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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5篇。

非常荣幸为您编辑整理出这篇《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请您仔细阅读,撰写作文是挖掘自我潜力的最佳方法,多写作文可以加深我们对日常事物和文学的积累。优秀的作文能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你一般会看哪些优秀作文?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有一本书,它令我百看不厌,这本书叫《居里夫人》。他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向我们描述了居里夫人从幼时到逝去的故事。合上书本,我好像和居里夫人面对面在交谈一般。她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平凡的女性在生活中对困苦和灾难的忍耐,而造就了居里夫人辉煌的一生。

镭,钋。两样放射性元素的发现中包含了居里夫人多年以来的心血。她用常人无法想象的时间证明了她对科学的执着,也就是这种坚持不懈,成就了她辉煌的一生以及不朽的功绩。细数居里夫人获得的奖项,任何一次荣誉带给她的并不是成功,而是使居里夫人的人生一次次得到了升华。1906年,皮埃尔居里因车祸去世,这无疑对居里夫人带来了一个巨大的打击。但她又很快振作起来了,像以往那样地锲而不舍,经过了她一次次的努力,是她成为了历史上一块永远的里程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得不让世人以她为目标,她对科研事业的执着精神一定会激发我们对生活的热情,更会洗涤我们的心灵。

爱因斯坦对她有过极高的评价:在所有的世界名人当中,玛丽居里是唯一一个没有被盛名宠坏了的人。看着封面上居里夫人那美丽的脸庞,我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我的心灵被这样一种精神震撼到了!想起自己以前,做一件事情只要一点小困难,就把问题扔在一边,轻言放弃。可现在看了这本书以后,比起居里夫人,我真是自愧不如。因为她,我想我们更不应该轻言放弃;因为她,我想我们更不应该被困难打到。是她第一次让我感受了到自己的不足,让我能为自己以前的做法而深深地低下头。我慢慢的闭上了眼睛,开始感悟生命,争取比以前做的更好。因为我相信,伟大的时代可以把每条生命的道路变成壮举。

从现在开始,我一定不轻言放弃,因为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同样努力,坚持不懈的我也能像居里夫人慢慢地靠近。居里夫人奋斗的一生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因为有她,我想我的人生不在空虚。因为,我始终有一个目标等我前进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人们常说老师是园丁,老师是父母,但我觉得我们班的王老师更像一本书,一本让人越读越爱的书,一本内容丰富。色彩斑斓的书。

上课的时候,王老师是一本。她让我们阅读。浏览。在知识的海洋里漫游。

活动的时候,王老师变成一本,她和同学们一起讲笑话,乐得同学们上气不接下气。

在生活中,老师好似一本,帮同学出点子。想办法。排犹解难。告诉我们同学之间应和睦相处。在我们参加比赛和出板报或者别的事情时,老师总是教我们。帮我们。鼓励我们,使我们对做的每一件事都充满信心。

其实,王老师更像一本,她经常教育我们要好好学习。要勤奋。乐于助人。

王老师,您多像一个魔术师!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事情里,您可以变来变去,变成许多种书,给我们带来了知识与快乐,您知识渊博,幽默智慧,通过您这本好,我们吸取里成长的养份,快乐健康!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 篇3

《宇宙最后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罗德曼菲尔布里克的作品,顾名思义就是世界上乃至宇宙中的最后一本书。那么,一个没有人书写也没有人阅读的世界,将会是什么样子的呢?当我

故事开头就向我们展示了这样一幅画卷:人类高度发达的文明被一场巨大的地震所毁灭,劫后余生的人类分化成了两个群体。少数经过基因改良的布鲁人,他们生活在美丽的伊甸,人们完美而富足。而另一部分普通人则生活在地狱一般的废墟厄布之上。那里环境恶劣,到处是战争,人们都在痛苦之中挣扎求生。那里的文明消失殆尽,书籍从世界上消失了,每个人都依靠大脑探针来满足精神上的需要。人们没有了希望,也感受不到爱,完全处在一个幻想中的美好世界里,永远无法知道真正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就是在这个是非不分的混沌世界里,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憨头为了拯救自己重病的妹妹,去往了美丽而危险的伊甸,开启了一段惊险的旅程。

在去往伊甸救妹妹的过程中,憨头意外结识了这个世界上仅存的作家老人莱特,还有只会说巧克力的孤儿小脸和一个伊甸少女拉雅娜,他们成为了憨头前往救妹妹的路上最重要的伙伴。他们四人冲破种种险阻,勇闯重重险关,最终在伊甸人的帮助下救活了危在旦夕的妹妹。

整个故事贯穿始终的线索就是老人莱特的那些书了。莱特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着那些书,他把这一路上的经历都用笔记录下来,并引导着憨头,让他认识到书籍的重要性。在故事的最后,莱特的那些书被暴民烧毁了,但那又怎样呢?憨头把一路上经历的事用语音输入机变成了文字,并真正理解了莱特所说的,它是宇宙最后一本书的含义!

故事的结尾,拉娜雅回到了自己的国家伊甸,她传递给憨头一句话未来属于我们。对,只要有爱,世间的任何困难都能被感化,被征服;只要有爱,就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而书写和阅读就是传播爱和美好的最佳途径!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大家一定都想和憨头一起去经历这场冒险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打开这本书吧!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从小到大读过许多书,有关于历史的《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有关于探险的《海底两万里》《汤姆·索亚历险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等。但当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情感日记——十位女生的真情告白》。

这本书采用的是十位女生的日记。这些女孩有的天真活泼,有的沉静如水,有的快乐开朗,有的胆大乐观……不管女孩们是什么性格,她们都在各自的日记中认真记录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用细腻的语言描述了生活中有意思的人和事,可见,她们对校园的热爱是很深的,对生活的理解是深刻的。

在书中,有一个特别像我的女孩,叫梅楠。她相貌平平,就像是一朵不起眼的小花。她报了一些兴趣班,不是赶时髦,而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在兴趣班中,也并不是很突出的孩子,但她在享受乐趣,比如画画、写作。她想,小花不论长在哪里,她都是一道默默的风景。它是梅楠心中最美的风景!

梅楠在性格、爱好等方面都像我,十位女生,她们个个都是我的知心朋友。她们的生活中,也有遇到和我相同的麻烦,在每篇日记的下方,都有一条成长提示,这些成长提示给了我许多帮助。

比如符一尘在一次日记中提到,班上的流行语问题,成长提示就留下了一句话:“走自己的路,让无聊的事情流行去吧!”还有一些话语发人深省:“当遭遇失败、挫折时,怨天尤人,寻找客观原因,不是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有效方法。从失败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勇敢的面对失败,才会走出困境。”是啊!当我们在面对考试没考好、任务没完成的失败时,总灰心丧气、低个头、认个错就完了,下一次继续犯,这样永远也改不了,我们应该在面对失败时,积极改正,才能做好每一件事。

总之,这本书如同一位良师益友。书中的女孩子用文字诉说成长的欢乐与烦恼;用感觉触摸生活的意义;用情感记录下真实的感受。她们天真、活泼、倔强,她们用一篇篇日记留住了成长的春天!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爱读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们六(7)班的闫老师已有50多岁的高龄了,他对于我们来说可以算的'上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活书!

闫老师在上阅读课上是一本大《字典》,同学们有什么不会的字,不理解的句子尽管问他,有时他那生动的比喻还能把你给“笑翻天”。

在上语文课时,他又是一本《百科全书》,他为我们解说圆明园的毁灭,和我们讲说旧中国的耻辱,和外国人进入中国的种种罪行,他要求我们将来一定要为自己的祖国献出一份力量。

有时,他也是一个“书架”,“书架”上有各种名书、好书,你想看就去借,他这个书架是永久的,也是美好的。

在下课时间里,他又是一本《思想品德》,记的有一次,两位同学打架,原因是因为其中一位同学打水时,不小心溅到另一位同学的鞋上。闫老师即时化解了他们的矛盾,并告诉他们:“同学之间要团结友善,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导致两人结下永久的恨,那时,再后悔就迟了!”从此,那两位同学再也没有发生任何矛盾。闫老师还教我们:“人人心胸要是都宽广了,那么世界会多么美好啊!”

从此,我也大人不记小人过。

闫老师,您是我爱读的一本书,也是我永远也读不完的书!您这本书是永远铭记在我脑海里的!

我爱我们的班主任,闫振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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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作文可以展现出作者丰富多彩的情感和思考,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深度和专注度让我们更加优秀。优秀的作文可以使人有种身处其中的独特感觉。探索“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了解更多关于这个主题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由于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由于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由于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色泽,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先容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收留。

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春秋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承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由于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魄,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糊口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出色!

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雪窖冰天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承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碰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

《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气力,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固然自己的法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仍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糊口得更夸姣,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

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但愿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由于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贵重的地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

这天,爸爸从外地出差回来,给我买了一本书——《绿野仙踪》。

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认真的读了起来,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多罗茜的小姑娘和她的小狗托托,生活在大草原上,一天,威力巨大的龙卷风把她的房子卷到了一个叫满地金的国家,无意间,压死了无恶不作的东方魔女,成了满地金国人的英雄,并得到了东方魔女的银靴,为了回到自已的家乡,她求助了善良的北方魔女,在北方魔女的指导下,她和托托正式向奥兹国出发,一路上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到了奥兹国,奥兹大王去却为难他们让他们杀了恶毒的西方魔女,他们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杀了西方魔女。奥兹大王实现了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的梦想,让多罗茜去找善良的南方魔女,在南方魔女的帮助下,多罗茜终于回到了大草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困难不要怕,要坚持自己的梦想,通过努力梦想一定会实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

徜徉在无尽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述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触,我为之动情,而一本《海底两万里》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紧紧地捉住了我的心!

从小,我就对海洋世界布满向往。一次无意偶尔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知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想,同时又感触感染到了天然的神奇和科学的气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介入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实在,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固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外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终极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在潜水艇中生物学家一行人与世隔绝,但他们仍旧存活了长达十个月的时间。这一切都是由于尼罗船长高于凡人的头脑。他利用海浪发电,用海中的植物做衣服、食品。

说实话,我十分羡慕这位生物学家同他的伙伴们在海底的这次游历,他们乘“鹦鹉螺”号环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北两极海岸,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饱览了海底变幻无限的奇景异观,终极到达挪威海岸。整个航程热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由阿拉伯海底隧道,地中海48小时……

但是在这将近十个月的漫长旅程中,他们也经历了土着土偶围攻,冰山封路,鲨鱼,章鱼袭击等许多危险。小说通过巧妙的构思和诡谲多变的情节,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布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古怪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鞭辟入里,惟妙惟肖,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发现自身有良多的不足,阿龙纳斯教授的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摩船长的勇敢,遇事冷静,都值得我学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4】

我喜欢的书,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就是《天蓝色的彼岸》了。这本书是从逝者的角度来阐述死亡。有的时候,只有你不在了,才会发现你对于某些人非常重要,有的时候,你以为会为你的死而非常悲痛的人却一点也不在乎。但是,不管怎么样,终究要放下所有的执念,踏上新的旅途。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由于和姐姐发生了冲突,就出去骑单车消气,而意外死亡的事。那假如我也意外死亡了,我的妹妹会不会像主人公的姐姐一样伤心、悲痛呢?

主人公去世后,他的灵魂留在世间。他来到他的家,用尽所有的力气写下:我爱你们。假如我的灵魂也留在世间,我一定也会写下,我永远爱你们。”

我们都是时间旅行者,告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人的生命和蝴蝶一样脆弱一样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由于我们不知道,下一辈子还会不会碰到,我现在的妈妈,爸爸,外婆,妹妹……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点,人死后人间的事都与自己无关了,而这本书的主人公就不一样,他死后先去了人间看了看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和他们用特殊的方式作别后,就去了自己的学校,和学校作别后,终极才踏上了自己的新旅途。

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位朋友去世了,当时我很害怕,害怕我身边的亲人也会一个个离开我,但读了这本书后我就不在害怕了,由于他们踏上了新的旅途告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5】

这学期,我读了著名的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虎女蒲公英》,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作者在西双版纳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在陪伴小老虎成长时,作者和这只名叫蒲公英的小老虎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最精彩的一段是作者无意中遭到了大象群的攻击,千钧一发的时刻,蒲公英及时赶来,它灵活机智地和大象斗智斗勇,淋漓尽致的导演了一场“虎象游击战”,最终把作者从大象的铁蹄下救下来的故事……

读到这里,我真羡慕沈石溪叔叔啊,有这么好的小老虎陪他,要是我也有这样一只小老虎该多好!想到这里,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嗨!我们家不是也有一只这样的“小老虎”吗?那就是我的虎兄“志达”哥哥啊!

只见他浓密的眉毛下一双大的惊人的“虎眼”,平时这双黑黑的“虎眼”活灵活现地转个不停,可他生气的时候“虎眼”里射出的“虎光”象一支支利剑能把人身体刺穿,他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就叫:“赖死了,赖死了”,所以人称“杨辣子”,想到这里,我赶紧跑到妈妈那里:“妈妈,您就让我和我的虎兄培养培养感情吧。”

妈妈笑着说:“外婆早下命令了,寒假里要好好驯驯这只小”老虎“”。虎兄到我家的第一天,就开始发起“虎威”来,由于临时有事,哥哥的语文补习课取消了,听此消息,只见他浑身上下流露出来的舒坦劲儿让妈妈恨不能咬他几块“虎肉”尝尝,值得庆幸的是,他还记得要背新概念课文,只见他心不在焉地读书两遍,便迫不及待地想背给妈妈听,“虎兄”结结巴巴地连背带蒙,妈妈义正严词用训犯人的口气要求他重背两遍,这下可摸了老虎的屁股,妈妈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从板凳上跳起来,脸上青筋根根暴起,涨红了脸虎啸起来:“怎么可能,这样背我到老死了也达不到你的要求,你又不是我爸爸!”

他双眼露出“虎光”让人不寒而栗,妈妈却笑着和哥哥斗智斗勇,软硬兼施,“虎兄”在妈妈的强大攻势下象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瘪了下来,妈妈让“虎兄”每天背英语,练钢笔字,哥哥的学习习惯有了很大的改变。

其实,最最高兴的是我啊,因为一个人在家里多孤独啊,有了“虎兄”的陪伴,我真觉得这个寒假是最快乐的一个寒假!读过《虎女蒲公英》,想到我的“虎兄”,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爱可以改变许多,许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6】

遇到一好的书就像是遇到一位好的老师,虽然没有老师的悉心教导,但是自己也一样可以去领悟中精髓。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理想。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高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故事会。《故事会》是一种课外读物,其中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刚开始是写十多则笑话,常常让人开怀大笑。如果心情低落的时候正适合调整一下心情。之所以称之为《故事会》,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都是以生活中的一些小故事来说明一些道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是写生活中的小事,同样也就像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样。我喜欢它的内容通俗易懂;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内容也具有教育意义。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警察由于年纪大了就要退休了,但他有一条警犬陪着他,因此并不孤独,这条狗曾经也立下功劳,一直都与老人在一起,彼此都有一些感情。

那狗长得黝黑黝黑的,毛发都长得非常滑,两只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让人看了就想到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老人也喜欢得不得了。

世事难料,一次,警局领导说要用毛发长得漂亮的狗来做标本,外表看起来也要威武的,于是他们想到了退休老人家里的那条警犬,那犬符合每一个条件,领导决定就用那条警犬,于是来到老人家里向老人说明了来意。老人听了后当场就傻了,用他的狗做标本;这怎么可能?但是作为一名警察,面对命令,就只能服从,老人一直望着家里的狗,那狗好像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一样,也一直盯着那老人。一人一狗就那么僵着,到最后,那狗还是被送走了,由老人亲自送去的。

没过多久,那狗就被做成标本放在了警察局里,老人失去唯一的陪伴后变得愈加的忧郁起来,不说话也不怎么吃饭,天天就往警察局跑,为的就是能看到陪伴了自己多年的那条狗,不久后,老人便死在了标本前面。

从这个故事中体现出来太多太多的道理,更教会了我们更多更多的东西,老人把感情寄托在了狗身上,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密切的联系。孤独的老人需要更多的关爱与呵护。这些真理都是我在读了这个小故事中体会出来的。

所以,我认为能教育人的书就是一本好书,就是一本值得让人喜欢的书。丰富多彩的内容和育人的真理让我喜欢看《故事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7】

我已经读了良多书了,不外在这其中,我仍是有一本我很喜欢的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人物有几个,我最喜欢是的查理和旺卡先生。书里还写了一个神秘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查理的爸爸回家时,手里拿着报纸,说:“特大新闻!旺卡先生请五名小朋友到他的巧克力工厂用一天的时间参观工厂里的每个车间。”他又继承说着旺卡先生的话:“我在全国的旺卡巧克力里藏了五张金奖券,只要拿到一张金奖卷,就可以来到我的巧克力工厂里。走的时候还可以带着一卡车巧克力回家。假如吃完了,还可以拿着金奖卷再来领。

查理的妈妈说查理没有这个机会,而查理的爷爷却并不这样想,他以为查理有这个机会。到最后查理拿到了金奖卷。

这一天结束的时候,旺卡先生才说出了他的目的。他把整个工厂都送给了小查理,也把其他人就到了工厂里。

我喜欢查理和旺卡先生,查理非常乖,不吵也不闹。旺卡先生什么时侯都很幽默,干什么事都兴致勃勃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8】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9】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许多人都有过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一-议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书是带我们走进智慧大门的一把金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书是人们的精神食粮;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书是树上的红苹果。

我读过许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意林》这本书,《意林》有许多版本,我读的这本书是关于友情的。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怎样和别人相处才是真正的朋友,怎样和别人接触才能让别人更喜欢你。此外,这本书在每篇文章的开头,都会写一则格言,让我们更深一步地去了解书的内容。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格言是“真正的朋友,是不会计较被遗忘的”。这句格言相对的文章是《忘记邀请的朋友》。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过生日,却忘记邀请了我一个最好的朋友,“我”的朋友并没有生气还在安慰“我”。读完这篇文章,我心里不由发出赞叹:这是多么珍贵的友情啊!再想想我自己……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郭晶晶写优秀值日生的名单,郭晶晶忘了写我的名字,我看见了,非常生气,对她说:“你为什么写王思雯,王芷蕙的名字,却不写我的名字?”“我一时着急,忘了。”“忘了?那你还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了!”我说道,“那你扫地扫得也不是很好!”郭晶晶急忙找理由辩解。“谁扫地扫得不好了,哼!我要和你绝交!”“绝交就绝交,谁怕你啊!”就这样,我们两个人吵了好几天,王芷蕙看不下去了,便对我们俩说:“你们两个人也真是的,因为一个名字也能吵起来?到时候再让郭晶晶写上你的名字不就行啦,至于闹得这样大吗?”经过王芷蕙地劝说,我们俩才和好。文章中的作者的朋友,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榜样吗?

可能听了我的介绍,大家又更一步的了解了《意林》。那么,让我们提着篮子,一起去书中采集果实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0】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她是一本书作文


当我们还是学生的时候,我们经常写作文,写作文就是展现自己的生活,用文字来记录美好的生活。写好作文是需要我们平时的积累和练习,优秀的作文通常具备哪些特征呢?或许你需要"她是一本书作文"这样的内容,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她是一本书作文 篇1

书是一把钥匙,打开了一扇通往知识之城的大门。书是一对翅膀,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一座灯塔,给我们这条小船指明前进的方向。书给人们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

我想推荐一本十分有趣的书,这本书的名字是《西游记》。西游记主要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

这本书情节精彩,引人入胜。我最爱看的是《大战盘丝洞》这个小故事。一心寻找食物的唐僧走进了盘丝洞,这里有几位十分美丽的女子,唐僧向她们化缘,可是她们却想吃掉唐僧就抓住了唐僧。这个故事非常有趣,看得我如痴如醉,在妈妈百般催促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上床睡觉。梦中,书中的这些情节竟然变成了画面上演了起来。

这本书不仅情节精彩,里面的人物也具有不同的个性。沙僧勤勤恳恳、吃苦耐劳。唐僧心软善良、持之以恒,猪八戒看起来笨笨的,善于交际,孙悟空本领高强,嫉恶如仇。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是整本书的顶梁柱,没有他的一路斩妖除魔,唐僧无论如何也到达不了西天。

你们还想了解《西游记》中其他有趣的故事吗?那就赶快来看一看这本书吧!

她是一本书作文 篇2

我常常站立在学校图书馆门口,对着窗户呆想着那本我日思夜想的书。

我家里穷,日常的生计只靠母亲一点微不足道的工资来维持,那本书价格虽然不是很贵,但于我而言,我总不希望为了满足自己的心愿就给这本不宽裕的家庭带来负担,于是我那用手捧着这本书的梦想从此变成了我在窗外痴想。

然而,有一次,幸运降临到了我的头上。那是一个星期三的下午,我偶然听说班里有个同学有这样一本书,我高兴地直跳起来,稍后我便央求他将这本书借我看几天,同学的慷慨让我如愿以偿。得到书后,我几乎与它形影不离。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看到那本书翻倒在地,中间还缺了几页,往外一看,弟弟正在高兴地玩着纸飞机,那时的我气极了,不过看着年幼的弟弟,想着打他也不会有太多作用,我便只身伤心起来,那几天,为着偿还同学的那本书,我焦头烂额、苦闷了好久好久……

可是,正当我愁眉苦脸的时候,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问我为什么,我不敢回答,然而弟弟告诉了母亲,当天晚上,母亲就把一本崭新的书放在我的面前,顿时,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让我没有料想到的是,当我将书还给同学的那个晚上,我突然发现在一家餐馆里出现了母亲忙碌的身影。给我买书之前,她从来不来这儿的!我想:或许,母亲为了儿子一本心爱的书,又增加了一份兼职吧。

时间慢慢地消逝着,如今我长大了,总会想起小时候特别爱玩的弟弟,也常常惦记着在外拼搏的母亲,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牵挂”吧。

她是一本书作文 篇3

《刘兴诗爷爷讲述国地理》这本书是本科普书。不要以为这本书肯定十分枯燥,相反,这本书的语言轻松,有趣,也很幽默。

书本中插有380幅精美图片,看起来使人赏心悦目,了解中国的秀丽江山。书中每一处中国地理都解析得十分详细,内容也让人通俗易懂。

书中的内容很丰富,每讲到一个省区,开头会介绍称与行政中心,与地理书相匹配。没讲一个地区的小标题,也十分吸引人,如:“怀抱火炉吃西瓜”“进去出不来的地方“,“深山里的女儿国”等等…是不是看了之后很想去读读。

而且每一个地区讲完后,还有一些小问题,检测一下自己读的是否认真。书中语句不只幽默,还十分优美,像:雨水落在松散的黄土斜坡上,很容易就能冲刷出许多又细又浅的小沟,顺着斜坡平行排列,改变了原有的地形,好像把一个漂亮姑娘的脸蛋,刻画成皱皱巴巴的老奶奶的面孔。是不是很有趣。书中的地理知识点也会很快背记住。

这本书很值得让大家去翻一翻,看一看,让你绝对会产生很大的兴趣。

她是一本书作文 篇4

我爱书,因为它像朋友,陪伴我们人生。我爱书;因为它似窗户,打开我们的世界。我爱书,因为它像花朵,四处散发芬芳。

今天我来推荐一本《草原上的小木屋》作者是美国“罗兰。英格斯。怀德,”这本书由北京出版社出版的。

这本书是风靡全球的国际儿童文学大奖优秀杰作,是一个深受孩子喜爱的儿童文学作品。荣获诺贝尔文学等奖项。

小说主人公是劳拉一家,他们为了创建新生活来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盖起了一间小木屋。他们自己打猎,与狼群作斗争,应对闯进家中的印第安人。,逃过了热病的偷袭和草原大火的劫难……

《草原上的小木屋》第一篇就是“到西部去”这个题目中可以看出一开始劳拉他们就想去西部大草原,这个题目之所以叫《草原上的小木屋》是因为这样更能让读者好奇下面是什么样子的,有埋下伏笔的作用。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完《草原上的小木屋》可以提高写作水平,快来看看吧!

她是一本书作文 篇5

我看过好多好多好看的书。其中,我最最喜欢的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四游记》。

《西游记》是从古代流传至今的一本好书,其中,我最喜欢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孙悟空本是东海旁的一块石头,后来吸收了三百年日月的精华,就脱去了‘石甲’蹦了出来,成为被人们称为四大灵物之一的‘石猴’。

‘石猴’拜师学艺后,就去了天上‘大闹天宫’,天huang玉帝派十万天兵天将都没有拿得住孙悟空。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最后经观音菩萨指点,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经历了72难,他都以他的智慧战胜了妖魔。

孙悟空有火眼金晴,能上天、下地、入水、入火,说变就变,哪儿都能去得。算得上西游记中的一个重要角色,西游记中还有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这三个也是个重要角色。当然还有其它的妖怪,人,神仙……

西游记能流传到现在,是有它非常吸引人的地方。对我们小朋友来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一次次铲除妖魔鬼怪,为民除害。我非常喜欢看西游记,从中我也学到了:学习也是一样,要勤学苦练,用我们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小朋友们,你们也快来读读这本书吧!

她是一本书作文 篇6

总记得,上海的图书馆是这样的静,再浮燥的心,就在踏入的一瞬间变得静如止水,人们都在聆听翻页声,享受着那一阵阵的书香。我多想珍藏那美丽的午后阳光,和那扑面而来的书香。

今天,宜兴的图书馆开业了,似乎人们全爱上了书籍,人山人海,笑声说话声,呼喊声......没过了广播,形成不合谐的交响乐,一声漫过一声。

我不经意地漫步儿童阅览室中,许多孩子都在做一个大人十分满意的事“朗读”,走近一看,本想提醒一下,却发现他们在朗读《植物大点解僵尸》,我有些不知所措,这样的书值得读吗?我突然格外想念那个午后,那片久久不得散去的书香。

我悄悄离开,一个小孩子在我前方穿过,有些激动地噌在妈妈耳旁:“我觉得这本书挺好看的,妈妈,我们借这本。”他显然有些兴奋,他的妈妈轻轻的瞟了一眼书名:“这种书有什么好看的!”妈妈终于放下手中的手机,拉着他来到放有优秀作文选的书柜,选了几本作文选,拉着儿子走开了。我不禁有些失望,书难道只有作文选吗?图书馆有这么多各类的新书:散文、小说、艺术、科普......就没有一本好看的吗?那书香,会在宜兴散开吗?学写作,也只是为了考个好书数,而不是为了提高文学素养吗?我有些吃惊。

“我觉得,缺陷还是挺大的,就......”我抬起头,原来是一个30左右的男子,戴着一副眼镜,显得很有学问的样子。指指这个,又点点那个,声音比用上扩音器都大,环顾四周,没有一个人反感,我沉默了......

宜兴是个小城市,人人追求大房子,新车,奢侈品......但为何没有人追求素养,一个如梦般的,读书人应有的素养。但为什么现在的学生,没有书卷气呢?就不能闭上嘴,选一些有品味的书读读呢?我想,也怪不到孩子,做父母的,为什么就不能挑些好书,让孩子有所选择呢!明明推广读书,为什么不去关注一下孩子到底在读什么书。为什么离我们不远的上海,图书馆是如此的安静,学生们是如此的专注。

淡淡书香,淡雅脱俗,低调沉稳......好书中有那么多美好,为什么不选择呢?

我爱书香,珍藏于心,但我们更应该推广书香,让书香随着我们的成长延继下去。有时我们真该问问自己,自己珍藏的是书香,还是它炫目却空虚的替身。

她是一本书作文 篇7

狼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可以说是最末级,它在人们眼中是凶残、狡猾的代言。而狼身上也有着一些人类应该学习的地方——狼的精神。今天,我就为你们推荐一本书,那就是《狼道》。

《狼道》的作者是张志强。这本书并不是什么写狼的小说,而是写强者的生存法则,让你明白如何做人,如何让你跟上社会的脚步,如何让你不脱离社会,如何让你在社会中脱颖而出,实现更远大的人生目标,这就是这本书的关键。

狼,它懂得分享,懂得即使在困难的处境下,生命垂危的时候,也要为自己同伴争取活的希望,即使在自己饥肠辘辘的时候,也会以幼狼为先。狼,它有很大的野心,不安于现状。对,就是这样的野心,对于人类就是梦想,就是希望,有了野心,我们奋进的动力才会开启,就如goodle创始人,两位年轻的小伙子,他们发表的'邮件就让他们受益终身。狼没有“妄想疾”,只要实实在在,目标专一的“干”,就会有所成功。人类学到了并发扬了狼的这种精神,正如著名军事家、政治家拿破仑就是依靠着这种野心而成功,这就是强者生存的法则。

狼身上的精神有很多,由此我们看到任何人或动物身上都有惊人的品质和精神。有一句话是永不破灭的真理——任何一个渺小的事物中我们都会学到最可贵的品质。

她是一本书作文 篇8

伴跟着紧张的考试,迎来了快乐的暑假,在暑假里,你打算读一本什么样的书呢?我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我想把这本书给推荐给你。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狐狸,狐狸有他的家庭,他们一家吃饭都会到不远处的农场里“偷”。有一天,比恩邦斯和伯吉斯,也就是饲养场的主人,把它们的洞给堵住了,他们不能出去,可怜的狐狸们好几天都没有吃到食品了。狐狸先生带着小狐狸们挖了一个能通到饲养场的洞,把吃的带了回去,狐狸先生发现不只是他们,其他住在地下的动物也都没有吃的,所以狐狸爸爸就请了所有住在地下的小动物们吃了一整理大餐。这个故事看似没有什么意义,但是狐狸爸爸的绝处逢生,在难题眼前沉着冷静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假如你觉得这本书有意思,你也可以买来看,保准让你受益匪浅。

她是一本书作文 篇9

这本书我还没有真正的拿起来读过,是妈妈买来打算新一年开始读书,学习一下,我没想到妈妈也能塌下心来读书了,很是让我意外。这是妈妈给我讲她读《杨绛传》的感受。

杨绛,是一代才女,作家,翻译家,她原名叫杨继康,听着很像一个小男孩的名字,很有力量的名字。她的先生是钱钟书,也是一代才子,家境还特别好,对她也是很好。他们有一个女儿叫钱嫒,女儿也是大学的老师,俄语专业毕业,教授英语,也是一个厉害的人物。他们有一部算是回忆录,也算是作品的书叫《我们仨》,妈妈说有时间去读一读,回来讲给我听。这本书开始是由他们女儿口述回忆,本想自己完成的,但是后来生病了,就没有完成,接下来是她的妈妈杨绛来完成的。

《杨绛传》从杨继康出生开始,她就岁父亲一路奔波,父亲是律师,辗转南方,北方,后来姐姐们到了上学年龄,二姐又因风寒离世,对爸爸造成不小的伤害,决定居家到苏州,杨绛虽然四处游学,学习各个学校的知识,她还是一心向往清华大学,她喜欢的文学,虽然她不能正式成为清华大学的学生,一直是旁听生,她也不介意,后来她如愿考到了清华大学的研究院,可以和钱钟书当同学,这时钱钟书又考取了牛津大学的留学生,杨绛也很想去国外学习,但是她家的条件不予许她自费出国,她的父亲因为中风不能再担任律师,所以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出庭,收入就不如以前了,她曾经还在还有一段时间教书来补贴家用,所以她申请了陪读旁听,但是必须要结婚之后,于是他们就结婚了,这个办法现在看来很好,钱钟书一心读书,自理很差,杨绛可以帮助他,还可以去听她喜欢的课程。

杨绛在读书时因为都是好学校,也认识了很多有名的人,他们上过朱自清的课,朱自清的《背影》《荷塘月色》真的是很暖,还有认识了沈从文,推荐她去《大公报》投稿,妈妈买了一本沈从文的《湘行散记》,打算寒假来看,后来又认识了林徽因,真的是近朱者赤呢,都是一心钻研的人。

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杨绛老年,她活到了一百多岁,并不是苟延残喘的活着,她剩下的二十年,真的是争分夺秒,她要完成她的工作,后来她女儿先离开了她,她都没有去看她最后一眼,因为钱钟书需要她的照顾,也在医院病房,她的女儿最后的骨灰被安葬在她曾经工作过的大学校园的树下,她继续完成《我们仨》,钱钟书也在女儿离开的几个月后知道了女儿的噩耗而离开了,那时候他已经八十多岁了,只留下了杨绛,她带着使命继续生活,钱钟书离开的时候和她说:好好的。当时听完我的眼眶湿润了。

杨绛说她没有时间了,她要打扫他们家的战场,女儿留下的未完成的作业,钱钟书留下的未完成的作品,她自己未完成的工作,一一完成,她每天睡的很少,深夜工作,也许正是这种劲头,让她的生活不那么枯燥,她喜欢每天下午晒太阳,坚持每天做大雁操,坚持每天走七千步,用铅笔做记录,每天有保姆安排她的饮食起居,她很少接待客人,岁数大了,精神少了,疲乏了,留下的精神都用在了作品上。

现在的我如日出的太阳,她就如同即将落山的日头,我们是不同的,但是都是在争分夺秒的坚持着。她的一生是很顺遂的,不愁吃喝,虽然有一些颠沛流离,但是大环境是美好的,有志同道合的朋友,有相亲相爱的家人,没有遇到过什么挫折,有喜欢她的老师和兄长,她是幸运的,幸福的。

杨绛写书,还翻译书,她还是个翻译家,他翻译了《唐吉坷德》,妈妈说这个唐吉坷德也是一个荒唐的小人物,有时间可以看看,领悟其中的奥秘。我们需要了解的太多太多了,环境不同,地域不同,历史不同,我们看到作品的感悟也是不同的。这个寒假,不平凡。

妈妈说《杨绛传》还没有看完,但是那种可以一个人孤独享受自己的剩余时光是我们需要学习的,我们应该习惯自己和自己交朋友,以为以后的道路是我们自己负重前行,不要依靠任何人,不要养成这种习惯,会伤心,如果习惯靠自己,你会变得强大,就不会伤心。每个人都有另一个自己可以给你力量,鼓舞你前进,所以我们都要和自己交朋友,为自己感到骄傲,我们还年轻,更不应该虚度时光,应该很好地利用我们的假期,多读书,读好书,像杨绛奶奶学习。

她是一本书作文 篇10

读一本书需要多久,我想不出一个合理的答案。从表面上说,一本书需要多久能够读完,需要看书的大小,页数和深奥程度。所以在问这个问题之前,基本上都要告诉别人,是怎样的一本书。

每个人的阅读的速度也是不大相同的,两个人看同一本书的时候也是有分,读的快的和读得慢的人。就像我小的时候,向别人借漫画书,人家规定了什么时候还,你就得那个时候还回去。可万一你没有借着,人家又着急要,不肯再借人,你就得和那个借到书的人商量商量,看能不能在一起合看。要是熟悉的人,也好说话,会注意你是不是已经看完了,再翻过页去。可要是一个不大熟悉的人,你也只是好说:“你看完了就翻页吧,我跟的上。”其实未必跟得上,但是又不好再麻烦人家,只能这么说。每当那个人读得比我慢的时候,心里总是很着急,但是又说不出来。可要是碰到有人读得比我快的时候,就读不下去,可也不好走,只好站在那里硬看。

自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怎么与人合看一本书,总觉得太麻烦。不过,这种体验多了,也让我知道很多人读同一本书,注意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就像看漫画书一样,甚至记住了台词也不大相同,可能连笑点都不一样。这也不难说,为什么总有人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当你知道别人眼里的哈姆雷特,是什么样子的时候,可能自己也会去思考,是不是有那个道理。这个时候你就很有可能再去翻开那一本书,去体会其中的意味。那么就一只一本书来说,你真的是读完了吗?

很多书都要一读再读,常常听人家说,三读《红楼梦》,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这还不是听了别人的思考,而是自己去愿意读的,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把一本书的内容看完,真的很快,有时候一本厚厚的文学名著,看完也许只需要四个小时,但是,这四个小时,你也许根本就没有读懂,可能理解的也只是一星半点,而当你费心,用更多的力气,去把它读懂的时候,却又不止是四个小时。当然也有费不到四个小时的书,那样的书,很容易就阅读完,读懂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且读起来轻松愉快,可读完之后,大概也能讲出个什么,可结果上却发现,收获并不大。

读完一本书需要多久,真的没有什么答案。我觉得读书就跟活着一样,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但是总是有一些意义存在,里面的故事,有的实在没什么话说,有的却可以一读再读,甚至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并且,人伟大的精神变成书中写下了道理,流芳百世。

她是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有《淘气包马小跳》、《小公主苏菲亚》、《大林和小林》、《小狐狸买手套》等。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小狐狸买手套》。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寒冷的冬天从北方来到,小狐狸出来时,感觉有什么东西扎到眼睛里了。妈妈一看,却什么也没有,原来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厚厚的雪,小狐狸从没见过雪,以为是什么扎到她的眼睛里了。小狐狸出去玩了。

这时,身后突然响起了一阵可怕的声音,小狐狸吓得没命地逃。他回头望去,什么也没有,只是冷杉树上的雪掉了下来。小狐狸回到洞里,手冻得邦邦硬,他把手伸到妈妈面前。妈妈把小狐狸的手包起来,银色的狐狸母子从洞里走出来。妈妈把两枚白铜币给了小狐狸,找到帽子店了,妈妈敲了敲门,小狐狸慌了神,把自己的手伸了进去,没有把那只小孩的手伸进去,老板看到了狐狸的手。小狐狸把两枚白铜币给了老板,老板把手套给小狐狸,小狐狸就往回走。

狐狸妈妈担心死了,她看到小狐狸回来了,很高兴,月亮出来了,他们的身后留下蔚蓝色的脚印。小狐狸告诉妈妈:人不可怕,我伸错了手,他没抓我。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小狐狸是一个勇敢的人,我们要向他学习。希望大家都读一读这本书,你会发现这本书很有趣。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是一篇重要的资料,它为您提供一些不可或缺的知识。作文是我们生活中默默无闻的伴侣,它能够锻炼我们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同时,积累更多的词汇可以使我们更加熟练地撰写作文,速度也能得到提升。如果你曾因作文而苦恼,那么现在就是时候克服它了。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那是我和一本书的故事,你有兴趣听一听吗?好!我就细细讲给你听。

“女儿,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妈妈笑着,递给我一本小说。我看了看封面,说:“这不是最新出版的吗?我绕了好几家店,都没得卖,妈妈,你是在哪里买回来的?”

“哦,这是我的一个同事送的。”妈妈告诉我。“太好啦!”我兴高采烈地跳起来。然后,趴在书桌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晚上,我还在书的世界畅游,还没发现时间已经过了头,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卧室里睡觉。早晨,我和书告别。因为,我得去上课。

回到家,我第一件事不是放下书包,而是找我念念不忘的书。可是,我东找西找找,也没有看见我心爱的书。我忙问妈妈:“妈妈,你有没有看到你昨天送给我的那本书?”看我紧张的神情,妈妈也知道了那本书的重要性。

“刚才,你的表妹来过。说是喜欢那本小说,就拿走了。”妈妈像个小孩子,低下了头。“妈妈,你竟然把我最爱的小说给了表妹?”我生气极了,把手一甩,冲进了卧室。妈妈为什么要把那本书给表妹呀?连几个字都不认识,怎么读书呀?那一晚,我几乎没有合眼。一心想着把书要回来。表妹会不会不懂事而把它撕掉呢?表妹会不会把米饭、菜汁扔到书本上呢?那本书一直让我牵肠挂肚。我决定了,明天一定要拿回那本书。

我来到表妹家,对表妹说:“快点把书交出来!”“哦。”表妹把书递给我。我马上翻开书,开始仔细阅读。“啊!小说我一定会报护好你的。”我在心里暗暗地说。

好了,故事讲完了。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

在我的脑海中,有许多珍贵的、埋在大海深处的记忆宝藏。潜入海中,找到了最美的一盒。打开它,曾经的画面,又重新浮在我的面前。

一个盛夏的夜晚,沉闷、烦躁。草丛里的虫吱吱乱叫,郁闷的大树也懒得动一动,一切都静悄悄的,一丁点儿的风声都没有。本想呆在家里的我又让耳朵“光临”了烦人的唠叨声,没办法,还要和弟弟妹妹去外面玩儿,跟本没法呆在家。

死寂的环境、闷热的天,使我的心情逐渐到零,感觉就和这夜晚的温度那么高,蚊子乱在头上飞――烦呀!正准备回家,突然,一句清爽悦耳的声音“光临”了我的耳朵:“这位小妹妹,我可以跟你一起玩儿吗?”我把头来了个360度大转弯,猛然看见一个人――她是谁呀?

她长得高高的,月牙儿似的眼睛,梳着一条长长的马尾辫,胖乎乎的,脸蛋儿红扑扑的,正笑得像一朵盛开的月季花,笑盈盈地向我走来。我呆若木鸡,非常纳闷儿,我不认识她,更何况这种鬼天气还有人来和我玩呀?但她一点儿也不拘束,仍是笑眯眯地看着我。我迟疑了一下,点头答应了。接着,她又认识了我的弟弟妹妹,我们一起玩了起来。

起初,我根本没有兴趣玩,但后来,这位姐姐的活泼热情激起了我的兴趣,我越来越高兴,和她也越来越亲近。她带着我们三个一起玩跷跷板,疯着跑着抓“小偷”,拿钥匙偷“西瓜”……风儿好像听见了这里的喧闹声,也赶来“凑热闹”。随着大姐姐飘动的发丝,我突然发现大姐姐看起来也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和我有着一样天真的脸庞,只是个子高罢了。给人感觉十分亲切、和蔼、平易近人,才使我感觉她很“大”。

玩儿累了,我们便坐在长椅上休息。大姐姐便给我们讲起了故事。她的声声音细腻柔滑,娓娓动听。“你们感觉怎么样,嗯?好不好咧?”她总是用这样的语气说话。歇了一会儿,她又抖擞起精神来,去领着我们爬双杠。她很利索,双手紧抓着杠子,两腿扭过来,又在上面转了个圈,侧对着我们,那时我才九岁,自然没她上的快,她便一把拉着我,问我:“还好吗?”两只眼睛说着眯成了一条缝。我点点头,心里想:这姐姐可真好!如果我有一位这样的姐姐,那该有多棒呀!

该回家了,我再一次注视着大姐姐,向她道别。她快活地答应一声,竟没有留下名字和住址,一蹦一跳地走了。我到现在还十分怀念她,当初怎么不挽留住她呢?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再见到过她的身影。

我忘不了她,忘不了那个盛夏的夜晚。我把这珍贵的记忆放回宝盒中,留在脑海里,我会一直记住她,永远。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常常静静地坐在床上,吧一件件陈年往事翻出来品味,突然,又是那件事,浮现在我的心头。

那是一个春节,家家户户门前灯火通宵,鞭炮声不断,大人们观看春节联欢晚会,老人们则高声谈笑,我们一大堆小孩子,理所当然的在放鞭炮啦!

我那是胆子出奇的大,朋友们都没有胆量和我一起放鞭炮,没办法,只有劳驾母亲大人咯!妈妈爽快的答应了,我乐不开支。

不知不觉中,只剩下一种威力无敌的鞭炮了,妈妈不敢放,唉!这个光荣的任务又肩负在了我的身上。不过,一个恶作剧此时也在我心中慢慢滋生,幼稚的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恶作剧带来的后果有多么严重――我对妈妈说:“老妈,那不是从美国回来的陈阿姨吗?”妈妈毫无防备的转过身,我趁这个大好时机,悄悄点燃了鞭炮。

“啊!好痛!”随着一声惨叫,我在烟雾中慢慢看清了妈妈的脸――光滑白皙的脸庞上,添加了那个让我悔恨,自责,惊讶的伤疤。

虽然这个伤疤早已愈合,但我每当想起这件事时,心中都忍不住隐隐作痛。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3

四年前的丝丝细雨仿佛还在眼前,与表姐一别竟从未再见。今日,细雨如故,不由得又想起表姐与她赠我的那本书。淡淡的蓝色封面一如我淡淡的忧伤,表姐,你可还好?

记得小时候不懂事,把表姐对我的溺爱当成了令牌。姐姐极其珍爱书本,每每去她家总是可以看见书柜里的书一丝不苟地立在那里,哪怕是姐姐大几年前买的也是工工整整,不见一点污渍。

那时我也是爱看书的,但对书只是爱护几天,待我看过几遍就会随处乱放,所以书上总是有折过的痕迹。我原来只爱着童话,但偏偏喜欢上了姐姐的一本书。

这是她新买的一本,书上的女子闭着双眸,似在追忆,似在思考,似在展望。我一看就来了兴致,死活要把这书带回去。姐姐晓得我的性子,也不说不肯,也不说不让我带走。只说让我就在这看,不必带回去。这是姐姐头次拒绝我,我一下子耍起性子,非带回去不可。姐姐是斗不过我的,只得叮嘱了又叮嘱,还找出书皮包上,这才给我。

我看着她还是一副担心的模样。心里就不高兴了,拿起书扒了书皮丢给她就跑了。晚上在床上还是气冲冲的,拿起书恶狠狠的翻开看了起来。

整个夜晚我都做着同一个梦,我如同海伦一样失去了视力、听力,在无尽的黑暗中荡漾。我只能缩在硬硬的小船上,紧紧抓住船沿惊恐的睡去。

阳光召醒了万物,我也翻身起床,然后就看见姐姐借我的书正惨不忍睹的团在床上,书页被我揪成了一团,我想起了昨晚的梦,昨晚的小船是

书皱成那样恐怕是弄不好了,我用手使劲的压了压书,至少从封面看着还好。我跑去姐姐家,把书往姐姐怀里一塞,用低不可闻的声音道了声歉,也不敢抬头看姐姐。瞧你,怎么姐姐的话随着翻书的声音一起消失,我又道了声歉,姐姐摸了摸我的头说没事,只是地上有了一滴、两滴透明的水印

自从那时,我便不再去找姐姐,夜里也总是睡不着。直到姐姐高考失利,要外出打工时,我才跟着妈妈一起去送姐姐。

漂亮的折伞隔出一方天地,姐姐递来那本书,只是没了以前的皱纹。姐姐说:我希望你可以像海伦一样,有所成就。然后抱了抱我,说:我也会像她一样。

火车离去断了念想,此时一别便没有再见。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至此成了我最珍爱的一本书。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小公主》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这里面的人物、情景生生的印在我的脑海里,久久难以忘怀。小公主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它的主人公叫“萨拉·库尔”。他是库尔上尉的女儿,家境十分富有。因为萨拉出生在印度,而在印度无法受到正规教育,他爸爸便将萨拉送到伦敦的一所贵族学校里上学。萨拉虽然从小没有受到正规教育,但对人宽容大度,拥有公主一样的高贵品质。因为***妈是法国人,萨拉的法语非常优秀,再加上她讲故事绘声绘色,使她成了校长、老师的宠儿,在同学中拥有许多好朋友大家都叫她“小公主”。

不久,她爸爸参加了一个钻石矿的投资,并和他的一个朋友合作,投入了所有财产。可他苦苦经营,却没有从钻石矿中得到任何东西,他认为受骗了,终日愁眉不展。就在萨拉十一岁生日的时候,她爸爸患上了重病,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这样,萨拉从一个富家女变成了孤苦的穷小丫,她在冷酷无情校长的安排下变成了小女仆,小佣人,处处受着冷遇讥笑。

在萨拉的人生道路上,一切都改变了,可唯一不变的却是她像公主一样高贵的品质,善良的品德。她用仅有的几个便士买了面包却大部分给了小乞丐,虽然她不是以前那个富有的“公主”,但她的朋友人叫她公主。她在最恶劣的环境下,任然很坚强乐观,她幻想着自己以前的快乐时光,从不被困难吓倒。穷苦的日子有了尽头,幸运终于又降临了,萨拉的父亲投资矿产最终成功了,他父亲的朋友在整个伦敦寻找,终就找到了她,萨拉成为了比往常更富有的“小公主”!

我觉得萨拉是一个真正的“公主”。她虽然没有公主那么尊贵的地位,却拥有比公主还要高贵的品格。而真正的公主不在于物质上的享有,却在于你是否拥有高贵的品质和乐于助人的高贵品德。公主都是我们每个女孩的梦想,但我们是否都像萨拉·库尔一样,即使再来逆境中也能保持乐观的心态,高贵的气质,乐于助人的品格?萨拉的公主精神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5

在我的脑海中有许多有趣难忘的事情,就如沙滩上的贝壳多得数不清,但是有一颗最大、最亮的贝壳,让我记忆犹新。

那是去年暑假,我和爸爸妈妈乘飞机从德国旅游回来,在飞机上,我突发奇想,我经常坐飞机,也特别喜欢看关于飞机的视频书籍等,可真正的飞机驾驶舱我还没有见过,我多么想去参观一下。于是我征求爸爸的意见,能不能进飞机驾驶舱看一看?爸爸说:这恐怕有点难,要不,你试一试,去问问空姐。我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走到空姐跟前,胆怯地问:“阿姨,我能到驾驶舱看一看吗?阿姨先是一惊,然后微笑着说:“小朋友,我要去问问机长,你等一下。”过了几分钟,阿姨走过来开心地对我说:“小朋友,机长说你可以去参观驾驶舱,但是必须要等到达上海乘客全部下机后,你才能参观。”我听了,心里非常激动,接下来的十几个小时,我一分钟都没有睡着,就盼望着飞机早点落地。

终于到达上海了,所有乘客都下飞机了,我迫不及待走到驾驶舱外,轻轻地敲了敲门,心里“砰砰”直跳,快要见到我心心念念的驾驶舱啦!来开门的是一位很帅的叔叔,他金黄色的长长胡须,很有个性,他微笑着对我说:“Comein,please!”我终于进入了驾驶舱。驾驶舱好小啊,比我想象的小多了,只能容纳4个人左右。只见驾驶舱正前方是四块大大的透明的玻璃,可以直接视野宽广地看到前面所有的东西,上方是一个超级大的仪表盘,仪表盘是长方形的,上面有各种各样的按钮,足足有几百个呢,还闪着彩色的光亮,机长告诉我不同的按钮,代表不同的功能,呀,飞行员叔叔一定要细心,驾驶飞机可不容易呀。正前下方,有好多小屏幕,可以看到飞机外面和里面的任何角落,还有一个水平仪,一半是蓝色的,一半是红色的,叔叔告诉我蓝色代表天空,红色代表大地,真稀奇呀!我还看到了各种各样的仪器,有调控飞机转角的,有控制安全门的,有控制油门速度的……真让我大开眼界,非常难忘。

这次参观飞机舱,让我学到很多知识,我长大以后,也想当一定飞行员,驾驶着飞机在祖国上空自由飞翔。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6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大地没有了阳光;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每一个人都会有一本令自己难忘的书,你有我也有。

这一本令我难忘的书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叫安迪,在安迪还没出生的时候他的外婆、奶奶便相继离世了,安迪的遭遇和我很像,但至少我还有外婆疼我,爱我。

这本书是我在我校举办的跳蚤书市中买的,只花了两块钱,我不是因为它便宜才买的,而是我是真的很喜欢这本书才买的,有一个成语叫物美价廉把它用在这本书上再合适不过了。

这本书我爱不释手,每一星期我都会从小书柜里拿出来看一看、摸一摸、翻一翻,然后再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回去。如果有谁把它弄折了,我就会破口大骂道:是谁动了我的书?是谁让你动我的书了?

好书会想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内心世界,给予我们无穷的力量、无尽的勇气和无尚的智慧。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交朋友呢?

令我难忘的一本书作文二:在我脑海里,我读过许多读书,但是有一本书让我至今难忘,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光辉的旗帜》。

这本书把新中国的成立比作黑暗中闪过一道光明,新生的中国共产党,为人民燃起了希望的火炬。从诞生的那一刻开始,中国共产党就肩负起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他们历经波折,用鲜血和生命,带领中国人民夺取了全国胜利,书写下中国历史最光辉的一页。1949年,一个洪亮的声音向全世界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是第六课:向抗日救亡英雄致敬。抗日英雄指的是,从1931年刻骨铭心的九一八,一直到对日寇最后一战的1945年,在这场近现代史上中国人民反对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伟大战争中,为民族大义与救亡的真理,前仆后继,英勇杀敌,无私奉献的人。

这课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王珠的小男孩,他是抗日战争中儿童团的团长。1943年夏天的一个上午,敌人又来扫荡,当时他在村头的山上观察敌情。他发现敌人后迅速扳倒消息树,敲响铜锣,大喊鬼子来了。得到消息后,乡亲们在民兵的掩护下开始转移。敌人包围了过来,为了拖住敌人,王珠没有跑。敌人逼他说出八路在哪儿,村里的粮食在哪儿。他说:跟我来。不一会儿他就把敌人引到村外埋有地雷的一片萝卜地里,当场炸死了两个鬼子。气急败坏的敌人残忍地用刺刀挑开了他的胸膛。后来,为了纪念王珠,儿童的团员们在那片地里在了许多树。现在那些树,都已经长得很高了。

我们应该以他为榜样,学习王珠的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

令我难忘的一本书作文三: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小说名字叫做《鲁滨逊漂流记》刚刚拿到书我就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读的津津有味。

我才翻开书看完前几章后,我觉得鲁滨逊是一个对父母及不孝顺的孩子,为了追求自己航海的梦想竟然弃自己的父母于不顾,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他的第一次航行就出事故差一点葬身大海,这是上天给他的报应,是他罪有应得的。书一页一页的翻过去了,而我对鲁滨逊的看法也在慢慢的改变。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我的心被触动了,我被鲁滨逊这种热爱劳动。不怕困难。积极向上。乐观自信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看完之后,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鲁滨逊在荒岛上的情景,他像一个野人般的在岛上生活了35年,在岛上他随时要提防这野人的攻击和病痛的折磨。自强不息是他能够在这个孤岛上独自生活35年的唯一精神支柱。

我常常在想,如果我是鲁滨逊,我能够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岛上孤单的生活35年吗?不,我不能,我没有鲁滨逊那么坚强,那么自强不息。

如果我是鲁滨逊,我会看到野人在吃和自己同类的白人会上去和野人搏斗,不惜一切代价挽救自己的同类吗?不,我不能,我宁愿躲的远远的祈祷他们不要发现我。

《鲁宾逊漂流记》教给我很多,我们应该像鲁滨逊一样自强不息,乐观自信,不能够被自己的恐惧心理所打败。

我终于读懂了《鲁宾逊漂流记》虽然很长,但让我吸取了书中的智慧。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我从书中得到了启迪: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不怕困难,有自信心,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7

今年,在借了一本叫《吵闹村的孩子》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格林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搞笑而有趣。

书中讲了有一个叫吵闹村的地方,这个地方有7个孩子,其中4个女孩,一个叫丽莎,一个叫安娜,一个叫布丽达,还有一个一岁的小妹妹,她叫夏士婷,大家都喜欢她。男生有3个,一个叫乌勒,一个叫拉塞,还有一个叫布赛。他们总是在女孩子们耍的时候捣乱。在教室里,有温柔的女,在家里,妈妈会给他们无限的自由。布丽达和安娜还有一个老。夏士婷是养的,所以还小,不能去玩。他们经历了许多的事情,拔牙、买东西、捕野牛、捉龙虾、离家出走等等。

格林伦的故事就是这么有趣,想读了吧,那就快和我一起读《吵闹村的孩子》吧!

★点评:

作文句子通顺,叙事也清楚。介绍《吵闹村的孩子》这本书的内容时,大部分文字用来一个一个写7个孩子的名字,书的内容却介绍得很少,没有抓住重点。重点应该介绍书的主要内容,涉及到哪个孩子,可以提一提他的名字,不涉及到的,可以不提。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8

你见一只盘羊为了为母报仇而把角磨得比利剑还锋利吗?它就是那坚强不屈的血顶儿!它不屈不挠,为母报仇,我要向它学习!

血顶儿的名字之所以如此奇怪,是因为它的母亲为了救它而与世长辞了,而母亲的最后一束血射在了它的头顶。这个特殊但有着象征意义的名字诞生了!

母爱是那样的伟大,从前的我只知道人是有感情的,但我现在才知晓,原来动物界的爱也同样是出众的!母亲深触我的心!

从小没有母亲的血顶儿在其它羊的眼中同样也是个奇怪的羊。它从来不和别的羊接触,只是一个人在一棵大树边静静地磨着那圆滑的角。饿时,也只会找一点深绿色的草吃,因为在它的心目中,磨角才是最重要!

在一次宁静的午后,一束暖阳照着一群惬意的羊儿们。它们的眼睛半睁半闭,身子斜靠在树旁。突然,草丛中跳出一只母狼,她身怀着孕,沉沉地肚子垂了下来。见到这么一群肥实的羊,它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然而,血顶儿看了,眼里闪出了火光,怒气冲冲,就是那只杀母之狼呀!它冲了上来,作文主动发出进攻。狼吃了一惊,但为了眼下的食物,也接受了挑战。血顶儿扑向母狼,但可惜扑了个空了,那只母狼十分机敏,但是肚中的孩子却使它败下阵来。它小瞧这只盘羊了,它有着非同一般的斗志力。在一刹那间,母狼的腿感到一阵火辣,上面流出了鲜血。母狼赶紧跳进了树丛,它为了自己的生命,更为了自己的孩子。

血顶儿的智慧还有那股力量感动了我的内心。它是那样的厉害,我为它感到骄傲!

血顶儿救了羊群,但盘羊们仍然认为它是一只疯羊。头羊认为它是个祸害,就在它睡觉时偷偷离去。然而不巧的是,血顶儿又发现了那只母狼。母狼十分愤怒,心中的满腔热血全都爆发了!

它们斗了起来,母狼扑向血顶儿,血顶儿用尖角刺向它,母狼轻松一躲。它又朝血顶儿后背扑去,在它颈上一咬,鲜血流了出来,母狼衔着血顶儿走向远方,血也流向远方。

虽然血顶儿没有完成自己的心愿,但是它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我合上书,闭上双眼,血顶儿可以有它这样的坚定信念,难道我会不如它吗?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我是名爱书的女孩,曾经看过了许多书。你们肯定也是个书迷吧!

其实我不仅也是个书迷,而且还是个哈迷。大家此时可能都会猜的出,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幻想作品《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人J。K。罗琳,这本书很有想象力,于是深受人们的欢迎,成了一本家喻户晓的好书。

首先,这本书谈到了魔法,魔杖,长袍,巫师和魔法学校,其中还有一个可怕的黑巫师;伏地魔,他杀死了哈利的父母,但当时,哈利的母亲曾千方百计地保护哈利,这种不顾自己生命的母爱在波特的身上留下了深深地爱的痕迹。

哈利小的时候被寄托在姨母和姨夫家,长大以后,进入了魔法学校。在种种怪事和伏地魔卷土重来的恐慌之中,哈利和朋友罗恩。赫敏找到了所有的魂器。故事情节紧张刺激,跌宕起伏,在第七部也就是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的结尾,哈利和伏地魔单挑时,伏地魔死了,他最后还是失败了。

虽然伏地魔的魔法那么厉害,但终究是个恶毒残忍的黑巫师,最后还是被消灭了,因为哈利身上有爱的烙印,是正义的象征,残忍的人是不会明白的,永远不会。

我十分喜欢冒险,欣赏勇敢。我觉得哈利。波特就是勇敢的英雄,支持正义,消灭了伏地魔,拯救了整个魔法界,同时也为父母报了仇。其中的伏地魔是反面人物,也代表着邪恶,哼!坏人的结局和下场就应该很坏,真是应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呀!

《哈利。波特》真好看,你也买一本吧,相信它也将会成为你最难忘的一本书。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响了,这节课是语文课。

语文老师迈着轻盈的脚步走向讲台,手里拿着一张纸,不知道是要干什么!今天的语文课有点不同寻常,因为老师手里拿着的是一幅画,这让我们有点莫名其妙,同学们都在想:这明明是语文课,可老师手里却拿着一幅画,莫非老师准备客串教美术?大家开始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突然,老师开口了:‘’同学们安静,今天我们做个游戏,游戏规则是,上来的同学要蒙着眼睛原地转三圈,然后为画上的人添上鼻子,谁愿意参加请举手”。老师的话音刚落,很多同学都高高的举起了手,高的简直要把房顶捅破。第一个被选中的幸运儿是我们的班长,只见班长兴奋的跑上了讲台,老师给她蒙上了眼睛,我们班长伸着两只手,在原地转了三圈,摸着黑板上的画就开始画了,我们都在下面为她加油,她也就显得更加的认真了,只见她在那幅画上一会儿摸摸这儿,一会儿摸摸那儿,不知道在哪儿画更合适。摸着摸着,她终于开始画了,不一会儿的功夫就画好了,等她放下粉笔,同学们都哈哈大笑起来,就连老师也笑得捂着肚子。原来,她把鼻子给画到眼睛上面了。

过了一会儿,终于轮到我上去画了。我心里非常的紧张,感觉到手都有点儿抖,上到讲台上,老师给我蒙上了眼睛,在我耳边轻轻的说了声:"加油“!这句话让我充满了信心,于是,我在原地转了三圈,感觉头都有点晕了,我又有点紧张了,我刚准备画就有同学在下面笑了,于是我就又换了个地方,粉笔刚放上去就又有同学开始笑了,干脆,我又往下面挪了一点,这下没人笑了,于是我就决定画了,等我画完之后把粉笔放下,摘掉蒙在眼上毛巾时,同学们都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我扭头一看,鼻子在嘴里长着!就连老师都笑的快直不起腰了!接下来又有几个同学也被老师选中去上面画,但,有的把鼻子画到耳朵上,有的画到了额头上,还有的画到了画的外面……整个教室都充满着同学们的笑声,大家正在享受着如此快乐的时候,“叮铃铃,叮铃铃”,下课铃响了,大家多想再上一会儿啊!我多么想再上一节这样的课啊!

这节课让我感到上课原来也可以这么的有趣啊!让我对语文又增加了一份喜爱!

今天下午,咱们班上了一节独具匠心的语文课。和以往上课的不同之处在于我和学生进行了角色互换。

由于我已经让孩子们提前预习了新课,上课伊始,我直奔主题,问同学们:“你们谁愿意当小教师上来讲课?”同学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小脸涨得通红,还有的孩子缩着脑袋,没人敢举手。我鼓舞孩子们:“要勇敢,这可是一个难得的展现自我的'机会。”总算有孩子举手了,我第一个点到了王娟娟,这是一个阳光向上的女孩。她信步走上讲台,用掷地有声的声音说:“同学们,今天咱们学习36课《中国结》,请同学们自读课文,标出天然段,划出生字新词。”同学们被她有板有眼的话语逗乐了,个个脸上都挂满了天真的笑容,读书的声音也比平时响亮了许多。书读完了,教师问:“课文有几个天然段?”“五个”,孩子们异口同声地回答。“你画的好词有哪些?”“寿桃结、同心结、绳结记事------”小手林立,课堂气氛比我上课还热烈,“下面说说你不理解的词语。”举手,指名回答,课堂教学有条有理地进行。俄然,一个孩子说“琵琶是什么意思?”冷场,没人回答。该我出场了。我也情不自禁地举手:“琵琶是一种乐器。”大概孩子们没见过教师也举手回答问题,都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有的孩子意犹未尽,说:“教师,你坐到座位上更像学生。”“好,我就彻彻底底地当一回学生。”我坐在了王娟娟的座位上,又一次让孩子们开怀大笑。教师又开始提问了:“每个天然段写什么?”孩子们回答,我举手总结,配合的天衣无缝。

“叮铃铃”,下课铃响了,一堂课在轻松欢快的氛围中结束了。有同学说:“教师,我还想听这样的课。”望着同学们开心的笑脸和恋恋不舍的表情,我不禁在想:教无定法,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尝试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变被动接受常识为主动探求常识,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教学是一个不断摸索的进程,能让学生快乐地学习常识,不仅是课堂教学的成功,也是教师的成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又是一个国庆节,又到了旅游黄金季节。爸妈正准备着本次的行程,而我的思绪却早已飘到去年的那个国庆节情景之中。

去年的这时候,我们一家人去无锡旅游。其实,我已经淡忘了太湖的波澜壮观,也记不清灵山大佛的雄伟壮丽,甚至,淡化了我们一起去摸佛脚时千般坎坷,但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却是参观完灵山大佛时,在公交车站发生的'一幕。

当我们到达车站时,眼前候车的人群却熙熙攘攘的。天哪!也许是放假的缘故吧,出游人特多。虽然无奈,但我们还是缓缓地融入了这长长的队伍中。而公交车却如同人间蒸发了般,迟迟未见踪影。

“哎呀,驾驶员睡着啦!”“这个景点,交通方式这么落后,怎么不多配几辆车?”在一声接一声的抱怨声中,在我的小麻杆腿将要站不住的时候,公交车终于缓缓地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虽然我们这次肯定没机会上车,但能让这长长的队伍往前挪动一点也好,毕竟希望就在眼前呀!

车到站了,排在前面的乘客在无数双羡慕的眼睛中上了车------

“喂,你怎么乱插队?”一个刺耳的声音出现在我的耳中。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花色T恤的年轻人虽然是后来的,但他却从公交车的旁边绕过去,准备提前上车。旁边一位乌黑长发的年轻姐姐一脸正气的拦住了他。

“要你管”,插队的人一把推开了敢于阻拦他的姐姐,在众人的鄙视中强行向车上挤去。

“你给我回来”,站在女生后面的男生看不下去了,冲上去拉住了“花T恤”。于是,两人就在公交车前打了起来。“你一拳,我一掌”,急坏了赶着回家的游客。我也忍不住嘀咕:“再等一会,车就来了。为啥要打架呢?老师天天告诉我们‘富强、明主、文明、和谐’,怎么这么大人却不知道“和谐”二字的道理呢?哎,现在的大人真不应该呀”。“别打架了,坐我的座位。我到后面排队去。”仿佛为了反驳我的错误想法,一个苍老而雄浑的声音及时从车厢内响起。一位头发银白的老爷爷正试图穿过拥挤的人群下车。正在吵架的两个人顿时好像中了定身法般,停下了挥舞的拳头。我看到特别是那个“花T恤”更是羞红了脸,一边说着“不用、不用”,一边走到了队伍的后面。

我不由再一次抬起头,看着那位头发花白的爷爷。哎!如果每个人都像爷爷一般,那么我们的社会不是更和谐吗?我真希望我们能够永远生活在一个快乐祥和的社会呀------

“宝贝,今年我们去泰山吧,你看怎么样?”妈妈的声音将我拉了回来,我忙不迭地点头:这个假期,又会带给我怎样的美好回忆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


作文里稚嫩的文笔,是我们回不去的青春,写作文可以让思维更加缜密、更加有条理,认真写好每一篇作文,对自己都是经验的积累。你了解过好作文是如何写出的吗?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那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风靡全球,是一本脍炙人口的著作,要知道这本书是由意大利阿米琪斯花费10年心血写成的。这本书每一章、每一节字里行间都把爱充分体现了出来,描写得淋漓尽致。实在,在社会中处处都体现了爱、伟大的爱,大至国家、社会,小至父母、老师、朋友。实际上,《爱的教育》是每个家庭必备的良书,是为人父母者、为人师长者、为人子女者在一生中必读的经典。

翻开书的第一页,就可以感触感染到处处都洋溢着那伟大而仁慈的爱。当我们看到“仁慈的花朵”这一篇时,我心头立即涌起爱的暖和:一个意大利穷苦孩子,期近将由于丢失铜板遭到师傅的责骂、毒打之际,却意外得到一群富家小姐的帮助,孩子本该有的灿烂微笑又回到穷苦孩子的脸上。贫富可能阻隔穷人孩子与富家后辈的空间间隔,但是布满爱与关怀的心使大家不曾阔别。我认定,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我越看越入迷,“咕咕咕——”什么响声呀?噢,原来天早已暗了下来,该吃晚饭了。我看看妈妈,妈妈看看我,呵呵地笑了。

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

六一儿童节到了,妈妈让我选择一套喜欢的书作为节日礼物。我高兴地来到汉唐书店,精心地挑选了一套很有意思的彩色绘本,书名叫《法布尔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动物学家法布尔写的。

这套书每一幅图画都栩栩如生,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在故事中能不知不觉的了解很多昆虫知识。当我阅读时,就像走进了法布尔的昆虫世界,做了一次次惊奇的探秘旅行。那里有充满爱心的毒蜘蛛,残忍的杀手泥蜂,用生命歌唱的音乐家蝉,可怜的奴隶蚂蚁,吃掉新郎的螳螂新娘,伪善的杀手萤火虫,铁嘴铜牙的天牛,还有一只快乐的推着粪的圣甲虫……它们的生命虽然很短暂,但一生却很精彩。

读完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则是《闪电飞行员---蜻蜓》。文中讲道:红蜻蜓千木是蜻蜓家族中的佼佼者,他勤学苦练梦想成为一名闪电飞行员。在选拔赛这天,千木为了救一只掉入淤泥中的小蜻蜓,错过了一生只有一次的选拔比赛,再也无法实现飞行员的愿望,可他没有后悔救小蜻蜓,仍然每天坚持练习飞行。一天,食虫芒袭击蜻蜓家族,千木发现后,拼命飞行赶回报信,并疏散同伴,救了大家,最后成为了闪电飞行队的一员。故事中的千木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法布尔昆虫记》,它让我更加热爱昆虫,更加喜欢读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

我家的书架上有许多书:《伊索寓言》、《365夜故事》、《世界异景》、《动物趣闻》、《西纪行》等等。其中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就是《伊索寓言》。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讲过这样一些故事:乌龟和兔子赛跑,兔子竟然输给了持之以恒的乌龟;农民好心救了蛇,可蛇苏醒后却咬了农民一口;狐狸吃不到葡萄,却说葡萄是酸的等等,这些大家所认识的故事就是选自《伊索寓言》里的《龟兔赛跑》、《农民和蛇》、《狐狸和葡萄》等。这些故事我一直都很爱听,它教给了我许多道理。

《伊索寓言》里都是一些简短的故事,它的每一个故事都含有深远的寄意,而且语言幽默,是全世界少年儿童的经典读物。亲爱的同学们,假如你没有读过这本书,请你尝试着读一下,相信你也会喜欢它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4)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名言,既是刘向对书的看法,也是我对书的看法。

我爱书,它能弥补人身上的许多不足。《西游记》、《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聊斋志异》……这些都是我所热爱的书籍。但是,千万本书也胜不过我最钟爱的这一本——《猫武士》。

《猫武士》是一套引人入胜的动物小说,作者艾琳·亨特用感人的故事、精美的词藻描绘出了一只只威风凛凛、英勇善战的猫武士,一幅幅动人心弦的画面,一次次艰难困苦的迁移,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族群之战?让人读了仿佛身临其境,为一只只族猫的战死而心如刀绞,为了猫群一次次化险为夷而庆幸万分,为一只只恶猫的背叛而咬牙切齿……

我第一次听到《猫武士》这个书名时是在四年级时。当时,我正和同学们在讨论各自喜爱看的书,无意间听到有人说“我建议大家去看看《猫武士》,这本书好看极了!我翻开来就再也不想放下了!”过了几天,又有更多人在夸赞《猫武士》好看,于是,我便好奇心大起,决定也要翻开《猫武士》,一探究竟。

当妈妈给我买来《猫武士》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津津有味地埋头“苦读”。以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如饥似渴”地阅读整套《猫武士》,每本不翻上三四遍是绝不肯罢休。

有许多人心中总是觉得动物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的,认为它们没有像人类那么丰富的感情,也不懂得怎样去体会别人的感情。但我可以肯定的说,那些人是大错特错。去看看《猫武士》,它会带领人们走入动物的世界,人们心中的这层隔膜将会由此打开。

读了《猫武士》,我体会到了动物之间的友谊和亲情,同时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是有感情的,它们会去体会感情,去珍惜感情。这一点,动物甚至更胜人一筹。所以,我们也要向动物学习,学会体会感情,学会珍惜感情。

我爱这本书——《猫武士》。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6)

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四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五年级时,我接触到了《哈利·詹姆·波特》。说来话长,那是一个夏天的故事。

我的老家,是在河南一个偏僻的紧靠一座大山的小河湾旁,全村大大小小四户人家,每家有一个大院子,都种满了各种蔬菜,除了旁边一家养满了鸡的大伯。

每家每户都在山脚下有一大片田,四户人家轮流用一头水牛。那个暑假,妈妈和姥姥去灵山玩几天,便只留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陪伴我。我那时多么渴望一本沈石溪的小说啊,农村家里顶多一台电视机,姥爷下田干活,回来要喂猪,喂鸡鸭鹅。我只能坐在田埂上看着我的哈利了。

我看上了一页,便再也停不下来了,我喜欢哈利,更喜欢罗恩与赫敏。我爱大大咧咧善良的海格。

《哈利·波特》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的心也随之沉下浮上,从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脱逃下,一直到买了一只猫头鹰(海德薇)与他的凤凰魔杖起,我紧张的心就没停过,一直到姥爷焦急的声音在田野回响起来,他在找我回去吃午饭。

下午,一个人当然是不敢呆在家里的,我又跟着姥爷下田,夏日的烈阳毒烤着我,姥爷让我在一颗红果冬青树下搬个板凳坐下,我便又沉浸到书中去了,连几只百灵鸟在我旁边兴奋地啄食红果也没有注意到,正给哈利分院呢!我非常希望他进英格兰芬多(学院名),而当分院帽要将他分入斯莱特林时,我简直要哭了,急得直跺脚。几只百灵鸟从树下直冲云霄,这时的我应该好好欣赏一下的,我硬是看着我的哈利,连百灵鸟对我来说都没多大吸引力。

我心里正模拟暴打哈利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呢,妈妈与姥姥回来了,妈妈手里多了几本哈利·波特,说是这个暑假就让我去上海读书,这些书是给我路上看的……我合上书便跟去了,只把一朵小小的蒲公英夹在了未看完的书页里……

到了人头攒动的火车站,我拎着沉甸甸的《哈利·波特》在火车上准备看书,我摸出的却是一朵谢了的蒲公英……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已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可我依然想念那远在家乡的另一本,或许它以蒲公英的形式陪着我,也许是一个隐形的哈利·波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7)

我有一本书,叫《每个孩子都应该做的101件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目录,每做一件事情就在前边的方格里打一个。这101件事情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成长篇让孩子终生受益的32件事;第二类是探索篇让孩子感受自然与科学奥秘的34件事;第三类是欢乐篇让孩子像个孩子的35件事,而且每一类都有重点推荐。那里面的内容特别有趣,比如说:成长篇中的每年写一封回忆信、和爷爷一起去看体育比赛、交个笔友或网友、参加家庭聚会、独自呆一会儿、探索篇中的画一幅自画像、去首都旅游一次、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或睡前故事、拥有自己的个人图书证、做一次蛋糕,然后吃光它、欢乐篇中的在炎炎夏日的傍晚吃上自制的冰淇淋、玩吹肥皂泡的游戏、吹泡泡糖直到它爆炸为止、去一次庙会、联欢会、或游乐场、相信那些看不见的神秘事物等等。记住了,赶快行动,不要光看哦!

最后,顺便提一句,这本书是在书城里买的,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8)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书就是我的营养面包。当我一看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草屋子》。买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间草屋子,我想这本书是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又会有怎样的经历?于是,我翻开书,先看了简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渡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糊口,亲眼目睹或直接演泽了一连串看似平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读到这里,我已按耐不住想快点看下去的热情,打开书一页,两页……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秃鹤。秃鹤由于头发秃了,为了不让同学用异样的目光去看他,就让爸爸去集市买生姜然后用来擦头,但愿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长出头发来,并企图用帽子讳饰自己的秃头,结果受到了大家的冷笑。

可秃鹤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学开文艺汇演,需要一个秃子角色,原来柳三并演不好,当大家正打算抛却的时候,秃鹤说:“想来尝尝这个秃子又有点流胚子的角色。”没想到秃鹤从未演过戏,竟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台词背的滚瓜烂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秃鹤很有自信的把这个角色演得栩栩如生!还获得了大家的强烈热闹掌声!

这本书很出色,是值得去阅读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9)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是。我最喜欢科学,所以我也喜欢关于科学的书。

那是一本叫做《迷人的材料》的书。书中主要讲了十种人造材料(钢、纸、混凝土、巧克力、塑料、玻璃、碳材料、瓷、植入物、发泡材料),或者叫人造物的特点、用途和性质。

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都很平常,可他们背后,却有许多不平凡的科学事实!比如钢,虽然生活中处处可见,但是含碳量的高低,却让他们的用处不同。而且要是里面掺了铬,结果就更有趣了。在这种新材料遇到氧气时,铁不会生锈,因为铬已经先和氧发生了反应,形成了透明的氧化铬,这种物质容易吸附在金属上,变成抗氧化层。而且,它不像铁那么硬,所以可以弄成很复杂的形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厨房水槽。

人是这些物质的主人,这些物质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了。钢、玻璃和混凝土搭建我们的房子;用塑料或纸包着的巧克力给我们可口的零食;纸印成书,供我们阅读;植入物让我们行动自如,发泡材料可以做鞋底,给脚一点缓冲;瓷可以做成各种器皿,盛装我们的美味佳肴;至于碳材料……也许(谁知道呢),未来有一天,我们会坐上碳材料做成的天梯,探索太空!

这又让我想到:真正的“偷懒”,可以推动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蔡伦就是因为“懒得”在龟甲或麻布上写字才发明了纸。古人就是因为“懒得”用手捧水喝才发明了陶的。

我爱科学!我要为全人类的“偷懒”贡献一份力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0)

金秋十月,省运会在江苏常州举行,我喜羊羊也来参加这次运动盛会。运动会的项目多种多样,我参加了长跑。

要求: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自选文体(诗歌除外),写一篇不少于800字作文。所写内容不得脱离材料的含义和范围,不得宿构。

爱看书的我,常因为看书而废寝忘食,妈妈没少发怒。记得有一次因为太沉迷于一本新书的故事情节,以至于妈妈三催四请,我都没有走出书房半步。无奈之下,妈妈冲进书房,用她的九阴白骨爪和弹指神功逼迫我就范,让我下楼吃饭。晚上,老妈怕我看书太久会伤身,就一直不停地催促我睡觉,在旁边盯着我,我只能乖乖就范,关上灯安安静静地躺在了床上,可心里像猫抓似的难受。我一直侧耳倾听,等妈妈房间没有动静了,我又蹑手蹑脚走进书房,随手拿起一本书就快速闪回卧室,拿起手电筒一照是《漫画史记》,我欣喜若狂,为了不惊动爸妈,我钻进被窝用手电筒的光亮来看。过了一会儿,为了透透气,我钻出被子,我的妈呀,差点被吓坏,只见老妈一声不吭地站在床前,眼珠子气得都要掉下来似的哎,没办法,谁让他们生了这样一个棘手的啃书虫呢,多担待点儿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1)

我读过的书良多,几乎每一本书我都很喜欢。但是,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它就是《800个神话故事》。

《800个神话故事》里面的内收留可丰硕了,它有小动物的故事,也有小朋友的故事;有天宫上的故事,也有大海里的故事;有古代人的故事,也有外国人的故事;有国王公主的故事,也有穷苦人的故事……我就给大家讲一讲《精卫填海》这个故事吧:太阳神炎帝有一个女儿就女娃,她非常喜爱大海,可是有一次女娃不幸被大海夺去了生命,她的灵魂化成了一只就精卫的鸟,她非常恨大海,就天天把石头和树枝扔向大海,决定把大海填平,可这有多灾啊!但是她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人们,也打动了大海。从此,大海很少发脾气,海边的人们也能安居乐业了。

要想争当七彩阳光少年的小朋友,更该好好看一看这本书了,里面有不少阳光少年呢,好比,感恩少年小沉香,活力少年哪吒,才艺少年蓝采和,聪明少年小公主等等,他们可都是我们的学习榜样呀!

小朋友们,假如你动心了,赶快也去买一本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2)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由于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收留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那是由于他的爸爸本来是一个一米八几、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子,最后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会变小,是由于主人公的妈妈总是骂他,骂一次,它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它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每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不外妈妈觉得它变小了也有好处,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待在儿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长”好了”,

从此,爸爸就每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外,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好比: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实在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得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捉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承做坏事,不外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捉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良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收留先容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限,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把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糊口带来了良多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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