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球大战8:最后的绝地武士》观后感
首先,这部片子我是在周一看的,剧情上有很多地方可能很乱,看剧情的人自己去豆瓣吧。然后就是剧透比较严重,因为这部片子有几个点不提不行,但是提了剧透就很大了。另外我只是个小学生,吐槽水平业余,可以去豆瓣看更专业的(我去看过,黑得太狠,没敢看下去)。
首先剧情,我真的是很没弄清楚,义军的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为什么这么说呢,感觉违背逻辑的地方太多了。我们慢慢讲,一开始,波带了一堆人去炸了对面一个大家伙,然后就跑了,然后就跑了!!!全义军最优秀飞行员牺牲那么多人,炸了对面一个飞船不是为了抗战,不是为了胜利,而是为了装X!!!实在是想不明白。好,那行,你跑就跑吧,被超时空追上以后你想出去反抗,很好,终于有种了一把,结果被一个凯洛伦带着两个人炸了大本营,和武器库。唉我就想不明白了,那么大一个主舰,好说歹说也有四百持枪军,被三个人愣是压住了。据剧情描述,是因为第一秩序的主舰在提供火力支援,不让他们的小飞机出去狂轰滥炸,那难道抵抗军的主舰没有火力吗,那么破大个飞船,一挺炮都没有。抵抗军是偷了个运输船就造反了吗!还有那四百个人,完全只活在主角的口中啊,我咋没见到呢。接下来大本营被炸了,没错,公主要死啦,要去那边陪索罗和马上就来的卢克啦。但是,没死成,睁着眼睛用轻功飞回了主舰,还被救了,唉我又想不通了,精神饱满的回去之后瞬间就生命特征微弱了,鬼知道她经历了什么。而且既然你们搞新时代,弄死了上一批几乎所有主角,干嘛不斩草除根呢?后面就是芬恩和一个配角一起计划了一个很猛、很牛的行动,最后失败!三个人就敢闯第一,你们当那帮白兵白吃的啊,还有传说中的高手居然是在赌场监狱里找的,我觉得周润发应该都比他牛吧(起码还会扔个牌)。总之这边就是逃了两个半小时。
而卢克那边呢,本来我非常期待卢克,结果原力耗尽,死了!唉,不说了,说多都是泪啊!那个女的呢,走了两个半小时,感觉一直在走来走去,时不时聊聊天,打打架,再出去拯救一把那帮落难兄弟,可以说是独善其身,可能绝地秘籍里面有提到遥远的东方有个叫老子的人
总的来说,还行,为什么这么多槽点,还是还行呢,因为跟七比起来,真的还行。总比整部电影就是一个槽点要好说,不过差的也不远了,希望下一部会有惊喜。
《最后的狮子》观后感
《最后的狮子》看了同事推荐的这部电影真是十分震撼。动物的情感带给我很大的心灵冲击。
国家地理的纪录片《最后的狮子》残酷而温情,从一个单亲母亲的角度诠释了丛林法则下的母爱。清理前任统治者血统,这是狮子世界的基因决定了它们对种族血统冷酷的偏执。如果要生存,可以有许多种模式。银幕的拉开,一场在非洲大陆上的有关生存故事渐渐展开。一场场,一幕幕恰如人间。
一群被人无情驱赶的狮子,入侵到了狮王的领地,抱着必胜的决心,打败的狮王,母狮子马蒂陶也在战斗中受了伤,狮王和马蒂陶被迫离开了原有的领地。由于伤势过重狮王去世了,母狮子马蒂陶经过短暂的休养,恢复了伤势。但它的形式也不容乐观,在领土之战中被它所伤的银眼一直伺机报复,并想彻底铲除狮王的后代三只幼狮。马蒂陶踏上了流亡之路,入侵的师群围追堵截,没有办法,马蒂陶只好鼓起勇气,克服内心里的恐惧,想游过沼泽到河对岸的小岛上,三只小狮子紧随母亲的身后。当第三只小狮子试图过河的时候,不知是母亲离它太远,还是对它对河水有阴影,它犹豫了,敌狮步步紧逼,也许是对死亡的恐惧大于对河水的恐惧,小狮子终于下水了,不幸的是,这时候下水的狮子已经引起了潜伏在河岸的鳄鱼注意,最终只在河面上留下一串泡泡。
马蒂陶来到对它来说尚是陌生的小岛,独自担起抚养两只小狮子的任务。好在人类对森林的扩张,同样也把野牛驱赶到这片土地,为狮子们提供了新的食物。是机遇同样也是挑战,从满脸布满伤痕和有着锐利顶角的野牛首领也可见一斑,想获得新的食物未必能有那么容易,说不定还要付出一番代价,经过几番观察和尝试,马蒂陶渐渐掌握了野牛的弱点,内心的恐惧,在一次成功的捕获当中,马蒂陶成功的杀死了一头小牛,为孩子们赢得了食物,也引来了豺狗的口水。寡不敌众,最终不得不放弃一部分来之不易的美食。
当马蒂陶回到家中时,发现两个小狮子已经不在,虽然它们以前也会走开,但这次似乎时间太久了。银眼,豺狗,公野牛,水中的鳄鱼几经哀号之后,传来了幼崽回音,马蒂陶难掩心中的兴奋,不停地舔舐小狮子,可是无论怎样舔舐疗伤都无法治愈好这只断腿的小母狮,无奈之下只好放弃,我们无法通过镜头感受马蒂陶身为母亲内心的伤痛,但是它的眼神却暗藏一丝忧伤,它在寻找一个目标凶手。公野牛的顶角上残留的血迹暴露了自身。马蒂陶母性大发,寻找机会为子报仇。
这时河流的宽度变窄,银眼带领着狮群渡河想彻底铲除宿敌,这时候的马蒂陶不像初次与银眼交锋时的寡不敌众,数次交锋加之与野牛群的角逐,豺狗的争斗,使它变得更加强大,另外弃子之痛让它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前。银眼投降了,马蒂陶不单单赢得了决斗,也赢得了狮群的尊重,成为了新的首领。现在的战斗变为了狮子VS野牛。正当马蒂陶带领着狮群杀向公野牛时的混乱之时,野牛群里穿来了一阵混乱,原来小公狮还活着。但是野牛也将视线转移到了小公狮的身上,准备向其发动攻击,正当双方焦灼的时候,银眼出现了,这时候银眼并不是想斩草除根,而是稳定军心,最后小公狮顺利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随着银眼的加入,野牛和狮子双方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在一次狮群全力出击后,公野牛终于倒下了。狮子们重振了王者之风,马蒂陶也成为了狮群的新首领,小狮子也得以活了下来。故事到了这,导演将镜头转移到了这头小公狮的身上,它将来的存活与否现在与人类对森林和草原倾轧休戚相关,呼吁大家保护自然,贡献自己的力量。
生存智慧之一:打不过就跑。银眼的领地被人类占领了。好吧,人类来了,我们就走好了。母狮子在狮群的围攻下寡不敌众。OK~撤退。进可攻退可守。激流勇进的一种勇气,急流勇退则是一种智慧。为了家族的生存;为了孩子们的未来,或者是其他需要负担的东西,忍辱负重的坚持下去,无论环境多么恶劣,条件多么屈辱。
生存智慧之二:看起来傻乎乎的不一定是笨蛋。虽然情节只有一瞬间,但是对这里的印象还是蛮深的,在转移过河前,面对狮子的围追,老大傻乎乎的样子,很难让人相信,他居然可以成为最后的王者。老大不是很强壮,反应也很慢,可是,笑到最后的却多是这样的傻小子。究其为什么,我也不知道。如果勉强解释一下的话,当别人的营养都在长身体的时候,它的营养在发育大脑吧~~
生存智慧之三:紧紧的跟着自己的妈妈马蒂陶。在看到在战略转移的时候,老大紧紧的跟在妈妈的后面,而老三面对大河的时候犹豫了一小下,然后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看到这里我不由的想起来长征时间的故事。唉~某些时候,一定要紧紧的跟住妈妈。
生存智慧之四:学习,学习,不断的学习!唯有不断的学习。才能笑到最后!
其实,刀疤野牛也是王者。很可惜他失败了,但是仍旧得到了我的尊敬。它没有尖牙利爪的武装,也没有称霸一方的野心,有的只是领袖的使命。在荣耀的驱使下,保卫i自己的子民,在母狮子杀死了小野牛后,反手就是一击,主动进攻狮子的软肋,直到战死沙场。
如果你要是鬣狗,那么你可以卑微的活着。等着强者施舍的残渣。如果你要是鳄鱼,那么你可以阴险的活着。静静的潜伏在水中。如果你要是河马或者是大象,那么你就可以无忧无虑的生存了,毕竟无论谁想吃了你,都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但是如果要是做像狮子一样的王者,高傲的生存,那就注定要承担那份孤独,辉煌后的隐忍,不断学习的寂寞,以及时刻为了大家牺牲的觉悟。动物世界如此,红尘世界亦如此。
《地球最后的夜晚》观后感
原创: Elaine WW
这个世界的分裂真是无时不在上演。
比如这边微信公众号上在集体祭奠一到2019年,最年轻的80后都30岁了(好庆幸我差不多也算最年轻的80后了),那边一群六旬老汉还在西藏高原的皑皑白雪中勇攀高峰。
请看同事段女士前线发回的最新报道。
这种分裂的另一面在电影院里也达到了极致。
2018年的最后一个夜晚,我被安排去看了《地球最后的夜晚》(“《地球》”)。观影前,犹如一张白纸,我既不了解这位华语圈的新生代导演,也毫不知晓这个故事,对黄觉和汤唯的印象也就差不多停留在认识层面吧(他们以往演的东西机缘巧合没有在我的大脑皮层上留下太多印象)。所以,对我来说,这是很新奇的一次观影体验。
看的过程中,第一层次的还是被美术和摄影吸引,故事虽然稍显破碎,却也能感受到导演的有意为之。看完整片,撇开那些纠缠盘错的细节可供复盘讨论外,也算是一部浑然一体的电影。形散神不散,能在电影院里看到这样一部电影,坦白说,我挺激动的。
现场看片中,陆陆续续有人离开了(我想起了那个看《画皮2》的我);电影演完,灯光亮起,就听到有观众大呼,什么烂片,愤而离开(我想起了那个坚持看完《海王》的我)。更让人意外的是,朋友圈不少平日非常文艺且有不错审美趣味的朋友也非常直接地批判导演的故弄玄虚,而他们似乎也由衷相信追捧《地球》的人也都是装酷惯犯(所以写这个文章还是需要一点点勇气加持的)。
其实我特别能理解他们的不解,因为我自己就特别特别不解为什么有人发自内心地追捧《海王》(BTW,豆瓣评分竟然还有7.8)。审美不分高低,各花入各眼吧。
我也不会去特别技术地解构《地球》的剧情,因为作为感性观影派,我在剧情理解上向来是有短板的。我也乐得不求甚解。对于我这一派的观众,摄影、音乐、意象、情绪的渲染、节奏的掌控相较剧情反而更能引起共鸣。
反过来说,其实我可能还有点羡慕不喜欢这部电影的人,没能引起共鸣恰巧也可能说明他们本没有太深地经历过过剧中人物的失落和迷茫吧。
主人公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来自一个偏远的不起眼的小地方(贵州凯里原来是导演的家乡,还以为是杜撰的呢)。他在那个出生成长的小地方有过十分压抑的成长体验,如果不是因为父亲去世,大概一辈子也不愿意回去。
在那里他经历了母亲的私奔、父亲的再婚、朋友的离世、情人的堕胎(夭折的正是主人公的孩子)、和情人私奔的失败。人生可能唯一英雄了一把的就是按照情人的设计,在电影院里开枪杀死了那个霸占情人的黑社会大佬。电影没有直接交代这次壮举的经过和结果,我们能看到的是这没有换来他们的幸福——情人失踪了,他只是寻寻觅觅她的下落,杳无音讯,仿佛武陵人寻找桃花源一般。
电影的前半部分是2D的,也就是现实部分。如果愿意沉浸其中的话,是很容易被带进那种悲观、凝滞、抑郁的状态里的。大过年的观众排斥这样的冷色调也是可以理解的。破败死寂的农村、整日漏着雨的房间、阴暗湿冷见不得光的小树林、废弃的铁轨和漫长的隧道,沉默中偶尔的对话不仅带着方言腔调还总是拖得特别慢,那无法逃脱的命运和命运投射的无处不在的阴影,活活地将人世拍出了阴间的味道。导演不加节制的长镜头也是饱受诟病的罪证,理由就是好像除了用长镜头什么都不会了。其实看过《太空漫游》,真的觉得这样的镜头运用还是很节制的(可以再大胆一点的嘛)。
电影到了将近三分之二的时候,就开始切换成3D了。虽然还是那个破败不堪的环境,但是节奏加快不少,人物也明亮了很多。他遇到了一个鬼马的少年,不仅两人打了几局乒乓,少年还驾车带他找到了犹如迷宫般的山口;他追上了一个举着火把的红发女子,那是他梦中的母亲,他们进行了离别前的一场对话;转而她遇到了一个形似情人的女子,二人看到了旋转的房子,凯里的乡村旋转出了魔幻的味道,他们相互赠送了彼此最珍贵的东西,手表(永恒)和烟火(短暂)。
此时,男人开光般地吟诵了一段土味情诗,我个人还挺喜欢的。然后,电影就在这片梦境中结束了,留下结尾处黑暗中兀自燃烧的烟花。
我只是简单地梳理了一下我看到的故事,这么一展开,似乎很清晰,一点不复杂。一个现实中落魄的男人在梦中通过和自己的父亲、小孩、母亲、情人、朋友和解来和自己和解的故事。所以,我是不太同意这个电影没有内容的观点的,相反,现实和梦境作了十分精巧的呼应。但是要接受导演把现实拍的幽幽犹如梦境,把梦境拍的爽利犹如现实,这也是这部电影独特的韵味之处。庄周梦蝶,梦是遗忘了的现实,梦和现实在哲学和解构心理学里本也就本有界限吧。
电影里也有很多意向的运用。文学点的如“野柚子”、“蜂蜜”、“火把”、“红发”、“旋转的房子”、“停止的钟表”、“烟花”;很多动物图腾的插入差不多也是我见过的中国人里玩魔幻现实主义元素玩的最不突兀的;无厘头点的则属各种女艺人的名称的借用,比如“万绮雯”、“邰肇玫”、“陈慧娴”之类,放在凯里那种乡下地方,除了烘托了寻找之人淹没人海不知去向,总让人想起90年代那些贴在各种破墙上的旧海报,也算这部电影独特的文化符号。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潜意识里有装酷的因子,但是我确实愿意为它打上五星并真诚地推荐不排斥类似风格电影的朋友去电影院欣赏它。我们都有过对梦想、幸福和自由的憧憬,如果不是锦鲤附体,也多少经历过梦想的破碎、幸福和自由的失联。也许同样的梦想破碎了不能再来,但我们也总是艰难地去和自己和解,因为对幸福和自由的憧憬和追求,只要呼吸着,就不会磨灭。
人们都睡了
人们都在自己的梦里悠悠地徘徊寻找
他们期待明天
小小的希望和平凡的憧憬也许能够实现
---《墨绿的夜》
最后,感谢朋友圈的诗人在我朋友圈下面的留言:
人们领走了各自的影子
让沉重的记忆在脚下
在行走中渐渐消失
手臂和手臂相连的地平线上
每个故事有了新的开始
那就开始吧!
---北岛
看这气势,应该真的是北岛写的吧:)
《最后的武士》观后感
第一次听说《最后的武士》这部电影是在我的大一的时候,那个冬天,《阿凡达》正在中国刷新中国电影的各项纪录。我坐在回家的火车上,认识了几个和我一样在北京读书的山东老乡,其中一个人向我讲述了这部立意和《阿凡达》相近却更加让人感动的电影。自那之后,我一直就在想,是不是应该找个机会看看这部老乡立荐的电影。
在小学的时候,我特别喜欢看书,各种书。那时候家里穷,买不起书,所以我特别珍惜每一次看书的机会,好多书都看了很多很多遍,虽然只是一些《当代小学生》之类的书,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名着。到了初中,家里有了闭路电视,我开始喜欢看电视剧,不那么喜欢看书了,但是当住在学校里的时候,我也会找一些有书的人借借看,除了一些杂志外,我还看了四个名着中的三个(《红楼梦》一直不想看,也不知道为什么),还有《钢铁是怎样练成的》。
等到了高中的时候,我就真得不怎么看书了,连电视剧都觉得太长,这时候我开始喜欢上了看电影。因为我高中三年一直是班长,有时候老师们都很信任我,我就偷偷地配了办公室的钥匙,周末的晚上我就不回宿舍,有时候也会拉上丁辉和延昌,趁大家都睡觉了,跑到办公室里打开电脑上网看电影,那真是一段刺激的日子,甚至有一次有个老师半夜回办公室取东西,差点把我逮到。不过那个晚上,我看了《泰坦尼克号》,哭得一塌糊涂。不过整个高中,我只是翻翻杂志,基本没怎么看书了。唯一的记忆就只有彭飞同学借给我的一本《围城》。一直到考上大学,我也终究没有被抓到,这对我而言,实在是太过于庆幸了。想想,如果是现在的我,当时未必有这个胆量去干这样的事。高中的我常常想,如果在大家,估计每天都可以看电影,那是不是有点太美好了呀。
我这样想着,转眼间大学四年已然结束了。回过头来,也正如当年想象的一样,我可以每天都看电影,但是,我却没有看很多电影,也没有看很多电视剧,更是一本书都没有看。甚至连这部一直很想看的电影《最后的武士》都没有看。整天游走在各类社交网站中,或者游戏视频中,又或者是其它类型的文化快餐中,慢慢地烧掉了自己四年最美好的青春。直到现在我还在想,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是不是应该好好地看看书呢?可正如那句话,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在《最后的武士》这部电影中,日本的武士道文化与西方的现代文明产生了激烈的碰撞,其中一派更是激进地要灭掉武士道文化。说实话,作为一个现代人,人即便看了《最后的武士》这样的电影,也仍然不喜欢武士道文化,我总觉得,这个东西与我的人生价值观差距太大,比如如果一个人在战争中杀害了我的亲人,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原谅他或她的,更别提喜欢上那个人(当然,也许仅凭这一点,就注定了我不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吧)。
然而,在这部电影中,无论是这个摩根,亦或是胜本,还是那个最后终于开窍的明治天皇,他们都在用最后的努力去维护最后的那点传统文化,因为在他们的内心,如果这点文化都没有了,他们的人,也就没了。虽然他们都知道,他们的国家不可能再将这种文化作为一个国家生存发展的依托,但是他们宁愿去为了这份执念去完成自己一直的信仰。于是,即便我对于电影中的这些人有多么地不理解,我依然很尊重他们,甚至是有点敬佩吧。
这一点也让我想起了王国维老先生。他的死,曾经一直让我感到惋惜。如果他能坚持地活着,或许他会成为一个变革中一直不断进步的典型,或许他会成为守住那千年文化的最后一根支柱,或许他也会成为一个让人尊重的老顽固。可是,他还是在成为这些或许之前自杀了。现在,我也许不应该再去惋惜这件事情了,而是应该去庆幸,去感动。悲痛固然挥之不去,但是,王老先生正如电影中的胜本,他们应该是处于不同国家的同一个时期,他知道他所坚守的信仰已经无法生存下去了,但是,他愿意用自己最后的努力去维护这种信仰的尊严,去告诉世人,这是种值得生存下去的信仰。
看完电影,我去找张秋实聊这部电影,企图听到一些不一样的评论,还真听到了一些。他说里面的女主角很漂亮,男主角演得不是很好,还有,他当时一直是快进着看的电影。我突然发现,自从上大学以后,我也一直是快进着看电影的。似乎文化快餐已经从我的内心里占领了我的至高点了。我不再喜欢看书,不再喜欢去体会每一点生命的跳动。但是,自己偶尔也会意识到这一点,觉得原来的生活应该是一种令人平静的生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混乱。
所以,当张博雅告诉我他一天就能看三四百页书的时候,我觉得她真得很厉害,真得是敬佩之情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了。前段时间看到钱小宇写东西用的是繁体字的时候,也觉得他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自己也去人大的旧书市场上淘了一本旧版的《桃花扇》,一边看名着,一边练习繁体字。虽然很不习惯,但是,繁体字的每一笔都让我觉得书法是这样的生动,尽管我写的字并不好看,这仍让我的内心很激动。
我当然不会就此就否定电脑,否定这个世界,然后我却想着,如果有一点力量,有一点时间,我们仍然要在这个世界里去寻找一下最初的自我、那仍然存在的过去。一如当明治天皇向摩根寻问胜本的死因时摩根说的那样,我将告诉你他将怎样活着。《阿凡达》中杰克帮助那美克人守住了他们的家乡,《最后的武士》中胜本和摩根换来了日本最终的强大,而我们呢?也许只有文章开头的那句话可以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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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收集整理的《李白的观后感》,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助力。观赏影片得到的感悟不比阅读书籍来的少,观看时,我们会与影片中的情节产生共鸣。我们可以把心中所想用文字表达出来,即写一篇观后感,观后感要突出重点,要抓住影视中最直击你心灵的一部分去撰写。
李白从小是个贪玩的孩子。有一次遇到了一位老婆婆, 老婆婆正在磨铁杆,要磨成绣花针。李白从中领悟到: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绣花针,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从此不再贪玩。
李白是一位大诗人。他曾经用美妙的诗句,来描绘了这世界的神奇与美妙,人情的冷暖。可他小时,只不过和我们一样是一位贪玩的普通小孩。
我,现在也是个好玩的孩子。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常常没有独立坚持完成一件事。久而久之,没有养成坚持到底的习惯。我要像老婆婆那样坚持不懈。去年暑假学游泳时,不管多么辛苦我都要坚持学完。不能像从前那样游不到25米就灰心。应该坚持每次多游一点,总有一天会游到。我要像老婆婆那样每天都积累。今天开始,我每天都要看一些有关知识的课外书以增长知识。从前,我认为书和知识是无穷无尽的,怎么看都看不完,干脆不看了。而现在我认为,书和知识虽是无穷无尽的,但只要自已一点点地积累,总会成为一位有学问的人。
我还要像李白那样知错就改,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把以前贪玩的我的那一页撕去,贴上一张崭新的我。
各位同学好友,我对一首古诗特别欣赏,就是那首说一个孤独漂泊的人就要离开朋友们远行他乡的时候,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了送别的歌声的诗-------猜出来了吧,就是李白的《赠汪伦》: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首诗写的太好了。起因是:一贯爱独自游山玩水的李白要到安徽南部时,当地一位叫汪伦的人是李白的粉丝,就给李白写了一封信:说来我家乡玩吧,我家乡是十里桃花,万家酒店,处处飘香,引人入醉。李白一看,这个地方太好了,太合我意了。别的地方不去了,就去汪伦家乡吧。李白到了汪伦家乡一看,并没有汪伦信上说的美景。等他见了汪伦表示质疑时,汪伦才说出了实情:十里桃花----是指十里外有一处深潭叫‘桃花潭’。万家酒店-----是指这的酒店主人姓‘万’。只所以这样写信给李白,是因为我太崇拜李白的诗了。太想见见李白这位诗仙了。请你原谅。李白听了哈哈大笑。他非常理解汪伦的善意,和汪伦交起了朋友。汪伦极尽地主之谊,盛情款待了李白好几天。陪他吟诗游玩喝酒,他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虽然有了好友,但是李白还是不愿在一个地方久留。他还是要到各地游山玩水,以便即兴作诗。汪伦看强留不住李白,就给李白准备了很多路上用的物品。同意李白到别处去。在李白独自一人乘船刚要起程时,汪伦带领乡亲们到岸边跳着舞唱着歌为李白送行。李白非常感动,就吟颂了这一首诗回赠汪伦。成就了这一千古绝唱。流传至今。它的诗情画意跃然纸上。历历在目。我非常感动。它成了我最喜欢的古诗之一。
冬天,当然是银白色的。在北方,雪花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轻盈地跳着舞,悄然无声地来到了人间。一夜之间,大地变成了粉妆玉砌的世界。顽强的松树披上了银装;房屋带上了白帽子;小河披上了盔甲。一切都是银白色的。踩在洁白的雪地上,就像踩在一条银光四射的毛毯上,咯吱咯吱地响。冬天的银白色是多么地温柔。
今天是泡绿豆的第六天了,我迫不及待地去看绿豆,我大吃一惊,绿豆已经吐出了白白的嫩芽,大约有一厘米长。脱了皮的绿豆白嫩嫩的,真招人喜爱。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人自有生老病死、面对它们我们不应该去害怕,而应该去直白的面对它们,这是我读完《老人与海》这本书的深刻感受。
月光,似一缕茭白的尘烟。月光,似一面银光闪镜。月光,似一名洁衣仙女。月光,似一架完好的水晶钢琴。
海南省三亚市三亚市第七小学六年级六年级(五)班李瑗瑗
李白从小是个贪玩的孩子。有一次遇到了一位老婆婆,老婆婆正在磨铁杆,要磨成绣花针。李白从中领悟到: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绣花针,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从此不再贪玩。
我,现在也是个好玩的孩子。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常常没有独立坚持完成一件事。久而久之,没有养成坚持到底的习惯。我要像老婆婆那样坚持不懈。去年暑假学游泳时,不管多么辛苦我都要坚持学完。不能像从前那样游不到25米就灰心。应该坚持每次多游一点,总有一天会游到。我要像老婆婆那样每天都积累。今天开始,我每天都要看一些有关知识的课外书以增长知识。从前,我认为书和知识是无穷无尽的,怎么看都看不完,干脆不看了。而现在我认为,书和知识虽是无穷无尽的,但只要自已一点点地积累,总会成为一位有学问的人。
小野菊适时的开的漫山遍野,白白的色彩衬托出遍地枫叶的火红。像夜晚,无边无际的天幕上挂着无数眼睛一眨一眨的星星。那是一种意境,绘出秋天红似火。
从吊兰的根里抽出了一根根的茎,这茎啊,长长的,细细的,而且特别地绿!吊兰的茎上长出了一棵棵小吊兰!它长得像草,还像我们常常踢的鸡毛毽呢!你说有趣吗?更奇妙的是,小吊兰居然长出了根!这根啊,白白的,嫩嫩的,活像一根根小豆芽!一根根茎垂下来,就像绿色的瀑布!你说它好看吗?
菊花仙节的颜色就更多了,有紫色色的,有淡黄的,有雪白的,有橘黄的,和紫黄的美丽的菊花仙子向着我们频频点头。
我清楚了看了老人一眼,老人穿灰白的衣服,戴灰色的帽子,穿灰蓝的裤子,手拿一根尺子,和一个袋子。小孩穿破烂的整套装,那些衣服上的洞,可以看出他身上的伤痕,就是那个可恶的妇女打了。
青年人多是热情豪放,慷慨激昂的,但也是不成熟的脆弱的,容易兴奋,也容易消沉,往往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生活从不是一条平坦大道,难免有挫折,他们中有些人,当生活现实一与自己想象相悖,就怨天尤人,感到生不逢时,人生黑暗,社会鲤靛,学李白豪饮高歌,三五好友兴奋吟咏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搏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将进酒》)。安能催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梦游天姥吟留别》)。
人生在世不得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登全城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在他们心目中,李白是一个豪放不羁,及时行乐的形象。他们虽背诵了李白的诗句,其实并不理解李白这位伟大民族诗。人的整个思想倾向,完全没有看到伟大诗人是用怎样兴会淋漓的笔触,描写了那一个在经济、文化都达到世界极高水平唐帝国的繁荣面貌,怎样抒发了一个强大民族儿女的自豪情感,也不会理解他那放浪态肆、豪放飘逸的诗篇中包含着怎样一种光彩照人的不屈性格。而是对李白做了歪曲的理解,只极取了他穷悴终生的坎坷经历中,感叹人生短暂,应痛饮尽欢的消极情调,这简直有些弃精华如敝展,取糟粕如珍宇的意思了,李白若能再生,一定会责备这些子孙的荒唐不肖。古典文学中有许多表现优美爱情的文学作品,古典文学宝库中的珍品,如《红楼梦》通过宝玉、黛玉恋对封建统治阶级约腐朽进行了有力地批判。同时歌颂了宝玉、黛玉的叛逆精神。尽管他们有自己的理想,同封建传统之间矛盾也十分尖锐,但不愿意受着封建思想的束缚。尤其是黛玉,总不能对宝玉快地一吐真情,时常不自觉地用封建道德约束自己玉面前,用假意儿掩饰真情。这样,就使她陷的重围,表现了一种浓重的忧郁、感伤情绪。小说以落花自,写了哀伤凄恻的《葬花吟》,这首词二私情感。上,都与黛玉的地位、身分、心理、性格十分遭很生动地反映了一位多愁善感的小姐,受压抑的病V刁知为什么,林黛玉的这种情调,竟与我们现实生a女青年相应和,她们不是去思考应从黛玉的叛逆精}取些什么,而是一味追求那种消极悲观的恋爱情调,黛玉的痴情,将《葬花吟》工笔抄录,挂在自己床主作多情、日日相对。社会主义青年同封建地主阶级/么翻心心相印的情感,这种沉缅于消沉情调不能,状态,必然会影响这些青年的思想进步与成长。
这不仅因为它较其他作品通俗易懂,更重要的是宋词富于生活情趣,有很多细致描绘男女爱情生活的作品,无论一是豪放派词人或是婉约派词人,都有大量的言情之作,历来为人们传烦。如辛弃疾的《水龙吟》词:倩何人唤取_,红中翠被,摄英雄泪?)这红巾翠袖女子,同作者感情建立在共同爱国主义基础之一,是爱情词里的上品。另外诸如苏轼、陆游、柳永、晏凡道等著名词家都有许多情感健康,真挚动人的好词。但也有些青年偏好那些镇相随、莫相抛、闲拈针钱伴伊坐,和我,免使少年光阴虚过二一类缠绵徘侧,调笑青楼,虚情假意,趣味低下的作品。这些作品大都是封建地主阶级,或是帮闲文人无聊与无耻的写照,是不值得我们欣赏的。请看那前期一味沉迷声色的皇帝李煌当他沦为亡国亡君以后,那词写得也比早期作品真切,有实感,可见一个皇帝当他接触到一点生活实际的时候,都会有感情深挚的作品出现,何况我们肩负着四化重任的现代青年呢?浸淫在那卿卿我我、轻桃放荡的情感里,其副作用,一是不言自明的。
有这样一篇名人成才的故事,题目叫《铁杵磨针的少年李白》。这篇名人成才故事同学们看过,尤其是主人公——李白。
他是我国古代著名的诗人,有“诗仙”的美称。故事讲:有一次李白的父亲要出远门,叮嘱他要努力用功学习。李白读着读着,读到不懂的地方,头脑发涨,便跑到外面去玩。等父亲回来后,把他关进了私塾。有一次李白坐不住了,偷偷趁先生不注意时跑回家。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一位老婆婆要把一根铁杵磨成针。心想:要磨到什么时候呀?老婆婆对他说了一些道理,李白一听恍然大悟,于是加倍努力勤学,不论先生留下多少作业,他都按时完成。最终,由于李白的勤奋努力使他成为了著名的大诗人。
我们应当记住老婆婆的话:铁杵磨成针,功到自然成。只要功夫用到家,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天天不停地磨,铁杵虽然粗,总有一天会磨成针的。这句话好比是读书,我们应该扪心自问,不要辜负了父母亲的期望。我们坚信,只要功夫深,什么事都能做好。
在《小学生之友》中,有着各式各样的文题专栏,如:儿童诗专栏、童话专栏、漫画专栏而我,最喜欢的不过作文雨专栏了,为什么呢?因为啊,在那里,我不仅欣赏了别人的好文章,而且当中还有有名的作家进行点评。更好的是作家能在学习中为我导航引路,教我怎样才能写出精美的作文,得到作家的帮助,作文当然也可以写的更好。是因为《小学生之友》,所以我的写作能力才大大提高。通过阅读,才能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这一切,都是《小学生之友》这本书的功劳啊!
20xx年中考作文我们将先从一个角度入手,即立足我的角度。以生活为基础,也就是我、我的家庭生活、我的学校生活、我的社会生活。因为我们中学生的生活范围也就是这些,留心自己的经历、接触生活中的人物、关注生活中的事件、分析生活中的热点、评说生活中的现象、回眸生活中的发现、品味生活中的情感、揭示生活中的哲理。
快乐来自于视觉,观影即是如此,在观看过程,会不断的各种想法迸发出来,我们将观后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观后感。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观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观后感分享与他人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最后的观后感700字合集5篇”,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最后的晚餐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最后的晚餐》:20xx年读过最喜爱的商战小说文/詹少青还在为今年江南梅雨时节里没有淋上多少风雨而暗自庆幸,却又连日阴雨起来,淅淅沥沥得下个不停,难得照上几缕阳光。午后,照例又是一阵黑云密布,空气异常闷热,正当心情烦躁之时,门卫送来一个快件。原来是韩兵华寄来的新作,与达芬奇最负盛名之作同名,缩编版之前已在《销售与市场》上做过连载,一直还未来得及找来细读。随便翻上一页,不想竟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白天里工作忙碌,只好晚上抽空来读,总要看到睁不开眼了,才不得不放下。这样约莫过了一周,才陆续读完。读时嫌翻得太慢,读完了却又怅然若失,只怪自己当初读得太匆忙。从来都羡慕那些会说故事的人,哪怕一件寻常的生活琐事,经由他们的口,便显得不再寻常。人还是那人,事也还是那件事,却早已有了别样的风采,成了一段传奇。倘若这一切都一一落在了纸上,那更是了得,不仅要有着一双慧眼,从生活的平常之处看出不平常,还得有一支细腻流畅的妙笔,让信口拈来的文辞更加优美,让略显松散的情节更加缜密。这自然不是轻易可以做到。韩兵华的《最后的晚餐》是我今年读过最喜爱的小说。各色人物众多,情节错综复杂,却能娓娓道来,毫不零乱。不长的篇幅里,不只有引人入胜的人物与故事,更有许多营销工作中值得借鉴的经验与技巧。营销是一门最容易出故事的职业,每个营销人的成长经历,差不多都能写成一部可观的小说,让人感叹人生际遇的无常与无奈、商业世界的阴谋与丑陋。营销小说也很容易成为畅销书,从事营销工作的人可以从中看到自己熟悉的背影,从同伴的足迹里得到警示与启迪;没有做过营销工作的人也能从中了解营销人真实的生存状况,学习每个人都要面对的人情世故。因为所提出的“郡县制”营销渠道改革大获成功,时任皇天铝业集团战略发展研究室主任的肖笑天深受老板王彪器重,正成为皇天铝业集团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可是同时也不知不觉成了集团二号人物王大虎的眼中钉,于是不得不远……
最后的格格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方天羽是整个故事中最坏的人,我却最中意他。方天羽说:“这世上再也没有人比我更爱她。但是,我有多爱她,就有多恨她。”这真是世上最悲凉的事,因为云香的眼里心里永远只得一个温良玉。于是,在爱的无间地域里,他得不到皈依,便只有沉沦。他负尽天下人,只为得到云香一人。爱让他迷失了自己,而得不到的爱更令他疯狂。即便他已身处地狱,他也要拉着云香一起。他是这般的坏,我却偏偏中意他,如他恋着云香般的执拗。我中意他为了爱不顾一切的行事作派,我中意他雄霸天下的王者气度,我中意他为了达到目的能忍受世间所有屈辱的性格。我中意他!他有无上的权势,他有巨大的财富,他这样的人应该是坐拥河山而不该是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可他偏偏江山美人都想要,最终却是江山美人都成空。我常想,若他没遇上云香,没有爱上她,结局是不是就会不同?若,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不过,在死的一刻,我想他是幸福的。他寂寞一生只为等待云香,最后死在心爱之人的怀里,也不失为一种幸福。天羽,唯愿下一世,你不要遇见云香,如此,便不会有这许多的恩怨纠缠、孤独寂寞……
这是一个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倔强的鹿王纵身跳下悬崖的那一刹那,给我带来的震撼太大。故事的情节大致是这样的:
我到农场后,一天在望远镜见到鹿王,对它发生了兴趣,便经常骑马去找鹿王。后来,一次偶然的相遇,鹿王和我的马成了好朋友,对我也不陌生了。但,一场大火,使鹿王失去的它的家园,最后被猎人逼死在悬崖
动物有动物的家园,动物有动物的王国与土地。当人们开辟鹿场,占据了他们的家园,野鹿被惊吓,迁走之时,鹿王却舍不得,故土难离,这怎不让人心酸?然而,谁来同情它?当残忍的猎人把它最后的家园毁灭,并赶尽杀绝是,那一幕有能不能给我们敲响警钟?我们也生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我们应该与动物和睦相处。当最后的鹿王、最后的虎王、最后的鱼王、最后的狮王一切都成为最后是,那这个世界还能存活么?那这个世界还算完整么?世界的末日还会远么?
让一个物种灭绝需要100年,而让它重生却需要1000万年,这不可怕么?但所有的动物都不复存在的时候,人类会怎么样?而我们现在为了不让那种可怕的事情发生而要做更多的努力,那些猎人也请收手吧,请你们看看那些可爱的动物,你们还忍心么?
最后的胜利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这是一本非常专业细致的战役记录。尽管如人所说,这本书本身并不对战争的深刻问题,也没有太多的探讨战役战术运用的好与坏,但是这本书却非常详细的记录了整个战役从斯大林格勒到整个哈尔科夫战役结束的过程。这种下功夫的书现在太少了。我们从1942年就会发现整个德军强烈的优势在苏联广阔的国土和战争机器面前的逐渐瓦解,尽管那个夏天他们依然在南方似乎再铸辉煌,但是时间的天平已经渐渐得向其对手倾斜了。轻易的成功和对战争残酷的准备不足,都在慢慢发酵,而在独立挑战全世界的过程中,又接连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战略基本错误,于是万劫不复。我们在赞叹他们一个又一个高超的战术和战果之后,而在整体的战略上却屡屡失误。一方面是伟大的元首不断膨胀的野心所带来的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另一方面却也是其英俄美等对手的勇气和力量在生存压力下的迸发,并最终在意志和信仰上战胜了第三帝国。缺乏战略思想家是可悲的,而拥有一个像元首一样的过分相信意志而失去基本的战争要素比较和判断的是更加可怕的。所以,在那些严谨的德国将军们面前,元首表现出了其超人的勇气和战略眼光,并最终将将军们的基本战争要素的比较抛在脑后,所以从成功走向了失败而在所难免。常常赞叹德军很多伟大的军人和可怕的战果,对于势均力敌的对手而言,战争从根本而言,却只是拼得以多打少,以强打弱,以及物质和意识的持久争夺……
读《最后的獒王》有感
以前,我读过《狼王梦》和《狼图腾》,虽然这两本书读完后使我对狼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但在这个暑假里所读的《最后的獒王》使我更加感动。阅读完后发现藏獒的精神境界更高、更伟大。它们大公无私,它们的生命永远是为他人服务的;它们不惜生命,为了保护主人、朋友、子女,与强大的野兽顽强斗争。
故事发生在离天最近、空气最少、寂寞最盛的西部。那里,有一种精神正在成长,一种不屈服于苦难的藏獒精神正在诗意的生长。
故事讲述了:父亲在去往西结古草原时,遇见了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于是便把他们带到了西结古草原。可是,父亲并不知道,西结古草原与上阿妈草原的千古仇。于是,一场斗争便开始了。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有一只藏獒,它浑身上下都闪着金光。此时此刻,西结古草原的獒群发现了他们,便扑向那只叫做冈日森格的金色狮头公獒,藏獒之战开始了。过了许久,冈日森格输了。伤好后,一心要找到自己的主人,与此同时,它的主人也在找它。那七个上阿妈的孩子被西结古草原的人抓住了,要进行决斗。最后,很可惜,失败了,照规矩,要每人砍了一只手。冈日森格知道后,便努力地让自己变强,去打败獒王,证明自己是很久以前在雪山上救了所有僧人的神山狮子。经过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后,终于打败了獒王虎头雪獒。救出了主人与藏扎西,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送鬼人达赤就把自己培养的复仇魔王饮血王党项罗刹带来了。它比獒王更厉害,那速度之快,似乎在电光火石之间,战后,饮血王党项罗刹输了,但冈日森格也受了重伤。最后,成为了新一代的獒王。
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因为我自己并没去过草原,但看完这本书,我不仅能零距离感触到草原上那最优秀的物种,还可以随作者的妙笔仿佛一起跟藏獒们来到圣洁的藏地,一睹最原始的藏地风土人情,聆听着古老的藏地神秘故事。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明白,我们要学习藏獒的这一种精神:不求回报、大公无私。为了自己的主人,为了自己的家人好友,不畏危险,哪怕付出自己全部的生命也致死不渝的守护着他们。
走进藏獒,让藏獒精神伴随我们前行!
这一部电影,或许你需要看上几回才能明白其中究竟讲的是什么,是梦还是真实,是想象的还是正在经历着,这一晚的一个小时的梦(),走过了人生的千姿百态,从寻找中走来又将去到哪一个未知的世界,也许,很少有电影像这样,复杂而又简单。
男主在离开了故乡12年后,又重新回到了贵州,在这里,他经历了许多事情,这一切是他不想面对的,却也是十分渴求的。在归乡后,男主拜访了白猫的母亲,回忆起了那段年少的岁月。他找到了父亲的遗物,里面有一张藏在钟表里面的照片。他相信这是属于自己母亲的东西,遇事踏上了寻找自己母亲的路,在寻找的末端,他进了一家影厅,开始了一段回忆。
也许这就是导演的高明之处,这里面的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可能是过去,更可能是现在。在男主的梦里,他回到了过去,看爱了一个12岁的少年,和他好友白猫长得很像,还看见了一个像极了自己心爱的女人的人,甚至还看见一个红头发的女子正准备与别人私奔。这一切,是他真实经历着的,也是他不愿意面对的。
关于电影的情节,就是男主朋友被杀,他在追踪凶手的过程中遇到了凶手的情人,两个人相恋,但是凶手的情人又似乎在利用他!在这过程中,情人有了男主的孩子,但是迫于凶手的存在,这个孩子没有生下来。男主的母亲很早就离开了这个家,他没有看见过,但是在后续的情节中,我们似乎又发现,其实男主的母亲是和他的情人的印象又混在了一起,他到底在追寻着什么?而他寻找的对象又是谁!这一切都是梦吧!在梦里,似乎一切都可以被原谅,他在生活中找寻不到的答案,似乎都在梦里找到了答案。
这部电影,个人觉得有一个神奇的地方就是将所有人的影像能够重叠在一起,多重的身份,让人想不清楚,但似乎在某一个节点豁然开朗!就像是一种生命的轮回一样,你现在这片困境里面,而本省困境又是一个困境!具体的电影大家可以静候国内的上映吧!我们都在寻找。2018年的最后一晚,也许是时候看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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