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篇一:正义论读后感】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篇二:《正义论》读后感】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篇三:正义论读后感作文】
面对药家鑫案,面对教育公平问题,面对司法腐-败等等。我不禁自问何为正义,又何为公平?如何正义,又如何公平?在字典里,正义的解释为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公平则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正确却很表层的。自古以来,我们都有强调着公平与正义;可是在很多时候,这些美丽的词汇仅仅运用于上层,而非劳苦大众。俗话有云,得不到永远都是最好的。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从来没有满足过,我们一直强调公平正因我们总是难以达到这一水平。反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我们国人也同样追求着公平与正义,不可否认地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可是这依然是不够的。近来,阅读了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说谈到有关正义与公平的观念令我大开眼界,同时对于正义与公平重新有了思考。
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罗尔斯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矗他提出了无知才能公平。这一无知之幕的假设,初看下觉得有点荒唐,但是仔细咀嚼才发现其中的道理。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既然人人处于同一状态,任何人都不能设计出有利于自己特殊情况的原则,于是公平协议或交易的结果就是正义的原则。人们在无知等级差别,无知利益欲望之时,自然而然的不会为着某些私欲而违背良心、违背道德从而也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及不偏袒。无知之幕的假设固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同时罗尔斯的这一观点是给予了我关于正义的看法的另一种理解。
可是,理想状态是有距离的;人类不可能没有欲望,这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利益。就拿中国社会的司法公正问题来说,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必然表示着它应该是正义、公平的。可是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司法腐-败,诸如人情案、金钱案等等。这说明了什么?这正正说明了人类欲望、追求功利的不可磨灭。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也指出,司法公正影响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提前退休的法官借助老同学关系、老上司关系、老朋友关系,来搞关系案、人情案,操纵法律服务市场,危害了司法公正。我认为,社会主义中国要向前发展就要处理好之一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与正义,像两会中所提到的实现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队伍建设再加强加强司法建设顶层设计;这些都是可行的做法。
如何做到正义与公平呢?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罗尔斯更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部影片《地下裁判团》,影片中道德与法的冲击,它们之间关系的复杂,也是体现出了理性与人性问题。同时这些观点不仅仅在西方国家引发了思考,在东方国家同样引起了关注。在我看来,罗尔斯对于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看法与传统观念有所不同,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有重要的意义。对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与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在发展的道路上,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冲击下,在传统与现实的交融中,不可避免遇到挫折,出现错误;如何做到理性,如何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与正义,如何协调道德与法等等,借鉴如《正义论》等经典著作可以为我们提供思想的火花。
正义与公平还将是不断探索的问题。作为一部经典著作,《正义论》中所提到的相关观点内涵十分丰富,上述个人观点也只是较表层的思考与理解。稍稍阅读此书,收获远比想象的多啊!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篇四:《正义论》读后感】
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学院举办了一个读书沙龙的活动,就是那时,我读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关于这本书,本人觉得很有深度,其实我多少有点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驾驭不了这本书。
《正义论》这本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正义的,我在读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正义两字只能跟道德联系起来,正义是一种道德行为,但是罗尔斯所认识的正义确远比我所认识的要复杂,它涉及了政治、经济、道德等领域。作者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我觉得这两条原则既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现状和广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现实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各种差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而人们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权和公平的机会。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但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都是不赞成的,而且尤其反对功利主义。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从这点出发,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了批判对象。
根据《正义论》的内容,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一)它没有揭示自由和权利的要求与社会福利的增长欲望之间的原则区别,它没有肯定正义的优先原则,正义否认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政治交易和社会利益不能成为妨碍基本权利的理由;(二)它假定一个人类社团的调节原则只是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是不足取的,这里没有把人们将一致赞同的原则视为正义的基础,其原则内容无法成为调节全体人的宏观标准;(三)它是一种目的论的理论,用最大量地增加善来解释正当的理论,而真正的正义原则是事先设定的,不能从结果来看正义与否;(四)它认为任何欲望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欲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来源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怎样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中得到快乐的行为。这里直接表现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间接地批评了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平等,欲望至上,种族歧视,贫困问题等。
虽然我并没有了解到西方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但是。从这点中我的确认为罗尔斯是个正义之人,而且极具挑战精神。所以我非常敬佩罗尔斯先生。
《正义论》作为经典,博大而精深,基于它的难度,我也不能做太多的评价,并且我觉得自己有机会应该多看几次。另外,关于正义,在现代中国社会中,正义变得越来越贫乏了,因此我们更有必要坚持正义
【篇五: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罗尔斯:《正义论》
花了12天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抗议。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
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我感觉这部分的条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论述的还是关于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问题,而其中牵扯到了很多道德哲学的概念。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篇六:《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著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篇七:正义论读后感】
通过半个月的时间,把罗尔斯的这本正义论翻看了一遍,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先把罗尔斯这个名人了解了一下。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麻省理性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正义论》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正义论》全书分三大部分:《理论》篇论述了他关于正义的基本理论,主要概念和范畴,基本出发点;《制度》篇论述了正义原则如何运用于社会制度,探讨了自由、宪法、多数原则、政治义务、非暴力反抗等重大政治体制问题;《目的》篇涉及理性、价值、目的、善等伦理价值问题,特别是社会稳定性的伦理基础。罗尔斯由此而设计了人们相互奉献福祉、公正、和谐、稳定的理想王国。其风格也与二战以来英语世界大部分哲学著作有所不同,主要是再度采用较为思辨的语言引经据典地阐述实质性的理论问题,而不是像分析哲学那样较多地集中于语言与形式方面。
罗尔斯有一句名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纠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个人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篇八:正义论读后感】
1971年,哈佛大学的哲学教授罗尔斯发表了他的《正义论》,在西方国家立即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该书被西方学术界誉为20世纪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最伟大的成就和划时代的理论,还被推崇为与洛克《政府论》和密尔《论自由》相并列的自由民主传统的经典著作。
《正义论》之所以蕏了如此巨大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提出的关于社会正义的完整体系实现了两个重大转折:第一,实现了从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向规范理论的复归,从而使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得以承续和弘扬;第二,实现了从功利主义向社会契约论的回归,强调了个人权利对于福利总量的优先性、正义对于功利的优先性。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包括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而罗尔斯所论述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正义,即社会制度的正义。在他那里,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因此,他的正义论也被称为分配正义论。
一、对罗尔斯正义概念的解析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是分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而且正义意
味着平等,因此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涉及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涉及到地位、收入、财富包括权力的分配的差异原则:在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出现时,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或者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一)罗尔斯正义概念提出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面临着种种矛盾,诸如陷入越战泥潭,黑人争取权利的斗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建立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观念来化解冲突,这就为罗尔斯提出正义的概念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在学术领域,美国当时深受分析法学的影响,大多数人深陷语义和逻辑关系的争辩之中。为了挽救政治哲学的萧条局面,必须要有一种理论来取代功利主义思潮,这也促使了罗尔斯正义概念的产生。
(二)罗尔斯正义概念的基本内容
罗尔斯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它将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作为理论基础,进而论证西方民主社会的道德价值,反对西方社会传统的功利主义,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主要美德;非正义的法律制度即使有效,也应加以修正和清除。他还认为正义与社会合作密切相关,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和个人层面的正义原则应当有所区别。
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
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包括公民的各种财产权利和政治权利;二是差异原则,即应当使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既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符合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使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
(三)罗尔斯正义思想的思考与小结
个人权利不可侵犯是本书的立论基础。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团体都不能对他人做的,做了就要侵犯到他们的权利。这些权利如此强有力和广泛,以致引出了国家及其官员能做些什么事情的问题。个人权利为国家留下了多大活动余地、国家的性质、它的合法功能及其证明,构成本书的中心内容,而一系列广不同的论题亦在这种探讨中涉及。
(1)人类是理性的、文明的、自利的个人集合体。他们的权利与福利应该成为社会政策的核心关注对象。尽管人类必须在一起过商业、共同体和道德生活,但是,一个人不必为另一个人的利益牺牲他/她自己的利益。
(2)私人企业与私人财产是基本的,必要的。不仅他们持有相当可观的社会财富,而且他们对个人自由与自主也是不可或缺的。
(3)市场机制不论具有何种明显优势,其本质上对于社会资源的分配不是一个充分的向导。它在分配资源时经常不考虑公平、道德沙漠与人的尊严。
(4)私人财产尽管重要,但它不是绝对的权利。它是在一种共同的社会生活背景下被拥有的,因此,为了达到重要的社会目标,它可以被调整和限制。
(5)我们对于社会中弱势成员的责任是基本而不可避免的。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对于其弱势成员的帮助与关心
是一种道德必然并不仅仅是一种个人慈善行为。
(6)出生和天赋的优异并不是应得的,它们不是通过个人努力后获得的。
(7)私人商业是逐利的组织,他们不一定追求公共福祉。私人商业必须被监管,而且必要的话,应该受到限制,以保护公众免受其贪婪的伤害
(8)能够跨越党派利益、并且拥有整体社会视角的唯一机构是政府。政府不是敌人。
二、罗尔斯正义论的现实意义
罗尔斯的正义论的两个原则暗示着社会基本结构的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一方面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利益。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必然导致一些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而这些不公平现象与政府制定政策时的价值取向息息相关。如何在确保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保证的社会的稳定是中国当下的必然命题。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为这个命题提供了解决的理论基础。
(一)自由平等是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人民行使公民权利的实质意义在于选择具体的政治模式,从而使该政治模式能够真正地、最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最终能够真正地实现政治公正、公平的实质目标。罗尔斯正义论的最大平等自由原则可以为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提供参考。
(二)加强程序正义建设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经济体质和政治体质的改革中,应当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出发,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合理、公正的社会制度体系,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实现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平等参与的机会。
(三)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培养公民美德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公平正义就是要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的主旨之一。公平正义包含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几个方面的内容。罗尔斯的正义论,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和谐省会需要公正的秩序以保证公民享有平等的机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外在制度约束,也需要内在道德的提升。
(四)运用差异原则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积累财富能力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差,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差,社会权力缺失、社会地位地下、生存状况差的人群。弱势群体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如何应对和解决中国的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必须面对的问题。罗尔斯正义论提出的差异原则,其本质就是通过制度的倾斜,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虽然罗尔斯提出这一原则时,的是代表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与正义的要求,但该原则在我国弱势群体利益保护问题上同样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就我国而言,弱势群体的出现包括了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差距、不良的制度影响等诸多方面,其中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地位和个人发展的机会。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就是在最大的自由平等原则下提出的。根据差异原则,我们在制定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承担的社会成本、抵抗风险和变化的能力,让制度向弱势群体倾斜,让表面看起来不平等的制度实现真正的平
等,让社会进步的成果得到全社会的共享。从制度层面给予弱势群体充分的保护,减少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仇视,可以减少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罗尔斯的正义论涉及多个领域,既研究了社会制度层面的正义,又研究了关系到个人利益的正义,它是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存在的反映,对于今天我们深入研究中国社会正义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罗尔斯的正义论中的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既要让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又要通过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使社会最不利的人的利益得到最有利的保护。结合我国的现实而言,就是既要让每个人最大自由地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又要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力图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平等现象,以保持社会的公平公正,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篇一: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有一句名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纠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篇二: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着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着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篇三:《正义论》读后感作文】
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它既是构建合法社会制度的理论基础,也是构建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它广泛渗透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中,自古至今,历久常新,成为哲学家、思想家探究的根本问题。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1971年),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他的学说,对西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引发了西方学界对公共理性与社会行为、个人权利与社会共同体要求、个人价值与社会正义、社会多元与社会统一、自由与平等、民主与秩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广泛讨论,从而形成了当今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大繁荣局面,以致人们将《正义论》的出版视为罗尔斯时代或罗尔斯轴心时代开始的标志。笔者认为罗尔斯的正义观,其视野虽然限于一种国内社会,但是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回顾和探讨他关于公平与正义、平等与效率等一系列观点,并对我国的社会先行制度作出合理的反思,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将大有裨益。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篇四: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它既是构建合法社会制度的理论基础,也是构建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它广泛渗透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中,自古至今,历久常新,成为哲学家、思想家探究的根本问题。20世纪70年代美国着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1971年),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他的学说,对西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引发了西方学界对公共理性与社会行为、个人权利与社会共同体要求、个人价值与社会正义、社会多元与社会统一、自由与平等、民主与秩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广泛讨论,从而形成了当今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大繁荣局面,以致人们将《正义论》的出版视为罗尔斯时代或罗尔斯轴心时代开始的标志。笔者认为罗尔斯的正义观,其视野虽然限于一种国内社会,但是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回顾和探讨他关于公平与正义、平等与效率等一系列观点,并对我国的社会先行制度作出合理的反思,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将大有裨益。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篇五: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著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篇六: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篇七:读罗尔斯《正义论》有感】
正义一词的使用由来已久。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为。然而,在近现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正义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看作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则更明确地规定,在他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他认为:人们的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秉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平等却是个人无法自我选择的。因此,这些最初的不平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这样,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将先前人们只关注形式正义演变成更加关注实质正义,通过克服社会制度、自然条件乃至人的秉赋上的偶然差异实现实质上的平等。罗尔斯认为,正义论可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下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历史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主要由解决不正义问题的原则组成。公平的正义理论应当排除功利主义的选择。对照罗尔斯的正义论,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中还存在许多明显的结构性矛盾,如因自然条件的差别,存在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的地区差距;因从业部门不同而形成的行业差异和行业保护;因居住状况不同而形成了城市与乡村的巨大差距;因权力异化而滋生出的严重腐败现象,各种就业歧视、入门限制等等非理想状况,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妨碍了以人为本目标的实现。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存在,也说明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罗尔斯认为,各方将选择的原则是处在一种词典式序列(lexicalorder)中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正义原则是平等自由的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正义原则是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这两个原则的要义是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任何人或团体除非以一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方式谋利,否则就不能获得一种比他人更好的生活。罗尔斯的正义论追求一种实质的平等主义。
当前,中国处于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期,人与自然的矛盾不可调和,各种自然灾害频频发生,由于社会发展不平衡,利益分配不均,各种社会矛盾也集中爆发,一些恶性案件不断发生。老百姓信访不信法,涉诉信诉案件以井喷式爆发,纠结徘徊于人治与法治之间。社会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压力。需要我们以天下为公,以普世的价值和创新精神,寻求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良药和制度,促进社会进一步的发展和文明进步。罗尔斯的正义论为我们提供了思想的基础。罗尔斯的第一个正义原则即平等自由原则,为我们创新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即给每个公民平等参政的机会,平等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赋予每个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自由权利。与此相适应,从确保公民基本权利行使的政治制度方面出发,应当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尽可能地扩大直接选举,使选民与候选人面对面地沟通,提出自己的施政纲领,由选民监督予以落实,切实构筑国家公务人员由选民选举,向选民负责,由选民罢免的制度。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先定后选、上级任命,对上不对下负责的做法。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充分行使,只要公民合法地行使批评权、建议权、监督权,就不能以任何借口动用公权力去追究其行政的或刑事的责任,切实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的功能,确保国家管理权的合法正确地行使。
从经济制度和利益分配方面考察,就是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兼顾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一个社会实现整体和谐的基本要素。从国家民族发展的角度看,和谐应当是整体和谐、全面和谐,而不是局部的、片面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和谐,当前发展与今后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等等。而要实现社会的整体、全面和谐,就不能离开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贯彻,就是确定和落实罗尔斯提出的合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的过程。这就是:(1)怎样鉴定最少受惠者的地位?(2)怎样衡量人们的利益,或者说合法期望的水平?对此,罗尔斯认为,每个人都占据两种地位,一是平等公民的地位,一是在收入和财富分配中的地位(假定权力与财富通常结为一体);这样,确定最少受惠者可通过选择某一特定社会地位(如非熟练工人),或按达不到中等收入水平的一半的两个标准来确定。当前,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问题、城市贫民等弱势群体可以划归到最少受惠者的范围,他们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几年以来,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收入低迷,农民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都受到了明显的影响,不少地方的农村经济陷入萧条,与改革初期的活力和生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城市的低收入者形成的贫民阶层,承受着房价、子女教育、再就业培训等多方面的就业压力,仅靠微薄的低保收入尚不能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这些人群已成为我国社会进入新时期来的最少受惠者。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基本经济生活条件与利益,是关涉国家稳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难题。要想方设法努力缩小贫富差别,消除城乡差别,把三农问题解决好,把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好,方可保证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最终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根本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篇八: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花了12天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抗议。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
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我感觉这部分的条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论述的还是关于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问题,而其中牵扯到了很多道德哲学的概念。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读书能提高人的修养,当我们对作者写的作品产生了新的看法时。为了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意图,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写读后感的时候如何才能具体地把感受表达出来呢?感谢阅读读后感大全为你整理的正义读后感,敬请浏览以下网页内容!
正义之前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要多少好东西才能造就一个人””?“对于阅读来说,最大的幸事莫过于在需要的时候,就有适当的东西出现。”崔卫平梳理自己读书史的文字,把她思想成长和成熟的脉络展示得非常清晰。反观自己,总觉得我的来路混乱不清稀里糊涂,理不出一个头绪来。我小时候生活在一个庸常的环境中,缺少出色的人,好书无从遇到,早期成长过程中有益而又能入心的教诲很少,这对一个人的心智成熟和人生追求影响应该是很大的。我后来坚信成长是一生的课业,一方面确实是有这种体会,另一方面也包含了未能早些到达某种境界的隐恨。不过这或许只是我贪心,横向上的缺憾放在纵向上看也没那么糟糕,有失有得而已。就好像我的阅读常常会离开所读书籍的主旨滑向歧径,景致可能细微偏僻,却有大路上无法领略到的别样适意。回望历史以及那些走在前面的人,我们最终的目的是要看清未来的方向以便为当下的生活找到支点。朝着那个方向走,但终点是未知的。1·有些人存在的意义,刚好因为他身上那些灰色的部分。2·“一切都不在人们的掌握之中,但是每一件事情又都取决于你”——没有人是无辜的,在所有的事件中,无论你身处何位,是不是有权力,你都有决定自己如何行为的权利,并为此承担责任。3·在崔卫平的文字中我一再看到历史事件中某个人物的多个维度。曾经,我们接触的历史只有一种模式,现在有了更多的角度,但是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并未有大的改观,很多人还是习惯于斩钉截铁地下结论。4·“在人们高涨的从未有过的消费热情背后,是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屈从和冷漠,越来越多的人变得什么都不相信,除了已经到手和即将到手的个人利益。哈维尔指出,这种情况对于一个民族整体上的伤害是久远的。在暂时的稳定背后,付出的将是未来某个时刻的'超额税款。”5·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本站用户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读后感范本,让您快速写好读后感。本栏目包含中外名著读后感范文以及最新的优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知道柏拉图的人几乎都知道 理想国 这本书,这本书不仅详细记载了古希腊的经济、政治、文化,更以对话体完整的表达了柏拉图的哲学见解和政治理想,在世界哲学史上、政治史上都是一份瑰宝。这个学期,我用心的读完了电子杂志版的 理想国 ,感觉既有启发又有异议。
我没想到,我随意读的一本书,竟让我邂逅了这位古希腊大哲学家;我也没想到,正是他,让我从新对身边的很多东西有了新的认知;甚至让我对快乐,幸福,痛苦,善,正义,勇敢,激情,欲望,智慧,爱情等有了新的定义,而正是这些新的定义,让我多多少少地扫去了那些旧的理念,开始往另一条曲径去通幽,而且,因为我不是生活在两千多年前,我是个无神论者,我可以更真切的去选择我需要的,我不是格劳孔,总是赞成苏格拉底的,所以我同意,智慧是快乐的,正义是善的,欲望与激情是恶的,而理念与激情是追求智慧的最好组合,爱要是苏格拉底或伯拉图的似的爱,而勇敢需要好的智慧做伴,做正义的事,不做独裁者……
但我不赞成天堂与地狱会接纳好人与坏人,灵魂也不会脱离肉体而存在,更不会不朽,而且统治者不一定是哲学家,虽然他可能不是指我们现在的哲学家,但绝对不是最有智慧的人……
现在可以说为什么要感谢他了,其实我那两天很矛盾的,一方面,我认同着物质与金钱是最好的快乐,另一方面,我又把自己放在一个不属于现在大多数人所默认的幸福之上,并把他作为一种追求。怎么说呢,就象伯拉图在理想国所写的,我是金,银,铜的混合体,虽然这是不成立的,但是可以把他看作是一个最好的比喻,他们在我灵魂里不协调的运作。可是,苏格拉底说,可以让善驾御其他两种,这是可行的,而且,我所要的东西,就是那种,当然,哪一种,这是我的一个理念。
曾经以为智者哲人如柏拉图者,其著作势必是艰深、睿智、充满智慧的火花因而很容易使阅读能力与理解能力如我者迷了眼,如坠云端而不知所踪。从来认为像 理想国 这样的西方哲学史上有着如此虚无缥缈的书名的煌煌巨制一定也写得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使人没有读下去的勇气。曾经因为看莎士比亚文集,对几乎是纯对话的文体心存恐惧,觉得这样的作品会因为情节的缺乏而造成兴趣的缺乏,看着太累。
现在不知道是因为我长大了,对情节没有过去那样依赖,还是译者的水平,还是柏拉图语言中所达到的妇孺可知,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最高境界,还是我自己的愚昧无知欢乐多,读同样是对话体的理想国,第一卷下来我竟丝毫不感到乏味和疲劳。虽然几乎没有情节和场面的描写,但从柏拉图(尽管书中的主要谈话者以苏格拉底的名义出现,但由于柏拉图是 理想国 的作者,我愿意将他当作柏拉图。或者说,到底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谈话中的思想。)有些俏皮但充满思辨智慧的语言中,我却仿佛看到柏拉图和他的挑战者们的唇枪舌剑的场景,看到柏拉图一层层地将对手驳倒,看到一群哑口无言的人不甘心的眼神、面红耳赤的模样和柏拉图有点坏坏的笑容,看到了他们的一笑一颦,一惊一怒。也可能是大一,大二时候看辩论赛的惯性吧,我居然很享受他们这样的一种思维的碰撞,语言的交锋。
肯定的,以我现在的阅历经验、知识结构和能力,我对理想国精神实质的理解是相当肤浅和粗陋的,甚至都没有触及问题的皮毛极可能是隔靴搔痒。我不可能有见地地发表对理想国的看法的,也没有办法很系统的说出它有什么好来,说出它的价值所在。我只是觉得很快乐罢了,因为觉得有意思所以笑了。
但是,给不同层次的人不同的理解空间,开卷有益,能领会到多少就是多少,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理想国,这也是许多传世巨著的共性吧。尽管这是专业课的推荐书目,我却不想让自己的思维局限在此,这是说得好听的,其实是说我的思维未必可以达到从专业或者哲学角度思考和分析的高度,我只想记叙自己对书中字句的一些理解以及由他们引起的一些联想。纯系感想,无关学术,如有雷同,实为巧合。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美国着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有一句名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纠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抗议。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更多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
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我感觉这部分的条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论述的还是关于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问题,而其中牵扯到了很多道德哲学的概念。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着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正义的尺度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正义现在是一个在学界讨论很热烈的话题。全球化正在改变我们讨论正义的方式。不久前的社会民主主义全盛时期有关正义的争论足以推定,我应该称什么东西为“凯恩斯主义-威斯特伐利亚框架”(“Keynesian-Westphalianframe”)。由于典型地说是在现代领土国家内部上演的,所以,有关正义的争论被设定为涉及伙伴公民内部的关系,并被归入到国家公民内部争端的行列之中,思考着来自民族国家的纠正。对于正义诉求两个主要家族——一个是有关社会经济再分配的诉求,另一个是有关法律或文化承认的诉求——中的每一个成员来说,这一点是真实的。当国际资本控制的布雷顿森林(BrettonWoods)体系推动符合凯恩斯理论的经济在国家层面上掌舵的时候,再分配诉求经常关注领土国家内部的经济不平等。由于诉诸于国家馅饼公平分享的国家公众舆论,一些提出要求者试图寻求国家经济内部的民族国家干预。在一个仍受到威斯特伐利亚政治假设(它鲜明地将“国内的”与“国际的”空间区别开来)统治的时代,对于承认的诉求一般也涉及内部的身份等级制。由于诉诸于力求终结国家层面上制度化蔑视的民族道德心,另一些提出要求者则强调国家政府宣布歧视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并且竭力调节公民内部的差异。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凯恩斯主义-威斯特伐利亚框架均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不论事情是否涉及再分配、承认,乃至阶级差别(classdifferentials)或身份等级制(statushieiarchy),正义得到运用的单位是现代领土国家,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经常存在着一些例外情况。饥饿和惨绝人寰的屠杀,偶尔地让公众舆论超越了国界。同时,一些世界主义者和反帝国主义者也努力传播支持全球主义者的观点。但是它们只是证明了规则的一些例外情况。由于归属到“国际的”领域之中,所以,它们被包含到一种质疑之中,这种质疑最初被引向了安全与人道主义援助事物上,从而与正义相对立。其结果不……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着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读《木腿正义》有感
程序正义万岁!
15行管 吕晨凯
冯象,上海人。出生于50年代,父亲冯契先生是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1968年上山下乡,远赴云南边疆,从兄弟民族受"再教育"凡九年成材,后获北大英美文学硕士,哈佛中古文学博士,耶鲁法律博士。
《木腿正义》一书共收录冯象以前的31篇文章,其中上编16篇谈法律,属于带有学术性的法律杂文;下编15篇谈文学,学术性较强,也包括一些访谈文章。
——上述两则资料来源于百度百科
我们都会说,法律的目的是维护正义。可我们是否有想过,这里所说的正义,究竟是实体正义,还是程序正义呢?冯象先生在《木腿正义》开篇便阐发了关于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关系的思考。
他以乐悉尔《假马丹行传》中的故事作为材料:有一个名叫马丹的人在与新娘白特兰完婚后突然离家出走。后来马丹的父亲去世了,留了一大批家产给他,并托马丹的叔叔彼埃尔照管。一天,马丹回来了。但是再后来马丹对遗产细节的追问使叔叔彼埃尔难以回答。于是彼埃尔收集线索发现这个新马丹是个冒名顶替的骗子,便告发新马丹,即农民阿尔诺。在庭审上新马丹巧舌如簧,对答如流,对指控一一辩驳。终于,一个木腿人即真正的马丹闯进法院,经过隔离提审、当庭对证、亲友指认,真相大白。阿尔诺被处以绞刑,焚尸灭迹。
这个看似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完美无缺,一个不少的案件,有人却从另一角度看出了不寻常:结合当时社会背景,妻子白特兰完全有可能为了摆脱活守寡、争取有夫之妇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主动接受新马丹。如此一来,即使阿尔诺受到法律制裁,但争议并非完美,作为妻子的白特兰,内心深处是背叛马丹的。另外,叔叔彼埃尔对遗产也存在着不义行为,在最后也没有受到应有惩罚。由此看来,真正的正义远未实现。
但是,我们依然可以承认,这个案件,实现了程序正义。木腿正义是跛足的正义,来得太慢、太晚,但毕竟是来了,如我们常说的那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确实,我们很多时候会在过程与结果的抉择中徘徊,我们纠结于过程的齐备,还是结果的满意。在许多方面,我们更倾向于后者,那句"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便试妥当又巧妙的证明。
实体正义讲究无罪之人无罪,有罪之人有罪,罪刑适当,量刑有据,这果真点出了正义要害,但我们真的实现得了吗?记得法理老师讲过:程序的正当性决定结果的妥当性。我们可以看到,"妥当"是修饰结果,"正当"才是形容程序,我深以为然。我想说,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与基础。程序正义,万岁!
就在几个月前,快播涉黄案吸引了整个法律界的关注,还博得了社会各界的眼球。当然,许多网友也不明觉厉地发出"快播无罪"之类的调侃。至于快播有没有罪,这涉及的即是实体正义。因为案件结果并未公布,我们也无法断然判定其实体正义是否真的实现。甚至,哪怕判决公布,我们也不好说谁对谁错。我要谈的是,至少,这次全程直播的王欣快播涉黄案在程序正以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彰显。无论结果如何,至少,庭审的场面记在每个看过的人心里。可以想象,之后案件的判决,若是没有做到民心所向、众望所归,那是要承受巨大压力的!
美国著名法官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这句话从另一个角度上却反映了某种司法实践上的无奈。这就需要提到《木腿正义》中另一篇文章——《秋菊的困惑和织女星的文明》。
秋菊的男人和村长吵架,村长踢了秋菊男人要害。秋菊要村长认错,村长不屑一顾。于是她一级一级告状。后来,秋菊难产,村长领了人冒着大风雪,走了几十里山路把他送到医院救了秋菊母子一命。没相当,正当秋菊感恩不尽等待村长来家吃儿子的满月酒时,上级却把村长以伤害罪带走了。结局的场面则是秋菊一脸的尴尬。
故事就是这样。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实体正义的确实现了,但我们打心眼里是不愿这个"正义"发生的。实体正义也算是外来词,那我不知是否可以引用冯象先生书中之言:"国家法律的现代化过分强调了与国际‘接轨’,而在运作中压制了民间法及其他传统规范的成长,忽略了这些非正式法律和规范曾长期有效地调整着的那些社会关系。"
费孝通《乡土中国》有言:中国正处在从想吐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对诉讼的观念还是很坚固地存留在广大的民间,也因之使现代的私法不能彻底推行。也就是说,在中国广大农村偏远地区,过分地"捍卫"法律权威也是存在风险的,法律明明是民主的象征,在此时却成了阻碍人们和睦交往的绊脚石,不得不说,有时候,民间自然法远比实体正义的实现来的实在、有效,至少,乡亲还是乡亲,没到撕破脸皮的境地。
司法完善历程已经在中国拉开序幕,关于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讨论也各说纷纭。纪录片《大国崛起》中有这样一句话:自由、平等、博爱,这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也许这是永远无法完全实现的愿望,但是人们可以在无尽的岁月中无限地接近它。同样,实体正义也许永远无法完全实现,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尽善尽美的程序正义,无限地去走近它!我毫不忌讳地支持程序正义,不为其他,单一句"程序的正当性决定结果的妥当性"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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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套有温度的书,捧在手里,都是暖的。
不知是不是年龄的缘故,书读得越多,越发喜欢读史。
起初只是因为好奇,为了矫正被历史课本扭曲的真相,试图从不同角度探寻所谓历史本来的样子。
后来发现,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对健忘的我来说,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冰冷的年份和数字背后,是一个个有温度的故事和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
这些人,无论是登顶诺贝尔的科学家,还是创造世界纪录的运动员,无论是国破家亡时血性爆表的抗日英雄,还是曾被口诛笔伐的“卖国贼”,无论是镁光灯下光彩照人的明星,还是称不上众所周知却震撼人心的小人物……他们,都在用生命书写历史的同时,却也如同邻家的姐或单位的哥一样,有优缺点,有正反面,有悲喜,有爱恨,有选择时的纠结,也有一辈子无法忘却的某个人。
一眼千年,往事并不如烟。
历史的魅力,在于它的循环往复,在于它的活色生香,更在于你自己,也是书写历史的那个人。
就像作者张玮,一个老师口中“低调又好学,冷静有温情,务实不功利,宽容不苟且”的复旦中文系98级文科生,一个不是“专业选手”的历史爱好者,却用他的一己之力,以他的方式提醒我们铭记历史,为很多喜欢或还未喜欢上历史的读者,“掀起(历史)窗帘的一角”,让我们发现:哦,原来历史是有趣,有温度,有真性情的……
是的,读史可以知兴替,可以明智,可以鉴今,但于我,这些太高深。我只真切地感知到,有它的陪伴,能让我在喧嚣散去的寂静夜晚,在突然醒来的静谧清晨,不再孤独,不会冷却,不再脆弱,不会难过。
深厚温柔的历史,暖暖的,真好。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历史的温度》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分享。
历史,在很多人眼中看起来很枯燥的。但在这本书当中,作者用辩证的眼光还原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带着它的血肉、它的彷徨、它的闪光、它的信念,展现真实的温度。
是非成败丁汝昌
这个人,他的名字总是和一场海战连在一起,因为那场海战是一场耻辱的败局,所以这个人,似乎也总是一个窝囊的形象,出现在我们的印象中。
甲午一战,马关签下耻辱条约。日本的伊藤博文对前来谈判的.李鸿章说过这样一句话:“十年前我在津时,已与中堂谈及,何至今一无变更?本大臣深为抱歉!”背后的意思是,你们的失败,不是你一人的失败,是你们整个政治改革太慢的失败。
正是因为当时中国的封建制度的腐朽,才与先进的西方拉开了巨大的差距,自以为自给自足,便闭关锁国,使在往后与西方列强的战争中,一败涂地。
双面张作霖
民国时期的大军阀,其实个个都很难一言以蔽之,无论段祺瑞、吴佩孚,还是冯玉祥。当然,里面比较突出的一个,是张作霖。
从土匪做起,到最后问鼎中原,张作霖的一生,绝大部分是辉煌的。但是,却令人觉得他很可怜。
因为他的一生,是充满矛盾的一生。虽然贵为“东北王”,却身处俄国和日本两个穷凶极恶的邻居夹击之下;不想做汉奸,但又不能不做出妥协让步,时时刻刻在刀尖上跳舞。
东北老百姓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张作霖有一次出席日本人的酒会,酒过三巡,一位日本的名流力请大帅题字——他知道张作霖出身绿林,识字有限,想当众让他出丑。但张作霖抓过笔就写了个“虎”字,然后题了落款,在叫好声中,掷笔回席。那个日本名流一看落款——“张作霖手黑”,顿时笑出声来。张作霖的随从也很尴尬,忙小声提醒他:“大帅,是‘手墨’,不是‘手黑’,下面少了个‘土’……”张作霖瞪眼睛就骂:“我还不知道‘墨’字怎样写?对付日本人,手不黑行吗?这叫‘寸土不让’!”
这一点确实是不可否认的。在张作霖的治理下,东北三省拥有当时全国罕见的兵工厂、空军部队,并且在俄日两强的夹击下,没有使东北的一寸土地沦陷。
细细读来,历史是很有意思的。过去发生了许多事情,只有我们一点点探究,才知道了其中的缘由。我们透过历史,看到了正义、邪恶、温暖和力量。我们经历的每一天,都将成为历史这本大书的一页。
《历史的温度》这本书给我解答了很多的疑惑,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这本书为我们讲解了一个个重大历史事件下被忽略的人性的光辉。
书中为我们讲述的这些伟大人物不再刻板冷傲,作者将他们的喜怒哀乐以及他们的迷茫脆弱的一面生动的展现给了后人,这反而让这些历史上的伟人变得更加真实,更加的有血有肉。他们的奋斗经历启示着后人,他们前进的脚步代表整个时代共同进步的阶梯,他们忍受着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磨难与困境,使读者不禁反思自己的经历是否还值得抱怨。
我们从出生到现在,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切实感受着时代的变化,感受潮流的变动,享受科技的发展。历史的发展日新月异,这一切似乎是必然的,却又充满着无数的可能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涌现出了很多名垂青史的人物。我时常在想,那些历史上的“大人物”,会不会想到他们的所思所动,能对历史车轮的行进方向产生巨大的影响?
人类历史的车轮不会停止,认真生活、仔细品味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或许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好的表达。(朱传帅)
208.《历史的温度》——让你从另一角度重新了解历史人物的不一样
记得是18年初时在中信书社买了这套书的前两册,读下来,觉得津津有味,手不释卷,作者对历史人物的解读的确是另有一番滋味,别具一格。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历史的温度》这个系列应该是我看过的关于人物评述中比较好的一套书了。
开始读本书的时候给我的感觉《鱼羊野史》有些相似,不过要比《鱼羊野史》的内容更加丰富一些,而且在时间和故事情节的穿插塑造方面都更加具有可读性。就比如说,提到左宗棠一定会联想到收复新疆,但是真的只是收复新疆这一件事情吗?其实不是,还有很多。对于历史人物,他们做了太多事情,而在书上可能只是一句话就表现出来了,但是这一句话可能是他们的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一辈子的总结。没有人知道到底当年发生了什么,历史不具备还原性,很多的细节都禁不起推敲,我们只能通过现在有的东西去猜测他当时的心里活动。大部分的历史等到他人开始说的时候就已经丧失了一部分的客观性,因为笔者必定会带上自己的个人色彩。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放大了坏处就会让人产生一种这其实是个坏人的感觉,而放大了好处又让人觉得其实这个人好像还不错。历史里的人物都具有局限性,如果我们能从“上帝视角”里看待当时的人情世故,然后去评价是非曲直,这未免有些不公平。这本书意外的是让我感觉到有些温暖,读完这一个个小故事,好像和我之前认识的人物都有些不太一样了,让我又从多一个角度了解历史人物的多样性。
虽然每个人看待历史的眼光并不是一样的,但大体上趋同,大同小异。就个人的角度上来说,对于清朝的历史已经不太愿意去琢磨了,可能是因为很近也可能是因为清朝之后的大部分历史都太残酷。我应该是一个比较冷静理性的人,但在读书的时候会难免有所想象,这想象力所带来的一部分情感往往会让我跟书上人物产生一部分的共情。最先看到这本书是来自于中信出版社的推荐,每次购书前我都会先看一下简介和目录还有序言。
这本书的简介是:“历史是万花筒,每个人看到的不同,每个角度看到的也不同。有的人看到了残酷,有的人看到了温情。有的人看到了杀戮,有的人看到了救赎。有的人看见了别人,有的人看见了自己。有的人假作真,有的人真作假。”
史书上的一段话、一个名字,在张玮的笔下呈现出一张张意想不到的面孔。张玮书写的历史,亦正亦暖。正是因为,在“馒头说”的一个个历史故事中,张玮都尽量用一种第三方、不带感情色彩的口吻还原当时的历史事件。
很多历史事件和人物,都有两面性,我们不能跳出当时的历史环境,现在用“上帝视角”去评价当时的人和事,这对当时的人来说,这是不公平的。而使人温暖的人物与历史情节,是有趣、有温度的,使得历史不再是冷冰冰、生人勿近的,看似由时间、地点和一连串数据组成的历史事件,背后的主角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人性、有故事、有真的性情,风趣的文字让原本枯燥的历史变得活色生香。
历史的温度,会让我们不再被麻木。
在各种信息轰炸,经济发达人情冷漠,熟人太多朋友太少的今天,太多人已经在开始麻木了。
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评论别人,看到鸡汤就反胃,说起革命故事就觉得扯淡,习惯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个人觉得这就是变得麻木的表现。
这些人不再相信世界上的真善美,奉信自我主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这个社会,有的人让人感觉太冷漠无情了。
唐太宗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其实读史不只可以知兴衰,还可以从中找到自己。
在那些故事里面,我们能看到以身殉国的坚定,看到复杂多变的人性,看到舍己为人的勇敢,看到信念,看到背叛,看到屠杀,看到救赎……这些能让我们明白,人生于世,何事可为,何事可不为。从而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正如《道德经》所言,为无为,则无不治也!
我曾经的择偶标准定得太高,一直觉得没有遇到合适的那个她,现在也不再定什么所谓的标准了,一切随缘吧。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二者总要有一个在上路。因为经历丰富的人,才算是见过世面的,才能做到内心丰盈,不会麻木。
“花儿之所以不死,是因为它们曾留下过给人希望的芳香。”
借用书中的一句话,希望看到这本书的你,也能闻到希望的芬芳,给别人留下希望的芬芳。
愿你愿我,在往后的岁月里,有轻盈的躯体和丰满的灵魂,血液有温度,内心有温暖。
历史的真性情-《历史的温度》读后感500字:
引言:《历史的温度》系列可以说是我读到的历史类书籍里面最真性情的。
历史,我们是从读书就开始要读的,我是喜欢读历史的,从课本到读物,读过不少,给我的感觉是:课本一般都比较偏民族大义色彩,读物一般都偏猎奇故事色彩。《历史的温度》则是:通过客观的叙事,严密的考证,从那些有血有肉的背面、侧面故事去探究历史本身的缘由经过。
我看到的真性情,我想从他笔下几个不同的人群来写一下我的感受。
科学巨人的人间烟火,居里夫人,小学时候就会读到她的发现放射性物质-镭的故事。文中给我们讲了这么几个故事:她失意过,诺贝尔奖,因为她是女性,所以是作为助手提名的。私生活受过质疑,她丈夫因事故去世后,她作为第三者插足到他丈夫的学生的生活。大爱无私,她在一战时,在卡车上组装了一个移动x射线仪帮助检查伤员,同时还开设了x射线学习班,救了无数士兵的性命。
爱因斯坦,这个现代物理学的奠基人之一,公认智商最高的人之一,科学界神一样的存在。文中也讲了几个小故事:学术上犯过错,他提出引力波,然后在20年后,写文章表示改变主意了。他很固执,是终生反对波尔的量子力学,设计了一个个的模式去反驳,结果反而证明了量子力学。私生活无比混乱,始乱终弃,到处情债。
人道大义上的坚持,他在二战时反对使用原子弹被美国政府怀疑、调查和监听。科学巨人们的聪明勤奋让他们成为我们眼中的伟人,奉之若神。真实的他们也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坚持过,彷徨过,迷失过,有鲜花,也有臭鸡蛋。
历史,是客观世界运动和发展的过程。从未来的角度来看,历史是过去的人所创造的故事,也因此,历史离我们很遥远,我们只把他们当做一个故事来看待与借鉴。所以历史人物只能停滞在图片与文字里,渗透着冰冷的味道。但如果从历史人物的角度来看待他们,历史,是过去的人正在经历的每一瞬间,是他们短暂的一生的所有片段与见证。此刻,历史人物就如黑白照片变成彩色照片般瞬间充满了温度。而张玮想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个,历史人物与故事的温度。
《历史的温度》分为三大章——人物篇、逸闻篇、战争篇,张玮从三个角度来述说历史长河中的精彩瞬间。也许是因为张玮曾经是体育记者以及解放日报的中心主任的原因,在他的笔下我们能看到许多历史书上被略过的故事与逸闻,也因为他的笔墨力量,让我们感受到了故事般的历史,让人津津有味。
也许你以为这是带有点味道的.正经历史,所以不感兴趣。但是张玮却能满足不同人对于历史的需求。
或许你只是想看野史?那么开篇能够满足你——居里夫人只是和丈夫发现了镭元素吗?那你知道她其实叫玛丽,因为认识了巴黎理化学校实验室主任皮埃尔,和他结婚后才叫居里的吗?你知道39岁后丈夫离世是谁陪伴在她身边?而后来居里夫人是因为想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做贡献而发明了X射线车吗?又或者你想看爱因斯坦的私生活?
也许你不屑于看这些故事,想看历史上含冤的故事?那你还是可以找到想看的。张玮以站在历史的角度,还原历史真相,为历史人物正名。爱迪生真的是发明大王吗?电灯泡真的是他发明的吗?不,早在1854年,美国人亨利。戈培尔已经发明了灯泡,可以维持照明400小时,但是为什么历史上说,灯泡是爱迪生发明的?因为亨利没有申请设计专利。而爱迪生真的是“发明大王”吗?不,其实是他雇用了由机械师、工程师、物理学家等组成的团队,他只是负责记录。李鸿章真的是“卖国贼”吗?不,他只是奉慈禧太后的命令前去商讨签订合约,他在下榻处被日本人打中一枪,子弹永远留在了眼眶下,但他还执着于与日本人讨价还价,争取少赔些款,省了一亿元。看完这些故事的你,还相信那些所谓的历史吗?
在这本《历史的温度》里中,张玮不单讲史,还从人物与形式进行分析,公正地看待任何一个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不仅挖掘里面的趣味,还发现里面暗藏的真相,填补了历史书上所“略”的历史,让我们感受到了历史人物的真实性,使他们更加富有现实感。也让我们明白了,历史形势的不可逆转迫使这些人物承担起时代赋予他们的命运,也因此我们能感受到点点温度。这些人与事都如尘埃般的存在,但因为这本书被最大化地赋予了温度,从现在起,他们是不仅是尘埃,是有温度的尘埃。
此书在形式上委实让人大开眼界,不仅主体由公众号推文组成,而且结尾还附上了读者评论,张玮的解释大意是没有读者的支持就没有这本书。不知道算不算是开了“历史的先河”。书名曰“历史的温度”,意指历史并非教科书上冰冷的文字,而是切实发生过的、富有温度的人与事,如此一解读还是颇有韵味的。
然而书中所选大多是张玮的早期创作,又脱胎于公众号文章,即使经过修饰打磨,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篇幅短小、内容单薄、甚至干瘪无味的缺点,只适合碎片时间翻阅,经不住细细品读。如果是不感兴趣的内容,譬如有几篇人物,侧面控制不好几乎写成了无聊的八卦,甚至连半个字都读不下去。但总体而言,不少章节写得或深入浅出或热血沸腾,还是可以一读的。尤其是后三分之一,“一寸山河一寸血”卷,主题集中在抗日战争上。台儿庄、四行仓库、川军抗战等数篇,文字慷慨激昂,引人共鸣,让人感动。
对于历史小白,书中事件人物的侧面足够新颖有趣。而作者结尾的议论也偶尔让人眼前一亮,既不偏激片面,又不满口空洞政治套话,或有两边站队的嫌疑,但毕竟比一些愤青键盘侠或是博眼球的媒体之流高出不少。
在这个暑假里我偶然在爷爷家中看到一本书,就是《历史的温度》。历史的温度记得他是一套书,在新华书店见过,但当时看着有点贵,也是有另一个买书的目标,当时就先没有买,这书是怎么到我手里的呢?几年前妈妈买了之后没看,当时三年级的我就拿起阅读,一发不可收拾,用了一周把书全看完了。因为家里地方很小,所以有些读完的书就先拿到爷爷家去了,昨天去爷爷家看见了这本书,倍感亲切。我的学科里最擅长的应该说是历史,虽然小学暂时不学,无法检验,但至少我对现在自己的历史水平还是比较满意的,很多邻居和妈妈的同事都夸我历史好,还经常问我最喜欢的历史书是什么,如果这么说的话,《历史的温度》首当其冲。
《历史的温度》使用一个个小故事带我们寻找历史后面的真情。历史书不怕写的文笔不好,最怕的是无法写出客观的事实,让读者在心中留下并不是事实的作者的主观印象,这对于当时的历史人物来说,不公平。每个人都应该以正确的姿态,以当时真实的情况留存在历史长河当中。这是至关重要的。而这本书就用第三方的口吻讲述了真实的历史,不仅真实,而且温暖,要不然书名叫《历史的温度》嘛。什么叫温暖,历史书很难写出温暖,因为它是要把几十,几百,上千年前的故事讲述出来,没有人接近那个时候,没有人体验过那个时候,只能靠文献和口口相传的证据讲述,自然会有让人感到冷冰冰的感觉,这是很自然的,他不能像现在的故事一样详细的讲给你,有时只能用一串串冷冰冰的数字,时间和地点来表示,这样的故事是不好听的。
这本书在每个故事完结之后会有一个独特的栏目:“馒头说”。在这里作者会把这一个历史概括一下,并用作者少有的第一人称来评价故事里发生的事情。而里面绝对会有让你受益匪浅,陶醉其中的升华,这些句子是公正无私的,完全能将你的世界观造成巨大影响,让你进入安静,正确的自我思考,对这个世界或许有一个新的审视。
总结一下:这本书叫《历史的温度》,它用温暖的口吻带我们寻找历史背面的温情与不为人所知的神秘故事。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4推荐:正义论读后感8篇”,欢迎阅读,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着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着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它既是构建合法社会制度的理论基础,也是构建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它广泛渗透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中,自古至今,历久常新,成为哲学家、思想家探究的根本问题。20世纪70年代美国着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1971年),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他的学说,对西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引发了西方学界对公共理性与社会行为、个人权利与社会共同体要求、个人价值与社会正义、社会多元与社会统一、自由与平等、民主与秩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广泛讨论,从而形成了当今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大繁荣局面,以致人们将《正义论》的出版视为罗尔斯时代或罗尔斯轴心时代开始的标志。笔者认为罗尔斯的正义观,其视野虽然限于一种国内社会,但是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回顾和探讨他关于公平与正义、平等与效率等一系列观点,并对我国的社会先行制度作出合理的反思,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将大有裨益。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美国着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有一句名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纠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抗议。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更多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
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我感觉这部分的条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论述的还是关于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问题,而其中牵扯到了很多道德哲学的概念。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着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着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当我们都是倒霉蛋时何为正义?
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一种把蛋糕做大的努力,但很多普通百姓并没有分享到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由于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均,相反产生一种严重的被剥夺感。
当年“让一部分先富起来”的政策也颇多可疑之初,是让哪些人先富起来呢?如何富裕起来?又富裕到什么程度?在什么节点上这一政策该做调整?这些问题悬而未解。人们不能不怀疑经济改革是不是正当的和公平的。那么,人们该如何通过社会和政治制度公平地分割蛋糕呢?
在对这一古老的政治哲学问题的诸多回答中,20世纪美国的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回答,尤其值得我们重视。他的回答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一种深刻关怀。他致力于探讨这样一种理论,假设每一个人都可能处在社会最弱势、最倒霉的情况下,社会正义和政治正义会是什么样的?
这一理论主要体现在他的成名作《正义论》当中。1971年,哈佛大学的罗尔斯教授发表了《正义论》,这一著作被认定为二战后政治哲学最重要的文献之一。1999年,罗尔斯就这本书做了一些修订,我们现在读到的这个中文译本,就是根据修订版翻译而来。
我们知道,在所有的美德中,正义有多种含义:被等同于法律、公正执法和评判法律是否公平的一种道德标准。罗尔斯谈论的正义,是第三种意义上的正义。
在论述过程中,罗尔斯将功利主义作为自己的论敌。他从以下两点上对功利主义做了批驳:第一,功利主义用善来定义正当,而罗尔斯则主张正当优先于善。功利主义本质上是一种道德算式,假如一项行为带来的幸福大于痛苦,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善的,正当的。罗尔斯认为,只有当我们认为某项幸福是正义的时候,我们才能认定它有价值。第二,罗尔斯以权利原则来反对功利原则。功利主义在追求“社会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时,容易把社会视为一个整体,而忽视了对个人权利的尊重,甚至牺牲个人权利。罗尔斯认为每一个个人就是目的,个人的某些权利具有根本性意义,以至于全体的利益都不能抹杀,他说:“每个人都具有一种基于正义之上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由正义加以保护的个人权利不能从属于全体利益。”第二点,标志着20世纪政治哲学的一次重大转向。
在书的第一章,罗尔斯回顾了各个版本的社会契约论,并试图将社会契约论提升到为抽象的水平。他认为,我们不该把原始契约视做人们为进入某个社会或者某种形式的社会而达成的契约,而应该视其目标为关于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这些原则本身是那些试图增加其自身利益的自由理性的人在平等的状态下确认的,被视为人们进一步联合的条件,进一步调整着未来社会和政治合作的各种协定。在这个意义上说,罗尔斯的正义论被称为“正义即公平”。
罗尔斯假想了这样一个理想图景:在原始状态下,人们在“无知之幕”的掩盖下讨论着正义的原则。人们不知道彼此的性别、年龄、智力、社会地位和财富数量,完全无知于社会背景,只对科学和心理学的准则有一定的了解。那么,他们会达成一种什么样的选择呢?罗尔斯经过论证认为,人们会选择一些原则,这些原则保证当“无知之幕”被揭开后,假如我始终处在社会最底层时那些对我最有利的原则。罗尔斯认为,核心的正义原则主要有两条:第一,在政治上,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一些最广泛的基本自由;第二,在社会和经济上,在机会公正平等的前提下,如果存在不平等,那么这种不平等应该对最弱势的群体有利。
罗尔斯的的正义论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他曾经声称,社会必须更多地关注那些天赋较低和社会地位不利的人们。这和罗尔斯的家庭成长经历有关。他的父亲是一位律师,但怀有深刻的种族偏见。他的母亲曾任妇女选民联盟巴尔的摩分部主席,她争取妇女权利的行为对他影响很大。他的两个弟弟因为从他那里传染了疾病而夭折,这刺激了他的心灵,让他口吃加重,并困扰一生。他感觉命运冷酷无情,开始对周围的弱势群体有一种特别的关切。一次与家人在缅因州度假时,他发现当地穷苦白人受教育的机会和人生前景,远远不如他。
多年之后,他在《正义论》中说,社会制度决定了人们不同的社会地位和生命前景,这是一种深刻的不平等,需要用正义原则来调节。但由于他的正义原则是从一种假想的逻辑状态中推演出来的,经常被指责为一种“形而上学的正义”。他在1985年撰文对此回应说,他的理论不是一种哲学思辨,而是一种政治设计。它适用于所有现代民主国家的基本结构,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解释了分配的正义原则如何转化为实际的民主政治程序:在无知之幕下选择正义原则,根据正义原则制定宪法,再把宪法细化为具体的法律,在具体的事件中应用正义原则。这一过程同时是无知之幕消失,现实政治显身的过程。
罗尔斯坚信正义不是乌托邦,“假如正义荡然无存,人类在这世界上生存,又有什么价值。”这也促使我们思考,当下中国社会存在巨大的不平等,如果分配不公的问题无法解决,那么社会和政府的合法性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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