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小说家》,一本不太厚的书,却可以让你一直回味。一本悬疑作家写的书,却处处充满着温情。这是一本追梦的书,却不是一本梦幻的书。简单的语言,朴实的情节都仿佛让我们跟随着作者一起追梦。
小说以一个单亲爸爸青田耕平为视角,曾作为新人作家红极一时,之后十年却平淡无奇,但他仍坚持着写作的梦想。人需要有梦想,才能筑造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学生,他们正是敢于做梦的年龄,但可能我们教学中不经意间的举措,会扼杀学生的梦想。所以,梦想教育对学生的终身发展至关重要。
有人说:每个人都是个体,注定生来孤独。我却觉得梦想在,就是陪伴在。没有谁会比梦想更了解你。身为一名教师,我们的教学就是帮助学生寻梦、追梦的过程。只有我们满怀对教学事业的热爱与梦想,才能让学生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追梦。有人说:梦想最终会败给现实。但我想告诉我的学生,梦想其实败给的是人心。在成长的道路上,你们会遇见很多的困难,无论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渡过难关的唯一法则就是坚持。只有坚定自己的信念才能做好一件事情。人心不倒,梦想就不倒。
当然,追梦的路上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书中的一句话对我的触动特别深,人,就是一种只会关注他人失败的动物。这个国家只教给孩子成功,却对失败不屑一顾。也许,失败才是孩子们梦想道路上最大的障碍。有多少孩子是因为曾经摔倒,就再也站不起来。我们当今的教育教学中缺少的也正是这种失败教育。所以,在教育的过程中,我们要教会我们的孩子如何站起来,摔倒了不要怕,坚持下去,坚定自己的信念,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候,正是你离梦想最近的时候,你只需要再站起来一次。
教师,是追求自己教育梦想的人。教师,更是让更多的人去追寻自己梦想的人。作为一名教师,只有我们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我们才能帮助更多的孩子筑造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梦想。有梦才有未来,梦想没了,人心也就没了。所以,无论你现在身在何处,无论你有多少无可奈何,你的梦想,如果还没有熄灭,就让它永远燃烧吧!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阅读托马斯·哈代写的德伯家的苔丝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那么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经典小说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模板》,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社会,因此我无权评说社会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层社会人民的命运,但从小说中我仍然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习俗。美丽善良、勤劳坚强的苔丝没有屈服于多舛的命运,她没有因人们鄙视的目光而颓萎,也没有因农场主的睚眦必报而退缩,她在世俗的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勇敢地站了起来,却又在世俗的克莱面前无助地倒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总结:“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这一段表白从作品的主人公福贵的话里也能表现出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在这里,活着已经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意义了,而仅在于它对生命和生活的依恋。在我看来,《活着》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样一个范畴,它和《德伯家的苔丝》一样,实实在在是在讴歌和赞美一种生命。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哈代。看过之后,这部作品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面对父亲沉浸与过去的辉煌家族中,面对兄弟姐妹期盼的目光,面对家中唯一的.老马死在自己手中的场景,苔丝违背自己不想嫁给富人的原则,开始了她不愿意过的生活,走上了一条足以毁灭她人生的道路。
纯洁的苔丝像一个无助的小鹿,受到了邪恶的亚雷的侵害,她得到的是人们的冷嘲热讽,承受着别人的鄙视和侮辱。但是,她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爱情,所以,在安其尔的爱情攻势下,苔丝总是不敢承认自己的过去,这意味着,她在一点一点地靠近她的悲剧。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化和动荡的时期。苔丝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虽然她美丽、善良、聪明,但是在生活的压力下,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渺小。
“思想开明”的克莱尔与苔丝之间的感情脆弱不堪,他用根深蒂固的传统贞操观念来看待一个女人是否贞洁,不把苔丝的无辜放在眼里,亲手将她推入了绝望的境地。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让苔丝再一次成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从一开始,苔丝的美就不是张扬的,她有一双清澈泛天真的眼睛,却总是流露出坚定、淡漠的神情。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在行刑场上的最后一刻,她的冷静吓退了所有的人,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
在极大的痛苦中看完了全书,好几次几乎是看不下去了。也就是看在它是名著的份上坚持看完了,用了三天时间,多少有一些收获,当然也少不了牢骚,就写几句算是个做个总结吧。
苔丝:这位小说的主人公,作者及现今其他一些人的评价自己看到了一些,但是就个人而言,并不完全赞同,先说说她的优点,比如当她母亲让她去认亲的时候,她心里还是极其不愿意的,如果她们不是穷到揭不开锅的话,我相信她是不会去求人的。在她受到德贝维尔的侵犯后,她还是比较有骨气的宁可自我毁灭也不要和他一起生活。还有她不肯去找安琪儿的父亲要钱也是有骨气的表现。在安琪儿去巴西一段时间后,她的钱花完了,但是她去最苦最累的农场,在对她极其不友好的老板手下也能忍受繁重的体力劳动。这些方面体现了她的好品行,也体现了她内心对独立自由的向往。这些优点放到今天看并不是所有女子都能做到的。但这并不能说她就是多么好的一个正面形象。她身上也存在着许多明显的问题,起码在我看来,有两件事她处理的极为不妥:第一,她与安琪儿交往了起码大半年,而且从订婚到结婚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些时间足够她与安琪儿坦诚自己的过去,但是她没有这么做,这个简单讲就是欺骗,因为如果如实讲了,她觉得自己可能就掉价了,安琪儿就不会和她结婚了。但无论如何欺骗总是让人难以接受了,没有人喜欢被骗。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世间之所以有谎言并不都是自私的,也许是现实太过冰冷残酷了,只能求助于谎言的掩饰了。总的来说我觉得谎言不是不能有,但是做为她和她的恋人爱的如此热烈如此不顾一切,在这种情况下,却存在如此大的谎言,这不是一个大大的讽刺吗?所谓的爱情都是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还有什么值得颂赞的呢?!如若只是为了生存,换一口饭吃,那谎言也算适得其所了,但是一边爱的死去活来,一边又瞒天过海,这种爱情只能让人恶心。第二,她再次和德贝维尔走到一起,和他有了同居关系,这简直糊涂透顶,如果缺钱,那就是随便嫁个人也不能和曾经的仇人同居啊,退一步讲,如果非要和这个仇人在一起,也应该答应做他的妻子啊,再退一步讲,也要等到和安琪儿解除婚约以后啊,这件事基本就是在作践自己,要糊涂到何种程度才会做出婚内和曾经强暴过自己的人同居啊,愚蠢透顶,从这件事来看那些骂她的下流话没有一句是冤枉她的。总的来说,苔丝只是一个普通的姑娘,有过人的美貌,却没有过人的智慧,她的悲剧主要是自己的父母的愚蠢及绝对的贫穷造成的,她父母在她17岁刚刚走出家门的时候,没有做好领路人的角色,相反做了悲剧推手的角色,还是就是真的太穷了,不然她也不会将自己送去虎口啊,和社会无关,和阶级无关,和宗教无关,和道德无关,甚至和她自己关系也很有限。
安琪儿:这个小说的男主角,他做的事基本还算得上一个绅士,除了一件事,就是自己也不诚实,隐瞒了自己曾经短暂的放荡生活。结婚当天坦白这不等于胁迫吗?虽然被宽恕了,但是欺骗就是欺骗。
德贝维尔:这个大反派,他就像是行走的狮子,到处寻找可吞吃的人,只求自己享乐,不管她人死活,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不管用什么手段。但是许多人不都有这样的一面吗?他也曾寻找真理,也有过悔悟,但是很快他就又迷失了,除了身心的自我满足,他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之所在。
苔丝的父母:他们为了摆脱家里的贫穷,将苔丝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他们是穷怕了吧,依仗苔丝的美貌想要攀附上层阶级,结果心太急了,加上智商欠费,把女儿推进了火坑。
最后引用易中天的话结束,反对望子成龙,反对望女成凤,反对一切成功学。做人,总结为八个字——真实、善良、健康、快乐。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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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作者写的作品让我们看到更广阔的的天地。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感”是“读”的延伸。你收集了多少作品读后感范文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小说《家》的读后感,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凭这个背景,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令我感到佩服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德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索面对困境时,对传统、对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时,思索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以一个在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人供她差遣……,这就是她,一个骄傲而又与别人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战争毁了一切,她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落在了她身上。她才19岁,可以想像,这艰难。可是,她却坚强地撑下来了,她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精神和勇气让我十分佩服。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有人落下山顶时,很多人绝望了,会失去生存的勇气。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适应的人,才能在社会上生存下来。
《飘》是部好书,即使过了那么长时间,也适于现在的社会形势。面对转变,改变自己价值观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正给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
最近连看了两遍《高老头》,看完它的感觉就好像当时参观完大阪的今昔馆,细节做得太饱满,眼睛根本看不过来。当我抓着主线往下走了一遍,发觉漏了太多东西,又不得不马上回头,再来一遍。结果还是远远不够。
我先分享我最喜欢的一个点,那就是人物的矛盾,和他们对矛盾的处理。在这一点上,很多个人物都有,而我仅先分享其中一个人。
巴尔扎克从一开始就通过不同人物的视角将故事的可能走向一条一条得展现给了我们,从一开始就说清楚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不同的人处在不同的位置,以及故事中的人所做的决定。
故事中有一个人物非常重要,就是拉斯蒂涅。这是推动整个故事进展的核心,他身上有着当时这个时代,甚至现在这个时代的一些规律,他身上所展现的人性特点是很多人所共有的。
在继续讲述之前,我要先阐述一个重要的疑问:道德和不道德是什么关系,这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还是两个同时存在的实体,彼此独立?
拉斯蒂涅原是一个普通、穷困的大学生,因为在巴黎的缘故,嗅到了一丝上层社会的滋味,于是靠着远房望族特·鲍赛昂表姐的地位,进入了上层社会。但是这个过程却满是矛盾和冲突,甚至讽刺而现实。
早在拉斯蒂涅刚踏入贵族的领地时,就有特朗日公爵夫人向他挑明了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要往上爬就要丢掉道德,这个世界是金钱至上。
而后,又有社会的叛逆者伏脱冷用更为赤裸的话将这个游戏规则说得明明白白。拉斯蒂涅未来的出路只有3种:要么用功读书,从小小地方法官开始熬到大法官,或者类似地走律师路线;要么就只好贴上一个有钱的女人;或者就跟着他一起走叛逆的路线,挣一些不光明的钱。其实这三条路都不光明,只是最后一条太过于赤裸裸,可以直接看见血,因而大学生当时非常的反感。
然而有意思的是,当他“爱”的有钱女子(正是高老头的小女儿),让他吃到一些不爽快时,他立马就动摇了。几乎当下就反戈到了伏脱冷的第三条路上,以至于那个计划就启动了。所以可见,在富贵、骄奢、舒适,甚至高贵、优雅的生活(欲望)前,人是多么脆弱。
可是拉斯蒂涅又是矛盾的,非常的矛盾。这个矛盾不是体现在他内心的纠缠,而是体现在他的行为。他在道德和不道德中切换的时候,竟然非常自在。读后感·这可能是一个青年人认识了这个社会的多种面目之后做出的选择,可能当他看清楚社会的真相,他的眼光就在道德和法律之上了,他可以游刃于这些束缚之间。也有可能,是他的道德感和非道德感其实是割裂的。或者就是他那因为不道德而产生的良心的阵痛已经被麻木了。
他见到过高老头如何为女儿全心付出,见过他那两个女儿如何地不孝顺。他既知道高老头的处境如何地悲惨,也知道那两个女儿的处境如何地优渥。他知道这一切。在高老头弥留之际,他是给老头下葬的人,两个女儿都没有出现。但是他又能转身就去“爱”那个不孝顺的女儿之一。他的内心是否还有刺痛呢?他在看这一幕幕充满冲突的“真实事件”的时候,他是否还有感情呢?不得而知。
但是他选择了第二条路。这条路在他看来比第三条路更“道德”,因为他认为这是“纯洁的爱情”。但是在经历了这些之后,我相信即使用纯洁的爱情,也无法抵挡他爱的女人是踏着她爹的尸体往上走的事实。如果是这样,拉斯蒂涅,应该是实现了一次道德的深度麻醉。
不过他是用爱情当幌子,去掩饰其他黑暗面所带来的不安?还是见惯了这个社会的阴暗,已经接纳了游戏规则?我还不知道。
拉斯蒂涅的心路改变,是这个小说极为有趣的一点。我只挑了其中一个角度,而且肯定也有理解不到位的地方。这是一个极为不成熟的读后感,可以说是我个人的一些小小的思考。不完整,也谈不上深度。当随笔记录罢了。
话说,光《高老头》这一个小说就已经可以看到法国不同阶层、不同个体的特点了。更别说整部《人间喜剧》了。巴尔扎克的笔锋是真厉害,完全不废话,内容非常详实。
我带着满怀的愤怒与惋惜随着老师的笔记,穿过黑板走进了当时的情景。
阿尔封斯·都德,法国写实派小说家,生于法国南部普罗旺斯地区的尼姆,1858年他为了谋生开始文学创作。1868年都德出版长篇小说《小东西》,1869年出版短篇故事集《磨坊书简》,受到很多读者欢迎。1873年发表了《月曜故事集》,其中《最后一课》选取了法国把阿尔萨斯和洛林割让给德国历史背景下的最后一堂法语课,描写的令人感动。1874年《小弗洛蒙特和大黎斯雷》让他成为当时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1897年12月17日都德去世,葬入拉雪兹公墓。
在都德的笔下,我们的心情越来越低落,随之又越来越气愤。他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土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力实行奴化教育。当韩麦尔先生翻开讲义又讲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厌烦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小弗郎士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动,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小弗郎士的思想一下子高度集中起来,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面对如此不可抗拒的如此冷酷的现实,小弗郎士突然开始感到祖国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悔恨自己没有好好学习,爱国之心在此时此刻也表现的那么强烈了。
我们常说学生是学的'主人,是主体。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对提高教学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关键作用。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不只要讲好每一节课,更重要的是启迪学生心灵深处的激情,使他们树立远大的志向,把学习与国家,人民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鼓足上进的风帆、乘风破浪不断向着新的高峰攀登。
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了理智的父亲,过惯了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了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郝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郝思嘉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郝思嘉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郝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了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这本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在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查,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是我们联想到人类。这是一本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的主体小说、令人读完以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捕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的心目中狼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如狮虎,速度不如猎豹,同为食肉动物,它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只为衬托虎豹的勇猛。就像一部电影它永远是配角。然而随着个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的想法是多么得无知。
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谁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是勇敢的。狼从来不畏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扯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
狼是团结的,他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有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狼群变回排山倒海,勇不可当,即使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型不乱。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精神,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孤独小说家读后感(一)
黎小芬
最近,读了《孤独小说家》,虽然还没有看完,但已经有了一些感悟。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失去妻子、与儿子相依为命的小说作家,耕平的故事。失去妻子后的他,整个人变得十分的压抑,他渴望,直本奖(直本奖,写作领域里非常崇高的一个奖项)。但是一次又一次打击让他的希望慢慢的变成了奢望。但在这个时候他并没有放弃也没有为了迎合迎合评委,而去刻意的创作一些时下流行却缺乏内涵的恋爱小说,而是而是坚持把自己的写作风格。这一次他把妻子和自己的悲惨爱情故事作为写作的主题,终于凭借《空椅子》入围直本奖。
书中的一句话,“十年前的梦想,如果没有熄灭,就让它永远的燃烧吧”让我感受颇深。首先“梦想”吸引了我,十年来耕平一直有一个梦想,获得直本奖。并努力朝着这个方向迈进,虽然希望仿佛离他越来越远,但他一直没有忘记他的梦想,最后他的成功向我们证明,成功的路上不能没有梦想,梦想对于我们来说是前进时的方向。比如说我们高中生,当前的梦想是高考一切顺利,我们需要这个梦想,因为它可以让我们不过不过分在意现在的煎熬,很难想象如果高中生没有这个梦想,他的高考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另外“十年”更是让我震惊,十年的等待绝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青田耕平用他的十年,用他十年的坚持换取了他的荣誉。十年里,他从未放弃过写作,更不忘自己的初心——坚持要用自己的双手让读者能够感受到作品的细腻的情感,坚持不为了直本奖而忽视作品的深层韵味。他不会因为刻意讨好评委去写所谓流行的恋爱小说,而是坚持自己的追求,坚持用自己细腻的笔触,真挚的感情打动他人,坚持自己的初心不动摇。
这不正是如今许多人所缺少的吗?在官场,有多少人为了刻意讨好领导,不惜挪用公款。或许一开始他们能用自己的良心管住自己,可无数次的诱惑后终于抵挡不住,无法坚持最开始为社会造福的初心,最终锒铛入狱。他们有梦想,可是由于没有坚持自己的初心甘愿流入污池,最终引来了众人的叹息。所以在追梦的路上我们一定不可以因为沿途的风景太美而忘记自己的初心。最初的,根本的才是最美的。
做人要有梦想,与此同时还要有一颗不变的初心。
孤独小说家读后感(二)
钟磊
花了点时间读完了本书。说到为什么会读,挺简单的两个原因。第一:喜欢书的封面,那个打字机的感觉挺让我觉得熟悉。可能是因为我前段时间刚刚买了一个长得有点像的机械键盘的原因。第二,同期在读的《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导论(第5版)》有点吃力,就让《孤独小说家》这类型的书顺带调节一下了。
作者石田衣良,之前没看过他的书,倒是腰封上介绍说在日本文坛他是比肩宫部美雪和东野圭吾的作家。看起来来头也不小。
读的过程中,难免会想起另外一本书《岛上书店》,因为里面的部分设定真的是太相似了。试举几例:
主角都是在最难熬的阶段,中年丧妻、事业不如意,
主角都与书籍密切相关,一个是写小说,一个是经营书店。
主角都有一个孩子,一个是几乎自己一手拉扯大的懂事儿子,另一个是遗弃的小女孩。
主角都遇到知己女子,不同的是《岛上书店》中他们在一起,而本书中没有后文。
两本书都算是积极向上的,不要放弃生活,都没有什么大道理可言,都算是小品文。
其实这本书写的很平淡,平淡到让人觉得就是一杯白开水,也有好些让人觉得有点莫名其妙的地方。好在细节的描写很入微,能从这些小小的细节里感受一下一个坚持了十年写作的中年男人对孩子的爱、对自身的怀疑与自卑、对亡妻的爱恋。
阅读过程中还有两件小小的趣事,顺带分享一下。
其一是书中一段是父子两人和一女性知己前往房总半岛散心,看到“房总半岛”四个字,我就想起了程璧的一首歌《房总半岛最南端》。看这一段故事的时候顺带把这首歌也听了几遍,算是读书时候的一种立体化体验吧。
其二是书中说男主角听到了三味线演奏的乐曲。“三味线”是日本的一种传统民族乐器,看到这里又不禁想起之前读的一本有点毁三观的小说《春琴抄》。如果有兴趣可以去看看,看完之后,我觉得我的眼睛也是要瞎了。
读完本书之后,我觉得书里所谓的主人公并不算是那么孤独。虽然经历了丧妻之痛,文学作品也是没什么市场,就连儿子都知道他等着稿费才能勉强维持父子俩的生计。而从另一些方面来看,主角也是幸运的,他的身边始终伴着不离不弃的人们,有懂事乖巧、理解父亲的儿子,好几个可以分享写作、聊天聚会的朋友,有宽慰解忧的红颜知己,有坦怀相待、全力支持的编辑,也有默默喜欢他文字的读者……这么来看好像也并不算太孤独,可是,到底感觉如何,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吧。谁能说谁过得好,你看见的也只是你看见的,真相?哪里有真相,即便有,你也看不见。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小说里出现的所有人,都善良地对待人生,虽然他们的人生都不完美,也有很多的烦恼,但都平庸的生活着。即便是男主角的亡妻,我看来也都算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
这本书的的确确就是一杯凉白开,没有起伏的剧情,平平淡淡,甚至可以说很套路的讲完一个故事。如果你是喜欢看那种大风大浪、悬疑频出故事的人,一定会失望的。非要说这本书有什么意义的话,我想小说最后接近的结尾一段可以拿来用用:
我想在场的各位,应该都有被书籍拯救过的经历。在生活苦不堪言的时候,在人生失去方向的时候,在厌恶一切的时候,无意中拿起一本书,它能推你一把,让你迈出新的一步,让你产生重新面对社会的勇气,连一本滑稽可笑的书里,也有拯救生命的力量。我非常荣幸能一直不舍不弃坚持写到现在,感谢书籍世界带给我的一切。
孤独小说家读后感(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一直在想《孤独小说家》这个翻译好像并不是最贴切的,日文的直接翻译更清晰明了:《父与子》。没错,这是一本平淡无奇的小说,没有波澜起伏的情节,更没有峰回路转的结局。
这是日本作家石田衣良的小说,文中的主人公青田耕平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说家,妻子因车祸死后他与唯一的儿子小驰生活在一起,因为寂寂无名,他的小说从没有加印过。这本书中充满着朴实的描写,虽然儿子只有十岁,可是儿子带给父亲的财富却是巨大的。耕平一度沉浸在绝望和黑暗之中,每天都和自己说我不行,直木奖我无法获得。但是小驰总是给人以惊喜,在儿子眼中,父亲永远是整个家的支柱,还记得文中小驰对父亲说的一段话,大概意思是:爸爸你要继续写作,不然我们拿什么生活,但是你这么痛苦,我可以打工养你。谁能想到这些话是出自十岁孩子的口中,因为害羞小驰写信给父亲鼓励他。最终耕平在绝望中又一次站了起来,凭借着《空椅子》——描述妻子死亡的小说和《父与子》拿到了直木奖。
这部小说用平淡的口吻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作家的绝望和孤独。作家是无论什么年纪都要站在前线思考的人,耕平把自己比喻成蒲公英,默默无闻但却孤芳自赏。其实,我们生活中大多都是这样的人。不求大富大贵,也不求举世闻名,我们都认真地工作着、生活着,但是我们很多人却忘了最初的梦想。十年前的耕平想要成为一个好的小说家,直到他第一次加印,这之中的过程对他来说既痛苦又绝望,但是儿子的鼓励是一剂最好的良药。
真的很喜欢作者的这句话:“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候,正是你离梦想最近的时候。你只需要再站起来一次。”梦想啊,在我看来是不久前初出社会的我所追求的,但是这两年不到的时间里,已经被渐渐消磨殆尽,我甚至想不起来我现在的梦想是什么。有时候总觉得现实生活并不能支撑我追求当初的梦想,同时也羡慕着那些有勇气可以一直追求的人。我很羡慕我的一个初中同学,初中时期的她是那么的叛逆:打耳洞、组乐队,热爱音乐和画画。不久之前,无意中加了她的微信,本以为经过时间的洗礼,她会与我们众多人一样,成为工薪族的一份子。但其实,她现在很好的延续了当年的梦想,她的乐队还在,她现在从事着她所喜欢的行业——雕塑艺术。我想各种心酸只有她自己才会了解,而我也真心地为她感到高兴。
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缺少了那么些勇气,梦想不是一个梦也不是一个幻想,我甚至都没有最接近梦想的时候,我并不是说为了梦想我们可以离经叛道,而是如果当初我可以不那么轻易就放弃,现在是否一切就会不同呢?毕竟生活还在继续,梦想嘛,如果可以,请继续燃烧。(上海农商银行嘉定嘉西支行杨亦雯)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读后感
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了解到作为小说家的村上春树是什么样的人,以及作为小说家对界评论的解释和看法。不过,看完全书后,我几乎不太记得他说的哪些具体观点,唯有一段话记忆深刻当时我们(所谓我们,指的是我和太太)过着非常节俭的斯巴达式的生活。家里既没有电视也没有收音机,甚至连一只闹钟都没有。也几乎没有取暖设施,寒夜里只好紧紧搂着家里养的几只猫咪睡觉。猫咪们也使劲儿往我们身上贴过来。
紧紧搂着家里养的几只猫咪我当时就笑喷了,无法想象村上君搂着猫咪睡觉的样子!不过,我觉得村上君的确是猫型人格。所谓猫型人格,就是不擅长交际,当然也不屑于无聊的交际,自己安安静静过自己日子的人。而相对而言的就是狗型人格,也就是喜欢交际,或者为了达成某种目的,佯装成喜欢交际的人。这让我想起初中时,语文老师给我们读过一篇文章,是中考满分作文。作者以猫的视角写自己一天的生活,其中穿插最多的是碰到狗(或狗型人格),如何跟狗(或狗型人格)打交道(颇有点儿夏目漱石的《我是猫》的韵味)。最后总结说,猫是出世的,狗是入世的。所谓出世,就是自身有一套哲学理念,并且自认为自己的哲学体系是最好的,对于不同的观点,不屑于争辩,不屑于来往,所以不擅于跟人打交道,喜欢独来独往;而入世,是非常擅于随着时局变化改变自己的言行,比如擅于阿谀奉承,喜欢随声附和,这样的人看起来就是圆滑,也没有个性。
村上春树是个猫型人格,体现在他很少在公众视线里接受采访,阐述自己的观点,而这一次专门出书是为了给外界这些年来对他的误解做一次说明,并且在每次说明之前,他总要说这是他自己的观点,不代表大众。所以说,他是一个不喜欢抛头露面的人,不喜欢无聊的交际,另外,他是一个很珍惜自己个人观点的人,不喜欢随声附和,当然也不希望煽动别人来附和自己,说白了就像一只猫那样,清高又虔诚。比如他谈到外界对他的评论,说他两次入围芥川奖都没有得奖,随后边远离奖坛,外界说他有意为之。他解释说,首先自己并不在乎是否得奖,其次入围的两部作品(《且听风吟》和《1973的弹子球》)也不足以获奖,再次他认为对一个作家来说,更重要的是有读者愿意读你的书,买你的书,而不是得奖。这就像魏如萱唱的有才华的人唾弃金光闪闪的奖座。
猫型人格的人的确很吸引人,因为他有个性,有思维深度,也更专注与埋头做实事,但猫型人格的人也有其瑕疵,比如性格容易怪癖,也有些固执,更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我觉得应该要做一个兼具猫型人格和狗型人格的人,有自己的个性和观点,这点真的很重要,信息大爆炸的今天,我们常常习惯接受别人的观点or鸡汤,却很少自己思考,形成自己的观点,脚踏实地做事,但同事能够懂得人情世故,懂得与人相处的原则和技巧,当然,做好这样的人会非常难(所以说人生是一场修炼)。
作为一个即将奔三(心态依然十八岁)的人,我希望自己能够通过不断地生活历练,逐渐积累和沉淀出自己的人生哲学,不被外界观点左右,也能够脚踏实地做实事,练出真正的技能。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读后感精选
这一本作者自传式的书花了不到五天时间就读完了,速度应该是慢的,哈哈。
豆瓣上标记已读之后,看到短评765条,书评只有62条,想了想,书评大概应需要对书读得比较透彻,还是先写个读后感得了吧。
村上春树的书,我其实只读过两本,第一本是《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第二本就是这本了,还有本《海边的卡夫卡》没读,然而总觉得已经读了很多他的小说似的,大概因为以前最常去的地方是书店,随处可见他的作品。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这一本,读起来很轻松,作为读者的身份就像一名记者,村上春树是被采访的作家,向你娓娓道来他的写作经历、生活经历和一些随感,作者运用的都是很平实的语言,但好多次都让人忍俊不禁:
比如第二章,村上春树刚当上小说家那会,那是他的文风、写作手法还都没确定,第一本《且听风吟》写完以后不够满意,重新写了一遍,之前的旧稿没保存,当时想,这玩意儿留着有什么用?随手就扔进了垃圾箱。
比如第三章,获得芥川奖的提名,但始终没能真正拿到芥川奖,有次逛书店,发现里面堆满了书名类似《村上春树为什么没能获得芥川奖》的书。我没翻开读过,不知道内容如何自己毕竟不好意思买吧?
其中也不乏很多能引起共鸣的人生感悟:
比如,一个人但凡想要去触碰其他领域,尤其专业性强的领域,通常会被以那一领域为专业的人瞧不上,如果这个人坚持不懈,不屈不挠,久而久之,他们又会觉得,啊真拿他没办法,默许他同席就座。
比如,他在写到原创性的时候,提到许多人本能地憎恶自己理解不了的东西,的确是这样的,比如微信刚出来那会,很多人开始在手机里下载并使用这个App,但我当时很抗拒,觉得凭什么要让我用陌生的App,重新学习它的使用方法呢?后来发现,微信的确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方便,用起来其实超级简单。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暂不一一列举了。印象比较深刻的,还有他提到一点,写长篇小说,每天给自己规定一个量,不多不少,比如10页400字的稿纸,那么坚持每天写那么多,写完10页还想写,要控制不写;写不满10页也要逼自己写够数,这点是我之前不能理解的,小说应该属于艺术,艺术得是随意而浪漫的啊,其实,这是我们大多数人对这个行业的误解,后来村上春树自己也提到,世间大众想象的小说家,应该是过着自甘堕落的生活,置家庭于不顾...有时沉湎于美酒,有时沉溺于女人,总之是随心所欲无所不为,从这样的颓废与混沌中催生出文学来的反社会文人。事实上,至少对村上春树本人而言:肉体上的节制,是把小说家继续当下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村上春树是个酷爱读书的人,他说:说到书,我就像握着铁锨往熊熊燃烧的炭窑里乱铲乱投一般,一本又一本,如饥似渴地度过各种类型的书。单是一本本地品味和消化,每天就忙得不可开交(消化不了的更多),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为其他事胡思乱想。我也想渐渐靠近这种生活方式,未必是读书,投入任何一种兴趣爱好,想必生活就不会那么艰辛,反而充实了。
这大概也是对自己2017年的要求吧。
在到了这个年纪之后,我个人认为,有两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一个是让自己找到一个长坡跑道,在这个跑道上,个体是越老越值钱,这可能也是一个家庭应该奋斗的地方;另一个是生活愉悦度,无论信仰什么,或者喜欢什么,如果不能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愉悦,这种生活无疑是失败的。
今天我阅读的书是《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这本书是村上春树对自己写作生涯的一次总结,有非常多值得参考的地方。在同期的作家里,村上谈不上是天赋第一,但是他的坚持估计是佼佼者,他依靠什么力量在坚持呢?村上提到一个有意思的想法,他认为职业小说家不需要太聪明。怎么理解呢?小说不仅仅需要有自己的节奏,还需要将故事性表现得淋漓尽致,这需要超高的文字排列,很多聪明的人往往写了一遍,便失去了继续修改的勇气。所以,要想成为一个常青树,需要的是一个坚韧的毅力。
另外,职业小说家需要将赚钱和愉悦合二为一,小说就是他的“真理”。其实不只是小说这个职业,无论我们干什么,如果不能在工作中找到工作的快乐,这份工作很难坚持。今天早晨,我翻书,翻到一段话,人这一生应该是璀璨的,也应该是辉煌的。但是,大部分人的一生都是庸庸碌碌的,如果在平淡的世界里找寻到璀璨和辉煌呢?我想,要找到心中所爱,唯有至爱,才抵岁月漫长。
写小说是一种什么样的工作,低速挡缓慢前行,耐心推进的工作。
职业小说家的“资格”:
A.非写小说不可的内在驱动力。
B.支撑长期孤独劳作的强韧耐力。
C.一定的思考能力,修养和知识。
凭借才华和激情写小说是相对容易的,但是想长期屹立于擂台上,需要保持某种节奏,为了维持这种”缓慢“,稳定,持久的节奏,是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的,甚至是奋力的拼博。”倘若不在水中始终游向前方,必然只有死路一条“。
l“人生很难按部就班的依照既定的方针运作。““整个时间好像还有不少”类似“缝隙”的地方,只要走运,找到适合自己的“缝隙”,就好歹能生存下去。“---作者的人生顺序恰好与世间约定俗成的顺序相反,非主流。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主流还是非主流,并按照自己的特点去生活很重要。
l看球赛的间隙,作者获得了“对了,没准我也能写小说”的天启,捧着受伤的鸽子的时候,作者“这时候我突然想到,我肯定会摘取《XXX》新人奖,并且从此成为小说家,获得某种程度的成功。“的天启。---直觉
l关于获奖,“只消写完它,姑且交到某个人手里,我那想写点什么的心情便释然了。“——内驱力
l作者被某种特别的力量赋予了写小说的机遇,且非常珍惜自己的被赋予,保持着某种势能,小心的呵护着自己被赋予的资格。
关于奖项
A.奖项是入场券,有没有获奖大不相同。
B.没有获奖是一种自由,没有被标签化,没有包袱,不用扮演某种角色。
C.对作家来说,最重要的是“个人资格“,奖项应该是对个人资格的确认和认可。奖项本身不能成为买目的和报酬。获奖不能成为一种追求。
关于原创
A.是一种满溢的表达,是某种创作者体内的东西,自发的,不由自主的,自然而然的想向外的流淌。
B.这个世界上,肯定有着某个角落,存在着能完全领会我想表达的意思的人。
C.“想象一下”并不追求什么的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追求的是什么“,并一味的执着下去的话,故事难免变得沉重。故事越重,自由越远。从而失去势头。“并不追求什么的自己“却想蝴蝶一般轻盈,自由自在。
关于素材
A.多阅读,让身体穿过更多的故事。
B.事无巨细的观察,思考,不贴标签不作评判,保持原汁原味原封不动的留存记忆。
C.所谓的想象力创造力,就是缺乏脉络的单个的记忆片段的重组。
D.有限的素材也可以成就无限的可能性,没有素材=自由的创作与生长。
E.素材型:内在世界去匹配素材;内在型:由内向外生长,素材服务于内在的世界。
F.人人都有擅长的领域,只要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努力向前推进就行了。
G.世界看似无聊,其实布满了珍贵的原石,等待着我们的慧眼去发现。
与时间成为朋友
A.“照常营业行为“。建立基本顺序和规则,把自己逼近固定模式里,建立生活与工作的循环周期,建立稳固的个人系统,牢牢的守住自己的势态。
B.规律性。“我既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每天写上一点点。“
C.时间的“种类“。备料的时间,写作的时间,养护的时间,收获的时间。
D.与时间成为朋友,运用自己的意志力去掌控时间,让时间的品质成就作品的品质,以及自己的品质。
关于持久力
A.流程上要有延续性。
B.身体上的强韧。养成基础的体力,让身体成为盟军。
C.精神上的强韧。遭遇一切可能的现实障碍,却依然还是要写下去。就是这样一种坚定的意志。
D.身体与精神的强健必须均衡协调匹配。身心灵从来都是相互影响,互为一体。
关于学校
阅读这种行为原本就是一所大学校。我们可以在那里找到适合自己的,与自己相匹配的东西,按照自身的节奏去拓展自己。
为谁而写。
A.不管你写什么,怎么写,最终都难免被人家说三道四。作者的心态:随它去吧,反正都会被人家说坏话,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B.“从心里某种真实的内核与读者相连,通过这种方式与读者保持心灵的相通。而非一开始就为了别人而写。
C.“至于时间要求什么,那种事不必考虑,只管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做自己最享受的,最想去做的事即可。”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在认真品味哈代写的《德伯家的苔丝》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优秀的《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于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收集整理了著名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经典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德伯家的苔丝》里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人在极度痛苦的时候,可能就会做出一些离经叛道的事情,甚至会做出和自己平素追求截然相反的事来。这一点我深以为然。
小说中的安基克莱和苔丝是彼此深爱的一对情侣,且容貌出众,起初,苔丝因自己不堪的遭遇,不肯接受安基克莱的爱,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但最后还是被安基克莱的真诚和热烈的追求所感动,就在两个人结婚的当晚,彼此向对方坦白了自己曾经的过错,苔丝当即就理解并原谅了安基克莱的过错,但是,当安基克莱听到苔丝不幸的遭遇后,不但不同情她,反而觉得自己上了当,认为苔丝告诉自己太晚了,不肯原谅她,两个人不得不分手,但彼此内心还是深爱对方的,这让他们都非常痛苦。在与苔丝分手后,安基克莱在极度迷惘痛苦中,遇见在牛奶厂一起挤牛奶的另一个女孩儿,安基克莱并不喜欢她,但他知道这个女孩爱自己,就想让她陪自己一起出国,以缓解自己的痛苦,后来又改了主意。还有主人公苔丝,她是一个极其美丽善良纯朴勤劳的好姑娘,当她深爱的丈夫,安基克莱终于想通了从国外回来,原谅苔丝,再次来找她的时候,世事变迁,苔丝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又和之前的仇人同居了,当心爱的安基克莱出现在她门口,说原谅她的时候,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头,这个平素连个小虫子都不舍得伤害的姑娘,把哄骗自己再次上当的仇人亚雷用刀杀死。
这些看似荒谬的做法,实则真实反映了人的内心需求。当一个人长期处于极度迷惘,痛苦,焦虑中,不得不负重前行,又不堪重负时,无边的痛苦得不到宣泄,就会令人窒息而死,就像掉进无边的深渊,无论怎样挣扎,都无法改变困境,在无边的黑暗中,眼见着被吞噬,被淹没,……
这个时候,任何的一些理解,一点援助,一点希望,一点光亮,都是救命的稻草,这个时候的不够理性,不够严肃,不合情理,都是在自救,都是在给自己喘息的时间,不然,就会丢了性命!所以,这个时候所做的一切都是无可厚非的。即使局外人不理解,可不必在意,人,在爱别人的同时,也要有顾及自己的时候。即便事后觉得不应该,甚至荒唐,也不必悔恨,因为,我们不能以事后的`心境去评判,去要求当时身处困境中的行为。那样,不公平,也不客观。
合上这个小说的时候,才确定苔丝不是一个植物的名字。单看小说的名字,有的译作苔丝,有的译作德伯家的苔丝,一开始真以为是作者对某种植物进行的描述,后来逐渐的了解到,这是一个受到欺辱的女子的名字,苔丝这词语本身就给人一种弱势的直觉,似乎受欺凌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了。然而在小说的最后,苔丝却把那个欺凌她的男人亚雷克给干掉了,毅然决然的回到她的爱人克莱尔的怀抱中,即使最后他们逃亡未遂,所感受到的幸福却是前所未有的。苔丝最后被处以死刑了,虽然作者在简短的最后一章只是那么一提,我觉得还是太过残忍,他本来在倒数第二章结束就好了,那时候,抓捕他们的人已经来了,而苔丝说,我准备好了,走吧。她平静的说道。
读以前的小说,总是对人物们所受到的那种束缚感到费解,像红字,那种束缚多半来自当时的宗教环境吧,不过现在想想,人们又何尝自由多少呢,宗教啊法律啊社会规范啊总是由不得人们在内心的指引下生活,命运则是同谋,扼杀人们幸福生活的同谋。命运饶有兴致的对苔丝进行戏弄。她是活泼可爱的少女,一下子成了未婚先孕的少妇,孩子生下来了,孩子又死了,她不得不独自一个人为孩子做祷告,她去远方打工,她有了新的爱情,往日的羞耻给她新的婚姻带来不幸,丈夫离她远去,她不得不艰难困苦的度日,幸好,后来克莱尔回来了,思想上的这个弯为什么这么难转过来呢,难道苔丝那持久的旷世的深厚的爱,也不能让他产生宽恕之心么,幸好他回来了,可是这个回归,苔丝等的好苦啊。
可以说,这是诗化小说的代表。小说也是一个载体,有些东西不得不融入到小说中,才能真切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昆德拉的小说,是为了在小说中说明某个观点;哈代的小说,则是为了在其中建立一个意象,最温柔最触动人心的意象;劳伦斯的小说,在试图在其中描述某种情感,最细微最令人恍然的情感。哈代是把苔丝当作一首诗来写的,这从文中随处可见的诗意描写中可以印证。所有的景物都强烈的带着人物的或者作者的情感,就是描写一个猪圈吧,也不会让人感到一点不雅,这就是语言方面的能力了。这让整个苔丝,或者说整个事件,都笼罩在某种诗意的氛围中,因而令人难忘。或许哈代有在乡间的宁静的童年,所以才有那种自然而然的笔触,读之,能让人心灵平静,那种超出读书这种行为本身的平静。
1、 父亲与家庭环境
她父亲是一个小人物,同时也是个小人。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用在他身上真是一点错也没有。酗酒、无责任心、虚荣、懒惰导致原本贫困的家庭愈发贫困,得知自己有一个贵族的姓氏之后变本加厉开始做起白日梦,逼迫苔丝去“远房亲戚”亚雷家做工希望能得到帮助。母亲的软弱、弟妹的幼小无依都是将她推入“火坑”的推手。贫穷是很无奈的事情。她的父母不爱他吗?爱的。只是因为生存环境、个人见识等原因导致他们见识短浅,且他们总要生存,她的家人也指望着她去做工挣来的钱生活,她没有任何别的办法,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即使明知那是火坑,她都不得不跳,更何况不知道。这是她去亚雷家遇上亚雷的必然。
2 、亚雷德伯
亚雷德伯是一个典型的恶人形象。因有钱而有权,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因而有恃无恐,从他第一次见苔丝他就没有隐藏自己的欲望和本性。他的不择手段和有权有势以及不负责任是苔丝的第一次悲剧的必然。而他的第二次出现更是导致了苔丝的悲剧性结局。
3 、安吉尔 克莱尔
克莱尔,牧师的小儿子,热情、理想主义、绅士,使所有人心中的理想丈夫。但是在我眼里,他才是导致苔丝悲剧的最重要的原因。苔丝虽然受过一次伤害 ,可是她的内心依旧纯洁,并且在新的、友好的环境中,内心的创伤已经在慢慢愈合。这个时候克莱尔出现了。并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克莱尔对苔丝来说像是另一个世界上的人。会关注她的想法,会为她吟诵诗歌,会为了扶她过河等在河边,甚至会不介意她以前的事情(她以为)。她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神的眷顾。然而打击来的快且彻底。他在新婚之夜离她而去,以再不相见的架势去往巴西。
我若是苔丝,大概会想:“啊,我果然是不能得到幸福的。我在妄想什么呢,怎么可能呢。不可能的啊。”克莱是那个给了她希望,复又亲手将他推入更深的深渊的人。克莱这个人,看似思想开明、深情,是那个时代走在大多数人之前的一个人,但其实过于理想主义,并且自我。苔丝于他而言是个关于纯洁的梦。他爱的是纯洁,而不是苔丝。一旦苔丝在他眼里失去了纯洁这个标签,他就立刻想逃开了。丝毫不顾苔丝的处境。他没有想过苔丝会怎样。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并且急于逃开。而“思想开明”的他眼里的纯洁,也不过是身体的纯洁罢了。而那封没有传达到的信,就像是上帝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将这件事情推到了最糟糕的地步。它导致了苔丝的第二次的悲剧。
最后在巨石阵被捕更加重了故事的命运性和凄美的画面感。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英国著名作家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看完整本书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女主人公苔丝的美丽与善良。虽然故事没有非常精彩的情节,没有耐人寻味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是那种宁静、纯洁的氛围与点滴却让人读来舒服。
就故事来说,不管对于谁来说都是一个悲剧,美丽善良的苔丝走上了断头台,父亲去世,母亲流离,兄弟姐妹漂泊,爱人安其尔悔恨悲痛,随着苔丝的死去,一切都失去了它的光彩与欢乐,这是苔丝的悲剧,也是不公平的社会的悲剧,不知道这是否会引起人们的深思。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读后感3500字
村上的励志气质
村上春树先生首部自传性作品《我的职业是小说家》,很好地诠释了“自律才自由”的真意。
互联网自媒体繁荣的当下,在阅读村上大量优秀作品的同时,很多人感兴趣的是村上先生怎样成为职业小说家,他又是怎样写出一部又一部长篇小说的,又是什么信念让他每日坚持长跑,他有着怎样不同的写作经历,他对于阅读有着怎样独到的见解,又是如何一遍遍修改写成的作品直到交付给出版社。读完这本《我的职业是小说家》,相信你会找到答案。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一书历时六年,十二章肺腑之言,可以从五个方面来回顾村上先生的写作生涯。村上先生很少出席签名售书活动和发表公开演说,相信大家读完这本书,能够进一步认识到村上先生的坚韧自律,开明宽容,坦诚幽默的人格特质。
无论从事什么职业,相信这样的人格特质也是一位成功人士应该具备的品质吧。
1.早期经历
村上春树是在20出头就结了婚,过起了普通青年的生活,不过他讨厌进入公司去走一条循规蹈矩地职场晋升之路,而是四处举债开了一家小店,因为他高中开始就喜欢阅读、听音乐(尤其是爵士乐)、看电影。他说店铺虽小,自己却是一国之君、一城之主。
村上没有跟随社会惯有体制按部就班地学习和工作,而是和太太过着非常节俭的斯巴达式生活,正是这段经历完成了他的社会历练,获得了人生智慧,村上认为,与学术性的东西相比,那种脚踏实地的东西反而更对脾胃。
村上先生年纪轻轻,就有魄力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这或许就是他成就自己的缘起吧。他听从内心的声音,不瞻前顾后,事事沉默忍耐,艰苦岁月之后,蜕变成全新的自己。
当下的年轻人如果好好了解村上的这段经历,或许会给自己带来很多的人生启示。如果不想朝九晚五的上班,那就要有勇气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且有能力处理生活中的难题。
村上一直都保持着清醒,懂得取舍的智慧。很多人即使有了大学文凭,也读不了英文小说,而他从高中开始就坚持阅读英文原版小说,特别是侦探和科幻故事,正是这些故事滋养着他,为后来写小说和翻译作品打下了基础。
村上坦言,二十几岁时,无论在经济和时间上,都不曾“享受青春岁月”。但只要一有空暇,就阅读和听音乐,每当此刻就心花怒放。
29岁时村上观看一场棒球赛,他说机缘凑巧,像是“天启”一般,脑海里有一个念头:“没准我也能写小说。”接下来村上花了半年时间,写出第一部小说《且听风吟》,这部小说获得日本文字杂志《群像》新人奖。
从村上早年经历可以看出,年轻时吃苦受难的生活给了他创作的素材;高中开始的英文阅读让他有能力尝试英文写作;读书、音乐、电影“润物细无声”般地喂养着青年时期的村上。
可见,机遇只垂青于有准备的人。无论你想成为哪个领域的佼佼者,请问,你是否做好了长久积累,时刻准备着呢。
2.关于作品的原创性
《且听风吟》获得新人奖,是村上春树成为职业小说家的“入场券”,但能够持续创作出一部又一部好的小说来,是因为村上一直坚持自己原创的风格。
村上说自己不喜欢泛泛之论,不喜欢与人争执,他有强烈的“不愿被体制收编”的意识,因此他直言不讳道:“我想按照适合自己的日程表,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写自己喜欢的小说。对于身为作家的我来说这是最低限度的自由。”
三十多年来,村上一直坚持写小说,他说不曾出现“写不出小说的低谷期”。只是因为他绝不逞强,从最初及其单纯地没有欲念写完第一部小说《且听风吟》开始,他内心要求的写作过程很简单:我是自由的。
艺高人胆大。因为村上经历的够多,读书够多,英文又比同龄人好太多,这种能力给予了他足够的勇气和自信去面对现实的难题,和别人的批判,无论何时,他总是能够积极地思考问题。
村上特别喜欢波兰诗人赫伯特的一句格言:“要想抵达源泉,就必须激流勇进,逆水而上。只有垃圾才会随波逐浪、顺流而下。”
所以,村上从不惧怕现实的种种制约,他不接受约稿,他写小说没有截稿期,更没有写作低谷期的痛苦,他始终坚持自由快乐的写作过程,或许正是这份初心才让他的作品新鲜且充满活力,其原创性只属于他自己的一种村上风格。
3.关于文学奖
成为职业小说家后的村上春树,一次也没当过文学奖的评审委员,他始终觉得自己不够资格担任文学奖的评委;也很少接受媒体的采访,也从不举办签售会这类活动,他说流芳百世的是作品,而不是奖项。
每当被问及获奖相关的话题,村上总是认真地回答:“最重要的是有好的读者。不管什么样的文学奖、勋章或者善意的书评,都比不上自掏腰包买我的书的的读者更有意义。”
村上始终认为作家最重大的义务就是为读者不断写出更高质量的作品。为了写作,村上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在最初他的书不大得的出去的时候,为了赚取生活费,村上做过与写作毫不相干的其他工作,但原则上不接受约稿,还有基本上在写小说时,就只写小说。
为了集中心思写作,下定决心背水一战移居国外,基本上靠着存款生活。逗留欧洲期间写出《挪威的森林》出乎意料卖得很好,生活才算安定下来。
通读《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这本书,可以看出村上他写小说从不考虑文学奖的事情,他只想精神自由,随心所欲地写自己的小说。
他说有一种意象始终悬浮在头顶,仿佛北极星一般光芒四射,遇上什么事,只需抬头望望天空就行了。
自己心中有一个定点,始终不会迷失方向。
4.保持旺盛体力
村上从开始全职写小说后的第五年开始,至今长达30多年的时间里,差不多每天都跑步或游泳一个小时。一年跑一次全程马拉松,还出场参加铁人三项赛。
村上曾说,要做真正想做的事情时,就像飞机一样,需要长长的跑道。当他认定自己是个“长篇小说作家”时,他就开始储备一定体量的时间与距离。
村上喜欢跑步,当然不仅仅是因为有坚强的意志,他说不对胃口的事绝不可能连续做上三十年。
可当别人钦佩他为何能够始终不渝地把一个习惯坚持了三十多年,村上给出简洁有力的回答:“这对于我的人生而言,可是无论如何非做不可的事。”他几乎是无须理由地去跑步。
作为一位长篇小说家,要长期维持心灵的强韧,就必须管理和维持强韧的体力,以身修心,才可以一天连续五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坐在书桌上,文思泉涌,笔下的人物喜怒哀乐地逐一登场。
也许正是长跑,在无形中培养了村上写长篇小说所需要的气质:耐心、低速缓慢地前行。村上高产地完成13部长篇小说,如果没有严格自律和强韧体力,是难以企及的。
村上却说只是对他而言:肉体上的节制,是把小说家继续当下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我想我没有理由提出异议,除非我也坚持一项运动或者爱好三十年不中断。
5.关于作品的修改
村上的所有小说,无不是历经多次的修改。他说完成初稿后,才是值得耗费时日,津津有味的开始。
第一稿完成放上一周后,进入第一轮结构上的修改,经过一到两个月再搁置一周,进行第二轮着眼于细节上的修改,最后进行风格的修改,然后听取第三者通常是村上的太太的意见来修改。反复多次之后,才正式将稿件交给编辑审读。
村上认为,无论什么文章,必然都有改进的余地。另一方面,作为写作者也要明白,文章“写得很完美”这种事,实际上绝无可能。相比较于“修改”这一行为本身,作家下定决心静心凝神在书桌前坐下着手修改文章,这种姿态则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
在作品起笔之前,长期地储备酝酿;成书之前仔细检验,锤炼敲打;交付于读者面前,坦然接收作品的命运,是每一位写作者都必须经历的过程。
“对作品下判断的,是每一位读者。而令作品价值日渐明朗的,则是时间。作者唯有默默接受而已。”村上是如此清醒理性的写作者。
在《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这本书中,村上真实地记录自己作为小说家走过了怎样一条路。他说这些对于那些立志成为小说家的人,是否能够起到指南和入门的作用,自己也不得知。不过对于自己能够以职业小说家的身份坚持写作38年,这一事实相当震惊,深深地震惊。
村上春树先生记录的这种震惊,给读者,无论读过还是没有读过他的作品,无论读了他一本还是读完所有的作品,单单读过《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这本“自传性”随笔,也会感到震惊且钦佩:
村上的励志气质是自律的,自由的,如果你回首岁月都是蹉跎的话,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坚持自己的爱好,勇敢抉择,快乐地去做你想做的事,并把这份喜好培养成“无论如何都非做不可的事”吧。
要知道,世上从来就没有一蹴而就的功成名就,也没有一劳永逸的和风细雨。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力所能及地成为更好的自己,每天有进步。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读后感5000字
这已经是第三次读这本书了。
现在回想起来,第一次读的时候急功近利的心态占据了上风。那时候一心想的是从这本书里找到成为作家,不,准确地并用现在流行的说法来说,想从这本书里找到文字变现的捷径,怀着这种心态读这本书,看到的全是失望。
其实,书中并没有提供任何所谓的秘诀,捷径,必胜的方法,村上春树在这本书里只是用自己的经历为线索,历数自己如何写作第一本小说并获奖,如何孤注一掷关掉自己的酒吧专心从事写作,如何修改文章,如何保持长久地创作力。
第二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读完了村上春树的《1Q84》《地下》《且听风吟》《多崎作的巡礼之年》等七八本书。而这时读这本书的心态,也从急功近利,转变成想要了解村上春树这个人。
第二次,从这本书里看到了他的专注,看到了他善于观察生活,看到了他的自律。配合着他那本《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我获得的更多的是关于生活的启示。
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读这本书了。
这一段时期,我对“自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其中,尤其对作家和艺术家的自传特别上心。先是看了马尔克斯的《活着为了讲述》,又看了阿加莎的《阿加莎自传》,还看了东野圭吾的《我浪荡的青春》等书。顺藤摸瓜,又遇到了村上的这本《我是职业小说家》。
其实我很少重读一本书的。
读书对我来说并没有多么高大上,和看一场NBA没有太大分别。再精彩的季后赛,看过第一次以后,再看也就没有了心跳的感觉,也失去了盯着屏幕一分一秒也不愿意错过的耐心。
第三次读《我是职业小说家》的感受却又不一样,耐心和心跳俱在。
因为已经是第三次看,所以更为流畅,也因为更为流畅,有了更多经历着眼于全篇,更能体会大的主题,而不至于在村上牛逼的细节描写中迷失。同时,看到精彩的地方,也仍然欣喜不已。
一本好书,一定是耐读的。每读一次都会有更新鲜的体会和感受。
这一次,我也做了笔记,附在下面。
读书笔记:
第一章:小说家是宽容的人种吗?
1)小说这玩意儿——尽管“小说这玩意儿”的说法稍嫌粗暴——只要想写,差不多人人都能提笔就写。
2)什么写小说的专业知识,那玩意儿可有可无。
3)然而,跳上擂台容易,要在擂台上长时间地屹立不倒却并非易事。
4)这些人能作为职业小说家活跃二三十年,或者说存活下来,并有一定数量的读者,身上必定具备小说家优秀而坚实的内核。那是非写小说不可的内在驱动力,以及支撑长期孤独劳作的强韧忍耐力。或许可以说,这就是职业小说家的资质和资格。
5)小说家和某种鱼一模一样,倘若不在水中始终游向前方,必然只有死路一条。
小结:这一章,村上谈到,写小说,入门容易,屹立不倒难。这首先需要小说家身上具有“非写小说不可的内在驱动力”。马尔克斯在回乡之旅发现故乡的土地和人就是自己必须去写的理由,这可与村上的叙述相互参证。其次,还需要小说家有坚持写下去的耐力。长期从事写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当你找到自己真正要写的东西时。如果你只是写一些花边娱乐,应该体会不到这种孤独感。
第二章:刚当上小说家那会儿
1)尽管眼下十分艰难,可日后这段经历说不定就会开花结果。
2)“根本无须罗列艰深的词汇”,“不必非用感人肺腑的美妙表达不可”。
(找到属于自己的叙述语言)
3)写小说时,我感觉与其说在“创作文章”,不如说更近似“演奏音乐”。我至今仍然奉若至宝地维持着这种感觉。说起来,也许这并非是用脑袋写文章,而是用身体的感觉写文章。也就是保持节奏,找到精彩的和声,相信即兴演奏的力量。
4)老实说,我从没觉得写东西是苦差事,也从来没有因为写不出小说而劳神苦形(真是堪称幸运)。不如说,如果不快乐,写小说的意义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了。
5)对作家来说比什么都重要的是“个人资格”。说到底,奖项应该承担起从侧面支撑这一资格的使命,它既不是作家笔耕多年的成果,也不是报偿,当然更不是结论。
小结:音乐对村上是巨大的灵感来源。村上小说的节奏感,就是从音乐中得来的。前几天读了马伯庸的《长安十二时辰》,感觉密不透风,其实并不是优点。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写文章的节奏很重要。其次,村上最开始找不到自己讲故事的语言,我虽然什么也不是,但其实也有类似的苦恼。找不到自己的语言。一本接着一本读书,很想从其他作家的文字上获得启发,现在找到的最喜欢的是松本清张的叙述。干脆利落,准确,动人。
第三章:什么是原创性
依照我的想法(纯粹是“我的想法”而已),要说特定的表现者“拥有原创性”,必得基本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与其他表现者迥然相异、独具特色的风格(或是曲调,或是文体,或是手法,或是色彩),必须让人看上一眼(听上一下),就能立刻明白是他的作品。
2)必须凭借一己之力对自身风格更新换代。风格要与时俱进,不断成长,不能永远停留在原地。要拥有这种自发的、内在的自我革新力。
3)其独具特色的风格必须随着时间流逝化为标准,必须吸纳到人们的精神中,成为价值判断基准的一部分,或者成为后来者丰富的引用源泉。
遇上什么事,只消抬头望望天空就行了。
小结:对于村上而言,所谓的原创性并不仅仅是说这些文字出自你手,更重要的是这些文字染上了你自己的风格。没有风格的文字没有灵魂。凡是能在文坛有一席之地的作家,没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海明威、松本清张、杰克伦敦。
第五章:那么,写点什么好呢?
1)想当小说家的人首先大概要多读书。这实在是老生常谈,真是不好意思。不过我觉得要写小说,这依旧是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训练。
2)其次(恐怕先于动笔)要做的,我觉得应该是养成事无巨细,仔细观察眼前看到的事物和现象的习惯。
3)人的行为哪怕一见之下多么微不足道,也会自然而然地生出这些兴味盎然的东西。
4)假如你立志写小说,就请细心环顾四周——这就是我这篇闲话的结论。世界看似无聊,其实布满了许许多多魅力四射、谜团一般的原石。
小结:这一章,村上谈论了素材的来源。第一是读书。第二是观察。首先说读书,这和《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中提到的通过阅读经典来把握经典的隐喻,经典的故事原型,人物原型不谋而合。其次是观察,其实很多人不是在观察,仅仅是在看。这当中自然也包括我自己。观察需要专注力,需要思考和推理。这一点上我要学习。要用新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生活周遭。
第六章:与时间成为朋友——写长篇小说
1)第一稿完成后,稍微放上一段时间,小作休整(视情况而定,不过一般会休息一周左右),便进入第一轮修改。
2)这轮(第一稿)修改可能需要一到两个月。这个流程结束后,我会再搁置一周,然后进行第二轮修改。这一次也是大刀阔斧地从头改写,只不过更加着眼于细节,仔细地修改。
3)把作品在抽屉里放上半个月到一个月,甚至忘掉还有这么个东西存在,或者说努力忘掉它。......像这样将作品好好养护一番之后,再次开始彻底修改细微的部分。
4)既已充分养护,又作了某种程度的改写。到了这一阶段,具有重大意义的就是第三者的意见了。
5)作家下定决心“要把这里修改得更好”,静心凝神在书桌前坐下,着手修改文章,这种姿态便具有无比重大的意义。
小结:这一章,村上说的是小说的成书过程。第一稿一气呵成,然后休息一周后进行修改。修改一到两个月,然后再放置一段时间,进行细微部分的修改。然后听取第三者的意见,再修改。从村上的论述可以看出,好文章真的是改出来的。
第七章:彻底的个人体力劳动
1)我成为专业作家后便开始跑步(正式跑起来,是在写《寻羊冒险记》的时候),自那以来三十多年,差不多每天都跑步或游泳一个小时,已经成了习惯。
2)就算我身上多多少少有点写小说的才能,可那不过像油田和金矿一样,如果不去开掘,必定会永远埋在地下长眠不醒。
小结:这一篇,写的是体力和健康。国内前段时间有不少新闻,写的都是网站写手日更千万,然后猝死。这一章的内容告诉我们保持健康是何等重要。同时,发掘自己身上的潜力,不要浪费自己的天赋。
第八章:关于学校
1)要说为什么对学业并不热心,理由非常简单,首先是因为太没意思,我很难感受到乐趣。换个说法就是,世上好多东西都比学校里的功课有意思。
2)只是因为班上有几个要好的同学和可爱的女生,我才好歹每天坚持去学校。
3)上学期间,常常得到父母或老师的忠告:“在学校一定要好好读书。不然等你长大后肯定会后悔的,觉得年轻时要是更努力一点就好啦。”可是自从我毕业离校之后,一次都没这么想过。反倒心中懊悔,寻思着:“在学校念书时,要是更潇洒一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该多好。死记硬背了那么多无聊的东西,简直是浪费人生。”
4)说到书,我就像握着铁锨往熊熊燃烧的炭窑里乱铲乱投一般,一本又一本,如饥似渴地读过各种类型的书。单是一本本地品味和消化,每天就忙得不可开交(消化不了的更多),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为其他事胡思乱想。
5)再重复一遍,我对学校这种“制度”实在喜欢不起来。虽然遇见过几位好老师,学到了一些重要的东西,但几乎所有的课程都味同嚼蜡,足以把这些全部抵销还绰绰有余。
6)我寄望于学校的,只是“不要把拥有想象力的孩子的想象力扼杀掉”,这样就足够了。请为每一种个性提供生存的场所。
小结:村上对学校是没有什么好感动。对他来说,更重要的是读书,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活着。通过阅读和观察学习,远胜于在学校中接受填鸭。我当了14年老师,从满怀理想,到理想破灭,甚至觉得学校教育就是一场骗局,当然这种想法也许太过极端了,但看村上这章的文字也是心有戚戚。
第九章:该让什么样的人物登场?
1)要写小说,总而言之就得阅读许多的书。同样的道理,要写人物,就得了解大量的人。我觉得这么说也全然无碍。
2)虽说是“了解”,但也不必彻底理解和通晓对方。只须瞟上一眼那人的外貌和言行特征就足够了。只不过无论是自己喜欢的人,还是不太喜欢的人,老实说甚至是讨厌的人,都要乐于观察,尽量不要挑肥拣瘦。因为把登场人物一律都搞成自己喜欢的、感兴趣的或是容易理解的人物,用长远的观点去看,那部小说就会变成缺乏广度的东西。
3)写小说时让我最快乐的事情之一,就是“只要愿意,自己可以变成任何一个人”。
4)《1Q84》也是,从女主人公被赋予“青豆”这个名字的那一刻起,情节便像突然得到动力一般,朝前涌动起来。
5)每当开始写新的小说,我总是十分兴奋地想:这下又能和什么样的人见面呢?
小结:这章谈的是人物。赋予自己笔下人物名字,性格。记得笔下的人物多少都会有现实原型,写作的源泉还是在生活之中。当你的人物在文字间真的活起来时,他们会自己演绎故事,作为小说家,只有记录的义务。
第十章:为谁写作
1)为自己而写,我觉得这在某种意义上倒是真话。
2)而且其中大概还有“自我疗愈”的意义。因为一切创作行为中或多或少都包含着修正自我的意图。通过将自己相对化,也就是将自己的灵魂嵌入和现在不同的外形,去消解或升华生存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种种矛盾、错位与扭曲。
小结:为自己写作。忠于自己的内心。通过写作回顾自己的生活,反思,反省。通过写作面对自己不敢面对的,打破自己无力打破的,到达自己本无法到达的地方。
第十一章:走出国门,新的疆域
1)有个词儿叫“人心浮动”,就是这样,整个社会闹哄哄的,浮躁不安,开口三句离不开钱,根本不是能安心静坐、精打细磨地写长篇小说的氛围。待在这种地方,也许不知不觉就被宠坏了——这样的心情变得越来越强烈。我想把自己放进更紧张一点的环境中,开拓新的疆域,尝试新的可能性。我开始萌生出这样的念头,所以在八十年代后半期离开了日本,生活的中心转移到了外国。
小结:这一章讲的是静心。如果精力都放在外部世界的纷繁复杂上,内心的条理又如何能水落石出。静心,生活要纯粹。拨开生活的迷雾好好看看自己。
第十二章:有故事的地方·怀念河合隼雄先生
1)在我而言,“除魔”的方法就是跑步。算起来也坚持跑了大约三十年了,我觉得自己是通过每天出门跑步,把因为写小说而纠缠上来的“负面气息”摆脱干净的。
2)能让我产生共鸣的对象,至那时为止除了河合先生,一个人也没有,说实话,现在仍旧是一个人也没有。
小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本文原创,同步发表于个人博客,谢绝转载,特此声明。)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读后感800字
村上春树分享了自己的成长故事和如何走上职业小说家这条路以及关于小说创作方面的独到体会。风格近似演讲稿,比较口语化,像是面对面拉家常,大概这样感觉更亲切。之前只读过《挪威的森林》,这是第二次读他的书。
村上年轻时的经历蛮与众不同,先成家后立业再毕业,之间很多坎坷只是一笔带过。一个很有个性的人,和流水线教育体制总是格格不入,尽管成绩还算可以但他真的不喜欢枯燥乏味的学校课堂,所以一直拖到成家立业(开店)之后才毕业,如果那时流行退学村上很有可能会提前离开学校。读到这想起韩寒来,韩寒当时偏科很严重,除了酷爱写作,其他尤其数理化实在一点兴趣都没有。高中退学时,老师问“你将来靠什么养活自己?”,韩寒“稿费呀!”,老师们笑。
某方面来说村上也是普通人,有着和普通人一样的弱点与不足。在文学创作方面他认为自己有些资质但绝不是天才,写就一篇小说似乎门槛并不高,但想以此为职业必须有持久创造力,这是多数人无法做到的。村上之所以能几十年坚持下来并站稳脚跟是因为他对这个职业的热爱和源源不断的创作欲望,一切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喜爱阅读、跑步和音乐,从小阅读一直陪伴着村上,我想正是这些书籍给予他无限养料和创作激情,为他撑起日后一片天。文学创作是一种孤独又艰辛的劳动,初稿完成要经过反复修改打磨,哪怕细节也要精益求精力争完美,一部作品问世需要消耗大量身体能量。想成为小说家除了多读书,也离不开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喜欢他的一句话“世界看似无聊,其实布满了许许多多魅力四射、谜团一般的原石。所谓小说家就是独具慧眼、能够发现这些原石的人。”
读下来始终能感受到村上的真诚质朴,大致了解了作为小说家村上走过了怎样一条路,又抱着怎样的想法走到今天。几次委婉地夸自己,风趣大胆地夸自己的读者,也看到了村上幽默可爱的一面。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读后感1400字
读村上春树《我的职业是小说家》
很久之前就听说过《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这本书,但可能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和小说家这个头衔不相干,所以它从没激发我拿起来好好读读的欲望。
对于日本文学,我了解的少的可怜,村上先生的书只读过《挪威的森林》,大概是因为它火的让我这位孤陋寡闻的小角落里的人都常常听到见到这样的书名,才被迫塞进我的读书架。
读完后的感觉还是不错的,加上某一次看到村上先生说过一句关于南京大屠杀特别正义感的话,激发了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对他,一个日本人,十足的敬意。说到这里,其实《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这本书里他也提到说自己可能不是一个特别爱国的人,更倾向于世界主义。一个人,站在世界的高度、客观的角度正视历史,直面问题,想是值得敬佩的。
这样的一个人究竟是什么让他与众不同呢?《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这本书刚好是他唯一的一部自传体式的书,索性就拿来读读了。
能写小说的,特别是那种读起来让人思考很久,大脑中迸发出新意并还有许多未知的东西等你探解的长篇小说实在是了不得。《红楼梦》是我至今为止觉得最了不起的名著,大多数人的观点应该和我是一样的,永远觉得自己没读完。写书的人的脑子里一定是丰富多彩的。这些是我对于小说家最初的认识。
读完这本书,让我对小说家、作家的认识更深一层,也逐步的了解了村上春树这个人。
“不管工作多么繁忙,生活多么艰辛,读书和听音乐对我来说始终是极大的喜悦。唯独这份喜悦任谁都夺不走。”——村上春树
村上先生把写小说这件事也比同于音乐,他本来就是一个音乐爱好者,小说的创作和音乐一样是艺术的化身,读《挪威的森林》时就有一种很强的音乐感。做一件工作,没有一分强大的热爱和从中获得快乐的心情是不能持之以恒的赋予热情的。首先你做的开心快乐,才会用尽心思去做好它。
要做真正想做的事时,就像飞机一样,需要长长的跑道。
看过村上写的《人生的马拉松》,说他坚持几十年每天跑步,我想这是为数不多的人所能做到的。同样,把写小说当成职业的人并不是一件容易且看上去似乎文艺舒服轻松的事儿。常听人说:任何兴趣爱好成为职业的时候已经失去了大多数色彩。村上写长篇小说时每天伏案五六个小时,然后写完后无数篇的修改推敲,直到读的时候删除掉一个标点符号觉得不合适再加上来的程度才肯罢休。如果任何工作认真仔细到这种程度,想做不好也难。看来,小说家的工作真不简单,它是孤独的。但绞尽脑汁的同时,内心始终是自由快乐的,你可以将自己变成任意一个人,只要你愿意。
做个自由人,我想这是村上与别人最大的不同。在自己喜欢的空间,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当然,光凭喜欢是完全做不好的,附注全身的力气去努力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条件。因为自由,他能活出自己的本真,因为自由,他能写出独特的属于他自己的作品。
人都是要活在这个有各种不同观点的世界,所以自由不等于我的眼里只有自己的观点。假如一味的从自己的观点出发凝望世界万物,世界难免会被咕嘟咕嘟煮干。无论别人给予你赞同或者反对,试着从不同的角度审视自己、审视世界,这是做人最大最有意义的姿态。
除了写作道路上的探索,关于获奖、学校教育、看待世界、看待生活、看待身边的人和事等,我们从这本书里都能读出点村上的理解和态度。即使你成不了也不想成为小说家,我想这本书还是很值得去读一读的,毕竟,生活的很多道理是相通的,看你怎么在舞台上表演出自己的独具一格的舞姿了。
沙
20170814
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推荐!《家》读后感合集(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是巴金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它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这部小说以高家长房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爱情为线索,展开了高公馆内以高老大爷为代表的封建专制统治势力对青年一代的迫害和新旧两种思想斗争的描写。
《家》描写的是“五四”之后,成都地区一个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集中在1920年冬到1921年秋的八九个月时间里,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撕开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暴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也描写了新思潮听唤醒的一代青年的觉醒和反抗,从而宣告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必然崩溃的命运。觉新;屈服于封建专制制度没有反抗意识。觉民;与琴结婚,敢于反抗封建专制制度。梅,喜欢觉新,但屈服封建专制制度,最后因伤心而病故。鸣凤,内心渴望爱情却又不敢表达出来,很无奈。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读了这部小说后,使我受益匪浅。我应该向觉慧学习,学习他那种坚持不懈,顽强不屈,勇于向往、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精神。
在巴金的《家》这本书中,有一篇《舞龙灯》写得生动有趣,实则耐人寻味。
公馆里,一些人表演舞龙,锣鼓喧天,十分热闹,龙灯在舞动,一旁还有爆竹,更添了声势。不知什么时候,年轻的高忠点燃鞭炮,挑在竹竿上烧那条龙。一会儿,赵升、李贵又点了花炮烧玩龙的人。玩龙的人完全躲不掉,让他们烧,受不了了,便各自拿一截纸龙逃掉,可旁人得寸进尺,跟着放花炮,直至花炮没有了才罢手,耍龙人才得以排好队伍出公馆继续表演了。
这是一个只有3页的小故事,写了一个舞龙放炮、锣鼓喧天、热闹非凡的场面,奇怪的是作者还插入一些其他细节与不同。巴金还写出,人们还用花炮烧那些舞龙人而达到悦己的目的。一个人应该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吗?一个人怎么能如此自私,为了自己的情绪,自己的欢乐,而去侵占别人的利益呢。尽管他们已领过一点点赏钱,得到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但即使如此,那些贵人就有利用他们寻欢作乐,在穷苦人头顶上理直气壮坐着的理由吗?完全没有想到旧社会,那些自以为清高的上流人士骑在穷苦人民头上,只想着自己,不及其余,只注意到自己,忘了脚下,只觉得自我多么伟大,这种人是可怕的。
和觉新相比,觉慧是那么的幸运。他没有作为长子长孙的压力,他相对拥有更多的自由,他不需要去和其他各房的人周旋,他不需要因为弟弟的错失而被爷爷教训。他即使与这个家庭的正面冲突,却依旧有一个大哥为他做缓冲区。
虽然于一个生活家庭,但是身份的不同,造就了觉慧和觉新俨然完全不同的个性。觉新是一个作揖主义者,觉慧则心里藏着一个叛徒鬼。觉新是一味懦弱的忍让,而觉慧有一股子的热情和理想。
他汲取着《新青年》等杂志里面的知识,他看到兴奋的时候,能放肆快意地读出来: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觉慧是那么充满活力,与整个暮气沉沉的家族那么格格不入。他接受了五四的新思想,他看透这个家族吃人的本质,他想要成为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有一个美丽的梦想,但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实现,他还太幼稚了:
他和一群学生在督军府门口站了大半夜想为受伤学生讨个说法,最终在赵科长软硬兼施之下妥协。“这不是因为大家相信那个科长的话,只是因为大家明白纵然在这里站一夜也不会有一点好处。况且天气是这样冷,又在下雨,谁都不愿意站在这里空等,白白地耗费精力。大家都在想:‘回去,明天再想对付的办法。’”一夜的苦等什么也没得到,年轻人的锐气被一点点困难慢慢消磨之后很轻易地向现实低头了。
他不知怎么帮助可怜的小孩,只是给了他一些钱。寂静中好像有人在他的耳边大声说:“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孩子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不知道怎么辩驳,颓然倒在床上,接连地自语道:“我吃醉了,吃醉了。”
他恨这个家庭,可是他报复的方式却有点可笑了。他又找出旧的《新青年》、《新潮》一类的杂志来读。他读到《对于旧家庭的感想》一篇文章,心里非常痛快,好像他已经报了仇了。当他看到这个家庭的死气和沉闷时,他愤愤地说:“等着罢,总有一天……”究竟总有一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自己也不大知道。
觉慧凭着一个单纯的信仰,踏着大步向一个简单的目标走去:我要做我自己的主人!不得不说,觉慧的一些行为有着青春期少年的叛逆感你不让我做我偏做。之后,觉慧像是找到了自己精神的寄托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一起办报纸,他很投入地去做。
可是,鸣凤的死,是觉慧永远抹不去的痛,也使他第一次这么深切的感受到旧家庭的黑暗。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在她最美好的时节,躺在了那冰冷的水中。
提及鸣凤,我会恨觉慧。他给了鸣凤一个这么美丽的梦,可是当考验来到的时候,他竟然如此犹豫不决,如此畏畏缩缩。如果当时他能勇敢一点,那么这个年轻的生命可能会延续下来。这次的事情使觉慧想逃出家的思想开始萌芽。
加之梅的死,珏的死,让觉慧觉得在留在这个地方,他只能成为一个牺牲品。“以前我的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以前我还没有胆量,而且以前我们家里还有几个我所爱的人!现在就只剩下敌人了。”
但是此时的觉慧依旧不够成熟,他甚至没有考虑旅费,并相信有朋友在,他的一切问题都会没问题的。“钱!钱不成问题,家里不给我钱,我会向别人借。我一定要走。我有好多朋友,他们会帮助我!”
“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这九个字在那种环境里却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它们帮助觉慧得到了他所不曾得着的东西解放(其实这只是初步的解放)。觉慧也正是靠了这九个字才能够逃出那个在崩溃中的旧家庭,去找寻自己的新天地。
带着令人钦佩的勇气,觉慧走了。他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流去,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在那里新的一切正在生长。那过去的十八年的生活被他狠狠抛在了脑后。
巴金说:“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这是一个封建大家庭的故事,也是那个时代社会的缩影。在那“家”中,专制的老太爷,整天只知道闲聊打牌的太太们,以及一些被生活所迫的青年们都扮演着各自的角色,使这个日渐腐朽的家继续运转。其中最痛苦的,无疑是那些青年们,因为他们心中仍留有的热情,使他们在这冷如冰窖的“家”中深受煎熬。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代表了那个时代中的三种不同的态度。这三个人都在理论上接受了新思潮,新概念。可是觉新“长房长孙”的身份使得他不得不去应付封建大家庭中的各种礼数和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在重重压力下,他只能用“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来武装自己,觉新与觉慧是书中两个性情很敌对的人物,一个委曲求全,一个从不屈服。觉新老是为了顾及他人的感触而冤枉自个,觉慧坚持自个是对的而不会太介意他人。在那个年代大布景下,作者有意把觉新置于悲惨剧之地来警醒青年,又把觉慧塑造成觉醒青年之典范以引导青年走向自在之路。但在现今这个社会,以鄙人鄙见,觉新未必不行取,而觉慧又未必可龋 觉新顾及家庭的和-谐,甘愿将许多苦楚自个担下,屡为他人意念而冤枉自个,如此博爱、献身之精力当为世人之榜样。其不行取之处是明知他人是有意的损伤而逆受,近于窝囊,珏之死实是大过错。为人当有博爱、献身之品质,凡事多替他人想想实是社会温暖之本源,但博爱之人更需有明辨是非之双眼。觉慧之性情于当今社会可取之处不行太多,不管自个怎么的正确都不行太固执于自我,许屡次他关于觉新的嘲讽责备都近乎狠毒。现在之青年都如觉慧般是很自我的,不管是关于朋友、兄弟乃至是爸爸妈妈都不愿稍作退让,只顾及自个的喜怒哀乐而不愿替他人想半点。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2006年那时大二,路过大学城店铺,常常会听见里面放着伍佰的《挪威的森林》。从此,《挪威的森林》在我头脑里根深蒂固的是一首流行歌曲。
突然有一天,大学闺蜜对我说:你知道《挪威的森林》这本书吗?
什么,不是一首歌吗?还有书?
切 ,还有电影呢!
见我如此孤陋寡闻,自负骄傲、爱好文学作品的闺蜜不再说话了。
后来,我们阅读并一起探讨过《平凡的世界》、《狼图腾》、《穆斯林的葬礼》但是《挪威的森林》没有再提起过,也再没有浮现于我脑海里,我也不知道村上春树是何许人也。
多年以后,看到圈友推荐的书单《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买回来后以为和那些自律性鸡汤书没什么两样。
迫于自己的读书目标,拿起此书,习惯性首先翻看作者。我立刻百度,得知村上春树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一位日本作家,拥有很多书迷。
翻看第一章,与纯小说情节深深吸引人不一样,与催眠的技术、鸡汤书也不一样,也许有人说介于二者之间吧。
反正我是花了两天的时间,吃饭也惦记着的读完此书。
这是一本村上春树自传性书,讲诉自己如何成为一名作家。从自己的写作初衷,获得文学奖,原创性,写作内容,写作立场,写作翻译,走出国门等等各个方面详细介绍,犹如明灯为那些想写作、喜欢写小说的人群指明了道路。
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通过村上春树先生的自诉,我认识了一位谦和、包容的老人,一位敢于说实话、具有反叛机械思维条框的日本民众,一位文笔随和、比喻贴切深刻的作家。
细细读来书中村上春树自诉自己的性格,想想我也具有很多共同点。这里这样说,或许我真的不知天高地厚,非常了解我的人知道,我也不去解释。
想一想自己念过的学校,虽然觉得这样评价学校有些于心不忍(对不起了)。却并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涌上心头。甚至觉得后勃颈直痒痒。呃,这个嘛,与其说问题在学校,不如说是我这方面有问题吧。
总而言之,我还记得好不容易熬到大学毕业时,自己长长地舒了口气,心想:好了,这下再也不用去上学啦。'感觉像是终于卸下了肩头的重担,(大概)一次都没有过怀念学校的心情。
毕业十年,我也是一位对自己大学没有好的回忆没有怀念的同学。
当年的我不适合那样刻板的学习氛围,不适合仕途唯有读书高的孔夫子学习论。加上毕业遭遇本土招聘单位不接收外省女孩留在山东干技术活的尴尬。想一想自己念过的大学,我真的没有什么怀念。
以至于当年毕业回川时,心情却是极其欢愉的。
离开前闺蜜开玩笑对我说:你可能在想,终于可以离开这个破地方了,对吧?
那是!
无论如何,我都是你山东的亲人。唯有这句话刻骨铭心。
一如村上春树出国写作得到认可的心情一样。
读完此书,遗憾当年丢失好奇心,没有细细追问闺蜜《挪威的森林》这本书的详情。
今天读完此书,感慨大家的确是大家,他的包容,他的胸襟,他的个性,使我恨不得立刻把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以及所有的小说,散文集都买回来,细细品味。
知识无涯,而生命有限。如果你读了作品,你一定会对这部作品的情节感兴趣,那么快写一篇读后感来记下你的感受吧。怎么把作品的读后感写得特别呢?经过整理,读后感大全为你呈上巴金小说《家》读后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最近正在看一篇长篇小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固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触感染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轨制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面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赏识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布满决心信念,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轨制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由于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恰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挡主义,也就是由于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固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惟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步履,他还保存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仍是很赏识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统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系体例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系体例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系体例和旧轨制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挡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轨制作斗争并终极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串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不能自休。
我想这书最适合青春的人去读,十八九岁,刚入世事,见的不多,有活力有激情,这书最能激起这样的人的兴趣。他们或许会像觉慧一样反抗旧的东西,去追寻理想和新生事物。
而我现在读来确实已经对觉慧有了自己的判断,我有时不能完全赞同觉慧。我有时很同情觉新,甚至觉得觉新的做法并没有什么异常。而对觉民,更是觉得他成熟、冷静,对世事有自己的判断,又能够忍耐自己所厌烦的东西,有能够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样才是正确的。人或许只有积极抵抗与消极抵抗相结合,才能活得更好,最后觉民不是活得了幸福,并在家中长期生活下去或许这样的结局更适合普通人。
但我想作者并不是我以上一段的意思,他希望年轻人能够奋起反抗,去接受新思想,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就是一个人的三方面。每个人都是同样的矛盾体,而对于任何事情的做法,都有着三种不同的计划,恰是三兄弟身上所体现出的性格与行事方式。看书时,会觉得有时自己是觉慧,想要反抗,却困难重重,又对社会抱怨多多,有时是觉新,虽名觉新,却很守旧,逆来顺受,接受着命运的安排,有时又觉得自己是觉民,可以对他人有着强烈的同情,可是试着用语言抚慰每一个人心灵的伤。
我想我或许是被书本毒害太深的一个人,终究不能如觉慧一样。
再来说说这本书。
这本书很难说是悲剧还是喜剧。因为瑞珏、梅、鸣凤、爷爷的死、大家庭的没落,不得不说是悲剧。而最后觉慧去上海追寻新思想,觉民得到幸福,这又给此书留下了希望。但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一部厚重的书。
此书的语言很简练,却又很深刻。作者在书中有大量评论的话,并将这些话与叙述将结合,这是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经过提炼的话,将这种深刻有理的话语寓于具体事情之中,更显出其深刻见解。正如有一段是即将睡觉,便将人的性格与世事和睡觉联系起来,有一段是将花园里的湖,便说这个家就像湖一样,表面平静而内里波涛汹涌。
而总体来说,语言叙述性很强,并有张有简,很流畅,点到为止。详略恰到好处。
我想这部书从整体上来说是值得一读的,你会看见厌烦的有趣的上一辈人,看见积极反抗的下一辈人,还会看见在社会之中漂浮着的这一辈人。你会看见这个社会,或许还会看见你自己。
巴金视书为老师,为良友。他从书中汲取了大量的养料,为他以后的作品铺垫了基础。
巴金读书的情况可以用三个字概括,多、广、精。多是指巴金一生读的书量多,有百本小说;广是说巴金不仅读中国的文学,而且在香表哥的帮助下,读了许多国外的名著,受到国外文学的熏陶,是之博采重长;精是说巴金读书中的一个要求。他读书从不囫囵吞枣,生搬硬套,而是善于思索,善于深刻理解作品,融会贯通。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读书中心索很重要,对某一难以解决的问题,长期索绕于心,冥思苦想,这时,在外界的刺激下—或是读书,或是与人交谈,或是调动往昔的知识储备,就会触发灵感,豁然开朗。因此,勤于思索是激发灵感,开启思路;获取知识的基础,使你受益无穷。
从巴金的读书经历中,可以了解他的思想发展和创作思路,从而对他的作品有着更加深刻的理解,对我们如何读书也有着重要的启迪作用。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范文中小学生1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家》有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范文中小学生2
《家》讲述了一个封建的家族——高家慢慢由辉煌走向衰落的故事。高老太爷是这个家族的统治者,一个封建礼教的代表。他做了不知多少年的“四世同堂”的好梦,及梦想成真时高家却沦落到了堕落的边缘。
觉新与梅被分离,梅抑郁而终,而觉新的妻子瑞钰却因为避“血光之灾”难产而死。鸣凤因为将要被嫁给冯乐山,忍痛与心爱的觉慧告别,投湖自尽。因为老太爷的逼迫,与琴相恋的觉明离家出走……封建的礼教,摧毁了一对又一对年轻人的幸福。高老太爷的两个儿子克安和克定不务正业,坐吃山空,欠债无数,把老太爷气得病倒。高老太爷病死之后,他的三个儿子因分家产而争吵……终于,觉慧醒悟了,离家出走。
一出又一出的闹剧,让人彻底认清了摧残生命的封建礼教。高家的人接连成为封建的牺牲品,甚至连高老太爷也没有幸免,高家堕落了。
我最不能忘记鸣凤的`死,只是读着这一段,心中不免充满了悲哀,同情与愤慨。最后投湖前的那一声“三少爷,觉慧”仿佛穿透纸张,清晰地传到读者的耳边。这是鸣凤第一次直呼觉慧的名字,但也成为了最后一次。这是下等人第一次与上等人平等的告别,可惜这告别的背后是无尽的悲哀。天地悠悠,可惜觉慧和鸣凤生错了时代。在那个黑暗的年代,青年人的爱情注定是悲剧。
这就是旧社会!这就是封建家长制!这只不过是众多悲剧之中的冰山一角,谁能想象得了,在中华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如此悲剧重复了多少次!高家的落寞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终于,年轻人们纷纷觉悟,开始了与旧社会不懈的斗争。
联系到今天,我们的生活又是多么的幸福。我们有权选择自己的前途,我们的身后有长辈们的支持。可是现在的我,哪里有以前青年们的独立和拼搏,哪里有以前青年们的闯劲呢?反正我还有大把的时间,我何必畏首畏尾?
《家》已经读完,让我来评价,它不只有黑暗沉重的一面,它也是一支青春的赞歌。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范文中小学生3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同时,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范文中小学生4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
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
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
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不敢说“不”字。
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时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腐朽,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却在忧郁中死去。
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腐朽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
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
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
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旧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
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
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巴金小说家读后感范文中小学生5
暑假期间,我读了《家》这本小说,体会到了封建社会的残酷无情,为书中的主人公而悲愤感动。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歌颂。
《家》这本书真是一部反映历史的好书!
我佩服她。她与觉民的爱情不是利益的纽带,不是遵循父母之命,不是谁想攀附谁。他们仅仅情投意合,仅仅因为爱而单纯地想要相依相偎一辈子。
有人认为《家》里德觉慧才是新时期的希望,但以我之见,琴乃唯一的光。觉慧是青年,有着青年的朝气与不羁。但他在爱情面前,选择了退却。因为鸣凤毕竟是婢女,而他是少爷埃也许在他心里,这就是他们之间的永远不可逾越。
不然当他知道鸣凤被爷爷送给了一个老头,为什么仅仅想要向鸣凤道歉,而不是争取救回她?
但琴的爱情不是软弱。当她知道觉民被迫定亲,她气,她恨,她没有哭。也许她是在怨为什么觉新不去反抗,不去拒绝那亲事。她知道自己有多爱他,所以她愿意为他咆哮似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在巴金的《家》中,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一种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虽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惟命是从,结果最终还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
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
看完后我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生在那个人吃人的年代,我暗自庆幸还有琴的存在。
小说的最后,觉慧终于离开了他厌倦已久了的家,要到上海去,寻找那个属于年轻人的新的社会。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走进新社会的希望.
我想这书最适合青春的人去读,十八九岁,刚入世事,见的不多,有活力有激情,这书最能激起这样的人的爱好。他们或许会像觉慧一样反抗旧的东西,去追寻理想和新生事物。
而我现在读来确实已经对觉慧有了自己的判定,我有时不能完全赞同觉慧。我有时很同情觉新,甚至觉得觉新的做法并没有什么异常。而对觉民,更是觉得他成熟、冷静,对世事有自己的判定,又能够忍耐自己所厌烦的东西,有能够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样才是准确的。人或许只有积极抵挡与消极抵挡相结合,才能活得更好,最后觉民不是活得了幸福,并在家中长期糊口下去?或许这样的结局更适合普通人。
但我想作者并不是我以上一段的意思,他但愿年青人能够奋起反抗,去接受新思惟,用自己的气力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就是一个人的三方面。每个人都是同样的矛盾体,而对于任何事情的做法,都有着三种不同的计划,正是三兄弟身上所体现出的性格与行事方式。看书时,会觉得有时自己是觉慧,想要反抗,却难题重重,又对社会诉苦多多,有时是觉新,虽名觉新,却很保守,唾面自干,接受着命运的安排,有时又觉得自己是觉民,可以对他人有着强烈的同情,可是试着用语言抚慰每一个人心灵的伤。
我想我或许是被书本毒害太深的一个人,终究不能如觉慧一样。
再来说说这本书。
这本书很难说是悲剧仍是笑剧。由于瑞珏、梅、鸣凤、爷爷的死、大家庭的没落,不得不说是悲剧。而最后觉慧去上海追寻新思惟,觉民得到幸福,这又给此书留下了但愿。但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一部厚重的书。
此书的语言很简练,却又很深刻。作者在书中有大量评论的话,并将这些话与叙述将结合,这是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经由提炼的话,将这种深刻有理的话语寓于详细事情之中,更显出其深刻见解。正如有一段是即将睡觉,便将人的性格与世事和睡觉联系起来,有一段是将花园里的湖,便说这个家就像湖一样,表面平静而内里波澜汹涌。
而总体来说,语言叙述性很强,并有张有简,很流畅,点到为止。详略恰到好处。
我想这部书从整体上来说是值得一读的,你会看见厌烦的有趣的上一辈人,看见积极反抗的下一辈人,还会看见在社会之中漂浮着的这一辈人。你会看见这个社会,或许还会看见你自己。
走进小说天地(一)巴金《家》读后感
巴金,作为现代著名作家,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少杰出的作品,以爱情和婚姻纠葛为主要线索的《家》是激流三部曲之一,是这位文学大师的代表作。
小说《家》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世家同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制度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年轻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小说觉慧,觉民,觉新三兄弟在爱情婚姻下的不同遭遇。主人公觉慧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叛逆者形象,以及其二哥觉民都是在五四思潮下的觉醒,体察到封建家庭的虚伪、黑暗和腐朽。他们追求先进的思想,关注时事,积极参加反封建活动,他们渴望自由的爱情,讨厌封建的家庭婚姻,讨厌连自己的婚姻都要被束缚,讨厌将自己的感情葬送在封建礼教中,就像觉慧与丫头鸣凤,明知道身份地位悬殊,却还是不顾世俗的眼光相互爱着,甚至当冯乐山要娶鸣凤做姨太太时,她宁愿投河自尽也要捍卫自己的爱情。而觉民与琴都是典型的先进青年,在他们见证了觉新、觉慧惨痛的爱情经历后决定奋力一搏,到最后终于赢得了他们的自由。而大哥觉新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甚至现在的话说,他有着人格分裂症,他不满旧家庭的专制,然而作为长子长孙的他,又加上受封建礼教较多的约束,他养成了委屈求全懦弱顺从的性格。他不敢大胆反抗,义无反顾,以至于不能与自己喜欢的梅芬结婚,更是将温柔贤惠,善解人意的妻子瑞珏推向了死亡地带。
小说中还刻画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如接受封建礼教安排的婚姻,最终郁郁寡欢,绝望而死的梅芬;顽固封建,完全沦为封建礼教奴隶的高老太爷;温柔贤淑,通情达理,因高老太爷的死而搬到野外待产,最后因难产而丧命的瑞珏这些都是在批评无情的封建礼教所带给社会的黑暗。
在那样的社会中,人们看不见光明,看不见希望,人们每天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唯有新思潮,新思想才能带领人们走出这个可怕的牢笼,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为了挣脱这个牢笼,到最后舍弃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追求自己想要的光明,他的这份追求新思想,新事物,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和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家》之后,我不得不佩服巴金先生对现实生活的体会之透彻,更能将这种现实生活展现在他的小说中,那么的清晰,真不愧获得人民艺术家的称号,《家》也不愧是中国文学的瑰宝。
走进小说天地(二)巴金《家》读后感
我想这书最适合青春的人去读,十八九岁,刚入世事,见的不多,有活力有激情,这书最能激起这样的人的兴趣。他们或许会像觉慧一样反抗旧的东西,去追寻理想和新生事物。
而我现在读来确实已经对觉慧有了自己的判断,我有时不能完全赞同觉慧。我有时很同情觉新,甚至觉得觉新的做法并没有什么异常。而对觉民,更是觉得他成熟、冷静,对世事有自己的判断,又能够忍耐自己所厌烦的东西,有能够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样才是正确的。人或许只有积极抵抗与消极抵抗相结合,才能活得更好,最后觉民不是活得了幸福,并在家中长期生活下去?或许这样的结局更适合普通人。
但我想作者并不是我以上一段的意思,他希望年轻人能够奋起反抗,去接受新思想,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就是一个人的三方面。每个人都是同样的矛盾体,而对于任何事情的做法,都有着三种不同的计划,恰是三兄弟身上所体现出的性格与行事方式。看书时,会觉得有时自己是觉慧,想要反抗,却困难重重,又对社会抱怨多多,有时是觉新,虽名觉新,却很守旧,逆来顺受,接受着命运的安排,有时又觉得自己是觉民,可以对他人有着强烈的同情,可是试着用语言抚慰每一个人心灵的伤。
我想我或许是被书本毒害太深的一个人,终究不能如觉慧一样。
再来说说这本书。
这本书很难说是悲剧还是喜剧。因为瑞珏、梅、鸣凤、爷爷的死、大家庭的没落,不得不说是悲剧。而最后觉慧去上海追寻新思想,觉民得到幸福,这又给此书留下了希望。但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一部厚重的书。
此书的语言很简练,却又很深刻。作者在书中有大量评论的话,并将这些话与叙述将结合,这是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经过提炼的话,将这种深刻有理的话语寓于具体事情之中,更显出其深刻见解。正如有一段是即将睡觉,便将人的性格与世事和睡觉联系起来,有一段是将花园里的湖,便说这个家就像湖一样,表面平静而内里波涛汹涌。
而总体来说,语言叙述性很强,并有张有简,很流畅,点到为止。详略恰到好处。
我想这部书从整体上来说是值得一读的,你会看见厌烦的有趣的上一辈人,看见积极反抗的下一辈人,还会看见在社会之中漂浮着的这一辈人。你会看见这个社会,或许还会看见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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