便宜了它,但它的思想却不能说不经典。
《天魔劫》算是一本成人读物,里面把性、血腥、暴力以及反叛赤裸裸地展现在了人们面前,并且毫不遮掩,似乎把它们当作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而这些看起来是黑暗面的东西,却是作者最终的意图----自由。
自由是一件即简单又复杂的事,《天魔劫》却把它表现得淋漓尽致----只要想去做,就不要担心后果,不要关心那么多别人,自己只是一个人。
看到这些,自己才知道原来自己是多么愚蠢,整天担心这担心那的,《天魔劫》的结局也是出乎人的意料,虽然男主角和女主角在了一起,但是男主角的盖世武功全部废除,而恶魔还再横行在事,武林最大的盟主找到了男主角,恳求他去帮助它们铲除恶魔,而女主角只是说了一句话:妹妹,你还没有想通吗?武林自有武林管,你只不过是一个女人而己,做回自已吧!没了你,他们也会有办法的,你还不知道吗?在玉龙的劝说下,冷傲已经有意除去血奴了而整本书的精华就包含在了里面,自己不用整天担心这,害怕那,自己不过是个人,自己完全可以自由的飞翔,不必在以别的事情。
这本书不但赞扬了自由,还严厉的抨击了旧的道德思想,就像最后血魔说的一句话:为什么要除魔,难道他叫做魔你们一定要除掉他吗?你们的存在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的益处,知道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这句话吗?你们在防患?我呸!你们对魔又知道多少?
其实,我们生活中并没有这么多的烦恼,烦恼只是我们自己加上去的砝码,如果觉得重了,就扔掉,不要理会现在铁多少钱一斤,只要愿意,就做自己的事吧。
那些道德规范,那些只是思想的约束,我们可以不再理会它。
有爱就去追,有梦就去圆!
其中国力以泰龙帝国最强,奇兰楼联盟次之,斯达帝国再次之,华那邦公国最弱。
华那邦公国首都---原曙城。
一座拥有千年以上历史的文化古都,位於奇武大陆正中央,具有浓厚的文化气息、武术气氛的城市,是大陆上最繁荣的城市之一。
在原曙城西郊,一座占地约百甲的学院。是华那邦公国闻名全大陆的五大学院之一----云柳学院。
学院之中分为铠武科、幻魔科、神艺科三科。
顾名思义,铠武科是指导学生如何利用兽幻铠,引导自我潜能发挥出来,再战斗时能增加自己的攻击力、防护力及恢复力等;幻魔科则是引导学生如何透过魔幻铠运用外界能量已达到拥有强大攻击力的「魔法效果」;神艺科则是利用某些具有特殊能力幻兽,在其尚未成长至成熟期时,引导其特殊能力加速成熟,使幻兽转化型态,形成具有特殊功能的「工具」。
再铠武科高年班十一班里,一群约三十几个学生正聚精会神的听著讲台上的老师讲著幻兽历史的课。
年约四十出头的老师在黑板上写上了几个字後,开始口沫横飞的讲了起来:「各位同学都知道,我们人类开始使用幻兽的历史可以追朔到二千八百年前,传说中,幻兽乃是远古时期我们祖先制造出来的一种武器,後来天地发生异变,远古文化毁灭殆尽,人类进入了混顿黑暗时期,直到二千八百年前,大贤者---海聂.崴鲁宾在远古遗迹中发现了沉眠中的幻兽,再经过了数十年的研究,终於发现了幻兽的使用方式,并且公布於世,於是造成举世为之轰动,当时各国也致力於研究,挖掘远古遗迹,在世人齐力研究之下,终於又发现了无数种的幻兽,再经过千年的研究,终於形成了现今我们所使用的幻兽。」
顿了顿,又续道:「如今,我们的幻兽大致上可区分为几个时期,首先是卵期:卵期的幻兽在未孵化之前没有任何的能力,不同种的幻兽各种时期成长时间皆不同,唯有卵期都大约都需三年的时间,所以公国才会规定年满十二岁之幼童皆须入学学习如何操控幻兽,只因每一个人再十二岁时必需寻找自己的幻兽卵,如今相信有不少同学的幻兽卵已经孵化了吧!」
又道:「孵化的幻兽即进入幼生期,幼生期的幻兽无任何的能力但已可以看出这幻兽是属於哪一种类型,同时这一时期又可以称之为认主期,幻兽一生唯有这一段时期是唯一的一次认主,一但认定主人後终生不变,同时还有一个有趣的认定,就是幼生期越短的就是越高级的幻兽,如公国皇族所使用的皇族幻兽,据说只有一个月的幼生期。」
「再来是成长期,成长期的幻兽会变体附身於幼生期所认定的主人身上,因为进入成长期的幻兽需要大量的能量,光靠自己吸收能量根本不够供成长所需,所以必须依附主人提供能量,主人提供的能量越多,幻兽成长越快同时成熟後也越强,所以同学不必认为自己的幻兽等级不如别人就一定会输给人,就像大陆上闻名已久的十大高手之中就有三人所使用的幻兽是属於低级幻兽的。」
「接著是变态期,变态期的幻兽是幻兽一生中最脆弱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幻兽会依照成长及主人供给的能量,主人本身成长的属性,变化成主人最适合的样子,也许是武斗铠甲,也许是魔导装甲,甚至可能是工艺辅助兽,因为一只幻兽只能有一次的变态,所以学院的目的就是教导各位如何去使自己的幻兽成长成自己所需要的样子。」
「最後是成熟期,在经过了前面几个时期後,幻兽最後的阶段成熟期就是实用期,依据最後阶段可分为武斗铠甲的兽幻铠,魔导装甲的魔幻铠,以及具备特殊能力的兽灵具或称做工艺辅助兽也可以。」
「另外,幻兽由孵育至实用为止各阶段中,除卵期及幼生期无任何特殊能力外,成长期虽因不完全附体而会吸收主人的能量,但也因此会给於主人有限度的攻击力及防护力,而变态期则因幻兽正处於各项结构转换的脆弱阶段,因此不但无法给於主人力量,反而需要主人的保护才能顺利完成变态,成熟期时,幻兽完全固定型态,具有强大的能力,能给於主人相当大的帮助,而且传说中有些幻兽还具有隐藏能力。」
说到这,讲台上的老师突然看到一个坐在最後面靠窗的少年正心不在焉的看著窗外。
晚上我望着星空想如果我有魔法就好了可以飞向天空自由的翱翔在天空可以飞向北京找哥哥姐姐去还可以省路费呢
呵呵。慢慢的我进入梦想啊哈利波特我大叫起来我问哈利波特你咋来了哈利波特说我路过这里把魔法药掉了我来捡的.
知道了我说那我帮您找吧哈利波特说好啊谢 了我从我床底看到了亮亮的东西我捡起一看啊一定是魔法药哈利波特.
说啊你找到了太感谢了你帮我找到了我就把一颗给你吧做为谢礼吧再见了说完就飞走了我高兴极了我一口就吞下了外面传来
了哈利波特的声音记住魔法只能让你有一天的魔力哦拜拜了。
我想只有三天啊那也好啊我飞啊我飞出了窗外我越飞越高直上云层啊到月亮了我坐在月亮上看下面啊好小啊聊城好像一个
小点啊不行我要下去我飞到半空时停了这时我看到了聊城全景好没美啊我又飞飞到了沙漠咳黄黄的我又看到了发大洪水了我就想
如果把水调到沙漠的话就好了,我说干就干我用魔法把水都升起来后就往沙漠啊好累啊终于到了我把水哗全倒到了沙漠了我在一看
发到水的地方有俩父子在那欢呼呢呵呵。
我在继续飞啊水里的小鱼快死光了我在一看啊是一台机器排除的污水我想变一台污水净化器就好了我变啊水变清了哈哈太好了
糟糕还剩5分钟魔法就消失了啊我快飞啊时间到了我一个仅的往下掉啊我大叫起来咳原来是个梦啊。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美丽的国度,到处开满了美丽的鲜花。国王王后都是勤劳善良的人,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臣民安居乐业。但是他们却没有孩子,这成了他们唯一的遗憾。
一个夜晚,王后终于生下了一位公主,国王高兴得合不拢嘴,给她取名为艾丽莎。由于这个孩子得来不易,国王王后都十分宠爱这位公主。因此城堡里的每个人都宠着她,让着她。这样一来,她便不知不觉患上了严重的公主病
这天是国王的生日,城堡里的每个人都争分夺秒地做事,恨不得手脚并用。然而,一间豪华的房间里,一位美丽的少女,正趴在床上,不肯起来。女仆看着床上懒洋洋的艾丽莎公主,请求道:公主殿下,今天是国王陛下的生日,您还是早点起来好,不要让我为难。艾丽莎却依然不肯起来,不耐烦地吼道:不要,我必须再睡会。你-给-我-出-去!女仆只好无奈地出去了。艾丽莎心想:哼,又不是我的生日,我才不要去参加晚宴,还是去逛一会市集。想着,艾丽莎便偷偷跑了出去。
在街道上,艾丽莎兴奋地左看右看,突然,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醒来后,她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一个陌生的女人笑着对她说:我亲爱的公主,你终于醒了。艾丽莎惊恐地说:你你是谁?快把我送回去!那个女人依然笑着看着她:亲爱的公主,你不会还没搞清楚情况吧?她顿了顿,继续说:我叫艾瑞,是个黑魔法女巫。黑魔法!那是邪恶的魔法,你会遭到报应的!嗯哼,没错,不过其实公主你和我也差不多嘛。胡说!我可是光明的存在。哦,是吗?艾瑞摇了摇头,继续说道,整个王国里的人都知道,你这个公主非常自私,根本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既然如此,公主和我在本质上也没什么不同。不!才不是那样!艾丽莎惊恐地大喊。作为报复,我要将你变成世界上最丑的生物,让你体会一下不被人理解的痛苦!艾瑞狞笑着继续说道:这个魔咒只有七天时间,如果你能在七天内回到城堡,魔咒就会自动解除。可是如果没有回到城堡呢?那就很糟糕了。你将会化成一堆泡沫哈哈哈!房间顿时出现了一个阵法,阵法过后,女巫突然消失了。艾丽莎想要出去,但是外面一片漆黑,根本看不到路,只能明天再走了。
喂,你看我找到了什么?一阵小声的嘀咕。这是什么东西?好丑!一个厌恶的声音。艾丽莎迷迷糊糊地起来,突然两个陌生人出现在她面前,把她吓了一跳。我叫呱呱,他叫唧唧,你呢?它指了指旁边的鼹鼠,然后看着艾丽莎。我是南方城堡的公主,我必须要回去。咦,公主,书上说公主很美丽,可是你我被黑女巫施了魔法,如果七天内不能回去,就会,变成泡沫。唧唧说:可是,这里是北部山脉,离南方的城堡很远,你一个人是回不去的。这样吧,如果你们愿意帮我,我让父王给你们用不完的金币。我们对金币可没什么兴趣。我们喜欢听故事,你就讲一个你曾经帮助别人的故事吧。这艾丽莎想:从小到大,我都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仔细想想,好像还真没有帮助过别人。原来真如传言那样,南方公主是个自私的人啊!艾丽莎急忙说:不是的!我承认我以前很不好,可是我愿意去改正,请相信我!
1988年7月份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透过模糊不清的窗户玻璃,可以看到屋外的天空电闪雷鸣。密密层层的浓云中,时不时会出现几块朦胧的光斑。“轰隆隆”,雷沉闷的哀鸣着,就像被什么束缚了出不来一样。
“啪”,一声惊天巨响,在似乎被轻纱似的雨点覆盖的夜空中,一道耀眼的闪电猛地击中了德尔家的房屋。屋中的德尔夫妇顿时感到天在坍塌,地在摇晃。但是,令人惊奇的是,他们家的房子竟然毫发未损,所有物品一点也没损坏,房屋还是无所改变地安置在寂静的城市之中,只听见哗啦啦的雨点在空气中穿梭的声音。
这夜过后,雨停了,德尔家里多出了一个小生命,二人世界变成三口之家——一个男婴出生了!
这个婴儿,脸白白嫩嫩的,一双黑宝石似的眼睛在灯光下显得炯炯有神,润红的小嘴微微张开,咯咯的笑着。
父亲非常高兴,看见朦胧的月光好似银月弯刀,于是给这个男婴取名叫银月。
他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
三岁时,银月与同龄人之间没有什么区别,整天就是打打闹闹,无所事事,管他呢,反正这年纪不上学!时间过得很快,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德尔夫妇对银月总是精心照料,百般呵护,如同心肝宝贝一般,而小银月呢,也是茁壮的成长,他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将来读一个普通的学校,长大后有一个普通的工作,拥有一个普通的家庭,最后平静的结束人生——然而,这全错了。
就在银月7岁那年,母亲得了重病卧床不起,郎中也没少请,但最后还是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不幸去世。银月和父亲看着躺在床上的母亲,不禁失声痛哭,跪倒在地,面向母亲哭泣着,泪流成河。
“妈,你怎么那么早就去世啦……”银月在那一天晚上一直睡不着,只是躺在被窝里,静静地独自地流着眼泪,翻来翻去,本来好好地被子,让银月给闹腾乱了。银月的母亲去世以后,每一天,银月都是一脸的憔悴,也就是从他母亲死的那一天,银月的脸上看不到往日的甜美笑容了。
银月上学了,他很少说话,在学校里的成绩平平淡淡,不进步也不退步,所有人都躲着他,觉得他身上带着厄运。银月因为母亲的去世,变成了这个样子,从不开口,即使是开口,也是喝水吃饭等的平常必须做的事。父亲今天又责怪他了:
“你这个不争气的,送你上学为了什么?!”父亲右手中拿着一根草席鞭子,左手伸出食指,指着银月严厉的喝道,从脸色上看,父亲极为气愤,火冒三丈。
“我……”银月只说出了一个字,又低下了头。
“唉……。”父亲叹了口气,右手微微颤抖,手中的草席鞭子松动了,不一会,便落下来,左手也没力气了,二话没说,便转过身去,回到卧室,关上门。
银月见父亲走开,抬起了头,用轻轻的脚步慢慢地走到父亲卧室门檐旁,透过一道细小的缝隙,看到父亲正躺在床上,手中紧紧攥着一张全家福,自言自语道:“这孩子真是没志气,自从他妈去世后,一直这样,学习不上进也罢,话都不说,逼他去玩都还是无动于衷,我说银月啊,你不蒸馒头,那也要争口气啊。”照片中,母亲的笑容是那么和蔼,父亲和母亲把小时候的银月抱在中间,当时银月的笑是那么开心,那么快乐……
时光匆匆过去,日月如梭,转眼过了7年。银月已经是一个半大小伙子了,也许是因为记忆经受不住岁月的流逝,银月可能淡忘掉了母亲的死,就算想起,他也总是在心里默念:“妈妈还在,妈妈还在……”虽然他说不出妈妈在哪里,但他总是重复着“妈妈还在,妈妈还在。”
银月日子过得很好,作为一个中学生,银月的学习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大家都夸他是高材生,银月由此认识了许多朋友,昔日的笑容也在银月的脸上再度出现。我想,银月的心已经被幸福填满了吧。
但是,不可能一切都是风顺的。
一转眼,时光车轮又匆匆转过三圈,银月已经17岁了。这时的银月,不象以前那么稚嫩,他的心里总是有一股干劲儿。快成年的他,变得成熟,有时想起以前的时光,总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小时候,整天都在唠叨希望自己快些长大,睁开眼,不知不觉中已经17个春秋过去了。就在银月17岁生日那天,父亲说晚上要去加班,不回家,让银月多让同学来家里过生日,银月遗憾地答应了一声“哦”,赶快招呼同学。厄运有降临了,就在父亲在去上班的路上,天下起蒙蒙细雨来,因为雨使前方的视线模糊,父亲正过马路,刚走到人行道的一半,一辆不知是不是刹车失灵的货车直接向父亲撞去。
“嘭!”一个声音响起,父亲躺倒在地,身下流出一滩血。雨中,一群人围着父亲的尸体,雨点轻轻地降落在大地,似乎起了一层雾。
远在家里正和同学们聚会的银月的胸口猛然间剧烈疼痛起来,就像什么重物击打在他身上一样,顿时间,银月叫了一声,右手正准备往蛋糕上切的刀子掉落在地板上,发出“铿”的响声,左手捂着胸口,喉咙哽咽着,他感觉到无比的伤痛。同学们纷纷聚拢过来看银月,“怎么了,银月?”“小银,没事吧?”
过了一会儿,银月没事了。银月半跪着,左脚支撑着身体,在众人的搀扶下,慢慢地站起身来。虽然银月感觉胸口没事了,疼痛感已经消失,但他感觉到一种不祥的预感正在袭来。
整个晚上,银月的心情一直忐忑不安,就像当时母亲死的时候一样……
天魔死了,死的方式让人难以接受。
有人说,他是自己厌倦了生活,所以割断了手腕,血流尽后死掉的。也有人说,他是在一天夜里回家的路上,被仇家谋杀。
种种的说法都没有真凭实据,因为没有人亲眼看到天魔是怎么死的。所以有的人开始怀疑天魔并没有死,而是很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此刻,他就躲在世界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着世人为在为自己的死争执不休而发笑。
他的消失,就像一个谜语,无论多么聪明的人都无法解释清楚其中原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群中传言,其实天魔是一个作家,是一位伟大的诗人。是谁最早这样说的呢?我们无法得知。
如果天魔是一个魔,那他的死会让这个动荡的世界短暂的安宁。如果他是一个诗人,那么他的死不是会让这个空洞的世界少了许多充满诗意的东西吗?
那个秋天真的好冷,冷的让人会错以为寒冬早已到来,只是不见漫天飞舞的白雪。
街头巷尾,人影匆匆。再也不会有人短暂的逗留来谈论那个一生迷团的天魔。
仅仅一个秋天而已,那位曾经为世人景仰的诗人消失在堆满落叶的土地之上,不再被记起。
他已经死去了,他还活着,没有人能够证实。
或许死去的只是他的肉体,活着的是他的灵魂。但没有人有勇气说,天魔的灵魂一定脱离了肉体,得到了所谓的永恒。
天魔是魔,他怎么会死呢?为黄土所掩埋的只是一副皮囊而已,而天魔,依旧在人世间流浪,寻觅着下一个可以与他灵魂共存的肉体。
当然,那个肉体一定要属于诗人,因为天魔曾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诗人。
一道闪着蓝光的人影冲过来,踢走亚?。
黑影-虚冷哼一声:“愚蠢!”
手中弯刀一转,一刀砍在蓝影腿上,顿时,血光乍现,蓝影的右腿上被弯刀划了一个三十公分,深可见骨的伤口。
亚?虽因大量失血及第一次运用精神力,不懂节制,造成精神力大量透支,因而引发头痛,但他能意识十分清楚的看清,那踢他一脚让他躲过杀身之祸而替他挨了一刀的人正是他的三哥亚若。
眼看虚的弯刀在一次斩向亚若的脖子,顾不得头痛欲裂,浑身酥软,惊叫的往亚若身上趴去,意欲代亚若挨这一刀。
可是,虚这一刀并未落到他身上,因为,完成回生诀的翰罗、亚华、亚旭重新著铠后已由亚华挡下这一刀。
翰罗及亚旭分别扶起亚若及亚?。
翰罗望也不望其他人,只是盯着御莱,含悲道:“御莱,为父的对不起你。”
说完,大喝道:“亚华走!”
“谁敢挡我者,死!”惊人的杀气令一些埋伏在暗处的伏兵竟无一敢动,任由翰罗等人匆忙离去。
御莱见翰罗等人的身影不见后立即秉除一切外骛,专心对付着眼前这四十余个高手。
察觉到虚要追去,御莱大喝一声:“给我回来!”
身上绽放出强烈的黄光,耀眼的连皎洁的月光都失色。
一个强烈的吸力将虚原本前跃的身行硬生生后拉。
虚惊叹一声:“好个隔空控力,杀死你真是可惜!”
御莱冷哼道:“来试试看!”
对虚袭来的弯刀一看也不看,右手一挥,力霸之枪出手,往虚的头上打下。
虚虽能一刀刺穿御莱的腹部,但他也将毙命于御莱的力霸之枪下。
他怎肯和御莱做这以命搏命之举,一个侧身,收回手中的弯刀,退后一步,让过这搏命之局。
而这正是御莱想要的,只见他手中的力霸之枪顺着劲势,来个大回身,一枪扫破最近他身边两个黑卫队员。
至此才察觉出御莱意图的扈伊懊恼的一伸手,不顾此举有点以大欺小兼偷袭的意味,发出一道白色光束,恍若实质般,划过御莱的左肩,留下一条焦黑的伤痕。
但御莱连哼都不哼,反而利用所有人都被扈伊所发的强烈白光眩目时,趁机又用手中的长枪刺穿三个人的胸膛。
三声惨叫传来,苇诺才如梦出醒,大声怒喝道:“你们都是死人呀!乖乖这样站给人打,还不快结阵攻他。”
众黑卫队员才回过神来,开始运行起十绝阵来。
但毕竟刚才以给御莱趁机杀死五人,原本紧密的阵是已经出现了破绽,不到三分钟,又让御莱给刺杀其中的五人,这下阵已不成阵了。
可是在外观战的虚却又一挥手道:“暗魔,补充十绝阵。”
话声一落,原本隐身在黑暗处的十个黑影突如鬼魅般一动,补足十绝阵的间隙,一瞬间,又组成一个十绝大阵。
这十个暗魔一加入,御莱不由感到十分头痛。
这十人功力何只高上黑卫队一筹以上,加上他们神出鬼没的身法,令十绝大阵的威力高上一筹,也令御莱更加难以应付。
而且十绝阵渐渐转成以这十个暗魔组成的诡阵为主攻,攻阵及护阵为辅。
这下子御莱真的是头痛无比,不到十分钟,御莱身上已多出大大小小十多个伤口。
眼看这黑卫队和暗魔越配合越好,在下去的话,御莱就算没被阵法杀死,也会死于流血过多。
一咬牙,御莱队背后暗魔袭来的二把弯刀不理不采,手中力霸之枪用力一挥,化虚为实,硬将他前方的两个引诱他注意力的黑卫队员,横断成四截,喷出来的鲜红热血溅到他身上,加上身后那两个暗魔弯刀在他背后流下两条深可见骨的伤痕。
鲜血染红御莱一身的铠甲,也不知是敌人的血多还是他的血多?
看到如此情况,即使是敌人,扈伊还是忍不住道声:“好汉子。”
他已看出御莱不惜硬挨这两刀,目的是为了解开十绝阵密不可破的阵势。
果然如此一来,御莱再应付十绝阵时就显的轻松的了,虽然还是险象环生,但他总能在阵中找出一丝丝的阵法空隙,躲过数次的杀身危机。
就再御莱与十绝阵中的黑卫队及暗魔打的火热时,一边的虚已不耐烦道:“这样下去要如何是好,再让御莱一个人拖住我们全部的人,光是靠那些普通士兵根本不是翰罗他们的对手,那到时若真的让翰罗等人给脱逃,陛下交付的任务无法达成时,我们可是谁都担待不起。”
扈伊及苇诺一听深觉有理,眼下最重要的事完成陛下的交代,将斯达克一家全部缉获,不论死活,但现在所有安排好的人手全都被御莱一个人拖住,无法前往缉捕,光凭普通士兵是绝对不是翰罗等人的对手,但要叫他们分出人手追捕,老实说,实在是没人有这能力。
在三人中功力最高的扈伊也只能与翰罗打个平手,乐观一点是略高翰罗一筹,但翰罗身边又有四个孙子在,撇开最小的亚?,其余三个孙子都是在公国中以勇猛著称的勇将,光凭他们三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实是没有把握能打倒他们全部。
除非三个人一起去才有机会。
而其中最没信心的要算是苇诺,因为他是亲身尝过亚?莫名其妙苦头的人,若要他和扈伊及虚三个人去追,他实在有点心虚,谁知道那个号称最没用的亚?还有什么奇怪的能力,不过他当然不知道亚?现在早已陷入精神异力暴走,精神错乱而昏迷中。
苇诺一听出扈伊及虚有意要三个人去追击,马上反对道:“我认为我们三人去追捕之事甚为不妥。”
虚及扈伊一挑眉,等待苇诺的下文。
苇诺见扈伊及虚并没立即出言反对,便又道:“要知翰罗一家人威名不虚,如今又是黑夜,翰罗一家人就有如隐藏在黑夜中受伤的猛兽,危险性大增,加上我们三个人与他相比,说句不动听的话,就算是让我们追上他们,少了黑卫队及暗魔之助的我们,相比翰罗身边有四个孙子之助,不是自甘贬低,但小弟有自知之明,我深知我与翰罗相比还差他一截,更何况他有助力,而我们的助力却又被缠住,恐怕我们带再多的士兵,能不能留住他们还是个问题?”
见扈伊及虚深思的样子,苇诺又看了一眼御莱,加重语气道:“俗话说“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若我们就此去追拿翰罗等人,万一让御莱逃脱,而我们又不能追上翰罗或追上却不能留下他们,到时不是悔之太晚?”
扈伊和虚一听深觉有理,扈伊便道:“那好,我们就先拿下御莱再作计议。”
最高位的扈伊如此一说,虚当然无意见,苇诺更不用说,只是苇诺一直很奇怪,为何生平没怕过任何人的自己,竟一直有种不想和亚?见面的感觉。
却不知,再刚刚,他早已被亚?在他心中无意识的用精神异力埋下一颗恐惧的种子,这使的他在数年后再见到亚?时,竟发生一件极不可思议的事。
且说当苇诺等三人再阵外讨论时,一言一语都被阵中的御莱听个正着,令御莱心中大乱,深怕他们真的追去,后来虽决定解决他才去追击,令御莱心中暂时松了一口气,但这段时间也在御莱身上又留下数道伤口,所幸他现在是燃烧生命力来作为攻击的力量,因此身上的伤口都是以百倍的速度在复原,对他并无大碍。
可是如果在受伤下去,原本就已将枯竭的生命力将消逝的更快,所以他心中已有所决定。
御莱突发出一道数倍强的气劲,硬生生将身边围攻他的黑卫队及暗魔逼退五步,争取到喘一口气的时间,身体一前倾,手中力霸之枪泛出黄光,突动作一顿,竟然弃枪,双手合什,口中吐出一句奇怪的话:“飒嘶岽。”
身上立即并出一团光亮无比的黄光,随着御莱双手一张,黄光一爆,卷起地尘土,混在黄光中往四面八方散去。
那小小的尘埃及黄光竟隐藏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将所有的黑卫队及暗魔打的东倒西歪,更在他们身上留下无数数不清的小伤口,使的每个人都成了一个个血人。
而扈伊在御莱念出那一句奇怪的话时,即脸色大变,惊叫声:“不好!”
随即伸手蹲下,手握拳往地下一击,口中也念出一句同样奇怪的语句:“埃?@溘。”
拳头击中的部分立即由土中窜出五根,足有三人高,两人宽,冒着寒气的透明冰柱,正好挡住御莱发出的黄光。
黄光消失,冰柱也跟着缩回到地下,好似一切变故皆未发生,只留下地上五个洞及血流全身的黑卫队及暗魔,还有七具被御莱趁机杀死的尸体。
饶是奸诈如苇诺,冷酷如虚,也不由被眼前这一瞬间变故弄得张大嘴而不自知。
扈伊压根不看苇诺及虚一眼,只是神色古怪,震惊中带有奇怪,不信中带着疑问,混杂着各种奇怪的情绪,问道:“我是用太古魔导法中的冰系-冰柱.埃?@溘,你呢?”
御莱喘气道:“太古魔导法地系-尘爆.飒嘶岽。”
扈伊突然发疯似的猛摇头道:“不可能!不可能!你只是一个会练气的武术家,怎么可能会跨跃魔武极壁?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绝对是不可能发生的!”
扈伊连续说出了数个不可能,显示出他无法置信的惊骇,更好像藉此说服自己一样。
一边的苇诺及虚更是惊骇无比,即使是在面对生死大仇的敌人翰罗时,扈伊仍能冷静自制的对翰罗谈笑风生,丝毫不漏一丝杀机,显见他的修养已炉火纯青,但现在只为了御莱说出的一句莫名的怪话及一招奇怪的招式,他就失态到这样子,令两人大吃一惊,难道他们刚才问答中的什么太古魔导法隐藏有什么秘密?
两人不加思索,异口同声喊道:“右相!”
扈伊听到苇诺及虚的呼喊,豁然一惊,半响,他才恢复常态,但仍紧紧的以一种惊骇(?)的眼光看着御莱。
口中似是自问自答道:“自远古诸神时代,诸神有一种神圣法力,这是一种能在瞬间发挥出现今魔法数十倍甚至数百倍威力的奇妙魔法,藉由当时的神器,诸神只须念出关键的魔导关键文字,就能在瞬间施出强大的力量,据说甚至有毁灭天地之能,但经过诸神之战,当时众神之首引发最后也是最终最强的神圣法力-破灭之力,虽结束了诸神之战,但也造成了所谓的大破灭时代。”
“从此以后,众多的大小神器皆失去了它们所拥有的力量,不管诸神再怎么引动神圣之力,神器依旧没有任何反应,到最后诸神失望了,失去力量的诸神再也不能称之为神,他们就成了我们人类的祖先,或者可以说,我们全人类都是失去神力的神之后代。”
“后来幻兽出现,人类开始使用幻兽,而据说幻兽是当时惟一具有力量的神器的化身,只是没有人能证明。”
“在不知多少年代以前,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有一个人发现幻兽能保有诸神时代神器的神圣法力的力量,虽比之诸神时代传说的破灭之力,薄弱的不成比例,但毕竟是神圣法力,其威力也是不容小觑。”
“后来,有人针对这神圣法力加以研究,发现这力量出现的机率太小了,小到几乎不可能,而如何引动也是一个谜,就连我……也是在一次奇怪的经历中发现我拥有这力量,到现在我仍百思不解,但即使如此,仍有人研究出一个规律,也是唯一不变的铁则,那就是能施展出神圣法力的一定是魔导装甲的魔幻铠,没有任何例外。”
“后来知道这种力量存在的人们将神圣法力称为-太古之圣力,或称为太古魔导法,以上这些是我的老师-水圣王告诉我的。”
水圣王,就是十大高手中的水妖王,但因他嫌这妖字不好听,所以自称水圣王,当然身为他门下弟子的扈伊也是称他为水圣王。
既是水妖王所说的,当然没有九成至少也有八成真,但苇诺仍忍不住问道:“那为什么御莱会施展太古魔导法,他不是使用兽幻铠吗?魔武极壁又是什么?”
扈伊解释道:“这也是我不能接受的地方,所谓的魔武极壁就是说,当一个人将目标注重在练气或魔力时,他虽有可能魔武双修,但永远也无法达至其中一项的最顶端,这种现象在太古魔导前更是永恒不变的铁律,自太古魔导出现后,任何一个拥有太古魔导法的人全都是专修魔法的,只要有练过武术的气的人,哪怕是只练过一天都不可能学会太古魔导法,这种现象便被称为“魔武极壁”,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我师水圣王,我师魔武双修,但终其一生至此,他只是随着修行日久,修为益深外,他却一直无法练成太古魔导法,反而是我们这些在他门下专修魔法的弟子,除少数入门年浅,魔法修为不足者外,十个中倒有七八个,都莫名其妙的练成太古魔导法。”
“至于他为什么能又修武术,又会太古魔导法,只能问他了,恐怕他是数千年来第一人吧!”
御莱听到扈伊如此说,脸上虽表情不变,但心中却是暗暗苦笑,他哪是真的会什么太古魔导法,虽说他也知太古魔导法之名,但他可是从来不会这玩意儿,只是他曾在家族史中获知,祖先中有某一代曾出现一个会太古魔导法的祖先,他把他太古魔导法使用办法流传下来,后来他则是有一次在记载上看到一则有关尘爆的技法,因为他本身属地属性,因为觉得很像有帮助,所以背了下来,数十年来一直没什么帮助,但刚才,他激发全身生命力,囤积这股生命力所化成的力量,本想将之以绝招发出,造成敌人重创,可是不知怎么的,脑中突浮现这一他早已遗忘的太古魔导法的尘爆,使的他的绝招一滞,施展不顺,但箭已上弦,浑身之气不得不发,不得已,便依尘爆之太古魔导法施出,没想到头一次出手就如此的顺利而且效果及威力出意料的好,不过当然他可不会将这些告诉扈伊他们的。
当扈伊藉这讲述这些关于太古魔导法的密闻,争取时间,一方面整理自己的心情恢复正常,一方面让受创的黑卫队及暗魔恢复行动力,御莱不是不知道,但他本来就是要拖住他们,争取时间让父亲及儿子们能逃亡,因此他乐得当成不知道,一面听听密闻,一面回气,及检视自己。
听完后,御莱才知自己有多幸运,能施出这一招,而他经过检视后,全身大大小小共有四十多道伤口,令他怀疑自己竟还活着,但这还不是最严重的,刚刚施出那一几超越能力极限的尘爆,全身兽幻铠组织坏死两成以上,开始觉得头昏目眩,站着似乎已有点困难了。
大限似乎已到!苦笑一声,按照身体的状况,他似乎还能用上四记尘爆,足以将眼前这些人重创八成以上,足已阻止他们在明天之前追上父亲,如果他还能使用尘爆的话!
几乎是同时,御莱和苇诺及虚同时一动。
苇诺大喝一声:“十绝绝命。”
以他为首,黑卫队全跟在他身后,十二个黑卫队同时将手中的武器高举,发出无尽的能量集结成一颗巨大的能量球,苇诺从双手手腕上再度伸出十多根血红触须,编成一个网状,包住那十二人集结成的能量球,半秒内,触须化成一根长足七八公尺的异形血红长枪,长枪中隐隐透出强烈的血光,一看就之是将十二个人的能量强行压缩在其中,其威力不言而知。
而发出全部能量后,十二个黑卫队全昏死在地。
虚则是更诡异,只见他人未动,却随手抓来一个暗魔,吼道:“黑暗魔剑。”
霎时,以虚手中那人为基点,那一个暗魔又抓来另一个暗魔,一个接一个,直到九个暗魔全串成一串,虚大喝一声,全身发出浓黑雾,直到将连他在内十个人全包围在内,黑雾中,九个暗魔全发出凄厉的叫声,越是末端越凄厉,好似正在承受不可想像的痛苦。
黑雾微散,可以看出九个暗魔竟全身严重扭曲,结成一把大的异常,大的无比恐怖,一把握在虚的手中,由九个活生生的人所组成的巨大恶魔长剑。
一样是集合众人全部的力量,但虚的方法比苇诺的力量大的多,确实而完全,也残酷的多。
御莱无暇为这二十一个黑卫队及暗魔哀悼,因为苇诺的绝命血枪,虚的黑暗魔剑,已不分先后封死他的前后左右上下,往他斩来。
看来苇诺及虚是打定主意,要一即将他毙杀在此,毕竟他们谁也不知他只有一招尘爆,天知道他还会有什么异招?
眼看枪剑同时来袭,可是他又不能退,因为退的后果只有被随后而来的攻势击毙为止将无任何反击机会。
既然不能退,那就硬拼吧!
深吸一口气,御莱再度将拿在手上的力霸之枪弃于地上,回想尘爆的施展感觉,身上再度发出比刚才更强烈一倍有余的强光,双手一合什,再一展,原本该是往四面八方散出的能量竟被御莱硬生生硬扭聚在双手,对苇诺的枪,虚的剑,各自发出一道恍如实质,黄玉般的臂粗光柱。
枪、剑与光柱一触,爆发出一阵震天悍雷般的声响,御莱、苇诺、虚手上的光柱、血枪、魔剑,有如灰尘般,一瞬间化成尘埃消失无踪,而撞击的余波更将四周方圆一千公尺夷为平地。
三人各自吐了不下一升的血,往三方被反作用力击飞。
一旁蓄势待发的扈伊立即往御莱飞退的方向追去,霎那间,来到御莱身前,在御莱还没站稳之前一掌印在他胸口上,立即一道冰寒至极的白光穿过御莱胸前,瞬时,御莱的心脏停止跳动,被扈伊的力量搅个粉碎,但,就在那一瞬间,尘爆再度展出,心里还来不及发出得逞的笑意,扈伊马上生受下这一记尘爆,惨叫一声,和苇诺及虚一样,身受重伤的倒飞回去。
这时苇诺及虚才刚倒飞落地。
奇迹发生,心脏粉碎,生机已绝,早该是个死人的御莱不但没倒下,反而随着扈伊的后边,追了上去。
看见御莱飞奔而来,身上再度发出那道,令他们几乎为之丧胆的黄光,尘爆那无可披敌的威力再现眼前,扈伊三人心中绝望,死亡的阴影拢罩心头。
来到三人身前,御莱突立定下来,仰天大吼:“父亲、孩子们,我先走一步,咱们来世再见。”
低下头,露出一个不算笑的笑容:“接我御莱.斯达克在这世上最后一记尘爆吧!”
扈伊三人虽想逃开,但身上的重伤,令他们动弹不得,各自暗道:“我命休矣!”
黄光泛出,远远比前几次还要强烈上千百倍。
一夜之间,原曙城传出“黑夜烈日”传说。
良久,光芒由盛而衰,再度展开双眼的扈伊三人,惊奇的发现他们竟未死?
御莱呢?
一看,御莱竟维持原状站在他们面前,夜风抚来,一丝丝金黄色细沙般的东西由御莱身上飘出,由晚风轻轻送往远处,直到整个人随夜风消逝。
这段时间过了多久,扈伊三人不知道,他们只是呆呆的看着御莱随夜风而逝,等他们回过神来时,四周已是天大亮。
德野王率着千人的黑卫队及暗魔还有无数的民众及贵族已不知何时站在他们身边四周。
三人不知是谁最先的,回神后第一件事竟不是向德野王覆命。
而是在千人众目睽睽下,向那一个名叫御莱.斯达克的人逝世最后的地点及飞逝的方向行起最高的三跪九叩之礼。
那是只有在祭祀最高神时才行的礼。
每一下都在地上留下一个血印,其虔诚之意连在祭祀最高神-创世神日光主神.颉凡谛-之时都无如此。
尽管德野王心中无比气愤,尽管他心中无比怨恨,无数的疑问,但三人不约而同的将昨夜之事永埋心中,因为,御莱.斯达克临终之景只有他的家人才够资格知道,才够资格找他们复仇,德野王并没有那资格询问他们。
所有的怨仇都已不算什么了。
因为他们永远也忘不了那名为御莱.斯达克之人随风而逝的景象。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阐述“演讲作文”这部作品。为自己选择的跑道去冲刺,即使很漫长,即使有阻碍,即使会跌倒,使用演讲稿的人越来越多了。准备演讲稿可以让你更好地掌握演讲的重点,演讲稿要注重与时俱进,从不同角度和视角总结自己的经验和教训。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我们的国家地大物博,幅员辽阔、民俗各异,可谓十里不同音、五里不同俗,不过在方言众多的环境下,我们国家也有一种统一的语言,那就是普通话,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应该掌握的语言。这样,我们才能顺利交流。
可惜有些人就是不太懂其中的含义,可以说听不懂话,简直让人无可奈何。前几天,语文老师就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我听到以后简直让人心疼那个一直耐心解释的人。原来,这个曲某杰的父亲要给孩子买药,并且描述了自己需要哪一种具有什么功效的药物。但这种药物是不存在于世界上的,所以工作人员小姐姐告诉他,这种情况吃药没有用,也就是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办法用药物解决他的问题。用药没有效果,唯一治疗方式是去医院就诊,所以没有办法开不存在的药物。
但是孩子父亲就是不听,三番五次的说要开药,还一副仿佛挺可怜的样子求着帮忙。其实如果是换成一些不负责任、没有耐心的人,可能就会开药来敷衍这位家长,但是小姐姐本着对他负责的原则,还是拒绝了卖药的要求。家长还不依不饶,说自己多着急,多需要帮忙。小姐姐又解释了一遍说:非常理解您的心情,但是无论是谁都只能开现有存在的药物,开不了不存在的药。
正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世界上最好的治病办法就是药,那么就不需要那么多教育培训、康复、运动等等组织了。最后小姐姐一共解释了九次,看起来那个家长还是听不懂话,最后也是无可奈何。
从这个故事里面我也明白了学好语文有多么重要,我们绝对不能轻视汉语的语言学习。如果这位家长的理解能力能稍微高一点点,就能够明白该做什么,而不是一直在药物的问题上纠缠。
语文既是一种工具,也是一种艺术,文字是艺术的载体,让我们接受美学、道德、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教育。更何况我们现在课堂上讲授的语文知识,其实都是相当基础的内容。今后的工作与学习生活当中,处处都少不了语文的存在。如果不想成为一个听不懂话的人,如果不想因为理解不了文字的含义而延误了重要的事项,如果不想被美学的世界拒之门外,那么我们就应该重视学校里的语文课程,不再说语文是无用的知识。
生命如画,有浓墨泼洒,也有淡笔轻描;生命如歌,有轻吟浅唱也有激情飞扬。君不见李太白,杜工部之一生,浓墨泼洒,铸就生命之伟大;贝多芬、雪莱之一生,淡笔轻描,终写尽生命之真谛;君不见轻音浅奏之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高歌猛进之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生命是山,我们无法预估它的厚度,我们只好追求它的高度;生命是路,它是一块块不起眼的沙石组成的,而不是铺金布银,平平淡淡中尽显生命之完美;生命是一叶扁舟,航行于茫茫沧海之中,只有经历暴风雨的洗礼才会迎来明天海上初升的太阳。
如果不想抬杠子来辩论作为个体的人们是否具有自我选择生与死的权利,如果不想钻牛角尖来讨论世界上究竟有没有比生命更加重要的东西,如果不想在哲学的深渊和伦理的丛林上争论生和死模糊的试卷,如果不想在深沉的文学中追寻生与死的价值,如果不想拿政治与经济利益纷争相关的枪林弹雨来说事,那“珍爱生命是做人的首要任务”就不为之过了。
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尤其是像四川汶川大地震时,为了珍爱生命,从国内到国外,从地方到中央,大家第一时间携手同行,与时间赛跑,与生命接力。为了寻找和抢救废墟中的幸存者,政府不惜一切人力物力,只要有一线希望就尽百分之百的努力。珍爱生命不仅是国家的义务,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珍爱生命,需要所有人的觉悟和自省,需要仁人贤士的共同努力,需要社会学家、心理学家、犯罪学家的研究和疏导,需要文艺工作者的正面引导。从残疾人作家史铁生这儿,我们不难感悟到珍爱生命的意义。他瘫痪了三十年,肾衰竭后仅靠透析维持生命坚持了十年。面对这样残忍的病痛折磨,没有谁比他更有理由放弃生命,放弃责任。虽然他也想过自杀,想过安乐死,但最终选择了坚强地活着,并用文学之路来解放自己。在一次访谈中,铁生谈到在开始写《病隙碎笔》的时候觉得他能写,他不能放下。对于他来讲虽然找到了活着的理由,但理由依然是苦涩的。他曾说过:“我觉得对我来说活着需要有比面对死亡更大的勇气,在我眼里死亡是一片‘绿色地带’,也是生命新生的地带,我早已不惧怕死亡……只是我不愿看到亲人们为了我纷纷走向墓地。”
人生于世,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烦恼和痛苦。或是情场上的失意,或是商场上的落魄,或是生活中的贫穷,或是身体上的疾病,谁都能轻易的挑出千百条逃避的借口,甚至无数个去死的理由。但我们没有资格这样做,生命不仅仅是属于个人,还有那些深爱我们的亲人和朋友。史铁生、张海迪、海伦……那些用责任书写生命的人都清楚地告诉我们:珍爱生命是一种责任。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说:“只有生命是神圣的,对生命的爱是一种美德。”佛说:“人生有八苦,生是人生八苦中的第一苦。”因为生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的,有了生命就有了责任,有了责任生命才有意义。生命与责任不能割裂,责任是生命的舵,生命是责任的舟,没有责任生命就没有前进的方向。一个真正有责任的人,决不会畏惧任何艰难困苦。因为责任,我们的社会才会充满阳光、温暖和关爱;因为责任,人生才会有目标、快乐和幸福。
珍爱生命是一种博大的胸怀,是一种坚毅的品格,是一种执着的精神,一种与生俱来或后天萌发的责任。有了责任,活着才有意义;有了责任,生命才会绚丽多彩。
“它,用手摸不到,用眼看不到,用耳听不到,它,是什么?”“它,是时光!”
时光流逝,是没人能控制的,拦不住,也抓不住……时光流逝,是我最大的无奈,只能让它就这么在无声无息中——流逝。打字的时候,时光在指间流逝;洗手的时候,时光在水盆里流逝;吃饭时,它在碗里流逝。它在,它_直都在!只是,它也一直在流逝……为什么?为什么它不能歇歇它的双脚,让我们看看它,摸摸它,哪怕是听听它,我也不会如此无奈……就在无奈的时候,它又在凝然的双眼前流过……
日月如梭,太阳下山,月亮上崖,这样的戏剧一天一天,一遍一遍,重复着上演,可是,当我细细地看一遍时,它就像梭子,来去如飞,快的让人不敢眨眼!因为只要一眨眼,就看不到精彩了…
当我们回到我们的日子里,时光流逝,还是让我的无奈无法脱身:我就要和我的小学说再见了,六年的时光,如此飞快,感觉就像一部生活剧,有酸有甜,有苦有辣。这让我无法忘怀!和闺蜜说悄悄话的时候,和同桌吵架的时候,被老师罚站的时候,被同学嘲笑的时候……这一张张夹在时间相册里照片,翻来翻去,都不回腻,永远都带着新鲜感。
没办法,去的总要去,来的总要来,挡也挡不住,拦也拦不住,我们无法控制时光,不论是无奈,还是感叹,都没办法,就是神仙,也不能让时间停留,而我们只能好好的珍惜它,珍惜每分每秒,珍惜现在的所有,只有珍惜,才能感动时间老人,让他把我们的过去永远永远的珍藏起来,放在我们的脑海里;让它变成暖流,流进我们的心……
别看它是一条黑母牛,牛奶一样是白的。
珍妮是个总爱低着头的小女孩,她一直觉得自己长得不够漂亮。有一天,她到饰物店去买了只绿色蝴蝶结,店主不断赞美她戴上蝴蝶结挺漂亮,珍妮虽不信,可是挺高兴,不由昂起了头,急于让大家看看,出门与人撞了一下都没在意。珍妮走进教室,迎面碰上了她的教师,“珍妮,你昂起头来真美!”教师爱抚地拍拍她的肩说。
那一天,她得到了许多人的赞美。她想一定是蝴蝶结的功劳,可往镜前一照,头上根本就没有蝴蝶结,一定是出饰物店时与人一碰弄丢了。自信原本就是一种美丽,而很多人却由于太在意外表而失去很多快乐。
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貌若天仙,还是相貌平平,只要你昂起头来,快乐会使你变得可爱人人都喜欢的那种可爱。
“过马路,左右看, 不在路上跑和玩。 看见红灯停一停, 看见绿灯向前行。”幼时交通知识的童谣,时常在我耳边回荡。因为,爸爸特疼爱我,他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所以他时刻不忘教育我遵守交通稍大一些时,我上了小学,老师也告诉我们:人车各行其道,走路要走人行道,要靠右边,穿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我是一名好学生,在学校当然听老师话,排路队,走人行道,但离开老师,我仍我行我素,不遵守交通规则。
可最近闪动的那一霎间的场面,才使我确切感受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而且车祸就在我们的身边,生活中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中午,我和妈妈在街上闲逛。突然,一辆车“唰”地一下擦肩而过,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道要去哪儿,由于他骑得太快了,差一点儿就撞上了斑马路上的行人。行人劝他不要骑得那么快,很用以发生危险,可他不听任何人的劝告,继续骑他的“飞车”,脸上不时露出得意而急促的神情。我想:这个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要不然他怎么会骑得那么快呢?但这样很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和妈妈在一个拐弯的地方,看见许多人围在路中央,我们便带着好奇心地走了过去。“啊”我不禁惊叫起来。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么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这可怜啊!刚才不小心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还这么年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这个孩子听了我们的劝告,正常的行驶,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已经完全凋谢的蓓蕾重新开放。一转眼,看到这个男孩的父母趴在他的身上,失声痛哭着,我的耳边不由得想起了爸爸语重心长的话语和老师的谆谆教导。
自从我亲眼目睹了那件事情后,我就不再像往常那样放纵了,现在我已经将交通规则牢牢地记在心上:当我们走在繁忙的大街上,我会拉着爸爸妈妈的手,靠街道的右边走;穿过马路时,我们先左右看再走在斑马线上;爸爸每次开车出门时,我都不忘叮嘱爸爸要注意安全.......
建国60年来,交通运输方面有了重大的改观。街道不拥挤了,变得有秩序了。60年前,“开门就是山,抬头就是坡,迈步就是坎,蜀道难,难于上青天。”60年后,水、陆、空构建的立体交通枢纽网络,让我们“条条道路通罗马”。来自市交委的数据显示,自建国以来,我市交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仅公路里程而言,就增长了5.8倍。所以,同学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世界减少悲剧,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让生活变得更加美满幸福,让我们的祖国更加昌盛繁华!
宝石——是世间最美丽的东西,但也是十分昂贵的;它是人们的心爱之物,所有的人都希望得到它。但这完美的宝石,也会有瑕疵。可如果能很好的利用这些瑕疵,把一块变成两块,岂不是可以赚到更多的金钱吗?可有谁敢尝试呢?谁又有这个勇气呢?下面这个故事就告诉了我们答案。
有一位商人得到了一块价值不菲的,他自认为完美的宝石。这位商人满心欢喜地、仔细地他最喜爱的宝石,却发现宝石上有一条裂痕。这可怎么办?商人有些不知所措。这时,他的一位朋友告诉他——如果有人能从宝石的裂缝处切开,就能得到两块完美的宝石。虽然宝石不如原来的那么大,但却更加精致小巧,可以卖到更好的价钱。
商人听了朋友的话,转悲为喜。立即让人去请那些有名的、经验丰富的工匠。
第二天,那些工匠在那位商人的家里看了那块宝石,却都连连摇头说不行,不敢尝试。因为一旦失败了,不仅仅是毁掉了这块宝石,还毁掉了自己的声誉。这可怎么办?好不容易有一点希望,却没有人敢尝试。正在商人连声叹气的时候,一位年轻的工匠勇敢的站了出来,说他能完美地切割这块宝石。虽然商人有些质疑,但还是让年轻的工匠去切割。
年轻的工匠准备切割宝石了,它的四周都是来看热闹的人,他们都想看看这个年轻的工匠该怎么收场。他开始切割了,手上拿着专门切割宝石的工具,小心翼翼的切割着宝石。一分钟、两分钟。时间艰涩地流动着。终于,宝石切割好了,人们看到了他们觉得不可思议的一幕——两颗美丽的宝石在灯光的照耀下格外晶莹剔透、格外耀眼。人们都惊呆了,在心里感叹道,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工匠,怎么可能切割出完美到无可挑剔的宝石呢?年轻的工匠回答了他们的问题——“有时不仅需要足够的经验,更需要抛却许多顾虑的勇气。”
这件事和医生给人动手术是差不多的。当有病人需要动手术时,作为医生不能只有经验,还要有足够的勇气。更何况,这不像切割宝石,就算失败也只是失去一块宝石;这是动手术,一旦失败后果不堪设想。倘若你没有勇气,又怎么给病人治病呢?
一个人想要进步,经验自然是最重要的,可我们为什么不能在拥有丰富经验的同时也拥有足够的勇气呢?我们又为什么要害怕失败呢?以后我们要面临不可能只是成功,肯定也有失败。人就是在一次次失败中成长,在一次次失败中获得丰富的经验。所以我们要有足够的.勇气,去尝试任何事情,不论成功与否,请大胆的去尝试吧!只要你有勇气迈出第一步,你就已经成功了!
有人说逆境出英才,有人却说顺境出英才;出自百口,皆有百种看法,很可谓智者见智,众说纷纭。
在我看来,皆有道理。凡成大事者皆有不凡之志,刚毅可嘉,抉择果断。他们视逆境为练习,视困难为奠基。比如越王勾践,早期的毛泽东等,他们都是逆后英才,为后人感慨万千。从他们人生的旅途纵观,当然可以说逆境出人才。逆境是可贵的
逆境是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同时又是每个人都惧怕的。因为逆境也曾埋没多少志士豪杰,诸如一代枭雄刘备,西楚霸王项羽等,他们都是因为逆境而最终霸业未完身先死,为后人悲歌惋惜。他们都曾叱咤风云,众人皆知,可未成功便是不完人。谁又能说他们不能逆流而上,谁敢说他们不是逆中豪杰,但结果却不尽人意。在我认为,他们皆是“逆”的牺牲品,因为他们在逆境中未能出头,却被埋没其中。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顺逆境在于当事人如何应变,智者才睡永恒的。
顺境是世人都渴望的,而顺境中的人难道都能如愿以偿吗?答案是否定的。用马克思的思想来说,就是顺境是暂时的,而新事物注定要取代旧事物的。用《易经》的思想来解释,则是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纵观世界,此类事件屈指可数,太多太多,如希特勒……他们都曾傲视群雄,唯我独尊,最终却落到身败名裂,一无是处。道理是很简单的,他们身处顺境,却干着逆潮流的事,当然,必败。
当然顺境中成事者也不在少数。就拿中国古代君王来说吧,李世民,赵匡胤当数其中,他们都是民心所向,百姓认可的君主,而他们功高却懂得惜人对事,顺境的他们一举成名,当称人杰。
其实,成功者,莫过于运筹帷幄,志存高远。我认为,心态决定着有志者的命运,而无志者无需大谈心态,因为结果都得是无志则亡。
诚信,是一种责任、一种美德、一种力量!我们要学会诚实守信,做到诚实守信。我是一个学习中等偏上的小学六年级学生,我还是一个很招人喜欢的人,我在班上朋友多。我的优点是:喜欢看课外书,特别是对生物很感兴趣,喜欢研究蚂蚁和有极大的爱心,优点多可人没有十全十美的,缺点是:只相信自己不听别人的劝告,我举一个例子“有一次,我妈妈叫我把衣服穿多点,我不听后来发烧了”,还有考试考好了就爱骄傲。
我觉得学习先要学德,人的本质最重要的是诚实守信,不撒谎不欺骗,诚实它是人最美丽的外套,是心灵最圣洁的鲜花。失去了美貌,有健康陪伴;失去了健康,有才学追随;失去了才学,有机敏相跟。但失去了诚信呢?失去诚信,你所拥有一切:金钱、荣誉、才学、机敏……就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如过眼云烟,终会随风而逝。
不欺骗,不隐瞒,才是正确的人生态度。远离欺骗和虚伪,不要做双面人,多一份真诚的感情,多一点信任的目光,脚踏一方诚信的净土,就可浇灌出人生最美丽的花朵,筑起人生不可摧毁的铜墙铁壁。拥有诚信,一根小小的火柴,可以燃亮一片心空;拥有诚信,一片小小的绿叶,可以倾倒一个季节;拥有诚信,一朵小小的浪花,可以飞溅起整个海洋……
背好你的诚信,抓牢你的诚信。抛弃诚信,欺骗将充斥生活的每个角落,人生变得没有生气,友谊之花在凋谢,手足之果在掉落;诚信被抛弃变成了丑陋的脸;诚信被抛弃,再也映不出夕阳西下霞光的美丽;我向往真诚,渴望信任,希望仰望天空时,天蓝草绿云白!
对,诚信像土,一田心灵之土,为无数幼苗提供营养,使它们开出美丽的鲜花。诚信像水,万物生长的生命之水,滋润着小树舒枝展叶,天天向上。诚信是人之本,民之基,国之根。同学们,拾起诚信的“背囊”吧!用你的诚信战胜风浪,以你的诚信来创造更美好的人生!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世界上有万般情愫,他们各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温暖着我们,美丽着这个世界,让我们的生活温情总在。可在这万般情愫中,永恒的不变的是亲情。
从我呱呱落地那天起,亲情就陪伴我左右,是父母情伴我穿过无知的荒原,走上求知的生涯,是父母情伴我走过绵绵的雨季追寻明媚的阳光,伴我涉过泥泞坎坷走上平坦的人生路。
人生的征途中,潮来潮去人来人往,但都如过眼云烟,没有一个人会在某一个地方一直等你,陪你,没有一朵云会在某个地方为你悬挂。唯有亲情会一直伴你左右,陪你哭陪你笑,伤痛时为你抚慰心灵的伤疤,欢乐时为你悬挂远航的征帆,亲情就是家乡的那棵老槐树,几经风雨,见证着你的过去与现在,期盼着你的未来。
岁月会把你的性格的棱角琢尽,让你不再年轻;岁月会偷偷更改你的容颜,让你不再美丽。身边的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有的可能各奔东西,音信全无。你周遭的一切都在发生着变化,唯有父母情,亘古绵长,无私无求的永远伴随着你,哪怕你身无分文,沦落天涯……
“这个世界,有一种爱不因季节而更替,也不因名利而沉浮,这就是父母亲情!”走在人生的征途,一切都可能改变,唯有亲情是永恒的。亲情是每个人最大的一笔财富,永恒的财富,是我们立足社会开创事业的坚强后盾。
亲情是那么的难能可贵,身处宝藏中的我们,又是否怀着感恩之心,又是否将这份爱的心语表达出来呢?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就要开学了。开学前的晚上,我的心情很激动,在床上翻来复去睡不着,脑子里想的全是开学的事:作业真的都做完了吗?没有什么忘了吧!书包都装好了吧?一个假期不见的同学变得什么样了?都长高了吧!
七点钟我就起床了!这让我也感到有点不可思议!寒假里,我哪天早上不睡到八点?最后,我给自己找了一个不算借口的借口: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心灵感应吧!就这样,我快速地洗脸刷牙,吃完饭就去上学了。
我心情激动一路疾走,一会儿就来到了久违的校园,踏入久违的教室,见到了久违的同学。看他们似乎也很激动,三个一群,五个一伙,都在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一个月不见,想说的话自然很多!
今天是星期一,照例,回来后我发现我们班竟还有三个没来!嗯,肯定是睡懒觉睡过头了,寒假里的睡懒觉习惯,岂是一天就能改变的?尤其是那个xx,老师都上半节课了,她才满脸通红、满头热气地跑来,老师笑着问她是不是去火焰山考察了,全班大笑。
我们老师的神色看起来也很不错,很高兴的样子,问问说是又收到稿费了,还让我们猜,“一百?”“不对!”“二百?”“二百五?”“滚,再猜!”“五百?”“……”老师还摇头?最后数额我就不告诉你们了,免得吓倒送到医院去。“!!!”同学们嘴巴张得大、马屁拍得响,“老师真厉害!”“不愧是我们的老大!”我们都佩服得五体投地!
当然也有让我们惶恐、紧张的事,因为这毕竟是我们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想起来也应该是非常忙碌、非常紧张的,不过老师还许诺说她会让我们学得很充实,玩得很开心的,哦,这还差不多!!
开学第一天可真是精彩连连呀!!
压力就是这样,过多过少都不适宜。多,会使你精神紧张;少,则颓废学业,不进则退。压力是急促清脆的闹钟声,令你从熟睡中惊醒,一阵茫然;压力又是一条布满尖刺的长鞭,鞭策着你继续前进。正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压力也是如此。至于什么时候该放下,只能靠你自己慢慢掌握压力的大小,取得前进的方向。古人所叙述的也只有压力的利与弊,掌握的方法还是要靠自己来慢慢探索。而我们的任务这是去把压力转化为动力去支持我们,支持我们去前进。
一名培训师在课堂上拿起一杯水,说:“这杯水的重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那多久?拿一分钟,谁都能够;拿一个小时,可能觉得手酸;拿一天,可能就得进医院了。其实这杯水的重量是一样的。但是,你拿得越久,就越觉的沉重。这就像我们承担的压力一样。如果,我们一直把压力放在身上,不管时间的长短,到最后就觉得压力越来越沉重以致无法承担。我们必须做的是放下这杯水,休息一下后再拿起这杯水,如此我们才能拿得更久……”
压力使人挖掘自己的潜力,迸发出的力量。曾有一则故事,它让我回味了好久好久:一只狼追一只兔子,想让兔子成为它的午餐,可最终狼没有追到,让兔子给跑了。一只豹笑话它道:“笨蛋,你竟然跑不过一只小兔子。”可狼却平静地说:“我只不过仅仅为了一顿饭而奔跑,可兔子却是为了它的性命啊!”毕竟,一只空木桶是很容易被风吹倒的,可是你把它加几舀水,它就不容易被风吹倒了。其实我们就是一只木桶,水就象生活中的压力,我们若是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虽然这些压力有时候会让我们烦恼,但是可以不让我们被生活中的风浪打翻,就像没有高压,石油也不会自己就冒出来。
这个世界早已教会我们去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社会、感恩自然,因为他们对我们贡献太大。然而,有没有人想过,如果没有了压力,哪来的动力?没有了动力,这个世界将怎样发展下去?面对压力,我们不要悲观,反而应乐观的面对它,也不要拒绝压力,让压力这块磨刀石把你的刀锋磨得更加锋利!
人的一生中有许许多多的快乐,但也有许多的不如意,那些挫折令人头疼,但我们就生活在挫折之中。挫折陪伴我们成长,我们在挫折中长大。
在我刚刚步入初一这个新的年级时,国庆也即将来临,我与我的同学们被幸运的选为国庆阅兵式背景表演人员,我们将经历长时间的训练,当然,其中就包含着许许多多的挫折。
刚刚开始训练的时候还是炎热的夏天,我们顶着烈日站立在操场上,汗水在每一位同学的脸颊上密布着,大家的衣服都湿透了,有些人被晒得晕倒,但没有人退缩。我们一张张白嫩的脸都被晒黑了,头发被烤得烫手,但我们还是坚持了下来,因为这是祖国交给我们的任务。国庆训练中的挫折还不止这些。训练时间很短,所以我们必须加强训练的强度,这很累,但我们必须坚持。天气总与我们为敌。我们训练时总是有雨来相伴,最严重的就要数机场合练了。我们刚到机场时,雨已经在下了,当我们开始训练时,雨更加的大了,我们的雨衣都快扛不住那些多而密的雨点了,雨衣外,雨衣里都是水,我们的脸上也早已布满了那一个个冰冷的水珠,但我们要坚持,为了祖国,我们必须坚持,不怕挫折,努力坚持。我听到有人喊:兄弟们,挺住啊,胜利就在前方!许多听到这句话的人都笑了,我也笑了,不过,这句话也坚定了我战胜挫折的决心。
终于,我们迎来了国庆阅兵式,解放军战士托着国旗,拿着枪从我们身边经过,坦克和装甲车从我们眼前驶过,直升机和战斗机在我们头顶上呼啸而过,而我们依然认真地翻着手中的道具花。终于,最后一幅图翻完了,在大家齐声高喊:祖国万岁后,国庆阅兵式结束了。我们战胜了挫折,取得了胜利,我们在挫折中成长了。
记得以前练习骑自行车时,也经历了许多挫折,无数次的摔倒,我又无数次的爬起,我学会了骑车,只因为我有一颗敢于面对挫折,并努力战胜挫折的心。
挫折围绕在我们身边,我们在挫折中成长,只要你敢于面对挫折,有信心战胜挫折,你就将不会因挫折而烦恼,挫折会在你面前低下头。
肯定隐藏着不少挫折。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从小,我就是个脾气火爆的女暴君,妈妈总戏称我是“晴时多云偶阵雨”,总是让他人忍让我爱面子又“鸭霸”的个性,殊不知家人与朋友们的包容,其皆源自于“爱”!
并且,还以为有人与我旗鼓相当,就像初一那年,班上来了一位转学生,她总是面无表情,独自座在座位冷眼旁观着我们,倒是也没妨碍了谁,我却打从心底厌恶起她眼神中的“众人皆醉我独醒”;自那时开始,我便有意无意的她,在同学们的面前嘲笑脸色略微苍白的她,她却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抿着嘴看了我一眼,那时的我怎么看的懂她眼中的千思万想呢?然而,事情的发生总是令人措手不及。
时光飞逝,初二的某一天起,她像人间蒸发般的不再到学校了,尽管我纳闷,却也无动于衷,差不多两个月吧!老师一早来到了班上,就告诉我们“她”过世的消息,原因则是心脏上长了一颗肉瘤,阻塞了血管,进而引发肺气肿,撑了两个月,还是敌不过上天的召唤。听到这件事,我像是被按了暂停键的录放影机,久久无法动弹,那一刻我不知怎地想起她转学来的第一天,是否她眼中令人不解的孤傲,其实只是出于“孤独”?而往后的日子,在被同学“隐性排挤”的情况下,有谁读懂她心中的求救讯号呢?那一刻,我震惊,并且后悔不已,却已来不及。
好多年过去了,当时内心的愧疚与悔恨,也慢慢的释怀,我却懂得了忍让中的奥义,原来,有时后退一步,不只看见了美丽的海阔天空,还感受了“放下”吧!放下不甘心的包袱,愤怒的包袱,受伤的包袱,我想这不是一种原谅,而是放过自己啊!初二那年她过世了;我却有了更圆融的个性,她的容忍与谦让,或许并不是出自于爱,但我想,也许是对人生有另一番柳暗花明的了解才得此“忍让”的美吧!
因为她,我学会了圆滑的调整自己去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摩擦,因为此而有所改变的我,天上的她若看见,是否也会试着原谅我呢?
学会感恩——感恩父母娇嫩的花蕾在春风的沐浴下绽开了最美的微笑,于是他学会了感恩。感恩春风的和煦,感恩夏雨的滋润,感恩秋霜给予他丰满的果实……在人生的长河中,我们应学会感恩,感恩父母,感恩亲人,感恩老师,感恩朋友,我们最应感恩的是那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母啊!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从我们蹒跚学步到咿呀学语,他们在我们身边,与我们同行。时代变迁,岁月涌流,如今的我们也许早就烦透了父母为你所做的一切。同学们,要记住,父母永远是爱你的,永远都是!让我们感恩父母吧!
同学们,当你们放学回家饥饿时,一进门发现妈妈已为你准备好一桌可口的饭菜;当你在遇到一个学习上的问题抓耳挠腮,百思不得其解时,父亲精妙的点拨让你豁然醒悟,面对这些司空见惯的小事,你在意过吗?你动心过吗?我们为何不感恩父母呢?父母为我们付出的太多太多了,当你犯错时父母的包容,当你进步时,父母的鼓励,当你生病时父母的关爱等等,父母的爱时时刻刻都围绕在我们身边,让我们感恩父母吧!你和你的父母成为父子,成为母子就是一种缘分,一种上天注定的缘分。那是前生的遗憾,今生来弥补,既然是缘分为什么我们不好好去珍惜,而去破坏。我们要去感恩,学会感恩,感恩父母。感恩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感恩他们批评我们,教育我们,是他们教会我们为人处世;感恩他们的鼓励,是他们的鼓励让我们勇往直前;是他们为我们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让我们淋浴温暖的阳光!让我们感恩父母吧!感恩父母应该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体现在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的时候我们还不懂事,或许在应该表达感激的时候我们忘记了表达,或许我们还缺乏一种感恩的意识,你可知道我们做的每一件小事都会让他们感动不已。当父母下班回家劳累时,你为他们冲的一杯热茶,递的一块毛巾,打的一盆洗脚水;在父亲节、母亲节对他们说一句“我爱你”,简单的三个字,已流露出你的感情,已表达了你对他们的感激了,他们会心满意足的。
“孝”是中国的传统美德,感恩父母不正是孝敬父母的一种表现吗?其实对父母感恩并不难,只要你试着做,你就一定能做到,让我们感恩父母吧!“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熟悉的旋律在耳边响起,饱含真情的歌词唤起了热情的力量。是啊!感恩的人生是幸福的人生,感恩的心灵是丰盈的宝藏,感恩父母是我们应该做的,无需多言,只看你自己的行动吧!感恩给你生命的人吧!因为他们使你体验生活。感恩抚养你的人吧!因为他们使你健康成长。感恩帮助你的人吧!因为他们让你度过难关。感恩关怀你的人吧!因为他们给了你温暖。感恩,这么多感恩结合在一起,就是要感恩父母。同学们!感恩节就要到了,让我们一起对全天下的父母说一声“爸爸妈妈你们辛苦了,我爱你们”。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感恩父母吧!
运动员太想赢得比赛,可能在关键时刻出现失误;高空走钢丝太想快点到终点,可能在离终点咫尺之遥时功亏一篑这种在科学界被称为目的颤抖的现象告诉我们:拥有良好的心态才能走向成功。
一位哲人说过:你的心态是主宰成功的真正主人。拥有良好的心态,能让你自信乐观,坚韧不屈,轻松面对成功。
拥有良好心态的人是自信乐观的,人生几多风雨,几多阴霾,有的人只见乌云蔽日,而他们却多拨开乌云见日明。奥运会羽毛球女单冠军张宁以高龄参赛并夺冠,创造了羽坛神话。十年前的尤伯杯赛上,张宁意外以惨败收场。此后的三四年里,张宁一心想着要重新夺冠,但那场比赛失利的阴影和想夺冠的急躁心理却让她的成绩难有起色。后来张宁在教练的帮助下逐步走出了比赛失利的阴影,对冠军也看得淡了许多,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比赛和成绩。正是这种乐观心态,让她一点一点积累着自信,最终在奥运会一举夺冠。良好的心态给了张宁乐观的心,也让她拨开了失败的乌云,照到了成功的阳光。
拥有良好的心态,可以让你多一份淡然,多一份沉着,轻装上阵,夺得成功。睿智的庄子留给我们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一个博弈者用瓦盆当赌注,他的技艺可以发挥得淋漓尽致。而当他用黄金当赌注时,则大失水准。庄子对此的定义是外重者内拙。博弈者太看重外界的条件时,他的心态就会受到影响,从而出现一系列的不良反应,最终导致失败。而良好的心态能让你在追逐成功时不受外物的影响,身心放松,从而获得成功。
拥有良好心态的人是坚韧不屈的,他们不畏风霜,不惧冷雨,面对任何情况都能应对自如。美国著名高空钢丝表演家华伦达表演过无数次高难度的高空走钢丝,在一次穿越峡谷的表演时却意外失足跌下山谷。他的妻子得知此噩耗流着泪说:我就知道他这次会有危险,以前每次上钢丝前他都哼着小曲,唯独这次他一直在说我一定要成功。正是上场前的心态变化注定了华伦达的失败,如果他能以更好的心态来面对这场表演,等待他的可能就是鲜花与掌声。
心态,铸就心灵的自信与乐观;心态,成就生命的坚韧与不屈;心态,谱写命运的华丽与庄美。
拥有良好的心态,铸就生命的辉煌。
“周记”是通过语言、文字符号表达展现人对生活、工作中所遇事物反思的一种过程,作为学生,写周记是平时比较普遍的事情。每天都有不少值得记录和思考的点滴,这些都可以成为周记的素材。那么怎样的周记才能引人注目呢?编辑们不断调整和改进,最终推出了这篇最新的“喷泉的日记”,相信你一定能从中汲取有益的内容!
今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在扬州的红桥坊那儿吃晚饭。听说那里有音乐喷泉,我们便来到了音乐喷泉。
忽然,音乐放了出来,在这音乐声中,喷泉“哗”地喷出水来,由灯光变化色彩。
伴随着音乐声的高低,喷出来的`水注高低起伏,像是用水做出的五线谱!歌声扬了上去,水也越喷越高,歌声轻了,它也变得低了。我们都看得入了迷,水花飞溅到身上也没感觉到!
第二个喷泉也很美,它一开始喷出只有五厘米高的红色水柱,仿佛有无数个蜡烛在庆祝祖国的生日。忽然,国歌响起,水一下子喷了出来,往下落的水与往上喷的水撞在了一起,发出清脆的声音,并水花四溅,把周围围着的人淋了个透,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起哈哈大笑。
妈妈说每周六晚上7点沙洲湖畔会有精彩的喷泉表演,我很想去瞧瞧!
于是我和妈妈早早吃好了晚饭,骑着自行车慢慢悠悠的来到沙洲湖公园,一看时间还早,于是决定绕着沙洲湖旁边的小径骑上一圈,一路上我欣赏到了沙洲湖优美的景色,波光粼粼的湖面,清澈见底的湖水,郁郁葱葱的树苗,绿茵茵的小草,简直美不胜收。
七点过后,我和妈妈来到了空旷的广场上,目光跟所有的人一致,都盯着湖中央的那一大片喷管,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湖边,目不转睛的盯着,生怕错过了精彩的瞬间。
突然喇叭里想起来洪亮的声音,简单介绍了这喷泉的精彩表演。随着介绍的结束,马上就响起了优美的歌曲,而且湖中央也闪烁着耀眼的灯光,顿时,泉水此起彼伏的喷洒着,变成五彩斑斓如梦幻般一样,随着音乐旋律变化而变化,高低起伏,升腾跌宕,是不是像火箭一样冲上天空直指苍穹;是不是像北极光一样美妙神奇;是不是像穿上盛装的少女在空中翩翩起舞;是不是又千年树根一样复杂交错我们看的时而高叫,时而拍手,时而翩翩起舞,完全沉浸在这喷泉中,有的人还拿起了照相机记录这美好的时刻。
沙洲湖是不是很美,这只是沙洲湖的一部分,还有很多很多美丽的角落,欢迎你们来欣赏!
今晚,我披着夜幕来到西湖的湖滨二公园观赏音乐喷泉。
七点半,音乐喷泉开始了,先是一曲动听的《人间西湖》。随着音乐节奏的变化,喷泉的水流也忽高忽低,忽左忽右,像是跳起了优美的舞蹈!你看,一会儿又出现了一朵会变色的,在水中绽放的巨大“花朵”,忽红,忽绿,忽蓝,还有由几种颜色混合而成的色彩。
接着是《新白娘子传奇》中的《千年等一回》。从两边悠悠升起两股弧形的水流,向中间慢慢靠拢,终于连接在了一起,变成一个很大的弯弯月亮,也像一座弯弯的断桥横跨空中,我仿佛看到了白娘子和许仙在断桥相会的情景。
最后一首是描写草原的歌曲,喷泉随着抒情快乐的音乐一会像草原上的草随风摆动,一会像白云在蓝天飘荡,一会又像草浪滚滚,一望无际,真是迷人极了!
在动人的乐曲声中,喷泉呈现出千姿百态。一会儿犹如美丽炫目的皇冠,一会儿又像直入云天的火箭;一会儿变成大大的红心,一会儿又成了多彩的孔雀开屏……说不出的美妙,道不尽的享受。
10分钟的喷泉表演结束了,大批的人流开始慢慢散去。我也不得不跟着妈妈一起离去,但我还是忍不住一步三回头啊!
暑假妈妈带我去杭州玩,姨婆住在杭州!中午1点多的时候,我们的车就到了杭州,哇!杭州真是个美丽的城市!
吃过中饭,阿姨和妈妈带我去商场逛了一下午,她们买了好多漂亮的衣服。本来打算去西湖玩,但杭州的夏天实在是太热了!只有晚上才能去西湖了。吃过晚饭,我们坐车来到西湖,一眼望去,西湖好大啊!旁边好多游玩的顾客,我们先来到断桥,断桥位于西湖白堤的东端,北靠宝石山,面向杭州城,是外湖和北里湖的分水点。旁边还有好多荷花,荷花开得好漂亮。在断桥上玩了会,我就被对面的灯光给吸引住了,于是就吵着她们带我过去看个究竟。我们走了大概十几分钟才来到那灯光边,好多人啊,走近一看才知道这是喷泉,而且还是音乐喷泉。美妙的音乐,五颜六色的灯光再加上喷泉,简直太震撼了,看的我眼睛都不眨一下,喷泉一会是水柱,一会是散开,一会又变成其它形状,灯光也是跟着喷泉的形状在不断变化着,还一首一首的播放着音乐,真漂亮!我叫妈妈赶紧拿手机拍下这难忘的画面。我们看的正起劲的时候,一下就停了。问过才知道,原来这喷泉隔半小时开一次,一次大概十几分钟。哎,美好的东西总是短暂的。我还想再看,阿姨说不等了,我们去其他的地方逛了会,就回家了。
回到家我脑海里还在想着刚才的画面,音乐喷泉真是太美了!
20xx年6月22日星期五天气多云
今天妈妈和我都休息,而且不用去学围棋,妈妈让我选择去哪玩,我选择去生态园。早上吃完饭,我们就出发了,在路上我们看见了喇叭花,有紫色的、粉色的、浅粉色的……可漂亮了。不一会我们就到了。我们直接向音乐喷泉走去,到了那音乐喷泉那还没开始呢,我就到嬉水池用水枪去玩水,我拿水枪先吸水,然后向远方喷水,我还到了深水池去寻宝,还认识了一个大哥哥和他玩起了打水仗。这时音乐想起来了,我赶紧向音乐喷泉跑去,我用水枪去喷喷泉,还跑到喷泉中央,喷泉喷到我身上,我感觉太好了,不过我的衣服可全湿了。今天玩得可真开心呀!
星期六的晚上,我爸爸、姨父和阿婆带我、哥哥和三个妹妹一起去常州北站看喷泉。
我们开车到常州北站。我们到了目的地,先听了美妙的音乐,过了一会儿,精彩的喷泉表演开始了,我们激动的不得了。告诉你们哦!蓝色是清水,红色是yanjiang,紫色是毒水,绿色是suanyi。首先喷的是清水,往上喷的时候就像火箭直冲云霄,落下来就像下倾盆大雨一样。第二场比第一场更精彩,这一场是波浪形的表演,刚出来的可不是清水,而是绿suanyi,像有人在上面打滚,接着才是清水,感觉就像有美人鱼在喷泉上跳舞;然后是紫色毒水;再然后是红色yanjiang;最后,是美丽的彩虹从水面上喷出来,五颜六色的。彩虹的颜色有:赤、橙、红、青、蓝、紫。不知不觉,精彩的喷泉表演结束了,我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广场,开车回家了。
今天的喷泉表演真精彩,我真想再去看一次啊!
20xx年5月9日星期三天气晴
今天下午,我和妈妈去她办公室打印《沁园春雪》。
到了政府院内,院中央的喷泉首先映入我眼帘。喷泉喷在假做的宝塔山上,喷出来的水,落在池中,就像延安宝塔山下的那条延河,使假山显得逼真极了。
水里的灯光射在喷泉上,喷泉就射出红的光、蓝的光、绿的光、黄的光、紫的光,美丽极了。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假山上的石缝里流出一股透亮的水流,既像清澈新鲜的泉水,从石缝里流出来,又像一群有急事的人一样飞快的跑着,好像没有注意到前面有一块石头,一下子撞倒在那块石头上,结果被撞的“粉身碎骨”,美丽极了。
我以后长大要当一名设计师,把喷泉设计的更美丽。
我和妈妈一块去超市,而这个超市正好在一个大商场里,大商场一共有6层楼,在地面上的有5层,然后又往下挖了一层。而且在第0层的商场中心还有一个大的喷泉池,我和妈妈便在那里看了一会儿。
首先,喷泉先表演了一个万鸟朝凤,就是所有的喷泉口都扭向一个大的喷泉口,然后这个大的喷泉口没有喷出水,而是喷出了一些雾气。
第2个喷泉表演了一个,并不知道是该如何形容的节目,就是在喷泉的底下有灯光,然后灯光成一条线一样的,灯光移动到哪,那的喷泉就喷出来水,起初是有规律的,然后是斜着的,最后是跟蹦迪一样无规律的闪烁着灯光,然后喷出来水。
最后这个节目就是最震撼的节目了,虽然只是用一个喷泉口,但你可别小看这个喷泉口,这就是万鸟朝凤中那个凤,只见它起初水压很小,然后慢慢升高,最后竟然直接喷到了第5层,你可别小看这个高度,要知道商场里的一层,怎么的也有四米,5楼,一共有5个间隔,就是15米。站在电梯上的,在第零层坐着的,路过的无一不例外的都往那个水柱看,好像有磁力一样深深的吸引着人们的目光。
最后表演结束了,我们才到商场里边去购物。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每次听到这首歌,我都会想到那与我紧紧相连的美丽小城。
由于从小便在城中居住的原因,我对这座小城可谓是摸的门儿清。城中最多的便是石板巷,而我家附近就有三条小巷。幼时的我最喜欢的就是在蒙蒙细雨时,撑着自己的小伞在青石板上行走。听着那被我踩出的“嘎吱、嘎吱”的声音,模仿电视中大家闺秀的步伐,可谓是别有一番风趣。
长大后,钟意于相机,隔三岔五就拿着相机去城墙上、小巷里采景,时间一长,也可说是拍过了不同角度的小城。人都是这样,长时间接触一样东西后,都认为自己才是它的主人。我也同样,拍着拍着,也就认为这便是我的城。偶然翻翻相册,在感叹自己技术精湛时,也会感叹“哇,我的城竟如此有韵味!”
如今的我早已随父亲母亲一起搬到城外居住。虽然沉重的学业让我不得不加作文快生活的进度,但在闲暇时期,我仍会让生活慢下来,回到城中的旧居,拿起早已落满灰尘的相机,再登上我久违的城,再走一遍儿时走过的小巷,看那花开花落,看那灯火阑珊…。在城中漫步时,我会思索生活的意义,学习的意义…,那古色古香的城,会让我灵感一现,有种特殊的力量帮我解开困境,让我着实佩服我这美丽而又神奇的小城。
父母和我都热爱旅行,看过美丽的凤凰古城、看过水乡周庄、看过西递宏村,但都不如你---我的城。你的一巷一角、你的一砖一木、你的一花一草,都足以让我美到无法呼吸,这不仅是景之美,还有情之美。这些种种原因,让我依赖你,热爱你,离不开你——我的城。
可能未来,我会和常人一样在外漂泊,但你的风姿,你的韵律,都是我心中最美的一抹色彩。我想,我怕是永远不会忘记你,我美丽的小城,我美丽的故乡!
星期五多云
周五我写完作业后以后和朋友去了一个喷泉,没想到邻居正在那里监督园丁种花,他说:这个公园是我负责的。我点了点头,向邻居寒暄一下,就离开了。
之后,我和朋友一前一后走回小区,朋友说:这天气好像快要下雨了。话音刚落,天空忽然噼里啪啦地响起来。我吓了一跳,抬起头才知道是街尾的超市开业在放烟花。
我接过朋友的本子在上面写了我的电话号码,朋友突然捂住自己的耳朵,我凑到她右耳边打开手掌的一条缝隙说:下次出来玩可以打电话叫我,我们一起吧。说完,我把本子塞给了朋友。
远处的响声似乎越来越多,但在我们还没回家前,天空就已经放晴了。
版权作品,未经《星火作文》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我相信大家都见过喷泉吧。但是我见到的喷泉可不一样。
这是音乐喷泉,而且水柱很高。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我和爸爸妈妈出去吃饭。回来的时候路过市政府广场,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三、二、一GO!我顿时惊呆了。原来,嘣的一声我脚底小洞喷出一股水柱,我全身都湿透了,像只落汤鸡。对面有几个人正在冷嘲热讽笑话我。
后来我穿上雨衣,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我们在水柱中穿行,或者用瓶子接水,或用水柱喷出的水打水仗……
总之,我们玩得很开心。
最后,小洞不喷水了,我们的游戏也结束了。我们依依不舍的回家了。
以后只要有空,我就要去那里看看!
跟着老师我游览过“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泰山;看见过“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的草原;但我独爱我们小区门前的喷泉。
喷泉建在一个类似于古代祭祀的台子上,四角各一个半拱门状的,石头做的雕塑。喷泉本身就是一个美丽的雕塑。它的模样是一个石头雕刻的正在跳芭蕾舞的少女。在它的群摆四周,小小的喷水孔如钻石般点缀在上面。远远望去,十分美丽。在月光下,它犹如月光女神,神秘优雅;在阳光下,有花的衬托,它犹如一位邻家女孩,美丽可爱;傍晚,在晚霞光芒中,它犹如一个天真孩童,无忧无虑,作文天真可爱。
喷泉通体雪白,在乌黑的地砖上显得十分抢眼。但我常常想,如果喷泉上涂了颜色那该多好呀!比如,乌黑的头发、红润的皮肤,淡粉色的裙子、金灿灿的水晶鞋……不过,这一切只是我的幻想罢了。
一到了新年前后,她的裙子上便挂上了一个个小彩灯,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小彩灯的本体,但它们的光芒很亮。一个个小彩灯散发的光芒连接在一起,汇成了一个彩色的海洋,让喷泉的裙子犹如是用彩虹织成的绸缎一般,美丽,优雅,可爱又不失一丝丝的俏皮!
这便是我偏爱的那一处风景——小区门前的小喷泉。
我们的公园一角喷泉
在家乡的公园里喷泉是我的最爱,每当喷泉开始喷水时,就会变成许多样子,变化多端,是人忍不住赞叹一句。
每当清晨来到公园锻炼,就会看见温泉如一位羞涩的小姑娘跳起温婉动人的舞曲,还时不时的发出自己甜美的歌声,随清风舞蹈。
当中午来到公园晒暖时,喷泉像一位又好像一位慈祥的母亲哼着小曲,让你忍不住入睡,有时还用自己笨拙的舞姿,逗笑你。
当夜幕降临喷泉又像一个摇滚乐队,给我们带来无限的激情与火热,而且会冲淡今天一切不愉快的事。
我喜欢喷泉,他总是会给我们带来愉悦。
点评:小合琦,你好!你的进步真快。一是作业交的早,二是内容比原来丰富多了。按时间顺序,用三个比喻句写出了喷泉不同时了不同的美。读着你写的喷泉,我都有了一睹为快的冲动。
今天为了看到喷泉,我匆匆忙忙地吃完晚饭,冒雨来到了秋收起义广场.
秋收起义广场的音乐喷泉千资百态,中间那个大水柱像一条腾飞的巨龙冲天而上;围绕在它旁边的喷泉在水下彩灯的照射下,有的像盛开的花朵,有的像正在飞翔的小鸟,还有的像美丽的彩虹
秋收起义广场的喷泉瞬息万变.彩灯照射下的喷泉流光异彩,喷珠溅玉,眼前刚刚还是一朵盛开的浪花,转眼间就变成了翩翩起舞的小姑娘;明明是一条冲向天空的巨龙,它又变成了象征着祥和团结的塔形花篮
秋收起义广场的喷泉美丽壮观,令人目不暇接,久久难忘!
今天晚上是我最心奋的时候,因为上次下雨天没看见音乐喷泉我很遗憾,但是今天要补回来。晚上饭吃好我们立刻动身了,爸爸开着车带着我和妈妈去湘湖。
来到那儿,人山人海,像数不清的小蚂蚁在爬。我看见三个位子就坐下来,爸爸妈妈坐在旁边。忽然,广播里传来一阵响声说:“各位旅客,还有一分钟时间,请找好固定的位子坐下来。”我想:我们来的真准时。
过了一会儿,一阵音乐响起,喷泉一喷就是5、6米。妙,喷泉还会变色呢,有的像星星,有的像花坛,还有的像水枪冲天一样,还有的好像千军万马在上面上行走,长的喷泉似乎高过了房子。现在水还会变色呢,有红、黄、蓝、绿、白,各式各样,五彩缤纷。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下次我还要来看音乐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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