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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的读后感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1000字通用5篇。

常言道:“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在学校,我们看过许多书,大多数老师会要求我们读完一本书后写一篇作文,用来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如何在读后感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心得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四世同堂的读后感1000字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 篇1

《四世同堂》是我看过最过瘾的中国现代文学书。没日没夜看了好几天,对我的影响已经不稳定很久了。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鲜活。他们在小羊圈胡同玩着自己的悲欢离合,由于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开,他们的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

说到《四世同堂》,不得不提汉奸的代表形象。“汉奸”,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贪财的恶棍,为了钱出卖自己的国家和灵魂。他们的风景,让人看着讨厌;但是人死了,看起来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幸福。“卖国贼”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他们对国家的热爱和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迷失方向的穷人。其实他们的出生是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不是因为日本人的撤退而死亡。他们活在很多人的潜能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一样了。“卖国贼”已经不流行了,如果他们不流行,也不代表他们已经不存在了。

钱尹默老师是整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不知道为什么书里总有人忽略这么一个强势的老人。抛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谈,光凭他的力量和勇气就足以成为整本书不可忽视的景观。钱是一个有知识、有文化、有头脑的人,是那个时代少有的革命战士。在这本书缓慢的节奏中,钱尹默是一个紧凑而神秘的形象,这给这本书增添了许多铿锵的力量。正因为在千千有成千上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中国才最终站出来,走向光明的未来。中国人讨厌日本人。看《四世同堂》,你会更确定你对日本人的仇恨。但当时的中国人是无奈的,新旧社会交替带来的困惑是无穷无尽的。人们迷失了,不知所措。所以有的人革命牺牲了,有的人背叛惨死了,没有一个人彻底活下来。

战争结束后,没有胜利的喜悦,反而更加惨烈。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悲剧。人们一直很好奇老舍为什么给你一个不是结局的结局。人们对故事的突然结束感到惊讶,但不知道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风大”就足以表达老舍的意思。历史的车轮向前转,历史的浪潮起起落落,风也起,但不一定吸沙,可能打雷,可能下雨,无边无际。中国总是推着大车往前走,总有烂泥和伤痕。但是回顾过去的悲惨一页,要看到除了回忆和叹息之外预示的美好未来。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 篇2

一部《四世同堂》往小说它写了北平这个城市的一角——小羊圈里祁家四世的故事,往大说它既通过祁家的关系映射出了小羊圈里各色人等的是是非非、北平人的苟延残喘也反映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状。

先说说祁家吧!文章一开篇就以四世同堂里的最长者祁老太爷的想法展开叙述“祁老太爷什么也不怕,只怕庆不了八十大寿”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已将当时北平战事的频繁交代的清清楚楚。若要谈四世同堂里的人物形象,我想由文中人物富善先生的视角所描写的这段话更能显现——由表面上的礼貌与举止,和大家的言谈,富善先生似乎一眼看到了一部历史,一部激变中的中国近代史。祁老人是代表着清朝人的;天佑太太是代表着清朝与民国之间的人的,她还保留着一些老的规矩,可是也拦不住新的事情的兴起;瑞宣纯粹的是个民国的人,他与祖父在年纪上虽只差四十年,而在思想上却相隔有一两世纪;小顺儿与妞子是将来的人。第三代的三兄弟同父同母性格的差异也让人颤栗,老大瑞宣有一颗爱国的心但由于家庭的牵绊在忠孝两方面选择了孝,但机会一旦来临他也不愿放弃,最后随着老三做地下工作;老二,个人利益永远居于首位,眼睛所能看到的只有自己和金钱,家也只不过是无处可逃时的避风港;老三,个人一直认为这是老舍先生所刻画的中国的有志青年,他一腔热血并付诸于行动,国家的崛起是他心中永远不变的信念。

然后说说祁家的友人及邻居钱默吟先生。一场战争打破了一切平静人的生活。钱家二少爷与日本人同归于尽,冠家人为取得日本人信任而告发钱家,导致钱默吟被迫下狱,钱家大少爷病死,钱夫人随儿子而去。但天无绝人之路,钱老人神志不清的出狱,并在胡同邻居的帮助下逐渐恢复神智,独自一人在北平城内进行抗战。从一个诗人变成一个抗战者,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光明的未来。

与此相对的就该谈谈冠家了。冠晓荷、大赤包、召弟一群见风使陀、阿谀奉承、没有信仰的小人物。初看这些人的行为让人感到恶心,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为了自己的利益竟去揭发别人,但气愤能有何用,只希望中国快点强大起来,让这些汉奸走狗们认清我们中国的真正面目。只可惜他们连这一机会也没有,冠晓荷被活埋、大赤包那一身肥肉连同她的灵魂烂在了狱中、招弟被自己的男友毫不犹豫的杀害。与他们相反的尤桐芳虽身份低微但行为让人钦佩,高第也随着国家的胜利获得了自己的幸福。

还有战争中的敌对方小羊圈里的三号日本老太婆,她看到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她祈祷和平。战争只不过是无限制的死亡罢了。也许这也是战争双方所有百姓的看法吧!八年的占领使北平失去了春天的生机;八年的占领使小羊圈里的人家破人亡;八年的占领最终让饥饿夺去了祁家第四代小妞子的生命。

中国人始终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相信用在此处也是合适的,日本人在中国狠心残暴,却终是夹着尾巴同抱着一个个小木匣的妇女返回自己的小国,那些见风使陀的愚昧国人也终是两边不讨好将自己送上了黄泉之路。小羊圈迎来了停战的消息,中国迎来了胜利的时刻,中国的国旗仍在迎风飘扬!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 篇3

大概是四年级的时候,我第一次接触到了老舍的作品,书名是《龙须沟》和《茶馆》。今年暑假,我又读完了老舍的长篇小说《四世同堂》,在不知不觉中认识了老舍与他笔下一个个生动的人物。长顺、桐芳、祁老太爷……祁天佑,不就是老舍的形象吗?而钱默吟老人,应该就是老舍一心想要成为的人吧。

《四世同堂》是一部活生生的老百姓的抗战史。北平被日本人侵占后,小羊圈的人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在侵略者的统治下,有人堕落、有人投降、有人抗争。最令人痛心和可恨的是,荒淫无度、骄奢无耻的大赤包和没心没肺、谄媚奉承的祁瑞丰竟然顺风顺水地活了小说的前两部才被抓走,才为人间,特别是中国,去掉了两份无可比拟的罪恶。不,或许,在第三部中,与孙七一起被日本人活埋的卑微的、可怜的、只想谋取官职的、临死都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的冠晓荷,才是世间最大的罪过。反倒是冠家的尤桐芳和高第,看清了真相,成为有思想、有血性的女战士。所有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钱默吟老人,他在磨难之中,从一个满腹经纶、与世无争的大诗人,成为了敢于搏斗、敢于行动的抗日战士。他不曾出现于邻居们的眼里,但他一直在默默地行动,并在精神上告诉着小羊圈人们自己的存在。

那时的人们有着前所未有的国难,这就是他们的磨难。但磨难也使人成长,变得更加坚强。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 篇4

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创作始于1944年1月,此时正是北平陷落的第五年,抗日战争结束的前一年。

创作《四世同堂》前,老舍先生的很多至今在文学史上重占有重要地位的作品已经问世,《老张的哲学》,《赵子曰》,《猫城记》,《骆驼祥子》等。据后来老舍先生回忆:《四世同堂》是"写得最好的一本书"。

小说主要描写了在抗日爆发时期,北平的一个小羊圈胡同里的几户人对国家,生活的复杂纠葛。以祁家为主要视野,钱家,冠家和小羊圈其他住户为辅,紧紧围绕着抗争和顺从,国家和小家,个人利益和民族主义,刻画了当时普通老百姓在面对抗日战争中的纷繁复杂的脸谱。

面对摇摇欲坠的国家,全面陷落的北平,北平的老百姓是选择拿起武器和智慧抗日,还是选择哈腰俯首归顺求荣呢?

祁瑞宣,当时的知识分子代表,是个具有国家和民族大义,同时奉行孝道,上孝下慈的人。这种情感使他前期一直纠结着,上一刻愿意为国家和民族抛头颅,洒热血,下一刻身为小家的主心骨无奈和职责。整部书无疑是祁瑞宣的一个漫长的心路历程,从被动抗争的障碍到主动战争的决心和自信。韵梅,结婚后才拥有名字的女性,祁瑞宣的妻,传统,勤劳,孝顺,却不认识几个字。这样一个女性,却爱恨分明,深明大义,虽然双手习惯于张罗着一家的口粮,但也就是这样的一双手,在小顺子被日本的孩子欺负时能决然对日本小孩进行回击,能在粮食饥荒时勇敢的走到街上挑起全家生命延续的重担和决心。钱默吟,相继痛失儿子和妻子,六十多岁的老诗人,从此弃笔从戎,他坚信只有勇于反抗,投身革命才能挽救北平,挽救民族,挽救国家。老三瑞全和刘师傅,同样怀着一颗保家卫国,坚决的抗日的决心,选择逃出北平参加革命。桐芳,李四爷,孙七,小崔,小文夫妇,对日本人同仇敌忾,却不幸成为日本人的刀下鬼。

同一片北平的天空下,有这么一小部分的中国人却选择充当敌人的爪牙。他们求当官发财的,求荣华富贵的,求权威,求苟活,求时髦,他们对日本人卑躬屈膝,不惜诡诈,愚弄中国人,且不以为耻,整日招摇。冠晓荷,大赤包,高亦庄,祁瑞丰,胖菊子,蓝东阳,李空山,招弟,是灰暗的北平中的毒瘤,最终一个个自掘坟墓,甚至落下被活埋,逼疯在监狱的下场。

小说一共分为三个部分,《彷徨》,《偷生》,《饥荒》看完意犹未尽,我又找来了20xx年同名电视剧《四世同堂》继续回温书中内容。

这部由老舍先生小说《四世同堂》改编的电视剧,演员选角个人认为比较出彩,很符合书本中的角色形象,如黄磊饰演的祁瑞宣,模样周正,具备知识分子的气质;蒋勤勤饰演的韵梅,传统,美丽,勤劳;元秋把大赤包的刁悍,西太后形象演活了,赵宝刚,演出了一个不知亡国之耻的小人形象。但是,电视剧中的人物形象却不够小说来的丰满,有张力,比如祁瑞宣这个人物,小说是非常复杂的,这个人面对着国家的破败和小家的四世同堂的压力,较长一段时间游走在主动走出去抗争和留下来顾家,一方面不甘心为日本人谋职,一方面却不严厉批判老二和冠家充当汉奸行为的矛盾心理,与电视剧中黄磊所饰演出决断的,自信的,勇敢的祁瑞宣是不同的。小说版的祁瑞宣在后期,实际上应该是在老三瑞全的出现和影响下,才最终选择主动,积极参加抗日工作。

不是说电视剧拍得不完美,只是在小说的世界里,老舍先生的笔下,你能更近距离的剖析人物关系和人物心理,你能深刻的体会到这个人之所以会选择抗争,之所以会选择顺从,之所以会选择当亡国奴。同时,你能深刻感受到老舍先生语言的魅力,很多地方读起来使你心潮滂湃,给你一种随时舍身取义的民族愤慨,给你一种藐视亡国奴,冲破敌人汉奸的思想和勇气。也许,这就是老舍在抗战时期,写下这部著作的最原始初衷和动力。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 篇5

城市已经仿佛无法呼吸,他必须找个空旷的地方去呼吸,去思索。

淡淡的西山,已不像夏天雨后那么深蓝,也不像春秋佳日那么爽朗,而是有点发白,好像怕冷似的。

花了两个月,终于把这本书看到结尾部分了,日本人侵略为大背景,从家四世同堂在日本控制下的生活逐渐艰难与人物的思想变化,以及小羊圈几个家庭人物间的关系,生活事迹,以及到后来的悲惨境遇。

小羊圈里的人主要分成两大阵营,为日本人做事,认日本人为爹的冠晓荷、大赤包、招弟一家,以祁家为代表的既不为日本人做事,受日本人欺负却没有勇气反抗的几个家子 随着战争的推延,日本人从精神上、物质上慢慢地把小羊圈的人民消磨殆尽。

在这些人物当中,有心地善良,为人处事谨慎,热心帮助邻居的李四爷,安安分分的韵梅。

小说的小说的结尾如一杯清凉的泉水解夏日干咳的喉咙快意恩仇,汉奸们相互明争暗斗,把大吃包一:家赶尽杀绝,最后好齐家三少大,如大侠般出现,把蓝东阳和胖菊子折磨的,把照弟解决掉,日本人投降,北平城重新升起初升的太阳。

小说的开头到中间,给人以无比的愤恨和同情老实安分的小羊圈人被汉奸和日本人折磨的有的家破人亡,有的挨饿受冻,把读者带入其中,小说的小说的结尾如一杯清凉的泉水解夏日干咳的喉咙快意恩仇,汉奸们相互明争暗斗,把大吃包一家赶尽杀绝,最后好齐家三少大,如大侠般出现,把蓝东阳和胖菊子折磨,把照弟解决掉,日本人投降,北平城重新升起初升的太阳。

安慰读者,就像一场完美的结局,尽管中途波折太多,特定的历史时期反映了特定的人民的生存状况,揭露了日本侵略者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老舍的作品最让我有感受的是散文《母亲》任劳任怨,善良慈祥,理解儿子,作为农民的儿子,我更能深刻体会到农民的母亲是生活是怎样的辛苦劳累,心地是怎样的纯朴,善良。老舍的母亲所具有的品格是千千万万农民妇女那时的缩影,是中国农村妇女中最具有代表性的,高尚的品格,纯朴,善良,无私奉献,慈祥、同情与爱,可是往往做到完全或是哪怕有一天让她过上好日子,而回头时发现他头发斑白,身体瘦弱,渐行渐远。

《母亲》从我小时候、去上学、工作三方面时段来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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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读后感(读后感范文)


中国式的大家庭里,讲求一个“家和”。所谓“家和万事兴”,便是中国式的大家庭里所追求的至上的一种稳定的情感维系,而“国”,则是有无数个小分支汇成的命运共同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传统的宗族观念里,“家”便是最牢固不过的存在,人与人组成了“家”,家与家组成“国”,家国一体,构筑成中国人独有的宗族与家庭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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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传统中国式的四世同堂,关于小羊圈胡同里的祁家祖孙四代的故事,在那风云起伏的北平城里,如同一面镜子,倒映着北平人日常生活方式,呈现出当时的人民既遵循传统,又不断变化、与时俱进的面貌。书中的人物百态,也生动再现了人们在国破家亡之际缓慢、痛苦而又艰难的思想觉醒历程。

大抵是老舍先生笔下的人物是复杂多变的,每个小人物的命运都被他手中的笔所驱使,从书中走到那座城里,挣脱着这可怕的战争、动荡的社会以及生活的贫苦加诸给他们的不幸。在这北平小羊圈胡同里,有着历尽沧桑,固守传统的祁老爷子。对于北平城里的一切,都带着些许天真的态度。日本军队打进来了,也只是认为“北平的灾难恰似一个人免不了有些头疼脑热的,过几天自然会好了的。”而无论小羊圈胡同外是怎样一片天地,他也只是偏居一隅,享受着四世同堂的荣光,希望着这个四世同堂之家能在战争中安然度日;而饱含着一腔爱国热忱、心怀希望的祁老爷子三孙子祁瑞全,则对这个混乱的北平,以及造成这一局面的入侵者,充满了憎恨,并在大哥祁瑞宣的帮助下逃出了日军占领的北平,投身抗战,在烽火的磨砺中变得成熟而富有担当……孤傲清高,宁死不屈,有着极高民族气节的钱老爷子;正直朴实,勤奋工作,私底下协助抗日志士的冠高第;出身卑微,是非分明,最终壮烈牺牲的尤桐芳。在《四世同堂》里,也正是有这群不一样的小人物,通过他们的一言一行,反映着家国一体,人民的命运与国运紧紧相连。

回忆起,那些在抗战中为挣脱黑暗,反抗侵略而奉献或牺牲的人,在那漫漫长夜里仍为了光明而奋斗,那从心灵里激荡起的民族气节,那颗为之付出的心是如此炙热。正因如此,才有了抗日战争的胜利,有了中华民族历经五千年风霜雨雪而不衰,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不仅在于政治清明,经济发展,军事强大,还在于每一个人的付出与努力。没有国哪来的家,“国家”,这个振聋发聩的词语,在老舍先生的书里,也贯穿了整个故事,叩击人心。一个四世同堂的家族在战争中支离破碎、奋力图存的命运,也是整个华夏在抗日战争到全面爆发到胜利时期,在等待黎明前的那个最黑暗的时光里,无数个小家的真实写照。

合上书,我从那小小的小羊圈胡同里走出来,体会着老舍先生在书中倾注着的,对无力反抗黑暗现状,随波逐流的人民的叹息、悲哀,对勇于反抗,怀着爱国热情人们的赞扬和憧憬,以及对中华民族翻开新的历史篇章的未来的期望与希冀。面对着他笔下这个如此沉重的世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羊圈里,槐树叶儿拂拂地在摇曳,起风了。”这意犹未尽的结局,让我深深叹息。中华民族走过了那段艰难、晦涩的黑暗时光,走向了新的时代,新中国的命运也由此掀开了它崭新的篇章。起风了,吹开了那加诸在人民身上黎明之前笼罩的浓雾,吹散了百姓心头的阴霾,它吹起了新时代的号角,带来了焕然一新的面貌,迎来发展的荣光。(钟采娟)

《人生》的读后感1000字通用5篇


书籍是宝贵的财富,当读完关于教育与爱类型的书时,我懂得了关爱与宽容,读完作品,我们能学到许多。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拿起笔,以文字的方式记录这种读书感悟。下面由读后感大全编辑帮大家编辑的《《人生》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人生》的读后感【篇1】

内容简介:古人云,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很多所谓的隐士看破红尘,隐居于山林,其实只是形式上的“隐”而已。而季羡林先生才是真正做到物我两忘的隐士,他在最世俗的尘世中排除嘈杂的干扰,自得其乐。他对人生有自己的参悟,也有自己不懈的追求。在他看来,人生是一段不完满的历程,而每个人都应做到“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得到这份淡然的心境,就能收获多一些人生的幸福。

品悟季羡林:人生的真意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一位年近百岁的老人,用他洞察世事的双眼和勤于笔耕的双手,进行了一次跨越文化的人生旅行后离开了我们,这位老人就是季羡林先生。人们往往不知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限定”这样一位学者,因为在他身上,光环太多,桂冠太多,常让人无法企及。季老是勤奋的,也是幸运的。1911年8月6日,他出生在山东清平的一个农人家庭。6岁的时候,投靠济南的叔父,开始了自己的求学之路。18岁时,师从著名翻译家董秋芳先生,19岁考入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师从吴宓、叶公超等人。在此期间他还选修了陈寅恪、朱光潜、俞平伯、朱自清等著名学者的课程,受益匪浅。对于季老在学术上的造诣,学界自有.公论,普通人亦很难评价,但季老淡泊名利、乐享人生的人生态度,却很值得后人反思与学习。季老对待人生的态度,谨慎而谦虚,他自认为是一个平凡至极的人,和大多数人一样,饮祖国水,食祖国粮,谈人生事,如果说他有什么过人之处,那就是生活的历练和勤于思考的头脑。

品悟季羡林:人生的真意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虽然季老曾经言明,人生对与大多数人而言是无意义的,但他的诸多作品都展现了他积极的人生态度,他的人生态度中没有高调而矫情的虚荣。他的人生观完全植根于现实生活之中,其感悟似细水长流的甘泉,平实而真诚,简洁而更见清灵。相比季老朴实而富有生活气息的人生态度,如今的人们常被生活的细枝末节所迷,被功名利禄所惑,成了名副其实的庸人与俗人。人生是谁也无法规避的一种现实,在面对这种现实的时候,有人选择用实用主义的机智与狡黠处世,也有人用浑浑噩噩的态度得过且过。与之相比,季老面对人生的态度,更像是中国古代君子修身养性时所持的“慎独”思想,自我修行的意味极浓。在季老的著作中,时刻透露着他清明睿智的人生智慧,季老无疑成了指引后人的一盏指路明灯,聆听季老的人生观,仿佛是季老本人站在我们人生的每一个十字路口处,疏导误入歧途的人们。也许对普罗大众来说,这就是名人的价值——用他们极富典型意义的经历与感悟点化众人。

《人生》的读后感【篇2】

人活在世上,唯有通过教育摆脱无知和愚昧,才能实现真正的精神自由。此书中的主人公菲利普正是在不断诘问与探索生活奥秘的过程中寻觅到了人生的真谛,与自己达成了和解。

对他而言,人生的一大桎梏是宗教。菲利普自幼双亲亡故,被身为牧师的大伯抚养。他在浓厚的宗教氛围中成长,但严肃古板的信徒和沉闷乏味的礼拜仪式却早早地激起了他心里的反感。并且他以自己的切身经历证实了宗教的虚伪。被强制灌输的信仰并不能使青年菲利普心悦诚服,尽管他还没离经叛道到声明要脱教,但他做出的一个决定——拒绝成为牧师,孤身前往欧洲游学——的确成为了他人生道路上至关重要的转折点。脱离了教会和家庭的束缚,菲利普才算在真正意义上初次踏入了真实的人世。在这期间,在与友人的交谈和阅读的启迪下,菲利普终于卸下了多年来他精神上的重负——宗教。他发觉人不一定非得信奉上帝。尽管宗教是许多人心灵的慰藉,对他来说,效用却并不大。在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后,他毅然地背弃了被强加的信仰。

另一方面,菲利普不断思索着身而为人的终极问题——人生的意义。他的朋友,落魄诗人克朗肖的人生际遇激起了菲利普思想上极大的震动。克朗肖穷困潦倒,对人们普遍追求的尘世的幸福不屑一顾,执意追求着自己心中热爱的艺术,尽管最后重病缠身,却仍然精神坚毅。他声称既不悔恨自己的人生抉择,也不畏惧死神的到来。克朗肖的死对菲利普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他一度悲观消沉,认为人生毫无意义。但这答案并不能使他满意,因为疑虑和恐惧仍然笼罩着他心头。后来,他终于从克朗肖赠与他的波斯地毯上得到了启迪:人不只有一种人生路途可选,幸福也并非评判人生的标准。每个人都可以依据本心创造出自己的人生格局。人生尽管毫无意义,但我们经历的欢乐和遭受的痛苦都将毫无分别地为我们的人生编织出独一无二的美丽的图案,所以一切都变得可以忍受。无论是无聊、激动、痛苦还是欢乐,我们都应坦然接受。这来之不易的醒悟给菲利普带来了更深层的精神解放。认识到人生毫无意义,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人生。

最后,我想说菲利普悟出的这套人生哲理与我目前持有的人生观不谋而合。尽管有人批判这种虚无主义人生哲理是在自欺欺人和自我麻痹,但这套理论的确帮我渡过了许多精神上的难关。唯有持有此种信念,我才认为痛苦可堪忍受。

《人生》的读后感【篇3】

来自西文的词必会在后面括弧列出,方便理解,又可见作者极其咬文嚼字。资料极富文采,简直像是在看散文。说起散文,其实《写在人生边上》里还有一篇书评,聪明狡黠,那便是:《读》

若要写一篇此书的书评,或许能够引用原书书评里的话“本书中名言隽语,络绎不绝”(《》)“感荡了无量数读者的心,跟随作者的心一同颤动,跳跃!”(《》)然后引用完毕,全文结束。

何也?其一,若是真正仔细地看过了钱的书评,那么再看书评的书评就会忍不住比较,最终兴趣索然,然后把手里的玩意儿挪到右上角,用手指去触摸未知数X。其二,本书不仅仅资料杂,而且风格不一,《写在人生边上》幽默中浸润着思索,而后面则愈加严肃(虽然作者一向会忍不住插上几句俏皮话),若是从前后两部分各抽出一篇文章,估计没人会以为是同一人所写。其三,文章极有思想深度和艺术魅力。别看《写在人生边上》看似在不停地掉书袋和卖笑,里面的东西深的很。最富代表性也是最简单的一篇就是上文所提的《读》。在此摘引一段: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一天下一个蛋。老婆子贪心不足,期望它一天下两个蛋,加倍喂她。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伊索错了!他该说,大胖子往往是留意眼。

狐狸和葡萄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下,安慰自我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是酸的。”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我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为诉苦经能够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

靖篇散文都是幽默首当其冲,然后讽刺大军随之而至。欲修炼吐槽功底,可日观此书,夜观此书,饮食观此书,如厕观此书,如此苦练,必有所成。

务必要说明的是,在观看这些文章的时候,务必把做阅读理解走火入魔的恶习戒除,,千万别妄想去找什么中心思想,这太幽默了。如此,观此书会有情绪舒畅,神清气爽之感觉。

至此只能停笔,只能写这么多。我只能发发对于《写在人生边上》的小小的议论,再写下去恐怕不伦不类,难以阐尽。这并不是我的懒惰,而是“这本书真大!一时不易看完,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写在人生边上·序》)

《人生》的读后感【篇4】

一直都喜欢贾平凹的书,细腻之中,情感展露。平淡无华中有种让你身处于其中的感觉。这本书,都是些随性的生活小事,但是却让自己感受了很多。以前总觉得,无能为力的事儿太多,顺其自然安度一生,可越来越发现,从容,是内心有坚定,遇事淡定。随性而又有目标的过好这一生吧。

起初看到这本书的题目的时候就很喜欢,给人一种质朴清雅的感觉,翻阅后感触贾平凹先生以朴实而又睿智的笔触,讲述他的所见所闻,通过解析人与人之间、人与世界之间的那些纷扰羁绊,让我们感悟生命的本质、人生的真正意义,并告诉我们:真正的从容在于安然淡定地度过这一生。喜欢贾平凹的文字,语言并不深奥,不会让人读来头昏脑涨、不知其然;相反,文字干练、浅显,却很容易让人进入境界,一瞬间安静下来,认真享受时光,思考人生。

书中写到:真要学苏东坡,不仅仅是他的多才多艺,更是多才多艺背后的一颗率真而旷达的心,做一个认真的人,一个有趣味的人,一个自在的人。忽然想起一句话,“愿我的生命从从容容”,就像这样,平静温和,永远淡然。是不是有那么一首歌,在适当的时候响起。自然入耳,舒心聆听。一切都那么从容。

生而为人,努力平凡。

真正的从容,不是躲避纷争与喧嚣,而是平静地面对困惑与烦恼。从容不是随波逐流,不要过早地顺从强悍的命运,唯有墨守初心,才能做成真正的自己。从容是一种态度。

读过书中贾平凹先生呈现的人生片段,我们终将明白,从容不是随波逐流,不要过早地顺从强悍的命运,唯有默守初心,才能做成真的自己。人生的真正意义,在于淡定从容地过这一生。

合上书,顿悟几许.一直误解了“从容”二字,以为从容只是看淡。从容是不强求,但一定有努力;以为从容只是接受,接受任何结果。从容应该是接受之后的再次奋起。一本书,让我读懂了“从容”,悟出了生命该有的样子:不卑不亢、从容面对。

《人生》的读后感【篇5】

大家看过在海上航行的点点白帆吗?相信,许多人都见过,可是,大家又知不知道,在帆船上的搏浪者,他是经过迎风击浪,勇往直前,才能到达终点的。巨浪涌得那样高,令人瞩目惊心,然而,搏浪者却无畏于咆哮翻腾的巨浪,依然在波峰涛谷中飞翔。要知道,他们是要克服多少困难、挫折呀!而我们的人生,正像这搏击者,挫折与荆棘是巨浪,如果不能乘浪勇进,要么就是随波逐流,要么就是被巨浪淹没,永远也到达不了目的。

《点燃人生》这篇文章,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它列举了几个伟大人物人生中走向成功的坎坷及作者的亲身体验,展现给我们一个人生的哲理:人生中的苦难是理所当然的,没有困难与挫折,就没有实现理想后的欢乐;没有实现理想后的欢乐,也就没有我们七彩的人生。所以我们应该感谢困难,感谢挫折,并应该积极地面对,因为困难给人宝贵的磨练机会,只有经得起考验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强者。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人生拥有着这样一条荆棘而崎岖的路,亦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但是,能不能把这条山路化作财富,那就要看各人的造化了。有些聪明且能干的人懂得从逆境中磨练自己的意志,理想之花在不断催使他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改变自己的命运,从黑暗中找到通向成功的道路;相反,有人则是愚蠢的,他面对困难,面对挫折,从来只懂得沮丧,从来只懂得让逆境操控自己,那么他的理想种子永远不能萌芽,因为,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弱者。

命运就是这样,荆棘到处丛生,你愿意做个强者还是弱者?

如果你有远大理想,崇高的志向,那么,就请你从此扬起人生的风帆,迎风破浪,奋力前进,向着你的目标飞翔吧!

冯骥才俗世奇人读后感10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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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阅读的人生是枯燥无味的,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写读后感时要能抓住重点,才能写出内心真实的感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你可以读一下编辑整理的冯骥才俗世奇人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冯骥才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1

《俗世奇人》这本书讲的是在平凡的世间生活着各式各样的、独一无二的的本领的人,在当时那算得上是赫赫有名。

他们每人只要有独一无二的绝技或者是另有绝活的,那就一定有绰号,比如说:像刷子李、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苏金散等等。津门人好把这种人的性,和他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时间一长,名字不知道,倒知道一个响当当的绰号。

在刚看这本书的第一章《苏七块》时,我就一直在想:难道这本书里的这些人都有自己先天的能力?最让我感动的是:刷子李和苏金散,刷子李他刷完之后就绝不会有一个白颜色的小点;苏金散凭着他精湛的医技赢得了民众的尊敬。读完了这本《俗世奇人》我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我们一个个生下来并不是天才,而是靠后天付出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和百分之一的汗水。

这不正体现出我可爱而又宽松的生活中的一个例子吗?在我刚开始学习舞蹈平转的时候我练了不到五分钟,我就不耐烦了,我觉得肯定练不好了,妈妈并没有逼着我练,而是在在网上查了一个有关平转的杂技表演拉出来给我看有句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想:她们居然能在舞台上表演杂技而且还是我连不好的平转。于是我信心十足的开始练平转,一遍练不好,练第二遍;第二遍练不好,练第三遍;三遍练不好练第四遍。我练了十遍终于练成了平转。

让我们在赛道上赛跑,即使摔倒了,不要气馁也不要懈怠,爬起来继续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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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骥才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2

俗世奇人读后感(一)《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码头上的一些奇人妙事,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它写得都是生活中的事,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奇人,我们称之为达人。在上学期我们学校举办了达人秀,就涌现了很多达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发挥到了极点。但是你知道他们为能有今天的成就付出了多少吗?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孙杨哥哥和叶诗文姐姐他们都是游泳健将,在伦敦奥运会上为中国赢得了金牌,殊不知为了这块金牌他们在游泳池中洒下了多少的血和汗,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俗世奇人读后感(二)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平凡的生活中同样也是波澜起伏,妙趣横生。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

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

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不是有东北农民会说俄语当上翻译,下岗工人了搞出了先进的发明吗?

只要有一技之长,我们就会是俗世奇人。

冯骥才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3

读俗世奇人有感一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全书有19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些奇妙的事,奇妙的人,让读过的欣喜和吃惊。

这本书有很多个短篇,如,《刷子李》、《蔡二少爷》、《泥人张》、《酒婆》、《张大力》我最欣赏的还是《张大力》的那个片段。

张大力,原名叫张金璧,有一身功夫,身强体壮,力大没边。有一天,一家买食材的店铺为了证明自己的石才好,把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放在门前,锁上刻着字:

反举起此锁者赏银百两

张大力走了过来举起了那沉甸甸的大锁,众人们都叫好,张大力不放下锁,便等老板来。老板看了看笑嘻嘻的说道:原来是张老师来了啊!。张大力说:这上面写的不是说反举起此锁者赏银百两吗?我的银百两给我吧。谁知老板并不理张大力的话,说:你只看了上面一行字,却望看下面一行字:唯张大力举起来不算。众人们都哈哈大笑。

我也曾经认识一位手艺高超的叔叔,不过他只是修电视的叔叔,以前家里电视坏了爸爸妈妈总会请这个叔叔来修,这叔叔超厉害的每三分钟就修好一台,看的我目瞪口呆。

读俗世奇人有感二

今天特别感激老师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崭新的平台,让我们大家共同来分享阅读名著的感悟,欣赏名著的魅力,品尝名著给我们精神上带来的甘甜。

我读过一些文学名著,如国外的《海底两万里》,《高老头》,《百万英镑》,《童年》。还有我国的古代四大名著《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当然还少不了《伊索寓言》《格林童话》《豪夫童话》等等很多书籍。但从书中使我感悟至深的还是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俗世奇人》这本书,我只是翻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一是我被书中动人的故事情节所深深的吸引,再是更被那负有魅力的语言文字所感染。我一口气连续看了三遍,每一次都让我有不同的感悟。

在《俗世奇人》中,有许多让我敬佩的人物:技艺高超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足智多谋的杨巴,蔑视,挑战邪恶的泥人张等。书中也有很多令人捧腹的奇人:明明是女的,却留男人背头的杨家二小姐,原本精通辨画,却让人忽悠的蓝眼等。这些各具特点的人物,经过作家画龙点睛之笔的勾勒和渲染,变成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形象,跃然纸上,我被作者驾驭文字的超人功底所陶醉,只要仔细品味,透过字里行间仿佛就闻到一股淡淡地清香。在这里我真正领略了中国语言文字的博大与精深。

津门胜地,能人如林。好嘴杨巴也就靠自己的一张嘴在这里撑起了一片蓝天,杨巴的说话艺术的确精妙绝伦,当他遭人误解,大难临头时,他用巧妙的话语不仅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而且没有使对方难看,并还得到了对方的奖赏,这着实令我情不自禁的在心中一次又一次的为他喝彩。说到这里我难免又想起了小学的一个同学,他的一张嘴也很能说会道,然而也正是因为这张能说会道的嘴,课堂上所有的老师都对其深恶痛绝,下课了惹得同学们一片声讨!同样是一张会说话的嘴,为什么会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呢?仔细想想也不难理解,因为他不顾场合,没有分寸,不计后果的说话,那也就成了胡言乱语,说到这里我想大家也一定会得到一点启示,那就是上帝虽然给了我们每个人一张嘴,生来就是要说话的,但同时他又告诫我们:对于捕风捉影,没有根据,望加猜测的话最好少说,尽量不说。要明白祸从口出道理。是啊,语言是一门艺术,在生活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说好话呢?就让精妙的语言陪伴着我们学习与生活吧!

刷子李是一个技术极其高超的刷漆艺人。在他刷过的房间里,单坐着就如升天一般美。一间房子五面墙中,屋顶尤其难刷。蘸了稀溜溜粉浆的板刷往上一举,谁能一滴不掉?一掉准掉在身上。可刷子李一举刷子,就像没蘸浆。有人说这蘸浆的手法有高招,有人说这调浆的配料有秘方。我觉得刷子李的本领不是天生就有的,他是经过千锤百炼才成就了行这手绝招,所有的奇人也都是如此。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然而没有哪一个状元不是经过千辛万苦,努力奋斗得到。,因此对我感触最深的是:要想取得成功,无论你的智商有多高,不付出艰辛是不会达到顶峰的。

同学们,利用我们的业余时间,去多读书,尤其是一些名著。因为我们是在和智者对话,,他不仅能够陶冶我们的情操,而且还能开启我们智慧的大门!

读俗世奇人有感三

这个学期,我读了《俗世奇人》。读了这本书,我非常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清朝时期一个小码头上各种各样身怀绝技的活神仙。比如妙手回春的苏七块;刷浆不漏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捏泥神态逼真的泥人张;能说会道的好嘴杨巴他们虽然都是俗世俗人,却个个身怀高招,有独门绝活,在码头上享有盛名。

他们都是俗世俗人,哪来那种活神仙的通天本领呢?当然,他们这些神仙般天衣无缝的本领,并不是与生俱有的,而是经过千锤百炼造就的,是通过几年或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磨练出来的。不然,那些普通.平凡之辈哪有这种绝活呢?为了练成一番手艺,他们宁可花掉一生中最好的青春年华学本领,也不愿混混日子一事无成,遗臭万年。所以,那些受人尊敬的,在行业中名列前茅的,没有一个不是通过刻苦练习练出来的。这就像我们学生学习一样,如果没有长期地积累知识,进行艰苦的学习,哪能取得好成绩?哪能考上名牌大学?哪能为国家,为社会效力呢?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要想学成本领,就要脚踏实地去干,不能总想着走近道。其次便是坚持,不可半途而废。如果有了这两点,我想我们就可以取得成功。

冯骥才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4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码头上的一些奇人妙事,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它写得都是生活中的事,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奇人,我们称之为达人。在上学期我们学校举办了达人秀,就涌现了很多达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发挥到了极点。但是你知道他们为能有今天的成就付出了多少吗?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孙杨哥哥和叶诗文姐姐他们都是游泳健将,在伦敦奥运会上为中国赢得了金牌,殊不知为了这块金牌他们在游泳池中洒下了多少的血和汗,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冯骥才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5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由我的老乡冯骥才写的。这本书写的是天津的劳动人民都有自己的特长,他们喜欢将人的特长和姓结合在一起。如:泥人张、刷子李、背头杨、蓝眼

在这么多身怀绝技的人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苏七块》,看了这题目的人都知道他姓苏,可为什么叫他七块呢?原来他是位医生,每次给人看病都要七块银元。有一天苏七块去与人打牌,牌打到一半,门外来了一车夫张四,张四的一个胳膊断了,要苏七块治,可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而且我听爸爸说七块银元在当时不是个小数目。牌友华大夫是出了名的心善,他推说去上厕所,其实偷偷塞给了张四七块银元,张四将七块银元交给苏七块时,苏七块就帮张四接好了骨头,还送了张四许多药。晚上别人走光了,苏七块取出七块银元还给了华大夫,说:不要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是我定的规矩不能改。我这才知道苏七块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

还有很多能人:油漆功夫好的刷子李,力大无边的张大力冯骥才把这些人描绘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我仿佛就看见他们站在我面前。真是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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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骥才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6

奇人有过硬的本事。苏七块以让病人丝毫感觉不到疼痛的速度接好断骨;刷子李刷墙的动作简直就是艺术家的表演,干完活身上的黑衣没有一星白点;大回可以几天把坑里的鱼钓得片甲不留治牙的华大夫技术高超,求医者只要张开嘴,不用说那个牙怎么了,他瞅一眼,全部知道,能使真牙做得跟假牙一样好看,也能使假牙做得跟真牙一样好使。一天下晌,两个便衣侦探过来找一个通缉犯,长相是络腮胡子,肿眼泡儿,挨着右嘴一颗大黑痣。华大夫记性极差,早上才看了六个人,便忘记了。一日他在一壶春酒楼吃饭时,认出了通缉犯的长相,侦探问他如何识得便是此人。他说:起初我不敢确定,后来他咧嘴一笑,露出了虎牙,这牙是我治过的呀,我不认识人,可认识牙呀!这话让所有人都惊呆了!书上说:他记不住人,不是毛病,因为他不记人,只记牙;治牙的,把全部心思都使在牙上,医术还能不高?

他们的这些本事令人叹为观止,就是凭借这些让人啧啧称奇的技艺,他们衣食无忧,并且受到别人的尊敬和追捧,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奇人们超群的技艺似乎又促成了这些人行为古怪、举止奇特的现象,也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苏七块接骨不管穷人富人一律七块大洋,哪怕穷人借钱看病他再还回去,这就是他的规矩;刷子李刷完一面墙必抽一袋烟,喝一碗茶;文混混刘道元为了想看看别人对他的交情,上演了一出活出殡的闹剧,让人忍俊不禁,又感到世态炎凉高超的本领再加上独特的个性更增添了他们身上的传奇色彩,于是越传越奇,越传越神。听他们的故事,不仅满足了人们的猎奇心理,更是现实中不能满足的需要在此时得到了一定程度虚幻的实现。谁不想做一个受别人仰慕的富有个性的能人呢?

诚然,天津卫不都是守规矩的手艺人和买卖人,坑蒙拐骗的事情天天发生,靠着奸诈的聪明巧取豪夺,往往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胆子之大,方法之奇,让人不由惊叹不已。《绝盗》讲到一老二小三人,踩着三轮车,一路气势汹汹、骂骂咧咧地来到一对新婚小夫妻家,老的口称是新郎官他爹,两个小的是他弟弟,说不孝之子私奔到此,却不管快咽气的老娘,听者也义愤填膺,接着三人把能搬的全部搬走,不能搬的砸光后扬长而去,小两口回来后有人告诉他们这事,新郎官哭笑不得,说:我哪还爹呀!我三岁时爹就死了,我娘大前年也死了。只有一个姐姐嫁到关外去,哪来的兄弟?这可成为史上最牛的盗案了吧!蔡二少爷用低价买进古董再高价卖出,让自视为占了便宜的毛老板有苦难言,也让人啧啧称奇。生活中假恶丑的东西不是主流,但它却是客观的存在,作者采用不隐恶的态度让读者自行评判,因为这也是生活真实的一部分。

当然,奇人们人性闪光的一面也是比比皆是。泥人张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法让狂妄的海张五丢尽颜面。他告诉我们:社会地位再低下,也要保持自己的一份尊严;金鳌的仗义让小杨月楼的戏班子起死回生,他也投桃报李,在金鳌的请求下,义演三天救了上千码头工人的命。金鳌救人于危难之中的侠义,小杨月楼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仁义,都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他们并不是鲁迅笔下麻木愚昧的国民,而是仁字当先、善良博爱的性情中人。他们身上散发的人性的光辉会让我们感动、追随。

冯骥才以极具韵味的天津方言,诙谐的文笔,毫不拖泥带水的简洁凝练的叙述,让我们看到了当时当地最底层人民的生活,让我们了解了他们的喜怒哀乐,发现了他们真实的个性特点、生活状态、思想动态、精神追求,这样才能对所处的时代有一个最直观的了解和认识,还原时代的真实,消除狭隘的偏见和想当然的错误。

有人评价《俗世奇人》故事奇、人物奇、语言奇。的确,无论语言艺术还是故事内容、思想深度,这都是一本好读、好看、好玩又能掩卷沉思的好书!值得推荐!

冯骥才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7

俗世奇人读后感(一)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冯骥才著的《俗世奇人》,一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讲得是清末民初天津卫作为一个水陆主要道,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为了生存练就一身精湛的绝活,成为了天津卫的奇人。

这本书写得非常好,每位奇人独立为一个章节,还配上了插图。冯骥才用了各种描写方法和修辞方法,突出了每位人物的神奇、奇异的特点,每读完一个章节后,奇人异事就像放电影般在我的脑海里呈现,作者把人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身临其境。

苏七块是个神医,他给病人看病,眼疾手快,不等人觉得疼,骨头已经接上了,但他有他的规矩,看病时,必须拿出七元钱才能看病,不然的话,他就不管,苏七块就因此得名。但他并不是爱财如命,不然也不会还给华大夫的七块钱还有免掉张四药钱,因为他严守自己立下的规矩不能破。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刷子李,他干活也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规矩,刷墙时必须身穿一身黑,如果干完活后身上有一个白点,就白刷不用钱。刷子李刷墙的时候,非常的仔细,就是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他还在观察墙面有什么地方刷得不足,被刷子李刷过得墙,不放什么装饰品,呆在房子里,就像神仙一般美。我们在学习的时候,也要象刷子李一样给自己订一套规矩,必须认真仔细,有不对的地方必须及时改正,做到完美无瑕。

书中还有捏得泥人栩栩如生的泥人张,还有识别正价的蓝眼以及只会啃书本的宁波人冯五爷

作者冯骥才在书中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所以我作为学生当前必须好好地学习,在学习中成长,学得一技之长,为我们的将来打好基础。

俗世奇人读后感(二)《俗世奇人》这本书讲的是在平凡的世间生活着各式各样的、独一无二的的本领的人,在当时那算得上是赫赫有名。

他们每人只要有独一无二的绝技或者是另有绝活的,那就一定有绰号,比如说:像刷子李、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苏金散等等。津门人好把这种人的性,和他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时间一长,名字不知道,倒知道一个响当当的绰号。

在刚看这本书的第一章《苏七块》时,我就一直在想:难道这本书里的这些人都有自己先天的能力?最让我感动的是:刷子李和苏金散,刷子李他刷完之后就绝不会有一个白颜色的小点;苏金散凭着他精湛的医技赢得了民众的尊敬。读完了这本《俗世奇人》我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我们一个个生下来并不是天才,而是靠后天付出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和百分之一的汗水。

这不正体现出我可爱而又宽松的生活中的一个例子吗?在我刚开始学习舞蹈平转的时候我练了不到五分钟,我就不耐烦了,我觉得肯定练不好了,妈妈并没有逼着我练,而是在在网上查了一个有关平转的杂技表演拉出来给我看有句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想:她们居然能在舞台上表演杂技而且还是我连不好的平转。于是我信心十足的开始练平转,一遍练不好,练第二遍;第二遍练不好,练第三遍;三遍练不好练第四遍。我练了十遍终于练成了平转。

让我们在赛道上赛跑,即使摔倒了,不要气馁也不要懈怠,爬起来继续跑。

冯骥才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8

《俗世奇人》讲的是天津的一个小码头的奇人妙事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在这个码头上流传。码头上的人都有一个绰号: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刷子李则是我最敬佩的一个。刷子李专门干粉刷这一行,最让人叫绝的是他刷墙时总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一个白点都没有。他还给自己立了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一天,刷子李收了个徒弟,叫曹小三,曹小三当然听说过师傅的绝活,一直半信半疑。所以想要亲眼看看。

这天,刷子李戴着曹小三去刷一座洋房。一间屋子,一个顶,四面墙,先刷屋顶后刷墙。刷子李可厉害了!一拍在屋顶,一滴不沾。曹小三看傻了。师傅刚刷完一面墙,就得喝茶,吸烟,曹小三意外地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刷子李看着曹小三,于是,他把黑裤子往上一提,白点就没了。曹小三一看才知道,原来师傅里面穿着白裤子,刚才抽烟时把黑裤子烫了。师傅说:你以为别人的名誉都是假的?那是你自己骗自己,好好学吧!曹小三第一次学的可能别人一生都没学过。

看完后,大家可能都认为我敬佩的是刷子李高超的技艺,但我更敬佩的是刷子李那学有所成,精益求精的态度。谁能知道刷子李练就这门绝技的顽强。这是多少人练就一生的练不出来的。看到这,我又想起了我自己。

在平时,我总是认为我敲鼓十分厉害,总不会给自己定一个更好的目标,老师再怎么加强我也只能原地踏步。直到一天,颜老师来到我们学校给我们排练,我才敢于精益求精。

那天,颜老师给我们排练,我十分不服气,心想:就这样一个秃头的老师也能当上中国二级演员?心中又是怀疑又是轻视。可当排练完后,颜老师在我面前大显身手。他紧握鼓棒,有力的敲打起来,这些节奏在我眼前编制出了一幅画面首先看见了两只小老虎在打闹嬉戏,左蹦右跳。后来大老虎也来了,他们向天上一声一声的吼叫,这声音直入云霄。天上的龙好像得到了召唤,在天上欢腾。一会电闪雷鸣,一会艳阳高照,各显自己的神力,他们与老虎一起玩耍打成一片。就这样,中间的一段打击乐独奏就完成了!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情不自禁鼓起掌来。这才是真正的大师啊!心中不禁感叹!就这样,我成了颜老师的徒弟,一心一意的跟着老师学,老师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其中最为有益的就是要学会精益求精。真是这样,我才有今天的技术,这得多亏老师啊!

这不仅是我从书上得到的道理,更是老师教诲中领悟的道理。

冯骥才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9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平凡的生活中同样也是波澜起伏,妙趣横生。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

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

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不是有东北农民会说俄语当上翻译,下岗工人了搞出了先进的发明吗?

只要有一技之长,我们就会是俗世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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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枫林1000字(通用5篇)


也许大家都被作品这本书的内容打动,读后感要写出自己的真实体验。相信你此时在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犯愁了吧!有请驻留片刻,读后感大全为你推荐读后感枫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读后感枫林(篇1)

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亦可催人泪下,感受人生的波澜起伏,离合悲欢。《枫林渡》便是这么一本神奇的好书。这本书讲述了蓝蓝和奶奶进城与妈妈弟弟生活的故事,蓝蓝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儿,但他初次到城市,许多东西都没有见过,而且妈妈是陌生的,外婆是陌生的,弟弟是陌生的,这一切使这个天真的女孩变的拘束起来。他的妈妈和姥姥都很爱她,在一段时间的接触下,他才渐渐适应了起来。可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没多久,弟弟便和学校的孩子学坏了,变的爱命令奶奶,可是奶奶为了蓝蓝,为了这个家庭的和睦,只能迎笑接受。妈妈也开始渐渐讨厌大杂院的孩子了,不让那些孩子来这里和蓝蓝童童玩,也开始讨厌短尾巴,认为它影响她和蓝蓝的关系,到了最后,奶奶回到了枫林渡,那个轻松快乐的地方,奶奶回去以后,蓝蓝也独自离开,回到奶奶身边。

故事中,妈妈因为望子成龙,将蓝蓝童童送往贵族学校,姥姥因为一颗朴素的心,要将蓝蓝童童送往普通学校,这导致姥姥和妈妈之间的争吵,也使家庭的氛围紧张起来,而妈妈想与蓝蓝培养感情,与奶奶的关系逐渐冷淡,这也牵连了蓝蓝的猫——短尾巴,短尾巴经常挨打,最后不敢回家,也许妈妈并不坏,但她的爱面子却导致了这一个催人泪下的结局《枫林渡》,一本凄凉又内涵温暖的书。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枫林渡》,这里面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最令我感动的却是蓝蓝那只心爱的猫——短尾巴。短尾巴是蓝蓝形影不离的好伙伴,蓝蓝孤单时,它总是陪伴在蓝蓝左右;当蓝蓝难过时,它总是在蓝蓝身边默默无闻的为她解忧;蓝蓝睡觉时,它总是乖巧地趴在蓝蓝身边,和她一起进入梦乡。有一次,它不知怎的跑到蓝蓝妈妈屋里去了,调皮的童童(蓝蓝的弟弟)不小心打碎了妈妈出国时买的花瓶,却撒谎说是短尾巴弄翻的,妈妈本来就不喜欢短尾巴,正好有一肚子气,此时不问青红皂白拿起鸡毛掸子打了过来,短尾巴疼得撞在玻璃上,玻璃碎了,妈妈更是怒火中烧,举起一根细棍又打起来,正好打在短尾巴的腿上,血直流,短尾巴满屋乱窜,上蹿下跳,最后它趴在窗台上,呜咽着。这时蓝蓝回来了,短尾巴眼里含着泪水,深情地望了蓝蓝一眼,拖着带伤的瘸腿跑远了,离开了这个令它伤心绝望的家。每天晚上,它都悄无声息地来到蓝蓝窗口呜咽着,声音十分凄凉,像一个被扔掉的小孩在北风里啼哭。当蓝蓝打开窗户想看它一眼时,它却又跑开了。短尾巴的结局十分凄惨,最后被一辆垃圾车给活活地压死了,连叫都没叫一声就跟它的小主人永远的告别了。短尾巴是一只非常有灵性的猫,它重感情,心里时时刻刻想念着它的小主人,却又无奈地离开,心里是多么的痛苦啊!虽然它离开了它的小主人,但蓝蓝会永远着想念它怀念它,并在心里默默地为它祈祷祝福。

读后感枫林(篇2)

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亦可催人泪下,感受人生的波澜起伏,离合悲欢。《枫林渡》便是这么一本神奇的好书。

这本书讲述了蓝蓝和奶奶进城与妈妈弟弟生活的故事,蓝蓝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儿,但他初次到城市,许多东西都没有见过,而且妈妈是陌生的,外婆是陌生的,弟弟是陌生的,这一切使这个天真的女孩变的拘束起来。他的妈妈和姥姥都很爱她,在一段时间的接触下,他才渐渐适应了起来。可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没多久,弟弟便和学校的孩子学坏了,变的爱命令奶奶,可是奶奶为了蓝蓝,为了这个家庭的和睦,只能迎笑接受。妈妈也开始渐渐讨厌大杂院的孩子了,不让那些孩子来这里和蓝蓝童童玩,也开始讨厌短尾巴,认为它影响她和蓝蓝的关系,到了最后,奶奶回到了枫林渡,那个轻松快乐的地方,奶奶回去以后,蓝蓝也独自离开,回到奶奶身边。

故事中,妈妈因为望子成龙,将蓝蓝童童送往贵族学校,姥姥因为一颗朴素的心,要将蓝蓝童童送往普通学校,这导致姥姥和妈妈之间的争吵,也使家庭的氛围紧张起来,而妈妈想与蓝蓝培养感情,与奶奶的关系逐渐冷淡,这也牵连了蓝蓝的猫——短尾巴,短尾巴经常挨打,最后不敢回家,也许妈妈并不坏,但她的爱面子却导致了这一个催人泪下的结局。

《枫林渡》,一本凄凉又内涵温暖的书。

读后感枫林(篇3)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枫林渡》。书中有许多人物,有高傲自大的妈妈和童童,慈祥的奶奶和外婆,宽容大方的稻虎哥哥和董事爱动物的蓝蓝,还有爱主人的短尾巴,【枫林渡】这本书不知让我流下了多少次感动的泪水。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蓝蓝过生日,妈妈请了许多有身份的客人,嫌弃奶奶是乡下人,怕给家里人丢人,于是就用一张电影票把奶奶打发出去看电影去。蓝蓝知道后,不管客人奔出去找奶奶。看着奶奶的背影,想起了自己在乡下过的10个生日时所发生的点点滴滴。奶奶家里虽然不富裕,但对蓝蓝的生日从不马虎,每次提前一个月便开始数日子进行准备了。当我看完这一章,我的泪水便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打心眼里就开始尊重起蓝蓝的奶奶了。还有一次,因为妈妈的原因,奶奶回枫林渡了。外婆知道了,便给妈妈讲起了蓝蓝小时候,年轻力壮的人都要去要饭,更别提早失去劳动力的奶奶了,奶奶带着蓝蓝去捡麦穗,捡回来了,做成饼给蓝蓝吃,自己却吃菜坨坨。动天的时候,奶奶把自己棉裤里的棉花掏出来给蓝蓝做衣服,自己却穿单裤......

我喜欢书中的童童,童童虽然高傲自大,但是童童后来受到了外婆的悉心教导,做了一个尊重别人听话的好孩子,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尊重别人才能让别人尊重自己。

我更喜欢书中的外婆,她身为一名市长,拥有的很大的权力,但是她一点也没骄傲自私,她平易近人,幸好有了她,才使差点变坏的童童改邪归正,懂得了亲情重于一切的道理,学会了尊重别人,不能因为有了权力而胡作非为。人如果没有高低之分,在平等的社会人们才能和睦相处,没有因为权力引发的斗争,那么世界就会变得美好,犹如天堂一般。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深深的道理:做人一定要谦让,是大的 总要让着小的,就像稻虎哥一样,做什么事总是要先想着别人,再考虑自己,这样一来,别人开心了,你自己帮助了别人,也会很开心,快乐的!

读后感枫林(篇4)

这本书写了蓝蓝和奶奶来到城市市长外婆的家,但又因为不习惯回到枫林渡的故事。我是一个不爱哭的人,但这本书里总戳中我的泪点,让我一次次落了泪。有一次,蓝蓝过生日。"妈妈请了好多有身份的人,觉得奶奶不适合在这,就用一张电影票把奶奶打发走,蓝蓝知道后,不管客人奔出去找奶奶,看着奶奶瘦小的身影,蓝蓝不禁想起,自己不知不觉中已在枫林渡过了整整十个生日了!虽然奶奶穷,但奶奶从不马虎蓝蓝的生日,每次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数日子准备了。"看完这一章,我的泪水滴湿了书本,不由从心里尊敬蓝蓝奶奶。首先,就让我来介绍主人公蓝蓝,她从小就和奶奶在乡下一起生活,过的无忧无虑。十年之后的一天,蓝蓝和奶奶一起住到了城里,当时的蓝蓝十分的紧张,但是,在城里出现了可爱的童童、和蔼可亲的外婆、温柔热情的妈妈之后,使蓝蓝心中的惶恐消失了。渐渐变得自然起来。这本书里有让我难过的一幕:蓝蓝有一只可爱的猫,叫短尾巴,有一次被妈妈和童童打了几次之后,断了两条腿跑了,突然,一辆垃圾车正在向后面倒车,一不小心压到了短尾巴,短尾巴连一口气都没有了,就这样和小主人告别了。

还有一次,奶奶回到了枫林渡,因为妈妈,外婆知道了很生气,把别人告诉她的话告诉了妈妈"蓝蓝小时候,年轻力壮的人都要去要饭,更别提早失去劳动力的奶奶,奶奶就带着蓝蓝去捡麦穗,捡回来了,给蓝蓝吃炕饼,自己吃菜坨坨。冬天,奶奶把自己棉裤的棉给蓝蓝做棉衣,自己一老人家冬天穿着单裤……"不知不觉中,泪水已成河。我最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对这本书这么有感触了,因为我也有一个这样的奶奶。她带着长大,把一切最好的给我,尽量满足我的需求,她比妈妈懂我,知道我的所有爱好,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是我的支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堂。我和蓝蓝的天堂是自己的奶奶。奶奶已不再年轻,我会更珍惜现在和奶奶在一起的时间,奶奶,我爱你。

读后感枫林(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就叫做——枫林渡。枫林渡是一个地名,是在乡下。很久以前,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在乡下与奶奶相依为命的蓝蓝和奶奶一起随妈妈来到了城市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

在城市里,蓝蓝还有一个弟弟——童童。和一大群大杂院的小伙伴,还有一只叫短尾巴的乡下小猫。因为童童家里有许多学校里的同学家里都没有的东西,比如汽车之类的,所以在学校里大家都把童童当成大司令,什么都听他的。于是,童童渐渐地骄傲起来,开始向大家炫耀,大家见他这样骄傲。便开始渐渐地不去理他。于是,童童在他们那里总是装得很牛气,总是说自己家里东西又好又多,而他们家没有,大家越是不去理他,他就越牛气。因此,经常跟别人吵架。

放暑假的时候,蓝蓝把在乡下的哥哥稻虎请到家里来,但是童童一直不把稻虎放在眼里,一天,稻虎终于憋不住了,和童童打了起来,正当他们打的分不开时,妈妈回来了,童童一见妈妈回来了,便躺在地上大哭,妈妈一见童童哭了。拉起来一看,他的耳根旁有被稻虎抓下的三道血印儿,便骂稻虎,说稻虎是哥哥,童童是弟弟,你不能欺负他。稻虎收了委屈,到房间里哭了一会儿,突然,稻虎抓起衣服跑了出去,他身上带着钱,本来就准备走的,现在,他已经执意要走了……

自从稻虎走了以后,奶奶也打定念头要走,可是,奶奶希望在走之前看到蓝蓝能和妈妈亲亲热热地在一起,于是,奶奶咬咬牙,开始冷淡蓝蓝。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蓝蓝早日从身边赶跑,赶到蓝蓝妈妈身边!蓝蓝只剩下短尾巴了,于是,她更加爱它了。

妈妈看见蓝蓝和短尾巴每天分不开,很反感,觉得妈妈还不如一只难看的猫。她便把怒气都发泄到短尾巴身上。可是短尾巴很乖呀!它从来不像别的猫,也觉不去别人那里撒娇。可是有一天,短尾巴不知怎么走进了妈妈的房间,童童正好在舞木头大刀,手一滑,刀飞了出去,把妈妈买的花瓶打碎了,妈妈听到声音,走到房间一看。看到满地的碎片,便问童童是不是他打碎了,童童一见短尾巴也在,便说是它打碎的。妈妈生气了,拿起一根棍子,关上门。跟短尾巴争斗。过来一会儿,等蓝蓝回来走进房间想去抱短尾巴的时候,短尾巴已经从之前被它撞碎的玻璃处逃走了。

几天后,蓝蓝的朋友发现短尾巴在一个墙洞里。于是叫来蓝蓝,可是它什么也不吃。过了两天,清洁队的人发现一群小孩总围着一个墙洞,一问,知道里面有一只猫不出来,就用铁锹去驱赶,短尾巴终于跑了出来,前面,垃圾车正在倒车,短尾巴已经跑不动了,它朝市长小院急切地叫着,当蓝蓝打开窗户的时候,车轮已经压到了短尾巴身上,蓝蓝吓得闭上眼睛,等蓝蓝再睁开眼睛时,短尾巴已经被垃圾车运走了。

又过了一个月,奶奶在买菜的时候不小心把腰给撞到了。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后,外婆决定家里什么事都不准奶奶做。可是有一天,童童早上又在指示奶奶做这做哪,蓝蓝终于忍不住打了童童一顿,在学校里,童童又因为一件小事和同学也打了一顿。回到家,外婆听完经过后,批评了童童,童童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成为了一个好孩子……

后来有一天,童童帮奶奶晾衣服,结果不小心摔倒了……事后,奶奶背着蓝蓝回到了枫林渡,过了几天,蓝蓝也背这家人回到了枫林渡,她还留了一封信,上面写着……

这本书告诉我:人不可以太骄傲,不然的话,谁都会嫌弃你。人一定要谦虚,才会有好朋友。人不可以只注重外表,要看看他们心里想得是怎样的。就像有一句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黛玉读后感1000字通用5篇


即使读的都是同一本书,不同的人在阅读的时候会获得不同的感悟,我阅读了作品这本书,读完后受益匪浅,感慨万千。写一篇读后感能让我们更好的领悟作品。下面是栏目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黛玉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黛玉读后感 篇1

作为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衰亡为背景,宝黛爱情为主线诠释了,家族悲剧,爱情悲剧,以及诠释了那个时代的悲剧。或许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便是最好的解释吧。那个时代的许多人或许的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经受着无穷的折磨。没有仁义,没有亲情,只有封建统治下的富人的腐朽与奢靡,和穷人的贫困与伤痛。

读完红楼,心中便涌起一股酸涩。或许是感慨家族兴衰,或许是离殇佳人已逝,或许是心疼那份简单的执着。在复杂的社会存在属于他的一份简单心事,抑是在简单的相许中领会了人性的多变。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猜嫌。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奠定了她一生的执念。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愿意是,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何必用他对她的爱,赌上她的一生。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却不知真谛更多的是变却故人心,故人心易变啊!这份改变或许本不是内心深处的想法。痴傻得他,怎么会知大婚当日,她喊出那句,宝玉,你好时有多心痛。是你好狠心,还是你好好保重,或许无法取证,但我知道,当爱他入骨时,便是由爱生嗔,由爱生恨,由爱生痴,由爱生念,嗔恨痴念,皆化为寸寸相思。她生命的离去换的了他一生的钟情,古殿青灯下的那个凄凉的背影,寂寞夜晚的一阵阵梵文。是她负了他,还是他错了她。现实就是这样,如果不轻易许诺,如果不轻言放弃。生活是否还如此凉薄。

我想或许曹公是真的偏爱黛玉的,否则怎会将自己的满腹才情都倾注到一个弱不禁风的身躯上去。她既自卑又自尊,既敏感又坦荡,既尖刻又宽厚,既孤傲又谦和,既脆弱又坚强。生性孤傲,更不喜繁文缛节,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有自己的主见。她不会像薛宝钗那样一昧地迎合贾母等人的喜好,一味的追求功名利禄;也不会像王熙凤那样千方百计地取悦贾母。他坚持做自己,就像贾府里边一株秀丽的白莲。

虽然对于林黛玉的美曹公并没有过多地笔墨。但几句降珠仙草得“受天地之精华,复得甘露滋养,遂脱了草木之胎,换得人形”,便体会到了异常的清秀非凡。并且黛玉身上天生一股风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气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黛玉初来贾府的场景。也是宝玉从此被深深打动的一刻。或许一见钟情就是如此吧,能够见到彼此就满心欢喜。

或许寄人篱下的日子并不好过吧,别人眼中的小性子,的敏感,的刻薄,都来自那颗自卑的心吧。初到贾府,尚处于孩提时代却仍要谨记,母亲生前嘱咐。倘若,生活在自己家中,十来岁的少女不应该是无忧无虑,顽皮戏耍的年纪吗。所以她学会了看眼色,尽量让自己的举止合乎情理,却让自己变得异常敏感。会在深夜里暗自思量,到底是父母双亡,到底是无依无靠。用自己脆弱的身躯来支撑起,贾府这个富家豪门里的风雨。

我是理解黛玉的小性的,但我见得更多的是他的坦诚。待人宽厚,不做作,能将别人对自己的好尽可能地放大。她给自己的侍女鹦哥起名字,她希望她能一直在她身边,陪她好好的度过一生吧。可是,当我看到他的名字叫紫鹃的时候,我心里好难受啊!杜鹃啼血猿哀鸣,杜建及紫鹃,会随着主人死亡吐血而终止他的生命。我多想,那个黛玉永远是初见时娇柔的黛玉,而不是后来,在宝玉大婚之日病死床榻的伤心人。我更气,大婚之日,掀开红盖头发现不是他的林妹妹的宝玉不是去寻找,而凝视所谓的肤若凝脂。相对于薛宝钗的事故,有城府,能多方面的取悦别人。我更爱他的坦诚。香菱学诗时,反观宝钗的态度,我真的很厌恶那句得陇望蜀。每个人有自己的追求,何必用自己的眼光来评判别人的行为举止。而一句“既然要作诗,那就拜我为师傅”玩笑中透出一份诚恳与单纯。这份简单,有谁不爱啊!

我想我最爱的便是她吟诗作对的才气了吧。她喜欢诗中的浪漫,可以忘却现实的烦恼,徜徉在诗中美妙的境地。或许卑微的人总想踮起脚尖,他们可能期待够到伟大的东西。虽然自己无法做主现实,但提笔的时刻可能就忘却了一切伤痛,虽然生活把她逼到生命的死角。所以她爱书,不但读《四书》,而且喜读角本杂剧《西厢记》、《牡丹亭》、《桃花扇》;她更爱是人身上的洒脱,那种藐视一切的魄力,同时又将世间万物广纳于胸。所以书是她的第二个世界,是她可以忘却烦恼与忧伤天堂。对于书她不仅能做到熟读成诵,对于那份文字的钟爱他更有自己的见解。曹公肯定像宝玉一样爱惨了这个女子吧,似乎历代才女的特质都有黛玉的身影,将美好融进林黛玉的生命,来满足一切的向往。她代题“杏帘在望”为宝玉解围的细节,使人联想到李清照与赵明诚比作《醉花阴》的轶事,更表现出他对宝玉的那份真挚的感情。“堪怜咏絮才”则是与谢道韫比肩。但林黛玉又也区别于历代的才女,即曹公赋予她的悲剧命运和叛逆。我想她的诗之所以写得好,便是由于她有极其敏锐的感受力、丰富奇特的想象力以及融情于景的浸透力;即使一花一树,一草一木如此平凡的事物,她只要一触及,立即就产生属于自己的新奇的构思和独特的感受和见解。除此之外,那种不向现实低头的精神,她能将自己的灵魂融于万物、通过咏物抒发自己的痛苦的灵魂和悲剧命运。

所以葬花词,更多的是她所面临的境遇吧!红颜自古多薄命,她此生红尘,无欲无欢;她归路茫茫,守荷自清香;她情痴漫漫,血染桃花红。红颜易逝,刹那芳华。最后才发现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树辞镜花。她慨叹人生以花自诩。叹身世遭遇和悲剧命运,她以落花自况,血泪作墨,如泣如诉,抒写了自己的花落人亡的哀愁和悲愤。“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这是对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愤懑;“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对贾府冷漠无情的控诉“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则是对美好理想的渴望与热烈追求;“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了她的高洁的情志和至死不陷于污浊。至于“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等数句,更是几次重复,特意强调,并通过鹦鹉也会吟哦的描写,可知曹公是大有深意的:杜鹃啼血便象征着人的死亡。一首《葬花吟》它真实地展露了一个充满痛苦充满矛盾而又独抱高洁、至死不渝的心灵世界,她是黛玉遭受的苦楚,是她对于这个不公世界的挑战,更是一个女子在深宅大院里独自遭受的人间风霜。我想《葬花吟》之所以能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原因正在这里。诗表现了她独立不阿的人格,诗表现了她美丽圣洁的灵魂,诗使她具有一种迷人的艺术光辉,或许,无诗,也就无黛玉吧。

但是这样的她,是不太会被那个封建没落时代接纳的,在“女子无才便是德”封建社会,她的才情学识不会被时代承认,她的爱情也不会轻而易举的成功,封建社会大家族里一切为先的是亘古不变的利益,而在哪里生活的她,虽然个性张扬,率真坦荡,执着追求高品质爱情,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一个个似枷锁般钉在她的爱情上。她的特立独行,她的身上体现出前的前卫,进步是被认为绝对的叛逆,是被封建礼教所不容的,也正是由于她的叛逆及对心灵相通的爱情的执着追求才更引起封建家长们的不满,作为一个异类,她的失败及悲剧命运是注定了的。

黛玉读后感 篇2

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府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为脉络,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故事为主线,通过家族悲剧、女儿悲剧及主人公的人生悲剧,揭示出封建末世危机。我不得不感慨作者的写作能力,塑造出一个个深入人心,形象饱满的角色,宏大的布局使整个情节一气呵成,荡气回肠。

而纵观整本书,我想仔细谈谈我对书中金陵十二钗之首林黛玉的感受。她生得倾城倾国容貌,兼有旷世诗才,是世界文学作品中最富灵气的经典女性形象。未读《红楼梦》之前,我对林黛玉的看法仅仅只停留在一个柔美病态、弱柳扶风的模糊印象里,读红楼梦后,我开始喜欢这个真实洒脱的姑娘了。

先说说其容貌,宝玉初见林妹妹时所言: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王熙凤也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薛蟠更是: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这样极高的描述可见林妹妹的天生丽质、楚楚可人。

林妹妹的才华想必也是有目共睹的,其最为著名的《葬花吟》就可见其才华横溢。她品诗、爱诗,把文学视作最忠诚的知己,而这知己不是任何事物的附属品,它有自己脾气。书中她自高奋勇指导香菱学诗,告诉她不以词害意。

这简简单单的五字不以词害意,更是将她的才华展现的淋漓尽致。三百年前的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却知道写诗第一立意要紧不能流于辞藻见了浅近的就爱。大观园才女如云,写一手好诗并不稀奇,将写诗上升到理论,却并不容易。

这样一美貌有才的女子若还开朗外向、爱笑爱闹、真实洒脱又怎能让人不爱呢

大多数人对黛玉的印象仅仅只停留在哭哭啼啼的大致里,的确,黛玉常哭,但她本就是仙草化身,是为了前世恩情而来世间走一遭的,她唯一的使命便是将眼泪还尽,然后返回仙境。

但她同样开朗活泼,在贾府这样一个大熔炉,严明的生存规则、自上而下的压力面前,所有人都学会圆润隐忍,薛宝钗处事稳重、温柔世故。但是她始终倔强的捍卫着她的棱角。迎春出事的时候,她哭得伤心;病重的时候,嘱咐袭人隐瞒自己的病情,以免宝玉担心。对下人,她愿意教香菱写诗,愿意与紫鹃姐妹相待。一颗赤子心,对所有人坦诚相待,也没有什么门第之见。她的世界,是一个十六岁少女的灰色童话,有瑕疵,但是真实。

不得不提的就是她与宝玉的悲惨爱情故事。在大观园众多好姑娘里,秒懂宝二爷笑点的,只有林妹妹。从来不劝宝二爷考功名,偏爱他顽石不化的,也只有林妹妹。林妹妹更是注重精神而不功利的,史湘云劝宝玉要注重仕途经济时,宝玉毫不避嫌地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纵眼望去,整个大观园里

真正不视他不成器,真心理解他,懂他的人,除了林妹妹,又还有谁他们是爱人,更是知己。

关于妹妹的描写还有很多精彩的小细节可见起性格,大抵也是难以讲完的。而若让我概以一字,那便是真。她是个没有被世俗污染的最纯真的人。

借用曾见过的一段话来说她的脾气很大,她的手掌很小。她的嘴很硬,她的心很软。她灵秀如水,执着如火。她不同于一般女子。她很瘦小,但是她很有力量。她叫林黛玉,上下五千年,她是美神。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她在那个时代香消玉殒,但是她属于所有时代。

这样一个尤物,怎能令人不爱呢

黛玉读后感 篇3

大家可还记得林黛玉?对,正是那个花下葬花的林黛玉,曹雪芹笔下的与花有缘的林黛玉。

小时候也看过林黛玉的越剧影片。那里面的人物除了贾宝玉、林黛玉,也都想不起来了。只是记得花树下,音丽而思深的吴侬软调划过长空,仿佛枝上的一滴露,颤颤落下。

黛玉手持花锄,在树下忙碌,边葬花,边悲唱:“花谢花飞花满天,红销香断有谁怜……。”突然,一声“林妹妹“叫来,竟是贾宝玉。千般柔情尽在他这一句“林妹妹”。

乍看去,黛玉多愁善感,待人遇事略显刻薄。仔细瞧,才微微想到黛玉的无奈,内心压抑而无处诉说。可她可爱的地方你瞧见了么?不只是浓郁诗情,绝色佳颜,也是那一点天真慧黠,善雅虐。这才是她内心深处最真的,远不是人们所夸大的如此多愁。

而黛玉的俏虐正如宝钗所说:“世上的话,到了凤丫头嘴里也就尽了,幸而凤丫头不认得字,不大通,一概是世俗取笑。更有颦儿这促狭嘴,用”春秋“的法子,将世俗的粗话,撮其要,删其繁,再加润色比方出来,一句是一句。”

人说黛玉的美式一种艺术,“呜呼一声犹未了,落花满地鸟惊飞”。但她的人却如此的立体鲜活。她的人不只是晓风染白莲,她比大观园里任何一个女子都要美。内心犹如牡丹,姹紫嫣红开遍。可“此花有殊色,只为一人开。”

她丰富的内心,只有宝玉懂得,而宝玉的内心,她也懂得,所以他们相知相爱。

本应是一段姻缘,却因为黛玉的傲而娇,不肯说出口,错过了一生。我又想到红拂女,她只将心事表与李靖,便做的一生一世一双人。何苦藏得那么累呢?黛玉最后终是含冤而逝,犹如花儿刚开便枯萎,令人惋惜。

从黛玉身上,我总结出:人生短暂,不要忸怩而不肯放言,时间飞逝,转眼青丝成白雪,我们应该活得大胆,活出自己的人生。

恍惚中,我仿佛听到黛玉又在低唱:“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宝玉唤一声“林妹妹”,她罢唱,回眸对他盈盈一笑,只见日月失色。

黛玉是一个貌美如花,心如花静,身如花柔,命如花短,与花有着不解之缘的女子,愿她来世活出精彩。

黛玉读后感 篇4

红绡香断了她的梦,谁为她卷起那闺帘?

看罢一段心酸,泪不觉为她而滴下,这样的女子像是已看穿了般的凄婉,为谁情钟,为谁暗洒相思泪,离开了父母,失去了亲人之痛,在深宅高院中的无奈,或许在此刻就已经注定她的凄凉结局,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知有谁知呢?

没有了那份清高的孤傲,她躲开众人,手把花锄出绣帘而去,你道是她尖酸刻薄,却不知她有多少泪珠儿在漆黑的夜晚落寞的流下,她的悲哀同这些落花一般,质本洁来却要深陷污淖渠沟,这样的女子如何能忍受,她宁愿拾一抔净土掩风流。即使没有人来明白她,她也依旧那样傲然于世,并非一味哀伤凄恻,仍然有着一种抑塞不平之气抒发,可惜命运却让她无从逃离,即便满腹才华,即便是世外仙姝,即便是有众人的疼爱,她到底魂归太虚,时代的风刀霜剑让她避无可避,连同她的爱情也无可避免的幻灭在肮脏的尘世。

假如要去演绎她的一生,再精湛演技也难以来真正诠释,因为她就是她,难以让人去模仿的真女子性情。但是若让我来说另一个女子,与她又是何其的相似,才情洋溢,智比天高,傲视于一切,但同样将自己的一生葬送,葬送于不能永恒的爱情,葬送于一样不堪的尘世,她是张爱玲,她又像是另一时代的林黛玉,一样是满腔的哀愁,无从化解,只剩下满是哀伤的文字来证明她们的存在,黛玉葬的是花也是情,也许在看到黛玉葬花是她也有些同感,也许就在那时改变了她的路。一样花开为底迟,为底迟呢?或许我们无从解释这些相似,却能明白这其中的悲哀,花落,葬了伊人泪。

永远都会有人在看完葬花后发出同情的感慨,却没有多少人会想去为她拂去眼角的泪,别说她是个不存在于世的女子,但她却真真的让你为她哭泣,让你为她不甘低头屈服的孤傲不阿的性格而折服,《红楼梦》里有太多的悲哀,黛玉的葬花让这份悲哀升华,渲染着那个家族即将到来的萧条。为黛玉葬花而哭泣,为她幻灭的爱情而哭,也为她的愤然之气而哭。

一段葬花吟,亦是一曲离人之殇,愁断了千古女子的悲伤泪。

黛玉读后感 篇5

黛玉葬花的那一节最让人记忆深刻: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在常人看来,落英缤纷该是无比美妙的场景了,可是面对落花,黛玉想到的却是自己死后的情景,竟然到达无法释怀,潸然泪下的地步。在现实社会中,除了宝玉,再没有别人能够读懂她的心灵。可是宝玉常常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不停地被封建礼教的追随者拉向他们那边。我们常常在书中读到黛玉生气的描写,难免留下她小气的印象,其实她小气的背后却是自己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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