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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关于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精选7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关于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精选7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1)

巴克被狠狠地揍了一顿后,这里又运来了其它的狗。一个一个都被那个矮胖子收拾了一顿。许多够都被别人带着,轮到巴克了。一个身材矮小,形容枯槁的男人把巴克带走了。巴克看见钱在佩罗和那个爱胖子转手时,就知道自己又被交易出去了。从此,巴克有了新主人:佩罗和弗朗索瓦。

巴克和新来的够柯利去看其它狗。一个是伪君子斯皮茨,一个是闷闷不乐,愁眉不展的戴夫。戴夫只知道吃和睡,对其它的事情都不感兴趣。当它们坐的船“独角鲸号”穿过夏洛特皇后海峡时,船像着了魔似的颠簸起伏。这样的情形让巴克和柯利都吓得发狂,但戴夫只是眼睛挣开了一下,打了个呵欠,又去睡觉了。

在迪亚海滩的第一天,巴克很诧异,它已远离了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这里,到处都是野蛮的争斗,一点也不安全。这里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从此,巴克必须改变生活习惯。这里的够充满了野性,一不小心就会丢失性命。巴克的野性慢慢复苏。我想,巴克面对着狼一般的'狗,会逃避?会攻击?不过巴克总有一天会野性大发,到那一天,巴克的命运一定会改变!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2)

出于对动物的喜爱,我常会找一些这类的书慢慢翻看。《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角的书,却和一般的侧重于狗的忠诚、可爱之类特性的书不同,它以叙述的形式讲述了巴克从一只温顺亲人的家犬在棍棒法则和野性的教育下转变成“狼王”的故事。中西方文化有差异,在语言的表达方面也有所不同,但文章中透露出的 “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 的意识和对生命的热爱,依旧深深吸引着我。

巴克在被拐卖前,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 荒野生存 规律和竞争规律的 雪橇犬 ,它与它的主人桑顿一起,在北方闯出了名声,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苏格拉底说: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准备死亡,练习死亡,因为死亡能够使我们的身体消失。这句话听起来有些消极,然而在杰克 · 伦敦的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他的小说的死亡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

文章中的巴克有许多吸引我的地方,比如它的坚韧不屈,听命棍棒法则却并未被驯服;适应力强,为了生存学会了以前养尊处优时不会的技能;热爱自由,对新生活充满了向往和渴望;勇猛凶残,想象力丰富,善于耍心眼,施诡计,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富有激情,当桑顿把它从棍棒中救出来,并像孩子般照料它时,它表现出对桑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爱以及忠诚。也许巴克不够完美,但在我眼里,它充满了魅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3)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句话的含义,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

狗的祖先是狼,狼属群居动物,单独行动是做不了任何事情的。而每个狼群都会有一个首领,所有狼会对它绝对服从,也不会自相残杀。狗也一样,它潜意识里把自己的主人当做自己的首领,因此对主人的朋友,亲人也会友好,把他们当自己人。而狗的防范意识也很强,决不允许陌生人闯入自己的领域,在自己主人受到威胁时连陌生的狗狗也会攻击。这是它的天性。

巴克从小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贵族生活,但在它四岁时,被家中的一位仆人偷出来并卖掉了,沦落为人类赚钱的工具,从此,它的一生命中注定要坎坷……

巴克从“国王”变成了拉雪橇的狗,在棍棒下忍受疼痛的它,懂得了应该服从现实,它渐渐变得狡诈,它的野性也开始慢慢复苏了。同时,它也牢记住了一个道理: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在艰难的工作中,巴克也凭着自己的能力,占领了领头狗的位置,而它的野性也在不断被经历所唤醒。虽然巴克在狗队中是领头,但在人类严重,它并没有地位,没有关爱。直到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桑顿的出现。

在巴克生命垂危的时候,是桑顿救了它。他们经历了一件又一件事,使他们感情加深,两人互相关爱,互相照顾。巴克与桑顿就这样结成了好朋友。巴克一边陶醉在桑顿给它的幸福生活中,一边向往着森林中无拘无束的生活,它?在两边徘徊着,犹豫着,可命运还是帮它做出了选择,它最终走向了狼群……

像巴克一样,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重重困难,该面对的,我们绝不能逃避,因为逃避就证明我们懦弱。只有勇敢面对,生活才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4)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花了4天的时间看完,我的感触特别深。这本书的主人公布克是一条狗,是以它的视角展开描述,让我们可以很好的了解动物的内心世界。

布克它是法官米勒家的狗,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可是后来被狗贩子卖去成了一条被奴役的雪橇犬,在天寒地冻的环境里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中布克和其它队员们同甘共苦,最终成为一条优秀勇猛的雪橇犬。在布克危险时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可是桑顿被害了,布克替它报了仇。最后它听从内心的生活步入狼群。

在这本小说中布克经历了好多主人,有让它过上养尊处优的,有让它拉雪橇的,有拿铁棒残暴毒打它的,也有帮助它的。看到这里,我想放声对那些帮助它的人说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你对它好它也会回报你的;对那些伤害它的人们我想说动物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我们不能这样对它。布克它从养尊处优到回归荒野成为群狼首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懂得适者生存的道理,让我们明白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只要像布克那样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经受磨练,就会百炼成钢,实现自己的目标,最终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5)

在这个暑假我和妈妈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本书吧!首先我要告诉大家,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狼犬,他从小在米勒法官家长大,它从前的生活过的很开心,后来,米勒法官院子里的园丁把巴克卖了,然后巴克被一次次的转卖,后来巴克成了雪橇狗,佩罗和佛朗索瓦是巴克的新主人。在那里,巴克与同伴们生活的很快乐,有是也会发生一些战争,比如巴克与斯皮茨的战争,最终巴克赢了,它取得了领头狗的位置。自从巴克当了领头狗,这让佩罗和弗朗索瓦大吃一惊,巴克的表现非常出色。有一次。巴克它们被卖给了一个毫无经验的人。它们的新主人要去冒险,就是去快要融化的冰面上走路,它们的冒险没有成功,就陷入了水里。巴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桑顿就被收养了巴克,最后巴克的主人是桑顿。巴克和桑顿过着快乐的日子,最后巴克与一个狼群接触,之后成了狼群的领袖,过着快乐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要学会坚强,战胜自我,像巴克一样努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6)

前几天,我有幸拜读了杰克·伦敦的名作(荒野的呼唤),感触颇深。

文章讲述了一条名贵的家犬布克被贩卖到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当雪橇犬,处尊养优的它面临重重困难,但他最终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他的原始本能复苏了,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并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的首领。

布克在走向荒野的道路中历经了许多坎坷,承受着人类无情地鞭打,在和同伴的争夺中遭受一次又一次次的挫折,在险恶的环境中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它凭借着顽强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心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成就了它辉煌的'一生。

信心和勇气是成功的必然条件,而我偏偏缺乏他们,当我面对困难时,我总是鼓不起勇气,拿不出信心,为此,成绩很难得到提高,有时离成功仅一步之遥,但我却退缩了,放弃了,最后成功也与我失之交臂,失去一次又一次的机遇。

如今,我被布克感动了,它从舒适的南方家庭环境被放逐到恶劣的寒冷北方,从溺爱它的主人家到一群完全陌生的合作伙伴,无论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它面临的困难都比我大,但它都克服了,一步一步挺了过来,最终懂得了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何况我们人类呢?

如今的我们像正在茁壮成长的幼苗,虽有老师、父母、朋友的关爱,但成长的过程必须是自已拿出勇气和信心去接受挑战,经历风雨,只有那些接受阳光雨露滋润的小苗才能长成参天大树,而整天呆在温室里的小苗,是需要别人的浇灌和呵护,是适应不了大自然的挑战,最终也将走向毁灭。

同学们,以布克为榜样,拿出勇气和信心,告别昨日的懦弱,勇敢的接受困难的挑战,战胜自我,你也会成为“狼首领”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7)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过一种动物,认真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虽然人类多将动物当成宠物来养,可也只会把它当成宠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却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的狗--巴克。最初巴克就像我们今天的宠物狗一样,过着养尊处优,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既传承了父亲的威严,又传承了母亲的机智敏捷。要不是可恶的园丁因缺钱将他卖给狗贩。使它的命运从那一刻起就改变了……

巴克一下子从“国王般的身份沦落为一只苦役狗,它在血淋淋的棒子和锋利的牙齿上服从了现实,它在残酷的现实中牢记一个道理:“强者为王,败者为寇”。一个个的主人匆匆走进它的生命,有的给予它爱与温暖,有的又将它拉回现实生活中去,各式各样的主人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在恶劣的环境之下,它的野性慢慢复苏,并渐渐扩大……

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感到身心疲倦,但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只狗的身上,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卡住命运的咽喉,主宰命运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命运所欺压,变为永远的悲剧……”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困难重重,也会在人生的低谷里徘徊。退缩,解决不了问题;软弱,只会让困难加剧。唯有勇敢地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站在人生的高峰,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当我细细品读着“书韵”时,我不禁读懂了作者的内心,他写的不仅是巴克,更是对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做生命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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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篇精选: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单篇精选: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要说一篇令我感触良深的文学作品,那就是小说《野性的呼唤》了。

对于我来说,这是一部特殊的作品。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充满灵性的狗(这一点够别具一格的吧),作者以第三者(旁观者)的角度将这只灵慧的狗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眼前。细腻的心理描写,作者善于捕捉那动人的细节,让我们宛如置身其境。

这条灵慧的狗有个好听的名字——巴克(Bark)。整篇小说以美国大金矿的发现为背景,事件集中在一个冬天和春天,巴克由文明社会的、悠闲散漫的生活逐渐进入蛮荒社会的弱肉强食的生活,并最终回归自然。文中作者对环境的描写并不很详细,但却能让人从细微中感觉到变化,冬天雪的厚积,入春后冰河的瓦解都尽能从细微中体会。

从译文上看语言,没有风华日丽,只有平实朴素,以朴实的语言构造如此美妙的故事是难能可贵的。从情节构思上看,作者也是颇费心机的——以一种神秘的呼唤为主线贯穿全文。巴克几易其主而没有长久的主人,这也暗含了巴克的最终“主人”,那就是自然——小说也是以巴克回归自然为结尾的。

从思想性看,这给我很大的冲击。巴克逐步回归自然,自然天性也逐渐恢复,进入自然中弱肉强食的社会,利用智慧和自身条件战胜对手,令人叹服。更重要的是巴克与主人间的情谊,至真,至善,至美。为了这点情谊,可以置生命于不顾,即使自己已经奄奄一息。它深通人性,热爱主人;在同类间,它敢于迎接挑战,沉着机智。

总之,整部小说平淡中充满新奇,如一酿清液,可以冲清我们的心灵。建议细细品读,回味无穷!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


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浓浓的兴趣。常常可以将他们写成一篇读后感,用来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

关于野性的呼唤英语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本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了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它遇到了它真正喜欢的一个叫桑顿的人。他们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为桑顿报了仇后,巴克回归了大自然。

"The call of the wild" the protagonist is a dog named buck. It had no worries of life in America south, was a family servant secretly sold to Alaska as a sled dog, after witnessing a sight, it begins to follow the "stick" and "teeth" principle, and gradually become a good sled dog. Later, he met a man named Thornton it really like. They go to the eastern treasure hunt, Thornton was killed by indians. In revenge for Thornton, Buck returned to nature.

故事中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中后并不愿意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成为了新的强者,体现出了“适者生存”这条法则。它虽然是条狗,但如果换作我们,也未必能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更不可能成为那里的强者。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那样顽强、不屈、不放弃希望,毕竟,在未来的社会中,我们也可能会经历挫折、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如果我们能有巴克那样的精神,才可能使我们成功。

The story of Buck's image is a symbol of a strong survival wisdom, strong will, tenacious survival strength and agility in the harsh living environment. It came to control the new environment after is not willing to suffer other strong, but efforts to adapt to, continue to struggle, become a new strong, reflects the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this rule. Although it is a dog, but if for the rest of us, may not be able to survive in such cruel environment down there, are less likely to become strong. So, in reality we should like buck as tenacious, unyielding, don't give up hope, after all, in the future society, we may also experience changes in frustration, turn the world upside down, and if we can have the buck that spirit, it may lead us to success.

而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有大的作为。

Now, if we encounter a little frustration was down, so is also not a dog, nor as large in the future.

双语对照翻译不正确取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3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4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他被许多读者称为“写狗的家伙”。但《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是伦敦作品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条狗。书中的许多段落,简直就是一首诗。

《野性的呼唤》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被转卖后再转卖成一条雪橇狗,一直到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死去了,它便因祖先遗传和环境,成为一只巨大的狼,而且是狼族的首领。

在杰克.伦敦写自然.写强者的小说中,《野性的呼唤》和《热血生命》,堪称两不最有特色的代表作。读这本书,你会惊叹巴克那神奇的力量和狗的精神,一件你觉得狗做不到事,书中的狗却做到了。读这本书你会非常喜欢狗,而且你也会知道要怎么照顾狗。书中的许多语言生动形象,仿佛当时的画面就出现在你的眼前。在书中的许多事情会让你的心情跟着紧张,跟着开心,跟着伤心,还能让你懂得生命的珍贵。

《野性的呼唤》是一首野性的歌,强者的歌,也是回归大自然的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5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机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6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读其他一些书时,有时看一会儿会玩会手机吃点东西换一下脑子休息会儿,读这个,看了这段就迫不及待接着往下看的劲儿,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

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狗,因那时的淘金热,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之后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最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不惜性命地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桑顿死了,这给它留下了无限的惆怅,这多少有点像饥饿,但是饥饿能用食物来填补,可是惆怅却使它疼痛了又疼痛。”桑顿是巴克爱的人,不同于对之前遇到的一些人一些狗的喜欢,是爱。作者让我们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纵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

故事里,狗也有不一样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爱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职责,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本书教给我们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我们要变的更强!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能够让一条礼貌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能够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或许是一种灵魂的归属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7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不是普普通通的狗,而是担任全书主角的狗,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故事的大背景是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故事从一个安逸的城堡开始讲起,巴克,是一个富人家的宠物,每天负责看家护院,照看主人家的孩子,生活舒适安逸。后来北方开始了淘金的大规模运动,无数人前往北方,去追寻着自己的黄金梦,这也给无数的狗儿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巴克就是其中不幸的一个。

他被一个花匠的助理卖给了狗贩子,从此踏上了一条回归野性的道路。他首先被关进笼子里运往北方一个训狗猎人的手里,猎人直接把巴克从笼子中放出来,巴克企图反抗,但被猎人的大棒狠狠地教训了,他第一次被揍得那么惨,他逐渐开始明白了,棍棒的统治方式,“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就得服从。”。他从此和其他的被贩卖的狗关在一起,狗群里每天互相厮杀,他也在慢慢的褪去文明的外衣,回归原始的野性,从被别人欺负,到最后称霸,他已经变得狡猾、贪婪、无畏,但是他还是没有变坏,他没有恃强凌弱,他仍然恪守正义的法则。

最后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爱他的主人索恩顿,他在主人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本以为故事就要圆满的收场了,在他和主人一起去探寻黄金宝藏的时候,他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在荒野深山之中,找到了黄金宝藏,他已经恢复了一半的野性,可也舍不得离开他心爱的主人,在一次与狼的相处中,他发现这就是他内心一直呼唤他的声音,但是他还是眷恋他心爱的主人,他再次回到主人身边,那几天,他寸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因为他之前的好几任主人都在他的生命里消失了,他太害怕失去主人,尤其是这个对他特别好的主人。

在和主人呆了几天之后,他又想独自进入森铃里觅食,就独自在森铃里猎杀了一头大的领头公鹿,之后他又回到主人的住处,但是在快要到住处的时候,他嗅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氛,他知道主人一定有生命危险了,他谨慎的向驻地慢慢的前进,他首先看到了主人的朋友乔死在了草丛里,身上插着一支箭,又往前走去,看到了另一个主人的伙伴浑身被箭刺中,也死了。

此刻的巴克,看见正在欢呼鼓舞的印第安人,彻底愤怒了,他咆哮着冲进了人群中,开始了疯狂的厮杀,他高大雄壮的身躯,在瞬间撕裂了许多人的喉咙,他嗅着主人最后的一丝气息,气息在靠近河边消失了,他知道主人一定是死在了河中。他在河边呆了很久,最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他从此就无一无挂了,这时候狼群正好回到了这片山谷,巴克的体型有三匹狼那么大,他足矣一个人抗拒一群狼。最后,他杀死了几头领头的大狼,和之前的那头狼再次相遇,他从此称霸了狼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

每年都会回到曾经的那片驻地,去吊唁自己的主人,后来那片山谷就是狼群的居住地,再也没有人敢侵犯那片土地。

书中更多的是关于人性的探讨,最先进文明的人类,可能在特殊的条件下,变成一个野性贪婪的动物,本书,借用巴克,一条狗的故事经历,诠释着在面对生命危险之时,生存就是唯一的选择,为了生存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换句话说,我们当今的文明,也需要一点原始的野性,不要让文明夺取了一些原始野性中的宝贵精神财富,譬如对胜利的渴望,对事业的执着,对生活的隐忍等等。但不可让野蛮的欲望占据了文明的道德本性,否则人们将回到精神上的荒蛮世界里去。

跌宕有趣的故事情节,深厚的人和狗的感情,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8

跟对人很重要,可惜狗不能主宰自己的去向。在第一个主人麾下,他们一同创造了旅程的记录。因为主人有破纪录的目标,有作为一个政府的信使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危险,从不退缩的性格,有对狗儿们赏罚分明和爱护。在第二个主人手下,没有了创纪录可言,像机器工作一样死板,但毕竟还有基本的爱护,所以他们历尽艰险还是完成了任务。在第三个主人手里,繁重的任务,心毒手狠地对待,彻底把巴克变成了皮包骨头,经历了生命最重的磨难。物极必反,在最后的主人桑顿手里,巴克得到了爱——其他人照顾狗是出于责任感或商业利益,他照顾狗却如同在照顾自己的孩子。

曾听过一句话:这辈子所有的挫折与困难是为了某一时刻幸福降临所做的铺垫。桑顿给了巴克灵魂的救赎,就像一个闯荡多年的青年遇到了携手走入婚姻的至爱。十分怀疑他们上辈子是一对情侣,这一章我看的版本名字为:只为一个人的爱。如果你想感受生命的炙热与美好,就好好读这一章吧,太多的美好不能详述,与狂热赤诚的爱有关,与死亡面前的不离不弃有关,与灵魂的信任有关。

书名揭示了结局。在淘金之旅中,身体内的野性使巴克与狼奔跑在银色的月光之下(结识道上的兄弟),在主人消失后终于甩掉最后的羁绊与狼共舞(成为黑社会老大)。最后变成当地了传说,使伊哈特人毛骨悚然地悲叹。这一结局也折射出作者渴望冒险的性格,身体不时不是充斥着野性奔腾的血液。十三岁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白令海一带去猎海豹;即使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平静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建造一艘船,自己驾着去环游世界,走到了澳大利亚。

杰克·伦敦与海明威一样是我喜爱的作家,而他们都在自杀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我认为他们在结束生命前都是怯懦的,无法面对生活的艰辛鼓足勇气地活下去。对海明威而言,他没像《老人与海》中老头航行到家即使鱼只剩下光光的脊骨也安然沉沉地睡去;对杰克·伦敦而言,他没像《热爱生命》中被人们发现时“只是一股劲地向前蠕动。”

希望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坚持到底,在七老八十时回忆着年轻时的坎坷与美好,对着膝下的孙辈安然地说:“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从来没有放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9

文学总是人学,尽管小说的主角巴克是一只狗。1000个人眼中有1000个巴克,作为在校大学生的我,读出了的是一个青年的转变过程。

刚开始巴克从嗷嗷待哺到逐渐成长的四年(大学躺着也中枪)来,它在法官家过的是悠闲、富足的贵族生活。恰如优秀青年在学校无忧无虑地学习,常年拿着专业课第一,各种奖项应有尽有。

但是,生活就像心电图,当一马平川时你已经挂了,要活着,必然是高低起伏的。巴克被人卖了,先受到了红汗衫男人的调教,得到了第一条醒悟:

在拿着棒子的人面前永远没有机会战胜他。(在一个高富帅拿着钱向你炫耀时没有机会战胜他。所以北爱中吴狄和安迪打赌是很傻很天真的。)

巴克后来又被带到了北极,正如在校青年正式踏入了社会。作者十岁左右就开始做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就了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经历融化在作品里,变成了残酷社会的真实写照。第一次对巴克的触动就是生命的凋零。当同行的一条狗柯利热情地向前迎向一条爱斯基摩狗时却被不分青红皂白,也没有任何宣告,狠狠地咬了一口,又被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踩在身下,兴奋地叫着、咬着直至死亡。在南方(学校),奉行着爱和友谊法则,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感情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北方(社会),肆虐的却是棒子和牙齿法则,谁还顾全考虑仁义道德,谁就是傻瓜!谁遵守这些道理,谁就要被淘汰。

于是巴克开始学会了各式各样的生存,学会了不挑食(刚开始找工作不能挑三拈四的)学会了狡黠诡秘地偷窃(资本的原始积累)最终长成了一条壮壮的狗(扎稳根的青年)。

《这个杀手不太冷》中当小女孩问生活是一直如此艰辛,还是仅仅小时候如此?雷诺回答:一直如此。过了一关还有一关,接下来巴克碰到了领头狗(公司老总)的挑战。它预料布克会是一个危险的对手。于是,它觉得应该先下手为强,只要有任何展示它牙齿的机会,它绝不错过。而巴克学会了把自己的野心掩藏起来,耐心地等待时机。最终夺得了领头狗的位置,很快学会了管理手下的狗,让大家跑起来像一条狗一样

跟对人很重要,可惜狗不能主宰自己的去向。在第一个主人麾下,他们一同创造了旅程的记录。因为主人有破纪录的目标,有作为一个政府的信使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危险,从不退缩的性格,有对狗儿们赏罚分明和爱护。在第二个主人手下,没有了创纪录可言,像机器工作一样死板,但毕竟还有基本的爱护,所以他们历尽艰险还是完成了任务。在第三个主人手里,繁重的任务,心毒手狠地对待,彻底把巴克变成了皮包骨头,经历了生命最重的磨难。物极必反,在最后的主人桑顿手里,巴克得到了爱其他人照顾狗是出于责任感或商业利益,他照顾狗却如同在照顾自己的孩子。

曾听过一句话:这辈子所有的挫折与困难是为了某一时刻幸福降临所做的铺垫。桑顿给了巴克灵魂的救赎,就像一个闯荡多年的青年遇到了携手走入婚姻的至爱。十分怀疑他们上辈子是一对情侣,这一章我看的版本名字为:只为一个人的爱。如果你想感受生命的炙热与美好,就好好读这一章吧,太多的美好不能详述,与狂热赤诚的爱有关,与死亡面前的不离不弃有关,与灵魂的信任有关。

书名揭示了结局。在淘金之旅中,身体内的野性使巴克与狼奔跑在银色的月光之下(结识道上的兄弟),在主人消失后终于甩掉最后的羁绊与狼共舞(成为黑社会老大)。最后变成当地了传说,使伊哈特人毛骨悚然地悲叹。这一结局也折射出作者渴望冒险的性格,身体不时不是充斥着野性奔腾的血液。十三岁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白令海一带去猎海豹;即使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平静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建造一艘船,自己驾着去环游世界,走到了澳大利亚。

杰克伦敦与海明威一样是我喜爱的作家,而他们都在自杀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我认为他们在结束生命前都是怯懦的,无法面对生活的艰辛鼓足勇气地活下去。对海明威而言,他没像《老人与海》中老头航行到家即使鱼只剩下光光的脊骨也安然沉沉地睡去;对杰克伦敦而言,他没像《热爱生命》中被人们发现时只是一股劲地向前蠕动。

希望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坚持到底,在七老八十时回忆着年轻时的坎坷与美好,对着膝下的孙辈安然地说: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从来没有放弃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7篇


读后感大全推荐更多专题:“《匆匆》的读后感”。

读书常常可以增加我们与他人的共情感,结识到更多好朋友,作品这本书当中对于情感的抒发,相信已经让很多人感动。那么写读后感的重点应该是联系实际发表自己的感想。编辑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相信你阅读本页面后有一些收获!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读完朱自清写的《匆匆》,我深受感悟。

从前,我总以为一件事做不完,推到以后再做也没关系,反正时间多得是,并不差这一会儿。可是当我读过《匆匆》之后,猛然明白了时间是那样宝贵,那样来去匆匆,即使在我们说话,吃饭,洗手时也没有停过。

匆匆地,时间老人一去不复返,每当玩电脑的时候,时间从键盘上跳过;每当看电视时,时间从屏幕上闪过,可是我却从未察觉,就这样,让时间白白溜走了。

再想想自己,写课外作业时总是能拖就拖着,直到妈妈要检查时才急急忙忙去做;星期天早晨赖在温暖的被窝里不肯出来,家长叫了半天才肯懒洋洋地起床;玩电脑时总是全神贯注,爸爸不喊就不关机……

时间过得这样匆忙,现在我们无所事事,可是老了之后又会怎么样?人生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只有从现在开始就好好珍惜,好好把握,才不会当年老之后还后悔莫及。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时间都去哪了?我也不知道,因为时间流逝得实在是太快了,一眨眼,便消失了。

这正如朱自清先生的《匆匆》里描写的那样。"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时间和燕子、桃花、杨柳不一样,它可不会再回来,而且它似乎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我们一天天长高,爷爷奶奶一天天变老,都证明它存在,而且流逝得飞快,似乎只要一眨眼的功夫,它就从你眼前溜走了,而你却浑然不知。它快得让人难以置信,更是让人有一丝说不出的恐惧。

时间都去哪儿了?虽然我们没察觉到,但是时间已经在我们不经意间悄无声息地溜走。我们玩耍时,发呆时,揉眼时,时间都溜走了,只不过是我们没有察觉到罢了。

尽管时间十分有限,但是我们可以努力节省时间,鲁迅先生说过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还是有的。"从现在开始,我们可以不做小动作,快速完成作业,不再做那些没意义的事,这样呢,节省下来的时间便可以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对自己有益的的事情,来充实自己的生活。

虽然我们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活出无限的精彩,只要我们好好珍惜时间,利用时间,不虚度光阴,就不会给自己留下遗憾。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以前我总是说:“这一会再做吧,反正还有很多时间。”可自从我在语文书上读到了《匆匆》这篇课文,觉得时间很宝贵。我以前的做法,太浪费时间了

时间是匆匆的,不等人抓住他,他便已经逃走;当我们好不容易抓住她时,她又挣脱开了。

我想赶上他的脚步,可她总比我走得快。以前,我从没想过时间在我们洗漱.吃饭.和发呆中溜去了。当想伸出手遮挽时,她却又逃走了。有一句话说:时间对懒人是不公平的,但对勤快的人却是公平的。其实,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是有人珍惜,有人不珍惜罢了。回想当初,作业能推就推,在床上就是多躺一秒也好。可现在突然发现,我以前竟拒绝了时间老人给我的大部分时间。现在后悔已经晚了,重新开始才是最好的选择。而有些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醒悟了,生命却已走到了离尽头。重新开始已经来不及了。有些人说:“我的事没时间做。”鲁迅说过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肯挤,还是有的。”对呀,我们为什么不能挤一些时间来做呢?时间又从这里逃跑了。

我觉得,只要我们珍惜时间,生活就会跟充实,更美好。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今天,是20xx年的元旦,我怎能不高兴!毕竟自己又比以前长大了一岁。但是,当我在家认真读了朱自清所写的《匆匆》后,又为自己度过得这十一年深感惋惜。

他写的《匆匆》这篇着名散文告诉人们时间是宝贵的,时间像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人的一生价值也正体现于对时间的珍惜,我们要珍惜时间。

散文中的每一句话都值得我去体会,去思索。比如: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作者默默的算着八千多日子已从他手中溜去,不禁头岑岑而泪潸潸了。作者深感时间过的是多么匆匆,吃饭、睡觉和思考时,时间都在溜走,留下的只有徘徊和叹息罢了。

仔细品味文章中的每一句话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在一年365个日夜中,寒暑假虚度了70多天,节假日是10几天,双休日又休去了70多天。这样我们能真正学习的时间又只有多少呢?在我尽情玩耍时,时间向我挥手告别;当我散步在公园时,时间从我脚下溜走;当我在电脑上聊天时,时间又从我的手指间逃之夭夭。有人说过,人的一生仅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不管是哪位伟人或成功者,他们没有一个是浪费时间,虚度光阴的。正如昨天的阳光怎么也照不到今天的校园,昨天只代表着过去,成为了历史,在无数个明天的背后,也仅仅只有一个今天,古人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确,时间就是金钱,时间也是生命,难怪有这样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图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就是慢性自杀,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要取得巨大的成就,就只有珍惜时间。

今天不仅是我最快乐的一天,也是我最有收获的一天。因为我懂得了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是时间。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虽然我们明白“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难买寸光阴。”意义,但我们仍然不知道如何珍惜时间在我们的生活。今天,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感到了时间的飞逝。似乎每一个行动都浪费了一分一秒。

文章《匆忙》表达了作者对浪费时间的遗憾。在这篇文章中,我们用各种修辞手法来表现时间的匆匆流逝。语言生动优美,使我们能够在思考中理解时间的价值。

记得我刚进小学校门,一个无知的孩子;转眼间,十几岁的孩子就要进入中学了。这六年我学到了什么?它是丰富的知识。但是我一点也不满意。我还没有读那么多书。时间过得很快。当我回首往事,一切都回不来了。然而,我又浪费了一次回望的时间!我不知道如何抓住这个时间,虽然老师教“与时间赛跑”。我多写一个字,多读一些书,因为害怕时间不会等我,跑得很快,我跟不上。但是当我回首往事,我发现我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很多,我不禁感到一阵喜悦。正相反,我想:为什么不多写一个字呢?下次一定要跟上。

当太阳升起,夕阳落下,时间匆匆流逝,我们才知道我们是多么后悔。在那之前你在做什么?在墙角默默等待时间的到来,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不如早点与时间赛跑。

时间不等我们。我们应该与时间赛跑,永远把时间抛在身后。今天的工作必须完成,才能迎接更美好的明天。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6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一篇文章是朱自清的《匆匆》,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时间是无声无息的,是一不复返的,写出了时间流逝的匆匆以及作者发出的感慨。

它使我明白了: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匆匆的,我们应该在有限的生命力,做出无限的有意义的事,珍惜时间,努力学习。

时间老人确实是无情的,可它也是公平的:它给贪玩的人惩罚、给努力的人奖励。虽然如此,它也不会留恋任何人,匆匆的向前走着。《匆匆》使我明白了时间的珍贵,因此,我要珍惜时间,让我的生活有意义,不再枯燥。

掐指一算,我以白白浪费了四千多日子,可我才刚刚知道悔改,多么想回头再来一次啊!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了,我只有以后好好珍惜时间,不让时间白白浪费。

同学们,“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过去如果你和我一样浪费了时间,那就从现在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只有抓住了今天,才能拥有明天。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关于《匆匆》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7

自从我读了朱自清的作品《匆匆》后,我深有感悟。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色,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再往下看,“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读到这儿,一下子触动了我的心灵。是呀,燕子、杨柳、桃花,它们都可以重现,但我们的时间为什么过了这一秒就要等下一秒、过了今天就要等明天呢?我努力的思考着。

对,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时间都是有限的,这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那么,我们就要改变自己。你可能会问,怎么改变自己呢?这还不简单,珍惜时间呗!我真惭愧。过去我总是大手大脚地把时间浪费掉,让时间在看电视时从眼前溜去,谈笑时从嘴边过去,玩耍时从身边过去。

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终于懂得了时间的宝贵。

我已经稀里糊涂地度过了四千多个日夜。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我就要小学毕业了,面临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我又应该怎么做呢?对,要在毕业倒计时中抓紧时间,我要用这时间拼搏,发奋学习,为小学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时间不等人”,要想做个合格的毕业生,要想有所作为,和时间赛跑吧!

时间就是生命。不懂珍惜时间的人,自然也不会热爱自己的生命,我相信大家不是不热爱生命的人吧!

关于羚羊木雕的读后感如何写7篇


您最喜欢谁写的作品的读后感呢?阅读作品,仿佛让我身临其境,被书中情怀所感动,为书中人物所折怀。我们需要将这些感觉记录下来,这是我们对作品更加理解的一种方式,我们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关于羚羊木雕的读后感如何写”,敬请浏览本文内容!

关于羚羊木雕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当那个悲伤的小男孩拿着一把漂亮的小到走去他的好朋友家时,他必须感慨万千。为什么他不能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给别人呢?为什么爸爸妈妈都不理解我的情绪呢?为什么?为什么?他迷茫的在雪地里走着。他和万方只隔了了一百多米,可他却走了很久……事情还要从头说起:天上下着雪,吃过晚饭,妈妈问我羚羊木雕去哪了,我不敢隐瞒,只好告诉妈妈送给万方了。没想到妈妈不听我说,却硬要我把木雕拿回来,还说这么贵重的物品怎样能随便送人呢!我很生气,但还是向万方家走去。

当我告诉万方了这事后,万方很气愤。可他的妈妈却劝万方把木雕还给了我,我在雪地里走着,情绪十分沉重。正当我要消失在这房子的拐弯口时,只见万方气喘吁吁地向我飞奔而来,把小刀和自己为木雕做的玻璃罩子硬塞到我手里,雪白的花儿飘落在了他的头上。他笑着说出了我永远难忘的话语——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我哭了,雪花和泪水一齐落在了木雕上……

当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时,不禁庆幸我的身边还有一些关心我的朋友。但我不禁又有了一些顾虑,此刻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令人感动得真挚友谊,全都是一些用钱做买卖的生意而已。此刻谁还会有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不都是为名为利的吗?我不禁为事态的凄凉而感慨万千。但我更为文中的那个万方大度、真情而赞叹不已,我会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高兴。

当然,我更期望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关于羚羊木雕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寒假,我读了心灵的启迪书——《羚羊木雕》,它的作者是张之路,虽然语言没有那么华丽,可是却不枯燥,写得十分朴实,接近我们的生活,使人越看越想看,同时还说明了许多人生道理。

《羚羊木雕》这本书分了好几篇文章,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羚羊木雕》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了“我”与亲如兄弟的好朋友万方,用一座十分珍贵的黑色羚羊木雕换了一把闪亮的小刀,可是妈妈却要“我们”换回来,因此,万方挨了妈妈的骂。可是他依旧对我很好,让明天一起打雪仗,“我”感动得哭了。这篇文章写得真挚感人,读完后,泪水已在我眼里打转。我不的反思:友谊究竟是什么?

友谊是什么?友谊不是今天我给你一颗糖,明天你给我一颗糖;友谊也不是今天我到你家玩,明天你到我家玩……这样的友谊是不坚固的,遇到一点儿小事就会被摧垮。只有在困难时向你伸出援手,在伤心时安慰你的才是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只有在因为自己让朋友收到伤害时,他或她却依然不生你气,和你玩耍的才是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同时别人是你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时,你也要去做他或她的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这样你们之间的友谊会愈加愈浓,愈加愈深,从而你就得到了一个真正的朋友。

如果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彼此互相帮助,互相关爱,我想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永远充满和平了吧!……这篇文章虽然短,只有几页,可是它里面的道理却几天几夜也说不完。现在,我又反思:我相比起来做得怎么样?是不是因为一颗糖就结成了好朋友?是不是一次串门就有了真挚的友谊?这些有意坚固吗?会不会因为一件小事儿就会被摧垮呢?我陷入了沉思,使我今后的结交好友、生活方式也变得像主人公和万方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关爱。

这本《羚羊木雕》对我的影响十分巨大,我一定要好好的保存,给同学们看,让他们也受到心灵的震撼,使他们更加学会如何交友,如何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你们也来看看吧!

关于羚羊木雕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题记

在现实社会中,有人认为友情重,因为友情是下雨时的一把雨伞,为你遮风挡雨;也有人认为是金钱重,因为“有钱能使鬼推磨”,认为钱是万能的。那么到底是友情重?还是友情重?读了《羚羊木雕》之后我才深切的感悟到。

《羚羊木雕》主要讲述了一件一个小女孩没经过父母的同意就把父亲送给她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她的好朋友,而母亲和父亲知道后,反而不谅解她,反倒让他送出去的羚羊木雕要回来,他被迫向好朋友讨回羚羊木雕后,非常伤心和难过,虽然他的好朋友不计较,但他依然觉得自己对不起她的好朋友的事。这件事很清晰地讲述了友情比金钱更贵重。

虽然这件事小作者还是屈从了父母亲,但从小作者心理的变化,写出了他无奈而又迫不得已。让我明白了友情比金钱贵重,李白曾发出过“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慨,而现在许多人却认为拥有了金钱就拥有了一切,这样的想法是大错特错的,因为有些东西是金钱买不到,友情和亲情是世界上最贵要的东西,如果不能拥有这两样东西,那么你就是精神上贫穷的人了;而正好相反,即使有的人身无分文只要她拥有友情和亲情,那她就是精神上富有的人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小时的我很内向,从不喜欢与别人交流,但我在上四年级时,同桌主动和我交流、交往、时常帮助我学习,从那以后,我变得逐渐开朗起来;从那以后,我知道了友情的重要性。

友情还是心灵的通融,情感的交流:友谊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心去体验纯真的友谊,需要我们有真诚来播种,需要我们用真情来浇灌。需要我们有坦诚理解来维持,更需要有我们善解人以来细心地呵护。

“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让我们珍惜纯洁的友情,用心去呵护,用行动去维护它。

关于羚羊木雕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爱因斯坦说:“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希罗多德说:“世界上没有比一个既真诚又聪明的朋友更可贵的了。”斯托贝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而羚羊木雕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谊……

这本让人感动人心的书籍就是出自张之路的品藏书系,这本书曾获过中国安徒生奖,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保存着最纯洁的友谊的书籍吧!

文中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发觉了,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受到影响,但我对朋友这样的反悔,我非常的伤心后悔。父母在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留下了一道不光彩的伤疤。

我觉得就像爱因斯坦说的一样,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换不来一个心地十分正直的朋友,我真的十分庆幸我身边有许多好朋友,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是金钱最重要了,取代金钱的便是那人世间最珍贵的友情了,读完这本书,再回头细细品味那真是一种十分惬意的感觉

我也十分欣赏文中万方的品格也是我深深打动,即使自己最好的朋友要回了礼物,可他还是把自己珍贵的小刀又还给了他,这是一种怎样的友谊,这种友谊可以让上天感动,这种友谊可以让万物生长,啊,这是一种怎样的友谊!

当然,我相信,那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祝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关于羚羊木雕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虽然这是一句只有短短十个字的话,但它却如同山涧中清澈的潺潺泉水,从一颗晶莹透亮的纯洁的心中迸发。

故事讲的是“我”把一只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家里最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万芳,父母知道后,责备我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芳,又催促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来。“我”以为友谊之花从此将会萎焉最终消失,但是在风雨幕后却是片晴朗的天空,在天空中闪闪发光。万芳没有恨我,却反过来安慰我,说没什么,别记在心上……

友谊是这样的神奇;眼睛看不到,手也摸不着,但纯洁的心可以感受到。当你遇到困难时,帮你解危的是和你最亲密的人;当你失败时,给你信心和勇气的也是他;当你成功时,与你一同共享晴朗天空的也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就是友谊!当你掉入水中的时候,朋友会不顾一切的去救你;当你取得好的成绩的时候,朋友已成为默默无闻的鼓励者。这些都是友谊!

平淡无奇的友谊阿,它可以把人们从失败转到成功,它可以变成阳光将萎焉的花儿重放,它也可以把你从死亡的一侧拉向生命的起跑线。

一个人终生可以没有妻子,可以没有丈夫,也可以没有孩子,但是绝对不能没有父母和朋友,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精神支柱。

友谊的能力像天气,变幻莫测,与日月同辉。它是伟大的,让我高呼一声:“让友谊天长地久!”

关于羚羊木雕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6

上学期,著名作家张之路来我校演讲,还进行了签名售书,很多同学们买了《乌龟也上网》、《非法智慧》、《足球大侠》,我则买了《羚羊木雕》。

《羚羊木雕》是这本小说集的名字也是书中第一个故事的名字。这本书中的每个故事都很精彩,引人入胜。我最喜欢《啊,那片红旗》这个故事。它讲述了三个高中生因为成绩不好被迫退学,但是他们很爱国,有上进心,渴望学习。他们为了看中国冰球队的比赛,自制了五星红旗卖钱买票。在看到中国队处于劣势时带头组织观众呐喊助威,“体育馆里,无数的五星红旗连成一片,观众席上变成了红旗的海洋。”我被他们火热的爱国之情深深地感动了。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书里的每个故事虽然中心不一样,但都表达了人性最美好的一面。像《羚羊木雕》告诉了我们纯洁的友谊是不需要礼物的;《静静的石竹花》说明,不能以貌取人,即使是残疾人也有自己的尊严,不能伤害别人的自尊心;《理查三世》让我觉得,不能歧视犯过错误的同学,只要你真诚的付出,就会得到大家的尊重和赞赏,虚伪的人只会受到大家的鄙视…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回味无穷。

关于羚羊木雕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7

这个周末,胖胖同学的老师给家长布置了一份回家作业:写一篇300字左右的《羚羊木雕》的读后感 。这是一篇初中预备班语文书上的文章。对于我来说是极少去接触教科书上的文章的。说实话,让我写读后感,心里是有点发虚的。因为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对着文章写读后感了,那大概还是在自己做学生的时候吧。现在看文章仅仅只是看看而已,极少去思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懒得去思考。这样一来,也是不会思考了。所以以下的一点读后感看来仿佛是有些牵强附会的了。

“珍贵”究竟为何物?物质、金钱?亲情、友情?两相比较,此刻在“我”父母的眼里,大概那个价值不菲的羚羊木雕要比“我”和万芳的友谊珍贵的多吧。父母心中“珍贵“的东西大概就是那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世界。然而,在我看来我和万芳之间的友谊才是那个木雕所无法比拟的。

“我们要能多得到深挚的友谊,允许还有多多注意自己怎样做人,不辜负好友们的知人之明。”(邹韬奋)但是在父母的威慑下,我不得不向“友谊”发出了挑战。向别人要回已经送出去的东西,那种感受是难以名状的,“我”做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然而万芳却把“我”还给她的小刀塞到“我”的手里并且坚信“咱俩”还是好朋友。万芳对于友谊的珍视给“我”好好地上了一课。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应该也是值得一提的。“我”向万芳要回羚羊木雕完全是在父母的绝对坚持下,万不得已才做出的。整个过程中,“我”的父母似乎没有给“我”太多的申辩的机会,而是“紧紧盯着我”,让“我”感受到他们的“十分严厉”甚至是爸爸那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即使是在“我”哭着喊“不”的时候,也是没有理由不去要回已经送出去的东西。

的确,父母们很多时候总是以自己的思维方式在左右着孩子们,却很少站在孩子们的立场去思考问题。当发生分歧时,也只是以父母的威严来使得孩子们不得不顺从。这样,表面看来问题解决地很顺利,但事实上可能只是“口服心不服”,甚至在孩子们的心里留下阴影。久而久之,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会越来越少,越来越不顺畅。所以,父母和孩子的沟通问题的确不可小觑。

篇二:羚羊木雕读后感

斯托贝曾经说过:“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羚羊木雕》这个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文章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方,被父母察觉了,他们便逼着“我”去把送出去的羚羊木雕再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就硬着头皮找万方要回了羚羊木雕。但心里很难过,觉得对不起万方这个仗义的朋友。

这个故事带给我们的反省很深:如果万芳是一个很小气的人,那么两个朋友就可能会因为一个木雕而吵得天翻地覆,成为两个陌生人。而造成这件事直接起因的,就是“我”的父母。我觉得友谊比金钱重要得多,一份友谊,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回来的!

但是,作为孩子,“我”不知道羚羊木雕的金钱价格,但爸爸自非洲带回给我,对它的独特性“我”是知道的,所以“我”要把它送给“我”珍视的好朋友,但却忽略羚羊木雕在爸爸心中的珍贵地位——在把爸爸(或他人)送的礼物转送别人时,“我”是不是可以先了解一下爸爸的想法呢?

我不禁十分庆幸,自己有许多可以谈心的好朋友,他们在我有困难时帮助我,在我伤心时给我鼓励,在我骄傲时让我冷静……如果没有他们,我真不知道我是怎样取得这些成绩的——记得那次出游,我们几个好朋友玩得忘乎所以,不一会儿大家便口干舌燥,我顺手抓起水壶,嗳,怎么没水了?仔细一看,原来水壶盖没拧紧,水全洒了。唉,不喝了吧,可头顶的烈日像烤箱一般,照的我有些头晕眼花。“给你,我有水,这块巧克力也给你吧,别再低血糖了”好友熙熙伸手递来半瓶水和巧克力,我没来得及多想,咕噜咕噜就把水全喝光了,“真是舒服多了!”我笑着转头,想把水壶还给她,却看到了她满是汗水的脸和有些干裂的嘴唇,但她却把自己剩下的水全给了我,我突然感觉到刚刚喝的水简直比蜜还甜……还有一次语文考试,我的作文是全班分值最高的,这让我很骄傲,有些飘飘然,接下来的几次作业就比较粗心,“红叉叉”也就屡见不鲜了。邻桌的他看到了,对我说:“一次的成功并不是全部呦,()我期待你更出色的表现哦,加油!不然我会超过你的!”这话犹如一盆凉水,泼在我发热的头脑上,让我心里一颤:难道这点儿小小的成绩就能让我迷失方向吗?难不成这就是我的目标?我在心里默默对他说:谢谢你,朋友!你的真诚让我找回了真实的自我……庆幸之余,我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我们,长大后还能保持这种纯洁向上的友谊吗?

我相信,现实生活中,那些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我真心祝愿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篇三:羚羊木雕读后感

主人公新宇和万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万方在生活中帮了新宇很多忙。有一天,万方到新宇家做客,他非常喜欢新宇桌子上的羚羊木雕,它是新宇的爸爸从非洲带回来的。新宇想都没想就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方,万方也送给新宇一把精致的法国小刀,两人非常高兴,因为他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新宇的妈妈却让新宇把羚羊木雕要回来,因为妈妈觉得羚羊木雕很贵重,是爸爸给他的礼物。新宇很难过,但有没有办法,只好到万方家里把羚羊木雕换了回来,可是他很难过,因为他觉得自己很不讲信用,万方帮过他很多忙,自己不应该把代表友谊的礼物要回来,虽然万方并没有责怪他,可是新宇却因此更难受了。

作者把小主人公的表情、神态、动作描写的非常逼真,我的心情完全融入到故事中去了,我非常的同情新宇,体会到他的无奈和悲伤。

我认为新宇妈妈的做法有点过分,大人有些想法跟我们小孩子的想法不一样。在我们小孩子心目中友谊是最重要的。希望大人们能理解。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系列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我们读了作品之后,心中会产生许多感想。写好作品读后感的基本方法有哪些呢?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1】

“生命的顶峰是以一种狂喜为标志的,它是生命不能超越的。”

在手机里存在了半年的一本书,只花了两个小时就读完了。看完之后,陷入了对人类行为意图的反思和对生命意义的反思。和书名一样,生活中需要这种野性的呼唤,包括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对邪恶势力的迂回对抗,人性需要觉醒而不是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人类行为意图有很多种,出于美好的目的抑或是邪恶的目的。无论你做出什么行为,周遭的人或者物体是可以感知到的,科学家就发现植物是可以感知到人类感情的。我不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但是我相信人是通过反思和练习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接近完美。做任何事情只要是以美好的行为意图作为起点,可能结果会不尽人意,至少无愧于心。

生命的意义全在乎自己的体会和感受,别人是给不了的,每个人都可以活出自己的精彩。生活或工作中竞争是避免不了的,人生也会经历很多艰难困苦,只要不过度追求外在的物质和权谋,以和平的心态迎接挑战,人生会更丰富。

“生命的顶峰是以一种狂喜为标志的,它是生命不能超越的。”

很喜欢书中的这句话,我的理解是,生命只是为了完成对美好生命的礼赞。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2】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成人……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平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平,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习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3】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不是普普通通的狗,而是担任全书主角的狗,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故事的大背景是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故事从一个安逸的城堡开始讲起,巴克,是一个富人家的宠物,每天负责看家护院,照看主人家的孩子,生活舒适安逸。后来北方开始了淘金的大规模运动,无数人前往北方,去追寻着自己的黄金梦,这也给无数的狗儿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巴克就是其中不幸的一个。

他被一个花匠的助理卖给了狗贩子,从此踏上了一条回归野性的道路。他首先被关进笼子里运往北方一个训狗猎人的手里,猎人直接把巴克从笼子中放出来,巴克企图反抗,但被猎人的大棒狠狠地教训了,他第一次被揍得那么惨,他逐渐开始明白了,棍棒的统治方式,“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就得服从。”。他从此和其他的被贩卖的狗关在一起,狗群里每天互相厮杀,他也在慢慢的褪去文明的外衣,回归原始的野性,从被别人欺负,到最后称霸,他已经变得狡猾、贪婪、无畏,但是他还是没有变坏,他没有恃强凌弱,他仍然恪守正义的法则。

最后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爱他的主人索恩顿,他在主人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本以为故事就要圆满的收场了,在他和主人一起去探寻黄金宝藏的时候,他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在荒野深山之中,找到了黄金宝藏,他已经恢复了一半的野性,可也舍不得离开他心爱的主人,在一次与狼的相处中,他发现这就是他内心一直呼唤他的声音,但是他还是眷恋他心爱的主人,他再次回到主人身边,那几天,他寸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因为他之前的好几任主人都在他的生命里消失了,他太害怕失去主人,尤其是这个对他特别好的主人。

在和主人呆了几天之后,他又想独自进入森铃里觅食,就独自在森铃里猎杀了一头大的领头公鹿,之后他又回到主人的住处,但是在快要到住处的时候,他嗅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氛,他知道主人一定有生命危险了,他谨慎的向驻地慢慢的前进,他首先看到了主人的朋友乔死在了草丛里,身上插着一支箭,又往前走去,看到了另一个主人的伙伴浑身被箭刺中,也死了。

此刻的巴克,看见正在欢呼鼓舞的印第安人,彻底愤怒了,他咆哮着冲进了人群中,开始了疯狂的厮杀,他高大雄壮的身躯,在瞬间撕裂了许多人的喉咙,他嗅着主人最后的一丝气息,气息在靠近河边消失了,他知道主人一定是死在了河中。他在河边呆了很久,最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他从此就无一无挂了,这时候狼群正好回到了这片山谷,巴克的体型有三匹狼那么大,他足矣一个人抗拒一群狼。最后,他杀死了几头领头的大狼,和之前的那头狼再次相遇,他从此称霸了狼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

每年都会回到曾经的那片驻地,去吊唁自己的主人,后来那片山谷就是狼群的居住地,再也没有人敢侵犯那片土地。

书中更多的是关于人性的探讨,最先进文明的人类,可能在特殊的条件下,变成一个野性贪婪的动物,本书,借用巴克,一条狗的故事经历,诠释着在面对生命危险之时,生存就是唯一的选择,为了生存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换句话说,我们当今的文明,也需要一点原始的野性,不要让文明夺取了一些原始野性中的宝贵精神财富,譬如对胜利的渴望,对事业的执着,对生活的隐忍等等。但不可让野蛮的欲望占据了文明的道德本性,否则人们将回到精神上的荒蛮世界里去。

跌宕有趣的故事情节,深厚的人和狗的感情,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4】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贝多芬传读后感如何写精选7篇


读一本好书,能让我们深深沉浸于其中,结束了作品的阅读,我们也会赞叹作者娴熟的写作技巧。写出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有哪些技巧呢?以下内容标题为《贝多芬传读后感如何写》,是编辑为您特意收集。

贝多芬传读后感如何写【篇1】

唯其痛苦,才有欢乐。

——题记

最初是在一个明净的早晨,天空中没有一丝云,淡淡的雾白一直延伸到天际,逐渐隐没。轻柔地熏风懒洋洋地拂过草地,一切似乎都那么平静。然而窒息般沉重的空气中,暗暗隐伏着一种风暴的前兆。一瞬间,天沉了下来,轰隆的雷声夹杂着雨点打破了寂静,风强烈地呼啸着,撕扯着,但云层中,仍落下斑驳碎光——这是贝多芬的人生。

风雨交加却不失光亮。

上帝关上了他的一扇窗——他没有俊俏的容貌,没有无忧的生活,却给他留了一扇门。他有着极高的音乐天赋,他完全可以称之为天才。可是音乐,无法满足他的生活,他一生贫困,但他并没有停止杰作的问世,音乐充实了他,音乐是他的灵魂。

世界从未给予他欢乐,却毫不吝啬地让他的人生充满悲苦,命运的不公,让他失去了亲情,爱情,甚至夺走了他的听觉,但他没有放弃,他把欢乐赠与世界,他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

用苦难换来欢乐,这是贝多芬一生的写照。

狂风骤雨之际,阴沉的天仿佛撕裂了一个角,浓重的雾白点点隐退,刹那间,洒下万丈霞光,散落遍地金黄。

贝多芬的人生不缺光亮!

贝多芬传读后感如何写【篇2】

看了《名人传》里写的贝多芬获知贝多芬的儿时很艰难,他沒有享有过莫扎特那般溫暖的家中。他自小就被他的爸爸逼着练习钢琴、大提琴……但,即便是那样贝多芬都没有反感歌曲,只是勤奋的训练。他的爸爸为了更好地促进贝多芬学习培训,还应用了暴力行为。贝多芬十一岁时成为戏剧队的一员;我十三岁时成为一名大提琴手。

他的母亲在一七八七年就过世,爸爸因嗜酒成性,乏力支撑点这一家中,因此十几岁时的贝多芬就变成家中的支撑。贝多芬从少年时期就逐渐为金钱问题逐渐操劳,这一份重担对他而言来的过早了。

贝多芬拥有碰到困难,永不低头的精神实质,即便自身的耳朵听不清可他却沒有舍弃歌曲的职业生涯,只是再次写作出非常好的曲子得到了非常好的取得成功。但我确是此外大部分人——沒有战胜困难的精神实质,只是一直都想胆怯的人。有时候我碰到了很艰难的事,便是胆怯,一点都没有要想去摆脱的想法。但看了本文后,我明白了仅有敢于的去战胜困难,才会取得成功。

贝多芬也有很多值得学习的精神本质,敢于克服困难是最重要的。但是最为最重要的是一切要对自身有信心,仅有信心,才可以搞好每一件事!

贝多芬传读后感如何写【篇3】

一个老师带一名学生到操场散步谈心,走了三圈,用了六分钟。老师叫这位学生独自再走三圈,好好想想刚才老师的话。这位学生又走了三圈,耗去两分多钟。老师二话不说,往这位学生的肩膀上放了一块十斤重的石头,然后要他再走一圈。按理说,这位学生会走得慢一点。谁料,由于有石头硌着压着,这位学生竟然跑起来了,一圈下来,只用了三十多秒。这个故事说明:压力可以转化为动力,压力与效率、效果成正比。

从《孙权劝学》来看,要不是孙权费尽口舌,现身说法,连劝带逼,软硬兼施,吕蒙就不会去治经知往事,吴下阿蒙就不能对鲁肃自豪地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有人问钢琴家刘诗昆:你喜欢钢琴吗?他的回答出人意料:他不喜欢钢琴。可是他感谢父母。因为他父母强迫他学钢琴谋生,所以他才有今天的成就。

所以,我再一次强调:学习不一定全凭兴趣和爱好,有时要靠外界的压力,外界压力往往是学习的强大推动力。

对学生来说,给予适当的学习压力是必须的,所以,对时下常提的减负,我是审慎看待的,不敢完全苟同的。

贝多芬传读后感如何写【篇4】

今天,我读了罗曼·罗兰的作品——《名人传》中的一部《贝多芬传》。读完此书,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震撼。

《贝多芬传》主要写了贝多芬——这位我们看上去外表风光的伟大音乐家,他身后的坚辛历程。

我国先哲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句话在贝多芬身上最能体现出来;贝多芬不仅身材矮小,容貌丑陋,而且一直患病。可是这位自尊心极强的音乐家仍然相信,“谁也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扼住命运的喉咙。”

我的眼眶湿润了。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创作乐曲的精神。贝多芬在外租房,他不愿把钢琴腿支起来,而是直接坐在地了弹,有时到作曲高潮时,他便接一盆盆凉水倒在头上,使它冷静。甚至有时废寝忘食地谱曲。我对贝多芬——这样几乎成为“音痴”的伟大人物不多见,但他那样热衷于谱写曲子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

下来我想说说贝多芬的悲惨命运。路德维希·凡·贝多芬于1770年12月16日生于德国波恩的一所破旧阁楼上,他父亲让他从4岁练大风琴、钢琴等乐器。

贝多芬十分有天赋,12岁成为大风琴手,但他不知道,命运的魔掌已伸向了他。在他创作曲子的“高峰期”时,他耳朵逐渐听不见了。

耳聋对于平常人来说,只是失去了一部分世界,但对音乐家来说,那就是失去了整个世界。但贝多芬凭着他自己对音乐的感觉,凭着超凡的毅力,凭着奋斗精神,他成功了!他虽然一生充满了很多苦难,但他却把苦难铸造成了一支支欢快的乐曲,奉献给了世人。

同学们,我相信“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会谱写出美妙的人生曲。

贝多芬传读后感如何写【篇5】

贝多芬,这位享誉全球的艺术家,一生中经历了多少磨难,遭受了多少打击!2岁时,可怕的天花差点要了他的命,在母亲的悉心照料下,他才躲过了死神。3岁时,他慈祥的祖父又远离人世间,从此,贝多芬的父亲沉醉于酒桶之中,晚上回来又打骂贝多芬。到了15岁,贝多芬更是背负着养家的重担。17岁,他又失去了心爱的母亲。到了三十一岁时,可怜的贝多芬几乎什么都听不到了!

相对于他的悲惨命运,贝多芬传奇的一生更是值得人惊叹!他在三岁时开始学习钢琴和小提琴。1778年3月26日,贝多芬举办了自己的第一场音乐会,那时,他还不满8岁!而他不满15岁时,就已经可以指挥一个乐队了。18岁,贝多芬就成为了一个知名的作曲家!在他以后的岁月里他的音乐天赋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先后创作了《降B大调钢琴协奏曲》、《大提琴鸣奏曲》、《英雄交响曲》、《庄严弥撒》和我们都熟悉的《月光鸣奏曲》(又名《月光曲》)等世界千古绝唱。

读完《贝多芬传》,我的心灵受到深深的震撼!贝多芬在人生忧患的征途上,他为了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精力。他坚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断,不因悲苦于与劫难一味的沉沦,那么就定能冲破肉身的束缚,奔向人生的崇高境界。

天赋+努力,是人生驶向理想彼岸的双桨。贝多芬,从小就受到音乐的熏陶,很小就显现出了他独特的音乐天赋,他8岁开办音乐会,15岁指挥一个乐队,18岁就成了知名的音乐家。相对于他10分的天赋,更是付出了12分的努力!他六岁就经常练琴到午夜,他平时练琴都练得手发烫!他用实际行动完美的诠释了只有滴血的手指才能弹出绝响,他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无愧于他过人的音乐天赋和和超人的后天努力。

“短小臃肿,土红色宽阔的脸,额头隆起,头发蓬乱,不对称的脸,短方的鼻子”的怪人,他有着艰苦的童年,失败的爱情,拮据的生活,孤独无依,接踵而至的伤病又折磨着他,特别是耳聋,对一个音乐家则是整个世界的毁灭。面对苦难而残酷的命运,他也心灰意冷过,可那又如何呢?他无法遁形,无法逃避,也许这就是命运对一个音乐家的安排,正是这些苦难与痛苦的积聚,才使得和着贝多芬血与泪的音符喷薄而出,他对音乐的热爱,不可驯服地战胜了人类的平庸,战胜了自己的命运,战胜了他的痛苦。

我没有贝多芬坎坷多舛的人生经历,但他的人格精神却能穿越时空,化作一盏长明灯,照亮我前行的道路。苦难造就一个音乐的传奇,虽然我无法面对如此多的不幸,但我应该具备的是对理想的矢志不渝,对人生的坚定不移和对挫折的不屈不挠。既然注定为人生理想做出牺牲,我们就坚毅不屈的迎接那一刻的到来!当贫穷、残废、孤独都袭向一个原本不幸的人时,当世界不给他欢乐、音乐的时候,他却创造欢乐给予整个世界。这就是贝多芬!伟大的贝多芬!

拿破仑曾说过,他要用剑和火征服整个世界,但他没有做到:贝多芬没有说过他要用音乐征服整个世界,但他做到了!

贝多芬传读后感如何写【篇6】

从《贝多芬传》中录下这一段文字的时候,已是我第三次阅读这部传记了。较于前两次,这次阅读已滤去了幼稚与好奇的部分,多了一点尊崇。

贝多芬是个忧郁、不漂亮的人,灰蓝的眼睛显示出“一种无可治疗的哀伤”。是的,那是他成长中的阴霾,在他的心魂中久久不散的痛楚。贝多芬的童年,是一场悲惨而暴烈的斗争——父亲无休止的毒打,他深爱着的母亲的死,以及过早降临的家庭责任……母亲的去世令他悲痛,他无时不刻地感觉到心灵的痛楚——二十岁,带着对故乡温柔而凄凉的回忆远走他乡。

二十六岁,他聋了,听不见了!在他的艺术生涯才刚刚走向一个高潮的时候!这悲剧式的愁苦,激发了他的一次创作的灵感——《悲怆》诞生了!

在此后的十几年里,贝多芬的命运波澜起伏——有维也纳会议上的无上荣耀,亦有面对病魔的苦苦挣扎,甚至——在一八○二年,贝多芬曾经一度写下了遗嘱——这本是临终时的哀诉,可是贝多芬还活了二十五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他说,“它决不能使我完全屈服!”

贝多芬是不会被什么所征服的,除了那一种伟大的英雄主义。一八○四年他创作了《英雄交响曲》,出于对当时法国大革命的敬意,他特地在封面上撰写了题献的词句——但当得知拿破仑称帝时,音乐家愤怒了——他叫道:“那么他也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贝多芬撕去了题献的部分,匆匆写下:“英雄交响曲……纪念一个伟大的遗迹。”他对自由的幻想破灭的——这又一个打击!

在如此悲哀的深渊里,贝多芬依然讴歌着似乎从未降临过的快乐——《第九交响曲》中,他与席勒合作完成了优美而壮丽的《欢乐颂》,堪称轰动一时的美谈。那是因为——爱与自由从未在他的灵魂中泯灭过——它们永远占据着贝多芬的思想,引领着他走向真理的世界。

贝多芬于一八二七年谢世。也许,他是不幸的,贫穷、残疾、孤独和痛苦不断地盘旋在他命运的上空,然而,他依然看得见曙光——世界并未给他快乐,他却是快乐与力量的源泉!他为这个世界上所有英勇的心灵写下了最好的箴言——“用痛苦换来欢乐。”这是贝多芬的另一条人生哲学。

著名翻译家傅雷,在读《贝多芬传》时,不禁感叹:“不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不经劫难磨炼的超脱是轻佻的,逃避现实的明哲是卑怯的;中庸,苟且,小智小慧,是我们的致命伤……这一切都由于贝多芬的启示。”的确,他坚定着我们的意志,抚慰的我灵魂的创伤——这天籁般的灵魂的声音,仿佛告诉我们,一个伟大生命所走过心灵轨迹。苏轼曰:“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贝多芬,是生命崛起的背影,他因心灵而伟大。

贝多芬传读后感如何写【篇7】

贝多芬是个音乐家,而在这个音乐家的背后,有着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贝多芬1770年12月16日出生于科隆附近蓬恩的一所破旧小屋的阁楼上,从小贝多芬就受父亲逼迫学习琴,但是后来进了乐队后,当上了大风琴手,从那时开始,他总算不讨厌音乐了。1787年,刚满十七岁的贝多芬遇上了母亲因肺炎去世,这对贝多芬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后来,他还患上了忧郁症,担心着自己有一天也会因肺炎而死亡。就这样,忧郁开始折磨他的精神和他的肉体。后来因为自己耳聋女友朱丽埃塔转嫁给了伯爵。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使他创作出《幻想奏鸣曲》、《克勒策奏鸣曲》、《英雄交响曲》、《热情奏鸣曲》等著名曲。1827年3月26日,贝多芬在风雪交加的日子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

大家都知道,贝多芬不但身材矮小,而且相貌也不漂亮,痛苦也在他的肉体和精神上双重折磨。在这些缺点和痛苦面前,他仍然不低头,继续向前走。他的生活离不开音乐,也许只有音乐才能使他远离痛苦,就这样,他把痛苦用音乐的形式向世人述说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感慨,也值得我们发扬和学习。

人总会遇上不幸,而我们在不幸的面前不能倒下,要坚强的活着,坚信能冲破肉身的束缚,奔向人生的崇高境界。

最新呐喊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7篇)


经过栏目小编精心整理,推出呐喊的读后感如何写,作品这本书让我彷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体验了现实生活中没体验过的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这本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希望大家喜欢本文!

呐喊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xx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

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他是鲁迅的代表作。他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你们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

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生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慷慨。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他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那?就让我们一起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

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努力!

呐喊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呐喊》的自序是这本书中很有趣的一个地方,在这里有鲁迅先生的自序,有他的一些对于当时社会更加明显的评价。

自序的第二段中有写到鲁迅的父亲生病,年幼的鲁迅帮父亲买药的事情。从一系列的描写中可以看出当时社会中的医生都是骗人的。开的药尽是一些奇特的药,而开药的人也是有名的医生。而最终鲁迅父亲的结果在鲁迅的文章中是这么写到的:“然而我的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中间带有无奈且对当时社会的风气的一种讽刺。也正是因为这样鲁迅决定要当个医生,可当他在日本学习的时候,看到一段特殊的影片的时候,这个念头便从此消失了。这段影片让他觉得,拯救国民的精神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而且文章后面的“密闭空间”的举例也非常形象的描写出了当时社会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样,这本集子的名称也就定为《呐喊》。短短的一篇鲁迅的自序就可以让人会为无穷,有许多的想法和感触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更何况是语言表达不好的我。

呐喊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很奇怪,這本书看到一半的時候我就想动笔写观后感了。因为我觉得看不懂,当然不是真的看不懂,是感觉里面所包含的内容,所要表达的主题我似乎一无所知。

首先,這本小説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几乎大部分句子的主语都是我。然而,“我”在书中的地位是怎样的呢?实际上,“我”是一个角度,只负责叙述,大部分的情节都是“我”周围所发生的事。説白了,“我”就是个随波逐流的人,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更无法左右小説的发展。第一次发现,看小説的時候就像有个人坐在你的面前,没有丝毫语气的高低起伏,感情的波澜曲折,就像一台机器在向你陈述着什么。其次,小説没有一条明确的线索走下来,没有一个大的主要事件作为全书的贯穿。四个章节之间是主人公成长里的一段時间的横向展开。从家庭亲情到伙伴友情,还夹杂着大人之间説不清、道不明的类似“爱情”的东西,甚至还有青春期的迷惘和童年细丝入微、時刻变化的小小心思,种种种种。

老实説,一开始我对這本书的期待是很高的。。因为之前读余华的作品,我眼里是含着泪的。真的,是毫不夸张的説。第一次读《活着》的時候,我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怎么会有這样的作家?你要想是让我哭,就放肆的给我煽情,让我稀里哗啦的哭个痛快。你若想是让我深层次的去领悟,就客观的冷静叙述,让我波澜不惊的细细品味。可他,往往在最煽情的時候来句讽刺至极的话,最质朴的時候来句发自内心的感叹。于是,顺理成章的,我以为這本书会一如既往的让我有如此的感触。在心底,我期待万千,因为除了他,我还没遇到过能让我在课堂上全神贯注的去看,难得的抬起头双手捂住自己的脸,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的作家。

就像是上瘾了,被這种复杂的感动感染过以后,一次一次,人就是很贱的动物。是的,我就是被震撼了,就像一次一次的在触碰禁忌底线,他不是一般的作家,這才是他的风格。

然而,這本书没有让我想哭,甚至连那种冲动也只是短暂的出现过一次。是我期待太高?还是我习惯了他的這种风格,麻木了?或者是這是他早期的一本作品,那時的他文笔还不够老练,不够成熟?

我想都有。但這本书之所以能打动我的地方在于:余华准确客观的笔触,描绘了许多现在似曾相识的现象。诸如早恋、出轨、不孝、背叛等。余华从不去回避這些话题,這让我想到了前段時间看的蒋勋《孤独六讲》里所阐述的思想:谁不是有七情六欲的人,为什么人们总是在隐藏,让自己看起来更符合社会传统价值取向。而往往忽略的本质却是,這其实是让我们变得更加孤独。

用句矫情的话来説:只要你站在我身后,我愿意为你背叛全世界。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看题目:在细雨中呼喊。细雨究竟指的是什么呢?童年的不幸,一路的坎坷,是“我”的?更多的是他人的,繁衍开来讲,是整个社会的。所以,如我一开始所説的,我没看懂。承载了似乎太多的东西,有些话,不用多,一句,拿出来,细细摩挲,就是深深的感悟。

呐喊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呐喊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6

读了鲁迅的《药》后我的泪情不自禁的就掉了下来,由于一个民间的传说,导致人头落地,封建社会的中国人是如此的丧尽天理!

这个“药”字,会使我终身受益,这个药并非一般的药,而是沾满了革命战士的血的药。老栓一家辛辛苦苦、兢兢业业的干了一辈子茶馆,攒下了一点积蓄,可是,“天灾横祸”到来了,小栓得了痨病,全家人都心急如焚,因为“人血馒头治痨病”于是他们把自己的积蓄,全都给了刽子手“康大叔”让他跟小栓拿来“救命”的“馒头”康大叔随后就将革命主义者夏瑜“人头落地”然后拿馒头沾满他的血,让小栓来治病。

“人血馒头”在文中只出现过1次,而全文分为4部分这句话出现在第3部分,前两篇,甚至没有出现过一次“血”字,可见鲁迅先生的写法让人心中总会有一些疑惑。

每当我看到“包好包好”这句话,恨不得马上告诉老栓这是假的,人血馒头不进没有治好小栓的病,却害了革命主义的夏瑜。文中这样写道:“天明未久,华大妈已在右边(穷人的家冢)的一坐新坟前面,排出四碟菜,一碗饭,哭了一场。”这并没有直接说出“小栓死了”这就是鲁迅先生的“话中话”而夏瑜就在他的左边(用来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

“华”“夏”俩家虽不是仇人但胜似仇人,由于迷信,“人头落地”;由于迷信,两个家庭的“栋梁”都垮了;由于迷信,所有的积蓄都“飞走了”。

呐喊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7

《呐喊》是一篇抒情文章,感情真挚,让人真正感觉到什么是情感。虽不能与鲁迅的《呐喊》相提并论,但也足已感人肺腑。

本文从残运会开幕式上盲童们演出的一句台词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我想恐怕没有人会为了一群盲童而提出对大家尖锐的批评。作者尽情地赞颂了盲童的精彩表演,他们企望的够看见前方。盲人,似乎在我们的眼中地位不平等,这是错误的,我们应该保护他们,因为他的是盲人,我门能否感觉到他们心中的光明,面对一群无助的儿童,你忍心把他们推下万丈深渊吗?对于他们一句发自肺腑的话我看见了,我们可能不曾听见,但他们知道自己的心可以勇敢的面对一切,他们的舞台虽小,但盖不住那完整的心灵。换一个角度,如果你是一个残疾人,你难道不希望他人给你无尽的关爱吗?他门勇敢地努力奋斗,为得就是明天的灿烂。连残疾人都敢于做到的难道我们不能吗?他们出自真心的呐喊装满了多少辛酸,但他门仍觉得自己在幸福之中。朋友,你需要认识到你生活在幸福之中,连残疾人都能感觉到的,难道我们不能吗?只有你意识到你生活在幸福之中,你才能明白千万残疾人的呐喊,才能看见一颗颗炙热的心。

残疾人发自肺腑的呐喊惊醒了每个人,他们让我们知道自己生活在幸福之中。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汇总


该如何构思读后感呢?作品这本书,我一看就入迷了,书中讲述的很多东西给了我许多回味。那么这时我们更应该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我们对作品主题的理解,现在,有请阅读我们推荐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1】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2】

“生命的顶峰是以一种狂喜为标志的,它是生命不能超越的。”

在手机里存在了半年的一本书,只花了两个小时就读完了。看完之后,陷入了对人类行为意图的反思和对生命意义的反思。和书名一样,生活中需要这种野性的呼唤,包括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对邪恶势力的迂回对抗,人性需要觉醒而不是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人类行为意图有很多种,出于美好的目的抑或是邪恶的目的。无论你做出什么行为,周遭的人或者物体是可以感知到的,科学家就发现植物是可以感知到人类感情的。我不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但是我相信人是通过反思和练习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接近完美。做任何事情只要是以美好的行为意图作为起点,可能结果会不尽人意,至少无愧于心。

生命的意义全在乎自己的体会和感受,别人是给不了的,每个人都可以活出自己的精彩。生活或工作中竞争是避免不了的,人生也会经历很多艰难困苦,只要不过度追求外在的物质和权谋,以和平的心态迎接挑战,人生会更丰富。

“生命的顶峰是以一种狂喜为标志的,它是生命不能超越的。”

很喜欢书中的这句话,我的理解是,生命只是为了完成对美好生命的礼赞。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3】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00字:

今天看完了百词斩上买的一本英文小说,‘THE CALL OF THE WILD’——《野性的呼唤》。故事情节还是挺吸引人的,让我有动力看,对后面的情节也很好奇。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Buck,原来是在美国南方一个优渥的环境里长大的,过着受人宠爱受狗尊敬的生活。结果因为当时时代背景下,美国“淘金热”兴起,北方严寒的天气需要体型壮硕的雪橇犬拉货物,于是被主人家的黑心佣人卖给了别人。在被贩卖的过程中,Buck被他们各种残酷的对待,身体受到了伤害,这也是他离开了原来“体面”的生活,第一次感受到外面残酷的世界和他心中原始的那一部分。

被卖给第一个主人后,Buck来到了北方严寒之地,见证了北方狗子们的原则——弱肉强食,倚强凌弱,并遇到了竞争对手Spitz。在一次机会中,Buck和Spitz进行了统治地位的竞争,Buck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逆境中击败了Spitz,成为了雪橇犬中的领导者。这大概算是Buck在学会原始法则后,为成为强者做的第一件事野性的事。

接着在旅途中,一只叫Dave的狗因为路途遥远、环境恶劣,最终不堪重负,很难继续做拉雪橇的工作。主人出于善意,想让Dave休息,不用继续工作(拉雪橇),可是Dave有自己的信仰,他不愿离开自己的工作位置,结果Dave最后死在了工作中。虽然他是辛苦的,但是他是幸福且荣耀的。这里很打动我,因为在这样艰苦的外界环境和身体条件下,Dave因为有信仰,所以坚守自己的信仰,真的让我自叹不如,没有坚守初心的那种毅力。

接下来,Buck他们被第一个主人卖给了第二个主人——一对兄妹及妹夫三人。这三个人用八个字概括最形象——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包裹包不好,不守时,不靠谱,还带点愚蠢。最后导致他们给雪橇犬们准备的食物不够,这些狗子们得在饥饿中辛苦地工作。因为饥饿好几只狗死了,读后感.剩下活着的狗工作就更辛苦。到达somewhere(我不记得是哪了)后,好心人John劝告他们不要再继续前进了,前方的冰快要融化了,掉进水里就出不来了,鱼唇三人组非不信一定要走,Buck感觉到危险后死都不前进一步,被鱼唇的人类痛打一顿也不走,最终被John救下,John成为Buck最心爱的主人,而愚蠢三人组也刚走出去没多久就掉进了融化的大冰窟窿中。到这里真的是为Buck松了一口气,也很欣慰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好主人,过尽苦日子后终于过上好日子的感觉。

跟着John,Buck真的是生活改善很多,John也对他很好,他们之间的互动也很温暖,Buck很爱这个男人。Buck不仅多次攻击对John有威胁的人,而且通过拉动1000磅的货物移动100码,为John赢得了一大笔打赌赢的钱。

气候变冷后,John和两个同伴踏上了寻找金子的旅程,并最终在一个山谷找到了“金沙”,他们驻扎下来,收集金沙。就在这片森林里,Buck也受到了森林中狼的呼唤,他跟随狼群跋涉了一段距离,觉得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他感受到了原始欲望的召唤,但是对John的爱,使得他离开狼群,回到John的身边。但是他每每受到原始的召唤,都会很焦虑,他一次去追捕他的猎物过程中,John被原始人们杀害了,他回来后发现John已经过世,非常愤怒,他对杀John的原始人大开杀戮,原始人也吃惊于Buck一只狗,对于箭等武器的无所畏惧,最终,愤怒的Buck把原始人赶走了,但是John却不可能再回来了。没有了牵挂的Buck,毅然决然的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回归了自己的野性,回归了原始欲望。

这可以算是我看完的第一本纸质英文小说吧,Buck作为一只聪明的有力量的狗,尽管离开了原来那种优渥的生活,也还是在弱肉强食的世界打下了自己的一片天,过程虽然真的很艰难,但是结果也是好的,他有能力保护自己爱的人,也能自由的追求自己想要的。想一想自己现在,虽然离开了一种舒适安稳不自由而且有点CJ(@#@¥%@#%)的生活,但是真的没有为自己的选择后悔,虽然也要迈入残酷的社会了,但是凭借自己的大脑和能力,慢慢努力也要为自己打下一片天。过程肯定不会一帆风顺,也会吃一些苦,但是想一想可以追求自己想要过的生活,继续努力吧~少女~人生就是在于多体验,and also thats what you want.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4】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书店里。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不得不去买一本书来看看。在书店,面对玲琅满目的书籍,我不知该如何抉择。《野性的呼唤》并不是我第一眼相中的书,因为它没有漂亮的封面,连书都是被透明塑料封着的。觉得它比另外一本看着挺精美的书似乎要厚一点,而且价钱也是一样的,买这本比较划算。

最开始接触这本书,我对它没有任何感觉,并且还带有一点抵触。出乎意料的是,看了内容之后就欲罢不能了,连书本都舍不得放下。原计划十天看完的书,大概只花了三个小时就看完了。这篇笔记是我看完第二遍之后写的。我感受最深的是对于自由的渴望和敢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

故事里,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原本过准出游的生活。在那片土地上他是王者,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除了它的主人米勒法官。就是这样一只优秀的狗,被主人家的仆人曼纽尔从主人家里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成为了拉雪橇的苦役犬。残酷的驯服过程使得巴克逐渐认识到了自然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最终巴克熬成了领班犬。在拉雪橇生涯里,主人几经更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情谊。在主人惨遭不幸后,巴克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最开始的巴克只是一只家养犬,优雅,机灵,勇猛,和“野”毫无关联。经历过太多事情之后,为了自由,他不得不让自己变得强大,努力适应生活。自然的法则就是这么残酷,你不去适应它,就只能被淘汰。

巴克那从未停歇过的对自由和野性的追寻最令我震惊,我每读一遍文字都觉得自己有不同的感受。正是那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他成了狼族之首;正是这股力量,使他免于淘汰。巴克无法在人类文明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但是他通过努力选择了想要的生活,没有消失在自然法则之下。

我不可以选择出生,但可以选择生活的态度与方式。用“适应”与“韧性”铺就基石,且不说免于淘汰,或许还能飞得更高,走得更远,眼界更宽,心胸更能容天地。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5】

文学总是人学,尽管小说的主角巴克是一只狗。1000个人眼中有1000个巴克,作为在校大学生的我,读出了的是一个青年的转变过程。

刚开始巴克从嗷嗷待哺到逐渐成长的四年来,它在法官家过的是悠闲、富足的贵族生活。恰如优秀青年在学校无忧无虑地学习,常年拿着专业课第一,各种奖项应有尽有。

但是,生活就像心电图,当一马平川时你已经挂了,要活着,必然是高低起伏的。巴克被人卖了,先受到了红汗衫男人的调教,得到了第一条醒悟:

在拿着棒子的人面前永远没有机会战胜他。(在一个高富帅拿着钱向你炫耀时没有机会战胜他。所以北爱中吴狄和安迪打赌是很傻很天真的。)

巴克后来又被带到了北极,正如在校青年正式踏入了社会。作者十岁左右就开始做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就了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经历融化在作品里,变成了残酷社会的真实写照。第一次对巴克的触动就是生命的凋零。当同行的一条狗柯利热情地向前迎向一条爱斯基摩狗时却被不分青红皂白,也没有任何宣告,狠狠地咬了一口,又被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踩在身下,兴奋地叫着、咬着直至死亡。在南方(学校),奉行着爱和友谊法则,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感情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北方(社会),肆虐的却是棒子和牙齿法则,谁还顾全考虑仁义道德,谁就是傻瓜!谁遵守这些道理,谁就要被淘汰。

于是巴克开始学会了各式各样的生存,学会了不挑食,学会了狡黠诡秘地偷窃,最终长成了一条壮壮的狗。

《这个杀手不太冷》中当小女孩问“生活是一直如此艰辛,还是仅仅小时候如此?”雷诺回答:“一直如此。”过了一关还有一关,接下来巴克碰到了领头狗的挑战。“它预料布克会是一个危险的对手。于是,它觉得应该先下手为强,只要有任何展示它牙齿的机会,它绝不错过。”而巴克学会了“把自己的野心掩藏起来,耐心地等待时机。”最终夺得了领头狗的位置,很快学会了管理手下的狗,让大家跑起来“像一条狗一样”。

跟对人很重要,可惜狗不能主宰自己的去向。在第一个主人麾下,他们一同创造了旅程的记录。因为主人有破纪录的目标,有作为一个政府的信使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危险,从不退缩的性格,有对狗儿们赏罚分明和爱护。在第二个主人手下,没有了创纪录可言,像机器工作一样死板,但毕竟还有基本的爱护,所以他们历尽艰险还是完成了任务。在第三个主人手里,繁重的任务,心毒手狠地对待,彻底把巴克变成了皮包骨头,经历了生命最重的磨难。物极必反,在最后的主人桑顿手里,巴克得到了爱——其他人照顾狗是出于责任感或商业利益,他照顾狗却如同在照顾自己的孩子。

曾听过一句话:这辈子所有的挫折与困难是为了某一时刻幸福降临所做的铺垫。桑顿给了巴克灵魂的救赎,就像一个闯荡多年的青年遇到了携手走入婚姻的至爱。十分怀疑他们上辈子是一对情侣,这一章我看的版本名字为:只为一个人的爱。如果你想感受生命的炙热与美好,就好好读这一章吧,太多的美好不能详述,与狂热赤诚的爱有关,与死亡面前的不离不弃有关,与灵魂的信任有关。

书名揭示了结局。在淘金之旅中,身体内的野性使巴克与狼奔跑在银色的月光之下,在主人消失后终于甩掉最后的羁绊与狼共舞。最后变成当地了传说,使伊哈特人毛骨悚然地悲叹。这一结局也折射出作者渴望冒险的性格,身体不时不是充斥着野性奔腾的血液。十三岁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白令海一带去猎海豹;即使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平静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建造一艘船,自己驾着去环游世界,走到了澳大利亚。

希望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坚持到底,在七老八十时回忆着年轻时的坎坷与美好,对着膝下的孙辈安然地说:“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从来没有放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如何写【篇6】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 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


有请阅读栏目小编为你编辑的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相信您在本文中有所收获。书籍教人明理,给予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阅读完作品,很多人为他的故事情节所感动。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去记录阅读作品后的想法。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读完列夫托尔斯泰《复活》,此时我才深深体会到,为什么会把这部小说列为世界名著了。

小说反映了俄国十七世纪社会的丑恶,道德的沦丧,农民的贫苦。小说的主人翁卡秋莎以被这个肮脏的社会所愚弄,被社会所抛弃的,沦为风尘女子又因一桩命案获罪入狱。序幕逐渐拉开。

本书男主人翁涅赫柳多夫,是上流社会的公爵,正是卡秋莎的陪审员。

庭审结束,涅赫柳多夫知道是自己曾经爱上的卡秋莎,也就因为自己的不负责才使卡秋莎逐渐堕落的,沦落到这个地步,男主人翁认为都是他的责任,其灵魂受到很大的震撼,深深自责并开始行动。

起先是带着赎罪的心情,会见卡秋莎,随着故事情节的逐步展开,通过为卡秋莎的案子奔走活动,真正看到社会的另一面,自己原来忽略其所存在的丑恶的一面。亲眼看到下层劳动人民的困苦,及各级政府官员草菅人命,和社会的肮脏,从而他认为,关在监狱里的不是真正的罪犯,而社会的上的某些人才真正的罪犯。这时男主人翁灵魂的到升华。

本书的价值在于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官场的腐败,人民的可怜、无奈。男主人翁就是从中跳出来,了解人间的疾苦,睁眼看这个物欲横流、肮脏不堪的社会,并试图努力改变这个世界。当然任何一种变革都不是一两个人能做到到得,但至少让我们看到了曙光,至少有人站了出来,指出这个社会的弊端所在。

我读此书的感受:随着故事的深入,自己的灵魂也得到升华,越往下看越受鼓舞,精神越振奋。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读完了《复活》这一本书,作者在书中揭露了当时法庭、监狱和政府机关的黑暗,揭露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和法律的反动。在严肃的法庭上,一群执法者各有各的心思,随随便便地将一个受害少女玛丝洛娃判刑。在主人公上诉的过程中,又进一步暴露了沙皇政府机构从上到下都没有好人:国务大臣是个贪婪成性的吸血鬼,柜密官是镇压波兰人起义的刽子手,掌管犯人的将军极端残忍,副省长以鞭打犯人为乐,而狱吏也以折磨犯人为能事。这是一个怎样的`群体,一个怎样的统治阶级?

小说在激烈地揭露和批判俄国社会的同时,也成功地塑造了两个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涅赫留朵夫公爵和玛丝洛娃。涅赫留朵夫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小说通过这个人物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人物思想的发展,来刻画人物的。在整个小说中,他的贵族阶级旧性不断死灰复燃。因此他每走一步都要经过痛苦的斗争。这一切都使得这个人物形象显得丰满和真实可信。不过,最终他的心灵复苏是给人以强烈震撼的。

用法国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的话说:《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当我初次看到“复生”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么就复生了?但是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需用心去读,才华体会到作者叫它“复生”的意图。

看完了书,合上册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考虑的方针。这本书的主人公便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发表。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正本仁爱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扔掉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击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双眼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惊惧,并产生了自个无法控制的悔恨心情。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奋斗,抉择“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遭受苦楚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

所以经过多日的思想奋斗,他找回了自个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挽救她,与她成婚。这便是聂赫留朵夫的初次复生,这让他从头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收拾。但是,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简单,这也是给我感受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蜕化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抉择从头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仍是仁爱的。他从头开始记日记,“同自个说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实的纯洁的自个说话”,这是他人生的改动。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4)

学完茨威格笔下的《列夫·托尔斯泰》之后,我就对这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感,这样一个眼神里带着利剑的大作家会有什么样的写作风格呢?然后我就特别自然地寻觅到了这本《复活》。

全书大概讲的就是作为陪审员的贵族青年捏赫留朵夫在法庭上认出了收审的女犯玛丝洛娃就是自己十年前的温柔俏丽的初恋情人卡秋莎。为了赎回自己的.罪过,为了将来自己和玛丝洛娃的幸福,捏赫留朵夫开始奔走解救,访问一个又一个法官、将军、省长、市长、国务大臣等等很多人。他四处奔波,目睹了俄国社会的种种丑恶。他从解救玛丝洛娃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和上流社会决裂的决心。捏赫留朵夫通过为玛丝洛娃案子的奔走,灵魂苏醒了。

列夫·托尔斯泰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两位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也毫不留情地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为了一己私欲而触及法律的本质。

小说的结局又像是喜又或者带着悲,但不管怎样,这位大家用他幽默但不失分寸的笔墨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看似普通的事实,只有学会与人为善才可以为自己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也许也会给自己、给他人带来一个有发展个性和创造力的空间。不管怎样,读完整本书,我还是有颇多收获的。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5)

我一直认为,一生中曾经破碎的人,一定真正的活过。其实,在生活中,破碎的东西更为真实、深刻。而在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中,我们不仅品味到一份真挚刻骨铭心的感情,而且了解了女主人公卡秋莎在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的帮助和鼓励中从破碎到重新开始生活的一段人生历程。

读过此书之后,或许有人认为是涅柳多夫促使卡秋莎破碎,但我认为,是涅柳多夫促使卡秋莎体味了人生的种百味。虽然在卡秋莎的记忆中,涅柳多夫给了她把辉煌借给昨日的今朝。但毕竟,是她的爱心和同情心让她再次重新生活——复活。毕竟,在破碎之后,她真正的活过。

我感动涅柳多夫敢于面对错误的那颗忏悔之心,敢于面对自己的错误的弥补,用自己的爱心和行动唤醒了一颗孤寂的心。

我喜欢断树残枝萎叶,也喜欢旧寺锈钟颓墙;喜欢石阶倾斜玉兰拆裂,也喜欢残月流星云重雾冷……因为当我看见人们为一个凄惨的故事结局而叹息时,我常常遗憾人们没有领悟到惨局背后的种种震撼之音,而在《复活》中,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展现了一颗善良的心,一个天下无双的决心。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爱心,而且都应该有爱心,让每一个世人,在心灵的牧场上,悄悄开始用心放牧身边的一切,让世界充满美好、温馨、活力。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6)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__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__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__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__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__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红楼梦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7篇)


读后感大全主题栏目精选:“红楼梦的读后感”,敬请访问。

现在,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推荐的《红楼梦的读后感如何写》。世界上任何书籍都不能带给你好运,但是它们能让你悄悄成为你自己,比如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您一定感受到一些作者希望传达的精神。为了记录阅读作品时闪过的想法,我们相当有必要去撰写读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红楼梦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都道是金玉良姻,我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细细地读着红楼梦,才发现在作者平静纯洁的语言下涌荡的悲剧。这的确是一个可以撼动人心的悲剧。青春守寡的史湘云,跳井而死的金钏儿,远嫁的迎春,含冤而死的晴雯,重病缠身的林黛玉......她们都是薄命司上记载的人,都是一个个封建专制下的悲剧人物!

曹雪芹透过红楼梦,揭露了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罪恶。贾府这个表面上的“昌明隆盛之邦,诗书簪缨之族”,内部其实无比的腐败奢侈。平常吃的一种茄子,也要几十种佐料,办一桌酒席就要花百十两银子,遇到贾母过生日、秦可卿出殡等更是花钱如流水,没有节制。贾赦头发花白了,还想讨贾母的丫环鸳鸯做小老婆,事情未成,又从外面买了一个。贾蓉、贾链等更不用说了。

在这个表面上其乐融融的家庭里,其实是矛盾不堪。王熙凤为了三千两银子,破坏了张金哥的婚事,害死了张金哥和守备之子;他们天天为了家长里短的琐事争吵,为了权力你争我斗......尽管林黛玉和贾宝玉都是贾母宠爱的外孙女和孙子,但是在人生重大问题上都不能自己作主。在这样的制度、情况以及习惯下,必定是要衰败的。同时,这也意味着整个封建王朝的衰败。

烟去散尽,只剩泪迹斑斑。红楼梦一场,金玉良缘,却不幸福;木石前盟,终未完成。

红楼梦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初名叫《石头记》。

以荣国府的日常生活为中心,以宝玉,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以及大观园中的点点滴滴繁琐的事情为主线,以金陵贵族,名门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鼎盛走向衰亡的历史为暗线,展现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

《红楼梦》中的人物非常多,出场的人物就有400多个但是每一个人物中的性格特点有时非常的独特鲜明的其中书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人物形象。都非常有特点贾宝玉玩世不恭的子弟但是内心非常的善良出生在贵族的家庭当中,非常的厌恶封建社会非常的叛逆,他不喜欢读书,也不愿意去考试他认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摒弃那些追求功名利禄的人他想要挣脱封建社会的枷锁束缚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但是他又是一个性格懦弱,行事软弱的人。

林黛玉,她也是一个具有反抗精神的人物代表,他母亲早逝,从小就缺少母爱,内心也非常的脆弱,到了贾府之后,即使有贾母的疼爱,但是在这个复杂的社会当中,那也不是最真诚的,但是贾宝玉对她的关心让他感受到了真诚,她与贾宝玉的爱情故事是这篇小说的主体,这也是她同封建社会的斗争的体现。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表达了对人的本性之源的爱的深刻理解和封建社会对人性摧残的血泪控诉。

红楼梦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今天继续我的红楼梦之旅。

黛玉孤身来到贾府,寄人篱下,宝钗却是“带薪作客”,再说母亲健在,日子当然比黛玉好过多了。一个人不管长到哪个年龄段,母亲——母爱,都是精神粮食!黛玉虽有贾母疼爱,毕竟隔了一辈,再说了,贾母要管的事情不少,因此,与宝玉朝夕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宝玉成了唯一的精神支柱,在意宝玉对自己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宝玉“在孩提之间。视姐妹弟兄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从上到下的人都当他是宝贝,他当然不觉有别啊!因与黛玉“既熟惯,更觉亲密;既亲密,则。”

联想我们现实中也一样,刚认识时,彼此客气,容易处些,后来惯熟了,却老是吵架,甚至有人发出“情到深处人孤独”之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荣、宁府女眷们赏花喝酒,是家常便饭,“并无别样新文趣事可记”,真是好日子!

刘心武在电视讲《红》时,特别点到“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之人。乃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以前看书时都没在意这句话,若不是听了课,实在是看不出这句话的特别之处。

宝玉不喜读书,见了劝人勤学苦练的画《燃藜图》心中不快尚情有可原,小孩子大多不喜读书,怎么看了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转身就走?可见,此时的宝玉,未开化,对人情世故不感兴趣。

红楼梦的读后感如何写【篇4】

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琳琅无瑕.若说没奇缘,这一辈子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怎么样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挂牵.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若干眼泪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红楼梦的读后感如何写【篇5】

蒋勋说《红楼梦》是一部关于青少年生活的小说,于是,在他这本《蒋勋说红楼梦》的8册书的第1册里,以原著为底板,解读了青少年的生活和思想,在理解和欣赏的视角下,让读者一窥那被他称为“隐秘而不定” "情深而善变“的青春期风貌的同时,其辩证思维、独特视角,引导读者思考如何与这个时期的孩子相处和沟通,并引出关于“说教”之于成长的作用。

尤其是贾宝玉在学堂里与秦钟、贾蓉等的同性的喜欢与纠葛,这些在我们看来是有悖于习惯认知的内容,更是凸显了青少年处于儿童与成人之间,模糊而不为人知的隐秘内心。读来,更觉得,理解人在不同时期的内心和情感,是何等重要!

上流和下流

人性中都有动物性的部分和升华的部分,从成人的角度看,老师或父母希望孩子动物性的部分都没有了,一下都变成了圣贤。

如果说“下流”不再是个预设的“坏”的判断,语言学上的“上流”跟“下流”,只是两个不同的状况,就是:一个可以提升,一个沉沦在动物性中,两者是互动的。

只有对人性里往下坠落的部分有更多的了解,提升才有可能实现。

沟通

当我们之间开始双向沟通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么多年我跟他们讲的生活秩序、道德规范都是废话,因为他们根本听不进去。

所以,当你不先预设立场的时候,你的窗和门就是打开的,有很多东西会进来,让你了解。

如果,你把门窗都关了,你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这个时候你的那些唠唠叨叨永远不会产生作用。

我正是因此同情贾政。他讲的所有知都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这些青少年在学校里的任何事情。作者在这里用了”鱼龙混杂“和”下流人物“,是在讲人性的多面性。

一个孩子在温室里你保护得再好,他最后也不可能在温室里长大,你还是得把他送出去,这是他成长的一部分。外面的世界你再不喜欢,他也必须要在那个世界里成长。

台湾有一个写作和读书都非常好的知识分子,他很不喜欢外面的教育环境,就把女儿放在家里,单独教她。我听到以后觉得有点惊诧,我觉得即使是再深的爱,也不能把孩子放在玻璃房里面。因为怕孩子被带坏,而把所有自己认为坏的部分切割掉,这是最危险的,因为好与坏是相对的,就像防疫针一样,注入病菌会使人产生抗体。

红楼梦的读后感如何写【篇6】

我总认为《红楼梦》是一部以悲伤情节结尾的小说,这在爱好大团圆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这本书主要是围绕林黛玉与贾宝玉的爱情中发生的种种事件,以及对古代封建大家庭由盛而衰的讥讽。我想,这便是《红楼梦》与众不同的地方吧!

这本书里的是是非非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古时候的婚姻往往由父母掌控者。有时候,儿女未出生,便被双方父母“指腹为婚”。更可笑的是,娶嫁双方还未见过面,就成亲了。

也许,你会觉得林黛玉一生都很悲惨。但是,我觉得,王熙凤比林黛玉更悲惨。因为她见风使舵,阿谀奉承。她始终活在干坏事的阴影里。王熙凤平生干了多少坏事。即使别人不说,她自己心里也会明白。我想,她还是会遭受到谴责和报应的。即使她还活着,但是她也不会快乐的。

我觉得,贾宝玉是一个柔中稍稍带着刚的人。但这也怪不了他。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贾宝玉家中几乎全是女的,在女人堆里呆久了,难免他的个性也变得柔弱了。更何况,他们家族也是因为一女子进宫当了皇上的宠妃而盛起的。

《红楼梦》,一部剧中人物的悲剧,一部作者的悲剧。

红楼梦的读后感如何写【篇7】

或许,人生是如诗一般的美好;或许,人生是跌宕起伏一般的有悲有喜;或许,人生如戏剧一般精彩;如曹雪芹笔下《红楼梦》一般,演绎着人生的起起落落,悲欢离合,让人荡气回肠。

对于人生的理解,《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借贾府往事一一列举在读者眼前。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一生历尽沧桑,就因如此,才写出了传唱千古,震慑人心的《红楼梦》。以《红楼梦》把中国古典小说推上了顶峰,给我们讲述了贾府从繁荣昌盛到抄家破亡的故事,从而又写出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凄婉爱恋,把人生旅途中酸甜苦辣,变幻万千都跃然纸上。

正是因为《红楼梦》这般精彩,所以让我们对人生有更多了体会,对中国古典文学有更深的了解。

我们的人生,正是如诗如歌般的岁月,有过开心的笑容,有过伤心地泪水,有过真心的悔责。谁都有过失败,曹雪芹笔下的宁国公也如同所说。我们的人生何尝不是一部多姿多彩的小说,有各种各样的故事情节,只不过作者是我们自己罢了。人生如戏,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人生像一场旅途,正如我国伟大的思想家鲁迅说过:"上人生的旅途吧,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前面才有路。"对啊,虽然有难关,但不怕的人才能挺过去。《红楼梦》中,钟鸣鼎食的宁荣府,最终也一蹶不振。人生几何,何必留恋人世繁华,不如努力拼一生,潇洒走一回。以免来去匆匆,白白流逝人生时光!想必这正是《红楼梦》想告诉我们的道理。

读完《红楼梦》这部历史名著,我对人生的感悟有了更多,正因为有了这些让人震撼内心的经典名著,才会让这华彩美文滋养着我们的生命。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想必经典诵读已成为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咱们国家这些古典文学,也让人为之赞叹,耳熟能样的四大名著,四书五经。都在人生长河里,如宝石般栩栩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远行在如戏般的道路上。

人生如戏。曾几何时,那些古时的文学大师们,把满腔热血,把人生感触以各种形式呈现在我们跟前,名著让人慢慢感悟,经典让人回望过。就让我们在如戏般的人生中,尽情感受中国古典文学的熏陶!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5篇


好书有不朽的能力,他是人类活动最丰硕长久的果实,作品这本书让很多人都爱不释手。此时不妨记录下来你的读后感悟,与大家分享。下面读后感大全给大家分享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司汤达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几天前,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它,算个世界名著吧,就借来看看。断断续续的读,中间有过烦闷的时候,常常翻了几页,就换本杂志看看,因为它太深奥些,有些难以理解,但却也不能彻底的放弃,读读停停,与自已较量着耐心。

开始的时候总想知道结局,却不肯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呵呵,有些像对待爱情吧,渴望着知道答案,但试题却要慢慢的解开,才有成就感!

今天身体的不适让我没有精力去做其它事情,只能静静的躺在床上,床头的它还有三分之一没有看,我很想知道答案,就把时间交给了书本,人随着情节进退,狂奔到那个已逝去的年代,我就是于连,我就是德雷纳尔夫人,我就是玛娣儿小姐,他们哭,我也会难过,他们开心,我会微笑。

黄昏时分,看完了结局,合上书本,我怅然若失!

人性=自私,复杂,善变,嫉妒,虚荣爱面子

有一种幸福,叫做爱!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一种放手,是永远的离开!

他不过是想要表达出自已内心真实的想法,想要真正的按自已的意愿活一次,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什么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的于连。他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可是却没有得到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爵爷们欣赏他的才华,但心底里却依把他当佣人看,而事实上,他一直是个佣人,十九岁的少年当了家庭教师,纯洁的人儿啊,高贵是不能拿来当饭吃的,所以,他要工作,要为生计而努力。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所以,他让自已违心的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用苍天赋于他的才华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慢慢的向上爬着,慢慢的变得成熟,内心却得不到真正的宁静,自我,什么才是真正的自我!为了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心灵更深处的矛盾。

我们很多人的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让我们的身体和精神经常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在上演着于连的故事,现代人的生活中有着太多的现实,人的心中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幸福而走上歧途的的人很多,很多人以为幸福就是金钱,地位,所以,拼命的找路子挣钱,记得有个朋友说我:你跟谁过不去都行,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迷茫了,是的,我不能跟钱过不去,我要生活,我要生存,所以,要挣钱。现实就是这样的,钱,成了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志,钱可以让你在社会上抬起头来,钱,可以让你过上足够好的生活,幸福,真的就是这样简单吗?

幸福永远是和爱情挂钩的,于是他爱上了她--善良、淳朴、温雷纳尔夫人。初识她时,他是个懵懂少年,虽有心计,但却仍不失稚气,爱了,就是爱了,爱的大胆,爱的张扬。而她,身份是夫人,却从未享受过爱情,丈夫和他的关系更像是朋友,或是利用,只为她的身份和财产。她慢慢的也爱上他,爱情,就是这样奇妙,这是一段不被祝福,没有结果的爱情,开心与痛苦相伴,夫人是善良,内心的不认同,让她深受折磨,孩子病了,她认为是上帝的惩罚,她放弃了他,痛苦的分离

如果爱错了人,就要承受这种痛苦,有些爱,只能放在心底,情人是永远拿不出手的,偷来的锣儿敲不响,夫人清楚,可是却深陷其中,如果没有孩子,她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是他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爱孩子胜过爱自已的生命,孩子发烧,她会急得恨不得替他生病,她敬爱天主曾达于狂热的地步;她禀性诚笃,害怕神遣,在她的思想深处,一直认为嫁了丈夫,就要要她所有的感情,全都赋予他。对于和于连的偷情,让她不安,爱的越深,越痛苦。最后,她选择做最好的朋友,那样她的生活过得即使不算快活,至少会相当平静。

感情伤人的游戏,他和她一起在游戏中慢慢的学习着长大

人长大了总会有些故事,他和夫人之间注定了没有结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后来,他似乎又爱上了玛娣儿小姐,他想要征服她,于是用尽了一切手段,他和玛娣儿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最终让小姐疯狂了爱上了自已。

爱是什么,他究竟爱的是谁?他要的究竟是什么,在狱中,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爱有时候让人疯狂,雷纳尔夫人/玛娣儿小姐,她们不顾一切爱上的于连,愿意为他牺牲一切自已的一切,情敌到最后也一起偕手来拯救她们共同所爱的人。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夜深了,我仍在思索着,爱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幸福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刚接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喝多了些,说了很多话,我只是劝他睡去,而他却说我:影子,你太过倔强了,没有人可以包容你!我哑然,真的吗?没有人可以包容我,莫如,我是现实中的于连,一样经历过心路上的挣扎,一样在为了生活而工作,一样的想过的更好些,迷茫中我在坚持,求得内心的宁静,我的倔强,如影随行,不可改变。朋友,我不能欺骗自已,我们只可以做朋友的!

呵呵,不想了,睡吧!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愿我幸福!愿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幸福!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红与黑》讲述了一个懦弱腼腆的平凡青年的一生,他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而孤身一个人在一个森严的社会上辛苦奋斗,其间种种不光彩的手段。他自以为踏上飞黄腾达的坦途时,社会却无情的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这本书虽然有着复杂的感却像我们很好的描述了但是法国社会的现实与残酷。有人说,这本书不太适合小学生读而我却不认为,一个在糖水中泡大的孩子永远都不会知道纯咖啡的苦。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中,这样的事还在发生,我们这些所谓幸福的90后们,有谁亲生体验过旧社会的苦?试问一下,孩子受一点苦,父母们舍得吗?试问一下,你愿意吗?一个过分天真的孩子,在他步入社会时会吃很多苦。如果一个人只知道一件事情的好处而不知道它带来的坏处,那这还叫是非分明吗?早点让孩子看清社会的丑陋有什么不好?

这本书的主角于连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青年,他家并不富有,可以提得上穷了,但书中的人都给了他尊重,一个贵族对平明的尊重,在当时的法国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啊!但在生活中,在21世纪,穷人受到尊重了吗?没有!这代表着什么?时代在飞跃!人的素质在退步!科技在踏步往前跨,素质在大步往后退。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作者[司汤达]用生动的语言来描述了一位青年短暂的一生,让我们看到了现实的残酷。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合上书我在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较欣赏于连这个人物的?应该是从他因枪杀瑞纳夫人锒铛入狱开始的。之前,对于于连那种因常年自卑而形成的多疑、自负、目空一切、患得患失的性格极其鄙视,但在十九世纪,到处是尔虞我诈、招摇撞骗的巴黎社交场,一个乡村木匠的儿子——于连能以他的.卓越才华和过人心机,在上层社会赢得一席之地已实属不易。而且,他既能赢得清纯朴实的瑞纳夫人的青睐,又有高傲如斯的玛娣儿特的芳心暗许,可谓情场、生意场名利双收,肯定有他的魅力。入狱后的于连抛却虚伪、自负,以至善至诚之心做回自我,他对挚爱的瑞纳夫人倾诉自己的恐惧懦弱,又顾全痴心的玛娣儿特的声誉及日后安排,他是善良的、真诚的、忠于自己理想的于连,他不想苟且于那个无望的时代,只有用死来保持他的高傲、唾弃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总之于连是幸福的,因为他忠实于自己、也赢得了爱情。

那个时代,男人可以为爱情而决斗,死无所憾;女人可以为挚爱而殉情,不惜舍子。真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当真不考虑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是那个时代太自由?还是现在过得太压抑?时事造人,非虚言矣!

有关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如何写


我们在参加开学典礼或者学习培训结束的时候。内心都会有一些感受和触动,感言可以表达我们的真情实感,如何在感言中全面的表达我们的想法呢?我们搜集了“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相关主题资料,现在分享给您,本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 篇1

其实很不好意思承认,这是学语言专业的我看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但是better late than never,并且两个最好开始学习的时间,一是从小,二是现在。所以鼓励为主,并以此为一个好的开头,坚持一个月最少一本英文书。

第一次看完英文原著的总结:

阅读时长:5-10小时读完,跨时20天左右。本书一共140页,是中篇小说。其实加起来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为中间加入了读书一起看穷查理宝典,所以中间断了十多天;

阅读速度:才开始比较不习惯,想当然地理解意思,没有理解上下文或者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所以前几页看了中文翻译;越读到后面速度会快起来,不会纠结某个单词的意思而是结合上下文理解,最后15%的内容在今天中午一个小时内一口气读完;

词汇难度:生词比较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不阻碍原文理解;动词特别多,因为动作场面多并且激烈,所以可以好好学习里面的动词;景色描写的词汇用的也特别好而且画面感十足,jack london笔下的原野、寒冬很美而且充满野性;

读这本书的优势:这本书及其作者在美国文学课上老师讲过,对作者生平比较熟悉,并且充满了好奇,他是如何因为这本书成名,又是为何会在之后沉醉金钱,所以不会一开始读不下去;

读这本书的不足:只看了一遍,很多好词好句没有进行分析和记忆,并且为了了解剧情发展后面阅读速度很快,需要再慢读一遍;

给下一本书的建议:首先了解故事发生的背景,对作者有个初步了解;每天规定读的页数,比如一章节,或者30页,第一遍初读,尽量不查单词,尽量读懂,第二遍细读,写读书笔记,包括词汇、总结和感想。相关: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 篇2

一只生活在南方美丽庄园的大狗,被人拐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饱经摧残和折磨。后来,随着太古的生命之歌在他心中慢慢苏醒,他带着对人类的爱与恨,创造了接二连三的奇迹。最终,随着爱的逝去,他义无反顾地走向丛林深处,成为一只充满仇恨的狼……

那只大狗,不,应该说那只狼,就是《野性的呼唤》一书中的主人公——布克。它的祖先原本也是蛮荒世界中的一员,但它们的子孙经过人类的驯化,甚至于失去了自己的本性,变得近乎文明了。

不错,人类确乎能把动物驯服,却不能永远得扼制大自然的诱惑与呼唤;人们能对布克进行身体上的摧残,却不能终止它的希望;人类甚至能肆无忌惮得猎杀这世上的生灵,却不能让它们俯首称臣……

显然,文中的布克是个喻体,而它的表现者是人,是在严峻考验中仍旧坚忍不拔,永不言败的强人!

一只狗,一只曾被驯化得失去本性的够,他都能克服一切困难,用积极进取的态度面对困难,面对世界,而不是消极沉沦。那身为人类的我们呢?理论上,我们是高级动物,可我们是不是有些名不副实?我们的意志真的比狗强吗?难道我们就不该学会怎样坚强的面对现实?也许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活着就是一切!!

鲁迅曾说过:“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就算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只要生命之花还在闪烁,就必须继续向前飞奔,哪怕只有零星的希望,也要挣扎这活下去!伏尔泰说:“人生最大的财富是希望。”的确,希望是构成任何一次丰功伟业的前提,只要心存希望,一定能战胜一切,甚至能与死神相抗衡!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要轻易对死亡妥协,绝不!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

当然,生命是自己的,别人无权干涉。可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自己的生命中画下辉煌的一笔呢?是不是应该给生命赋予思想,使之更加缤纷,更加有意义呢?

像狼一样,不认输,不放弃,像狼一样爱憎分明,像狼一样保护自己。

像狼一样生存着,绝不会错。

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 篇3

《野性呼唤》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说: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非常温顺,没有警惕。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了寒冷的北方,做了一只雪橇狗。它被其他狗殴打和欺负,所以它试图为生存而战。祖先的野性从他的心底爆发出来,逐渐变得强大、残忍和狡猾。它咬死了狗的`原始领袖,取而代之的是。最后,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他逃进了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最初是一只温顺而普通的狗,但它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法官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没有野性,也不会成为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门重要的课,知道在自然界中,弱者是站不住脚的,要成为强者。随着恶劣的环境变得残酷,巴克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恨的园丁卖掉后,它不能再和法官的孩子们玩耍,玩耍,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伸出手,食物张开嘴,它舒适快乐的生活结束了。在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之后,特别是在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责骂他,温柔地触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丽的东西,进入恶劣的环境,成为狼的领导者,获得自由。

巴克靠自己的力量生存。我们也是如此。我们必须在生活中经历一些困难和挫折。只有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的环境。

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 篇4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 篇5

书名: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改写:何碧珠

出版社:中国东方出版社

内容简介:

巴克遇到了邮差是个懂狗的人,他可以公正的处理狗儿之间的纠纷,也知道巴克是只不可多得的雪橇狗,并不时的给予指导让巴克很快的适应北方的生活,但命运乖桀并不会因此停止,它再度换主人,这次是无知的二男一女完全不懂狗,让狗儿吃了很多苦,在生死交关之际,巴克遇上了桑顿,他用爱心照顾巴克,狗儿巴克感受到新主人的爱,也积极的回报自己的爱,这是人与狗之间惺惺相惜的情谊,让巴克在回归大自然时有了牵挂,但巴克终究会去寻找它野性本能中的归处。

心得:

杰克。伦敦擅长以动物来比喻人类的行为,他对北国的环境和对狗的了解深入,随着他所描写北国恶劣环境对人们的不便及寒冷对生理伤害的故事情节让人宛如深入其境,在描写每只雪橇狗的性格和行为时栩栩如生,是一部老少咸宜的小说。在野性的呼唤中,主角巴克本来是一只养尊处优、美丽骄傲的南方大狗,在它回归大自然的过程中受到贪婪人类的调教,逐渐找回它血液中所遗传的野性,在这艰难的过程中,是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引导巴克如何在人、狗、大自然中寻找共存共生的平衡点。当巴克被亲近的人卖掉,乃至人类拿着棍棒驯服它时,它以它的本能适应新的生活,它的新生活开始于北方严寒的天气及险恶的地形,拉雪橇是它的工作,它由其它狗儿身上学习北方的生活技巧,进而争夺狗群的领导权,并展现它的超强领导力,这领导力是它天生的魅力,也是它在艰难环境中学习而来的成果。

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 篇6

一天,我心血来潮,对老妈说:“看书上说伟人列宁是听着《热爱生命》升天的,有空给我借来啊!”“这不,借来了,这本书集齐了杰克·伦敦写的两篇小说,一篇《热爱生命》,一篇《野性的呼唤》。”读完这本书,我不能不说我最喜欢的是《野性的呼唤》,而不是《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多么吸引人的名字啊!野性,是一种神秘的力量,那么野性的呼唤,难道是这种神秘的力量在向某个动物、人物发出召唤?这便让我着迷了。

读着它,我认为,在我读过的长篇小说中,它是最精彩的一本了。巴克——一条南方宠物狗,因为命运之轮转错了方向而来到了自然法规非常残酷的北方。其他南方狗,在北方狗的“欢迎仪式”——残杀中,相继倒下并被撕成碎片。这使巴克明白:不能倒下,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坚定的信念和对北方狗的憎恨使它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无限升级!由普通拉车狗到狗王,由狗王到狼王,由狼王升级为——敢于向北方最勇敢的猎手挑战,并致对方于死地,而被当地众多居民奉为“神狼”!

读完这本书,我似乎感到一股神秘的力量鼓胀在我的身体内,而它,似乎就是野性。它,能让一只南方宠物狗,在严酷的北方,克服弱小,克服寒冷,克服北方狗的残杀,成为狼群之王,多么伟大的力量!

我们要像巴克一样,拥有坚定的信念,强壮的体魄,为国家而努力!

加油吧!二十一世纪的主人!

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 篇7

20xx年1月的寒假里,我完完整整地看完了日本著名的作家惊鸠十写的动物小说——《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详细地记录了发生在日本奄美群岛上有趣的事情。它里面介绍了许许多多动物,比如:鼯鼠、麻雀、野猪和波布蛇等动物。

我最喜欢的是南岛野猪中一个家族的头领——白耳朵,它非常聪明。有一次,野猪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白耳朵于是带他的一家子出去找食物。因为最近村民们在捕野猪,所以他们将野猪们最爱吃的白薯放在陷阱里,等待野猪们上钩。白耳朵们来到了白薯地里,看见一个个红通通的白薯他们直流口水。就去吃白薯,刚一走进白薯地就开始吃起来。等到它们吃饱了,只见白薯地里的铁栏门一关,才发现进了村民们的圈套,白耳朵不慌不忙地叫它的一家子刨土,它们刨啊,刨啊,终于从门底下的洞里逃了出来。

这名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使命是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大自然,更完整地认识我们的朋友——动物。在这里,我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猎杀小动物。

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 篇8

今日,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我,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 篇9

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 篇10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心得感悟 篇11

无论是在我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止步不前想要借书来振奋自己,还是当我迷惘,找不到前行的方向,想要借书来明确目标时,我总会忍不住提起杰克·伦敦的这本以犬论人的著作《野性的呼唤》。读罢,内心总会感慨万千。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历史上一位传奇的人物,从小就尝遍了人间各种的贫困与辛酸,经历了各样的卑微与苦难。二三十岁,本应是挥斥方遒,风华正茂的年纪,而对于不得已过早成熟的他来说早已看破红尘,并开始追求生命意义的原始形态与精神自由。杰克伦敦的这部作品最大的特征是重视动物生存处境的客观呈现,注重人与动物关系的真实揭示。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一开始在美国大法官米勒家中睡着红地毯,过着养尊处优的“国王”生活,后来几经周折,被拐卖到了北国蛮荒之地,变成了一条为疯狂淘金人服务的雪橇狗。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巴克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形成了“杀,或是被杀。”的原则,最后,巴克响应了野性的呼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群狼中“狼王”!

小说情节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同时也体现着杰克·伦敦独特的艺术手法。比如,全书着重体现的“生存意识”。杰克·伦敦生活的时代正是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思想植入的鼎盛时期。在我看来受社会思潮的影响,杰克·伦敦对进化论稍加改编,将其理解为“强者生存”并深信不疑。《野性的呼唤》中写到巴克刚被送到陌生的环境中时,以为只要不闹事,一切都会顺利的,直到它被一个穿红羽绒衫的家伙拿着大棒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昏死过去之后,它才彻底明白了“大棒与獠牙”法则的含义。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他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而现如今,我认为,我们也应结合社会背景对于达尔文的这一观点稍加改编,可以理解为“强者生活”。现在,改革开放使得国家政策优越,所以对于当代少年,生存已不是问题,而我们恰恰缺失的是这种生活意识和这种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拼劲。如果想要人前显贵,那就要成为强者,我们所需要的是强者的实力以及智者的能力。只要有实力,就会有选择的机会,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只要时刻将选择权紧握于手,还愁得不到理想中的生活吗?所以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他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我们需要拼搏,来使价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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